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4: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国内建筑业的管理机制存在滞后性,没有完全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变化。一是长期的安全科研投入不足,造成了安全管理方法、手段和体系落后的局面,制约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亟待发展培育第三方安全监督中介组织。在国内,目前只有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而在国外,安全服务机构、工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主动承担了咨询、服务、论证、培训、减灾防灾等功能,对安全生产监督和参与安全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补充和完善作用。三是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2)监管机构不健全。尽管近几年政府部门对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给予了一定重视,大部分地区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增加了相应投入,但与当前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相比,无论在工作经费的落实还是在人员设备的配置等方面都相对薄弱。机构建设的不到位,大大制约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工作水平和执法力度的提高。同时,部分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了解不充分,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从而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2减少建筑工程项目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对措施
2.1加强制度建设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规范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减少安全事故的重要保证。制度的制定不应仅仅停留在文本上和生硬的检查规则上,应从多角度多维度的完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安全责任制的构建体系,安全检查的规范标准等等,通过制度约束做到“防患于未然”,从而将安全事故概率降到最低。
2.2加强人员管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安全是人最基本的需求,这也是以人为本的切实体现,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直接体现对“人”和“物”的安全管理上,其中,对“物”的管理,可以通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隐患,而对“人”的管理,不仅仅是针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更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管理。
2.3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培训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与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针对一线施工人员普遍素质不高、流动性大等问题,应建立专门机构对即将从事或者正在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须知、安全占位须知、安全防范须知以及安全事故维权须知等内容,实现“事前防范、事中规范和事后维权”的全方位培训,让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有清晰、准确的认识,能够主动的、科学的、理性的保护自身安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生产、安全建设。
2.4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我国保险业应介入建筑安全管理领域,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在国内,保险行业针对建筑企业特点设计的险种仅仅有意外伤害保险,这是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工伤保险,而承包商险、安装工程险、劳工补偿险、职业责任险等与建筑工程内容有关的险种在我国保险领域几乎为空白,建议也能够将这些险种作为强制性保险纳入我国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将投保人的投保费用与其安全业绩和信誉资质挂钩,安全业绩好、信誉资质高的,则保费偏低,反之亦然。
3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监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产业规模的扩大,建筑行业内部的竞争越发激烈,随着人们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施工时所产生的安全隐患也逐渐增多。建筑工程中屡屡发生的倒塌、跌落、高空坠物等安全事故,不仅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危害了施工工人的生命健康,给社会带来了很多不良的影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于多种因素所造成的,且与监理、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何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杜绝因人为管理出现漏洞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实现人身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是建筑监理师和管理人员所急需思考的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市场环境不够规范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与市场的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不规范的市场环境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性因素。由于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上出现许多拖欠工程款、违法分包等行为,有关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还无法有效的对此类行为进行查处,使得不规范市场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市场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在混乱的建筑市场环境下,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得不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同虚设,给安全生产留下了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
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
总体来说,建筑企业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重视程度不够,主要是有如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的人员数量不足,并且已有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整体素质不是很高。
第二,企业对于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为了减少利润删减了很多保障安全的器械,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企业在安全检查工作上不够认真,流于形式,过分的以来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大部分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进行,没有从内心重视安全生产。
第四,没有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控制体制,使得整个建筑施工过程没有安全控制体系,增加了施工的危险性。
安全责任未落实
由于盲目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并且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一些建筑单位未能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任意调整工期,为了提高收益不顾工人的安危和生产的质量而盲目缩短工期。
施工人员流动性大,安全保护意识薄弱
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大部分农民工都选择将建筑工人作为其在城市安身立命的工作。但是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不具备基本的专业素质,对施工现场不够了解,并且在招聘和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使得现场的工人缺乏安全意识和专业的知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水平低,装备落后
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大部分偏低,并且工程生产的技术设备较为落后,并且没有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来支持生产,陈旧的生产观念还没有得到改善,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生产过程还保留着传统的施工作风和施工设备,使得建筑生产无法进步,相对应的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也没有更好的保护措施和手段来预防安全事故的产生。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管理措施
当前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可喜的是当前的建筑市场也向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监理管理模式也在不断的完善当中。针对如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问题,建筑工程的监理师和管理人员除了继续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也要从根源上入手,尽量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在生产过程中以安全为首要方针
在进行建筑工程生产的时候,要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时刻以人的安全为优先,不断的提高安全生产的觉悟。在安全生产中,要严格的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和安全生产的程序,明确具体的负责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贯彻技术培训指标。同时,应该制定明确的责任考核办法,在考核中进行个人责任的测评,对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惩罚,通过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来提高全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其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监理工作的安全职责
工程监理不应只是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应该对整个工程的安全问题也有着一定的责任。在进行监理的时候,要全面检查所有生产器械的安全性,检查施工单位以及承包单位的资质,检查建筑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加强对安全设备的建议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工程监理单位应于工程管理人员共同承担监理的责任,并将监理的安全责任进行细化。要整合现场的所有人员形成统一的安全生产力量,形成质量安全监督的统一阵队,实现全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理单位要全方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并且实施全天候的实时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并在出现安全问题的时候及时进行处理。
全面提高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目前的施工人员总体文化素质过低、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并且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作为建筑工程单位和监理师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例如,可以鼓励施工人员参加民工学校、技术培训等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学习,通过统一的教育课程来对施工人员的建筑基础知识和安全意识进行培训,也可以通过人才市场等正规的人力资源机构来招聘施工人员,而不采用零散人员作为施工人员。并且,可以将工程承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工模式,使得建筑企业的结构分类更加合理,专业分工也更加的完善。并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可以定期展开相关的安全意识培训,讲解安全施工事故的实例,警戒施工人员,使其产生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整顿市场秩序
建筑单位要从整顿建筑市场的秩序入手,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建筑单位应在招投标的时候就采用各种措施,防止不符合标准的、资质不全的企业参与招投标。并且在招投标之前就对投入资金有个大体的计划,了解合理的成本价格,避免无序的竞争。在招投标的时候就加大安全责任在整个工程中的比重,明确因不良生产带来的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使投标单位明确自己不当操作后有可能产生的责任,切断其无序生产的念头,防止其发生拖欠工程款、不科学生产程序、缺乏安全防护措施等的现象。
我国目前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得到治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共同、有效的监督。所以,不断加强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投入安全生产防护设备、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机械设备、规范施工的安全管理,是我们共同的任务。随着社会整体文明的提高,相信以上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最终杜绝因管理、监理或其他人为因素的安全生产事故现象。
参考文献:
[1]谢英良.《新形势下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与策略》[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19).
[2]王晨亮.《简析建筑安全监督工作的强化与创新》[j]建筑安全,2009(04).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监督管理
DOI:10.16640/ki.37-1222/t.2016.03.074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房地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一栋栋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出现[1]。然而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各种安全事故频发,不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信誉和形象[2,3]。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现在已经变得越来越突出,频繁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对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建筑工程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安全形势[4]。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迫t在眉睫,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现实意义。
1 安全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周期长、施工场地复杂多变、危险性比较大、立体交叉作业多、人员密集、作业强度高,因此,在建筑施工现场频繁出现安全事故,例如,高空坠落、触电、火灾等,面对这样的安全事故,我国建筑企业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安全监督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的监督管理,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监督能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建设过程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2 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很多企业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问题,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于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表面上总是强调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却并没有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准确的定位。特别是遇到建设单位要求追赶工期,建筑施工企业就把安全抛在脑后,只重视生产。同时,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不够明确,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同虚设。
2.2 作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由于我国建筑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多数由来自农村的农民工组成,这些人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缺少相关专业的学习、培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接受能力差,自我约束观念不强,而且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专业素质不过关,其安全生产的意识比较薄弱,在作业过程中频繁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安全管理的难度大。建筑施工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很多建筑施工问题,增加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与工作量。
2.3 安全管理力量薄弱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领导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应有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体系没有建立,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客观上削弱了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与力度。另外,企业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导致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不能落实到位,导致安全管理效率低下。
3 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 提高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作业人员必须要接受各种安全及技术培训。各施工项目部和施工队应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学习,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还应该加强组织工人进行相关技术规程以及规章制的学习,诸如现场演练、生动演说、播放视频等,不断的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教授正确的施工方法引导施工人员,以反面案例的惨痛教训警示施工人员,保证工人在施工中,能够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能够有效的对相关安全制度进行遵守,保证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
3.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由于我国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责任制,使得生产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管理的有效性,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岗位责任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起到应有的作用。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从而增加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
3.3 加强监督项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
任何建筑工程都存在不安全风险因素,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相应的识别和评估,及时地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哪些安全风险,通过全面的风险识别,能够有效降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隐患。通过认真分析研究这些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问题加以解决,从而控制安全风险。
4 结语
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关系到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而且还关系到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建筑工程中,要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必须不断的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并且加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识别,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李仕富.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探讨[J].四川水泥, 2015(07):338.
[2]张彬.浅谈如何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水平[J].中华民居,2013(36):357-358.
[3]廖威.安全施工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性与措施[J].中华民居,2014(12):384.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措施;有效性
1 前言
近年来,我国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资料显示, 2011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1.7万亿,增速达到22.6%,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同时, 建筑安全形势却不容乐观,伤亡人数居高不下,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数据,2007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仅次于煤矿企业。由此可见,建筑业是我国安全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其风险度位列非煤矿山之首。
2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定义和现状
从我国的建筑法规和安全生产法规来看,工程项目的安全是指工程建筑本身的质量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法规的要求,勘查、设计、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实际上,施工阶段的安全问题最为突出,所以从另一方面来讲,工程项目安全就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指合同有关各方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以及工程参与方多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工程建设参与方均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严重后果。据保守统计,我国每天有4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就占整个工程建设投资的10%左右。因此,进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3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1 落实安全责任制
切实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在工程开工之前建立整理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职责,提高各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程度。成立由业主、监理、设计、承包商等所有参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责,按“业主宏观管理、监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全面负责、作业人员具体保证”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要求参建各方按各自的安全职责设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3.2 加大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目前,施工企业压低安全投入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施工单位追求利润最大化,减少了安全成本的投入;二是,业主拖欠工程款,甚至有的业主仍然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消减了安全资金的投入,甚至完全无力投入;三是,低价中标,实行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过程中层层转包,基层第一线的施工队伍往往已无力支付安全施工的必要费用。
施工企业追求利润,降低施工安全成本往往是谋利的首选。施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无不刻意降低成本,首当其冲的就是压缩施工安全成本。这与实体施工中偷工减料不同:其一是降低施工安全直接成本并不影响工程实体的形成及其质量;其二是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是一种长期责任,而施工安全只在施工期内发生,倘若能侥幸幸免,岂不利莫大焉。
业主拖欠工程款项。当前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也十分普遍,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不少隐患。另外,要求承包商垫资,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主业要求承包商垫资,但垫资现象仍屡禁不止,这使安全资金的投入又成泡影。
加大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更新安全设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操作代替手工操作等,应是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
3.3 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意识
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是登高作业、交叉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另外,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不同工种, 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和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总之,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细致、切合现场实际,做到有的放矢。
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在施工现场改善人、物、场所的结合状态;减少或消除施工现场的无效劳动;尽量减少设备占用时间,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减少施工材料消耗等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意识,落实、完善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内容,是施工企业不断降低施工材料消耗、提高工程实体质量,保证按合同工期履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途径。
3.4 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引导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诸多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初步构成了建筑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体系,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己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一些地区和城市仍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致使一些建筑企业不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法规和标准,更无法贯彻执行。据统计,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美国平均每周有2名建筑工人死于安全事故,远远低于我国的伤亡人数,可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和引导对于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效果明显。
3.5 制定实施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
据统计:高处坠落占46 %、触电占14 %、坍塌13 %、物体打击占11 %、机械伤害占6 %、起重伤害占4 %,这六类伤亡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4 %[5]。
3.5.1 高处坠落。除管理和安全意识的因素外, 高处坠落事故主要原因是安全防护投入不足, 施工现场的临边防护不到位。
3.5.2 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现场外侧边缘与外电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没有增设屏障、遮拦、围拦或防护网,造成施工设备或钢管脚手架碰触高压电线;整理设备、电动工具漏电等等。
3.5.3 坍塌。坍塌的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不足,随意简化安全防范措施;未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地基与基础、地下管道工程施工方案等。
3.5.4 物体打击。造成物体打击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的机械设备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未做好。
3.5.5 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据分析绝大多数此类事故都出在塔式起重机上。其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塔式起重机的拆装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二是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不合格,工作责任心不强;三是塔式起重机施工安全技术方案不规范,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四是机械设备本身的技术故障多。
要有效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防范着这六种伤亡事故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4 结语
要减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完善目前的安全管理模式,改变过去的单一的管理模式,应该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和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意识等措施入手,多管齐下,才能切实的从源头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姜大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有关分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县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决定开展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检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程,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一)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
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基坑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不足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基坑开挖、边坡支护等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专家评审论证;基坑开挖及支护施工单位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存在支护不及时、超挖等现象;基坑边坡周边是否按照规定的距离和荷载堆置各类建筑材料。
(二)模板支撑体系
模板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专家评审论证,施工单位是否按审批合格的方案进行搭设;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是否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责任各方是否履行职责,进行联合验收。
(三)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搭设
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的搭设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是否进行了专家评审,是否严格按照审批合格的方案进行了搭设和验收。
(四)起重机械管理
施工现场使用的塔机等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产权备案,是否存在使用淘汰塔机等情况;塔机等起重机械是否由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批,是否按规定向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安拆告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到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是否办理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咨询。
三、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自年10月17日开始至年11月15日结束,共分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督查以及重点复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0月17日-10月22日)
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各施工单位要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基坑开挖、模板支撑、起重设备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统计,并填写加盖公章的《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于10月21日前上报建设局安监站。
(二)主管部门督查阶段(10月23日-11月10日)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三)重点复查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重点复查,对仍未整改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