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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特点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非遗文化的特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文化的特点

篇1

关键词:大众文化;大众文化消费的特点;大众文化消费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G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5-0269-01

一、大众文化消费的特点

大众文化消费是一项满足人类审美需求,提供给人们多样化精神享受的社会化活动。它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众文化消费具有趋同性。趋同性主要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上表现出趣味和需求模式相一致或相接近的“认同性”消费趋向。这种认同性消费趋向的产生是由于大众文化是在现代工业社会背景下产生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在现代工业与市场经济的影响之下,大众文化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它的生产从选题、策划到创作、发行,都带有明显的工业流程性质,内容模式化或标准化,批量生产,大规模仿制。大众文化成为商品,而这种商品又是大规模的、批量生产的,这必然会导致社会上流行的文化产品趋同一致,缺乏独创性。

其次,大众文化消费是一种快餐式消费。快餐式消费是指大众文化是一种快餐文化、速度文化,资讯的新鲜度随时而动、随事而动。其主要原因在于科学技术革命使大众文化产品不再是艺术家们的手工操作的产物,而是机器与电脑进行大规模的拼贴与模仿的产品。这致使大众文化产品的更新速度很快,进而导致了大众文化消费是一种快餐式消费。

最后,大众文化消费是以媒介技术为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各种新的媒介技术,比如报纸、杂志、广播、电影、电视、网络、微博等等。这些媒介技术的普及,使大众文化的受众范围也越来越广泛,精英文化的话语权被消解。

二、大众文化消费的问题分析

大众文化消费的兴起是令人兴奋的,但大众文化作为一种消费性的文化商品,它同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大众文化消费可能导致人们对文化产品审美批判的丧失,进而可能消解文化产品有的人文价值。大众文化消费可能消解文化产品有的人文价值,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文化产品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它的操作是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的,也就是按照市场的需要来考虑人文精神的需要。“为了获取利润,大众文化可以全力投入对‘人文精神’的文化生产和倾销,也可能同样无条件地抑制和贬斥人文精神。”

其次,大众文化消费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是内容层次上的不平衡。享受型的文化消费模式呈现超前发展的趋势,而人们基本的文化消费和发展的文化消费呈现滞后的状态;二是享受型的文化消费内部失衡。娱乐消遣设施日趋高档化、时尚化,仅仅迎合了少数富裕阶层的需求,适合普通大众的消费场所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三是消费格局的失衡。在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大众文化消费存在着从数量、内容到需求的不同步性。

最后,大众文化消费在商业化运作过程当中,在一定程度上宣扬游戏人生的理念,宣扬人生的相对主义。这就助长了道德理想的丧失,人们更加追求感官刺激,脱离现实并梦幻着人生的成功与奇遇,为了追求利润和享乐可以不顾一切手段,利用一切工具去达到私欲。因此在大众文化产品和文化市场上,出现了不负责任地对历史加以改编,以及违背公德的广告以至出现奇奇怪怪的“时尚”等等斑驳陆离的怪现象。

三、努力创建一个良好的大众文化消费环境

创造一个良好的大众文化消费环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个人、政府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我们个人要加强道德修养。大众文化消费中较为漠视理性文化,淡化了价值信念、政治理想,这就要求全社会必须以科学的思想来武装人,以优秀的传统文化道德来潜移默化地启迪人。使人们在大众文化消费观念中作出正确的选择,在取舍中走向成熟,突出自己的个性。

其次,我们要加强法制教育。依照法律和法规来局部地调整大众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并在大众文化传播中限制其不合理性的成份,特别是腐朽落后的内容,并且通过经济法则来调节商业利润的实现。这既可以使大众文化的消费纳入到正常的合理有序的轨道当中来,同时也使大众文化的内容得到调整,使之朝着更加有益身心的方向发展。

最后,我们要在大众文化传播过程中贯穿美育教育。大众文化注重对接受对象的情感调动和情绪渲染,在此过程中如果能以审美的立场介入情感迁移,可以实现情感与知性的结合,并促使道德与美育有机融和,从而提升大众审美趣味,增强辨识力,特别是在大众文化良莠不齐情况下能自觉地抵制不良文化因素的侵扰,自觉地认同高尚的文化价值,创造出道德与审美的文化境地。

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特点 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现已濒临失传的技艺及习俗。它应该同时具备5个特点,即无形性、传承性、口头性、可塑性、濒危性。

一、无形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英文为“the ntangible ultural eritage”,直译为“难以明了的、无形的物质文化”,它相对于物质文化而言,物质文化是实物的,是存在的、有形的、看得着的、摸得到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非物质的,是不存在实物的,往往看不见也摸不着,是无形的,它与物质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物质文化是相对应的非物质文化的载体[1]。如果说非物质文化是因,那么,物质文化则是果。如果说非物质文化是源,那么物质文化则是流。

二、传承性

所谓传承性,就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被人类以集体、群体或个体方式一代接一代享用、继承或发展的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性是由遗产的本质所决定的,换言之,就是我们的祖辈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经过一代代劳动人民的积累和改进并以师徒或团体的形式流传下来,逐渐形成今天的技能或习俗。它是我国劳动人民智慧的象征,是我们祖先汗水的结晶。因此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没有具体的创造者,即使有,也是后人对前辈已有技艺或习俗的加工和创新。

我国古代四大发明,可以说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它们均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生活实践和探索中才形成的。

朝阳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在调查时,首先要弄清的就是这项技艺是不是我们的祖宗留下来的。这也是我们判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第一个标准。

三、口头性

所谓传承,指的是传授继承,即师传徒承,而师传形式有口头传承和书面传承。其传承形式主要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具有很强的“口头性”,而很少以书面形式流传下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流传在农村,绝大多数的继承人是文盲,他们不可能把自己掌握的技艺和习俗整理成书,而且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有着许多规矩,如“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等等,许多技艺属独门绝技,往往随着传承人的离世而人亡艺绝,这也使非物质文化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如喀左民间故事。

四、可塑性

因为具有口头传承性,就必然有可塑性。所谓可塑性,就是可以改变,是“活态”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种“可塑性”,在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以及传统工艺技能等遗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塑性”,还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传播过程中的变异、创新[2]。非物质文化遗产不管经历多少年或多少代人,它都不会脱离各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并创造出新的文化内容,一代代下来,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也就是说,它是通过人的智慧创造出来的,对于上一代的技艺、方式可以凭着个人及集体的力量和智慧才智加以创新改造,进行再发展,可以说,它是一个民族、一个区域历史文化的 “活化石”,是活态的[3]。

五、濒危性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外来文化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日益受到损害和破坏,有的濒临失传甚至灭绝。这也是我们这次普查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所在[4],我们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理成册,就是想把这些濒临失传的技艺或习俗留给下一代。那么,我们普查时,就应该按照这个特点进行严格地筛选。

参考文献:

[1]程惠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和谐价值[J].百色学院学报,2008年01期.

[2]陈炎.文化资源论[J].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01期.

篇3

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自然处处遗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灵。自江西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以来,各地非常踊跃地调查、申报。2006年6月,经江西省常委会研究通过,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批准了62个项目,9个门类。其门类繁多,既有人们熟悉的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文学、传统戏曲、传统手工技艺,也有人们感到陌生的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还有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俗。

各地继续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与国际接轨,积极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工作,并逐步建立了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7]7号)精神,省文化厅再一次确定了江西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是102项,10个门类。第二批名录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对第一批没有的传统医药算是填补了一大空白。这为弘扬江西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两次名录的通过,不论是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人员还是被调查过的劳动人民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了解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讲求科学,真实有效;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加强协调,有序进行”的原则下,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下工作做得更彻底、更深入了。这样全省于2010年的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又上升到了206项,总数翻了一倍,10个门类都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至此,我省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谓是丰富多彩、千姿百态、形式多样、风格各异。它们还是存在一定的共同特点。

(一) 继承性:它们都保留着许多古代生活的形象特征,积淀着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文化因素。如:民间舞蹈中的南丰跳傩、乐安傩舞、婺源傩舞、德安布帐傩,还有民间文学中记载了各个历史阶段中人民的社会生活、道德信仰、乡风民俗和人情风貌。有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有庄谐皆备的人物传说,有追根溯源的地名由来,还有反映地方风土人情的风俗传说,更有具奇思妙想、寄托人民群众美好向往的民间故事。“七仙女下凡”的美丽传说和著名的“麻姑文化”,就是取自于江西浩瀚的民间文学作品中的两朵奇葩。

(二) 群众性:它们都是江西劳动人民群众在长期历史进程中的集体创造。如:传统技艺中有很多与人们衣食住行有密切关系的手工制作技艺,宜春脱胎漆器、会昌手工技艺藤器、婺源歙砚、上栗烟花制作技艺、萍乡湘东傩面具雕刻艺术和婺源“三雕”艺术等是江西丰富的民间工艺的杰出代表。还有民间民俗,它是老百姓所制造并长期享用和传承的一种生活文化,起源于人类群体生活的需要,它客观地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历史背景、地理风貌、社会形态和文化发展。江西民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分布广泛,对研究江西的历史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民俗有景德镇瓷业习俗、婺源茶艺、赣南客家习俗、樟树药俗、万年稻米习俗、鄱阳湖传统渔业习俗、南昌婚嫁习俗等。

(三) 自娱性:它们都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艺术表现形式,来自人们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流露。如民间音乐和民间舞蹈。江西民间音乐浩如烟海,绚丽多姿,历史悠久,真实记录了各时代庶民百姓的精神生活,具有浓郁的江西民间风土人情特色。舞蹈主要有以傩舞为代表的宗教祭祀舞、以赣南采茶歌舞为代表的表现生活的舞蹈、以模拟动物为特征的江西灯彩和以革命政治内容为特征的江西苏区歌舞4大类。最具代表性的有南丰傩舞、莲花茶灯舞、吉安灯彩、永新盾牌舞等。

(四) 即兴性:它们不强调表演形式的规范性,艺术表现因人而异,随情而发。如:曲艺门类就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特点。多数与民间音乐、各地方言关系密切。江西曲艺源于商周,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共有415个曲种,其中有特色的曲种有新干莲花落、于都古文、萍乡春锣、瑞昌船鼓、全丰花灯、永新小鼓、宜春评话等项目。

(五) 适应性:它们以历史时代为背景,适应着潮流与发展,有着与时俱进的特点。如:江西传统戏剧历史悠久,剧种丰富多样,就其演唱声腔而言可分为高腔、弹腔、昆腔和采茶花鼓腔4种,各种声腔优美流畅,极具地方特色。主要剧种有赣剧、弋阳腔、青阳腔、广昌孟戏、宜黄戏、吉安戏、赣南采茶戏等30余个。

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特点;表现形态;艺术特征

中图分类号:J702文献标识码:A

On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Expression Forms of Folk Dance

in Chinese 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WANG Yi-ping

人为万物之灵,万物经过人的琢磨,成为区别于自然的艺术品,艺术品再经过时间的磨练,能够传世者便成了历史的未亡人――文物或文化遗产。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十六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这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与各族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并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形式。据目前我国发掘整理已知的民间舞蹈就有17000多个,自2005年以来我国公布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中有117项民间舞蹈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传统的民间舞蹈不仅是各族人民美好心灵的展现,而且还多侧面地反映了他们的智慧和创造力,具有相对稳定和丰富的内在文化含量,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塑造力,是对人类多样性文化的宝贵贡献。正如著名学者斐伏尔所说“消失了的时代对于我们已经没有意义了,但它的艺术仍然有一种无法替代的价值。①”因此,研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的特点,对传承、保护与发展我国文化遗产,使这一文化载体的生生不息、灿烂美丽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国民间舞蹈的特点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用国际标准法律文件形式正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作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②。

这个概念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显然我国民间舞属于“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换句话说,民间舞蹈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通过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上述公约和此前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件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民间舞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传承性、价值性、生态性和活态性的特点。

(一)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是从原始舞蹈中继承发展而来,具有本民族(地区)古代生活文化特征,反映了生理的,心理的动态形象体现在舞蹈以及服饰、道具之中,传承的方式多样且复杂,与人的思维理念、意绪、情感、习俗,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只有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群体及场地设施形成的氛围中,人们才能把传统文化充分地体现出来。此外,民间舞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手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价值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在长期的传承和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结构,它是一个深遂的文化载体,历史上,奴隶主、王公贵族曾把民间舞加工改编成宫廷舞,不同宗教曾利用它的形式弘扬各自教义,但其主流始终是民间特色和广大群众息息相关。民间舞蹈不仅对诸多人文科学具有珍贵的研究价值,而且也是滋养、激发当代艺术家创作灵感的源泉,它们的表演形式、风格特色及其内容所折射出的文化内涵涉及到民族历史、生活方式、风土民情、道德伦理、审美情趣各个方面,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是社会文化交织融合的总合。有人称之为“千年跳一舞,一舞跳千年”。这句话非常形象地表明了民间舞蹈生命所在的文化意义以及价值所在。

(三)生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是没有被特殊雕琢,特定加工而存在于民间原始的、散发着乡土气息的表演形态。一般认为它是广场的而不是剧场的,是自娱自乐的,而不是表演性质的,是参与的而不是观赏的,是随机的而不是规范的,是传承的而不是创编的,是历史的而不是现代的,是普通民众在民俗仪式或民俗活动中传承的民间舞蹈。

(四)活态性

活态性是民间舞的一个显著特征,民间舞的活态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民间舞是一种“活”的遗产,它处于不断发展和创新中,另一方面,民间舞是一种在具体时空中当场进行的“活”的表演,不是静态的“死”的物质,活态性表明民间舞蹈本质是一种活的流动文化,我们必须从活态角度去认识民间舞蹈,既使是已经死去或物质化的民间舞,我们也只有从活态视角才能认识它、理解它。

二、非物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的表现形态

中国民间舞蹈从蛮荒走来,历经统治者的容纳或压制,从民间走向宫廷,从宫廷流落民间,轮回往复,这一古老而富有活力的艺术自诞生起就用那风姿卓越的身体语汇表达着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独特品格。这不仅仅是人类有了社会活动便有了民间舞蹈这一基本命题,更主要的是它构成了人类另一层面,充满生机的文化体系和思想体系,即历代劳动人民创作和活动期间的大量诗歌、小说、戏曲,包括舞蹈所形成的思想体系,所以我们说,中国人民大众的宇宙观、人生观、生死观、道德观、幸福观等得益于民间广泛流传的口授身传的民间文艺作品中,而在民间最为广泛流传的中国民间舞蹈则是成为老百姓的喜怒哀乐,是非评判的重要载体之一,非物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作为民族的“标记物”,举手投足间散发出该民族独特素质的魅力,不论是自娱自乐还是娱神娱佛,它将人类的社会生存状态和感情累积投身于举手投足之间,反映出人类社会的文化深度和广度,形象地展现了各地区各族人民的生产劳作、生活习惯、风俗礼仪、、民族心理、生死观念、审美情感,逐渐成了自己的精神和文化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舞的表现形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图腾为神圣的崇拜性

图腾是原始氏族和部落群体的标记和象征,图腾文化作为形成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结构和原始积淀层,具有民族文化之源、民族灵魂之源与人性之本质的源初意义,在非物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具有相当多的舞蹈就是表现图腾崇拜或本身即以某种作为图腾符号的动物动作为舞蹈动作,使其获得群体认同的标记物,满足和实现社会性集体意识和归属心理。例如:龙舞与汉族人民对龙图腾的崇拜是分不开的,许多民族在对天地神灵的崇拜的仪式中所表现“傩舞”也充分说明崇拜性是非物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中的一个重要的元素。“傩舞”俗称“跳鬼脸”它渊于上古氏族社会中的图腾崇拜,以后发展成原始宗教中的一种仪式。如果仅从舞蹈形态来欣赏,它给人一种古朴、神秘的艺术审美,很难从形态上找出动律的特征,结构与情节全部仪式化了,然而文化人类学者们看到的是“神学与美学、神格和人格的关联,看到是一种文化模式,一种可印证的历史、社会、宗教、民俗文化观念”③,对他们来说,借用这种载体将无形有形化,抽象具体化,观念形态化,神灵人格化,重要的是明了生死之念的虚幻、体悟生时救度的征兆,在这里“跳鬼脸”不是艺术形式而是心灵的表述。是人们对神灵的崇拜和祖先信仰的需要。

(二)以生活形态为主题的仪式性

仪式是人们的行为方式,仪式舞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舞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仪式舞蹈产生于对超自然神灵的敬畏和依赖,在行为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膜拜行为,如“傩舞”,一种是模仿行为,如“於菟”,“於菟”是生活在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年都乎村土族人的一种祭祀仪式舞蹈,是古羌部族虎图崇拜的一种遗俗,当地土族在每年农历十一月二十日,要举行跳於菟的驱魔逐邪的祭祖活动,由土族各部落推选出来的7名男青年,集合于山神庙前,在露的身体和四肢画上虎豹斑纹,把头发扎起,以虎狂怒状,他们双手各持顶端贴有福旗的木棍,在巫师“拉瓦”主持下,诵读经文,跪拜二郎神与山神,年都乎村的土族百姓也都集中在神庙里进行诵经活动。如果仅从舞蹈形态来欣赏,它可能是一种低消耗的艺术审美,当地的老百姓(观众)是那样虔诚而顶神膜拜,可是外人要从头到尾看完全部需要耐心。这些在文化人类学的视野中这是文化象征,它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外显媒介和载体,它可能最为民族化最具地方色彩。最具民俗意味,最受当地人认可的文化形态。另一层面是这种文化形态所包含的体现的内隐的文化价值和意义。在这里,形态和文化是不可分隔开来的,这是因为文化因素才形成了特定的形态,反过来形态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文化。④”而这些正是一个民族或地区区别于其它民族或地区的文化特征。因此,无论是对神灵的膜拜还是以神灵依附及装神扮鬼形态及仪式,目的都是为了借助神灵的力量来实现驱邪纳吉,反映了人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的向往,寄托着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愿望。

(三)以“天人合一”和谐相处的主题性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社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天人合一”。这种观念反映在原始文化心理中,就是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对自然称序的服从,并在此基础上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舞蹈,就是反映人们祈天祷地,求取风调雨顺的各种仪式舞蹈。

(四)以民间生活为基调的大众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蹈作为人类活动的内容存在于民众之中的,是民间生活与生产活动的一个部分,是以民间生活为基调,以大众审美为旨趣,经常是在全村寨活动中进行;在共同起舞中增强本民族(本地区)的团结和内聚力,例如:陕西的《安塞腰鼓》、安徽的《花鼓灯》、山东的《鼓子秧歌》、青海玉树的藏族《卓舞》等都体现以民间生活为基调的大众性。

三、如何发扬光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舞

首先,我们要清醒地认识非物资文化遗产中民间舞蹈是一种表述形式,人类借助了手舞足蹈的形式,把想象的、观念的、整合着多种文化因素的东西化为形象的、象征性的舞蹈形态来转述我们对生命及自然规律的认识,要认识到一个民族拥有传统是文化浑厚的表现,而珍视传统是拥有文化的表现。要认识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舞的保护与我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认同息息相关,要认识到文化问题的特殊性。

其次,对传统民间舞蹈研究当代使命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继往开来。继往,就是认真总结研究我国民间舞蹈,使濒临灭亡有价值的民间舞蹈被挖掘、整理、开发。作为从事文化工作者必须耐得住寂寞,潜下心来认真研究,再通过政府、媒体等途径,让更多的人深刻地认识并饶有兴趣的介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这是根本。开来,就是要开掘传统民间舞蹈中的积极因素古为今用,开拓我们的今天与明天。

再次,我们在对传统民间舞守望的同时还需要张扬,这是人的内驱力推动文化的张力。在我们有了为中国的宝贵文化遗产―中国民间舞“立志”的天时地利人和的今天,更需要通过我们“立志”的方式,详尽地整理和归纳出中国民间舞蹈全部的生存、发展和活动情况。在注入时代因素中张扬这类优质文化的个性,在身体动态中找到我们民族身体文化的“原点”,这将对于了解一种文化形态与社会的关系,并在科学的总结上开辟今天的舞蹈发展途径和与老百姓水融的通道,都会产生非常积极的意义,这也为我们民族的艺术继承与发展找到永不枯竭的源泉。

① 许友华《中国民间舞走向探微》,《安徵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② 《中国文化遗产年鉴2006》,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

篇5

1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的特点及价值

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具有独特性、流变性、传承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特征。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丰富,尤其是其地域性和特色原生态的口头性,表现在地方戏曲、民间文学、曲艺、民歌、语言文字习俗以及各地方言中,如河南坠子、豫剧、各地方言中的谚语、歌谣、神话故事等。在地域文化上,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具有深刻的“广泛性”。如河南的豫剧,其独特的旋律与河南方言具有良好的融合性,尤其是各类方言语音、词汇的广泛运用,唱词、念白等多具有口头表达性,使其在文艺表现上更具地方特色。

从河南省第一批非遗文化名录来看,涉及语言文学类的就有18项。如虞城县花木兰传说、汝南县梁祝传说、泌阳县盘古神话、武陟县、西平县、汝南县、平舆县等关于董永与七仙女的传说,还有辉县市的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卫辉市关于柳毅的传说,济源市关于邵原创世的神话等,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历史价值。除此之外,南阳市的牛郎与织女的传说、灵宝市关于皇帝的传说、长葛市关于葛天氏的传说、濮阳县关于帝舜的传说等等,这些民间文化不仅对现代人民的思想意识产生影响,也蕴涵了中华民族道德文化价值,尤其是在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审美等领域,体现了民族精神。在语言文化类非遗文化中,方言占据重要地位。如豫剧、河南坠子都建立在方言基础上。

2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档案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鉴定、确认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丰富的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仍有待进一步挖掘,尤其是从以方言为特征的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对口头文学、民间文学类文化形式进行多方面记录和归类管理,以便于继承和创新。总的来看,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归档概念不清晰,范围不明确。在实际传承与保护中,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档案的正确理解,未能从非遗文化资源的内涵及外延上,厘清概念,明确归档范围。[2]

2.2 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上不健全。尤其在非遗文化档案的收集、归类、整理、鉴定、保管等方面,缺乏专门人员管理,在制度上缺乏规范,工作机制被动,与文化部门、档案部门协同机制欠缺。

2.3 缺乏规范的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评定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是纳入规范化档案管理的前提。尽管当前相关部门也出台了非遗文化档案保护政策,但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还未全面执行,特别是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上,缺乏操作性,使得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4 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重视不足。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保护与档案管理,未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也未能受到相关部门重视,使得归档保护工作停滞不前。

2.5 硬件设施条件不足、安全性较低。河南省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保持条件较差,以铁皮柜为主,缺乏防火、防盗、防霉、防水、防虫等,有些地方的非遗文化资源仅存储在电脑硬盘中,有的缺乏备份,电子档案一旦丢失,其损失难以估量。

2.6 管理工作滞后,缺乏专业性。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其档案管理数字化工作相对滞后。如何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多样化管理,如何推进非遗文化

资源数字化宣传,迫切需要信息技术支撑,提升非遗文化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3 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原则

针对学术界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的讨论来看,王云庆提出“做好非遗文化档案管理,应从建档上坚持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原则,以分级保护、优化利用为基本原则”;[3]孙展红提出“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应‘依项建档、分级建档和抢救性建档’”。[4]根据我国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实际,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3.1 统一领导。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中,政府要发挥自身协调作用,加强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如针对当前重复建档、档案工作评定标准不一致,缺乏统一领导机制等问题进行专门协同解决。

3.2 分级管理。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采用全部移交给档案机构进行保管并不现实,一方面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特殊性有关,另一方面与现有档案机构人力、物力条件有关。因此,从非遗文化资源保护与归档上,对于濒危资源要归口于档案机构,对于衍生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应根据分级制度进行归档管理。

3.3 依项建档。对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在保护与档案管理上,应该根据“项目”划分,进行归口管理。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提出两类划分,一类是民间传统文化,如语言、音乐、文学、游戏、礼仪、神话、建筑艺术等民间文化形式;二类是基于“文化空间”的各类举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或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等。[5]要根据各项目独立设置,明确档号,科学编制。

3.4 真实完整。坚持档案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保证非遗文化资源档案价值的重要原则。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归类管理中,确保非遗文化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与完整。

4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流程

4.1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收集。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形式的多样性来看,在档案收集上应该拓宽途径。一是开展档案征集。由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来源广泛,对于不同形式、不同地域的非遗文化要从征集公告、田野调查中主动收集;二是做好档案接收。特别是协调好文化机构、研究机构与非遗文化档案馆的对接,完善非遗文化档案保护与保存体系;三是注重史料挖掘。特别是对于散落于史料典籍中的传统民间文化资源,要从考证、挖掘、整合中发现,加强保护;四是接受捐赠。从非遗文化资源的归属关系上,尊重个人意愿专藏妥善保管,并对捐赠者奖励;五是有偿购买。通过平等协商,从非遗文化所有者手中计价收购并存档保护,对于重要的非遗文化档案,要科学鉴定,保障档案的价值。

4.2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整理。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中,要从档案学理论与方法中,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目,提升档案材料的系统性、条理性,为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创造条件。如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档案管理中,注重档案形成时间、档案形式、档案内容的有机联系,结合不同民间文学、传说、故事、谚语等形式进行归档整理。

4.3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鉴定。根据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特点,从鉴定方法、标准、原则等方面,确定其价值及保存方式、保存期限等。由于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种类繁多,对其存在形式及管理情况,要进行科学化、专业化鉴定,为做好档案管理把好关。针对不同载体档案的特点,从保管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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