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34: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危化品企业如何监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危化品网上监管问题的提出
1、特殊阶段的特殊命题。2006年10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多,污染环境严重的状况,决定在3年内关闭三分之一化工企业。无锡市是化工大市,共有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3775家。市政府决定3年任务1年完成。2007年5月底,太湖蓝藻爆发引起供水危机,化工企业污染水源是重要原因。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保护和重建太湖生态环境。如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化工企业依法实施有效监管,监管什么内容,监管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严峻地摆在工商部门面前,困扰着监管一线的基层工商部门。由于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促使工商部门必须尽早闯出一条网上监管的新路子。
2、特殊法规的特殊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危化品监管的专项法规,条例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要求十分严格,其中第30条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第31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如何使这些规定落到实处。该条例第5条第七项对作为监管机构的工商部门提出了必须“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的特殊要求。因此,深入研究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
3、特殊商品的特殊监管。危险化学品虽能极大地丰富和改善人们的生活,但稍有疏忽,便会引发事故,危及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对人民生活、社会和谐构成极大的威胁和破坏。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安全流通、安全使用、安全贮存,是政府、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由于商品特殊,必须研究特殊的监管方法。
二、危化品网上动态监管系统的构建
动态监管是网上监管的基本做法。惠山区工商局从以下几方面人手,加强危化品网上监管。
1、开发网上监管二版软件。二版软件的主要特点,是分为内网与外网两部分,既相对独立,又不能分割,数据能够实时交换。外网界面要充分借鉴企业较为熟悉的“网上年检”、“网上报税”等软件的界面风格,但也要有自己清新简明的特色。外挂应用软件与工商业务软件的数据应能共享,使系统基础数据的来源稳定,大量减少数据的重复录入。惠山工商局运用动态的二版软件,和有关单位联合开发成功“危险化学品网上管理平台”,使信息交流更为顺畅和及时,入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也能够从外部很方便地通过监管网自行上报许可证相关信息和每月产品来源或产品销售经营种类,工商监管干部能按时进行网上核查,并在网上用实名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2、采用集约监管模式。网上监管要做到统筹考虑,实行集约化监管。要实行企业自主申报与工商部门核查相结合,网上监管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抽查相结合,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结合,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对危化品经营销售企业的监管能力。工商部门在监管的同时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在企业用户操作界面上要着重强调查询功能和互动功能,以提高企业使用软件的积极性。在网上监管系统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守监管对象的商业秘密,主要采集内容应是其经营的危化品种类,对具体经营数量是否上报,由监管对象自主决定,不作强制性要求,以打消其顾虑。企业可通过咨询模块,同工商监管人员进行一对一交流,解决经营中遇到的与工商政策方面有关的疑难和困惑。
3、实行流程和制度监管。要在软件中设定规范的工作流程,实施严格的责任规范,以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监管质量与效率。要建立《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等严格的制度,对职能工作中每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使监管干部明确自己的任务、责任、权利。惠山工商局将涉及监管巡查的各项工作任务直接落实到片区责任人,深化“片长制”监管模式,明确解决危险化学品监管“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管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工作不到位而追究行政责任的风险,使经济户口管理真正落实到位。对列入危化品网上监管对象的当事人,惠山工商局规定基层工商分局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督促企业做好上网工作。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做到即刻将该企业信息从危化品企业数据库中删除。
4、整合资源实行定向监管。针对危险化学品监管责任重、监管力量少、监管专业技能缺乏、传统监管手段不适应的矛盾,要整合监管资源,实现软件的数据共享。通过内部网络建立健全上下互通的“三级互动工作机制”,使上级、本级、下级监管部门信息沟通与交流更顺畅。以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上级和区内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一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或需告知其他工商所的,可以通过该系统下达监管要求,或将指令、信息抄送相关工商所,从而有效缓解人手紧张的压力。针对目前企业经营范围交叉的特点,对危化品的监管应当采用定向管理方式,将企业不涉及危化品的部分踢除,对原先已列入危化品数据库的企业。如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涉及危化品,应将其从数据库中删除。对重热点行业要设置行业的热点标志,实行定向重点监管。
5、推行监管与周到服务的有机结合。利用“危险化学品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具有的“数据共享、使用方便、保密性好、互动性强、智能化高”的特点。入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可通过上网自行申报每月产品来源或产品销售经营种类,工商监管干部按时进行核查,通过内网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查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同时,要注意为企业提供周到的服务。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电脑自动对比如产生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在原来“经济户口巡查监管表”的基础上,强调“监管痕迹清晰”这一原则。专门设立“重点监管信息处理栏”,要求监管干部每处理一项内容都必须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下来,以备检查考核,为今后如何为企业更好地服务打下基础。
三、需要把握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无锡市惠山工商局结合年检将有条件上网的生产企业和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纳入管理系统。为建立和谐的经济环境作出努力。他们的初步实践表明,要实现良好的危险化学品网上监管,应注意把握和解决如下几个问题:
1、抓好培训指导。要对相关企业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的电脑操作人
员进行法律法规、道德、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引导企业遵守社会公德,不牺牲公共安全而谋求自身利益,避免“无意识违法”。要使其熟练掌握如何进行前期数据采集,如何建立书式台帐。要指导企业进销货时索证索票,将相关票证存档备查,自觉上报产品进销来源及品种,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要通过网上监管,将监管引入行政指导机制,实现“指导一家,影响一段,规范一片”。
2、推行监管“三化”。要着眼于监管工作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做到监管动态化、远程化、智能化。“动态化”,就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系统支持,对危化品企业经营活动实行主体信息动态记录、监控动态调整、警示信息动态提示,把工商监管贯穿于市场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将违法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远程化”,就是依托互联网“咨询平台”,与监管对象及时沟通交流。“智能化”,就是设定系统自动比对功能,将企业上报的几千种危险化学品,与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品种进行比对。及时发现违法经营线索,提高监管效率。
3、实行信任监管。将网上监管和企业信用挂钩,推动企业自律。对如实申报的企业实施信任监管,每年只实施一次例行检查。对漏报、瞒报数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对网上巡查中发现有不按时申报数据等问题的企业,通过“咨询平台”进行行政提示,引导其按时申报。在行政提示没有结果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实施全面检查,明确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中发现有涉及违法行为构成立案的立即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不构成立案的,在实施提示管理的基础上,增加实地检查的频次,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网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通过MSN或电话联系方式了解责令改正的执行情况。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重教育轻行政处罚。
4、设立激励机制。工商部门要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申报的企业在年检及信用评定等方面给予激励。促使企业按时自主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既要及时上传相关数据,更要在每天录入过程中定时查看各企业录入数据是否正确和完整,对不符合网上监管要求的。及时通知企业加以改正,使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效率不断提高,使入网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水平,有利于减少企业经营风险,以激励企业申报积极性,保证数据的齐全和完整。
5、保护商业秘密。网上监管对保护商业秘密有一定的技术要求,要注意在这方面下功夫,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企业,都要注意在试点基础逐步推开引导相关企业上网的同时。对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注意保密。对具体生产经营的数量录入不作强制性规定。
2014年2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60个危化品重点县,用近两年的时间(到2015年底)实施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方案》包括对60个重点县攻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如何准确理解《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攻坚工作?本刊记者采访了《方案》的主要起草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监管三司司长王浩水,请他详细介绍《方案》的要求。
记者(以下简称“记”):王总工,您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60个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攻坚工作作为2014-201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攻坚工作,希望危化品重点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怎样的改观?
王浩水(以下简称“王”):60个危化品重点县是全国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其安全生产状况直接影响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能否实现稳定好转。通过攻坚工作,要实现重点县危化品事故总量明显下降,重点县人民政府的危化品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促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
具体来说,就是各重点县的危化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攻坚前五年的平均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部分安全形势较好、近几年未发生事故的重点县,力争杜绝危化品事故的发生。重点县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
我们要求重点县所有的危化品企业,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实现三级达标。对于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鼓励申请二级达标评审。有条件的重点县要大力培植一级标准化企业。通过示范引领、经验交流和共享,提升整个地区的标准化水平。
重点县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存在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危化品企业,要全部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涉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全部完善监控措施。对大型危险化工装置,要装备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危化品企业中全面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评估(SIL),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同时,要加快推进重点县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危化品动态监管、应急救援和电子政务等功能。目前,可利用的信息系统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危化品经营许可申请审批系统、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化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事故查询系统等。此外,要推动危化品安全标签的全面应用。
下一步,将依托国家安监总局“金安”二期工程,进一步实现危化品行政许可、危化品建设项目、标准化、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的动态监管和相关电子政务。
通过攻坚工作,还要促进重点县化工园区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管理系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定量评估工作,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并采取措施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已建成投用的化工园区,每5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结合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基准,开展城区高风险危化品企业的评估,有序开展进园入区工作。
记:根据《方案》中的要求,重点县及其危化品企业应如何落实这一工作?
王: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攻坚工作应从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3个方面入手。
源头管理就是关口前移,主要抓手是实施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安全设计监管和推动城区高风险化工企业搬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的生产和储存的规划、布局和控制,以及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对危化品的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规划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化工行业源头管控的规范性文件,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就提出了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应当遵循的技术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要求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严格园区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加强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各重点县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园区内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搭建园区内企业安全管理“比学赶帮超”的平台,强化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控,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建设,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重点县还要大力促进化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利用国家财政支持关闭产能过剩、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各类小企业的有利时机,加快推动化工企业整顿关闭与转型,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们从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提出了企业层面可以执行和落实的对策措施。
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根据《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可以指导具有一定安全生产基础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管理、风险管理、装置运行安全管理、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试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作业安全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应急管理、事故和事件管理、持续改进等。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指导企业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
为突出遏制事故的关键要素,《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以总局令形式颁布,明确了化工企业生产安全应抓住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最基本、最重要规定。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还将继续推进危化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了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过程管理、变更管理等多项当前急需的标准规范制修订工作。
各重点县在强化安全监管方面,应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尽量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有化工企业管理经历或接受过危化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分管领导。加强危化品监管队伍建设,原则上每40个危化品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至少应有2名危化品监管人员)。要加大对重点县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的危化品知识培训力度;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
重点县要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指导监督危化品企业健全企业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持续不断的全员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强化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考核,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要建立危化品安全监管专家库,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
记:对于攻坚工作的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采取哪些措施推进?
王:我们计划在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危险化学品板块中,开辟重点县攻坚工作系统。每月,各重点县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系统上报,以便总局跟踪了解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将各省重点县的攻坚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所在省党委、政府;力争每年召开一次重点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省、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针对重点县的培训计划,开展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培训;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对重点县领导干部开展了一次针对性的专题培训;我们还将促进总局、省、市和重点县实现培训资料、事故案例等资源的共享。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和省安监局将积极协调、支持、推动部分重点县的安全监管人员,到总局或省、市(地)级安全监管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挂职锻炼的试点工作,强化交流学习。
同时,我们将建立监管三司、省局处级以上干部定点联系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制度。监管三司有关司领导分别联系若干个重点县,组织开展蹲点调研督导、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指导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对各重点县攻坚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相关省、市(地)级安监部门也要制定具体督导措施,加大对重点县的督促、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化工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
在化工企业中,往往会存在很多危险化学品,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与生活质量。化工企业工作人员通常会忽略对危化品的管理,不了解众多危化品的特殊性,因而导致化工材料发生质变,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安全隐患增加。因此,化工企业应该建立完善危化品的使用与保存制度与标准,加大对不安全使用化工品的员工的惩治力度;对于员工来说,更应该树立安全意识,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从使用到保存储备化工品都要做到熟知,最终达到降低安全隐患的目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1.1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不完善
很多的化工企业都缺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工企业领导者对安全生产管理也不是很重视,导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上都是“纸上谈兵”,没有任何的实际用处。如果想要确保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那么制定科学严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就是必须的。但是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的很多企业尤其是小规模的企业中,不仅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而且连最基本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没有配备,再加上一些化工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安全管理知识,导致化工企业在施工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问题,而且这些问题还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进而使得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一直存在,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2化工企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环节较少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化工企业存在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足,这也是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较少的主要原因。企业的领导只是关注自身的利益,为了争取最大利益而不断生产,忽视了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问题,导致化工企业的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老旧设备也没有进行定期的护理。还有一些化工企业根本就没有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这也是导致化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3监管部门责任缺乏明确性,没能形成监督合力
当前,公安、质检单位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工作都会涉及到危化品的运输安全监管。这也形成了多方监管的问题,但是同样此种工作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监管重复,监管工作的错位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很容易出现工作监管盲区。此外由于很多地区间或是部门间无法实现有效交流,信息工作无法进行有效的共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监督工作的效率和力度。比如当前公安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只对剧毒危险品的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审批,但是对于其他危化品的运输线路并没有进行关注,所以造成审批工作中存在明显的盲区。
2化工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策略
2.1提高化工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首先要提高化工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化工企业才能够更好的发展下去。时刻秉承着安全生产理念,不断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意识,充分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化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化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节约型运输工作的开展
传统工作方式中对无法实现对行车时间、路线、线路的统一,整体的管理难度比较大,要顺利开展危化品的运输工作应采取加强对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通过对先进信息技术的大力应用应用能对在运输中对各项指标进行优化处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生产单位都可以对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应用。同时,驾驶人员可以对车辆的实施情况进行掌握,从而有效的对危化车辆运行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从而在现代运输市场上占据着更有利的位置。在道路运输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从而对信息化发展进行更好的提升。
2.3在化工企业危化品生产中建立鲜明层级的监管体系
在化工企业进行危化品生产时,要建立严格鲜明的监督体系。首先,要从自身出发,企业要设立监督部门,对危化品生产使用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其次,政府也应该切实做到宏观调控,创新危化品管理方式以及理念,特别注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设立专门的危化品监督部门,对危化品生产质量和标准做出较高且严格的标准和规范,不同层级的监管部门都要对化工企业的生产、使用、运输以及存储等方各个面进行全面监督,熟知危化品的特性,这样更加有利于对危化品的安全使用与生产。为了提高危化品生产的安全性,确保员工以及企业的生命安全与经济利益,必须要建立鲜明的层级监管体系。
3结语
综上所述,在近年来对危化品的管理方式上,安全管理仍然是主要的管理手段。这种管理方式不仅具备较大的方便性,同时也具备较为灵活的特点。但是由于道路管理工作需要面对的情况比较多,所以危化品在管理的环节中所面对的危险性将更强。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正确认识危化品管理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从而不断探索安全的管理方式对促进社会的公共安全发展以及实现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刘佳欣.关于化工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及应对方法[J].新华网,2014-08-14:31-32.
近几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我国高危行业全面推广开来。危险化学品行业更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视为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的有效载体、提升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将其作为政府实施分类监管的主要依据。
2011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制定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对标准化的建设提出一些新的具体要求。在新标准实施后,我国危化品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取得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问题?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孙广宇。
记 者(以下简称“记”):孙司长,您好!自2011年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修订以来,全国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如何?哪些地区的标准化建设推进较好?
孙广宇(以下简称“孙”):整体来说,危化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数量上,一个是成效上。
截至2012年底,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共计4万2725家,其中二级达标企业2623家,三级达标企业4万102家;正在申请达标的危化品企业有3万6544家。中央企业中,已完成达标和正在申请达标的危化品企业分别为6128家和4531家。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效果还是比较好的。进行标准化建设的企业,不论是现场管理,还是作业环节的过程控制,都有很大改观。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几年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明显下降,2012年,危化品行业的死亡人数第一次降到100人以下;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也首次降到10起以下。
此外,自2012年9月1日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以来,截至2013年5月,共有30个省级安全监管局(没有危化企业)使用了该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达标企业共计1万745家。其中,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广东、云南10个省(区、市)使用情况较好,江苏、山东的数据信息更新较快。
北京市安监局在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以管理提升为目的,以隐患整改为核心,以专业服务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早谋划、早起步。截至2012年底,北京市共有1 341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达标评审工作,其中1 260家企业通过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通过率达94%。24家未完成标准化或评审不达标的企业被关闭。
加油站、油库和瓶装工业气体这3类企业具有工艺设备简单、管理模式统一、规模小、人员少的特点,企业不知从何着手进行标准化建设。对此,北京市安监局本着“要素不减、标准不降、运行简单”的原则,分别制定了《北京市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模板》《北京市瓶装工业气体安全生产标准化模板》《北京市油库安全生产标准化模板》,从现场管理和文件管理两方面,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化要求,指导企业更好地开展标准化工作。
记:为何到现在,全国未出现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
孙: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导思想是:既要大张旗鼓,又不能搞成运动,还要见到实效。因此,标准化建设不贪大求快,而是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推进,让企业将标准化与日常的安全管理有效结合起来,使标准化成为对企业日常安全管理非常有效的做法固化下来。
在《评审标准》制定之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将其设计成基本标准相同(三级标准),增设一级、二级达标条件,实现逐级拔高的3个等级的达标标准体系。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要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二级达标企业要安全生产基本受控,一级达标企业则是安全生产的标杆示范企业。所以,二级标准在三级标准的基础上,增设了8个拔高条件,一级标准又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增设了4个拔高条件。
二级标准比三级标准所多的8个条件,具体包括:应初步形成安全文化体系;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能够持续改进;符合隐患排查与治理要求,不存在重大隐患;符合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化工生产装置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及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票证等符合作业现场要求;已建立完善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与检测制度,并有效实施;把承包商事故纳入本企业事故管理。
一级标准比二级标准所多的4个条件包括:建立预警预报体系;有效运行的安全文化体系;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设置了安全仪表系统,并建立功能安全管理体系;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2013年5月23-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浙江宁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培植工作现场会,将安全基础较好、达到二级标准的33家危化企业召集在一起,进行重点培植,会上又给一级标准新增1个条件,即: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统计指标。
国际通行的人身伤害事故等级,按照对人身伤害或疾病严重性分为:死亡、职业病、损失工作日、工作受限、医疗处理、急救等。指标主要包括死亡人数、新增职业病人数、损失工作日事故数、百万工时损失工作日事故率、可记录事件数(死亡+损失工作日+工作受限+医疗处理)、百万工时可记录事件率。参照这些国际指标来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可以使企业的安全水平与国际水平有可比性,引导企业更加注重预防为主,过程控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2013年底,公布一批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考量,让一级达标企业真正能在某个地区树立起标杆作用。
记:目前,我国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存在哪些难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如何解决?
孙:当前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进入全面铺开、深入推进的阶段,但一些地区和企业还存在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识不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不高、要求不严,省际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中央企业创建进度缓慢等问题。
有些企业仅仅是为了标准化而标准化,没有将标准化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属于应付差事、完成任务,标准化建设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也背离了国家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初衷。
标准化是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规律的凝练和总结,新进入的化工企业和不知如何加强安全管理的企业,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做,就能少走弯路,少交学费。这也是我国化工行业的后发优势,能把国外或别人摸索到的经验为我所用。2006-2011年,我国化工行业以平均每年15%的速度在增长,到2011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化工第一大国。而这期间,我国化工行业的事故总量呈下降趋势,这离不开企业以标准化为载体,落实主体责任;政府以标准化为抓手,加强监管。
2012年9月1日0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组织开发的“金安”工程子系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正式启用。信息系统的应用,不仅为危化品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了信息化的平台、规范标准化创建工作,也有利于安监部门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日常监管。
信息系统建设背景
在全国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危化品行业相继出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2012年3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委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开发建设“金安”工程子系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达标申请以及各级安监机构、评审组织单位和各级评审单位进行受理、评审、审核、公告、打证等提供信息化工作平台。
信息系统功能简介
信息系统在方便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标准化申请的同时,也为各级安监机构对辖区内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提供信息化的技术手段。信息系统可为各级安监机构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实时动态地查询、统计、分析、预警、挖掘等提供信息化数据支持。
信息系统是“金安”工程的重要子系统之一,依托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网站运行,为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权限,信息系统用户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网址:)上的“在线办事”“监管三司”“危险化学品”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任一专栏中点击“危化品企业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入信息系统。
为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安排,安监机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等非企业用户将适时启用通过手机短信获取动态密码的方式登录信息系统。危化品企业用户需要在系统首页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后可以使用系统,政府安监部门用户通过上级安监机构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用户通过省、市或县级安监部门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信息系统主要分为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功能、达标评审、政府审核发证及评审信息5个部分。企业申请功能,主要包括企业用户注册、诊断信息登记、达标申请、申办状态查询、企业自评管理、将过期达标证书预警。评审组织功能,主要包括申请受理、评审通知、评审方案报备、打印达标证书、办理情况和达标企业分布统计分析、企业诊断信息查看。达标评审,主要包括报备评审方案、登记评审信息;评审人员业绩统计分析、单位信息维护。政府审核发证,主要包括达标审核公告、查看达标企业信息、撤销达标证书、查看达标证书信息、达标情况统计分析、专家库维护。评审信息,主要包括公告信息、各地达标创建工作动态、黑名单、法律法规展现、交流论坛、在线举报、远程培训。
信息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2012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组织通信信息中心在北京举行了12期信息系统使用培训班,以帮助企业及各级各类用户熟悉信息系统功能,保证信息系统尽快投入使用。在信息系统的培训过程中,参加培训的用户对信息系统的使用提出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归纳分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提出了信息系统使用中的4点注意事项。
一是企业用户基本信息维护及达标申请操作。危化品企业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通过“企业基本信息维护”进行及时更新,以保证在评审及自检过程中企业信息的完整正确性。企业进行达标申请时,申请类型务必选择正确。没有获取任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企业,申请类型只能选择三级初次申请;三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三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三级评审换证申请,经自评符合二级达标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初次申请;二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二级评审换证申请,经自评符合一级达标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初次申请;一级达标证书到期,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直接换证申请,不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申请类型可以选择一级评审换证申请。
二是评审组织单位用户基本信息维护及用户初始化授权功能。评审组织单位基本信息或者管理员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通过“单位信息维护”功能进行及时更新,管理员用户需要通过“内部账号管理”功能为本单位的每个用户进行功能授权。
三是评审单位用户要负责本单位信息维护和用户授权。评审单位的基本信息或者管理员信息发生变化,要通过“单位信息维护”功能及时更新,管理员用户登录系统后,要及时通过“内部账号管理”功能为本单位的每个用户进行功能授权。维护本单位评审人员信息时,只能从信息系统的评审人员库中选择,不能自行随意增加。
四是政府安监部门用户需要先建立专家库,为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进行用户创建和功能授权。各级安监部门需要在首次使用系统时建立自己的专家库。如果一个安监部门同时承担评审组织单位职责,那么该安监部门或其上级安监部门需要为其设置“同时承担评审组织单位职责”权限,不可再创建新的评审组织单位。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评审业务的评审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创建,同理,在全市(地区、自治州)或全县(区、市)范围开展评审业务的评审单位由相应级别的安监部门创建。创建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要根据其承担的评审组织工作级别、评审工作级别进行相应的选择。如果评审组织单位仅承担二级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等级只能选中二级;如果评审组织单位承担二级和三级的组织评审工作,组织评审等级必须选中二级和三级。评审单位亦然。
信息系统应用效果
危化品仓储企业离居民区、公共场所多远,才能达到安全要求?是50 m还是1000 m,甚至更远?各种声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此,本刊记者多方求证业内人士,辨析不同标准之间的关注点,以期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标准制定 出发点不同
天津“8・12”事故发生之后,针对危化品仓储企业与居民区、公共建筑间的安全距离的依据,主要聚集在两个标准的讨论上,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距离规定为不小于50 m。甲类厂房是指使用或产生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的厂房,甲类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等级最高,如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六类。
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对大型仓库(>9 000 m2)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的距离,要求至少保持1 000 m。
两者差距悬殊,危化品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哪个标准进行设计,才更为科学及可实践?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万古军表示,这两个标准规定的距离不同,主要是因为标准制定时考虑的重点不同。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考虑火灾热辐射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未考虑化学品毒性和爆炸的影响。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主要考虑危化品经营和仓储两方面,并未对“防爆炸间距”作出规定。
同理,也有许多标准涉及安全距离的要求,但关注点略有不同。如GB19041―200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和SY/T 6781―2010《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这两个标准制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主要考虑化学物质急性毒性的影响。
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主要是为防止石油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提出了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主要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提出了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关注的是正常生产条件、无组织排放物对居住区的影响,与安全距离定义的事故状态有本质的区别。
万古军认为,危化品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根据生产储存化学品的具体种类、操作条件及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定量计算方法确定。
《可接受风险标准》提出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概念,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目标处人员伤亡而设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可接受风险标准》将危化装置分为涉及爆炸品的、重点监管的和非重点监管3类,分别推荐了相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爆炸品不需要借助外界提供氧,仅靠自身就可以发生瞬间整体爆炸,对外界造成危害的时间很短,并且爆炸事故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因此选择最为严格的事故后果法,来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周边居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重点监管的危化装置,在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时,既要考虑科学性又要考虑针对性,推荐选用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应用的定量风险评价法。
非重点监管的危化装置,建议采用简单便捷的危险指数法,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性质、位置、生产类型和周围环境条件,评估和计算危化装置的危险指数,然后通过简单查表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定量分析 动态管理
对于危化品仓储企业与居民区等的安全距离,曾在美国阿莫科石油公司、英国国家石油公司、雪佛龙等多家外企担任过HSE顾问的栾兴华,也认同定量分析以得出安全距离的看法。
栾兴华称,国外对危化品仓储与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也实行定量风险分析的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可接受风险标准》,为仓储化工企业量化风险的应用实践,提供了不错的指导思路。“因为化学品的种类有成千上万种,生产、储存、转运等环节是动态变化的,另外,生产企业的配方调整也比较频繁,可能会突破既有的规划及设定,存在距离上的风险。”
同时,他也提出对危化品仓储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危化品的储量能够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或者将危化品进行小批量的堆垛储存,以减少对安全距离的要求。
危化品仓储企业几乎很少只存储一类化学品,往往会有许多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存储在仓库中,各种化学品的最大的存储量如何得知?最好借助信息化的工具。
危化品储存超标有时也是“无奈之举”,合规的仓库实在不够用。栾兴华设想,可以开发一种工具软件,能够计算出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前提下,某个仓库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最大储存量,并根据仓库中化学品数量的变化,计算出其他化学品可以变化的储量。“当然,这需要大量的化学品爆炸的实验数据和模拟计算来做支撑,依托大数据进行分析。”
这种思路也可以应用在仓储企业改扩建之时,根据仓库扩充后的最大储量,反推安全距离的远近。
目前国内对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争议较大,栾兴华认为,有的新建项目的安全距离是合规的,但后来企业为了方便,可能会有局部的修改,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但有时候,就这么一改,可能就改变了场地的物理设计,增大了储存量,距离也就不符合要求了。还有一种情况是,设计单位不得不按照业主的“要求”来设计,找“合适”的标准往上靠。打球,变通形式,“请教专家”,将就较低的标准,“合理”地旁通危险因素。
11月17日,广东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徐业清先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站在安全行业角度来分析,未来,“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的危化品公共服务云平台”会让行业更公开、更透明,也有望成为解决危化工行业顽疾的利器之一。
安全至上,鼎力打造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的危化品公共服务云平台
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10万余家化工企业、其中能够直接生产危险化学品或产品作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有3万多家。安全生产一直是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命题。而从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件中,面对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何防止悲剧重演?我们得到的启发:化工安全生产管理,更多是从人的安全意识的管理和加强第三方的严管监督。徐业清如此分析f,珍惜生命,希望能让更多世人关注化工、关注安全。
而作为互联网+安全行业的佼佼者,广东未来信息技术精心研发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的危化品公共服务云平台”是针对危化品行业而定制的电商交易平台。该平台是采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结合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一系列前沿技术打造的服务云平台。
徐业清表示,首先,该平台为政府解决了安全监管及行业痛点;其次,帮助政府动态监测,安全状态动态监管等。完全可以做到事前预防,事后追溯等强大功能。该平台是基于数据分享机制,为危化品、质监、安监、交通、环保等部门提供设备全生命周期和经营全供应链监管服务;为化工、食品等企业提供全业务信息化管理服务。该平台还荣获了2016年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INT’L SOFT CHINA 2016)”创新奖及软件创新奖等。
据悉,成立于2011年的广东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物联网和互联网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高素质服务队伍组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长期致力于安全生产、流通配送和使用的在线监管。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从公司成立至今,广东未来信息技术一直专注于互联网+大安全领域,为政府职能部门和化工、食品等行业提供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技术的公共服务云平台。安全保险,真正发挥作用,是这个平台价值所在。徐业清如此说道,我们会一直专注于安全领域和云平台的打造。
专注互联网+安全,打造全产业链生态圈
徐业清表示,物联网的普及,对于安全行业是变革性的,利用物联网工具,可以真正做到覆盖全城区、农村、乡镇等。再通过互联网的模式,真正做到大数据共享的服务体系。如没有这两种的技术,基本上做不到防范于未然。
当谈到创业时为何想到做危化品这个行业时,徐业清发自肺腑地这样说道,当初就是想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为社会的安全贡献自己微薄之力。他创建的这个平台也是希望能让政府的安全监管更轻松,让安全行业的杰出企业更成功。如今,物联网已成为信息技术的一大趋势,广东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更好地利用物联网工具来打造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互联网+大安全技术的危化品公共服务云平台,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政府与老百姓。
记者了解到,正是在这种认识的积极推动下,该区危化品标准化创建工作正在顺利推进,并提前圆满完成创建任务。至2012年10月下旬,全区117家危化企业已全部达标,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
精心部署 做足前期准备工作
“标准化的创建工作,主体是企业,首先是要让企业明白:为什么要进行标准化创建?标准是什么?以及如何才能达到标准等。”杨惠耀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为此,鲤城区安监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发给各街道安监办,辖区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方案里阐明了标准化创建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通过这份方案让全区危化品企业对“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有一个初步的了解,清楚了标准化的创建内容,明确了标准化的创建意义,调动了企业参与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2012年年初,鲤城区安监局专门召开了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署暨专家培训会,这在泉州全市可谓首创之举。全区共100多名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会上,泉州市安监局领导应邀作讲话;鲤城区安监局领导对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安全生产专家则重点讲解标准化评审标准、程序及注意事项,强调突出企业要有意识地把标准化引入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这样的专门培训效果怎样呢?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实例:鲤城区大华装饰化工有限公司原先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要心思都在企业效益上。对于公司内所销售的化工材料的安全性及如何保存,如何放置才安全一无所知,对于安全生产标准更是闻所未闻,更不用说安全生产标准的创建了。通过培训,该公司黄德兴总经理才恍然大悟,意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必要性,“一开始我们对创建工作一片茫然,不知从何下手,心底空落落的。听了动员辅导和专家授课,我们心中有底,也知道该怎样做了!”
打铁还须自身硬。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帮助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该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方案,让业务人员及危化品企业明确标准化工作评定的申请对象、申请条件、评审标准、方法步骤、约束措施等。同时,区安监局还成立了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设立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制定工作进度表,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多样服务 提升企业安全等级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过程中,鲤城区安监局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等级。
针对辖区内危化品企业在创建标准化工作方面尚无成熟经验可供借鉴的现实情况,区安监局联合标准化创建工作方面的专家印制了《鲤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参考资料》、《鲤城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资料》等相关资料,汇编成册分发给辖区内所有危化品企业,为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同时,为了让危化品企业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明白如何建立完善企业台账资料,以方便标准化评审考核,该局根据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与专家共同整理出了一套完整的台账资料,作为蓝本,供辖区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进行丰富和完善,使得辖区所有创建单位的台账做到规范和整齐划一。
2012年9月26日,鲤城区安监局安监股股长陈奕新到自己挂钩联系的泉州市佳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员工交流时发现,在标准化即将达标验收的时候,该公司的内页台账资料还很分散、凌乱。公司内整理台账资料的小张说:“虽然有培训,也知道要整理哪些材料,但由于材料太多,有点盲目了,现在只要与标准化稍微有关联的材料我都把它收集起来,所以现在的台账资料状况是多而混乱。”于是,陈奕新与小张一起,耐心地指导他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收集材料,将一些无关的材料剔除。一个多星期过去,两人把该公司的台账资料整理完,帮助公司顺利通过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考评。
鲤城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在深入企业过程中,不仅悉心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建设台账资料;而且为企业带去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材料。如区安监局制作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红白料)安全操作规程》、《热固性化学品(树脂)的储存和操作安全指导》、《天那水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展板。这些材料在企业标准化的创建过程中,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针对该区危化品经营单位大多为夫妻店,家庭式经营,经营人员文化水平整体偏低,要想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每个具体行为都留有痕迹较为困难的现状,区安监局抽调多名业务知识扎实的工作人员与全区1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一对一”帮扶:利用单兵教练的方式,一对一指导,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鲤城区森木油漆店由陈小森与妻子共同经营,两人都只有初中学历。安全生产的标准内容很多都具有专业性,他们两人理解起来是有困难的,想要完成创建工作,困难就更大了。
了解情况后,该局安监股股员吴成县从2012年5月中旬起,经常到该店进行指导,带领他们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进行创建;同时针对该店的实际情况,帮助陈小森制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创建计划方案,一步一步地帮助他们进行标准化创建。该油漆店最终通过了“三级达标”。
陈小森感激地说:“如果没有区安监局干部的指导,我这家经营店肯定过不了关。要是倒闭了,一家人的生活都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安全生产法》已经由过去经济法的范畴提高到社会管理法的范畴,安全生产工作也已提升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安全生产法》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在谈到《安全生产法》修正的原因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副司长邬燕云如是说。
谈到《安全生产法》修正要达到哪些目的,邬燕云概括说,就是要对原法律中比较原则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加可操作性,对难以执行的地方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好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及方针政策等进行制度化、法定化,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和规范,使各级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都有法可依。
《安全生产法》修正原因和目的都已讲清楚,具体细节在《安全生产法》中如何体现的呢?邬燕云对照《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着重讲解了一些重要条款的修正依据和作用。
高危行业趋完善
“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将冶金、轨道交通运营、危化品运输企业纳入高危企业的范畴,要求这些企业同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一样,设立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一条款是根据近几年来安全生产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的。”邬燕云说,“这是对高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补充一点重要信息是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可以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当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制定。”
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制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邬燕云分析说,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三同时”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不仅是矿山、冶金、危化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也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且经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进行的安全预评价才有效。除矿山、冶金等高危企业的建设项目继续执行现行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外,同时在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环节,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进行抽查的条款,加大安全督察的力度。从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到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竣工,相当于形成“四道关口”,提升“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效力。
邬燕云还指出,根据近几年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新的事故倾向,《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将危险作业的范围由过去的爆破、吊装扩展到地下挖掘、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或油气管道作业和其他类别,其他危险作业通过目录形式加以规定,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既增加可操作性,又便于及时调整补充。对于危险作业,企业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此外,将近几年国家推进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手段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中加以明确,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
热点问题有规范
“安全生产费用”在《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被明确提出,邬燕云介绍说,这是从法律层面强调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投入,让企业有章可循。《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投入作出原则性的规范,具体实施办法可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2月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里面详细规定了企业应该如何提取、使用安全费用,解决很多企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一条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对此,邬燕云解释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倡导在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用于赔偿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死亡事故,如外来人员、穿过人员,或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事故调查等。因为本单位的员工若出事故,有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系统按程序解决,而第三方人员就比较麻烦,让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可降低这方面的风险。邬燕云还举例说,河南、湖南有一些小的烟花爆竹企业,往往一出事故,整个企业没人承担救援、抢险、事故处理等工作,需要政府垫资处理,如果造成周围群众的伤亡,更无法承担相应赔偿。如果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就容易控制些。就好比财产保险一样,若家里着火什么都没有了,之前加入财产保险,就会有保险机构给赔偿。邬燕云又说,对这个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专家之间有争议,有的认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商业险,不宜纳入法律强制实行,有的认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仅在局部地区试点,不宜法律明确,但是从降低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的角度考虑,这项制度还是很好的,最起码可以朝这个方向引导。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近些年越来越普遍,许多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纷纷采用这一形式,随之而出现一些高危行业岗位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伤或其他事故。邬燕云说,抛开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单从安全角度讲,很多从事风险岗位的劳务派遣工人没有经过基本的安全培训,不懂安全知识,不熟悉操作技能,用工企业没有进行安全培训,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能力进行安全培训,就容易发生事故。针对这些情况,《安全生产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中也做出相应规定,即被派遣劳动者享有和从业人员同样的权利、义务。《安全生产法》作为基础法,对劳务派遣用工作出原则性规范,也便于与地方安全生产条例相衔接。邬燕云认为,《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对劳务派遣用工作了较好的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这样明确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双方的职责,有利于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
一、导向很重要,要多角度全面理解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
24号令出台后,从平面媒体、网络上收集的资料显示,比较集中在于这样的认识:“24号令比较具体地规定了安监部门的管辖问题,比较系统地规定了安监部门必须履行的监管监察职责,第一次全面又具体地提出了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免责情形”。更加形象的说法是“给安监人员吃了一颗定心丸”。这无疑是正面和正确的。笔者进一步认为,以下几个角度也应该考虑到:其一是从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本身的角度。24号令首先是强调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有所作为,从量化的角度要求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防止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其二是从问责的角度。客观地分析,24号令属于部门规章,从外部问责的主体,即对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来说,24号令是一个参考,并不是直接依据。而总体上而言,笔者认为,24号令有利于在安监系统逐步建立一种良性循环模式,即“职责规定明确一尽力而为,量化衡量一职责尽到就会避免被问责,但不作为、乱作为一定会被问责”。
二、24号令对安监部门该履行职责的界定
24号令界定了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有四个方面,即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管监察职责、行政许可职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等。
(一)对安监部门职责的认识。
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方面:24号令的界定比较笼统,即“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安全监管的职责方面:应该说,安全生产直接监管的对象是安监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非常关注的问题,因为涉及到职责范围和职责交叉的问题。24号令第一次提出的监管对象“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又该如何把握呢?笔者认为,应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遵循特别优先一般的原则来厘清安监部门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对象。1、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行业主管部门。2、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必须遵守。比如建筑施工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企业等等。部门规章与其;中突的,也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准。3、特别优先一般的原则。有一些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前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谁审批、谁负责”,由审批部门负责对其安全生产监管。4、对无须经过审批而进行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谁主管、谁负责”,传统意义上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对其安全生产监管。5、对无须经过审批而进行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且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安监部门负责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6、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取缔,综合众多相关的上级规定,应该遵循这样的工作模式处理:“有前置审批单位的,由前置审批单位牵头取缔;没有前置审批单位的,由工商部门、行政执法局(对违章建筑)牵头取缔”。7、职责交叉的。以履行职责到位为原则,加强政策协调、沟通,而不是推诿扯皮。在此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对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之职责的规定等,笔者认为安监部门负责直接安全监管的职责细化以下几项:1、“三同时”安全审核:2、行政许可;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对非法从业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取缔。4、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量化监督管理。5、对群众举报及有关单位移送的隐患进行处理,属于其它部门处理的及时移送。
(二)对安监部门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认识。笔者认为,这是24号令的“重头戏”,它显然是出于正反两方面的考量,一个是“主动进攻”,要求安监人员要实实在在履行职责,从量化的角度督促安监人员履行职责,克服事实上存在的安监人员工作上畏难、因噎废食的情况:另一个是“被动防守”,也就是实事求是,在完成一定工作量后,至少有尽力而为的情况,防止被问责,因为安全生产的问题有些是历史上的安全欠账,总不能由经办人员来背。总的说来,就是一把“双刃剑”。进一步分析,笔者认为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应当突出以下内容:1、重点明确,突出危化和非煤矿山。24号令是一个部门规章,法律法规对安监部门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危化和非煤矿山企业。所以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是危化和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店面、储存企业、贸易企业、非煤矿山、加油站、危化品使用量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必须全覆盖。2、全面细致,宜细不宜粗。安监局到企业后,该什么看,该什么查,有些工作人员随意性大,素质良莠不齐,甚至走马观花,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给企业添麻烦。24号令第8条规定的安监局监督检查的重点,结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归纳的比较具体全面,而且明确了是安监局应当监督检查企业的内容。也就是说,安监局到企业后,不能随意开展工作,规定的动作必须完成。24号令第8条规定了19项内容已经很详尽。在这种情况下,安监部门及工作人员一定要全面细致,一定要按照19项内容对企业逐一对照监督检查,不能有缺漏,否则就是执法监督检查不到位的体现,留下后遗症。在形式上,笔者认为应当制订菜单式、表格式的《监督检查表格》,以便于检查人员逐一对照。3、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24号令的规定事实上重申了对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该如何处理的相关规定。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也予以进一步强调。也就是再次强调这样一种模式“隐患、违法要发现――发现后要处理――处理不到位要问责”。
(三)对行政许可职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的认识,24号令归纳和重新强调了行政许可的要求。24号令也并未突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几个细节应该引起注意:1、必须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2、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点往往事故发生、责任追究后容易漏掉。
二、如何制订《年度安全生严。监督检查计划》
在厘清安监部门职责的基础上,贯彻落实24号令的核心内容是制订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公共管理的理论认为,计划是具体的行动和活动的安排与方案,即预先确定:如何做、何时做、由谁做。计划包括组织的使命、目标、工作流程、政策、程序、
规则、预算等。从计划的类型看,《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属于短期计划,要求具有比较具体的方法和程序。结合24号令第6条规定和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制订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有以下几个因素的考量:
(一)落实的主体,解决由谁做的问题――安监部门机构设詈的合理化建议。以区级安监局为例,归纳分类24号令界定的安监部门职责,结合机关运作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区级安监部门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比较合理的机构、岗位设置应该有:1、综合部门,主要是负责日常综合管理,执法案件的审核等;2、业务科室之一,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3、业务科室之二,主要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以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调查处理事故;4、业务综合内勤,主要负责行政许可受理,行政执法统计、档案、跟踪管理:5、安办承办机构,主要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和隐患统一管理。上述的机构、岗位设置起到专业分工、制衡有效、便于管理的作用,与24号令界定的安监部门工作职责也比较合拍。厦门市某区安监局的实践也表明这种机构岗位设置也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高效、明晰。
(二)量化的操作。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总体上是社会层面的问题,不能也不应该由安监人员全部来承担负面效应,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量化操作体现了实事求是,这也是24号令的重要意义之一。量化的依据是什么呢?24号令第6条规定了其依据主要是安监部门监管监察职责、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具体而言,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辖区内监督检查执法对象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其数量、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经济类型、生产规模分类、危险因素分类等。(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其主要特点。包括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状况、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情况等。所以,安监部门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数据要十分清楚,建立健全基础档案,这是制定计划、开展工作的基础因素。
关键词: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U6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6)08-0032-02
港口危险化学品事故普遍具有危害大、影响面广、应急处理难度大的特点,为港口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考验,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已核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66亿元(以下简称:天津“8・12”事故)。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势和要求,管理部门应该如何有效应对,提高尽职履责的能力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领域进行的长期跟踪和研究发现,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由局部的技术辅工作发展成为全局性工作,并将逐步成为做好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关键所在。特别是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管理水平,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1 以信息化的视角审视天津“8・12”事故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国务院的天津“8・12”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所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到从“事前监管”到“事中处置”以及“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从信息化的视角来看,这些问题最终可以归结为――信息共享能力严重不足,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未能实现有效的协同管理”,面对这样的问题,通过必要的信息化改造,是可以很好的规避相关管理风险的。
经过对天津“8・12”事故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发现,其中存在五大方面的不足:
首先是资质信息未阳光公开,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报告”指出2014.1~2014.4和2014.10~2015.6期间,瑞海公司在未获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经营,同时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针对这一问题,在港口危险化学品企业资质获取过程中,应该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许可”的模式,将审批过程中的程序性信息对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从而起到利用社会监督倒逼企业有效履行主体责任,减少违法经营发生。
其次是危险货物来源、去向不明。“报告”指出,瑞海公司大量危险化学品货物来源、去向不明;违规存放;严重超负荷经营、超量存储;违规混存、超高堆码危险货物。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使用危险品集装箱电子装箱确认凭证和电子巡检系统加以解决。电子装箱凭证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共享体系,可以有效地实现凭证的通读通认和防篡改,保证危化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可靠。避免人为的瞒报、漏报;同时通过电子巡检系统可以快速实现对企业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并保留相关结果、证据。电子巡检可以解决目前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实现快速、连续的轮询检查,自动发现不合规项,及时预警,防患于未然。
三是状态监控手段不足。危险货物的危险性主要取决于货物本身的理化性质以及外界的环境条件。当它们受环境因素影响通风不良、积热不散、包装破损等,往往会造成严重事故。在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发生事故之前,其温、湿度的变化会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并非是猛然地发生突变,在此过程中如果能够及时掌握温、湿度和烟雾等实时数据,再结合堆存货物自身的理化特性科学判断,是可以提前发现事故隐患并做出及时处置的。但是涉事企业在危险化学品集装箱堆存过程中,未能及时获知(或预警)集装箱温度升高过快、可燃气体排放量超标、有毒气体排放等情况,监控预警技术手段明显不足。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增加必要的技防手段,通过温感、烟感、有毒有害气体探测、机器视觉等传感设备的集成应用,实现重点堆场、重点箱区的实时在线监测,自动预警、报警,为预先干预、处置提供技术保证。
四是信息不对称,信息合力弱。 “报告”指出,消防力量对事故企业存储的危险化学品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先期处置的一些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针对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合理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企业和政府的信息有效共享,当一线处置人员进行事故处置时,能够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所需的所有相关信息,同时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快速生成辅助决策方案,便于提高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数据灾备未得到充分重视。由于相关危险化学品作业企业在信息系统设计、建设之初没有认真考虑数据机房的安全性问题,导致机房选址不合理。数据未考虑融在备份,因此,在发生事故后,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而产生的巨大的破坏力所带来的次生影响,涉事公司自身的应用系统和数据系统均不同程度的灭失,这些数据的灭失对后续的事故救援和后期评估带来了极大的困难。针对这一问题,针对港口危化品企业信息化建设应该考虑制定相应的建设规范和要求,对于港口危化品企业的数据中心(或数据机房)在建设中,在地理位置上应该满足必要的安全距离,此外,对于规模较大的港口危化品企业还应该考虑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另外,针对监管部门也应该对港口危化品企业生产环节中的重要节点性、关键性数据,需要通过数据共享及同步机制进行归档保存,以便掌握相关数据,为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提供数据支撑。
2 相关信息监管系统现状
通过我院2015年承担的 “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和油气输送管线安全监管机制研究”课题调研所提供的数据反映,截止2015年仅统计的18个省市,其港口危险化学品储罐就有将近1万个,总罐容约9623万立方米,其中仅辽宁、广东、山东三省罐容就高达5922万立方米。管线达到9169根,总长度约5962余公里,仅江苏、广东、辽宁、山东、上海五省市的管线长度就近4800公里。此外还有大量集装箱储运危险化学品以及其他包装危险化学品。面对如此庞大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压力,在实际监管过程中,有限的管理力量在广泛的管理领域和数量庞大的管理对象面前,很难进行有效深入的管理,更难以实现“全面监管”的要求。
面对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需求和与之对应的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等客观问题,早在天津“8・12”事故发生前,相关管理部门就开始尝试通过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手段、扩大安全监管部门服务范围,并初步建立了“港口经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港口安全”、 “港口安全应急辅助决策”等四大监管系统,取得一定的成绩。就相关系统的使用情况看:
首先,沿海港口多以港口经营、港口安全日常管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等系统为主,部分地区已经先期开展了港口GIS系统建设工作。
其次,使用频率较高和效果较好的是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审批系统,该系统也是目前港口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主要手段,但该系统也尚未做到全国覆盖。
最后,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大多是零散的,真正从港口安全工作整体考虑形成统一完备系统较少,对港口危险货物仍以静态监管为主,动态监管略显不足。
在全国范围内看,辽宁(大连)、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十二五”期间在港口安全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起步较早,投入较大,是国内比较领先的地区。
相对于已经取得的效果,客观上这些系统目前任然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具体体现在:
港口经营系统。该系统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企业的基本情况及证件信息以档案记录为主,重结果、轻过程。第二,企业基础信息更新及企业证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第三,许可结果信息应用效力不强,与执法检查、企业信用等环节缺乏有效联动。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系统。该系统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系统数据来源是企业单方面的申报信息,缺乏与其他信息的比对和确认,数据的准确性不高。第二,申报作业量也是企业申报,未能与企业生产作业系统关联,缺乏与实际作业量的核对确认。第三,该系统主要以船舶装卸作业申报为主,针对港口这一综合运输交换节点,对于火车、汽车、管道等作业方式的申报尚未纳入。第四,作业申报系统目前缺乏与视频监控、AIS、实时作业等系统相关数据的整合应用。
港口安全系统。该系统存在以下问题。第一,系统使用频率不高,未能和企业形成有效互动,“检查-整改-反馈-确认”闭环尚未形成,全面性不足。第二,现场检查内容缺乏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现场检查内容不能与相关法律法规自动核对,无自动识别不合规项,实用性不强。第三,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巡检等先进技术手段缺乏全面应用,便捷性不高。
港口安全应急辅助决策系统。该系统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应急有效信息不足,更新不及时,难以真正作为决策的依据。第二,该系统操作相对复杂,对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场景把握不足,实用性不高。第三,未能做到“平战结合”,系统注重的是“战时”的应急决策,对于平时亟需开展的对于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十分必要的模拟演练演习支撑能力不足。
天津“8・12”事故发生后,我们看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针对以前四大系统所存在的不足,出现了四种转变,而这些转变也恰恰是信息监管系统今后建设的四大发展趋势。
第一大转变是:系统更加强调安全相关数据的整合与应用。将原有的港口经营、港口规划建设、港口安全管理等系统数据进行整合,全面支撑港口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大转变是:系统更加强调港口危险货物动态监管。一方面考虑与企业系统进行对接互动;另一方面考虑将港区内涉及危险货物作业全环节纳入到申报制度下。
第三大转变是:系统更加强调三维可视化等新技术的应用。如采用三维虚拟技术制作电子分布图,基于GIS开展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演习,并支撑事故的应急辅助决策。
第四大转变是:系统更加强调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电子化。如利用物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电子巡检等新技术提高日常安全监管水平,形成“检查、整改、反馈”闭环。
3 建设需求与框架思考
2016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2016]13号),对照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对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九项(共24条)意见。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又印发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方案从目标、原则、措施等方面也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针对相关的意见与要求,相应的信息化建设也应该能够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应该:界面清晰;责任明确;预防精准;监管到位;处置得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应该充分依托实用的科技、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的有效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各参与方的协同监管,良性互动,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的全过程的可监、可控。
因此我们提出了包括:港口危险化学企业资质管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港口资源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演习与辅助决策等5大系统的新架构。
建设“源头监管”的港口危险化学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实现许可审批全链条记录,所需要件全部留档留痕;证件信息变化实时更新,向行业公开,阳光透明;无证经营,超范围作业计入信用档案,现场执法随时查询等功能。敦促企业抓源头,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避免企业无证经营。
建设数据“自动比对”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管理系统,实现港口、海事对于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申报信息进行互相及时核对;作业申报审批之后对实际作业量再次报送,并进行确认,掌握实际作业量。细化制度,考虑将火车、汽车、管道等作业方式纳入管理;充分利用视频监控、AIS、企业生产系统等数据实现对现场作业情况的掌握。最终实现各类数据自动比对。
建设“共享整合”的港口资源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全面建立数字模型,摸清设备、设施底数,为港口危化品动态监管提供基础。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与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关联;采用三维可视化方式更为直观、有效的展示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线、堆场等。多源数据集成与整合,将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港口大数据集成应用的“主战场”,最终打造出一个港口安全监管的可视化系统平台。
建设“电子巡查”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建立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检查-整改-反馈-确认”闭环工作模式。实现安全执法监督规则智能化获取,使之成为现场检查人员的“百宝箱”。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提升日常安全监管检查能力,最终实现自动“电子巡查”。
建设“平战结合”的港口危险化学品应急演练演习与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有效集成,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与实时性,直接获取监管港口危化品企业必要的动态预警数据。提升易用性,支持移动终端快速查询危化品企业动态、应急资源等重要信息。具有强大的应急模拟演练演习能力,强化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前期,我院通过“大连市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工程项目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了“三个一”的建设模式,即:一个应急管理体系、一张电子地图和一个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该项目实现了:三覆盖、两实现,即:①业务全覆盖,覆盖安全监管、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②处室全覆盖,实现数字化协同办公。③对象全覆盖:实现动态监管。④数据实现共享:统一规划设计,实现内、外互联互通。⑤实现业务全面协同。通过已经实施的一些成功应用全新架构的港口安全监管项目,可以看到这些改变已经初步的验证了监管能力的有效提升。
新的系统架构通过建设五大系统实现港口安全监管从静态到动态,从分散到集中,从单一到协同,从二维到三维,从开口到闭环的转变。从而全面有效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2016年,制定交通运输行业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要求。明确省、市、企业在港口危化品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总体要求。
[关键词]应急救援 基地建设
一、概述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经济高速发展,这其中,全市危化行业的稳步推进和提升无疑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作为危化行业总量占据全省四分之一强的泉州市,该行业是否能够安全生产,对泉州市来说同样非常重要。以该市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为例,这两个工业园区是经省政府批复的《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湄洲湾石化基地先导区,是该省最大的石化产业基地,也是全国九大石化基地之一。作为省、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区域,仅泉港区现就有危化品企业120家,点多面广且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一旦发生危化事故,如何做到及时、有效施救?这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无疑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尽快建立一个以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为主要施救目标的全市危化应急救援基地。
作为安全生产监管领域的一名工作者,结合泉州市危化行业应急救援现状,以及本人日常学习工作经验,现就做好泉州市危化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谈些浅见建议。
二、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概况
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中危化品及化工产品储存量、运输量大,已建、拟建及规划中的项目涉及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腐蚀品等六大类危险化学品,分别涉及电解、氯化、硝化、加氢、氧化、过氧化、聚合、烷基化等危险工艺;现有危化品从业单位123家,其中危化品生产企业15家、使用企业36家、经营企业57家、储存企业1家、运输企业5家,建成的化工码头4座、泊位10个,在建的化工码头5座,年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
石化工业的生产工序多、生产过程复杂,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和强腐蚀性等特点,是一种高危险行业。同时,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十二五”规划又确定了一大批有关化学品的重点建设项目,危化品及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量将继续增加,危险区域将继续扩大,安全风险将继续上升,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将十分严重。
三、建立泉州市危化应急救援基地缘由及必要性
1.应急救援力量比较薄弱。目前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只有少数大型国有化工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多数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化工企业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器材)没有配备或配备不足,应急救援力量只能依靠泉港区、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工作与日益发展壮大的石化产业很不协调。
2.尚未建立有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机制。有组建应急救援力量的化工企业,其救援资源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基本上局限在本企业内部,没有形成协同救援和信息共享机制,不能充分有效利用应急救援资源,应急救援人员也缺乏系统培训和演练,实战经验不足,应急救援总体水平不高,无法实施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
3.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泉港、泉惠石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只完成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建设,没有建立纵向贯通、横向集成的应急资源综合管理和应用系统,无法实现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总结评估和数据智能处理、分析、判断、预测等功能。
针对泉港、泉惠石化产业布局和应急救援工作现状,借鉴省外石化基地经验做法,建立泉州市(泉港、泉惠)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简称“应急救援基地”),是省、市、县(区)各级政府面临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四、建立应急救援基地的思考与建议
笔者认为,从现在起至2014年底,由泉州市、泉港区、惠安县政府、石化园区内大型企业联合出资并争取省政府资金支持,在泉港与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之间建立一个以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为核心,以公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为支撑,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为保障,能够满足泉港区和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产业应急救援需要的危化应急救援基地,以进一步提升应急抢险救灾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此,提出相关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该应急救援基地,主要用于协调、调度、指挥泉港区和惠安县的应急救援资源,对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内发生事故的化工企业实施应急救援;开展全市石化行业应急救援业务培训;加强事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等内容。
——该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包括应急救援中心机构建设、应急培训(演练)场所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和应急救援中心资金筹措等五大方面内容。
——应急救援力量包括以申请设立的应急救援中心现役公安消防特勤中队为骨干的公共应急救援队伍、以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应急救援专家组等五部分综合应急救援人员。泉港区、惠安县所有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接受应急救援基地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定时参加应急救援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和实战工作能力。
——应急救援基地的资金包括建设资金和日常经费,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渠道进行建设和运营。
——健全相关应急救援体系。①健全化学灾害事故数据库。通过对大量相关数据的采集加工,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提供技术支持,数据库要专人维护,并经常进行数据采集更新。②建立完善化学灾害事故救援队伍。依托当地消防部队,建立完善一支高度机动的化学灾害救援专业队伍,提高化学灾害事故处置能力。③完善救援应急机制。由政府统一组织,针对辖区化学灾害事故源、保护对象等因素,集中相关力量,按照“科学、实用、迅速、有效”原则,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救援应急体系,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将体系建设付诸实施。
——抓紧项目启动。市安监部门要加强与市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沟通联系,协助泉港区、惠安县政府做好应急救援基地的规划选址和项目建设前期有关手续报批工作,推动泉州市(泉港、泉惠)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尽快启动。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泉州市(泉港、泉惠)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泉港区、惠安县政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强化协调,将各阶段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并研究制定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纳入“平安泉州”和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油田企业出于关键时期,合理化的删选油田化学助剂能够帮助油田开采更加稳定的运行。大部分的化学助剂都属于危险品,一旦不合理使用就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由于原来油田企业并没有重视对化学助剂的管理,长期存在着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有些企业甚至是由安全员兼职管理助剂的领用,对使用者也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助剂的使用并不符合规范,在使用中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安全管理系数不高。
2助剂无间隙管理的必要性
无间隙管理就是从油田助剂的选型、采购、准入、储存及使用等各个环节都严格要求,实现危险化学品规范的管理、安全使用与处理,每一个环节严格有序,从而实现油田助剂的“无缝隙”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根本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管理的漏洞。
3在危化品方面的推广
在前期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对危化品的管理中,首先强化相应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相应操作规章的执行。设置专职物资设备管理员,加强管理培训,协同安全员执行“五双”管理。从员工认知、操作方法、药剂存储和药剂柜的管理等方面,实现油田助剂规范的管理、安全使用与处理,对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做到无死角,无漏项。具体做法如下:(1)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作了危险化学品口袋书———《常用危险化学品性状与处置方法》,使操作人员和外来人员清楚了解危化品的危险性、掌握自我防护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将安全装在袋中,读在口中,记在脑里,刻在心里。(2)为使危险化学品管理合理化,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危险程度高低,进一步将危化品进行科学分类和标示,分为“红、橙、蓝”三个等级:“红色”类为高度危险,“橙色”类为中度危险,“蓝色”类为一般危险,三种警示色直观的提示了员工,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危险意识与防伤害意识。(3)按照危化品的性质,将其分类储存,避免危化品互相反应和员工的误领误用。(4)与物资管理员配合对危化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盘库,杜绝因长期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药剂破损从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物品腐蚀。(5)在危化品药剂柜中放置橡胶垫,减轻部分药剂对于药剂柜的腐蚀,定期更换橡胶垫并清扫药剂柜,定期清理过期药剂。(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危化品管理、领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双人管理执行,并由领导审核签字。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实施效果:(1)采取了“无缝隙”管理后,避免了药剂混存、药剂破损、药剂泄漏、相互反应造成的危险发生。(2)加强了相关人员的风险识别能力、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提高了全站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4)实现了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序管理和过程安全。
4其他助剂的管理应用
随着油田企业管理的发展,无间隙管理已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伴随着油田开采规模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开采的过程中经常会用到各种化学助剂,各个环节所使用的化学助剂是不同的,这就给助剂管理带来了麻烦,无间隙管理的应用能够解决管理难的问题,实现了高效、安全的管理,保证化学助剂在实际应用中的全程控制,这也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4.1从源头把关,做好油田助剂的筛选
国家对于油田助剂的管理非常的重视,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油田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严格地按照油田助剂的管理办法。在使用之前,应该通过现场模拟的实验,通过试样评价,合格之后再使用。
4.2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过程“无间隙”
为了进一步增强无间隙管理力度,油田企业需要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严格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助剂的领用、用途、发放等做好相关的几率,并定期的对库房清点。每隔三个月就要向上级做安全监管报告,作为上级部门应该定期地培训员工这方面的安全监管意识。对管理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并进行排查,保证不存在其他问题。
4.3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员工认知和事故处置能力
通过大量的管理实践,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管理方法来提高员工的认知能力。例如,把油田助剂的安全使用制作成小册子,还可以通过漫画的方式以及黑板报的方式让员工了解油田助剂的相关知识。油田企业可以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帮助大家牢记油田助剂的危险性及相关的处理措施,提高人员处理事故的能力。
4.4深化目视化管理,做到安全无死角
在管理中使用直观的标识来提高辨识度。针对不同的油田助剂可以采取分级处理的方式,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标出不同的颜色。还可以针对不同助剂的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员工冒领使用,导致危险的发生。
4.5保证设备设施,完善上报制度
要想做好助剂的管理工作,还应该对存放助剂的库房、柜子、设备等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掌握好助剂的流向和加药装置的使用,对已经损坏的设备及时更换,保证正常使用。
4.6把好助剂质量检验
助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助剂的安全管理。为了能够做好规范化学药品的操作程序,实现无间隙管理,保证油田助剂的安全使用,应该定期地对引进的助剂进行质量检查。根据相关指标进行检测,并对现场助剂进行抽样由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年都应该进行一次全部助剂的质量检测。对于不合格的助剂应该立刻停止使用,并要求生产厂家能够对其产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厂家应该停止使用其产品。只有保证产品质量,操作人员的安全才能够有所保障。
5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化工企业的增加,危险化学品运输数量和种类在不断增加。由于危险化学品一般具有燃烧、爆炸、毒性、腐蚀性等固有危险性,其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不仅可能造成车毁人亡,而且可能造成泄漏、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导致环境污染,甚至造成群死群伤或严重财产损失,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公共安全、周围环境构成极大的威胁。因此,作为一种动态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备受人们的关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有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上运输和管道运输等几种方式。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1]。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每年公路运输的剧毒氰化物就达到数十万吨,易燃易爆的油品类等达到1亿t[2]。鉴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特殊性,安全管理工作在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管理中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本文通过分析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就如何加强运输安全浅谈了一些看法。
2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
按照两类危险源理论分析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原因,第一类危险源是危险化学品,第二类危险源是对危险化学品的约束物和限制措施,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因素。其中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难以决定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3]。同样,影响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安全的因素主要存在于人、物、环境三个方面。其中,人的因素所占比例最大,其次为物的因素,最少的是环境因素[1]。
2.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是指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的失职行为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但在实际中却存在以下现象:一些危化品运输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较差,疲劳驾驶、违章现象、任意改变运输路线等情况经常发生;部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造成事故扩大化;装卸人员主要表现为对安全设施紧固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的装载、包装不合格,如超载、超高、过量充装、混装、包装有泄漏等。
2.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是指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盛装容器。物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为:一是车况不良、“病”车上路,安全设施不齐全、违规改装等。有些企业只顾生产效益,忽视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管理,不能及时掌握车辆性能状况的完好程度,不按照“强制维护、定期检测、视情修理”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甚至使用普通货车或经过改装的车辆运输,安全设施陈旧,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二是危险化学品的盛装容器存在缺陷。一些运输企业所用的危险化学品盛装容器未经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检测合格,或对容器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疏于检查、保养和维修,在行车中震动会导致破旧容器的损坏,危险化学品的泄漏。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一般是从泄漏开始的。
2.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包括天气、道路状况、自然灾害等客观上的不利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使事故容易发生或事故后果扩大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驾驶员的操作和情绪,直接影响到行车安全[4]。
3对策与建议
3.1加强对从事运输的人员的管理
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并对从业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案例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督促其进行规范操作。尤其是车辆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车和盲目开快车。此外,危险化学品种类多,而且各有各的危险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因此要加强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事故的防范、处置能力,使其熟练掌握所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险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报警等知识,掌握各种类型灭火器具适用对象和正确使用方法,万一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3.2加强对运输车辆、容器的管理
由于不同危化品的危险特性不同,在公路运输时会对车辆的结构、技术性能和装备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因此要依据所载的危化品的性质、形态、包装选择合适的运输用车和容器,配备要求的灭火设备、防静电设施、液位计等安全装置。其次,运输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的设备管理、车辆和容器检查、维修维护及保养等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容器的管理,做好车辆和容器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提高运输车辆和容器的安全状况。再次,利用无线射频技术、卫星定位系统、行驶记录仪、视频、自动报警系统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车辆方位、速度、行驶线路和运行状况等信息的监控,确保运输车辆按指定的行车线路行驶,杜绝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5]。
3.3增强对不利环境因素的应对能力
从业人员克服环境的不利因素,一方面要切实做好“六预”工作,通过实地考察、网络搜索,了解到达目的地运输线路、道路状况、天气有无异常(高温、雷雨、大雪、大雾)、自然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装卸作业环境等信息,及时传达和,使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做到心中有数[4];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遭遇不利环境因素时采取的措施,在人员的思想、设备等方面做好应对不利环境因素的准备,防范事故于未然。
3.4加强对危化品公路运输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