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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法律素养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6: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幼儿教师法律素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幼儿教师法律素养

篇1

1.幼儿教师法律、法规意识。

依法保教是幼儿教师从事保教活动的先决条件。只有懂法、守法的幼儿教师,才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调查关于幼儿教师法律意识中显示,有91%的幼儿教师认为有必要学习幼教相关的法律法规,8%无所谓,1%不需要;当问到“你认为虐童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什么?”,30%的幼儿教师认为不懂法,72%认为职业道德素质问题,6%学历低,23%认为心理问题,26%认为管理问题,5%幼儿顽皮,21%认为社会问题,9%认为心情不好;你了解幼儿教师要学习的法律法规吗?有41%的幼儿老师了解,33%的幼儿教师了解一些,26%的幼儿教师不了解;然而在问“你学过以下哪些内容?”7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工作规程》,49%的老师学过《未成年人保护法》,26%的老师学过《儿童权利公约》,41%的老师学习过《教师法》,72%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园管理条例》,18%的幼儿教师学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3%的幼儿教师学习过《幼儿教师专业标准》,86%的幼儿教师学习过《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上内容没有学过的幼儿教师占4%。通过以上数据分析,目前大多数幼儿教师认同学习幼教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性,但是从学习和了解法律的层面看,大多数幼儿教师对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认知还是相当匮乏的。

2.幼儿教师教育行为规范。

对于当“幼儿不听话时,你会怎样处理?”85%的幼儿教师耐心引导教育,24%批评教育,4%隔离教育。你每节教育活动都会认真备课吗?18%会认真备课,做好活动准备。76%幼儿教师基本上会备课,6%不会,领导没要求要备课。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广大师生对涉及师德的一系列教育行为有比较正确的认识,且能采用规范的教育方法与行为,但是在工作态度上却不尽人意,幼儿教师的自我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3.幼儿教师师资、待遇。

本次调查显示:在师资结构上,18-30岁幼儿教师占87%,30岁以上幼儿教师占13%;在婚姻结构上,未婚幼儿教师占69%,已婚幼儿教师占31%;在学历结构上,高中以下的幼儿教师占(16%),中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21%),大专学历的幼儿教师占(46%),本科学历的幼儿教师占(17%);从任职资格上调查,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占(38%),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占(16%),目前没有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占(46%);在工资待遇上,(77%)幼儿教师工资在1500元以下,(13%)幼儿教师1500-2000元,(10%)的幼儿教师2000以上;在工作时间上,(20%)的幼儿教师工作8小时,(33%)的幼儿教师每天工作8-10小时,(46%)幼儿教师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从以上数据并通过访谈可以看出,幼儿教师学历低,年轻化、缺少从业资格,从而影响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美国教育活动发展研究所执行主席萨瓦指出:“从最深远的专业意义来说,教幼儿的老师可能做的工作,比研究生导师可能做的工作更令人兴奋,更为重要。”在美国,对幼儿园的教师的要求与对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是相同的,必须具备大学以上文凭,并接受过一年以上的专业训练。因此,我国的幼儿教师整体文化水平有待提升。在福利待遇上,幼儿教师工资低,时间长,无编制,与公办教师相比同工不同酬,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导致幼儿教师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意识的缺失,滋生了消极心理,对幼儿缺乏了爱心及耐心,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影响队伍的稳定。

二、影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原因

1.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各界对幼儿教育的广泛关注,幼儿教师待遇有些改善。但是,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生存困局使幼儿园教师成为我国教育系统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工作压力大,不断削弱着她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热情,也降低着他们的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使其忽视了对师德修养的追求。

2.管理因素。

首先管理者对幼儿教师准入资质审核低,尤其是民办幼儿园,多数没有教师资格证,三分之二是非学前教育专业。其次对幼儿教师开展的各种教育培训、考核,大多集中在幼儿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安全事故预防的学习,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往往是形式化、走过场,缺乏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培养和科学引导,影响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

3.幼儿教师自身因素。

首先幼儿园教师的文化素养和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且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整体提高。其次一些幼儿教师受功力主义、物质主义观念影响,职业责任感下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虐童、体罚幼儿事件,给幼小的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造成了家长对幼儿教师的不信任,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社会形象。

4.家长因素。

由于家长为了孩子能受到老师额外的照顾而给老师送礼,这对教师队伍的廉洁性造成了很大影响,使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形象大打折扣。

三、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对策

1.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国家应加大对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切实有效的提高幼儿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确保其享有合法的职业待遇。并向社会广泛宣传幼儿教育的重要意义,肯定幼儿教师的价值,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教师,增强幼儿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幼儿园管理者应严格控制班额,减轻教师的工作量,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宽松的工作环境,使教师能在工作中感受到乐趣。

2.制定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国家应根据幼儿教育的特点,制定统一的、切实可行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幼儿教师有章可循,有则可守。如美国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仅规定教师“应该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不应该做什么”,如“不应该瞒报或歪曲自己的职业资格”“要记住班级每个幼儿的名字”等,因此,尽快出台《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利于督促、激励和约束幼儿教师的行为,提高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品质是非常重要的。

3.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培训和考核。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提高对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证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质量。在加强幼儿教师培养、选拔和在职培训三个环节中,要重视法律、法规教育,使幼儿教师掌握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养成健康的法律心理,形成成熟的法律思维能力,重点进行《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儿童权利公约》、《3-6岁幼儿学习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专业指导等幼教相关学习内容。其次,将师德考核纳入幼儿教师资格认证体系。特别是对于师范生,在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时更要加强对其师德教育和考核。

4.加强社会、家长、媒体的监督。

篇2

关键词: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培养

中图分类号:D91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6-0047-03

一、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必要性 幼儿园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求幼儿教师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学前教育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影响着其教学、保育行为的合法性。幼儿园中教师侵犯幼儿权益的侵权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其不懂法、不守法造成,严重影响其教学工作的合法性、保育工作的科学性,甚至于影响其自身的职业形象。因此,必须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有效规范教学行为和保育行为。

二、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主要内容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幼儿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根本法为依据,在学前教育这一领域,国家于1989年颁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享有的权利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2001年,在对幼儿主体性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情况下,又出台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对幼儿的发展提出详细的规定,对尊重幼儿、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和法律上的保证。

(一)平等对待幼儿的法律意识

我国《宪法》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公民的平等权成为最首要的一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幼儿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利,《宪法》保障每一个幼儿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有一个依法治园的和谐环境,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权利,受到成人的公平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平等法律意识的形成,是学前教育师范生最基本的法律素养的体现。

(二)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其《爱弥尔——论教育》一书中提到,儿童虽然不是成人,但也不是成人的宠物和。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有自己的意识和情感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人生来就享有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幼儿其主体性的特点体现着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他同样拥有法律上的基本人权。幼儿的身份具有双重意义,其既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又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人;其既是一个社会公民,又是一个未成年的公民,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实现全面发展与充分发展,是每个儿童的权利。现代教育理论充分强调学习者的学习主体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中也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因此,对于学前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必须培养其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以幼儿的需要出发设计教学活动,充分考虑其年龄特征安排教育教学游戏和保育工作,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体现其主体性角色,不能把成人的不合理观点及方法强加于他们,同时也不能放任幼儿自然、自由发展,需要加强对其的引导,平等地与他们进行沟通,从而促进幼儿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保护幼儿人身自由权的法律意识

幼儿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是其具体人格权的体现,也是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内容。人身自由权,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内容之一,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作为与幼儿相处的教师而言,建立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意识,是其爱护幼儿的根本体现,也是职业素养的最基本要求。

(四)保护幼儿主动学习、接受教育的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拥有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保障幼儿生存、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作为独立主体的幼儿也不例外。现代心理学研究认为,幼儿对世界的探究,更多地体现为“游戏”活动,在活动中自我完成知识建构,这就是幼儿的“学习”,是一种本能需要,也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儿童认知发展水平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学习过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从维护幼儿权利的法律角度,树立创造幼儿主动学习的环境和活动的观念,这就需要幼儿园的教师在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得到提高。

三、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篇3

论文摘要:幼儿教师应该是一门专业性的职业。针对我国目前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现状,努力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稳定幼儿教师队伍,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加入幼教行业,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实现的有力措施。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教师专业化的研究在国外兴起并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我国,教师专业化的研究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成为我国教师教育研究的热点问题。《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需要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我国诸多学者也纷纷把目光投向了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化,但鲜有学者关注幼儿教师的专业化。究其原因,一方面,传统观念把幼儿教师的角色定位于“孩子王”,对幼儿教师职业认识不正确。另一方面,也与我国目前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偏低,专业化水平不高有关。在大力提倡教师专业化的今天,贯彻、落实《纲要》的教育理念,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幼儿教师是否应该成为一门专业性职业,幼儿教师现在的专业化程度义如何,以及如何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地位,这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试从以下三方面探讨:

一、幼儿教师应该是一门专业性的职业

早在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劳工组织在《关于教师社会地位的建议》中,就提出“教师应该成为专业性职业”,强调教师是具备经过严格训练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保持的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专业人员。这在世界范围内,促成了“教师是一种专业”的认识。我国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也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从法律上确认了我国教师的专业化地位。然而有学者(尹特齐尼)指出,教师和医生、律师相比,专业化程度并不高,教师是一门“半专业性”的职业。至于传统观念中的“孩子王”、—幼儿教师更不需要专业化。时至今日,随着幼教的发展,《纲要》的颁布,幼儿教师是否应该专业化,成为一门专业性职业?

专业是“专门职业”的简称,是指“具备高度的专门知能以及其他特征而有别于普通‘职业’或‘行业’而言”。关于判断一门职业是否称之为专业的问题,国际上有过广泛的研究,许多学者提出了不同的专业标准。如:美国社会学家利伯曼提出了八条专业标准,而我国学者叶澜从教师职业的角度提出专业素养主要包括与时代精神相通的专业理念、多层复合的专业知识以及履行责任和权力的各种能力。

尽管不同学者对专业标准的论述存在差异,但其中存在共同之处:这些专业标准是对医生、律师等传统的专业性职业进行特征考察而抽象归纳得出。他们都强调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度的专业自主权以及职业道德。

教师作为一门职业具有与医生、律师等专门性职业共同的要素,如:要求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以“儿童的利益高于一切”以及拥有专业自主权。但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师面临着千差万别的儿童,作到对每个学生“因材施教”需要了解,研究儿童。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需要教师花费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劳动,教师职业更具有利他性。

幼儿教师是全面负责幼儿园一个班幼儿生活与教育的人员,与中小学教师相比,有自身特殊的职业要求:

1.“保教结合”是幼儿教师工作的重要特点。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身心发展不成熟,生活自理能力差,需要幼儿教师的精心呵护。

2.在知识体系上,幼儿教师不仅需要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自然科学、人文学科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素养。幼儿教师还必须学习婴幼儿养护知识和技能,以类似医护人员一样的专业水平来维护儿童的健康发展。

3.在教育教学方面,中小学主要在课堂中通过学科学习获取知识。而幼儿园的教学渗透在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儿童通过游戏、直观实物等方式在生活中、在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主动地学习。幼儿教师要善于研究、了解儿童,能及时发现儿童的最近发展区,善于利用幼儿园和当地社区的实际条件设计、开发课程。

4.儿童身心发展不成熟,可塑性大,模仿是儿童学习的重要手段。幼儿教师是儿童模仿的主要对象之一,幼儿教师更需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榜样。

5.《纲要》的颁布促使幼儿教师的角色从知识传授者转向研究者。《纲要》指出:“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的过程。”这种创造性教育要求幼儿教师必须在教学中研究,在实践中反思,成为真正的学习者、研究者,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综上所述,从理论上来讲,幼儿教师应该被视为专门职业。然而,事实上,幼儿教师这一职业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声誉,远不如医生、律师。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律师、医生都“具有一种被人尊重且值得受尊重的学间”,他们“代表着一门科学和一种技术”。大学教师也“代表着他所讲授的这门学科以及他对这门科学钻研的程度。一位中小学教师缺乏可资比较的学术声誉”。因为在一般人眼中,中小学教师“无论是从技术和科学的创造性上来说,都不是一个专家,而只是一个知识的传递者,这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事”。他还特别指出,尤其糟糕的是,教师“自己也这样认为”。从皮亚杰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传统教育中的幼儿教师仅仅是“知识传递者”,甚至被社会认可为“孩子王”,降低了幼儿教师的职业地位和声望,限制了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我国幼儿教师专业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幼儿教师的整体专业化水平并不高。以国际视野来看,我国《教师法》关于幼儿教师的资格要求偏低,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即可从事教学。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正规机构都是通过大学来培养幼儿教师,学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学历不仅体现了教师接受教育的多少也反映了教师专业化的程度。我国关于幼儿教师的从教标准偏低,修业年限短,对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求不高,以及幼儿教师资格容易获得,造成了社会对幼儿教师职业的专业认可度不高。

在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同。发达地区的专业化水平普遍高于欠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国家关于幼儿教师资格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许多发达地区对有关幼儿教师的从教要求做出了调整,如:上海20世纪末新上岗的幼儿教师需大专学历。而在中国的欠发达地区,如:安徽,幼儿教师从教要求定位于幼儿师范学校毕业。从推进幼儿教师专业化进程的角度看,这一要求已不能适应幼儿教师教育的发展。

同一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幼儿教师的素质存在较大差异。如:2003年调查资料显示:广东省广州市专任教师学历达到幼师专业毕业的占91.47%,大专毕业及以上的占39.12%。广东的欠发达地区如:粤北,幼儿教师、园长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即:幼师毕业(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只占55.5%欠发达地区存在严重的师资力量薄弱问题,幼儿教师素质偏低,影响了整个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三、幼儿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提高幼儿教师专业化的有效途径

针对我国目前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现状,提升幼儿教师社会地位是推进幼儿教师专业化进程的有效途径。幼儿教师社会地位高,能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加人幼儿教师的队伍,同时也能更好地稳定现有的幼儿师资队伍。反之,幼儿教师社会地位低,幼教队伍难以保持稳定,影响整个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偏低。幼儿教师的职业声望在整个社会职业声望中处于中上位置,但低于大学和中小学教师。据中国人大学者1997年根据我国职业结构中常见的100种职业在北京市展开调查所得结果显示:大学教授职业声望排名第2,大学普通教师排名14,中小学教师排名29,幼儿园教师排名36。教师的职业声望随专业化程度降低呈递减趋势。幼儿教师的职业声望处于整个教师职业声望中的最底层。作为社会地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经济地位,我国幼儿教师的工资收人及其福利待遇也处于偏低的状态。尽管《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教师可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但事实是,通常大学教师的经济地位高于中学教师,中学教师高于小学教师,小学教师高于幼儿教师。幼儿教师待遇偏低直接造成了幼儿教师队伍中优秀教师的大量流失。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作为幼儿教育事业的实施者—幼儿教师,其整体社会地位偏低,影响到整个幼儿教师专业化进程以及幼儿教师队伍的稳定。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改善幼儿教师的福利待遇成为迫在眉睫的一个问题。就如何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促进与幼儿教师专业化的实现,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1966年10月的文件)中就提出:“在影响教师地位的诸要素中,应格外重视工资。”国家应制定提高幼儿教师社会地位的有关法律、政策,加大对幼儿教育事业的资金投人,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欠发达地区幼儿教师的工资尤其应及时、有效地予以落实。

2.就社会而言,需要克服传统观念,提高对幼儿教育事业的认识,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幼儿教师职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整个社会应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理解、支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篇4

教师,是传播知识的人,是社会发展的“中介人”,是人类文明继往开来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师德师风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学习计划_教师师德师风学习计划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学习计划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精神,以聚焦“问题解决”为中心,我园坚持立足园本、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并重,积极探索有效的园本师资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园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标:

1.进一步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完善教师心理品质,培养师德高尚、心理健康、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2.进一步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使之综合能力和锐意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3.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发展教师的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个性,更好地为幼儿的成长服务。

三、培训要求:

1.培训人员需准时参加培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做好请假工作。

五、培训形式

2.持着虚心好学的态度,认真参与培训,做好相关记录。

3.参培过后,及时进行巩固练习,幼儿园将组织定期考核,检验培训成果。

六、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师德培训

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_》等,加强教师法律素养及师德意识。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教师开展自学活动,继续学习相关师德内容。学习后将学习所得以师德反思报告的形式进行分享。

(二)教师专业研习

组织各教师参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发展与指南》、新《幼儿园工作规程》研读,并进行互动式研讨,进一步分享交流教师标准在教学实践中运用。此外,拟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为个人专业发展制定计划。

(三)班主任专题研习

开展班主任工作专题交流,各班班主任结合自己日常班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享交流。探讨如何有效开展班主任工作,建立良好班级常规,促进幼儿自我管理能力形成,形成班级特色良好班风。

(四)教师技能大比拼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提高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水平,激励教师岗位训练,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提升我园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根据一学期教师岗位练兵情况,组织教师歌唱和美术比赛活动。

(五)信息素养提升

信息技术和电脑网络已经给教育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基于信息技术的学科课程整合必将发挥的潜力,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做到信息与多媒体技术有机地融合到学科教学中,教师自身的信息素养至关重要。因此,在教育信息化、现代化进程中应培养教师信息素养让教师必须有比较高的信息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我们将开展网络研修、自学与集中讨论的方式,通过信息素养的提升,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校园网及互联网的基本使用,初步掌握最新的软件技术,提高教师善于利用信息技术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

(六)读书活动

开展“三幼书飘香”读书交流活动。8月开展教师读书沙龙活动,教师撰写、分享、交流读书心得,并于9月5日前推选优秀读后感(纸质文稿)交教育局参加上级评选.

七、培训措施及要求

1、加强园本培训过程管理

加强对园本培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每位教师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成效”,让教师们在学习中感悟、反思中

前进,不断增强园本教研的实效性。

2、集中培训要求:

(1)严格遵守培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每日签到,不得代签。

(2)学习研讨时保持会场安静,不大声喧哗、接听电话,不随意走动、离场,做到认真发言、专心记录;教师孩子要妥善安排,不进入会场。

(3)注意节水、节电,保持环境卫生。

(4)按时上交各类资料。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学习计划范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幼儿园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教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领悟宗旨,解放思想,更细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为推进素质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将

思想与行动统一起来,采取读报告原文,分章节学习,交流研讨形式进行,使教职工深入理解“十”精神实质,并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2、认真学习国家各类教育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意

识,树立“依法治园、依法执教”的思想,自觉维护教职工自身与幼儿的合法权益。

3、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师德内涵建设,拓展师德建设的

载体。

4、认真学习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学习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网上论坛等方式,提高政治学习效率和效果。

四、学习要求及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认真学,深领悟,学有所用,落到实处。

2、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

把学习理论同指导实际工作相结合,做到学有所思,以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3、幼儿园领导班子做到带头学习,联系实际,积极引导,为提高学习实效尽职尽责,并督促教师积极、准时参加,并及时做好笔记。

4、全园教职工,必须坚持认真学习,积极发言,付诸行动,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5、坚持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学习规范性,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的学习计划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师德素质,提高自己教书育人的水平,本学期,制定自己的个人计划如下:

1、深入学习学校《师德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学习并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不准》、《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

3、读好书,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认识。

不断充实和完善自我。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丰厚自己的积淀,使自己在业务上、思想上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能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做创新型、科研型教师。

4、工作中,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不迟到,不早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交给我的各项工作。

5.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6.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注意自己形象,衣着、举止、行为都做到为人师表,与同事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有事与大家商量体现团结协作精神。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7.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

不擅自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

8、认真做好家访工作,积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尊重家长,做到和气、平等友善,形成和谐共进的教育网,达到教育的目的。

对班级中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双差生必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篇5

一、懂法

首先,用法律的武器武装头脑,熟悉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公约》是联合国颁布的,属于“世界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教育者对未成年人的责任、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规范。《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们进行班级设置、保健卫生、保教、教育等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和环境建设等规范性的指导文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规定了幼儿园的课程设置。

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要懂一些与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在招聘教师及保育员时,我们就要懂得《劳动合同法》,懂得用人的法律规定;涉及食堂管理,我们应该熟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基本要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特殊要求;在处理幼儿园意外伤害时,我们可以依据《学生伤害处理方法》,懂得责任划分、细化处理流程。

总之,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法要依、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保护自己、发展园所。

二、在行

做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做个幼儿教育的行家里手。首先,做好幼儿园的定位,结合自己园所的实际情况,提出近远期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决策,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个性化的质量评价标准。

其次,内修素养。①获得专业知识。掌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保健卫生学的基本规律并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②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幼儿园的一日活动,每个环节都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养成的教育过程。晨检、早操、主题活动、户外活动、午餐、午睡、洗手、如厕等,无时无刻不潜在教育契机,都是很好的教育内容。③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做教师的现场指导者,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能与教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这也是园长的基本功。例如,到班上看主题活动,不仅单单看教师组织活动的科学合理与否,还应看出平时教师对幼儿的养成教育,活动前的玩教具准备情况,活动中师生互动,甚至与家长衔接沟通等情况……从细节中发现问题,考量教师保教能力。④要有协调能力。幼儿园工作事无巨细,涉及方方面面,都需要园长的指挥协调、统筹安排。

三、有爱

园长并不是社会意义上的官,而是幼儿园的服务员。园长眼中一定要有清晰的服务对象:幼儿、教师、家长。爱幼儿应是我们的天职。上海本溪幼儿园应彩云老师是个慈母般的教师,她十分爱孩子,她说:“孩子是天,我是云。”她的文章、博文,字里行间无不闪烁着纯粹、质朴的对孩子的爱,每个园长都要像应老师那样爱孩子。

幼儿教师女性和年轻人居多,磕磕碰碰的事情时时可能发生。园长只有以身作则,办事公道,把每个教职工的冷暖放在心上,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带领一个好团队。

要重视家长工作,建立互相接纳、信任的家园关系。总之园长应以一种对话思想和精神,努力建立一种民主、开放、尊重的人际关系,营造一种和谐、愉快、平等的氛围,形成一种互依、互生、互惠、互补的教育环境。

四、创园

幼儿应在安全、健康、愉快的环境里学习、生活、游戏。创设、打造园所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环境创设,指硬件设施;另一方面是文化境界的培植:软件指标。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要来美化、绿化园舍环境。在实际工作中每个幼儿园都十分重视环境的美化,几乎都做到了每面墙都有装饰。这些布置,应放手让孩子一起参与,让孩子动手、创造。比如“小眼睛看世界”墙饰,小朋友把和家长到各地旅游的照片、纪念品、门票晒出来,孩子们兴趣浓厚也很有自豪感,同时孩子也了解到他没去过地方的景色,这也是一次学习机会。

一个单位需要一种良好精神面貌。园所文化是幼儿园全体成员凝聚在一起的强大的精神力量,也是幼儿园的品牌形象,对全体教师和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陶冶作用。幼儿园文化建设应有总思路:1.办园理念,办园宗旨应契合幼儿教育规律,本园特点;2.营造良好的人际氛围,引导老师用“爱心、细心、耐心”创造一个“平等、尊重、信任”的工作团队;3.教师文化建设应注重以读书来丰富校园文化,用终身学习理念鼓励教师多读书,促进教师专业素质提高,丰厚教师文化素养;4.家园合作文化建设,幼儿园的教育应是开放的,应与家庭、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全方位的合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