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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市场分析及前景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5:12

财税市场分析及前景

篇1

[关键词]公共财政;市场经济;逻辑前提;规则选择

作者简介:武振荣,男,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教授,成都 610074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提出了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国内许多学者结合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实践,对公共财政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虽然对公共财政的表述并不完全一致,但大多从市场经济本身来研究及定位公共财政。的确,从现实情况来看,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是市场经济。但是,市场经济本身并没有科学回答、更不能取代公共财政存在的逻辑前提。更何况,市场经济本身是契约经济,是法治经济,与之相适应,公共财政应选择基于契约经济和法治经济的规则。

一、市场经济:公共财政经济运行的背景还是逻辑前提

(一)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与逻辑前提的辨析

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与逻辑前提,是一个值得深入反省的理论问题,原因在于一些理论研究和文献中,往往混淆了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与逻辑前提的界限,甚至把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当成了逻辑前提。实际上,公共财政的经济运行背景与逻辑前提的问题,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已有明确的论述。亚当・斯密指出的市场是“看不见的手”的经济学基本洞见,不仅从市场经济的视角阐明了国民财富的本质和成因,也阐明了公共财政运行的市场经济背景;与此同时,亚当・斯密还在市场经济背景的基础上提出了“公共收入”范畴和用途,他指出:“一国国民都应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按各自能力的大小,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所得到的收入的比例,为国家交纳税赋,来维持政府”。[1]很显然,首先,“维持政府”是公共财政存在的逻辑前提;其次,“交纳税赋”则是“维持政府”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和实现路径;再次,国民是在“国家保护下”交纳税赋的,国家的保护意味着“法律和制度”这种规则的存在;最后,按照所谓“能力原则”,也就是在这种规则下的选择。应该指出的是,虽然亚当・斯密关于“法律和制度”的理念远不如他从“分工”与“交换”的真谛中所揭示出市场是“看不见的手”的洞见那样众所周知,但却是决不可忽视的对规则重视的另一洞见。正因为如此,恩格斯才指出: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了自己关于国民财富的本质和成因的著作,从而创立了财政学。在这以前,全部财政学都纯粹是国家的;国家经济被看作全部国家事务中的一个普通部门,从属于国家本身”。[2]笔者认为,恩格斯所指出的在亚当・斯密之前,“全部财政学都纯粹是国家的”的意涵是褒扬亚当・斯密,抛弃了同样是被马克思、恩格斯所唾弃的德国的“官房学”或“宫廷理财学”。正是亚当・斯密使财政学从宫廷走向民众,使财政从从属于国家经济、从而从属于国家本身走向从属于市场经济、从而从属于社会,使财政从从属于宫廷的“私”走向从属于社会的“公共”。至此,财政完成了其嬗变,成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经济运行的背景是市场经济,公共财政存在的逻辑前提是维持政府,两者并不等同。更何况,市场经济本身并不包含“市场失灵”的必然逻辑。

(二)对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预设的“市场失灵”的质疑

在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对公共财政的研究中,以市场经济为前提展开的研究令人瞩目。在不少人看来,由于市场经济存在“失灵”的状况需要政府的干预来纠正市场经济的“失灵”需要公共财政。于是,市场经济、尤其是“市场失灵”变成了公共财政存在的逻辑前提。笔者以为,这种关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作用关系的逻辑推导,存在的一个误区是假定前提的应用问题。由于众多关于市场经济与公共财政理论的分析和论证的逻辑思路是: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国家干预的标准理论将政府不存在时即自由市场经济假定情形下的经济行为作为起点”。[3](6)事实上,根据这种假定前提进行的逻辑推导是值得质疑的。正如阿特金森、斯蒂格里茨(1994)所告诫的:第一,应用福利经济学定理作为解释政府作用参照点需要更细致地思考其限定。事实上,没有理由相信市场能够以‘无政府经济’中假设的方式运行,但在财政的许多论述中却将此大大地淡化了;第二,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纠正市场经济‘失灵’这一观点,犯了功利主义的错误,因为国家作用的逻辑存在并不能解释国家为何产生以及为何这样行动的原因;第三,市场导致缺乏效率和不公平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可以推论政府干预必然导致情况的改善,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没有提供理解国家影响经济体系的全部作用的基础,也解释不了作为机构的政府的行为。[3](10-12)

进一步说,人们根据福利经济学的假定前提推导出了“市场失灵”,但并没有证明到底是市场过程的机制“失灵”,还是“市场”的规则失灵。布伦南、布坎南在《规则的理由》中用“公地悲剧”证明了所谓市场在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上的“失灵”与市场过程的机制无关,而与使用者据以行动的规则有关。并认为只要改变一下规则,即可消除这种无效率。并用这个例子说明,“经济学家的倾向是看重结果,而不是看重产生结果的规则。这种态度始终是各种理论混乱的根源”。[4](14-15)

布伦南、布坎南把观测市场经济的视角伸向了市场的规则和市场过程的机制这样不同的层面,显示了他们的洞察力和睿智。因为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内涵和极为复杂的模式,市场经济有不同的阶段,各国有不同的模式。根据顾海良(2005)的总结,德国的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社会保障;日本的市场经济是自由市场+财政政策引导的产业政策;法国的市场经济是经济计划+混合经济+市场体系;美国的市场经济是法律、法规+自由市场。[5]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在发育过程之中,需要有一个正确定位的过程,在研究论证市场经济与政府的干预作用以及公共财政存在的逻辑前提的关系时应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

二、公共权力实现与公共权力约束:对公共财政逻辑前提的进一步考证

(一)公共权力实现论的研究范式

公共权力实现论研究范式的基本思路是,从公共权力生成机制来看,公共权力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并在与国家相伴而生的法律的框架下生成的权力,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国家的印记,并由国家独占。马克思曾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6](170)国家的权力也就是国家作为者的公共权力。那么,公共权力如何才能维持?恩格斯的回答是把公共权力与征税权看成是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相互联系的两个因素:即国家依靠征税权取得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7](167)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指出税收是公共权力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的同时,也强调了维护公共权力这个公共财政的逻辑前提。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一切国家征税的权利都是从所谓国家所有制来的。的确,或者是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没有什么国家所有制,而国家也就无权征税;或者是国家有这种权力,这样私有制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国家所有制就高于私有制,而国家也就成了真正的主人”。[8](615)在这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国家权力本位的视角强调了在国家所有制的规则下公共权力的实现路径是征税权。我们将强调税收是公共权力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和征税权是公共权力实现路径的国家权力本位研究范式,称为公共权力实现论。

历史地看,从亚当・斯密的“交纳税赋、维持政府”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用税收维护公共权力,在价值理念和逻辑思路上是一脉相承的,并且是在一定的规则下进行的。现实地看,公共权力实现论强调的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一个国家财政收支体系的使然结构,主要研究解决的是国家财政收支的来源、形式以及相应的方法等。这也可以说是中国过去关于财政理论研究的主流范式及其主要视点。但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是,虽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系统地阐述公共财政的理论,却前瞻性地对公共财政的逻辑前提――公共权力及其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和路径进行了分析,进而阐明了公共权力与征税权在一定规则下的关系。

(二)公共权力约束论的研究范式

公共权力约束论研究范式的基本思路是,在承认公共权力历史存在的基础上,从宪法的逻辑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公民们希望通过何种方法限制公共权力的行使,以确保把其结果限制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4](6)这就是布伦南、布坎南等人从公共选择的视角对公共财政研究中发展起来的主义范式,可以称为公共权力约束论。

在布坎南与布伦南合著的《征税权――财政宪法的分析基础》一书中,提出了要讨论关于征税的性质的“最初原因”,即征税权涉及什么内容,以及政府拥有这一权力的含义这些逻辑上优先的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限制公共权力和防范对公共权力的滥用,实际上,也就是要阐明一个民主财政规则体系的应然结构。他们推崇对做出政治决策的程序或规则进行宪法变革,这样,对政府公共权力的宪法约束这种非财政手段较之通过直接财政约束更可取,也有利于建立一个更负责任的政府,从而表达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思想和对税收法定主义的张扬。从公共财政的主义背景分析,公共权力在经济上实现自己的形式的税收和公共权力实现路径的征税权,必然要打上体制下的程序控制和规则约束的印记。

当然,上述两种研究范式的视角是有所不同的。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共权力及其与征税权的关系的视点,更关注公共权力如何维持及公共权力在经济上的实现路径这种规则下的选择,更强调公共权力主体和国家权力本位的话,那么布伦南、布坎南等人对政府公共权力及其与征税权的讨论的视点,更关注的是如何限制公共权力和防范公共权力的滥用这种规则间的选择,更强调公共权力客体(公民和纳税人)对权利的法律诉求。但笔者以为,把公共权力(包括公共权力实现与公共权力约束)作为公共财政的逻辑前提或逻辑优先的问题加以强调,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这种理论研究上的殊途同归现象,是值得当今研究中国公共财政理论与实际问题时必须高度证实的。

更全面地看,公共财政的主义研究范式与国家权力本位研究范式又是相辅相成的,主义研究范式主要强调解决公共财政在立宪层次规则上的选择问题,国家权力本位研究范式主要强调解决公共财政在行政层次上如何维护公共权力的实现问题。这实际上是公共财政研究范式和分析路径的两个层次,从理念上确认并深入研究这两个层次,对中国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尤为重要。

三、从规则下的选择到规则间的选择:公共财政从使然结构到应然结构

(一)市场经济背景的变化

当代市场经济的背景,包括市场经济的内涵、外延、模式、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公共财政也必然从使然结构向应然结构转换,固有的规则和规则下的选择已被证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为了应对市场经济复杂的格局,必然要求从固有的规则及规则下选择的模式中跳出来,寻求对适应当代市场经济背景的规则选择,即规则间的选择,进一步说,首先是元规则的选择。在这里,的最高规则――“限制政府权力的宪法,除了应包括那些调整权力之渊源的规定之外,还必须包含实际有效的实质性规则(substantive rules)。宪法还必须规定一般性原则,以调整或支配被授权的立法机构所颁布的法规法令。”[9](224)事实上,通过政治决策和程序对的最高规则――宪法进行修正,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已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修改也不鲜见。以迄今一直在实施的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为例,从1982年实施以来已经经历了4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彰显了对公民和潜在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对政府公共权力的约束和限制。

(二)政府职能扩大

在自由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职能仅仅是“守夜人”,亚当・斯密指出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完全能自发地调节经济的运行。但是,自从20世纪30年代爆发经济大危机以来,政府干预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学家的共识和政府的实际行为,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干预经济,当然需要有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与发展模式相适应的规则间的选择。因此,对政府的行为、尤其是对政府的公共权力如何限制和防范公共权力滥用的规则间的选择就成为新的课题。与之相适应,公共权力在经济上实现自己的形式的税收和公共权力实现路径的征税权之规则,进一步说,公共财政规则间的选择就成为新的课题。从这个意义说,也是公共财政的基石和理论前提,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只有在体制的架构内才能着手进行构建。

(三)分配关系的日益复杂需要规则的变革

公共财政的核心问题,与其说是分配问题,还不如说是分配的规则选择问题,“就其对分配的影响而言,规则的变革是前瞻性的,而可以观察到的分配变化本身则必然是回顾性的,需要参照引起这些结果的人的选择行为。”[4](157)规则的变革或是选择理所应当从的最高规则――宪法开始。因为“宪法之理念所涉及的不仅是权威或权力的等级观(ideas of hierarchy of authority or power),而且还涉及规则和法律的等级观(ideas of hierarchy of rules of laws),在这里,那些拥有较高等级的一般性规则或法律以及那些源出于较高权威机构的规则或法律,控制着那些由被授权的立法机构所通过的较为具体的法律的内容”。[4](224)就公共财政的本质而言,公共财政是法治财政。法治财政所关注的并不是财政税收法律是什么规则,而是关注财政税收法律应该是什么规则,即更关注的是一种元规则。在立宪层次所选择的公共财政规则是规则的规则(元规则),具有最高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约束性。一般来说,由于宪法具有“跨期”的特点,能有效地防止和约束政府在“周(任)期内”的偏好选择,从而保障了在后立宪阶段公民和纳税人成为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配置资源和分配及再分配收入的受益人。

就中国目前的具体情况而言,在立宪层次所选择的公共财政规则应注重在宪法设计中完善与各级政府事权分权相联系的财权分权的制度设计,防止区域间不当的财政竞争;对税收立法权限和税收授权立法做出原则规定,以维护税收法律的权威性、规范性和约束性;对国家预算制度和财政管理体制做出更科学的抉择,以逐步减少预算外收入和体制外收入;对一般转移支付制度做出程序性规定,以公平地增进和扩大公共福利等方面尤其值得关注,从而形成公共财政在立宪层次的元规则框架,体现并拓展以人为本、融洽和谐的公共财政精神。

从行政层次的公共财政规则来看,行政性公共财政规则是元规则下的规则。政府根据宪法性公共财政规则和体现宪法原则的财政税收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如制定税收实施细则;建立科学的政府部门预算制度、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和国库支付制度;建立规范性的转移支付制度;规定行政性管理和事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等;从而把宪法性公共财政规则现实地细化为经济运行中政府可操作行政性公共财政制度安排。

(四)公共财政理论的发展演化

随着20世纪50年代末期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有关财政立宪、税收立宪的理论应运而生,对公共财政研究的分析路径也从传统的以经济学为主的分析路径扩展到了政治学、以至宪法学的分析路径。正如对公共选择理论做出了杰出贡献的布坎南指出的:“财政,作为一个学术分支,作为一门科学,处于狭义经济学和政治科学之间的分界线上,可称为政治的经济学”。[10](181)政治的经济学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认为财政学处于狭义经济学和政治科学之间的分界线上,表明了布坎南对财政科学的新的认知。布坎南之所以特别强调规则,除了他本身的哲学观外,还在于在他看来,“这些规则提供了一个框架,人们(游戏者)在里边扮演各式各样的复杂角色,从他们的互动中产生了分配结果的格局。”[4](157) 而分配结果的格局正是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所面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以效率作为价值取向的背景下,通过公共财政的分配与再分配,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共权力、增进公共福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应该是中国公共财政的价值取向和历史使命之一。

主要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著,贺爱军等译.国富论[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

[2]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安东尼・B・阿特金森,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著,蔡江南等译.公共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4]杰佛瑞・布伦南,詹姆斯・M・布坎南著,冯克利等译.经济学之规则的理由[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5]胡家勇.“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研讨会综述[J].经济研究,2005(8).

[6]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马克思,恩格斯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篇2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我国开始大范围落实“营改增”政策,逐步提高了我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在“营改增”背景下,市场买卖方会形成销项和进项关系,进而减少漏税、逃税现象发生,有利于构建公平纳税环境,提高市场经济效益。但在“营改增”过渡过程中,是否能够规范实施“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例如税额纳税与抵扣、报表披露等环节难度大大增加,这些都会造成会计流程风险。因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营改增”的实质,采用有效的方法平稳渡过“营改增”的过渡期。

一、“营改增”简述

“营改增”是指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前在一些行业,我国对这些行业的企业征收营业税。这种方法会出现重复纳税现象,给我国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而进行“营改增”,能够避免重复纳税现象,降低企业税务压力,从而有效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从长远的眼光看是顺应时代潮流。但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还不到一年,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俗话说“适者生存”,先适应“营改增”的企业能够再次发展,无法适应“营改增”的企业会止步不前。“营改增”导致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发生转变,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营改增”,能够有效实现社会分工,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加强企业之间的有效融合。

二、“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应对策略

(一)加强“营改增”的核算能力与分析能力

为了充分发挥“营改增”给企业财务带来的积极作用,降低“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要加强“营改增”的核算能力与分析能力。在进行核算与分析的过程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财务情况,以企业税负、盈利为重点,保障财务核算与分析的精准性。在实施财务管理过程中,财务人员要充分利用科学的核算与分析方法,同时也要分析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所面临的财务问题,并采用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营改增”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在“营改增”背景下,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应对“营改增”的最佳方法。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计算上有明显差异,财务人员在核算过程中,必须精准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额,避免因计算失误造成财务风险。在“营改增”过渡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必须准确掌握增值税的各项内容,灵活运用国家给予的政策,保障企业缴纳税额分析与核算的正确性,充分利用税收政策保障企业持续发展。

(二)完善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S着我国“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企业财务报表也发生了转变,其内容也更加复杂。因此,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核算水平,不断完善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保障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精确性,同时也能够加强企业管理者对企业财务状态、经营状况的认识,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项目与业务步骤都会多多少少出现改变。为了让财务报表更加科学化,财务人员必须能够完善企业财务报表。为了能够顺应“营改增”潮流,企业财务报表必须采用相应的编制措施,以此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质量,让企业管理人员能够正确了解财务状况,为后续财务工作奠定基础。

(三)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为了保障本土企业能够平稳适应“营改增”的转变,有关部门必须加强“营改增”的宣传工作,进而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税务意识,让企业财务人员能够充分了解增值税的政策内容与“营改增”的目的。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有着较大的区别,在“营改增”实施期间,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可能会存在不适应的现象,这是很正常的,但需要尽快改变。因此,想要让企业财务人员快速掌握增值税计算方法与政策,企业需要定期组织“营改增”培训;聘请专业的会计讲师为企业员工授课,营造出良好的税务学习气氛,推动财务人员快速适应“营改增”,进而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为了能够检测出财务人员的学习成效,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财务考核环节,并设立相应的奖罚制度,实施“能者居上”的竞岗理念,即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或给予升职机会,而多次表现不佳的员工将被淘汰或换岗,以此优化企业人力资本结构,保障企业财务工作平稳运行。在“营改增”背景下,市场环境中企业间的竞争愈加激烈,企业必须要做好财务风险防范工作,做好财务审计工作与监察工作,保障企业财务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进而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四)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通过充分分析和研究“营改增”相关政策,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一些优惠政策与减免政策。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良好的纳税筹划意识,充分利用“营改增”的有利政策,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降低企业税负。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综合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税负政策,多层面、多角度看待“营改增”,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为了能够尽快适应“营改增”,企业要从提高财务人员的核算与分析能力、完善企业财务报表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做好纳税筹划工作这几个方面下功夫,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郭玉花.“营改增”对服务业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J].财会学习,2016,08:153.

篇3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分析

0引言

对于税制改革来说,营改增正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市场的重要措施。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16年5月至如今,我国大部分企业仍然处于营改增过渡阶段,企业财务管理仍面临着挑战,一些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企业,在营改增税制实施之际,负面影响非常明显。因此,企业如何正确看待营改增,怎样才能够更好适应营改增,是当今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

1营改增概述

1.1营改增的主要内容

从营改增本质上看,营改增就是税种的变化,在没有实行营改增前,我国企业都是以营业税为主,但在全面推行营改增后,营业税就转变成为了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企业产品或服务中增值部分征税,从而避免重复纳税问题。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对企业财务管理既是挑战,也是发展机遇。简单而言,如果企业能够快速适应营改增,那么企业将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否则对企业财务管理与日常经营会产生巨大影响。从营改增实施至今,营改增对企业财务影响较大,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如果没有适应增值税税制,那么企业在市场中发展将变得尤为困难。例如在广告行业中,营改增没有全面推广之前,广告公司的营业税税率为5%,但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其税率大约在3%左右,可见营改增从长远方向看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税种改革制度。

1.2推广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从短期来说,营改增是一把双刃剑。但从长期战略发展来说,营改增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归纳起来,实施营改增有以三点意义。

1.3调整产业结构

营业税主要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存在税负严重、重复征收等问题,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利。但在营改增之后,由于国家加大了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再者,营改增只对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在生产中耗费严重,即提高增值部分,将会相应缴纳更多的税负。可见,营改增能够直接推动企业产业升级。

1.4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征收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出口过程中不会出现退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劳务与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我国作为出口大国,如果出口成本无法控制,势必会降低我国出口贸易竞争力。然而在营改增之后,我国税制与国际税制接轨,在此背景下,能够有效突出我国出口贸易的价格优势,从而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推动我国出口贸易发展。

1.5与市场经济相匹配

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税种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为了推动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发展,通过营改增降低税率,推动企业转型,能够更好的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从而稳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率。

2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来说,企业财务管理已经熟悉了营业税运营模式,但在营改增背景下,如果企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势必会进一步扩大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与漏洞。笔者认为,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税负影响

在营改增背景下,对企业财务管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税负变更。单纯从税负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两种纳税人是极大的利好:第一,营改增在试点期间,就是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主,将原来营业税的5%,降到2%左右;另一种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原来不能抵扣的税额的现代服务,会随着我国营改增全面推行,从而提高了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且发生的运输费能够用于支出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比例也有所增加,从之前的7%转到11%。从行业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不同行业的影响也有所差异,例如对于交通运输行业来说,由于交通行业固定资产相对较多,能够抵扣的税负自然也就增加,单税率会从原来的3%转变为当今的11%,所以税负变化幅度不会产生太大波动。但从实际征收情况分析,还有很多企业仍存在一定的税负下降,使得下降期间与企业间的差异相对比较明显。再者,由于一些主要成本为劳务,并且具有很多费用抵扣的资产行业来说,税负也会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很多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在改革中,必须要对企业部分效益进行考虑,并对税率进行适当的调整。此外,也可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福利政策,及时申请对某个项目的财政补助,从而提高企业净利润,避免出现税负不降反升的问题。

2.2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最大的影响就是财务管理影响,也就是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影响。第一,营改增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对会计核算也发生了一定影响。由于营业税不存在销项税与进项税等,账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和直观,现金流动直接作为收入入账,相应的成本核算也不需涉及税金问题。但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财务管理入账原则与方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例如在服务行业中,在营改增实施之后,需要根据一定的税率扣除销项税,而成本计算也变得更加复杂,需要融入进项税相关内容。与此同时,销项税税额与进项税额需要通过“应交税金”科目开展计算,当期的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但是在营业税核算背景下,税收能够直接通过收入额计算。由此可见,从会计核算层面看,当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税金核算也都呈现出较大的变化,企业财务管理必须做相应的的调整。再者,我国营改增正式推广工作已经将近一年时间,很多企业由于过渡情况不同,造成核算中存在很大的差异。由于营改增并非一次性全面推广,而是采用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这对一些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合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很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需要在根据不同的增值税项目进行税种计算与衔接,在此过程中会形成很多的矛盾,从而提高了会计核算难度。与此同时,由于营改增在我国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对于不同的混业经营企业来说,会因为经营项目不同,税负核算不同,无法核算各类业务明细,要求企业根据税率较高的税种进行核算。现如今,由于很多服务类企业都属于混合经营性质,特别是对中小企业而言,为了能够降低税负,需要尽可能的对不同税种业务开展划分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难度。

2.3发票管理影响

营改增之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也将面临着改革,由于发票种类的变化,对发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营业税税制下,服务企业只需要开具服务业的专用发票即可,实施增值税由于存在进项税与销项税的影响,因此,在发票管理中需要进行细分。第一,由于增值税发票会区别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需要采用一种普通发票,其中发票管理与营业税制之前基本统一。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则分为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两种,通过对使用范围进行区分,并根据税务部门专有规定。从而实现增值税税收抵扣,发票如果使用不当会承担法律风险。第二,增值税的发票要比普通发票限额要低一些,通常情况下,在认定增值税的主体为一般纳税人情况下,则发票的限额只在10万左右,远远低于服务业务限额水平。如果企业想要申请大额发票,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这会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3缓解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影响的有效措施

营改增作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从长远看,营改增对企业长期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基于此,笔者针对当今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提出三点建议:

3.1充分利用营改增契机,强化纳税筹划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财税商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率直接从5%降低到3%。但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则需要利用新税政策所提供的各种优势,并通过结合各项纳税主体的实际应用情况,通过挖掘更多的客户资源与定制最优税收政策得以实现。其主要表现在:(1)一般纳税人通过充分挖掘客户资源实现税负转嫁,由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会涉及到流通环节,纳税主体通过流通环节实现税负转嫁的目的,从而降低企业税收支出。例如增值税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在流通环节中,客户会获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通过抵扣降低税务成本。可见,一般纳税人能够通过营改增的相应契机获得更多客户。(2)通过加强营改增政策研究,拓展客户资源。新政策中规定,经过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的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主体,通过提供增值税税负超过3%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从而获得增值税的相关优惠,降低纳税主体的税务负担。可以说,营改增作为当今市场中主流税制,在过渡阶段必然会有较大的优惠空间,企业要加强对营改增的研究,将会有助于降低企业税负。

3.2改善企业账务处理流程

在企业财务账务处理等层面上,企业必须根据营改增相应政策,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区分,改善账务处理流程,在税务筹划等层面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改变并维护企业的基本利益。如果企业实施跨区域经营,首先要构建一个整体的财务管理体系,并根据营改增相应的要求开展业务,以获得更多的税收支持,总体来说,无论是现阶段减少税收,还是不断增加企业业务都是如此,在后期阶段由于税制完善能够极大的降低税收不公平现象。通过对增值税计算,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汇算清缴方法与时间等,优化相应的业务流程,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3.3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质量

在营改增大背景下,企业必须加强对财务内部控制,通过对市场经济进行分析,反思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特别是对于票据管理工作,可以说,营改增环境下票据即是资金,账务处理程序必须要遵循税收筹划层面上的工作需求,并制定与完善营改增相关的财务制度,保障制度的落实程度,从而缓解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3.4构建动态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发展必须立足于市场,市场环境风云莫测,很多企业也是因为无法掌握市场的实际情况,导致财务管理风险相应增加。基于此,营改增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企业要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并通过开展市场调研,分析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最终降低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通过对外部市场的分析、内部控制加强,保障财务管理制度顺势而为,通过动态化管理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逐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

4结语

总而言之,营改增正式推广时日虽短,企业财务管理依然处于营改增过渡阶段,为了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企业必须根据从市场面、政策面、内部控制面等多层面制定更完善的财务管理模式,以更好的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逐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孙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6):154-155.

[2]吴丹彤,李学东,丁建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2,(8):111-113.

[3]康娜.“营改增”新阶段下企业减负增效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4,(12):117-119.

[4]尹旭.浅谈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以及加强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3,(13):144-145.

[5]刘小龙.营改增后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的探索与建议[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8):23-25.

篇4

关键词:公共财政 制度建设 基本内涵 框架构建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2(b)0232-01

自改革开放后,不断趋于完善的市场经济所取得的成果显而易见,这些成果与我国公共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必然联系,以此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有效发展。在当前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背景之下,财政体制的改革也日益在实践中得到落实。自公共财政改革实施以来,无论是税收制度、预算管理还是财政体制都与社会化发展进程相适应,其中关于公共财政框架构建问题的研究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自西欧发展而来的公共财政与我国市场经济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它是现代化经济发展背景下涌现出的一种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社会资源的重要配置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均不可忽视,其中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的作用更为基础,而政府则是立足于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提供。通过对财政职能范围的划分,建立对应的财政收支体系,这一财政管理模式正是所谓的公共财政内涵。相较于以往生产建设型财政体制而言,公共财政的特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公共性特征。作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特征,公共性突出了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的资源配置主体作用,政府的公共职能因此放大。然而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配置主体被市场占据,政府与市场之间各司其职,满足社会公共开支需求成为了财政职能的集中体现。

第二,非营利性特征。从市场经济条件分析,市场监管者与宏观经济调控者是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的突出体现,这对于市场运转而言是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及制度化保障,却并非营利主体,这足以证明市场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第三,法治性特征。作为以中国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呈现,市场经济所对应的公共财政执行也应满足法治化要求。在政府直接参与的过程中,财政收支理应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执行,在人大监督下突出财政收支的透明与公开。

2 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

2.1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作为一项根本性变革措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不可缺少的。随着人代会预算决定权的扩大,对应的政府机构变革措施也必不可少,这其中主要涉及到财政部门改革的工作内容,需要财政部门积极适应市场化需求,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进一步修订和调整构建更加稳固的政府预算制度实施环境。与此同时,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之间也有必然联系。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应当从部门预算改革入手,最大程度降低部门预算内外的基金差异,扩大部门财政预算的涵盖范围,取消不合法的制度外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制度实际适用范围,并在推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积极在地方政府中落实预算制度的核心内容。此外,关于政府预算确立时间应当尽可能提早,在科学化的预算科目规划中对现阶段存在的预算定员定额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予以纠正。最后,重视政府预算其它制度改革实施的必要性,比如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社会审计制度以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

2.2 建立纳税人制度

作为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之一,纳税人范畴的确定依赖于纳税人制度的有效建立。这就需要从纳税人意识培养着手,尽可能争取符合纳税人义务的权利。这一制度建立并非朝夕之事,同时纳税人制度建立还需要相关法律制度作为补充,突出政府的正面干预作用。与此同时,关于我国现行税费制度改革也不应忽视,只有切实强化政府税费改革中的法律作用,才能在政府导向下将制度建设纳入正轨,促进规范化税费格局的形成。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基本环境下,乱收费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肃清。因此,纳税人制度的建立需要从收费项目内容的清理和整顿出发,坚决制止非正常项目的收费问题。

2.3 地方公债制度的建立

财政赤字的弥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债制度的实施,这是因为公债制度在提供必需数量公债券的同时也能够积极与货币政策相契合,以地方政策手段的方式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有效调控。这就需要地方财政能够在立法方式辅助下突出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在真正成为一级财政后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地方潜在的赤字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债务状况和中央政府债务情况有着显著的差异性,从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约束角度分析,必要的法律措施保障必不可少。

2.4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尽管财政管理制度已然经过数次变革,然而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的影响,我国财政在管理制度构建方面仍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在当前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实施背景下,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也应与公共化要求相适应,通过对具体制度的变革,切实提升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公共财政改革的基本趋向与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变革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很大程度上经济市场化进程也决定了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过程,这其中就涉及到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等问题。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体系建设,即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公共财政收支体系和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只有切实突出各项体系建设的规范与合理才能更好地满足于实际社会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并非朝夕之事,它既与事业单位改革、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有着密切关联,同时也受到我国经济市场化实施进程的影响。因此,从合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角度分析,我们需要端正思想,在岗位工作中切实履行自我职责,体现改革措施的针对性,这对于公共财政建设而言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许金柜.我国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一个必然之路径[J].社会科学家,2014(2):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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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重组;财务分析;价值创造

现代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特点来选择合理的重组方法,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一般情况下,企业重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宏观层次的调整,有计划的退出竞争领域,另一方面则是微观层次上的存量流动,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和经营特点实现企业存量资产的合并、租赁和兼并等,促使产业内部流转,有助于创造更具实力的新企业。对于企业重组的财务分析,则是从微观角度来看待企业的重组问题,创造更大的价值。由此看来,加强企业重组的财务分析和价值创造研究十分关键,对于后续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一、企业重组的客观选择

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各个行业领域呈现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从本质上来看,我国的经济结构十分不合理,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很多国有企业设备陈旧、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手段单一等,种种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企业的长远发展。就此类企业来看,市场竞争力偏低,企业内部产品更新换代不足,难以迎合市场发展需要,加之内部管理混乱,企业的经营效益不断下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1]。据权威数据调查显示,我国的国有资产存量中,有超过20%左右处于闲置状态,庞大的国有资产流动性较差,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动企业重组改革,促使产权流动,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一,推动国有企业产权流动和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个部门和专业之间的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二,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促使企业可以在改革的不断深化中保持活力和生机,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三,盘活资产存量,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合理布局,盘活资产存量,创新技术和管理理念,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创新,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其四,拓宽企业经营规模,整合企业资源,转移到优势企业或产业中,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形成规模经济,提升优势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综合实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重组财务分析

(一)企业重组价值创造分析

现代企业经营重组中涉及到的买卖双方,企业重组价值创造的前提需要对重组双方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为了实现企业重组后创造更大的价值,对于卖方价值的评估是尤为必要的,更为合理的设定卖方要求的价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购价值创造,主要是强调企业兼并前后的买卖双方价值差异,这个差异表现在经营、筹资和税金等方面带来的经济利益,需要注意的是,两个公司合并的总价值,并非是买方创造的价值。卖方企业的独立价值是买方的底价,主要是由于企业还有继续经营和发展的价值,这样才能为买方创造更大的价值。一般情况下,卖方更希望自身所得到的经济收益高于企业独立价值,收购价值更多的朝着卖方流动。故此,需要充分考虑到如何科学合理的衡量卖方独立价值,如果卖方是上市公司,市场与价值尽可能的选择独立价值作为评估基础所在。但是,对于某些公司而言,企业自身的市场价值无法代替独立价值。如果是企业股票价值兼并后有所提升,所以在评估独立价值时则应该从市场中剔除。卖方的底价则是取决于可供选择的机会。如果卖方价格在市场价以内,这个出价就是底价[2]。为了可以创造更大的价值,应该明确底价是由卖者决定,并非是买者。支付给卖方的最大价格是卖方的独立价值和收购价值创造整合在一起。最大价格则是企业合并后独立价值差异和合并后价值。基于此,最大价值得到了肯定,那么最终的兼并价值创造是由卖方获得。故此,从买方角度来看,应该尽可能平衡价格,从中可以更为直接的反馈出最大出价,但是很多特殊情况下,买方愿意去支付更高的价格,这样卖方的经济收益可能高于独立价值,还有一些情况是买方的出价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现代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收购是一种谋求企业长远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一种长期战略投资工作着手,为企业总体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基于此,如果收购无法满足折现空置率,则应该采用长期的战略,并考虑到收购是否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机会。在很多情况下,买方的企业最大接受价格要远远低于卖方企业的独立价值,其中涉及到的成本内容,则是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考虑到内外部企业发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当前企业的收购倾向性十分鲜明,特点十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企业收购进入市场需要几个月的周期,而进入内部发展的周期则是几年;其二,兼并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相较于在市场竞争中谋求发展的成本要低得多;其三,战略资产,其中包括专利、技术和品牌商标;其四,已经在市场上生存较久的企业要比新企业风险低得多。

(二)公司收购分析和评价

公司收购评价中,纵观以往的工作经验来看,最为常见的就是股东价值法,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效。在财务评价中,首先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市场价值,影响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在市场企业收购中,如果企业自身作为兼并者,只有少部分的公司会在收购之外,而财务的自我评估则是管理者对企业兼并或收购的一种快速反应。自我评估程序可能引起其他的市场兼并注意。买方企业更多的是通过股票交换市场价值,来科学合理的评估收购价值,这种方法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导作用,加剧成本的同时,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价值评估合理性,是一种十分不经济的评估方法。但是,如果买方低估了股票价格,以市场为基础购买价格,可能存在兼并成本过高,影响到兼并最终的价值。与此相反,买方过高的评估股票价值,高估最低可接受价格,最终价格购买可能失去了升值可能性。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为了扩大企业规模,一个最为常见的战略就是收购或兼并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财务分析来计算战略收益,评价行业内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从而制定更为合理的战略部署,为企业重组获得新的战略发展机会。同时,企业重组还可以提升管理效率,可能出现收购前经营效率不高,收购后管理效率大大提升;另一种情况则是管理者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协调运作下,可以显著提升管理效率,为管理者带来更大的收益。

三、企业重组的价值创造对策

(一)重组后的税收规划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颁布后,进一步降低了企业重组税收负担压力,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满足卖方个性化要求,维护国内企业重组市场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此项文件的颁布,对于现代企业重组税务处理中,了解不同条件适应的税务处理条例。一般情况下,企业重组符合税务处理规定的,可以将其定义为应税重组,被企业合并后当做是公允价值转让、全部资产转让,明确资产转让的应得效益,依照税务规定依法缴纳税款。诸如,如果企业选择非货币清偿债务方式,需要充分明确非货币清偿债务和转让非货币资产两种方式的差异所在,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损失如何。债券转让股权的,应该进一步明确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业务之间的差异,计算得出清偿业务中的资产损失和收获;企业股权收购和重组交易的,通过公允价值来确定买方所得资产和股权。如果是分立企业,相对应分立的资产需要根据公允价值来衡量资产损失和收获。此种税务处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主要是强调公允价值的计税基础地位,企业账面价值小于资产公允价值,需要财会人员及时确认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严格遵循税法规定。对于部分特殊情况,在税务处理中可以将其看作是免税重组,此类情况在具体业务处理中,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商业目的明确,并不以减少应缴税款为目的;其二,合并或收购的分立部分资产占比需要符合规定;其三,重组后的一年内,企业不可以改变原有资产经营活动;其四,重组交易后,其中涉及到的股权支付金额需要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其五,重组后的企业,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股权不得随意转让。只有在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后,获得支付方原有计税基础确认后,对于股权交易中不明确的资产转让伴随的损失和收益,非股权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损失和收益。基于此,可以从中了解到,税务处理规定中强调使用85%以上的股权支付交易方式。此外,对于特殊形式的企业重组并非是免税,只是一种非长久性的免税形式,在后续收购资产确认和处理中,仍然需要依法缴纳税款。

(二)选择合理的重组模式,促使资产流动

为了推动现代企业重组,促使资产合理流动,应该集中着重调控过大型企业,提升企业的自我积累,充分发挥大型企业自身的主导优势。同时,通过着重推动大型企业重组,可以有效盘活企业资产存量,提升企业的经营实力,获得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成效。合并或兼并的资产重组,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有助于为后续的企业转型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促使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配套的集团化服务,提升经营生产活动专业化和标准化水平。企业可以通过承包、专制和出售的方式,为小型企业注入新的活力,而很多市场竞争优势差,发展前景不甚乐观的小型企业,可以根据法律要求获得破产保护。更为重要的,为小型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集中精力推动建设,加快产权改革脚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企业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谋求长远生存和发展,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就是行业内的收购和兼并,实现产业内的资金合理流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于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卓.企业重组的财务分析及价值创造[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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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财政;税制改革;财政税收

Abstract:ProfessorTangfirstpointedoutthatheinascholarlyresearch''''sexperience,namelythefiscallevyisclosewiththelegalsciencerelation.Therefore,hethoughtthatthefiscallevythefundamentalresearchmustcontactwiththelegalscienceresearch.And,economistWuJinglianandjuristJiangPingcollaboratestheShanghaiEconomicsinstitutewhichfounds,isapioneerwhoandexampleexploresthisbothunion.

keyword:Publicfinance;Taxreform;Fiscallevy

引言

汤教授的讲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等问题。第二,基于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的相关问题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内容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分析。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影响,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目前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3、农业税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为现阶段的农业税制改革提出了基本思路。汤教授提出建议,全国范围内是否可以加快在三年内基本上取消或者全部取消农业税?其观点是,按照现有进度,三年内可以完成农业税改革。但是,关键在于配套改革以及农业税改革后续问题。难点在于农业税的配套改革。汤教授的第二个建议是统筹规划,加快配套改革。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国家财政的充裕、农村基层政府的改革和机构的精简是配套改革完善的三个条件。第三,还应当及早研究具体方案,推进制度创新。方案和步骤是在三年内取消农业税、统一研究税制问题、五年之后推进城乡税制的统一。如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人主张农业商品增值税,或者有选择性的征收所得税,以上设想应当调查确认。农业税制改革解决的两个难题是征收机关和农民打交道和如何进行计税核算和评定。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个思路,即不直接对纳税人直接征税;尽量避免农户的经常核算,采用粗线条定下征税的数额和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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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教授的讲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等问题。第二,基于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的相关问题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内容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 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分析。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影响,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目前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3、加快消费税的调整问题。前段时间,官方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进行辟谣。汤教授认为,消费税应当加快调整步伐。选择性强是消费税的特征。消费税和现在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应当完善消费税,适当提高消费税基。对于某些环境污染严重的,资源稀却性的,国家垄断性的,资源不再生的,倾向于适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破坏环境等的,也应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小汽车,老百姓都认为高档的消费品等并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可以适当扩大税基。对于化妆品等应当作出不同的调整。对于某些高消费有人主张开征消费税。在营业税基础上加征消费税。

篇8

汤教授的讲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等 问题 。第二,基于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的相关问题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 内容 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 社会 经济全面、持续健康 发展 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 法律 、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 中国 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 政治 、社会、文化 教育 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 农村 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 会计 ;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 金融 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 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 分析 。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 理论 。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 经济 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 问题 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 政治 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 中国 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 背景下进行了 分析 。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 影响 ,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 目前 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 企业 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 会计 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3、加快消费税的调整问题。前段时间,官方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进行辟谣。汤教授认为,消费税应当加快调整步伐。选择性强是消费税的特征。消费税和现在经济 发展 不相适应。因此,应当完善消费税,适当提高消费税基。对于某些环境污染严重的,资源稀却性的,国家垄断性的,资源不再生的,倾向于适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破坏环境等的,也应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小汽车,老百姓都认为高档的消费品等并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可以适当扩大税基。对于化妆品等应当作出不同的调整。对于某些高消费有人主张开征消费税。在营业税基础上加征消费税。

篇9

    汤教授的讲话分为两个部分:第一,关于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财政的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阵容及其实行机制、公共财政框架完善以及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等问题。第二,基于税收在公共财政中的重要地位,当前分布实施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的相关问题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内容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 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分析。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影响,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目前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篇10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抵扣;绩效

一、增值税改革重点内容

2009年我国实施的增值税改革,对企业影响比较大的内容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这是增值税改革最根本的变化,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

二、增值税转型对饮料制造业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文选取我国饮料制造业1998-2006年的部分财务数据,结合相关指标,定量研究增值税转型对行业的影响程度。

(一)固定资产与部分财务数据的相关性分析

表1选取了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统计年鉴中,工业大类中各行业3年共157个数据,进行了固定资产与销售成本,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年度应缴增值税的相关性分析。如表1所示,固定资产与其他4个数据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40,0.779,0.964以及0.918,并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和自相关检验。这使得文章后续的分析确实可信。

(二)对样本行业――饮料制造业的实证分析

1、选择此样本的理由。目前,我国饮料的生产和消费已逐步进入快车道,行业前景诱人。从竞争格局来看,中国饮料业的迅速发展及其前景广阔的消费市场吸引了众多国际知名品牌饮料厂商。罐装生产的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打入我国市场十多年,把国内饮料压得喘不过气来。因此,国内饮料制造业急需提高竞争力来应对激烈的竞争。我国饮料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劳动力的成本在不断的上涨,我国原有的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在不断被削弱。那么,饮料制造业能否在增值税转型中受益,从而实现产业分类的调整,提高行业的竞争力,值得我们关注。

2、对样本行业相关财务数据的预测分析。(1)1998年至2006年数据分析(见表2)。1998年至2006年,若增值税为消费性,饮料行业则累计可节省增值税2178.16亿元,折旧费217.82亿元。假设其他条件均不变化可得,行业9年可提高息税前利润217.82亿元,进而可得行业可提高税前利润2395.97亿元。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率25%测算,9年间行业因利润提高需多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为598.99亿元。最终计算可得,若行业从1998年开始受益于增值税转型,可提高净收入1796.98亿元,相当于2006年我国饮料行业累计工业总产值的46.1%。(2)根据相关数据对2008年及2009年行业受益的预测。自2009年1月1日起,饮料行业将获得实实在在的税改益处。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几乎保持在20%以上,即使2008年受到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10月10日的《2008年秋季报告》中,仍给出了2008年和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预测。报告预测,两年现价总量分别为173790亿元和210870亿元,名义增长率分别为26.6%和21.3%。另外,2007年饮料制造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为33.1%,在此数据的基础上可估算出2008年及2009年行业相关财务数据。如表3所示,若2009年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名义增速实现21.3%,由于我国增值税转型,行业仅增值税和折旧费两项就将节省1217.88亿元。减少的这部分费用将增加行业运作的现金流,这无疑将有利于我国饮料制造业的发展,减轻其与国外厂商竞争中的负担,提高自身的竞争力。(3)增值税转型对行业投资回报率的影响。虽然近年来饮料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种饮料产品的市场价格也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但由于各饮料企业有效地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饮料制造业的投资回报率还是呈现出逐步上升的态势。从1995年至2002年间,虽然个别年份出现过波动,但从总的趋势看,饮料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基本上处于逐年上升的运行轨迹之中。2009年增值税转型之后,相同的投资额将可以购买更多价值的固定资产,创造更多的产品价值,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率的提高也有利于行业进一步吸收投资,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量,由劳动密集型逐步转为资本密集型,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三)样本行业分析结论

1、税制转型有利于饮料制造业节约成本,增加行业的现金流。税制转型使行业节约了折旧费、增值税等各种费用开销,减轻了其与国外厂商竞争的负担。另一方面,节约的这些开销增加了行业的现金流,能够减轻行业在资金方面的压力,更灵活地面对市场的竞争。由于全社会各行各业都或多或少地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因此这种影响也是涉及全社会的,各种类型的行业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受益于此次增值税转型。

2、税制转型有利于行业增加投资,从而逐步实现行业产业分类的转型。税制转型引起投资回报率上升,再加上行业广阔的发展前景,使得行业具有更高的投资价值,从而有利于吸引国内外各种性质的投资。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多,这种推动作用呈现上升趋势。我国劳动力低成本的优势不断被削弱,行业可借助税制转型来吸引增加投资,从而加快固定资产更新的脚步,逐步由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向资本密集型行业转型,提高行业的竞争力。

三、结论

由于各行各业或多或少都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因此增值税的转型使各个多行业都或多或少的减轻了负担,而固定资产比例较高的行业或企业,受到影响的幅度越大。大型资本密集型企业将是增值税制度改革的主要受益者。

结合案例分析可发现,增值税转型能够使行业获得多方面的益处,不仅节约了行业的成本,减轻了行业的税收负担,更增加了行业的现金流从而提高了行业的绩效,增强了行业吸引资金的能力,并促使行业产业分类的变化,最终从多个角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另外,税制转型可以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国内外经营者都处于相同的税制之下,有利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我国各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增值税的转型对行业和企业来说几乎是有利无害的,各行业均将在转型中获得益处。同时,各行业也应抓出此次税制转型的契机,结合自身的竞争环境和优劣势,做出相应的战略调整,从而获得较为持久的竞争优势,以应对灵活多变的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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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剑兵,罗伟华.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效应分析[J].涟钢科技与管理,2008(2).

篇11

汤教授认为尽管公共财政的相关内容存在诸多方面争议,但是总体看,公共财政具有其道理,个人赞同这个提法。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有特定的论述。该论述要求分步实习税制改革,并具体提出了实施分步税制改革的八项具体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对于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包括完善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国家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整个财政制度。

汤教授认为,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原则,从理论上讲,是以市场失效和社会经济全面、持续健康发展为标准。因此,只有那些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政府和公共财政应当介入。由此,导出公共财政的介入领域范围。

(一)公共财政的特征和应当介入的领域

公共财政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建立的财政收支活动新的机制和新的体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公共财政的基本点包括:(1)弥补市场失灵的财政;(2)公共财政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3)非营利性的财政;(4)法制化的财政。

公共财政涉足于公共领域。从一般的角度讲,公共领域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1)第一个层次: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与法律、公共工程与支出、公共服务;(2)第二层次:经济的外部性、垄断、分配不公、经济波动、信息不完善等;这两个领域都是公共服务应当介入的领域,也是公共财政应当涉足的领域。(3)从特殊的角度来看,应当联系市场经济发展水平看。从市场发育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需要介入的领域更多,某些私人资本在一些领域无法介入。由经济发展导致的市场失灵领域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三层次。(4)我国特有的国情:地域广阔、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公有制经济比重大,改制改组的难度较大,必须政府介入。我国的经济发展国情构成我国公共财政的第四个层次。(5)另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我国的公共财政的范围还涉及到宏观调控领域。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和机制

财政的范围由政府的只能决定,同时这两者以一定条件下经济体制为前提。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和经济管理管理职能。基本职能直接配置资源和间接调控私人配置资源的能力。具体表现为,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能力、稳定经济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拉拢经济体制的能力完善经济发展的能力,完善经济体制的能力、法制的能力,对外宣传的能力等八项。政府的这些职能规定着财政职能运行的方向,规范着财政职能的范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的暂行定位,反映在财政领域就是建立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性财政。财政职能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公平分配职能和稳定社会发展的职能。除了这些传统职能之外,对应政府的职能的转换,财政职能也有了新的表现形式。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构建。

公共财政框架体系至少包括: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的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完善宏观调控的协调机制;实行权责化的政府会计;建立政府管理信息制度。

关于税收和公共财政关系有三种观点。第一,建立和规范以税收收入为主,以辅助化收入为辅的财政体系。税收收入是基本内容,制度化收费处于辅助地位。采购成为新的金融工具。公共财政应当以税收为主要的手段。因此,公共财政改革以税制改革为基础,其中税费改革是关键和难点。第二,在市场经济中,在总体上税收制度应当保持较高中性,它对配置资源非常重要。保持税收的中性要求依法治税。税收制度也成为财政制度的中心。第三,在公共财政下,政府收入来源于社会的公共收入。政府提供的是个人难以提供的公共服务,这种服务要求与之相对应的无需偿还的财政收入,即税收。税收成为公众取得公共服务的对价。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公共收入的基本甚至唯一的形式。此外,还应当考虑公共财政和纳税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公共财政的直接来源是公众提供的税金,因此公共财政应当保障纳税人的正当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本身就是公共财政的目的。

二、当前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几个想法

(一)税收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依据

1、应当把中国税制改革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下,放到世界性税制改革背景下分析。

关于世界性税制的改革的理论依据和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世界税制改革有三大理论依据:公平课税论、最优课税论和财政交换论。对于该三项理论能否成为税制改革的理论依据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汤教授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分析后区分性借鉴。

关于公平课税理论。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收益原则和课税能力原则。理想的公平课税理论主要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宽税基。既要强调横向公平,又要强调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应当以公平税负理论为依据。但存在一定问题。税费加上无法统计的制度外收费大约占30%。因此,应当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合理的借鉴。

关于比较有分歧的最优课税理论。汤教授应当承认其在世界税制改革中发挥过的重大作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最优课税理论是获得诺贝尔奖两种财政税收理论。其中强调的最优商品课税、最优所得课税、以及最优商品课税和最优所得课税的最优搭配值得我们思考。尽管该理论中的很多假定并不存在或者有一些前提,但是这种思路给我们很大启发。比如,应当注意到产品的需求弹性和税率的关系。对于需求弹性较小的应当征收较高税率。这些思路应当值得我们思考。再如,最低边际税率和最高边际税率都应当低一点,应当选择合理区间,这样一个视角具有其价值意义。应当注意税率的调整和效率的关系。此外,维克里较早提出中性税收的思想,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汤教授认为,把税收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等细化一下,可能就推断出最优课税理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过高。一方面导致劳动者的逃税动机,另外这样的边际税率在实际中很少得到运用。因此,最优税收理论在某些方面可以借鉴。

关于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和法制已经宪法经济学联系较为紧密。中心问题是如何约束不良政府行为。政府从公民哪里获得财产应当如何限制?汤教授主张通过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法制,对政府权力实施宪法上的约束。税收设计属于宪法问题,税制改革应当属于立宪性问题。税收法定原则等是这种思想的体现。主张应当约束预算和平常所讲的政府权利来源于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等理论是一致的。政府的财政权利来源于宪法,立宪原则还涉及到许多公共财政思路:公债、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财政交换理论的核心——贯彻税收法定主义有其道理。

2、关于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汤教授还从经济全球化态势和十六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更可以看出我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国际层面上的税制改革应当考虑到税收竞争和税收协调问题、居民管辖权原则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问题等。我国进行税制改革过程中应当看到我国税制和世贸组织基本原则不相符合的地方。除此之外,我国税制改革还应当考虑如何按照国际惯例经济贸易区域化、国际税收协调等对国际税收产生影响,并最终如何和国际进行接轨,怎样和国际减税浪潮协调。

另外,汤教授认为现今倡导的税制改革并非新一轮税制改革,而应当是94年税制改革的后续部分。

(二)关于现行税制改革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加快增值税暂行试点工作。中央已经在东北八个行业进行增值税转移试点工作。对当年新增加的机器设备中所包含的税进行试点,范围并不是很大。汤教授认为,不应当因为局部过热而延迟增值税试点工作。目前投资过热有结构性原因。因此,既然主要的行业都已经试点了,其他的行业应当改革。另外,试点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向全国较快推开。可以借鉴很多国家的做法。采取分步到位办法。其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应当进一步降低。

2、关于两法合并问题。两法合并工作已经展开。其中,关于两法的名称,主导意见仍然采用《企业所得税法》的名称,但在条文表达中体现法人所得税的精神。但也有有人提出一步到位,汤教授在此问题上的看法是,现行企业所得税界定纳税人的关键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弊端日益显露。因此,尽量与会计制度保持一致,以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纳税和征税的成本。其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问题,大体的倾向是在25%左右。

3、农业税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为现阶段的农业税制改革提出了基本思路。汤教授提出建议,全国范围内是否可以加快在三年内基本上取消或者全部取消农业税?其观点是,按照现有进度,三年内可以完成农业税改革。但是,关键在于配套改革以及农业税改革后续问题。难点在于农业税的配套改革。汤教授的第二个建议是统筹规划,加快配套改革。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国家财政的充裕、农村基层政府的改革和机构的精简是配套改革完善的三个条件。第三,还应当及早研究具体方案,推进制度创新。方案和步骤是在三年内取消农业税、统一研究税制问题、五年之后推进城乡税制的统一。如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人主张农业商品增值税,或者有选择性的征收所得税,以上设想应当调查确认。农业税制改革解决的两个难题是征收机关和农民打交道和如何进行计税核算和评定。解决这个问题有三个思路,即不直接对纳税人直接征税;尽量避免农户的经常核算,采用粗线条定下征税的数额和征收土地使用税。

4、加快消费税的调整问题。前段时间,官方对奢侈品征收消费税进行辟谣。汤教授认为,消费税应当加快调整步伐。选择性强是消费税的特征。消费税和现在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应当完善消费税,适当提高消费税基。对于某些环境污染严重的,资源稀却性的,国家垄断性的,资源不再生的,倾向于适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破坏环境等的,也应当提高一些税率。对于小汽车,老百姓都认为高档的消费品等并且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可以适当扩大税基。对于化妆品等应当作出不同的调整。对于某些高消费有人主张开征消费税。在营业税基础上加征消费税。

5、汤教授还对于当前税制改革中的其他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个人所得税改革、物业税和财产税、社会保障税的开征问题、出口退税问题和税收立法权的下放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当前的热点问题和税制改革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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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基评估; 评估准则; 批量评估

中图分类号:F233;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7-0099-04

2014年7月30日的《京华时报》指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表示正和财政部、税务总局考虑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的可行性,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预计两三年后推出。早在2011年,我国就将上海和重庆作为房产税启动试点,和试点只针对房产征税不同,这次全国范围的房产税将对房产和土地征收。随着房产税的立法改革,以税收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以税收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主要是对评估行业可以涉足的税种的税基进行评估,如物业税税基评估、不动产税基评估、财产税税基评估、所得税税基评估和关税税基评估等。虽然我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6年7月设立了税基评估专业委员会,对财产税类评估一直进行研究并模拟物业税的税基评估操作,但是在评估行为规范上仍缺少准则的约束和指导。

税基评估在美国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已有较久的发展历史,税基评估准则更是根据评估实践的发展定期进行更新,基本涵盖了评估程序、步骤、技术方法等方面,为税基评估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指导。本文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制定的国际评估准则(IVS)、美国评估促进会(AF)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USPAP)、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制定的评估准则(Red Book)、国际估税官协会(IAAO)制定的不动产批量评估准则(MARP)、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制定的跨国企业与税收管理的交易定价指南(TPG)、美国国内税务局(IRS)制定的国内税收手册(IRM)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中国税基评估准则的制定提供参考。

一、国外税基评估准则制定背景

(一)IVS

2011年的第九版IVS将2007年第八版中(2005年第七版)的评估指南13――财产税批量评估删除,原因是该评估程序与一般评估程序没有不同。本文内容的比较取自第七版IVS的评估指南13――财产税批量评估。

(二)USPAP

2012―2013版的USPAP中的准则6――批量评估和报告,对不动产批量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披露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原则规定,但是该批量评估准则并非局限于税基目的的评估。咨询意见18――自动评估模型(AVM)的使用以及咨询意见32――从价税评估和批量评估业务,对评估准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应用进行了阐释,并从评估准则委员会的角度提供了相关评估事项和解决建议。

(三)Red Book

RICS与英国评估与拍卖师协会、英国税基评估协会共同制定了资产评估指南(俗称红皮书,Red Book)。2011年5月,第七版Red Book,其中英国指南3(UKGN3)是有关资本收益税、遗产税、印花税和土地税的税基评估。

(四)MARP

国际估税官协会(IAAO)于1934年成立,是由财产税基评估及税收专家组成的协会。2011年1月IAAO颁布了最新版的《不动产批量评估》(Standard on Mass Appraisal of Real Property,本文简称为MARP),包括准则范围、简介、资产数据的收集和维护、评估、管理中的注意事项、参考文献、词汇等部分。该准则的遵循和使用纯属自愿,如果存在任何与USPAP或国家法律冲突的内容,一切以USPAP或国家法律为准。

(五)TPG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立于1961年,是由34个市场经济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1979年,OECD了《交易定价与跨国企业》报告,通过对报告的修订,1995年7月13日OECD委员会正式出版了《跨国企业与税收管理的交易定价指南》(OECD Transfer Pricing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and Tax Administrations,本文简称为TPG),后经几次修订,最终形成 2010年7月22日颁布的版本。

(六)IRM

美国国内税务局(IRS),隶属于财政部,其颁布的国内税收手册(Internal Revenue Manual,IRM)包含39部分内容,其中第4部分――审查程序中包括119章内容,第48章为技术程序,其第四节和第五节分别为企业价值评估指南和无形资产评估指南。这两个指南制定的目的是为美国国税局工作人员在从事企业价值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及遇到相关问题时提供可以依据的指导规范。

二、国外税基评估准则条款比较

(一)准则结构比较

IVS评估指南13――财产税批量评估包括介绍、范围、定义、与会计准则的关系、指南和生效日期六部分内容,25项条款。其中,第一部分包括目的、范畴、要素、程序、评估基础、处理工具、标准和行为规范8项条款;第二部分包括职责、项目和工作范围3项条款;第三部分包括从价税、校准、批量评估、频率评估程序4项条款;第四部分包括不受会计准则支配、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重估与从价税批量评估的关系3项条款;第五部分包括数据收集记录、条款的发展维持、估值定义、评估精准性和一致性、报告的披露、背离6项条款;第六部分为指南生效日期。

USPAP的准则6为批量评估和报告,但是该准则并非仅局限于税基评估。该准则包括9项条款,分别是执业基本要求、具体操作要求、影响可信结论的各种因素、批量评估技术的说明和标准化处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标准化批量评估模型的使用事项、评估结论的分析和取舍、书面批量评估报告包括的内容、评估师署名的声明。

Red Book的英国指南3(UKGN3)是有关资本收益税、遗产税、印花税和土地税的税基评估,包括简介、背景介绍、评估基础、定义、进一步解释、评估方法、典型案例和参考8部分内容,共计41项条款。

MARP包括准则范围、简介、资产数据的收集和维护、评估、管理中的注意事项、参考文献、词汇7部分,共计18项条款。其中第三部分包括概述、地理数据、资产特征数据、销售数据、收益和支出数据、成本和折旧数据6项条款;第四部分包括评估模型、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土地评估、资产类型的考虑因素、重估频率7项条款;第五部分包括概述、人员配备、数据处理支撑、评估服务契约、对收益―成本的考虑5项条款。

TPG包括九章内容,分别是公平原则、交易定价方法、可比性分析、避免和解决交易定价争端的行政方法、文件编制、关于无形资产的特殊考虑、关于对内服务的特殊考虑、成本分摊协议、关于业务重组的交易定价。

IRM中4.48.4为企业价值评估指南,包括前言、发展指南、解决指南和报告指南4小节内容,共计35项条款。4.48.5为无形资产评估指南,也包括前言、发展指南、解决指南和报告指南4小节内容,共计53项条款。

(二)特定术语比较

批量评估(Mass Appraisal)是20世纪70年代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开发应用而兴起的评估方法,它是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大传统方法与财产特征数据的基础上,结合数理统计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而形成的一种新的评估技术。目前,在美国、加拿大、亚洲、欧洲、大洋洲乃至非洲等一些开征不动产税的国家和地区均普遍采用了批量评估技术。

IVS对批量评估的表述为,在给定的时间使用系统、统一并考虑对结果进行统计检验与分析的评估技术和方法对多种类型的财产所进行的评估。USPAP的表述为,在某一日期通过采用标准化方法、引用共同数据、进行统计测试等方法对某类群体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MARP的表述为,在给定的时间,采用标准化方法,引用共同数据,并进行统计检验,以对一系列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

在上述定义表述中,IVS和MARP的定义是基于房地产评估以及房产税目的的评估。USPAP的批量评估则针对的是房地产(Real Property)以及个人财产(Personal Property)所进行的评估。

(三)基本要求比较

资产评估信息的收集是税基评估的重要基础和基本要求,其信息收集是否及时、可靠、真实、有效直接关乎税基评估的成效,尤其是税基评估方法中批量评估、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应用,使得评估信息的重要性越来越高。

IVS准则中5.1条款为数据收集和系统记录,指出评估师必须获得一套健全的数据收集系统。财产数据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评估数据是围绕土地使用记录而产生的,例如地契、转让文件和买卖信息,在国际、联邦、州或当地政府的管辖权内界定资产所有权或土地权益。市场特征与批量评估的使用目的和预期用途有关。

USPAP准则条文6―5规定评估师执行批量评估业务应当收集、查验和分析足以支持下列参数的相关数据:改良物的全新成本、累计折旧、可比资产交易案例中的土地价值、可比交易案例中的资产价值、收益或潜在盈利能力资本化所需要的价值数据。

MARP的整个第三部分都是关于资产数据的收集和维护,包括概述、地理数据、资产特征数据、销售数据、收益和支出数据、成本和折旧数据6项条款,其中3.3条资产特征数据包括资产特征数据的选择、收集、录入、维护和替代定期现场检查5项内容。

TPG中2.9条款指出,纳税人应准备并提供相关文件,以能证明交易价格是如何确定的。指南中第五部分从条款5.1―5.29,指明了文档搜集的规则和程序、确定交易定价的有效信息等规范。条款5.18指出,业务概要、组织结构、外资集团的所有权关系、交易前几年的销售和经营成果、纳税人与外企交易的水平等是有用的参考信息。

IRM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南4.48.4.2.3分析条款中明确了评估师需要分析的必要信息:业务性质和企业发展历史、经济前景、股票账面价值或利润以及企业财务状况、公司生产能力、派息能力、商誉或其他无形资产、股票销售情况以及企业或实体机构的利润情况、在自由开放市场交易的股票或利益、其他相关信息等。

IRM的无形资产评估指南4.48.5.2.3文件编制条款第6条指出,对于特定财产价值的评估需要注意:成本、日期和收购方式,正评估日期,额外评估及评估过的日期,合同或协议信息,市场一般经济前景,类似于评估师意见的其他因素。4.48.5.2.4分析条款第2条指出,所有影响价值的因素都要考虑进来;第3条指出,要分析所有重要事实。

可见,IVS的制定最为原则,对数据收集的规定只是简要说明;TPG是对整个经合组织成员国的规范,其条款较为原则性;USPAP的规定也相对简要;IRM对企业价值评估信息的收集相对简要,但是对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的规范较为详细;MARP是专门针对不动产批量评估的准则,其规定内容最为详细。

(四)评估方法比较

税基评估方法是税基评估体系的核心部分,在物业税评估中,国外一般采用批量评估方法。批量评估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目标财产的价值评估任务,已逐步取代单宗物业税税基评估成为税基评估方法的主流。美国的批量评估技术起步最早,IVS和Red Book并无批量评估方法使用标准的详细说明。

USPAP规定批量评估的基本程序是:明确被评估的资产;明确与被评估资产相似的市场区域;明确该市场区域中影响价值的特征(供应与需求);设计模型;对模型进行校准;将模型所反映出的结论与被评估资产的特征结合进行分析;复核批量评估结论。

MARP中对运用批量评估方法确定不动产市场价值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并从评估数据的取得和保存、三种经典评估方法在不同类型不动产批量评估中的应用以及批量评估的管理等方面提供了系统的方法和操作的标准。

TPG就税收评估方法的制定明确指出对于利润低于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交易利润法来进行定价。在税收管理方面,关于传统的交易方法,指南通过2.12―2.55共44项条款描述了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和成本加价法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利润法,指南通过2.56―2.149共94项条款详细介绍了交易净利润法、交易利润分割法的相关规定。

IRM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南4.48.4.2.3中第2条指出,三种公认的评估方法是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无形资产评估指南4.48.5.2.4第7条指出了三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并指出,蒙特卡罗(或概率)法类似于贴现现金流法,该方法依赖于通过概率分析取得预期值的估算范围;期权估值法适用于长期高风险无形资产,这种资产的初期费用明显且预期收益在久远的未来。

三、对中国税基评估准则制定的启示

(一)不断检验并完善税基评估理论

我国税基评估理论研究在评估的主体、客体、方法、程序等方面已有一些成果,但是对于理论的普适性需要实践的检验,尤其是税基评估模型的构建。对于建模方法的掌握并不难,主要是模型应用评估的准确性。这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要了解实况中的影响因素并剖析真正的经济实质,做到模型随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因此,在学习国外税基评估准则的同时,要多模拟和操作国外税基评估的案例,理论研究部门要和评估师事务所等相关实务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用国内外实践来指导我国税基评估理论步入成熟,进而为税基评估准则的制定打下基础。

(二)掌握税基批量评估方法的运用

作为税基评估体系的核心,税基批量评估的理论和技术在国际上已经较为成熟,而我国要掌握该方法,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充分准备。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地理信息系统和配套计算机辅助系统;其次,评估人员要掌握多元回归分析等数理统计方法并能熟练运用;最后,评估人员还要有充分的会计、税务、房地产等相关基础知识的储备。这样才能为将来税基评估准则的有效实施做好准备。

(三)建立完善的税基数据采集制度

首先,对于数据采集源的选择,要根据税基评估原理和方法中所要求和涉及的数据来采集,并非多多益善,所需数据必须能够量化处理,尤其是某些定性数据源,要科学量化后再纳入数据库;其次,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如税收征管部门提供纳税信息,其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对象的基础背景资料,公开市场信息、实地勘察信息等,从多角度印证来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最后,对于数据的整理和维护,需要设立专业部门来操作,要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工具进行数据的管理。这是将来税基评估准则制定的基本要求。

(四)构建高效共享的税基信息系统

要想在全国有效推广税基评估,相关部门需要以大市场的视角,本着共享的原则,全面整合市场信息,以现代化咨询手段为依托,建立现代化税基信息电子系统,并利用政府信息网站向公众提供统一的网络资料库和电子化的公共服务。这样不仅方便了客户需求,便利了机构评估,更提高了整体市场效率。这是将来税收征管以及税基评估的必然趋势,也是税基评估准则得以有效推广的市场条件。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 2011.

[2] Uniform 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Appraisal Practice. Appraisal Foundation.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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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周琳娜.基于物业税开征目的的批量评估系统研究[D].厦门大学,2007: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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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危机会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等方面产生出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国家财政税收的影响尤为严重。因此,在金融危机的不断影响下,要对财政税收做好改革与分析工作,同时还要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危机对财政税收上造成的影响,保证财政税收上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于此本文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财政税收改革进行了简要阐述,并提出几点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

金融危机;财政税收;改革思考;分析研究

对于金融危机来说,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同时也是经济金融上的问题之一,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甚至还会对我国财政税收等方面产生出相应的影响。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就要做好财政税收的改革与研究工作,同时还要清楚的认识到这一方面,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金融危机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确保财政税收的稳定。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财政税收改革必要性

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影响下,对财政税收等方面进行全面有效的改革就显得极为重要。且就我国现阶段来说,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成为了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影响下,我国与世界经济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在这种形式的影响下,就可以在借鉴其他国家一些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进行改革与创新。从另一层面上来说,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之间的不断发展,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就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等造成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我国的财政税收等方面产生出相应的影响。因此,在实际中为了降低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就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经济危机的危害,做好财政税收的改革工作。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可以满足我国财政税收上的改革需求。就现阶段来说,我国经济发展中财政收税属于十分重要的一种税收类型,不仅可以对需求总量等方面进行调节,同时也可以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有效的调整。随着当前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开始不断增加,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了,因此,在实际中就要对现阶段的财政税收进行有效的调整,提高管理的水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税负税收制度

对于税负税收来说,是一个国家中的整体税负水平,同时也是纳税主体经济负担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一般来说,在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下,政府支出出现变化,税收收入等方面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就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政府规模以及财政支出总量等方面与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因此,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影响下,就要建立出完善的税收制度,保证税负水平的适中。在实际中想要建立出完善的税负税收机制,首先,就要最大限度的减少纳税人的税外负担,提高宏观税负水平。其次,是要实现增值税的转型,做好物业税的征收工作,从而保证税收制度的合理。

(二)正确处理财政及经济间的良性互动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的财政税收整体水平主要是建立在企业生产增长上的。也就是说要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影响下,做好财政税收的改革工作,提高企业的销售能力,保证财政税收的稳定发展。因此,借助财政税收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就成为了财政与经济发展上的良性互动,同时为了保证良性互动的快速发展,政府方面就要做好介入工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避免出现资金浪费等现象。

(三)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就现阶段的税务管理工作来说,税收征管属于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依靠相关的税法规定等在税收工作中进行征收、检查以及管理等工作,以此来掌握好税收的变化情况。同时还要做好税源的管理工作,促进生产与组织收入上的结合,所以就要做好税收工作调查工作,通过科学的税收征管组织来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详细的说就是要借助先进的管理理念来优化税收征管组织形式。

1、就要明确管理的职能就现阶段的政府税收征管来说,其主要的职能就是要保证市场经济环境上的平衡,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影响下,就要向着专业化的管理方向不断发展,管理管事与管户上的相互弥补,提高管理的效能。为了实现双管制度形式,就要减少管理的层次,将业务流程作为方向,明确管理的职能,发挥出管理的效果,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2、要建立扁平化的管理结构对于扁平化组织管理结构来说,就是要在税收征管的过程中实现平行化的征管体制,同时还要按照集中原则与职责明确原则来整合好基层征管机构,通过保证执法主体减少数量与审批的环节。对业务单一与职责交叉部门进行整合,可以保证在有限的人力资源中实现高效的运用。从而减少纳税人的缴税麻烦,为纳税部门提供出方便快捷的支付方法,提高工作的效果。

(四)完善当前地税与国税协调机制

就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说,我国经济发展建设中税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税收体系已经难以满足现阶段的税收需求了,因此,在实际中就要加强国税与地税机关之间的联系,同时还要利用好信息资源,保证国税与地税工作的有效进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的合理化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金融危机背景的影响下,想要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的发展,就要认识到进行财政改革工作的重要性,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上出发,做好改革与研究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危机对我国财政税收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史小勇.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2010,(22):9-10

[2]鲜慧.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税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4,(23):3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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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政府调控;财务风险

近十多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市场化发展非常迅速,形成了住宅开发、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等多个细分市场,在社会经济中的影响力也迅速增强,成长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自从新千年之后国内房价持续快速走高,在2005年后更出现疯长的势头。特别是居住用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迫使政府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政策,以抑制房价的过快过高上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家对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一系列调整,也显著影响到了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政府调控政策直接影响到了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增加了其整体上的财务风险,包括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对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保证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其财务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房地产行业的财务活动特点

(1)资金密集。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房地产经营涉及面很广,管理链条相对更长,投资项目耗资巨大而投资回收期较长,资金回收慢,经营风险大。经营中的各个流程都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需要企业保持较高的资金规模,也对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2)资产负债率高。当前我国主要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基本在百分之七十以上。比如截止2011年底,万科A的资产负债率为77%,保利地产为78.4%,恒大地产则高达81.7%,均显著高于60%的国际公认警戒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源于房地产行业较为特殊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也存在房地产开发收益较高,企业主动利用财务杠杆增加收益的因素。但总体上来讲,高负债运营将使企业未来面临相对更大一些的财务风险。(3)营运周期长。营运周期是评价企业管理经营效率的指标,一般地,营运周期越短说明资金占用周期越短、企业经营管理效率越高。如前所述,房地产行业业务流程复杂,从前期的土地竞投开发,到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再到后期销售、物业服务等,每一个环节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4)价格波动剧烈。商品房兼具民生和投资双重属性,且其价值大、价格高,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由于与国民经济联系非常紧密,价格非常容易受到相关调控政策和经济走势的影响,几乎每一次调控政策的出台都会引起价格的波动。在经济危机尚未完全结束,民生保障和宏观调控压力非常大的情况下,其市场价格波动更加剧烈,房价的未来走势不够明朗,对市场前景的预测也显得较为困难。这就使得企业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企业发展策略的制定和调整也变得更加困难。

二、政府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财务风险

风险是指回报的不确定性或潜在的财务损失。财务风险是指因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等原因使得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前述的行业特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往往容易迅速增大。近年来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政府各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以调控房价、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且在2010年、2011年出台政策的密度和执行的力度明显加强,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风险快速攀升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政府的调控政策可以分为两类:调节供给和调节需求。调节供给的政策,如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新“国八条”,要求“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保障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调节需求的政策,如新“国八条”规定二套房贷款首付提高至60%,在上海、重庆等市进行房产税试点,各地实行“限购令”等。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房地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金周转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总之,在政府房价调控的宏观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受到来自“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影响,其财务风险在原来的基础上有较为明显的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成本上升,筹资风险增大。房地产行业资本密集且资产负债率高,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借款。但是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其举债能力是有比较显著的差异的。对于大型的全国性房地产企业,如万科、恒大等,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现金流量,信誉度较高,可以较多的依赖银行贷款。据估算,2009年和2010年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总资金高达65%左右。但在银根的持续收紧的情况下,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想要获得比较充足的银行贷款就变得非常困难,失去了银行贷款的支持,其融资渠道受到很大的限制,往往需要寻求信托或私募等渠道筹集资金,而这些渠道的资金使用成本往往又非常高,2011年信托的融资成本基本在15%~22%之间,从而大大加重了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了其筹资的风险。(2)高负债经营,偿债风险高。如上文所述,房地产行业的平均负债率长期居高不下。负债经营固然可以利用“税盾”的作用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但是过高的财务杠杆也使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过高的负债率意味着企业每年需要支付大额的利息,占用了企业的营运资金,增加了企业的偿债压力,一旦资金的收回或筹资活动出现问题,就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另一方面,高负债还要求企业必须保持高于债务资本成本的总资产收益率,否则负债越高对企业的盈利水平越不利。(3)市场需求变化快,投资风险增大。房地产行业除经营环节较多,占用资金规模较大以外,其营运周期长的特点也使其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将面临更多的风险。政府出台的新政策很有可能打乱企业原有的项目计划,影响到项目的现金流动和收益情况。企业可能在经济情况良好的时候盲目地融资、投资建房,商品房上市的时候却可能遭遇房市低迷,使预期收益落空,从而威胁到资金链的安全,加大投资风险。(4)营运资金管理难度加大,流动性风险增大。在政府持续性的多重政策调控下,宏观层面上已初见成效,2011年底至今商品房成交量明显下降。在前两年房地产商投资了众多的项目,近期的商品房成交量下降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存货激增。国家统计局一月份的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底,商品房待售面积剧增41.77%至2.72亿平方米,而各大上市房地产企业的最新年报也显示存货同比增幅均有较大幅度上涨。这些存货占用了开发商的大量资金,影响了其流动性,对其偿债能力有较显著的削弱。从各大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年报来看,其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5)税负加重,增加企业资金负担。税收政策是房地产调控的方式之一。房地产行业涉及到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房产税等多项税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2号文件增加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税负。税收政策的变化削弱了投资性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影响了商品房销量,使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回流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另外,房地产行业的销售下滑直接影响到地方税收,地方税收迫于业绩压力加大房地产行业的税务检查,稽查力度,增加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使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更是“雪上加霜”。

三、房地产企业应对措施

(1)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内部财务控制与监督。在供求波动且市场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应该及时审视其经营情况,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各种类型的财务风险,予以全面合理的评估,并牢固树立起风险管理的意识。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内部控制系统的整体设计和建设、执行中去,要考虑到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各个方面,通过加强企业内部财务控制与监督来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如在开发新项目之前应该对项目做细致的财务预算分析,并全盘规划整个项目的资金计划。又如,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要加强各个项目、流程的成本费用,对各项成本指标进行测算和分解从而更精确地控制成本。(2)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逐步调整资本结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这要求房地产企业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但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资金的来源方式仍然显得比较有限,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而受宏观经济的影响,银根尚处于比较紧的阶段,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较大,特别对中小企业而言,自去年以来银行贷款几乎停止。可以预见,贷款难的状况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房地产企业要主动积极拓展筹资渠道,降低对特定资金来源的依赖程度,以控制企业的融资风险。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注意逐步改善自身的资本结构,减少对债务融资的依赖,以量换价,加大促销力度,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价销售,降低库存,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流,另外还可增强内部融资的能力,比如职工集资以及向关联企业融资。(3)调整经营策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会议答记者问中明确强调了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向市场释放了明确的信号,表明较为严峻的市场环境仍将持续较长时间。房地产企业应当及时做好积极的应对准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在杠杆比率难以再放大而市场价格下行压缩了利润水平的情况下,提高资产收益率的途径只剩下提高资产周转率。企业应当改变过去“以时间换空间”,通过土地或商品房升值来获取高利润的思路,转向晚拿地、缓拿地,加快销售,出清存货,快速收回资金,提高周转率而降低负债率的发展路径。有实力的企业可响应政府号召,加入保障房建设的队伍,同时介入高端洋房别墅、高层精装、低端保障房等房地产项目建设,以适应不同群体需求,拓宽产品渠道。但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要加强资金调配和现金流的管理。

财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房地产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业务流程复杂、周期长,且与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这导致了房地产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尤其在国家加大对房地产试产调控的政策背景下,正确识别新形势下房面临的财务风险以及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成为房地产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房地产企业应密切注意自身的财务风险,通过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意识、逐步调整资本结构、积极调整市场战略等方法把财务风险降低到可控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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