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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6:3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

篇1

关键词:农村土地资源 利用现状 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6-137-02

1 前言

我国农业生产的实质是人们对以农村土地资源为重点的开发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人类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及人们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消耗的不断增加,农村土地资源日益减少已成为事实。因此,正确处理土地资源利用与人类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合理地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农村土地资源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2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2.1 耕地资源减少,土地利用不够合理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用地规模不断增大,非农建设占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退耕等原因致使耕地资源有所减少;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更加剧了耕地数量的不足且人均耕地越来越少。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形式不够合理主要表现在:(1)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模式不符合该地区的自然结构;(2)部分村庄的发展规划较滞后,对农户居住点的布局欠缺一定的合理性,从而导致大量的农村土地被闲置,农村土地资源不能被科学合理的进行开发利用。

2.2 土地质量下降,资源利用可持续性低

在拥有13亿多人口的中国,土地资源是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十分稀缺,需要科学的利用和有效地保护。但是近些年,农村土地质量不断下降,主要是由于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时存在不合理之处:(1)在土地耕作过程中,过多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土壤盐碱化,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2)人们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进行盲目开发和过度垦殖,造成大量水土流失,使土地出现沙化和荒漠化现象;(3)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缺乏防污治污的相关技术与措施,致使工业“三废”未经处理就大量排放,对土地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使土地质量急剧下降甚至导致土地荒废。

2.3 土地耕种经济效益差,集约化程度低

集约化农业是农业中的一种经营方式,主要是指把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集中投入到较少的土地上,采用集约化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的农业。集约化程度的高低主要是受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由于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大多数都选择外出务工经商,从而使得农村土地长期处于无人管理和无人耕种的不良经营状态,这严重偏离了对农村土地实行优化配置的效益目标。农村土地耕种的经济收益差,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受到限制,从而导致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程度较低。

2.4 农用地后备资源不足,开发利用难度大

我国普遍存在着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农用耕地后备资源数量少,分布零散且大多分布在水土光照等条件不好的地方,资金投入多但是开发利用难度大,若对其采取大规模地开垦进行农业种植,将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会造成森林覆盖率减少,地表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加剧、水土流失、滑坡灾害等频繁发生。

2.5 农村外延扩大,“空心村”浪费土地资源

随着农村经济高速发展,村民们建房积极性比较高涨,有些农村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攀比现象,致使大多数村民废弃村落老宅而将新的住宅建在村庄外围或靠近城镇的地方,这些地方最主要的优势在于交通便利,为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方便。但是旧村庄内却存在大量闲置的农用土地,进而形成了外实内空的“空心村”。“空心村”的涌现,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这已成为中国农村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据了解,“空心村”的空心,少在0.067hm2左右,多在0.200hm2以上,一个中等乡镇约有300来个自然村,平均一个自然村以0.133hm2计算,一个乡镇就有40 hm2以上的土地被废弃。

3 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规划策略分析

3.1 加强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首先要严格控制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

且要以土地持续利用的生态合理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为出发点,在农产品供给和形成既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又能满足社会经济运行要求的结构和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双重目标引导下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既符合自然生态规律又能满足社会经济运行的要求,为土地利用系统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3.2 完善农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为了充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1)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治理开发农业荒废资源,就必须完善水利设施条件及配套建设;(2)加强各部门的宏观调控,对土地进行分区开发,综合治理沟系交错、地类交叉、渠系老化等土地现状,进行水利设施配置、道路和林网建设。从而改变农业生产基础条件,降低生产成本,使其易于实现机械化生产,扩大农田面积,实现农业增产增效。

3.3 优化农业用地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优化农业用地结构,采取土地整理等方式,充分挖掘农村土地的自身优势和现有土地潜力,集约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改良和土地整理,在农村建设中将住宅分散和容积率较低的居住点集中到一起。在合理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始终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制定各类农业用地的规模与标准并且科学地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3.4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土地的经济效益

土地流转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1)将分散在不同农民手中的土地经过流转后合理合法且有序的向农村土地使用者集中;(2)在农村土地集中布局的同时也要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3)大力发展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模式以促进农村土地经营向新型的经济模式发展。实现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目标,为农户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3.5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友好型农村

致力于对生态环境进行建设和优化,是为进一步实现新农村建设中“适宜农业、适宜居住”的目标。协调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证农村土地资源的生态利用,对农村的各类用地进行统筹布局;对没有开发为建设用地的荒山荒坡进行植树绿化;对受污染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治理,恢复退化的土地,恢复种植能力;更要严禁对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区进行开发建设,加大保护力度,发展其生态效益。

4 结语

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已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为稀缺、宝贵的基本资源,土地资源的紧缺将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性约束,其中农业土地资源对人类生存发展至关重要。要加大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用地结构的力度,从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角度出发,尽量延长土地的使用周期,避免土地资源使用中断,争取在总量一定的土地上生产出尽可能多的农业效益,不断提高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参考文献:

[1] 石永明,邱道持,骆东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建设研究[j].农机化研究,2011,33(7):14-17.

[2] 年福华,姚士谋.城市建设过程中节约用地途径[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2,21(1):18-21.

篇2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居民点;规模调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2-2974-03

Analysis 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 on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Urbanization

CHANG Chun-qina,b

(a. School of Surveying and L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b.Land economy and Region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Hen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Jiaozuo 454003,Henan,China)

Abstract: The main problems of scale regulation of village developmen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apid urbanization were analyzed. It is indicated that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was restricted by many factors including regional urbanization, land use planning and the present and future demand of village construction land and so on.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interrelation of the factors, aiming at multi-target balance docking and improv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cheme,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ere proposed for the village scale regulation.

Key words: rural urbanization;residents in rural areas;scale regulation ;countermeasures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速度是世界同期城镇化平均速度的两倍左右,预计这一快速发展态势将持续到205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按照健康城镇化的发展目标,随着每年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应相应减少[1]。由于我国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大大高于城市,因此从理论上讲,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与城市的建设用地总量应该呈下降态势[2]。然而,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2006年,中国的农村总人口从78 241万人减少到73 742万人(依据户籍统计资料,包含居住在城镇的农村人口),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没有相应减少,反而从2002年的1 636 万hm2增加到2006年1 653万hm2。现阶段村庄规模调控受到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村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制约[3,4],依据不同目标所确定的村庄规模在实施层面尚存在难以协调的矛盾。本研究拟分析村庄规模调控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间的制约关系,并提出多目标约束下村庄规模调控对策建议。

1 村庄规模调控面临的主要问题

1.1 村庄用地规模持续增长与城镇化进程的矛盾

按照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伴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农村建设用地应出现减少的趋势。而实际上,由于农村人口市民化速度远远滞后于城镇化速度,村镇规划所预测的农村建设对土地需求大于健康城镇化的期望值,导致了村庄用地规模和城镇用地规模同步持续增长,村庄建设规模缩减的调控目标难以实现[5]。

1.2 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难以衔接

现行的村镇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的方法是在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人均用地指标范围内,以现状人均用地指标为基准,结合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来确定的,是以需求为出发点确定村庄规模控制目标。而土地利用规划是从耕地保护的目标出发,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保护要求,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建设用地增长指标,而且指标分配优先用于满足大中型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需要。由于现阶段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严重滞后,还存在大量城市-农村两栖人口群体,因此村庄用地规模增长的需求不可避免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产生矛盾。

1.3 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难以实施

现阶段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指标过大,村庄和集镇土地浪费和闲置的现象非常普遍。村镇规划虽然对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了控制和调整,但村镇建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现阶段村庄和集镇住宅更新以农户自行建设为主,再加上受建设现状的限制,实际上通过对原有村庄的更新改造实现指标的调整需要经历长期的过程[6]。而村镇规划方案缺少对这一过程设计可操作的实施步骤和控制方法,导致规划难以实施,实际建设偏离规划目标。

2 村庄规模调控的主要影响因素

2.1 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随着城镇化过程的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不断进行调整,与之相伴的是区域城镇体系和村镇体系的调整和优化过程。村庄发展规模调控目标应该与区域空间布局调整规划保持一致,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建设、逐步缩并、维持原状等不同类型的村庄,以及等级规模体系、职能体系和空间布局优化方案,确定规划期内村庄规模调控的总体目标。

2.2 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

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政府实施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平衡政策,即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必须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根据此项原则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将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指标分配办法在乡(镇)域进行分配,并作为村庄规模调控的基本约束条件。

2.3 村庄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

村镇规划对未来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一般按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计算公式为:Z=C×J/10 000,式中,Z表示规划目标年村镇建设用地面积(hm2);C表示规划目标年村镇人口数量(人);J表示城镇人均用地定额指标(m2/人)。由于现阶段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速度严重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速度,村庄人口数量难以实现理想的健康城镇化状态下大规模的转移和缩减,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的减少只能依赖对人均用地指标的缩减。按照现行的《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人均用地指标的缩减幅度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从村庄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需求来看,尚存在着对建设用地缩减的阻力,而这一阻力也成为村庄规模调控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3 各影响因素的相互制约关系解析

3.1 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发展规模的制约

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规模调控主要通过制定省域、县域和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逐级控制并落实区域城乡居民点布局调整目标,在区域层面统筹调整城乡居民点等级规模体系。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向上承接省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向下对乡(镇)域居民点空间布局调整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并作为村庄人口规模控制的基本依据。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采用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因此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通过人口指标制约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预测量。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对村庄人口规模的制约关系如图1所示。

3.2 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目标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制约

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从而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保护目标。农村居民点依靠空心村整治、迁村并点等挖潜形式实现用地的集约化利用和规模缩减,并与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挂钩,从而保障城市建设、区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增量指标。因此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制定耕地增量、建设用地减量等指标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调控起到制约作用。

3.3 村庄发展需求对村庄规模调控的制约

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村庄户籍人口难以实现理想状态下的快速缩减,因此用人均用地定额指标法预测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量与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之间一般会有一定的差距,两者的平衡需要通过对人均用地指标的调整来实现。在村庄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对人均用地指标进行调整,需要通过迁村并点、空心村治理、新村建设等手段,以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来实现村庄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平衡。

4 村庄用地规模调控对策建议

4.1 实现多目标的对接和平衡

在区域城镇化统筹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减量指标、村庄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等多目标约束之下,村庄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规模相互对接并取得平衡发展是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基于以上各影响因素的相互制约关系分析,构建如下多目标平衡模型(图2)。

4.2 以完善的实施方案作支撑

一般来说,根据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村庄用地控制规模与村庄人口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之间存在矛盾,如果没有完善的方案作支撑,村庄规模调控显然在实施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借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思想方法,通过划定村镇现状建设边界、规模控制边界和扩展边界,实现村镇规划人均用地指标调整与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控制目标的弹性对接。如图3所示,规模控制边界范围内为允许建设区,现状边界与规模控制边界范围之间为规模缩减调控区域,扩展边界范围内为限制建设区(设定条件、弹性过渡),扩展边界之外为禁止建设区。

乡村居民点格局存在布局散乱、占地超标、大量闲置等一系列问题,对耕地保护造成了极大压力。科学地调控村庄发展规模对缓解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与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应该以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作为调控目标,制定村庄人均建设用地调整指标,结合村庄人口发展对用地的需求,通过迁村并点、空心村整治等技术手段提高村庄建设的集约度,并制定完善的村庄用地规模调整弹性分步实施方案。

参考文献:

[1] 周志慧,邹自力,何 丹.河南省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综合潜力评价[J].湖北农业科学,2012,51(13):2706-2709.

[2] 张耀军.人口空间合理分布与健康城镇化:问题及对策[J].宁夏社会科学,2013(1):35-38.

[3] 赵思敏,刘科伟.欠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点体系重构模式研究――以咸阳市为例[J].经济地理,2013,33(8):121-127.

[4] 张晓平,邹自力,刘红芳.基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农村居民点整理现实潜力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12,28(2):125-128.

篇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0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规划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形式之一,是对客观事物的未来发展状态进行预选的安排和设计,并给出未来行动路线的过程。由不同种类、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和不同时序的土地利用规划所组成相互交错且相互联系的系统称为土地利用规划体系[1]。在规划的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区域,规划要解决的问题不一样,规划的着重点不一样,规划的内容体系也不一样。

一、国内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一)国外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1、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英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区级规划组成。国家级规划叫规划政策指南,提出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地区规划又叫区域规划指南,通过召开区域协调会议制定。郡级规划也叫结构规划,由每一个郡级的规划机关在土地测量的基础上,与相关委员会协商后提出本郡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及发展的框架结构。区级规划也叫地方规划,是一种详细的发展和实施规划[2]。

2、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有三大类和六个层次。三大类是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用地增长管理规划。六个层次是国家级、区域级、州级、地区级、县级和市镇级。县级规划是美国土地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注重资源经济情况的分析和用地分区的划定。市镇级规划的内容比较具体,属城市规划,并有相应比例的规划图。美国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控制人口增长的一系列政策[3]。

3、日本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日本国土规划体系分为四级,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区域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市村町规划。国家根据《国土综合开发法》(1950年)及其相应配套法规,相当集权的制定全国综合开发规划、大地区和特殊地区规划。都道府县规划即土地利用基本规划,将地域划分城市、农业、森林、自然公园、自然保护等五种,它落实全国综合开发规划精神,听取市村町的建设要求,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市村町根据地方自治法制定规划并听取都道府县的建议。规划内容比较具体,属实施性详细规划,在市村町下还专门设有城市规划与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且各市村町的情况差别较大[4]。

(二)国内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我国现行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三个层次组成,形成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目标、任务、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其内容应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

二、现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缺乏技术规范

由于规划区域、规划对象不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模式、方法不尽相同,在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要点提示的情况下,易导致规划水平不高,规划可操作性不强。

(二)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但是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分用地红线的程度,而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的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的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规划的具体实施造成影响。

(三)规划间的协调和衔接存在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协调与衔接明显不够,主要体现在图件比例尺、图件现实性、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

三、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完善建议

(一)加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指导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加强其理论和技术方法的研究,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和技术操作规程,注重规划人才的培养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推进乡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一体化进程。

(二)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职责是具体落实职能规划的指标,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详细设计,做好图件上的定位控制和定量控制,其核心和重要成果就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目前亟需加强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方面的研究,为完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规划间的协调和融合

当前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协调工作,首先应开展图件比例尺的协调工作,这是两规划衔接的基础。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测较大比例尺的土地和现状图,保持图件的现实性,这样才能将用地范围和用地界线协调好。其次要注重在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统计口径、人均用地标准、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实质性内容方面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同时编制这两项规划,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

参考文献:

1、黄宏胜.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探讨[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2、唐红波.中英土地利用规划比较.[J].国土资源,2004,37(8).

3、黄伟.现代美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及其启示[J].中国土地科学,2002,16(6).

4、王静.日本、韩国土地规划制度比较与借鉴[J].中国土地科学,2001(3).

5、沈曙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四定”的内涵及方法[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

6、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

篇4

1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

2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

3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4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篇5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一、加强领导重视力度,提高认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到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1、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2、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3、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健全法规,使规划管理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