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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1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

篇1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调控

国家城市化发展号召下,各地城市加重对自身基础的重新定位,大力发展现代化城市,兴建开发区、招商引资、开发房地产等项目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由于缺乏对城市发展的有效引导,导致多数城市土地问题日益加剧。城市无度蔓延下耕地面积的减少,用地结构的失衡等问题急需有效的手段来处理。土地利用规划是空间规划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保护耕地、调节土地配置的主要手段,土地利用规划对优化城市体系的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的合理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对我国土地的合理集约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存在不利的影响。

1 我国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

1.1 耕地面积减少

据中国统计年鉴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告诉发展,我国的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减速惊人。耕地面积是粮食产量的保障,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粮食需求已不能自给自足,每年都需大量进口粮食。另外,城市的高速扩张引发各种形式的耕地占用,“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占地现象的出现大大加剧了耕地面积的缩减幅度。

1.2 城市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和违法占地现象普遍

专项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147万亩的闲置土地,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6.9%。近几年城市“开发区“热度下,国内各大城市开发区总体数量多,且规划面积大,但是大多数开发区的开发程度远远不够,土地利用率低,进一步增加了城市的闲置土地资源,土地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视土地利用规划规定,拿土地换项目等违法占地现象屡见不鲜,城市扩张陷入无序状态,进一步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其次,房价热的带动下,开发商囤积土地现象也十分常见,国土资源部虽然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规定,但由于违约金的数目与土地价值增长的明显差距下,此法规也收效甚微。

1.3 城乡结合部环境恶化

城乡结合部作为城乡过渡的特有地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十分集中,农用地与非农用地的交错下的规划混乱,以及政出多门下无人治理,类型复杂多样土地利用状况最终导致该区域环境恶化严重,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 土地利用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失效的原因分析

2.1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础不牢

以土地换项目的做法使得部分地区的经济短期内得意高速发展,GDP的快速增长与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下‘性财之道”逐渐衍生,加之农产品价格日益低廉,农民放弃土地进城打

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土地是国之根本,农村土地价值的普遍下跌以及国内土地违法现象屡教难改的局面最终导致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础不牢。

2.2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技术落后,缺乏科学性,专家和政府的纸上谈判规划可操作性欠缺。土地利用规划偏重“刚性”缺乏“弹性”,用地严重超标致使耕地紧张后的补救措施又过于严苛不够应变,又导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超标,恶性循环下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日甚,不仅不适应社会发展,也使土地规划形同虚设。

2.3 缺乏系统的有效协调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体,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农用地规划、水利设施规划等都有关联。所以,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但是各部门都隶属于不同的主管体系,部门间的各自为政或利益博弈导致不同部门在城市规模的确定和结构布局上的安排并不能完全一致,而国内目前尚无合适的解决办法。

3 城市和谐发展下土地利用规划的变革

3.1 规划理念的革新

规划理念的革新首先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应以市场理念和全球化理念为基石,重视以人为本的理念。市场经济主导下,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的调整应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全球化理念下的市场变化影响国家和个人的土地利用决策行为,这就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决策者需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高度不断的调整土地利用的发展战略。自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实施开发的“西北建设”、“南水北调”等重大项目得以有序的实施,正是决策者全球化市场战略下从国内国际市场的角度、区域经济的比较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协调的红利。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建设美好家园和谐社会,因此应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变革理念,规划应以民众的切实需求为重要方针。不断的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开放规划的理念,借鉴国内外、不同地区的规划经验教训,集思广益,根据时代的发展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

3.2 合理配置土地以引导城市的理性扩张

我国最初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各部门用地,协调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实施,资金技术管理的落后已不能很好的解决城市膨胀带来的诸多负面信息,“摊大饼”式的城市推进方式极大的浪费土地资源,加上城市功能配套不能有序的设施,加剧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当下,土地规划的合理利用既要保护耕地、控制城市规模,又不能单纯的限制城市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应对城市的增长进行合理的控制,恰当的调节城市外部扩张和内部结构所表现的作用引导其动态发展。在城乡结合的特殊地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应该体现城乡协调发展,综合布局,从更高层次多角度审视社会的发展,编制符合社会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城市郊区的发展有序,有效的解决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1]杨璐璐.中国土地供给制度演进轨迹:文献综述及其引申[J].改革.2012(01)

[2]洪世键,张京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背景下中国城市空间扩展: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城市规划学刊.2009(03)

[3]胡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模式构建及利益衡平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9

[4]沈开举,主编.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4

篇2

【关键词】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1、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人类的发展和生存离不开土地,土地是一切发展和存在的基础,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土地有不可再生性,因此我们要合理的利用土地。近些年来,我国在这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尽管这样,我国的土地利用状况不容乐观,形势依旧严峻。我国的人口众多,土地的质量不是很好,此外后备资源也比较欠缺。城镇化化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速度在不断的加强,因此耕地面积在大幅度的下降。此外,城乡的建设用地在使用方面比较粗放,闲置的状况比较明显,浪费现象也比较严重,土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我国的经济又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建设项目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土地的需求在不断的增加。可见,土地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要对土地进行有效的利用和规划管理,才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对土地的利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达到优化组合。在过程中需要从当地的社会发展要求出发,结合该地的自然、经济以及社会条件这样就可以在时间和措施上实现优化组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土地的总体功能最大化的发挥出来。土地利用规划也是政府的一个重要的职能,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其任务主要是对耕地进行保护,将国家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政策落实到位。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管理”,土地的规划和管理非常的重要。利用规划,我们可以对土地的用途进行管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要严格的控制,将土地的利用率增强。此外,还要增加土地产出率,将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协调好,最终合理的使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2、我国在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在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规划的工作使用传统的手工方法完成,无论是前期的准备工作还是最后出的规划成果。在进行土地的利用和规划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数据和材料,这些数据和材料不仅繁多,而且比较复杂。因此,使用手工的方法是很难完成的,特别是进行定量化分析时。使用手工的方法不仅工作量大,此外难以保证客观性和准确性。(2)数据方面。由于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需要使用大量的档案和图形资料,但是这些档案和资料往往是纸介质状态,因此对利用造成了很大的干扰。此外,这些数据比较孤立和分散,在查询和统计方面比较困难。(3)人工管理的模式依然存在。当下,许多单位在进行土地的利用和规划管理时依然采用人工的方式。由于审批的数据非常的多。因此审批的进程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也难以控制。此外,使用人工的方式对政府办公的透明度也会造成一定的干扰,此外也会影响领导的督察、督办工作。(4)传统的手工办理模式已经跟不上目前土地业务变化的要求。土地的利用状况在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此规划也在不断的调整中。土地的信息也在不断的更新之中,因此传统的手工办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一需求。

鉴于此,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应该科学化和规范化,利用信息系统才能将问题解决。

3、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中的运用

3.1 GIS技术简介。GIS技术在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近些年兴起的一项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通过对地理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储存、分析等过程,完成对数据的空间分析。地理信息系统(GIS)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包括操控人员、计算机的硬软件系统以及空间的数据。GIS的兴起和计算机技术的兴起密不可分,也和社会的需求度有着很大的关联。计算机技术高速发展,为GIS的广泛应用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也使得其发展前景越来越好。地理信息系统将空间的逻辑延伸到了形象思维。目前世界上常用的GIS软件很多,高达400余种。这些软件大小不同,优点也不同,因此可以满足不同用户的多种需要。国外较著名的有ARC系列、Maplnfo等;国内著名的有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开发的MAPGIS、武汉大学开发的Geostar、中科院开发的SuperMap。尽管我国的地理信息系统产业起步晚,但发展快,应用领域广泛,比如:水利,教育、军事、石油和天然气等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中的运用。本文主要探讨GIS在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方面的应用。GIS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有两个方面:(1)可以使用GIS技术中的信息化手段来对土地进行高效、科学的管理。(2)土地的管理离不开数据,而这些数据量非常庞大又很复杂,因此需要使用空间技术。目前,GIS在土地的利用调查、地籍管理、利用规划以及资源评价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具体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数据的采集。我们可以使用GIS技术来对土地利用现状信息进行采集。在此过程中,需要从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特点出发,使用扫描图象对图形要素进行采集。对图形元素对应的属性数据要详细的录入,构建扫描坐标系以及大地坐标系的关系。图形采集使用点、线、面这3种方式就可以了。在此过程中,可以使用Microstation 95研发的1:1万成系统。②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子系统。该子系统的建立基础是:野外实地勘察之后形成的草图。然后使用地图配准的方法对变更图进行修改,这样土地利用现状的动态变更就可以实现。土地部门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土地信息。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子系统。该子系统的建立基础是现状图,此外还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对基本的农田区、园地区、工矿建设留用地以及规划铁路进行规划。可以使用计算机辅助来构建规划区图层。④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子系统。从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实施方案出发,将以下的区域绘制出来:农田整理区、村庄整理区以及废弃开发的规划区。绘制出范围线后要加粗。之后以用户的要求为依据进行颜色的填写,将规划区面积的量算提供出来,从而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子系统的构建。⑤构建空间数据库。土地利用规划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的,需要一个区域的社会信息、经济信息、以及土地的利用状况等。此外,还包括地形和地貌。在GIS技术的支持下,可以使用数据来构建各种各样的地理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⑥对图形进行显示和编辑。使用该技术可以将数据、直观、有效的反应出来,此外还可以实施人机交互式的编辑和输出。因此,有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在该技术的辅助下完成规划工作。项目用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图形上得到直观的查看,这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批工作者来说非常的重要。⑦空间分析的功能。GIS具有多种的空间分析功能,可以将其和土地利用规划专业模型联合使用,效果更佳。

结束语:

地理信息系统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能迅速,准确的统计地理信息,互联网在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以及大气层地理数据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使用该技术可以完成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工作,因此一定要大力的推广,摒弃单纯依靠传统人工方式工作的模式。这样,土地的使用效率才会更高,才会满足社会和生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林俊表.多种比例尺土地现状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的建设[J].现代测绘,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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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李守平,潘雨青,陈天滋.三维GIS建模方法的研究与实现[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06(1).

[7]刘玲利,王冰,朱多刚.土地市场管理电子政务网站用户初始接受与持续使用行为研究[J].现代情报,2013(4).

[8]王阳.城市总体布局层面土地使用强度控制体系研究――以安康为例[D].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1.

篇3

【关键词】乡镇规划;白马寺;可操作;探讨

1 前言

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耕地持续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受到威胁,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不合理等问题日益突出,上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地位与作用应该予以区别,乡镇规划是土地规划规划体系中最基层的规划,这一层面的规划应更多地吸收基层百姓参与,落实到具体的地块,这样才能从本质上提高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使得乡镇规划方案能够真正实施。因此,本文结合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践,探讨了如何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

2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

我国到目前为止开展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状况而言,由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刚起步,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等特点,很多地方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

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核心任务与内容

4 荆州市江陵县白马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情况

4.1 研究区概况

白马寺镇地处江陵县东北部,距荆州市市中心40公里,东与沙岗镇相邻,南抵普济镇,西邻熊河镇,北邻六合垸农场。

2005年全镇36个行政村,276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人47449人,其中农业人口38601人,农业劳动力15366人,城镇人口8848人,城镇化水平18.65%,土地总面积14942.95公顷,其中耕地10156.68公顷。

4.2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建设用地空间布镇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矛盾较为突出,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规划布局错位,造成镇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导致规划随项目而不断调整。

未来规划期内,新的城镇化发展战略要求城镇发展重新定位和设计,空间布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需要高度重视区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不同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布局对城镇及各类建设的集聚导向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布局和分区方案,使规划更加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

4.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水平不高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上,目前还没有一套成熟完善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效率较低。尚需积极探索运用现代高科技成果在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2.3 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

由于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周边县市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白马寺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工业集中发展区对用地的需求十分迫切。规划实施几年来,由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用地保障程度较低,其发展建设的速度较慢。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企业及产业的格镇与周边城市总体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

4.2.4 规划编制缺乏公众参与

我国以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按行政层次“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编制,规划控制指标是自上而下地层层分解下达,这对于处于规划最低层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说非常不利,为了落实上级规划打三制指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很难顾及其他方面,很少考虑农民对农村上地利用的愿望,基本上只是机械性地执行上级规划控制指标,因而使规划缺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特色性可言。加上长期以来规划走的是封闭性的行政干预式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路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不具开放性,缺少参与度和透明度,农民对乡镇土地规划的具体执行措施也很少有人过问,这样就加大了规划实施的难度。

4.2.5 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形势变化的适应性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实际项目选址要求不符的现象比较常见,线状工程用地和一些工业用地尤其突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频繁调整,说明规划对未来土地利用趋势变化预测还不够准确,但在管理上又缺乏相应的调节手段,只有通过规划调整来解决问题。规划调整固然可以解决规划与用地需求不相符的矛盾,但规划调整过于频繁,势必影响规划的严肃性。

4.2.6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

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跑的现象。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一些地方的领导对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识较高,但在用地安排时却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合用地要求,一味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修改规划以满足用地需求。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居高不下,有些违反规划的用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规模上下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5 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探讨

5.1 要增强特色分析和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贯穿了规划的全过程。在规划前期研究阶段,规划专班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大纲》编制阶段,就规划布局方案和规划指标的分解,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外业调查阶段通过召集各村主任,支书把各村情况收集,在实地对照图纸记录签字盖章。在《总体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听证会再次把规划情况展现公众,收集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5.2 与变更调查工作的衔接

土地变更调查不但是土地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总体规划实施的主要手段,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等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都要通过土地变更调查来检验,所以本次规划基础数据应该将“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结果与“变更调查”结果结合。

本轮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社会经济等基础数据均为2005年统计数据,各级下达指标均以2005年为基期年,因此采用的土地利用规划基数也应该是反映2005年的土地利用状况的数据。由于土地二次调查数据反映的是2009年现状,必须进行基期的调整才能作为本轮规划的规划基数。本次试点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实地调查,切合实际地将2009年数据还原到2005年。数据基期调整主要进行了三大方面的调查,一是2006-2009年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二是耕地,三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还原。对于建设用地,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各类建设用地逐块核查,找出2006-2009年新增建设用地地块,在图上进行标注,并注明发生变化的地块在2005年的利用状况。对于耕地标注出2006-2009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占用的耕地地块,同可调整地类一并标注在图上。对于开发整理项目,将2006-2009年实施的开发整理项目标注在图上,并注明项目区在2005年的土地利用现状。

5.3 指标图数的一致性

为确保规划基础数据和基础图件一致性,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考虑在“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基数,对“二调”现状图进行相应调整还原,真正做到规划基期年图件与数据一致。

5.4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容易出错的几个问题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调整中有几个特别容易出错的概念与敏感的体系将会影响乡镇总体规划的操作性与现实性,在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中要多加注意。

5.4.1 基本农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程序确定的特殊保护区域。其中绝大部分是耕地也包括耕地间零星分布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基本农田则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汇总表中的耕地面积就是该乡镇的基本农田面积。因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汇总表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应大干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至少等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

5.4.2 一般农田与一般农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保护面积表内的一般农田面积和土地利用分区类型表内的一般农地区面容易混淆。一般农田是指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后备资源和其他零星非耕地,坡度大干25 但未列人生态退耕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其土地类型是耕地;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域其土地类型主要包括耕地(一般农田),园地,其他农用地。因此从理论上讲两者面积决不可能相等。

5.4.3 基本农田保护率的计算

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面积除以规划期末的耕地面积,其他的计算方法比如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目标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面积除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除以乡镇域总面积,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面积除以规划基期年的耕地面积等等这些计算方法都是不对的。

5.4.4 基本农田保护区位调整

区位调整为主指标调整为辅是本发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必须遵循的原则。因此各乡镇要在原规划指标体系下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区位,进行乡镇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即在乡镇范围内进行村庄间的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不能只针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不进行区位调整。例如:有的乡镇虽然布局了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增加,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减少(没有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但是基本农田面积并没有相应的有减少,出现了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耕地保有量的情况。有的乡镇因工矿用地或者居民用地集中到工业园区,或者乡镇有较大的复垦整理潜力,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较大,但是基本农田并没有增加,出现基本农田面积远远小于区域内耕地面积,导致基本农田率低的情况。这两种情况说明乡镇或村庄没有进行基本农田的区位调整,基本农田保护没有落到实处,导致整个乡镇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降低。

6 结束语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提高乡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操作性与现实性,关系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影响到乡镇经济的发展。未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公众、团体和政府部门积极加入,如何在公众参与的情况下提高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与现实性需要在规划实践中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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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诸培新,顾湘,曲福田.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篇4

【关键词】特土地整理;规划;信息化;软件

【中图分类号】F30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035-01

由于各技术设计单位对软件的掌握程度不同,所以在软件选择上也不尽统一,就目前土地整治规划项目而言,各单位运用的软件主要有MAPGIS、CASS及CAD等。由于各软件功能特点不同,优缺点各异。故使用过程中总有不便之处。作者通过对各制图软件的特点进行深刻的比较和分析,并结合自身规划设计和软件的应用经验,分析各软件的优缺点,从而使软件的功能最大化的发挥,使计算机制图在我们实际工作中真正实现省时、高效、便捷的目标。

1 MapGIs软件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规划的一系列应用软件应运而生,MapGIS是由中国地质大学自主研发的图件绘制软件。近年来,在土地规划整理项目过程中,得到了广泛使用。

1.1 MapGIS软件的优点

在土地整治中应用MapGIS进行规划设计,常用的功能使用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对点、线、面等图元的处理,另一方面为对规划设计的路、沟、渠、管道、桥梁等工程的布置。

在做图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直接对路沟渠、桥梁等其他建设内容属性赋值。完整的属性可以全面,准确的完成整个工程建设内容标注、工程量统计等方面的工作,使我们在数据应用及图件修改方面都会更加便捷。另外有属性的图元,便于我们在设计完成之后直接进行项目的预算编制,甚至可以快速的进行项目区标段的划分。这无疑会大大缩短工作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而赋值属性的图件,内容丰富,可以使项目设计达到更加理想的效果。MapGIS的输出系统也同样完善,最终成图文件也可以以多种格式输出。

1.2 MapGIS软件的缺点

虽然MapGIS在土地整理规划中应用较为广泛,有着众多的优越性,但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不少局限。譬如:曲线绘制中,系统无法自动圆滑曲线,必须人为的不断放大进行加点调整,效率较低;文本编辑时,只能按字符串逐一进行编辑、非常机械;与其他软件的衔接较差,尤其是有赋值属性的图件,在转入其他软件进行二次编辑的时候,属性库无法全部转入。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2 CASS软件的应用

南方CASS是南方测绘仪器公司基于AutoCAD技术平台开发研制的新一代数字制图软件,目前在国内得到广泛使用。其特点是功能强大,操作简易,且能与GIS软件进行数据无缝对接,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土地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作者结合自身参与的相关项目,探讨了南方CASS软件在土地开发项目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2.1 CASS软件的优点

南方CASS成图系统是数字化测绘数据采集系统,广泛应用于地形、地籍成图、工程测量、空间数据建库等领域。同时该软件打通了数字化成图系统与GIS的接口,是信息产业部门认可并普遍使用的通用软件,可实现地形、地物数据自动输入、处理、分析、显示、输出。

在土地开发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需绘制大量的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工程设计图等图件及进行相应地类面积、土方量等计算。CASS提供了强大的数据采集与图形处理功能,其数字化成图的技术途径主要包括数据的采集、编辑和输出三个环节。其主要优点:1、可同时进行数幅图形的编辑、图形间可相互复制实体,可以统一删除在复制过程中产生的重复图元;2、图形有属性赋值,不同比例尺均可在图上任意缩放;3、所有图形均以文本格式存放,可转入任何GIS软件中使用。4、图形包含骨架线,可轻松编辑、修改复杂地物。CASS软件无疑在成图效率及与GIS的对接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2 CASS软件的缺点

CASS软件在规划工程设计中为技术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大大缩短了工作时间。但在使用过程中仍有一定不足之处,主要有:1、散点编码难查,若工作人员遗漏某个点编码,在查询时,就得将全部点编码展入,如果点位距离较近的话极易混淆。2、方向注记不能一次成功,都要先注再旋转。3、使用重生成功能的时候,围墙等有辅助线的极易出错。4、符号库不完整,线形不够美观。

3 AIJTOCAD软件的应用

AutoCAD是美国Autodesk公司首次于1982年生产的自动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用于二维绘图、详细绘制、设计文档和基本三维设计。现已经成为国际上广为流行的绘图工具。在土地规划项目实施中,CAD主要作为一种辅助作图软件存在,主要的使用在与MAPGIS及CASS的互补方面。

3.1 AUTOCAD软件的优点

AutoCAD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通过交互菜单或命令行方式便可以进行各种操作。它的多文档设计环境,让操作更加简单方便,并且可以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更好地掌握它的各种应用和开发技巧,从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AutoCAD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它可以在各种操作系统支持的微型计算机和工作站上运行。其优点主要表现在:1、劳动强度降低,图面清洁;2、设计工作的高效及设计成果的重复利用;3、精度提高;4、资料保管方便;5、CAD的高度智能化大大减少技术员的工作量。6、可以实现与MapGIS或者CASS软件的自由转换。

3.2 AUTOCAD软件的缺点

CAD软件做为设计制图软件,其功能齐全,面向众多行业服务。故缺乏专业针对性,在土地工程规划中,如果只使用CAD,无疑会因为缺少常用的点元或者线元,而造成工作时间的增加。

4 总结

综述以上软件,在土地整理规划工作中各有利弊,各制图软件在给技术人员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可以说,有这些软件的使用,使得我们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且工作成果更为显著。在工作中,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各软件的操作方法,且熟知软件功能,选择最恰当的方法开展工作,如此,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软件的作用,真正实现图件信息化。

参考文献

[1] 王聃同,袁春,周伟,等.基于MapgGis的基本农田信息提取方法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3):1596.-1597

[2] 张里程,王成海.利用全站仪、CASS测绘数字地形图[J].煤炭科技,2005(1):34-36

[3] 田茂强,杨宝佳,方广贺,等.土地开发整理前期地形测绘调研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7):16946-16947

[4] 望勇,朱海勇,陈宜金,等.基于MapGIS和AutoCAD的土地整理现状图设计[J].测绘通报,2011(9):59-61

篇5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2

一、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区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充分调动规划区域内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来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的合理配置,维护各个利益主体的既得利益,实现区域土地利用的可持续经营,保证区域内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

首先,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在要求。土地利用规划不单是消极的管理,还包含了积极的引导。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涉及规划区域内部每一个人。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切实解决问题,能够通过规划的实施使社会福利有所增进,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因此,编制一个好的土地利用规划,仅靠政府官员的政治抱负、规划专家的精英谋略而缺乏公众的积极参与是远远不够的。我国建国以来几十年的土地利用规划之所以会落得“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境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土地利用规划脱离了社会,甚至连形式上的公众参与也没有。

土地利用规划的最初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只有一个,那就是:增进整个社区福利。政府只能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全部土地利用,土地的具体利用主要是由公众来实施和完成的。因此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理所当然地要吸收公众参与,让公众了解和领会土地利用规划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要让土地利用规划体现公众的意图。土地利用规划仅仅由政府召集专家“垄断操作”、“封闭管理”是不够的,只有吸收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后批准的规划才能切合实际,才容易实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比由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苦思冥想搞出的土地利用规划更有生命力,更有权威性和群众基础。

其次,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对土地资源状况、潜力和各行业用地需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区域经济及社会环境多方面发展所作的统筹安排和综合部署。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强制性、整体性、战略性和长远性等特点,其规划效应涉及规划区内的每一个人。只有通过公众参与,反映各个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才能实现规划的有效性,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对规划过程中的弱势利益主体(如农民阶层)的利益保护,更是需要通过公众参与到规划中来才可能实现。

第三,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能够使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均参与到规划中来,这样有利于促使规划过程中调查研究的深入、实现对有关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布局和土地利用方式的优化配置,弥补规划专家在规划过程中难以发现的规划问题,如对人文景观的保护,就要求规划方案的拟订和规划的内容应更为完善,切合区域客观实际。通过公众的积极参与,公务员、多学科专家、不同层次的社会人员与土地利用规划专家的质疑探讨等双向或多向交流,能促使土地利用规划更加合理和完善,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四,公众参与是通过规划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保障。要对耕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向非农用途转变,土地利用规划是基础、是“龙头”,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土地利用规划蓝图要转变为现实,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参与,需要社会成员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意图与精神行事,自觉遵循土地利用规划来实施、调整自己的用地行为。缺乏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遵照实施的意愿下降,公众对维护土地利用规划权威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就会减弱,土地利用规划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人们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耕地的意愿也就会大打折扣,对滥占耕地的行为也会缺乏监督的意愿。

第五,公众参与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不应该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这将是片面、不科学的,只有在广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规划内容的实施过程才可能避免违背、破坏规划的行为,才能使公众自觉维护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

二、公众参与各层次的地位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从上到下包括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主体一般分成三部分: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专家以及社会公众,他们面对同一规划方案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不同等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和规划侧重点也不同:有些主要起控制作用,有些主要起具体执行、贯彻实施作用。不同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程度必然不同。

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同。作为社会公众的个体,每个人都有着自身的利益,对与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的问题,关注程度和参与的积极性无疑更大。低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都是详细的具体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分解和在更小范围的展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更高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和统筹安排,是更大区域、更大范围的规划,更强调战略意义上的规划,主要考虑长远利益而不是眼前利益,与社会公众的亲密度降低,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也就减弱。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同。越是高级别的规划,越注重规划的战略意义,更多的是注重平衡,强调对未来的影响和把握,对当前的指导作用降低,所考虑问题的层面、规划方法也是大多数公众所不关心和不了解的。这些必然导致公众参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不同。

我们对于不同级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考虑到公众参与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例如:乡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或者社区级规划,是规划体系中最详细、最具体的规划,也是与乡村、社区公众的利益最息息相关的规划,所以必须以社会公众的意见为主,使公众成为这类规划的主体,而政府和规划专家们应该起到引导和协调的作用,保证规划的顺利制定和施行;对于全国性或省级土地利用规划,我们应当更注重政府和规划专家的作用,但不能因此否定公众参与的必要性,社会公众应在其中起到完善和补充作用。

三、当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第一,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尚未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必备环节,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证。

第二,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尚具有一定的不透明性,大部分公众不能直接参与到规划中来。

第三,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对象不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程度较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利益主体在公众参与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规划中个别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甚至存在被剥夺的现象(如规划区内农民的利益和需求未能得到充分反映等)。

第四,公众意见未能及时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地方职能部门在规划决策前也很少征求公众的意见,一味突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忽略部分规划存在对象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隐瞒和欺骗广大群众的现象。

第五,在规划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于规划方案的确立和,存在地区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我国公众参与制度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立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实际规划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公众参与的对象和范围还不够明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很多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

由于公众参与在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中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因此在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手段上,应该根据公众参与的可操作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等,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土地利用规划采取一些不同的方式或组合。

首先,可以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细分为几个层次,例如:第一层次-乡村(社区)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第二层次-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

对于第一层次规划,政府应该大胆放权,管理权限下放实质上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可能性,政府把某些原来由政府包办的社会功能“交还”给社会,让社区公众真正成为规划的主体,政府等主要发挥引导和协调功能。公众参与可以采用一些方式和手段:如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公众说明规划意图,发放有关资料及参考材料,公布各种有关法规及情报信息,让社区公众积极参与。设立乡村(社区)规划办公室,专为规划提供信息和资料,以此作为政府和公众沟通的渠道,提供公众发表意见的途径和空间。努力使政府理解公众的意图,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政府与公众之间下意上申、上意下达的渠道通畅;走访听取公众意见,了解规划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对特殊问题要反复研究,关心少数人的意见,要客观、具体、全面地把群众的真实感受和意愿收集上来,做好多方面参与规划方案的准备,而不仅依靠专家对统计资料的分析;社区公众在规划小组中要占较大比例,这样才能切实保证规划按照社区的长远利益进行。

第二层次规划应该更多体现政府、规划专家的主导作用,公众参与应采取“公众评议”,而不是“公众听证”的方式,使得规划更多的考虑整个省和国家的发展而不是短期的具体利益得失,体现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公众参与主要起着弥补政府、规划专家考虑不周的作用,使得规划方案更完善。规划可以采取:召开说明会和座谈会,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就其提交的技术报告向社会各界介绍技术数据,分析技术问题背后的政策含义或者把初步规划方案的内容、初步设想等向公众说明,征求公众对初步方案或设想的意见,听取质询,发现遗漏的问题和初步方案需要修改的地方,要从不同角度广泛探讨,进行比较;召集有权利义务的关系者参加协商会,就规划方案中存在的某些有冲突的问题及实施规划的具体办法进行讨论,但要始终贯彻法律法规,对于不适当的要求,用讨论的方式合理协商解决,修改之后再公布,根据公众意见、建议等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有大的调整或变更,则要再次征询意见,同时可适当简化范围和程序以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

参考文献:

[1]王慧珍,段建南,李萍.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方法与实践[J].中国土地科学,2008,10.

[2]王利敏,欧名豪,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表达机制构建[J].生态经济,2010,01.

[3]许小亮.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探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3.

篇6

关键词: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可持续发展;

1 引言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土地的自然特性等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这种计划和安排应该是以与生态、经济综合协同为目的,与代内、代际公平相结合的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近年来,关于土地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措施与途径的探讨成为学术界的热点,目前,循环经济正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把循环经济运用到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寻求可持续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是土地资源开发保护的战略选择。

2 土地可持续利用与土地利用规划

2.1 土地可持续利用

将可持续发展观运用到土地利用方面,便可得出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概念,可理解为遵循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原则,将政策、技术等结合起来,使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既要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和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对土地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利用土地的权利的土地利用方式。

2.2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对一定地域内的各类土地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统筹安排,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和配置。是依据土地的自然、历史条件,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等,对一定地域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措施。

2.3 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相互作用机制

(一)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联效应

土地可持续利用是协调资源、人口、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行为,而这种协调关系不会自动实现,必须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行政、经济、技术措施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从而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是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的前提。

(二)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控制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控制作用包括:对土地使用功能的定性控制、对土地利用活动的一系列量化技术要求控制、对土地利用在空间上具置的定位控制以及对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在时序上的定序控制。

(三)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引导作用

土地的利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利用的过程中必须随着国家不同的政策和经济形势而不断完善和发展,土地利用规划也必须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才能正确地引导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四)土地利用规划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监测与反馈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动态监测及规划信息系统可以及时监测反馈土地利用中的成绩和问题,通过反馈,可以正确判断土地是否持续利用,及时修改规划实施措施,从而使土地利用走向平衡、稳定的持续利用状态。

综上所述,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正确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才能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正确引导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3 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框架

3.1 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伦理学理论

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长期以来没有在伦理学中得到反映,土地生态环境不断遭到人类的破坏也没引起人类的负罪感,实际上,人类应让伦理道德的约束力来有效地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

(二)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人地协调理论

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的关系在地理科学中通常被称作人地关系理论,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应该充分考虑人地协调理论观点。

(三)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系统理论

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就是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增长和保证其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即达到生态合理性、经济有效性和社会可接受性。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应从这三方面系统地进行。

3.2 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要实现土地利用向可持续方向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实现从只注重经济效益向经济、社会、生态三种效益并重的转变。从循环经济的角度来考虑,在规划中强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不阻碍经济效益的获得,反而会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这才是土地利用规划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目标。

为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安排,这种安排应该是公平的,既要考虑区域内当代人的公平,也要考虑后代人的利益,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公平合理的利用。

2.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的核心是人类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力,土地利用规划应遵循此原则。

3.共同性原则: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部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遵守,只有这样,土地利用规划才能得到更好的实施,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效益才能得以体现。

4.需求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平性和长期的可持续性,满足所有人的基本需求是其最终目标,因此,规划必须遵循此原则。

4 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及程序

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方法是将可持续发展观和土地可持续利用思想融入到规划的程序中,进行系统地编制。规划的方法及步骤如下:①建立由决策者和专家技术组成的工作小组;②听取社会各阶层提高生产和保护自然资源的问题和建议;③建立包括经济、自然、社会和法律和问题的数据库;④确定土地资源潜力和限制性;⑤向土地利用者提供信息并反馈他们的目标、愿望;⑥确定需求;⑦根据长远目标制定土地利用管理规划;⑧准备人力和各方面支持实施规划并立法。融入可持续发展观的土地利用规划的程序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条件分析

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条件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找出制约其利用的因素,分析经济、社会和生态三个子系统的协调和制约关系,确定其相互地位。

2.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潜力分析

通过区域间的比较和分析,确定本区域在整个区域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对本区域的土地利用潜力做出客观的评价,从更开阔的视野角度考虑,通过发挥区域特色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的潜力。

3.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设定

根据土地的利用条件和潜力分析,设定适合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短期和长远的各子系统的目标和总体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

4.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制订

在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的指导下,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符合规划区域特征的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以谋求土地可持续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应建立监控预警系统,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体系,为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提供良好的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但承龙.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2

[2]傅伯杰.土地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1

[3]朱红波,刘海荣.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利用规划[J].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4]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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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 规划 公众参与 对策

一 、引言

当前,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建设发展等因素,使得土地利用变得更为紧张。要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加强统筹规划与科学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这其中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发来积极作用,提高土地规划决策的科学性。西方国家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经历了理论支持与规划实践,并且不断成熟与完善,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履行职能,公众参与以多种形式贯穿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全过程。这对我国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具有借鉴作用。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公众参与程度越高,土地利用规划就能得到越好制定。我国各级政府开始重视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意义,认真听取公众意见。

二、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得以可持续发展。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公众参与的程度低、参与对象难以反映公众诉求、公众在规划中的意见和利益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程度低,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决策和实施监督、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反馈,这些方面公众很少进行参与。参与对象方面,公众参与的对象主要为相关的利益组织代表、规划专家和政府人员,真正的弱势群体的公众代表数量比较少。这导致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不能反映和实现弱势群体的利益,这些公众的利益被忽视了。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在代表对象的选定、公众参与程序与参与程度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

三、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对策

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要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等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改进与完善。

首先,要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给以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要在法律和法规方面给以公众参与的相关权利。这就应完善法律和法规,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进程,这样才能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能够得到规范,赋予法律保障。法律要给予公众参与的实施监督权利,这样才能充分实现公众参与权利。

其次,要加强对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教育与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土地利用规划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应积极参与。随着以人为本观念的逐渐深入,弱势群体要积极和主动地维护自身利益,提高在土地利用规划各环节的公众的参与程度。

再次,创设公众参与合适的方式。由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级别类型不同,公众参与的方式也不同。考虑到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解与认识程度,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方式进行宣传说明编制规划的意图和规划实施的情况,在公众参与方式中应该针对不同公众,在不同阶段应有不同参与方式,以保证参与的有效性、公正性、可实施性。要组织对公众的培训,给予公众解答,优化公众参与方式,“告知”阶段将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展览、宣传,使公众了解相关的政策;召开由专家以及各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咨询”阶段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来反映公众意愿,最后是召集广大公众参加的听证会的方式。

最后,网络环境下公众参与在微观方面应注意的问题。公众参与对象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各个不同主体的利益,并进行有效维护。通过法律层面推动公众参与不断深入,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的组织实施要透明。要创造公众参与的网络平台,促进公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提高公众参与的公平与效率。在确保公众参与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前提下,公众参与的各主体之间进行博弈,能够使各方利益得到均衡,更好地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决策行为。

四、结论

通过对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对策进行探讨,得出在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市场经济逐步健全的背景下,我国在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方面正走向成熟。要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的实践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在此方面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操作经验,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更加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不同层次,公众参与的程度也不同。因此,要重视对公众参与创造良好的参与途径,确保公众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公众参与要给予法律地位,加强对公众进行相关土地规划知识的教育与普及,提高公众参与给出的实质性建议价值。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微观方面,要重视公众参与方式的合理性,关注公众的利益诉求,以及协调公众利益,这样才能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具有实际价值。

参考文献:

[1]严涵,朱喜钢.新媒体时代我国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研究——以南京梧桐树事件为例[J].陕西农业科学,2013(05).

[2]王璐,朱迎松.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研究进展与展望[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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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规划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形式之一,是对客观事物的未来发展状态进行预选的安排和设计,并给出未来行动路线的过程。由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时序的土地利用规划所组成相互交错且相互联系的系统称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1]。在规划的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区域,规划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规划的着重点不一样,规划的内容体系也不一样。

一、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一)国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1、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区级规划组成。国家级规划叫规划政策指南,提出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地区规划又叫区域规划指南,通过召开区域协调会议制定。郡级规划也叫结构规划,由每一个郡级的规划机关在土地测量的基础上,与相关委员会协商后提出本郡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及发展的框架结构。区级规划也叫地方规划,是一种详细的发展和实施规划[2]。

2、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有三大类和六个层次。三大类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用地增长管理规划。六个层次是国家级、区域级、州级、地区级、县级和市镇级。县级规划是美国土地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注重资源经济情况的分析和用地分区的划定。市镇级规划的内容比较具体,属城市规划,并有相应比例的规划图。美国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控制人口增长的一系列政策[3]。

3、日本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日本国土规划体系分为四级,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区域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市村町规划。国家根据《国土综合开发法》(1950年)及其相应配套法规,相当集权的制定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大地区和特殊地区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即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将地域划分城市、农业、森林、自然公园、自然保护等五种,它落实全国综合开发规划精神,听取市村町的建设要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市村町根据地方自治法制定规划并听取都道府县的建议。规划内容比较具体,属实施性详细规划,在市村町下还专门设有城市规划与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且各市村町的情况差别较大[4]。

(二)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个层次组成,形成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目标、任务、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其内容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

二、现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缺乏技术规范

由于规划区域、规划对象不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模式、方法不尽相同,在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要点提示的情况下,易导致规划水平不高,规划可操作性不强。

(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但是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分用地红线的程度,而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的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规划的具体实施造成影响。

(三)规划间的协调和衔接存在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协调与衔接明显不够,主要体现在图件比例尺、图件现实性、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

三、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完善建议

(一)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指导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其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注重规划人才的培养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推进乡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一体化进程。

(二)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职责是具体落实职能规划的指标,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详细设计,做好图件上的定位控制和定量控制,其核心和重要成果就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目前亟需加强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方面的研究,为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规划间的协调和融合

当前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工作,首先应开展图件比例尺的协调工作,这是两规划衔接的基础。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测较大比例尺的土地和现状图,保持图件的现实性,这样才能将用地范围和用地界线协调好。其次要注重在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实质性内容方面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同时编制这两项规划,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

参考文献:

1、黄宏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探讨[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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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静.日本、韩国土地规划制度比较与借鉴[J].中国土地科学,2001(3).

5、沈曙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四定”的内涵及方法[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

6、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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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综述国内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8-134-03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责任,目前随着省、市、县级规划指标分解工作的逐步完成,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将进入实质性的编制阶段。截至2006年底,我国有19369个建制镇和14119个建制乡。从行政级别来看,乡镇虽然其处于中国政府中的最低层次,但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客观地讲,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水平直接关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牢固与否,对于自上而下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系统开展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评价等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在新一轮乡镇规划即将全面开始编制时期,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和专著,尝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已有研究和实践进行细致的回顾和总结,以期为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提供些许借鉴和帮助。

1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和特点

目前,在我国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一个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地位与特点。沈曙文认为与县级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欧名豪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处于规划的最低层次,属实施性规划,其内容应能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应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据。徐邓耀等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的特点。

与其他级别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用地控制管理直接依据的“刚性”要求与其可操作性等要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更加严重,为此部分学者也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问题做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诸多学者还直接或间接地理清了乡镇地处基层所具有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劣势及由此导致的基础资料不足的特点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但总的来讲,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地位也相对模糊。

2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据此,不同学者又做了诸多阐释:

王万茂认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的基础上落实分区界线和区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进一步的指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制定分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并统计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沈曙文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进一步强调“四定”,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四定”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欧名豪认为乡镇级规划的重点应是在县级规划总量控制与用地分区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土地用途编定,但在用途编定时应避免把用途划分得过细,为市场调节留下足够的空间。

则结合“四定”的方法,在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土地进行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和研究探索。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重要表现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乡镇规划图是土地用途管制最基础的图件和直接依据,是规划任务和内容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然而现实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等;由于规划操作性不够以及随意修改也导致规划内容和任务落实的不够理想。

3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阶段和方法

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阶段和方法选择,代表性的学术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沈曙文认为“四定”既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又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四个具体步骤和方法。徐邓耀等则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应与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同步进行,相互协调。为此,在各乡镇编制规划之前,县规划组应完成全县人口时空分布预测,主要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土地生产力诸要素预测,土地详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料、图件,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功能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与目标设想并制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南。

王静认为,由于规划区范围、规划对象的不同以及内容侧重点和深度有别,因而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方法等都不尽相同;并在海口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按照距离城市远近和性质不同等将乡镇分为不同的类型城市扩散型、服务城市型、农业型,进而分析了各类型乡镇的土地利用特点、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规划内容等。

在王静研究基础上,邓晶认为城市扩展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设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农业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农业用地以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安排,生态保护型乡镇则应当利用“反规划”的理念。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分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尹凌等认为可达性作为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指标,如将其应用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与评价中,可以从时空角度量化规划对农村居民出行可达性的影响状况,辅助规划者和决策者科学决策。

石英、程锋认为遗传算法是一种辅助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优化方法,并针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如何将确定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方案优化配置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提出了辅助产生可供选择的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方案的数学模型和遗传算法求解方法。

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落实需要体现在图件上面,为此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基础图件应采用1∶5000或1∶2000的变更调查图,同时增加地形图制图的部分要素,如地形、地貌、建构筑物界线等,在此基础图件上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规划图件为便于管理可以采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

而目前乡级规划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显然还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用地红线的程度。此外,由于规划基础数据不实以及规划技术手段落后、人才资金限制等原因,造成规划图件、表格和文字说明与实际数据等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于规划的有效实施十分不利。

针对以上问题,彭芳对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论述了利用GIS技术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步骤和方法,重点讨论了如何在文图对接中做到图数一致,并以重庆市江津区2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证分析。

5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问题

“政出多门、协调不畅”一直是中国各种规划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亦不例外。欧名豪强调乡镇级规划是村镇居民点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层融合点,为了从体制上保证规划体系的整合与协调,必须要对目前的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建议尽快将乡镇一级的村镇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合并,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应解决基础数据包括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城乡用地规模、图件等的衔接问题。

刘志刚认为由于多数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在投入少、无体系规划指导、无相应基础资料、无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下各地各自为政形成的,在时效、空间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加之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力量的薄弱,这就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积极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互相衔接中难免存在弊端。

李伟芳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原因是五个“不一致”:规划的指导思想不一致、规划的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定位上不一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不一致、规划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认为“两规”衔接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的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衔接途径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城镇建设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等。

6前两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

蔡玉梅等认为我国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各级规划理应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然而现实中是各级规划在内容上层次性不突出、职能分工不明确,大多是宏观上过细、微观上过粗。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的思路、缺乏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提示、编制规划的基础条件差、规划的科技含量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困难重重等。林素容也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弊端,如权威性不够、基础图件和资料不实、刚性强、与其他规划协调不足等,建议更新规划理念、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技术如GIS应用水平等。

郑伟元等认为各级规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主要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指标的确定实行从严控制的方针,使得规划缺乏弹性和应变能力。刘志刚则认为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主观上的促进以及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小城镇土地规划跟着项目走。

郭春华等认为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滞后,这些都导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水平不高;此外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随意调整现象也比较突出。

7小结

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然而遗憾的是学者们对此关注和研究严重不足,以此为研究主题的论文竟不足20篇(依据中国期刊网2009年7月对题目中含“规划+土地+乡/镇”的搜索,去除非研究类文章,包括西南大学刁承泰导师2008年四位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且研究水平整体不高。王青峰、李光认为由于全国各地乡镇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乡镇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编制的理论和技术却往往被忽视。现有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未来应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加强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如对于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数学模型和方法的应用、规划模式、不同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融合、规划的多目标协调问题、规划弹性与刚性、公众参与、规划后监管与反馈等,从而提高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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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万茂.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关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思路的新思考[J].中国土地,2002,(06):21-23.

[3]沈曙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四定”的内涵及方法[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27-30.

[4]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05):41-44.

[5]徐邓耀,翟有龙,李朋东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用技术[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1996,17(2):86-94.

[6]戚海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分区研究以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为例[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8]王静.关于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式的探讨-以海口规控区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41-45.

[9]邓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证研究以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为例[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10]童菊儿,吴次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1999,15(03):128-132.

[11]尹凌,李满春,陶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村居民出行可达性的影响研究[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6,22(1):62-66.

[12]石英,程锋.基于遗传算法的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方案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8,30(04):380-384.

[13]郑伟元,唐程杰,肖霖等.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新思路及问题探讨以北京市大兴县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1999,13(03):15-17.

[14]彭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探讨[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15]刘志刚.“小城镇土地规划跟着项目走”之我见[J].小城镇建设,2004,(06):76.

[16]李伟芳.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衔接的若干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理工版),2001,14(3):47-50.

[17]蔡玉梅,郑振源,马彦琳.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和方法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2005,19(5):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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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林素荣.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完善与实施探讨[J].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7,(05):1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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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GIS技术 应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07-0060-01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提供了有效手段,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是规范土地市场的基本前提。只有严格按规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才能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随着我过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日益严峻,土地利用规划也变得越来越重要。GIS技术的则成为土地利用规划良好的催化剂。

1、GIS技术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是综合处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一种技术系统,是以测绘测量为基础,以数据库作为数据储存和使用的数据源,以计算机编程为平台的全球空间分析即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作为获取、存储、分析和管理地理空间数据的重要工具、技术和学科,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GIS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1 数据采集与输入

数据采集与输入,即将系统外部原始数据传输到GIS系统内部之过程,并将这些数据从外部格式转换到系统便于处理的内部格式的过程。多种形式和来源的信息存在着综合和一致化的过程。数据采集与输入要保证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在内容与空间上的完整性、数值逻辑一致性与正确性等。

数据编辑主要包括图形编辑和属性编辑。属性编辑主要与数据库管理结合在一起完成;图形编辑主要包括拓扑关系建立、图形编辑、图形整饰、图幅拼接、投影变换以及误差校正等。数据更新则要求以新纪录数据来替代数据库中相对应的数据项或纪录。

1.3 数据存储与管理

数据存储与管理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关键步骤,涉及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组织。栅格模型、矢量模型或栅格/矢量混合模型是常用的空间数据组织方法。空间数据结构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系统所能执行的数据与分析的功能;在地理数据组织与管理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将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融合为一体。

1.4 空间数据分析与处理

空间查询是地理信息系统以及许多其它自动化地理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的最基本的分析功能;而空间分析是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功能,也是地理信息系统与其它计算机系统的根本区别,模型分析是在地理信息系统支持下,分析和解决现实世界中与空间相关的问题,它是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深化的重要标志。

2、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基于GIS可以建立土地利用空间信息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翔实的资料;借助GIS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可以进行规划设计的择优分析,辅助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结合规划设计中的各种应用模型,利用GIS的可视化功能,对规划设计的结果进行模拟显示和分析,对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提供信息。

2.1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处理中的应用

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信息,并且需要对这些大量的数据进行一定的处理。这些信息具有大量性、广泛性、动态性等特征,利用传统的方式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处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花费的时间也较大。而GIS技术的利用则为这些数据的处理提供了方便的途径,通过GIS技术与遥感技术的结合,能够获得大量的动态实时信息,使得GIS数据库得到及时的更新。通过GIS技术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件和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土地信息,不但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更重要的是明确土地性质、质量,从而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范围。

2.2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的应用

在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中,需要确定出土地利用类型的用地现状、用地面积、权属等各方面的明确信息,从而保证用地分类的正确性、数据可靠性、图斑一致性,进而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科学性。运用GIS可以更好的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定时、定位、定量的要求。使用GIS建立规划数据库,可以对不同土地类型信息进行查询和分析。依靠GIS技术平台,建立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库,通过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阶段业务,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在规划编制决策过程中,利用GIS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展示和分析功能,进行直接的信息转换、传递、处理和图数表达,以此为规划的依据。

2.3 GIS技术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应用

由于GIS所具备的强大的数据处理和管理功能,运用GIS技术进行土地规划管理,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准确性、快捷性,另一方面,GIS技术的使用可以改变原有的土地规划管理结构层次、管理方法以及管理过程。

3、结语

总之,GIS技术择为土地规划和利用提供了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显示等服务,并且具有对原始数据文件自动更新;不仅可以实现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自动生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成果库。也可以进行土地利用远景规划和利用类型预测,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和布局制图并对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等。GIS的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会为土地利用规划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吴信才.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J].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2]刘杰.空间信息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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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系统 软件工程

中图分类号:P208 文献标识码:A

土地是人类生长的命脉,它赐予了植物营养,同时也赋予了人类生命。所以,现在的我们要保护土地的可重复利用功能,并且禁止滥用和乱用。要保证土地利用合理化,并且高效的实现利润与土地双赢的目的。

1土地利用规划系统

在土地利用规划系统中,要分为四部分。其中要利用需求预测子系统管理土地利用资源,这被称作先导工程。其次是利用适宜性评价子系统帮助提高土地利用资源,这被称为基础工程。再次是利用结构优化子系统改善土地主体的利用资源,这被称作是主体工程。最后,是利用计划管理子系统来完善土地信息资源管理工程,这一过程被称为辅助工程。整个这个大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作用是明确了文本规划,包括总体报告和专项报告。具有了规划软件,包括数据信息、图像信息、还有模型信息。还有是增加了规划图件,包含了规划图和评价图等等。

2软件工程的利用

为了让土地适宜性发展,完善最佳整体布局,从而提出了主成分分析模型,并且从中能更好的体现出对土地的利用。而且,运用软件工程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之后,更加简明了土地使用情况。例如,分析某地土地规划,在总人口增加的同时城镇人口也会增加,随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分别用于独立工矿用地、工业总产值、农业用地等。当用地量增大的同时就会相应的增加工业投资、交通投资、农业投资以及特种投资等等。同时体现的是国内生产总值增大,导致企业单位对人员需求量增大,体现的是工业劳动力增多,良性循环后流动人口增大,总人口还会增多。

反之来看,若是把土地过多的划分给交通用地,则会导致农业用地减少,农村居民用地减少,农业人口减少,同时还会影响到总人口的减少,城镇人口减少,城镇建设减少,从而导致独立工矿用地和工业总产值的下降从而导致国内生产总值的降低。在农业用地的基础上,对特种用地的需求量是很低的,并且,要贴切度良好,适宜度适中,最大限度的确定土地使用的适宜性状况。所以,要合理性、系统性规划土地利用资源,保证土地可再生产、再发展的可重复性利用的局面。

3土地利用规划系统方法及软件工程

3.1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内容

土地管理的规划一定要落到实处,要跟随政策的脚步,以软件工程技术为辅助手段,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在运用软件工程的技术之后,取得了高值性的效果。就此,我们来介绍一下系统的功能结构。

系统的总控模块分为七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是土地需求预测子模块,细分为社会经济发展仿真和土地利用需求预测。第二大部分是土地结构优化子模块。细分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土地利用分区布局。第三大部分是土地利用评价子模块,细分为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效益评价。其中,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又分为三小部分,城建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农业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工业用地适宜性评价等。第四大部分是土地计划管理子模块,细分为土地利用价格评估和土地利用审批控制等。其中土地利用审批控制又细分为四部分,土地利用片号识别、土地利用模糊识别和土地利用交通识别以及土地利用地域识别等。第五大部分是土地动态监测子模块,细分为土地利用数据维护和土地利用信息查询等。其中,土地利用数据维护分为土地规划数据维护和土地评价数据维护以及土地状况数据维护等。第六大部分为土地图像分析子模块,又细分为土地属性图像互查和土地专题图分析等。第七大部分为系统辅助服务子模块,又细分为管理政策法规查询和系统操作指南等。

3.2土地利用规划系统的作用

其中以第一大模块为基础,针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仿真。其作用是预测发展趋势并且能够合理的进行土地资源分配。第二大模块为前提,针对土地分配等是否合理做出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其作用是对图例利用的结构问题进行总体的分析。第三大模块为根本,对土地适宜性与结构相结合,形成整体的分析。第四大模块为主要执行,确定土地价格,识别用户等等,以实现土地的最优利用。第五、六、七大模块作为辅助工作,把我土地使用情况,并且根据地质问题或使用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主要运用软件工程技术中的图像把各种信息更加清晰明了的呈现出来。更重要的是分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不要浪费资源,要合理性、适宜性、科学性的进行综合使用。要充分的利用软件工程对土地进行系统的规划,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系统方法得以更好的实施。

4结束语

在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中,一定要保证土地的科学性、动态性以及可持续发展性,同时还要保证其使用性。要明确土地的利用放向还要分析整体布局。将主要部分进行系统分析与优化。借助周围自然条件与社会环境等,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同时提高社会的收益,保证经济收入与生态环境无污染相结合。按照整体的工程结构来为未来勾画蓝图。

参考文献

[1] 曲凯,李新运.基于GIS的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J].聊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19(1):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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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若干问题;有效策略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632154

现阶段,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种高楼大厦、建筑房屋的建设,使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稀有,因此做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优化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减少土地资源利用不当而诱发的环境问题发生。

1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涵和问题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指在可持发展思想指导下,对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实施后可能诱发的一系列环境影响进行辨别和分析,从系统上进行评价和预测,将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发生率降到最低。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不良环境的影响,起到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但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过渡的耕地开发会引发水土流失、山地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利用不当会导致生态环境失衡;城市化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导致农耕地减少等若干问题突出 。

2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操作流程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属于一项系统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面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还是应该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2.1 建立相应的指标

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中建立相应的指标可以分为3个不同的层次:指标层。这主要是指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中具体反映的生态环境指标;标准层。主要是指很据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的各项标准开展工作;环境层。这主要是指土地利用规划中可能涉及的一系列环境指标。由此可见要想做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操作流程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指标,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2.2 具体操作阶段

熟悉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操作阶段是开展整个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前期准备阶段。这主要是指搜集土地利用规划的一些详细资料以及当地环境发展的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分析,然后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方案和指标。资料中一定要包括水土流失情况、土地荒漠化情况、耕地占地情况、湿地保护情况等多方面的内容。开展工作阶段。这主要是对当前制定的方案进行逐步实施和考察,对于方案中不合理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出现环境破坏的现象发生。书写报告阶段。这主要是指对实际土地利用规划报告进行书写和整理,使制定的方案更加规范。除此之外,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实际操作人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熟练掌握每一个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充分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2.3 坚持重要原则

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下几点原则:层次性原则,主要是指国家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为地市级、县区级2种,每一种层次都是不同的。要根据地域的差异性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进行评价;科学性原则。这主要是指在实际评价的过程中,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整理,这也是进行评价的重要原则,同时还要利用互联网技术等先进技术,将海量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然后进行系统整合,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多样性原则。主要是指利用多种评价体系进行统一的分析和整理,同时要借鉴各地先进的管理和评价手段综合分析,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实践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基础上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优势互补。

3 结束语

在我国土地资源锐减、环境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它不仅能够提高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还能起到保护环境的作用,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指标、熟练操作流程、坚持重要原则,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解决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的若干问题,从而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总之,构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体系、解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若干问题,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党和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三者的共同努力。参考文献

[1]袁维,张安明,王丽果.我国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12(01):24-26.

[2]逄忠臣,冯仁德.基于PSR 框架模型的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1(16):13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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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文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也随之加重。生态环境与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了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必须开始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城市化推进,将环境保护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挂钩,更好的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发展结合起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保证环境保护,从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1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概念

1.1生态红线的概念

在生态环境中,有一些区域处于生态破坏边缘,这些区域就被成为生态红线。作为环境保护的底线,生态红线在环境保护中一直起到无可替代的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生态红线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衔接又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甚至,想要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就必须做好生态红线与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的衔接。

1.2三界四区的概念

所谓“三界”就是指土地资源利用扩展边界、土地资源利用规划禁止建设边界以及土地资源利用规模边界。所谓“四区”就是指禁止建设的禁建区域、限制建设的限建区域、被允许建设的允建区域、具备建设条件的可建区域。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出发,每个地方的土地利用规划均明显划分了这些区域。想要提高我国土地利用效率,在进行“三界四区”划分时,就应该进行慎重的考虑、科学的规划,达到土地利用最大化。

2生态红线规定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红线规定原因的划分主要有三个类别,分别为:生物保护的多样性、生态环境的敏感性、生态功能的重要性。生物保护的多样性生态红线根据评价的高低分为三类,高评价的一类为野生生物类保护区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等;中评价的一类为自然林地、灌木林等;低评价的一类为草地、耕地等。生物生活环境的敏感性也可以根据评价指标分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以及低度敏感。生态功能根据评价指标可以分为极重要、重要、一般重要。其中极重要的生态功能包括林地生态系统,重要的生态功能包括河岸带和湖滨带,一般重要的生态功能包括农业区域等。生态红线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具体、系统地划分生态环境的保护标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一定的指导。有了生态红线的划分,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时候,就有轻重缓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率。

3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正作为生态红线划分的试点,施行生态红线划分,不久的将来,生态红线划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施行。只是,在实际施行过程中,生态红线与环境功能的并没有做到很好的融合,在目前,我国生态红线的划定内容并没有增加到环境功能划分区域内。因此,想要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视角下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就必须首先实现生态红线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具体内容如下:

3.1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分区的空间衔接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一定的依据被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其中一类区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其他特殊保护区等,在这一类区域中,人工开发不足、大气环境承载力大,为了保护这类区域的空气质量,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禁止建设区域。二类区包括商业区、居民区、工业区等,这一类区域中,人工开发平衡、大气环境承载力适中,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限制建设区域。三类区包括特定工业区等,这一类区域中,人工开发过度、大气环境承载力较小,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允许建设区域。

3.2土地利用规划与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分区的空间衔接

地表水水域根据一定的依据被分为Ⅰ类区、Ⅱ类区、Ⅲ类区、Ⅳ类区、Ⅴ类区等五个区域。其中,Ⅰ类区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水源、源头水源等,在这一类区水域当中,人工开发不足、地表水环境承载力比较大,在土地利用規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禁止建设区域;Ⅱ类区包括水生物生息繁衍区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区域一级保护、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区域等,在这一类区水域当中,人工开发平衡、地表水环境承载力适中,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限制建设区域;Ⅲ类区包括水鱼虾越冬区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域等,在这一类区水域当中,人工开发失衡、地表水环境承载力较小,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有条件建设区域;Ⅳ类区包括人体未直接接触娱乐用水区域、一般工业用水区域等,在这一类区水域当中,人工开发失衡、地表水环境承载力较小,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有条件建设区域;Ⅴ类区包括景观用水区域、农业用水区域等,在这一类区水域当中,人工开发过度、地表水环境承载力很小,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通常被列为允许建设区域。

3.3土地利用规划与声环境质量控制功能分区的空间衔接

声环境质量控功能总共划分为五个功能分区。其中康复疗养区等对声环境要求很高的区域被划分为0类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属于禁止建设区域;文化教育、居民住宅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区域被划分为1类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属于限制建设区域;商业、贸易等对声环境要求一般的区域被划分为2类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属于限制建设区域;3类区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属于有条件建设区域;交通干线等对声环境要求较小的区域被划分为4类区域,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划分中属于允许建设区域。

4结语

生态环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不小影响。近年来,我国因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的人体疾病、物种数量减少等现象越来越严重,因此,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文明的角度下将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空间衔接起来,确保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保护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高吉喜.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设构想[J].环境保护,2014,6. 

[2]王金南,许开鹏,迟妍妍,等.我国环境功能评价与区划方案[J].生态学报,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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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土地是哺乳一切生灵的摇篮,是人类一切生产活动的载体,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影响的评价越来越受人们的重视。随着当今社会人口快速膨胀,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并充分评价其对环境的影响,与生态建设息息相关。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性

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却面临着沙漠化严重,水土流失,泥石流,酸雨等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但是,人们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识普遍淡薄,在进行城市化建设的过程没有对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以致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规划过程与评价的紧密结合,即两者需同步进行、滚动发展、互为反馈。这样就可以在土地利用规划设计过程中,通过探究规划对环境的所存在的有利或不利影响。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包含着对土地资源及其用途的组织和优化过程。而且土地利用规划,必然会打破原有土地资源的原位状态,对其土壤、植被、水资源、等环境因素产生许多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从而给当地生态、环境、经济效益,人们生活质量等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环境效应。为了能更好地制定或出台土地利用规划的措施,因此需要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全面的、理性的研究,作为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的科学依据,同时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技术指导。促进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协调发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出来:

1.当前我国环境问题大多与土地利用规划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了建设和谐社会,对生态环境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投入了巨大的财力物力,取前所未有的成绩。但是,我国依然面临着严峻的生态问题,生态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目前的较为严重的问题有:(1)土地干旱严重并且沙漠化呈扩展趋势;(2)水土流失仍在不断继续;(3)生态环境严重恶化;(4)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导致土地质量下降,耕地面积迅速减少,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急剧减小等。

2.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深远。

土地利用规划对自然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是累积性的,长期性的,甚至不可逆转的。如果不合理地对土地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就很可能会引发水土流失,滑坡,威胁生物多样性,加速水资源枯竭等。如非农业建设可导致高质量农田的土质下降;陡坡地开垦可加剧水土流失引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扩大城市化面积可降缩小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对环境的生态稳定造成负面的影响。总之,不科学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往往会引发消极的环境影响,对于基础的建设的项目来说,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制定的规划措施实施后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持久,涉及面更加广泛。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对环境产生积极的影响,如退耕还林可以增加绿化带,进而改善人类和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在城市化进程中合理地规划建筑用地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等。

二、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所存在的问置

1.我国现行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只限于小区域范围。

目前土地利用规化对环境影响的探究着重于小区域尺度范围上,考虑较多的则是土地建设的变化或土地利用对土壤、水质和地质酸碱度等的影响。只能在一个很狭窄的空间去评价土地利用规划对当地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因此,仅靠这些方面的研究结果很难进行大范围区域影响的研究。

2.缺乏相关预防或减轻负面影响的措施。

预测、评估结果,对于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的情况,所提出得预防或者减轻环境负面影响的措施,这是环境保护评价规定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很多战略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只是在评价结果中提出相关内容,而具体用什么策略来解决这方面相关难题缺少专门的研究。其实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所面临的问题异常杂,需要我们科学探究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探究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质量所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在探究进程中要善于利用环境科学、可持续理论、地质环境学、生态学等相关学科所得出的理论成果,进行全面的探究与综合分析。

3.我国土地规划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缺乏系统性。

到目前为止,土地规划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统一、普遍的共识,所以人们迫切需要对土地规划利用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进而建立科学合理地评价体系。然而,我们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土地利用进行规划,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这是我们在进行土地规划利用环境影响评价探究中所应注意的问题。以后的评价体系标准更应涉及多层次、多因素影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科学更合理地对土地规划利用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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