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26: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建设用地增加的原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经济增长;城市建设用地;问题和建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创建,把广西从边缘省份推向国际通道和枢纽位置,从而为广西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十分有利环境。目前广西正处于城市化加速阶段,这也是解决人民生活需要、农民富足的生活条件、毕业生找工作等问题的关键。这不但表现在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问题,还表现在城市近几年来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建设用地的使用。扩张的城市规模带来的是建设用地的急剧增加。近年来,广西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快速增长,然而在同一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实际增长得更快。但是广西的新增加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来源于农村的土地流转,其中被流转的大多数用于农作物的土地多为优质的耕地和菜地。进一步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特别是用于种植耕地的优质土地资源进一步稀缺,从而造成了粮食危机、生态危机等问题。因此对经济增长和城市建设用地的研究是引导解决诸多问题的一个首要条件。
1广西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利用变化相互关系分析
1.1研究综述
本文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广西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关联度、广西十四个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关联度进行系统分析,是本文研究的入手点;从而对广西城市建设用地的未来发展作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设想和建议,这便是本文的意义。
1.2研究方法
本研究用实际数据,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出发,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性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在研究过程中,除采用动态研究与静态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外,还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和数学模型方法开展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及步骤是:(1)采用相关性分析方法对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两个时间序列进行检验,以确定其具有显著相关性;(2)如上述检验结果表明两个序列具有显著相关性,利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法来检验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3)将经济增长的四个指标分别进行相关分析和线性回归分析,加以比较,得出相互关系最为密切的指标;(4)在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存在协整关系的条件下,对广西十四个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数据同理进行相关性分析,比较分类得出相互影响最为密切的城市。1.3数据来源本文是以广西整个区域及十四个城市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建设用地数据为案例的实证研究。通过收集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的文献材料、统计资料,如《广西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来分析广西经济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相互影响。应用的主要数据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其所辖十四个城市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UCL)、国民生产总值(GDP)、固定资产投资额、二三产业比重、城镇化水平。
1.4总体经济指标的分析结果
通过对收集来的数据分析比较得出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与四个经济指标变化关系显著的城市分别是: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GDP指标关联密切型:南宁、梧州、贵港、贺州、河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关联密切型:柳州、北海、崇左;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二三产业比重指标关联密切型:桂林、防城港、玉林、百色、来宾;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城镇化水平指标关联密切型:钦州。众所周知,广西城市布局多沿袭历史而沿江分布,空间布局差异大,桂北、桂西地区城市密度低,规模小;桂东、桂南为经济活跃发展地区,城市多,分布密集。从前文分析广西区内十四个城市的经济增长指标来看,南宁、梧州、贵港、贺州、河池五个城市的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为国民生产总值,其带动了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同时也是扩张的主要原因;柳州、北海、崇左三个城市主要是以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扩大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桂林、防城港、玉林、百色、来宾五个城市的经济增长分别以二三产业为主,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引起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而钦州市是以城镇化水平的提升,城镇人口的增加转化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大的刚性需求。
2广西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1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扩张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
城市对土地需求逐年加大,且大部分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都是以粗放外延性扩张为主,建设用地急剧增加,致使部分市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失控,超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控制范围。
2.2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通过对人均建设用地、单位建设用地GDP、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几项指标的分析,广西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总体而言还处在较低水平,且不同区域之间差距较大。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和国家统计局的经济统计数据,2009年全区每公顷建设用地GDP产值为66.2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为48.76万元,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另一方面,在建设用地面积急剧扩张的同时,忽略了城市土地利用的内涵挖潜,建成区空闲地面积较大,土地利用率低。根据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全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达到15597.54公顷。根据其中2009年的数据统计资料,虽然全区城市人均建设用地仅61.47平方米,没有超出国家标准,但各地级市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差距悬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仍有待提高。
3结论
(华中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武汉 430070)
摘要:采用武汉市1996-2010年的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能源数据以及相关经济数据,通过构建碳排放、碳足迹模型,测算近15年来武汉市土地利用的碳排放量和碳足迹,并分析其碳排放量、碳足迹的变化及影响因素。结果表明,武汉市建设用地碳排放量占碳排放总量的98%以上,在1996-2010年处于逐年增加的状态,2010年已达到1996年的1.4倍;武汉市的总碳足迹和人均碳足迹也在逐年增加,碳赤字较为严重。碳排放总量的不断增加主要是由武汉市建设用地不断扩大以及经济增长方式和能源结构不合理造成。为此,武汉市不仅要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同时还应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关键词 :碳排放;碳足迹;建设用地;能源结构;武汉市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02-0313-05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02.015
气候变暖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问题,造成气候变暖的原因主要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大幅增加。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给CO2排放量居世界第二位的中国带来了严峻和现实的压力与挑战[1],掀起学术界有关碳排放研究的热潮。有学者对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彭佳雯等[2]利用脱钩模型探讨了中国经济增长与能源碳排放的脱钩关系及程度;杜婷婷等[3]则以库茨涅兹环境曲线及衍生曲线为依据,对中国CO2排放量与人均收入增长时序资料进行统计拟合得出中国经济发展与CO2排放的函数关系。也有学者对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引起的碳排放效应变化进行了研究。如苏雅丽等[4]对陕西省土地利用变化的碳排放效益进行了研究。对于土地利用碳排放影响因素的研究也有了一定的成果,主要是利用指数分解法对影响土地利用碳排放效应的因素进行分解分析,如蒋金荷[5]运用对数平均Divisia指数法(LMDI法)定量分析了中国1995-2007年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及贡献率。对于碳足迹的研究,赵荣钦等[6]计算和分析了江苏省不同土地利用方式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碳足迹。还有其他学者通过碳足迹计算模型,从碳足迹核算和碳足迹评价的角度进行了有意的探讨[7-9]。研究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碳排放效应,有助于从土地利用调控的角度控制碳排放。本研究以武汉市为例,分析武汉市土地利用碳排放和碳足迹,探讨武汉市碳排放变化的影响因素,为武汉市调控土地利用以减少碳排放提供科学依据,对武汉市构建“两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研究区域概况
武汉市位于中国的中部地区、江汉平原的东部,地处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地形以平原为主,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截至2010年,全市土地面积为8 494.41 km2,农用地面积为4 270.45 km2,其中耕地面积为3 174.05 km2,林地面积为975.81 km2, 建设用地1 596.51 km2,未利用地面积2 627.45 km2。本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6 762.20亿元,同比增长12.5%,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五位。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分别为198.70亿、3 254.02亿、3 303.48亿元,比重为2.94%、48.12%、48.94%。人均GDP为68 286.2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 738.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 813.59元。全市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 959.04亿元。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碳排放测算模型
根据李颖等[10]、苏雅丽等[4]的研究,本研究基于各种用地类型的碳排放/碳吸收系数计算碳排放量,主要涉及耕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其中建设用地具有碳源效应,耕地上的农作物虽然能够吸收二氧化碳,但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又会被分解释放到空气中,因此将耕地视为碳源[11],林地和草地为碳汇。
碳排放测算公式[10]:
CL=∑Si·Qi (1)
其中,CL为碳排放总量;Si为第i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Qi为第i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碳排放(吸收)系数,吸收为负,其中耕地、林地、草地的碳排放系数分别为0.422、-0.644、-0.02 tC/hm2[12]。
建设用地的碳排放主要通过计算其建设过程消耗能源所产生的碳排放间接得到。这里的能源主要是指煤炭、石油和天然气。
建设用地碳排放估算公式[10]:
CP=∑ni=∑Mi·Qi (2)
其中,CP为碳排放量;ni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量;Mi为第i种能源消耗标准煤;Qi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其中煤、石油、天然气的碳排放系数分别为0.747 6 tC/t标准煤、0.582 5 tC/t标准煤、0.443 4 tC/t标准煤[12]。
2.2 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碳足迹
碳足迹是指吸收碳排放所需的生产性土地(植被)面积,即碳排放的生态足迹[13]。净生态系统生产力即NEP是指1 hm2植被一年的碳吸收量,用来反映植被的固碳能力[13],采用NEP指标反映不同植被的碳吸收量,并以此计算出消纳碳排放所需的生产性土地的面积(碳足迹)。森林和草原是主要的陆地生态系统,因此本文主要考察这两种植被类型的碳吸收[13]。根据赵荣钦等[6]、谢鸿宇等[13]的方法,首先计算出化石能源碳排放量,再根据森林和草地的碳吸收量计算出各自的碳吸收比例,最后由各自的NEP计算出吸收化石能源消耗碳排放所需的森林和草地的面积。化石能源碳足迹计算公式为:
其中,A为总的化石能源碳足迹,Ai为第i类能源的碳足迹,Ci为第i种能源的消耗量(万吨标准煤),Qi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Perf与Perf分别为森林与草原吸收碳的比例;NEPerf与NEPerf分别为森林和草地的净积累量。吸收1 t的CO2所需的相应生产用地土地面积计算结果见表1。
2.3 数据来源
能源数据与经济数据来源于《武汉市统计年鉴(1996-2010)》,武汉市土地利用结构数据来源于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3 结果与分析
3.1 武汉市碳排放量
根据公式(1)、(2)和《武汉市统计年鉴》所查询的武汉市能源消耗量,以及武汉市历年土地变更数据,计算武汉市1996-2010年的碳排放量见表2。
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碳排放量来看(表2),建设用地的碳排放量占碳排放总量的98%以上, 由此可以说明建设用地为主要的碳源。同时可以看到,武汉市的建设用地碳排放量增加较快, 1996到2010年间,武汉市建设用地碳排放量增加了1 091.6万t,增幅为88.58%,碳排放总量也增加了87.21%。通过SPSS 19对建设用地面积与碳排放总量进行双侧检验,结果表明,在0.01水平下显著相关,可见武汉市的碳排放总量与建设用地的碳排放量走势保持同步。
在建设用地面积增加的同时,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但是耕地面积的减少对碳排放总量并没有起到明显的影响,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耕地的碳排放量相对于建设用地来讲数量太小,最高也只占碳源排放总量的1.6%;二是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不仅没有降低碳排放量,反而会增加碳排放量。
另一方面,武汉市的碳吸收总量也在不断增加,1996到2010年间增加了2.09万t,增幅为49.76%,其中占碳汇吸收比例较小的草地碳吸收量在逐年下降,但是林地的碳吸收量占总吸收量的90%以上,甚至有些年份达到了99%以上,且林地面积在不断扩大,林地的固碳量在增加,从而使得武汉市碳吸收量15年间不断增加。
3.2 武汉市建设用地碳足迹分析
由公式(3)计算武汉市1996-2010年的能源消耗碳足迹间接得到建设用地碳足迹,如表3所示。由表3中可以看出,武汉市的建设用地碳足迹逐年增加,在此期间,虽然武汉市的林地与草地的总面积有所增加,但是远远不足总碳足迹的增加速度,同时人均碳足迹由0.63 hm2增加为0.74 hm2,由此表明武汉市的生态系统不足以弥补能源消费的碳足迹。不同能源的碳足迹表明,煤炭的消费是引起总碳足迹增加的主要原因。表3也表明,森林的碳吸收能力比草地要强,碳足迹以森林为主。
3.3 影响因素分析
3.3.1 土地利用结构 不同的土地利用结构对碳排放量与碳吸收量都会产生影响。1996-2010年武汉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见表4。由表4可以看出,武汉市的林地面积不断增加,草地面积在减少,但是由于林地是主要的碳汇,因此武汉市的碳汇量随林地面积的增加而增加。耕地面积在减少,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增加,且增加速度较快,一部分面积的增加是由于耕地的非农化,即耕地转为了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是主要碳源,因此,武汉市的碳排放量随建设用地面积增加而增加。
3.3.2 经济增长方式 现有的研究表明[10],国家工业化,能源消费碳排放是最主要的排放类型,可占二氧化碳排放的90%以上。从上述武汉市碳排放量测算结果来看,能源碳排放占碳排放总量的98%以上。由此,应分析经济发展中能源消费带来的碳排放变化。
碳排放强度是碳排放量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值,是衡量温室气体排放的指标,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承认和反映其对减缓气候变化的贡献指标[14]。计算可知,1996-2010年武汉市碳排放强度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1.88 t/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53 t/万元,下降了71.81%,年平均下降4.79%。根据何建坤等[14]的研究,要实现二氧化碳的绝对减排,碳排放强度的下降率要大于GDP的增长率。而武汉市1996-2010年碳排放强度下降率远小于14.54%的GDP增长率,这远远不能实现碳减排。
经济增长既需要资本的投入,也需要土地、能源等物资投入,若经济增长使得土地、能源等物资消耗加剧,碳排放量加大,则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剧,显然这种经济增长方式不可取。为评判经济增长对碳排放变化的影响,可选用能源碳排放系数,即能源碳排放增长速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值来反映经济增长对碳排放的影响,其与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具有同样的测量意义[15]。已有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一般都大于或接近于1,而发达国家则小于或接近0.5[15]。其值越大,说明能源碳排放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计算发现,武汉市能源碳排放系数达到了0.76,远远大于0.5。由此说明,武汉市的经济增长促进了碳排放量的增加。
3.3.3 能源结构 不同的能源其碳排放系数不同,三大能源中,煤炭的碳排放系数最大,天然气最小,石油居中。因此,煤炭的消耗量越大,则能源碳排放量越大。根据公式(2)可测算各种能源碳排放量,并得出三大能源碳排放量趋势图(见图1)。由于各能源的碳排放量与能源消费量之间呈正比,因此,能源碳排放量的趋势与能源消费量的趋势一致。由图1可知,石油和天然气的消费量在1996-2010年间较为平稳,煤炭的消费量在1996-2002年间保持稳定,2002-2006年快速上升,2006-2009出现微小下降,2010年又开始上升,与武汉市碳源排放总量变化走势一致,煤炭消耗量占总能源的67%以上。可以看出,武汉市是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
平均碳排放系数是指能源碳排放总量与能源消耗总量的比值,其变化能够反映能源结构变动对碳排放量的影响。当低碳能源比例的增加时,平均碳排放系数将会变小。从图1来看,武汉市1996-2010年的平均碳排放系数较为平稳,在0.707~0.717之间浮动。以上分析表明,武汉市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
3.3.4 碳足迹影响因素分析 武汉市能源消耗总量在15年间由1 790.13万t增长到了3 352.96万t,与此同时,其碳足迹也由328.13万hm2增长到了618.78万hm2。能源消耗总量与碳足迹走势图(图2)表明,碳足迹随着能源消耗总量的变动而变动,两者呈现出高度一致的走势。
采用回归分析可以定量分析能源消耗总量与碳足迹的关系。本文以95%的置信度通过有关检验,其相关性如表5所示,能源消耗量与碳足迹的相关系数达到了0.999 5,说明碳足迹受能源消耗总量影响较大。
4 小结与讨论
1)建设用地是主要的碳源,其碳排放量占总碳排放总量的98%以上。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是武汉碳排放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两型社会”,武汉需控制建设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同时,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通过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求矛盾,实现低碳集约利用。
2)武汉市的总碳足迹和人均碳足迹在不断增加,虽然武汉市的林地与草地的总面积有所增加,但是远远不足总碳足迹的增加速度,表明武汉市碳赤字较为严重。其中,森林碳足迹和煤炭碳足迹为碳足迹的主要“碳汇”和“碳源”,煤炭的消耗是引起总碳足迹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此,增强生产性土地,特别是森林的固碳能力,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减少煤炭消费量,提高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消费比例,可以较好地降低碳排放水平。
3)1996-2010年,武汉市碳排放量总体上升。主要原因除了建设用地面积不断增加外,还受经济增长方式与能源结构的影响。较高的能源碳排放系数反映出武汉市目前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建立低碳的能源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是发展低碳经济社会的关键。
4)通过土地利用变化以及能源消费量的变化分析了武汉市的碳排放以及碳足迹的变化,但是在计算能源消费碳排放时,因数据的限制,仅考虑了化石能源消费所带来的碳排放,未计算农村生物质能燃烧带来的碳排放。同时,由于目前对碳足迹的概念和计算边界缺乏统一的定义,计算数据获取难度较大,碳足迹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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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资源;建设用地变化;驱动机制;柳城县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5-0053-04
1995年“国际地圈与生物圈计划”(IGBP)和“全球环境变化人文计划”(IHDP)联合提出了“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科学研究计划”( Land Use and Land Cover Change,LUCC),指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的三个研究重点,即土地利用动力学、土地覆盖动力学及区域和全球综合模型。从这以后,各国学者、专家掀起了对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系统研究的狂潮,而在这些研究中,土地利用变化及驱动力研究对于解释土地时空变化规律,建立土地利用变化的预测模型起着关键性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人口、资源与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LUCC)及其驱动力机制研究已成为当今全球变化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
建设用地和耕地变化是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建设占用耕地快速增加的趋势还将继续。而建设用地尤其是城镇用地扩张也成为当前政府部门和学术界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
未来,由于中国人口的增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更加突出,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扩张之间的矛盾也将日趋尖锐。因此,为了找出建设用地扩张的根本原因,为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的协调发展提供建议,本文试图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广西省柳城县1996-2005年建设用地变化的规律,分析引起这种变化的驱动力并建立模型,以此来揭示广西省柳城县建设用地变化的真正原因,为广西省柳城县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一、研究区域概况
柳城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北,柳江上游融江流域,紧邻柳州市。县城距离柳州市仅54公里,地处东经108°50′-109°36′,北纬24°26′-24°50′。柳城县东北是越城岭南边缘,西北部是九万大山的末端;东部与鹿寨县交界,东南与柳州市石碑平镇相依,南、西南部分分别与柳江县、宜州市相接,西北部与罗城仡佬族自治区接壤,西北、东北分别与融水苗族自治县、融安县毗邻。
柳城县辖土地总面积210 977.63公顷,是一个低丘谷地岩溶低山交错的半丘陵地区,低山丘陵占总面积的58.90%,平地占34%。西北部地势较高,由东、西两面向中部融江递降。中部融江沿岸以低丘平原为主,地势平缓,海拔200米以下。柳城县属柳州市行政管辖,辖9镇3乡。2005年末全县人口405 265人,其中农业人口348 09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5.89%;非农业人口57 16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11%。
二、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建设用地面积数据来源于柳城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1996-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变更调查统计数据,其中包括居民点工矿用地(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和管道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3大类13小类土地利用类型。驱动力影响因素数据来源于柳州统计年鉴(1997-2006年)。
(二)研究方法
1. 单一土地利用动态研究
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速度是区域土地利用变化研究的重要方面,采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模型,可较好地反映某一研究区域一定时期范围内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变化情况。其表达式为:
LC=××100%
LC为研究时段内某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Ua、Ub分别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T为研究时段长,当T的时段设定为年时,LC的值就是该研究区某土地利用类型的年变化率。
2.驱动机制研究
为了研究建设用地变化的驱动机制,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进行驱动力大小比较,以建设用地面积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建设用地面积变化主要驱动因子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确定自变量的显著度和贡献度,从而得出不同驱动因素的影响作用力大小。其基本原理为:
设因变量y与自变量X1,X2,L,Xm-1共有n组实际观测数据。
y是一个可观测的随机变量,它受到m-1个非随机因素X1,X2,L,Xm-1和ε随机因素的影响。因此,y与X1,X2,L,Xm-1有如下线性关系:
y=β0+β1X1+L+βm-1Xm-1+ε
其中y为因变量,X1,X2,L,Xm-1为自变量,β0,β1,β2,L,βm-1是未知参数;ε是均值为零,方差为σ2>0的不可观测的随机变量,称为误差项,并通常假定ε~N(0,σ2)。
三、建设用地动态变化分析
(一) 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2005年柳城县建设用地面积为9 482.51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包括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为6 545.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和管道运输用地)为695.1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为1 661.34公顷。
自1996年以来,柳城县建设用地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如图所示)。以 1996 年柳城县建设用地面积为基数,1996-2005年的9年间,柳城县建设用地面积共增长580.14公顷,增长了6.52%,年均增长0.72%。由图可知,建设用地增长率曲线波动较大,大体分为两个阶段:1996-1999 年为第一阶段,建设用地增长迅速,3年间共增长381.83公顷,年均增长率为 1.43%;1999-2005为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增长减缓,6年间共增长198.3公顷,年均增长率 0.37%,增量明显慢于前一阶段。
(二)建设用地动态变化分析
本文运用单一土地利用动态模型,计算了柳城县1996-2005年建设用地动态度为0.72% (见表1)。由表1可知,从单一土地利用动态度来看,柳城县的建设用地面积有明显的增加。这说明柳城县作为柳州市重要的县城,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相应地建设用地增加的速度也较快。从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来看,建设用地的比重呈增长趋势。从人均建设用地来看,人均建设用地有所下降,已从1996年的237.00平方米/人下降到2005年的220.00平方米/人,这主要是由于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的结果。但是,由于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多采取外延式的扩展方式,用地的不经济仍然使得柳城县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偏高。
四、建设用地变化的驱动机制研究
(一) 指标选取
土地利用和人口、社会、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并且影响建设用地的因素不是孤立的,各因素之间相互交错,对城乡建设用地的水平与结构产生作用,又相互制约,形成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合力。
根据指标的可获取性和可代表性等原则,本文选取人口、GDP、工业总产值、第三产业产值、城镇化率、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6个具有代表性的人口、社会和经济类因素指标作为自变量(见表2),以建设用地面积(Y)为因变量。这些指标与建设用地变化有较大的联系,有利于进行对比性研究。以1996-2005年的数据做样本,使用统计软件SPSS13.0对样本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二)模型运行
1.数据准备
为消除不同量纲的影响,先对各变量进行标准化,标准化公式为:
X'i=(Xij-Xi)/s
式中:X'为Xi标准化之后的变量值;Xij为变量Xi的第 j个观测值;Xi为变量Xi的平均值;s为标准差。
2.模型运行结果
利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柳城县1996-2005年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运行结果如下:
(1)拟合优度检验
从表3中可以看出,其相关系数R为0.994,测定系数R2为0.988,说明其拟合优度较好。
(2)方程显著性检验(F检验)
如表4所示,F(6,3)0.01=27.9
(3)变量显著性检验(t检验)
如表5所示,t(9)0.3=-0.5435
3.回归模型分析
通过上面模型运行的结果,可以建立柳城县影响建设用地变化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y=-0.463X1-1.078X2-0.680X3+3.279X4+0.028X5-0.535X6
从方程各变量的系数来看,柳城县第三产业产值对建设用地变化有强烈的驱动作用,相关系数达到3.279,其他因素也对建设用地的增加有一定影响,但驱动作用相对较弱。这主要是由于柳城县正处于一个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并且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经济的发展已经由原来的以第一、二产业为主,转为以第三产业为主,这从1996-2005年9年间柳城县第三产业产值增加了71 221万元可以看出。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到,该回归方程能够较好地体现实际的经济意义,并且较好地通过了相关的检验,方程的拟合效果较好。因此,本研究所作的多元线性回归方程各个方面表现良好,可以用来研究建设用地变化在各变量综合作用下的驱动机制。
五、结论与思考
(一)结论
本文以广西省柳城县为研究区域,以1996-2005年为研究时段,对这一特定时空的建设用地变化及其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柳城县建设用地的总量呈增加态势,其扩张速率呈现出快速-平缓的波动变化。由于在城镇建设中多采取外延式的扩展方式,用地的不经济,造成柳城县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偏高。而随着柳城县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成为了柳城县建设用地扩张的最主要驱动力。
(二)思考
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变化研究的目的最终还是为土地利用与土地管理服务。由上述驱动模型可知,应针对柳城县建设用地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有所侧重地采取不同的调控措施,使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有所提高。
柳城县是柳州市的重点发展县城,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较好,由于近年来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建设用地不断增加。而该区建设用地缺乏合理规划,导致建设用地的粗放式利用比较严重,直接激化了柳城县未来经济发展中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因此,柳城县在未来经济的发展中,一方面要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土地,保持建设用地的稳步有序增长;另一方面,要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扩展模式,严格限制建设用地的低密度蔓延式扩展,使建设用地得到集约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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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分析了都江堰市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过程,并对驱动力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1994~2007年间,研究区土地利用结构发生了变化,耕地、林地、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建设用地、水域、交通用地、特殊用地面积增加。在2007~2008年间,建设用地、耕地、林地、水域、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呈现减少趋势。地震、人口增长、经济发展成为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驱动力。
关键词: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经济发展
1.研究区概况
都江堰市位于30°44′N, 103°25′-103°47′E之间,东西宽54公里,南北长68公里,幅员1211平方公里。位于成都平原西北边缘,东南距成都市48公里(如图1
2007年,都江堰的全市总人口65.96万人,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达116.2亿元,同比增长15%,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1677元,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5536元,城镇化率明显提高了,达到44%的水平。
2.遥感影像分类
2.1 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建立
图像分类的目的是将图像中各个象元根据其在不同波段中反映出来的不同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为不同的类别[5-6]。确定都江堰市土地利用分类体系如表l所示。
2.2 遥感影像分类
3.变化信息的提取
利用ArcGIS软件将三期解译的矢量成果文件转化为栅格图像,然后在栅格计算器中通过计算得出各阶段都江堰市具体面积变化数据(表2)、土地利用变化信息图(图4、图5)。
由表3分析土地利用动态度可知,都江堰市1994-2007年间建设用地的变化速度最快,动态度达7.23%,远高于其他土地利用类型。其次为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动态度分别为6.49%、2.60%。
4.1.2 土地利用类型转换
为了更加清晰地了解各类土地之间的相互转换过程,在ArcGIS软件的支持下,利用ArcMap模块中的空间分析工具里的Zonal模块的Tabulate Area 工具来计算,得到都江堰市 1994-2007年,2007-2008年和1994-2008年的都江堰市土地利用面积转移矩阵。
都江堰市1994年6月各土地利用类型中,林地占据很大面积,达到652.4 km2,耕地占据第二的位置,面积为382 km2,其余依次为建设用地、水域、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84.06 km2、54.10 km2、11.35 km2、20.89 km2、2.9 km2。
都江堰市2007年9月各土地利用类型中,林地依然占据很大面积,达到632.23 km2。其中,建设用地增幅较大,增加面积为57.12 km2。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来自于耕地和林地,分别为34.48 km2和32.73 km2。而耕地的减幅较大,减少面积为61.83 km2。
都江堰市2008年7月各土地利用类型中,林地占据很大面积,达到500.08 km2。由于地震原因,交通用地、耕地、建设用地、特殊用地的面积均处于较少趋势,其中林地较少幅度最大,达到124.15 km2,其次为建设用地,减少42.99 km2。
5.驱动力分析
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指导致土地利用变化的各种因素,可分为社会因子、经济因子及自然环境因子。
5.1地震因素
截至2008年7月,在汶川大地震中,其耕地、林地、农村居民点以及建设用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对都江堰市的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很大,改变了土地利用结构。
5.2 人口因素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都江堰的人口从40多万增长到60万,在人口大量增加的情况下,人们对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需求同步增加,从而导致耕地的利用强度不断的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都江堰的土地利用变化。
5.3 经济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主要影响因素之一。1994年到2007年13年间,随着经济的发展,都江堰的建设用地数量呈现飞速增长,比如居民用地、交通用地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从而对整个都江堰的土地利用产生影响。
6.结论
(1)基于GIS技术和RS的技术支持下,对都江堰土地利用动态的变化进行了监测。通过监测看到,林地面积下降到42.7%,交通面积显示由上升到下降的结果,其主要原因是受到汶川地震的影响。
(2)通过建立转移矩阵,对不同阶段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土地利用动态模型和单一的土地利用类型测算出各个地方的双向指数,从而对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达到更深的了解。
(3)这次采用的影像地面空间分辨率是30米是因为由于汶川地震后遥感数据的保密性要求较高,所以研究区域的数据获取较困难。通过影像对二级地类解译能力有限,很大程度上只能反映综合的地类信息。能直接判读解译出的二级地类较少,主要是反映一些综合的地类信息。能够更加具体的分析二级地类的信息是今后研究进一步深化的方向。(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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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发展;土地利用;镇江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A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作为人类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其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体现了人地相互作用的主要过程,区域经济发展要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重要支撑,土地利用类型与结构差异影响和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近年来,随着镇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年增加,土地矛盾日益突出,本文对近十年镇江市土地利用情况与经济因素进行分析,意在找出其中存在的关系,为镇江市土地利用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一、镇江概况
镇江市位于江苏省长江三角洲,长江下游南岸,地处长江与大运河交汇处。全市土地总面积3,854.11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76%。其中,市区1,082km2。镇江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全市土地面积中丘陵、山地占51.1%,圩区占19.7%,平原占15.5%,水面占13.7%。全市河流60余条,除长江干流外,全市还兼跨太湖水系和秦淮河水系,水资源总量丰富;矿产资源丰富。
镇江市辖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三个市,设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2006年底全市共有51个镇(街道)。其中,镇41个、街道办事处10个。全市总人口为289.8万人,其中市区总人口为102.72万人。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021.52亿元,市区生产总值达455.77亿元。
二、镇江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现状
镇江城市土地总面积1,082km2,其中建设面积90.12km2,从表1可以看出,1997~2006年间,镇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3.73个百分点,属于平稳增长,其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仍然是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具体来看,首先是工业用地从1.53增长到2.74,增加了1.21个百分点;其次是居住用地从1.05增加到1.94,增加了0.89个百分点;对外交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也有一定增加,而仓储用地和绿地用地比重变化都较小。(表1)
近几年,镇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据统计,200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021.52亿元,其中市区生产总值达455.77亿元,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4,293元,其中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0,083元。全市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41.54亿元,市区为9.44亿元,占全市的22.7%;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为618.63亿元,市区为279.51亿元,占全市的45.2%;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361.34亿元,市区为166.82亿元,占全市的46.2%。三大产业结构由1997年的9.3%、57.3%、33.5%调整为2006年的4.1%、60.5%、35.4%,第一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逐年减小,呈平稳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保持稳定,总体呈现小幅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总体呈缓慢上升趋势,三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
三、镇江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
土地利用变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受到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众多因素的同时影响。而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因素。实践表明:经济发展是一种长期的结构演进过程,这种结构演进过程不仅体现在GDP不断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而且也体现在自然物质投入方向和利用结构的不断变化。
城市用地规模与区域经济、城市化进程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土地利用状况的指标体系构建主要选取能够反应镇江经济状况对土地利用数量和类型变化产生影响的因素,本文选取了区域经济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相关经济发展指标来进行分析。(表2)
1、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影响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因素不会是单一或者唯一的,而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考察建设用地数量与经济发展增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为因变量,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自变量,运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得出结果如表3、表4所示。(表3、表4)
由分析结果建立数学模型关系式为:
Y=26.183-1.212X2-0.417X3+0.114X4
+0.022X5+7.06×10-6X6
式中:Y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X2、X3、X4、X5、X6见表2所示。
得出相关系数R为0.985,判定系数R2为0.969,达极显著水平,F=25.256,方程通过显著水平为0.05的F检验。从以上数学模型可知,城市建设用地量是随着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增加而增加的;随着第一产业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而减少的,建设用地量受一二产业产值的影响很小。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推动了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而建设用地的增加也必然带来更大的投资和经济效益。
由于数据原因,这里对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市区生产总值的关系做单独分析,2002~2006年,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市区GDP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0.982,判定系数R2=0.965,F=83.353,t=0.003,通过a=0.05下的t建立t检验和F检验,模型关系式为:Y=12.028X-640.403(Y为市区GDP,X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回归模型呈显著相关性,表明建设用地量的增加必然推动工业、建筑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地区GDP的增长,而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带动了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
2、城市居住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居住用地面积不断增加,以镇江城市居住用地为因变量,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区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自变量,使用相同的原理,建立数学模型如下:
Y=4.777-0.044X4+0.002X5+1.57×10-6X7
式中:Y为城市居住用地面积,X4、X5、X6见表2所示。
相关系数R为0.969,判定系数R2为0.939,F=31.044,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可以看出,居住用地量是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随着第三产业的增加而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受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用地的需求增加,用于房地产投入的资金也不断增加。增加住房面积、提高居住水平,充分显示了经济发展对居住条件的显著改善。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是相辅相成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镇江市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已逐步由过去的必需型消费转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过渡阶段,随着镇江经济的继续持续增长和住房需求的增加,居民在房地产方面的投入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3、城市对外交通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以镇江城市对外交通用地为因变量,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为自变量。建立数学模型如下:
Y=6.688-0.15X2+0.019X3-0.008X4+1.15×10-7X7
式中:Y为城市交通用地面积,X2、X3、X4、X7见表2所示。
相关系数R为0.961,判定系数R2=0.923,F=14.914,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由模型可以看出,对外交通用地量随着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而减少,随着第二产业产值和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加而增加。近年来,镇江第二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因此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不断扩张,出现了用地比重持续增大的趋势。现代化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交通运输业是镇江建设发展的重点和用地大户,城市工业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城市对外交通用地的扩张,而对外交通用地量的增加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并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4、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因子之一。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分析镇江城市绿地规模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定量关系,建立数学模型为:
Y=-17.351+1.118X1+4.627X4-0.113X5
式中:Y为城市公共绿地面积,X1、X4、X5见表2所示。相关系数R=0.988,判定系数R2=0.976,F=80.503,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方程总体相关性较高。结果表明:城市公共绿地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性;表明城市公共绿地面积随全市生产总值的增加和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而增加,而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很小。
由于发展城市绿地,不仅可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而且通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创造更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可间接地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表现在全市生产总值逐年增加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保持稳定增长的状态。
四、结论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严格保护耕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作为规划修编的宗旨,结合全市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发展趋势,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的要求,设立全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指标,并结合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建设,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调整。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树立科学的城镇规划理念,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城镇化模式。我们还要加强产业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建立协调统一、控制有力的规划调控体系。
辛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与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工业向集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集聚效应,对工业集中区进行整合归并,城镇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统一布局,使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
二、完善项目评价机制,严把一级市场准入关
对于土地一级市场,我们要按照“规划控制—计划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操作思路,严把项目准入关,在供地上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和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科学合理配置上级每年下达有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产业用地准入政策,只向达到产业用地门槛以上的企业供地,对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强度大、建筑容积率高的项目优先供地,从而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
要加快建立产业项目评价体系,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与集约利用水平。近期常熟市出台了《常熟市重点产业项目评价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评价的内容和方法程序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提高了项目用地的准入门槛,更加科学高效地供地。
三、大力实施“腾龙换凤”工程,鼓励实施“零地技改”项目
当前,为了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我们要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大力实施“腾龙换凤”工程,不断淘汰、更新落后产业、落后产能,充分运用收回、收购、储备等手段,加快推进城镇“退二进三”,加大对“批而未用、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土地的清理力度。对回购条件不成熟的土地,可以通过政府主导、企业协商或通过市场化手段,鼓励其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剂给急需用地的企业。这方面,常熟市辛庄镇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苏州市长鸿特种钢有限公司企业破产以后,通过法院拍卖将101.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江苏萃隆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批而未用土地,苏州富强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退地后,供给常熟奥瑞特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面积分别为37.9亩和12.3亩。对用而不足的土地,辛庄镇积极鼓励工业企业压缩绿化面积和辅助设施用地,对老旧厂房进行改造,建设高标准厂房,从而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辛庄镇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金思达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了高标准厂房。
四、全面推进增减挂钩工作,优化用地结构
进一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存量建设用地的资源整合;充分利用镇、村撤并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闲的存量建设用地,实现农村非农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加快对村庄布点规划中整治村庄的搬迁力度,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开展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工作,使农村住宅逐步向城镇集中,从而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进行合理调整,促进集约化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辛庄镇从2004年以来,通过复垦复耕,一共取得了增加挂钩指标约3389亩,有效地缓解了用地瓶颈,优化了用地结构,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五、“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盘活存量用地的重要抓手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路径的创新探索。通过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可以有效地将土地开发整理和增减挂钩相结合。通过对土地的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民迁移到城镇,推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减少,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矛盾,盘活低效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它也是目前我们盘活存量用地的重要抓手。2003年,辛庄镇上报了“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朱家桥项目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785.3094公顷(11779.64亩),其中农用地面积599.3205公顷(8989.81亩),建设用地面积66.1146公顷(991.72亩)。通过项目推进,有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约991亩。
六、加强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建立闲置土地数据库
我们要结合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常熟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用技术手段界定和核实闲置土地,建立闲置土地数据库。通过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全面摸清闲置土地位置、类型、分布、面积和闲置原因,区别不同类型情况,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可以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或延期开发,或调整用途和规划条件等进行“二次开发”。对因土地使用权人自身原因导致闲置的,根据闲置时间段征收相应的闲置费,直至报经市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进行“二次开发”,使得土地充分发挥自身价值。2013年辛庄镇共收回闲置土地5宗,面积为278.32亩,重新进行供地。
关键词 绩效评价 ;可持续发展;土地集约节约评价;辽宁沈阳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2-0346-05
Abstract Based on the theor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and land economics,introducing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theor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valuation system,the reference of the existing research methods,this paper built evaluation system and establishe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valuation model from the aspects of the land use input level,degree of land use,land use efficiency,land use efficiency and sustainable use force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evaluation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l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in Shenyang City,this paper gave the quantitative reflection of the space-time evolution of land use,revealed the spatial difference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l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in Shenyang City.Measures and ways were put forward for the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use of land.
Key words performance evaluation;sustainable development;intensive land saving evaluation;Shenyang Liaoning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人类绩效技术是近几年在西方发达国家管理界发展很快的一种新兴应用科学。“绩效”是指行为所达到的状态及其与事前保证或预期状态的联系,包括两方面内涵:一是行为实行后所达到的状态,二是行为结果达到预期的程度;而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绩效”是“performance”,即制度的表现[1-2]。
该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土地经济学理论,将绩效评价理论引入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中,借鉴已有的研究方法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价模型,通过对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定量化反映土地利用时空演化规律,揭示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差异,提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径和措施。
1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沈阳市是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经济、文化、交通和商贸中心,全国工业重镇和历史文化名城。全市现辖9区、1市、3县及2个开发区。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的全面启动,沈阳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之都“三大目标”,深入推进做优发展空间、做大中心城市、做强县域经济、加强生态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五大任务”。沈阳市土地总面积128.54 km2,其中农用地99 km2,建设用地面积22.85 km2,其他土地6.69 km2(图1)。
1.2 数据来源
该文采用的数据源包括:人口经济等方面数据来源于沈阳市统计年鉴[3];沈阳市政府网站中沈阳概况数据和其他相关统计数据;土地数据来源于沈阳市2013年度变更调查。
1.3 评价时点
该文评价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2 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2.1 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土地利用绩效评价是一个综合性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利用是否适宜,土地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有效,土地利用是否充分高效,土地利用产生的变化等[4]。近年来,我国学者对土地集约节约评价比较关注,相关研究也较多。在已经开展的研究中,研究的方法、模型、角度都不同。常见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主成分分析法[5]、人工神经网络模型[6]、TOPSIS法[7]、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ESDA)[8]等不同方法。研究过程中采用的模型主要有空间―状态―响应(PSR)模型[9]、综合指数模型[10]、协调度模型[11]、DPSIR模型[12]、改进熵值模型[13]等不同模型。研究从低碳视角[14]、博弈论视角[15]、城乡统筹视角[16]、生态文明视角[17]、新型城市化视角[18]、产业集聚视角[19]等不同视角展开。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土地利用现状,研究构建了适宜不同评价层次的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指标体系,包括土地的利用强度、土地投入强度、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土地管理等要素。
该文在参考国内学者土地集约节约评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沈阳市土地利用实际特点,基于可行性、全面行、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从土地利用投入水平、土地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效益、土地持续性利用5个方面构建了沈阳市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1)。
其中,土地利用多样化指数选用Gibbs-Mirtin多样性指数,其模型对应的公式为:
3 评价结果与分析
3.1 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的确定
根据公式(2)对沈阳市1996―2012年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表2。
3.2 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和可持续性指数
首先依据表2,根据公式(3)、(4)得出沈阳市1996―2013年土地集约节约绩效值,再以1996年为基准年,根据公式(5)计算出沈阳市土地利用历年可持续性指数,得到表3。
3.3 评价结果分析
(1)从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指标的标准值来看(图2),沈阳市在1996―2013年期间,土地利用程度指标持续下降,由1996年的0.645 2降到2013年的0.401 8。究其原因,是近年来城市建设用地急剧增加,其他地类面积锐减,尤其是耕地,导致土地利用多样性指数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数持续降低。垦殖系数、人均耕地指数从数据上看呈2个阶段,从1996―2008年持续降低,2009年指数均是最高的,2009之后继续降低。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09年以后采用的土地数据是我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二调数据中耕地面积在数据中增加的较多,但实际的耕地面积并没有增减,从2009年之后的2个指数继续减少可以看出,耕地总量其实是在持续降低的;土地利用效率指数呈现2个阶段,1996―2001持续增加,由0.080 4增加到0.740 0,而2002―2013年总体呈下降趋势,由0.466 2下降到0.385 4。主要是因为2001年之后,沈阳市城市建设规模迅速扩张,建设用地较前几年增加幅度较大;土地利用投入水平、土地利用效益总体上呈持续上升趋势,主要是因为近些年来沈阳市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经济总量由1996年的747.66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7 158.57亿元,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了土地投入的大幅度增加;而土土地可持续性则略有起伏,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沈阳市经济的迅猛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三废”的排放量,尤其是碳排放量也在迅速的增加。
(2)从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图3),沈阳市1996―2013年土地利用绩效指数呈破浪式曲线,总体呈增加的趋势。从1995年0.141 6增加到2001年0.219 4,2002―2005年略有起伏,2006―2013年持续上升,2013年为最高值0.348 7。2002年之后,我国开始越来越重视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和可持续发展情况。沈阳市土地利用绩效指数的变化情况与我国对土地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基本一致。
(3)从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性指数来看(图4),沈阳市1996―2013年土地利用可持续性指数,最高为2009年,可持续性指数为0.233 2,最低为2002年,可持续性指数为-0.180 7。其中2002年、2003年、2005年可持续性指数小于0,处于不可持续利用阶段,其他年份均大于0,基本处于可持续利用阶段,2010年之后,呈持续增长态势,表明沈阳市土地利用正在向可持续利用方向发展。
4 结论与建议
4.1 评价结论
该文从土地利用投入水平、土地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效益和可持续性利用力为切入点构建土地集约利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了可持续发展评价模型,将可持续发展程度分为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过渡阶段、土地利用不可持续发展3个类型。并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模式和方法,以沈阳市作为实证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沈阳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差异,得出了沈阳市目前处于可持续发展阶段的结论。研究结果表明:一是沈阳市土地利用投入水平逐年增加。这种发展特点符合沈阳市几年来的发展趋势。沈阳市于2013年举办了全运会,受此影响,沈阳市近年来对浑南区的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善。同时,近年来沈阳市房地产事业不断发展,也导致沈阳市土地利用水平逐年增加。二是沈阳市土地利用程度逐渐降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沈阳市的城市范围不断增加,建设用地随之增加。三是土地利用效率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总体上表现出逐渐增加的规律,中间偶有波动。为了提高沈阳市土地利用绩效水平,应该继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沈阳市土地利用效益表现出逐渐增加的规律。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沈阳市近年来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五是土地绩效利用可持续性处于小幅增加的趋势。这种变化主要是受沈阳市经济建设迅速发展,对环境破坏越来越大的影响。由于城市的不断发展,沈阳市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对环境的保护迫在眉睫。当前,沈阳市已经逐渐将污染较严重企业迁出市区。六是土地集约利用绩效指数总体水平较低,呈稳定增长的趋势;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性指数波动较大,2010年后,随着沈阳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土地集约利用可持续指数呈上升的趋势。
4.2 评价建议
通过对沈阳市土地利用情况变化的分析,结合沈阳市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影响变化的主要因素是城市扩展建设建设用地急聚增加、耕地和其他地类锐减、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高等,为了实现沈阳市土地可持续利用,该文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近年来沈阳市占用了大量的耕地用于城市建设,城市范围不断扩大。2014年国家启动了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沈阳市作为试点开展此项工作,建议结合沈阳市的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方向,进一步控制城市规模,优化空间布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转变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方式。二是注重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保障能源安全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途径,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同,成为全球性的共识与探索。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大量消耗能源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以粗放型为主,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近年来环境问题已经显现,2013年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仅为215 d,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环境污染问题迫在眉睫,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刻不容缓。三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及区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整体调控引导和综合空间管制作用,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土地调控的重要目标,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科学配置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加强资源整合与共享,通过科学规划,引导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吸引新型工业化项目向各重点空间集聚,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切实将空间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实现产业差异化用地标准,与发展改革、环保等部门互相协作,优先安排低能耗、环保型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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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建设用地 扩张 驱动因子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以往的研究与我们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在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过程中,经济因素,人口因素,政策因素是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最主要的因素。其中经济因素是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最根本因素,人口因素是促进建设用地增长的最直接因素,而政策因素是促进建设用地增长的重要因素,以下我们将分别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经济因素分析
以经济学角度出发,城市从本质上就是一个经济活动的综合体,而人们之所以聚集于城市,也是为了便于各种经济活动的进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城市的经济因素对于其产生与发展都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下面我们为了衡量经济增长对建设用地增长的影响,将分别从GDP,固定资产投资额等方面进行分析。
a. 经济发展指标与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相关性分析
城市GDP与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相关性分析
为了具体分析城市GDP与城镇建设用地扩张间相关关系,我们首先对重庆市1997年至2009年间的GDP状况和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如下图表所示:
表二重庆市GDP与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关系表
(数据来源于1997-2009年重庆统计年鉴)
为了更进一步探讨两者间的关系与趋势,我们可以根据表2的数据,做出重庆市GDP总量,人均GDP,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人均建设用地量变化的相对坐标系趋势图。如下图所示:
图三GDP总量,人均GDP,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人均建设用地趋势图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重庆市GDP,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人均GDP,城镇人均建设面积都随着年度的推移而不断增长,并且它们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一致性,都伴随年度的推移而不断上升。
从以上的趋势图中,我们只是对各指标间的发展趋势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他们各自的相关关系是怎么样的,我们尚不得析,以下我们将运用SPSS对1997年到2009年间GDP增长与城镇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的相关性进行分析(说明:由于收集的数据有限,所以此处的相关性分析只作粗略的关系研究,不表示定量关系)分析结果如下:
表三 GDP,人均GDP与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人均建设用地相关性分析结果
从以上的分析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总量,重庆城镇人均建设用地,重庆GDP总量,人均GDP四者间的相关关系。其中GDP总量,人均GDP对城镇建设用地问题间相关度在0.01 level条件下分别为.920**,.944**,,达到显著正相关,构成了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主要经济因素。
b.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相关性分析
为了了解固定资产投资额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影响,我们首先通过下表对1997年到2008年间的各年全社会固定投资与房地产投资额情况有所了解。
表四1997-2008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额情况表
(数据来源于1997-2008年重庆统计年鉴)
从以上表中,我们看到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发展,不论是对于社会固定资产的总投资额与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都是逐年的增加的,并且增长比例越来越快,那么其与城镇建设用地间的关系如何,我们将从下相关性分析得出。
表五 固定资产投资额,房地产投资额与城镇建设用地相关性分析结果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城镇建设用地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之间关系达到显著水平,相关系数分别为.980**,.988**,为正相关。, 并且我们可知道,随着两者投资额的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也是不断的增长的,构成了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的又一重要因素。
c.经济因素对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影响的原因
1.地区GDP增长促进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从而促使了人均用地需求的增加。
在一个城市经济发展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的过程之中,人们不论是对于城市功能的完备性还是居住的便捷性而言,都会对城市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表现在居民居住条件与周边配套,交通条件的改善上,而这部分功能的完善是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的,但这也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从而使之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推动城市建设用地增长与扩张的影响因素。
2.城市经济的发展必然会造成工商企业用地的增加
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其内的企业与工业的数量必然也会呈现出一番增长的态式,与之相对的建设用地也会伴随经济的发展而逐步的增加与扩张。特别是如今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为招商引资设立了一大批的优惠条件。尤其是如今各个地方政府都热衷于的经济开发区与高新区建设等,更是大规模的占用城市近郊的土地,造成了城镇建设用地快速扩张的又一重要的原因。
3,城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集聚作用
一个城市经济的发展,不但会带动其内在居民与工商企业用地需求的增长,从别一方面,由于其优越的经济与居住条件,还会对周边乃至全国的居民与工商企业都会有集聚作用。这样,伴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有外来人口与工商企业的进入,而这部分人口与外来工商企业同样会形成对土地的刚性需求。也正是由于这样,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外人口企业的吸收能力越来越强,由此也造成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增长与扩张因素之一。
2.人口因素分析
为了研究城市人口增长与城镇建设用地之间的相关关系,我们可以从重庆市2000年到2009年间的城镇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相关数据出发对两者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a.城镇人口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相关关系
首先,我们可以先对城市人口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相关关系在散点图中做一大致的了解,如下图:
图四重庆城镇人口总量与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散点图
(数据来源于是1997-2009重庆统计年鉴)
从以上的散点图中,我们可以看到,重庆市城镇人口增长与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间是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关系的,并随城镇人口的增长而增加。
我们再将数据带入到SPSS中进行相关性分析可以下表:
表六 城镇人口与城镇建设用地相关性分析结果
从以上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到两者的相关系数为.970**,达到显著水平的正相关,随着城镇人口的增长,建设用地也不断的增加。
城镇人口增长的过程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指标即城镇化率的提高,我们通过统计年鉴查得2004年至2009年重庆市城镇化率分别为43.5%,45.2%,46.7%,48.3,49.9%,51%,那么城镇化率的提高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可以通过做出两者的散点图进行比较:
图五 城镇化率与城市建设用地关系散点图
(数据来源于2000-2008重庆市统计年鉴)
VAR00001:城镇化率VAR00002:城镇建设用地总量
从以上散点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城镇化率作为描述城镇人口动态变化的指标之一,随着其提升,城市建设用地也是不断上涨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分别从城镇人口总量,城镇化率的变化与建设用地扩张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了一番简要的比较,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城镇人口的增长与城镇化率的提升,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多,两者体现出了一定的正相关性。
b.城镇建设用地扩展系数下对重庆市建设用地扩张的衡量
如果说城镇人口不断的增长与城镇化率的提高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那么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应该控制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才是合理的的呢,目前以人口的因素衡量城市建设用地是否存在过度扩张的一个常用的指标是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系数,下面我们以重庆市市为例对此指标做一介绍。
首先,城市建设用地扩展系数是指一个城市的建设用地对外扩张的速度与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增长速度的比例。我们常用此指标来评价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的合理性。
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弹性系数公式如下:
R(i)=A(i)/Pop(i)[ 郑长德, 钟海燕. 现代西方城市经济理论[M] 经济日报出版社.233]
R(i):城市i的建设用地扩展的弹性系数
A(i):城市i的建设用地平均年增长速度
Pop(i):城市i的市区非农业人口平均增长速度
现在,我们可以以此为基础将重庆市市近几年的建设用地扩张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代入上式可以得出下表,并以此对重庆市人口增加使城市规模扩张的合理性进行简要的分析:
表七 重庆市2000年—2009年建设用地扩展弹性系数变化
(数据来源于2000-2008重庆市统计年鉴)
我们将以上各年的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弹性系数进行加总平均可以得到重庆市2000年—2009年间的建设用地扩展弹性系数的平均数值为2.22,而根据国际惯例,当这一个数值超过1.2时,则属于城市建设用地过度扩张,存在过度开发的情形。
所以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知道,重庆市的建设用地受到城镇人口快速增长的影响而出现了大规模增加的局面,就目前情况而言,已经出现了过度开发与扩张的现象。
人口的增长是推动城市规模扩大的最直接的方面。因为伴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需要为之提供相对应的住所以及相关的生活配套设施,比如商场,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交通等方面的用地,因此城市人口的增长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3. 政策因素分析
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国家的政策对其的影响同样也是非常巨大的,不论是国家对于全国范围内的政策调整,还是针对个别城市的相关政策,都会对一个城市的长期发展造成深刻影响的。
a.重庆市产业政策影响
1.三个产业各自对城市建设用地增长的推动作用
从2000年至2008年间的,由于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过程中,特别是重庆市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产业政策调整,退二进三政策等的实施,直接影响了各个产业的发展现状与前景,以下是各年的产业投资总额表,我们首先由此出发,分析其对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的影响。
表八2000-2008重庆市各产业发展状况
(数据来源于2000-2008重庆市统计年鉴)
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运用SPSS做一相关性分析,结果如下:
表九三个产业与城镇建设用地相关性分析结果表
从以上的分析结果中我们看到,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相关性分析结果分别为:.958**,.963**,.975**。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城镇建设用地的相关性最高,而其次分别人第二产业与第一产业。
并且,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得出,近几年,由于国家退二进三等政策方向的出台,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区城市层面,在政策的扶持下,第三产业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且第三产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其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是比较的大的,加上最近几年重庆市一,二产业的快速发展,共同促进了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
b.土地利用政策影响
在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的过程中,除了一个城市本身运行的状况会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造成影响,还包括了一些我国相关的土地利用政策。比如,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下,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对于城市近郊的城乡结合部,政府为一味的求得经济的发展,而一直乐于将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土地,然而在如今的征地过程中,征地的范围存在过宽的漏洞,而且征地过程中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仍存在模糊的概念,并且征地的补偿标准低,因此政府部门为谋取地方政绩与短期利益,滥用土地征用权,过快过宽的征用城市近郊的农村土地,造成了城市建设用地的过快无序增长。
并且除此之外,重庆作为国家布局西部的唯一直辖市,其还享受了国家丰厚的政策优惠,如在财政上的专项补助,对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的支持,城乡统筹建设的试点等,都为重庆市的发展带来的无数的机遇,但在此同时,也对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扩张带来了增长的压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日城镇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局面。
4.其他影响因素
在推动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因素中,除去上述因素,还有很多单一具体的因素对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长造成深刻的影响。
如现目前各大城市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的高新区建设,大学城建设等都造成了城镇建设用地的快速增长。比如,经政府批准的重庆大学城,位于市区近郊的沙坪坝区西部虎溪镇和陈家桥镇,一共占地20平方公里,然而在这样大面积的开发建设项目中,其利用的方式却极其的粗放,这构成了本来就比较紧张的城镇建设用地越显紧缺,而不得不依靠外延式扩张。
我们对影响城镇建设用地的基本因素分别从经济,人口,政策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得出在城镇建设用地扩张过程中几者的相关关系。并且从中我们知道,经济因素是促进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最本质因素,起着决定作用。人口是影响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最直接因素,直接作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而政策因素则是影响城镇建设用地扩张的重要调整因素,对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变化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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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兰察布市概况
1.1自然概况
乌兰察布市地处自治区中部,位于东经109°16′~114°49′,北纬39°37′~43°28′。东西长458公里,南北宽442公里,总面积5.4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土地总面积的4.67%。乌兰察布市北部与蒙古国交界,国境线长100多公里,东部与河北省接壤,东北部与锡林郭勒盟相邻,南部与山西省相连,西部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毗连。乌兰察布市地处黄土高原、晋北山地和内蒙古高原交错地带,地形自北向南由蒙古高原、乌兰察布丘陵、阴山山脉、黄土丘陵四部分组成。乌兰察布市地处中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特征明显。乌兰察布市境内各河流分属黄河、永定河和内陆河三大水系。乌兰察布市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呼、包、银经济隆起带和京津唐经济圈的结合部。110国道、208国道和京藏高速公路交汇于集宁,是国家“五纵七横”重点规划的十二条公路主干骨架中的两条重要公路,与省际大通道等10条省际通道及集宁通往各旗县市的公路网,共同相成了以集宁为中心贯通东、西、南、北快捷公路交通格局。乌兰察布市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矿产资源比较丰富。目前普查已发现的矿种80余种,已探明储量的有37个矿种,已开发利用的有29个矿种,产地75处。
1.2社会经济条件
乌兰察布市现辖察右前旗、察右后旗、察右中旗、四子王旗、卓资县、兴和县、凉城县、商都县、化德县、丰镇市、集宁区十一个旗县市区。乌兰察布市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共同生活着蒙、汉、回等23个民族。总人口为286.97万人,其中主体民族蒙古族8.69万人,占总人口的3.03%,汉族居多数,其它有回族、壮族、达翰尔族、朝鲜族、鄂温克族、苗族、藏族、维吾尔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据2012年统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781.17亿元,全年财政收入完成66.1亿元,同比增长28.9%。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0.5亿元,增长40.8%。全年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61.97万公顷,增长2.8%。主要农作物产量稳定增长;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88.5万吨,同比增长4.1%。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609元和5853元。
1.3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经规划基数转换,乌兰察布市土地总面积5445589.22公顷。其中农用地475673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35%;建设用地11609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其他土地57276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2%。农用地中耕地909788.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71%;园地1216.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林地73871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57%;牧草地304630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5.94%;其它农用地607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1%。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541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5%,其中,城镇用地2239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工矿用地10688.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农村居民点62326.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交通运输用地150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水利设施用地1637.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其它建设用地3980.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7%。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8073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自然保留地49202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4%。
2.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2.1规划实施评估方法
本文采用直接比较法对《乌兰察布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中的主要控制指标执行7年的情况进行评估。通过对比全市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和2012年各项指标的数据,来反映全市规划实施7年来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
2.2评估结果
农用地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已经实现。建设用地中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指标,规划指标剩余空间56071.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与城镇工矿用地突破指标,尤其城镇工矿用地已超出规划下达指标的22%;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剩余空间较大,分别为:8658.33公顷、4244.78公顷、50919.2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都未突破规划目标,指标剩余空间分别为4217.94公顷、5624.61公顷、3853公顷。规划期内通过耕地储备补充耕地4036.33公顷,虽然完成了规划实施期间的占补平衡,但距离规划目标的实现还需补充2522.67公顷。规划实施期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未降反升,实现程度低。规划实施期间,中心城区建设速度较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尚未突破目标,还有1334.81指标剩余,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超出规划目标423.71公顷。
3.现行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的问题分析
3.1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分析
3.1.1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一般农地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建立农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规划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880849.33公顷。2012年耕地面积909788.07公顷,比2020年规划目标多28938.73公顷。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85000公顷,2012年基本农田面积793185.80公顷,比规划目标多8185.80公顷。规划实施7年间,全市新增建设占耕面积2705.87公顷,通过耕地储备增加耕地面积为4036.33公顷,实现了规划期内的占补平衡目标。3.1.2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划实施期间,严格落实“四区三界”和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基本保障了国家、自治区、市级及旗县级的各类重点项目和城镇化的用地需求。规划实施七年,乌兰察布市新增建设用地10575.64公顷。规划实施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13092.8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净增16019.20公顷,交通用地净增1487.42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净增4945.7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净增4237.5公顷。3.1.3增强了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和管理土地的意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依据规划审批土地,严格执行规划用途管制制度,保证了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通过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上长期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逐步形成了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了按规划用途依法使用土地的意识。/RESOURCES3.1.4指导了造林种草,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规划贯彻了“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基本方针,确定了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建设用地布局和范围,有效地指导了造林种草,城乡生产、生活及生存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规划实施期间,全市林地面积增加233705.68公顷,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3.2现行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耕地数量变化旗县间差异大,基本农田布局不尽合理乌兰察布市耕地从数量上来看,规划实施期间总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目标完全可以保证。但从全市11个旗县区来看,各旗县耕地面积变化差异较大。由于受水资源条件的约束,乌兰察布市大部分旱作耕地开发利用难度大。然而政府为建设阴山北麓优质杂粮马铃薯基地、察右中旗胡萝卜基地、察右前旗甜菜基地和商都西芹基地,大力发展该地区设施农业,扩大微灌、滴灌面积,造成有基地项目计划的旗县耕地增加明显,无计划地区则耕地增加很少,甚至减少,比如集宁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只能依靠“异地补耕”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12年,乌兰察布市基本农田面积比规划目标多8185.80公顷,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灾毁;同时,规划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选址绕不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需要对局部地区的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同时需要将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工程增加的优质耕地尽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3.2.2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内部各项指标与实际需求不匹配规划期内,乌兰察布市城镇化速度加快,能源、交通建设迅速发展,许多项目的不确定性,总会造成规划建设用地与实际落地位置有所偏差,致使规划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能很好地适应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乌兰察布市建设用地内各项指标的结构分配不合理。目前,乌兰察布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有56071.6公顷剩余空间。主要为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然而城乡建设用地在规划实施期间已经超出规模的22%,剩余的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指标无法调整到城乡建设用地或城镇工矿用地中使用,从而造成有计划而无规模用地的尴尬局面。3.2.3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地区间不平衡,建设项目落地困难从全市的角度来看,乌兰察布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尚有剩余,然而,由于自然资源条件制约和规划期内乌兰察布市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划影响,集宁区、察右前旗目前已经没有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可用。因此,在扩大城市规模建设过程中,为了避让耕地,各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无法科学的安排到规划图上,导致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难以落地。3.2.4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以来,乌兰察布市建设用地集约程度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问题,诸如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集约利用水平低。农村居民点用地内涵复杂,居住、生产、畜牧养殖等用地类型混合其中,数量大,布局分散,居住环境差,人均用地超标;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独立工矿用地中,有一些乡镇企业规模偏小,布局松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较差。应该进一步对全市的建设用地进行潜力挖潜。
4.对策与建议
4.1建立常态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机制
为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旗县区间耕地保护任务不平衡,规划基本农田布局区域间不尽合理,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明显不足,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区域间不平衡,建设用地内部规划指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应建立一年一评估,两年一修改的常态化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同时完善规划实施办法,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适时出台相应规划指标使用政策,允许交通用地、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指标与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调整平衡,弹性引导和刚性控制相结合,提高《规划》对乌兰察布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保障能力。
4.2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推进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012年,乌兰察布市耕地面积912171.02公顷,其中水浇地仅为115294.19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2.64%,旱地面积795233.9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7.36%。全市耕地质量较低,基本上为低等地。因此,需要加大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和产能。2006年~2012年,全市各旗县区所建立的耕地储备库差异较大,规划实施期间凉城县、兴和县、察右中旗、察右前旗、化德县进行了储备库建设。因此,要结合现状耕地数量和分布情况,以及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整治情况,建立“优近劣退”机制,实施“异地补耕”,通过规划修改合理确定各地区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布局。
4.3出台建设用地内部指标灵活运用政策
根据《规划》确定各项建设用地指标灵活运用政策,全市尚有大量的其他建设用地、交通运输和水利用地指标,但根据全市实际情况和《规划》实施以几年来各项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其他建设用地、交通运输和水利用地指标使用量较少,尤其是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剩余高达50919.29公顷,但城乡建设用地已经严重缺乏,甚至突破。因此,建议在总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适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其他建设用地、交通运输和水利用地指标用于城乡建设用地,支持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
4.4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耕指标
通过对本轮规划各指标的评估分析,乌兰察布市目前尚有56071.6公顷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这些指标中只有其他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不仅无指标剩余空间,规划实施七年超出目标7750.80公顷。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三个基地”、“三个中心”、“五个区”的战略逐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需求量将大规模增加,同时新增建设用地量、新增建设占耕量会随同适当增加。因此,在没有出台建设用地内部指标灵活运用政策之前,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耕规模是解决未来经济发展用地需要的主要措施。如果近期出台建设用地内部指标灵活运用政策,将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分出45000公顷用于城乡建设用地,一方面可以弥补城乡建设用地历史欠账,另一方面还可以补充未来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同时,在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可以灵活动用时,尽管在努力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情况下,仅剩的4217.9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3853公顷新增建设占耕指标也满足不了45000公顷指标的使用,到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耕指标又将成为重点项目落地的限制因素。所以不管通过直接增加还是采用政策调整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都将需要同时匹配增加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占耕指标,来保障乌兰察布市社会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
4.5提高土地集约节约水平
首先通过坚持规划引导,提高土地的集约节约水平。规划关系到当地的大局利益和长远利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论是工业企业发展用地,还是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尽量引导项目向园区、向规划区集中,适度提高园区准入门槛,同时注重项目的时序安排,敢于和善于核减与区域发展功能不相符的用地项目,尽量克服土地利用的粗放现象。其次,通过发挥土地市场引导作用,挖掘土地潜力。不断规范土地市场,工业和经营性用地百分之百实行招拍挂出让,资源配置真正科学化、市场化。采取清理闲置土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积极盘活土地资源。
4.6探索建立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验区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乌兰察布市日益面临土地需求急速上升,而资源供给有限的两难局面。为拓展用地新空间,广袤的未利用地已成为投资开发热点。尝试探索建立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验区,将一定面积的区位条件好、适宜开发建设的未利用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通过修改规划将适合开发为建设用地的未利用地规划为有条件建设区,极探索不占或少占耕地,拓展建设用地空间的用地新路径。在管理上,支持试验区在产权等抵押融资方面先行先试,在审批、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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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地产市场;可行性
一、我国房地产土地供应市场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2013年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8个,比2月份增加了2个,同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比2月份增加了5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6个,与2月份相同,同比上涨的城市有59个,比2月份增加了10个。
而回顾过去二十年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权威数据:“1987—2012年这25年里,国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累计净增了13.19倍,平均每年上涨55%。”房价依然不知何时才能回归正常水平。
土地是房地产开发的基础,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或者是经国家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当前我国房地产土地供应市场所体现的情况是: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我国的城市土地出让市场土地供应日渐紧张,商品房住宅需求量仍较大,需要扩展房地产土地供应市场。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数据,广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2011年有所减少,2011年,广东省建设用地供应总量16213.75公顷(不含代征地),同比减少1.99%,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略有减少。但批准建设用地面积明显上升,2011年,全省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共803宗,批准用地面积31328.38公顷,其中农用地24907.18公顷(耕地6792.76公顷),与2010年度同期相比,批准用地面积同比增长37.22%。城市土地供应量的减少与建设用地面积上升存在明显的冲突。而在房地产市场,从08年至11年,广东城市住宅用地面积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分别为29.76%,36.45%,29.32%,27.18%,住宅面积虽有减少但仍占有很大比重,广东的房地产市场依然需求旺盛,房地产所需的土地供应量依然较大。但土地供应量的减少必然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成本,引发城市房价增长,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难度。
二、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现状
根据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的数据显示,1996—2007年,不包括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我国农村人口减少约1.2亿人,而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增加近130万亩,人均建设用地增加了34平方米。呈现出“人口减少,用地增多”的“逆向扩张”怪现象,在我国城市用地规模逐渐增加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却也在增加。由于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土地面积比例较大,农村可利用的建设用地总量十分巨大。
但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增加并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此条规定表明我国在立法上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集体建设使用权对外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除了保障集体成员生活、生产外,仅仅是兴办乡镇企业或者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土地用途的限制过于狭窄。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级土地市场供应不足,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因此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国家默许的情况下开展集体建设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在改革的内容上主要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按照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地、同权、同价”的标准流转。如我国广东、上海、成都、重庆等地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市场化改革。
三、房地产土地供应市场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关系
当前,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另外城市土地开发的承载能力已濒临极限,使得房地产土地供应市场紧张。但房地产市场依然火热,中国居民的传统居住观念使得房屋成为每个人必不可少的财产,对于房地产的需求依然旺盛,如何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土地,城市土地却不能供应充足的土地,而占较大比例的农村土地又有大量的建设用地闲置,如果能够将二者的供需结合,自然就解决了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问题。城市开发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可能的,据统计,珠三角地区通过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超过集体建设用地的50%,而在粤东、粤西及粤北等地,这一比例也超过20%。然而由于我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属于两个市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入市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征用的方式变为国有土地才能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交易。另外,我国政府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对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使用进行了限制,如国务院在2008年1月《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部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宅。许多地方政府在有关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中都有禁止用于房地产或住宅开发的内容,如广东省在《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草案)》中第五条对此作出了明确限制。
四、解决房地产土地供应紧张的措施及效果评价
城市规模的过大,农村人口向城市大量的涌入,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对住房需求的增加,在城市土地承载接近极限的情况,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与房地产土地供应紧张的矛盾是城市发展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以是否利用集体土地为依据,我国目前解决房地产土地供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不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储备
采取此种措施,主要是从城市现有的土地入手,主要的手段是通过土地储备盘活城区存量建设用地,再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土地资源自身稀缺性与人类日益增长的经济需求的矛盾是催生土地储备制度产生的根源。土地储备是我国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和城镇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产物,其初衷是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当前土地储备的收储范围也扩大到市区内所有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
土地储备是国家对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有利于国家对社会需求总量与供给总量,以及社会的供给与需求结构进行调控,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从而令资源配置趋于合理。但是土地储备对象是有限制的,必须符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其他政策,其本身还存在一定的弊端:土地储备调节的是城市的土地市场,城市的土地供应市场的规模是一定的,在城市土地供应日趋紧张的情况下,其调节的范围和力度是有限的;在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违背了土地储备的目的,在经营性用地的集中市场化供应制度的配合下,将所储土地视为“储地即生财”的钱袋子,纷纷将征用农民的集体土地纳入储备范围,极力追求政府的土地利益。
2.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主要通过两种途径:
第一,通过征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将其转变为国有土地,再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通过征收征用,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贯彻土地基本国策;有利于政府垄断土地使用权出让,培育和建立统一的地产市场,但国家征收征用存在较多的问题,《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都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目的。但房地产赖以生存的土地供给一级市场一直是地方政府垄断,“公共利益”的目的被泛华,通过大量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保证垄断土地的来源。地方政府在低价征收、高价出让的双轨制中获得巨额土地收益,却极大的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土地征收纠纷不断,加深了社会矛盾。
第二,通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对此大都采取禁止的态度,但大规模的集体建设用地自发性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现象普遍,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小产权房”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城镇化进程。
五、我国集体建设用地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思考
我国的相关政策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但却允许其用于其他工商业项目建设。不管是工商业建设还是房地产开发对于土地的消耗都是不可恢复的,为何要禁止农村土地用于房地产建设呢?集体建设用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其积极意义的。
1.打破了政府对于土地市场的垄断,维护集体土地权益,实现公平正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泛华是导致集体土地利益难以得到有效实现的根本原因,我国《宪法》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强调权利的平等;在十报告中,同志要求“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现实中政府在土地交易中一直充当的是买方、卖方、管理者三种角色于一身,政府在土地交易中自身有很大的利益诉求,对于农民的土地通过行政职权征收,再通过自己的土地市场卖出,还充当整个交易的管理者,显然自己监督自己是很难取得成效的,正如近年来,政府对于房价的调控,越调越高,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垄断造成的,这与公平正义的精神是相悖的。土地供应规模的扩大有利于控制房地产开发成本,引导投资者资金分流,减少房地产投资风险。
2.集体建设用地进入房地产市场具有可行性,其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具有可控性。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因为目前我国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都是以试点的形式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流转的方式和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对于土地流转的风险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的自发性流转,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这部分产权、使用权的转让使用缺乏必要的规制,对行为人也没有相应的责任承担,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自发性流转的普遍性。
(2)协调好政府垄断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利益。在市场经济下,政府不应该是市场经济的直接参与者,而是市场经济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倘若政府直接向市场寻求利益,很难保证政府市场干预行为的合理、公平、公正。用土地垄断来保证经济高增长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这种高增长是短期的,不能使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政府要转变职能,建立统一公平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渠道,改革土地财政制度,减少对土地收入的依赖,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城市的繁荣与发展不能以牺牲农村、农民的土地收益为代价,不能以农村房地产市场的停滞为代价来保地方护政府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垄断利益。地方政府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却禁止其进行房地产开发,就是再一次限制了农民的土地收益,正如学者所说:“限制一幅土地最高的市场收益机会,与拿走一部分土地无异。”
(3)如何保护耕地。土地利益的追求必然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发生,从而威胁我国的粮食生产安全。从耕地保护的主体上看,耕地的所有者是农民集体,其应当是耕地的直接守护者,但限于自身素质,容易受到短期利益的诱导,做出损害耕地的行为,因此,要加强宣传,在思想上使农民充分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其次,政府作为耕地市场的管理者,应当将保护耕地放在重要位置,不能想着先开发再补充,加强对农村土地审批监管。再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转变开发思路,“先造地再用地”,具体模式可以借鉴我国重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地票”模式。
(4)如何协调同一用途土地上商品房与宅基地的关系。这个问题所反应的本质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关系,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虽然是我国《物权法》上两个独立的用益物权,其权利取得的条件不同,但是它们产生的基础与主要功能相同,都基于集体土地所有权派生,都主要用于建造建筑物及其附着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概念的内涵完全可以包容宅基地使用权。近年来,学术界对于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进行了大量探讨,二者关系趋于融合,并且已经有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实践,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和宅基地关系可以通过置换和互动来协调。如2009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实行集体建设用地拆旧建新,也涉及农民住宅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的置换与互动;2005年广东省颁布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8条第3项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兴建农村村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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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低,集体和农民利益严重受损
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严重损害了集体和农民利益。
与农民从土地上取得的收入相比,集体和农民所得的征地补偿偏低
根据我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业生产结构特征.南方农作物主要为早稻和晚稻,北方主要为小麦和玉米,大中城市郊区主要以蔬菜为主。2001年-2003年,南方早稻和晚稻每公顷平均年产值为1.25万元,北方小麦和玉米每公顷平均年产值为1.04万元,大中城市郊区蔬菜每公顷平均年产值为3.89万元。按照最高标准30倍补偿,南方每公顷耕地的最高补偿为36.9万元,北方每公顷耕地的最高补偿为31.2万元,大中城市郊区每公顷耕地的最高补偿为116.7万元。200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185元,按最高标准补偿,南方地区集体和农民所得补偿(人均耕地按0.14公顷计算)仅够农民23年生活费用,北方地区的补偿还不够20年生活费用。在实际征地时,通常不按最高标准补偿,大中城市郊区也仍然以价值较低的粮食作物产值作为补偿依据。所以,我国目前的征地补偿严重偏低。根据前面计算,只有将征地补偿由现在的30倍提高到45-54倍(南方地区为45倍,北方地区为54倍),才能保证集体和农民征地前后收入水平基本持平。
与政府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比,集体和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低
在传统行政划拨体制下,国有建设用地由用地单位无偿使用,政府并没有从土地征用中获得多少收益。自上世纪90年代初起,我国开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改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行政划拨土地比例不断减少,以出让、租赁等方式有偿使用的土地比例不断增加,政府从土地出让和租赁中获取巨额收益。1995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纯收入为174亿元,到2005年土地出让金纯收入增长到2184亿元,增长了11.5倍。
1995年全国每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为77.2万元,其中每公顷征地费18.9万元、开发费11.1万元、出让金纯收益40.4万元、其他税费收入6.8万元。扣除开发费用后,每公顷土地收益66.1万元,其中政府收入的出让金纯收益和其他税费占71.4%,集体和农民个人占28.6%,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收益比为2.5:1。如果剔除青苗及附着物补偿,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收益还会稍低一点。
到2005年每公顷土地出让金收入为355.3万元、出让金纯收益为131.9万元。与1995年相比,每公顷土地出让金和出让金纯收益分别增长了3.6倍和2.5倍,而征地补偿标准最高限额却仅提高了1.5倍,即由20倍提高到30倍。假设2005年每公顷土地补偿为1995年的1.5倍,再假设其他税费不变,则2005年每公顷土地纯收益为167.1万元,其中政府收入的出让金纯收益与税费为138.7万元,占83%;集体和农民收入28.4万元,占17%,政府与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收益比为4.8:1。假设土地开发费用与土地出让金同比例(4.6倍)增长,2005年每公顷土地开发费用应为51.1万元。于是,政府、集体和农民从每公顷土地中获得的纯收益为304.2万元,其中集体和农民的征地补偿为28.4万元,政府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出让金纯收益与税费之和)为275.8万元,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收益比为9.7:1。中央政府于1999年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所得绝对数有所增加,但与政府取得的收益比,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属所得反而下降了,这是近十年征地纠纷不断增加的根本原因。
与征用耕地相比,政府从征用非耕地中获取的收益比例更高,主要原因在于:非耕地的补偿标准低于耕地补偿标准,其中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补偿最低,而这些土地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却以同样价格出让。
改革土地征用制度,保护集体和农民利益
政府为公共利益动用土地征用权,已成为国际惯例,主要区别在于征地范围和征地价格不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选择,即维持现行的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不变,提高补偿水平。第二种选择,即公益性建设用地由国家征用,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商业性建设用地由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供给,并合理分配增值收益。显然,第二种改革方案的难度与艰巨性大于第一种改革方案,但它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更符合《物权法》提出的平等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原则,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界定公共利益界限,明确征地范围
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国家可依法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建设用地,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只有通过征用后,才能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也就是说,不管是公益性目的,还是商业性目的,都必须先征为国有。法律条款,前后矛盾。由于未能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各级政府都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我们可以先把用于工商用途的土地,排除在政府强制性征地范围之外。有些项目,比如修建高速公路,可以通过收取过路费,将开发费用收回,甚至还可能盈利,也不应宜列为公益性项目。
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关键词:工业化;城镇化;产业结构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9-0045-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9.11
最早有关工业化实质的描述可追溯至威廉·配第的“不同产业的利益差异会驱使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基于此库兹涅茨提出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发展农业产值比重会逐渐降低,与之伴随工业产值比重逐渐增加。城镇是工业化发展的载体,伴随工业化的发展,城镇聚集起大量的工业、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这也就是理论上所说的城镇化。所以,衡量工业化水平通常会用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或者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衡量城镇化水平通常会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一、美国、日本的工业化、城镇化与耕地变化
理论界一般认为工业化过程中对土地资源消耗大致呈现“S”型曲线。同时也承认工业化、城镇化对耕地面积的影响受到诸如土地资源的丰裕程度、工业化阶段、工业化模式、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1]。美国和日本在战后无论是资源禀赋还是工业化阶段、工业化模式都存在很大不同(见表1),所以战后美国和日本的耕地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势。
由于美国土地资源丰富,存在大量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需要大量建设用地,未开发土地逐渐被利用,未侵占耕地。二战前美国在经历工业化高峰期,耕地面积随着农产品需求增加也相应增加。二战后美国工业化进入了以技术和知识投入为主的阶段,工业化进入成熟阶段,粮食价格稳定,耕地面积也表现为平稳发展的态势。日本国土资源狭小、人口众多、耕地后备资源少。战后日本进入工业化高峰期,为了恢复在国际上地位,在选择经济起飞的主导方向时选择了重工业。这种经济增长模式的弊端是片面情调重工业,轻视农业。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必然要求建设面积大量增加,加之耕地后备资源稀少,建设面积侵占耕地,所以二战后日本耕地变化表现为耕地减少数量不断增加,而后平稳减少的特点[2]。中国现在也正在经历经济增长的起飞阶段,同日本相似也是土地资源稀缺、人均耕地面积狭小的国情。中国的耕地面积近年也是呈减少趋势。如果对建设用地的粗放利用不加控制,耕地面积减少可能会突破“18亿亩红线”,中国粮食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二、区域工业化、城镇化与耕地变化——以河南为例
河南省是目前中国国情的缩影。目前河南省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3]。2009年河南省土地总面积16560 khm2,其中耕地①面积8081khm2(12121.8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8%。耕地总面积所占比例为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人均耕地0.0867hm2(1.29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河南省的常用耕地面积1990—2008年分别为:6933、6920、6888、6871、6830、6806、6786、6773、6834、6826、6875、6907、7263、7187、7178、7201、7202、7202、7202khm2,呈现先减少、后增加、最后逐渐趋于稳定的趋势,主要是受以下三个关系影响。
(一)工业化水平与常用耕地面积
从图1②可以看出,1990—2000年河南省的工业化水平和常用耕地面积反向变化关系较明显。随着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增加,新增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1997年河南省在全国经济不景气情况下工业化水平下降,常用耕地面积增加。2000年后河南省政府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审批,加强耕地复垦,常用耕地面在2001年有较大幅度增加,此后耕地面积基本平稳。常用耕地面积和工业化水平间的反向变化关系结束。
(二)城镇化水平与常用耕地面积关系
首先,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互动关系来看,在工业化早中期特别是中期,工业在经济中地位迅速扩张,侵占大量耕地,工业化和常用耕地面积间的反向变化关系明显。在工业化后期,工业比重下降,服务业发展迅速,吸纳大量非农就业,城镇化水平提高,城镇化和耕地变化的关系可能会进一步显现。
其次,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由于人多地少,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不放弃农业的基础上从事一些非农产业活动,经济环境好、机会多进城打工;反之,在家务农。而这些人是无法进入统计数据中城镇人口和城镇就业人口的。受到这一因素影响,即使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统计年鉴中查阅出的城镇人口比重未受影响。
受上述双重因素影响所以这一数据和耕地变化的相关关系不明显,自1990年起至今一直平稳上升(见图2)。
(三)建设用地侵占与常用耕地面积
耕地面积减少的类型主要包括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增加耕地面积主要靠复垦开发补充。在未利用土地有限前提下,建设占用直接导致常用耕地面积减少(见图3)。
2000年河南省对基本农田进行了调整划定,将国家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全部落实到地块,特别是2004为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通知》,建立了占补平衡工作目标责任制,自此耕地面积保持不减。
三、结论与对策建议
自1999—2009年,在过去的11年中河南省在耕地保护方面取得了成功,这主要得益于河南省政府在1999年下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通知》,并且严格执行。未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进行,要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实现多补少占。
(一)立足省情实现耕地的集约使用
目前,河南省工业化、城镇化进入加速期,对土地资源消耗进入“S”型曲线的后半段,也进入加速期。2009年河南省土地总面积16560khm2,其中耕地面积8081khm2,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8.8%。耕地总面积所占比例为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未利用土地1848khm2,未利用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1.16%,土地利用率为 88.84%。河南省未利用土地资源有限,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开发难度较大。耕地增加只能通过集约使用耕地实现。由于人均耕地数量少,且耕地肥沃程度差异大,集体农地在分田到户时多是按土地的等级划分给农户家庭的,土地使用非常细碎,田埂、田垄占用了大量土地。另外贫瘠的土地往往也被农户家庭撂荒。农地流转是改变耕地使用细碎、贫瘠土地撂荒实现耕地使用集约好办法。农地流转使原来撂荒的边角土地、边远土地、贫瘠土地都被利用起来,农业大户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可以平整过多的田垄、田埂增加耕地面积。
(二)治理“农村空心化”实现居民点用地集约化
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河南省出现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
第一,“一户一宅”在现实中随着核心家庭结构出现很难贯彻执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4]。但是农村现有的家庭结构多为核心家庭,未婚青年结婚要有新房时下已经成为结婚的前提条件,一户一宅在推行中遇到阻力。老人眷恋邻里关系留守老宅或者因老人故去或者因年龄原因搬入新宅,村中心老宅空置率高,造成居民点用地浪费严重。
第二,人均耕地低于全国水平,当地缺乏非农就业机会,成为劳务输出大省。河南省不仅是人口大省还是人口流出大省。近几年,河南省人均耕地面积一直在1.2亩左右,仅靠土地就业无法承载巨大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加上河南省农村非农就业机会少,青壮年外出务工普遍,未婚外出打工者多为青年,父母身体健康可以应付农忙者,年节才会返乡。年龄稍长已婚者,由于家中缺乏主劳力农忙季节返乡,这部分外出务工者的宅基地基本空置率高。
空心村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村为社区将农村分散的土地集中,进而整理出大量闲置用地用于补充耕地。2009年,河南省滑县将18个村庄并成一个新型社区,实现节约用地171hm2,节约的用地可以用于复垦和补充耕地,也可以腾出建设用地,有效减少建设用地对耕地侵占。
(三)优化产业结构
河南省正处于重化工业快速发展阶段,目前煤炭、有色、水泥、电力、化工等传统型和资源开发型产业均为河南省的优势产业。在这一阶段,工业化对耕地过度需求和依赖直接导致其减少。美国、日本经验启示,在重化工业阶段加快工业结构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转换是根本之策。从长远来看,优化产业结构是从根本控制建设用地快速增加的办法。
积极推进农地流转、稳妥实施新型农村社区最终只要达到一个实现集约用地的目的,通过节约用地来缓解目前建设用地快速增加的有效办法。从长远来看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最终要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和依赖才是从源头上控制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加根本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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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苏南地区;土地利用;变化 特征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4-16-2
1 土地利用数量结构分析
1.1 土地利用数量分析
1.1.1土地利用数量现状 2010年末苏南地区土地总面积为1765683.31公顷,占江苏省土地总面积的16.47%。其中农用地96432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61%;建设用地48458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44%;未利用地316778.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94%。
表1 苏南地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1.1.2土地利用数量变化 土地利用变化率可定量描述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变化速度,反映的是研究区域某一时期(周期)范围内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变化速度[1],其表达式为:
式中:K――研究时段(周期)内某一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度,Ua――研究初期某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Ub――研究末期某一种土地利用类型的数量,T――研究时段。当T的时段设定为年时, K的值就是该研究区域某种土地利用类型的年变化率[2]。
图1 1996~2010年苏南地区土地利用年变化率
由图1可以看出,耕地、林地、交通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呈现出减少的趋势。其中耕地减少最快,年均减少1.82%;其次是未利用土地,年均减少1.39%;林地年均减少1.1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规模、园地、牧草地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年均增长率高达3.70%;从增长的趋势来看,建设用地年均增加速度从2001~2005年间的4.84%,下降到2006~2010年间的4.58%。
1.2 土地利用结构分析
1.2.1土地利用结构现状 苏南地区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4.61%,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7.44%,未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7.94%。农用地所占比例较大,土地开发强度较高,属于开发强度高、产出效率高的集约利用发展模式。
农用地以耕地为主。2010年末,耕地面积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0.16%;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灌溉水田占耕地的82.94%,耕地质量较高。其他农用地所占比重次之,其中坑塘水面所占比重较大。园地、林地、牧草地三者共占农用地的17.08%。苏南地区基本农田与耕地的比值为109.21%,基本农田规划指标已经大于全区域实有耕地面积,基本农田中有大量的可调整耕地(现状地类为园地、林地或坑塘等),耕地保护压力巨大。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所占比重较大,2010年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达到87.42%。苏南交通网络发达,交通用地约占建设用地的9.08%,大大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江苏省为6.69%)。2010年末,苏南地区城镇用地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23.94%,而2010年苏南城镇化率为64.45%,可见城镇用地相对于农村居民点而言,集约利用水平较高,人口城镇化的同时应加强土地的城镇化进程。
未利用地中其他未利用地是主体部分,2010年末所占比重达96.38%。境内水面广阔,其他未利用地以湖泊水面和河流水面为主,两者占其他未利用地的97.58%。苇地和滩涂等占比重较小,可供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1.2.2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2002~2010年间,苏南地区土地利用结构呈现农地不断减少、建设用地急剧扩张的态势(图2)。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比重增加了近9个百分点,而由于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耕地面积迅速下降,土地垦殖率也不断降低,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
图2 2002年与2010年苏南土地利用结构对比图
2 土地利用程度及效益分析
2.1 土地利用程度分析
2.1.1农用地利用程度分析 苏南地区农用地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从表2可以看出,全区域的土地农业利用率平均为54.62%,然而第一产业产值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00%,表明苏南地区农用地的产出效益与其他产业相比较低。苏南地区以耕地为主,但农村人口人均耕地只有0.102公顷/人,耕地经营较为分散。苏南地区土地利用率达到82.06%,湖泊水面和河流水面占土地总面积的15.75%,可见其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表2 苏南地区2010年农地利用程度分析
2.1.2建设用地利用程度分析 苏南地区单位面积建设用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79.68万元/公顷,与广东省相比,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苏南地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42.62平方米,常州市更是高达328.76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150平方米/人的控制上限,更是超过江苏省120平方米/人的控制上限(见表3)。
表3 苏南地区2010年建设用地利用程度分析
2.2 土地利用效益分析
2.2.1农用地利用效益分析 苏南地区农用地以耕地为主,但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利用效益要显著高于耕地。全区域农用地单位面积农业产值2.25万元/公顷,并且农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总产值比例为46.00%,即超过一半的农林牧渔产值是由林业、牧业和渔业构成的。苏南地区粮食单产只有5.81吨/公顷,远低于河南省的粮食单产。
表4 2010年苏南地区农用地利用效益分析
2.2.2建设用地利用效益分析 2010年,苏南地区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7.44%,而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8.00%,与农用地相比,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明显较高。但与同类地区相比较,苏南地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益较低。2010年苏南地区建设用地单位面积GDP为372.84万元/公顷,而深圳市为680.83万元/公顷,上海市为416.06万元/公顷。
表5 2010年苏南地区建设用地利用效益分析
2.2.3土地利用效益变化分析 从表6可以看出,1996~2010年间,苏南地区建设用地单位面积非农产值增长最快,由1996年的76.29万元/公顷增长到2010年的365.40万元/公顷,年均增长27.07%,但与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农业产出增长速度则明显要小于非农业,农用地单位面积农业产值年均增长1.80%,远低于建设用地单位面积非农产值水平;粮食单产平均减少率为2.65%,这与部分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剩余农村劳动力耕作投入少、粗放利用有关。
表6 苏南地区1996~2010年土地利用产出效益指标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需要一定规模的土地利用作为支撑的,主要表现为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张和耕地数量的不断减少[3]。由于每年还有一定数量的违法用地存在,其对经济增长也做出了贡献,因此苏南地区每增加1亿元GDP实际所需要用地规模会比显性数据还要大些。
3 苏南地区土地利用特征总结
3.1 耕地质量优越,后备资源匮乏
苏南地区农用地比重较大,农用地以耕地为主,耕地占农用地的60.16%,耕地以灌溉水田为主,灌溉水田占耕地的82.94%。耕地土层比较深厚,土壤质地适中,保水保肥能力强,土地资源条件优越。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14年间苏南地区耕地减少180148.48公顷,耕地年均减少率为1.82%。而可供开发的土地后备严重不足。其他未利用地是苏南地区未利用地的主体部分,占未利用地的比重达到96.38%。其中其他未利用地又以河流水面和湖泊水面为主,两者比重之和达到97.58%,而苇地和滩涂等可供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仅占其他未利用地的2.39%,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3.2 城乡建设用地差异明显,置换动力大
苏南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差异明显。苏南地区人均城镇用地为90.63平方米,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较为粗放,苏南地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242.62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150平方米/人的控制上限,更是超过江苏省120平方米/人的控制上限。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内在需求,引导农村分散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向城镇集聚集约的土地利用方式转变。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苏南地区实现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大部分农村劳动力从承包土地中解放出来,农村建设用地出现了闲置。因此,苏南地区城镇增量空间的不足与农村存量空间的富余,使得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置换动力巨大。
3.3 土地利用程度高,利用效益提升空间大
2010年,苏南地区土地利用率达到82.06%,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但苏南地区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102公顷/人,耕地经营过于分散,产出效益较低,占土地总面积54.61%的农用地,仅贡献了2.00%的地区生产总值;而占土地总面积27.44%的建设用地,其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比例达到98.00%,与农用地相比,建设用地的经济效益显著,但与深圳、上海等同类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通过流转促进农地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强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置换,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苏南地区土地利用效益还将有大幅的提升空间。
3.4 生态用地存量不足,污染严重
生态用地主要指园地、林地、水域、滩涂、苇地等具有生态功能的开敞空间[4]。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建设用地规模的急剧增加,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生态空间被大量侵占,生态用地存量不足,1996~2010年间,生态用地共减少112717.5公顷,年均减少0.63%,林地覆盖率较初期呈下降态势,2010年林地覆盖率比1996年下降了约0.7%;同时,存量生态用地污染严重,工业废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达标排放比率不高,河流湖泊污染压力较重,太湖蓝藻爆发就是例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建设用地空间的拓展,如果协调不好建设与生态用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生态环境极易遭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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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居民点建设 居民点土地整理 安徽省
安徽省位于中国东南部,是中国东部襟江近海的内陆省份,全省面积13.96万平方公里,居华东第三位,全国第二十二位。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安徽省农业人口众多,截至2009年,全省共有户籍人口6795万人,在全国排名第八位,人口密度排名中位居第十(去除直辖市位居第四),其中农业人口占比77.67%,在农村的常住人口为355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7.9%。由此可见,安徽省土地需求尤其是农村土地需求还是较为旺盛的。土地本身作为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拥有从事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满足居民自身居住需求等功能,其规划和配置将直接影响到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工业生产和城镇化用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由于农村工矿用地和废弃的砖瓦窑数量相对有限且整理操作相对简易,因此,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建设用地整理的开展,安徽省对工业性用地的整理已经逐步缺乏后续发展空间,未来最主要的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空间将在农村居民点用地上。同时,为了满足全省农村人口的土地需要,安徽省还需要通过居民点土地整理,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以改善农民生活居住环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上的和谐发展。
一、农村居民用地建设的土地整理思路和效益分析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运用工程技术、调整土地产权等方式进行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以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同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主要由两种类型构成:第一类是农村自我耕作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用地(主要为耕地),第二类是为农村工业、生活所用的建设性用地。首先在农用地上,农用地的多少关乎国家人民的日常食品的供应,是人民日常生活和生产的本质依存。保护耕地是近来国家一直坚守的阵线,目前我国的农用地已经被大量侵占,土地面积已逼近国家设立的“18亿亩耕地红线”,所以,农用地不能也不允许被其他用途侵占。反观,在最近城镇化建设迅猛发展的经济环境下,安徽省农村建设用地所占比重却非常大,在粗放型经济发展规划中,农村建设性用地集约程度较低,整理潜力巨大。与农用地整理相比,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农用地整理日益受到资源潜力以及环境保护限制的情况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重要意义日益突显出来,并成为我国土地整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村土地整理的重心也逐步由农用地整理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转移。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需要通过以土地流转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整理来实现。土地整理是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问题的研究开展较为广泛,涉及居民点用地特征和影响因素分析、整理模式和手段、整理潜力等等,但有较少综合自然、社会、经济规划等不同因素进行分析的成果。农村居民点整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载体,可以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也是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的关键。但农村建设用地的整理改造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性:由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组织管理上更为复杂、涉及面广,在实施上投入大、周期长等原因,其整理推进力度和实施效果都不太理想,在土地利用上的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组织管理以及理论研究等方面也相对滞后,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土地整理思路,宏观统筹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建设。
通过对农村居民建设用地的科学整理,可以给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经济效益方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远距离、大范围的转换可大幅度提升偏远地区的农村土地价值,实现了城市反哺农村、发达地区支持落后地区发展的需要。在社会效益方面,通过宣传及规范有效的整改及合法、合理的权属调整,将减少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各种纠纷,不仅可以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还可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区、街道两级领导干部和土地管理部门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在生态效益分析方面,应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以农业观光为平台,以休闲体验为引擎,以花果游赏为主题,解决农村劳动力流转、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从而加快城镇建设。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政策的实施有利于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开发建设,能提高土壤肥力水平,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建立现代农业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安徽省灵璧县农村居民土地使用现状及问题
第一,农村人均与户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大。灵璧县农村居民点的乡村从业人员59.6万人,耕地12万公顷。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全省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导致居民点占用的土地也不断增加。据2009年对灵璧县杨疃镇、灵城镇和尤集镇的21个自然村占地的调查材料计算,平均每个自然村人口为498人,占地达561亩,人均1亩多。由此可见,村庄建设用地很大。如何节约用地建设好新农村,是灵璧县农村土地整理的重点之一,也是规划的重点所在。
第二,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布不均衡,村庄用地布局分散,“空心村”现象普遍。灵璧县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发展当地经济主要是进行工业化、小集镇形式的城镇建设,城镇建设需要农村人口向城镇进行转移。该县农村出现住宅大面积空置、“空心村”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加快,但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并不愿意放弃农村的房屋;二是一些村民为了自身交通上的便利,到村庄周围交通地理位置好的地方另建房屋;三是一些村民为了在土地拆迁上获利,而故意搭建或保留部分房屋等待土地征用性的拆迁。以上原因导致灵璧县农村居民点布局混乱,内部空间结构分散,从而使整个农村建设土地利用结构单一、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低。
第三,村民思想落后,建新不拆旧。“有房才有家”的观念是中国人的传统思想。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农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结婚建新房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受到本地民俗文化的约束,在建新房的同时,农民不愿拆除老房子,这样逐年累月形成了一户多居的现象。
第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市场信息获取不充分。长期以来,灵璧县很多农村在土地管理方面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其主要表现在:首先,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村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或虽有规划但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土地流转中分给农民的土地缺乏有效管理,农民自身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不足,缺乏将土地租借转为他用的动力。其次,该县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不够严格,使得农村居民点用地少批多占、非法买卖土地、越权审批、超标占用宅基地等现象十分普遍;其他工商业等企业在获取土地时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形成了要么不需要土地,要么就强制性征用土地的局面,农民自身缺乏谈判资本,对土地重视程度自然不足。
综上分析,灵璧县目前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工作是迫切的,也是切实可行的,该县有关部门已针对灵璧县目前居民用地的特殊现状,制定了相关政策,以保障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和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灵璧县居民点土地整理的相关对策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落实城乡规划、改善农村整体形象、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的重要手段。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工作,科学选择切合自身实际的整理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调控机制等统筹安排,借助经济、政治、文化、法律、规划等手段开展居民点综合整治,可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在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方面,国土资源部已在全国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挂钩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有关要求。挂钩政策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条件,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模式应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并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整理模式进行针对性的处理。本文认为,对灵璧县城乡交错区和远郊平原区两地居住的农民可采取两种不同的模式和方法进行居民点的土地整理。
1、城乡交错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
靠近宿州市桥区的近郊区和灵城镇郊区的居民点整理应该以改善和建设新型郊区为目的,通过减少居民点斑块的数量,降低斑块形状的复杂度,强化景观建设,把农村居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范畴,坚持“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便于农民生活、改善村容村貌、体现特色”的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其整理思路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拆迁转绿化模式。灵璧县靠近市区,灵城镇郊区居民点应按照规划完全转化为绿色空间,采取分期逐步拆迁的策略,积极向规划城区或镇区迁移,实施撤村建居。绿化隔离带是以绿化和生态建设为前提,进而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引导经济发展方向,灵璧县周郊绿化地区应建设成为景观绿化带和生态保护带,以维持城市环境美化和生活环境(包括空气质量等)的优化。
二是城市社区化模式。新城区是中心城职能疏解和产业集聚的主要地区,也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重要节点,该类居民点应按照公寓化或社区化的模式进行整理,将农民转化为城市市民,将农村转化为城市。在城乡交错区,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进行整理,合理规划布局中心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型、集体产权的居住型社区,应用现代生态工程技术,改善城市景观,体现区域良好生态环境。在靠近中心城区的居民点,居民虽然身份是农民,但大多都有正常且稳定的工作,对该类居民点要按照农改居模式进行整理。目前灵璧县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政策,将搬迁农户规划在农民集中居住点统一居住,对旧宅基地及林盘地和废弃农村道路进行复垦,重新组织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政策实施后预计平均占地面积为35―80m2/人,集约效益非常明显。
2、远郊平原区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模式
灵璧县远离市区,比较适合发展规模经营,是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因此,该区农村居民点的整理要在保护原有生活方式的同时,实现农民生产、生活功能的统一。其主要的改造思路有以下两点。
一是农改居模式。对该类居民点要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原则,促进农村人口的就业和居住向规划中心村和镇区集中。通过农改居的实施,可推进农村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步伐,能进一步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农改居模式中需要注意合并中心村(镇)问题,离镇区较近的居民点可以直接合并到镇区,成为“中心镇”。通过居民点整理引导农民梯度转移集中居住。这样不仅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而且还可以节余出大量的土地以供发展农村规模经济和城市建设用地。区域城镇要接受中心城区的部分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并结合现代农业发展,为农民向城镇集中创造条件,扩大就业容量,转移中心城区人口压力。
二是田园型模式。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居民点要控制其发展规模,以内部挖潜为主,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将区域内的废弃地及面积小的居民点进行统一整理复垦,将分散变为集中,既增加耕地面积又便于管理,同时又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的配置,按照田园型的模式,在设施完善、住宅庭院建造、村落景观设计、农业旅游等方面应用现代生态工程技术,体现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宜居聚落。由于缩并的自然村相距一般不远,因此,农民的生产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可以方便地进行一些耕种和劳作。
综上所述,灵璧县农村居民点整理分区模式,可充分体现城乡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农村居民点布局的指导作用,将居民点的整理改造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并融合农村居民点的生产、生活功能,将区域的自然条件、农民的经济条件和城市带建设统一考虑,对推进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注:本文系教育部规划项目《欠发达地区农民主体弱化问题及其对策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A790002)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安徽省统计年鉴查询版2009[Z].
[2] 陈百明:土地资源学概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