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2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资产证券化的原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信贷资产证券化 银行非标准化融资 资本市场
一、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的重要手段
作为加速周转存量资产的重要途径,资产证券化可起到降低金融风险积聚和有效提高存量资产的流动性的作用,并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故而受到监管层的大力推动。而在今年9月26号推出的新办法中,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堪称其中的最大亮点。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交易效率可期,并且在量上有望实现短时间内的井喷。而负面清单则将基础资产的准入范围扩大至“法律禁止的除外”,为业务创新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资产证券化成为连接企业融资需求和机构与高净值客户理财需求的重要创新业务。
图1 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
二、资产证券化当前状况
我国目前已有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三大类,其中信贷资产证券化为重中之重。信贷资产证券化即把流动性不强、但预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信贷资产打包出售,以购入信贷资产为特殊目的机构将信贷资产的预期收益组成资产池,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收益与风险分割和重组,转化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
表1 现有三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表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起步较晚。2005年3月中旬,国开行和建行获得资产证券化试点资质,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两项试点,标志着我国本土资产证券化的起步。2005年年底,国开行41.8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30.2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交易市场成功发行,意味着我国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2008年至2012年间,受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暂时出现了发展缓慢的情况。其原因主要是预防房地产泡沫通过资产证券化激增金融系统的风险,导致新兴的难以监管的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事实上,资产证券化不会给金融系统带来新的风险新的风险,其实质是风险的二次分配。不论开展与否,风险都是存在的。如何把风险进行最优的二次分配,给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设计带来了难题。幸运的是,在三行一会的正确引导和金融机构的不断探索下,201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使信贷资产证券化焕发了第二春。从2005年开始到2014年7月,资产证券化市场上一共发行了54只,金融总计2171亿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三、资产证券化优势
对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在于:
(一)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一方面,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可以通过将其分级、重组、打包、出售的处理方法将其转化为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以达到在不使原始权益人失去对本企业经营决策权的前提下,增加银行资金来源的目的。
(二)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融资所需成本比通过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所需成本更加低廉,原因是更高信用评级的证券所需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越低,而经由资产证券化的途径发行的证券其信用等级高于其他长期信用工具,从而具有更低的成本。
(三)减少风险资产
商业银行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必须增加资本或出售资产。由于增加资本意味着更多的存款储蓄和更高的利息支付,其成本相对昂贵;而实行资产证券化则可通过出售资产的方式减少分母资产数额,通过表内业务表外化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同时降低了风险资产比重,更能满足监管要求。
(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借短贷长的特质使商业银行不可避免的承担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风险。如果商业银行将长期的、非流动资产证券化,并将所得款项投资于具有高度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就可以有效减轻这种不匹配,从而提高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
总之,资产证券化为发起者带来的益处是传统筹资方法难以企及的,并且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深入发展,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愈加明显
四、核心结论
综上所述,资产证券化在诸多方面对构建一个更加高效的资本市场大有裨益。同时细数近年来政府的政策导向,一方面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号召,另一方面从更大范围上将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主体扩展至券商、基金子公司。可见,后非标时代,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工具将唱主角,可谓天时地利,加快发展;风雨历程,渐入正轨。
参考文献
[1]耿军会,尹继志.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的意义及相关问题[J].企业经济,2013(07).
[2]聂广礼.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组合管理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基于2005~2008试点阶段的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3(05).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70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FNMA)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转手证券,是全世界第一个资产证券化产品。
美国是全球最发达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占全球资产证券化市场的比重在70%左右。
而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始于2005年,经过7年多的试点实践,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
有不少人担心,美国这样金融发达的国家,资产证券化尚且引发了次贷危机,在当前中国金融发展水平下,资产证券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会导致中国的金融危机。
这是对资产证券化和次贷危机的一种误解。
从本质上而言,资产证券化是风险的转移和分散过程。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等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贷款等资产转移,转换为标准化的有价证券,将所面临的风险分散到众多投资者的身上。资产证券化改变了风险的生存状态,从存量状态转变成了流量状态。而风险从存量状态到流量状态的转变,是金融由传统迈向现代的重要发展。
当然,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亦会产生新的风险。
美国资产证券化的高度发展,改变了商业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由“放贷-持有”模式转变为“放贷-转移”模式,从而产生了道德风险。由于能够把贷款转移出去,商业银行降低了贷款审查标准,导致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即“次贷”)的过度发放,最终导致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
另外,很多资产证券化进行了2次乃至多次证券化,证券分档等级太多,且使用了信用违约互换(CDS)等衍生产品,使得资产证券化产品过于复杂,投资者很难了解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所在。信用评级成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参数,然而事实证明,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准确性令人失望。
而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者的高杠杆率,进一步使得问题加剧。如次贷危机前,华尔街五大投资银行中,摩根士丹利、美林、雷曼和贝尔斯登的杠杆率都超过了30倍,高盛亦接近30倍。贝尔斯登旗下的对冲基金,杠杆率竟然高达100倍,也就是说100元的投资,99元是借的,自己只投入1元。因此,资产价格的较小波动,就会导致大额投资亏损和流动性的急剧丧失。
次贷危机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出现了相应的变化趋势,使得资产证券化市场能够更加健康、稳定发展。一是资产证券化链条缩短;二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档等级简化;三是资产证券化衍生品数量下降。
由此可见,次贷危机尽管开始于次级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为主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价格下跌,但资产证券化本身并不是次贷危机的原因。这就好比1929年大萧条开始于股票价格的暴跌,但股票本身不是大萧条的原因,更不能由此就不再发展股票市场。
因此,次贷危机后,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并未有重大改变。次贷危机爆发时,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急剧下降,由2007年的25600亿美元下降至2008年的14836亿美元。但2009年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又回升至21034亿美元,此后几年的发行规模都在2万亿美元左右。
此外,如果说美国的次贷危机是过度滥用资产证券化,则中国的现状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和发展严重不足。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次贷危机;风险
一、导言
在20世纪30年以来的金融市场中,作为创新力体现最突出的资产证券化,已经在全球的资本市场中越来越成熟,并且非常流行。在金融业资产证券化的全盛时期,资产证券化对全球经济的发展确实做出了显著贡献,但随后美国次贷危机却给其敲响了警钟。次贷危机不仅破坏了美国经济,也使蝴蝶效应、多米诺连锁反应在世界范围内爆发。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迅速蔓延到整个世界。
不同学者对于次贷危机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内容有不同的看法。郭羽认为,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运行风险比较大的原因之一是当前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缺乏。
对于资产证券化试点,因为其没有通过标准化合约形式打包并出售,因此难以形成移动市场,是一种不完全的资产证券化。而且大多数中小投资者都不愿意参与,所以银行担保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出现了预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瓶颈。
虽然我国资产证券化只是处于萌芽阶段,但随着经济和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延伸,我们必须要看到,在资产证券化的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的风险和风险的防范重点的差异。因此,我认为,在防范和管理风险中要突出风险管理的协调性和着重性。通过认真吸取美国次贷的教训,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从而提出科学、完备、具有操作性和协调性的全面的监管和控制制度体系。本文首先对美国次贷危机进行全面分析,进一步探析资产证券化风险,最后提出我国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对策。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状及其潜在的风险
1992年,我国已经开始了对地产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但是因为发展资产证券化的诸多条件如市场制度、法律制度、风险监管及税收等的不具备,到现在都没有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直到2005年才出现,联通CDMA网络支付租赁费收益计划的发放、2005年12月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元2005-1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发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国开元2005-1信贷资产证券化。
从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看出,目前资产证券化尚处于创新阶段,其真正开始发展仅有短短三年左右的发展历程。因此,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型市场的资产证券化,未来还有很长的路需要我们去摸索。
(一)信用、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的产生来自它的不确定性。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产品十分重要的特征之一。一定程度上,基础资产信用的保护与资产证券化投资收益有很大的关联性。在证券化过程中,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信用级别信息能帮助投资者做出更好的投资决策,因此要对信用增级提高资产证券的信用级别,为投资者建立严格、易于理解的信用评级标准。但在我国,对资产信用评估属于新兴产业,而且目前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评级标准以及资产本身的因素,还不能满足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要求。不仅缺乏专业评级机构的完整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在资产评估中也非常突出,这将是一个很大的导致信贷风险的人为因素。因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我国创新资产证券化制度的重要任务,然而更重要的是道德风险的防范。
(二)法律、法规风险
相比市场的发展,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刚刚起步,我国的基础法规制度建设处于劣势,仍需逐步的完善。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方面缺乏经验,也就是说,我国资产证券化正在进行试点研究和缺乏经验的不断摸索阶段。证券化市场没有相应的法律做后盾,与之相关的现有政策和法规也严重滞后于金融市场发展的资产,因而很难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此外,部门规章只有相关的政策指引,其法律效力比较低,我国并没有针对资产证券化推出法律法规,这样容易产生立法冲突。再加上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不健全,参与者不能很好地规范权利和义务,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的资产证券化面临我国式的法律法规风险。资产证券化大规模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和义务的纠纷。
(三)宏观的经济状况与政策的风险
发行资产证券化、取得与分发收益,管理者对资产的管理都与宏观经济有不可分割的关系。面对不断变化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不同的国家对资产证券化采取不同的保护与支持政策。在政治、社会、经济等宏观因素的考虑下,政策的制定者可能做出非合理的博弈决断,错误的政策很大程度上会阻止我国资产证券化的顺利发展。
(四)金融产品本身的缺陷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不仅有利于通过分散金融风险,改善银行资本结构,有助于保障金融业的稳定,而且能建立多角度、多层次、更全面的资本市场,进一步拓宽融资投资渠道。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资产证券化只是能分散风险,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风险。也就是说,资产证券化仅仅做到提高储贷或银行机构自身平衡表的转移能力,但如果遇到同样的风险,我们仍然会无法应对。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对策
这场在美国爆发的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目前已被认为是近年来全球损失最惨重的金融危机。这次危机有其不同于传统金融危机的原因,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和性质,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我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道路。做到以下几点,能帮助我们有效地防止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
(一)逐步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1.建立配套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业务,它涉及到各个领域,如法律、融资、会计、税务、评估、基金担保等,所以我国需要建立一套涉及各领域的完善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和政策。实践中发现,我国的交易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还不够完善。在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制定有关资产证券化的制度,要考虑我国国情,在实施过程中更要注意与我国实际相结合。此外,合理的税收政策大大地降低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为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2.提高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规的法律效率。资产证券化是结构性金融融资的范畴,它的顺利发行依赖于相关法律法规。当前我国已出台的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是相对较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如《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其法律效力较低,而涉及资产证券化许多问题亟须解决,并不是一些临时性管理措施和规定就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发展更高层次的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迫在眉睫。
(二)加强对资产证券化的信用管理
1.确保基础资产的资信质量。证券化的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相符是证券化过程中最大的风险。虽然从目前来看,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资信情况还不错,但并不是所有的资产都适合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分散风险对非系统风险的规避。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较高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为了保证基础资产的资信质量,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选用适合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2.规范信用评级制度。要逐步完善信用评级标准,从而使其更好地发挥指示作用。建议证监会在审批过程中,除了要重视信用评级的要求以外,还应按规定公布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帮助更好地预测产品的信用评级结果,发挥客观性和指示性作用。这样的公共信用评级标准将不仅能使资产证券化产品结构设计多样化,同时也对国际资产证券化在合适的时间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具有战略重要性。
(三)完善金融监管机制
由于它与传统的股票、债券、基金和证等品种相比具有特殊性,在监管上也明显不同,所以我国应继续加强资产证券化的全面系统监管,从对基础资产评估到资产池的评估,再到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的全过程监管,加强以披露信息为本质的监管方式。通过非常严格有效的监管,以确保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在目前分业监管情形下,银监会在制定相关披露要求的同时要重点考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自身的特点。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深化,产品结构不断复杂化,监管当局的监管形式和责任就会不断变化。因此,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当关注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方向,建立协调和对话制度研究监管对策,加强监管机构的合作与优势分享,使资产证券化活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到位,增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透明度,防范风险于未然,保证我国资产证券化顺利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羽.资产证券化风险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6,(13).
[2] 张文剑,赵鹏.中国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影响因素分析[J].晋中学院学报,2014,(12).
[3] 巴圣哲.对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4,(8).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现实问题,对策
沉寂四年之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久前重启,国家开发银行拨得头筹,首单101.66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是迄今为止单笔规模最大的证券化产品,标志了曾在我国试行几年的资产证券化重新启动,此后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相继开始筹备资产证券化产品。我国已走出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性金融危机,重启的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利于分散银行体系风险,但其道路必然是坎坷的。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及在我国的发展
(一)资产证券化概念
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产生稳定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建成资产池,此作为偿债基础,发行有价证券,实现资产所有权的转移。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四种类型,通常先由发起人将特定资产组合转让给特殊目的机构(简称SPV),SPV完成对拟发资产支持证券的优先及次级结构和内部信用增级安排的设计,再与信用机构、托管人和证券承销商等协议,最后SPV根据证券的销售收入偿付资产发起人,根据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
资产证券化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我国,但发展缓慢而波折。资产证券化在我国产生广泛影响始于2005年,其标志是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颁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我国把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单位,分别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按揭证券化。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暂停。在试点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如审批流程过长、投资机构单一、发行规模不足、二级市场流动性缺乏、信息披露程度有限等问题。相比次贷危机前的美国,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尚在初级阶段。而2012年6月,我国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3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规模为101.66亿元的“2012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重启了资产证券化之路。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分离问题
我国资产证券化由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部分组成,分别受不同的监管部门管制,其产品在不同的交易所上市,采用不同的监管规则,这就导致了银行信贷资产化产品无法在统一的市场上交易,投资者结构单一,数量有限。
(二)信用体系不规范问题
在我国,信用评级和增级体系的建立尚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信用方式主要是靠国家或政府的信用,而民间信用薄弱,造成了缺乏弹性的信用体系。如果政府的信用过于强,就可能掩盖很多问题;如果政府信用不够强,则可能导致信用体系的崩溃。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信用,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制造虚假信息,骗取投资者的钱财,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威胁信用基础。
(三)资产证券化需求有限问题
从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看来,越来越多的证券化产品进入市场,而我国的投资群体的发展却不够成熟。在美国,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但我国对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化产品上的投资有限制,因此限制了机构投资者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另外个体投资者虽然也可以投资该产品,但是个体投资者的贡献力量毕竟有限,而且个体投资者在投资方面缺乏一定的分析能力。所以资产证券化的市场需求需要拓宽。
三、我国实现资产证券化的对策
(一)采用统一的立法模式
通过统一规定资产证券化的种种操作规范,提供一个明晰的证券化框架,同时利于监管方在欠缺经验的条件下监管证券化。由于我国资产证券化被分裂为两个组成部分,应用着不同的规则,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统一规范资产证券化中的发行、上市、交易制度。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方面,清除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障碍和填补法律调整空白,只有通过立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难题;另一方面,我国有法律规范成文化的传统,采取统一的规章制度,使我国各项立法相对自成体系并具有比较严密的逻辑性;再者,作为证券化接受国,我国存在认识和接受这一新兴融资工具的过程,利用统一立法,资产证券化逐渐扩大影响。
(二)规范担保与评级中介机构,健全信用评级体系
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体系中其重要作用的是信用评级机构和担保机构。政府应该根据现有的信用担保和评级资源,建立全国性的信用担保和评级机构,利用政府的力量确保信用的可靠。但是,政府不可以削弱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在可允许的范围内,让评级机构直接在市场规则下开展业务,保证其评级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并且适应市场。另外,应提高资产证券化评级机构的准入门槛,承担证券化资产的信用评级工作的机构必须信誉度高、资信好、业务流程规范,对那些不规范,评级结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机构应严厉惩治。
(三)发展机构投资主体,扩大投资者范围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美国有广泛影响,众多投资者对资产证券化业务都趋之若鹜,而我国要想推进资产证券化就必须要有广泛的投资者。我国需要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限制,使资产证券化市场活跃起来,另外,随着我国保险业、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如果能放宽对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等社会资金运用的限制,那么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将得到极大发展。
四、结语
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创新的融资技术,在我国的推行有助于转移银行体系内风险,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但推行的过程不免遇到诸多问题。现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就有银行间债市与证券市场分离、信用体系不规范、资产证券化需求有限等等的问题,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任重而道远。不过,随着资产证券化的重启,其发展进程的加快,可以坚信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将迈入一个新的时代。(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付丽.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思考及决策.经营管理者.2012.(07)
[2] 夏斌,葛经纬.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策略探讨.征信.2011.(05)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微观风险;宏观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及交易流程分析
目前,学术界对于资产证券化并没有一个公认的概念,简而言之为: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集中起来,重新组合成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流通的证券的行为。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的要求至少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资产必须为缺乏流动性或者流动性较差,二是资产必须能带来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
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应包含以下十个步骤:(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别目的机构(SPV);(3)发起人向特殊目的机构(SPV)出售资产;(4)信用增级;(5)信用评级;(6)发行评级;(7)发行证券;(8)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9)管理资产池;(10)清偿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1.资产证券化的微观风险
资产证券化微观风险有很多表现形式,比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现金流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本文主要介绍微观风险中的隔离风险、提前偿付风险和法律风险。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就是风险隔离,风险隔离在资产证券化风险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如果证券化资产不能与发起人或SPV的破产风险相隔离,那么发起人或SPV一旦破产,证券化资产将可能成为发起人或SPV的资产参加破产清算,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提前偿付风险是指借款人因种种原因在贷款到期之前,偿还其部分或全部借款;或借款人破产后其资产被拍卖偿债,从而造成贷款者的现金流量出现非预期性变化,导致其信贷计划遭到破坏的风险。法律风险包括欺诈风险、相关文件或证券失效风险、法律的不确定性和法律条款变化的风险等,属于非系统性风险。
2.宏观风险
(1)金融危机。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初始目的是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然而,受到利益的驱使以及在法律制度的漏洞下,资产证券化逐渐被过度利用和滥用,由此产生的风险也逐渐被放大,最终会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2)通货膨胀。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经过结构化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但可被证券化的资产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有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正因为如此,资产证券化市场规模近年来迅速膨胀,达到了惊人规模。这些资产证券化的债券可以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一旦贷款成功,大规模的货币就会流向市场,最终,如此规模的货币增发必然导致严重的资产通货膨胀。
(3)逆向选择。以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例,贷款金融机构为获得高利润,会降低信贷标准,这样大量不合格的贷款者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产生了逆向选择。证券化机构又将这些信贷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化,通过独特的风险隔离,再加上信用?级,使得资产支持证券结构变得很复杂,进而透明度降低,导致投资者对基础资产的价值、风险等信息了解甚少,市场的信用评级机构便成为获息的唯一渠道。于是投资者通过选择那些高收益的证券,使得高风险的次级抵押贷款盛行,再通过市场上反复的交易和买卖证券,风险得到不断的放大和传递,最终可能酿成不可控制的风险。
(4)资产证券化的监管风险。资产证券化监管风险,是指政府或监管部门在监管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或其它不确定原因而造成的各参与方损失的可能性。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经济损失和社会福利损失等。
(5)资产证券化的道德风险。由于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发起人可能隐藏资产的负面信息和债券的交易风险,比如抵押贷款的款项可能是贷给了还贷能力很差的贷款者。另外,信用评级机构在“发行人付费”模式的激励下给予超出债券本身信用的评级,之后证券发行机构在没有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就直接进行了产品的承销,放松了相关风险管理的要求导致资产的高风险转移给了没有充分信息的投资者。
三、总结
对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既要从源头上对其进行控制,也要在其实施过程加强管理,比如在住房抵押贷款发放中,贷款机构要严格要求借款人的贷款标准,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质量,从而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在信用评级过程中要加强监管评级机构公正合理的执业;在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过程中承销商要充分揭示证券的风险等等。在资产证券化的风险管理上政府应该扮演重要的角色,政府在加强和完善监管体制、构筑资产证券化所需要的法律环境、规范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措施,对于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高 峦 刘宗燕:资产证券化研究.第1版.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