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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

篇1

关键词:土地集约利用;城市化;耦合协调模型;多规合一;鄂州市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07-1386-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07.048

Research on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n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A Case Study on Ezhou City of Hubei Province

JIN Min,ZHU Jiang-ho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Urbanization is the inevitable result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while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for urban development,and they are closely related to each other. Taking 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 as opportunity, this paper studied the intrin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of Ezhou City from 2001 to 2013. Based on their interacted coupling mechanism, we used entropy value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weights, and constructed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degree model as well as relative development model. In this way, we can quantitatively evaluate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of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nd finally divided the harmonious degrees into the antagonism, the compromise and the coordination, comprising of three states and nine kinds of status. Research results show that urban intensive land use and urbanization act and promote each other.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coupling coordination development is good, and it had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namely, the antagonism period, the compromise period and the coordination period, showing a spiral upward trend. Finally, for the land use issues in urbanization process, we proposed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intensive land use;urbanization;coupling coordination model;multiple plans integration;Ezhou city

作槿死嗷疃的物质载体,土地是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城市化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与标志,对区域发展具有强大的促进效应。城市土地的有效供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大量耕地被占用,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锐,许多城市呈“摊大饼”式扩展,城市土地闲置和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存在,严重违背了可持续发展思想[1]。因此,探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动态关系,正确认识城市化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作用机制,对于科学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指导方针与政策、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

目前专家学者已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3,4]、指标体系[5]、时空差异[6-9]、问题与对策[10]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相关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从系统角度看,城市土地利用系统与城市发展系统相互作用,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具有内在的协调需求。但国内当前的研究主要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为中心展开,从系统角度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水平耦合协调关系的研究较少,且多集中于较宏观尺度,如郭施宏等[11]采用均方差权值法和耦合协调模型对山东省进行了研究;张惠[1]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构建了中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模型,以及城镇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耦合模型。纵观目前国内已有研究,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化的研究较缺乏。

当前形势下,针对中国发展中面临的城乡发展失衡、能源资源粗放利用、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提出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明确将其列为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任务之一。为落实中央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州市被确定为“多规合一”试点单位。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融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人口、产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本研究在梳理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尝试在“多规合一”背景下,探寻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相关关系,以期为相关研究的深入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

1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南岸,西与武汉接壤,东与黄石毗邻,南与咸宁相接,北与黄冈隔江相望。鄂州市是武汉“1+8”城市圈中距离武汉市最近的城市,也是湖北省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及国土资源部“多规合一”试点区域。优越的区域条件和政策优势推动鄂州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2013年鄂州市户籍人口109.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4.79万人。据调查,2000-2013年鄂州市城镇人口增加了19.29万人,人口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43.53%提升到2013年的60.48%,增加了16.59%,城镇人口增长对城市化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630.5亿元,增长10.8%,发展速度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鄂州全市现状土地总面积159 645.58 hm2,其中,农用地100 828.26 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3.16%;建设用地26 906.40 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6.58%;其他用地31 910.92 h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9.99%。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土地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土地供求矛盾趋于紧张。因此,加强城市发展与土地利用关系研究,对提高鄂州市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数据来源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相关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2000-2013年《鄂州市统计年鉴》、《鄂州市年鉴》,土地利用数据来自于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州市规划局,同时还参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而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与权威性。

2 研究方法

2.1 指标选取及权重确定

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是进行城市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重要基础。在遵循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结合、系统性与全面性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相对独立性等原则基础上[12],参考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鄂州市实际和指标数据可获取性,建立了城市化与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1)。

针对“多规合一”集约用地的要求,建立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大致遵循三个层次:一是土地投入强度,即单位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土地利用程度,即单位土地面积的承载情况和利用状况;三是土地产出效益,即土地的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城市化综合水平一般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测算,但城市化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包括了经济发展、人口变迁、空间变换、社会文明进步、生态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11]。结合“多规合一”的“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内容及人地和谐、协调发展的原则,从人口、经济、社会生活、生态景观四个方面建立城市化指标体系。

各项指标对系统的影响程度不同,所以需要楦飨钪副耆范ㄏ嘤Φ娜ㄖ匾苑从持副甓韵低秤跋斓闹匾程度。目前,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耦合协调关系研究中,多数专家学者选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层次分析法属于主观赋权法,其评价结果易受人的主观性影响,为了避免主观性影响造成的偏差,首先采取级差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然后运用熵值法计算指标权重。其计算步骤如下:

1)计算第j项指标熵值ej;

ej=-k■Pijln(Pij) (k=■)

2)计算第j项指标的差异系数gj;

gj=1-ej

3)差异系数归一化处理,计算第j项指标权重wj。

wj=gj/■gj (j=1,2,…,m)

2.2 评价模型的建立

2.2.1 耦合协调度模型 耦合协调度表征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独立又相互影响的系统之间的协调程度,其彼此耦合作用和协调程度影响着整个系统的发展,它强调整体性和综合性。由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是彼此独立又相互作用的系统,因此借鉴物理学的容量耦合系数模型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耦合协调度模型[13],即:

C=(U ■■×S ■■)/(αUi+βSi)2k■

式中,C为耦合协调度系数;Ui为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Si为城市化水平综合指数,0≤C≤1;α和β为待定系数且α+β=1;k为调节系数且2≤k≤8。基于城市可持续发展思想,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同等重要,且为计算方便,令二者取值相同即α=β=0.5,选定调节系数k为5。

2.2.2 耦合协调发展度模型 耦合协调度的缺点是仅能够描述系统之间协调发展程度,无法确定系统是在较高水平上相互促进,还是较低水平上紧密联系。因此,进一步引入耦合协调发展度模型,它不仅能够反映系统之间协调程度,还能体现协调发展水平阶段。即:

D=■

式中,D为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C为耦合协调度系数;同样取α=β=0.5。

2.2.3 相对发展度模型 根据耦合协调发展度模型可以判断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化两系统的耦合协调发展水平,但却难以测出二者的相对发展状态,基于此,运用相对发展度评价模型对其进行度量。

E=Ui/Si

式中,E为相对发展度系数。

图1和图2分别为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与相对发展度系数随时间变化散点图,由图1和图2可看出,二者随时间变化方向大体一致,总体呈上升趋势。通过比较分析,二者最佳的拟合曲线均为多项式。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曲线方程为y=0.002 3x2-9.135 2x+9 095.6,R2=0.991,拟合状况良好;相对发展度系数曲线方程为y=0.000 2x2 +0.961 8x-1 014.6,R2=0.878 2,拟合状况较好。

2.2.4 耦合协调发展阶段 耦合协调度评价标准既要充分考虑土地集约利用的可操作性,又要准确判断城市发展所处的阶段。目前,关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发展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仍没有统一标准。依照耦合协调发展度D,参阅区域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类型划分标准[14],结合实际和研究结果,提出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标准。本研究将耦合协调发展阶段粗略分为3大阶段,即拮抗阶段、磨合阶段与协调阶段。当0≤D

3 结果与分析

3.1 相关性分析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与标志,对区域发展具有很强的促进效应。合理的城市化既要保证城市化进程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为证实二者的相关性,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度量值与城市化程度量值增长趋势进行对比,得出图4。由图4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城市化程度变动方向一致,呈逐年上升趋势。总体而言,城市化速度一直快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但近几年来随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二者逐渐靠拢,水平相当。

3.2 耦合关系分析

依据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化的耦合协调发展度模型与相对发展度模型,得到耦合协调发展度系数和相对发展度系数,以分析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耦合协调发展状况,结果如表2和图5所示。

由图5和表2可知,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耦合协调发展主要经历了拮抗阶段(Ⅰ类)、磨合阶段(Ⅳ、Ⅴ类)与协调阶段(Ⅷ类)。研究期内,2004年及其以前鄂州市经历了长期的土地集约利用滞后于城市化的低水平发展阶段,其后经过几年的发展,土地利用和城市化都有了相应的发展变化,2005-2009年经历了将近五年的磨合期,自2010年以来,鄂州市发展步伐大大加快,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耦合关系进入了协调发展期,且二者一直处于同步发展状态。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耦合协调状况得到持续优化,尽管有时两者交错,总体呈螺旋式优化趋势。

基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的相对发展状态,耦合协调发展类型被划分为滞后发展、同步发展与超前发展状态。研究期内鄂州市多处于同步发展状态和滞后发展状态,没有超前发展。其中,2009年以前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滞后于城市化为主,2009年以后转为同步发展。滞后发展一般在城市化初期,容易出F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城市化率提高的现象。处于滞后发展状态的城市,城市土地粗放利用,浪费严重,应对城市土地进行内部挖潜,限制城市地域外延平面式无序扩张而重视内涵立体式综合利用。同步发展,即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同步于城市化,推动城市化发展,城市土地趋向集约利用,系统优化,促进城市发展;2009年至今,鄂州市一直保持此良好的态势,且相对发展度围绕在1值附近,说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与城市化水平基本持平。处于同步发展状态的城市应合理调控城市土地利用以推动城市化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研究期内鄂州市没有超前发展状态,这表明在鄂州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城市土地过度利用极为少见。

4 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借鉴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模型,对鄂州市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两大系统的耦合协调状况进行实证研究,客观诠释了二者的耦合互动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由分析可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发展水平彼此作用,相互促进;耦合协调发展具有动态性,鄂州市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呈螺旋上升趋势;两系统的耦合度虽然存在一定的波动,但目前仍处于较高水平,良性互动效应比较明显,总的趋势是向着更高层次、更全面的协调方向发展。

根据结论可知,此次研究的结果与鄂州市实际相符,足以证明构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耦合协调模型是可行的。但是作为中部地区一个小城市,鄂州市在提高城市发展水平和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上依然存在科技水平有限、社会支撑不足、区域协调不够等限制性问题,因此要实现城市精明增长,仍需长期不懈的努力。依据鄂州市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以下具体对策建议。

1)做好“多规合一”规划的编制与协调。目前鄂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在鄂州市大力推进新城建设的背景下,新区齐发力,各显神通,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耦合协调性变化较为频繁。试点中面临的一个最突出问题就是土地紧缺,在1 596 km2的土地面积上,承载着109.36万人口,人地关系紧张。现代城市满足人类生存、发展和享受等基本要求的人均土地面积范围为140~200 m2,鄂州市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这一指标来确定城市的人均土地面积,并以此来验证城市人口规模预测是否会超过土地资源人口承载力。通过对城市耦合协调性研究可以进一步认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市化发展的总体特征,为制定城市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因此,鄂州市的发展必须以“精明增长”理念为指导,合理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政策和城市化发展战略,推动“多规合一”落地。

2)注重城市内涵发展,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2013年湖北省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为12.6∶49.3∶38.1,而鄂州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2.4∶59.4∶28.1,与全省相比,鄂州二产比重显然过大。表明,全市存在着一产比重仍然较高、二产有待优化、三产比重偏低的局面。从三次产业结构判断,鄂州市的城市发展阶段仍处于以扩张为主、提升为辅的工业化发展后期阶段。因此,鄂州市的发展需要注重城市内涵发展,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升级布局,不断加强企业集聚,有序推进城市化。

3)适当控制建设用地增长,注重耕地保护。鄂州市城镇发展的粗放型增长与耕地保护间存在着很大矛盾。地方受自身经济发展驱动,外延式土地利用突出,导致耕地数量锐减,人地矛盾逐渐加剧。2005-2013年鄂州市耕地总面积由74 356.8 hm2降低到58 023.67 hm2,人均耕地面积由701.41 m2降低到528.50 m2。因此,鄂州市的发展应对城市化发展的历史阶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各类用地的需求,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的比例关系,协调好城市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功能。既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又给城市留有余地,坚持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既注重发展特色,又要与区域整体发展相衔接,坚持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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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郭施宏,王富喜.山东省城市化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关系研究[J].水土保持研究,2012,19(6):163-167.

[12] 宫少燕.山东省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及时空差异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3(3):63-68.

篇2

为全面掌握我县“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工作落实情况,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按照县职转办《关于全面总结我县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及时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文件精神,着重部署行业改革

(一)、按照《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要求:对于第(二十四)项: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

1、落实“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成立验收组织。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目前我县空间规划正在编制中,预计明年6月完成。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现已经将原自然资源部门所发放的原《用地预审》及原规划部门所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统一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一证即可;同时也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了两证合一后,将用地项目直接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证即可;借助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多测合一”平台,企业可以直接入库,开展相关业务,同时我局正在进行“多测合一”的电子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已开展由我局行政审批办牵头,成立由空间规划科、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管理科、不动产登记局、监察大队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的“多验合一”工作。

2、建立多信息平台,压减审批材料和时限。目前正在建设我局的电子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同时贯彻落实“多证合一”改革,现已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统一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统一发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压减材料,并将审批时间,在材料齐备的条件下,由10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3、对土地矿产相关业务要求,予以市场主体单独评估。已实施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区域,土地供应环节不再就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对市场主体进行单独评估。

(二)、对于第(二十七)项: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继续健全不动产登记机制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最终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提供“一窗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申请人材料齐全后持一套材料叫一次号到一个窗口即可申请完毕。业务资料进行内部流转,不动产、房产和税务并行办理,实现了“只进一个门”、“只排一次队”、“只提交一次资料”,节省时间少跑腿,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所有业务已经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2、简化流程,“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要跑”。我中心将权籍调查、预审咨询、受理等10个工作流程14个步骤压缩为3个工作流程3个步骤,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重点缩减了与企业需求密切相关的产权首次登记办理时限,有力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3、开辟绿色通道,增设企业服务窗口。抽调骨干力量,设立代办员,建立营商工作区,专门办理企业登记及加急件,即来即办,即办即结。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预约跟踪和全方位服务,解除群众、企业的燃眉之急。

4、加强窗口建设,建立服务制度举措。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服务理念求新,服务内涵求深,服务业务求精,服务态度求好,服务形象求优”的宗旨。把做优窗口工作、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窗口服务切实做到纪律严格、透明公开、规范管理、高效便民。

5、升级助企措施,多方位服务企业。优化权籍调查流程,开展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权籍调查”,企业在用地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只需开展一次权籍调查和成果更新,就可以在不动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环节多次利用权籍,提升项目审批效能和办事效率。

6、打造新型服务系统平台,提升服务效率。投资约180万资金开发新系统,创新业务办理方式,优化登记功能,简化系统入口和办理步骤,信息录入更加简单快捷,运行速度加快,同时实现全籍、办理和缴费等信息整合与共享。系统最后的调试工作在本月即将结束,届时全面应用,以优质的系统流程提供优质的服务。

7、加强队伍建设,合理充实登记人员。新聘用合同制人员19人到岗到位,现已基本完成业务的学习,充分缓解了人员不足的问题,较大程度解决“办证慢”的问题,加快办件速度,增加群众满意度。

8、创新推动企业“无还本续贷”登记业务,强化企业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保障措施。我中心外派人员去通化市学习,将与辉南县农村商业银行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新模式,已开启试点工作,密切衔接续贷业务与不动产登记,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突出工作亮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一)、观念改变,梳理新思想。在疫情期间,能够结合群众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最多跑一次”、容缺办理、延时、预约、办件邮寄等服务项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特点,根据服务事项、业务范围,对有利于群众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事情,做到主动落实,主动服务。

(二)、做好内部协调,实行“容缺审批”模式。现我局全面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协调局各业务科室,加强内部沟通,后台分类审批办理,优化办事流程,确保限时办结。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前置要件事项,对于确需保留的审批前置要件事项,能够推行“容缺审批”工作模式的,一律实行“容缺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三)、善始善终,做好工作基础情况汇总。目前窗口受理各类业务咨询130余件,受理国有土地租赁28宗,发放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核实通知书共计32件,各类办件均在法律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其中,主动上门服务7次,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窗口协同共进,接待咨询4300余人次,办理业务量达1998件,移交各类档案15825件,上门服务200余次,全面做好服务工作。

疫情期间,全面做好防疫工作,及时上报全体人员出行轨迹,避免人员聚集,采取了轮班值守制,合理展开登记工作,涉企服务保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值班值守、摸排分析、业务学习,投诉处理,跟踪督办、事后反馈、汇总反映等各项工作,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办事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证服务“不掉线”,服务“不打烊”,服务“不间断”,为企业复工复产以及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规范开展权籍调查,准确界定登记,共享调查成果;窗口受理人员持续强化岗位意识,以“稳、准、快”的标准服务群众,遇到困难及时协调、及时解决,没有与群众发生不愉快的事件,同时配合新系统技术公司完善平台登记系统;开设“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一窗受理”之下,办理手续得以简化,办理时限得以压缩,办理流程得以优化,将“只跑一次”改革落到实处;同时确保简单登记业务可以通过专线电话保证到现场就一次办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不仅顺利完成登记发证工作,还为异地回迁和加快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确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动产权登记工作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造成群众对我中心的工作在存在一定的不理解和安全隐患,未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知。

(二)、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及面对紧急和突况的处理能力都有待提高。

(三)、登记方式有待创新,还未形成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的模式,没有让群众真正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业务办理。

(四)、新系统平台的应用细节还有待完善,技术人员和我中心工作人员还在陆续解决受理提件审件、权籍无冻结功能、部分调整无授权等问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逐步完善行政审批业务,积极参加政务服务事项4.0审批平台以及工改系统平台的培训和学习,熟练操作应用平台系统,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新贡献。

(二)、全体人员将持续改进自身,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学习,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各项工作。

(三)、加大网络平台服务力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功能,继续创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的环境,逐步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大厅延伸,探索“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争取做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