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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析和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4:2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风险分析和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风险分析和管理

篇1

[关键词]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026-01

1 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的主要来源

1.1 对市场调研的不足

电力工程具有资源占用量大、市场回报滞后、工程周期较长等特点,因此,在电力工程实施之前,必须进行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这也是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视的环节。只有了解市场的变化,才能确保电力工程招投标的可靠性、有效性、时效性[1]。然而,就当前对市场调研的情况来分析,整体调研工作做得不好,市场调研缺乏全面性,甚至忽视了市场调研对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性,造成一些项目立项不准、错误的问题,致使资源浪费、亏损的现象发生。经过大量的实践调查发现,电力工程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对市场调研不足而造成电力结构布局不合理等问题,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

1.2 招投标市场缺乏规范性

众所周知,电力工程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竞争的行为[2]。从某个角度来讲,这种竞争行为更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然而,就当前我国电力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于电力企业长期处在垄断的地位,使得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其中的串标、陪标等不良问题时有发生,不仅违背了电力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的竞争秩序,不利于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顺利实施。

2 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特点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在电力工程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而引发这些风险的因素有很多,如何有效避免这些风险因素是当前电力企业发展中重点关注的问题[3]。由于招投标工作环节多、流程繁杂,导致电力工程招投标面临多方面风险。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应积极做好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对招投标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主要具备以下几方面特点。

(1)全过程的特点,电力工程本身具有周期长、经营活动长等特点,而在任何一个经营活动的环节都有可能引发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也将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应从招标准备、投标、开评标阶段的控制来规范招标采购的质量,严格按招投标法律法规履行对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需求计划申请、逐级审核需求计划、批复计划、以及对项目招标准备阶段(招标需求计划、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等)的管理。做好风险的预防、发现、揭示、解决等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风险因素对工程的影响。

(2)众所周知,电力工程招投标的风险大多是人为因素所引发的,会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造成一定的风险,致使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受到严重的影响。另外,工作人员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控制管理的主角。因此,要避免工作人员的原因而引发工程风险的问题,培养全员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一名风险管理人员,应充分发挥出自身管理风险、规避风险的作用,根据招投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业务指导书,成立专门的招标及监督机构,统一管理项目招标采购,规范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也可以通过定期抽查和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对项目招标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实现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3 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管理

3.1 合同风险分析和管理

合同是电力工程招投标实施的主要依据,合同的拟定也可以说是法律文件的依据,也是整个电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需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尤其是在起草合同文件的过程中,需要站在风险管理的角度上对每一条合同条款进行详细斟酌,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4]。对合同的风险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草拟合同必须采用严谨的语言。从某个角度上看,合同是索赔的依据,合同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索赔的效率,因此,通过完善的合同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合同中存在的争议、疏漏、歧义等问题。因此,在草拟合同时需要用严谨的语言来对合同进行表达,由项目管理部门起草标准合同文本并定期修订,经法律等部门审核后印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就合同中未尽事宜进行修改和补充,切实有效地确保合同草拟的准确性、有效性。

(2)合理选择合同的计价形式。在选择电力工程招投标合同计价形式方面,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内容以及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形式和计价类型,有效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实施的有效性。例如,固定价合同方式主要应用于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条件较好、施工工艺成熟、风险量较小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对风险的合理分配。在以往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经常存在一些风险因素,尤其是在合同拟定的过程中,合同拟定的不合理条款经常会引发一些纠纷,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5]。因此,作者认为,在电力工程招投标合同风险分析和管理的过程中,应合理分配风险。电力工程合同中任何一种风险,都应由最优能力或是最适宜承担该风险损失的一方来承担,从而实现对风险的合理转移,有效避免风险给电力工程招投标带来的影响,确保电力工程的有效实施。

3.2 施工技术风险分析和管理

在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还涉及到施工技术风险,而且施工技术的选择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电力工程的后期施工质量,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和管理过程中必须重视的问题[6]。以往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的选择缺乏对整体工程的考虑,而且,所选择的施工技术过于传统,缺乏对施工技术的创新,造成电力工程的索赔风险、工程变更风险增加,不利于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另外,在现阶段由于业主对电力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极为重视,对施工方案的分析论证也会更加严格,这样才能达到施工质量的要求。因此,在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管理中,应注意施工技术的风险管理,主要对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了解业主对工程质量的需求,不断对施工技术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施工技术的应用更适合该工程的顺利进行,有效避免因工程施工技术的不合理而出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将施工技术风险降至最低,确保电力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大量实践证明,通过合理应用施工技术能够保障电力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3 设计技术风险分析和管理

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前需要对工程进行设计,并且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技术则是电力工程招投标风险分析和管理的关键,设计的质量、内容和深度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因此,设计技术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先天条件,在电力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注重设计技术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在设计电力工程施工方案的过程中,应明确电力工程招投标中的各项因素,再根据各项因素对电力工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剖析。在设计过程中通过合理的设计避开这些风险因素,确保电力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避免设计技术风险的发生,同时,对确保电力工程的质量也有着极大的作用。

4 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力行业的发展也极为迅速,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分析招投标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才能有效提升电力工程的实施效率。

参考文献

[1] 应金妲.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及其防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4(5):140-141.

篇2

在中职中专学校中,税务风险是指高校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涉税业务的进行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而对其未来利益可能带来的损失。中职中专学校税务风险主要存在于两方面:其一,学校因为未纳税或少纳税,而面临的补税、罚款甚至影响声誉的风险;其二,学校没有应用相关优惠政策而承担过多的税务,缴纳过多税款。中职中专学校税务风险分析与管理就是对涉税业务的相关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评估相关问题的不确定性。

1中职中专学校税务风险分析

(1)票据的不合理使用。很多相关业务人员由于对相关法规没有全面的认识,自认为不开具税务发票就不需要纳税,这使得他们在某些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不使用税务发票,转而使用其他的票据。在中职中专学校中,所使用的票据大多属于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票据以及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都是财政票据。在过去,中职中专学校的收费业务大多是采用往来款票据,并且将之作为成本费用列支依据。目前,这种票据已经被取消,其使用范围也大大缩减,更无法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法定依据,这也让相关单位所使用的票据变得越来越符合标准。

(2)科目设置不合理。中职中专学校中涉税业务是近几年才开始增多的,学校由于缺乏相关方面的经验,常常会在科目的设置上出现问题,会计核算出现偏差,不符合标准,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中职中专学校中,涉税收入的会计核算科目并不集中,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界限模糊,科研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中既与应税收入相关,又包含免税收入,相关人员很难结合应税收入来计算应交税费。其二,中职中专学校应该根据经营性收入和支出的情况设置两个会计科目,用于核算学校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具体的收支情况。然而,当前许多中职中专学校的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并没有单独列出会计科目,而是笼统地并入其他收入和教育事业支出中,这让相关科目的核算工作变得更加难以进行。其三,在中职中专学校中,往往没有根据税收种类进行更加细致的科目划分,这使得不同种类的税款无法明确区分,后期对于相关税务的检查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涉税业务的处理也会因此而难以保证准确性。

(3)缺乏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在许多中职中专学校中,税务的相关工作是由学校财务部门的箱关工作人员分散执行的。税务发票的领购缴销、税费的计算、纳税工作等都是划分给多个项目的工作人员来执行的。这就让学校的税务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无法统筹开展。税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分别独立进行,会让税费的检查、计算等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同时,税务工作的分别进行,会让税务的相关优惠政策无法有效应用,进而导致多缴费的情况出现,损害学校的经济利益。

2中职中专学校税务风险管理方案

(1)优化税务风险管理环境,贯彻落实诚信纳税方针,积极主动纳税。目前,大多数中职中专学校都采用校院两级管理,收入与部门和个人利益直接相关,有关部门在纳税时很容易会对部门和个人利益造成损失,由于很多人并没有一定的纳税意识,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会对部门的纳税行为表示反对。所以,为了促进有关部门依法纳税,学校应当积极为工作人员开展税法知识普及工作,增强相关人员的纳税意识,落实诚信纳税,让依法纳税成为主动,创造良好的税务管理风险环境。

(2)制定税务风险管理计划。在中职中专学校中,税务风险管理应该注重以下几点:第一,合理展开纳税工作;第二,统筹管理各个税务工作;第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务的相关会计核算;第四,按时缴纳税款;第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务相关档案资料的保存工作。学校的财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作用,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进行互动工作,制定科学的税务风险管理计划,依法纳税,充分利用税法的相关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款,强化税务风险管理。

(3)配备专职税务管理人员。在中职中专学校,校方应当为税务工作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根据税务工作的需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高效精密的工作系统。在构建这一系统时,首先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准则;然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税务风险进行定期的识别检测与评估,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加强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的税务工作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信息采集中心和反馈机制。此外,还要保证税务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优秀的专业素养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篇3

关键词:抵债资产;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4-0082-03

抵债资产是商业银行在清收、化解不良资产,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时,因债务人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而且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经债权人与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者因债务纠纷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折价抵偿债务的行为。近年来,抵债资产经营管理作为各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保全措施,经过不断实践和探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抵债资产自身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如何发现和规避风险仍是各商业银行在抵债资产管理中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抵债资产经营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

从抵债资产经营管理过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收取阶段、保管阶段和处置阶段。相应地,抵债资产管理就面临着收取风险、保管风险和处置风险,这三方面的风险共同构成了抵债资产管理风险。

1 抵债资产的收取价值大大高于其可变现公允价值,价值背离严重是当前收取风险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从收取风险发生过程分析,可分为来源于外部的收取风险和来源于内部的收取风险两大类。来源于外部的收取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1)借款人或担保人故意隐匿资产状况,以低值和可变现能力差的资产抵偿贷款所形成的风险;(2)借款人或担保人用于抵偿贷款的资产产权不清所形成的风险;(3)借款人或担保人重新抵押资产所形成的风险;(4)借款人或担保人虚假破产故意逃避债务所形成的风险;(5)借款人和担保人抵债资产市场价值变动较大所形成的风险:(6)借款人和担保人发生经营困难,用于抵债的资产可选择性差所形成的风险;(7)中介评估机构高估抵债资产的价值所形成的风险;(8)借款人或担保人恶意利用以物抵债作为逃废银行债务或变相牟利的手段所形成的风险:(9)法院或仲裁机构相应判决和仲裁所形成的风险等等。

来源于内部的收取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商业银行内部故意放弃现金回收权以物抵贷所形成的风险;(2)疏于对企业财产调查仅凭企业提供的财产实施实物收贷所形成的风险;(3)选择抵债资产失当所形成的风险:(4)商业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道德失当所形成的风险;专业知识不足所形成的风险等等。

2 抵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的降低或消失,保管费用的不断增长。是抵债资产在保管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从造成风险的形态上区分,可分为有形风险和无形风险。有形风险主要体现在因管理维护不当,被非法占用。随着时间推移造成自身价值贬值等原因导致的抵债资产可变现价值降低或者消失所形成的风险;无形风险主要体现在因长期不能变现而导致保管费用的不断增加。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越来越不足以抵偿贷款所形成的风险。日

3 处置抵债资产过程的复杂性,是抵债资产在处置阶段所面临的最大风险。目前各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绝大部分采取拍卖的形式,只有一部分采取协议转让和出售等其他处置方式。以拍卖方式处置抵债资产虽然能够体现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而且可以使商业银行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尽可能地避免暗箱操作,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不免面临着多种风险,具体有“假拍卖、走手续”形成的道德风险,拍卖机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所形成的风险。拍卖机构选择不当形成的风险,拍卖过程人为操控的风险,缺乏足够竞拍人开展竞拍形成的风险等拍卖过程本身的风险。同时在处置抵债资产过程还要面临着相应的法律风险和其他各类风险。

二、抵债资产风险存在的成因

从抵债资产经营管理过程来看,无论是收取风险、保管风险还是处置风险,都与抵债资产自身固有的特性、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以及社会意识密不可分。

1 从抵债资产自身固有的特性来看。首先,抵债资产涉及范围广,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资产都可以用来抵债,而每种资产都有自己特殊的品质和属性,而这些附着在物质上的属性多种多样,其固有的风险也纷繁复杂。银行所经营的业务不可能涉猎方方面面。银行工作人员难以全面掌握各抵债物的属性。对有些风险认识不清、估计不足,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和手段也难免全部到位。其次,多数抵债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很难公平定价或变动弹性较大。在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客观上为一些借款人恶意采用“以物抵贷”方式逃避债务提供了方便,从而造成商业银行的信贷损失。

2 从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来看。银行缺乏应有的管理抵债资产的经验。抵债资产经营和管理只是近些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的金融业务,各家银行尚未对抵债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形成比较完整的科学的管理体系,也没有形成一支经营和管理抵债资产的成熟的专业队伍,还处在边实践边总结阶段。同时,抵债资产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的防范紧紧依靠银行自身很难做好,需要社会许多行业和部门的合作才能很好地控制和化解风险。

3 从社会意识来看。不能否认,当前在政府部门、法院和老百姓心中,银行是“财大气粗”的同义词,当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时,出于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和保持就业的考虑,地方政府和法院往往倾向于借款人而损害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部分银行内部人员也基于同样的考虑,怠于行使权利,从而错失挽回损失的时机。此外,商业银行在处置抵债资产时相关税费过高,甚至于部分借款人的欠缴税费也强加到银行头上,都加大了抵债资产管理中的风险。

三、抵债资产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1 大力完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抵债资产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保证。一是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银行债权。严厉打击通过虚假抵债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与监督,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资产评估体系。提高抵债资产估价的合理性;三是大力发展资产交易市场,扩大资产信息宣传推介能力,为抵债资产处置提供管理和交易信息平台,在提高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的同时,力争减少处置成本,谋求抵债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

2 严把抵债资产收取关。严格控制抵债资产的接收,强化现金方式回收贷款。对信贷资产最大限度实现现金回收,尽可能避免实物收贷。一是银行信贷人员要随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特别要掌握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在企业尚存在现金流动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收回现金:二是当借款企业确实存在以现金偿还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要积极向保证单位追索。追索的第一选择仍然是现金:三是当借款人和保证人必须以物抵偿贷的情况下,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算好费用成本与价值贡献的经济账,在确保能够产生超值或快速等额价值转变的前提下,确定收取方案。使抵债资产收取工作真正成为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时效、转变资产管理形态、实现价值保值增值的有效手段。

篇4

关键词:一体化;风险分析;安全管理

作者简介:纪会争(1974-),男,河北文安人,廊坊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王宏(1974-),男,内蒙古杭锦后旗人,廊坊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河北?廊坊?065000)

中图分类号:F2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21-0105-02

一、集控一体化改革

廊坊电网2010年12月进行了集中监控改革,变电运行管理模式由改革前的集控站(包括监控班和操作队)和常规站(有人值班变电站)相结合的模式,变为改革后的“集控班+运维操作班”的集控一体化的变电管理模式。全区主网82座变电站全部采用无人值班方式,由集控班集中监控。集控班承担全区所有变电站监视、控制和特殊情况下紧急遥控操作等职责(目前,集控班与地区调度同台办公,已初步具备调控一体化条件)。运行维护班则负责所辖变电站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巡视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运维操作班设三个类型组:第一类型组为应急巡视组,采用24小时值班方式,负责所辖变电站的夜巡及应急处置;第二类型组为正常巡视组,上白班,负责所辖变电站有计划的白天巡视、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及应急处置;第三类型组为计划操作组,负责所辖变电站有计划的操作、变电设备运行维护及应急处置。

集控一体化改革,完成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提升,提高了日常工作效率和事故处理效率。利用自动化、信息化、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区域内变电设备的集中监控、绩效分析和风险预控,逐步提升了变电运行科技含量。进行集约化管理,减少了变电运行人员数量需求,降低了运维成本,更加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和统筹调配。

二、安全风险分析

1.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关键在于人员素质

变电运行部现有职工296人,肩负着廊坊地区主网变电站的运行与维护工作。变电运行人员除承担传统的运行管理工作之外,逐步增加部分设备的试验维护工作。同时,变电站数量逐年增加(2011年与2010年相比数量增加10%),在未来几年内随着运维一体化的深入、调控一体化改革,工作中会不断出现新的安全问题,不断面临新的安全风险。在运行人员总体数量不会增加的前提下,对运行人员的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在工作态度作风、主动学习意愿和能力、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必须跟得上安全管理和运行的要求。

2.班组层面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是重点

改革既是对机构和人员的重组,也是对班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的再造。在改革前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机构变动对班组人员的心理影响和班组管理的波动是必然存在的,改革是把双刃剑,带来进步发展的同时,细节处理不当,就可能在局部引起工作的失误。同时,变电运行部班组由改革前的23个改为改革后的10个。单班组人数增多,其中3个班组人数突破50人,单个班组人员数量居公司班组之首,比如大屯运维班共有人员61人,其中运行人员53人、司机8人。人数众多的班组之间如果在工作计划、人员管理、车辆调配等方面工作不到位,就会形成混乱局面,在某个现场或某个环节就会出现问题,形成隐患。比如集控班是新成立的班,目前负责地区变电站的日常监控、单一开关操作工作。遥控操作断路器时,如果断路器发生故障造成爆炸,当现场该断路器附近有运行巡视或检修人员时,就会危及现场的人员安全。避免事故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监控人员与现场运行、检修人员的有效沟通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3.设备升级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刀闸电动化改造,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为实现对刀闸的远方遥控操作,对变电站老旧刀闸进行电动化升级改造。改造过程中,涉及变电站数量多,且许多站是重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是倒闸操作。由于现场改造使部分五防锁具漏锁或五防系统与实际设备不一致而又未发现,造成倒闸操作过程中五防失效。二是特殊运行方式。由于改造,母线频繁停电,单电源或单母线长期运行,外来或内部的事故引发停电,易造成违反《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理》的事件发生。三是外部因素。外来施工队伍和频繁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在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4.交通安全压力增加

部分运维班巡视人员和操作人员每天从市区出发,相比以前从驻地站出发,无论在车辆的数量,还是在行驶距离的里程上,都成倍增加。尤其是倒闸操作停电开始时间一般安排在清晨,送电也一般在检修工作完成后的傍晚,运行及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前到达变电站。起早贪黑,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必须注意的。

三、集控一体化改革后一年多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践

1.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加强对班组的管控

通过集控一体化及之前的机构改革,车间一级的生产管理逐步扁平化,减少了对班组管理的部门和层级,与以前相比,更加强调班组工作的主动性,而班组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对工作的布置、执行和落实。针对集控一体化改革在工作流程、资源配备等方面需要改进的地方,举行了公司、运行部到班组各级层面的9次集控一体化改革总结会议,认真总结梳理存在的工作亮点和问题,群策群力、务实工作,对亮点和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对问题和不足,共同研究、不断改进。通过有形的流程梳理、培训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积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积极发挥班组的整体合力,努力在班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工夫,切实实现对班组安全工作的全面管控,达到改革的目的。

2.到岗到位履行监督职责

全面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重点放在倒闸操作现场和变电站日常管理检查上。严格执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制度,做到所有现场都在控。对现场发现的苗头问题深入分析和研究,属于运维班管理的,督促运维班落实整改;属于个性问题的,要求运行人员现场整改;总结到岗到位的经验和不足,将到岗到位反馈表提出的问题及班站整改措施作为运行部月度安全例会一项重点内容,对整改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使到岗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同时,认真听取一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流程细节和运行管理环节进行优化和改进。

3.安全培训管理工作注重实效

2011年,以开展月考为主线,按照考试与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了针对变电运行人员的月度培训和月度考试工作,实现培训的目的。月度培训由运行部兼职教师和技术负责人为运行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内容紧密联系生产运行。每月的抽考工作,选取12%的运行人员参加。考试内容包括安全规程、事故处理、日常工作、电工基础等,对不及格者给予罚款,考试结果与班组绩效工资挂钩。同时,利用SG186培训系统,每月对全体运行人员进行在线普考,主要内容有《安规》、紧急救护法等。通过提高考试的频次,达到提高班组培训实效和员工自学的目的。通过绩效、奖罚等考核手段传递培训压力,从根本上加强和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增强员工尤其是青年员工的学习动力。

4.变电运行应急管理

变电运行人员第一时间面对变电站的突发事件,安全风险概率远远高于其他专业。一是电网停电事故。梳理各种运行方式下事故停电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确保协助调度及时恢复负荷或切除故障,保证电网安全。二是设备爆炸火灾事故。及时、正确、有效地判断事故苗头或已发生的设备问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编制和完善《10(35)千伏高压室电气火灾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触电伤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提高可操作性,防止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现错误判断,处置失当或惊慌失措,使小事故变成大事故,给设备和人员安全带来更大的危害。

篇5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及其特点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一般是指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专业教师,通常有以下五方面的特点。第一,他们具有学科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上具有较强的自主性;第二,他们虽然了解教育科研对学校的价值,但更多地忠诚于自己的专业,而较低地忠诚于所在的学校;第三,他们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追求自己的研究方向,有很强的学习意愿;第四,他们的成就欲望较强,愿意接受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要求工作中更大的自和决定权;第五,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特长进入更好的品牌学校或上级教研部门。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及风险

(一)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

对于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来说,一部分是通过考试或组织调动进入品牌学校或上级教研部门工作,另一部分是因研究能力提升而转入党政机关或其它行业工作。而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离职几乎是主动的,给学校带来的损失巨大。所以,将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主动离职称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

(二)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的风险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一定的专业教师流动性能够为学校不断输入新鲜血液,保持活力。但是,专业教师流动过于频繁,特别是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动过于频繁,人才流失,必然会因缺乏人才而面临科研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风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失将给学校带来如下风险:

1.人才风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离职可能导致学校科研关键岗位的空缺。由于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具有较强的研究实践能力,他们一旦离职,学校可能无法立刻找到可替代的人选,在研的课题项目会在一段时间搁置,不能按期完成相关研究。新派教师从学习到正常研究,需要有一定的适应期,在这期间他们的工作效率比较低。另外,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在学校中一般属于优秀人才,有一定的带动性,他的离职可能会引起学校教职工的调动情绪,如不及时补充新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学校面对的结果必然是沉痛的代价。

2.成本风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离职使学校必须重新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安排教学水平高、研究能力强教师,而更多地是从本校教师中进行自我培养以满足对人员的需求。一方面学校培养一名优秀的教师要付出一定代价;另一方面,培养一名新的教育科研骨干教师也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而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科研教师是否胜任工作,是否能融入新学校都具有不确定性。

3.形象风险。过多的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调离或流失,会造成一种错觉:“这学校环境不好,留不住人才”,学校教育科研这张牌就打不出,打不好。如果时间长了,流失的人多了,社会对学校的信任度也就会降低,严重时会毁了社会的信誉,影响学校的形象。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的原因

(一)个人因素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业务特征使他们本身就有较强的流动意愿,不希望终生在一个学校工作。他们追求终身就业能力而非终身的工作环境。为了更新知识,为了深化研究,他们渴望获得教育和培训机会,通过流动实现个人价值增值。

(二)学校因素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目标更多地忠诚于教学研究,探索知识,追求事业,而学校的目标要求他们把学科教学搞好,提高教学成绩。如果学校不能有效地协调两者的目标,使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在实现学校目标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目标,那么就可能导致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不满,进而造成他们的调动或离职。

(三)社会环境因素

一方面,知识经济使知识更新加快,教育科研骨干教师为了在瞬息万变的知识经济中能更快获取新知识而选择离职,到更有发展前途的单位去工作。另一方面,知识经济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很大,而目前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尤仍是稀缺的资源,是争夺的对象。这种人才的供不应求,必然会引起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失。

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风险管理

通过上述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原因的分析和流失风险的识别,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加强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风险管理。一是风险防范;二是风险控制。

(一)风险防范

这是一种旨在减少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而采取的一系列预先的积极主动的防范措施。它强调积极的激励,减少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动意愿,建立教育科研骨干教师与学校间的新型组织关系,从而降低流失风险事故的发生。

1.申报教师岗位时挑选与学校相适配的科研教师。为了减少流失率,在引进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时就应严格挑选程序,注意知识型人才的态度、个性和行为要与学校相适配,之后还要通过培训,告诉他们怎样工作,怎样与同事相处,怎样获得帮助等,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学校,避免因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价值观与学校相冲突而造成的流失。

2.树立学校与个人是合作伙伴关系的理念。该理念承认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能够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产生持久的激励效应,从而降低其离职意愿。比如,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可以与学校党政班子一同参与科研规划过程,从而使他们感受到学校的认可与尊重。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还可以相对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实行灵活机动的弹性工作时间,尽可能满足其自要求。

3.营造一个充分沟通,信息知识共享的环境。建立一个信息知识共享的电子化互动平台,使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能够自主方便地了解到各种所需的信息和知识,一方面增加他们的知识,另一方面加强学校教职工之间的交流。通过这种开放式沟通,还可以随时了解和关注他们存在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对其流失的及时防范。

4.制定一整套面向未来的培训计划。建立合理有效的培训机制,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创造受教育和提升职务的机会,满足他们的学习发展需求,使其不必调动到其他单位也能不断获得新知识,从而减少了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的可能性。

5.开展职业生涯管理。定期提供给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相关信息,协助他们更准确地评价自己,使他们准确定位。帮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进行自主职业生涯管理,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清楚地看到自己在学校中的发展前途,而不至于为自己目前所处的地位和未来的发展感到迷茫,从而有助于降低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失率。

6.实施内部流动制度。学校可以采取内部流动的方式减少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离职倾向。比如,通过岗位轮换,帮助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消除对单调乏味工作的厌烦情绪,使工作内容扩大化,丰富化;或者通过中层岗位竞聘,使愿意尝试新工作的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有机会获得新的职位,从而满足了其流动意愿。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后,即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时,采取一定的策略以减少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失给学校带来的损失,使损失最小化。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校内部和外部信息系统。学校内部信息包括在职人员信息、离职人员信息、人才储备信息、工作动态跟踪信息等。通过这些信息,学校可以随时了解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离职率变动情况以及离职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学校外部信息主要包括同业人员信息、同业人才需求信息、人才供给信息等。通过对人才供给状况的了解,学校可以快速有效地为教育科研骨干教师流失后的空缺岗位补充优秀人才。

2.做好人才备份工作。保证学校不会因某些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的流失而中断工作开展。一方面要强化人才的储备和专业培训,使某项关键工作不会只被一两人独占;另一方面,同一主要工作岗位至少要有两至三人同时从事。对于非主要工作岗位的某些重要职位,可采取设立后备人员的培养计划。人才备份的方式有两种,首先是考虑内部备份,培养学校的人才梯队。其次是外部备份,主要是给教育主管部门的用人计划,备份最好是一个角色备几份,以保证待到有人离职时,几个备份人选中会有人可以及时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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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订立

1.资信调查风险分析:(1)主体不满足特定资质要求;(2)不符合国家级行业要求;(3)无权或越权。应对措施:(1)将维权委托人与合同相对人的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查,以免其造假。被审查对象必须出具如下证件的原价: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其他必备材料。(2)被授权人负责在合同上签字。因此必须仔细检查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必须保证被授权人其行为是否符合授权要求。此外,公司印章还有法人签名也要盖压于授权委托书上。(3)对首次合同签约的对方企业,条件允许的话则尽量进行现场的实地调查,以便全面了解评估对方在生产、研发方面的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经济状况,以此保证其具有合同履约能力。2.合同谈判风险分析:(1)谈判人法律、财务以及技术方面的知识储备比较薄弱,谈判经验不足,盲目做出让步;(2)合同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被忽略;(3)遇到重大问题时做出了不恰当的让步。应对措施:(1)进行谈判之前,必须要将对方的资料进行最全面的收集,只有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实现百战百胜的目标。(2)对于合同的核心内容、详细条款以及所有细节都要密切关注。如合同中标注的技术标准、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还有合同标注的价格及支付方式,以及合同履约期限、履约方式、责任划分、纠纷解决方式,甚至合同变更和解除需要满足的条件,条条皆有其框架。字字句句都要仔细斟酌,重点条款重点斟酌,锁定风险。(3)重要合同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安排法律顾问、技术人员以及财会专业人员参与到谈判之中。3.拟定合同文本风险分析:(1)合同形式不合适;(2)合同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3)合同内容不全面、表达有误,存在重大疏漏等。应对措施:(1)规范合同文本。对各类通用或普遍性的合同制定合同范本,在企业范围内强制推行,并要求以书面形式打印合同,以免合同对方随意篡改合同文本。(2)合同用词要严谨。合同条款不得前后相互矛盾,约定都应具体、准确。这样既能明确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与可以享受的权利,还能降低纠纷率。(3)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不得签订“黑白”合同这种披着“合法”外皮却行“违法”之实的合同。这类合同在发生纠纷后,法院将会给予其“无效合同”的判决结果。(4)针对特殊条款,要特别于合同中标明。以“发生纠纷后,在合同签约地予以诉讼”的合同规定为例,需要在合同中将签约地标注清楚。(5)纠纷如何处理要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如:诉讼与仲裁必须二选一,若标注“诉讼或仲裁”则视为约定无效。甚至在指定诉讼管辖法院时,都要明确指出,必须具有唯一性与合法性。4.审核合同的内容及条款风险分析:(1)合同文本中可能存在着不恰当的内容与条例未被发现,或是发现了却没有提出修改意见;(2)修改了合同却不是按照审核人员给予的建议进行的修改。应对措施:(1)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经济性,条理严密、内容合法。合同内容必须与企业经济利益相一致,主体必须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划分均要明确,对于争议的解决条款必不可少。(2)形成合同会审制度。在签订重大合同与重要合同之前,可以将合同文本交由企业内相关组织或部门进行严格地审核,按工作职责明确会审职责。会审意见由主办单位收集并修改。(3)对各部门给予的审核意见,必须慎重对待并行以认真研究,确定无误后进行记录。(4)合同管理制度必须予以严格执行,避免以化整为零的形式有目的的规避合同管理。对于越权行为必须要杜绝其发生。5.签署合同风险分析:(1)合同的签署方式必须遵守相关标准,若违法签署合同,合同则无效;(2)合同的签订人各有其权限,授权委托人若越权签订,则会带来风险;(3)合同印证若管理不当,将有可能导致合同在签署后仍然被篡改,同样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在合同签订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签署姓名并加盖企业公章;若安排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则需要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将委托书与授权委人的身份证全部附录到合同中,作为附件。(2)相关印章必须进行严格管理。针对合同的用印权限,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审批制度。合同签订按编号、审批、签署、加盖印章的步骤进行。保管印章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将印章使用情况进行记录与备份,以便后续查阅。(3)合同签署必备签名与盖章,二者都不可缺少。应该先签名后盖章,待盖章完毕后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二、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和结算风险分析:(1)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2)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3)索赔证据被未保留或无效;(4)合同条款未严格遵守;(5)超过合同标明的付款期限;(6)付款金额或付款方式不同于合同规定。应对措施:(1)对合同内容要了解全面,根据合同内容建立分类台账,详细制定相关计划,按合同规定进行严格地组织实施,催到到期欠款或按期付款。(2)专人负责收集往来信函、文书、电报等合同执行中的资料,一旦合同违约,能够搜集出有利于我方的证据。(3)合同履行期间,若合同中存在对本企业不利的条款、规定不够明确的条款以及具有风险的合同条款,要及时予以补救,如补签协议等。(4)对合同履行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一旦存在合同履行风险,应及时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失。(5)若合同不得不暂时中止甚至终止,则要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书面形式的中止/终止协议,将双方的责任与权利进一步明确。一旦给企业带来损失,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6)合同收付款应按合同约定执行,禁止提前或超额支付。2.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风险分析:(1)签订合同时未标明或未详细标明,合同将无法正常履行;(2)若条款不公平、存在错误或者合同对方有意欺诈,必须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否则将会出现风险。应对措施:(1)合同变更后即可视为新合同,按照合同管理的标准内流程履行,合同条款再次进行严格审核。(2)合同若存在不公平条款、欺诈条款或错误内容,或者政策与市场形势发生客观变化,使得企业利益受损,则需要按照标准流程向对方通报,并在法规的监管下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索赔事宜的处理以及合同的变更与解除。(3)合同变更和解决应采取书面形式,在原合同文本上随意涂改或添加这样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4)若合同解除时,对本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对方又存在过错,可依合同规定向对方索取经济赔偿。3.合同的登记风险分析:建立合同档案并行以保密是必须的,若档案不全或合同内容泄漏,将会带来风险。应对措施:(1)发展合同信息化管理技术,相关部门加强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合同档案的统计和归类。(2)为合同本文进行统一分类并连续编号,如此在合同文本遗失后可以尽早发现。(3)合同管理人员所具有的职责必须规范明确,合同的流转、借阅以及归还必须具有审批手续。

三、合同纠纷处理风险分析

(1)对方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贪图我方利益,签订合同后出现纠纷;(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履行是否符合约定、是否构成违约等行为发生争议;(3)为签订、履行合同实现利润而虚设担保。应对措施:(1)若对方违反合同,或者资金不足,可酌情令对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措施包括:第三方担保、抵押以及增加履约保证金等。(2)若对方频繁进行申诉,来函数量多或诉讼群发,这样要针对合同项目安排相应的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对方,全面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3)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之后,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失效期内的协商。如达成一致意见,应签署书面协议;一旦协商失败,则可以按照合同规定,任选仲裁和诉讼其一进行解决。纠纷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办事人不得向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四、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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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风险限额的主要特征

传统上,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侧重于单笔业务、单项交易,但是现代风险管理的经验和实证都表明,仅从个体角度管理信贷风险是有局限的,必须综合考虑组合内各业务之间风险的对冲、转移、分散等因素,辅助于违约相关性分析,才能超越对单项交易的风险管理,避免资产配置失误。从这个角度上看,建立在组合分析基础上的风险限额管理已经成为性质迥异于单笔业务的重要风险控制手段。

组合风险限额强调事前管理

在信贷组合风险限额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例如行业信贷限额、区域信贷限额或授信品种限额)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启动超限额管理措施。可见,信贷组合限额管理要求前瞻性看待风险,确保所发生的风险总能被事先设定的资本加以覆盖,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组合风险限额强调量化管理

2002年由信用资产组合经理人国际协会(IACPM)、风险管理协会(RMA)等共同发起的一项调查表明,包括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美洲银行、摩根大通等参加调查的41家银行,85%都已经使用组合模型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其中使用最多的是MTM模型。而建立在组合分析基础上的风险限额,其实是在考虑组合内部单笔贷款违约相关性基础上的经济资本分配,利用经济资本限额来制约信贷业务规模。从这个角度上看,组合风险限额是建立在组合风险度量基础上的量化管理。

组合风险限额强调动态管理

限额指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能够实现实时监测,一方面避免因信息滞后造成的风险,另一方面防止超限额现象发生。因此,必须建立对行业、条线等任意维度组合限额的分析和评价流程、限额的审定和监控机制、超限额和例外情况的处理、限额的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组合限额在发挥风险控制作用的同时,不违背收益均衡的原则,在满足经济资本需要的同时,满足利润增长、资产负债匹配、流动性等多项需要。

组合风险限额强调经济资本管理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最大化原则设定的,也就是说,风险限额的制定以经济资本为基础。以行业组合为例,由于信用风险可以通过客户上下游产业链、交易资金链、物流供应链等传导,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其他相关联客户的违约风险。因此,组合的若干行业中,通过违约数据的统计分析处理,可以计算每两个行业之间的违约相关系数,在确定各个行业风险限额时应将该系数考虑进来,合理调整资产结构和布局,实现整体收益最大化。

组合风险限额强调全面风险管理

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综合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不仅包括贷款、投资、交易和表外等不同大类组合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限额。从这个意义上讲,组合限额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管理功能,是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代表着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

组合风险限额的整体架构

在整体架构上,组合风险限额管理通常包括限额设定、限额监测和限额控制三个环节。限额设定,就是通过风险计量工具进行组合的风险计量,结合经济资本分配,将银行的风险政策转换成具体的限额量化指标;限额监测,就是检查信贷经营活动是否执行限额管理规定、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管理及对限额控制管理的全过程;限额控制,就是针对超过限额或接近限额的组合进行风险规避可行性分析,这种分析必须与经济周期和银行整体风险偏好等因素结合,为风险规避提供有效参考。其中,组合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也是限额管理最复杂的技术环节。

组合风险限额的设定包括两种方法:一种是自下而上方法,一种是自上而下方法。

自下而上方法

自下而上方法的主要思路是在核定单一客户授信限额基础上,结合行业授信、区域授信结果进行调整,在此方法中,信贷组合限额等于单个客户授信限额总和。

自下而上方法分三个步骤:一是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和净资产总额确定单一客户授信限额;二是测算行业授信限额,通过建立内部行业评级模板,对行业风险实行分级,结合行业长短期偿债能力以及行业贷款市场份额,得出行业调整后的信贷组合限额;三是在对区域风险进行评级并对分支机构风险管控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采用与行业调整限额相同的步骤,得出区域调整后的信贷组合限额。

这种限额设定方法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考虑同业竞争因素;二是无法与客户风险评级准确挂钩;三是没有考虑行业、产品和区域的相关性,无法准确反映组合风险的真实状况。

自上而下方法

自上而下方法的主要思路是利用风险调整后收益率,计算特定组合资本分配权重,设定资本转换因子,将以资本表示的组合限额转化为以授信表示的组合限额。

自上而下方法分四个步骤:第一,组合风险计量,利用组合模型进行信贷风险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UL);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组合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第三,运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对各组合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常用的三类资产组合模型主要是Credit-Metrics、KMV和Credit-Risk模型;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政策要求以及银行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组合敞口的风险限额。

商业银行要加强信贷组合风险限额管理,应逐步构建自上而下的组合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对信贷组合进行全过程的分配、监测、预警、控制。确定限额设定方法,科学计算信贷组合敞口上限是组合限额管理的核心,需要商业银行予以重点关注和解决。

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的难点和问题

2007年,中国建设银行正式颁布实施行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方案,成为国内第一家实施行业风险限额管理的银行。目前在风险限额方面,国内银行开始注重风险计量,但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模型设计和合规达标上,忽略限额设置和控制。由此导致通过风险分析工具所获得的风险计量结果和实际风险政策相脱节的现象,同时,组合风险限额设置相对粗糙和简单。具体表现在:

缺乏统一的组合限额管理政策和制度

目前,国内银行中对信贷组合风险限额管理制定政策制度的很少,受内部评级体系等基础风险计量手段限制,建立在经济资本分配基础上的组合风险限额管理仍然是商业银行相对专业和前沿的技术。由此出发,在组合风险限额指标的选取、制定、审批、分配、监测、预警、调整、评价等重要流程上缺乏制度规范,指标计算公式、模型确定、计算和监测频度,以及突破限额的报告路径与时间要求等政策制度也严重缺位,导致组合风险限额在实际执行中缺乏权威性,不能很好地体现管理层风险偏好,在资产整体结构配置上发挥作用。

支持组合限额管理的风险计量能力严重滞后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实施的组合限额,更多的是从经验判断和管理层风险偏好出发而简单设置,类似于额度控制,对经济资本分配、风险调整后收益率以及与风险评级的结合等考虑较少,完全意义上的组合风险限额指标更少,支持信贷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的风险计量手段严重滞后,突出表现在:尚未建立基于合理假设并经过严格验证的组合风险计量模型,缺乏对组合违约相关性的数量分析,已经建立的行业内部评级等模型参数的验证、调整、优化工作几乎没有开展等。

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

组合风险限额制定只是限额工作的第一步,限额要发挥作用,更重要的在于严格遵循设定指标,及时进行监测、预警、报告。国内商业银行目前虽然也逐步在建设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系统,但存在很多缺陷,如数据基础方面,长度不够、部分缺失、可比性较差,难以保证风险计量监测所需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同时,行业和区域数据无法实现动态管理、按日监测,导致限额指标后,后续的监测工作无法及时跟进和预警,效率较低,滞后时间较长。

组合风险限额指标应用有待强化

在当前的组合限额体系中,受风险计量结果准确性以及管理层风险偏好影响,部分组合限额,如贷款、交易、表外等大类限额以及授信品种和区域限额,指标的应用与业务经营过程联系还不够紧密,即使制定了相关的限额指标,也往往只作为指导性指标,供经营决策参考使用,甚至被业务计划所取代。更为普遍的是,由于制度和流程不够完善,前台业务部门或机构在风险限额指标超限时,仍然进行无风险约束条件的业务操作。

思路和建议

从国内商业银行目前的情况来看,信贷组合限额作为一种风险管理技术,才刚刚起步,其范围、方法、应用都处于探索阶段。从长远来看,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组合风险限额管理体系,对限额设置、监测、预警、报告及缓释进行全程管理,并及时、有效处理超限额情况。综合考虑以上要求,商业银行信贷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思路如下:

明确组合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原则

事前管理原则:根据银行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及风险偏好事前设定风险限额指标;动态管理原则:实时监测限额指标执行情况,必要时可根据有关批准程序,适时进行调整;综合管理原则:对信贷业务组合的风险和收益进行综合管理,实行风险限额指令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的综合管理;全面管理原则:组合风险限额管理应分步实施,逐步涵盖信贷对象、区域、行业、产品、客户等资产组合层面。

建立组合风险限额体系

完整的组合限额管理框架体系,包括限额管理的治理架构、限额设置方法和限额监控报告机制。从高级管理层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限额管理的理念,为未来开展组合管理奠定基础。扩大组合限额管理范围,遵循由粗略到精细、由简单到复杂的原则,在信贷业务的期限、担保、表内表外等组合维度上逐步推行限额管理,以更大程度上发挥其对于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构建有效的限额管理制度,明确限额指标设定、调整、监测、控制和超限额处理流程。

积极探索组合风险限额设定方法

从长远来看,信贷组合风险限额应该建立在数据、模型和信息系统基础上,通过建立内部评级体系,测算PD、LGD、EAD,再采用组合模型,辅助于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最大化的资产组合优化方法,自上而下在行业、区域、产品和客户上设置。在现阶段内部评级体系、组合风险计量技术、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测算技术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信贷组合限额管理只能从初级阶段平衡组合的风险和收益开始。目前业界并没有一个绝对可靠的量化模型和方法以设置出限额直接用于业务管理,在实践中,通常是基于量化的方法提出定量的限额初始建议,然后结合专家经验确定最终用于业务管理的限额值。

开发支持组合限额的风险管理系统

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将为实现组合限额管理功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这也是国内银行目前所欠缺的核心能力之一。信贷组合风险管理系统应满足以下标准:尽可能覆盖到全部业务品种,并具有扩展性;具备完整可靠的组合风险计量模型,能够实现风险收益平衡测算后的限额指标设定;具备完善的组合设置(按贷款对象、行业、区域、期限、表内外、担保方式、信用等级等不同维度)和管控功能,能实时反馈限额使用情况,并对超出限额的业务事项自动报警或阻止业务继续;具备限额历史数据积累和比较功能,为逐步实现基于经济资本的风险限额制定积累数据。

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信贷组合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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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航空制造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应用

一、航空制造企业中合同管理特点分析

航空制造企业主要指的是航空装备生产军工企业,其原材料的采购和产品的交付都需要按照军方的指令和计划进行。其所处环境并不是完全的市场环境,而且合同一旦出现差错,因风险的遭受将让航空制造企业及相关方受到的损失尤其巨大,在这种环境下,航空制造企业对于合同的管理十分重要。而且,航空制造企业对于原材料的生产及电子元器件的配套等基础的工业具有拉动作用,航空制造企业正在逐步地走向开放,走向市场,加强合同管理时防范企业市场风险的有力保障。

二、航空制造企业中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航空制造企业在合同管理当中的风险既与其他企业一样存在着常规的风险,又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存在着个别风险,可以将这些风险概括为四个阶段,即合同准备阶段风险、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风险和合同终结阶段风险。在合同准备阶段其风险在主要是项目合同不符合或者对企业战略目标难以满足的风险,和对合同相关方调查不当引发的风险;在同签署阶段,其风险主要是在签署过程中不规范的风险,或者是对合同分送时送错及泄密的风险;在合同履行阶段,其风险主要表现为在合同一方对合同义务没有正确履行,或者合同变更时出现错误;在合同终结阶段,其风险主要是合同档案保管出现差错,或者是没有综合评价等。

三、航空制造企业中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应用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

1.合同立项

在合同立项方面的风险控制主要是在合同立项时,对合同立项的名称、合同立项的类别、估算的金额以及项目信息制定合同的隶属关系等信息是必须录入的,这样可以对无计划或者无预算就签订合同的情况有所避免,进而实现了企业战略目标、合同策划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进而对风险进行控制。

2.合同选商

在合同选商方面,首先会监理对人的管理数据库,它可以提供给相关方供应商的信息及客户的信息,并且具有评价功能和动态维护功能。在管理供应商目录时,其全面信息都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到,且通过组织机构代码或者营业执照号作为唯一的标识,好进行动态维护。

3.合同正审

在合同正审方面,系统实现了合同网上动态审查目标,包括了价格审查、计划审查和领导审批等,将合同计划、价格和法律审查设置为系统的关键审查目标,通过对价格合规且合理性、合同计划的符合性与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及合法性的审查,可以实现对合同审核风险的控制。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控制

在合同履行阶段,其具体流程图可见图1。通过图1,可以知道合同履行包括了合同履行状态的审查、填报实际履行情况等具体步骤。对于航空制造企业而言,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不但可以实现合同变更、合同违约等情况的申报,还能够对它们进行审批。而且,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和企业财务系统的交换,可以让相关方充分明白合同收支款的动态信息。企业合同的领导能够对此进行检查,在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利用企业数据信息平台和财务系统的集成,有效地获得合同的资金交付状况,且将合同进展和约定的资金交付时间进行比对,在资金交付日期到来时,系统会发出自动提示。在对收款情况实施监控时,系统也能够获得凭证的信息,对收款时间、收款金额、收款单位等信息进行展示。在对财务部申请结算时,需要将结算申请单提交到财务部门,然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批。如果合同需要进行解除,那么在合同解除之后,之前的审查过程仍然可以得到保存。通过这些航空制造企业中紧密联系的措施,可以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良好地控制。

(三)合同终结阶段的风险控制

合同的终结阶段,包括了合同的终止、履行评价和合同归档等方面。在对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合同的管理信息系统会要求填写一些关于合同终止等相关的信息,且在此信息结束之后将合同转移到信息系统档案资料库里,以便让相关方进行查询。系统的履行评价功能,有利于合同履行评价的实施及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进而对合同的风险加以控制。

四、结语

通过航空制造企业中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可以让航空制造企业的在逐步走入市场环境的过程中增强自身对于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能力,可以让合同得到顺利的履行。

作者:刘祯 单位: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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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供应链管理的基本内涵以及核心理念,其次分析了供应链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最后针对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将全面应对与重点关注相结合,以降低供应链管理风险从而提高其运行效率。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 风险 控制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概念最早出现在1982年,管理大师Oliver&Webber(1982)对商业战略中流行趋势的变化做出回应,对商业活动的重新定义和合并,特别是物流和以制造业为基础的运营管理的整合,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具体来讲,供应链管理(SCM)是基于最终客户需求,对围绕提供某种共同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企业信息资源,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软件产品为工具进行管理,实现整个渠道商业流程优化的一个平台。此过程需要掌握信息资源并认为渠道是关键,而平台则是指能使不同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共同软件系统。其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从本质来看,供应链管理的核心在于,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追求从原料采购、产品制造、分销直至产品送达顾客手中各个环节综合成本的最小化。

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顾客消费理念多样易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市场表现为高度不确定、变化迅速和难以预测。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在不断调整和发展,从最初的追求规模经济到现在的供应链管理,更多地利用信息技术,更加注重企业间的合作而不是恶性竞争,把各企业集合成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追求整体成本最低和快速响应顾客需求的总目标。

供应链风险分析

伴随供应链管理出现的是供应链风险,广义来讲,风险是企业暴露在不确定事件中的程度,具体到供应链管理中,供应链风险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如Johnson ME(2001)将供应链风险分为需求风险和供应风险,丁伟东(2003)将供应链风险分为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两大类,而朱怀意(2006)将供应链风险分为供应风险、制造过程风险和需求风险等。还可以将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本身还具有结构性风险,例如由于供应链变动带来的风险和供应链松散性、动态性带来的风险。

构建供应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供应链中企业的共同利益需求,以提高供应链整体的竞争优势,为此企业都进行了业务流程改造使得资源和信息共享,此时如果供应链发生变动,即某个企业违背契约或因其他原因退出供应链,那么整条供应链将无法正常运转,其他企业的商业机密还面临被泄露的风险。此外,一般供应链的结构比较松散,缺少统一的权威部门管理,风险协调机制也缺失,这会造成管理不能持续进行或前后不一致,从而降低供应链运行的效率。供应链本身的风险程度取决于链中企业结合的紧密程度、各企业文化、相互信任程度、对价值的认同、企业的信誉度结合方式、彼此的依赖程度等多种因素。

本文认为供应链风险主要分为内部风险、合作风险和系统风险。内部风险更多是由于供应链管理运作过程中制度缺失、内部控制不健全等产生。例如由于采购过程不科学导致无法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由于需求预测不可靠造成存货积压,由于无法有效应对技术进步导致的生产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而产生的风险;合作风险是供应链系统中的各关联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相互独立决策、企业文化差异、信息不对等、利益分配等与合作有关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风险。供应链管理研究的主体不再是单独的一个企业,而是整条供应链,这势必会产生不同企业之间的磨合问题,只有供应链上的企业意识到积极合作才能实现共赢,合作风险才能降低;系统风险是指由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整个供应链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指宏观环境对供应链管理的影响,此类风险一般是企业无法控制的,但是却可以用预警系统进行适当地规避。

不管是哪种分类方法,供应链风险的性质一致。首先供应链风险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例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经济周期波动造成的系统风险;其次供应链风险具有传递性,不同于以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供应链管理关注整条供应链,从原材料的生产、产品的制造、产品的分销到零售,链条上任何一个企业的风险都不再只影响其自身,而是会通过网链结构传递给链条上的其他企业,造成整个供应链的风险加大。再次供应链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可控性,这主要是指内部风险和合作风险两类,它可以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有效的内控执行以及合作的加强来控制,从而降低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概率,提高供应链的效率。供应链管理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供应链合作风险是供应链管理所特有的,所以本文将研究重点聚焦于这类风险。具体来看,供应链的合作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企业文化不一致带来的风险,每个企业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这就导致企业的处事方法和原则有较大差异,而供应链管理使不同文化的企业处于同一流程中,有时候需要协调一致才能达到目标。此时文化冲突对供应链管理的冲击是很大的,如果处理不好则有可能造成供应链效率低下,最终导致供应链的破裂;第二是彼此依赖过度带来的风险,供应链形成后企业在上游有固定的供应商,在下游有固定的分销商,这在大大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带来另一个问题,即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过分依赖从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这样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链条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崩溃;第三是企业发展不平衡的风险,供应链上的企业在发展规模、发展潜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往往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就导致整个链条有非常强势的部分,也有非常薄弱的环节。根据木桶效应原理,供应链整体控制风险能力取决于最薄弱环节控制风险的能力,企业发展不平衡的风险增大了供应链整体风险;第四是业务流程优化的风险,业务流程重组和优化的过程必然影响到既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势必会遭到阻挠,一旦不能再一次成功地达到利益平衡,就会造成业务流程重组的失败,从而影响整个供应链的运行;第五是供应链自身管理的风险,如前所述,供应链的结构具有松散性和动态性等特点,这就要求加强供应链自身的管理,这样才能达到共同的目标,实现共赢。例如可以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管理供应链本身并制定供应链的整体目标并监督每个企业执行。

供应链风险控制措施

(一) 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非一般性合作关系

企业既然要加入供应链管理,必然已经做好长期合作的准备,因为业务流程重组和优化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成本,而且其惯性很强,一旦决定了改变的成本很大。如果达不到长期合作的目的,那么企业就会得不偿失。因此,与供应链中的其他成员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供应链成功运作、风险防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而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要求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供应链成员要加强信任,信任是合作的前提;二是加强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不确定性,优化决策过程;三是建立正式的合作机制,以期在供应链成员间实现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

(二)建立供应链风险管理系统,全面应对供应链风险

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以及反馈等环节。供应链风险识别是指供应链风险管理者,通过对大量的供应链信息、资料、数据现象等进行系统了解分析,认清供应链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而确定供应链所面临的风险及其性质。供应链风险既有明显的风险,也有潜在的风险。供应链风险评估是对某一特定供应链风险的测量。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供应链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一旦供应链风险发生,造成损失的程度。供应链风险处理是供应链风险管理的核心,识别供应链风险、评估供应链风险,都是为了有效地处理供应链风险,减少供应链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造成的损失。对于供应链风险处理的结果,风险管理者要进行评价,检查处理方法的效果,以及需要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后续风险处理的借鉴。为了更好地控制处理风险,需要对风险因素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且对风险处理建立反馈机制,进而有效地对风险进行控制,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风险发生的损失。

(三)关注供应链风险中的关键控制点,重点控制供应链风险

一是关注人的因素和人的可靠度。风险管理中人是极其重要的角色,风险管理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业务流程,沟通、了解人员的风险认知与行为,提高人员的道德水平等改善人为因素对风险的影响。二是要优化选择合作伙伴,并加强伙伴间的沟通和信任。企业要按照公平价值判断流程选择合作伙伴,以确保选择最符合企业利益的供应商、获得最公平的采购价值,同时应该给予所有供应商平等机会,确保公平、公开和诚信,并制定一定的机制做保证。三是合理分摊和控制风险成本,提高风险管理绩效。风险成本的构成主要有承担的损失、保险费、损失控制成本和风险管理行政费用几项内容。在构建供应链风险分析系统之初就应该考虑成本因素,制定成本分摊机制,并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提高风险管理绩效。四是防止对伙伴企业的过度依赖。要整合供应链流程,提高供应链效率的同时应该保持供应链的弹性。一旦发现某个供应商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调整供应链战略。五是完善管理制度,真正落实风险管理机制。各企业应该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切实按照管理机制的要求开展企业的各项活动,而且整个链条都应该采用统一的安全策略和风险防范政策。六是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意外事件。对于一些偶发但破坏性大的事件,可预先制订应变措施,以减少甚至避免损失。七是通过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等方式,防范可能的风险,保护各企业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朱道立,龚国华,罗齐.物流和供应链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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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务分析 企业风险管理 EVA

一、基于管理者决策与控制的财务分析体系

1.资本经营财务分析

(1)资本经营效率分析,主要围绕反映资本经营盈利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行分析,包括行业对比分析、公司间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对比分析及因素分析等。与资本经营相关的效率分析指标还有资本经营贡献率、资本收益率、资本成本率、每股收益及市盈率等。资本经营效率分析是企业进行资本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2)资本经营状况分析,主要对资本结构状况和资本规模状况进行分析,包括对资本构成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负债报表等的水平分析和垂直分析等。

(3)资本经营风险分析,主要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由于企业经营风险的客观存在,在资本经营中由于负债规模与结构等变化引起的财务风险是资本经营风险控制的核心。

2.商品经营财务分析

(1)商品经营效率分析,主要指围绕反映商品经营效率的营业收入利润率和营业成本利润率进行的分析,还包括成本费用利润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率、营业收入息税前利润率、百元收入成本率等。

(2)商品经营状况分析,主要包括对营业收入规模与结构的分析、产品销售价格分析、市场占有率分析、产销平衡分析等等。

(3)商品经营风险分析,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市场风险分析等。

3.生产经营财务分析

(1)产品经营效率分析,主要对企业生产过程的投入与产出效率进行分析,包括对反映生产效率、成本效率、技术效率等的指标进行分析。

(2)产品经营状况分析,主要通过水平分析和垂直分析对生产规模、产品结构、生产成本、生产质量等进行分析。

(3)产品经营风险分析,主要通过对产品积压率、生产停工损失率、废品损失率等的分析,判断企业在产品生产经营中的风险。

二、经济增加值分析在企业价值管理中的研究

1.EVA的定义

EVA是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Added)的英文缩写。简单地说,EVA就是企业税后净经营利润扣除经营资本成本债务成本和股本成本)后的余额。EVA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一个公司只有在其资本收益超过为获得该收益所投入的资本的全部成本时,才能为股东带来价值。与其他财务分析工具相比,EVA理论是站在股东的立场上来考察公司的经济价值。

2.EVA在企业业绩评价中的分析

与传统绩效评价方法相比,我们可以看到EVA业绩评价方法的特点在于:

(1)尽量剔除会计失真的影响。通过会计调整修正了现行会计准则产生的一些偏差和扭曲。对于EVA来说,尽管传统的财务报表依然是进行计算的主要信息来源但是它要求在计算之前对企业信息来源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尽量消除会计准则所造成的扭曲性影响,从而能够更加真实、更加完整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

(2)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EVA方法不鼓励以牺牲长期业绩的代价来追求短期效果,而是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鼓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能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的投资决策。这样就能够降低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发生。

(3)它显示了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观。EVA值的增加是同企业价值的提高相联系的。为了增加企业的市场价值,经营者就必须表现得比同业竞争对手更好。

3.EVA指标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传统的财务管理目标有三种观点,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前两种目标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更多人偏好第三种观点。EVA考核体系,鼓励企业家及经营管理者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国资委引入该体系,是抑制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过分追求利润指标、盲目向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领域投资的重要调控手段,与原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目标比较更进了一步。

(2)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国资委指出,目前央资企业存在 “重复投资、盲目规模扩张的冲动”,EVA的引入,客观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向具有超额利润的行业投资,必须要考虑投资的机会成本,确保所有项目投资回报高于资本成本,投资收益大于投资风险。要完善项目评估方法,增加EVA值为正项目的投资。要调整会计核算,采取资本化和多期摊销的方法,鼓励经营管理人员加大向影响企业长期利益的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等方面的投入。

(3)对国有企业内部绩效考核的影响。要建立EVA价值管理体系。从分析公司的EVA业绩入手,从业绩考核、管理体系、激励制度和理念体系四个方面具体提出如何建立使企业内部各级管理层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行为都致力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管理机制,最终目标是协助提升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张冀华.浅谈企业兼并的财务分析.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19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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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主体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 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是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二、施工合同常见风险分析

1.来自建设单位资信方面的风险

(1)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单位(或招标)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资金来源、投资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资的落实情况。但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暗藏猫腻,仅说资金已落实。对此类招标工程,拟参加投标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并从多方打听、了解该招标工程投资是否已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有无按承发包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发生了设计变更,并实施后,建设单位( 业主) 为了节省投资,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总价承包合同中尤为突出,据称是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包干。总价承包合同分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和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在签订总价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分清是固定总价承包合同,还是可变总价承包合同,争取签订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就应该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第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造成项目成本不断增加,导致亏损。第二,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如调整税率或增加税种等,对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第三,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如洪水、台风、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确定等,造成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增加。

3.来自施工单位自身实力的风险。近几年,拟建的大中型项目较多,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以下简称“四新”) 也越来越多。一部分投标人承揽的工程任务与自身的实力不匹配,没有全面掌握“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再加上工期紧、环境的变化,新材料、新设备供应不及时,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来自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拟定好的。有些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让承包人履行责任的条款。这样就增加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有些业主还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便道、管道管线位置,地上覆着物等资料,均作为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若采用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应承担应用的责任。这无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风险。还有的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在某某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在±10%以内的,其风险也由承包人承担;在某某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线提高、调整税法和关税、国家增加新的税种等。所有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2.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3.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 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5.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比较高的素质,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素质,其次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另外还应该可以胜任谈判、拟稿等工作,对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对业主的一些不利条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将合同风险进行限制和转移,进而使风险能够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施工项目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施工建设合同本身也比较难以控制。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条款,来设定施工进程的所有规则。然而,施工合同管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从合同订立的根本宗旨出发,认真调查施工活动的可行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与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确立分析风险与防控风险的认识,预防纠纷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为后续施工指明方向,将合同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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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动性风险;管理;监管;指标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制度框架概述

中国银监会结合《巴塞尔协议Ⅲ》和国情,对现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提出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定性要求,促进我国银行业建立全方位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体系,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此外,《办法》构建了多维度、多情景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体系及工具。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满足资产增长或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既可能来自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向流动性风险的转化,也可能来自市场流动性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的负面影响,即由于外部融资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变现或抵押资产以获得流动性支持。

《办法》中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这部分的内容构成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整体框架。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确保资产负债错配程度保持在可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内、具有多元化和稳定的负债、具有与自身流动性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并具备充分的外部市场融资能力。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商业银行应当具有与可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确保其满足压力情景下的支付结算和资金流出需要。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2.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3.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应当包括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能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4.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办法》中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这部分的内容构成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体系的整体框架。“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定了四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融资比例、贷存比和流动性比例。提出了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办法》最后是四个附则。

二、借鉴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定量标准

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出台了《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从而构建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全面框架.在强化资本监管标准的同时,首次提出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的两个定量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

引入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将着重解决金融危机中凸显的资本流动性问题。主要涉及有两个指标,即流动性覆盖率(Liquidity Coverage Ratio)(LCR)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et Stable Funding Ratio)(NSFR)。两个比率的计算都涉及对不同类型的资金来源进行分类、分层,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统一的换算,以更为准确地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情况。流动性覆盖率衡量银行是否拥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来提高银行应对短期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净稳定资金比率衡量银行是否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结构化的融资渠道来提高其在较长时期内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四大指标和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四大指标

1.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是确保商业银行在设定的严重流动性压力情景下,能够保持充足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来满足未来30日的流动性需求。其计算公式为:

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特征,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容易、快速变现的资产。流动性覆盖率的标准不低于100%,其意义:确保单个银行能够将变现无障碍且优质的资产保持在可以通过变现来满足30天期限的流动性需求。

2.净稳定资金比例。净稳定资金比例目的是引导商业银行减少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满足各类表内外业务对稳定资金的需求。其计算公式为:

可用的稳定资金是指在持续压力情景下,能确保在1年内都可作为稳定资金来源的权益类和负债类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等于商业银行各类资产或表外风险暴露项目与相应的稳定资金需求系数乘积之和,稳定资金需求系数是指各类资产或表外风险暴露项目需要由稳定资金支持的价值占比。商业银行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100%,其意义:用于度量银行较长期限内可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对其表内外资产业务发展的支持能力。

3.存贷比。存贷比计算公式为:

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

4.流动性比例。流动性比例计算公式为: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二) 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框架及工具

《办法》提出了涵盖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负债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及市场流动性等多个维度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和监测框架及工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多情景、多方法、多币种和多时间跨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控和监测指标体系。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参考指标,即监测工具主要有:流动性缺口;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

流动性缺口是指以合同到期日为基础,按特定方法测算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外有关项目未来一定期限的现金流量,并将现金流入与流出相减获得的差额。流动性缺口率是指未来一定期限内商业银行流动性缺口与同期内到期的表内外资产的比例。核心负债比例是指商业银行中长期、较为稳定的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最大十家存款客户存款比例是指商业银行前十大存款客户存款合计余额占各项存款的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和卖出回购款项等业务从最大十家同业机构交易对手处获得的资金来源占总负债的比例。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是指对某种重要币种表内外项目单独计算的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用以监测商业银行重要币种的短期流动性风险水平。重要币种是指以该币种计价的负债占商业银行负债总额5%以上的货币。

(三)新监管标准的特点

1.监管指标结合国内外,监管对象标准一致

监管指标结合国内外,既引入国际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又保留了符合国情的监管指标。“流动性覆盖率主要监控的是银行短期的流动性风险,而净稳定融资比例则关注长期流动性风险。”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曾表示,“银监会参照国际上新的流动性要求,引入这两个新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同时,保留了以前跟中国国情吻合的监管指标,比如说存贷比和流动性比例,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多维度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体系。”

中外资银行监管要求相结合,标准一致。此次金融危机后,各国普遍加强了对外资银行流动性自足能力的监管。《办法》统一了对中外资银行具有共性的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以建立覆盖中外资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完整制度框架,同时针对外资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特殊性做出了一些规定。此外,针对我国商业银行跨境经营和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办法》还进一步强调了银行集团的并表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并规定对重要币种应单独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

2.扩大流动性监管的风险覆盖面,加强全面的风险管控能力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项指标区别于传统的流动性比例、净流动性资产和资本金等传统概念,新指标计算几乎涉及资产负债表内外业务的各个方面对资金流变动的潜在影响。

净稳定融资比例主要用于保障各种衍生品、表外风险暴露和业务的融资至少具有与它们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能够满足最低限额的稳定资金来源。目的是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鼓励其对表内外资产流动性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3.前瞻性分析;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是达到独立又互补的两个监管指标,前者要求在压力情境下,银行的流动性能够至少坚持30天,后者要求银行一年以内可用的稳定资金大于需要的稳定资金,反映了银行资产与负债的匹配程度。前者可以加强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流动性危机,后者则可鼓励银行未雨绸缪,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提高监管措施的有效性。

关于多维度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分析及工具全面已经阐述。

为了缓冲上述两个指标对银行的冲击,监管当局设定了宽限期,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13年底前达到流动性覆盖率的监管标准,2016年底前达到净稳定融资比例的监管标准。日前,新上任的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健全科学的流动性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存贷款指标日均考核要求,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加强对国际流动性新监管指标的理解和应用,切实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检测的国际框架.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3]finance.省略(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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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风险因素指医护人员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护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救治不合理等原因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不确定风险因素,这其中也包括患者自身的因素。在护理的过程中,如果不能预防和避免护理风险因素,则会对患者造成不利影响,降低患者的依从性和舒适度,甚至产生医疗纠纷,影响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因此,护理人员需要提前明确护理风险因素,在护理的过程中采用相应的管理对策规避风险。

胃肠镜检查中护理风险因素分析

患者因素:医疗水平的提高和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对护理管理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包括年龄、性别、性格特征、耐受性、配合程度、基础疾病及其严重程度等。

医护人员因素:①专业性不足,应变能力较差:护理人员专业技术不过关是导致出现护理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技术不过关导致操作时间延长,使患者的应激反应增大,从而增加了护理的风险性。②责任心不强,操作失误多:部分护理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主要表现为术前准备不充足,术中没有对患者进行仔细的观察,术后记录和交接不到位。③?c患者沟通能力较差:有些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时不善于和患者进行沟通,甚至与患者发生正面冲突,从而对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

麻醉不当因素:在做无痛胃肠镜检查治疗时,对患者评估缺陷,给氧不到位等因素,有可能导致麻醉意外等。因此一定要严格按照标准对患者实施麻醉,避免麻醉意外发生。

设备及药物等相关因素:①医疗设备由于维运管理不当,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设备效果的发挥,甚至对患者造成伤害。②药品管理不当,摆放不合理,导致有些药物过期而没有及时更换。

胃肠镜检查中护理对策分析

加强对患者的观察,做好相应的心理护理工作:①在对患者实施胃肠镜检查操作之前,护理人员需要和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患者基础疾病情况,评价患者风险性,从而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避免患者在胃肠镜检查护理中发生安全事故。②护理人员要做好对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患者讲述胃肠镜检查的方法、过程、效果以及有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等,帮助患者做好心理建设,保证患者做好心理准备,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从而积极配合胃肠镜检查工作。③细心、认真地安置好检查、治疗的,指导患者如何配合好。④在对患者进行胃肠镜检查时,除了需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之外,还需要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对患者的观察,以便在患者出现异常反应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发生护理风险事件。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①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技术的培训:护理人员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护理质量,因此想要提高护理质量,防止发生护理风险事件。需要加强对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工作。专业知识主要是指各种胃肠疾病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护理人员还需要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麻醉学知识、心血管疾病知识等。专业技术主要包括心肺复苏抢救技能、静脉穿刺技术等。②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责任心:需要加强护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讲述医护人员玩忽职守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让医护人员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提高责任心。帮助护理人员树立起“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原则,提高质量意识,从而提高护理质量。③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对于护理人员来说,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医院需要加强对护理人员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从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和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在工作当中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和患者的权益,降低护理风险事件的发生率。

明确护理风险,制定各种风险预案,优化护理管理流程,做好各个环节的护理管理工作:①明确护理风险,制定各种风险预案:明确护理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预案是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胃肠镜检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多种并发症,如心搏骤停、过敏性休克、呼吸闲难等。针对以上这些情况,需要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如心跳骤停护理流程、过敏性休克抢救护理流程、呼吸闲难抢救护理流程等。另外,还有一些突发事件,如输液反应应急处理、停电应急处理、全麻患者坠床处理等。②优化护理管理流程,做好各个环节的护理管理工作:a.做好术前管理:手术之前,护理人员需要对患者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科学的检查方案,保证胃肠镜检查的安全性。b.做好术中管理:检查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进行严密的监测,观察患者的反应,在发现患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医生进行妥善处理,例如在全麻患者在出现呼吸困难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加大氧流量,并将患者的头部后仰,及时清除呼吸道内的痰液,保证患者呼吸道畅通。对重度呼吸困难患者,需要立即停止检查,给予抢救治疗,必要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气管插管通气处理。c.做好术后管理:胃肠镜检查之后,需要仔细交代注意事项,同时注意加强对患者生命体征的观察,防止患者发生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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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随着企业签订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数量不断增加,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也随之凸显。本文主要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66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0 引 言

商务部统计显示,我国仅在2014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合同就有7 740份,其中涉及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煤炭等多个领域,创造了十分可观的外汇收入。可见,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技术贸易等,由于参与贸易的主体涵盖各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工程规范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都与我国有所差异,再加上国际贸易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国家经济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承包商企业一方的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承包商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际工程合同法》的内容,既要考虑项目所在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惯例,又需采用国际上多年来形成惯例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方法,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同样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以某企业与印度的电建EPC项目合同为例,由于该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并没有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在实际开工时遭遇土地征用问题、印度政府签证政策变化问题、业主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以及村民干扰反对等问题时,没有较好的风险应对方案,导致合同工期拖延严重,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就目前而言,仍有部分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不够重视,缺乏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测分析,也没有制订系统的、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

1.2 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风险

合同本身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风险,由于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不完整、不平等、不明确等,承包商又没有较强的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导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凸显,致使其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如国内某企业签订了一个矿区开采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但针对矿区开采费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导致在工程实施时业主将开采费归于“税”的范畴,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强加给承包商企业,要求承包企业自己承担该费用,致使该企业承担了大量的额外费用成本。

1.3 缺乏较高的索赔意识

笔者分析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发现贸易双方往往会因为合同细节问题、国际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合同漏洞等,导致出现合同纠纷。而部分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缺乏较强的索赔意识与反索赔意识,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利益,只能选择吃暗亏。

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系统的过程,既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还需要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与组织应对能力,能够及时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顺利、正常的履行。

2.1 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首先,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合同的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与漏洞。

其次,企业要重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成本控制环节,在项目的设计、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管理以及正式施工、调试阶段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位,尤其是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工期延误、价格调整等事件,也要纳入到成本控制管理中,避免因各种因素导致成本超支,给企业带来资金上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员工身上。同时,企业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活樱逐步提高各部门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动或出现风险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方案,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较大的风险损失。

2.2 建立健全风险预测控制方案

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局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市场、法律政策以及自然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对合同的履行制定科学的战略管理规划,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顺利实施。

首先,企业要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编写科学、合理、全面的应急预案文件,对合同风险来源进行识别与分析,学习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应急方案与风险应对原则,构建畅通的信息沟通传递机制,使风险预案能够真正落实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其次,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并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组织相关风险控制人员积极展开调整与控制,及时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免风险爆发给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较大的损失。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操作者,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对合同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承包商要强化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其不仅要具备全面的国际工程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技能,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敏锐的觉察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业主、承包人、发包人等的具体责任,对自然条件的变化、工程的变更以及人为障碍等导致的工程风险,要有较强的反应能力与应对能力,能够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为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业主与承包企业间的关系,使项目目标得以更快、更好的实现。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进完善,保障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2.4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项目索赔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项十分繁杂、困难较大的工作。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针对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业的索赔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索赔资料与相关法律政策,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与策略,以便在合同l生纠纷或问题时,及时抓住索赔机遇,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当然,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承包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的反索赔意识,在面对因合同纠纷而被索赔的问题时,其应建立相应的反索赔应对机制,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低。

3 结 语

自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始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这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因为国际合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需要承包商在合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菲,冯鹏洲,刘河东.浅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知识经济,2014(18).

[2]张明立.国际工程承包项目风险防范研究 ――以DJ公司印度电建EPC项目为例[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