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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规划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7:0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村土地流转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土地流转规划

篇1

[关键词] 农村 土地流转 措施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026-01

当前,我国农村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已进入了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一、 推进土地流转和规划建设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我们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出台工作意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组织引导农民在自愿、民主的基础上发展农村专业全作社,并且做好住房与农业发展的规划,为这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指导保证。

2.明确政策,大力扶持

近年来,为顺应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并不断加以完善。

3.培育主体,创新形式

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大力引导和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或个人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

4.健全机制,强化服务

一是健全土地流转农户的社会保障机制。我县已基本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就业促进体系,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并对全部承包土地剩余期限内的经营权委托镇、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流转的农户,有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养老保险补助。二是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指导机制。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价格,通过招投标、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某一地块的土地流转价格,确保同一区块流转价格基本稳定,避免土地流转秩序的混乱。三是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制。

二、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

1.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现代农业区域化布局打下基础。随着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速度的加快,土地规划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并呈现出粮食与经济作物并重的农业产业体系。

2.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提供了保证。提高了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程度。

3.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现代农业组织化建设搭建平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我县形成了一大批具有规模特色农产品基地,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了充裕的加工原料。

4.推动了科技兴农战略实施,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实践证明,作为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农户、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与一般农户相比,更愿意,更有能力接受,也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和新农机,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规模基地也有利于设施化水平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的对策

我县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规划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总体上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还存在着流转期限偏短、流转手续不够规范、流转信息不够畅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偏小、层次偏低、流转难度不断增大等问题。

1.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就业促进体系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已明确的各项促进土地流转农户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培训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步伐,为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2.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大中专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有条件的县给予创业经费补助,加大优秀农民进高校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的培养,造就更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并把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列入“转移就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进一步优化信贷环境。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大力拓展规模经营主体融资渠道,全面推广农户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探索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担保的财产范围,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小额贷款组织在规范的基础上稳健发展,保障经营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农业贷款担保组织。

参考文献

[1]王忠林.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2]杜海燕. 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10.

[3]郭振宗.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缓慢的原因及对策[J]. 时代人[4]杨涛,朱博文. 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益分析与对策思考[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02:106-109.

篇2

关键词:农地规模经营;整村流转;土地流转

一、目前中国农地要求规模化经营的紧迫性

(一)应对农产品激烈竞争,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加入WTO后,我国农产品不但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竞争,而且要应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的竞争。然而,我国农产品因规模化程度低,导致生产成本过高,国际竞争力低下,尤其是传统的粮食作物,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对于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水果、蔬菜、花卉等,却由于生产过程中生产技术的低水平、低档次,使其不能转化为强大的竞争优势。因此我们亟待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但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形式却阻碍着这一进程,因为它阻碍了农业机械的应用,使得劳动投入不能减少,提高了生产成本,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只有实现规模化经营规,才能提高机械化的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农业发展的根本方向和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农村小规模分散的经营方式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在目前体制下,地块过于细碎,不利于机械耕作;再加上农户文化素质低、资金少,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规模化经营更成了一句空话。可以说,在这种条件下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几乎不可能的。而从欧美等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到,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机械化耕作,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所以我们必须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三)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我国人口大部分分布在农村,据资料统计,1997年我国乡村从业人员为49393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2亿之多。在下,农村中一方面存在着劳动力闲置的状况,另一方面又由于土地及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合理转移。这样,不但导致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浪费,而且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望相悖。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既可以合理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以及农村中的工业部门转移,又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际竞争的需要,还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发展农业的需要,都必须扩大我国土地经营规模。

二、现行我国农地制度中不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因素

(一)农地所有权界定不清

我国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在实践中表现为乡、村和村民小组三级所有的格局,但各自权利和边界不清晰,导致农地所有权权界定不清。这种农地具有多个所有权主体的现象,容易出现多头管理、多方干预的问题。由于没有界定所有权的权限范围,他们可能会对土地随意处置,诸如会为了某些利益而随意挪用农地,会因为人口的变动而对土地进行调整,特别是在土地作为主要生活保障的地方,这种调整更为频繁。农户在对土地做出转让决策时感到不确定,土地转入者也感到不放心。

(二)土地流转中制度不完善和操作不规范

规范和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是促进土地流转有效的措施。但是,我国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规和明确具体的政策,也没有制定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这些导致土地流转中主体不明确,地方政府强行干预的现象时有发生。再者,土地流转中缺乏诸如流转期限、土地转入方和转出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具体内容的规定,致使土地流转随意无序。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时只是口头协定,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也未到相关部门公证。这种不规范的操作,导致在土地承包利益关系出现矛盾时,难以合理解决,农户的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影响了土地正常流转,进而影响规模经营。

(三)农村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不健全

土地流转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经之路,合理、规范的流转过程需要法律、法规的指导服务,然而这方面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仍很不健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实际上是由承包土地来承担的,土地社会保障功能逐渐显化并扩大。因此,只要不是通过征用、“农转非”政策规定和由集体收回承包地等情况,农民在没有一个稳定、长期的非农就业岗位前不会自愿放弃其所承包的土地。而有较稳定的非农工作的农民,因自己的农民身份担心未来政策的多变和从事非农业收入不稳定等原因,为给自己留条后路也不轻易放弃土地承包权。土地的这种社会保障功能必然影响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此外,土地保障功能也降低了农业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动力,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成制约。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完善和有效地土地流转制度是实现农地规模经营的基础。

三、河南省西万村土地“整村流转”案例

(一)河南省西万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西万村是沁阳市最大的行政村,2097户村民,共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00多人,耕地只有2400余亩,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的村庄,人地矛盾比较突出。该村土地流转之前,四口之家的户均耕地不到一亩,且地块分散,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规模化种植,投入大、效益低,浪费严重,并且占用了大量劳动力资源,不利于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发展,使得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2007年9月该村酝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收归集体,分4步进行:第一步,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第二步,谨慎拟定方案,并将其印制成册发放到户,进行宣传。第三步,全体村民进行表决,并书面签字。第四步,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村民表决通过的《实施意见》,将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和不同意流转的农户分别进行登记。同意流转的农户,村里按0周岁-7周岁每人每年150斤小麦,8周岁-15周岁每人每年250斤小麦,16周岁-65周岁每人每年300斤小麦和66周岁以上每人每年250斤小麦4个标准,向村民无偿供应粮食。新增人口当年起供应口粮,死亡人口自第二年起取消口粮。对于不同意流转的农户,把村内最好的耕地,按现有人口和原有分地标准,足额分给,但不再享受原来免费“五统一”服务(统一机收小麦、统一秸秆还田、统一犁地、统一耙地、统一灌溉)。同时,为了进一步保障村民生活,村集体给村民每人每年发放80元补贴款,给65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再发放30元补贴款。

(二)西万村“整村流转”后土地生产效益大大提高

西万村通过整村土地流转,将全村土地规划为生态林区(3500亩)、林果区(200亩)、观光农业区(300亩)和传统农业区(900亩)4个耕作区,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实行企业化承包管理。全村土地集中连片,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实现了机械化耕作和种植,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益;流转之后,解放出来的大量人口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使农民收入也增加了。西万村党总支书记董小柱表示,在土地流转整整一年后,西万村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平整荒坡、荒沟,新增土地1150亩;土地流转后,西万村劳动力安心进入第二、三产业,一年新增运输车辆34辆,个体工商户83家,一年来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净增2300元;粮食产量大增。小麦总产量比去年增加31万斤,亩产新增100斤。

(三)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

我国的土地流转还处在初始阶段,国家在这方面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西万村在土地流转中出现以下问题:在土地流转全过程中,土地的转入、转出、使用,合同签订和履行,档案管理等程序和监管的合法性问题;村委会不是一级法人,不能经营收购土地,必须由国家法定认可的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合同问题;流转后释放出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安置和土地利用问题,如何保证流转出基本农田不改作其他用途;集体收入支撑和群众利益长期保障问题,目前,西万村集体收入丰厚,每年集体拿出50万元购买粮食,如果将来村集体收下滑后农民利益如何得到保障?

四、规范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对策

(一)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制度,规范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行为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性,制定有效措施,做到规范农地流转程序,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登记管理;加强土地流转事后监管,保证土地流转合同中权利及义务的顺利履行。在土地流转中,突出4个规范,即规范流转主体、规范流转合同、规范流转市场、规范流转监管。要求转出方主体必须是农民,转入方主体必须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种养大户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主体。流转合同必须使用《沁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国土等部门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防止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在乡镇中心法庭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合议庭,负责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纠纷。把土地流转纳入乡镇“三资”管理体制,对大宗土地流转实行“四议两公开一备案”。沁阳市委书记史全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采取典型引路、多种形式探索的方法,鼓励条件成熟的村进行土地流转。力促土地承包经营权由自发流转向自觉流转、由分散流转向规模流转、由无序流转向规范流转、由粗放流转向高效流转发展。”

(二)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培育市场

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对复杂,涉及到多个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要实现土地高效率、低成本、有秩序流转,需要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服务体系,开展土地评定和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估出土地等级和市场价格,为农用地市场流转双方的公平交易和政府加强土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减少价格确定的随意性和不合理性,避免市场交易主体利益受到侵犯。中介组织应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搜集土地流转的供需和市场价格等信息资料,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区位、价格等信息资料,并加以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公开,对外公布,接受供求双方咨询,沟通土地资源市场供需双方的相互联系,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市场运作和政府的政策保障一方面保证了承包方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面因为有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农民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以调动。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极不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心里非常强。只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才能逐步淡化和消除农民将土地作为失业和养老保险的心理。除此外,政府还应对土地流转的农民进行免费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设立土地流转风险资金,规范转入方投资能力、农业生产技术经验,努力使转入方实现效益最大化;对进城入镇的农民,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在就医、子女就学、签订劳动合同和税费征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创新土地流转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区农地流转的模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大力鼓励管理、资本、技术、土地等要素的拥有者以股份制企业形式投入农业经营,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不断推进农业规模化、企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竞争力。使我国农业规模经营走上企业化、公司制的经营道路。

参考文献:

1、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的发展[M].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2.

2、陈俊梁.谈我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条件[J].经济问题,2005(4).

3、陈其霆.土地规模化经营与土地流转[J].天水行政学院,2003(2).

4、张秉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与对策[J].现代农业装备,2005.

篇3

关键词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安徽省繁昌;平铺镇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11-0302-01

土地向种田大户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是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科技化、规模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克服农户种田分散、农业规模偏小经营,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新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繁昌县平铺镇近年来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探索出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1基本情况

平铺镇位于繁昌县东南部,距县城约21km,总面积91.6 km2(其中林地3 066.67hm2、耕地2 266.67hm2、水面1 066.67 hm2),辖13个村(居)委会、337个村民组,人口3.1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03万人)。境内工业企业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2008年全镇常年外出农村劳动力7 900多人,农业生产主要依赖妇女和中老年人,多为粗放经营,土地产出效益低,发展现代农业更是无从谈起。

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近年来,平铺镇认真调研、努力探索,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全镇通过转包、租赁、互换、代耕等方式,共流转土地面积2 266.67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5.4%。其中,经营6.67hm2以上的林地规模户有31个,经营面积533.67hm2,占林地总面积的17.4%;经营3.33hm2以上的耕地规模户有27个,经营面积819.94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7.3%。受让经营主体遍及全镇13个行政村。

2主要做法

2.1搭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

为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组,并设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与镇农经站合署办公,在各村委会的配合下,积极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洽谈组织,以及合同登记备案、立卷归档等服务。与此同时,加大奖励扶持力度。除上级政策资金扶持外,镇政府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每年仍拿出十几万元,用于奖励和补助在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村委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土地规模经营户。

2.2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

一是鼓励种田能手、养殖能人在农村承包土地。如种田能手吴先云在新塘村集中租赁耕地12.33hm2种植优质稻,全镇类似的种田能人已有8人,共经营土地119.93hm2。二是支持农业技术人员依法承包农村土地。镇农技干部郭昌玉集中承包林地8.53hm2从事林木种植;村农技员吴传华集中租赁耕地14.67hm2种植优质稻,均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三是吸引平铺镇外出成功人士返乡从事土地规模经营。如马仁村鲍祥根长期在上海做蔬菜配送生意,2008年回乡集中承包32.33hm2耕地,种植时令蔬菜和瓜果,直接供应上海市场。四是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包农村土地。平铺镇宏庆米业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5月在镇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区集中流转耕地149.60hm2,作为企业原料基地。五是打破地域界限,允许外地人到平铺镇农村承包土地。先后有南陵人杨继久在新塘村承包耕地9.00hm2,芜湖人何良雨在新牌村和寒塘村集中流转林地57.80hm2。六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平铺镇龙岗西瓜合作社通过集中租赁耕地35.47hm2,种植大棚蔬菜和无籽西瓜,目前无籽西瓜已成为龙岗村的主导产业。

2.3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模式

平铺镇国家级土地整理项目总投资2 587万元,根据项目设计,平整后的土地要成为田成块、路相连、渠相通、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具备适度规模经营条件的现代农田。项目一期工程于2008年6月完工,整理耕地面积189.70hm2。为发挥项目区土地效益,平铺镇在县政府和县农委的指导下,引导项目区内农户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形式,成立新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对项目区内土地进行集中流转或经营,探索形成了以“三权分离、虚拟地块、两次流转、合理收益”为特点的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具体为:对整理后的土地所有权,只确权到村民组,同时以原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将农户在项目区内的实际承包面积,确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面积,但不确定地块具置,这样就使农户在项目区内的承包地块“虚拟化”。项目区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通过“一上一下”的方式进行2次流转。“一上”,即农户统一书面委托授权合作社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一下”,即需要耕种土地的农户可向合作社提出申请,其耕种面积可多于或少于原承包面积,农户要求耕种以外的剩余土地,由合作社集中对外流转。2008年,新泰水稻专业合作社共对项目区内181.94hm2土地进行了集中流转。

其中,宏庆米业公司租赁149.60hm2,租期8年,租金每年3 000kg/hm2中籼稻或折现金支付;芜湖金篮子蔬菜公司租赁32.33hm2,租期20年,租金每年6 000元/hm2。此外,对需要耕种的农户也视为土地经营权的流入者,以其原承包面积为基数,对多种土地按同等价格收取租金(稻谷、或折合成价款),少种土地给予补偿;国家给予农民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等仍属原承包户所有;项目区以村民组为单位,集体享有村民组土地所有权,如项目区耕地被征收,改变了土地用途等所获得的补偿收益,政策规定应分配到承包农户的部分,按农户拥有的土地承包权面积占村民组在该区域的所有权面积比例进行分配,土地面积变化后,项目区农户按比例重新核定各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田面积。上述做法既保证了农户的土地承包收益,又保障了农户对土地的远期收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同,被当地农民称为“想种田的有田种,不种田的有饭吃”。

3几点体会

3.1尊重农民意愿,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稳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伤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2培育、扶持各类经营主体,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只有通过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参与,采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式,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篇4

1.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清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全面放开,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民即使将土地流转出来,也对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存在着许多担心。国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这是利用法律形式来对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定,以此来使农民流转土地过程中不存在顾虑。但当前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清问题仍然较为普遍,这对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土地流转不规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多处于自发状态和无序的状态,流转行为不规范,而且多在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土地经营权真正能够流转到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企业手中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很多都不签订书面合同,即使签订书面合同的,其格式、内容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一旦发生纠纷,则无法有效的实现对农户利益的保护。

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位

相较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这种大背景下进行土地流转,使一直以来以土地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在土地流转后要面对各种风险,这不仅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因素,而一农民的生活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国此大部分农民不愿意对土地进行流转。

4.土地流转农民所得收益少,缺乏积极性

土地流转是在平等和自然基础上进行,国家和各级政府虽然积极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但所取得的成效并不大,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积极性,这对流转土的总量和比例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究其原因,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收益低是农民不愿意流转的主要原因。这主要是当前农村土地集约经营整合能力不高,土地流转的供应和需求之间存在信息上的不对称,这对土地流转的收益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另外,当前土地流转经营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完善,无论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还是种植大户都需要承包较大风险,而且融资难度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二、完善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措施

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立法部门应尽快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着力解决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处分权能,确保农户将土地流转后无后顾之忧。此外,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职责;在乡镇地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咨询有关土地流转方面信息的服务;增强农民关于依法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意识,严格查处违法流转行为。

2.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要按照“形式多样、市场运作、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首先,加强管理服务理念。乡镇专门成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强化仲裁?C构职能,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相关待遇,为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完善流转信息档案记载,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和措施。县、乡镇政府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评估土地等级、流转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其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由村组织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

3.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农村人口基数较大,由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十分有限,这也造成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较小,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存在较多的后顾之忧。当前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都属于兼业型农民,其与土地还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也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因此在加快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后农民没后顾之忧。另外,要加快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重要的资金上的保障。

4.大幅度提高土地补偿标准

当前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此来促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这其中政府供应土地模式上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而农民出售土地所得溢价收益,地方政府以税收方式获取,这样能够增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即通过全面调动起农民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有效的推进土地流转的范围和规模,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更加深入,更加顺利的展开。

篇5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措施;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的措施

1.1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1.1.1 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市、乡村三级流转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建设,搭建流转信息化平台,实现微机联网,及时掌握流转情况和流转动态,指导流转工作。

1.1.2 转档案建设

积极与档案局联系,取得他们对档案建设的业务指导,建立规范标准的档案。

1.1.3 基础设施投入

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充实人员队伍,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必要保障。

1.2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长效机制

在经营主体进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上,针对不同情况区分对待,采取不同的措施和办法加以规范和引导。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采取推动和鼓励的办法加以推进,提供流转信息、指导合同签订,协助贷款和提供农技推广服务;对家庭农场采取扶持和示范的办法促进其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新兴的经营主体,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对此,要高度重视;对工商企业进入流转领域,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出现非农化和非粮化倾向。做到防患于未然,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切实保护企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1.3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工作人员有很高的政治和业务要求,只有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才能适应工作,更好地提供指导和服务。针对这种情况,要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学习,请专家、学者授课,并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业务人员素质有明显提高,取得较好效果。

1.4 完善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确保稳定,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是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始终坚持和把握的一条准则。在现有风险防范机制基础上不断优化和完善。对土地流转工作实现全程监控,完善土地流转纠纷解决的办法和渠道。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使问题解决快速反应,责任到位。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认识不够,顾虑较多

许多农户认识不清,将承包地与承包权混为一体,以为流转了承包地就丧失了承包经营权,因而宁可荒芜土地,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当前农民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自发状态,双方口头协议稳定性差,利益无法受法律保护。有些虽有合同但违反了土地承包的政策,发包方和承包方权利、义务不清,承包方缺乏长期经营打算,对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性不高。

2.2 缺乏扶持政策,制约土地流转

目前,对土地流转缺乏相应扶持政策,一些部门出台的扶持政策多而不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健康流转和土地经营效益的提高。

2.3 服务不到位,体系有待健全

流转平台未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出现农户有意转出土地却找不到合适的流入方,而需要土地的流入方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农户,造成转入转出两头难。没有专业的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缺乏金融服务支持。

3 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3.1 完善管理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和具体管理措施,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建立流转中介机构,确保土地“自愿、有偿、合法、有序”流转。相关部门要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日常工作。开展土地流转的供求登记和信息工作,将流转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对外招商,吸引高效农业投资;搞好土地流转中的中介协调和服务,指导办理流转手续;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管理监督,确保土地农业用途不变和适度规模经营;确定合理的流转价格,实现流转双方共赢。

3.2 出台相关政策

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改变了原有的经营组织形式,相对于目前以适应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法律政策和管理规范,都存在一些“空白点”,需要进一步配套完善。如财政支农的实施方式和扶持对象、农业资源的使用管理方式以及农业保险等,都需要改革。针对公主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从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

3.3 规范土地流转

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职能责任,赋予工作权力,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做到“有人管事”、“有钱理事”。要规范合同主体,探索流转主体资质审查制度;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备案、登记;要规范合同条款,探索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对流转期限长、改变田坎地界的流转,应注重物价变化、情势变更等,在履行、期满复耕等方面进行相关约定或设立流转风险保证金,解决拖延租金、复耕等问题。

3.4 改革创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