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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作用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26: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文化的作用,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文化的作用

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高校;保护传承;传播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035-02

随着日益频繁的中外交流,中国传统文化备受世界的青睐。我们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高校更应该肩负起传承中国文化、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保护传承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历史和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民间各种文学作品、技艺、工艺作品、表演形式、文化场所等世代相传的非物质表现形式,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学者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归纳了非遗文化“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及地域性”等7个特点。各地区非遗文化的合理传承开发,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使非遗传承人能够保有持续弘扬甚至创新的动力,进而使本土非遗文化成为地区社会文化的特色和名片。

二、云南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现状

云南是祖国西南边陲多民族大省,有着悠久的民族文化与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03年开始,云南作为全国试点省份,开展了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之后持续开展非遗申报工作。目前,在文化部四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中,云南已有大理三月街、阿诗玛、东巴造纸技艺、傣族泼水节、布朗族弹唱、普洱茶制作技艺、白族扎染技艺等10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位列其中,有几十个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同时,《云南映象》《云岭天籁》等成为驰名中外的云南民族文化名片,李怀秀、李怀福姐弟、香格里拉组合等,也成为云南原生态文化的代言人,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为今天的彩云之南打下了耀眼的民族文化烙印。

但是,云南的非遗文化传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云南不少传统民居、服饰、语言习俗等民族具象特征正在消亡,大量珍贵的非遗文化亟待保护。

2.非遗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滞后于保护实践,各州市对非遗重要价值的认识不一致、不到位,传承人才队伍参差不齐,非遗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匮乏。

3.云南各州市非遗申报比例失衡,如布依族、基诺族、德昂族等文化遗产亟待发掘和非遗申报。

4.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之间还缺乏有力的合作机制,非遗传承和保护形式较为单一。除了各级文化馆、艺术院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阵地外,还应发挥博物馆、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使非遗保护及传承机制多元化提高传承保护的有效性。

三、高校在非遗传承保护的使命及文化责任

教育和文化传播本身就是高等教育的职责所在。当年,西南联大的闻一多、钟敬文等先生就在挖掘研究云贵少数民族文化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非遗保护需要理论支持,理论研究正是高校的优势所在。作为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高校学者具有先进的文化理念和很强的思辨能力,通过选择、批判、传承、传播培养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宣传文化保护传承的责任意识,同时对传承非遗传统文化起到文化拓展创新的职能。

四、高校在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探索

1.利用高校教育经验优势,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步伐。

2.建立非遗文化保护人才培养计划,构建非遗人才培养机制,以老带新,培养更多有志于从事非遗保护传承专家和学人。

3.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与传承人合作的新模式,即“1+1”互动教学模式。安排一名专业教师与一个非遗传承人共同开设一门课程或讲座。由传承人现场表演,传授艺术创作技艺、呈现创作过程,由专业教师从学术角度讲授其起源、发展及流变,归纳艺术价值。这种通过口传身授、声形并茂又有一定理论文化深度的方式更有利于传播弘扬非遗文化,也是对非遗传承人一种长期良性的保护。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就邀请一批非遗传承人如杨文忠、毕向红等到校开展系列“活态”非遗传承活动,受到财大广大中外学生的好评及政府管理机构的关注。

4.高校可以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日”以及国家民族传统节日,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巡展”、非遗系列讲座、学术论坛、“非遗”专题展览和地方戏曲、曲艺、民俗游艺活动等演出,同时收集精品,通过走出去及网络传播的形式扩大传播影响力。以此提升学生及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深化大学生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的培育与熏陶,打造缤纷多彩的校园文化。

5.搜集、整理有关云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资源,创建非遗名录信息资料库和研究资料专题数据库,以云平台资源库形式用网络传播的渠道,将云南非遗文化传向世界。同时,还可利用大数据,对非遗媒体活跃度、关注度和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应策略,为非遗的活化传播寻找方法和路径。

6.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对于引导公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非遗文化的价值认同,移动互联网媒体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在非遗文化传播统一规划体系下,通过网站、QQ、“三维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加大非遗文化的移动互联网传播和互动交流。

7.以产学研合作为载体,加强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多渠道为非遗传承和弘扬提供持续的经济保障。

8.加强高校与博物馆、文化馆、专项科研机构的联合,形成资源共享的合力。

9.非遗保护既需要理论,更需要现场实地挖掘。因此,高校的非遗传承保护应在确定系列课题后,“走出去”主动融入非遗地进行基层田野调查。云南财经大学通过“布朗族弹唱”“傈僳族民歌传承”等非遗田野调查课题研究,正在积累相关实践经验。

10.非遗的传承传播应在继承中吸收新元素,不断创新,融入当代民众的文化生活。受到大众的喜爱和维护,才是最好的传承保护。

11.高等院校可以Y合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成立相关研究传承机构。基于此,云南财经大学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肯定,并在2016年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更加体系化地投入到云南非遗保护传承和传播中。

五、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并使非遗文化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是我们教育文化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也是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自身价值和形象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引入高等教育体系,将丰富高等教育的文化资源、教学手段及方法,也对高校大学生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 刘宁.地方高校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研究[J].大众文艺,2014,(5).

[3] 李桂云,缪悦.学校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J].江苏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3).

篇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众文化;精神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2-016-01

“非物质文化遗产”出现频率越来越高,也收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2014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的第十一年。十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保护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进一步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训活动,旨在促进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保护工作,提高保护意识,提高保护工作水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是局限在如何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与机制中,而其工作重心更应该放在实际工作中。比如说,我国的珠算,其历史悠久,具有浓郁的名族特色,可是随着教育教学活动的不断发展,珠算受到冷落。虽然已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其发展氛围仍不容乐观。为了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一、中国特色群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群众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类文化的沉淀,其内容与形式都在不断发展着,而且俨然成为我国主流文化的重要部分,在推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方面显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当代知识经济社会大环境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众文化活动与知识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相适应的,而且表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方向。也呈现了群众文化活动崭新的一面,是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针。群众文化呈现了生机勃勃的发展景观及其独特的魅力。由于其全方位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求美求乐心理,其具有积极向上的影响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群众文化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与顽强的生命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极其珍贵的文化资源,也是历史发展传承的见证者。为了全面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繁荣的目标,我们需要了解掌握群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作用,才能了解群众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二、群众文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一)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

有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与人民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只不过存在形式不一罢了。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群众的心声,有的来源于群众日常生活的调剂,有的来源于群众的日常活动,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了群众的娱乐生活,有的呈现了群众生活所需。比如,恩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中心里国家级别的恩施傩戏,即是古代人民为消灾纳福而举行的迎神赛会、驱逐疫鬼的一种还愿仪式,因此其又被称为傩堂戏、还傩愿及傩愿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环境影响比较大。保护名录的任何一项保护内容都不是独立存在,而是与群众文化相结合的,群众文化利于发展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利于保护良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氛围。

(二)群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群众文化生活,是群众文化生活的精华所在,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群众文化的滋养源之一。比如说地区的弦子舞、锅庄舞、山南昌果卓舞等多种民族舞蹈,与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当地群众文化的主要内容。这些舞蹈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其发展范围更为广泛,也促进了当地群众文化的继续发展与延续。群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共同发展的。

(三)群众文化发挥着基础保护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区域特异性,其受到各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呈现了不同的文化特征。不同时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呈现了不同时代的民族特色与审美习惯。不论是手工工艺,还是民俗表演,或者是天文地理,其均构成群众文化的重要部分,是群众文化不可或缺的内容。比如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的皮影戏。皮影戏呈现了独特的文化特征,也是当地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谓相辅相成,唇亡齿寒。群众文化具有范围更广的包容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其在保护工作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

三、中国特色群众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传

承传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没有继续承传与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具有生命力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改革步伐加快,各地均在追求发展速度,追求GDP,产业就业模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致使许多珍贵的文化艺术遗产面临濒临灭绝的境地,许多文化艺术遗产不为年轻人所知。出现大部分传统文化艺术出现无人继承的景象。传统的捏面人也趋向于工厂加工,而非传统手工。群众文化的影响显得越发重要。群众文化具有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大的影响氛围,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挥着积极作用。

四、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悠久的特点,同时也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是群众文化传统的宝贵财富,显示了人民群众的艺术审美发展等特点,具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群众文化,又高于群众文化,又与群众文化相辅相成。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的精神命脉。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快速发展,会导致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萎缩,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生存之忧。群众文化只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方面,我们要采取更多的措施保护与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篇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传媒预期及其实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社会综合工程,需要政府、学界、民众的协同参与。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文简称《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必须实施“向公众,尤其是向青年进行宣传和传播信息的教育计划”和“不断向公众宣传对这种遗产造成的威胁以及根据本公约所开展的活动”。③同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的规定中,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④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近年从国外输入的学术概念,对其内涵、外延的界定在学界还没有达成一致的认识⑤,社会公众更不能清晰地对这一概念加以理解。但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保护工作又必须及时推进,可以说保护工作者在自身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知识的同时,还肩负着面向公众的教育的义务。从现有文件的规定来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的普及、保护意识的培养等任务被政策制定者指派给了以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为代表的大众传媒。也就是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过程中,大众传媒被赋予了向社会公众进行普及教育和宣传动员的职能。

我们注意到,无论《公约》还是《意见》,对传媒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发挥作用都停留在提倡和鼓励的层面,并未作出强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说,传媒是否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主要取决于媒体对其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经济人”的传媒考量其媒体内容的首要指标应当是经济效益而非文化职能。要成为媒体报道的内容,首先需要能够吸引足够的“眼球”。在国家设立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时候,因为文化遗产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报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密集程度,而文化遗产日一旦过去,则所有报道都烟消云散,在正常的情况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只能成为传媒一年一度、每次持续一周的报道对象。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持续实施的社会工程,间歇式的、热点式的传媒报道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和报道。到目前为止我国也还没有出现一部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纪录片,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无法保证投入较长的时间是重要的因素。

从内容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其接受面往往受到区域文化、民族传统的限制,在甲地非常受欢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样式可能在乙地无人问津。作为受众广泛的大众传媒,其报道内容肯定要考虑全体受众的接受态度。因此,在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候,往往是地域性不强的样式得到了强势媒体关注,而那些具有极大的独特性、传承范围较小、急需引起公众注意加以保护的样式反而被媒体冷落。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大程度上与其传承区域的生活方式有很深的联系,在媒体传播过程中,非传承区域的受众并不一定能够对其进行理解和接受,从而导致媒体销量的下滑,导致媒体作出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选择。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然是一个连学界都没有定论的概念⑥,专家之间的意见纷争是学术讨论的正常现象,但就社会公众而言,他们在大众传媒的语境中已经习惯了“对自身所处世界的认识往往不是来自直接观察和亲身体验,而是依赖他人或大众媒介提供的有关情况”⑦,如果专家的意见之争通过大众传媒透露出来,就可能导致大众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无所适从,导致公众对传媒信任度降低,反过来刺激媒体放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报道。

当《公约》和《意见》都把对公众进行教育的重任放在大众传媒的肩上的时候,并没有为大众传媒指出如何开展工作的方向,显然,这是一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和丰富的命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传媒素质及其缺失

在信息时代,拥有全方位话语权的大众传媒引领着公众的文化兴奋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也是如此。如果说媒体在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考虑,但一旦成为面向社会公众的传媒话语,媒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被看似客观的报道掩盖了,公众看到的是经过媒体过滤的看似客观的报道。因此,传媒本身的素质决定着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及保护的操作策略都是新生事物,在学界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作为社会成员的传媒从业人员自然也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准确的判断,而且这一现状在学界完成学术梳理之前无法得到改变。因此,传媒并不能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刻而明晰的理解,自然也无法站在学理的高度达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性认识,导致众多的报道停留在表面化、感性化的表层,缺乏有深度的反思和追问,这恰恰是公众缺乏而媒体应当提供的内容。

按照《公约》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是“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但大众传媒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报道的时候,其关注点放在了具有视觉冲击效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层样式之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传承人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造成在大部分报道中公众仅看到了很多文化样式,而没有看到这种文化样式的传承人的有关情况。

从本质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生活方式,具有稳定的传承性和日常性,它与传承人群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但大众传媒在进行报道的时候,关注点往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主流话语而言“新”、“奇”、“怪”的部分,并对这些部分通过醒目的标题、夸张的描述等手段予以放大。在信息大众化传播过程中,“当一个信息被‘放大’时,就意味着它引起了共鸣,即无意识的认同,它因此而产生了一种新的意义:成为大众心理归宿的符号”。⑧这种报道方式固然满足了公众好奇的眼光,提高了传媒的影响力,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让公众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新”、“奇”、“怪”的东西,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偏狭理解。更为严重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在传媒报道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奇”、“怪”的报道预期以及公众对此的追捧,从而按照媒体和公众的喜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盲目地变更,造成不可挽回的传承变异,甚至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正常消亡。

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报道并非镜像似的全面反映,而是经过选择的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与区域文化空间无法分割,但在传媒报道过程中,肯定只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进行描述而无法将文化空间一并表现出来,呈现在传媒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从当地文化空间中抽离出来的文化样式。比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秀山花灯包含了从请灯到送灯的完整的民间习俗,但在传媒话语中仅仅呈现为花灯歌舞,它本身具备的民俗意义在传媒选择的过程中被有意识地放弃了,展现在公众面前的秀山花灯从丰富的民俗样式转变为了单一的歌舞。这样的简单化倾向在大众传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过程中一再发生,并通过传媒之间的简单复制而不断演化、扭曲,甚至成为主流话语渠道中表演语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丧失了作为生活习俗的文化蕴含。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大众传媒话语权的笼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呈现出简单、空洞和变异的趋势。无疑,这样的结果并非保护者的初衷,也越出了媒体本身的预期,更不是公众所希望获得的信息。

对策与建议

纵然大众传媒向公众提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存在很多问题,但它无疑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公众中间的认知程度,起到了推广和宣传的积极作用。因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该也能够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方面,降低其消极影响。对此,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加强学术研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建设。按照一般的学术路径,一个概念的提出,是在对概念的内涵充分明确之后。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一权威机构通过《公约》公布并作出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从这个角度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中国学术界自生的概念,而是来自非学术路径的一个外在的规定性概念,所以它在汉语语境中缺乏天然的学术土壤。⑨对我国而言,当务之急就是在厘清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理论体系,从而为公众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也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同时,理论建设还可以为大众传媒在内容制作的过程中提供理论依据和方向性引导,从而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众传媒传播过程中的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深入实际,坚持报道的原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期形成的区域性文化样式,走马观花式的“采风”所获得的信息往往停留在表面上,不能得到本质性的文化信息,更不能了解表征掩盖下的文化意蕴。它需要媒体从业人员坚持深入到传承人群的日常生活中去,抛弃以往“采访者/被采访者”的身份意识,从生活体验的角度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挖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之“根”。只有具备了生活经验的报道,才能够引起非传承区域的公众的认同和共鸣,从而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促进保护的顺利推进。

多种传媒样式协作,实现传播的立体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的信息量非常丰富,单一的传媒样式很难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因此,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报道的时候,表现形式需要实现文字、图像、视频等多种样式的综合,传播手段也需要实现平面与网络的综合,在传播过程中构建起立体的、互动性强的感知环境,营造出融合性强的文化氛围,从而实现良好的传播效果。

传媒与大众是传播学的经典命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进的当下,在两者之间搭建起良好的沟通桥梁,是保护的需要,更是大众传媒必须面对的现实任务。因此,我们任重而道远。

注释:

①2007年8月16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要闻[EB/OL]./pos=1,2007-09-13。

⑤⑥张春丽、李星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研究述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2)。

⑦黄永林:《大众传媒与当代大众世界》,《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2)。

⑧高小康:《大众的梦》,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

⑨牟延林、刘壮:《研究路向与学科体系》、《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6(2)。

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社区教育

玉泉区是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的发祥地,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行政区域,承载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故本文以呼和浩特玉泉区为研究对象,从考察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入手,引入社区教育模式,为玉泉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一个新思路。

一、玉泉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玉泉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按照我国201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条规定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划分,可分为:(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包括;王昭君传说、月明楼的传说、四眼井的传说、御泉井的传说和皮裤裆街的传说等;(2)传统艺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包括大召壁画和小黑河南台什村民间山曲;(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包括:蒙古族香牛皮靴制作技艺、“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梦回元古》皮囊酒壶制作工艺、《梦回元古》皮雕艺术花瓶制作工艺、民间木嵌技艺、传统银奖制作工艺、铜匠、手工皮毛制作工艺和王一帖膏药等;(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包括查玛、西水磨九曲灯和走山登高民俗传统;(5)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大盛魁行商文化、青城德兴源烧麦和庆春园肉油旋制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产的保护应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建立保护名录、民族之方式、以学术研究带动保护、生产性方式保护、保护传承人、多元文化教育方式。”目前,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处于保护和开发的初级阶段,尚未完全进入具体传承阶段,玉泉区已建立非遗保护名录,截至2013年,玉泉区文化局与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合作,用了7年的时间,完成了对与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汇编工作,并出版了《呼和浩特玉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一书。该书整理了玉泉区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传承人、生存状况、保护措施和申报情况,为下一步非遗的保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据笔者统计,玉泉区现有的2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9项非遗还处于收集整理阶段;仅有9项有传承人并采取了产业化的模式经营;4项基本并没有保护措施,甚至4项没有保护措施的非遗中,3项非遗已面临濒危的生存状况。所以,对玉泉区的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要刻不容缓。除此之外,笔者了解到,玉泉区现阶段正在准备重新撰写《玉泉区志》,其中对非遗也将进行整理和记载。上述玉泉区对非遗的保护尚不全面深入,缺乏动态性和系统性,甚至由于某些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方式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文化的本质。换句话说,如果对某种文化进行比较优质的保护和开发,那么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让这种文化以最能融入人们生活的方式传承下去,为世世代代人所学习和创新,使其与本民族融为一体,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就扮演着不能替代的重要角色。“从根本上来说,非遗的保护和开发是为了文化传承。教育传承不仅能引发对民族活态文化的再认知,促进民族传统文化整合发展,而且被视为现代社会保护非遗的最佳形式。”

二、玉泉区“非遗”的社区教育保护模式实施的必要性

通常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保护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社区教育)三个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家庭结构和教育观念发生了变化,出现了现代文化压过传统文化、经济资源代替文化资源,而且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家庭教育面临着由父母教育转变为隔代教育,文化的传承也就面临着断带的危险。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希尔斯认为,一种文化要成为传统,至少需要三代人的两次延传。显然,家庭教育已不能够满足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同样学校教育也并不如人意,“随着应试教育的价值导向、整齐划一的课程设置和脱离现实生活的教育模式以及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宗教性、内隐性和群众性特征,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出现传承目的敷衍化、传承内容碎片化和传承过程形式化等问题”。

总之,对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途径就应定位在社区教育中。首先,社区在一个人的一生的文化习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社区教育在地域上涵盖了家庭和学校教育;在内容上补充了家庭及学校教育的不足;其本质与家庭及学校教育一样都是为了充实人的精神生活,实现人的健康全面成长。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利用的目的,不在于‘对’非遗进行守护,而应该在‘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守护和创造人类丰富生活之中得以发现”。而社区教育的本质功能是给社区内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全体居民,提供尽可能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多样化的教育机会,满足他们的教育学习需求。在满足其教育需求的同时完成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这点看非遗保护与社区教育发挥着共同的价值,都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发展。

总的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离不开社区教育,文化的保护要注重文化土壤的培养和培育,如果离开了其所产生的地域,其文化的进一步传承和振兴就无从谈起。因此,要从社区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要立足于本地,服务于社区,选择和设计适合本社区非遗保护的教育模式,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充分体现地域特色。这样才可以说是找到了文化保护的源头,而不是断章取义。另一方面,社区教育也同样离不开非遗,尤其是在文化资源,特别是非遗资源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教育与非遗就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相互扶持。 玉泉区非遗社区教育保护模式的实践途径

社区教育作为非遗保护的一种模式,既包含了传承人的保护又包含了多元文化教育模式。为了实现非遗在玉泉区能够完整的、生态的、持续的、动态的保存下来并传承下去,形成比较适应当地的、本土的又不片面的非遗保护和传承的模式,玉泉区的社区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实践。

1.挖掘社区教育新资源

社区教育资源涉及其教育内容,教育主体及教育形式。之所以选择社区教育来对非遗进行保护和传承,是因为它能够更好的调动并整合社区内和社区外的资源,那么为了更好的保护非遗,社区教育可以通过挖掘本地区社区的非遗教育资源来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在非物质文化资源比较丰富的玉泉区,社区教育应该被赋予新的内容。

首先,充分利用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玉泉区有两所社区学院,分别是小召街道办事处・五塔北街社区科普大学和内蒙古老年大学大南街办事处小西街社区分校;此外,玉泉区拥有其小西街社区于2010年6月14日与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大学联合成立的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等社区教育资源。应把两者作为非遗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场地。

其次,把非遗传承人作为社区教育人力资源纳入社区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如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承、延续和发展的。”所以,非遗在融入社区教育的过程中,传承人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不仅可以在经济生活中对传承人进行支持,还能在精神上给与鼓励。以此为非遗的传承人提供了更好的传承空间和传承条件,使其的传承更便利,还能够提升其社会声望,并实现其自身价值。

再次,挖掘玉泉区中23项非遗中包含着的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及其传承形式。在此基础上,社区教育应把非遗的内容融入到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的课程设置中,丰富社区教育内容。社区教育内容可分为:职业谋生型、文化消费型和主体发展型。那么,玉泉区的非遗可按社区教育内容类型一次予以补充和充实。如针对职业谋生型的社区教育内容可融入蒙古族香牛皮靴制作技艺、“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等技术培训;文化消费型内容可融入传统艺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的学习;主体发展型内容根据社区居民的自身发展需要融入相应的非遗内容。这样社区教育在内容上保护了非遗。

此外,玉泉区的非遗在融入社区教育内容和形式中时,最重要的是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层次,不同年龄有不同的需求。因此,社区教育要根据不同的需求层次来引入其非遗内容,如针对青少年,设置讲述民间传说的方式去了解本民族或其他民族的文化,这样会对其更有吸引力;针对老年人设置一些有关民间医药相关的非遗课程,包括“蒙奥神”膏药制作技艺和王一帖膏药等。这样通过社区居民的充分参与,完成非遗在社区教育模式下进行保护。通过上述种种方式,不仅避免了社区教育形式过于僵化,内容缺乏吸引力的情况出现,而且可以让社区居民体会自身文化的魅力,认同并欣赏其他民族的文化。

2.多元文化整合

玉泉区是由蒙古族、回族等少数民族以及汉族等民族构成,所以其文化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既有民族传统文化的脉络,有面临现代文化的冲击。玉泉区之所以选择社区教育来保护非遗,是由于社区教育能够在其本身的系统化之上,建立对民族文化整体化、系统化的保护,而不是断裂的、分散的技能培训。韩红杰也认为教育应该形成一种具有生机的传统文化整体氛围的浸润,不能仅仅把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特定表现形式和手段割裂出来进行技能型的培训。由于这种教育太偏重形式,受教育者很难意识到这是一种文化的传承。那么作为一种比较系统的非遗保护模式,一方面,社区教育完成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整合,实现非遗文化的纵向发展;另一方面,社区教育可联系玉泉区各个社区内外各种资源,不仅可产生非遗自身力量的保护,还能借鉴其他地区非遗的保护形式,完成非遗横向发展并实现文化创新。不仅如此,社区教育可整合或融合玉泉区各民族文化,在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促进玉泉区内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发展,这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有重要意义。

3.充分利用社区的文化传承场

非遗的保护离不开传承,而传承又离不开传承方式和传承场,那么社区教育作为一种传承方式,针对不同的非遗形式,要选择符合它的社区中的传承场,如大召壁画作为一种非遗,它的教育传承场当然要在大召寺进行,因为只有在寺庙中这些非物质文化才能够表达出他们的真实面貌。此外,仪式作为一个传承场是不容忽视的,无论是宗教仪式还是祭祀仪式,都可以通过仪式进行非遗的教育,使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涵着的优秀民族宗教信念和价值观,挟着本民族的各种深层心理与精神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深入人心。

总之,对拥有多项非遗的玉泉区而言,把社区教育引入其中,在保护非遗的同时,不仅能传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使不同民族文化之间进行交流、借鉴与融合,吸收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并创新传统的民族文化。又能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新局面,特别是针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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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张广斌.价值定位于内容选择――社区教育研究新视野[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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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大都产生于古代社会,其形成发展的生态环境也已经与现代城市社会大相径庭,但是它们对于现代城市社会与城市文化的发展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从历史渊源方面来看,大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城市文化形成发展的重要源头与根脉。建立在现代城市基础上的现代城市文化,代表了人类日趋走向科学文明的创造精神,体现了与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化进程同步发展的方向。但是,现代城市文化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们必须建立在具有丰厚积累的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之上。如果失去了长期积累的传统文化根基,现代城市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指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世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首先在于使一定的文化群体自己具有认同感和历史感,这是产生文化凝聚力的重要社会心理根据。因此,当一个城市迈出现代化步伐的时候,必须极为尊重自己的文化传承,精心地呵护、保养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才能使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迈得更加坚实,真正体现出一个“人性城市”的鲜明特点。

从开拓创新方面来看,大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又是一个城市藉以增强经济实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与“原材料”。城市的现代化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而这种经济实力的形成不仅需要依靠一些像农业、工业、商业等等的传统产业,而且还需要依靠各种具有新型时代特点的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撑。在这方面,大量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可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大都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但是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价值却并没有完全局限在“传统”的范围内。它们之中有相当一部分通过具有现代文化产业理念的开发与创新以后,完全可以转换成为重要的文化资源,来增强现代城市的经济实力,促进现代城市文化事业的发展。

上海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大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蕴藏量极为丰富,它们主要表现在各种以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形态呈现的故事、传说、歌谣、曲艺、戏曲,各种以民间生产技艺与工艺美术形态呈现的雕刻、剪纸、绘画、塑艺、扎艺,以及各种以民间社会礼俗形态呈现的节庆、庙会、婚丧仪式等方面。自2004年以来,上海在我国政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号召下,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抢救工作,挖掘出了一大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深厚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前已有50多项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0多项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大量的资源蕴藏,为当今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保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当今上海文化产业的开拓与创新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综观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总体情况,主要呈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一、历史悠久,积淀深厚。上海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上海西部的青浦地区,早在公元5-6千年前就有人居住。上海的老县城建立至今,也已有700多年的历史。这种悠久的区域发展历史,致使上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淀十分深厚,它们大致可分为明清以前――明清――近代三个阶段。在上海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有一部分早在明清以前就已形成,例如龙华庙会、乌泥泾棉纺技艺、青浦田山歌等。上海的龙华庙会大致形成于宋代以前。据史料记载,在唐代垂拱三年时龙华寺就具有一定的规模。到了元代,江南一带成为避乱的好去处之一,龙华寺的香火日盛,僧徒日众,庙会也逐渐兴盛。从明代开始,龙华寺成为江南地区的名山道场,位列台宗十刹之一,龙华庙会活动更是极为兴盛起来。明清两代,是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最多的年代,此时期由于江南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的日益繁荣,上海的民间文化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如江南丝竹、昆曲、锣鼓书、顾绣、灯彩等都是在此段时期中形成产生的。1843年开埠以后,上海进入了一个快速城市化的时期,其文化形态也快速地由原来的城镇型向都市型转型。适应着这一时代特点,上海出现了一大批具有近代城市特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如码头号子、浦东说书、独脚戏、石库门生活习俗,以及木雕、竹刻、泥塑、扎艺等各种民间美术技艺和餐饮、首饰、制衣等各种手工技艺。

二、形式多样,多元并存。上海是一个多元文化并存的大都市,因此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上也体现了鲜明的形式多样,多元并存色彩。在上海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农业文明与乡村文化的产物,如青浦田山歌、金山民间故事、豫园元宵灯会、徐汇龙华庙会、南汇锣鼓书、乌泥泾手工棉纺技艺、松江顾绣,以及各区都较为普及的丝竹清音、打莲湘等等。它们大都与古代农业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具有鲜明的农业文明色彩以及吴越文化共性。在上海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工商文明与都市文化的产物,如码头号子、石库门弄堂习俗、叫卖喊摊习俗、文明结婚、集团婚礼、游园娱乐习俗、滩簧戏、沪剧等。它们反映了上海作为一个大都市所具有的工商文明以及都市文化的特点,反映了生活在上海都市社会中民众群体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心态。在上海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各种行业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朵云轩木版水印技艺、老凤祥金银细金制作技艺、鲁庵印泥制作技艺、钱万隆酱油酿造工艺、海派旗袍制作技艺、南翔小笼馒头制作工艺等等,它们反映了上海作为一个工商业大都市发达的手工业经济,与上海都市行业门类众多,行业分工细密有极大关系,因此这类遗产也应该可以看作是上海非物质文化资源中一个颇具特色的门类。

三、海派风格,中西兼容。所谓海派风格,就是指在一种文化形式中融合了多种文化元素,尤其是西方的一些文化元素而形成的一种风格个性,它是上海作为一个大都市在文化个性上那种兼容并蓄、中西结合特点的典型体现。在上海各区的非物质文化资源中,有相当一大批资源具有海派文化的特点,如土山湾手工技艺、海派剪纸、海派黄杨木雕、海派旗袍、海派面塑、海派灯彩等等。土山湾手工技艺是体现上海中西文化融合特点的一个典型项目。它的内容中包含了“西洋油画、镶嵌画、彩绘玻璃、珂珞版、活铅字、石印工艺、铜锌玻璃版照相” 等多种具有西方文化特点的艺术作品。它们最早虽然是来自西方,但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却已经逐渐融入了中国文化的传统,已经成为上海民间手工工艺的一部分;另如上海的海派剪纸、海派黄杨木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属于此类情况。剪纸艺术最早源于北方,这门工艺传到上海后,当地的一些剪纸艺人逐渐改变了原来北方剪纸那种豪放、粗犷的风格,在剪纸艺术中融入了江南文化的精细婉约以及上海城市文化的多元因素,使其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海派特色的海派剪纸艺术。“黄杨木雕”最先产生于乐清,明清时期被世人所重视。这项技艺传入上海后,当地民众结合自身之文化氛围,从而形成了独特的海派风格的木雕技艺并流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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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技工学校是技能人才的摇篮,与基础教育和其他教育相比,在教育形式上更容易与民间手工技艺相结合,在缓解城市就业压力和文化传承上有其独特的使命。将民间手工技艺融入技工课堂,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上增强了技工教育的吸引力,同时也为地区开发新兴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提供了条件。

关键词 :技工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

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传统的文化形态在渐渐远离我们的生活。手工技艺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活态性和传承性,面临着市场萎缩、传承人数锐减的艰难处境。与此同时,受高职院校不断扩招等因素影响,技工学校逐年萎缩,招生越来越难,入学门槛不断放低,培养质量愈显不足,办学特色难以凸显,就业选择单一化,就业稳定性较差,很多学生缺乏学习和工作的热情。本文结合以上二者面临的困境和需求上的互惠关系,在如何发挥技工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面进行探究。

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技工课堂的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近年来,受地区经济形势影响,企业产品供大于求,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失去就业机会。人才输出的削弱必然导致技工学校师生教、学热情不足,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形成输出人才无法满足用工需求的恶性循环。传统工匠型职业(工种)岗位吸引力不足、职业幸福度不高、社会认同较低的特点,已经成为技工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阻碍,为了缓解日益增长的就业压力,不能只依靠政府扶持,而应适时更新就业理念,广泛拓展和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技工课堂,是传统技艺得到传承、发展的所需,以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做的是自给自足的事业,是“自我艺术家”,只有把这项技艺发展成产业,才能让更多的人共享、品味这些艺术,才能反哺艺人,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工学校可以充分利用校企联盟的优势,把民间绝技绝活引入课堂,再将技艺输送到企业为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对于未形成规模但又具有发展潜力的手工技艺,也可通过培养鼓励学生自主创业,发展地方特色产业。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技工课堂,是激发学习内动力,让学校教育充满活力的需要。当今社会很多人从事的职业并不是自己喜欢的职业,工作的意义更多的是物质上的需要,理想的缺失带来更多求职的唯利性与学习的盲目性,导致学校教育缺少活力,难以维系创新的土壤和激情。民间绝技引进课堂,则为古板的学校教育带来新的生命力。将其引入课堂,既为工业化、机械化的技工课堂增添了丰富而欢乐的文化气息,也更突显了以兴趣为导向的教育理念。经过3~5年的熏陶与雕琢,学生获得的将不仅仅是一门手艺、一份工作,而是传统技艺独特魅力带来的一种心灵的愉悦。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变“我应该”为“我需要”、“我喜欢”,理想的课堂,不应是装满知识,而是启迪智慧。

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技工课堂,是实现技工教育促进就业和创业的需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针对技工教育招生难、生源质量不高的现状,就必须紧密结合当前就业发展现状,不断增强技工教育的吸引力,拓宽就业选择,鼓励和指导学生发现、创造新的就业领域。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非主流的民间技艺,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更容易凸显地方特色,在科技化、机械化占主导地位的就业领域里另辟蹊径。

二、如何发挥技工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作用

1.以人为本,师徒双向选择

与传统学校教育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文化的传承,更注重人的主观意愿,即传承是建立在师傅愿收徒、学生想拜师的基础上的。当前技工教育中,学生的学习动机不够明确,部分学生是因为考不上高中,在家长要求下报考技工学校,对学技术没有兴趣,学习效果很难保证。如果学校面向社会广招学子进行民间传统技艺的教育,在接受一定时期的培养后,难免有学生丧失热情失去学习的动力,难以保证传承文化的品质。无约束、无原则的传承也会导致传统秘方的泄密、复制而失去这种文化原有的味道。因而学校开办民间技艺课程必须保证受教育者有足够的学习热情,通过对经典技艺成果的宣传从而吸引受教育者,保证人才的纯度。

2.求真求实,科学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课程

(1)确定这种技艺是否适合学校教育。有些文化遗产可以成为教育的一部分,助推教育和文化双赢,有些则注定成为被严格保护的“集体记忆”乃至“文化奢侈品”。珠算作为老祖宗传下来的一种技艺,曾经是很多国营商店会计和出纳员用来记账和算账的工具,但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珠算最终变成一代人的一种文化记忆,将这种文化引入课堂,从实用性角度看,并无太大意义。而同样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漆器、雕刻、风筝、烹饪技术领域的绝技绝活,除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具有实用性外,还可发展成地方产业推动经济发展,从内容和形式上也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2)确定这种技艺是否与技工教育的培养目标相适应。技工学校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促进就业为最终目的,这就要求选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目要具有良好的文化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易于就业或创业,选取技艺操作性强、行业领域内确属绝技绝活的科目进行教学。技工学校最终要向社会输送技能型人才,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应始终把技能培养放在首位,使文化为技能服务,技能为就业服务。

(3)积极开发本地资源,凸显地方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突出的地域性特点,每一种手工技艺都是在一定的地域内产生的,与环境息息相关。该地域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日常生活习惯、习俗等都从各个方面决定了其特点和传承。

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今在各自的区域内已经发展成产业且具有一定规模,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技工学校可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已成规模的或有发展潜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项目进行资源整合,让民间技艺为特色办学服务,文化传承与品牌建校双赢。

3.保“秘”传承,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留原汁原味

传统手工技艺表面上传承的是秘方,实则传递的是文化。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进行技艺传承的过程中,应注重对文化的保护,不能因为提高技艺而失掉了文化。许多民间技艺、秘方秘诀传承至今,经过多次复制、简化,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形态。技工学校要创建平台使这些珍贵技艺得以传承,也要发挥对这些文化的保护作用,使这些技艺在传承的过程中,不失掉最初的本味。

4.工学结合,民间工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与传统技工教学注重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理念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更注重工艺,需要不断地积累更多的经验,因而在培养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实践。技工学校可以发挥校企联盟的优势,工学结合或以工代学,使学生更快更直接地掌握手工技艺技能,适应生产环境,为未来就业、创业铺平道路;使学生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独特魅力与劳动报酬带来的双重成就感与幸福感;一定程度上消化学艺过程中制作的成品、半成品,减少材料的浪费。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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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业 平遥古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针对以前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提出的,2003年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在巴黎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它包括了传统的音乐、舞蹈、戏曲等表演艺术;以反映地方风俗为主的民间活动;具有民族风格的传统手工艺技能等。

一、平遥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山西历史悠久,在封建社会后期,经济发达,晋商足迹遍及了全国,甚至扩大到了俄罗斯的伯力、莫斯科,以及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清代后期,山西商人的票号,基本控制了全国金融。晋商大多衣锦还乡,在家买地置房,营建极其昌盛,《歙县志》记载:“商人致富以后,即回家修祠堂,建园第,重楼宏丽”,由于时间距今较近,建国以后,大部分的建筑都保存完整,平遥古城更是以县级规模保留下来的古建筑群,这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始建于西周宣王时期,当时为夯土城墙,于明洪武三年重修为砖石城墙,是中国境内现存最为完整的明清古城。于199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平遥古城由四大街、八小街、七十二巷构成,现存四合院3797处, 其中保存价值较高的民居380多处,如开创了票号事业的雷履泰故居、张兴邦故居、侯殿元故居和百川通、日升昌票号店铺等。

平遥古城有着享誉世界的古建筑文化遗产,当然也保留了许多有文化、懂传统的能工巧匠,他们是建筑文化的真正传播者,平遥古城的各类建筑错落有致、巧妙结合、精雕细琢,无不是当地能工巧匠对山西本土建筑文化的充分体现。正是他们将传统文化加以保留并发扬光大。这里还有各种依附于建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剪纸、木板年画、炕围画、面塑、皮影、雕刻、陶瓷、舞蹈、民间锣鼓、地方戏曲等。

二、旅游业对平遥古城经济的贡献

旅游产业的社会化程度高、综合性强、极具发展潜力,是一大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和可持续发展行业。旅游产业的发展程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标志。平遥古城的名胜景点、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资源品位高,具有极高的历史保护价值、文化发掘价值和旅游开发价值。

自2000年到2003年, 平遥古城的门票收入和旅游综合收入一直保持着同步增长的速度,接待游客由42万人次增加到155万人次,增长217倍;旅游总收入由4800万元增长到2102亿元,增长312倍。2004年,古城的门票收入达到4729.98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06.6%;旅游综合收入3.9 亿元,比上一年增长74.1%。旅游综合收入占县GDP的比重从1997年的0.96%,增长到2004年的16.6%。

三、旅游业对平遥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贡献

1.旅游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民族民间文化是旅游产业开发的基础和卖点,越是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旅游地越能吸引游客的目光,传统的非物质类文化遗产则更是旅游开发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非物质类文化对于旅游来说吸引力更大,因为比起物质文化,它们更容易失传,更加隐秘,不易被外人知晓。随着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的深入,将其列入旅游产业开发计划,是抢救、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举措。

旅游业的大力开展可以解决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以缓解政府压力,解决资金压力,真正地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场运作化,以利益机制调动对非物质类文化的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类遗产更加珍贵,因而更能受到游客的欢迎,能够为旅游经营者、为社会带来巨大的旅游效应和经济效益。在发展旅游、拉动经济的同时,促使所有的人自觉地加入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中来。

现在全国各地都流行着申报热、开发热、文化热,纷纷发掘本地优秀的非物质类民间文化遗产,开发旅游资源。旅游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直接使得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宣传、学习和交流,这样不但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的影响力,而且大大地增强了人们的保护意识。

2.旅游业促进了平遥古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旅游业的大力发展直接促进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而这种保护是最直接的,不需要政府立法、投入资金、强行保护,而是靠商业、旅游业带动,每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愿意把各种民俗开发利用起来,因为这可以给他们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笔者在这里见到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在剪纸,她旁边摆满了自己的作品,还有自己出的剪纸书籍,旁边则围着一大群游客照相,也有不少晚辈在向老人讨教着剪纸技法。相比之下,在一些没有发展旅游业的农村,地方剪纸技艺都大多在老一辈艺人手里消失殆尽,失传于世。

平遥古城旅游业的开展还带动了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面塑、手工漆器、皮影、雕刻、戏曲等,这里有很多当地人自己开的传统小作坊,笔者见到一位画面塑的小姑娘在现场制作,她先用铅笔在石膏面具上勾线,然后用毛笔颜料上色。速度非常快,线条很漂亮,色彩也很绚丽,其手法的纯熟度不输于任何一个艺术院校的学生。平遥古城建有手工漆器博物馆和许多手工漆器作坊,手工漆器被称为平遥三宝,是用手工将雕刻过的木器进行打磨,工艺繁琐耗时,成品光滑锃亮。这里的匠人将这一传统技艺完全保留下来,不但博物馆里有匠人现场演示漆器的做法,而且镇上的小作坊主也在出售着自己加工的各种漆器工艺品。正是靠旅游业为纽带,将这些文化遗产保留下来,并发扬光大。

在平遥古城,被保护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这些,更重要的是关于晋商文化的解读和传承。走在古城里,经过各个博物馆、票号,你都能无时无刻地感觉到晋商文化的存在。这里每个地方,大到一个招牌,小到一声吆喝,都渗透着曾经晋商所取得的辉煌成就,都渗透着当地人深深的优越感和自豪感。梁启超曾经对晋商作过这样的评论:“鄙人在海外十余年,对于外人批评吾国商业能力,常无辞以对。独至有此历史、有基础,以继续发达的山西商业,鄙人常以自夸于世界人类之前。”在目前世界经济大发展的浪潮中,这种自豪感无疑对发展地方经济是大有裨益的,我们不但应该保护更应该弘扬光大。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环境下,大力发展旅游业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将这一崭新概念真正地贯彻人心,使每个人都自觉地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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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职能作用 保护和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和结晶,保护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近年来,各级党政和文化部门的逐步重视,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简称非遗保护中心)。非遗保护中心在挖掘、普查、收集、整理、研究、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较好的成效。本文结合兴宁市的实际,对发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职能作用谈点看法。

一、非遗保护中心的职能

兴宁市非遗保护中心是新出现的组织机构,也是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机构,设在文化馆内,由文化馆具体负责,指定专人从事这项工作。具有如下职能:

1、协调职能

非遗保护中心必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如召开会议、宣传发动、举办培训班、培训骨干、健全研究机构、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查、挖掘、普查、收集、撰写有关资料等,才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好。兴宁市非遗保护中心积极发动各镇(街道)文化站和有关人员开展普查挖掘整理工作,进一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收到较好的成效。譬如:兴田街道组织人员挖掘收集了“兴宁老酒制作技艺”、“管岭打铁工艺”;宁中镇挖掘收集了“兴宁毛笔制作工艺”;黄陂镇挖掘收集了“兴宁煎堆制作工艺”;罗岗镇挖掘收集了“罗岗高山茶油制作工艺”;新陂镇挖掘收集了“新陂乐仙腐竹制作工艺”;叶塘镇挖掘收集了“关帝出行习俗”;大坪镇挖掘收集了“大坪马灯舞艺术”等,颇具当地特色。

2、研究职能

兴宁市非遗保护中心重视研究工作,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吸收了一些老文化工作者、民间文艺家、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参加,召集会议,开展研究。从普查、挖掘到收集、立项,认真研究项目的历史渊源、现状、活动情况以及人文、历史、艺术价值等,撰写资料,向梅州市、广东省和国家申报保护名录。先后申报成功的有“兴宁杯花舞”、“兴宁竹板歌(五句板)”和“罗家通书推算法”被列入广东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客家山歌”、“兴宁元宵节(赏灯节)”、“兴宁版画”、“罗岗高山茶油制作工艺”、和“马灯舞”等5项被列为梅州市级非遗保护项目;还有一批列为兴宁市级非遗保护项目。

3、保护职能

兴宁市非遗保护中心在履行保护职能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建立完整的机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对非遗产保护项目,市政府发文予以公布,由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普查、挖掘、整理、研究、拍摄、建档和撰写资料。非遗保护中心人员深入兴宁杯花舞、兴宁竹板歌(五句板)传承人家中收集有关资料及说唱传本,拍摄民间艺人演唱表演的录音录像和照片,保护传承人的资料,并设立专门的保管室,添置档案柜。

4、传承职能

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得到保护和继承,就必须做好传承工作,这是非遗保护的重要职能,如通过举办培训班,由传承人传艺,培养新的传承人,做好传承工作。兴宁市非遗保护中心的人员不仅亲自传授兴宁杯花舞的表演技艺和客家山歌的唱腔唱法,还邀请民间艺人传授“兴宁竹板歌(五句板)”的演唱技巧,邀请道教舞蹈表演人员表演原始杯花舞的动作程式,举办版画培训班,邀请版画传承人授课,传授版画的技法技艺,使传承工作较好地开展。此外,非遗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深入到兴宁竹板歌传承人、梅州市山歌大师家中座谈访问,请他演唱竹板歌的板调。

二、非遗保护中心的职能的作用发挥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经费不足,保护专业知识贫乏,研究人员缺乏,挖掘深度不够等问题,必须调整思路和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

1、制订规划

要使非遗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工作人员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明确职责,克服松懈思想,持续开展保护工作。要针对工作实际,客观分析地域资源如传统舞蹈、音乐、戏剧、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习俗等,明确工作目标,作出具体的规划。针对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代表项目,认真研究;挖掘整理具普遍性、典型性的项目列为重点保护名录。要健全工作机构,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分期分批培训有关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把普查、挖掘、研究工作引向深入。

2、加强研究

非遗保护中心要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研究工作。在普查挖掘的基础上,明确重点,组织人员在研究上下功夫,认真研究项目的特点,找出普遍性和典型性,挖掘出其中的历史、人文、艺术等价值,撰写出较有深度和份量的资料,并加以立项做好申报工作;要有的放矢,研究挖掘出一批较有分量的项目,力争列入国家和省级保护项目。

3、做好传承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必须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要建立传承基地和场所;举办培训班,组织传承人进行传习传艺活动;培训和培养传承队伍和人员,积极组织传承人表演,使非遗保护项目后继有人。同时,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传承中心,以人为载体,以人传承,充分发挥传承人的作用,撰写好资料,拍摄好活动图片和音像制品;建立激励机制,奖励工作突出的工作者,使传承工作更好地开展。兴宁市非遗中心把传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如省级非遗项目杯花舞、竹板歌,在全市各乡镇社区培养骨干,广泛开展杯花舞、竹板歌传承普及工作,请传承人到各培训点传授杯花舞技艺和竹板歌。如在非遗作品的基础上,将原始杯花舞提升、演练、编导为民间舞蹈作品《杯花声声》和将竹板歌改编成舞蹈《竹板声声》,两个作品在参加省级民间舞蹈比赛中分别获得金奖和一等奖。

4、筹集经费

要使非遗的普查挖掘研究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必须投入一定的经费。非遗保护中心要认真研究,规划开展保护工作的项目,做出经费预算,包括普查、撰写资料、印刷专刊、研究、建档以及建立展示场馆等经费。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筹集扶助基金,有效地保证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5、发掘利用

非遗保护中心要充分利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传统表演项目和技艺,开展表演、展演、展览等活动。如把各种形式的活动引到旅游景区进行展示,既可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也可提升景区的品位和效益;通过实施文化经济政策,扶持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生产技艺、客家山歌和民族民间舞蹈,参与表演展示,拓展市场,引进工商企业家投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促进产业化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待研究的问题还很多,保护和传承的任务仍很艰巨,只有充分发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应的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从制定规划、加强研究、做好传承、筹集经费和发掘利用等方面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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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手工艺术 高校艺术教育 人才培养 传承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人类文明的具体表现,共同呈现出文化的多样性特征。但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依存的载体具有不确定性和易变性,它需要依托特定的文化氛围及群众环境,在传承体系上也存在很多欠缺,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种种原因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此外,在多元文化的冲击下,古老的文化形式正接受着巨大的冲击,有的渐渐失去了其本来的面貌而逐渐被同化甚至异化,有的则因为失去了传承和发展的土壤而尴尬地消失在时间的长河中。因此,我们需认识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和文化内涵,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不容忽视并迫在眉睫。

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高校教育扮演了重要角色。高校作为高等教育的殿堂,与其它类型的教育机构相比在文化、知识的普及上有着绝对的优势,它不但能为年轻一代创造全面、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科学、系统的学科结构也能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进行深入的探究,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很大的帮助。但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的普及,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弊端。高校教育体制中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使得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普遍存在眼高手低、缺乏实践经验、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此外,传统意义上的文理分科,也使得学生所学知识片面化,不能很好地达到各学科知识间的融会贯通,特别从对我国文化本质的传承上讲,这大大阻碍了传统文化的延伸与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非固态表现,无论它以怎样的形式出现,都是各个历史时期、各个地区人民群众对社会、文化、艺术、宗教、习俗的综合诠释,所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何种方式保护与传承,都不能背离其本源,不能忽略其生发的土壤。高校教育体制因看到自身的优势,重视实践对理论学习的积极意义,打破学科间的知识壁垒,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问题上发挥着良好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中,手工艺类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它通过民间手工艺术的形式创造出各类工艺制品,目的是配合民俗活动,同时也是为了美化生活。故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手工艺类型既有文化性,又有艺术性,同时也因以传统的手工技艺为表现方式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这与当前高校体制中的艺术教育有着一定的联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类型的保护与传承,高校艺术教育的作用不容忽视。以南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为例,在近年来的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上,就体现出对传统文化艺术的重视与推广,以及对传统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在一定意义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类型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开设全校艺术选修课――重塑传统文化语境,扩大群众基础,培养潜在人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以鲜活的个人生命为载体,以农耕文化为源头,世代传承的非固态的文化形式表现,它出现并存在于传统民俗文化深厚的土壤之中,既脱胎于民俗,又成为民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故而,无论古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或发展终归要以民俗为依托。但是就今天的社会文化形势来看,农耕文化逐渐被城市文化、工业文化所吞噬,民俗信仰遭遇了近百年来主流文化及多元文化的冲击,在这样一个无神论的时代,显然被烙印上了老旧的、过时的标签,人们逐渐淡忘了民俗,背离了信仰,以往一切依托于传统的文化形式变得惨淡而无力了。因此,对民俗语境的重塑、传统文化的普及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前提。

南阳师范学院近年来在全校的艺术选修课中开设了一门名为《民间剪纸艺术欣赏与创作》的课程,吸引了全校各学科学生的积极参与。剪纸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诞生于民间,群众基础广泛,表现形式丰富多彩,是我国民间传统艺术的典型类别。2006年5月20日,剪纸艺术遗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剪纸艺术欣赏与创作》课程在介绍中国民间传统剪纸的同时,也涉及对与剪纸艺术有关的传统文化知识,如历史文化、传统民俗、和各地人文特色等的讲授,使学生能够全方位地认识、理解民间传统剪纸艺术,同时激发他们对传统文化、艺术的兴趣。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该课程对传统文化起到了宣传与普及的作用,相应的,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被认识与接受的年轻群体,对于保护与传承具有实际的推动意义。此外,此课程还注重对学生创作能力的激发,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动手创作,一些非艺术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培养了对传统剪纸艺术的极大兴趣,并有了相对全面的认识,初步掌握了民间剪纸手工艺的表现方法,经过自身的艺术创作发挥,也能创造出一定水准的艺术作品来,从艺术实践的角度上看,此课程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对民间手工艺术的兴趣,也客观上提高了他们的艺术欣赏及创作水平,这既配合了国家素质教育对于美育的要求,又对培养、发掘民间手工艺术的潜在人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艺术类专业学科建设――延续民间手工艺术的生命活力,推动产业化优质发展。

相对于固态的物质文化而言,非物质文化的特殊性就在于拥有鲜活的生命载体,它以个人或群体的行为方式为存在基础,以愉悦民众为存在目的,无论所有者或接受方都是有着主体思想和审美情趣的“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始终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为主要形式的,通过口传身授来进行知识、经验的传递。然而,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今时今日的传承过程中遭受了“人亡艺绝”的尴尬境遇。一些遗产类型的所有者年事已高,年轻人又因为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认识,或认为学习继承它们无法为自己带来实际的经济价值而不愿意去学习、去继承,造成了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的后继无人。教育机构的相关支持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高校艺术教育尤其对民间手工艺人才的培养有着直接作用。

高校艺术教育能够有效地将民间手工艺术引入课堂,使学生在系统的学习过程中,科学、理性地看待传统艺术形式,并能够借助不断训练的艺术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发挥自身的艺术特性对传统艺术形式进行个性化诠释。我们应看到,一方面学校教育对传统手工艺术相关理论知识的传授是系统的、理性的,能够在艺术研究的过程中把握其变化规律,尊重其原真性。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肯定学生的个体能动意识,鼓励学生对传统手工艺术在内容与语言形式上的创新发展,为传统艺术形式注入新鲜血液。高校艺术教育相关学科的设立,直接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传承人的问题,同时也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术的产业化道路提供专门的高层次人才。

针对当前艺术类学生的就业压力大的社会现实问题,以对传统民间工艺美术的保护与继承为契机,南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大胆拓展专业学科,成功开设了玉雕专业,利用镇平玉雕的地区传统文化资源优势与南阳独山玉的地域材质资源优势,积极培养玉雕专业人才。镇平玉雕以雕刻细腻、造型新颖而著称,于2008年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95年镇平被国家命名为“中国玉雕之乡”。以产业带动传统手工艺术发展的模式在镇平取得了很大的成功,镇平县玉雕加工企业近万个,从业人员12万人,个体加工产值10亿元,以镇平石佛寺玉雕湾、镇平玉雕大世界为代表的专业市场已成规模,产品畅销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手工艺的产业化不但很好地保留了传统的艺术形式,商业环境也为其融入了新兴的时代多元文化元素,增强了生命活力,产业化带动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使传承人的队伍不断壮大,使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活态传承。然而,在稳定的产业基础上如何实现进一步提升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高层次人才培养是产业升级的一个重要方面,南阳师范学院玉雕专业的建立使得培养高层次玉雕人才成为可能,作为高校教育体系中的一支新兴力量,玉雕专业人才培养的目的绝不局限于手工艺技能的传授,而是在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通过相关传统艺术理论知识和玉雕理论知识的讲授,有效地提升了学生的专业文化素养,同时,学校还配备了玉雕工作室,聘请经验丰富的玉雕技师对学生传授经验知识和实际技能,使学生在实践中对专业理论进行创造、发挥,培养出既具有艺术理论基础和审美修养又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手工艺术人才,这与现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初级技术人才有着本质的区别,也对镇平玉雕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质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类型传承的部分可行性方式在高校艺术教育体制中看到了基本雏形,南阳师范学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类型传承的推动做出了积极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校内产生了良好的传统文化艺术学习氛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文化环境,在实际意义上也为传统手工艺术培养了后继人才,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类型保护与传承的有力推手。我们应触类旁通,发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作用,培养人才、塑造人才,有针对性地对这种传承方式进行推广与应用。

参考文献:

[1]屈华,夏雪飞.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述评.文学界(理论版),2010.04.

[2]罗靖,张牧.保护还是破坏: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黑龙江民族丛刊,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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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当今,城市主导着世界,城市是历史文化的特殊载体。提升城市知名度有助于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扩大影响力、促进经济增长。秦皇岛是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也是中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拥有长城、滨海、生态等良好的自然资源,每年吸引大量海内外游客慕名而至。

根据统计,秦皇岛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在全部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未能充分发挥沿海开放城市的优势,城市知名度也相对较低,发展较慢。京津冀一体化的提出为秦皇岛实现跨越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如何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而带动经济发展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秦皇岛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随着对世界遗产认识的深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加深,并在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作出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目前全国乃至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推广开发和保护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护、概念、经济、价值、旅游等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传承的重要性以及对提升本地区影响力的重要作用已经逐步被人们所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促进经济,惠及民众生活,树立民族灵魂。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可以展现城市文化特色;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推进城市文化发展;深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可以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秦皇岛市于2006年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承担秦皇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和联络交流,通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研究、整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地域文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市;为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文化和文化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二)秦皇岛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推广情况

目前,秦皇岛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项,入选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26项。确立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名,省级16名,市级32名。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人民世代积存的文化财富和智慧结晶,是秦皇岛文明史的生动写照和历史见证,是延续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化的桥梁,更是民族精神、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源泉。

秦皇岛在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很大努力,举办了一批有文化品位、有地域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投资建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推出了优秀作品弘扬非物质文化,在中国文化遗产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做了大量工作。

(三)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提升城市知名度的作用

抚宁姜艳华的剪纸作品多次作为礼品赠送外国嘉宾;屡获国家殊荣的昌黎地秧歌经典剧目《跑驴》、《扑蝶》以及昌黎皮影等节目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精彩亮相;第十一届亚帆赛开幕式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秦皇岛赛区火炬传递起跑、结束仪式上,昌黎地秧歌、舞龙舞狮、威风锣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让国内外嘉宾大开眼界;昌黎地秧歌、抚宁鼓吹乐、青龙猴打棒等表演项目相继走进北京和香港,倍受欢迎。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彰显了秦皇岛历史的久远,文化的博大精深,吸引了世人的眼球,扩大了秦皇岛的国内与国际影响,对提升城市知名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断探索新的推广手段能更好地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对提升城市知名度有着重要作用。我们要面向国际推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世界更多地了解秦皇岛,了解秦皇岛的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国内和国际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

三、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知名度的策略

(一)找准存在的问题,加强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年以来,秦皇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政府和民间的关注,在推广传承保护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整个推广过程中存在多种制约因素,集中表现在:城市缺乏浓厚的文化氛围,市民尤其是年轻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了解,认识不到其独特的价值;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不足,缺乏科学的规划;缺少专业研究人员与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等。我们要找准存在问题的根源,科学解决。

1、加强多渠道宣传,内推外联营造良好氛围。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利用与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机结合,举办一系列展演、比赛、艺术节等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其独特的价值,扩大社会影响力。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保护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分级,合理开发。

3、设立专项资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与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资源普查、濒危项目抢救和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等,以此鼓励更多人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4、与当地高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合作,设立专项基金,培养优秀传承人与专业研究人才,研究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壮大传承力量。

(二)与旅游业相结合,探索产业化发展

与旅游业相结合,是秦皇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新思路。秦皇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北京奥运火炬传递仪式和上海世博会上让国内外嘉宾大开了眼界,已相继走进北京和香港等国内大城市,正努力迈出国门,向世界宣传秦皇岛,对提升城市知名度起到了重要作用。秦皇岛要借助中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的名气、丰富的自然景观和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将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相结合,探索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三)利用地方高校资源推广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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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连地区;高校;保护

音乐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是人类相互交流情感最有效的手段,从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到荀子的“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古代先哲从来都重视和强调音乐艺术对于人类精神文明的关键性作用。在追求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以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今天,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音乐类非物遗)的价值显得尤为突出。

一、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

我国政府目前所公布的国家级 “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所公布项目的一半,这说明音乐历来与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联,也说明音乐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文简称:非物遗)体系中占有其重要的地位。

根据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出版的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纂的《民族音乐概论》和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孙继南、周柱栓主编的《中国音乐通史简编》,这两本著作当中对我国民族传统音乐的阐述,并结合2005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我国的音乐类非物遗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器乐曲艺四类。(分类参考国务院公布的518项第一批国家级非物遗,其中包括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传统戏剧92项,曲艺46项)。

二、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大连作为辽宁省重要发展地区,在传统文化发展及建设方面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连是东北文化和齐鲁文化的交汇之地,地区内拥有满、回、锡伯等45个少数民族,非物遗丰富多彩,也有着较长的历史。截至目前,大连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代表作6项、省级代表作24项、市级代表作89项,其中音乐类非物遗有31项(参见《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览表》),包括民间音乐14项,民间舞蹈10项,传统戏剧4项,曲艺3项,其中,长海号子、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复州皮影戏、复州东北大鼓属于国家级代表作。其种类丰富,特色显著,分布地域遍及大连市内及金州、庄河、普兰店、瓦房店、长海等各县市区。

2010年,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揭牌。中心成立后,在瓦房店、金州、庄河等地针对国家级非物遗项目建立一些培训基地。目前,皮影戏已在沙河口区春柳小学建立基地,庄河剪纸在凌水小学建立了基地,复州大鼓也有序地进行传承,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等项目也吸收了不少新学员。2010年6月,复州皮影戏义和班、得胜班,庄河皮影戏传承人和大连群艺木偶皮影等剧团在人民文化俱乐部音乐厅上演了精彩的“大连皮影戏展演”。

三、让大连高校成为保护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力量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保护措施”条款中对“传承”加上了“特别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的说明,意味着教育是传承机制的重要手段。

2005年3月2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别指出“: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这份文件的出台,为高等院校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音乐类非物遗进入高校课堂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大连市领导曾提出,充分利用大学、博物馆及中小学图书馆等资源,通过文字、影像、实物等各种手段,收藏、保护珍贵遗产;发挥高校师资智力资源优势,结合相关专业对大连的非物遗进行研究。

和物质文化遗产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特有的独特风格,只能从传承人鲜活的表演中得以体现,通过传承人一代又一代口传心授的过程得到继承。所谓“人在艺在,人去艺亡”的规律在音乐类非物遗领域体现得最为彻底和鲜明。

因此,培养能学习和传承遗产、并能进行创新的表演人才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除了传承性的表演人才外,还需要培养了解民俗文化、有一定理论水平、能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遗产的科研人才,以及熟悉艺术又懂得市场运作、善于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

如何才能使优秀的音乐文化遗产融入高校艺术教育体系之中,实现其生态性“生存”?如何培养青年学生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

(一)专业设置

大连地区有16所学科门类较完备的本科高等院校,各院校可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专业重组或构建的新专业。例如,笔者所在的大连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现有四个专业,下设八个专业方向,可在调研的基础上有步骤、有层次、有重点地将大连地区音乐类非物遗的传承保护融入声乐演唱、乐器演奏、舞蹈表演、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以及音乐剧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计划,增设长海号子、复州双管乐、金州龙舞、复州皮影戏以及复州东北大鼓传承人培养方向,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必需具有的知识结构来设置教学目标和完整的教学计划。

(二)课程体系

在原有的课程体系基础上,针对各类人才培养目标,恰当地增加与之相对应的课程,将课堂授课、讲座、展演及田野采风相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艺术的学习兴趣。例如,聘请复州皮影戏、复州双管乐、复州东北大鼓等非物遗的传承人或民间音乐家等来校任教,与本校专业音乐教师共同承担培养传承人的教学任务;今年,笔者针对本校音乐学院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专业方向开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课程,并结合以往开设的《艺术营销》、《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课程,加大培养既具备一定民族文化艺术修养,又懂市场、善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的力度。

除此之外,可带领学生深入大连市内或周边,例如金州、瓦房店、长海等各县市区,去亲历充满乡土气息的大连本土音乐艺术,将知识传授与田野调查相结合,有助于增强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艺术学习兴趣。

(三)教学方法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历史走进今天,要将其作为现代高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必须考虑与之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追本溯源,具备“口头性和非物质性的无形文化特征”的艺术形式,无论是民间音乐、舞蹈、戏剧还是曲艺,最原始的传授方式是“口传心授、心领神会”。其揭示出一种内隐性学习方法:学习者通过长期的训练和环境的熏陶,能无意识地熟练的掌握某种技能,一旦学会就终身难忘,在各种环境下都不会影响其技能的发挥。

如今,学习音乐技能越来越倾向于外显的学习方式,而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掌握复杂技能及规则以及与环境密切相关的学习任务中,内隐性学习方式更具有优势。因此,在音乐类非物遗传授过程中,要保留和注重“口传心授、心领神会”的学习方式。

(四)教材研发

教育首先要有教材,音乐类非物遗方面的教材是当前大连地区进行艺术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在编纂本土化教材之前,先要掌握一定数量的民族民间音乐资源。大连地区高校可针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表现形式,以音乐教师为主,整合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相关教学力量,共同成立课题小组或教研小组,建立一个材料储备库。在此基础上,经过考察、积累,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根据大连本地风貌的特点,编写资料详尽、可供选择的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教材。在教材编写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原貌,同时也要有所创新,以适应时代的步伐和现代教育的需要。

(五)社会实践

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是课堂教学的有益延伸,也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要将音乐类非物遗实现“活化”传承,不能只停留在课堂学习,更需要搭建多元化的平台,为文化遗产的展示提供自由空间。在这方面,大连艺术学院有着明显的优势。学院拥有专业的艺术团队:合唱团、民族管弦乐团、交响乐团以及舞蹈团队,这些团队都曾在国内外专业音乐大赛和演出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可将大连丰富的音乐类非物遗作为展演内容,联合民间艺术家与学院师生共同合作,打造出具有本土特色的艺术精品,既将古老艺术与现代审美相结合,实现了活化传承,又体现了大连艺术学院实践教学的特色,可谓是双赢。

今年5月中旬,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郑晓莉副主任应我院邀请,来学院做了关于大连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题报告。5月24日,大连市非遗保护中心与大连艺术学院共同主办的“非遗进高校”传承论证会在学院举行。6月7日,大连市文广局正式授予大连艺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牌匾。大连艺术学院成为大连地区第一个“非物遗”的研究基地。

四、结语

以上表明,大连的“非物遗”保护传承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像大连艺术学院这样学科专业和社会实践与“文化遗产”很对口的高等院校,将在“非物遗”的传承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此外,通过高校艺术教育的传播,不断提升本土音乐文化的影响力,提高在校青年学子的文化艺术修养,并培养他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正确态度、深厚感情和一定的研习方法,培养他们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这是为传统文化培养大批欣赏者和接受群体的关键之举,也是保证我国未来文化政策的正确导向和树立全民族文化保护观念的长久之计。

注释:

周安平、王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著作权保护模式制度设计的思考. [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参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辽政发〔2007〕24号)2007.6.7。

吴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高师音教课堂的思考.中国音乐(季刊),2009年(2).

参考文献:

[1]周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我见[J].北京:中国音乐学,2008:(3).

[2]桑德诺瓦.“有所为”亦“有所不为”——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理与实践方法[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3]米永盈.浅谈高校在山东省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C].中国山东济南、中国山东青岛: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挑战·机遇·对策——山东省社会科学界2009年学术年会文集(4),2009.

[4]郑茂平.关注本体——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心理本质及其保护的心理取向[C].中国重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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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制度 传承人

湖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其独特的自然地理人文条件,孕育产生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法律的途径和方式对对传统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使得我国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并提高工作效率,对非物质文化发扬光大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我国政府、学术界长期努力的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既是一项重要的实践议题,对其开展专门的研究,也是一项具有前沿意义的理论课题。

一、传承与文化的概念及其关系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这些形式包括民族艺术表演、手工艺制作技艺、传统的民俗活动等等。按照不同的内容类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可以分为口头表演类、传统艺术表演、社会实践类、节庆仪式类、手工艺技能类别。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情感和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尽管起步较晚,落后于其他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逐步清晰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保护中的意义。与其他文化保护相区别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重要的内容就是传承。一定意义上,文化与传承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在互联网的检索系统中,文化传承的概念多达几百万条。可见,传承是文化延续的最基本特征。当然,传承也不仅仅是文化的概念,也是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的重要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其独特的方式。口头传承、技艺学习、跟班学艺等方式都是非遗文化传递的最重要的途径。当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认识,并不只是在民间的口头上的口口相传,更应该从国家非遗文化保护的视角,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物遗文化的认识。当然,我们也需要将传承人和口头传承、工艺技能代代相传、跟师学艺作为一个重要的起点,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才能够更好的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传承在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核心作用

我们知道,联合国科教组织曾经提到过一个概念,即“口头和非物质”(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从这个概念中,我们可以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口头传承有及其密切的关系。尽管非遗文化的传承是有着多种途径,但是一定意义上,传承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至关重要的内容。

传统文化在中华民族创造的文化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尽管文化是可以不断创新的,但是文化的遗产如果不被保护好就会消失。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如果不保存好,在消失后都不可能再生。无论是物质文化,还是非物质文化,其保护工作的关键在于人。但是,两者保护的方式还是存在着显著差异的。主要是保护的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尽一致的。物质文化的保护主要是一种组织管理工作,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涉及到内容的衔接和传递。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却完全由传承人来决定。也就是说,如果传承人消失的话,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会随之消失了。所以,我们反复强调传承人在保护遗产重点作用。这也要求我们对传承人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当然,传承人之所以成为“传承人”,也有着独特的形成过程。传承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应的民间文化穿有着深厚感情的“人”,只有具有深厚的感情,才可能以极大的求知欲望,精湛的掌握这种遗产中的工艺、技能、技术。同样,传承人在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三、夯实传承人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机制

非遗文化的保护意义十分重大,是有利于子孙后代的战略性文化工作。因此湖南省应该秉承“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保护好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传承人的传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政府要积极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协调非遗文化保护的事宜。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划。湖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应该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监督与引导,担负起非遗文化保护的职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非遗文化保护责任的机制及相应的追究机制。政府文化部门应该密切配合政府,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加强管理,要加强对非遗文化的调查研究,及时将非遗文化相关事项向政府进行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非遗文化保护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商讨应对之策。

二是要积极构建非遗文化保护的法律机制。法律是非遗文化保护的最基本的依据。法律对非遗文化的保护,最具权威性。因此,湖南省非遗文化保护工作首先需要积极构建并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当然,制定完善非遗文化的法律法规,除了法律和文化相关专业人士和工作人员关于非物质文化的扎实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外,还需要其能够深入到非物质文化所在地深入调查,不断总结非遗文化保护的经验,广泛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集合各方力量草拟相关法规,并不断进行修改优化,使方案机制切实可行。

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非遗文化传承机制。要对列入非物质文化名录的遗产,湖南省政府要进行及时命名,同时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资助、表彰、或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特别要引导鼓励遗产的传承人要进行相应的传习活动。要通过一定的形势,引导传承人对非遗文化开展社会教育,甚至学校教育,不断拓展非遗文化的传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诸如《民族、民间艺术家命名办法》、《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等规章制度,使民间艺术申报非遗文化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相关各方要工作做好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当前,湖南省非遗文化保护各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同时,政府对非遗文化保护投入的人力、无力、财力、资源也十分有限。因此,各级政府应该要从给地非遗文化保护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非遗文化资源整合与共享。同时,政府要积极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及文化部门、群体艺术部门、图书馆、科研部门和地方高校等单位,为非遗文化保护加强联系,发挥特此,共同为非遗文化的保护奉献力量。在这个工作中,特别要加强文化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们的信息交换,即要更加重视非遗文化保护部门与其他相关研究机构的交流和信息传递工作,要畅通各个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进一步完善非遗文化保护的共享机制。

五是要加大非遗文化保护的经费投入。非遗文化保护工作是一项公益事业的工作。非遗文化如果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其自身很难产生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对待文化的态度也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非遗文化保护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实际上也有着难得的机遇。因此,湖南省政府要加大对非遗文化的资金投入,且要扎扎实实落实好经费。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诸如《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专项对非遗文化保护工作进行财政滚动投入。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对所属非遗文化进行保护。同时,政府还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和开发工作,并形成良好的投入机制。

六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非遗文化的保护工作要责任到人,就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考核机制。这些机制既包括奖励现金、鞭策后进的奖励机制,也要包括保护不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处罚机制,这样才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扎扎实实并取得实效。比如,在考核过程中,要重点考核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工作同等列入的十三五规划的重要议事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是否有计划、有目标、总结,是否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的考核标准,是否每年的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考核会议。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核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发挥主导作用,并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非遗产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非遗文化传承人的保护

鉴于传承人在非遗文化保护中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认为,湖南省对非遗文化的保护还大有可为。综合考虑到湖南省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从传承人的社会保障角度而言,湖南省政府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首先,要确定传承人法律上的社会地位,提高传承人的认可度。传承人作为保护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对象,赋予他们相应的社会地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湖南省应该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高度,来看待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及其为国家文化保护作出的重大贡献,同时要对传承人给予相应的经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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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遗传承;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

在我国政府部门助推下,我国文化与地区旅游的可用资源有效整合已是文化领域、旅游事业今后长足进步的必然趋向。在此之前,文化、旅游二者资源开发的匹配程度差异明显,社会各界对我国非遗保护、传承与地区旅游开发这两项话题聚焦重视程度同样稍显欠缺。但在新形势下,我国市场经济近年来的稳定增收,使社会大众将注意目光落在区域旅游方面。加之我国非遗传承力度不足,亟需大众高度关注。因此,将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二者紧密融合,不仅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大幅提升,还能够让我国认识到非遗文化以商业产品这一流动载体大规模传播主体保护、传承的现实重要性,使双方收获到较为优质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非遗与文创产品关联性的体现

(一)文化性质。我国非遗文化简化来讲就是将传统工艺、经验、精神、意志通过世代相传的流传方式传承至今的传统文化的集中表现形式。趋向成熟的现代化文创产品应持有基本且浓厚的深刻文化内涵作为进步、优化导向,是可充分体现出鲜明民族、地区特征的独有文化符号。所以,“文化”也是前沿性文创产品的核心精髓。对此,在某种程度上,二者对于“文化性质”的理解具有一定相似性。(二)特征互补。非遗文化的显著性特点为“非物质”,主要强调属性中的非物质性,并注重突出物质本体具备的内涵品质而非外在表现形态,对民族先辈代代传承下的文化遗产高度尊重其“原始面貌”。然而,将非遗文化引入产品领域运作中,难免需要依托实物载体将其“具化”呈现。而文创产品归根结底就是流通商品,拥有实际物质特性。在产业运作、发展中,非遗文化可搭载文创产品实现高效宣扬、传播。同样,文创产品则可通过融入非遗文化,收获到艺术、内涵、美观、文化、精神等多种非物质性质的优良特点[1]。

二、非遗渗透文创产品开发的实践途径

(一)分类——直接及间接的应用。根据个体感知事物时运用的多感官,即嗅觉、听觉、视觉、触觉、味觉作为判定标准,文创产品富有的文化性创艺元素多半需通过直观视觉被受众悉数感知,其产品审美同样也是视觉美观鉴赏的动态过程。对此,视觉感、观赏性强的非遗文化项目更契合被具化为文创产品。当然,还应按照非遗文化具体现况,对其采取恰当性转变,让其通过创新再创造实现可利用、可开发价值的获取。以民间传统知识为例,创意设计师可以漫画的表现形式完成文创产品的设计创造,将传统知识的其他感知方式汇聚于主观视觉,加强非遗文化的可用、实用程度。(二)定位——内部及外部的调研。非遗属性的文创产品应兼收并蓄地将非遗文化主旨思想、地区旅游主题项目、文创产品观赏内涵及实用功能等元素侧重“一体化”整合。另外,文创产品需流通于市场,所以还应具有实物商品的性质特点。依托产品设计常规性步骤、流程,非遗文创产品的开发定位还应周全考量现实性社会需要及当地实况。根据“市场外部调研——本土内部调研——文创产品定位”这一系统性、程序化的步骤流程,高质量完成文创产品的市场定位工作。其中外部调研内容可参考以下几方面,如市场主流浪潮、同类产品、对标消费人群等;而内部调研则需全面考虑政府是否支持、本土大众支持基数、可用企业资源等[2]。(三)开发——三元主体及一契二融。在推进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中,项目实施主体应由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产品设计师三方构成。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管理,需将组织统筹、核心管理、方向把控、政策保证等责任逐一落实;非遗传承人应“扮演”顾问角色,精准控制非遗文化在文创产品设计、开发中的文化内涵平衡点,规避其过度异化这一不良现象发生;产品设计师则应充当“智力主体”,多角度展示自身专业性现代设计主张、能力素养。非遗文创产品的设计应紧紧依靠各项实况,在设计工作中需根据“非遗契合旅游、非遗融入旅游、旅游融合非遗”这种系统方式兼顾思量具体作业方法。其中,“非遗契合旅游”核心意义为当地旅游区域项目主题与本土非遗文化应在地域性、文化性、整体发展规划等方面持有互相的高度契合,继而确保非遗文化可没有阻碍、自然、通畅地结合于文创产品。如英国打造的莎士比亚小镇,其推出的“莎士产品”就充分体现出了莎士比亚文化遗产完美契合当地旅游事业,使得文创产品可顺畅地匹配于当地非遗文化;“非遗融入旅游”的关键所在是当地旅游事业当下发展状态需较为成熟,将非遗文化视为“附加属性”向地区旅游业、文创产品逐渐渗透。如我国安徽黄山旅游区主推的松树文化,在该情况下,部分“徽州”文创产品应明确自身“点缀”意义的根本定位。“旅游融合非遗”则恰好“相反”,其基础含义为当地非遗文化具有较高品牌性、影响力,“风头”甚至“盛过”本土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应优先考虑实行资源整合工作,搭配非遗文化科学、合规地开发作业。深挖地区非遗文化蕴含的深刻内涵,将其作为文创产品开发的基本遵循原则。此外,按照当地经济现况,可思量本土非遗旅游主题项目的多方位策划。构造出地区专属的“非遗生态圈”,通过非遗文化“权威性”高效带动当地旅游事业发展。(四)推广——单渠道及多渠道。在非遗文创产品的推广运营方面,需灵活使用各类恰当性资源。谨慎选择合作企业参与方,将非遗文创产品专线运营公司及时成立。构建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的产品营销渠道、平台,有效拓展产品营销途径。而产品营销平台可依托规模的实际大小划定为“联合营销平台、实体专卖店、联合销售商铺、自动售卖机、线上销售程序”等,为当地创造出结合实况可多选的售卖平台组合条件、思路;销售渠道的选择可同样可按照规模大小多元选用中间环节,即“生产加工方——产品商——产品批发商——产品零售商——产品消费终端群体”,全方位保障非遗旅游文创产品的流通通畅性,满足消费群体、文创产品经济利益、非遗传承等各现实性需求[3]。

综上所述,非遗资源作为当地的地域性关键文化资源之一,将其深度融合文创产品的系统化开发,实质意义就是通过生产、销售活动保护非遗文化,面向社会进行大规模的活态传承。另外,非遗性质的文创产品也是将我国传统历史文化与新时代流行主流元素有效衔接的特殊纽带、桥梁,更是当地的品牌性文化名片。将非遗文创产品高质推广,可增长地区的文化个性,实现非遗文化与文创产品的联动、协同、创新发展。对此,工作人员应将深挖地区非遗文化鲜明特点作为非遗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基础落脚点,设计出“别具一格”、非遗传承观念强烈、流通性高的文创产品。在保证其市场销售量的同时,向大众传播非遗保护、传承思想,助推我国文创产品、非遗文化领域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彭黎.非遗传承与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互推策略研究[J].绿色包装,2020(08):69-73.

[2]刘文良,邵煜涵.“非遗+”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开发策略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24(05):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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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的特点及价值

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具有独特性、流变性、传承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特征。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丰富,尤其是其地域性和特色原生态的口头性,表现在地方戏曲、民间文学、曲艺、民歌、语言文字习俗以及各地方言中,如河南坠子、豫剧、各地方言中的谚语、歌谣、神话故事等。在地域文化上,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具有深刻的“广泛性”。如河南的豫剧,其独特的旋律与河南方言具有良好的融合性,尤其是各类方言语音、词汇的广泛运用,唱词、念白等多具有口头表达性,使其在文艺表现上更具地方特色。

从河南省第一批非遗文化名录来看,涉及语言文学类的就有18项。如虞城县花木兰传说、汝南县梁祝传说、泌阳县盘古神话、武陟县、西平县、汝南县、平舆县等关于董永与七仙女的传说,还有辉县市的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卫辉市关于柳毅的传说,济源市关于邵原创世的神话等,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历史价值。除此之外,南阳市的牛郎与织女的传说、灵宝市关于皇帝的传说、长葛市关于葛天氏的传说、濮阳县关于帝舜的传说等等,这些民间文化不仅对现代人民的思想意识产生影响,也蕴涵了中华民族道德文化价值,尤其是在历史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审美等领域,体现了民族精神。在语言文化类非遗文化中,方言占据重要地位。如豫剧、河南坠子都建立在方言基础上。

2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档案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的收集、整理、鉴定、确认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丰富的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仍有待进一步挖掘,尤其是从以方言为特征的语音、词汇、语法等方面,对口头文学、民间文学类文化形式进行多方面记录和归类管理,以便于继承和创新。总的来看,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2.1 归档概念不清晰,范围不明确。在实际传承与保护中,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档案的正确理解,未能从非遗文化资源的内涵及外延上,厘清概念,明确归档范围。[2]

2.2 在档案管理制度建设上不健全。尤其在非遗文化档案的收集、归类、整理、鉴定、保管等方面,缺乏专门人员管理,在制度上缺乏规范,工作机制被动,与文化部门、档案部门协同机制欠缺。

2.3 缺乏规范的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评定标准。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是纳入规范化档案管理的前提。尽管当前相关部门也出台了非遗文化档案保护政策,但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还未全面执行,特别是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上,缺乏操作性,使得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4 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重视不足。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保护与档案管理,未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也未能受到相关部门重视,使得归档保护工作停滞不前。

2.5 硬件设施条件不足、安全性较低。河南省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保持条件较差,以铁皮柜为主,缺乏防火、防盗、防霉、防水、防虫等,有些地方的非遗文化资源仅存储在电脑硬盘中,有的缺乏备份,电子档案一旦丢失,其损失难以估量。

2.6 管理工作滞后,缺乏专业性。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其档案管理数字化工作相对滞后。如何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多样化管理,如何推进非遗文化

资源数字化宣传,迫切需要信息技术支撑,提升非遗文化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3 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原则

针对学术界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的讨论来看,王云庆提出“做好非遗文化档案管理,应从建档上坚持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原则,以分级保护、优化利用为基本原则”;[3]孙展红提出“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应‘依项建档、分级建档和抢救性建档’”。[4]根据我国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实际,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3.1 统一领导。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中,政府要发挥自身协调作用,加强对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如针对当前重复建档、档案工作评定标准不一致,缺乏统一领导机制等问题进行专门协同解决。

3.2 分级管理。对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采用全部移交给档案机构进行保管并不现实,一方面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特殊性有关,另一方面与现有档案机构人力、物力条件有关。因此,从非遗文化资源保护与归档上,对于濒危资源要归口于档案机构,对于衍生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应根据分级制度进行归档管理。

3.3 依项建档。对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在保护与档案管理上,应该根据“项目”划分,进行归口管理。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提出两类划分,一类是民间传统文化,如语言、音乐、文学、游戏、礼仪、神话、建筑艺术等民间文化形式;二类是基于“文化空间”的各类举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或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等。[5]要根据各项目独立设置,明确档号,科学编制。

3.4 真实完整。坚持档案管理的真实性、完整性是保证非遗文化资源档案价值的重要原则。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收集、整理、归类管理中,确保非遗文化档案信息、资源的真实性与完整。

4 河南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流程

4.1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收集。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形式的多样性来看,在档案收集上应该拓宽途径。一是开展档案征集。由于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来源广泛,对于不同形式、不同地域的非遗文化要从征集公告、田野调查中主动收集;二是做好档案接收。特别是协调好文化机构、研究机构与非遗文化档案馆的对接,完善非遗文化档案保护与保存体系;三是注重史料挖掘。特别是对于散落于史料典籍中的传统民间文化资源,要从考证、挖掘、整合中发现,加强保护;四是接受捐赠。从非遗文化资源的归属关系上,尊重个人意愿专藏妥善保管,并对捐赠者奖励;五是有偿购买。通过平等协商,从非遗文化所有者手中计价收购并存档保护,对于重要的非遗文化档案,要科学鉴定,保障档案的价值。

4.2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整理。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管理中,要从档案学理论与方法中,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目,提升档案材料的系统性、条理性,为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创造条件。如在语言文学类非遗档案管理中,注重档案形成时间、档案形式、档案内容的有机联系,结合不同民间文学、传说、故事、谚语等形式进行归档整理。

4.3 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的鉴定。根据语言文学类非遗文化资源特点,从鉴定方法、标准、原则等方面,确定其价值及保存方式、保存期限等。由于非遗文化资源档案种类繁多,对其存在形式及管理情况,要进行科学化、专业化鉴定,为做好档案管理把好关。针对不同载体档案的特点,从保管环境如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