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环境保护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我很荣幸的能够作为xx代表团的一份子,参加了第七期全国青少年生态环保社团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让我更加深切的体会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同时在与其他高校社团的交流中,认识到我们环保社团如何才能更好的发展。
在我们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的同时,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不断发展的同时,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被污染这个严峻的事实已经真真切切地摆在我们的面前了,我们作为高校的环保社团,我们应该树立高度的环保意识,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人,积极的投身到环境保护的建设中去。在中华民族上下几千的历程中,我们的祖先们、革命先烈们为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奠定了重要的基石。而我们作为这伟大文明所传承的后人不仅要在先辈所留给我们的基业上有所发展,有所前进,走在世界的前列,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守护好这份珍贵的遗产。在此次培训中,我南极臭氧层出现的空洞、北极的冰雪消融、无数因环境破坏而遭受噩运的动物们时时刻刻揪动着我的心弦。我在内心中不停的暗示自己,一定要以主人翁的态度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让我们的人类的文明在这个蓝色的星球上永远的延续下去。
中国科学院xx所研究员xx博士说,环保社团在学校的影响力有多大?在社会中的影响又有多大?这句话让我思考了很多,作为学校的环保社团,我们要将重点放在学校同学们环保意识的加强上,将环保的思想深入到每个同学的内心,表现在生活上的点点滴滴。将这次培训的精神传承发扬,带给我的母校,带给我的社团,带给我身边的每一个同学。让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对于未来环境危机的警钟并且时时警响。同时我们将加强社团自身的建设,提升负责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明确细分各部门职能,力求最有效的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和完善的社团规章制度,形成一个有社团核心骨干和积极参与者组成的年级梯度,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保证社团传承问题的顺利进行。
我作为xx代表团的一份子。深刻的领会了王博士的讲话精髓。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一群人的事情。而是需要我们全社会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共同鼓励才能完成的。环境保护也不是一句话一个手势就可以进行的,而是需要我们以实际行动来立身躬行。决心为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环境保护培训心得体会【二】
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现代化,保护和环境就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发达的资本主义已走过的道路早就证明,清洁的环境也就现代化。我国是发展中的,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则不只与发展生产力的目的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危害现代化建设本身。这是:(1)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生产力发展的障碍;(2)生产的发展劳动对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尖锐的矛盾,人的生产性;(3)现代化的生产装备(设备、仪表等)需要清洁的环境(精密的产品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现代化生产,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不只是致癌,而且胎盘危及胎儿,引起遗传变异,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这不只是代、代的问题,严重时使人类的质量退化,贻害子孙后代,无可挽回的损失。
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则难以逆转。如据近XX年来记录的统计,约有 110多种兽类、130多种鸟类业已灭绝,有 1/3是十九世纪以前灭绝的, 1/3是十九世纪绝种的,1/3是近50年来被消灭掉的。全世界估计有25000种植物,1000多种脊椎动物,正灭绝的边缘。人类正在许多局部性保护措施,但珍贵动植物还在走向灭绝,人类活动的全球性有害远远胜过局部保护性措施所产生的。
严重的,非解决不可。例如,城市环境污染严重,大气污染使冬季人的死亡率显然(呼吸系统疾病)。据57个城市统计飘尘都超标,超标三倍的有28个;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达1500万吨。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已大城市性的。加之有些地方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生产发展的严重问题。此外,噪声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很严重。如湖北江汉湖群,素有千湖之称,现在湖群已由原来的1000多个到300多个。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
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是难以的。来分析问题,才能更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一切环境保护工作者、生产的者和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既有生产观点,又要认识保护环境的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搞好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培训心得体会【三】
来到山轻工已经四年了,与现在相比,大一报道时轻院的环境极其恶劣,经过四年的时间,我校环境改善的不错,不过学生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还不够强,必须从根本上让同学们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去年有一段时间实行过限塑令,结果实行了不到两个月就流产了,可见增强人们心中的环保意识有多重要。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对这个星球上的生态系统有着永远摆脱不完的依赖性,需要地球源源不断地提供植物和动物的食物,需要有足够厚度的大气层,来保护人类不受过高或过低气温,以及过量紫外线的伤害,需要地球提供足够量的水和氧气来维持生命的存在,而没有了绿色,这一切岂不成了无本之源,好比毛长在皮子上,没有了皮,毛又咋生根?
绿色锐减,吞噬绿色的,正是人类自己,是人类发展模式中那种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破坏性开采。人类对绿色的无尽索取仍在威胁着生态平衡,破坏着生态的结构。
环境保护就是通过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措施,保护人类生存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还要依据人类的意愿,保护和改善环境,使它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和生活以及自然界中生物的生存,消除那些破坏环境并危及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环境保护所要解决的问题大致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身心的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的影响下变异和退化;二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当然,环境保护还必须考虑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只有互相之间协调发展,才是新时代的环境保护新概念。
环境保护培训心得体会【四】
环境保护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包括“保护自然环境”与“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两个方面。这就是说,要运用现代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和掌握污染和破坏坏境的根源和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的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
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注意发展生产给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所带来的影响,而不能超过某一个限度。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要明确提出这一限度,通过宣传使大家认识这一限度,以政策、法律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尽力实施这些规定,否则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工农业的现代化,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走过的道路早就证明,没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也就没有现代化。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甚至造成了环境的严重污染和退化,则不只与我们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不相符合,而且也会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本身。这是由于:(1)自然资源的退化和破坏将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2)随着生产的发展劳动人民对环境的要求愈来愈高,如果环境污染严重将会引起尖锐的矛盾,影响人的生产积极性;(3)现代化的生产装备(设备、仪表等)需要一个清洁的环境(精密的产品也是如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搞不好环境保护也就难于实现现代化生产。
环境污染的远期影响,是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不只是致癌,而且可能通过胎盘危及胎儿,以及引起遗传变异,染色体畸变和遗传基因退化。这不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问题,严重时可能使人类的质量退化,贻害子孙后代,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自然资源的破坏,有的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则难以逆转。如据近XX年来记录的统计,约有
110多种兽类、130多种鸟类业已灭绝,其中有
1/3是十九世纪以前灭绝的,
1/3是十九世纪绝种的,1/3是近50年来被消灭掉的。目前全世界估计有25000种植物,1000多种脊椎动物,正处于灭绝的边缘。尽管人类正在采取许多局部性保护措施,但一些珍贵动植物还在继续走向灭绝,因为人类活动形成的全球性有害影响远远胜过局部保护性措施所产生的效果。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破坏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非认真解决不可。例如,有的城市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大气污染使冬季人的死亡率显然增加(呼吸系统疾病)。据57个城市统计飘尘都超标,超标三倍以上的有28个;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已达1500万吨。从水体来看,地下水硬度增高,水位下降已成为大城市具有普遍性的现象。加之有些地方地表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紧张已成为影响生产发展的严重问题。此外,噪声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也很严重。如湖北江汉湖群,素有千湖之称,现在湖群已由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长江上游因植被受到破坏,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每年冲入长江的泥沙达6亿多吨。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增强基层环保队伍生态文明意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优良作风,根据《关于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干部培训的实施意见》(谯组[2018]163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2019年7月13日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定于7月16日举办十河镇生态环境保护镇、村干部业务培训班。为确保本次培训班各项议程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
二、 培训地点
十河镇人民政府三楼大会议室
三、 参训人员
十河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村两委全体成员
四、注意事项
全体参训人员要严格按照培训课程安排表要求安排好参训时间,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履行请销假制度,镇纪委将对参训情况全程跟踪发现问题,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为适应环保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革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我国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已有30年的历史,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共制订了各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500项。一些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批准了数十项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标准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治理、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执法的重要技术依据,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和环保事业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标准暴露出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完善,行业针对性不强,综合排放标准难以控制一些行业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有的标准使用时间过长、技术依据不够充分,致使宽严尺度不合理,执行困难。二是对一些环境质量标准的项目和限值、制订原则和技术依据研究不够,缺乏统一认识,需要更好地协调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区划分、污染防治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三是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的法律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超标违法将逐步成为各项环保法规的基本条款,这对环境标准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四是随着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需要逐步和国际接轨,强制性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要逐步向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转变。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应建立并完善我国的产品环境质量技术标准体系,避免或减少由于非关税贸易壁垒对我国的不利影响,防止污染向我国转移。
新时期环境保护标准面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善制订不同类别环境保护标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调整和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发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相互补充的作用;加强环境保护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环境保护标准实施的技术指导,认真推动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
二、加强和改革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一)建立新型的环境保护技术法规体系,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
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应逐步改革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或要求,应逐步转为按照制定技术法规的原则和内容起草,按照技术法规的程序批准和。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修订时,其主要内容逐步向技术法规转型。
对于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的推荐性技术规定或要求,继续按现行标准化的模式进行管理,其中与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关系密切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方法、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等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组织制订,以国家标准或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形式。此类标准一旦被强制性标准引用,即具有强制性。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环保设施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等方面的规范和指南等推荐性技术标准,鼓励有关协会、标准化机构参与制订。
不断开拓环境保护标准新领域,开展生态保护系列标准、清洁生产系列标准、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等的研究制订工作,最终建立起以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法规为主体,以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相配套的国家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状况
现行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基本符合我国近期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要求。需要根据国际和国内有关制定环境基准和环境质量标准最新的研究成果,逐步补充需要控制的污染物项目,调整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个别不合理的项目和指标值。当前要制(修)订农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湖库富营养化评价标准和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研究制订生态环境系列标准。
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的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建立科学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体系,规范环境质量评价和表达方式。
(三)加快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加大按行业制定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覆盖面
以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逐步缩小综合性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行业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数量和覆盖面,形成以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通用型综合排放标准为补充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
应以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的末端污染治理技术为依托,考虑行业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中确定的电力、煤炭、冶金、建材、石油、化工、轻工、有色金属、农药等重点污染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加强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环境效益和技术经济分析,排放标准中污染物项目的设置、排放限值的确定要经过充分调研和科学测算,达标依托的技术路线应是成熟的,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行业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项目和限值不再按污染物排放去向确定,而是根据污染源设立的时间和相应的控制技术水平,分现有污染源和新建污染源,分时段确定。对现有污染源,要设置达到更高标准要求的过渡时限,体现排放标准的滚动特征,对新污染源从严要求,体现排放标准的先进性和预告性。
(四)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制订过程的透明度
要鼓励更多的单位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制订过程。根据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特点,确定相应的标准制订和程序,增加环境标准制订过程的透明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的承担单位一般采取公开征集和计划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鼓励和支持行业科研设计单位及有代表性和实力的企业参与标准起草工作。
环境保护标准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标准草案要利用媒体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国际贸易有影响的强制性环境保护标准或技术法规,在实施前通过规定的网站征求成员国的意见。
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审议和行政审批程序,明确环境保护标准专家技术审议和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内容和重点。对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环境保护标准,要通过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内容、文本格式等要建立必要的审核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环境保护标准的质量。
(五)加大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的数量,加强对国际上产品环境标准的跟踪和研究
按照各类环境保护标准的特点和制订原则,加大采用和转化国际同类标准的数量,加快采用和转化的速度。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的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包括“等同采用”和“等效采用”两种方式。要组建全国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技术委员会,建立起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空气质量技术委员会(TC146)、水质技术委员会(TC147)和土壤质量技术委员会(TC190)相对应的三个专业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审程序制订等工作。
加强对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和地区重要产品环境标准的跟踪和研究。根据我国相关产业的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定我国同类产品的环境指标,推动产品技术升级,避免或减少由于非关税贸易壁垒造成的损失。
在制订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技术法规时,要注意借鉴发达国家同类标准,在充分考虑国情条件下,逐步提高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预防境外污染向我国转移。
(六)切实加强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工作
支持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方环境质量的特征和产业结构特点,依法开展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清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保证其权威性和实施效力。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标准管理职能,在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起草和备案;二是监督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本辖区的实施,将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标准制定部门;三是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草案及时反馈意见;四是在本辖区开展环境标准的培训。
(七)加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宣传和实施
改进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发行模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扩大标准的告知范围,及时正式出版标准文本,形成总局公告、新闻会、相关网站、新闻媒体、出版社出版等多种形式共存的标准信息体系。
改革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培训方式,建立国家、省和地市三级培训网络。国家负责培训省级有关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地、市级环境管理人员和大型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地市级负责对县级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培训,形成逐级培训的良好机制,国家为地方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加强对实施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指导。对污染超标流域和地区,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污染物超标项目和超标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质量达标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环境质量应达到的规划目标,并采取措施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在达标计划中,要求污染源全面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各地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污染源提出更为严格的排放要求。
在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要提出标准实施方面的要求,在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中予以落实。
(八)加强环境保护标准工作的能力建设
[关键词]畜禽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6.3[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农村畜禽养殖业迅猛发展,截止2018年年底生猪存栏量44158.92万头,出栏数70202.1万头,肉类产量8654.4万t,奶类产量达到3148.6万t,但同时我国畜禽养殖业年产粪污染高达40亿t,综合利用率不足60%,大量无法被科学处理的畜禽粪便呈现出总量增加、程度加剧、范围扩大的环境污染趋势。养殖者既是养殖行业的污染者,也是养殖污染防治的实施者,养殖者是否实施积极的环境保护行为直接影响着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角度出发,分析影响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因素,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H市和L县都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基地,H市的畜禽养殖总量处于全省前列,其中生猪年养殖量80万头、家禽年饲养量6000万只,禽蛋年产量30万t;2017年H市年畜禽粪尿产生量363万t,其中还田211万t、综合利用15万t、遗弃137万t,农村环境污染减排迫在眉睫;L县粮食、肉类、禽蛋总产量分别是53万t、5.5万t、5.16万t,全县重新布局畜禽产业后现有规模化养殖场642个,其中禽、牛、羊、驴存栏分别达到800万只、8万头、38万只、3200头,畜牧产值达到农业总产值的36.5%。为此,本研究基于东北H市与华中L县的问卷调查数据,尝试对养殖者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多重指标测量,旨在对不同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差异进一步分析,为养殖者自身的行为选择和政府相关部门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1研究假设与研究方法
1.1研究假设与变量操作化
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指的是养殖者试图减少养殖污染,在其生产生活中直接或间接的对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行为。结合文献检索本研究认为,处理动物粪便行为、处理动物病害尸体行为、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行为作为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具体操作化指标,将可能影响的因素分为个人特征、养殖特征、环境意识、技术、社会环境因素5个方面,具体假设如下:
假设1:养殖者的个人特征与环境保护行为存在显著关系,个人特征的因素包括性别、年龄、文化水平。
假设2:养殖者的养殖特征与环境保护行为存在显著关系,养殖特征包括从事养殖时间、经营规模、养殖模式。
假设3:养殖者的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呈正相关关系,其中环境意识的测量指标包含环境知识知晓度和环境关注度。
假设4:养殖者参与技术培训与环境保护行为存在显著关系。
假设5:养殖者的环境保护行为受社会环境影响,社会环境包括同行和场域因素。
根据假设,本研究构建了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模型中自变量、因变量的操作化指标如表1所示。
1.2研究方法
1.2.1数据来源。笔者于2018年7一8月,对东北H市与华中L县的畜禽类养殖场进行随机抽样与实地访谈,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85份,有效回收率为92.5%。问卷设计共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样本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从事养殖时间等,第二部分是问卷主体包含环境意识、技术、社会环境和环境保护行为方面的内容。被访的185人中:性别分布为男性63.2%,女性36.8%;年龄分布为20~30岁14.8%、30~40岁22.7%、40~50岁33.0%、50~60岁18.8%、60岁及以上10.8%;文化程度分布为小学及以下31.0%、初中55.6%、中专/技校/高中/大专及以上13.4%。被访者从事养殖业的时间最短为0.2年,最多为40年,平均为7.60年;从事养殖时间分布为0~3年的占35.1%、3~6年的占3.0%、6~9年的占12.1%、9~12年的占11.5%,12~15年的占5.7%、≥15年的占12.6%,可见,被访者从事养殖业的时间,较多集中在6年以下,从事养殖业的时间并不长。经营规模为个体家庭散养占27.3%、家庭小规模养殖占42.6%、小规模养殖场占22.7%、中等规模养殖场占5.7%、大规模养殖场仅占1.7%,说明被访者的经营规模大都集中在个体散养和家庭小规模养殖场。就养殖模式而言,选择“公司+农户”的占21.6%,选择不是“公司+农户”的占78.4%。
1.2.2模型的选择。问卷调查所获得的有关数据均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25.0进行统计分析,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分析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如下:
2结果与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各项因素与环境保护行为的关系,采用多元回归法分析每一个具体的因素对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结果见表2,模型1到模型5分别是个人特征、养殖特征、环境意识、技术培训、社会环境的结果。
表2中模型I到模型5均通过了F检验,说明模型中至少有一个变量会对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产生影响关系,且此次检验结果可以用来推断总体。在每加入一个新变量,调整后的R2在不断增大,即模型的拟合效果也不断增加。在拟合程度较好的模型5中存在11个可能影响行为的变量,仅有3个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分别为年龄、养殖模式和技术培训,回归方程表达式为:Y=3.991-0.669X,-0.858X2+0.347X3,下面进行具体分析和解释。
2.1个人特征的影响
在影响養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个人特征中,仅有性别在模型中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且影响方向为负,这说明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更多的环境关心,间接的影响其在日常生产生活实施环境保护行为。年龄和文化水平并未通过检验,一方面可能是因为被访者大多是30~50岁的养殖者,趋同化较强;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养殖者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导致其感知环境的负面影响较弱,本研究中被访者的文化水平分布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有86.6%的养殖者文化水平都在初中及初中以下,故在个人特征中,只有性别与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存在显著关系,假设1部分成立。
2.2养殖特征的影响
在与养殖特征有关的因素中,养殖模式与环境保护行为在5%水平下显著相关,而从事养殖时间、经营规模未通过检验。一般来说养殖规模越大,其规模经济效益越大,养殖者受到政府环境规制的力度也越高,从而进行环境友好型处理,而在调查样本中超过一半的养殖者经营规模是家庭小规模以下,因此结果显示存在负向关系。从事养殖时间和经营规模往往是影响环境保护行为的重要因素,但此次结果表明不存在显著关系,一方面主要是被访者从事养殖业的平均时间为7.6年,从事时间较短且差异不大;另一方面是地区养殖场分布差异导致被访者多为家庭小规模和个体家庭散养,因此假设2部分成立。
2.3环境意识的影响
已有研究认为养殖者的环境意识越高,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感知越强,实施环境保护行为的意愿就越高,特别是在畜牧养殖业快速发展的农村社会里,养殖者环境意识的高低不仅仅是文化水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对畜禽粪便带来的农村环境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在模型3中环境知识知晓度未通过方程的显著性检验,究其原因,主要是被访者文化水平整体偏低导致生态意识较差,因而其生产行为不具有环境意义。而环境关注度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且影响方向为正,意味着养殖者对于环境的关注度越高,越愿意为了保护环境做出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其中包括从事负责任的环境保护行为,因此假设3得到部分验证。
2.4技术培训的影响
技术培训因素在模型4中通过了5%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且影响方向为正,说明养殖者接受政府关于养殖知识培训、环保理念宣传的次数越多,越会提高其对周围环境的认知,使其实施积极的环境保护行为可能性越高,故假设4成立。
2.5社会环境的影响
在模型5中加入自变量同行影响因素和场域因素作为社会环境的测量指标,结果显示两个因素都不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效应。在同行影响因素的测量中,大部分被访者不仅积极参与、改善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活动,也会与其他养殖户探讨关于养殖废弃物处理的问题,所以变量测量结果差异不大。在场域因素的测量中,本研究将其分为处理环境问题受到嘉奖的高场域因素和因污染环境受到批评、投诉和罚款的低场域因素,理论上认为高场域因素会促使养殖者实施环境保护行为,但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被访者不关心村干部是否对他们的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褒奖或批评,因为批评不会带来实质性的惩罚,相反在养殖过程中实施环境保护行为还有可能损失一部分经济收入,因此假设5未能通过检验。
3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从L县和H市的实际调查数据出发,分析了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影响因素,得出结论如下:第一,性别、养殖模式、环境关注度、技术培训因素是影响养殖者环境保护行为的关键要素,具体而言,女性在生产生活中比男性更倾向实施环境保护行为;经营规模越大、选择“公司十农户”模式的养殖者实施环境保护行为的概率越小;环境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在实施环境保护行为的作用上明显增强;养殖者接受政府技术培训的次数越多,其实施环境保护行为的意愿越高。
论文关键词 环境保护 依法行政 执法效能
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我国也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早在2006年,第一次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提出:要以推进历史性转变为主要任务,完善环境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切实把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分析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3年多来,新疆环保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环保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在环境监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展顺利近些年,结合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特点,自治区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颁布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为适应形势的变化,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危险废物防治管理办法》、《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也已纳入立法规划中。
(二)我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成效卓着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力地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以2012年为例,全年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98起,已执行1498起,强制执行案件12起,听证案件6起,罚款金额1782.34万元。
2.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各项程序。制定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程序》,设立行政处罚评审小组,设置环境监察法规岗,安排环境执法专业人员对各支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尤其对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自由裁量权范围、合法收集证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依法行政,最大程度避免了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面临的困境及问题
新疆作为国家重要能源战略区域和环境生态极为脆弱的区域,随着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伴随而来的是高能耗、高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异常突出,开发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环境执法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立法需进一步完善从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89年进行修订,先后又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近30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国务院制定或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60余项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需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去量化和细化,以利于基层环境执法部门理解和执行。但目前自治区尚未充分发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势,出台符合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表现在:
1.对某些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进行细化。对某些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法律中仅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定性,却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或虽有法律责任但法律责任缺乏可操作性。
2.对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尚需进一步细化。为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国家环保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有关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文件的通知》、《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其中对于行政罚款幅度的规定仍较为宽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过大。
(二)现有环境执法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贯彻落实1.“查处分离”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里对于“查处分离”原则都有明确规定。当前全区环境行政处罚中大部分地州现场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尚未实现全面分离,这不仅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又加大了现场调查人员的工作量,造成案件积压,执法周期过长。
2.重大案件审议制度落实不到位。为落实重大案件审议制度,有效监督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自治区先后出台《行政复议和处罚案件审议规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管理暂行规定》,但各级环境执法机构施行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三)基层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1.亟需解决环境执法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新疆地域辽阔,166万平方公里中约20000余个污染源分布于15个地、州(市)、99个县(市、区),人均监管污染源约230户,基层环境监察任务重、难度大,而自治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环保专业人才。
2.亟需解决环境执法基层机构设置的问题。目前县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机构相对单薄,一个科室、大队要同时应对自治区、地区的几个口径的工作,一个执法人员要兼任几项环境执法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基层现场执法力度、执法质量、快速反应能力受到制约和影响。
(四)环境执法培训模式有待丰富,培训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标准近几年,自治区通过科学、严格的培训,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但值得反思的是,环境执法培训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认定标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即培训成本和环境执法效益之间没有有效衡量标准。培训内容、方式还需“少些原则理论,多些实践技能”。
三、新疆环境执法完善与困境破解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完善我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加大力度完善地方环境立法1.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我区环境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将那些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法规、规章尽快修改、废除,制定符合自治区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必要时制定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2010年3月1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应尽快修订我区环境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以适应形势需要。
2.结合我区环境执法实践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进一步细化。一是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如细化《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处罚额度。使得法律责任追究明确、具体,避免环境执法人员遭遇执法尴尬;二是对于同一违法类型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排除经济发展差异),处罚不相同的现象施行统一标准,做到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三是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标准》中行政处罚额度进行再细化,针对我区不同经济发展区域采用不同的细化标准。
(二)加大力度完善环境执法各项制度1.在全区范围内对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评议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管。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目标责任体系,加大对环境执法权力运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纠正和查处不当执法和违法行为,保证环境执法依法、公正、透明。
2.全面落实重大案件的评议制度。对符合重大案件标准的案卷从案件的立案、调查人员的陈述、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适、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审议、评价,经集体审议讨论决定行政处罚。
(三)完善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学习兄弟省区好的经验办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对基层环境执法情况开展调研以了解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吸纳一批能够胜任环境执法工作的人才,对环境执法队伍予以有力补充。二是结合自治区级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对基层环境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增加专业机构设置,明确各个科室机构的职责权限,使环境执法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合理化,减少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量。
对于水温分层型水库应建设分层取水设施,减缓低温下泄水对作物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在有鱼类洄游的河段筑坝,应建设过鱼设施。回顾环评函〔2006〕4号文之后几年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可以明显地看出,一个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在逐渐形成,但是,目前出现的一个现象是环境保护措施的投资普遍不足,这将影响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如何保障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就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实质上是环境保护投资资金保障的问题。我国在短短的5年内对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增加了10倍,这样的增长幅度很大。但事实上,在发达的欧美国家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已经占到工程总投资的6%,比我国目前平均3%的比例高出一倍。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比例其实并不高。落实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估算,使投资审查人员和部门充分认识到这些环境保护措施的必要性,给定较为充分的建设资金,才能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这是建设环境友好型水利水电工程,实现人水和谐,体现水生态文明的具体内容,因此,本文针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这一问题,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各个技术环节,以及不同管理部门审查职责和衔接方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资金保障机制。
2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特征及主要环保措施
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中,与工业项目相比,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是环境影响的空间范围大,通常包括库区及坝下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的河段,以及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和移民安置区等;其次,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第三,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但“淹没、阻隔和径流调节”作用对环境的影响深远且不可逆转;第四,因工程任务不同和建设地点不同,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差异较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引调水工程比水电工程影响更为复杂。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并在重要水利工程如葛州坝工程和三峡工程立项论证过程中,较为深入地研究了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态和移民等多方面的影响,并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但相对而言2000年以前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环境保护上,且投资相对较小,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3%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与生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环评函〔2006〕4号实行以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进步,环境影响报告书更加关注工程运行期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充分注意到筑坝河流脱水断流问题、高坝大库低温水下泄问题和洄游鱼类通道被阻隔问题。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在常规的施工期“三废”处理和防治措施基础上,普遍增加了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坝下埋管或发电小机组布置了最小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对于水温稳定分层型水库,底层取泄水产生低温水影响的高坝均采取分层取水;对于影响鱼类洄游的闸、坝工程,有条件的均布置鱼道,并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对于在水库、河道引水工程的取水口均布置拦鱼设施;对于不适宜建设鱼道的水库、水电站亦在研究建设人工捕捞过坝、升鱼机等措施。近年完工的项目如广西长洲水电站、浙江曹娥江大闸工程均建设了鱼道,吉林老龙口枢纽、新疆恰甫其海枢纽等建设了鱼类增殖站。目前,最小生态基流泄放措施、鱼道、增殖放流站、水库分层取水等设施已经成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标准配置。目前在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方面,总体特征表现为,国家立项的大型项目好于地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发达地区的项目好于欠发达地区;水电项目好于水利项目。其中水利项目中落实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环保投资不足。为适应环境保护的发展和更好的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2])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作为工程总投资的组成部分,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单独编制,并配套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其后又出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这些规程和规范的实施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投资编制提供了基础性依据。
3环保措施落实过程存在的资金保障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水利和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水利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水利项目审查环节相对更多一些。本节以国家审查的大型水利项目为例重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过程的资金保障机制。尽管水利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为环境保护措施设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闫俊平计与实施建立了较完善的基本保障体系。但是,较突出的问题是环境保护投资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其主要原因如下。
3.1技术因素对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影响
3.1.1工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深度均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但一般设计深度与要求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深浅不一。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为,这一阶段仅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没有独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开展环境现状的实际调查。因此,环境影响篇章中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性差,甚至漏项。在这一阶段,设计人员往往类比其它工程或按工程总投资比例计列环保投资。现状情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一般偏少,“包不住”可行研究阶段的环保投资。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提高本阶段的设计水平;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基本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初拟环境保护措施。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但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也不能正确估算环保投资。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采用较多的方法也是照搬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投资,这样即便环保措施合适,投资不一定合理,同样会在审查或评估时被取消或大幅核减。
(3)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环保工程选址大部分落实不了,无法进行工程布置,设计方案空泛。初步设计阶段环保设计仍停留在可研阶段深度,致使工程量和投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概算投资以照搬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投资的情况较多,这就不能将可研阶段漏计的投资找补回来,也就失去了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落实环保投资的作用。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环境保护措施空泛,投资误差大。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直接影响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3.1.2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体系不完善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规程划分的环境保护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非工程措施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详见表1),但是没有相应的概算定额,使得投资编制人员仍然不能很好地应用这一规程。此外,无论是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环境保护设计人员,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专业人员,大部分人缺乏概预算方面的专门知识,不熟悉投资概估算的编制方法。也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过程中常常采用类比方法,类比其他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而得到相应的环保投资概估算。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因工程建设位置不同,环境影响也不同的特点,类比的环保措施和投资往往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另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估算环境保护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拍脑袋”性质,更加不切合实际。由于环保投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技术问题,在工程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复时,很容易误导评估及批复人员,认为措施必要性不大,或投资不合理而被大幅度削减或砍掉,进而导致环境保护措施无法完全落实。另外,过鱼设施和分层取水的投资通常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容易被忽视而不利于落实。
3.2管理部门审批对环境保护投资的影响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水利部门承担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管理与审查工作;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而发改委负责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评估与投资的批复。这种管理体制意味着经水利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都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复。在三部门的审查中,不同的审查部门聘请不同的专家,不同专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认识不完全相同,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查为例,有的工程在水利部门预审后,环保部审查时认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还不够,而发改委审查时又认为不必要。表2列出了近年来不同部门审查的部分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变化情况,由表2可以看出不同部门审查对环境保护投资有一定的影响,投资的变化反映了不同部门管理职责的差异。这种不同部门审查影响环保投资的现象是由我国管理体制所决定,也是必然和客观存在的。
4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
4.1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水利部于2007年2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11年1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修订后也即将。但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概算定额,尽快完善概估算编制体系,将SL359规程纳入概预算范畴,首先让各部门都认同该规定。三阶段编制规程是规范各阶段设计深度的标准,建议尽快实施。同时要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使得专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针对目前环境保护设计深度普遍达不到相应阶段的技术要求,重点培训环保设计人员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阶段的环境保护部分内容和深度。通过培训让工程设计人员提高环保意识,了解项目建议书阶段环境影响篇章重要性,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的必要性。对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和环保设计人员,还应宣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重点培训环保投资项目划分、费用组成、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及独立费用编制方法等。鉴于部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属于水利水电行业,环境保护投资编制的培训可委托水利工程环境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提高设计质量,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还需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各设计阶段的深度进行设计,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为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批复提供依据。
4.2过鱼与分层取水设施投资从主体工程中分离投资较大的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列为环保投资,有利于其投资的批复。首先,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作为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其投资应该纳入环保投资,这样做也可提升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其次,对于主体工程而言,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为小规模措施,隐藏在庞大的主体工程中,在进行投资审查时,容易被忽视而被砍去。
4.3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保障措施的落实鉴于目前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多部门分管制度,水利部、环保部、发改委在加强本部门的职责外,需要建立沟通机制,相互信任,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发改委在评估与批复过程中充分吸纳水利与环保部门的意见,保障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的批复和落实,使水利水电工程以最小的环境和生态代价而健康发展。5结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在提倡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形势下,建设鱼道、鱼类增殖放流站,分层取水等环保措施,已成为闸、坝等拦河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必备措施。
(2)在技术上,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水利水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定额,完善概估算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三阶段编制规程。加强已有规程规范的宣传,系统开展环境保护人员环保设计与概估算编制的技术培训。环保投资概估算应有理、有据、翔实可信,经得住各部门的审查。
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中,与工业项目相比,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是环境影响的空间范围大,通常包括库区及坝下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的河段,以及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和移民安置区等;其次,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第三,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但“淹没、阻隔和径流调节”作用对环境的影响深远且不可逆转;第四,因工程任务不同和建设地点不同,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差异较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引调水工程比水电工程影响更为复杂。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并在重要水利工程如葛州坝工程和三峡工程立项论证过程中,较为深入地研究了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态和移民等多方面的影响,并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但相对而言2000年以前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环境保护上,且投资相对较小,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3%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与生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环评函〔2006〕4号实行以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进步,环境影响报告书更加关注工程运行期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充分注意到筑坝河流脱水断流问题、高坝大库低温水下泄问题和洄游鱼类通道被阻隔问题。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在常规的施工期“三废”处理和防治措施基础上,普遍增加了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坝下埋管或发电小机组布置了最小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对于水温稳定分层型水库,底层取泄水产生低温水影响的高坝均采取分层取水;对于影响鱼类洄游的闸、坝工程,有条件的均布置鱼道,并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对于在水库、河道引水工程的取水口均布置拦鱼设施;对于不适宜建设鱼道的水库、水电站亦在研究建设人工捕捞过坝、升鱼机等措施。近年完工的项目如广西长洲水电站、浙江曹娥江大闸工程均建设了鱼道,吉林老龙口枢纽、新疆恰甫其海枢纽等建设了鱼类增殖站。目前,最小生态基流泄放措施、鱼道、增殖放流站、水库分层取水等设施已经成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标准配置。目前在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方面,总体特征表现为,国家立项的大型项目好于地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发达地区的项目好于欠发达地区;水电项目好于水利项目。其中水利项目中落实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环保投资不足。为适应环境保护的发展和更好的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作为工程总投资的组成部分,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单独编制,并配套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其后又出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这些规程和规范的实施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投资编制提供了基础性依据。
2环保措施落实过程存在的资金保障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水利和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水利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水利项目审查环节相对更多一些。本节以国家审查的大型水利项目为例重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过程的资金保障机制。尽管水利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与实施建立了较完善的基本保障体系。但是,较突出的问题是环境保护投资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其主要原因如下。
2.1技术因素对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影响
2.1.1工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深度均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但一般设计深度与要求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深浅不一。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为,这一阶段仅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没有独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开展环境现状的实际调查。因此,环境影响篇章中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性差,甚至漏项。在这一阶段,设计人员往往类比其它工程或按工程总投资比例计列环保投资。现状情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一般偏少,“包不住”可行研究阶段的环保投资。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提高本阶段的设计水平;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基本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初拟环境保护措施。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但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也不能正确估算环保投资。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采用较多的方法也是照搬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投资,这样即便环保措施合适,投资不一定合理,同样会在审查或评估时被取消或大幅核减。
(3)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环保工程选址大部分落实不了,无法进行工程布置,设计方案空泛。初步设计阶段环保设计仍停留在可研阶段深度,致使工程量和投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概算投资以照搬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投资的情况较多,这就不能将可研阶段漏计的投资找补回来,也就失去了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落实环保投资的作用。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环境保护措施空泛,投资误差大。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直接影响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2.1.2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体系不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规程划分的环境保护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非工程措施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但是没有相应的概算定额,使得投资编制人员仍然不能很好地应用这一规程。此外,无论是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环境保护设计人员,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专业人员,大部分人缺乏概预算方面的专门知识,不熟悉投资概估算的编制方法。也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过程中常常采用类比方法,类比其他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而得到相应的环保投资概估算。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因工程建设位置不同,环境影响也不同的特点,类比的环保措施和投资往往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另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估算环境保护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拍脑袋”性质,更加不切合实际。由于环保投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技术问题,在工程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复时,很容易误导评估及批复人员,认为措施必要性不大,或投资不合理而被大幅度削减或砍掉,进而导致环境保护措施无法完全落实。另外,过鱼设施和分层取水的投资通常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容易被忽视而不利于落实。
2.2管理部门审批对环境保护投资的影响
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水利部门承担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管理与审查工作;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而发改委负责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评估与投资的批复。这种管理体制意味着经水利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都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复。在三部门的审查中,不同的审查部门聘请不同的专家,不同专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认识不完全相同,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查为例,有的工程在水利部门预审后,环保部审查时认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还不够,而发改委审查时又认为不必要。表2列出了近年来不同部门审查的部分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变化情况,由表2可以看出不同部门审查对环境保护投资有一定的影响,投资的变化反映了不同部门管理职责的差异。这种不同部门审查影响环保投资的现象是由我国管理体制所决定,也是必然和客观存在的。
3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
3.1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
水利部于2007年2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11年1月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修订后也即将。但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概算定额,尽快完善概估算编制体系,将SL359规程纳入概预算范畴,首先让各部门都认同该规定。三阶段编制规程是规范各阶段设计深度的标准,建议尽快实施。同时要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使得专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针对目前环境保护设计深度普遍达不到相应阶段的技术要求,重点培训环保设计人员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阶段的环境保护部分内容和深度。通过培训让工程设计人员提高环保意识,了解项目建议书阶段环境影响篇章重要性,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的必要性。对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和环保设计人员,还应宣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重点培训环保投资项目划分、费用组成、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及独立费用编制方法等。鉴于部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属于水利水电行业,环境保护投资编制的培训可委托水利工程环境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提高设计质量,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还需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各设计阶段的深度进行设计,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为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批复提供依据。
3.2过鱼与分层取水设施投资
从主体工程中分离投资较大的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列为环保投资,有利于其投资的批复。首先,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作为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其投资应该纳入环保投资,这样做也可提升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其次,对于主体工程而言,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为小规模措施,隐藏在庞大的主体工程中,在进行投资审查时,容易被忽视而被砍去。
3.3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保障措施的落实
鉴于目前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多部门分管制度,水利部、环保部、发改委在加强本部门的职责外,需要建立沟通机制,相互信任,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发改委在评估与批复过程中充分吸纳水利与环保部门的意见,保障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的批复和落实,使水利水电工程以最小的环境和生态代价而健康发展。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在提倡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形势下,建设鱼道、鱼类增殖放流站,分层取水等环保措施,已成为闸、坝等拦河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必备措施。
(2)在技术上,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水利水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定额,完善概估算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三阶段编制规程。加强已有规程规范的宣传,系统开展环境保护人员环保设计与概估算编制的技术培训。环保投资概估算应有理、有据、翔实可信,经得住各部门的审查。
一、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现状分析 “六五”普法规划启动3年多来,新疆环保部门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各项环保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在环境监管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近些年,结合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环境保护工作特点,自治区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颁布了《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为适应形势的变化,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危险废物防治管理办法》、《电磁辐射保护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也已纳入立法规划中。
(二)我区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成效卓着 1.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力地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解决了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以 2012年为例,全年环境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498起,已执行1498起,强制执行案件12起,听证案件6起,罚款金额1782.34 万元。
2.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处罚各项程序。制定了《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工作程序》,设立行政处罚评审小组,设置环境监察法规岗,安排环境执法专业人员对各支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查,尤其对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条款适用、自由裁量权范围、合法收集证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依法行政,最大程度避免了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的行为,提高了执法效能。
二、新疆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面临的困境及问题 新疆作为国家重要能源战略区域和环境生态极为脆弱的区域,随着资源开发力度加大,伴随而来的是高能耗、高污染等新的环境问题异常突出,开发区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环境执法工作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立法需进一步完善 从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89年进行修订,先后又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近30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国务院制定或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60余项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需要地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去量化和细化,以利于基层环境执法部门理解和执行。但目前自治区尚未充分发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优势,出台符合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表现在:
1.对某些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进行细化。对某些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法律中仅对违法行为进行了定性,却没有相应法律责任或虽有法律责任但法律责任缺乏可操作性。
2.对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尚需进一步细化。为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国家环保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有关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文件的通知》、《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其中对于行政罚款幅度的规定仍较为宽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过大。
(二)现有环境执法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1.“查处分离”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尚未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里对于“查处分离”原则都有明确规定。当前全区环境行政处罚中大部分地州现场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尚未实现全面分离,这不仅易导致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又加大了现场调查人员的工作量,造成案件积压,执法周期过长。
2.重大案件审议制度落实不到位。为落实重大案件审议制度,有效监督执法人员的裁量权,自治区先后出台《行政复议和处罚案件审议规则》、《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管理暂行规定》,但各级环境执法机构施行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三)基层环境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亟需解决环境执法专业人才缺失的问题。新疆地域辽阔,166万平方公里中约20000余个污染源分布于15个地、州(市)、99个县(市、区),人均监管污染源约230户,基层环境监察任务重、难度大,而自治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缺乏环保专业人才。 2.亟需解决环境执法基层机构设置的问题。目前县级环保部门的执法机构相对单薄,一个科室、大队要同时应对自治区、地区的几个口径的工作,一个执法人员要兼任几项环境执法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质量难以保证,基层现场执法力度、执法质量、快速反应能力受到制约和影响。 (四)环境执法培训模式有待丰富,培训缺乏严格有效的考核标准 近几年,自治区通过科学、严格的培训,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但值得反思的是,环境执法培训效果缺乏有效的考核认定标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即培训成本和环境执法效益之间没有有效衡量标准。培训内容、方式还需“少些原则
理论,多些实践技能”。 三、新疆环境执法完善与困境破解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完善我区环境保护依法行政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加大力度完善地方环境立法
1.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我区环境法律体系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将那些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法规、规章尽快修改、废除,制定符合自治区环境执法实践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必要时制定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2010年3月1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正式施行,应尽快修订我区环境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以适应形势需要。
2.结合我区环境执法实践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进一步细化。一是要通过制定政府规章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进一步细化,如细化《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处罚额度。使得法律责任追究明确、具体,避免环境执法人员遭遇执法尴尬;二是对于同一违法类型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间(排除经济发展差异),处罚不相同的现象施行统一标准,做到同类违法行为的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当;三是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标准》中行政处罚额度进行再细化,针对我区不同经济发展区域采用不同的细化标准。
(二)加大力度完善环境执法各项制度
1.在全区范围内对落实“查处分离”制度和重大案件评议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对“环境执法权”的监管。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目标责任体系,加大对环境执法权力运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纠正和查处不当执法和违法行为,保证环境执法依法、公正、透明。 2.全面落实重大案件的评议制度。对符合重大案件标准的案卷从案件的立案、调查人员的陈述、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条款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合适、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审议、评价,经集体审议讨论决定行政处罚。
(三)完善基层环境监察执法体系 学习兄弟省区好的经验办法,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支持,对基层环境执法情况开展调研以了解基层环境执法机构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吸纳一批能够胜任环境执法工作的人才,对环境执法队伍予以有力补充。二是结合自治区级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对基层环境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增加专业机构设置,明确各个科室机构的职责权限,使环境执法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合理化,减少基层环境执法人员的工作量。
(四)丰富环境执法培训模式,建立培训考核机制
关键词:地质勘查;矿产勘查;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我国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必须重视生态环保事业的发展,并且要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到各行各业之中。尤其是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中,有效融入生态环保工作理念,不仅可极大地提升当前矿物质开采行业的生态环保性,还可最大限度地确保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生态环保保护工作协调发展[1]。要想确保地质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必须要明确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然后针对地质勘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的改进策略。
1地质矿产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现阶段,我国诸多地质矿产勘查管理人员已逐渐开始重视生态环保理念在各项工作的融入,并且取得了显著效果,经过众多管理人员长时间不懈努力地研究发现,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性较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对周边地区的地表地貌会产生较严重的损害,诸多勘查方法都会对地表造成损伤,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槽探勘查方式,该种勘查方法应用所造成的破坏具有不可修复性[2]。其二,会破坏地质结构,钻探勘查方法的应用需要对地质的结构进行改变,并且还需铺路以及土石开挖等工序,在这种情况地质结构必然会遭受不良影响。
2生态环保视域下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技术分析
2.1地质矿产勘查技术
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开展期间,必然离不开矿产勘查技术的支撑,先进的矿产勘查技术既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还能改善矿山采掘的质量。由于先进的勘查技术可发掘更多矿山有用的东西,还能降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可利用地质勘查填图技术来开展工作,就算是偏远山区依旧可对破坏的土壤进行修复[3]。当前,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如CIS、GPS、RS等技术,既有利于获取资源、环境、地质等信息,还能够对矿山采掘进行科学规划。
2.2闭坑及关闭矿山治理技术
近些年,矿山采掘工作的开展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的破坏性,所以在闭矿工作开展期间,需要严格按照我国有关闭坑及关闭矿山治理的具体报告来开展,对周边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并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结束[4]。
2.3废气处理技术
从矿山废气处理情况来看,在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及矿山采掘期间都会产生一定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加大治理难度,这就需在开采的过程中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高端生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废气的产生,以此对环境起到治理、保护作用.
3生态环保视域下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改进策略分析
3.1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矿产勘查人员是从事矿产勘查绿色环保改革工作的第一执行者,同时也是检验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否协调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基于此,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加强对一线勘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能力的培训[5]。具体而言,首先勘查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要重视自身环保工作能力及环保意识的提升,在工作中不断累积环保经验,积极努力地探寻一些优质且实用的环保型地质矿产勘查技术应用技巧,同时自身也必须树立起较强的环保意识。其次,企业方面需加强对相关勘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有效性,具体而言,需从培训内容及培训形式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创新,在培训内容方面添加一些关于环保化工作及环境保护技巧类的内容,在培训模式上需明确具体的培训周期以及培训人数,确保每一位管理人员都能接受培训,以此来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接收到系统地培训,并提升环保化工作能力,满足当前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的需求[6]。
3.2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体系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确保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计划实施的关键保障性要素,同时也是影响该项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保障。基于此,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实践工作期间必须加强对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制度的健全,添加一些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具体而言,首先需设置关于环保的责任制度,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进行模块化划分,明确各个环节所对应的负责人,而负责人负责全权统领下层工作人员在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设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确定当前的环境标准,确保在完成任务后对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7]。其次,需有效制定出奖惩制度,在确定完工作保准以及环境保准后,相关的负责人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奖惩制度,在阶段性工作完成之后,评选出优秀工作小组以及落后工作小组,评选标准要依照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环境保护程度等来进行评选,以此确保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高度重视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生态环保工作协调发展计划的实施,进而有效提升当前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质量,实现既定的环保工作目标。
3.3强化相关信息宣传力度
从现实角度分析,现阶段,在我国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下,各行各业都逐渐与环保部门建立坚实的合作关系,尤其是第一产业以及第二产业已逐渐开始朝着绿色环保化改革方向发展,在这一环境背景下,地质矿产勘查行业也必须进行绿色化改革,并且重视该项工作,从而确保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8]。基于此,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加强对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信息的宣传力度,引起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从内部进行有效宣传,地质矿产勘查企业自身需要成立专项信息宣传管理部门,对于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全面的宣传管理,同时还要定期开展工作研讨会议,在会议中强调出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环保化改革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相关改革计划,这样既可提升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同时还可有效地提升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系统性。其次,需要与社会媒体部门建立起坚实的合作关系,该项工作计划的实施是为更广的宣传相关信息,提升环保化工作信息的宣传范围及宣传深度,借助媒体部门的宣传优势,提升地质矿产勘查绿色化技术的普及率和应用率,最终确保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质量以及环保性能得到同时提升,实现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的目标,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地质矿产开采行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对于地质矿产勘查工作的要求严格也在不断地提升,不仅要求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人员要注重工作安全性,同时还要注重工作的环保性,确保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生态环保工作协调发展。为有效实现这一工作目标,不仅可确保该行业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还可有效提升我国矿产资源开采的合理性。基于此,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要加强对地质矿产勘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研究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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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受理与评审
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突出,环境工程评估工作也越来越重要。在进行环境工程评估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受理环境治理相关工程的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相关的资料等,同时填写相关的环境评估申请表。在受理的过程中,应当面对面进行,对于不处理的或者不受理的文件要给予说明,并且给出正式的文件回复。在正式受理相关的评估文件之后,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环境评估专家进行评审,并且给出评审结果。
1.2评估
在评审完成之后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评审专家的建议给出最终的评估意见,并且将相关的意见上报环境保护部门,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批。
2加强环境工程评估的措施研究
2.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良好的环境工程评估人才队伍,对于做好评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地提高职工的评估能力和评估水平,才能真正地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对于环境工程评估来说,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不够长,在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信息缺乏等不足,因此应当重视对环境评估中心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随着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突出,环境工程评估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环境评估中的相关技术等,这都需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环境评估工作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点,不同地方的环境现状不同,所以需要工作人员熟悉当地的环境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环境工程评估的效果和针对性。加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职工的培训工作,就是提高员工工作的针对性,使职工能够了解当地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环境污染的情况等,以便评估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地环境的现状。环境评估工作影响深远,不仅要求职工具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守相关的法律和制度等,做好环境工程评估工作。
2.2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
环境工程评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所以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对于不达标的相关项目要坚决地给予拒绝。在环境工程评估的过程中,要严格地遵守环境保护法律以及环境保护的精神,做好实地考察工作,保证评估结果和项目实际相符合,防止弄虚作假等评估现象的发生。对于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相关项目,要实行退回制度。对于环境工程来说,其影响范围比较大,因此对于规划中的相关项目评估要进行公开公示,将评估的结果告知社会,充分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这样才能够防止等现象的发生,维护好公众的利益。
2.3坚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方法
目前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经济形态不断出现,在客观上增加了环境工程评估的难度,因此环境工程评估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地进行创新,采取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环境工程评估的效率。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中,经济处于中心地位,但是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因此在环境工程评估的过程中应当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破坏了长期的环境利益,造成得不偿失的后果。近年来我国的环境工程评估方法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而且取得了比较大的成效,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难以完全破除唯GDP的论点,环境工程评估常常让位于经济建设。在新形势下,应当提高环境工作的敏感度,将环境工程评估和民众的长远利益以及社会的稳定等结合起来。例如对于一些高耗能、污染大的工程项目,应当得到省级评估审批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同时在工作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事中、事后的监督,提高评估审批的效率,减少评估审批的时间,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对于审批完成的项目,要严格控制其建设过程,当发现建设内容和审批不一致,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防止出现随意更换项目现象的发生,减少环境的破坏。
3结语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现状;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环境监测是环保部门基本工作之一,也是它们的重要职责,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环境监督重要手段;是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重要依据,对环境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概念
提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初衷就是要改变哑铃式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它始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终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重点在于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达到全过程管理的模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内容和实际情况,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可概述为取得资质资格的环境监理机构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等,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议或措施,对建设项目配套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及其建设期间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重要依据。
二、环境监理开展的必要性
环境监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环境监理工作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环境监理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环保验收的通过与否。
环境监理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对建设项目管理只注重审批和验收两个环节的管理方法,变事后管理为全过程管理,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次飞跃。随着法律依据、标准规范、技术方法等相关内容的不断完善,工程环境监理必将在我国今后的环境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环境监测的问题原因
1、落实工作时,没有相关的规范标准作为依据
项目工程的环境监理单位在执行监理工作时,通常都是要依据初步的设计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以及与业主单位所签订的工程环境监理合同等文件的,但是在这些文件中,很多环境保护的措施都脱离的实际,并且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也过于简单,没有明确的要求,这就导致了监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不能有效的约束施工单位,在惩治一些违规行为时也不是有据可循的。
2、负责环境监理的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环境监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所以负责人员也应是复合型的专业人才。然而,我国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通常都是监理单位的人员,监理经验丰富,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却十分匮乏。还有一部分人是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他们环境保护知识十分丰富,可监理方面的素质能力却又十分薄弱。
3、 缺乏健全的工作机制体系
不同于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工作的程序、模式、方法以及内容等体系和机制都还不够健全,也没有相关标准规范作为指引,所以实施起来较为困难。
4、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不强
现阶段,项目业主单位对于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整体环境监理的效果,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并没有真正的落实相关的环境评价文件以及各项环保措施,而施工阶段,一线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很差,大都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忽视了环境保护工作,有些施工人员对于环境监理工作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四、环境监测的发展趋势
1、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
为适应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市场发展需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体系,国家应适时组织制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环境监理规范应包括环境监理现场工作指导规范和环境监理结果工作规范。环境监理现场工作规范明确环境监理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范围、方法、行为,对于多数工程存在建设内容变动情形,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与环保主管部门以及设计单位的汇报、沟通工作,防止由擅自重大变动产生的程序违法行为,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可逆影响。环境监理结果工作规范包括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档案材料管理、环境监理结果和成果体现方式。
2、健全环境监理工作的标准规范,落实环境监理工作的内容
不断健全并完善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相关规范标准,这样在实施环境监理工作以及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时才是有据可循,有章可依的。国家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相关文件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工程监理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环境工程监理工作的收费标准以及验收指标等文件,这样才能为监理单位执行环境监理工作提供量的依据,这样监理单位才能够定量的考核工程项目整体的环境监理效果,这样才能保证监理单位所落实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
3、培养环境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对于负责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他们必须具备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同时他们更要具备环保保护以及环境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他们对于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十分熟悉。所以,现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一批既擅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又能够熟练掌握环境保护技能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在这方面应多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方面的成功经验,环境影响评价行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已经开展了很多年,并且其培训的制度体系已经是相当成熟的了,因此我们应借鉴其经验来推进并发展环境监理上岗的培训工作。另外,我们还应总结行业的特点,编写环境监理工作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制度,形成一个健全完善的培训体系,这样相关的从业人员才能全面的掌握环境保护方面以及工程监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实现环境监测领域的技术创新
科学技术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使得各种新的技术不断地应用于环境监测中。环境监测鼓励各级监测部门在监测工作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之前要经过验证后方可使用。
仪器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境监测中使用的仪器相对落后,监测仪器不足及老化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为中小企业生产的中低档仪器,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监测仪器寿命、降低监测仪器的制造成本、保证其使用性能,是环境监测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方面。
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法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实现动态监测,动态监测可以掌握各种污染物的变化动态及趋势;二是提高预警应急监测能力;三是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四是现场快速分析技术和连续自动化技术讲得到广泛应用;五是生态监测技术的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5、加大环境监理宣传力度
在环境监理行业外部,借鉴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扩大环境监理稿件和读者覆盖面,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宣传工作,督促建设项目业主落实环境监理工作。在环境监理行业内部,应转变环境监理培训、资质管理、报告编制、报告审核的理念,通过提高环境监理培训质量达到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素质的目的,环境监理管理部门须严格要求环境监理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结束语
环境监测管理的根源是利用环境保护的手段使环境与经济不发生冲突。所以,在接下来的行动中,要把环境、经济和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通过分析环境质量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及牵制,做到综合平衡,使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和发展,从真正意义上协调环境与城市经济、社会之间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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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加快发展,__在以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过程中,已探索出一条加快科学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之路,极大地增强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人民生活水平、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当前,人民群众对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尤其是党的十提出:全党全国上下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如何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环境,全面提升环境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头等大事。
(一)增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__县委政府网、__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意识。县政府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着力宣传培训环保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县环保部门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企业管理人员和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及各项业务培训,提高企业企主及环境监管干部对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水平,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尤其是要加强对《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了解。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矿产资源法》规定: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使用人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环保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参与到全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中来,树立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意识,加强环境污染监督。环保部门要通过法律手段构建公众参与环保长效机制,建立环保法制宣传效果与行政问责制度,确保企业法人和公众环境保护法制意识的提高。
(二)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设置矿权。根据全县资源分布的区域特征、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能源经济、城市经济、生态经济和区域经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一批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落后产能。严禁新上污染环境建设项目。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要求,大力发展优势特色经济,加快环保发展产业,大力推进节能、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动清洁生产。要发展生态经济,生态农业,全面提升产业经济水平;发展区域经济,打通交通大动脉、积极融入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圈;要发展城市经济,重点打造建设能源化工基地服务业中心,大力发展制造业、精细化工业,不断提升第三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始终坚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并重,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尽快将全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下大力气将经济砝码向低耗能、低污染产业转移,向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转移,向旅游文化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全县在新设置矿权和布局产业时,要强化规划,科学编制矿权设置方案,从源头上杜绝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现有产业布局和矿权设置不合理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资源开发整合意见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实现资源重组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关闭一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促进产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生产,努力实现产业布局和矿权设置合理目标。
总之,资源是人们生存的基础,环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有效保护环境是为人民谋利、为子孙造福。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力推进__县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探索与成效
近年来,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临湘市以深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为契机,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常态,以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为重点,全面推进了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抓宣传教育,确立环保新理念
2016年来,我们持续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大力宣传环保法律知识。一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在临湘市市委院内、京珠高速连接线、滨江产业园区设立了16块大型户外宣传牌,在电视台和市城区中心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环保公益宣传片和环保法律法规,营造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的氛围。二是做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宣传。建立了短信平台,以最新的环保政策、法律为内容,每周一向市级领导、市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以及企业法人发送,争取各级领导理解和支持环保工作,树立环保优先理念,增强企业法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意识。三是做好企业环保知识的宣传。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建成永久性宣传标牌180块、环保宣传栏窗50个,固定宣传标语150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开展大培训,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2016年5月,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法制股牵头组织滨江产业园15家涉化、涉危企业进行了环境污染犯罪、行政拘留、行政强制措施等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1000余人。同时,在企业密集区周边村组投放了1000个印有“保护环境、清洁家园”标志的垃圾桶,动员村民参与环境保护。
抓环境执法,形成监管新常态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出台了《临湘市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清理。到目前为止,共排查企业210家,排查出违规建设项目74个,其中未批先建项目46个,未验收项目28个。按照环保部“三个一批”的整改要求,对排查出的74个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处理,淘汰关闭35个,整顿规范29个,完善备案10个。二是着力推进工业污染排查。为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大湖区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掌握环洞庭湖工业布局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了《临湘市洞庭湖工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湖区周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聚集区)相关环境信息进行了调查核实,建立了环洞庭湖区工业污染源信息库。2016年来,共排点工业企业21家,入湖、入河排污口15个。三是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点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在全市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各类环境安全隐患177个,分别下达整改文书,限期整改。四是强化环境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报请临湘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临湘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实行环境监管区域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打击力度,强化了部门联合执法。2016年以来,先后开展“零点行动”“突击行动”“静音行动”“暴雨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11次,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49人次,排查企业110家,联合执法5次,查处违法案件46起,关闭违法企业2家,责令停产6家,查封扣押2家,有效地维护了临湘市生态环境安全。特别是2016年,临湘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核与辐射监管工作,专门向市编委报告,成立了核与辐射管理股,对城区大小医院进行了检查,通过督查,对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下达了立即办理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并移交执法立案查处。
抓污染治理,改善生态新环境
一手抓立项争资,一手抓项目实施。2016年临湘市共争取环境治理项目4个,其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3个,争取国家资金5600万元。同时,先后组织实施了强盛重金属废水治理、刘家坪重金属废水治理等5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对桃矿、忠防、桃林等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督促湖南国发、湖南比德等园区企业新增环保投入3000多万元,新上废气吸收装置和废水处理设施,减少了无组织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排放。针对空气质量和三湾园区粉尘污染问题,督促兆邦陶瓷等陶瓷企业先后共计投入资金2300万元,用于建设碱水除尘脱硫喷淋系统等脱硫除尘设施,搭建规范的原料棚10万多平方米,实施厂区道路定期湿法清扫,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园区内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较入园初期明显减少,新上窑炉烟气双塔脱硫设施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60吨。通过以上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临湘市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区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困难与问题
随着《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的步步深入,各级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力度逐渐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新常态下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群众的需求与现实不相适应,因而对环境保护部门的挑战和压力就越来越大,综合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难”。
设备、技术匮乏,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突发事件出现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临湘市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和防护装备严重匮乏,人员专业水平滞后,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严重不足,如遇突发事件难以应对,处置困难。
机构设置不全,面对环境污染问题监管难
由于编制不足,机构设置留有空挡,因三定方案中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所以目前乡镇环保工作仍然是一无机构,二无人员,导致监管缺位,面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及时有效地治理。生态保护乏力,针对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难自然生态保护涉及面广,部门职责交叉,基础工作薄弱,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矛盾增多,因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手段,生态保护监管难度加大,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导致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难。
对策与建议
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具体地讲就是做到“三要”。
要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科技水平
为了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首先,应加大环保监测设备及应急处置能力的投入力度。设备购置费应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应有计划地投入一定数量的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以确保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其次,加强应急监测技术的开发应用。针对目前临湘市应急监测分析方法技术欠缺的实际状况,配套开发适合临湘特色的应急监测系统,在完善数字地图、应急监测数据库等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开展污染源调查,建立污染源库;建立特征污染物扩散模型;收集环境标准、应急事故监测案例等进行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应急监测水平。再次,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职责以及相应的培训、考核、评价等内容。目前临湘市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应有计划地组织人员上岗培训,在提高应急监测技术上下功夫,做到持证上岗,并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人员素质适应监测要求。
要健全管理网络,夯实环境保护根基
目前,就基层而言,农村环境保护能力明显不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制约,迫切需要建立乡镇环境管理网络,解决环保编制,设立环保站所,增加工作人员,经费纳入预算,统一归口管理,以便于污染的全面掌控和治理,以高压态势打击违法排污,彻底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执法环境。
要建立三个机制,强化农村环境保护
【关键词】:环境保护;监测
环境保护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环境保护对于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而言是重点工作之一,要想使环境保护行之有效,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监测的重要地位,本文就将对环境保护监测方面予以简单的阐述。
一、环保监测的重要意义
在科学管理环境与环境执法监督的过程中,环境保护监测是非常关键的因素,而在环境保护中,环境保护监测也是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环境保护监测可以查清污染物的品种及分布情况,明确污染的渠道,对污染变化起到预测的作用,环境保护监测就是环境保护的眼睛、基础、哨兵、重要的支柱,在经历了这一系列的认知之后,现在对环境保护监测提出明确定义,它是一项政府的行为,把环境保护监测的重要性充分地体现了出来。环境保护监测对环境质量有了正确的认识,对现在的环境问题有了解决方案,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二、环境保护监测的特点
其自身特点大体上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具有综合性,其监测手段需要涵盖化学、物理、生物等各个方面,监测的对象较多,有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等,同时对于监测的数据在进行综合分析时要考虑到自然、社会等各个方面;二是具有连续性,环境污染的时空特性较强,因此环境保护监测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才能够形成正确认识;三是具有追踪性,追踪性就是要对监测出的数据进行监督,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环保监测的主要内容
首先,我国环保监测的目的,是为了把环境质量的现实状况及时、准确并且全面地反映出来,能够为环境的管理、环境的规划以及控制污染源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其次,环境保护监测的全过程,包括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及对资料的收集,对布点的优化,采集样品,运输与保存样品,以及处理与分析等。
四、环境保护中加强环境监测的措施
1.要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我们的环境监测工作应该严格按照《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执行,当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途径,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级环境监测部门都应该加强检查和抽测,严肃处理监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数据、修改数据等失职读职行为,要加强对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支持监测过程中的各种技术创新行为。
2. 加强人才培养和环境保护监测队伍素质建设。环境监测分析、质控及采样等人员操作技能的高低、责任心的强弱、工作态度的好坏也会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工作质量,对技术负责人员的培训是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和根本保证,由于监测工作较强的专业性、监测对象的日益复杂化,而且随着科学技术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发展变化,很多新知识、新技能需要重新学习,因此,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使技术人员熟悉国家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掌握先进监测手段,加强质量意识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质量管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从根本上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
3. 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目前,我国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浓度控制和目标总量控制,并在容量总量控制阶段不断发展,这就迫使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辽宁省要想加强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就要对重点污染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同时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并且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收费情况做好监测工作,并且还有加强对于入河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研究,提高监测水平和完善技术手段。
4. 不断实现环境监测领域的技术创新。我们鼓励各级监测部门在监测工作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新技术、新方法之前要经过验证后方可使用,仪器创新是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我国环境监测仪器多为中小企业生产的中低档仪器,通过技术创新提高监测仪器寿命、降低监测仪器的制造成本、保证其使用性能,是环境监测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方面,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法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实现动态监测,动态监测可以掌握各种污染物的变化动态及途径;其次,提高预警应急监测能力;同时,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最后,现场快速分析技术和连续自动化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五是生态监测技术的研究将进一步加强。
5.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随着国家对环保事业的重视和支持,环保领域的业务量也在不断扩大,为实现监测管理的信息化,大量而繁重的工作亟需网络体系的建设,从而减少工作量以及避免出现错误,所以就需要加强网络体系的建设,形成功能完备的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这样方能完全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能够进一步的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宋晓明.环境监测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及意义[J].民营科技,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