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7: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区块链资产证券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区块链,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主要让参与系统中的任意多个节点,通过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并且生成数据指纹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和链接下一个数据库块。
区块链是一种类似于NoSQL(非关系型数据库)这样的技术解决方案统称,并不是某种特定技术,能够通过很多编程语言和架构来实现区块链技术。实现区块链的方式种类也有很多,目前常见的包括POW(ProofofWork,工作量证明),POS(ProofofStake,权益证明),DPOS(DelegateProofofStake,股份授权证明机制)等。
区块链的概念首次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Peer-to-PeerElectronicCashSystem)》中提出,可以把比特币看成区块链的首个在金融支付领域中的应用。
二、区块链的特征及其意义
根据区块链定义,可以总结区块链有如下这四个特征:去中心化、去信任、集体维护、可靠数据库。
去中心化:整个网络没有中心化的硬件或者管理机构,任意节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且任意节点的损坏或者失去都会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作。
去信任:参与整个系统中的每个节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是无须互相信任的,整个系统的运作规则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的数据内容也是公开的。
集体维护: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所有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的,而这些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是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的。
可靠数据库:整个系统将通过分数据库的形式,让每个参与节点都能获得一份完整数据库的拷贝。除非能够同时控制整个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也无法影响其他节点上的数据内容。
(一)为系统数据提供可靠架构
在区块链的结构中没有中心化组织的架构,每个节点都仅仅是系统的一部分,且每个节点的权利相等,网络黑客摧毁或篡改部分节点的信息,对整体系统及数据没有影响,而且节点越多越安全。
(二)为资产交换提供智能载体
区块链具有可编程性的特性,并辅以一系列的辅助方法,可以确保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的交易安全可信。例如,工作量证明机制,篡改区块链上的数据,需要拥有超过全网51%的算力;智能合约机制,以程序代替合同,约定条件一旦达成,网络自动执行合约;互联网透明机制,账号全网公开而户名隐匿,且交易不可逆转;互联网共识机制,通过各节点共识确保交易的正确性等。
(三)为互联网金融建立信任关系
区块链可以在人与人之间不需要互信的前提下,交易各方通过纯数学的方式建立信任关系,且信任关系建立的成本极低,并使弱信任关系通过算法建立强信任连接,从而促成价值交换的活动,甚至是金融交换活动。
(四)是一体化金融的解决方案
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范围很广,通过公共账本可以实现包括客户身份识别、资产登记、资产交易、支付结算等应用,通过大数据系统可以记录、传递、存储、分析及应用各类数据信息,实现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无缝链接。
三、区块链技术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可能的应用方式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技术,也是一种基于多笔不同资产上附着的现金流进行管理的资产管理手段。与贷款、债券、股权等传统金融产品相比,资产证券化产品呈现出结构复杂,参与主体多,操作环节多,数据传递链条长,数据及现金流传递分配过程繁复,信用触发性条款设置保障安全性等特异性产品特征。从资产的转售交割、现金流打包-分割-重组-分配到证券登记结算流通,都依赖于中介机构的信用,后期的现金流管理以及相应信用机制的触发也让产品后期管理需要非常多的人工投入。依赖人工处理的交易信息经过多道中介的传递,使得信息出错率高,且效率低下。在一个中介权威机构中,通过中心化的数据传输系统收集并保存各种信息,然后集中向社会公布的传输模式同样使数据传输效率低,成本高。而区块链通过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和点对点传输,打破了中心化和中介化的数据传输模式,无疑可以深入应用到资产证券化的不同环节:
(一)金融资产的出售结算
第一个潜在用途就是提高金融债权资产转让效率,解决流动性需求与资产转让时效不匹配的问题。金融资产如贷款的出售是一个非常繁琐、耗时的过程,结算需要长达几周的时间。区块链技术则是解决其中一些核心问题的关键。
通过区块链技术可绕过中间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点对点即时支付,大大缩减支付到账时间,从按日结算,缩短到以分钟为计量单位的结算效率。
(二)现金流管理
资产证券化的现金流管理也是较为复杂的结构。多个资产的现金流分为本金现金流和利息现金流流向特殊目的机构设在监管机构的不同账户,现金流进入账户后根据约定条件投向指定特征的资产,并在约定时间按照约定条件由特殊目的机构控制人支付到对应证券的由证券托管结算机构控制的各证券独立账户,再由托管结算机构支付给不同的投资人。这一过程中,同一个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可能被拆分到不同的证券账户中,不同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也可能兑付给同一个证券持有人,也可能某一笔资产的本金现金流和另一笔资产的利息现金流包括它们的利息在经过管理人重组之后,拆分给不同证券的持有人。上述几种情形是最基本的现金流支付情况,涉及信用触发和信用保障条款后,现金流分配将更为复杂。在结构上,不同证券设计了不同的现金流支付频率和信用触发机制,也由不同的内外部信用保障机制,如多余现金流抵扣和外部现金储备账户的回拨、流动性支持等。此外,还有发生违约事件后,大规模的现金流支付分配顺序改变。
因此,在现金流管理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至少能够在以下两个方面对资产证券化产生重要作用:
一是能缩减银行等机构服务成本。上述资产和现金流的管理、划付、分配等业务涉及的系统维护与后台工作,往往由不同机构、机构内不同部门、部门内不同岗位的人工操作,面临长流程、多环节。区块链去中心化技术,为简化并自动化这些手工服务流程提供了可能,如实现自动记账功能以及自动审计功能。德勤审计师目前已经开发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自动审计服务平台Rubix,通过与SAP和Oracle等各种财务报告系统对接,实现包括贸易合作关系管理、实时审计功能、土地登记功能等应用。
二是利用智能合约的功能,实现现金流的自动划拨以及资产循环投资购买等后续产品的管理功能,尤其是对信用触发机制条款的调动。可编程的智能合约功能,可随意给交易合同添加各种不同的交易条件。通过智能合约,可以给数字货币施加限制条件,为改变目前依赖大量人工完成现金流分配、划拨以及实现各种交易结构设计的信用条件提供了可能。资金的归集和分配将完全通过区块链技术来实现,公开透明,效率将显著提高。
(三)改善增信环节转移的高成本
由于通常对应了多笔资产(可能是上千笔),每笔资产对应着不同的外部担保,因此在实践中资产证券化目前没有真正实现担保随同金融债权资产的转让,只是通过法律条款约定了保留完善担保的权利,在真正出现需要履行担保的情况时再转移担保。在当前我国经济环境下,这一条款实际上是由发起银行通过自身信用提供了隐性担保的,但是也对发起银行造成了隐性义务和偿付压力。尤其是保证担保和信用保险的情形下,担保人(或者是贷款承保人)往往是发起银行的合作机构,但不是新的特殊目的机构的合作机构,可以通过履约主体变更进行违约代偿责任履行的抗辩。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点对点的增信保障平台,降低增信转移的成本,以信用保险为例,利用区块链技术可建立点对点的互助保险平台,一旦单一主体发生符合特定条件的违约事件,其他参与这一平台的保险参与者将直接缴纳费用给被违约主体。
(四)证券交易与再融资
互联网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信息制造和传输,但始终不能解决价值转移和信用转移。所谓的价值转移是指,在网络中每个人都能够认可和确认的方式,将某一部分价值精确地从某一个地址转移到另一个地址,而且必须确保当价值转移后,原来的地址减少了被转移的部分,而新的地址增加了所转移的价值(即避免出现“双花”)。信用转移是价值转移的必然结果,表示价值的转移获得所有参与方的认可,且其结果不能受到任何某一方的操纵,取得了系统内的公信力。这一价值可以是货币资产,也可以是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实体资产或者虚拟资产。
在目前的互联网中也有各种各样的金融体系,包括许多政府银行提供或者第三方提供的支付系统,但本质还是依靠中心化的方案来解决。即通过某个公司或者政府信用作为背书,将所有的价值转移计算放在一个中心服务器(集群)中,尽管所有的计算也是由程序自动完成,但是却必须信任这个中心化的人或者机构。事实上通过中心化的信用背书来解决,也只能将信用局限在一定的机构、地区或者国家的范围之内,所以价值转移的核心问题是跨国信用共识。
区块链技术实现了价值去中心化的互联网传递,为金融互联网搭建提供了基础,其中证券交易市场是区块链存在发展机遇的领域。传统证券交易中,证券所有人发出交易指令后,指令需要依次经过证券经纪人、资产托管人、中央银行和中央登记机构这四大机构的协调,才能完成交易。这样的模式造就了强势中介,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在同一共识原则区块链技术系统下的证券可以点对点交易,买方和卖方能够通过智能合约直接实现自动配对,并通过分布式的数字化登记系统,自动实现结算和清算。不再需要中央化的登记结算机构,也不再受到交易时间的限制。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在交易上也采用传统证券交易模式,通过区块链进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可使更广泛的参与者在去中心化的交易平台上自由完成交易,且可实现24小时不中断运作。对于认可这一“区块”价值的机构,可以接受“区块链”代表的证券持有人再融资,不用担心对应证券资产的转移和“双花”,因为每一笔交易都公开透明、可追本溯源。
(五)证券化资产的管理
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人会议举办的程序较债权代表和股东代表复杂,一是涉及的权益结构复杂,二是证券资产类型复杂,某一资产的违约可能需要涉及不同投资人会议提出表决意见,成本过高。这就涉及通过资产管理人执行投票,由于涉及可能的利益冲突,需要对管理人资格谨慎地约束和条件授权。投票流程是资产管理人向人发出投票指令,指令随后被传递给投票分配者,再由投票分配者将指令传递给托管人,托管人请求公证人根据对管理人的授权对投票指令进行公证,然后向登记方申请并完成登记,最后投票信息汇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非标准化的流程,投票信息存在被不正确传递或丢失的风险。
而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持下,投票可以透明简化,直接公开在区块链技术搭建的投票应用系统里,结果供委托人查询。
此外,另一个证券化资产管理方向――证券化基础资产的获取和管理,在未来可能通过区块链技术搭载的物联网设备实现也许是一个更为长远的设想。根据IBM的设想,区块链技术搭载的物联网管理体系下每个设备都得能自我管理,设备彼此相连,形成分布式云网络,只要设备还存在,整个网络的生命周期就可以大幅延长,运行维护成本显著降低。而基于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生的物流及现金流可以成为高度分散性资产现金流的证明,从而为证券化交易创造信用依据,不再依赖商业信用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
四、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巴克莱银行、瑞士信贷集团、摩根大通在内的9家全球顶级银行已加入一个由金融技术公司R3领导的组织,着手为区块链技术在银行业中的使用制定行业标准和协议;而纳斯达克在2015年12月30日完成了基于区块链平台的首个证券交易,对于全球金融市场的去中心化有着里程碑的意义。但是,区块链技术仍有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大规模广泛开展实际应用。
(一)高耗能问题
数字货币经济学中也存在所谓的“不可能三角”,即不可能同时达到“去中心化”“低能耗”和“安全”这三个要求。区块链是否在节约中心化成本问题的同时又过度使用了电子能耗成本呢?技术的应用要考虑其系统的整体性。
(二)数据库存储空间问题
区块链数据库记录了从创建开始发生的每一笔交易,因此每一个想参与进来的节点都必须下载存储并实时更新一份从创世块开始延续至今的数据包。如果每一个节点的数据都完全同步,那区块链数据的存储空间容量要求就可能成为一个制约其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处理大规模交易的抗压能力问题
目前的区块链技术还没有真正处理过全世界所有人都共同参与进来的大规模交易,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区块链系统中的节点总数规模仍然很小。一旦将区块链技术推广到大规模交易环境下,区块链记录数据的抗压能力就无法得到保证。
(四)安全性问题
目前的区块链技术是基于非对称密码学的原理,但随着数学研究和量子计算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非对称加密的算法能否被破解呢?也许在未来,基于数学原理基础上的算法安全性会变得越来越脆弱,那时的区块链技术就失去了信任这一最根本的基石。对于这个问题,市场中目前正在整合更强的加密原理。
随着区块链技术优势的认识越来越深刻,越来越多的资本、人才、资源正在源源不断地被投入到相关技术的研究中,相信区块链技术的上述缺陷得到解决只是时间问题。
当前,供应链金融在国内发展的如火如荼,各级政府的支持政策持续加码,几乎所有的金融市场参与者都在关注供应链金融。公司在这个领域已经布局探索了多年,并于2019年制定并开始实施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方案。金融科技是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条件,公司的发展方案中也明确提出了要开发供应链金融管理平台。结合近期本人在营销“商票宝”过程中的体会,我想谈一谈对当前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加快金融科技建设。我们做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依托核心企业来服务核心企业产业链上的客户,解决产业链上企业的融资需求,共同推动产业链上企业的发展共赢。要做好、做大供应链金融,我们必须要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动态把握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建立与实体企业之间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要想搭建这样稳定紧密的关系,我们必须依靠金融科技。然而,技术上的突破需要长时间的布局搭建,非一朝一夕,更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且无法在短时间收获成效。因此,建议公司通过股权合作、技术入股等各种方式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平台的搭建,抢抓业务发展机遇。
二、搭建开放的平台。供应链金融要围绕核心企业产业链建立一种金融生态,这个生态里面有核心企业、产业链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这个生态系统必须是开放的,生态越繁荣,对我们越有利。因此,我们的平台不应仅限于内部业务操作使用,而应该是对外开放的。当前,公司面临着客户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科技平台冲击等危机,公司急需要通过自建平台来融入互联网发展的大潮,公司搭建的平台不仅仅是服务于供应链金融,也服务于公司全局,意义重大、刻不容缓。搭建开放的平台,一是可以扩大线上获客渠道,提高公司知名度,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二是可以充分深挖存量客户资源,增加客户粘性;三是可以和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合作,掌握同行发展状况,提高战略研判能力;四是可以更好发挥公司金融牌照优势,提升客户质量,实现协同发展。
三、平台业务方向探究。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可以探索开展以下三类业务。
(一)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服务。该类业务是市场最广阔,最有发展潜力的业务,公司应当重点推进。该业务是将区块链技术与供应链金融结合,运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可追溯、多方共识等特点,把企业贸易过程中的赊销行为产生的应收账款,转换为一种可拆分、可流转、可持有到期、可融资的数字债权凭证,为核心企业的上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及管理的服务。目前,国内区块链供应链债权融资知名平台有中企云链“云信”、众安科技“众企安链”、联易融科技等。北京金控集团依托旗下“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小微金服平台),联合海淀区政府、微芯研究院等单位,于2020年2月7日正式上线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债权债务平台,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可以从两个方向拓展该业务:一是围绕公航旅集团上下游客户、公司战略客户开展业务,将原有的业务迁移到平台上,进而达到批量化操作;二是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对接,推动建立政府确权中心,构建政企合作共赢的关系,进一步稳固公司覆盖全省的金融服务体系基础。
(二)互联网票据融资。票据作为一种具备包括无因性、要式性、返还性等特殊性质的有价证券,其本身自带融资功能,并且具有适合于进行结构化、相对安全的特点,成为了目前广受追捧的热点资产。国家持续大力支持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据统计,我国2020年票据业务量达148万亿元,较上年增逾12%。票据市场前景广阔,各路资本纷纷加快布局,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有京东科技“京票秒贴”、同城票据网、微票宝等平台。开展互联网票据融资业务,一方面要依靠有吸引力的产品,另一方面要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去拓展市场。
这里的BaaS指的是Blockchain as a service(区块链即服务),区别于Background s a service(BaaS,后端即服务),旨在帮助企业开发人员创建、部署和管理区块链网络。
区块链技术被广泛认为是继蒸汽机、电力、信息和互联网科技之后,目前最有潜力触发第五轮颠覆性革命浪潮的核心技术。根据分析机构Tractica今年8月的一份报告,区块链技术正在被各个行业的企业应用到自己的业务场景之中,受此影响,区块链行业在全球的市场规模将从2018年的46亿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203亿美元。
在国内市场,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也正积极投身于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去年4月份,腾讯就公布了区块链白皮书,并在11月上线了区块链BaaS云开放平台,平台一直在公益寻人、微黄金、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应用。
百度今年1月份宣布加入BaaS平台的研发,但是以尝试为主,在百度金融平台上部署了资产证券化、资产交易所等业务。
阿里则在今年8月宣布推出企业级区块链服务,支持一键快速部署区块链环境,实现跨企业、跨区域的区块链应用,并将适用于商品溯源、供应链金融、数据资产交易、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等领域。
网易在今年年初推出类CryptoKitties的网易招财猫产品进行试水之后,今年2月初推出网易星球, 并于9月初正式对外公测,同时还了网易区块链服务NBaaS。在其BaaS之前,网易已经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了旗下网络游戏《逆水寒》中。《逆水寒》中的游戏道具“伏羲通宝”是一个完全基于区块链技术生成的道具。玩家可以在游戏内通过“挖矿”获得“伏羲通宝”,可以跨服务器流通,并且在未来可以通行于网易雷火旗下的所有游戏中。“伏羲通宝”可以被兑换为游戏时间、游戏道具或游戏周边。
网易金融事业部副总裁、网易星球业务负责人顾费勇在接受链得得App采访时表示,目前网易星球主要发力的两方面,第一是网易星球的生态建设,第二是网易区块链服务NBaaS平台的发展。
网易星球的官方介绍是“通过区块链加密储存技术管理数字资产,使个人信息价值得以公平公正的体现”。顾费勇表示,网易星球的定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生态共享平台,致力于“让数据产生价值”。在公测中,网易星球了数据护照,是连接电商、娱乐、金融、游戏、健康五大数据系统和个人数据价值的一个枢纽,网易星球希望利用区块链技术,将个人产生的数据价值还给个人。
顾费勇告诉链得得App,网易星球采用的是基于以太坊的联盟链和PBFT共识算法。PBFT是Practical Byzantine Fault Tolerance的缩写,意为实用拜占庭容错算法。相较于传统的pow和pos等共识机制,PBFT这种通过投票来达成共识的机制可以很好的解决包括分叉等问题的同时提升效率。但这仅仅比较适合于联盟链私有链,因为PBFT的机制要求是一个封闭的集群,两两节点需要进行通信。这种共识机制在公有链中并不适用,一方面,进入PBFT网络需要许可,并不符合公有链去中心化的原则,另一方面,由于节点数量较少,也无法满足多节点公有链的性能需求。
针对这一点,顾费勇表示,在公有链和联盟链之间,网易的考量是,公链项目大部分都是前期很好,后期出现问题的。最大的问题是提前设定好了规则,这个规则到后期是没有决策机制去干预调整的,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整个公链的崩溃。而私链在透明度和可控度方面都没有联盟链更具有优势,所以网易星球使用的是联盟链,一是保证公正透明,网易星球的规则并不能随便干预,如果需要调整就要得到联盟的同意;二是又兼顾了性能和规则的调控,保留规则调整可以把生态往好的方向引导。
网易星球的另一个产品是网易区块链服务NBaaS。顾费勇告诉链得得App,NBaaS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技术,包括底层的链、合约、钱包、浏览器;另一方面是针对某个业务场景提供整套解决方案的能力。
48.58%投资者首选金融领域,部分投资者更看好未来三年中小媒体的发展。
2、全球市场
截至2017年末,全球区块链创业公司超过1600家,获得融资的公司分布在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间,融资总额近20亿美元。
3、中国市场
截至2018年4月末,中国市场上在营区块链企业超过320家,北上广地区超过占据73.07%,共获得融资89.14亿元,其中2018年前4月共获得融资63.06亿元,占融资总额的70.74%;融资数量增长迅速,年均增长率达到30.53%;超过六成的交易仍布局种子轮/天使轮。
4、投资机构
截至2017年末,141家IVC和119家CVC参与区块链投资交易,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9.24%、121.78%。
2017年起,数十支市场化母基金和引导基金宣告成立。
2018年新设区块链母基金和引导基金的数量及频率明显加快。
1区块链产业图谱
1.1架构设计
从架构设计上来说,区块链可以简单的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设施层、技术扩展层和垂直应用层,它们相互独立但又不可分割。三大层次中,根据应用方向和场景不同,又可以细化出数十个细分领域。
图1-1:区块链层次架构及代表产业
基础设施层主要包括基础协议和硬件设备。基础协议是区块链技术的基础,它维护着网络节点,构建网络环境、搭建交易通道以及制定节点的奖励规则。区块链相关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比特币矿机设备等。
技术扩展层目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数字货币方向,主要指各类虚拟货币平台,用户通过这类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第二类是扩展应用开发,衔接垂直应用,可以为某个特定的内容生产商提供定制服务,这将是区块链技术重要的发展方向,例如智能合约。
垂直应用层的产品是可以真正直接使用的产品,但大规模在行业内使用的产品目前几乎是空白。数字货币钱包是当前垂直应用层最简单、最典型的代表。
1.2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
中国区块链技术主要应用领域涉及金融、信息安全、供应链、公共服务以及物联网五大方向,可以落实到数十个具体应用场景,贯穿挖矿、货币交易、基础设施、平台技术、相关服务、行业应用多产业层次,区块链产业链基本形成。
图1-2:区块链应用落地五大领域
1.2.1金融领域
一方面,区块链技术能够将各类金融资产转化为链上的数字资产进行管理和交易,例如跨境支付、证券交易等,区块链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能最大程度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可信任程度;但另一方面,作为新技术,区块链技术在系统稳定性、应用安全性、业务模式等方面尚未成熟,金融业务场景的应用和普及可能会受到时效性、工作量等因素的影响。
表1-1:金融领域应用案例
1.2.2物联网领域
在去中心化的物联网愿景中,区块链技术作为媒介,可以让物联网上的每个设备独立运行,整个网络产生的信息可以利用区块链的货币特性与智能合约进行保障。
(1)安全性。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可以确保在特定条件触发的时候将信息发送给恰当的对象,同时利用中心化服务器收集和存储数据的物联网架构可以把信息写入固定的账本,保证事实的安全性和唯一性,例如可以应用区块链数据在物联网通信中执行商业条款。
(2)可信性。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账簿,各区块既相互联系又有各自独立的工作能力,保证链上信息不会被随意篡改。基于此,分布式账本可以为物联网提供信任、所有权记录、透明性、通信支持,并且可以为所有物联网交易添加时间戳,实现防伪溯源。
(3)效益性。因为区块链技术可以直接实现点对点交易,省略了中间其他中介机构或人员的劳务支出,可以有效减少由第三方所产生的费用,实现效益最大化。
表1-2:物联网领域应用案例
1.2.3公共服务领域
传统的公共服务依赖于有限的数据维度,获得的信息可能不够全面且有一定的滞后性。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使链上的数字化证明可信度极高,在产权、公证以及公益等领域都可以以此建立全新的认证机制,改善公共服务领域的管理水平。例如公益流程中的相关信息,如捐赠项目、募集明细、资金流向、受助人反馈等,均可以存放于区块链上,在满足项目参与者隐私保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地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公众和社会监督。
表1-3: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案例
1.2.4供应链领域
由于数据在交易各方之间公开透明,从而在整个供应链条上形成一个完整且流畅的信息流,这可确保参与各方及时发现供应链系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进而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整体效率。区块链技术可以避免供应链纠纷。所具有的数据不可篡改和时间戳的存在性证明的特质能很好地运用于解决供应链体系内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纠纷,实现轻松举证与追责。区块链技术可以用于产品防伪。数据不可篡改与交易可追溯两大特性相结合,可根除供应链内产品流转过程中的假冒伪劣问题。
表1-4:供应链领域应用案例
1.2.5信息安全领域
去中心化的方式改变了信息传播的路径,确保了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同时保证了数据的不可篡改和伪造。基于区块链的技术将从根本上改变信息传播路径的安全问题。
表1-5:信息安全领域应用案例
2区块链投资赛道分析
图2-1:2015-2017获投企业行业分布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区块链技术三层架构中的垂直应用层是众多投资人布局的集中点,而基础设施层投资力度相对较弱。2015-2017年间全球发生的459笔投资交易中,投向金融、企业服务和文化娱乐三个方向的投资人数最多,特别是金融领域投资数量相当于其他行业的总和。其中复杂度低但周转频率高的项目更加受到投资人的青睐,例如支付转账、证券发行过户交易、标准化资金清算结算等。细分领域方面,相较于2017年之前,投资人最大的变化在于更看好虚拟货币和区块链的中小媒体在未来三年的发展前景。
2.1金融板块
图2-2:2015-2017金融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223笔投资金融领域的交易大致可分为8个方向。其中虚拟货币的渗透率名列榜首,比重达到了52.47%。一直以来虚拟货币都是区块链技术最大也是最具知名度的应用市场,国内外专注于虚拟货币的机构和企业比比皆是,相关投资者数量正在迅速增加。根据AppBi的中美App Store中区块链App报告显示,中美两国应用市场上和区块链相关的App共2993款,其中中国930款,美国2063款;从涉及区块链的不同业务模式来看,主要涉及虚拟数字钱包、区块链资讯、虚拟数字货币行情服务等三个方面,虚拟货币及其生态相关仍然具备相当广阔的辐射范围。
此外,在虚拟货币的细分领域中,货币交易所和矿机日渐趋于成熟。国际市场上,韩国虚拟货币交易所Bitplus为提供安全迅速的交易服务,开设线下虚拟货币交易所;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BITPOINT马来西亚站2018年5月上线;微软正在计划从数字黄金,智能合约以及小额支付三个方向入场。国内企业在虚拟货币方面也不遑多让,特别是在矿机的生产和维护链条上,目前世界排名前三的数字货币矿机生产商分别为比特大陆、嘉楠耘智和亿邦科技,其中嘉楠耘智已于2018年5月向香港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投中研究院认为此举将引发矿机托管的进一步火热。但不可避免的是,挖矿有其自有的模式瓶颈和资源上限,相关业务能否做到可持续性发展仍然是个疑问。
2.3企业服务板块
图2-3:2015-2017企业服务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随着大众对区块链技术接受度的提高和研发步伐的加快,区块链技术在企业服务方向上的应用越来越多样化。从2015年到2017年之间,数据、信息安全、财税、法律等企业服务投融资交易逐渐增加。值得一提的是,“区块链+人才经济”的模式逐渐走入投资人的视野,在企业服务中的占比已经达到3.15%。人才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作用举重若轻,然而随着需求的增加,招聘行业同样存在过度竞争、不实内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区块链+人才经济的模式能够创建甲乙双方同时维护的平台,让每一个参与的用户都享有公平的数据所有权,打通招聘市场壁垒,提高人才与岗位的精准适配率。同时随着人才信任体系的建立,全球人力资本流动在数据、信任和支付体系上成为可能。
2.3文化娱乐板块
图2-4:2015-2017文化娱乐板块获投企业细分领域分布
文化娱乐版块中,约有42.86%的交易布局在区块链媒体,特别是2017年末开始大规模爆发;进入2018年以来同样有十数家内容自媒体获得金额不菲的资金支持:3月1日,深链财经宣布获得来自梅花天使、PreAngle等八家基金的1000万元天使投资;3月2日,巴比特宣布完成由普华资本和泛城资本联合领投1亿元A轮融资;3月6日,区块链门户网站火星财经宣布获得A轮融资,融资后估值达到1.5亿元;5月22日区块链媒体“起风财经”宣布完成千万级天使轮融资,本轮投资方之一首建投作为一家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表明国家队资本首次入场投资区块链媒体。投中研究院认为,区块链媒体的崛起首先来自于产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媒体作为信息的传递者,能够及时迅速的为相关利益方提供智力支持,促进市场信息的流动性,为投资者与企业之间构建畅通的沟通桥梁。其次,区块链媒体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媒体资源的权威性。优质的、客观的媒体资源可以反作用于区块链企业,为其业务发展提供高可信度的背书。
3全球区块链投融资发展现状及趋势
3.1企业年均增速超过50%,美欧资本优势明显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区块链企业一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球共有超过1600家区块链创业公司先后设立,较2012年不足200家的情况增长了十余倍,年均增长率达51.6%。其中增速的峰值出现在2013年,达到158.96%,后续增速有所回落,但企业数量一直保持正向增长。
图3-1:2012-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增长情况
从地域分布来看,区块链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追捧,但仍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现象,大部分企业集中在美国、欧洲及亚洲少数国家和地区。目前获投创业公司主要分布在全球45个国家,多集中在欧美和亚洲等国家,前十位的国家企业总量占比83.08%,其中美国优势领先,欧洲国家紧随其后,美欧资本优势凸显。
图3-2:全球区块链企业地域分布
3.2融资规模持续上升,2018年交易量将爆发
在企业融资规模方面,近六年来一直保持持续性的增长,融资总额近2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56.66%。与融资频次变动趋势相符,融资规模涨幅的峰值同样出现在2013-2014年间,高达316.09%。同时随着融资频次呈现下降趋势,企业的单笔融资金额也在不断扩大。
在企业融资频次方面,近六年来呈现波动上涨的态势。2012-2017年全球区块链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695起,单个年度的融资频次从2012年的7件上升到2017年的168件,其中在2013-2014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并最终达到近几年的峰值,但在随后的两年中渐渐冷静下来,直至2016-2017年间随着区块链概念热度的提升又再次涌现出大量投资机会,企业融资频次持续上涨。
图3-3:全球区块链企业融资规模及频次
投中研究院认为,2013-2014年度区块链领域投融资活动的剧烈波动与比特币的快速增值有一定关系。作为区块链领域最为人熟知的比特币,其价值动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区块链领域投融资趋势。2013年比特币被法律承认为一种金钱货币的形式这一事实使其价格一路走高,甚至超过了黄金,吸引了众多投资者趋之若骛,带动了整个区块链VC/PE行业的兴盛。
3.3融资轮次逐步后移,持续经营仍是难题
在投资轮次方面,机构投向的阶段逐渐后移,从初创期延伸至成长期和成熟期。2012-2017年,种子轮和天使轮仍然是投资机构最青睐的投资阶段,但该阶段的比例已由100%降至约50%。投资轮次后移意味着投资机构的目光不仅仅聚焦于区块链项目的创新性,也在逐渐关注区块链产业聚集。然而区块链企业获得后轮融资的比例要远低于其他相类似的新兴技术企业。2CB Insights数据显示,2013-2014年间,共有103家区块链企业获得种子轮或天使轮融资,但仅有29%左右的企业获得次轮融资,至D轮时仅剩一家企业硕果仅存。“易创立,难存续”成为区块链企业的特征。
图3-4:2012-2017全球区块链企业融资轮次分布
4中国区块链投融资发展现状及趋势
4.1企业数量连续六年正向增长,地域分布东强西弱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市场在营的区块链企业已超过320家,且在2012-2017年度连续六年保持增长。增长量最多的年份分别出现在2014年和2017年,原因在于2013年起比特币市场行情火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进入人们的视野,一大片“币族”区块链创业公司顺势成立;而在经过2016年“区块链技术元年”的洗礼后,2017年区块链的概念更加成熟且再次被炒热,初创企业数量更是直线攀升。新增企业仍以北京上海两地为主,但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地区特别是杭州市新设企业的增速飞速提升,正在逐渐缩小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之间的差距。
图4-1:2012-2017中国区块链新设企业增量
据投中信息数据终端CVSource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国共有168家区块链企业获得融资,地域分布上呈现出东强西弱的发展态势。东部地区中仍以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居多,三地合计占比超过70%。东部地区的强盛依赖于政策导向和创业氛围的构筑:北京是我国的政治中心,行业资源丰富,政策扶持力度大,吸引了更多的创业者入驻,使得北京区块链企业数遥遥领先,占比达到40.38%;上海则作为金融中心,市场前景较其他城市更为广阔,紧随其后约占19.87%;广东省和浙江省区得益于浓厚的创新氛围和开放性思维,块链产业融资情况也有着良好的表现,分别位列第三、第四位。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及企业的创立,东部成熟地区的竞争将会趋于饱和,企业未来应用市场的开发也将会逐步向中西部地区扩张。目前陕西、河南、四川、重庆等地已经有少数企业获投,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会逐渐得到缓解。
图4-2:中国区块链企业地域分布
4.2融资总额爆发式增长,单笔融资额逐渐扩大
2013-2017年,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总额和融资频次呈现同步发展的趋势,除2015年有所下滑外,总体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状态。从融资规模来看,2013年融资总额仅有1.74亿元,至2017年已经攀升至13.5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50.81%。从融资事件数量来看,2013-2017年总体也发生了剧烈的增加,从19件激增到72件,年均增长率30.53%。投中研究院认为,2015年融资情况的回落可能源于对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监管之争,后期行业监管的渐渐成形从侧面进一步推动了区块链行业的蓬勃发展。
图4-3: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规模及频次分布
进入2018年以来,随着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的落地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清晰,融资情况产生了惊人的增长。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4月,本年度区块链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06件,涉及金额超过63.06亿元,无论是融资规模或融资频次都远远超过之前年度。其中最大单笔融资来自于中国平安旗下金融管理门户金融壹账通,获得了由SBI投资(思佰益)和IDG资本的6.5亿美元。从单笔投资额的分布来看,千万元级别的投资额仍是当前市场的主流方式,约占市场总量的38.68%,但值得注意的是,10.38%的区块链企业已经能够获得亿元以上的融资,开始进入有序的发展阶段。
图4-4:中国区块链企业2018年融资额度分布
4.3融资轮次后移,初创期投资仍占半壁江山
图4-5:2013-2018中国区块链企业融资轮次分布
在融资轮次方面,中国区块链企业近年来的融资轮次也在逐步后移,与国际趋势趋同。但种子轮及天使轮的占比仍然保持在60%以上,获得D轮以上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生存难同样是中国区块链企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但随着区块链日益受到重视与关注,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国内区块链的相关领域研究、标准化制定以及产业化发展,力促区块链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4月底,国内共有浙江、江苏、贵州、福建、广东、山东、江西、内蒙古、重庆等多个地区就区块链了指导意见,多个省份甚至将区块链列入本省“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
5投资机构类型分析
活跃在区块链市场的投资者中,除了最普遍的IVC,各大型集团CVC也带着自己的产业优势强势入场,不断进行试点和布局。另一方面,带有引导社会资本作用的母基金、产业基金与专项基金等也加速设立,凭借政策优势引导区块链产业有序发展。
5.1 IVC仍是主流投资者,CVC抢滩布局
据CB Insights和公开数据透露,自2012年至2017年末,区块链领域中活跃的传统风险投资机构(IVC)总量从6家增长至141家,年均增长率高达69.24%,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4-2016年间活跃机构数量增速放缓甚至稍有回落,但随即又在2017年超过140家,增速高于2013-2014年间。据投中CVSource数据显示,2016年新设立活跃机构约占活跃机构总数量的13.04%,2017年该比例上升至17.80%,投资机构对区块链领域的机会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但是作为技术驱动型行业,目前区块链底层技术仍然处于探索阶段,距发展成熟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区块链大型应用的开发与落地,短期内难以达到一定规模。由此,头部VC/PE机构对待区块链投资保持有高度的理性,在项目的选择上相对保守,而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专注于投向区块链行业的众多新兴机构则表现出了更高的活跃度,投资频率也相对较快。
表5-1: IVC机构代表性投资案例(按融资总额排列)
总体而言,投资于区块链的CVC与IVC在近六年的变动趋势趋同,呈现出曲折上升的状态,其中传统的IVC数量相较于CVC有着绝对优势,这可能源于IVC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调度经验更为丰富,以及CVC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地区的发展还相对滞后,但二者之间的差距近年来也在不断缩小。CVC综合了传统大型企业的研发中心和IVC的优势,未来可能与IVC等传统机构平分秋色。
图5-1:全球区块链行业活跃CVC与IVC变化趋势
CVC的崛起令人耳目一新。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12年区块链领域活跃CVC数量仅有1家,截至2017年年末已升至119家,其中2014-2015年是CVC的高速发展期,增速高达394.44%,这一现象极大程度上源于区块链技术的创新性与可持续性。区块链技术领域的研究和探索是一项长期战略性投入,BAT等互联网巨头及CVC能够利用企业的技术场景优势,赋能区块链生态,在继续加速区块链技术应用落地的同时,为更多合作伙伴输出区块链技术解决方案,实现合作共赢。但区块链技术的日益突出使得更多的利益相关者纷纷到场,CVC的战略布局更应该侧重区块链技术的杀手级应用开发及落地。
图5-2:国际大型企业CVC区块链领域布局
图5-3:国内大型企业区块链领域布局
5.2母基金及专项基金纷纷成立
此外随着区块链热度不断上升,市场化母基金及引导基金的设立速度也随之加快。自2017年4月起,浙江、江苏、贵州、江西、广东、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已有数十支市场化母基金或引导基金宣告正式成立,2018年新设区块链母基金和引导基金的数量及频率与往年相比有明显提升,市场化机构和国有资产蓄势待发;特别是区块链投资专项基金也纷纷亮相,为精准投资区块链技术助力。
表5-2:2017-2018新设母基金及专项基金一览
与单一基金相比,母基金的分散布局更具备平滑风险的优势,大体量、多渠道的配置方式也更加容易整合行业内基金、项目和相关的服务机构,降低项目的准入门槛,形成完整的投资生态圈,加速资本的流通。除市场化机构外,国有资本的加速入场也为区块链行业的发展助力。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权威性能够为区块链企业吸引人才提供支持和背书,缓解区块链行业人才短缺的窘境;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流通及使用过程中的制度性和规范性能够有效的影响区块链企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合规水平,使区块链行业在资本和人才的双重推动下实现高效、正规、有序发展。
6区块链产业发展趋势预测
6.1产业发展驱动因素
6.1.1政治因素
政治因素是驱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首要原因。区块链作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近年来已成为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以及许多国家政府研究讨论的热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题为“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的初步思考”的报告中认为引入CBDC(央行数字货币)有助于中央银行更有效地履行其金融职责,这种创新可以更有力地利用中央银行网络作为防范私营虚拟货币创新的手段,此外跨境支付可以从区块链技术中受益。
美国对区块链的发展持积极支持态度。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于2017年7月首次发放清算和结算数字货币衍生品合约的牌照,总部位于纽约的比特币交易平台LedgerX获准为与加密货币市场挂钩的期权和衍生品提供清算服务。
在日本,区块链的合法化进程速度及政策支持程度领先全球。2016年3月,日本内阁通过投票,将比特币和数字货币均视为数字等价货币。同年4月,日本将比特币作为一种付款方式并将其合法化。2017年7月起,日本日本新版消费税正式生效,从交易所买入比特币所需要的8%的消费税正式取消。
尽管我国尚未正式出台国家层面的区块链技术应用相关的监管法规,但各地政府已经出台有关区块链的政策指导意见及通知文件以支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实际应用场景结合,并防范数字货币及ICO风险。截至2018年5月,国务院共出台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等4个涉及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政策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3个区块链相关政策文件;北京颁布了4个涉及区块链技术政策文件,数量居全国首位;广东省深圳和广州分别出台3个、1个相关文件;上海涉及区块链的政策文件数量为2个。
图6-1:我国部分区域区块链相关政策文件数量
(1)国务院
国务院自2017年来发文推动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利用开源代码开发个性化软件,开展基于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试点应用。促进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人际交往成本和风险。创新体制机制,突破院所和学科管理限制,在人工智能、区块链、能源互联网、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基因工程、数字创意等交叉融合领域,构建若干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网络。
(2)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10月颁布了《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并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区块链等领域创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等规划,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也将推动组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推进区块链等领域标准研制纳入《2018年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
(3)北京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自2016年便将推动中关村区块链联盟设立作为2016年度绩效任务,加快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支付清算、数字货币、财富管理等领域的创新发展与应用,同时鼓励发展区块链技术、可信时间戳认定等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2017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机构在《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要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也出台管理办法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并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上海
上海从2017年开始加大了对区块链的关注,上海市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率先行动,跟踪服务庙行区块链孵化基地建设和淞南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建设,依托专业团队和市场力量,推动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成为宝山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群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企业投入动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发展模式。2017年4月,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技术专业委员会了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区块链自律规则,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应用区块链技术探索业务创新,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全方位关注区块链技术的设备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密钥安全,及身份认证机制、权限管理系统等。
(5)广州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对区块链产业实行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和活动补贴。这是目前国内对区块链产业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奖励措施。
(6)深圳
深圳市重视对区块链产业的政策奖励。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中将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应用环境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9年扶持计划给予资助。按投资计算,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于2016年11月颁布的《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此外,深圳市人民政府也在《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中设立金融科技(Fintech)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表6-1:我国区块链政策文件一览
6.1.2经济因素
资金是驱动块链技术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因素之一,各类投资机构是区块链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风险投资机构是区块链领域内的主要投资力量,此外以高盛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区块链投资领域也占据重要地位。大型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是最主要的区块链技术投资方,超过50家公司从2014年起就开始对该领域进行投资布局。自2014年6月以来,花旗等美国10家最大的银行中有9家参与了六个区块链公司的融资活动,这些资金总共达2.67亿美元。在对区块链技术公司进行投资的机构投资者中,谷歌和高盛是当前全球投资区块链公司最活跃的两家机构投资者。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是全世界第二大企业投资者,仅次于投资了包括银行财团发起的研究新区块链应用的公司R3和加密货币交易平台Kraken在内的日本金融巨头软银。
2015年以前,主要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与比特币相关的企业中,比如矿机芯片、交易平台、支付汇款、钱包服务等相关企业。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在了区块链技术研发及行业应用上,推动了包括交易后清结算、智能合约、供应链、物联网、医疗、身份认证、数据存证、数据分析等领域的发展。
根据CB Insights的全球比特币和区块链公司投资交易分析报告,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全球ICO项目累计融资总额已经超过20亿美元。2016年1月-2017年10月有超过250个区块链团队完成ICO融资。全球范围内总ICO交易和投资比传统股票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增长都更为迅速。对可用资本的需求促成了区块链企业放弃传统的股权融资方式,改用ICO的方式筹集资金,而这反过来带动了对加密货币的需求。
此外,跨境支付的增长也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了驱动作用。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跨境支付规模以年均5%速度增长,2016年已达6010亿美元。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减小交易流程中的中介机构作用,降低交易各环节成本。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和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中国2017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36万亿元。区块链技术为支付领域所带来的成本和效率优势,随着我国跨境贸易规模的扩大将拥有广阔前景。
6.1.3社会因素
区块链技术向各个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迅速渗透,利用区块链技术打造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已经被全球很多国家提到战略高度,而由全球性的金融机构组成的跨境区块链联盟已积极行动,成为推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因素。最具代表性的为R3区块链联盟和超级账本。
(1)R3区块链联盟
R3区块链联盟于2015年9月份成立,目前已经有大约42家国际银行组织加入,成员几乎遍布全球,包括富国银行、美国银行、纽约梅隆银行、花旗银行等。其主要致力于为银行提供探索区块链技术的渠道以及建立区块链概念性产品。R3使用以太坊和微软Azure技术,将11家银行连接至分布式账本。2016年4月,R3CEV与微软正式建立合作关系,研究实验区块链应用,并推出了他们专门为这一目的建立的最新分布式私人账本Corda。
(2)超级账本(hyperledger)
超级账本(hyperledger)是一个技术驱动型组织,由Linux基金会于2015年发起,目的为要成员共同建立并维系一个跨产业的、开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满足来自多个不同行业各种用户案例,并简化业务流程,使区块链技术不仅仅应用于金融领域,同样也转向制造业、银行、保险等行业。超级账本的项目成员中,科技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区块链公司是主流,包括荷兰银行(ABN AMRO)、埃森哲(Accenture)等十几个不同利益体;核心成员中科技公司占据六成以上,将hyperledger打造成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技术驱动型组织。
表6-2:国际代表性区块链联盟组织
除此之外,大型集团更是以联盟形式进军区块链产业,例如Ripple吸引盟友加盟实时支付平台;Barclays和Safello联盟,提供POC机制;Gemalto和Symbiont合作,用区块链提升数字网络安全等。
据投中研究院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至2018年初,中国成立的区块链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联盟近20个。联盟、协会的成立可以为区块链行业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一个专业领域的交流及合作平台,对于中国区块链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发挥极有益的作用。从各联盟的分布地域看,区块链联盟主要覆盖于北、上、深等一线城市,部分较为发达的二级城市也逐渐开始引入,但仍处于起步阶段,数量较少;东部地区发展较中西部明显具有优势,但中西部地区也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
(1)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CBRA)
“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是专业的区块链学术研究平台,研究成和区块链技术的市场应用平台,推动具体应用规则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项目落地与路演,形成区块链研究领域具有高端学术品味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CBRA的参与机构多为金融机构,包括厦门国际金融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万向控股、包商银行、营口银行等。
(2)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China Ledger)
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是由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共同发起的区块链联盟,致力于开发研究分布式总账系统及其衍生技术,其基础代码将用于开源共享。主要有四个目标:聚焦区块链资产端应用,兼顾资金端探索;构建满足共性需求的基础分布式账本;精选落地场景,开发针对性解决方案;基础代码开源,解决方案在成员间共享。联盟成员涵盖国企和民企,包括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招银前海金融、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大连飞创、通联支付、矩真金融、万向区块链实验室等。
(3)金融区块链联盟(金链盟)
金链盟的目标是在3至5年内研发一条或多条金融区块链,推出多种广受欢迎的区块链终端应用,制定一批高水平联盟标准,申请一批区块链专利技术。目前研究方向包括基于区块链的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平台、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区块链云服务、区块链理财产品一二级市场、区块链信用服务、区块链在积分领域的应用、区块链票据应用数字资产登记和转让等12个联盟课题研究计划。金链盟的参与成员多样化,有大型集团如腾讯、华为,也有金融机构如京东金融、招商证券、安信证券,同时还有区块链领域内优质企业。
表6-3:中国代表性区块链联盟
6.1.4技术因素
区块链技术未能大规模引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技术的限制,但在2015年我国区块链技术开始取得飞速突破,2015年后我国区块链相关专利增速超过200%,成为我国专利数量增长最为快速的领域。在IPRdaliy和incoPat创新指数研究中心联合的《2017年全球区块链企业专利排行榜100强》中,中国入榜的企业占比49%,其次为美国占比33%。其中阿里巴巴以总计49件专利排名全球第一;排名第二的美国银行全球专利总量共计44件;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排名第三,拥有33件全球专利总量。在全球排名前100的区块链专利拥有者中,央行系企业总量排名第一。阿里巴巴的区块链专利涵盖了发明、设计和实用领域,并且在区块链合作、区块链创新和应用层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专利技术获得的突破和应用不仅对企业的技术布局有深远影响,也带动了整个区块链产业的发展。
6.2产业发展未来趋势
6.2.1国际安全代币或将异军突起,国内趋向“无币化”
2018年5月22日,美国零售巨头Overstock的区块链子公司tZERO与BOX Digital Markets有限责任公司宣布合作推出业界首个受监管的安全代币交易平台,该平台基于区块链进行证券清算和结算,让公司通过安全的代币筹集资金,为投资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的交易方式。作为第一个将区块链资本市场纳入国家市场体系的金融产品,tZERO平台的诞生意味着ICO有机会以合法的身份登上国际舞台,或将带动安全代币融资与传统股权融资方式分庭抗礼。
自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紧急叫停ICO融资以来,以人民币计价的虚拟货币交易量从一度占全球交易量的90%以上下降到不足1%。这预示着我国虚拟货币资产已全面进入严监管时期,国内区块链的发展在逐渐脱离虚拟货币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向“无币化”转变。由于虚拟货币在开发模式和开发数量上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难以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无币”区块链技术在合规性方面具有更高的保障性,故而可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投放。在“无币化”区块链技术的探索中,最核心的要素是要保证项目本身同时具备产生场景和消费场景,且该场景具有持续输出带有激励性商品或服务的平台能力,即在生态体系内形成一个消费闭环,体现商业应用场景的封闭性和限制性。根据这一特点,具有相对封闭性的联盟链或将成为无币化运作的路径重要路径。Token在一些复杂的应用场景中仍然不可或缺,但完全开放的环境并不能有效的限制货币交易,联盟链“部分去中心化”的特性以及联盟许可的存在实现了特定范围内的相对封闭,为弱化Token的货币属性提供了良好的流通环境。
6.2.2大型集团强势布局,CVC分割市场份额
近年来,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也在高调的向区块链进军,国外如SBI集团、高盛集团,国内有行业巨头BAT、迅雷等皆就区块链技术及其衍生品进行战略布局和市场开发。CVC综合了传统大型企业的研发中心和IVC的优势,未来可能与IVC等传统机构平分秋色。
从企业角度出发,一方面CVC的加入有利于其寻找转型战略布局。区块链作为高技术壁垒行业,再辅以相关政策的一并扶持,相关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细分行业竞争激烈,大量的企业需要不断寻找新的利益增长点并实现转型,生产多元化产品,CVC的加入能凭借其雄厚的产业背景和资源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战略支持和布局。另一方面,与IVC相比,企业与股权投资的双重优势更能刺激创新。大型企业通过研发中心做创新,传统意义上的IVC通过投资创业企业来进行创新。CVC能够兼顾大型企业在时间和资金量方面的长期支持和IVC对市场、风险、失败率的高度容忍性。从投资者角度出发,CVC的投资存续期限优势更为明显。区块链技术,尤其是底层技术的开发是一个投资期限非常漫长的过程,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的VC存续期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时间成本需求。而CVC由于背后依托的是以战略布局为主要目的的大型企业,弱化了对短期盈利的追求,能够在时间上提供长期支持,满足区块链高技术壁垒的时间需求。综合而言,CVC同时集合了IVC的优势点,正在逐步分割传统股权投资的市场份额。
6.2.3金融+信息应用率先爆发,金融科技将成为投资首选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应用,金融数据的规模也不可同日而语,每一笔金融交易的发生都衍生出海量的数据。在大量数据的传输、存储与交换中,参与者对数据的可信度、安全性与匿名的问题表示密切关注。据投中信息旗下数据产品CVSource显示,2015-2017年间投向区块链金融的项目中,有19.73%选择了金融信息化,在金融板块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虚拟货币。金融信息化即传统的金融机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现传统服务,区块链技术能很好的解决交易数据的安全性与保障性等问题,成为众多投资人关注的对象,目前落地主要瞄向数字货币,支付清算,数字票据、资产证券化、资产转让及股权交易等金融交易以及智能合约,在银行、保险、证券行业着极为广阔的应用前景。
区块链金融信息化使得金融服务效率大幅提升,同时也为金融科技企业将新兴技术落实到具体应用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金融科技更加强调科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区块链技术的高壁垒恰巧能同时满足“金融”与“科技”两方面的需求:去中心化、安全的交易模式能够缩短交易链条,有效降低结算与交易成本;智能合约的存在可以无需参与者实地参与就完成交易,减少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的发生;区块链实现的信息共享机制能进一步提高信息的传输范围,降低传播时间。这就意味着,摒除了时间和资金成本的影响,在资源匹配和满足用户需求的条件下,金融科技领域中那些体量较小的企业也能参与与大规模企业的公平竞争,进而加速相关技术与产品的落地、应用,并反作用于“金融科技+区块链”,真正的带动金融科技领域的资本注入。
井通中国的执行董事、联合创始人 郑宇
郑宇12年前是传媒广告设计公司的老板,近三年一直在游历采风,同时投身创建公益慈善组织,现在主做几家互联网公司、高科技公司、金融公司、娱乐公司和智能机器人。同时他也是资深品牌策划人,从事传媒公关及策划行业十多年,是中国较早的一批广告人,成功策划了哈药集团广告、联想品牌广告、中国人寿形象广告、中国石化品牌形象、海航集团VI、海南航空推广等,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做出过极具影响力的营销方案,以及影视平面、PR现场活动等等。
“井通中国”通过区块链分布式技术构建了一个分享经济的生态系统,让接入系统的商家分享用户,打破了垂直电商的行业壁垒,可以便捷的实现资产证券化。当然,要实现以资产互联为代表的互联网3.0时代,要把全社会的资产都搬上互联网,实现自由交易,互联互通,必须解决三个问题,即平台的去中心化,资金的安全和资产的定价。井通网络,让实体经济有了电商化的体验,消费者在不同地域都能享有本地会员的购物便利。在井通模式下,可以有强势的资源方,但没有绝对的垄断者。井通还通过与众多B端商户的合作,致力于打造一个分享经济生态金融圈。“井通中国”是为所有的商户和企业提供一个金融全生态平台,在这个生态链中,企业用户与个人用户通过各自的入口来参与到智能撮合与资产一体化的超级体验。
荷兰梵德沃克游艇中国区代表&游艇经纪人 董宁
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航海专业的董宁,曾任职国际著名邮轮公司、国内著名船员服务机构的商船二副以及船员经理。此后先后担任数家游艇公司的总经理。2013年董宁访问荷兰Wim van der valk 梵德沃克船厂,并出正式出任英中国区代表。2007年至2011年,任职于邮轮公司期间,随公司的商船业务,访问世界各大著名港口,积累了丰富的海运经验。海运公司的国际化性质,以及常年和各国人士交流,让董宁可以运用丰富经验和流利的英文进行专业的沟通谈判。令人兴奋而又艰辛的海上生活,同时铸就了他果敢、坚韧的处事风格。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不经历风浪何以成就人生。常年的远航经历以及海运操作经验,董宁在世界各地了解到国外成熟的游艇产业,结合自己的专业,他于2012年开始了海南的帆船游艇行业经历,普及拓展游艇的驾驶、维护、保养,以及游艇文化的培养。从基本的技术主攻,拓展到整个游艇产业发展,建立出最早的完整游艇管理系统和团队架构,并引进美国和欧洲的知名游艇品牌。
从“众星捧月”到“跌下神坛”
尽管早在90年代,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即可寻迹,但真正开始被国人关注是在2013年。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余额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涌现让公众、金融业和政府开始认识到互联网技术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和提升理财投资收益的巨大潜力,并一度被寄予推动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厚望:传统的金融业们,躺着赚钱的日子已经过去,狼来了!
随后,P2P网贷平台大量涌现,众筹也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讨论和尝试的热词,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公司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服务,2014年互联网金融进入了“野蛮生长”时期。
2015年,P2P网贷业务由蓬勃发展演变为风险不断爆发,由此影响到互联网金融业的整体发展态势,互联网金融由年初的政策鼓励、自身“野蛮生长”演变为受到严格监管、自身发展受创。
泛亚、E租宝等恶性跑路事件更是让公众一时谈“互联网金融”而色变,将互联网金融等同于非法集资,开始质疑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业内企业提到互联网金融也很恐慌,对互联网金融避之而不及,改名叫网络金融、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快速地被“妖魔化”。
而实际上,作为金融领域的新业态,与西方“Fintech”相呼应的互联网金融不只以P2P、众筹为代表,而是以电子银行为起点,包括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基金、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互联网征信、互联网风控等将近十多种类型和模式的广泛领域。
从“回归常态”走向“规范发展”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政府部门也一直紧密关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长和变化,相关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所持态度经历了由默许、观望、风险预警、调研座谈到发文监管的转变过程。
2015年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于此同时,相关自律组织相继建立,业内外对互联网金融的讨论更加深入,公众的态度也趋于理性,互联网金融开始逐步摆脱“野蛮生长”的局面,其发展模式趋向稳定与成熟,回归到“常态化”成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王国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需要冷静看待,创新不能脱离金融产品的本质,不能过于简单、盲目地把互联网的作用无限扩大,就像余额宝提供了基金产品销售渠道一样,互联网金融公司应该聚焦利用互联网交易成本低、传播信息快的特点,把重心放在满足金融产品交易的环节上。
蚂蚁金服集团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认为,伪金融平台之所以有人投资,与目前市场供应的金融产品结构有关,普通大众能够投资的金融产品供不应求。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在创新产品上下功夫,在合规的前提下满足用户需求。
2016年8月,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贷行业迎来一轮大洗牌,2016年成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整治元年”。专家指出,互联网金融从技术创新起步,历经产品创新、平台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之后,正亟待制度创新和监管创新。
在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教授看来,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已经呈现出金融、科技和法律相融合的趋势。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风险治理,要坚持提升其互联网思维和手段,推动其规范化发展。
黄震认为,在互联网金融加剧混业经营情况下,将来监管应当统合监管,立法必须突破权力主导和机构监管的传统思维,防止行政权力在中间的滥用,而是要以权利保障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与监管的基本宗旨,金融监管者的主要任务是平衡互联网金融经营者和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真正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谁是下一个蓝海?
规范化发展正在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业态更深层次的变革,科技金融、场景金融、区块链、资产证券化等新模式及新技术不断涌现,在第三方支付、网贷、众筹之后,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蓝海会在哪里?
互联网金融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且对于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百姓日常生活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
黄震指出,随着互联网和金融等领域的技术的更新迭代,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意识的觉醒,消费者的知情权、交易权、话语权、结社权和表决权随着移动互联网终端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创新技术或商业模式发展和生态构建开始发生变化,“这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
在发展互联网金融方面,中国拥有巨大的用户市场。 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截至2016年8月底,已检测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达到8490家,互联网金融活跃用户达到6.18亿户。随着网民数量的提升,互联网金融的用户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日前的互联网金融蓝皮书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规范化发展,在监管套利消失的背景下,没有技术壁垒的公司将丧失生存能力,科技将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科技将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趋势,场景金融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
“未来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以银行为核心的传统金融互联网,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就是有金融牌照的大数据公司。”报告执行主编、中科金财董事长朱烨东表示。
李振华则认为,未来新的金融体系应该是大众金融、普惠金融、消费型金融,更多服务于普通用户、长尾用户,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使普惠金融成为可能。
谨防蓝海变红海
多次的降准、降息带来各类资产收益的持续下行,资金端和资产端供需出现失衡,从而出现“资产荒”。盈灿咨询高级分析师张叶霞对《经济》记者表示,随着优质资产获得变得更为困难,供应链金融由于基于真实的交易,具有相对较好的收益,从而受到包含P2P网贷平台在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青睐。
P2P网贷为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开辟了新渠道,解决了以往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降低了融资门槛。目前,P2P网贷供应链金融业务包含两种主要方式,一种是直接围绕核心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另一种是和商业保理公司合作。
上市系背景的P2P网贷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最为常见,上市公司或出于整合自身供应链角度,以参股、控股、自建等方式通过P2P网贷平台来构建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的效力,通过金融“换媒”摆脱对银行的依赖,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和天花板的限制,降低供应链整体的管理成本。
但拓展P2P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也会面临很大的局限性。首先P2P可能还面临新规出来以后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但是在供应链中它不仅仅需要资金的支持,还需要有很多其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投资银行的现金管理。
另外,今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除了借款额度的限制,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认为,目前P2P在中国有一点被误解,以至于有点污名化,即使供应链金融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有潜力可挖,但是中国对于这些事情都是一窝蜂上,蓝海很快变红海也是有可能的。
一般来讲,P2P平台资金成本较高,较难与中小企业进行匹配,P2P平台要想突破供应链金融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模式,降低资金成本。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樊迪认为,在目前资产荒的大背景下,无论传统金融企业,还是新兴金融机构都致力于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开发。但目前的模式主要还是集中在淘宝、京东这样的大型电商所开发的模式下,未来供应链金融将会各式各样。
怡亚通宇商金融副总裁宁洁告诉《经济》记者,供应链业务本质上就是追求与上升势头或行业合作的生意,供应链业务中有一条风险原则就是不和下降通道中的企业合作,哪怕对方是国企。所以,无论何时供应链行业中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板块都是投资风口。“2020年我国15万亿元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势必会出现更强大的供应链共享平台。我认为未来这个市场,将是由多个擅长做供应链金融配套服务的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经营的市场,不是完全属于传统商业银行的,也不是完全属于民间金融的,而是大家合作共赢的市场。”
3项技术助突破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也是目前市场关注的重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未来将呈现什么样的发展趋势也备受资本期待。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交易从线下转移到线上,款项支付也从银行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变,樊迪告诉《经济》记者,在供应链金融领域,互联网平台由于有大量的交易数据及用户资源,其发展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大的优势。
易观互联网金融总监马韬也表示,未来在供应链金融中,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将会更为广泛和普遍应用,使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更好地合一,进一步降低融资风险。
“以往传统的供应链金融通常由银行来主导,但互联网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也为供应链金融注入了新活力。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供应链金融生态圈也将进一步升级。”张叶霞称。
国美金融供应链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张鹏也对此表示赞同,“银行不再是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的绝对主体,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产品与服务的提供”。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影响下,更多的企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交易资源优势以及客户资源优势,纷纷转型成为供应链金融产品与服务提供主体。这也给供应链金融成爆发式增长提供了有利条件。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目前来看,虽然前景很光明,但形式并不明朗。
黄震表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和突破需要3项技术。其一,现在更大的机会在于物联网,物联网技术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来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其二是区块链技术,运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全网记账形成的共识优势,解决了过去封闭记账和各部信息不相通的问题;其三就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的能力更强,所以对于有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据的处理会更加高效、精准和及时。“所以供应链金融要呈现新的业态模式,就要运用新的工具和技术。”
供应链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具有4个明显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是供应链金融本身的产品模式进一步创新。目前应收端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手段在进一步完善,销售端产品模式创新明显的一个业务特点就是高频、小额、短周期,即融资的需求更紧迫,单笔融资规模小,需要更多的是短周期的产品。第二个特征叫数据推动一切。整个的信贷贷前征信评估和贷中进一步自动化的审批,都要去适应高频、小额、短周期的需求,尤其是贷后,通过监控交易性的大数据会反映出一些预警。第三个特征是行业化。因为金融的核心是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用经营的眼光来判断金融风险,相当于用做生意的眼光来看信贷本身。第四个特征是生态化,比如银行对于账户技术、资金成本、资金结构等有优势,核心企业和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商都有自己的技术优势,结合这些优势更好地去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生态化,也是供应链金融未来的特征。
除此之外,投中研究院分析师陈伟认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还要先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解决财产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要解决征信的问题。
链条竞争显优势
英国供应链管理专家马丁・克里斯托弗(Martin Christopher)在1992年指出,21世纪的竞争不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和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对此,上海文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钟胜九认为,供需链条其实涵盖了狭义面向供应端的供应链和面向营销端的需求链,供需链代表了从消费者到渠道、企业本身、供应商等整个从产品到消费者的链条,未来一定是整个供需链条之间的竞争。
宁洁也表示,市场格局一直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只是以前是一家公司自己做完所有的供应链环节,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意识到要加强自己的“长板”即核心竞争力,把“短板”外包,这个企业的“短板”往往是另外一家企业的“长板”。博弈的市场竞争是局部的,在整个市场的格局,永远是合作的,生意人和生意人的合作共赢。
一、 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定义
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是指银行业开展传统银行业以外的金融业务,如保险、证券、基金、消费金融等,通过多元化经营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这是狭义的银行业综合化经营,也称为银行业的外部综合化经营。狭义的银行综合化经营通常表现为银行集团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一般通过新设或控股独立的子公司来开展非银行金融业务,主要表现形式是多个独立法人、跨行业开展业务。
从广义来讲,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不仅包括银行外部综合化经营,还包括银行内部综合化经营,即商业银行内部通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交叉销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以传统银行业务为基础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在国外,商业银行内部综合化经营通常会涉及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综合化经营仅指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框架下开展业务,比如银行内部成立投资银行部,开展重组并购顾问、债券承销、结构化融资、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业务。
二、 综合化经营是商业银行转型的必然趋势
1. 综合化经营是商业银行应对不利环境的有效手段。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经济增速下滑、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金融崛起等多重挑战。经济增速下滑一方面减少了银行信贷需求,另一方面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加了银行整体风险水平;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窄,颠覆了银行传统的依靠存贷利差的盈利模式,也提高了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一方面使得储户追求更高的金融资产导致金融脱媒现象愈发严重,另一方面促使优质信贷客户转向资本市场寻求更便宜的资金;互联网金融企业凭借较低的门槛和较高的服务效率吸引了众多客户,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此,为了应对各种挑战,商业银行不得不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服务来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以弥补利润缺口。
2. 综合化经营是国际银行业发展的主流模式。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最初都开展非银行业务,但由于银行经营者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薄弱,导致存款客户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在大萧条后纷纷实施了金融分业经营模式。直到20世纪80年代,商业银行在资产端和负债端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冲击日益严峻,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家又重新恢复金融的混业经营模式,银行、证券、保险自此又相互融合发展。从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开展综合化经营也是我国银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然趋势。建国以来,我国金融业一直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随着我国金融业不断与国际接轨,商业银行将会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利用自身品牌优势,拓展非银行金融业务,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可以有力的应对外部负面环境的冲击,还可以参与到国际市场中去。
3. 综合化经营能够有效的分散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银行集团通过发展非银行金融领域,可以改变收入结构,从而降低银行集团信贷风险的集中度。单一银行业务会导致银行集团的经营风险过度集中,不利于持续稳健经营。多元化经营可以使得银行集团的资产配置选择更为广泛,通过广泛的业务组合增强银行抗风险能力。例如,在次贷危机中陷入挤兑风波的英国北岩银行就是因为业务过度集中于住房贷款而最终破产。而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这些实施综合化经营策略的金融机构,通过其他领域的盈利弥补了在次贷危机的损失。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具有显著的顺周期性,在经济形势较好的情形下,不良贷款率较低,商业银行承担较低的信用风险,在经济形势低迷阶段则恰恰相反。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多元化经营可以有效的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
三、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现状
商业银行最初探索综合化经营之路,很大程度受到监管政策的推动。自2005年开始,我国监管机构分别批准商业银行参股或设立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随着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综合化经营的步伐也逐步加快。
1. 银行集团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并存。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积极拓展非银行金融领域,基本形成银行集团模式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我国大型银行基本形成银行集团模式,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纷纷通过申请或并购等途径获得金融租赁、基金、保险、资管等金融牌照。如交通银行将“国际化、综合化,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银行(两化一行)”作为全行长期战略,建立了以银行为主体,包括交银租赁、交银国信、交银施罗德、交银康联、交银国际、交银保险等在内的综合银行集团架构。一些股份制银行也积极打造综合化经营平台,如兴业银行布局期货、基金、租赁、信托、消费金融、?Y产管理以及研究咨询领域,通过统筹利用集团多牌照优势,实现了旗下所属机构之间的业务联动与优势互补,有力的促进了银行业务转型;民生银行布局金融租赁、基金等领域,努力向银行集团模式发展。
一些基础较好的公司或集团也通过资源整合的方式逐步形成金融控股集团。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和招商集团,形成了集银行、保险、基金、期货、投资公司、金融租赁、信托、证券和资产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领域,金融业综合实力较强。另外,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都向着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方向发展,如华融、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经上市并获得了金融全牌照,长城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在扩展自己的金融全牌照版图。
总体来说,银行控股集团与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各有优劣。在银行控股集团模式下,商业银行处于核心地位,非银行子公司依赖银行业务及营销网点进行业务拓展,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实现战略协同和资源共享,但由于银行母公司无形中会为子公司提供信用背书,在风险隔离方面存在隐患。金融控股集团模式下,集团母公司并不承担具体业务的运营,只是在战略规划、资源配置方面进行统一规划,能够灵活的剥离、转让、重组资产,子公司之间能够很好的进行风险隔离,但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效果较差。
2. 综合化经营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在外部综合化经营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不但将版图扩展到证券、基金、金融租赁等传统非银行业务,还涉足信托、养老金、消费金融等业务,如交行、建行和兴业控股信托公司;建行成立建信养老金管理公司;中行、兴业、华夏成立消费金融公司。
商业银行尤其是股份制银行还积极探索内部综合化经营。建设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快速发展,承销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等产品,2015年实现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达43.52亿元。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纷纷成立交易银行部,通过互联网技术将现金管理、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资产托管等传统银行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银行服务,不但可以提高客户粘性,还为银行带来了廉价沉淀资金。
3. 综合化经营协同效应快速提高。随着商业银行在综合化经营方面的改善,集团子公司之间不断加强协同联动,对集团利润增长产生协同效应。以工商?y行为例,工商银行通过新设或收购方式,先后组建工银瑞信、工银租赁、工银国际和工银安盛四家公司。工银租赁通过“租赁+贷款”、“租赁+保理”、“租赁+理财”、“租赁+基金”、“保函+租赁+保理”等新型结构化产品,为工行境内外分行带来租金清算、汇划和结售汇业务,并拉动存款、客户理财和银行卡等业务。2015年,工银租赁实现净利润33.04亿元;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和工银安盛保险公司分别实现12.9亿元和4.5亿元,分别较2014年增长155.3%和17.4%;工银国际实现净利润0.99亿美元,增长136.7%。
建设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截止到2015年末,建行的非银行金融领域业务已全面覆盖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投行、期货、养老金管理以及专业化银行等多个行业。2015年,建行综合化经营子公司资产总额2 665.96亿元,较上年增长40.65%,实现净利润39亿元,增幅59.01%,其中,建设信托受托管理资产规模10 968.39亿元,跃居全行业第一,实现净利润11.96亿元;建信人寿实现净利润4.13亿元;建信租赁实现净利润9.55亿元;建银国际实现净利润6.81亿元;建信基金实现净利润4.78亿元。
兴业银行在股份制银行中综合化经营步伐较快,协同效应的效果显著,其旗下子公司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托兴业银行和兴业信托所拥有的数十万的企业金融客户和小企业客户,每年发行千亿计各类理财产品。民生银行布局金融租赁、基金等领域,并获得了较好的业绩。2015年,民生金融租赁实现净利润10.56亿元人民币,民生加银基金实现净利润4.99亿人民币。浦发银行进军金融租赁、信托领域,逐步完善综合化经营平台。
4. 商业银行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整体还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但国有大行及股份制银行都加快了综合化经营步伐。建设银行在2016年上半年筹建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并获准,建银国际还成功收购Medist75%股权,建信人寿旗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浦发银行进一步完善综合化经营平台的搭建,2016年3月完成对上海信托97.33%股权过户事宜。华夏银行2016年11月宣布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兴业银行进一步积极争取证券和保险牌照,完善综合化经营平台。从总体上看,具有全牌照的银行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防火墙制度,其他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在加快金融牌照申请的同时,对银行内部基础业务进行创新,发展专业的、特色的银行业务。
四、 股份制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的建议
走综合化经营之路是我国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大型商业银行在资金、渠道、股东背景等方面都具有天然优势,在开展基金、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股份制银行实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自身优势,抓住机遇,以特定领域为突破口,对外拓展非银行金融业务,对内重组银行基础业务,逐步实现综合化经营的战略部署。
1. 完善相关业务牌照,走差异化经营之路。股份制银行应紧跟国有大行步伐,完善相关业务牌照,建立综合化经营平台。建立综合化经营平台不应盲目拓展,需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源禀赋等条件稳步推进。股份制银行需做好行业研究和市场细分,对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业务的投资前景、政策限制、投资规模以及经营难度等进行深入研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有所偏好,然后进行市场选择和市场定位,通过新设或收购等方式获得金融牌照,制定差异化、集中化、特色化和专业化的综合化经营发展战略。
2. 树立先进服务理念,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综合化经营需要内外并举,既要完善金融牌照,还需要在传统优势业务基础上创新,开展内部综合化经营。股份制商业银行需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挖据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金融需求,为客户提供具有广度和深度的综合性解决方案。股份制银行的内部综合化经营需要加快向传统中间业务整合发展,推动理财、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全面协调发展。研究投资银行与交易银行设立的可行性,在传统优势业务基础上开展创新,梳理和优化现有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内部资源整合,重构业务条线和板块。例如,当前国内银行业兴起的交易银行业务,能够切实帮助客户解决从支付结算到集团资金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上下游融资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不但提高了客户粘性,还可以获得便宜的沉淀资金。
经过了集中爆发期,风险缓释。”一位参与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人士说,整治工作已进入“下半场”。
陆续出台的以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轴心的配套文件,掀开了下半场的序幕。
1月10日,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继续严治互金风险,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
而一月前的2016年12月9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在整治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风险整体水平下降,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初步遏制。接下来,各地第二阶段的清理整顿工作将陆续展开。
“我们正在抓紧上报本省的整治报告。”一位浙江省金融办人士说,按照规定,春节前必须“交作业”。
而对于那些难以“冲关”的互金机构而言,更是年关难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运营中的网贷平台共2448家,比上年末减少987家,即一年内消亡了近1/3。
毫无疑问,整治下半场更会“刺刀见红”。“下半场任务更重,要定规矩、定体系。互金机构要找准生存法则,监管层则需研究和建立长效机制。”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说。
上半场未竟之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上半场整治工作以大撒网的“摸底排查+现场检查”为主。
自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7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启动整治工作以来,前期的摸底排查工作已于2016年四季度基本完成。
总结上半场工作,监管条线基本厘清、规则框架基本成行、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不但有效排查了风险,还对互金机构起到了警醒作用,遏制了风险的进一步深化。
即便如此,上半场工作中仍难免有未竟之题。
“地方金融办、行业协会以及区县政府、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组团前来检查,还让我们提供了数轮材料。”在一位北京的网贷机构负责人看来,这些材料关系着生死存亡,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产品宣传、资金流转去向、第三方机构存管等情况。可一番精心准备之后,至今未等来进一步通知。“听说一些机构已收到整改通知,但我们还没信儿”。
对此,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下称“整治办”)人士介绍,整改通知正在批量下发,逐一覆盖。
这期间,一些企业提出了三个问题――整治覆盖面是否足够大?整改方案是否有很强的针对性?如何评判调查小组的客观公正?
其一,上半场的排查范围有限,调查小组主要参照两个指标:一是各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名单;二是在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第三方研究机构上留存过数据。
由此,金交所、征信公司、数据公司以及一些完全依靠线下推广和私募来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尤其是打着互金旗号还没有在监管层视线之内的一些机构,被漏掉了。
“原以为会有调查小组,但这次整改没有囊括征信和数据行业。”中诚信征信一位高管说。我国的信息黑产已野蛮生长数年,严重威胁公众隐私、财产安全。
其二,调查小组中,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主力,会对每家被检机构出具报告,评判其为合规类、整改类或取缔类。但这些第三方机构的来历、资质和对其的监管手段都也有疑问。
其三,地方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并不明确。
“或者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改办牵头,或者地方行业协会牵头。”前述参与整改工作的人士说。
北京等地的地方金融办较为“强势”,因而担责较多;也有一些省市的金融办力量相对薄弱,市县以下往往没有独立编制,下设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专业性和排查能力难免打折。
按照浙江省金融办人士的说法,去年以来该省金融办做了架构调整,其中就互联网金融专门新设了处室,在整改工作中担任主力,“动静在全国范围也算比较大了。”
从《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的信息看,全国各省份几乎均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30多个省级整治办中,多由地方金融办牵头,10多个由央行分支行牵头,还有几个是两者共同成立。
下半场三大重点
尽管有遗留问题,但互金监管从无到有,已经是莫大的进步。
据悉,下半场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重点,将落在总结汇报、规则常态化和“穿透式”监管三大重点上。
今年1月至全国两会前后,整改工作会经历个体整治意见下发、督导等环节,同时各地方将上报整改效果;两会结束至5月份左右,主要是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总结汇报。
“排查结果显示,全国的风险程度差异很大,严重的大概有七、八个省中的60多个城市,、青海等省的风险较低。”前述人士说,风险低的一些省市相关工作会提前结束。
这期间,由于跨年时期市场上难免出现流动性紧缺,因而整治意见将分批次下发,给企业留出缓冲时间。而已经接到整改通知的企业,则必须加速合规进程。
“第二大重点,是构建监管规则体系,其中的一部分法律工作已经开启。”一位金融监管部门的司局级负责人表示。
自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一行三会”等17个部委陆续公布非银机构支付、跨界资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广告等6个细分领域整治文件,形成由一份“国字号”方案和6个部委级方案组成的“1+6”一揽子方案,奠定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大框架。
据悉,后续还会以急用先行的原则陆续关于投资者适用性、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政策,部分还将上升至法律层面,实现监管规则法律化、常态化。
“各部委将各司其职,例如由央行负责的部分,将先后历经金融市场司、支付司等部门,最后落到条法司。”前述司局级负责人说。
第三大重点,则在于探索设计“穿透式”监管框架。
呼吁多时的“穿透式”监管思路未在上半场中清晰呈现,“一行三会”迄今仍存不同看法。
根据前述司局级人士的理解,“穿透式”意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留风险死角。目前在监管层呼声较高的,或分为两层含义:
一是集团化、跨业态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大多是早期从P2P、支付、众筹等转型而来,通过并购而坐拥数个行业牌照,资金通常从严监管领域倒手至宽监管领域,涉嫌关联交易和风险转移,需要“一行三会”对其现有业务各自认领。其监管难点,是打破我国金融系统的分业监管现状。
其中关键,在于从过去的机构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扒开一些互金机构花哨的外衣。
二是重点关注资金去向,即无论资金经过了信托、基金、资管、网贷、企业年金、金交所或是银行理财,监管层都紧盯资产端,找到风险传导的终点。
“这需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协会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人士表示,协会已于2016年10月推出《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
上述文件规定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_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三方面,以期达到机构自身透明、资金流转透明和业务风险透明。
“穿透式监管是全球性难题。”互金协会人士表示,“各国都在尝试,我们也尚处观察阶段,希望今年会有定论”。
曝出新风险
诸多参与整治工作的受访者均坦言,眼下金融风险错综复杂,一些新风险超出了监管层预期。
“业态变来变去。”前述参与工作的人士表示,金融网络化、社交化、场景化,让监管层难觅抓手。
目前,上半场排查结果中出现三大新风险:
其一,是一批合规无望的互金机构加速消亡,但另一批却在以各种方式加速扩充――除去满足合规上线的“硬杠杠”外,它们或引入国企股东来增加信用背书,或以集团化运作来腾挪非合规业务,规避监管。例如,积木盒子、开鑫贷、团贷网等数家P2P逐步实现了包括网贷、企业理财平台、私募基金、金融资产交易等在内的集团化运作。
其二,是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死灰复燃”。形式繁多、缺乏定义的所谓金融资产,不少实际上是次级贷和次级债,却被包装给公众,使得整个资金链上潜藏了多层次风险。
“金融资产缺乏定义,什么都能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直言,除去传统金交所的挂摘牌、登记托管、见证、撮合等业务,企业及金融机构资产财务报表优化、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服务等泛资管类产品,乃至校园贷等,均可打包售卖。
曾刚警示,其产品甚至还将包括碳交易权、黄金、企业期权和大数据。一旦推给公众,其系统性风险将远甚于银行和P2P。
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召集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近期部分交易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较大等,提出用半年时间来集中整治。
其三,是各类互金机构不但跨省、跨区域展业,还快速国际化。
多位受访者均警示,尽管跨省、跨区域展业的监管工作很棘手,要打破各省、央地之间的藩篱,但目前已基本达成了“注册地监管原则”这一共识。
而一些转型为Fintech(金融科技)的互金机构加速国际化,却跳出了中国监管层的“五指山”,使得跨境监管合作显得明显滞后。
以蚂蚁金服为例,支付业务已覆盖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年服务海外客户3300多万人,除在印度投资支付公司、在韩国合资互联网银行、在东南亚国家参股银行和支付机构外,还在欧洲做起了跨境P2P。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四局局长廖岷指出,商业银行跨境展业是在一系列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合作安排之上,拥有信息共享、跨境检查、持续协调、处置计划等合作基础,但新兴的Fintech公司,无论监管或消费者保护,目前均尚无任何机制安排。
廖岷建议,这批企业尚处于国际化的初级阶段,迫切问题是两国监管层在市场准入上的沟通合作,对未来可能的 “航母企业”,要制定类似“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公司的联合评估机制,尽快应对。
“否则,风险也将跨国界地传导。”前述司局级人士说。
整治办去向
随着时间推移,本轮整治的主力军――由17个部委联合成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其去向问题也随之成谜。
是否需要常设机构、需要怎样的常设机构且由谁管理,这些问题逐渐摆上了决策者的桌面。
整治办目前设在央行金融市场司,除“一行三会”外还囊括了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的临时借调人员。这部分人员的编制和去向尚未有明确安排。
那么,一旦整治工作宣告结束,整治办是撤还是留?
廖岷撰文表示,互金可以沿用现有监管架构,由现有监管部门履责,但需要清晰明确地界定监管职责。当前无论国际层面或国家层面,目前各届普遍认为无需专设新机构。
这即是说,整治办的存在应是暂时的。如何对金融科技准确分类、是否对其中的股权和债权融资分别实施不同监管方法,如何在中央和地方、央行和其他监管当局之间划分职责,都必须在现有监管框架内厘清。
“这对于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绝非易事。”廖岷认为。
与互金整治类似的是,由银监会牵头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高难度地集结了“一行三会”等14个相关部委,始终工作高效且成为了打击非法集资的最高协调机构。其最近一次座谈会召开于2016年4月,掀开了迄今未停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但总体上,部际联席会议还是相对务虚,整治办更综合、更高效、更专业。”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表示,互金业态日渐复杂,如果将整治办打散了重新分置,各部委就可能又会回到各自为政的时代。
在他看来,互金监管目前还急缺“工具箱”,整治办的存在一为完善“工具箱”,二为有效协调,缓解部委之间的“割据”状态。不妨将整治办“改头换名”,作为我国金融监管结构性改革的创新点、试点,让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央地统筹、技术水平和人员能力。
据悉,整治办此前已经部分承担了对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治办等部门的培训工作。
但争议在于,未来这一领导机构应下设于哪家部委?或者独立出来?
诸多受访人士反映,下设于银、证、保“三会”中的任何一会,都可能引发争议;但下设于央行,则应该继续落在金融市场司还是直接上升为司局级部门?现有人员的编制如何解决?
“任何部委都难以消化这庞大的队伍编制,但单拎出来的成本又太高。”一位资深监管人士坦言,如果配上人力、财力和物力,将增加财政负担,“因而我们还在思考。”
“这是一场国际较量”
“@不仅是一场风控之战,更是一场国际较量。”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能否管好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将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产生质的影响。
当前,国际上金融科技为主流趋势,其概念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有所不同:前者是将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作为服务金融业的技术手段,遵循金融规律;后者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脱离和违背金融规律的所谓创新,潜藏风险。
“如今很多企业谈互金就色变,总说自己是金融科技公司。”前述司局级人士称,因而监管也应顺势趋势,与国际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接轨。
廖岷分析,国际上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表现为四大特征:
一为各国监管措施各异,缺乏全球统一标准。目前,各国监管多集中于网贷和电子货币,对区块链等技术还大多在探索,政策差异大、碎片化、割裂化。
例如,P2P和众筹在美国被纳入了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框架,欧盟和英国则主要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明确了最低资本金等审慎监管指标,设计了类似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网。而法国,将P2P视同为银行业务,适用银行业监管。
二为国际权威的监管组织近期开始行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从2016年3月着手调研,首次正式讨论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分析框架报告》。
“这一报告实践性强,值得各国监管当局借鉴。”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认为,FSB为国际监管改革做了铺路。
同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也已成立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对相关国家展开调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下一步也将全面评估包括区块链、云技术、智能投顾等在资本市场的运用及影响;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15年11月《普惠保险业务准则》,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和反欺诈成为其三大核心关注点。
三是国际治理加速,双边合作渐次展开。
在FSB之后,未来一两年内,预计BCBS、IOSCO和IAIS三家都会进一步金融科技评估报告,并修订现行的国际监管框架、指引和标准。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为应对金融科技的跨国界扩张开始深化双边合作。其合作程度,超越了以往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
但即便如此,全球的监管理念和法规框架仍面临根本性挑战――传统的监管理念“栅栏方式”仅用于隔离商业银行和网贷之间的风险传染,当前还是否适用?各国对金融机构自上而下的监管路径以及防止金融体系中加杠杆、扩规模和关联易的固有监管格局,会否阻碍金融创新?是否有必要增加新的监管路径?
此外,各国监管当局都严禁金融机构核心业务外包,要求其长期坚持数据本地化,但市场上帮助传统金融机构流程外部化的金融科技公司大量诞生,以云端技术来提升其中后台的绩效,监管当局是否应该展开拥抱的姿势?
事实上,全球都在培育监管科技,例如用传统金融机构积累并持续产生的海量数据,来帮助提升监管层的数据分析能力。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政府,已经向一些企业的公共云平台敞开了怀抱。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异军突起,我们不能落后,要占领国际监管高地。”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认为,中国的优势,在于有全球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和业态,还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消费市场。
一、金融科技的提升、政策给力使电票业务的优势日趋凸显
电子商业汇票对短期商业贷款具有替代效应:融资难、融资贵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全球性难题。《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银行承兑金额不得超过1亿元,央行出台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将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延长到了1年,银行承兑金额扩大到10亿元,这一特点为企业一年内的融资需求提供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于电子商业汇票可以跨行、跨区域流通,且流通效率高,随着电子商业汇票的普及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利息支出。同样,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延长为一年,相应的贴现周期也将延长为一年,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持票企业可以直接将票据用于货款支付,也可向银行申请贴现融资,且央行224号文已经明确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环节可以不审查增值税发票等,电票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金融产品,可实现信贷资产的可进可退,目前已经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工具。
电子商业汇票的普及实现银企双赢:传统的银行承兑汇票基本流程,企业存入开票保证金,向银行提出开票申请,经银行审核、承兑、出票,到开票人取得纸票传递给供应商,一般需时3-5天。尤其是一些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短缺,服务半径受限,电票的开立企业不用跑银行,打破了时间、空间的界限,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快速开票,电票直联后,客户在银行一经开出电子汇票,瞬间便可到达交易企业银行账户。同时,票据付款期限从半年延长到1年,金额从1亿到10亿,可以免去企业间因交易金额过大需要到银行签发多张票据的困扰,无疑会吸引企业开具电票的积极性,加速资金流转,促进贸易往来,减少对现金流的依赖。电票与短期贷款相比,票据贴现的利率更低,企业还可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票据除了作为支付结算手段,还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票据业务既有利息收入又有非利息收入(票据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和手续费收入),还具有“创造存款”等功能,同时电票业务还节约了票据印制成本,降低票据保管成本,规避票据遗失风险,在一定程度提升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电子商业汇票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尤其是在疫情期间,电子商业汇票比传统纸票有四大突出特点,以数据电文代替纸质凭证、以计算机设备录入代替手工书写、以电子签名代替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传递,有效提高了商业汇票业务的透明度和时效性,节省了传递、查询成本,丰富了票据市场的业务形态,弥补了传统票据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以及电票需求的缺失,为金融市场注入活力,也有助于打通线上线下、电票、纸票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形成。传统的纸质票据背书付款,需要票据加盖公章或票据专用章、邮寄需耗时2-3天,因背书不规范如票据盖章不清晰、操作人员将公章变成“营业用章”、“工程专用章”,单位名称填写不全或者简写、背书不连续等还有可能造成供应商退票。电子商业汇票背书仅需登录网上银行提交背书申请,经过银行处理后,接收票据的企业就可以即时登录网银签收电票,或继续背书给下一家企业,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周转速度。
电子票据有效克服了纸质票据的操作风险:票据业务一直是我国案件高发的金融产品,除了操作上内外勾结,随着造假技术的提升,纸质汇票在真伪辨识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容易发生伪造、变造和克隆票据。常见的“母票”进行变造,如小票变大票且纸票查询收到的回复均是真假自辩,甚至此票据已被多次查询等字样。电子商业汇票依托于央行电子商业票据系统平台,票据的每一笔转让系统都会在ECDS上实时更新记载,全流程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防范克隆票、变造票风险,有效解决了票据在流转过程中或保管过程中被挪用的问题,避免了资金损失。商业银行或企业在办理贴现转贴现业务时免去了审核票据要素、检验票据真伪、尽职调查等环节降低了相应的操作成本,杜绝了操作风险。电子商业汇票的风险基本上只与电脑系统运行有关,相对于纸票的易被仿制、变造等风险而言,各个环节的“电脑”监控比“人脑”更有保障,在疫情期间除了银行贷款,协同推动应收账款票据化等多元模式解决中小企业千差万别的需求和痛点。
电子商业汇票为支付结算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传统的纸票托收流程,需提前7天委托银行收款,银行工作人员首先要进行票面审核、邮寄托收、入库保管等一系列手续繁琐,如有票据书写和签章错误还需补充证明或退票,票据回笼主要通过邮寄,为防止丢失或损毁,大额票据一些企业还专人携带,一些票据经理也戏称自己为“票据的快递员”,不但成本高、速度慢,还要承担票据遗失、损坏、诈骗等风险,耗时耗力甚至无法及时回笼资金。电票省去了纸票的传递、保管等环节,可以在票据到期日当天通过银行票据系统完成线上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据,无退票可能,当天款项即可到账,有效促进了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往纸质票据居多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不接受纸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电票流转和资金划付就象是支付宝与余额宝的关系,即使是非工作日也可以通过网银客户端进行申请,其安全性、便捷性,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持有的电子票据支付给上下游企业,票据的支付功能更加突显。
二、制约电子商业汇票推广的深层次分析
缺乏法律规范,电子形态的证据如何被法庭所接受还存在许多短板:目前,电子商业汇票在《票据法》中尚未确立合法的地位,尽管央行2018年6月修订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但为部门规章层级较低。与转账支付、工资等一般网上银行产品相比,电票业务涉及环节较多,(签发、承兑、贴现、转帖、再贴现等),操作更为复杂,现行的《票据法》未将电子票据纳入调整范畴,票据电子化交易的效力未在法律层面得到确认,一旦出现票据纠纷,对于电子证据如何采信、票据各方应承担何种举证责任不尽清晰,如电子交易的签章只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来实现,但我国现有的《票据法》尚未承认经过数字签章认证的非纸质的电子票据支付和结算方式。随着上海票据交易所上线,电子票据发展迎来了历史性机遇,从2010年至2017年全国电子商业汇票交易平均以每年60亿元的增长额稳步发展,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票据已使用几十年了,交易流通渠道和贴现融资渠道均已成熟,加之,各家银行电票系统相互独立、无法对接,票据不能跨行流转,因此,加快票据业务电子化转型,尽快推动电票、纸票系统功能整合势在必行。
操作模块不统一,电票业务发展存在区域性差异:由于各商业银行自身资源和科技实力、业务水平存在地域性差异,电票系统是基于各家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功能自行开发的个性化模块,客户端操作界面、录入要素、流程顺序、相差较大,客户体验较差。尤其是一些中小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客户端设计繁琐,客户登录系统操作步骤多、手续麻烦;有的网上银行界面设计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流程操作提示、对于待处理业务缺乏提醒功能,甚至时有发生系统不通畅现象,尤其是各银行间不能实现已开通电票系统银行网点机构共享,跨行的银行网点在推广电票业务时不能自主查询其它银行哪些网点可以办理电票业务,当出票人使用不同网上银行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无论是开立、签收、背书转让、贴现需要掌握不同的操作界面、录入要素,由此给出票人带来较多的困扰,互联网时代接触成本(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对产品的选择往往起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的银行不同的模式,且相互独立,客户在短时间难以完全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使用电子商票的积极性。
票据的流通性是影响票据使用的一个关键因素:电子商业汇票推出,尚未形成有效的流通环境,对银行来说,电票系统升级改造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要求商业银行内部电子商票系统与人民银行电子商票系统对接科技水平要求更高。目前,经济不发达地区有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尚未加入电票系统。对中小企业来说,电子商业汇票开出后,伴随着交易的发生,常常需要背书、转让、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多个环节,经过多次转手才能最终解付。只有企业自身及其上下游客户同时具备使用电票的能力和意愿时,该企业才可能签发或接受电票,否则,票据就会在流转中受阻,影响电子商业汇票的正常使用。如出票人愿意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而其交易对手作为不使用网上银行或即使使用网上银行但没有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则出票人只能被迫放弃使用电子商业汇票而去选择纸质商业汇票。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受开户行和自身因素的影响,企业网上银行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开通率低,同时,包括一些财务公司在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是大额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还无法实现电子商票的线上清算,受中小银行和企业尚未完全开通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双重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票业务的拓展。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并未真正实现全部过程电子化:有些银行企业在申请办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时,和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一样,需要向承兑银行机构提交向办理纸质票据需要的相关材料,如真实、有效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在申请贴现时,要提供证明其与前手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等,且几乎全部是书面纸质的,这部分线下资料,不能实现利用电子设备无纸化传输和网上审核批准,导致电子票据与实物资料脱钩,企业没有感受到票据电子化所能带来的高效率。同时,与转账支付、工资等一般网上银行产品相比,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涉及环节众多,操作复杂,一旦填错,需联系贴入行退回。尤其是有的银行系统电票差错解决流程过长,需逐级向上反馈,得到省分行后台技术支持后才能查找原因,影响了客户的资金使用。电子商业汇票是无纸化的支付工具,部分企业对即看不见又摸不着没有实体介质的电子商业汇票其安全性存有疑虑,同时,电票系统的运行,使企业商业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客户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等商业机密容易外泄。
票据定位缺乏差异性银企都缺乏积极性:电子商票为银行贡献的利润较少,除了手续费收入,短期贷款利息收入远高于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同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问题是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所以一些商业银行仅认可在已经其自身银行系统内建立信贷关系且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在授权、授信方面设置较为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对于纸票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转贴现业务转移贷款规模等,激励机制不到位,客户经理受利益驱动,对推广电子商票的积极性不高。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电子商业汇票和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申请人都需向承兑银行缴纳票面金额万分之五的承兑手续费,在承兑手续费上没有价格优势,不少银行对开通电子商业汇票功能还要收取一定的年费。与纸质商业汇票相比,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一年,因此贴现率也相对较高,所以需要短期资金需求的出票人没有很强的动力去选择使用电子商业汇票。同时,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实现方式是通过企业网上银行操作,需要依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和认证证书完成相关操作,企业不掌握电子数据的管理权,对电子汇票的虚拟性信赖度不高。
三、推进中小企业电票业务发展的几点务实思考
加强电子商业汇票顶层制度设计,提升服务质效:电票业务是一个认知和实践循环推动的过程,立足我国的现有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一、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利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打造高效的票据交易平台,按照票据全生命周期统一业务流程和自动化服务界面,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网点电票业务机构的开通率。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扶植经济不发达地区和部分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尽快接入ECDS系统,帮助其开展电票业务,打破科技成果传化“最后一公里”,保障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电子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满足不同客户的诉求与偏好。二、扶持和建立中小企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发展基金,解决中小企业增信难,开辟中小企业电票业务绿色通道,中小企业要积极增强自身“体质”,对于无理拒付、拖延支付、超限额签票的企业,定期向社会通报,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和欺诈行为,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三、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客户经理业务考核体系,在日常营销中从客户开户时就引导客户开通网上银行并实现电子商票签约,对涉及电票业务较少,未开通电子渠道的客户,可考虑由柜台临时接收和代办电票业务,黏住用户连接,最后,依托票据交易所的大数据平台,加强各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互通,提升风险把控的主动性与前瞻性,不断降低电票业务的交易成本,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可得性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