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7:4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他们利用各自的生产条件和优势,通过市场经济活动,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的含义、特点及作用如下表:
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它由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等形式组成,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个体经济:指在劳动者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私有制经济。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工具简单、操作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基本上无剥削。个体经济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个人所有;二是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个体经济中,生产者既是直接的劳动者,又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是一种不带有剥削关系的私有经济。
私营经济 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谋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存在剥削性质。我国对私营经济的方针是鼓励发展、积极引导,加强监督和管理。
外资经济: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三资企业都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但它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加以控制和调节的资本主义经济。
例1. 在我国要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 )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①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②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③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④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私营企业
分析:本题考查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有利于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品等环境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故①②④正确;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只是起主导作用,故③错误。
答案:B
例2.2012年1月11日全国工商联在京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9月,我国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近25万亿,同比增长38.6%,我国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这说明( )
A. 私营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B.私营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C.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
D.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__年,全市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政府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基层日常巡查监管,拓展信用分类监管,促进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重点突破与全面规范、完成近期任务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努力实现“经济户口”管理责任到位,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无照经营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基础进一步巩固,监管形成合力的工作目标,积极服务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努力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一)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巩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合力的管控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优势,对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落实管控处理措施,实行“挂账核销”。
(二)充分发挥年检、验照的监管作用。加强对系统年检、验照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查验项目和内容,通过宣传公告、到期提示、上门服务、逾期处罚等措施提高年检验照率,实现个体工商户验照率达75%,企业年检率达到95%的目标,通过年检验照发现并纠正违法经营行为。
(三)强力推进小餐饮、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处理、部门协同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四)强化基层网格化巡查监管。理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制定日常巡查监管操作手册,充分利用基层监管平台,完善检查考核制度,抓好基层日常巡查监管试点推广工作。
二、完善信用分类管理,构建市场主体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搞好系统规划。结合新一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调整,认真研究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与国家信用体系融合的问题。组织开展__年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二)强化信息录入。会同有关处室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录入工作规范,确保信息分类科学、格式统一。同时,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等工作,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的来源渠道。
(三)应用信用评定结果。对守信企业实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按照守信企业标准,诚信守法经营。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实行约束、惩戒机制,帮助其提高信用等级。
三、着眼大局开展监管,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有机统一
(一)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受理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关于主体资格和登记事项方面的申投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企业退出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动员停止经营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积极稳妥地做好逾期未年检市场主体的吊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市场主体的锁定和解锁工作。
(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禁毒防艾、扫黄打非、非法用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室外炭火烧烤及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随意行驶、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城市综合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发生。
(三)积极促进非公党建。成立促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组的联系,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情况统计,积极参与非公党建工作,推选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材料。
四、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建立运转高效的监管工作体系
一、发展特点
至20__年底,全县个体19036户,从业人员36472人,私营企业218户,雇工2825人,绝大部分属第三产业,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754万元、营业收入1190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94、21.32。
20__年全县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1238户,比上年增长4.4;注册资本933万元,比上年增长7.8;从业人员1381人,比上年增长7.8;实现工业总产值1952万元,营业收入830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23.4。全县私营企业60家,投资者197人,雇工840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8、16.1、21.2。注册资金1582万元,20__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02万元、营业收入359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4、19.72。
__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
(一)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地位作用日益提高。20__年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工业产值占全县的76.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县的66。个体、私营工商税收1600万元。
(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实力大为增强。20__年产值超百万元的个私企业有320家,超千万的有3家,近年来,有3户个私企业受到了省上的表彰,36户个私企业受到市级表彰。
(三)组织形式逐步优化,组织结构渐趋合理。到20__年底,全县私营企业中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有160家、39家和17家,分别占总数的74.1、18.1和7.8。
(四)质量、品牌意识增强,科技型企业崭露头角。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拟报注册商标8件,如“何大妈”豆瓣、“三钉”、“情为径”、“江成床垫”等一批商标在全县有一定的知名度。20__年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技改投入136万元,新产品开发投入97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个体、私营企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就有10多项。
(五)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业主趋向年轻化、知识化。现在办得比较红火的企业,投资者多数是新生代的企业家,他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新的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创新、创业意识强。个体、私营企业中涌现了不少回报社会造福于民的先进典型,一些经营规模较大、素质较好的个体、私营企业业主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
二、发展趋势
(一)经营领域向全方位拓展。一是个体、私营经济除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或控制的行业外,将开始涉足经营科技、文化、基础设施等领域,使个体、私营企业投资领域越来越广泛;二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经商办厂完成原始资本积累的个体、私营企业将经营触角伸向农林牧渔业,这将为个体、私营企业拓展新的经营领域。
(二)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一是注重实施名牌战略。二是企业业主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三是注重管理模式的更新。越来越多的业主放弃了创业初期的“家庭式”的经营模式,开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制模式规范管理。
(三)发展模式向规模型、外向型、科技型、工贸型转变。
三、对策建议
目前个体、私营经济存在着不少制约因素,一是政策难落实。二是“婆婆”多,难以适从。“多头管理、体制不顺”,加上部门间管理职能交叉,使个体、私营企业无所适从。三是投资分散。个体、私营企业遍地开花难以聚集发展。既难以形成区域产业优势,又加剧区域内的磨擦与内耗,以致陷于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困境之中。四是综合素质差。一些企业主既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文化素质较低,又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合法经营意识,这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为加快__个体、私营经济继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增强发展意识。一是树立三个观念。树立个体、私营经济在金华市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观念;树立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平等发展的观念,努力创造一个各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树立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是富有创新精神的新的生产力开拓者的观念,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与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坚持四个长期不变。即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个体、私营经营者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政策,保护个体、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政策,以及对个体、私营经济加强管理和引导的方针长期不变。三是做到五个不限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不限制发展比例,不限制发展速度,不限制经营规模和方式,不限制经营范围,不限制从业人员。
(二)审时度势,理清发展思路。一是实现一个转变。要从注重数量扩张、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质量提高、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是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点。政府应创造条件,使一些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看好的企业通过扩张、兼并、收购、联合等形式,促使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二是坚持两个依靠。即依靠科技进步和市场拉动。三是做好两个引导。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向块状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的集聚;引导个体、私营企业资本向国有、集体企业扩张,购买、兼并、租赁国有、集体中小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互相参股经营。此外,还可以大胆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发展股份合作企业,以及与外商开展合作经营。
(三)发挥优势,确定发展重点。一是重点扶持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强化产业特色。二是重点扶持规模型、科技型和外向型企业。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返还力度或奖励力度,使它们早日成为龙头企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三是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并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进行
关键词:集团公司;经营权;考核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1-0160-02
1 引言
经营权是指经营者对企业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权利的行使状态来看主要表现为决策、控制、盈亏分享。企业经营的过程是经营者作用于企业财产的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经营权逐步实现的过程。因此,经营结果的优劣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权,另外一方面是经营权能够实现的物质条件。按照现行公司法,任何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有在依法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安排自身经营活动的权利;而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独立企业经营权的权利边界受其所处的集团公司的影响。在集团公司化的组织形式下,处于底层的成员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受母公司的控制,从而在某种意义上将个体的部份经营权上缴到母公司。如果从集团公司整体层面上来分析,集团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拥有全部的经营权,并相应地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从个体意义上来讲;成员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主体,仍然拥有部份经营权,从理论上来讲应相应地分担市场风险。
2 案例介绍
某集团公司存在A、B两类成员企业,其中A类企业只有一家,集中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属于贸易型企业,除日常办公资产外,无独立的经营资产。B类企业数量众多,无论是产规模、员工数量,还是利润贡献均在集团公司中具有绝对影响力,主要负责产品的加工,其中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的70%左右,B类企业无材料采购权。假定产品的市场价格恒定,且不存在产品营销的问题。A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向B类企业销售材料。A、B两类企业均为独立的法人,均独立接受集团公司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营者的薪酬、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对A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如下;指标原则上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大类,在指标权重的分配上以非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包括采购材料的数量、质量和价格,基础管理评价,财务指标同B类企业。
对B类企业现存的考核体系如下:指标原则上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大类,其中财务指标具体包括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资本保值增值率、期间费用的预算控制状况。非财务指标包括产量、设备安全状况、单位产品的材料耗用率、企业基础管理评价。
在20××年,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从而造成B类企业,集团公司整体利润大幅度下滑。B企业的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得分较低,进而薪酬降幅较大。基于同样的原因,A企业对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高于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值,因此A企业的年度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得分也较低,进而薪酬降幅较大。对集团公司母公司而言,由于集团公司利润的大幅度下滑,导致集团公司的绩效评价指标得分也较低,薪酬水平也同步下降。
在该案例中,A、B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符合集团公司的管理意图。由于集团公司对材料的采购、企业的经营具有完全的经营权,因此集团公司须承担完全的市场风险。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属于经营风险的一种,由此导致不利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而导致集团公司工资整体水平下降属于应有之义。由于A、B两类企业的考核得分较低,这种工资水平整体的下降自然分解到各成员企业。因此对母公司而言,这种考核的结果是比较科学可行的。
对成员A企业而言,也基本上认同这种考核结果。其申诉的唯一理由在于,材料价格的波动属于市场的风险,对采购企业而言缺少必要的经营手段,因此无法避免。由其承担这种不利的考评结果,似乎不是非常公平。
B类企业对考核结果的异议比较强烈。B类企业认为其自身并无材料采购权,只是被动地接受A企业提供的材料,对价格波动完全无控制能力。同时,材料在B类企业分配上价格高低不均,成员企业之间无法获得同等经营条件。之所以无法实现集团公司下达的净利润目标,原因完全在于材料价格的上涨,并非其管理责任。而对其给予较低的考核得分,并降低其薪酬,是严重的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等,因此是一种非常不科学的考核制度。
3 案例分析
在该案例中,B类企业存在两种经营风险,一是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另外一种制造过程中的风险,包括机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材料的耗用、生产工序的正常与否等。在20××年,B类企业机器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制造流程顺畅,无重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事故,因此导致其经营亏损、或者无法实现预定考核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材料价格的上涨。如B类企业所言,由于B类企业并无原材料采购权,因此在抵御材料的价格风险方面并无多少的作为能力。要解决B类企业的考核困境,根据现有的理论,有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赋予A类企业材料采购的权利,弥补其经营权缺口,使A具有完整的经营权,进而对其经营结果承担完全责任。但这种做法的不足之处在于违背了集团公司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A类企业众多,规模不一,如由其独立分散采购一方面各企业均需要增加大量的人工成本、管理资产支出,另外一方面容易在采购市场造成恶性竞争。而且相对较小的采购规模也减少了在供应商面前的议价能力,无法获得价格优势。因此,这种模式是集团公司绝对不愿意选择的。
第二种方式:明确内部交易价格,调整B类企业考核利润的计算方式。考核净利润以固定的内部交易价格作基础核定,对于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由A企业承担。这种操作模式在执行中存在以下困难:
首先,A企业是一家贸易性企业,缺少实质性的经营资产,其材料的采购主要依据A企业的生产计划。货仓、堆场分散部署于A企业内部,A企业缺少物流性质的专用资产,进而无法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进行对冲管理。而如果另行投资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物流项目,则投资成本巨大,且效益前景不是十分明朗。
其次,A企业也缺少承担价格波动风险的基础。在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中,B类企业无论是资产规模、员工数量还是利润贡献,均占有绝对大的比例,相应的集团公司整体工资总额绝大部分用于B类企业员工的支付。在执行固定内部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B类企业考核结果较为理想、从而要求薪酬增长;而集团公司整体考核结果较差,工资来源下降。即使A企业、集团母公司大幅度调减工资水平,也难以弥补B类企业工资增长的缺口。
从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材料价格上涨是集团公司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即使组建专业化的采购公司也难以完全规避,只能是局部的消除。如果将材料采购的权利归还于B类成员企业,其整体的经营结果在很大可能上低于当
前的经营业绩。综合以上各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3点结论:
(1)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风险是一种无法消除的风险,集团公司整体必须承担。
(2)作为集团公司的主体,B类成员企业必须分担这种价格的波动风险,并承担相当部份的比重。
(3)A企业作为一线采购主体,对价格的波动风险应当承担绝对责任。
4 解决方法探讨
从上述三点前提出发,再继续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希望达到以下考核目的:
(1)对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与各成员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保持一致。
(2)继续发挥集团公司规模化、专业化管理的效应,不对目前的管理体制做出太大冲击。
(3)在成员企业的管理权利、义务、责任的分配上保持一个均衡,减少内部冲突和管理协调的成本,使成员企业能够对集团公司的战略给予充分的支持。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给予B类企业一定的材料采购权,这种权利必须限制在不对现有的采购体制造成重大冲击,并且能够有效地节约采购成本上。材料在B类企业内部之间的分配上,应遵循公开透明的交易法则,尽力消除成员企业内部之间的价格歧视。对B企业的绩效评价结果与A类企业在整体上保持一致。
4.1 成员企业经营权的重新调整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赋予成员B类企业材料采购的自:
(1)B类企业自主采购时,不另行聘用正式职工,不增加大额、专用的固定资产。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不违背集团公司组建专业采购公司、最大程度地节约固定成本的目的。
(2)B类企业自主采购材料行为,必须保证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履行,不得在自主采购与委托采购之间随意做出调整。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减少短期化、投机,以保证整体的采购行为符合集团公司统一战略。
(3)B类企业在自主采购材料期间,必须对自主采购量向集团公司做出明确的承诺,不得出现因材料供应不足而影响生产计划。B类成员企业在自主采购材料的平均价格,应低于A企业在同期间向其他成员企业提供的平均材料采购价格。此原则设置的目的是对自主采购权利所进行的责任匹配,将委托采购所承担的责任分解给自主采购者。
B类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向集团公司申请自主采购,以充分发挥自身的相对优势,从而实现最优的经济效益。
4.2 采购材料的内部分配规则
对A企业所采购的材料在B类企业内部分配时所做的原则明确如下:
(1)原则上对所有的B类成员企业所提供材料单价应保持在一个平均的水平,在成员B类企业内部不产生明显的价格偏差。
(2)鉴于材料采购后在集团内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分配,当存在明显超出平均采购单价“价格高地”时,必然存在一批明显低于平均采购单价“价格洼地”与之对应。在对B类企业进行利润评价时,对“价格洼地”所形成的利润按照50%的比例分配到“价格高地”成员企业,由此而影响的其他财务指标一并调整。
4.3 对A企业的绩效评价办法进行修订
将A、B两类企业视作一个利润共同体,以此为目标来修正A企业的绩效评价办法:
(1)整体指标体系继续分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维持非财务指标体系权重和指标内容不变。对A、B两类企业的绩效评价档次、分值应维持在一个相近的水平。
(2)增大非财务指标中的价格考核指标的权重,该考核指标的权重应足以决定A企业的考核结果。
(3)如2中的指标调整方案未能实现,则修订财务指标的考核方法。不再独自考核A企业的会计利润,而是以B类企业目标净利润的总和作为A企业的净利润考核目标。对于实际材料采购价格超出利润核定时的目标价格,所导致的利润减少视作减量因素;对于实际材料采购价格低于利润核定时的目标价格,所导致的利润增加视作增量因素。增量因素、减量因素合并考虑后计算得出A企业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以此作为绩效评价结果的依据。
5 结论
集团公司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充分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的经营效益。而在集团公司的管理中,经常出现成员企业与母公司之间经营权与经营责任划分的问题。集团公司对成员企业业绩评价的首要点在于维护成员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同时又服从于规模化管理的战略,使集团公司能够以一个主体的身份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在集团公司的考核中应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成员企业处于生产与市场的一线,在条件许可并符合效益原则的情况下,将经营权尽量赋予成员企业自身。
关键词: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评价;统计指标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1-0079-02中图分类号:F840.3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保险业被誉为我国21世纪的朝阳产业。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为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加之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增强以及老龄化社会到来等因素的影响,使我国保险业拥有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的入世,外资保险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保险技术和管理经验、多样化的产品结构以及优质周到的服务,同我国的保险公司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这一背景下,只有切实提高我国保险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和竞争能力,才是应对机遇与挑战的惟一出路。但是,由于长期在不成熟的市场环境下经营,我国保险公司几乎都走过了战略扩张型的发展道路,科学、量化的管理机制长期缺失,相关统计分析指标粗犷而缺乏系统性,这不仅掩盖了保险公司各方面的经营风险,制约了管理者正确有效的经营决策,也造成了保险市场中经济信息的短缺和不对称,增大了整个保险行业的风险。这些问题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如何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作为收集、分析和了解保险公司经营业绩数据的一个基本框架,进而逐步完善我国保险公司现有统计分析指标和评价制度的缺陷,为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相关的信息资源,便成为一个非常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二、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指标设计的基本思路
传统意义上的经营业绩是指公司经过一定时期经营活动所取的成果和绩效,最直观的表现为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利润。但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在我国大力倡导保险公司树立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应当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它既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竞争能力,又体现公司发展的稳健性和成长性;既代表公司的获利能力,又标志着其偿付能力及信用水平。本文对评价指标的设计与选取,是基于对保险公司经营特点的深刻认识,紧紧围绕这一现代意义上的“经营业绩”概念而展开的,力争使其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和精练性。
(一)科学性
首先评价指标的选取、指标体系的设计必须符合统计指标理论、经济学理论和保险相关学科理论,具有科学合理性。
(二)全面性
本指标体系包括反映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偿付能力、经营稳健性三个方面的指标,尽可能全面涵盖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三)可行性
在指标设计中不仅注重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考虑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数据资料的实际情况,指标的设计基本以财务报表数据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四)精练性
反映公司某一方面情况的指标往往不止一个,在本指标体系的设计中,遵循“少而精”原则对指标进行选取,这样既可以节约收集数据的成本,又可以避免实证分析中由于所选指标之间高度相关而造成的各种问题。
三、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参考标准
本文所设计的指标体系由总目标层、要素层和基本指标层相互联系而成,具体包括反映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偿付能力和经营稳健性的三大类统计分析指标,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
(一)盈利能力类指标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属性,而利润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尺度之一。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说明其在保险市场中的竞争力越强,在整个保险行业中就处于越有利的地位。通常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承接保险业务的收益,二是运用资金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该类评价指标包括:
1.保费收入利润率=承保利润/保费收入
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根据S&P公司的经验数值,保费收入利润率应在5%以上。
2.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资金运用年平均数
该指标反映保险公司运用资金获利的能力,指标值越高,表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由于寿险保单通常是参考同期银行利率设计的,所以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至少应当大于同期银行利率。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产险公司。
3.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资产年平均占用数
该指标反映的是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指标值越高,公司总的盈利能力越强。其中,净利润与损益表中对应项目口径相同,资产年平均占用数为本期与上期公司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图1我国保险公司经营业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偿付能力类指标
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尤其值得关注。偿付能力是反映保险公司给付或理赔能力的重要指标,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持续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必备条件。由于偿付能力表达的是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之间的联系,因此可以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财务指标来衡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
1.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负债总额/认可资产总额
保险公司应当适度负债经营,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导致偿付危机,而过低的资产负债率又说明公司的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故该指标是一个适度指标。中国保监会2003年颁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指出:“在保险公司中,一些虽然具有经济价值但不能用来对持有人履行责任的资产,或者由于抵押限制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的缘故而不能任意处置的资产均应当确认为非认可资产。”故在指标设计时遵循审慎原则,采用认可负债总额和认可资产总额,该指标值应低于90%。
2.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偿付能力额度/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该指标是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核心指标,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表明其偿付能力越强,发生违约和破产的风险就越小。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该指标应不小于100%。
3.偿付能力系数=自留保费/(资本金+公积金)
保险公司的经营规模必须与其实际资本相适应,其自留保费不能超过资本金的一定比例,否则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过大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财产险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能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之和的四倍。对寿险公司,国家尚未做出具体规定。
4.流动性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该指标从保险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方面反映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所衡量的是公司是否能在近期支付赔款、承担调节成本和退保金支出。该指标值应不低于1。
(三)经营稳健性指标
加入WTO后,为了提高与外资保险公司同台竞技的能力,我国保险公司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自身的风险意识,提高防范和驾驭风险的能力,创立一种稳健的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因此在对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和竞争力进行评价时,也应当重视考核公司发展的稳健性。
1.保费收入增长率=当期保费收入增减额/上期保费收入
该指标用于衡量保险公司的成长性,保费收入的增长,一方面表明保险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助于解决短期偿付能力;但另一方面,在资本金不变的情况下,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来承担债务的增加,潜在的偿付风险加大,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管理、内部控制和资金运用形成了巨大压力。故该指标是一个适度指标,美国保险监督协会NAIC对财产险公司规定保费收入增长率应在-33%―33%之间,寿险公司为-10%―50%之间。
2.成本费用率=营业费用/当期保费收入
该指标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水平。当承保金额相同时,所花费的成本费用越低,说明经营效率越高,因此该指标是一个逆指标,数值越低越好。
3.退保率=当期退保支出/(上期责任准备金+本年保费收入)
该指标衡量保险公司的承保质量,是一个逆指标。指标值越低,表明承保质量越高,若指标值过高,则会对保险公司的短期偿付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4.非认可资产比率=非认可资产/总资产
该比率体现了保险公司的资产质量,也是一个逆指标。它能测试出保险公司低效率投资的比重,从而也体现出保险公司实际具有的最终偿付能力和管理效率。其中,非认可资产=资产总额-认可资产。美国保险监督协会NAIC对寿险公司规定该项指标应小于10%,我国保监会2003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则认为该指标值应不超过15%。
参考文献:
[1]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中国保监会网站.
[2]陈洪涛.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评价研究及实证分析[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