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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行政管理体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行政管理体制

篇1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根源创新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是指高职院校凭借其结构和制度,通过组织、计划和实施等行动,积极发挥管理功能,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学校所有的资源,有效完成学校以教学为主中心的各项任务,实现其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高职行政管理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实现高职院校的目标。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运行的保证,因此,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关键。

1、当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办学方向不明确,办学定位不清晰,办学特色不突出,教学改革不深入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高职行政管理体制上所存在的缺陷。

1.1行政效率低下。

现有的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由中等专业学校改建而来的,机构臃肿、管理理念落后和制度建设不健全是常见的弊病,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拖拖拉拉、办事程序复杂、管理职能交叉。这种局面的直接结果就是导致管理决策不科学,管理组织执行力欠缺,行政效率低下。

1.2行政权力泛化。

行政权利泛化是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一直存在的问题,而高职院校尤为突出。行政权力的泛化导致学术权力缩减,进而形成了学术权利日渐服务于行政权力的局面。“官本位”而不是教学、科研本位的观念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一线教师的业务诉求无法得到满足,或者是学术专家的合理意见无法有效地被采纳。行政权力泛化成为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发展的重大障碍。

1.3行政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化是世界范围内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趋势,主要体现在组织机构机构专业化和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两个方面,其中关键是后者。行政人员的专业化欠缺突出表现为行政人员通常是管理和教学双肩挑、教师和行政人员之间转换频繁和行政人员进入门槛低。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通常有两个极端,或者转为专职教师,或者充满“官本位”的思维,缺乏服务意识。

1.4行政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高职院校组织结构大都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的科层治理结构,其特点是由高层到底层层层节制,呈金字塔状分布,权力集中向塔尖的高层,学校通过行政命令,利用行政组织实施管理职能。这种组织结构的弊端是容易滋生权力崇拜,结构呆板,阻碍组织成员的创新能力。我国高职院校除了上述问题外,长期学术权力附属于行政权力的现状与现行的行政组织结构是密不可分的。

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2.1定位不明确。

我国高职院校通常沿用中专的管理模式或借用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办学定位不准,办学理念模糊,具体体现在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基础教学设备建设、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或者没有达到高等职业教育水平,或者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教学与实习的需要。

2.2行政管理体制落后。

我国教育体制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高职院校之间是领导与服从关系,具有明显的科层制管理特征。学校活动大都遵循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指令,形成了按行政机构规则办事的运行机制,这种局面自然地延伸到学校内部管理之中,从而形成高职院校行政人员官僚化,形成体制创新的障碍。

2.3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方式陈旧。

合理的考核方式可以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发挥组织的创新功能。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采用的是传统的绩效考核标准,该标准用于政府机关公务员考核,按照“德、能、勤、纪”进行考核。显然,该评价体系存在指标粗放,没有体现高职院工作的特点等问题。

3、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3.1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理念。

3.1.1服务型行政管理理念。

“服务行政”一词最早由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于1938年提出,国内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台湾学者陈新民对“服务行政”概念进行的介绍。此后,大陆的一些学者意识到建立服务行政的必要性,作了一些列研究,大致总结如下:(1)在市场经济中,最好的政府应是以行政权力为人民权利服务的政府;(2)要不断创新行政体制,增强其适应性,使之适应人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的对政府行政服务功能的需要;(3)要使公共行政由国家权力的载体过渡为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实体;(4)人类社会行政模式经历了从“统治行政”到“管理行政”再到“服务行政”的演进过程,建构“服务行政模式”是人类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围绕高校自下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健全与完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等主题而展开。其中,加强高校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

3.1.2“扁平化”组织结构。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风起云涌,很多学者认为官僚体制模式不能解决后工业化时代政府面临的效率和责任两大核心问题,于是提出了组织结构“扁平化”。组织结构“扁平化”要求打破现行的部门界限,绕过中间管理层次,直接面向服务对象和组织目标。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现实意义是:

减少中间层次,管理中心下移,节省管理成本,促进信息有效沟通,等等。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层级多、等级森严的问题,这不仅增加了学校的运营成本,而且束缚了学校行政组织的创新能力。实施“扁平化”组织结构,可以有效解决传统组织结构带来的诸多弊病。

3.1.3知识管理理论。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知识管理理论。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知识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思想,它继承了人本思想的精髓,又通过知识经济形态进行了创新。知识管理重视知识的共享和创新、重视人才和管理知识、重视组织文化建设、重视领导方式的转型。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为滞后,国外的高校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

3.2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

3.2.1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要按照服务型管理理念的要求,杜绝“官本位”思想,摒弃教育管理官僚化的作风,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主动服务教学,服务师生;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学生管理中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目的。要总结管理经验,从实际出发,探究高职院校运行规律,完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

3.2.2正确处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

高职院校必须努力形成学术权力决策、行政权力服务的学术管理模式。在学校管理工作中,高校行政部门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学术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各种服务。通过完善办学制度,改变目前高职院校评价制度过于功利、用人制度价值错位的现状,净化校园学术环境,保证学术质量,促进学术活动为科研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生产服务。现实的做法就是通过切实推行专家或教授治校等措施来推进进政管理体制改革。

3.2.3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是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保障,绩效考核体系是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基本标准,因此,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是高职院校行政人员人事管理的关键。改革现行的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是要进行考核方式的改变,根据岗位的不同要求,设置细致的考核标准,合理体现考核结果的差异,结合有区别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高校行政人员的积极性。新晨

3.2.4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管理创新。

随着高中毕业生规模的减少和社会对高等教育要求的提高,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高职院校取得竞争优势的有效的方式是学校管理创新,即先进的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信息化的实施使管理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上都有所改变,为学校带来了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直接构成了高职院校的竞争力。

3.2.5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办学水平。

高职院校应当借鉴和学习现代质量管理的先进理念,增强教职员工的质量意识,在“质量工程”推进过程中逐渐提炼并形成有各自高校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建立适宜的质量文化。

当务之急是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实现从以教学为中心向以学习为中心的转变,将教育的重心放在学生的学习,以及学生的需求上,以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对于有人提出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学校管理,我认为是一个具有创新性的建议。

篇2

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管理对象的自然属性和地域属性,是环境管理区别于其它管理的主要之处。环境管理的管理对象主要是自然环境中的大气、水、土壤、生物等各种自然环境因素,并且负责协调这些自然因素与人民的生活、社会的需求和经济的发展之间的和谐关系,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同时满足各种需求。所以,对于环境的管理是一项涉及领域多、范围广的高度综合的管理工作。但是,由于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对于地域的行政区划,致使在地方环境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同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尝尝出现各种障碍。从而导致了地方环境管理质量,甚至影响建立和谐的环境与社会需求的关系。对我国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甚至对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二、解决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1、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针对目前的情况有效解决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首先,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解决目前地方环境管理机构行政职权不独立的问题。有中央环境部门给予支持,帮助目前依附于企业或者其它相关部门的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行政上独立。严格杜绝地方环境管理机构依附企业的现象,保证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有针对性的为地方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设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帮助地方环境管理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达到提高地方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目标。另外,对于地方经济落后,无法依靠地方经济提高环境管理质量的基层单位,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帮助实现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目标。还有,通过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协助地方环境管理机构依法管理环境、保护资源,保障地方环境管理机构的执法力度。

2、健全环境保护跨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

由于环境管理是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科学等各项学科,影响着人民日常生活、社会发展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的,具有高度综合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摆脱目前存在的由于行政区划和跨部门协调,导致的工作开展受阻的情况,是当提高我国环境管理水平和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是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在体制改革方面,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对于综合国力的提高,不仅仅需要提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也是评价综合国力的主要因素。所以,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中央与地方协调机制,对于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利用,以及在相关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落实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三、结语

篇3

关键词:政府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推行其政务所奖励的权责体系、运行机制、组织机构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总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我国要建设为民服务型的政府体制,所以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改革一定要加快进程,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一个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在这一进程中,政府部门人员不仅要设计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蓝图,还要慎重分析行政人员的职能转变,工作部门间的结构优化,分清各个部门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最终建立一个责权统一、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所以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中,要个人负责、管理到位,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有力的推行电子政务新手段,以更好的完善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体系。可以说,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直以来,我国由于国家体制关系,一直推行计划经济,所以我国的企业管理一直是一种“政企合一”的模式,致使我国的行政管理中总是存在一种政企关系纠结,责任不到位的现象。这种管理模式,首先导致了党的政治领导能力不能很好的发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阻碍以及制约现象也比较明显。其次,企业也由于受到一些制度人事的限制,不具备良好的自主性,在市场出现波动时也不能及时做出反应和调整,这就致使其政治优势以及经济优势都难以展现,处于被动状态。所以说,改变现有模式,促成政企独立,才能各自行事更为自由和主动,才是一种新形势下的明智选择,而这也是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先决条件。政企分开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形式,在新的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应该扮演的角色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分不清楚自己的位置身份,只能导致事倍功半的效果。所以政府行政管理中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一种全新的服务模式,以适应市场的变动规律,起到良好的催化作用、调节作用、导向作用,这就是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重点。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促进了企业的自主运作,也更好的使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放在经济的宏观调控方面,以更好的营造一种高效的市场运作环境,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

二、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权限

学界的观点是: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法制化,依法规范二者关系;实行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决策的民主化;提高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培育全国统一市场;完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监督机制;建立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关系;平衡地区间的发展。笔者认为,首先应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正确处理中央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向地方放权,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其次,要建立一种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其要具备严密的工作程序、科学的管理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有效的监督管理,完善的权力、监督制度,确保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正确,且执行彻底,为民谋福,杜绝权力滥用、等行政管理中的弊端,进一步约束权力的执行,确保监督制度的完整,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权力的监督,健全各种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为社会舆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

篇4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

一、行政管理的原理

(一)行政管理的含义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机关运用行政权利以实现国家职能与利益的执行和指挥活动。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使其在职权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它的活动形式是通过行政行为实现的。

(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源泉在以前实行的计划经济体质下,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很大程度上都被乡镇政府对地方事务实施的管理体制限制了。自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们发现,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甚至成为阻力和障碍了。经济基础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第二、目前存在的弊端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原因

1.财政状况恶化,负债严重,缺乏支持经济发展支撑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财政支出远高于财政收入,财政缺乏充足稳定来源,支出压力巨大,只得靠吃上级定额补助解决一系列问题。在税费改革前,主要靠“三提五统”。税费改革后,主要靠农业税及其附加,少量零星工商企业税收。在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发达乡镇,其财政收入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就全国绝大多数乡镇而言,是非常不理想的,取消农业税后,虽然上面有一定量财政转移支付,但远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问题。

2.乡镇管理体制的深层矛盾在农村税费改革更加凸显了出来,急切要求我们对乡镇机构的改革有一个深入的推进。税费改革后,原乡镇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企事不分、机构重叠、办事推诿、人员臃肿,工作效率低等问题,都全面的暴露了出来,迫切要求我国改革相应的乡镇管理体制,建立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3.随着中央支农力度的逐年加大,农民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要求更高,旧的公共服务模式已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群众意见大。在职能、机构、人员和效率上做文章,建立新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旧的行政管理体质工作效率低,行政效能不高。乡镇机关内设多个机构,职责得不到有效统一,指挥不得力,决策的效率得不到提高;因此,必须破旧立新,彻底改革原有乡镇管理体制。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途径

(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面向21世纪的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1)在乡镇政府去留上这个问题上,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的代表者和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在全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将长期存在。但其终极目标必将实现乡镇自治.(2)在乡镇规模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撤并,扩大乡镇规模,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3)在乡镇政权职能上,弱化经济管理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4)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从而提升基层民主的建设。(5)关于政权运行机制,我们需要监督乡镇政权的运行。(6)在乡镇各站所改革上,引入市场机制,分清职能,理顺关系,进行彻底重建并不断扩大农村社会自我管理能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途径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同时也为了能够将政府机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实现,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七个方面做出努力: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增强其宏观调控能力。服务型政府就是在以民为本的理念下,通过法定程序,以为人民服务为首要宗旨并且能够承担相关服务责任的政府。其次,对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进行服务角色定位。其角色定位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最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第二、政企彻底分开,加快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把资源的基础配置权由政府交给市场。在传统行政体制下政府直接介入对企业事务进行管理,导致企业员工积极性不高,缺乏活力和创造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政府应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的管理,但是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经济活动。第三、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明确各服务专区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一整套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第四、完善组织立法,实现国家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第五、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力争有新的突破。第六、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社会中介组织将会不断的发展壮大。第七、精简机构,减员分流,适度精乡扩镇。全国各地精乡扩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首先,对乡一级办事处或乡公所的设立,使其作为县的派出机构;其次,主要是扩大乡镇的自,根据各地乡镇实际情况,来进行撤乡并镇。

三、总结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在新形势下志在必行,但在深化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务实管用的原则。在改革中要不断修正改革路径和改革方式,方法,同时要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共管理体制。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在实践的过程中,坚持大胆探索,大胆创新,从而使其积极稳妥的推进。强化权力下放建立起乡镇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权责体系,从而逐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乡镇体制改革之路。

参考文献:

[1]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作者:王修达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2]赵树凯:《县乡改革的历史审视》,《中国发展观察》2007年第9期。

[3]张晓山:《简析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改革》,《管理世界》2005年5期。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

篇5

我国开创环境保护事业已40余年,长期以来,我国沿袭着以各级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以工业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主要职责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管理体制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一些具体的管理方式至今也依然是极为有效的。然而,在我国已基本确立并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却越来越显露出对市场条件的不适应性,甚至正成为阻碍实施有效环境管理的桎梏。因此,对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作重大的、根本性的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2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性矛盾

“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是全球公认的准则。但从环境管理的内涵、特点及我国的环境管理战略等几方面分析,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偏差并与我国的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相脱节,极不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

2.1从环境管理的科学内涵看我国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理论偏差

环境管理的科学内涵可大致概括为: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及教育等多种手段,限制(或禁止)人们损害环境质量的活动,鼓励人们改善环境质量;通过全面规划、综合决策,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达到既能发展经济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又不超出环境的容许极限的目的。其核心是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从其内容看,环境保护的范围应涵盖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资源(生态)管理,主要是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二是区域环境管理,包括整个国土的环境管理,大经济协作区的环境管理,省区的环境管理,城市环境管理,乡村环境管理及流域环境管理等。三是部门环境管理,包括能源环境管理,工业环境管理(如化工、轻工、石油、冶金等的环境管理),交通运输环境管理,商业及医疗环境管理等。从理论上而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管理工作应当涵盖以上的诸多内容,但从我国承担环境管理主体工作的环保行政管理主体(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地(市)环保局———县环保局)的工作内容和我国的环保法律体系看,我国环保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主要还只能是涉及部门环境管理中工业环境管理部分。从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进入了公害发展与泛滥时期,这个时期,现代工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部门,如石油、化工、电力等,环境污染和破坏空前加剧,以至发展为社会性公害,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的环境管理重于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即控制工业污染,而对于整个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生态系统缺乏全面管理。这一时期也正是我国环保事业的起步时期,我国的环境管理思想深受其影响,此后制定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都主要是针对工业“三废”和噪声污染的管理,而对环保部门所应承担的资源(生态)保护职责少有明确的法律和职能的规定。在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的报告中,我国政府将环境管理部门的任务概括为“统筹规划,全面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应当说,这一概括对环境保护管理职能的定位是基本准确的。但由于缺乏科学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在后来的实际工作中,环境管理工作都重在“组织实施”,所谓的“统筹规划”和“检查监督”基本流于形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共同的发展战略后,工业发达国家在环境管理思想上发生了重大转变,把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同时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在此影响下,我国虽也对新型的生态、环保、经济发展理念作了积极倡导,但多重在宣传、引导,“雷声大,雨点小”,环保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无法作实质性的切入和推动。如环保部门如何有效介入生态资源管理?对此有没有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在机制上如何保障?恐怕是所有的环保人士都无法说出明确的答案。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现行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即对环境管理的内涵缺乏科学的把握和定位,同时对实施严格的法制化的环境管理缺乏保障机制。当前,世界各国的环境管理都已进入了一个更为全面、深化、科学有效的全新发展阶段,在我国已有不少省份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如果不能及时改革、调整和修正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不仅将延误发展环保事业的极好时期,痛失契机,还将严重阻碍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2.2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无法实施统一而有效的环境管理

我国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同时,我国又制定了门类繁多的由多部门负责实施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环保部门实施统一而有效的环境管理。其一是因为环境是一不可切块分割的有机统一体。人类的生存环境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多层次、多单元的环境系统,而人类活动对整个环境的影响也往往是综合性而非局部或区域性的影响,特别是我国目前还无法真正实施完全意义上的法制化的行政管理,因此,实行环境质量的地方政府负责制极不利于实施统一有效的环境管理。如在实际工作中,对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的处理往往受到多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大环境区域的环境管理也存在着因环境资源利益分配不均而不惜牺牲环境资源的现象。如新安江流域,其下游区域是环境获益的主体(如生产水资源产品),而上游区域则必须为保护好区域环境付出经济代价,但上游区域并不能因此获得合理的环境经济补偿,显然,这是不符合市场原则的,长久以往,难免会使上游区域的行政当局失去耐心,或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考量,放弃所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其二,在现行的环保法律体系中少有环保部门对农业、林业、矿藏等领域的生态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权的规定。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矿藏资源等等的保护,环保部门所能做的工作大多只能是宣传层面上的。同时,因环保部门自身行政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环保部门同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至多是平级关系,在有些地方甚至还没有设立有独立行使执法权的行政主体,像《自然保护区条例》虽明确规定环保部门有对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权,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到实处。

3建立符合我国现阶段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思考

管理体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体制的变革、修正是与时俱进的,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笔者以为现阶段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着眼于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建立较大区域范围内垂直管理的环保行政管理体系

如上所述,由于环境是一有机统一体,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无法随意分割,实施统一和有效的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必须建立在较大区域内实施有效管理的垂直行政管理系统。环境保护实施行政垂直管理不仅是环境自身的自然和社会特性的必然要求,对开展环境保护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如在较大区域内统一实施开发、保护与治理)、协调区域环境关系、调整局部区域和大区域的环境利益都极为有效、有利和经济,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因环境利益冲突导致的环境灾害。在目前条件下,可借鉴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经验和模式,建立跨省际的垂直行政管理系统。如可设立国家总局-华东局-县(市)基层局的模式。

3.2科学确立环境保护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在新形势下,重新确立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和环境管理实践需要的环保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是当前环保部门面临的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20世纪90年代曾任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曾指出,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职能是“宏观指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依此,我国环保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能够有权实施对环境保护战略和有关政策的指导,即通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战略,对地区、部门、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通过制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相关的产业、经济、技术、资源配置等政策,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活动进行规范、控制和引导;二是能够运用法律、政策及技术手段实施部门协调,推进各部门、各行业协同动作,相互配合,承担好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能;三是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信息咨询、市场指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四是有权对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有效的监督检查。能否赋予环保行政部门有效的监督检查权某种意义上是决定着环保部门的工作成败关键因素之所在。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应包括以下内容:对全社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环境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督检查等。由于我国行政体系自身的特点和历史承传,由环保部门一家承担环境保护的所有执法内容也是不科学、不现实的,但重要的是作为环境保护的主管职能部门决不能游离于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重要的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之外,而我国现行的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恰恰限制了环保主管部门在类似领域的作用,这一法理的逻辑悖论给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是巨大且在短时期内无法消除的。

3.3从法律层面和体制上保障环保部门强有力的行政监督检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