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中学法治教育,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我国已确立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培养决定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前途。从相关资料来看,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当前犯罪中的比例不断上升,一些青少年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其法治意识薄弱有重要关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青少年都要经过中学教育,而这一时期正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而,此阶段的法治教育对于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决定性意义。有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和团中央于200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中学阶段的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由于中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学校。学校的法治教育仍是目前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基本形式。因而,强化中学的法治教育无论是对建设法治国家还是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都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当前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教育内容滞后
我国传统社会强调义务,轻视权利,实践已证明这不利于建设国家与公民的正常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确立人们的权利主体地位,这要求我们从中学阶段开始就要重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而当前中学生法治教育仍存在较严重的重义务、轻权利倾向,无法培养出具有现代权利意识的公民,这不但不利于学生未来的人身发展,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长远建设。同时,在既有的法治教育中重视对具体法律内容的传授,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忽视对学生进行公正、平等、自由、人权等法治理念的培养,使法律课成为死记硬背的学习,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无法培养学生真正的法治意识。
2.法治教育在现有课程设置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在现行的教程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一门法律基础课,中学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虽然我们也强调在其它课程学习融合进行法治教育,但由于缺乏明确的衡量标准,在当前升学压力下,各学校普遍无暇顾及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3.法治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在中学阶段,学生自学能力相对有限。由于升学的压力,法治教育的时间也有限,因而。高素质老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有重要意义。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学的法治老师都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这些老师一般都缺乏正统系统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主要通过课本自学一些理论知识,缺乏运用能力,对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往往解答不了,教学质量不高。一些学校虽然聘请了兼职法律老师,但因教学时间安排或兼职老师自身原因,往往有名无实。2001年团中央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曾对全国10个城市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结果显示,370名被调查老师中,仅有4人知道《刑法》中有少年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占全部被调查人数的1.1%;知道《儿童权利公约》的占0.5%;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只有82.4%。教师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培养具有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现代公民任务的实现。
4.法治教育途径单一
在传统认识上。一谈中学法治教育就想到课堂法治教育,对环境教育重视不足。课堂法治教育是中学法治教育的核心环节,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课堂的传授,但中学生同时生活在社会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其能否持久秉持课堂上接受的法治意识有重要影响,如果周围环境中发生的事情总是与课堂讲授的相左。就很难指望学生能形成对法治意识的真诚认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们的环境确实难以达到“以环境教育人”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学生合理解释课堂讲授的内容为何与外面的情况格格不入,他们的个人生活经验就可能消蚀掉课堂教育中辛苦培养了那点法治萌芽。
三、完善中学法治教育的对策
1.以培养法治意识作为中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治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洽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学生法治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治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这一点美国的经验可以借鉴。“培养美国公民”一直是美国中学生法治教育的宗旨。美国的很多学校都设有公民教育课程,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公民事务,使其能够意识到法律如何影响自己,而自己又可以如何去影响法律,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法治教育的熏陶,理解自己所处的公民社会,成为一个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实现法律社会化的目标。因而,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中学法治教育的地位。
2.整合课程设置,合理编排教材
强化法治教育仅靠其它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治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治意识的培养。
3.提升法律师资队伍素质
法律师资的培养可采取两种途径:一是招录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老师队伍。他们经过较系统的法律训练,能更好地理解、诠释法律。也更有能力将以案说法,有助于改变当前法律教育空洞的局面。二是对现有师资力量进行培养。与其它学科比较,法律更新较快,需要相关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可考虑聘请热心公益的退休司法人员作为兼职老师。这些人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法治有较深刻的体会,可有效弥补现有老师知识方面的不足。
关键词:考试招生;依法治国;中学法治教育
一、案例聚焦
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期间,青岛胶州市考生常升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据警方调查证实,篡改者为其同班同学,篡改目的是增加本人被录取几率。截止8月中旬,事件的最新进展为篡改志愿的考生被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系统罪依法批捕。
几乎与此同时,菏泽单县也发生一起篡改同班同学高考志愿事件。不同之处是,被篡改的一共是4位同学,而篡改者与被篡改同学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据交代,纯属嫉妒、泄私愤,篡改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近两年来,在全国范围内高考志愿遭篡改的事件屡见不鲜。2012年7月,商丘市高中学生苏某出于嫉妒心理,将同学高考第一志愿的大学全部删除,并在选报了另一所学校。2015年7月,山西省万荣县考生贾某高考志愿由一批A类五所院校被篡改为二批A类仅一所院校;河南周口市考生杨某的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被改为一所二本院校;浙江萧山第二职高十多名的高考志愿被同学以恶作剧的目的篡改。2016年7月,福建漳州高职考生徐某原本填报的十个高考志愿被改的只剩第九个,其他全部消失。
上述案例中高考考生篡改志愿的行为,严重干扰了高考录取工作秩序,损害了国家教育考试公信力,使他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理应受到法律严惩。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高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考生个人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前途。高考的每一个工作程序都必须有严格的规则制度作为保障,从而保障考试公平,体现教育公平。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而相关考生对自身行为的严重性缺乏明确的认知,说明了目前中学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中学生的法治意识以及法治素养急需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中学法治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
党的十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将“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作为基本原则之一,并提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加凸显,其中更是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2016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提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 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因此,加强中学生法治教育,提高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是在当下时代背景下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
三、中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治教育内容缺失,缺乏系统的法治教育体系。从中学课程的设置来看,目前的中学法治教育尚未作为基础课列入课程标准,在日常的教学中并没有规范、系统的法治教育教材,中学生所接受的法治教育知识,主要来自政治课、班会课或者思想品德课,同时,在这些课程中,相关法律内容并不集中,多以案例的方式呈现,限于基本的警示教育,学生可以接受的法治教育极为有限,而且也不够深入,不能够从法律意识方面进行教学。而且,由于法律内容在考试时一般涉及较少,不是所谓的重点、热点,所以在教学时也很难有所侧重。
(二)教育方法欠缺,不能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目前的中学法治教育还停留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上,以单向性、填鸭式、灌输式的的教学方式为主,依赖课本较多,没有结合中学生的成长特点进行针对性教学,缺乏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及时关注与深入解读。方法单一的教学方式势必会影响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内化与领悟,学习的主动性欠缺,使得学生实际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也严重不足。
(三)师资力量不强,法制教育缺少专业性。目前的中学,很少配备专业的法律教师。中学在招聘教师时,也极少会有法律专业的需求。法律专业毕业生,在就业选择上也更倾向于公务员、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薪酬更为丰厚、发展前景更符合个人理想与公众期待的岗位。这就导致了中学的法治教育,无法专业化、深入化。仅仅靠配备兼职的法律顾问,或者由思想政治课老师甚至专业完全不相近的老师来授课,无法起到有效、系统的传播法律知识的目标。
(三)学生法治意识缺乏。中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不够成熟、稳定,自我心理建设不够完善的阶段。目前中学法治教育的欠缺,使得学生在认识社会、解决问题时,显示出法律意识的不足,同时,对自己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缺少足够的保护意识。以篡改他人志愿的考生为例,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关系到他人将要报考的学校,而这个学校是综合了成绩、兴趣、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将影响一生的关键。但是,仅仅是出于私利,或者嫉妒、报复,甚至恶作剧,就视他人权益于不顾,就因为对相关政策法规疏于学习,缺乏了解,导致基本的法治意识淡漠,从而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
四、中学法治教育应该采取的对策
(一)构建科学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加强中学法治宣传教育需要有相对系统、完善的课程设置。2016年7月,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其中明确提出将在中、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不断改进教学评价方式,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目前正在全面推行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也将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目标。“高考命题要围绕法治教育的目标,将中学教学中法治理念培养和法律知识教育的内容提炼、整合出来,使法治理念的考查能够贯彻到有关学科的试题中去。”①法治知识纳入升学考试,可以有效地督促学生、家长、学校重视法律、了解法律。教育相关部门应该结合中学生的知识结构、接受能力和认知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编写教材,从而在中学教育阶段有计划地架构科学、系统的法治教育体系,保证中学法治教育的实施,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在一个相对完善的环境中得到有效培养。
(二)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法治教育水平。《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中小学要配备1至2名专任或兼任法治教育课教师,不具备条件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多校联合聘用法治教育课专任教师。法律专业毕业生因为接受过较为系统、深入的法律教育和法律训练,在实际教学中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讲授法律知识,更有权威性。对于兼任法治教育课老师,通过加强培训,不断完善相关人员的法律和法治素养,对于改善目前中学法治教育现状也将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开拓思维,创新多种法治教育途径。中学法治教育决定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对于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必须要丰富法制教育途径,突破目前单一、滞后的教育方式。一是加强参与感。“要建立民主法治的教育环境,按照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的理念,要让学生在学校中体验法治的力量,逐步形成对法治的信仰。”②可以通过自主搜集案例、制定相关校园公约、班级制度、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学生在实际参与的过程中对规则、权利、义务等有更直观、更明确的体会和认识。二是体现开放式。学校可以与当地法治部门加强合作,通过司法专业人士作报告的方式,使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组织学生对司法部门进行实地参观,更直观地了解法治工作。也可以邀请高校法律专业教授、专家举办校内讲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法治知识的学习也会更加深入。三是重视互动性。一方面在课堂讲授中要重视互动,将枯燥的、严肃的法治知识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更好地呈现出来,有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学校与家庭的互动交流。通过专题家长会、家庭教育辅导报告、家长调查问卷等各种方式推动学校和家长的共同交流,提高家庭法治教育水平,更好地促进中学生法治教育水平的提高。
[注释]
①姜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J],中国高等教育, 2015,Z2。
关键词:中学生;法制教育
一、中学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有什么样的青少年就有什么样的中国。法国大文豪雨果曾说过:“多建一座学校,就可少建一座监狱。”在逐步走上法治国家的道路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校中学生法律意识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2016年5月7日,山东省肥城市发生一起杀人案。警方通报称,经初步调查,5月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14岁的辛某、17岁的李某酒后将七旬老人宋某殴打致死。目前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明显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呈“低文化程度、低年龄”趋势。好多少年犯甚至自称“14岁之前要大干一场,16岁之前你也可以干,但是到16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1第十届中国青少年发展论坛上,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了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研究成果,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群体的研究表明,法制意识薄弱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调查中,在回答“此次犯罪的原因”时,选择“不懂法律”占65%;58.1%在犯罪时“不知道是犯罪,也不知道会受到处罚”;64.7%在犯罪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假如在违法犯罪前存在哪些事项,就不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60.5%的未成年犯的回答是“知道犯罪的沉重代价”。
2这些数据显示,我国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程度不够高,对他们的心理不够了解,因此,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让他们知法、守法势在必行。学校要通过法制教育,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重要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唯有法律才能制约权力的运作,防止权力的滥用。
二、中学法制教育中的“五少”现状
我国中学教育中法制教育情况很不乐观,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一无所知,法制观念淡薄,缺少起码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法治教育变成学校教育短板的现象并不少见。
(一)课程设置少。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八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因此,中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法律知识是有限的。
(二)考试占比少。中学教育是围绕着高考指挥棒运转的,而在中考和高考中,法律知识基本上都不是考试的内容。在面临着巨大的升学压力的情况下,学校日常教学活动中过分偏重于中考、高考考试科目的学习,很少能够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存在法制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学用结合少。绝大多数中学的法制教育课仅表现为法律知识的传授,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制教育的培养等同起来,导致学生虽然学习了法律知识,但日常生活中基本上都不会运用法律来认识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比较差。
(四)专业教师少。目前学校的专业法律老师很少,大多数上法律课的老师都由政治老师代替,他们有的可能完全不了解法律,也有的是一知半解,这样的课程设置形同虚设。
(五)家长引导少。多数家庭都很重视孩子的智育,而缺乏对孩子的思想引导和做人的教育,导致不少青年学生在品德、心理、人格上出现不少问题。
三、大力加强中学生法制教育
(一)中学可以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中学时期正是青少年身心快速发展,逐渐社会化的关键时期。法律等实践课程的缺失,使青少年面对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时,不懂得用法律指引行为。为此中学应该开设法律课程,编写专门的法律教科书,引进专业的中学法律教师,创新法律教学模式,让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
(二)在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重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是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养成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思想政治教师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能力和道德素质,以身作则,起到榜样示范的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结合思想品德教学内容,将法律知识教育融入教学过程之中;在教学形式上,教师要尽量多采用一些日常生活中发生的鲜活案例,吸引学生去思考、去发现这些法律现象背后的法律道理,从而更好地提升法律教学效果。
(三)在课外活动中开展多元的法制实践活动,推动学生学法用法。学校和家长都要高度重视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在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同时,必须借助社会文化力量和公共环境资源,营造全方位法制教育环境。学校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可以通过办黑板报、橱窗宣传,法律知识抢答、讲讲身边的法制教育小故事等方式,生动形象地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组织学生参观检察院、法院、监狱或者旁听庭审,让他们身临其境地去感受法律;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法效果。
(四)指导中学生用法律引导自己的行为。法律知识的学习目的是要做到守法、用法。青少年时期是世界观初步形成时期,情绪情感表现冲动、幼稚,很多时候在行为控制方面有所欠缺,导致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以在通过法律知识掌握的基础上,要引导学生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指导他们来找寻法律的规定,从而合法合理的维权;在遇到冲突的时候,能够对法律有所敬畏,严格控制自己的行为,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情况。通过知行合一,真正保障青少年学法守法能够落到实处。综上所述,青少年在中学阶段,就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内容,培养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习惯,为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许恩铭 单位:宿迁中学高三8班
参考文献:
[1]张彩云.中学法制教育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群文天地,2012,(7),192
学校是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多年来,我校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我校今年以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二、突出重点,普遍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 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六项要求”。一是各校必须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德育教学和必修课计划,每周必须安排一课时法律专门课,挑选具备较高法律意识和自律品质、有较扎实和较全面的法律知识的教师任课,为确保教材的严肃性、准确性、针对性,还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尽可能征订由教育部负责组织编写的普法专用教材《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二是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不准以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取代法律专门课,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少年法庭、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加强指导与交流。四是在抓好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并实施年度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实行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围绕普法、教法、执法、用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教,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把学校工作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五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力争将所有法制课, 思想品德课老师轮训一遍。同时,高度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要求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及教育专业法,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成为学生的榜样,除学校日常法制教育外,各科教师还应结合教学进行相关的辅助教育。并把法制教育作为广大教师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和考核的主要内容,要使全体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教法等各方面都能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六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实施了“一校一个法律明白人计划”。各校从实际需求出发,从政法机关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律明白人”,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
关键词:法治文化;法律与生活;法律启蒙
中图分类号:G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3)36-0039-02
当前,我国在中小学阶段对学生的法治文化教育上存在明显不足。初中的法律常识只能算是守法教育,并不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念,更遑论法治精神。当然,在高中阶段的政治课程体系中,《法律与生活》校本选修课程的开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学法治教育上的不足。下面,笔者将结合自身在开设本课程中的经验谈一点看法。
笔者把法治文化教育的内容限定为《法律与生活》,虽然不可能做到彻底的系统性,但也不是照本宣科,照搬教材内容。因为法是包罗万象的,而市面教材也完全按照大学学科要求设置,因而没有特别适合高中学生的。于是,根据生活中的热点、学生遇到的问题,笔者通过法律视野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具体的、客观的回答。以下是笔者其中一个学期的教学设计:
为更好地说明笔者的设计意图,下面选其中部分内容再进行详细介绍:
第1课时主要是想让学生知道法的价值。中国人非常喜欢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我们的媒体对此有大量报道,而老百姓似乎也习惯了“搞大”的做法,只要存在侵权、违约等行为,受害者往往先想到的是闹事、静坐、跳楼、烧公车等手段,至于正确维权,按程序一步一步走,似乎大家都没有这个耐性。《红潮风暴》这部电影告诉了我们有时候程序比实体更重要,实体正义必须通过程序正义来实现。
第3、4、10课时主要是用视频的冲击力影响学生,使他们明白一些违法行为会带来家破人亡、不可逆转的人生后果。
针对深圳学生家庭离婚率较高,如一个50人的班级一般会有3~5个离婚家庭,笔者特意设置了第12课时――《财产千万亲情几何》,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及继承的法律问题,目的是想告诉学生父母有选择婚姻、追求幸福的权利,孩子也有选择自己认可的监护人的权利。在家庭中,孩子是三角形的一角,具有稳定的作用,因此,要学会做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做家庭关系的协调剂。
……
在学生的“学”上,孩子们积极性相当高。当然,这个积极性是呈增函数形态逐渐递增的,因为刚开始笔者采取大学教授模式,发现学生状态不佳。于是,才逐渐用案例、视频导入情境,以点带面,逐渐深入,学生也终于渐入佳境,以至于最后经常互动,如模拟法庭等的开展,使法治文化的普及变得非常成功。下面是笔者的学生,罗宇豪同学对校本选修课程――《法律与生活》的学后感言:
通过这个学段《法律与生活》的学习,我觉得我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对我将来毕业后与社会接触,融入社会,并在社会生活中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将带来极大的帮助。我颇为欣赏老师认真、严谨的教学气氛,上课时不仅详细生动地为我们讲解生活中可能不能意识到的法律问题与漏洞,同时也为我们播放相关论法视频及某个法律问题上的电影。这样不仅让课堂变得活跃,同时也让我们能更加强烈地领悟到生活中法律的形式。而我对法律也越来越感兴趣,有空时,我会上网查询相关法律条文,或者在一些论坛里找寻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事物中所包含的法律因素,进一步了解更多被保护者或群体与法律权限的关系或者立法的流程,例如,如果你被虚假广告骗了,应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任由他人受骗让不法分子更加猖狂;假如你“拾金而昧”,数额较大而拒绝归还,会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在校的学
生……所有的一些细节也许都与法律紧密相连,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程,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普法宣传,更是一种系统的法律启蒙教育。常规的法律教学和政治课教学一样过于抽象,因此,教师在讲授法律课程时,需要在课程设计上考虑受众的接受能力,尽量把课程设计得贴近生活实际,添加大量的互动元素,增强内容的趣味性。通过多个学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学习过上述课程与没有学习上述课程的学生之间在法律认知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大部分学生参加学习后,看待社会问题更加理性,并开始从法律角度来思考和分析各种社会现象。他们在家庭或者生活中遇到纠纷矛盾时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甚至给父母提供比较全面、成熟的法律建议。种种迹象表明,通过系统的法律启蒙,能够较早的提升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为社会输送更具纪律性和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同时也使学生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
参考文献:
1、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总则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有机构成被写进了教育法。目前在校的中小学生,正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和生力军,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在中小学教育中与科学文化、思想品德教育一样占据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必须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
2、是培养现代合格公民的基本途径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大基本国策,也是实现富民强国和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民的法律素养是前提条件。而要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公民法律素养,关键在于进行法制教育。现代公民的法律素养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从中小学生抓起。只有从小进行法制教育,通过长时期的知识学习、实践锻炼以及潜移默化的习惯培养,广大青少年才有成长为遵纪守法的现代公民的可能。因此,中小学法制教育可以说是培养现代合格公民的基本途径。
3、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正是其法制观念淡薄,甚至有人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未成年人犯罪带有很大盲目性,往往因为一时性起,一念之差而铸成大错,大部分少年犯罪时不知道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能够从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就能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因此,在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是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有效措施。
二、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教育缺乏系统性
中小学的法制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相比,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都显得相对薄弱。纵观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内容,涉及法制教育的内容并不多见,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与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及接受能力相契合的系统讲授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材。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系统性,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统一的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的教育计划安排,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总体研究;没有统一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没有把法制课作为主要课目列入教学大纲,缺乏教学参考资料等等。
2、教师队伍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成效。然而,现阶段绝大多数中小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他们往往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知识,另一方面又相对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帮助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从而使教学质量大打折扣。此外,一些中小学教师自身法制观念淡薄,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甚至出现了与法制教育的宗旨相对峙的教师“教育犯法”现象,如罚抄作业、罚站、取消午休、站办公室、放学晚回家等惩戒方式。
3、学校、家庭、社会各方未形成法制教育合力
不少人认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只是学校有这方面的教育任务,社会、家庭不需承担太多的责任。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许多家长对在校生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而不少家长的脑中还保留封建时代的“万般皆下品,唯有独书高”的思想,对法制教育并不重视。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部分地区社会不良风气盛行,没有营造出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文化环境。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社会环境的约束力量有限,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实突出。只靠学校和老师在那里演独角戏,没有形成教育合力,必定造成教育效果低下。
三、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必须坚持的原则
1、要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学校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进行的主要场所,教职工对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然而,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如同思想政治课程一样,时冷时热,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应试教育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片面追求升学率依然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升学率高低成为评价学校教育效果优劣,教师教学工作能力强弱的唯一标准。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领导不够重视,教师积极性不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学校教育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为坚持全面育人指明了方向。要解决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唱的是素质教育的调,走的是应试教育的路”问题,必须从观念到实践上,坚持素质教育的方向,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评价体系,着眼于每一位受教育者,德育智育并重,成才与成人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造就社会主义各行各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2、要坚持全面规划性原则
中学开展法制教育要做到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贯穿于中学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上。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以学校教育为核心,涉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点连线”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法制教育取得更大的成效。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不同学龄段的学生设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循序渐进,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3、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正确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服务于社会发展,接受社会实践检验。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获取法律知识,由被动接受到自主行为,也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相结合。学校法制教育要克服照本宣科、满堂灌、满足于讲授书本知识的倾向。学生需要的是情感体验,通过实践,丰富和充实人的内心世界。因此,无论是课内还是课外,都应注意结合社会生活中的案例,注重以案释法,引导学生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去剖析,从实践中学法,从学生自己的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做起,遵守班规校纪,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促进良好班风校风的形成。
四、完善中学法制教育的对策
1、明确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
以传授知识为载体,以预防犯罪为目标的传统法制教育具有明显的工具性,难以使学生产生对法制产生的真诚认同。“法治的真正实现不在于用法律条文来取代现有的文化传统,而是要把人们对法律、法治的信念融入到人们的血液中去。知法并不必然守法。”因而,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包括权利义务意识、宪法意识在内的法治意识,而不是在于系统地习得多少法律知识,更不是单纯的预防犯罪。法制意识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自身文明素质提出的基本要求。我们应切实认识到中学法制教育决定着法治建设的未来,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只有如此,才能正确设定中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能才界定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地位。
2、合理设置课程、编排教材
强化法制教育仅靠其他学科附带性的教育是不够的,法制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缓慢的过程,教育主管部门应考虑根据青少年年龄特点编写相对系统完备的法律课程教材,使中学生、小学生在各年级都有相应的法制课程。在教材编写上,可考虑以法治连环画、动漫视频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在内容上应注意案例教学,使学生在相对轻松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完成法制意识的培养。
3、引进法学类专门教师
人才始终是教育发展的源泉、动力和目的,保证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在中小学引进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人才,专门从事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工作,以弥补多年来基础教育中存在的普法不及时、人力资源不足的现状,保证中小学教育中“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帮助学生培养形成一定的态度和信念,理解法律如何体现集体的意志和价值观,理解法制教育的目的、基本态度、价值观等如何通过学科内容和教育方式得以实现。因而专业化教学人员的存在是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基础。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法制宣传
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治教,必须加强法治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全社会有责,而学校教育具有最直接、最集中,最系统、最有效的作用,在加强法治教育中扮演着无可比拟的重要角色。
学校在教育工作中如何加强法治教育?
一方面是要对学校管理者加强法治教育,做到依法治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内涵发展。依法治校是在学校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各个行业、领域都要实现依法治理。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实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校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新型政校关系的根本保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实现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以及学校内部的依法治理。切实转变办学和管理的理念、思路、方式与手段,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依法治校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迫切需要。当前,学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多样性显著增强,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与挑战。学校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必须在管理中重视对自身法定义务的遵守,依法实现与公民、社会其他组织的对话与合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依法治校是学校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加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具有现代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教育的重要任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依法治校是构建符合法治理念的育人环境,培养学生学法明理、树立公民意识的重要保障。
另一方面是对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的法治教育,培养现代法治人才。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在学校教育中的具体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依法执教,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教师,落实依法执教,最根本的就是学法、守法、用法,注重师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学法、懂法。不懂法律知识,没有掌握教育法规,就不可能有运用法规的能力,也就谈不上做到依法执教。作为教师,既是社会公民,又是教育工作者,因此既要学习宪法、民法、刑法等国家层面的法律,也要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业法规,还要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学习,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教,把教育办成公平正义的教育。
教师要自觉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要具备起码的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教师尤其要注意学习有关教育工作的各种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来系统掌握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法律规范、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实施教育法规。还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教育政策、文件,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法条注释与法理分析相结合,通过案例释法、学法,储备知识,规范行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与水平。这样才能肩负起培养合格法治人才的重任。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让法治成为人民的信仰、国家的信仰,是法治教育的核心。要实现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再到法治信仰的法治教育目标,全面提高全体人民的法治素质,必须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中纳入法治教育的内容,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形成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法治机构共同参与的全面的法治教育体系。
进行法治教育,要从培养法治意识开始。法治意识是对法律法规和法治制度等的理性认识和把握,是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动力。培养法治意识,一方面靠学习,一方面靠行动锻炼,做到知行结合。为此,认真落实教育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做到学生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校要将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让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要把法治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各种校园宣传媒体与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渗透到学生行为规则、日常教学要求当中,凝练到学校校训或者办学传统、教育理念当中,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教育要与社会法治机构协同合作,共同做好法治教育与宣传。进行法治教育,要把培养法治思维作为重点。法治思维是一种运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能力。如果说法治意识使人有观念、有动机,自觉想到用法治来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话,那么法治思维使人有方法、有能力做到用法治解Q和处理问题。
年是全面完成我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陕政法发〔〕19号)精神、以及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陕教政〔〕2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年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培养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核心,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奠定坚实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主题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三、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要求,通过在全省中小学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
(一)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法制教育质量与效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要通过会议、文件、广播、电视及报告会、演讲会、讨论会、主题班(队)会等各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板报、专栏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教育法》、《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提高学习宣传效率。使广大学生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深刻理解和领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勇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课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中小学考试的范畴。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教育作用,特别是要在思品、政治、语文、历史、综合教育等课堂教学中,科学合理的渗透法制教育。课堂教学要注重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在此基础上,法制教育还要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法制教育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与学校的德育工作相结合,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立体式教育网络相结合。
(三)积极组织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是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省上将在今年上半年举行全省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征文比赛活动。征文以“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题目自定),内容要紧扣法律知识,并贴切实际,贴近生活,体现学生的思维和写作特点。字数一般在800-1500之间。
征文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2月份到8月份,为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学习宣传、积极撰文、推荐上报阶段。各市推荐上报参赛征文:小学30篇,中学20篇。
第二阶段:9月份为省上统一评选,表彰阶段。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认真评选,拟评出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00名。同时,对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并通过媒体公布和表彰。
为便于各地各校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组织好征文比赛,、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法制教育》读本(分为小学低年级版,小学高年级版,初中版,高中版),作为推荐用书。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当地新华书店联系征订。
(四)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做法、经验,继续抓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年底,省教育厅将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抽验,审定一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五)积极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团委、司法等部门,开展“知心律师进校园”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搞好“五五”普法督导检查与验收,全面完成规划任务。今年是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上半年要逐级开展督导检查活动。下半年要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省教育厅将从10月起对各地“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与验收。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各地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重大意义,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中小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满腔热情地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中去。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地各校根据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计划、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各项活动,认真扎实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自查自评,将“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和成效,与完成“五五”普法规划总结紧密结合,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四)总结表彰阶段。省教育厅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及检查评估结果,结合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工作,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总结表彰。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养,促进学校安全及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学生普法
1、利用宣传阵地,加强法律知识宣传
学校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同时结合一些宣传日或者纪念日开展一些法律教育活动。
本学期政教出做好宣传主题的选择,要求每班级出板报4期;请我校政治教师利用校园广播间周采用宣讲或者访谈的形式,对具体法律内容进行解读;同时,在例如“6.26”等纪念日或宣传日为契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深入广发的宣传法律知识;本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性的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辅导;组织学生观看有关的法制内容的电视节目或者录像。
2、开设法制课堂,加强法制知识教育
学校继续将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开设法制课堂,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教师的专长,实施有效的法制教育。具体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课时。
3、开展多样活动,丰富学法新渠道
为了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律的宣传和学习当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司法局联系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法庭见习,让学生感受法律的威严和学习法律的必要,在真实的环境当中学习法律知识。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制为主题的主题班会,讨论会,辩论会,座谈会等至少一次。同时,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检测。
(二)教师学法
一、用游戏渗透法律观念
玩是幼儿的天性,在玩中学、在玩中探究进步是幼儿阶段幼儿接受知识的主要模式之一,通过游戏可以潜移默化地实现对于知识的渗透,而且幼儿也比较乐意学、喜欢学。如在教学认识交通标志中要求幼儿看到红绿灯会说几句简单的命令,精心设计了教学环节,首先让幼儿每人准备红、绿、黄三种指示灯,然后让幼儿做角色扮演的小游戏,让其中一名幼儿扮演警察,一名幼儿扮演行人,另一名幼儿扮演指示灯,来演练如何正确地过马路的情境;同时,为了加强幼儿对于交通规则的认知,可以把一些重要的交通指示标志、标识做成图片贴放在教室中向学生展示,来增强学生对于交通规则的认识,进而增强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和法治观念。
在学习儿歌时,根据不同的儿歌,教师可以让幼儿来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游戏活动把看似枯燥的法制观念有趣地融入到启蒙教育中,教师再适时地给幼儿讲解一些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幼儿遵守各种行为规则的意识和能力会进一步得到提升。比如,在《我不上你的当》《不和陌生人说话》这些儿歌里,幼儿边听边做游戏,这样不但培养了幼儿分辨是非的能力,还学会了自我保护,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二、在安全活动课中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要结合幼儿年龄特点,以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中毒、防校园暴力、防自然灾害、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为内容,利用故事、儿歌、图片、多媒体课件、游戏等形式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力度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
在安全活动中教育幼儿从小就要养成遵规守纪的的良好习惯,在自己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要多想方法和手段,要冷静地面对问题,切勿惊慌,同时要从小养成对自己的行为和习惯负责的意识,规范和约束自己的不合理行为。同时结合幼儿阶段幼儿的年龄特点,要教育和引导幼儿学会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如何求助、求救,如何更好地来规避危险。例如,要教育幼儿学会遇到困难和问题要打110,遇到火灾危险拨打119;当遇到人身威胁和安全时,要学会求救,牢记家长电话寻找和家人的联系等;在日常行为中,要提醒幼儿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注意防火,严禁幼儿玩火和把火源带入幼儿园;要注意防水,告知幼儿不能够自己去河湖地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更要注意防盗,注意保管好个人财务,在家要注意安全使用防盗门。
三、在主题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幼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我们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挖掘有效的法制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幼儿的法制意识,让学生学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文明小公民。
(一)每班每月结合主题开展一次法制安全教育
主要是交通安全、环境卫生、自我保护,爱家人、爱家乡、爱祖国方面的教育。
(二)进行宣传教育
挖掘幼儿园现有资源,开展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如充分利用小广播、校讯通、宣传栏以及舞台剧。如:《我是小小执法员》等文艺宣传形式,寓教于乐,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增强了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播放安全教育专题片
组织幼儿观看主题教育片《防火知识》《交通与安全》《安全自护自救》的录像片,生动形象的画面使幼儿懂得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了解了预防摔伤、烫伤、食物中毒、触电、踩踏等安全自护知识,让幼儿初步懂得了体育活动、幼儿园游戏活动防止意外伤害等安全常识。
(四)进行防火、防震演练
我们通过调动幼儿的积极性,让幼儿动起来参加实际的演练,使幼儿更加清楚地知道当发生火灾、地震时必须要做到的逃生方法。逃生时不要蜂拥而出用浸湿的衣物、毛巾捂住口鼻,贴近不安全的事件发生时,应采取哪些措施。例如,发生火灾时:拨打电话119报警,说地面逃离。地震时:逃生不要蜂拥而出,不要慌乱地跑到室外,要有一定的秩序。在室外时应保护头部,躲开危险地物体。在室外遇到地震时,要到空旷的地点等。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幼儿园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让幼儿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都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之,在幼儿园教学中,我们要深入挖掘出教材中内在的思想情感教育因素。充分发挥教材中的情感作用,陶冶幼儿的情操,提高审美趣味,使幼儿一个个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让我们的幼儿园教学成为法制教育的优良载体,让我们的下一代成为优良美德的传递者!
(责编田彩霞)
关键词:高中生;法治教育;现状;思考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6-0229-03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国家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更需要公民懂法、遵法、守法。为了解中学生(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状况,我们以开展社会综合素质实践为目的,组成高中生法律意识与教育调查小组,对武汉市一些高中在校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与分析,以期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可以借鉴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并结合我们的观察与思考,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对策。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5年6~11月,调查小组以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为对象,问卷内容分为37个类别,重点对法律意识、学习兴趣、安全观念、法治信仰、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通过随机抽样方式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68份,收回率为92%,其中男生占40%,女生占60%。经对调查结果统计和分析,总的看,近些年教育部门和高中学校,认真落实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要求,结合教育和教学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促使广大学生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较好地取得了政府、社会与家长们都认可的成果。然而,调查也发现有些学生在对法律知识掌握、接受和运用的程度方面,尚有欠缺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二、中学生(高中)法治意识和教育的总体现状
1.高中生学法知法兴趣比较浓厚,但普法教育途径方式有待拓展。在依法治国方略和理念的引领下,高中生学法懂法求知欲普遍比较强烈。这表现在“您希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吗”的问题回答中,“非常希望”的高达71.91%,“无所谓,保持现状挺好”的有23.6%,“不希望、毫无意义”仅占4.49%。说明大多数人不仅有法治教育的个体愿望,而且认为对自己走向社会和未来发展非常必要。从他们对“您认为法律对自己用处大吗?”的回答得到了佐证,其中有74.86%的人认为法律对自己很有用处,只有13.13%的人认为对自己用处不大,另外12.01%的说“不清楚”。从这两组数据看出,大多数人已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并成为共识。
那么哪些法律最为同学们所关心关注?调查发现主要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教育、交通、环境等,关注度相应高些(见表1)。
同学们不仅热心学习法律法规,而且积极投身于普法宣传和力所能及的法律行动,其中有24.18%受访者参与了普法宣传活动,8.37%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7.44%协助过维护交通治安,14.88%举报了违法违纪事件,其他也有45.12%,体现了高中生可贵的社会道义与法治正义精神。他们又是通过哪些途径来学习了解自己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呢?调查显示通过媒体28.55%,报刊杂志20.63%,教师25.55%,家长12.16%,同学4.78%,其他途径8.33%。看来各类媒体报刊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这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媒体人的高度重视,关注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和引导。但另一方面,由于高中生面临比较大的高考压力,大多数学生不能够或者没有精力主动地从媒体报刊中获得系统的法律知识。当问起“您是否有观看法制节目、报刊的习惯”时,回答“没有”的学生占17.08%,“偶尔”的占66.12%,能够经常持续的学生才占16.8%。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因为高中生通过电视媒体报刊这种最直观、最现代的方式获得的法律知识占了较大的比例(49.18%),约是学校教师(25.55%)的2倍,但接受的方式却是被动的。当然,学校还是普法育人的主阵地,毕竟通过媒体报刊获得的法律知识都是零星的、点滴的、不系统的,真正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学校进行统一、系统的教育。所以,是不是可以考虑把传统的学习教育方式与现代的多媒体教育途径有机结合起来呢?
2.对依法治国认同感很高,但对司法部门如何做到公正性有疑虑。高中生对依法治国的认同度也是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问卷中设计了一个直接的问题,“您对‘依法治国’的方略认同吗?”大家回答是让我们惊喜的,十分认同的有68.07%,比较认同的有24.65%,不认同的只有7.28%。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制,也是一种社会和人类活动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秩序稳定、和谐的社会。有了对法治的认同,对法律的敬畏,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并成为行动和追求,这如同“扣扣子”,扣好了“第一个扣子”,就能够为依法治国做贡献。
对于法律和法治的功能,高中生既看到法律和法治的现实意义,也表现出对现实社会中存在某些问题的疑虑。比如说在问到“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什么?”时,回答“保护公民权利”占76.32%,“惩罚违法犯罪”占13.09%,“规定公民义务”占5.02%,其他占5.57%。固然法律是保护公民权利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只强调法律保护公民而忽视所承担的责任义务,这对法律的理解多少有一些偏颇。另一个当提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生活中能保证吗?”时,大家的回答同样令人愕然:“能、可以做到”的只占16.81%,而“怀疑、做不到”的占39.5%,认为“取决与司法部门公正性”的占43.69%。从这来看,既凝聚着高中生对公检法等部门抱有改进的极大期望,同时也说明了大家对法治公正性持有怀疑的态度。这样的情绪和观念,久而久之可能会干扰中学生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正确理解和深刻认识,甚至影响今后的法治信仰和人生成长,理应注意教育。
在普法教育熏陶下,大多数高中生养成了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习惯。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能够敢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捍卫法律的尊严,诸多媒体时常可以看到见义勇为的事例。这一点,在下面两组问题的调查中显得特别突出。在问及“发现有人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时您会怎么做?”(见图1)
由此可见,同学们具有护卫法律神圣、保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信心和勇气,体现了大义凛然的担当和责任。这在对“只要不危害自己的利益,看到违法犯罪也不要管”的看法时,其回答一样倍感欣悦。认为“正确”的只占8.12%,“错误”占了73.11%。不过还有18.77%的人回应“不知道该怎样做”,这或多或少表明少数人对社会现实的一种逃避,值得社会深思。
3.保护自身安全意识参差不一,但遇到具体侵害时尚能依法维权。调查发现,当今高中生对自己合法权益的关注度可以说参差不一,并且表露出有不知如何依法维护的困惑和无奈。请看“您对自身合法权益关注度”时的回答(见图2)。
再看看对另外两个问题的回答: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时,回应经常的只占14.25%,很少的占了50.41%,没有的占了35.34%。“您对维权的途径是否熟悉?”时,回答也不甚满意。“不太熟悉”占47.95%,“基本熟悉”占43.83%,“很熟悉”仅占8.22%。值得欣慰的是,一旦真正遇到具体事情和侵害时,大多数高中生还是能够理性对待。比如当问到“您遇到侵犯自己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什么?”时,回答“忍过去”占8.81%,“及时向老师反映”占14.65%,“向家长反映”占48.37%,“向司法机关求助”16.9%,其他占11.27%,绝大多数同学能够通过有关途径依法维护。当遇到了“放学回去发现屋里乱成一团,觉得是家里进小偷了,你会怎样?”时,回答“先收拾家里看被偷了哪些东西的”只有12.01%,“保护好现场打110报警”占64.81%,“打电话告诉家长”占23.18%,说明大多数同学都有依法办事、保护现场留存证据的法律意识。
4.懂法守法的自觉性虽然较高,但抓好宪法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法治意识的根本反映。高中生通过参加校内外普法教育,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上都有较大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是对于《宪法》及其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也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尚没有弄清楚,说明法治的根基不够牢固。比如说“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了解吗”的回答,满意比例显然不很高。非常了解只占7.14%,部分了解30.77%,有一点了解50%,一点也不了解还有12.09%,说明抓好宪法的教育还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重视和关注。比如在问到“每个适龄公民是否都有当兵服役的义务?”时,回答“是”占46.63%,“不是”占42.13%,“不知道”占11.24%。我国《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保祖国是每一个适龄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职责。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认为当兵吃亏,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现象屡见不鲜。在网上就有“我到了服兵役的年龄,想知道怎样能逃避”的帖子,看后着实令人深思。的确,我们这个时代“英雄主义”情结和“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壮志已经开始被人们淡忘了,这是我们国家与民族需要关注的大问题。又如关于“知道网络方面法律规定吗”时,回答“知道的多”的占28.77%,“不多”的占60.55%,“不知道”的占10.68%。这个比率可谓很大。网络作为新兴媒体,其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危害极大,甚至于有的人沉溺于里边无法自拔。作为高中生,正处在明辨是非的徘徊期,提高对不良信息的辨析能力,积极从中吸取正能量,是同学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也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加以引导。
三、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的思考
中学生(高中)正处于由学校走向社会的前沿阵地,再联系现实社会看,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违法乱纪的行为逐年递增,尤其是校园暴力或恶性施暴事件频频见诸媒体。如不久前贵州15岁中学生被同学围殴致死,江西永新一个女中学生逼同学下跪、脚踹、掌掴,湖南邵东一个高中生在办公室杀害老师,湖北武当山一个中学生用钢棍暴打同学,等等。这些违法犯罪苗头和迹象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有的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个别已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监管不力的状态,接近于触及犯罪的红线。针对调查发现和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学生(高中)法治教育。
1.有关部门大力推行联动机制。重视和抓好高中生法治教育意义重大,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整个教育工作的实际,注意做好统筹安排和顶层设计;司法部门要结合全社会普法工作,针对这个特殊年龄段的学生做好法治教育的规划和指导,组织公检法干部和律师进校入班担任兼职法治校长和班主任,有的放矢地做好普法工作。最终,建立起部门联动、互为负责的体制,并确保法治教育责任落地。
2.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必修课。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是进入高中后,同学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因此,学校对高中生强化法治教育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社会和家庭所不及的。所以,学校在法治教育上要切实有所担当,真正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必考课纳入到教学之中,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教育和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学生有兴趣、能自觉地让“法治”信仰和理念根植于心灵深处。
一、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一项紧迫而持久的任务
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尤其近年来,14~18岁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我国目前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在改革开放深入使社会环境变得日趋复杂的背景下,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呈现多样化,伴随着各类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这和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相对缺失有着很大的关系。据国外有关研究统计,在20世纪70~80年代前后,对学生影响的五大因素的强弱排列顺序是由学校、家庭、社会、媒体和同学逐渐改变成为同学、媒体、社会、学校和家庭。这一方面反映了新的文化传播形式和社会变革对中学青少年的影响和冲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作为影响青少年人生观和价值观第一阵地的弱化和淡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推进依法治教,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因此,在中学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具有长远的重大现实意义,加强和改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已成为一项紧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
二、目前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国已在小学、初中开设了法律常识教育课程,但是,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法制教育淡出校园,缺乏教育的长效性。许多教育部门及学校把精力主要关注升学率,仅把法制教育作为从属部分,甚至流于形式。其次,教育内容简单化。主要是把普法教育变成简单知识教学,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学生觉得没有必要更没有兴趣学,也不清楚在生活中如何去运用法律,更有甚者知法犯法。第三,师资力量缺乏专业化。据了解,现在学校从事法制教育的,基本上都是由政治教师兼任,真正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很少,且少有经过法律知识培训,导致他们只能照本宣科,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教学的灵活性,无法引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和注意力。第四,教育方式单一化。法制课与社会实践脱节且教育方法形式单一,现在的法制教育仅仅局限在了校园之中和课堂之内,往往采取填鸭子单一灌输的方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法制课学习的机会很少,以案释法,以是说法,以身讲法的教学方式更少,缺乏直观的教育。
三、对加强和改进目前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思考和建议
1.突出位置,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中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学生从小学到中学都能够接收到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适合青少年特点编写系统的法律教材,根据青少年成长发育的不同阶段、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中小学法律教材,使青少年能系统化、持续化接受法制教育。
2.强化法律素质的培养,使学生不仅知法懂法,更要遵法敬法
首先,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其次,充分运用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进行法制教育等各种载体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第三,把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社会,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青少年学生,提高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强化专业师资力量的培养,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教师
一方面定向招聘录用一些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做任课教师,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另一方面,加强非法律专业的任课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在授课中要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
4.抓养成,在结合上下功夫,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12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展与就业报告》提出中职毕业生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产业大军中的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在肯定了中职毕业生高就业率的同时,也指出中职学校学生的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强,易受外界干扰,教育难度大。另有学者统计,当前我国中职生有违法倾向(如强行索要、任意殴打他人等)的约占28%,有厌学倾向的约占42%,其他不良行为的约占15%,问题学生中女生占19%,此外还有部分学生与社会无业人员往来密切。由此统计可以看出,年龄相对较小的中职生由于社会阅历浅和经历少的原因,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太清楚,因此,笔者认为相对于高校学生来说,更有必要加强对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课程是必修课,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旨在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的法治意识。笔者在中职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连续多年担任《职业道德和法律》的授课工作,在工作中深刻地体会到中职学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比较单薄,法律知识比较匮乏,法律修养需要提高等一系列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解释:一是因为法律课程多为考察课,相对于专业课来说,不能够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基于此,中职学校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二是中职学校法律课程的课时有限,如笔者担任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课程,仅仅在第二学期开设此门课程,并且最多仅有30多节的课时,而据笔者了解的情况,其他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程也大多如此。鉴于此,中职学校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获得的知识也是有限的;三是中职学校的重要培养目标即为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这样就会造成学生对于专业实践课的重视,忽视了必修的法律基础课,学校的忽视、片面追求专业技能指标,客观上也会导致中职学校学生法律知识的薄弱。在我国中职学校教学要求和教学实践中,法律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在很多中职学校中,法律教育仅仅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在整个思想政治工作中,德育教育占了相当一部分。当然,德育教育和法律教育有着必然的联系,但是将法律教育认定为德育教育的补充,这样的定位是不恰当的。中职学校将法律教育认定为思想政治教育中无足轻重的部分,从根本上导致了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律认识淡薄,从而造成更多的违法违纪行为。笔者认为,中职学校应当将法律教育与德育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采用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从思想和行为等方面共同培养塑造合格的中职学校学生。
二、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经验及问题分析
2008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其中明确指出:“要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讨论式、合作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尽量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注重运用在做中学的实践方法。”鉴于此,笔者在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的授课过程中尽量采用案例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但是在讲授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职业道德这部分,可以生动地运用课堂互动,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法律教学这一部分,既要使得学生能够掌握枯燥的知识,又能够丰富课堂的形式,深入问题分析,笔者认为一直是一个难题。在最近的教学过程中,笔者运用案例讨论这种形式,比如在讲到法律犯罪这一部分的时候,笔者给学生展示了前几年影响较大的《许霆案》的视频,接着提出了问题:(1)分析许霆是犯罪行为吗?还是一般违法行为?(2)你认为法律怎样制裁许霆的行为?(3)你从许霆案当中得到了怎样的启示?使得学生在直观地感受的同时,接着采取分组课堂讨论的形式,讨论此案件触犯的相关法律,达到了良好的课堂效果。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几点问题:首先是针对与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仅仅采用单一的讲授方式,课堂效果不好,并且学生的接受能力有限。其次是法律教学内容的单一性。学生本来对枯燥的教条的法律知识就容易产生抗拒,而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内容仅仅是课本上的内容,起不到应用的效果。再次是对于中职学校来说,认为德育教育和法律教育这种基础公共课的重要性远远不及专业课。
三、对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思考
针对上文所分析的中职学校学生学习法律的必要性、中职学校法律教学薄弱的现状、笔者在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经验及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对中职学校学生法律教学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法律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实践性对中职学校学生进行法律教育不能仅仅依靠语言的论辩及教条式的灌输,应该结合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深入浅出地采用多种教学方式使得学生接受并且运用法律。在教学方式上,教师可以采用多媒体等形式,大量运用图片、视频等教学手段改变枯燥无味的法律课堂,尽可能让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直观的教学过程中学习遵守法律。并且,基础法律的教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鉴于中职学校学生的特点,教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课堂模拟案例、课堂互动使得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鼓励学生通过实践找到答案。多样性和实践性的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增加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更加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与遵守态度。笔者认为在进行案例教学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一是精选案例,有代表性的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教师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选择热点的时政问题,而不拘泥于教材,这样具有深刻的启发性,使得学生在讨论结束后能够进行积极地反思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要点。二是呈现案例,教师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如多媒体形式、学生表演、教师描述等激发学生兴趣的方式。三是讨论案例,讨论案例时教师要采取适当的引导方式,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情景,将案例的内容与法律观点联系起来,组织学生进行创造性地进行探讨实践。四是总结评述,案例教学的核心在于案例的总结评述,此部分将整个案例进行综合和升华,促使学生调整视角,开阔视野。
(二)法律教学内容的改革
根据上文的分析,目前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困境之一就是法律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决定了中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具有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教育。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必备的法律素质,成为学生立足社会的必备素质。所以,在法律教学内容中可以选择热点的社会案例与基本的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比如最近频发的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迫使飞机降落事件,在这些事件中,航空公司和乘客都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在此类案件中,谎报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应以编造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既激发了学生学法的兴趣,也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另外,在制定中职学校的法律教学内容中,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一是中职学校法律教学的开展并不是将学生培养成精通法律的人才,而是让学生把握生活中的相关法律知识,自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达到社会对于中职学校学生法律素质的要求;二是因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因此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校的需要制定适合的法律教育课程,尤其是制定适合中职学校学生特点的法律教学内容,深入浅出、不枯燥、不乏味,最后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三)创造法律意识培养的环境
关键词:小学语文 法制教育 必要性 有效措施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小学语文教学在完成德育任务方面则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言之无为,行而不远”,“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自古以来我们的语文教育就有“文道统一”和“文以明道”的基本传统和基本原则。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可以凭借学科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制教育是完善小学德育内容、充实小学德育手段的需要。小学阶段的德育内容是:开展热爱学习、立志成才教育;开展社会生活基本常识和安全教育;开展热爱劳动和爱护环境教育;开展孝亲敬长、爱集体、爱家乡教育;开展尊重国旗、国徽,热爱祖国文化的爱祖国教育。
帮助小学生初步培养爱劳动、爱科学、爱祖国、爱人民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培养建立孝敬父母、团结同学,讲究卫生、勤俭节约、遵守纪律、文明礼貌的良好行为习惯,逐步培养起良好的意志品格和乐观向上的性格。从小学阶段德育的目标来看,无论是对“五爱”情感、三种“意识”、五种“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还是对良好的意志品格以及乐观向上的性格的塑造,有许多方面与语文教学的要求和目标相一致、相符合,在小学语文教材中都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体现。
小学生处于幼稚、不成熟、独立性与依赖性相交织且其行为富于模仿性的特点;课外活动要坚持选择正面良好的榜样,来培养其优良品质、积极进取精神、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和爱国主义情感。可以通过举办革命诗歌朗诵会、名人成功故事会等形式开展语文课外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渗透道德教育,把语文能力训练与品德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寓德育于语文课外活动中。
二、在小学语文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有效措施
1 整合教育资源,切实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针对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的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学校现有的思想品德或政治课教师进行相关的培训,使他们具备和提高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对此,各学校校长应该给予支持和鼓励。二是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招录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他们接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意识强,法律知识丰富,让他们专门从事法制教育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聘请法律顾问的学校可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他们以案说法,更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此外,教育职能部门还可以采用远程教学的方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其实,小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很多,关键是我们去不去做。
三、拓展知识,课外阅读巧渗透
课外阅读是语文学科进行德育渗透的重要途径。文学作品中的政治倾向、思想观点、品德情操等,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渗透、感染和陶冶作用。这种作用是直观的、形象的、整体的,对学生的影响极其深远。学生阅读这些作品时,一方面可以感受到祖国语言文字的美,从面激发他们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学生产生与具体的道德形象相联的情绪体验。所以,我们说“一本好书相当于一位良师益友”,积极开展学生的意志品格,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而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遵纪意识和法制意识。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兴趣爱好和思想实际,向学生推荐优秀读物。同时,通过加强阅读指导,引导学生读懂读透文学作品的德育内容,从而达到德育渗透和法制教育的目的。
2 丰富社会实践,课外活动潜渗透
生活是学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素材。学生是生活中的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耳濡目染一些社会现象。语文教学中,我们除了要积极缩短教学与生活的距离,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还必须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和阅历及磨炼,从而巧妙地渗透德育内容和法制教育内容。
开展小律师活动是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实际教育中,我利用班主任工作的优越条件,组织学生开展了“争当小律师”活动,活动的主要进程是“教师通过查阅资料,搜集案例,选择与学生生活联系紧密的违法事件,让学生依据自我的非标准的法律知识,自主选择担当原告和被告的辩护人,然后帮助学生自主查阅资料,引经据典地进行辩论。通过广泛参与,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接受一次法制教育。
写日记是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渠道。有位教育专家说得好:“日记是道德长跑,每天坚持,使人心灵求真向善爱美。”学生写日记时,说真话,说心里话,这便起到了使人求真的作用。同时,“写日记能规劝自己上进,劝人改过”。许多学生在日记中针砭假恶丑,赞扬真善美,起到了教人向善爱美的作用。作为语文教师,我充分利用日记这种写作形式,引导学生联系生活中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乃至违法犯罪现象,通过日记这个载体进行内心的真实表露,接受深刻的爱憎教育。同时,通过评改日记,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心理健康指导,针对性地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法制教育。
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的法制意识,进行法律教育,培养法律素质,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使他们知晓一些基本法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并知道用法制来保护自己,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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