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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的好处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老龄化社会的好处,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老龄化社会的好处

篇1

改革开放以来,为年轻人和下岗人员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一直是中国政府的工作重点。不过,中国正在走入一个新阶段:新增就业人口的增长高峰正在过去,老龄化社会已开始加速到来。

劳力开始短缺

在经济蓬勃发展,农产品价格不断回升以及国家降低农业税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农民工的供应状况达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紧缺的程度。在200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厂,特别是那些需要工人长时间劳动而工资水平又最低的装配厂,在招募农民工方面却遇到了困难。

这令许多认为中国的劳动力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观察人士颇感意外,因为中国的劳动和就业保障部目前仍在报告说,中国存在全国性的劳动力供应过剩问题。然而,假定中国经济今后仍能维持相对稳定的增长,那么从目前的人口趋势看,中国低技能初级产业工人的供应量从现在起将开始减少。未来15年中每年因满15岁而成为就业人口一员的人数会稳定减少,因此今后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将有更多提高工资的机会。而对那些失业的中年以上人员而言,他们重新就业的机会也将加大。

今后,城市和工厂间对不断减少的年轻民工的竞争有可能会改善对民工权利的保护。

老龄化的挑战

迄今为止,中国经济一直得益于该国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但由于出生率的下降和平均寿命的增加,中国社会正在迅速老龄化。到21世纪中叶,年龄中值预计就会达到45岁,同发达国家(北美、日本、欧洲和澳大利亚/新西兰)接近。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发达国家,年龄中值从29岁增加到45岁用了100年的时间(1950年至2050年),而预计中国只会用大约一半的时间。

这种转变速度即使对富裕国家的政府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现收现付的退休金体系在OECD的最大几个成员国也已难以为继。而中国的情况或许更糟。中国可能将是第一个在实现富裕前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这将使数百万的老年人处于贫困状态。

衡量老龄社会的一个常规指针是老年人抚养比率,即65岁以上的人口与15至64岁人口的比率。但鉴于目前的退休年龄政策,这一比率的算法并不适用于中国。按照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预期,老年人口2030年时将从2001年的1.33亿人增加到3.55亿人,在2050年更是将达到4.5亿人。庞大的数字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改善中国落后的福利体系。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也需要放宽,以提高人口增长率。

篇2

这些优势归纳来看,包括如下几条:首先,中国有了20多年改革开放的经验和制度创新的氛围,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大大加强,这为我们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中国人的平均健康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现在60岁左右老年人的健康水平甚至比25年前50岁出头的中年人的健康水平还高,所以说.老龄化问题本身光用年龄宋度量是把问题给夸大了。

那么,如何用制度创新和市场机制来战略性地解决老龄化问题呢?

首先,恐怕政府要做的是减少对老年人养老保险义务的承诺。从世界各国来看,对老年人未来养老保险义务的过多承诺都产生了政治上的巨大问题,给今后政府的公信度和财政压力都带来很多的负担。比如美国财政的最大支出项(18%以上)就是社会保障。少承诺养老保险义务的另一个直接好处是增加了现在工作的年轻人和中年人的储蓄,储蓄的增加一般来说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是有好处的。当然,过高的储蓄也有问题。总之,少承诺是政府至少应该做到的制度创新的第一步,也是最起码的一步。

第二类制度创新,是建立灵活的退休机制。由于中国公民的健康水平普遍提高,人均寿命在延长,人的劳动能力和劳动年限都在不断增强和延长。今天70岁老人的工作能力甚至比30年前55岁中年人的工作能力还要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适当地提高退休年龄.减轻全社会养老的压力,同时也可以扩大劳动力的供给。推迟退休机制,还可以增加社会的平均幸福水平,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工作不仅是创造收入的方式,也是一个人健康快乐生活的组成部分。当然,这并不是说一刀切地提高退休年龄,重点在于建立一个灵活的退休机制,让那些有工作能力的退休者选择晚退休或者不退休。现在的西方社会,很多机构并没有强行退休机制。比如在美国的很多大学,原则上讲,很多教授可以永远工作下去,但实际上,当他们体力和创造力下降,感到工作不再游刃有余时,就会自主选择退休。

制度创新的另外一个方面,是改变机构的某些组织形式。尽管中国进行了不少改革,包括1980年代初的干部体制改革,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各个机构中,国人还是习惯是由比较年老和有经验的成员来领导相对年轻的成员。这当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年长者的创造力一般来说会不如年轻成员,思想会比较保守,从能力来讲可能不适合继续留在领导岗位上。所以,我们需要强化一种新型的组织文化,让年老的人很乐意被年轻人领导。

篇3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保障;养老金双轨制;待遇差距

一、概念陈述及历史回顾

(一)概念陈述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老龄化有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比企业多两三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二)养老金双轨制历史回顾

中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从1992年开始,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不同工作性质的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

自1992年开始,双轨制导致的养老金差距越拉越大。近几年,因为调整幅度有很大差距,虽然国家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了7连调,但7次连调的总和尚不足机关事业单位一次调整的幅度,从而导致两者之间的差距反而扩大到了五六千元。现在,养老金不合理的差距仍然在继续扩大。

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人社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如今,方案下发已有4年多,但事实上,5个试点省市几乎无进展。2012年5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文规定“十二五”期间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二、乌鲁木齐市老龄化及养老保险现状

(一)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乌鲁木齐市的老龄化趋势及出现的原因跟国外发达城市不一样。国外老龄化出现的背景是“先富后老”,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慢慢进入老龄化社会。而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我国老龄化出现的原因有特殊性。乌鲁木齐市老龄化社会起点比较晚,是社会经济不够发达而出现了人口的老龄化,即“未富先老”。统计数据显示,乌鲁木齐市从1999年开始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已超过了10%。虽然乌鲁木齐市进入老龄化比较晚,但老龄化速度比较快,到2005年老龄人口比例达到了11.43%。这些年以来,乌鲁木齐市老龄人口数量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2006-2010年老龄人口分别增加到了11.72%、12.64%、12.63%、12.77%和11.03%。

(二)乌鲁木齐市养老保险的现状

自1986年养老保险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始建立以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基本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撤村建居失地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截至2011年底,乌鲁木齐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4.74万人(其中:在职参保74.96万人,离退休人员19.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5万人(其中:在职参保较上年末增加10.05万人),增长15.27%。2011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36亿元,比上年增加10.48亿元,增长27.67%;基金支出42.56亿元,比上年增加8.16亿元,增长23.7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88亿元。待遇水平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2011年底,全市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776元,较上年增加96元,增长5.71%。

三、乌鲁木齐市老龄人口养老金双轨制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长期以来备受社会诟病。乌鲁木齐市作为中国西部大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快速增长的人口老龄化及退休后的养老金双轨问题在当今社会已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焦点。

(一)缴费和待遇脱节

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待遇计发办法是,员工退休待遇仍然根据参保人员的工作年限及其退休前上一个月的档案工资的一定比率计算。这种待遇计算方法与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制度中的职工个人缴费多少、时间长短不挂钩,多缴少缴与退休待遇没有本质联系。缴费与待遇出现脱节,不仅严重影响了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能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没有实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同时,由于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缴费与待遇脱节,出现了一些消极因素:部分参保人员对缴费的多少漠不关心,甚至希望缴费工资越少越好,个人既可以少出钱,又不影响退休待遇,造成企业退休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由于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相差太大,一些事业单位不愿改制为企业,给机构改革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不平衡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年前的差额计算,掩盖了缴费单位经济效益不好、离退休人员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的矛盾。虽然参加了养老保险,但并不能做到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也就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在铁饭碗的表象下,也隐含危机。恰恰由于社会化程度低,单位包办养老金,个人不必自负其责,养老金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与单位经济状况密切相关,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保障缺乏保底。

(三)过大的养老待遇差距增加了社会不公平

由于历史及制度设计等方面的原因,公务员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普遍比较优厚,甚至远高于相同条件下的企业人员,这必然会增加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严重时甚至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四、应对老龄化及缩小养老金双轨政策的措施

对于老龄化对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问题,只有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才能更好地应对,实现人口结构的合理化,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加快老年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要想解决好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最严峻时期到来以前,应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解决老龄人口的基本养老问题并且养老金实现公平,为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为了应对老龄化,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增加即期消费,促进乌鲁木齐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优化人口目标,使乌鲁木齐市的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为保证人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需要采取科学控制生育率的可行方案,选择最佳时机适当地调整生育水平,逐步调整人口结构。乌鲁木齐市人口老龄化是在人口年龄结构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能够说明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客观存在,人口老龄化本身就不存在好与坏的问题,需要我们接受并积极应对。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不要悲观和盲目乐观对待,既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谈“老”色变。应该正视人口老龄化问题,要以科学的对策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以积极态度对待人口老龄化,从政策制定到社会认同到个人努力,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口老龄化对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可能造成的不良效应和冲击。

(三)企业年金

建议将70%以上的企业年金放在本企业作投资,每年的分红都用于年金分配。每个职工每年根据贡献得到一定年金点,最高不超过平均数的3倍(就如养老金交费3倍封顶)。每年每个退休职工的年金收入,等于本人年金点数乘以当年每一点的金额,当年每一点的金额等于当年企业年金的收入(本金不动)除以全体退休职工的总点数。至于投资的风险,退休职工和本企业共担风险和利益是应该的,这可以增加企业职工的凝聚力,也可以增加企业领导层对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篇4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一、天津市养老保险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中国一直面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中国从一开始步入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随着老龄化人数的增多,人口老龄化压力已经开始显现,中国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人口数量的问题,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据《天津市统计年鉴2010》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天津市的总人口数为1293.8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为264.59万人,占天津市总人口数的25%以上。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10.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52%。据联合国有关划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跨越7%,或60岁以上的人口跨越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天津市已经是一个老龄化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可以预料到,照着这个速度的发展,到了以后,现在正处于增长阶段的青少年将会成为退休者,而现在处于缓慢增长的少年一代将成为几年后的主力军。老龄化在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也在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也就意味着一方面,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在不断延长,这使得农村社会的人口年龄结构必然会朝着人口老龄化方向发展,并且将持续……存在很长的一段时期,而另一方面,这部分已经不再从事生产活动、但是却依然要消耗资源和产出的人口在持续增长。就会导致国家的负担越来越重。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给农村的生活方式有了多方面的影响。

二、天津市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金的征收

1.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宣传力度不够。从养老保险在农村普及的程度来看,农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现在很多人还存在着养儿防老的传统的守旧的思想,有的还根本说不清养老保险的意义,当政府在宣传保险的好处时,许多农民也误认为是政府在借机牟利,对于能否从中受益持怀疑态度,尤其是在社会养老保险的投资回报期一般都很长的情况下,他们更是怕上当受骗、政策改变、做出的承诺得不到回报、出了问题无人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在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区县,农民家庭的收入一般较少,在不能解温饱的时候时,农民哪还有钱去为他们遥不可及的未来打算,即便有些人意识到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却因为对农村养老保险了解不多,因此,也不愿意参加了。

2.缺乏社会保障应用的强制性和分配性。我国的法律有强制性,无偿性,有效性。而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是以自愿为原则,自愿的投保,选择的投保方式自愿,就导致了很多的农民因为不了解农村保险的好处,受到各种负面信息的或者养儿防老的以前传统思想的影响,在没有法律强制实施的情况下,错失了为以后的生活提供保障的机会,导致了农村参保率低下的情况。而现在参保率的低下随着人们的更替,导致以后参保的人越来越少,退休的人越来越多,社会的负担越来越重,养老金的资金运行越来越困难,资金分配的效率越来越低下,可见农村养老保险是眼下越来越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基金的管理

在管理中国养老保险金的一系列探索的道路当中,我国从一开始就是将保险金的安全性放在首位上的,保险金的保值增值的问题却一直被忽略,但事实上,就是因为长时间对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的忽略,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一直都是一个被人忽略的问题。追究其原因,还是过于关注养老保险金的安全性才引起的。

目前我国养老基金的增值方法除了绝大部分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获取微薄的利息之外,只有很少的一部分用来购买绩优股。在这种把养老基金大部分存入银行吃点利息或是购买风险最小国债的保险金管理的方式下,这的却可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众所周知,把钱存入银行,是农民普遍的做法,也是绝大多数人的做法,因为最起码可以保证其保险金的安全性,对人民群众有一定的交代。但一个硬币有两个面,把保险金放在银行也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存款利息比较低,一旦遇到严重的通货膨胀,农民的保险金不仅不能增值吃利息,而且连保值都算不可能。因此,把征收到的养老保险金放在银行里虽说它的安全性得到了保证,但是一不小心还有可能面临着贬值的风险。因此综上所述,将保险金放到银行和国债的这种保值增值的方式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天津市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一)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首先要保证保险金的安全。可以把一部分保险金用于购买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债券、国库券、银行存款稳定性较高的投资方式,以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

其次要考虑到资金的增值。增值的概念是在保证保险金安全性的前提下能够争取有最大的利益。可以把一部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市场投资,如:各种类型的存款、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贷款信托、契约者贷款、购买不动产等,尽量做到保值又增值。

所以在合理的安排保险金的安全性与增值性的,合理的配比处理保险金的投资方式,在即实现安全性的前提下取得一定的收益也是可以值得期待的。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意识

现今在农村,一提到保险人们的印象通常都是骗人的,这是因为之前有些职业道德不高尚的保险人不考虑投保人的利益,只顾着自己的业绩,向农民销售着保险,不顾后果,当出现问题时没有人管,导致了给人们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极大地阻碍了保险意识在农村的传播与宣传。为了推动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在农村的发展,加强农民投保的意愿,便于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在农村很好的发展下去,必须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加深养老保险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扩大社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提高保险水平。使农民认识到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核心部分,使其真正意识到社会保险是养老的可靠保障,从而自觉积极参保。

(三)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

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国务院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出《农村养老保险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对象、农保机构和被保险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保险范围、保险费的筹集、养老保险的待遇、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法律责任及奖惩措施,有了这些详尽具体的规定,规范了政府、管理机构和参保人的行为,避免人为的主观随意性,使投保人和管理者增加信心,从而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杨燕绥,赵建国,韩军平.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J].战略与管理,2004(2).

[2]李春根.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制度安排[J].江西社会科学,2006(3).

[3]王方明.中级财务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王晓军.社会保障精算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5]何善军.农村家庭养老出现的新问题及其对策[J].人口与经济学,1995,(3).

[6]张立荣.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与对策构思[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6).

篇5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方式;老有所为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2-0199-02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老年人身体素质提高,平均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趋势。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1.6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3%;80岁以上高龄老人已达到1 805万人。国际的通行标准认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占总人口比例在10%以上,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在总人口比例中达7%以上的地区,即可称为“老龄化社会”。显而易见,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曾经的“老龄化”是一个沉重的话题,而世界卫生组织提出采用“积极的老龄化”的观点,把这个“老龄化”过程描述为:通过优化健康、参与和保障的机会来提高生活质量。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在2002年确定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包括老年人积极参与可惠及所有公民的发展;随着人们变老,促进健康和福祉;促进有利环境支持健康的“老龄化”。如何对待老年群体,如何利用老年资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认为,“老有所为”回答了“积极的老龄化”问题。

一、“老有所为”的理论回顾

活动理论:由美国芝加哥学派提出的活动理论与社会撤离理论①基本观点相反,他们认为,活动水平高的老年人比活动水平低的老年人更容易感到生活满意和更能适应社会,主张老年人应该尽可能长久地保持中年人的生活方式以否定老年的存在,用新的角色取代因丧偶或退休而失去的角色,从而把自身与社会的距离缩小到最低限度。美国社会学家厄尔德曼・帕尔莫在1955―1967年间,对美国127名平均年龄78岁的老年人作过一次跟踪调查,调查发现,大部分老年人的经济活动并不因为年事已高而减少,其社会活动程度也无显著减少,并且老年人在某些领域活动的减少会在另外一些领域得以弥补。调查认为,参加活动的老人,生活满意程度都很高,相反,那些减少活动的老年人,生活满意程度都较低。该理论的观点为大多数老年社会工作者所肯定。在老年社会工作者看来,社会不仅在态度上应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一切社会活动,而且应努力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提供条件。

二、“老有所为”的必要性

(一)人口老龄化增加社会负担

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使得人口结构中老年人的比重大大上升,导致老年人在衣、食、住、行等消费越来越大,对于如今的“4-2-1”的家庭来说,他们的抚养费很可能使得子女组建的年轻家庭无力承受。据2005年3月国家民政部公布的数字,中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人,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1亿人,占总人口的8.5%,意味着劳动力的抚养负担愈加严重。老龄人口抚养比②则相对更为直接度量了劳动力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我国在1997年确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社会统筹由单位负担缴费,目前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费,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而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确立前的职工,向他们支付的养老金由后来缴费者负担,这就产生了“历史债”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一项研究表明,在新旧养老制度的转轨过程中,产生了约8万亿元人民币的养老金债务总额。这部分养老保险金产生了巨大的债务缺口,而且企业将把各种社会福利保障的包袱推向社会,这就给原本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各项社会福利政策尚未健全的“未富先老”的国家增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这些都能导致社会积累减少,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社会进步放慢,最终阻碍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形成一种发展的“负效应”。

(二)老年人才的时效性

老年期可分为三个年龄段:低龄段(60-69岁)、中龄段(70-79岁)和高龄段(80岁以上)。低龄老年人一般身体健康,不论体力还是智力都是比较活跃的,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最大,有再参与社会活动的资本和条件,低龄段是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最佳时期;中龄段的老人大多以追求健康的身体为目标,但在以智力为主的高科技、教育、医疗工作中,老专家、老教授、老医师等高级人才由于其基础扎实,累积资料丰富,仍可以继续致力于钻研技术,撰写论文、专著,从事讲学、翻译咨询、指导手术等工作,中龄段是老年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时期。然而人类生命有限,低中龄段的老人虽说身体仍然健康,但就其生命的整个过程而言,他们终究已处于黄昏时分,这就决定了这部分人力资源若不被及时开发利用,其有效性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降低,甚至完全丧失。对于处于高龄期的老年人,他们多是历史的见证,所拥有的丰富的经历、资料是历史研究的重要财富;所拥有的多年实践经验、研究成果更是维系社会事业连续性的不可代替的部分,因而高龄期是老年人力资源的抢救时期。

(三)老年人自身发展的需要

大多数老年人健康状况尚好,具有再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他们拥有潜在“资源价值”和“知识存量”,是整个人力资源系统中极重要的一部分。一方面,一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为保障自己的生活,减轻家庭负担,增加经济收入,一旦有再就业机会,就积极谋求就业;另一方面,根据需求层次理论,老有所为处于需求的“尊重和自我实现”的层次,老年人无论是退休老人还是一般的老人,都有被尊重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对于离退休老人来说,这种需要更为强烈,他们从熟悉的工作退出后,往往产生无用感、孤独感、压抑感等“离退休综合症”。“老有所为”可以给他们一个继续展现自身能力的平台,解决因年老带来的心理问题,满足他们心理上参与社会的需求,实现继续社会化。

三、“老有所为”的制约因素

(一)国家的退休政策构成了我国老年人力资源供给的限制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这种“一刀切”的退休方式直接压缩了老年人力资源供给的空间。而现实状况是老年人的社会阅历深厚,并有熟练定额劳动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特别是那些低龄老年人,体力和智力都还处于良好状态,完全将这部分老年人排除在人力资源系统之外,是对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重新启用这些老年人,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我国经济发展作贡献是明智之举。

(二)社会价值观念的约束

社会普遍认为老了退休,万事皆休。居家养老使得很多老年人放弃了再就业的想法,安于安逸的晚年。一方面,老年人选择参加一些老年人俱乐部、外出旅游等娱乐方式,他们靠充足的退休金和赡养费生活得比较惬意;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会使得熟悉的人,例如邻居、单位同事认为子孙未尽到赡养的义务才使得老年人外出工作。这些传统的观念严重制约了老年人的再就业。

(三)老年人就业与青年人就业冲突

很多人认为,我国人口基数大,就业形势一直很严峻,老年人就业是在抢年轻人饭碗。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老年人再就业的工作选择与年轻人的工作选择是在不同一个的范畴内。在我国,虽然劳动力供给呈现过剩的局面,但是在某些特殊领域,例如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工作岗位,仍然需要有经验、有专长的资深工作者。老年人的经验财富是其他条件不可替代的,社会对于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老年人仍然是有需求的。

四、“老有所为”的建议

(一)创造有利于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环境

随着人均预期寿命延长,科技进步,复杂劳动所占比重增大,在退休制度、工作制度上应进行适当的调整,一刀切的退休制度并不能满足社会的长久发展,提高劳动年龄上限,延长劳动的有效岁月,晚进晚退的退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同时需要制定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199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与社会发展,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实现老有所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就老年人具体、专门的法律法规方面还是欠缺的,所以按目前来说,应加快制定针对老年人专门性的、可操作化的法律,针对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基本途径等做出具体规定,保护老年人力资源在开发过程中的正当权益。

(二)营造鼓励、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更新社会观念,摒弃“老无所用”的观念,打破原有的“包袱”论,鼓励老年人再就业,通过大众宣传,树立老年人再就业的典型;同时,社会还应为老年人创造机会,比如建立老年人职业介绍所,构建老年人信息资料数据库,使得老年人才市场为广大的老年人力资源牵线搭桥,形成老年人才的双向选择建立平台等。

(三)作为老年人自身,应树立积极的再就业观

体力和智力都处于良好状态的老年应借个人专长和技术优势,弘扬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投入到为社会、为家庭再做点贡献,转变依靠“家庭养老”或“社会养老”的观念,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老人自养。这对于老年人摆脱“离退休综合症”是有好处的。

“老有所为”是一种积极的养老方式,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与非老年人力资源的互补效应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放在战略地位,有利于我国社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2] 蔡.劳动力短缺:我们是否应该未雨绸缪[J].人口学与计划生育,2006,(2).

[3] 章惠君.老有所为的基本理论实践[J].伊犁师范学院学报,1998,(1).

[4] 孙中华,等.完善我国城市老有所为实现途径的研究[J].劳动保障世界,2010,(5).

篇6

根据中国国情研究小组近年研究成果显示,我国已相继面临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增长的“三线交叠增长”的非常时期:总人口继续直升,估计到2050年将达16亿左右;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量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达94100万人,所占比重将增长至2010年,大约占67%左右,届时从属年龄人口比下降至50%以下,社会赡养负担最轻,即从现在至2020年是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最佳时期,随后从属比上升伴随着劳动人口比重的下降,预示着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开始显现。另一方面,未来一二十年我们在面临劳动人口比重和绝对量增长的同时,还将面对失业人口继续上升的趋势。这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作出劳动就业战略决策的合理选择,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丧失的不仅仅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国家财力和自身养老金积累的“黄金时代”;更为严峻的是,我们还面对着人口年龄加速老化的挑战。如下表所示,未来16年我国将进入老龄化加速发展阶段,届时老年人口将逐年递增到2.43亿,占总人口的19.96%;此后30年间将进入快速人口老化阶段,老年人口比例将上升到32.73%,并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在这一高水平上。

二、综观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呈现以下五个特征。

1.老龄人口绝对值为世界之最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加上20多年改革开放,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日益延长,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到目前已接近1.41亿,我国成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总数的1/5,占亚洲老年人口的1/2。2004年,中国的老年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1%。但到2040年,中国老年人总数将达到4.11亿,占到总人口的29%,它将超过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目前的人口总和。解决好我国老年人口问题,对亚洲和世界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来势猛

老龄化可能是由于年龄金字塔底部少儿人口增长减慢所造成,也可能是顶部的老年人口增长加速所导致,人口学中称之为底部老龄化和顶部老龄化。发达国家经历了由底部老龄化到顶部老龄化的漫长演变过程。而我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底部老龄化与顶部老龄化同时“夹击”,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发展很快,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进入老年型仅用了18年左右的时间,与发达国家相比,速度十分惊人。法国完成这一过程用了115年,瑞典用了85年,美国用了60年,英国用了45年,最短的日本也用了25年。由于我国人口政策的作用,改变了世界老龄人口的发展格局,即人口老龄化不仅成为发达国家的问题,而且也已经开始成为发展中国家的问题。

3.人口未富先老,对经济压力很大

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呈渐进的步伐。当它们的60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0%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1万美元以上。发达国家的人口是先富后老,我国是未富先老。我国在20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856美元,属于刚刚迈过最低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国家。中国妇女的平均生育率已由1949年的6.1变为2002年的1.8,其中北京和上海两地的婴儿出生率甚至已经降到了1.0;而人口预期寿命则由1949年的41岁延长到了70岁,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的低收入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的压力很大。

4.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衡

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如上海市老年人口2000年已达238万,占总人口的18.5%,到2025年将达到最高峰468.8万,占总人口的32.7%;北京2000年老年人口为188万,占总人口的14.6%,到2025年将会猛增到416万,老年人口的比例接近30%,大大超过现在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而在中西部地区,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低于东部。

另外,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就静态而言,由于农村婴儿出生率高于城市,因此老龄化程度城市高于农村;但就动态而言,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从乡下涌到城市,农村老人因此经常无人照护,因此城乡老龄化的程度正在接近。

5.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

人口学中认定,60-69岁为低龄老年人口,70-79岁为中龄老年人口,80岁以上为高龄老年人口。过去说“人活70古来稀”,现在说“活到70不稀奇”。我国高龄老年人口以每年5.4%的速度增长,高龄人口已从1990年的800万增长到2000年的1100万,到2020年将达到2780万。高龄人口丧偶和患病的机率高,高龄女性多于男性,高龄老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因此他们不仅需要经济上的供养,而且需要生活上的照料。

三、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人口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美好的愿望,标志着经济、文化、卫生和社会安定的水平。当然,我们也应当以辩证的观点全面看待这个问题,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都带来了重大影响,这些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认真对待。

1.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对老人赡养比上升

如上图所示,人口年龄结构预测表明,199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对老人赡养比为13.7%,2000年上升为15.6%,预计到2025年上升为29.46%,2050年上升为48.49%。如果再加上对幼年子女的抚养,劳动年龄人口的总抚养比上升得更为迅速,2025年达到59.5%,2050年达到76.8%。人口老龄化将使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日益沉重。

2.人口老龄化对投资、消费、储蓄和税收都带来相关影响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后,最终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二者此消彼长。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口无力储蓄,老年人口减少投资并开始动用储蓄,人口老龄化会使人口从劳动状态转移到退休状态,使未成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都成为单纯消费人口,成为劳动力人口提供税收的享受者,这样无疑形成税基缩小,税收减少,储蓄率下降,投资率比例降低,单纯消费增加。当然从近期看,消费增长可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但从长期看,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为使经济发展产生强大的后劲,必须继续扩大积累,持续增加投资。

3.人口老龄化使政府用于老人的财政支出增加,财政负担加重

养老保险基金源于人们的工薪收入,因此劳动年龄人口的富匮与否,决定了基金筹集的可能规模。由于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发展,财政中用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的支出不断增加。据统计,从1985年至1997年12年间,我国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从327亿元增加到3043亿元,增长近10倍,其中用于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各种费用从149亿元增加到2068亿元,增长了12倍以上,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近几年来,由于完成“两个确保”的任务,全国各地区普遍调整了财政预算结构,为确保“两金”发放,实行财政兜底,使各地的财政负担十分沉重。

我国目前的养老方式:一是由政府承办的社会基本养老;二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三是以个人储蓄为主的自身养老。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和人口老龄化的来临,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需求和意愿必将进一步扩张和强烈。事实上,年轻的一代也已缺乏为长辈提供各种养老资源的能力,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老年人口超速增长,又进一步表明社会养老负担的日益加重和基金积累难度更为加大,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长产生强列的掣肘作用和后续影响。

4.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影响家庭结构和赡养功能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老人日益增多,三世健在的家庭比例很大,加上我国厉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代际人口结构呈“四二一”和“四二二”型。家庭“少子化”使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弱化,急需社会养老功能极大发挥,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

据从中国老龄人协会和劳动保障部获得的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显示,目前65岁的老人中,有64%与自己的子女住在一起,这一比例在农村显得更高;而在老年妇女中,65岁至79岁的有67%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相比之下,80岁以上的则有80%与自己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他们对自己后代的经济依赖也更强。

5.人口老龄化使完成脱贫任务更加艰巨

中国在经济欠发达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绝对数量大,社会供养矛盾突出。中国城市老年人的绝大多数享有退休金,但其经济收入受所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物价等因素影响较大,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农村老年人则主要依赖家庭成员资助生活养老,其生活水平不仅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而且受子女实际供养能力的制约。老年人尤其农村老年人的医疗需求还难以满足。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利益调整过程中,老年人贫困风险增大。

据统计,50%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口和80%左右的农村老人在银行中基本上没有存款,只能依靠子女或社会供养。老年人口的储蓄水平低于全国人均储蓄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生活方式的演变,核心家庭比例上升,世代同堂比例下降。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至今我国尚有500万贫困老年人口,他们有的处于老少边穷地区,有的身为孤寡,有的染病在身,有的身患残疾。在人生的晚年仍忍受着生活的艰辛和病痛的折磨,他们成为社会最需要帮扶的贫困对象和脆弱群体。

6.人口老龄化带来老年人口的心理变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帮助

中国的老龄工作刚刚起步,基层服务网络薄弱,专业工作人员缺乏,老龄工作资源不足。城乡社区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少,服务水平低,服务对象覆盖面窄,老年人的参与率和收益率不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都将给老年人的心理带来极大的伤害。

随着老年人口高龄化、高龄老人丧偶率上升、生活不能自理人数增加,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但生活节奏越来越紧张的中青年夫妇常常难以兼顾对老人的赡养与对子女的抚养。对于逐渐增加的独居老年人来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问题就更为突出。目前,完全需要由社会供养和照料的老年人约有200万,预计到2040年将超过1千万。所以我们不仅要给予老人经济上的赡养,而且还要有精神上的慰藉,要格外给予他们安慰、体贴、照料、尊重和帮助。

四、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应该采取的对策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产物。发达国家大部分早在50年前就已进入了老年型国家的行列,因此我们也不必“谈虎色变”。正因为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波及许多领域的重要趋势,因此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也必须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内综合考虑,协调运筹,把它作为一个战略性的大问题全面策划,及早部署。

1、做实“个人帐户”,逐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目的就是为了迎接下世纪人口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危机。基金累积制养老金拥有许多优势,它可以帮助正在走向老龄化的中国维持充足的存款率和良好的投资与生活水准的不断提升,它能让劳动者分享经济改革成功的果实,并且拓宽和拓深中国的资本市场。但是由于当前国企处于战略重组阶段,经济效益不佳,养老金替代率又不断提高,因此现在的“个人帐户”实际上起不到积累的作用,存入的基金甚至不能满足当期的支付,“个人帐户”只起到了支付退休金的作用,基本是“空帐”。

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顺利转变,为制度转换成本寻找积极有效的支付手段已经迫在眉睫。据统计,从1952年到1978年,职工实际工资每年只递增0.38%,到1978年职工的货币工资平均才615元,1978年居民人均储蓄额仅有21.88元。而国民收入的积累率却由1952年的21.4%增长到1978年的36.5%,其中有的年份高达43.8%,工资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仅为18.9%。所以国有资产的存量是政府过去长期实行“低工资、低消费、高积累”的政策条件下实现的。因此,从理论上说,通过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支付社会保障的转制成本,将“老人”和“中人”的空帐填实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

关于这笔转制成本的估算,国内外专家的测算不尽相同。据世行1994年测算,大约有19170亿元,只占当年GDP的40%多一点。据国务院体改办课题组1997年的测算,大约在27628亿元—108260亿元之间。笔者认为,如果剔除1997年提前退休者集中以及投资回报率不高等因素,这个成本大约相当于当年GDP的水平。另外,这个转制过程将经历30年,因此分摊到每一年大约只占GDP的3%左右。尤其是在2000年至2020年之间,是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长而总抚养率相对较低的时期,应当抓住这个黄金时段,增加积累,将空账填空,顺利完成转制的历史性任务。

2、建立老年医疗健康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

按照人的生理演变,人的一生80%的医疗费用在60岁以后,但目前大部分老龄人存在看病难的问题。主要因为经济拮据,无钱看病,有了病也只能“硬撑着”。以武汉市汉阳区为例,老年人中享受公费医疗的只占全区老年人的38%,大部分老人患病时,医疗费全要自己出,那些退休金少而又不能按时足额拿到手的老人显然是难以看病的。至于农村,合作医疗未能普及,许多地方缺医少药,农村老人看病更难。

首先我们要建立和健全老年医疗保险制度。与总人口相比,老年人具有高患病率、高伤残率、高医疗利用率的特点。位于前五位的慢性病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骨骼结缔组织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眼及其附属器官疾病。身体机制的退行性改变以及疾病导致了老年期伤残及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下降。76、7%的60岁以上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视、听、语言、智力、肢体等功能方面的残疾,是总人口平均水平的3、6倍。因此,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家庭不致因为疾病导致个人及家庭经济危机。在建立面向整个人群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对老年人制定有关政策(可根据情况先从高龄老人开始逐步进行),以保障老年人医疗的基本需求。开展面向老龄化社会的教育,医学教育要兼顾人口老龄化有其对医疗保健需求的特殊性,在医学院校、护士学校的课程中增加有关内容,使医务工作者系统掌握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疾病特点。同时要培养一批适合社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全科卫生工作者,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初级医疗保健服务。另一方面,要注意面向社会、家庭和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包括保健常识,护理知识,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措施,提高人群对老年身心特点的认识和一般保健护理知识。努力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城镇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探索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方法。逐步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年人的医疗条件。

其次要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国际上的有关研究和经验均表明,疾病和伤残并不是老年期的必然产物,通过努力完全和可以把它们压缩到生命最后的较短时期内,即实现健康的老龄化,这是老年人及其家庭乃至老龄化社会的期望。在促进老龄人的全面健康对策中,要建立医院、家庭、社会(社区)和老年人个人组成的健康促进整体。特别要注意家庭小型化趋势下老年家庭看护照料的供需状况,及时提供相应的帮助措施。在逐步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3、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

据报道,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68.9岁,高于世界平均63.2岁的水平①。健康寿命延长意味着工作年限的延长将成为可能,总的劳动力生产成本会下降。在德国从1972年起就已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凡年满63岁男性,可自行决定是继续工作,还是退休,并从2000年起,把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3岁提高到65岁;意大利已准备把退休年龄从男性60岁、女性55岁分别逐步提高到65岁和60岁;在瑞典,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我国实行性别、职业差异的退休年龄制,与那些预期寿命与我国同水准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普遍较低。从而两种现象不可避免:一是退休人口大量隐性就业;二是退休时工龄越长养老待遇往往也就越优。前一现象使我们无法真实地了解、反映和掌握当前的就业状况;后一现①《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比较》,《上海证券报》1998年3月11日。

象也就意味着求学时间越长退休时比同龄人的养老金会更低,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此,我们建议考虑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其好处至少有五:一是老有所为,于健康有益,延年益寿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是能有效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根据社会需要和自愿量力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老年人从事教育传授、社会公益事业、社区服务和自我服务等活动。对于从事教育、科研、医务工作和有其他特殊专长的老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和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为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有条件的老龄工作机构可帮助把退休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组织起来,让他们为企业界充当顾问,提供咨询服务。三是变隐性就业为显性就业既不新增就业压力,又能客观反映我国从业人员结构及就业状况,实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目标向提高总人口就业率目标的过渡,以促成整体国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增进。四是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原则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发掘新费源,实现保费的潜在收入水平。

4、在农村实行家庭养老为主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的养老制度

据民政部组织专家学者对部分省份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80.52%的农民选择了“养老”。因此推广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也日显其重要与紧迫。未来的我国养老问题,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广大农村,由于家庭规模逐步萎缩,子女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动态速度也在加快。由于农村老人数量极大,农民本身又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从主体来说,农村养老应以家庭为主,社会为辅,提倡老人自养,树立自我养老意识。

对于农村“三无”老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子女依靠),继续实行“五保”制度。对于遵守国家生育政策而形成的独子(女)户、双女户,继续推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据不完全统计,这项保险在辽宁、福建等地试点以来,全国累计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超过4500万户,投保金额在40亿元以上,受到这些家庭的欢迎,他们由养儿防老走向投保养老,观念得到很大转变,今后还应继续加大推广商业养老保险的力度。从80年代兴办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整顿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已经停办了2年,现积累基金184亿元。对于这项制度下一步向何处去?移交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其不愿意受理;维持现状,则现有的管理人员继续消耗着管理成本,长此以住拖下去使基金的安全受到影响,因此应当抓紧决断。笔者建议,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行使宏观调控职能,即制定政策起引导、宣传和监督的作用,不直接管理基金。同时建立中国农村保险公司,性质定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实行商业化经营,接管当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将社会养老保险转化为商业养老保险,继续承保。另外,该公司还可以开展全国农作物财产保险业务,填补我国在这一业务中的空白。在组建完毕正常运营之后,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养老保险司的功能转移到保监会去。

5、积极推进社区养老建设,发挥社区养老功能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退休人员的养老功能基本上由单位和家庭承担。随着我国“入世”之后,企业不仅面对国内竞争,而且面对国际竞争,企业中的“小社会”功能一定要向社区转移。老年人口中的大多数已从过去的劳动岗位上退下来,活动范围圈在缩小,因此社区成为老年社会活动的基本领域。社区养老服务包括提供家务劳动、家庭医疗保健、老人照料、护理等,还包括在社区兴办老年食堂、茶室、托老所、老年病防治站、法律咨询服务站、以及各种老年文体设施等等。面向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多形式的系列服务,努力做到老年人的小事不出家门,难事不出居委会,有些大事也不出街道。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公益事业,要发挥社区助老功能,不以盈利为目的,有社会公益性质;但同时,又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实行合理收费,维护良性循环。一方面,开展邻里互助,组织低龄老人、健康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义务为老人服务等等;另一方面,还有不少项目可以按保本微利原则提供有偿服务。这既可以补充街道、居委会的经费,又可以安置一批下岗职工就业。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十分重视社区养老功能的发挥,社区组织和社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他们在社区住宅设计中早就提出所谓“太阳系”的建筑格局。以老人住宅为中心,在周边建设为老人服务的医疗、娱乐、学习、健身的设施。有的国家还建立了“日托中心”(DayCenter),白天把老人送到中心,晚上接回家与子女团聚。既解决了子女在白天工作无暇照料老人的困难,又满足了老人与子女经常在一起的精神需求。社区养老的独特优势,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补充了家庭结构变化后单纯由家庭养老的不足。

6、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消费市场

人口老龄化呼唤老龄产业。所谓老龄产业,就是指由老年消费市场需求增长带动而形成的产业,它包括所有有关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的生产、经营、服务等设施和经济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产业尚未完全开发,企业经营者对老年消费市场需求攀升反应比较迟缓,政府部门对此也还没有相应的扶持引导政策。但我们应对老龄产业的发展持乐观态度。首先,我国老年人口绝对数多,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庞大。其次,我国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第三,我国地区间差异大,需求层次多,为发展老龄产业提供了多种选择。第四,社会化服务需求在增加。据1995年百分之一抽样调查显示,老年人的丧偶率为33、4%,独居户为25%,独生子女政策继续执行,“4—2—1”家庭结构普遍出现,独居户比例还会增大。众多的独居老人对服务需求会日益增大。第五,城市老人的消费能力不可低估。

老龄产业作为老年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和社会进步程度。人们通常说的老年事业,更多的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来对待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老年事业中的政府负责供养“三无”老人等仍属于社会公益事业,还有一些为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事业,要转向从产业角度考虑生产、消费、就业等一系列经济问题,应该按市场规律办事。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发展老龄产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而不仅仅是为经营者牟利,为此,政府从多方面创造条件支持老龄产业发展,包括给予政策扶持。如考虑到当前老年人口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对老年人生活服务市场政策中采取低税或免税优惠政策,使从事此类市场的经营者能有适当营利和拓展产业的能力。可见,经营老年产业,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市场专家指出,全国老龄消费者中每年有100亿的购买力没有实现,换句话说,老龄产业现今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我们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护和服务人员;缺乏足够的养老机构;缺乏上门服务的保健机构,而这些服务产业和岗位将创造许多新的工作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再看看老年消费市场:老年人很难买到合适的服装鞋帽,老年食品也很少研究开发,老年药品、老年保健护理用品以及其他各种老年商品都处于匮乏状态。

参考书目:

①田雪原:《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趋势与决策选择问题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8年第1期。

②岳颂东:《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策》,《社会保障制度》2001年第5期

③武汉市教科文卫委员会:《武汉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及对策》1999年9月10日

篇7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 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

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

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朱庆芳.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eb/ol].中国社会学网,2007,(10).

[3]张登国.我国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困境与对策[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

篇8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有60多个国家的老年人口达到或超过人口总数的10%,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行列。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百年预测》,2010年老年人口将达1.74亿,占总人口的12.8%;2020年进一步增至2.48亿,占17.2%,呈加速增长之势。并且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已达1619万,到2020年将进一步增至3067万。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不断变迁,我国家庭的类型、规模、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4—2—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

作为补充力量的老年机构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的福利需求和为年轻人解决照顾老人的后顾之忧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既弥补了国家和集体照顾的不足,也为社会上的热心人士搭建了一个回馈社会的平台,进一步造福老年人。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政府扶持政策的不到位,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非都是一帆风顺,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境艰难。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问题

(一)现状

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城乡共有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人乐园、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所,床位数达到了149.7万张,其中农村的仅在农村的乡镇敬老院就有29681所,总床位89.5万张[1]。但我国的家庭结构转型也很快,核心家庭在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节奏的同时,也对传统的养老方式提出了挑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今天已不适用,社会养老已成为必然,并且,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1400多万老年人有进入老年福利机构养老的意愿。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及其所能提供的床位远远不够。

另外,传统观念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多是为那些无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子女不在时的空巢老人而设的。但是事实显示,我国这类老年人的收养比例也很低,甚至很多孤独老人,都因无人照看而导致死亡。国家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老年人社会性收养覆盖率只有78%,农村五保户由集体供养的占64%,敬老院供养的有13.6%,还有114万人即五分之一的五保户得不到供养,城镇的孤寡残幼约150万人,他们大部分靠低保救助,仅有13%左右由福利机构供养[2]。

这些现实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矛盾,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率不高,远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住院老人达到5%—7%的社会供养比例,同时机构总量却没能满足社会需要。

(二)问题

造成以上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构自身问题。第一,养老服务机构本身属于微利行业,投资大、回报周期长造成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愿意投资,而且在我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属于新兴事物,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第二,机构拥有者对社会福利、福利市场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国内有部分机构是由下岗失业人员兴办的,这与国外通常由社会热心人士承担民间慈善事业情况不同,动机和发展方向上的差别容易将举办人的社会公益精神置于危险境地;第三,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和偏好的灵活服务形式供给缺乏,尤以就近方便的、以居家养老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严重匮乏,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支柱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截止2005年底,全国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的专业工作人员不足2万人,相比较1400万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来说,这个数字相去甚远,并且志愿者随意性大,且绝大部分缺乏护理老年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志愿者在这些服务机构一般打扫卫生或者跟健康的老人聊天、娱乐,真正日常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帮助的老人需要的还是专业的工作人员。

2、社会观念原因。传统的养老观念仍旧为多数人信守,很多老人无法接受进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随着“4—2—1” 家庭结构的到来,养老功能慢慢外移,社会养老已成为一种趋势,传统的养老方式和养老观念也应当同步向社会养老转变,但是,现在中国很多老人甚至年轻人观念上还没有转变过来,不能接受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生活水平较低的老人,仍旧持有“养儿防老”的想法。他们认为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是那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自己有儿有女的,自然应该有子女们负责自己的晚年生活。很多年轻人,尤其是在农村,认为将自己的父母送进养老院是不孝顺的表现,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可能与虐待老人的性质无异。还有一些老人,不相信养老机构里的服务质量,即使花了钱,也认为无亲无故的人不可能尽心尽力地照顾自己,因此,即便是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多数还是选择了自己独自待在家里,坚决不去社会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3、相关法规政策支持度不足和政府培育不到位。1999年12月民政部颁布和施行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19至21条指出民办养老机构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应当是分离的。2004年由财政部通过并且于2005年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这些法律不仅限制了举办者对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所有权,而且对这些机构的责任和义务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却很少论及其应有的权利;即是说举办者既不能从组织运行活动中受益,也不能在组织解体时分得财产,一旦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了某些问题,这些举办者往往还要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现在我国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社会捐助等外部因素对民办养老机构所起的作用还相当有限,个人出资、自我经营仍然是民间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的主要来源。这样一来,私人力量推动下的民间养老机构的举办者为了逐利,有时营利性目的会不符合社会公益的精神,从而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很多时候会徘徊在营利与公益的性质之间。政府几乎不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刚刚进入起步阶段,除免税之外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养老服务机构在实际用途上类似于一个大家庭,住院老人及机构工作人员的生活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早在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第19号文件就明确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水电和通信费要给予优惠,但有关部门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经常借口认识上的差异和工作中的互相推诿,导致政策没有落到实处,这笔开支虽然绝对数额并不大,但相对于整个机构运行的费用也不可小视。

二、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意义

随着社会和家庭结构转型的加快,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施加给社会的压力已经超出了家庭养老的可承受范围,因此,机构养老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社会潮流。促进老年群体与其它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老年养老服务业,建设一个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障体制的同时,还可拉动经济全面增长,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人们的整体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鉴于养老机构在分担年轻人压力和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等方面研究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最终点落脚于提高住院老人的福利服务水平,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意义明显。(一)可以有效地为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之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利于提高住院老人享受的福利水平,保证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二)可以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建议。

三、发挥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对策

随着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转向社会后,人们对社会上各种层次的养老服务机构质和量的需求都会迅速增加。但现实是,无论是在人们的心理上,还是社会设施的设置和社会资本、社会网络的构件上都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目前,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较为薄弱,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远远不能满足社会上大规模的养老保障需要。

针对以上的困难,为了促进民间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发挥它们的养老保障作用,我们应积极采取以下的应对措施:

(一)大力培养职业工作者,稳固志愿者队伍。发展老年服务业应该首先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士走进来。目前,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施行3年,方便了高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福利服务机构工作,国家还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培训。我国志愿者队伍庞大,但考虑其随意性大,可以通过与高校相关专业建立合作关系,教学实习的方式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对长期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设置一些荣誉激励。

(二)政府积极制定民间养老机构的激励优惠政策并落到实处。作为社会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社会化养老的主要责任,通过一些列的优惠政策,如土地划拨、资金支持、配套指标建设等,鼓励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养老机构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合理制定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政策。根据地区实际情况,按机构住院老人数量,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实际收住老人的运营成本给予这些机构定量的资助。

(三)转变社会养老观念。发挥媒体以及一些文化程度较高水平人士的作用,向尚未转变养老观念的人介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老保障功能方面的作用。国家和政府利用自身渠道,普及养老机构养老保障功能的优势,打消人们对进养老院的猜忌和有色眼光。养老机构作为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应该以身作则,用优良的服务向老年人及年轻人展示进养老院也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借助机构内老年人聚居的优势,宣传老年同龄人在一起生活的好处。

(四)政府对民间养老机构合理定位。民间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作用上是公益服务的提供单位,但在资源投入上却是私人投资,在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民间养老机构也在经历着市场化运作,也就同企业一样面临着市场风险,为此,政府应该对机构举办者设置一些优惠政策,对养老机构的正社会外部效应做出相应的补偿。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Z].2006.

[2]朱庆芳.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特点、问题和对策[EB/OL].中国社会学网,2007,(10).

篇9

【关键词】老年人力资源;老龄化;人口

从上世纪末起,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时代。1999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立足于统筹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对推动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我国老人占人口结构比重加重,且老龄化极快速度发展,截止到2011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8499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我国城市中60岁以上老人有0.702亿,占我国总人口的百分比5.86%。预计到21世纪40年代,我国将迎来未来老龄化的高峰。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较强,保障制度比较健全,人口老龄化与其经济发展和生育率的下降基本同步。相比而言,我国的综合国力有限,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提前进入老龄化时代会引发许多社会经济问题。在新的世纪,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途径,对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概念

(1)人力资源。我国通常把人力资源称作劳动力资源,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全部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的总称。确切的说人力资源涵盖一切具备参与社会性活动的能力的人口,而不应该受年龄大小和在业与否的限制。(2)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力资源指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所需要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人口。而老年人力资源应包括三个方面:从事有报酬的生产与社会劳动的老年人口;从事无报酬、半劳动或辅助劳动的老年人口;从事一切有利于社会和家庭活动的老年人口。(3)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开发是开发者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管理、文化建设等有效方式为实现一定的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对既定的人力资源进行利用、塑造、改造与发展的活动。所谓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是指国家或组织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活动,并经过与开发对象的有机结合,使老年人力资源的潜能得以充分发掘,有效发展与合理使用。

二、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必要性

(1)有利于减轻社会压力和可持续发展。1990年我国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是男性为68.40岁,女性为71.72岁。据预测,2050年中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性为78.5岁,女性为82.9岁。据有关统计,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人口普通健康水平及其以上者超过一半,而且年龄越低的老年人健康水平和文化程度越高。近十几年来,我国的儿童抚养比在下降,但老年抚养比大大增加,从我国目前的养老结构来看,庞大的养老金支出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项目,但家庭式的养老依然是最基本的方式。现况是退休者中还包括大批身体较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低龄老人。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由消费型养老向生产型养老的转变不仅能够缓解家庭的压力,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显而易见的好处,使老年人力资源的社会价值重新得以实现,个人和家庭生活得到改善,减轻国家和社会负担。(2)有效地缓解人才危机。人力资本的形成主要依赖于教育与培训投资,老年人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历练,具有其他群体难以比拟的经验型人力资本。另外,老年人力资源的社会资本的存量是丰富的,其动员个人和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可小视。我国正处于人才缺失的困境,同时全球一体化促进了人才的流通,各个国家打响了不见硝烟的“人才争夺战”。所以,大力推进人力资本投资,并且充分发挥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作用,是缓解人才危机的较有效的方法。(3)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退休前后的变化造成很多老人强烈的落差感,老年人往往因不能继续实现社会价值而感到无用武之地,再加上减少了经济来源增加了子女负担,退休后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心态,老年人生活内容单一,容易过多焦虑,诱发疾病等问题。据一项调查,再就业老人身体会比同龄赋闲在家的健康指数更高。所以说,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不仅可以帮助老人继续贡献社会价值,还能促进老人身体健康,对实现和谐社会非常有益。

三、我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上存在偏见。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认为退休之后的生活就是颐养天年,很多人受到传统落后观念的影响,这对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认识存在偏差。比如当前我国就业压力较大,如果中老年人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会压缩青年人的就业机会,加剧就业困难的现象。(2)就业途径比较单一,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关研究表明,现在我国对老年人再就业提供主要帮助的是关系网络,经过家庭关系所形成的亲朋结构,是老年人再就业的职业选择的重要支持,社会所组建的一些职介中心对老年人再就业起的作用不大。另外,我国的传统思想的影响,舆论的压力也促使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回到家里料理家务,照看小孩,或者做保养身体的一些活动,即便还有工作能力的老年人也多数闲居在家,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3)现行退休制度不合理,政策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退休年龄偏低,一般企事业单位55岁是退休临界,这不仅在无形中增加了社会的负担,更有一大批具有劳动能力的低龄知识分子过早的离开工作岗位,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如何对老年人力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管理、建立健全老年人力资源的保障体系都是现今老龄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的重要问题。政府对于如何开发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没有健全的制度和政策保证。现在,企事业单位中针对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和实践都比较匮乏,这使得老年人力资源的价值无法得到客观、正确的评价,严重影响了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四、开发城镇老年人力资源的途径

(1)社会要把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上升到完善社会资源结构的高度。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面临着各种传统观念的挑战,完全靠市场调节很难实现。为克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部门要把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作为促进发展知识经济的一项重要条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首先要转变观念,消除“社会化歧视”。根据老龄化社会的特点和要求,全社会都应积极改变对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各种偏见,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让社会认识到该举措可以减轻家庭及社会负担、缓解人才供需矛盾、实现人才效益最大化,并可以实现老人自身的社会及人生价值,形成良好的持续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社会环境和氛围。(2)政府要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保障。开发老年人力资源,除了应全面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制定与之配套的法规,以保障老年人再就业的权益,规范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行为,鼓励老年人再就业的积极性。在使用老年人力资源的待遇上,应当以按劳分配为基础,实行多元化分配的方式,允许其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明确规定在聘用岗位上做出较大贡献者应获得较高的报酬。对一些政策空白点要认真研究补充,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3)企事业要制定合适的工作制度,推进老年人力资源的教育工作。弹性工作时间制度是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对于退休又重返岗位的老年人力资源,要考虑到这些群的特殊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度是较好的方法。老年人力资源的劣势主要集中在体力不支和与时俱进能力欠缺两点,组织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对低龄老年人力资源进行培训和教育,让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参与社会经济发展,使老年人的潜力得以发挥。

参 考 文 献

[1]中国老龄办.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J].1999(10)

[2]曹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意义与限制[J].宜宾学院学报.2006(5)

篇10

老龄化:人口转变的“债务”

中国的人口“红利”还能维持十年时间,十年之后中国将开始为提前享受的“红利”偿还“债务”。中国在收获人口转变“红利”的同时,准备好了应对人口转变的不利后果――快速老龄化的挑战了吗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曾经是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是,快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使中国在短短20多年的时间内,走过了发达国家几百年才能完成的人口转变历程。中国目前已经进入低生育率时期,人口增长速度大大减缓,人口自然增长率已连续多年低于1%。与此相对应,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不断下降。1950年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22%,到现在已降至21%左右。中国人口增长占世界人口增长总量的比例已由1980年后期的19.3%下降到目前的15%左右。

抚养比下降:人口转变的“红利”

中国人口快速转变为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这样一种有利的人口环境: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成功实施所导致的人口增长速度的减缓,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抚养比例(0~15岁的孩子和65岁的以上的老人占16~64岁劳动力人口的比重)迅速下降,劳动力资源的供给进入最丰富的时期。从人类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经济起飞无一不对应着一个劳动年龄人口相对丰富的时期。劳动年龄人口相对丰富的人口结构不仅意味着劳动力负担较轻,同时还意味着较高的储蓄率和较强的社会需求,这样一种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人口结构对于经济发展来说就类似于一种“红利”。如果把抚养比的下降看成是一种经济发展的“红利”,这样算来,中国经济发展已经享受了20多年的人口“红利”。但不幸的是,人口“红利”时期似乎很快就要结束。据预测,总抚养比会在2013年时达到其最低点,然后开始上升,并且这种上升的趋势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加速趋势。2013的总抚养比为38.77%,这意味着近三个劳动力人口抚养一个人,这一年将是中国历史上劳动力负担最轻的一年。因此,从现在开始的今后十年,是中国劳动力存量最丰富的时期,也是中国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最为有利的时期。换句话说,中国的人口“红利”还能维持十年时间,十年之后中国将开始为提前享受的“红利”偿还“债务”。

为人口“红利”偿还“债务”

如果说人口转变的“红利”主要来自于生育孩子数量的减少上,那么其“债务”则来自于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上。同样是被抚养人口,少儿和老人具有非常不同的经济学含义。从生命周期来看,孩子正处于生命周期的开始,抚养孩子的成本不仅对于家庭而且对于社会来说都近似于一种“投资”,而老年人则处于生命周期的结束,抚养老人的成本完全是一种成本,是一种“净”消耗,这些成本或者负担永远也不可能再被收回来。因此,抚养孩子和抚养老人存在着完全不同的激励机制。

从抚养者的角度来看,孩子主要由家庭抚养,老年人则不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受到削弱,社会化养老不仅是一种趋势,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抚养老年人将成为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其成本必须由社会所集中承担。老年抚养比上升将加大社会负担,极大地削弱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并对社会的保障体系提出严峻的挑战。

中国在收获人口转变“红利”的同时,准备好了应对人口转变的不利后果――快速老龄化的挑战了吗?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在历史上所面对的都是人口过多的问题,似乎还没有出现过劳动力短缺的问题。随着生育率的持续降低和老龄化程度的加速,中国会在有朝一日出现劳动力短缺吗?换句话说,在中国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有利时期,能否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未富先老”的挑战

其他国家都是“先富后老”,中国则是“未富先老”。

如果我们无法在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时期建立起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那么,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到来就意味着老龄化的危机。

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

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着世界上规模最大同时也是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龄化过程。历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1953年为4.4%,1964年为3.6%,1982年为4.9%,1990年为5.6%,2000年,这一数字已上升到接近7.0%,2002年底则为8.2%。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已经跨入了老龄化国家的行列。预计到2017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0%。从人口结构的老龄化程度来看,虽然中国目前还不是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但老龄化的速度不仅是发展中国家最快的,而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也将成为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国际上一般认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就步入了所谓的老龄化社会或者说老年型国家,达到14%以上则称为老龄社会和老年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一般以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由7%增长到14%所用的时间来表示。以此测算,英国花了45年,瑞士50年,美国65年,法国115年。作为后起发达国家的日本,在1970年时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其老年人口比例从7%增加到14%仅用了24年左右的时间,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从老龄化的速度来看,中国和日本不相上下。例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从7%上升到10%,日本用15年的时间,中国要用16年的时间;从10%上升到14%,日本用9年的时间,而中国要用大约11年的时间。中国不仅有着世界上最快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而且还有着世界上其他任何老龄化国家所没有的特点。一是中国老龄人口的规模庞大。例如,日本老龄化比例达到7%时,老年人口规模只有700万左右,老龄化比例达到14%时,老年人口规模也只有1800万左右。而中国目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就已经超过了9000万,2015年前后这一数字将超过1.3亿,届时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超过日本总人口数。二是中国是在经济相对不发达的条件下实现老龄化的。其他国家都是“先富后老”,中国则是“未富先老”。例如,老龄化速度最快的日本在老龄化比例达到7%、10%和14%时的人均GDP为分别为1967美元、11335美元和38555美元?穴IMF?熏2003?雪。而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7%的2000年,人均GDP只有850美元;预计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会在2020年左右超过10%,届时中国的人均GDP预计也只能达到3000美元左右。因此,中国是在一个经济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而不得不提前面对一个相对老化的人口年龄结构。

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挑战

更为严峻的是,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正在不断弱化。人口的快速转变使得家庭结构和规模发生了巨大变化。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1953年平均家庭规模为4.33人,1964年为4.43人,1982年为4.41人,1990年为3.96人和2000年为3.44人。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家庭的平均规模经历了一个剧烈的下降,在近20年的时间内家庭平均规模减少了一个人左右。同时,家庭结构也出现了核心化的趋势。在城市地区,家庭结构越来越趋于小型化和简单化。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城镇地区普遍流行“4-2-1”(四个老人、一对夫妇和一个孩子)的家庭结构,当独生子女长大婚嫁之后,不论选择什么样的居住方式,届时只会出现夫妻家庭、核心家庭、主干家庭和空巢家庭等,而不会再出现联合型的大家庭。家庭结构和规模的变化意味着家庭已经不可能同时也越来越难以承担起对养老的职能。

然而,中国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二元化”结构导致城乡养老体系存在巨大差别。城镇老年人口主要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而农村老年人口以家庭供养为主,社会供养为辅。但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在未来的几十年内对老年社会保障的需求都将不断地扩大,城乡分割的养老体系将无法满足这一日益扩大的需求状况。如果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口陷入贫困。

从国际经验看,在人口老化高峰的至少前20年~30年,必须建立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并进行足够的资金储备,以应付人口老化的高峰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的压力。上世纪60年代生育高峰时出生的人口将在2020年前后陆续进入老年阶段,届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会突然加速而逐渐达到人口老龄化高峰。这样算来,我们的准备时间恰好有20年~30年时间。如果我们无法在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时期建立起适当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那么,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到来就意味着老龄化的危机。

养老保险改革踏上不归路

中国能否成功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取决于能否对这样两个问题给予肯定的回答:一是中国经济能否继续稳定和健康地增长,二是中国能否建立起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

在中国城市,中国目前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处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机制过渡的转轨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城镇职工养老是企业的责任,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过去单一的养老保障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目前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世界首创的养老金体制

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在上述三种养老保险中,基本养老保险是作用最大、覆盖最广,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形式。从筹资方式上来看,世界上主要存在两类养老保险模式,一类为现收现付制,另一类为完全积累制。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意味着养老金的现收现付制,而个人账户实际上是一种积累制的养老金,中国把二者结合在一起的养老金体制在世界上属于首创。从养老金的筹集模式上来看,中国的这一制度采用了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截至2003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5506万人,基金收入3680亿元,支出3112亿元,累计结余2207亿元。

将大多数人纳入养老保险体系

虽然中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确保社会的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目前基本养老金的覆盖面还很低,它仅仅覆盖城镇中的部分人,参加养老保险者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只有大约60%左右,农村人口基本上被排斥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根据美国战略与研究中心的报告,仅25%的中国劳动力,包括农村与城市,有不同程度的养老保险。作为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再分配制度,养老保险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安全。因此,今后的养老保险改革,必须尽可能实现广覆盖,从而让社会中大多数的人都能够享受制度的好处。

中国能否成功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取决于能否对这样两个问题给予肯定的回答:一是中国经济能否继续稳定和健康地增长,二是中国能否建立起社会化的养老保障体系。

中国目前正处在劳动年龄人口最为丰富的时期,劳动力资源优势是中国最大的竞争优势,而且,这种优势在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后变得更加明显。可以预见,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有可能会使中国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制造业中心,从而让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通过物化为产品的形式实现在国际上的“流动”,为中国经济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应该说,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快速发展为中国应对老龄化挑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养老保障体制的改革进程也将加快,中国完全有能力在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制,从而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都得到保障。

阅读背景

老龄化的中国与世界

老龄化不仅是中国人口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是世界人口变动的趋势。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步入了老年型人口国家的行列。北美洲、欧洲和大洋洲已经成为三个“老年洲”。1865年,法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型人口国家。到现在为止,世界上共有22个国家或地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或超过了15%,除了日本以外,全部为欧洲国家。整体上看,25年后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其总人口的比重将从目前的15%上升到20%左右。

一般来说,在一个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以及有着净迁出人口(与老年人相比,年轻人更容易迁移)的社会?熏老年人口的比例就会较高。瑞士就是一个这样的例子?熏其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在世界上最高,达到18%左右。相反?熏在一个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以及有着净迁入人口的国家?熏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会较低。例如,非洲拥有世界上最低的老年人口比例?熏仅为3%左右。

篇11

BQ:作为优秀的企业家,你怎么会转而研究中国的人口问题?

L:我是研究企业竞争力、国家竞争力创新、创业的,研究哪些因素使一个国家更加有创新、创业的能力。我无意中发现未来的中国的人口有很大的结构性问题,人口的剧烈变化会在今后的十年、二十年当中(发生),如果不抑制年轻人口迅速减少的势头,会对将来的经济的活力、创新力产生很大的影响。

平均寿命提高得越快,人口总量就减少得越少,老龄化就更严重了。虽然说人口寿命延长了,但是人的精力最旺盛、创造力最顽强、各方面体力最强的时候,还是在20岁、30岁的样子。以前经济学界说20岁到60岁的工作人口到底有多少,现在我的观点是,从创新活力来说,你真正要关心的,是20-40岁的这一群人,从结构上来说很重要的。

BQ:为什么年轻人口下降,创新能力就会极速地下降?这个创新的能力又意味着什么呢?

L:很多新的技术模式是新的企业做出来的,像我们公司就10年的历史,中国一些发展得最快的企业都是30来岁的年轻创业者。如果30岁的人少了,50岁的人多了, 30岁的人相对边缘化,他们的声音会更加微弱,他们的创造力会更加被压制。

日本是第一个真正进入比较严重老龄化社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比中国早20-30年。比较熟悉日本的人就知道,实际上这一代是远远不如上一代的,年轻人缺乏上进心,这是因为他们竞争的机会不多了,年纪大的人把位置占住了。从学生的质量上也看得出来,日本这两年,你去看美国那些最好学校的招生情况,几乎就看不到日本人。日本这几年没有很好的、新的企业冒出来,在高科技领域竞争不利,跟这个是很有关系的。

还有就是,年轻人少了之后,生活态度发生了变化,这跟独生子女可能也有关系,这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高学历、高智商的女性也不愿意嫁给没有上进心、本身又被父母宠坏的男孩子,这样结婚率也低,就更加剧了出生率低的问题,这就变成一个陷阱,低出生率的陷阱。这样整个社会的活力就成为很大的问题。

BQ:青年人口的减少会影响创新能力,但是创新能力仅仅跟青年人口的数量有关吗?是否还有其他的因素?

L:当然有其他的因素。我说的竞争力有太多的因素,例如中国的教育,如何才能做到中国创造。但是人口结构是最好改变的,最应当改变的。

创新,这是一个很玄乎的问题。创造力是指,你有很多种比较杂的学科知识面,知识面很广,怎么样突然地用一种新的方式把它组织起来,学比较复杂的东西、比较新的东西,谁第一时间学到这些知识,第一时间把这些东西组织在一起。

人才的质量可以从教育改革、普及教育来改进,数量是最难以改变的东西

BQ:相比其他国家,中国的创新能力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呢?

L:现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还不能跟美国、日本去比,所以中国的创新能力跟它们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很多创新,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做一些适合中国市场的创新,比如百度、新浪,这是很正常的。中国再过5年、10年,会做一些前沿的东西。

日本二战后也有很好的创新,当然他们也学了很多美国的东西。美国积聚了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才,其他国家没有这种吸收其他地方最优秀人才的机制和文化。再要看的,是印度。印度更加国际化,但它的基础设施、制造业比较薄弱。每个国家都不同,如果其他条件恒定的话,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是最重要的。人才的质量可能从教育改革、普及教育来改进,数量是最难以改变的东西。

BQ:日本进入老龄化的程度比较早,很多人担心日本的今天是中国的明天,从年轻人的创造力和活力来看,日本年轻人的创造力跟中国年轻人有什么差别?

L:非常大的差别。我们这边公司的高层都30来岁,日本跟我们同样规模的公司,高层起码都五六十岁了。

年轻人一旦在一个公司能够晋升到比较高的职位,掌握各种社会关系或者眼界,很有可能创新的种子就会冒出来。实际上对经济来说,有非常大的好处。但是如果他们50多岁,他们还会去创业吗?在日本,在全球所有发达国家创业人数、创业企业成功的案例都是最少的。

篇12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现状问题;策略分析

1.前言

在信息化时代到来,人口老龄化也渐渐成为社会发展趋势,养老是每个国家面临的严峻挑战。我国在20世纪晚期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由于人口基数大,我国的老龄人口规模相比其他发展中国家更加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使得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面临更加严峻的局面。面对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必须采取创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保证我国农村老龄人口能够享受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文将分析我国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化的现状,提出问题,并且给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2.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

我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已经超过了1.6亿,并且每年以几百万的速度持续增长。农村的老龄化程度相比城市而言,要高出许多。因此加快农村老龄化服务建设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面临一些的问题,亟待解决。

2.1缺少正确的养老服务观念

我国曾经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老龄人口集体养老的参与率比较低下。老一辈的人心里的养老观念是年老后去自己儿女家里度过晚年生活,很多农村也还保留着这种习俗。目前我国的很大一部分的农村地区缺乏正确的养老观念,认为子女或者子女家庭赡养是最正确的养老方式。虽然家庭养老这种方式能够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并且目前只有极少部分的“五保”老人是由农村养老机构实施集体养老服务,前者也在给家庭成员带来不少的麻烦,而后者的实施力度明显不够。

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老人们无法一下子适应养老机构的赡养,虽然在我国的某些农村地区已经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但是往往只是招牌形式,并没有真正得到老人们的认可。因此老人们都会以看热闹的心态去看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人中心活动室则常常形同虚设。只有改变老人们脑中的传统观念,才能促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2农村资金投入不够,缺少养老设备

我国农村一直处于落后发展阶段,无法赶上城市的发展水平,因此农村也没有足够的养老资金去建设完善养老设备,因此也导致部分的养老服务中心无法发挥其作用。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无法跟上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因此导致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实业的发展滞后,无法达到目前的需要。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如果按照国际标准进入机构养老,与国际水平相比,我国处于极度落后状态。这一现状导致很多农村老龄人口不愿入住敬老院,进入养老机构养老只能成为他们的奢望。

另外由于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政府也无法及时为农村拨得相应的养老服务资金,导致养老机构里面的设施设备都相对落后,无法为老龄人口提供足够良好的护理需求。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职业环境也相对较差,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一些已经建立好的养老服务中心只能为老龄人提供相对简单的生活服务,无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

2.3缺乏专业性的养老服务人员,无法为老人提供专业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为养老机构培养专业人员的机构,因此导致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达不到老人所需的标准,导致养老机构里面的服务人员无法为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无法让老人体验到养老机构的好处,因此他们都无法改变传统的养老观念,认为家庭养老或者子女养老才是最好的选择。另外,我国养老机构的单位性质致使养老机构缺乏有效的经费来源,很多服务人员由于工资原因选择离开养老机构,另寻出路,致使养老服务人员数量减少,工作人员不稳定。

而一些具有专业性能的养老服务人员宁愿选择其他的职业或者去城市养老机构,不愿意待在农村养老中心。这导致了农村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导致农村养老机构专业服务性人员短缺,从业人员不足,护理人员也没有经受过长期的专业技能培训,缺乏基本的护理常识,只能为农村老龄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照料和简单服务。

2.4缺乏城乡统筹规划,城乡养老服务管理不同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建设与城市养老服务建设差距比较大,由于缺乏整齐统一的管理规划,我国城乡养老服务的管理模式不相同。相比农村而言,城市养老的资金更加集中,服务水平相对来说也比较高,专业性的服务人员比较多,因此城市老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养老保障。农村的服务水平比较低,专业人员不足,同时专业性的养老机构也比较少,因此农村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与城市相比明显更加无法满足老龄人的需求。城乡之间养老服务发展出现不平衡,导致了资源利用不当的现象。

3.如何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

针对以上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所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方面给出解决方案,就如何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化提出一系列可执行的措施。

3.1强化各级政府意识,改变老人传统观念

我国各级政府必须从根本上强化养老意识,确保从根本上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意识,促进农村养老设施设备的建立与完善,确保能够完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各级政府在强化意识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为农村建立起拥有专业性的服务机构,对一些养老服务人员做好培训,确保每个服务人员都能够拥有足够的服务意识,并且有足够的服务水平,能够为每一位老人提供高水平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

另外,各级政府也应该加强宣传,促使目前我国农村老龄人的传统观念,让他们体验到养老服务中心是真正为他们服务的,不仅能够促进家庭和谐,也能够使老龄人了解到养老服务机构的优越性,让老龄人口能够从根本上接受养老服务机构的存在,帮助老年人相信即使离开了家也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保证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顺利进行。让老年人转变传统的观念,增强老年人对社区化养老的意识,增加他们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关注度,为他们能够早点接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基础。

3.2城乡统筹规划,实施创新型养老模式

在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必须做好城乡规划,确保养老服务不止是城市老年人的特殊待遇,城乡应该均衡发展。因此,在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过程中,应该做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有良好的设备,保证老年人都能够得到有效的服务。

创新型养老模式是指多元化组织农村养老队伍,采取多重养老方式,根据每个地区自身的特点,推广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实施农村的老年教育,提高他们自养的能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文化,促进新型养老模式的发展。

4.小结

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需求。各级政府加强社区养老的需求,加大投资,改变农村老年人的传统观念,促进农村新型养老模式的建立,是保证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要求,能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李荣华.赣州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与对策[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2(5):84-86

[2]杨道华,曾艳梅.关爱“留守人群”促进社会和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5(2):44-46

篇13

【关键词】退休年龄,延迟退休,养老金

一、退休年龄的设置背景

劳动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不同的人种、民族,劳动能力延续的时间长短是不一样的。不管怎么样,劳动能力始终会下降并逐步丧失,社会应该为这个问题找个有效的解决办法。设置退休年龄,就是通过设定一个劳动年龄上限,让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再参加该工作,而其空缺又有年轻人填充,从而保证该项工作能够始终高水平地开展下去。

二、我国延迟退休的原因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当今中国面对着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被总结为:基数大、速度快,底子薄、负担重,是“未富先老”,称为“跑步进入老龄化”。按照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200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已达到881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7%。2006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49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增长到了8.05%。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因而是发展中人口大国崛起过程中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国家。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膨胀和出生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导致抚养结构的根本性转变,造成养老金缴费者急剧减少和领取者急速增多,养老金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直接冲击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这些隐患使中国公共养老保障制度在财政上陷入困境。因此,不少学者提出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从多收、少支两条渠道来改善养老金的收支不均衡状况。

(二)各国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应对养老金问题

美国将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韩国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在2013年由60岁调整为61岁,并预计在2033年将提高至65岁。加拿大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发展中国家女性退休年龄一般在55岁―60岁,如巴西、俄罗斯、泰国、印尼等。发达国家,特别是欧洲福利国家女性退休年龄基本在60岁―65岁,部分推迟到67岁,但对体力劳动者有特殊安排。例如,瑞典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体力劳动者可申请61岁退休。中国社科院教授郑秉文指出,“在过去十几年里,提高退休年龄在各国已成为社保改革进程中一个最普遍的改革手段。据不完全统计,在经合组织的34个成员国中,至今没有提高退休年龄的国家只有芬兰、冰岛、墨西哥、荷兰、西班牙、英国。而这6国的退休年龄在半个世纪之前就已经保持在65岁或67岁。”

(三)赡养率和被动率的相互关系

赡养率,即指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已退休人口与在职人口的比率。在缴费率和养老金水平都不变的情况下,赡养率低则养老金计划的收入多、支出少、基金积累率高,计划运行就顺利。然而在人口老龄化严重的背景下,高的赡养率是必然的。如果在制度内赡养率提高的同时,通过提高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以降低被动率,赡养率提高造成的财政收支压力就会减少或者消除。而人口老龄化加剧,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正好为这一制度变革提供了可能。

三、延迟退休的实施建议

(一)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区别对待

我们都知道,就业压力在中国是十分巨大的。如果延迟退休年龄,就业压力多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大学生的就业影响最为严重。而且,退休年龄的延长会使企业多交几年的保费,就意味着少拿几年退休金,自己也要多辛苦几年。当然,从“老年人的人力资源使用”问题上,延迟退休也带来了一些好处。通过推迟退休年龄,一些老教授、老专家的丰富经验得到了更好的利用。

所以,解决老龄化、老年人人力资源问题应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甚至不同地区和部门区别对待,不能够搞一刀切。如果生生规定一个年龄作为退休年龄,不仅不能够解决好问题,相反还会衍生出诸多争端,对个人,对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二)递进式改革

目前,我国已出现人均预期寿命增长、受教育年限延长和人口老龄化及少子高龄化现象,劳动力供求状况也在发生变化,在这种背景下,问题的焦点或许不是要不要延迟,而是以什么方式延迟、从什么时候开始延迟。延迟退休年龄不是瞬时举措,而是历史的、渐进的过程,即用几十年时间把男女退休年龄提高到一个适中的水平。例如,用50年时间提高5岁,大概10年提高一岁,一年也就提高一两个月。”据调查,国外多数国家采取渐进方式提高退休年龄。例如,波兰将女性60岁退休和男性65岁退休改为一律67岁退休,改革实行递进式,即每年延长3个月,男性在2020年全部实现67岁退休,女性到2040年全部实现67岁退休。

(三)考虑弹性退休制

据了解,许多国家在一方面通过制度设计鼓励公民延迟退休;另一方面,也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提前退休,即实行弹性退休制。实行弹性退休的国家均规定了最早领取养老金年龄或最低缴费年限。例如德国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5岁,最早可60岁领取,但养老金将减少;美国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为65.8岁,最早可62岁领取,提前领取者养老金按比例递减;瑞典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最早可61岁退休,但替代率从80%降为55%。目前我国实行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干部55岁)退休的政策,与国外相比,退休年龄明显偏低。与此同时,每年中国的非正常退休所占比例仍高达10%―20%。据《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1》统计,中国非正常退休人数,2006年为63万人,占当年退休人数的22.3%,2007年74万,2008年85万,2009年86万,2010年67万。因此,目前我国首先应规范退休年龄;然后是逐渐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女性的退休年龄逐步向男性靠拢;最后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弹性的、阶梯式的退休。

参考文献:

[1]林义.我国退休制度改革的政策思路[J].财经科学,2002,(5).

篇14

随着老人对社会的义务减少,他们对社会的兴趣也日益降低。但更多的研究认为,是现代经济限制了老年人社会角色的发挥和社会活动的参与,从而形成社会对老年人的疏离。特别是强制退休制度,更是以牺牲老年人社会劳动的权利为代价,以提高生产效率。与此相比,早期“活动理论(activitytheory)”更接近常人的认识,似乎公允一些。这个“理论”认为:个体在社会中的角色并不因年龄的增长而减少,老年人同样有活动和参与的愿望,只是参与活动的速度变缓、节奏放慢而已。“活动理论”与“生命持续理论”、“年龄分层理论”、“角色理论”和“发展理论”一脉相承。

中国老年人也面临一些特殊问题。传统社会的消失与当代制度的变迁使得中国当前的“文化失范”现象突出,“尊老”的传统日益消亡。中国特有的独生子女政策带来的“4-2-1”家庭结构,也造成了“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亦是全部压力集于一身)”的脆弱社会心理,又催生新的社会问题。在各种矛盾同时出现的今日中国,代际冲突与社会谈判将成为普遍现象,沟通(亦即传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老龄化与传播: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老年人与传播的关系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据研究者调查,中国大陆关于老年人与传播关系的研究数量少、深度浅,集中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和个别刊物,研究方法多以感想式的评论为主,很不均衡。老龄化与大众传播媒介关系密切。在现代大众社会,老年人与社会生活的主要联系是非职业性的,是需要借助大众传媒来实现的。大众媒介却往往忽略对老年生活的反映,对老年人群的形象建构很多是负面的,也存在隐性歧视。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大众传媒都在有意无意地灌输一种悲惨和无助的“自然”年龄观:变老,意味着日益丑陋的容貌和日益无助的身体,意味着对社会的经济负担和对家庭的无益浪费。虽然从生理学和经济学上看,这些说法不是没有根据,但这种消极的观点导致了深重的焦虑心理,无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有害于老年人(事实上也包括全体人,因为每个人都会老去)的精神健康。“日益年老”的现实与“永远活在当下”的理想之间的不匹配性与日益后现代化的视觉文化明显相关。而老年人正是视觉媒介(主要是电视)的基本受众。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及香港科技大学调查研究中心2005年的一次《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老年人仍然习惯通过传统媒体获取信息、休闲娱乐;电视是老年人中最常使用的媒介,其次是报纸、手机,而接触网络的老年人在当时只占很低的比例。有研究认为,价格是阻碍老年人使用新科技产品的主要因素,其次是技术困难。可见,只有经济水平和接受能力都较高的老年人才有可能接触并采纳新媒体,因此,老年人普遍把“会上网”看做一种正面标签,视为一种“值得骄傲”的事情。数据显示,一周7天内老年人几乎每天都会收看电视,而每周约有一半的时间会选择看报纸,上网的天数平均每周仅有1天。可见,电视是充实老年人群体晚年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媒介形式,起重要的“伴随”作用。另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的调查,老年人群已成为中国电视观众的主体,见图1。

从收视时间看,2012年65岁以上老年人日均电视收视时间是269分钟,也是各年龄段中最高的;55至64岁是255分钟,位列第二,两类群体日均收看电视均超过4个小时,属于伯格纳所谓的“重度”观众。显然,老年人赋闲在家,有更多的时间收看电视;同时,电视帮助老年人扩大了信息经验,降低了他们的信息贫困程度。老年人与电子媒介:传播研究的一些取向“老龄化与传播”的关系主要涉及大众传播媒介(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为老年人口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接触和采用大众传媒中出现的问题。“老龄化与传播”研究则是在承认老龄化现实的前提下,力图寻求个人健康与社会和谐的纠偏除弊。现有的“老龄化(或者老年人)与电子传播”的关系有一些特定的研究取向,大致可以分为老年人与传统媒介的关系及他们与新传播媒介的关系。对老年人与传统媒介的关系,由于电视与观众的研究文献丰富,有一些分年龄段的研究成果涉及老年人与电视的关系。

各国经验普遍显示,电视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美国传播学者乔治•格伯纳等人提出的电视教养理论(cultivationtheory,台湾译称涵化理论)及其文化指标研究的发现④,美国老年人是电视的“重度”接受者(界定为每天看电视超过4小时的接受者),他们对真实世界的看法易受电视对世界的描绘所影响,甚至被其主导;电视暴力节目(包括其他一些负面报道)对重度电视观众尤其是老年人具有“吓退作用”。的确,中国的老年人对“邪恶的”现实世界(灾难、事故、犯罪案件、环境质量、食品安全,包括大量针对老年人的欺诈现象)也往往会有不安全、不可信的负面印象,并逐步退缩于个人的狭小世界。此外,老年群体、老年生活与老年形象在电视中的反映也是很不充分的,因为鸡皮鹤发的老人与观众对青春靓丽形象的期待南辕北辙,而观众的这种审美偏好也是商业电视长期培育出来的。即使有《金色池塘》等有数的几部影视作品从正面的视角反映了老年人的问题,但以老年人为主角的视觉文化总体偏少。而在中国电视剧库存中,老年人早早退出了古代宫廷以外的权力场域;在家庭剧种中出现的,也多是可怜可笑的形象。尽管老年人已成为中国电视观众的主体,可真正做给老年人看的电视节目却寥寥无几。中央电视台办了18年深受老年观众喜爱的栏目《夕阳红》于2010年告别荧屏;虽然后来在央视十套“复出”,但受关注度已大为降低。广播本来是老年人非常喜爱的媒体,近几年更多向年轻听众播放流行音乐,也使老年广播市场不断萎缩。相比之下,一直被我们误认为“不敬老爱老”的西方媒体,却很重视为老年人服务(当然,他们大多是出于开发和经营市场的需要)。美国有800多家老年广播电台;法国也有专门电台通过热线电话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大众传媒是社会文化生态的建构者,它们对老人形象的贬低和对老年节目的忽视也可能导致社会对敬老、爱老传统的淡忘。随着手机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老年人与新媒介接触的状况已经大大增加。据《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的数据,近几年来,60岁以上老年群体接触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介的人数有所增长,从2000年的283.5万迅速升至2012年的902万,增幅为218.2%。然而,尽管老年网民的总体数量在不断上升,但由于老年人口的数量增加更快,相比之下,互联网在老年人中的普及率近年并未明显提升,与非老年人群的网络普及率快速蹿升形成鲜明对比(图2)。可见,享受互联网及其所带来的便利,只是少数老年人的“特权”,绝大多数老年人仍属于信息社会“边缘人群”。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可能并没有缩小老年人与非老年人之间的“数字鸿沟”,甚至可能扩大了“代沟”,加重了代际隔阂。新媒体在老年人的生活中仍是不熟悉的新鲜事物,使用互联网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则属于“锦上添花”的部分。因为需要投入较多的注意力和体力到海量的网络中“主动”获取讯息,相比于电视提供的不假思索即可完成的“被动式娱乐”,老年人对网络并没有形成很强的“依赖性”。

老年人在体验到“信息孤岛”的孤独感,认识到网络提高晚年生活品质和社会适应性等诸多好处后,也并不缺乏使用新媒体的意愿,但他们面临的障碍使他们望而生畏。包括老年人对社会环境和虚拟空间的疑惧,对技术的恐惧以及对自身能力的不自信使老年人对新媒体的采纳过程类似于由传统社会向信息社会的“移民”。而老年人最依赖的家人往往充当了他们向信息社会“移民”的“顾问”和“人”:家人通过提供物质支持、技术反哺、情感激励和心理支持等方式,成为促进新媒体在老年人群中普及的关键角色。使用新媒体(尤其是网上视频)可以弥合老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关系网络的弱化,减少社会分隔,帮助老年人“重新社会化”。晚辈对老年人进行新媒介素养“技术反哺”并通过虚拟空间的互动进行“精神赡养”,正成为现代中国人尽孝的一种方式。从社会效益角度看,新媒体催生的远距离工作方式,可能成为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掘年长者潜力的辅助形式,为那些被退休制度划分的老年人提供一个发挥作用的平台,让老年人从社会的“消极人口”变为事实上的“积极人口”。(本文作者:郭镇之、孟伦单位: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