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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部门职责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6: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规划部门职责,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规划部门职责

篇1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Since 1990s, land-us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have been carrying out in most of the regions. Under the increasing development of socio-economy,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 has been correspondingly adjusted. With the enhancement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collective land,issues of land issues increased, seriously impacting on the pace of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hindering the rural economy's steady and rapid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land-use planning and plan management of China, the main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re proposed.

Key words: land planning; management; issue;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在控制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等方面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在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特别是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方面还是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1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体系不完善

1.1.1重总体规划,轻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3个层次,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

1.1.2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我国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只是完成控制指标的层层落实分解,大都是由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及编制不够明确,不利于规划的实施。

1.2 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简单的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1.3 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城乡统筹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区域各类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安排,也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具体调控手段。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统筹城乡不足。由于城乡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巨大差异,土地规划计划管理也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别,而且越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城乡差别越突出。

1.4 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

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1.5土地规划过程公众参与性不足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现状与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程度,但是依然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

1.5.1将宣传等同于公众参与

虽然也常常把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运用展览、宣传、新闻媒体、信息网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激发公众参与的愿望,了解自己生活的社区和城市发展的前景及一些相关的政策。但这一层面与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还不能等同。

1.5.2由少数“精英”垄断听证会

起初,规划过程中只是召开专业性代表会,讨论技术问题。参加会议的各专业专家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就有关技术和政策进行评论,提出修改意见,而此类意见往往作用比较大,有的甚至起决定作用。这是我国土地规划编制和审查惯用的方式,也是规划行政和技术封闭决策的成熟方式。以后发展到召开一系列由各代表阶层参加的听证会,把政策和方案公布于众,并向公众阐明,然后讨论,形成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吸纳进规划政策和方案中。这也是一种传统参与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参与是被动的,范围也受局限,因此带有规划者的主观性,缺乏广泛性。

1.5.3公众参与质量不高

由于多数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导致参与土地规划的公民年龄两极分化,虽然政府部门和土地规划编制人员大力引导,但公众参与的热情仍然不是很高,具体表现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难,参与的职能部门人员不固定,参与公众的水平有限等。

2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强化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计划管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2.2建立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篇2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建设

一、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不完善

第一,重总体规划,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实,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第二,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现行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大都是有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

2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陷。

3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然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有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规划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明显。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4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的对策建议

1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2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3 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3.1 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3.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4加强规划可操作性及个性,深入规划体制改革

土地规划要高效有序与编制实施空间规划密切相关,无论从规划的定位还是规划的内容、编制程序等都有比较清晰的界定,规划数量少而精,规划之间不存在交叉重叠和矛盾,因而实施起来比较顺利,操作性提高。有效解决土地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规划体制,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力和综合管理力,减少规划数量,严格界定各类规划的范围,建立起在市场经济发展下,以主体功能规划为基础,土地规划等专项规划为补充,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制。

5健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实施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

俗话说,“三分规划,七分实施”。编的再好的规划,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强有力的实施措施,很难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实施监管制度,不但能对违法用地起到震慑作用,更能体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严肃性。加大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改进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试试效果,改变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管理为主的转变。

综上所述,如何在农村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土地规划与管理,以实现农村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目前应当探讨的重要课题 ,“珍惜方寸土,留与子孙耕”,身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保护好土地是我们的责任,要“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搞好国土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十报告指出,加强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切实提高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方面以国家战略目标为前提,对农村土地进行科学规划,尽早实现城乡一体化;另一方面,稳步推进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尽管我国在轰轰烈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取得喜人的成果,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应对措施,以保证新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实现质的飞跃。

一、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

首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定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是集体所有,村民没有土地处置权力,这与所有权实际上是矛盾的。在城镇化进程中,各类性质的征地屡见不鲜,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自身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其次,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集体土地可以由村委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也可以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或经营。然而,规定与实际的配套监督机制却并不匹配,导致一些道德素质低下、只顾自身利益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从而严重影响村民的切身利益。如发生在山东平度的征地事件,在村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长,私自将村民土地出让。村民对征地严重不满,与相关方面展开对抗,结果受到伤害的总是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后,所有权弱化。农民普遍认为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这种认识导致村委会等集体土地所有权组织实际职能弱化,执行力、约束力严重不足。

(二)缺乏建立长期规划目标的意识

自从 1978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土地转让以及使用的计划被逐步放开,大部分的土地规划管理部门为了获取经济收益而将土地频繁的售出给企业, 用于建设工业园区、 工程项目等。以我国的江西省南昌市为例, 根据资料表明, 2009 年该市回收的十八块土地中, 有十七块土地都批给了企业用于商业开发。为了暂时的经济收入而没有规划性的开发土地, 会导致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下降,土地发展变得混乱不堪。

(三)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土地规划不科学。我国土地总体规划特别强调土地利用,对总体规划的重视程度较高,而对于专项规划却只作为一种补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这样就会出现,在实际过程中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导致土地规划太过于片面,缺乏战略性和协调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偏轨”情况,提升了农村土地规划难度。其次,机构设置不全面。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由县、乡(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而在落实上主要由县级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这样造成了实施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城乡土地利用收益上存在明显差异,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这种差异将更加显著。再次,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目前,信息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划管理上应用也非常广泛。但在大多农村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信息化管理现状令人堪忧。最后,土地利用率较低。农民对拥有土地只能承包使用,不允许出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这一模式导致土地市场配置作用无法发挥,土地资产价值得不到体现。

(四) 土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能力仍需提升

对于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来说,土地资源规划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对其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不强的话, 那么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自然也难做到位。 目前国土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并不高,专业知识也有待加强,这是当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二、农村土地规划管理的原则

一是优先农业耕作使用。在2012年以后,我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系”。虽是如此,但我国仍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大国,土地仍然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业耕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及产量,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所以保持一定的农业耕地面积是优先条件。二是节约土地原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自己所居住的生活环境是舒适的、大面积的。然而这必然会占用大量土地,所以在节约土地的原则上,应尽可能的利用劣地或者荒山做建设用地,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三是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同,土地规划利用也存在差异,所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国地制宜地进行合理规划。

三、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 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发达地区是土地规划管理的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整治资金相对充足,应制定长远的规划目标,把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其整治方向应放在农村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上,引导村民向中心村靠拢,形成产业园区,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

1、迁村并点。农村宅基地占有大量土地,在整治工作中,尽量将分散居住的村庄迁移到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基础的中心村。在迁移之后还要进行复垦工作,从而保证村民的正常生活。统一的住宅布局、完善的配套设施,复垦带来了更多的耕地,为农民解决了后顾之忧。

2、整村搬迁。对地处偏远、居住环境差的村子整体搬迁到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地理条件较差、不适宜生产生活的地区,不利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配套设施较差,改造起来成本较高。然而,如果进行整村搬迁后,原地点的土地还可以整体规划,提高了耕地使用率。

3、旧村改造。在原村地址上进行旧村改造,提高闲置空房的利用率。

4、建立城镇化社区。将农村土地规划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城镇化转变,使居民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福利待遇。

(二) 次发达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次发达地区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而稳定的粮食生产是国家稳定生产的基础。在农村土地规划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方式。

1、农田改造。对较好的农田进行改造,同时健全相庆的配套设施,提高产量、质量,形成标准化农田。

2、农田产品发展。通过农村土地的整治,给当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平台,从而可以为地方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创造便利的条件,并且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土地整治方面,一定要与现代化农业产业形势发展相适应,符合现代化土地规划及产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基地。

(三)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规划管理

1、特色农业。为特色农业提供配套设施,基础平台。比如有的地区有丰富的光热资源和灌溉条件,这是发展特色农业的基本保障。通过土地整治,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使农作物能够得到充分的光热资源和养分,为优质农业奠定良好资源基础。

2、 生态保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所以,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土地整治,在地质环境脆弱区以及城市生态隔离带等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整治规划方案,进行分类整治,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

结束语

总之,我国土地规划利用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科学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土地规划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我国正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黄艳华,曹月娥,周颖,李小华.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及改革措施[J]. 安徽农业科学,2013,(22).

[2]田立峰.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 科技经济市场,2014,(04).

篇4

对城市建设土地进行有效分析,根据相应的需求完成结构上的优化调整。

1、城市土地资源总体性规划工作所面临的各项问题分析

1. 1 各职能部门间无法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管理不顺畅

当前,我国在城市土地总体性规划与利用上主要通过两个重要部门实现全盘管理。其中,国土资源相关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的总体规划利用及土地编制; 而城市建设与规划相关部门主要负责总体规划编制。尽管国务院已经对以上两个部门做出了职责上的明确划分,但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因为各方面相关因素纷繁复杂,无法完全协调好,各部门将精力都主要集中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上,许多地方不容回避,因为在工作任务上两个部门已经得到了上级不同的分配范围,因而在各自工作当中都相对缺乏信任与支持,尤其是在土地的节约与集约方面,一旦原则出现变化,都将本方的意见贯彻到具体的实际运用过程当中,在土地的规划及编制工作上也容易产生两张皮的问题,这将对城市土地规划利用工作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

1. 2 因变迁土地制度而形成的巨大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土地制度也有了显着的变化,尽管土地仍是国有的,但其商品性特征愈发明显。以城镇土地利用制度变革为例,原有土地利用制度具有无偿、无流动、无期等特点,现在逐步转变为有偿、有流动、有期。这一重大变革,使得各级政府对使用土地具有转让和出让的权利,通过土地转让或出让所获资金,进一步扩充财政收入,为城市建筑注入所需资金,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有好的一方面自然也会暴露出一些弊端。由于政府部门在有偿双轨、划拨土地使用制度、法律制度等方面尚不健全,因此受利益驱使,部门地区将土地转让或出让演变成开发区和炒地皮的热潮,不仅是城镇甚至是农村也出现了土地随意、违法买卖的现象,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执行管理上出现了很大问题,影响到了城市建设的良性发展。

原有的土地无期限、无流动、无偿的使用制度,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对城市发展机制缺乏整体、动态的认识与考察。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更多是从建筑及城市人口密度出发,以确定城市土地建筑容积率和密度,而极少从节约土地及实际国情出发,因此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较弱。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展,我国城市人均占地面积大幅提升,甚至超出部分发达国家。改革开放以后,为贯彻和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对土地利用进行了总体规划,在政策法规中对其作用与地位也做了明确规定。

由于当前土地利用制度制定时间较短,加之政策及经济体制的限制,城市土地控制性规划及详细规划上仍相对滞后,不少城市务工农民,一方面占用城市土地,另一方面也不放弃农村土地,这样一来就造成城市占用土地越来越多,而农村土地承包及建设现象有增不减,城市土地上进行的用地活动及交易行为难以通过土地规划来进行有效调节和合理控制。

1. 3 体系的规划与运作在整体上不够健全

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相互交错。在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中,它们是联系和交叉的类型不相同的规划,使城市土地的总体利用和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复杂了,对相关部门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在城市土地规划中,城市交接处是一个相对特殊、矛盾较为集中的区域,与其他区域相比,城乡结合区域的用地情况缺少一定的规划。在实际生活中,城市规划的重点往往侧重于经济、政治、文化都相对集中的市区,对其进行发展方向、规模、性质方面的规划和论证,对于近郊的地区起到的作用并不大。所以,如果在整体上不进行合理科学地部署,就会使城区或者县城的发展受到阻碍,产生比较滞后的结果,对于推动农村地域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2、土地资源的规划与利用工作中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探讨

2.1 需加强土地管理,有效减少对后备资源的开发

在土地资源管理及后备资源的开发上需做好进一步完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寻找合理方式与途径就城镇建设土地供需矛盾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在个县市与城市占地情况基本平衡的情况下,不但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保护耕地,还要做好土地的整理与开发工作。第一,要合理限定当前的城市建设规模,使得土地资源能够进行有效的集中,节约使用,进一步对土地利用率进行整体上的提升; 第二,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尽可能弥补用地指标的不足问题; 第三,要加大对居民点的整理工作力度,合理调整农村的用地结构。

2.2 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确保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衔接工作的正常进行

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持续坚持下去,必须对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口增长以及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关系做出合理的协调,为土地资源规划衔接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一旦出现严重的分歧,则进一步的沟通与处理工作不能松懈,必须努力找寻到土地集约利用、有利于经济发展且符合实际需求的合理道路。

2.3 建立法律机制方面必须做好互相协调工作

对于城市建设的规划与土地资源规划利用之间的关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将其完全厘清,并通过立法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其法律地位,针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规划进行相应办法的制定,建立规章制度与其相配套。另外,在具体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规划管理,有效查纠这一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

结束语

篇5

一、严格依法管理,规范城乡结合部公路两侧用地行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用地必须由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依法办理规划、土地、房屋产权等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开发强度进行建设。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用地的规划、审批和开发利用等行为的监管。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要在项目规划选址中严格按照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拟用土地用途、位置、容积率、建筑密度、开工及竣工时限等规划使用条件,并实时监督检查,对未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改变批准用途和容积率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由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办理规划许可变更。国土资源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的规划条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没有规划手续和土地使用手续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没有国土部门的核验意见,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二、统筹城乡发展,严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土地审批。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严格规划审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经过市规划委员会严格审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风格各异、布局合理的要求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做到近郊村对接城市,偏远村相对集中。农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尽量使用空闲地、老宅基地和废弃地,严禁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控制范围内违法修庄建院。

三、加大查处力度,遏制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违法行为。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监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执法监管的职责,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土地规划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对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建设密度、开工及竣工时限等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条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和控制性指标开发利用的违法建设行为,住房与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依法进行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对监管不力的乡镇和部门,市上将严格按照《市土地管理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擅自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条件的部门,监察部门要依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追究违法违规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管理 新农村建设

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谈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

1.正确认识国土资源管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

1.1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部门强化农村土地管理

(1)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管理上首先不能有重国有土地管理,轻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思想,要将农村集体土地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能偏废。其次是法律法规要到位。重点要制定和完善农业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第三是管理措施要到位。农村土地管理体制要加强,乡镇土地管理机构要加强,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素质要提高,以利农地保护和管理。

(2)完善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地转用。要按照用途管制的原则,确保农地农用,确保农村各项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使用。要按照科学性和现实性的原则,建立农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代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要编制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鼓励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转,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在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整理。农村土地整理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整理。它不仅改善农、林、水、路排灌系统,增加耕地面积,而且还可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是维护农村风貌和自然景观,增进农村休闲游憩功能的一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

1.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全面支持

(1)新农村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要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土地利用规划或村庄建设规划。通过优化镇村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引导居民适当集中,从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上为广大农民进行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

(2)新农村建设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国土资源部门通过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的整理,不仅能够迅速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整治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而且还可以大大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防范自然灾害,实现增产增收。

2.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支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土地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涉及土地规划、耕地保护、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等方面,迫切需要国土资源部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供坚强的政策服务与保障。

2.1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管理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国土资源,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并不矛盾。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以新农村建设为名乱占滥用、大肆违法批(圈)占土地特别是农用地,坚决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与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1)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原则。我国人口多,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这是我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的建设项目离不开土地的供给。但也必须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切实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节约集约用地是由我国土地利用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经济社会可持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高达2.46亿亩,人均用地185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这既说明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很大,粗放、低效利用现象严重;也说明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潜力还很大。

(3)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能一刀切,不注重形式,不盲目而行,要统筹兼顾、区别对待、分类实施,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就要依法突出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等重点建设,保障农田水利、乡村道路、饮水安全、农村能源、村镇规划、人居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机制,加快征地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实现保障与可行相一致。

2.2国土资源部门采取切实措施,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用地的规划管理,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土地利用规划对村庄、集镇等专项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努力提高土地规划的实用效能,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科学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重点安排生、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3)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切实征收和用好土地收益。

篇7

根据国务院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盲目投资的指示精神,国土资源部及时对有关项目及大学城、汽车城等提出了限制供地的政策措施,开展了土地市场建设研究,探索建立了全国土地市场网,推进了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和公布。同时,开展了对京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它主要城市的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陕西、江苏等地建立了地价管理与市场信息制度,推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

国土资源部还着力发挥规划对资源供应的调控作用,严格土地规划实施管理,不断强化各业用地按规划、计划利用的观念和措施。国家拟订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开展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山西、广西等地加强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天津、深圳国土规划试点基本完成,新疆、辽宁国土规划试点正在展开。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指出,必须坚持把土地规划管理和土地供应的调控当作极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把加强耕地保护、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和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快职能转变,就要努力推进国土资源工作向强化宏观调控的方向发展,向更加关注和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方向发展,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生态效益协调的方向发展,向全面依法行政和依靠科技进步的方向发展。

篇8

关键词:城市化;土地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1

一、城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城镇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空间和载体,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资源。近几年,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建设异军突起,城镇土地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就我国土地资源总体情况来看,土地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小,耕地资源紧张,特别是城镇土地用地资源紧缺,而目前在城镇土地的利用过程中s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做到建设和保护协调发展。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

(一)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各级政府经常为短期经济目标忽视长远的角度来规划和利用现有的城镇土地资源,从而造成城镇局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及不合理,造成城镇土地资源有很大的浪费,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城镇土地缺乏科学长远持续的发展规划。就我国的土地总体工作情况来看,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且耕地紧张,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从国家层面,有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上层层面,而具体到基层的县、市缺少长期的城镇用地规划,多有近期或短期的城市建设用地计划,而相关的配套性的规划缺失,缺少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和详细化规划,这种短期行为,制约和影响了城镇建设用地和长远发展。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乡镇一级的城镇用地呈增长上升的趋势,就基层乡镇来说,乡镇一级的规划存在空白,乡镇既缺少规划专业人员,有无力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致使新农村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引进等工作受到了规划的限制,影响了效果。

(三)城镇土地的有效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紧张,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由城区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引进促进地区发展的大型工业重点工程项目时,受征拆补偿利益的驱动,在城镇土地的规划区,违法突击和偷抢建行为严重,无规划平手续,建设工程项目许可证,导致违法建设蔓延,而基础土地规划监察力量缺失,就全国而言,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乡规划监察职能职责,但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着错位执法的现象,且土地、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影响了城镇建设土地的有效管理。

(四)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宣传匮乏。对城镇土地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缺少有效的社会宣传,应大力加强对《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遵规守纪,特别是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群众自觉反对地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形成全民共管理的有效社会合力,推动正常的城镇建设土地秩序。

二、加强城镇土地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城镇土地规划管理。城市管理规划先行。这是外地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践也证明,城镇土地的整体规划,直接影响着城市的今后发展,如果没有超前和一定水准的规划,就会在城市建设中留下败笔和遗憾。要围绕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绿化园林、城乡规划、交通管理、澡污管理、摊贩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控制性发展规划详规,重点对各类建筑布局、层高、风格以及外装,各类道路交通、路宽、停车场、通道,城区绿化带、广场、路灯,城区集贸市场、商业街、底店分布,各类广告、公众信息平台,市内公交运输,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的布局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在农村牧区的城乡规划区,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抓紧规划、严管土地、遏制违建、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重新启动新一轮的镇村建设规划,重点对村集体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镇村区域发展控制性详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改造规划,为农村牧区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城镇土地的执法管理。城市土地管理执法是保障。在城镇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懂得执法、会执法,以强有力的执法促进城镇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统一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土地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确立“和谐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理念,统筹兼顾各方关系,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统一、和谐、长效”的管理模式,塑造良好的执法社会形象。要进一步加大城镇土地执法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城镇土地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平衡的是社会各界和各阶层的用地关系,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连,要切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积极创新城镇土地执法工作机制。要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土地、规划、城管与建设、公检法、国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互通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城镇土地管理执法的强大合力。要建立查处案件移交协调配合机制。土地、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查处土地违法建设案件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的违法建设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成果互用,形成办案合力,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四)加强城镇土地的科学化管理。土地管理工作的程度较为复杂,且信息量非常大,在管理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单纯的人工操作及纸上操作,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状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土地管理管理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助网络以及数据库等技术,建立办公系统以及个性化的个人平台。办公系统中增加土地政务的多个方面,比如土地登记、公文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并对土地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以及事后分析,为城镇土地的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等平台。

综上,对城镇土地管理进行改革创新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适用性已经成为共识。以城镇土地管理综合执法为依托,从立法、执法两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土地管理执法效率,从而促进城镇土地的科学利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鸿,张斌.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创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3).

[2]段朝立.城管执法视角下违法建筑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大学,2010.

篇9

本篇文章主要从缺乏合理的土地规划、阻碍因素众多、林区管护不到位三分方面入手,对退耕还林土地的利用与管护现状进行全面的阐述,并以此为依据,从坚持土地合理利用的各项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的配置、建设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提出退耕还林中土地利用与管护的总体思路。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

退耕还林;土地;利用;管护方式;探索

退耕还林属于一项重要的生态建筑工程,只有在建筑的进程中获得一定的成绩,才能够进一步推广和落实。但是在执行退耕还林以后,首要的任务就是怎样实现土体的高效利用以及做好土地管护工作。现阶段,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土地利用和管护的政策,以此来达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一、退耕还林土地的利用与管护现状

(一)缺乏合理的土地规划

在执行退耕还林工作时,由于缺乏合理的土地规划,使得在执行退耕还林工作中,一边设计一边般施工,缺少完整的规划,导致退耕还林工作落实起不到引导作用,最终无法达到理想的造林效果,例如种植树木种类不妥当,树种选择不合理等。除此之外,在进行退耕还林时,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土地高效利用,没有重视生态效益,使得经济林的面积以及规模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进而达不到预想的生态效果。因为缺乏合理的土地规划,在进行土地利用的过程中,总是会存在结构趋同的状况,如果产业结构没有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就会存在供大于求的现象,进而无法实现国家制定的目标。

(二)阻碍因素众多

在进行退耕还林土地利用和管护时,受到阻碍的因素有很多,其重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进行退耕还林的过程中,因为大多数的农民没有全面认识和了解国家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的真正目的,使得存在“两头踩”的现象。农民在获得政府发放的经济补贴后,还会在经济林中种植一些植物,进而给造林的生态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第二,缺乏高效的地产林的改造方式或者封山绿化力度不高等,导致人工造林的效率不高涨。并且造林的速率不快,再加上相关部门对造林要求比价高,为此,人们只有利用低产林改造的方式来节省一部分经济开支和生态资源,同时还能起到改善土地环境的目的。虽然这种方式可以达到退耕还林的目的,与此同时也会给我们的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第三,由于存在干旱、瘠薄地等情况。因此要想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就要加大造林技术的专研力度,进而实现土地情况的改善。

(三)林区管护不到位

在落实退耕还林以后,农民首要关心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是自身的经济利益;第二个是钱粮的兑换,并不太过注重还林问题。有些还林属于经济林,由于受到耕地的影响,导致土地表面出现的情况,如果管理工作做得不单位,就会引发水土流失的现象。

二、退耕还林中土地利用与管护的总体思路

(一)坚持土地合理利用的各项原则

土地合理利用的原则有三点,第一点是生态优先原则;第二点是可持续发展原则;第三点是综合性原则。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对着三点原则进行阐述。

(1)生态优先原则

落实退耕还林的主要作用就是对现在的生态环境进行优化。因此,要想实现退耕还林土地的高效利用,首先就要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二者之间的关联性进行梳理,在优化生态环境的同时,来实现农、林、草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进行生态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首要遵守的原则就是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想实现该原则的高效落实,首先就要对土地应用结构进行全面的调整和完善,并对农业、林牧业的生产结构进行科学布局,将林、草、农等优越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在研发优越产品的同时,构架一个具备地方特色的支柱产业。

(3)综合性原则

通常情况下,综合性主要指产品的多样性,换句话说,将传统单一产品生产模式进行转变,形成一个农、林、牧多方面发展体系,建立一个多元化产业体系,进而实现农、田、林等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二)优化土地利用的配置

结合当地植物的生长环境,通过采用因地制宜的方式,来实现农、林、草等相互融合。在进行草种种植时,可采用套种、轮作的种植方式,并全面发挥该地域光、水、土等资源具备的生产作用,进而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以陕西地区为例,该地域由于失水严重,要想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只能采用农、林、草科学规划,塬、坡、山全面治理的方式,来对水如流失情况进行充分的抑制,同时还能实现土地的利用和管护。

(三)建设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

在执行土地利用工作时,制定完善的土地管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建立专门的土地管理机构,并安排专业的人士进行管理,同时还要加大各个部门的监管力度,对管理职责进行明确,从而实现土地的治理和利用。此外,为了对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监管和约束,还要建设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提升土地管理机构的管理水平。

(四)加强前期林地管护

做好土地管护工作的主要作用就是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针对与刚刚结束退耕的土地来说,由于其具备的抵抗能力比较低,因此,做好管护工作是极其重要的。例如,避免牲畜的践踏和啃食、避免出现森林火灾等。在进行林业管护工作时,首先要将生态林放置在主位置,将经济林放置在次位置上,由于经济林的树种存在多样化的特点,就要做好地表防漏工作,这样既可以提升经济效益,同时还起到了生态保护的目的。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进行退耕还林土地利用和管护工作时,仍然会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为了落实好退耕还林土地利用和管护工作,就要根据不同的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各个区域自身特征,采用有效的处理措施,通过坚持土地合理利用的各项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的配置、建设行之有效的土地管理体系,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进而提升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1]舒国昌.试论退耕还林土地的利用与管护[J].现代园艺,2015,23:69-70.

[2]霍霈.退耕还林土地的利用与管护[J].现代园艺,2015,10:171.

[3]朱金兆,周心澄,胡建忠.试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2:36-39.

篇10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管理;可持续发展;开发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一、对城市土地进行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1.1各个部门之间行政规划的体系在管理上不顺畅,职责不清楚

总体利用和规划者两个主要的部门是我国目前城市土地管理的主要部门。我国国土资源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的编制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我国城市建设和规划的部门主要负责本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尽管这两个部门已经对他们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了他们的责任。但是在城市土地利用工作的进行中,因为诸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两个部门的协调力度不足,各部门对自己的工作各行其是,在诸多地方是不容回避的,因为领导对两个部门的任务分配的不同,在自身工作的过程中缺少支持和信任,在工作中缺乏支持和信任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土地的集约和节约的问题方面。只要原则进行改变,那么在实际的运用上坚持自己的意见,在对土地的编制和规划的方面也出现了两张皮的现象,对实际工作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1.2土地制度的变迁带来的巨大影响

从我国土地制度的长期发展来看,在城市的建设中,土地都是属于国有的,但还是具有商品性的特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中,尤其是城镇的土地利用制度发生了非常大的变革,由原来的无偿、无流动、无期的使用,变成了有偿、有流动、有期限。通过这一项重大的改变,各级的政府可以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和出让,使财政的收入得到有效增加,使城市建设的资金有新的来源,城市的发展得到了进一步促进。但是,需要认识到的一点就是,在利益驱动下,很多地方的利益集团或者政府部门在有偿双轨、土地使用制度的划拨、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等现象都存在的情况下,逐渐发展成了开发区和炒地皮的热潮,一些农村也对土地进行随意、违法买卖,在土地规划和建设执行的管理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这种问题导致在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的规划上存在的一些内在缺陷也暴露出来。原来对土地无限期、无偿的使用制度,使城市的总体规划受到很大影响,对于城市的发展机制缺乏整体、动态的认识和考察,在对城市土地的建筑容积率和密度进行确定的时候,最多考虑的是建筑以及城市人口的密度,很少从节约用地以及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城市土地利用方面的控制是比较弱的。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展,使我国城市的人均占地面积超过了很多发达国家。在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项基本国策,对土地进行了总体的利用和规划,它的作用和地位在相应的法律中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是由于时间比较短,在控制性规划和详细的规划上是比较滞后的,现在的政策以及经济体制的限制,使很多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占用了城市的土地,在农村占用的土地也不放弃,造成在城市占用的土地越来越多,在农村进行土地承包和建设的现象不减少,在城市的土地上进行的用地活动以及交易的行为很难通过土地规划来进行有效控制和调节。

1.3整个体系在运作和规划上不健全

在实际的操作中,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相互交错。在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中,它们是联系和交叉的类型不相同的规划,使城市土地的总体利用和规划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复杂了,加强了相关部门管理工作的难度。对于城乡结合区域的用地情况缺少一定的规划。城乡交接处的地方是一个矛盾比较多的区域,现实城市规划的重点主要侧重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比较集中的市区,对其进行发展方向、规模、性质方面的规划和论证,对于近郊的地区起到的作用并不大。所以,如果在整体上不进行合理科学地部署,就会使城区或者县城的发展受到阻碍,产生比较滞后的结果,对于推动农村地域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二、城市规划中的土地利用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建立灵活多样的城市规划管理政策体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与地区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对投资的争取成为各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而国际国内的资金总是流向回报率高的地方。投资环境成为政府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而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规划管理对投资环境的形成与改善有着极大的影响,所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必须运用灵活多样的政策,以吸引城市建设资金,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

2.2土地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减少后备资源开发

对于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土地的管理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存在供需矛盾这一问题应该积极地寻求有效的途径进行解决,在城市和各个县市占地相互平衡的基础上,不仅要对耕地进行保护,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还要对土地进行整理和开发。首先,一定要对城市的规模进行合理限定,使城市的土地可以得到集中、节约使用,使城镇土地的利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其次,要根据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对土地的整理要大力展开,使用地指标不足的现象得到弥补;第三,对农村的居民点应该加大整理的力度,对于农村用地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2.3继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提供良好的基础

要进一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和开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还有人口增长的关系上进行正确处理,为规划的衔接提供一定的基础,如果发生一些有重大分歧问题的话,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努力地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对土地进行集约利用的,区域规模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道路。

2.4在法律机制的建立上应该进行相互协调

应该将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逐渐理顺,还要对立法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使其在法律的地位上得到加强,应该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的规划办法,还要建立相配套的制度以及规章,在规划实施的时候要切实使规划管理得到加强,使违规违法的行为得到有效纠正。

2.5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培训

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新技术在城市规划领域的广泛应用。对规划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另一方面,规划管理者对规划的意图、构想以及城市规划的新技术处理方式的理解,直接影响到规划的实施,所以规划管理者不但要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树立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快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结束语

土地的利用规划是城市的土地能否得到很好利用的关键,通过对城市的土地进行规划,才能更好的对年度用地的计划进行安排和制定,还要进行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的工作。对城市的用地进行规划,可以完成对城市用地在类型上的划分。分析城市的建设用地,按照一定的需求对它们进行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可以使城市土地的规划和利用工作更好地进行。

参考文献:

[1]侯桂华.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若干问题的探讨[J]. 科技视界,2013,02:170.

[2]朱小庆. 探讨城市规划的可持续发展[J]. 江西建材,2013,02:28-29.

[3]薛刚,张明远. 谈城市规划管理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 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5:170.

篇11

关键词:国土资源管理;土地;资源

Abstract: The Land and Resources is Guomai the Department in accordance with people's livelihood, is an important foundation for the support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modernization with a global, strategic and fundamental a major problem. China is in a period of rapid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the demand for land and resources will continue to increase, how to protect the supply of good resources, improve the capacity of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the reality of these problems before us. In view of this, the road of innovation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land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are discussed.

Keywords: land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land; resources

中图分类号:P285.2+3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国土资源中,土地资源具有特殊重要性。土地不仅直接为人类生产生活所利用而且是自然资源的基本物质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承载了比其自身功能大的多的社会矛盾和责任,国土资源的管理职能已从一般的经济管理和执法监督转向宏观调控。为适应新形势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以实现资源的有序利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然而,现实中我国仍有一些用地个人、单位缺乏法律意识,存在着侥幸心理等不正确的观念,常常有违法国家法律、政策的行为,个别领导干部“乱审批”的现象严重,有的干部以招商引资为旗号对企业大开“绿灯”,干扰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市场的正常秩序;有的村民分不清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不懂国家法纪在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使得土地资源受到了破坏;有些矿业的企业领导为了降低运营的成本,采取了一系列的违法行为来牟取私利,扰乱了采矿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了矿业的正常开采,形成了非法开采的风气。

二、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的创新路径

1、建立用地保障和规范管理机制

(1)充分发挥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统筹和管控作用。切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和衔接,确保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2)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需要,不得安排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地,既保障经济发展,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3)依法、及时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和供应。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加强对各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编报建设项目预审材料的指导。(4)切实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和保障服务工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等建设用地供应的保障力度,加快供地,尽快使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

2、推进基层国土部门建设

县、乡国土部门是我们系统管理的前沿阵地,是各项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的依靠。基层机构的虚实强弱,最直接地反映着我们的体制状况、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国务院文件对基层尤其是国土所的建设有明确的要求,各地在加强基层建设上都做出了不少努力。但当前不少地方还存在机构、编制、经费、职能不明确不落实、干部队伍素质不高等问题。加强基层建设,需要正视现实,需要上下共同努力,各个层面上都要有效展开工作。

3、理顺管理体制中的“主、从配合”关系

政府、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机关、行政首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机关的普通公务员等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主体,这些主体是国土资源的产权代表,全权负责对使用和经营国土资源活动进行统一的监管,同时又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国土资源利用规划、计划、法律、政策的主体。应该针对这项改革内容,调整国家立法,确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的法律地位和主要职责。这些职责包括:调整国土资源关系,使国土资源的占有和分配合理公正;组织制定和实施统一的国土资源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等),规范国土资源的交易和经营活动;对全国国土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保护,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各类用地,引导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对各部门、各地区的国土资源利用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国土资源信息库,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等。应该理顺同样是垂直领导的国家司法、财税等部门的关系。

4、管理职能上,由微观事务管理向宏观综合管理发展

实行国土资源省以下垂直管理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会增大。在管理职能、方式和手段上都要适应这种重大变化。国土资源管理手段也要进行不断的现代化,注重采用现代化的先进科学技术。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许多发达国家通过采用卫星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信息高速公路,建立了高效快捷的土地动态监测系统和大信息量、多功能的土地信息数据库,为及时、准确地监测国土资源动态变化、宏观调控国土资源市场、合理规划利用国土资源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5、健全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土地法作为土地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管理以及相应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依据,应赋予集体土地独立的和完整的法律地位,明确界定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适用条件,充分体现国家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保护的宪法精神土地管理法应规定土地管理的对象、管理机构设置、管理职能、管理手段法律惩罚等事宜,其中应特别关注政府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进行管理时的管理职能、管理性质和管理手段的不同。土地规划法应规定土地规划编制的程序、法律地位与效力、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与违法惩罚的机构和程序等,从多个层面和不同方面对地方政府的土地权力予以制约,通过完善法律,促进监督机制中的责任追究机制的完善。在监督法律方面,要加快制定《监督法》,明确各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规范监督主体的行为,使监督机关和人员能按章办事,名正言顺地实施监督。同时,要有效完善土地执法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一定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6、确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

现有的土地补偿制度限制了土地市场正常发展,造成了土地市场上的利益分配畸形。对我国目前的土地供给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应该实行国家管理下的征地与土地市场供给并行的土地供给制度。对于符合征地要求的可以由国家进行征地,比如为了绝对公共利益需要征地,这样可以确保国家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不符合征地要求的,可采用土地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对于前者,征地权要收归中央,严格控制征地范围,确保征地权不被滥用。征地的补偿标准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格,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前者与后者的不同就是前者具有强制性,来保证国家建设的顺利开展。对于后者应该在完善土地产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基础上由市场来配置,国家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的使用符合国家总体规划,保护耕地。

三、结语

总之,国土资源是国脉所系、民生所依,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也是现代化建设当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一个重大问题。尽管,近年来国土资源事业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为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今后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分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创新体制、健全制度,以保证国土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增值保值。

参考文献:

1、郑子敬.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当议.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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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V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0-0013-01

1 导言

经统计发现,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企业有37万余家,从事危险化学品行业的人有517.5万人之多。这些危险化学品包括了易燃、易爆、有毒、有辐射危害等种类,这些危险化学品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进行标准化管理是危险化学品行业中的一个重大课题。

2 化工企业中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危化品包括化学药物、化学制剂、化学原料等,它会给企业、环境和人体等带来一定的损失和伤害,很多危化品都具有腐蚀性、毒性特点,有些危化品也具备易燃易爆的特点,在化工企业中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样会给环境和人体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所以化工企业进行危化品生产时一定要制定全面的管理制度,要在细节上重视危化品的生产,加大管理力度,有效保障危化品实质的安全。

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析

3.1 土地使用未列入城市规划中

据调查显示,我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土地使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在重大危险源的实施上也是错误不断,在少数的相关法律中更加没有明确提出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因此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实施中,一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尽管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安全生产的管理单位以及城市规划的相关单位都担负起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两者并无实质性的联系,导致化学危险品在重大危险源的土地规划中只起到表面的作用。而那些人口聚集的居民区,由于设备的不完善,相关人员的不认真以及专业技术的不过关,使得这片区域的管理犹如一张白纸。

3.2 危险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分为不同的危险类别,会导致中毒、窒息、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而我国又是该类危险品的使用和生产大国,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泄露、火灾和爆炸事故比重占得最多,例如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石家庄赵县克尔化工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露导致爆炸这两起特别重大事故,分别造成25人死亡、46人受伤和62人死亡、136人受伤的恶劣结果。据悉,2011年至2013年我国就发生了569起类似事故,死亡人数共超过六百人,受伤达两千人以上,这些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损失了巨大的经济财产,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3.3 安全标准化脱离企业的生产实践

有一些企业将其他企业制定的管理标准以及安全细则直接全部搬到本企业中,而完全无视自身的实际状况,进而导致安全标准化和企业本身的技术以及管理体系完全脱节,在实际进行生产工作中可操作性弱,进而使企业的领导者出现安全标准化工作无实际价值的错误感觉。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4.1 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及时健全完善。还应该参照国外先进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经验,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和体系都应该贴近生产实际,以便对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能够及时的起到作用。在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时,监督管理的设备水平和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因为每年的化学品都会出现许多新品种,因此在监管时,监管人员要及时的补充自身知识,以便让监督管理顺利进行。

4.2 完善使用土地的规划

完善土地使用规划包括两方面举措。首先,对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制定完善的土地使用规划,专门设立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在当前已经存在的此类法律法规中,将成为重大危险源的土地更好地立法规划利用起来,使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其次,对具有高度化学品危害性的建设项目加大安全控制举措,保证其选址安全。欲使此目标得以达成,城乡规划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就需要进行密切合作,城乡规划部门在进行土地规划和批准土地使用前,应首先参考安全监管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土地规划以及选择位置方面的审批意见。

4.3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4.4 加强安全监管网络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相协调才能进行,明确所有部门的具体措施和能力,加强合作监督管理网络,使各部门之间顺利进行的协调机制一直保持下去。危险化W品相关行业、环节和部门数量均有不少,这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的一大考验。需要建立合格的网络化信息接口以及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网络实现信息的共享性,来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4.5 危险源的监测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1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4.5.2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4.5.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5.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4.5.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内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我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针对危险源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应急救援制度,从而使我国相关企业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提高自身的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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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考虑的因素

1.1.1自然条件。自然条件是任何区域内规划土地利用时必然考虑的基本因素,比如区域的地势、水流、气候。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宏观调控,应从整体区域层面给区域一个明确恰当的定位。特定区域内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总是有限,对于城市生态用地应有效保护和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走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对于农村土地,应加快综合整治,加强城乡建设用地之间的联系和实行增减挂钩,推进土地利用的集约与高效性。

1.1.2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规划土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的科学性是为促进区域经济水平更科学地向前发展,而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又会反过来影响土地利用的结构与布局。编制者不能纯粹只从自己的专业知识出发,规划必然是符合当地实际需求的才能得到贯彻落实,区域内第一、二、三大产业的布局以及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在近期的建设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速度,政府规划控制和市场真实诉求之间的矛盾,都是规划编制应考虑的因素。对于经济特别发达又拥挤的城市,可以建立多中心城市体系,但是也不能为增进区域短期的经济利益而放纵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造成泡沫经济,而应提升各业各类用地标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存量用地利用强度。

1.2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因素

1.2.1规划到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任何一个纸质上的规划到实际的执行落实必然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导致规划预期设定的看似合理的目标与实际落实的效果产生偏差,如行政区划的调整、上层次相关规划的修编、国家政策的支持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对区域的影响等都是影响规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

1.2.2规划管理体制不健全。城市管理出现多元主体,而各主体之间缺乏同一级政府机构的组织与协调,土地规划布局的空间结构是以组团为特征的形式出现,从而导致土地管理规划的编制不能从一个战略上的宏观长远的角度出发。规划执行时的多方管理并且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不清职责不明,也会扰乱规划实行时步调的一致性。

1.2.3公众话语权不受尊重。发展规划是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归根结底是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并且公民实实在在的生活感受会在更大程度影响规划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与可行性。公众积极并且科学地参与土地总体规划能给编制者带来更多可行的建议,土地编制管理者应尊重公众参与的话语权,准确采纳公众的合理建议。

1.2.4相关政策的变动性。政府政策能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一项土地规划的生死存亡,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正确理解政府政策合理根据政府政策来编制,当然政府政策的制定也必然是以促进区域的长远发展为目标的。同时,在必要条件下应推动相应政策的及时出台以保障城市土地规划的执行。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

2.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是指对该相关规划指标和实施实际完成情况之间的差距进行分析,并结合规划带来的效益对实施情况做总体评价。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果评价,即对规划执行后的结果是否实现其目标及实现程度的评价;效益评价,即规划结果和规划投入之间的关系的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和生态效益评价,包括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提高率、环境改善率。

2.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方法

常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定量评价和模糊评价。定量评价通常以规划指标、效益和土地利用变化程度为评价因素,结合专家意见确定评价因子和权重系数。模糊评价主要基于评价因素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间的关系复杂,通常以优良中差的满意度来进行等级评价,并且操作简单易行,但模糊评价并未对评价标准准确界定,参入的主观因素比较多,评价结果只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模棱两可的数据分析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2.3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步骤

首先选取评价因素。评价结果是由所选取的评价指标决定的,正确选择评价因素对评价结果至关重要,主要基于规划编制与执行的核心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然后科学筛选确定。

其次建立评价数据库。准确科学的数据库是评价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包括地学信息类型的确立、各类地学实体属性范畴的确立及各类地学实体间基本关系的建立。

最后进行空间分析。根据已建立的空间数据库,将规划期的土地利用图与评价期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叠置对照,分析出在规划执行后土地利用在数量、布局结构上的空间变化,然后根据分析出来的数据进行评价。

3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评价的展望

一个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价一方面是对政府部门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的落实性的监测,更重要的是通过对规划进行严格的评价,指出规划的不足,然后加以调整和修编,达到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的评价宗旨,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管理与利用。

利用GIS技术进行评价是指将各种形式的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结合,将土地利用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对照作出评价。利用GIS技术具有传统的评价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极大的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资料可靠、方案合理的评价结果可用于土地总体规划修编等;加强规划评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GIS技术可以动态地对数据进行更新,动态地反映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变化,然后对规划进行适时动态评价,使评价结果更接近事实。

4结语

科学准确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进行评价,能及时反映出规划存在的不足及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为调整和修编规划提供依据,从而完善规划的执行效果。利用新科技新技术等现代技术更能动态反映地理空间数据,具有传统评价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在今后的规划评价中将会被越来越多的采纳。

参考文献:

[1]孙施文.现代城市规划理论[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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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幕墙;土地利用;问题研究

在现代城市建筑中,建筑幕墙是集装饰、结构、功能与一体的建筑物外墙墙体材料,使用建筑幕墙可以取得良好的建筑效果,根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以将幕墙分为石材幕墙、金属幕墙、玻璃幕墙等,作为建筑物的有机构成部分,建筑幕墙既是建筑的有效维护构件,又使建筑物具有了鲜明的艺术气息和时代感,因此,建筑幕墙在城市高层建筑的土地利用规划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国内建筑幕墙的具体情况

建筑幕墙是由多种板材以及金属构件所组成的,其主要悬挂于建筑主体结构上方,不作为建筑物的防护结构和主体结构的承载体,从1983年开始,我国的建筑幕墙工业初步发展,在经过了近30年地发展以后,已于本世纪初成为了世界上最重要的建筑幕墙生产国和使用国之一,并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世界幕墙生产大国。例如,2004年,我国完成的建筑幕墙总面值约为1500万平方米,是世界建筑幕墙总用量的60%。

我国幕墙的主要包括三个发展阶段。萌芽阶段:1984年—1994年,在这一段时间内我国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其中,框件式的明框玻璃建筑幕墙为主要幕墙材料,当时我国仍未能建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且建筑幕墙的技术水平和整体质量水平较低。成长阶段:主要时间段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这期间我国幕墙产品的发展迅速,品种涵盖了隐框幕墙、明框幕墙、点支承幕墙、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等,种类较为齐全。我国建筑幕墙从2003年起正式进入全面发展时期,随着铝合金门窗幕墙的出现以及建筑幕墙产品的不断丰富,五金配件、中空玻璃、隔热铝型材的相继开发和使用比较的不断攀升,在国际市场上中国特色的产品增多,智能幕墙、双层幕墙、光电幕墙得到了较大发展,部分企业的建筑幕墙技术已经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建筑幕墙表现出了稳定持续增长态势。

二、建筑幕墙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1.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相对滞后

在进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应注意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建筑观,加强建立既能够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可以为后代带来一定需求性的、具有积极贡献的建筑,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建筑幕墙政策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而且面对不断发展的建筑幕墙市场,也必须建立健全建筑幕墙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从无发展到有,这是一个以建筑结构安全指标为中心的各向规范由单一发展之齐全的渐变过程,所以,当前我国的建筑幕墙标准和法规基本满足了国际建筑幕墙的基本需求,但是从安全性、标准型以及实效性来看,我国的建筑幕墙规范和标准仍然相对滞后,还需改进。

2.建筑幕墙施工企业挂靠现象现象较为突出,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城市的发展有重要影响,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专业的建设队伍和严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当前的建筑幕墙行业中,部分生产条件不理想、检测手段不健全、技术力量较为欠缺的施工队伍积极寻找可以挂靠的单位,在二者取得联系后施工单位立即承揽建筑幕墙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工序,被挂靠单位又对施工单位建设的相关项目缺乏有力的技术服务和规范化管理,导致了部分幕墙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无法满足幕墙在配合城市规划和发挥应有使用要求上的标准规范。

另外,在建筑幕墙施工的过程中也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作为一门新兴行业,建筑幕墙的管理队伍和相关技术仍需要成长和进一步发展,在这一行业中,主要有三大监管主体,即建筑幕墙建设单位、幕墙设计审核机构以及施工监督机构,但是目前市场上普遍缺乏拥有建筑幕墙专业知识的专门人才,在城市土地规划中,相关部门对幕墙建设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3.存在乱加竞标现象,缺乏完整的质保体系

当前,建筑幕墙行业缺乏完善健全的质保体系,幕墙工程易出现工程质量隐患。在施工队伍中出现的低价抢标、乱价竞标现象会造成施工时的偷工减料、设计简化、使用不合格材料等不良现象,这样既对建筑幕墙行业的健康发挥展造成了一定影响,还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建筑行业而整体发展,进而对整个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造成恶劣影响。

当低价竞标、乱价抢标现象产生以后,建筑幕墙的质量稳定就会受到影响。在进行幕墙工程时,高质量的五金配件是保证幕墙质量基础,目前,我国的五金建材市场还未完全规范,五金器材的种类和规格都不齐全,各类五金器材的质量还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国外市场上的五金配件规格种类繁多,对国内市场的供应有限,这也对我国的城市土地规划和幕墙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性影响。

(二)改进方案

政府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析研究,坚持政府的监督指导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对现有的幕墙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城市幕墙工程定期进行鉴定、维护和调查。

加快制定建筑幕墙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鉴定标准。现有的幕墙主要是作为建筑物的外墙维护组成部分,因此,幕墙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合理性、使用中的安全性是其最重要的性能,目前,国内缺乏一部用于幕墙检验的标准和规范来对幕墙的合理性和标准性进行检验。

加强对幕墙设计的审核,保证参与建筑幕墙设计单位的相关资历和经验,在设计过程中应加强对建筑幕墙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教育力度,另外还应成立专门的幕墙设计监理服务机构,满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三、 结语

伴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幕墙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高层建筑或者大型公共建筑上都可以看见幕墙。当前建筑幕墙仍然存在多种问题,应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应本着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建筑幕墙的发展,加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杨嗣信,吴琏.关于外墙保温技术的现状及发展建议[J].建筑技术,2007.

[2]王焱.浅谈既有建筑幕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