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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统计方法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3: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会调查统计方法,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会调查统计方法

篇1

关键词:实践;应用;社会调查

一、社会调查法的含义及特征

1.社会调查法的含义

社会调查法是一种采用实证方式获取社会信息的手段,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它通过直接实际调查,收集实在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进而推论出结果。其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是什么(弄清社会问题),为什么(寻找问题原因)和怎么办(寻找解决方法)。其主要目的在于收集充分的一手数据以解决研究的问题。

2.社会调查法的特征

首先,社会调查法的社会目的性。任何社会调查都有一定的社会目的性,调查的目的必须在调查前明确,其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服务于政府,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服务于企事业单位,为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三是服务于社会,为社会提供社会生活及个人行为准则之参考;四是服务于科学的理论,成为科学理论的佐证。

其次,社会调查法的多样性。由于现代社会现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社会调查方法也各有差异,如有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以及对调查资料的分析和研究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现代科技计算机的应用。

第三,社会调查法的系统性。人类生活的社会是一个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在社会调查的实施中,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具有系统性,同时其采用调查方法也具系统性。

第四,社会调查法的研究性。社会调查不单单是一项收集资料的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和资料的加工、分析研究等环节,是一个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资料分析阶段具有研究性,资料的收集过程也具研究性,在实践中必须把调查与研究二者统一起来。

二、社会调查法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实践人员的态度问题

社会调查实践是一个复杂而艰辛的过程,需要实践人员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这就要求实践人员具备良好的态度、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提前做好相关调查准备。实践人员的态度问题主要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实践调查展开过程中,调查实践者未在进行调查研究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结果数据只是按照实践者个人意图而空想的粗略结果,完全失去了数据的真实性;另一种情况是,主要设计者可能由于时间紧迫或者调查范围较广,需要协助人员,而协助人员因为不熟悉程序或粗心大意,在实践过程中,做的数据粗糙或者不全面,最终无法保证数据的正确性。有时由于调查人员素质不高、不负责或大意妄为,调查统计不细心或者凭自己猜想得出数据用于报告中,结果违背了实际事实,最终会导致存在的问题往往没得到解决,而使得整个调查变得毫无价值。

2.方法误用问题

在实践调查中,常常出现方法误用问题,所采用的理论方法与实际情况的脱节,在调查方法的使用上普遍情况是陈旧而单一、缺乏科学性。现代社会调查方法虽然在19世纪才传入我国,我国社会学者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开始独立运用该方法进行一些社会调查、民意测验,但是它的影响不大。我党所倡导并身体力行的典型调查,其中由所奠定的社会调查方法论基础,依然是主流。这种社会调查方法还处在感性直观层次,而面对信息时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单纯依靠典型调查和实地调查很难反映事件的全貌,往往所做的调查停留在浅显的表面层次。再加上目前调查、分析手段缺乏科学性,手工作坊式的调查方式仍占主导地位,一般的问卷调查,基本上是依靠人工方式完成,而电话调查、网上等新调查工具未得到合理而充分的应用,致使调查流于表面,材料也无说服力。

调查方法出现的陈旧简单而缺乏科学性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因为以下几点:一是理论的贫乏。对所要调查的问题在理论上认识了解不足或者缺乏了解和研究,使得调查变得漫无目的,而在问卷设计方面也不尽合理,故在实践访谈过程中也缺少了针对性。例如:对当前学校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对道德教育如果概念不清、模糊,对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所有影响因素没有全面地把握,那么所进行的调查只能停留在人云亦云的程度。大学者先生在总结40年代调查实践时,深有体会地指出:在实地调查没有理论做导线,所有材料都是零星的,没有意义的。二是被理论框得太死,形成固定套式,没有创新性。有些调查者没有把社会调查之前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理论作为参照体系,而是以之为万能模式,在调查中用这个模式去硬套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始终在固定的范式里循环。

三、提高社会调查法实践应用效率的对策

社会调查法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酒店管理专业教学、社区警务课程教学、战略管理及网络应用等,它的实践应用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有效地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课本、课堂为中心的教学观,同时也提高了工作运行的效率,使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但是如何提高社会调查法的实践应用效率?首先,需要明确社会调查法的应用程序或步骤,然后根据上述问题及其特点提出相应的行之有效的调查实践策略。明确社会调查法的程序或步骤,简单来说就是明确:调查什么,谁去调查,向谁调查和怎样调查等。具体有三个阶段:第一,前期准备阶段,主导者应做好社会调查前的辅导。了解和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要求和具体的操作方法,明确社会调查的目的、意义、调查对象和调查过程,初步掌握如何搜集资料、筛选资料、分析资料以及撰写调查报告。第二,实际调研阶段。该阶段的工作主要由实践调查人员自主完成,进行实地调查,这时应注意方法的权变性。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情况的不同,在具体过程中应该适当地调整原先所设定的方法,并且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具体包括的内容有:做出周密详细的调查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应体现调查目的、调查方法、调查时间和地点、进程安排等。设计问卷,根据调研主题的要求,集思广益,按照科学、合理、简洁的原则设计调查问卷;实地调研,根据计划,采用实地走访、电话访问或网络调查等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第三,总结阶段。主要包括:整理资料,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和综合,并以统计表或统计图的形式将统计结果直观表现出来,还要对统计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此外,还包括对于完成的社会调查报告结论,进行相应的交流和继续跟踪调查。

而在社会调查中要得到真实可靠的数据,使得整个调查研究具体科学性具有现实意义,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调查实践者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理论知识,对其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做到胸有成竹,对调查的目的、对象、过程及意义有明确的认识。这是进行社会调查的前期工作,同时,要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应根据具体情况,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调查计划日程或更换调查方法。比如进行实地调查进行访谈,应根据研究主题的不同,分别采取结构性访谈、半结构性访谈,以及开放性访谈,由于被访谈者个体特征的差异性(如口头表达能力等),在具体访谈过程中也应该适当地调整原先所设定的方法,并且由于原先设计过程中的遗漏和失误,有可能还要对访谈问卷进行修改。

第二,在实践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和使用人力资源,调查人员自身特点应与所任工作相适应,防止因为粗心而造成数据失真的情况发生。调查人员在实践中应担负起应有的责任,集中精神,认真负责的落实好所担任的工作。其次,实施调查的人员应加强协作,提高团队协作能力,进而保证和提高工作运行的效率,在调查过程中,应培养高级数据统计分析等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

第三,面对信息时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等特点,单纯依靠典型调查和实地调查已很难反映事件的全貌,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理应得到广泛应用。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调查新工具在不断出现,如电话调查方式,网上调查方式等,有其独特的优越性特点,极大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应大量投入到调查工作中。在分析手段方面,由于较少使用电子计算机及其统计分析软件,统计分析水平普遍较低,这就需要加大科技的投入,普及网络计算机,推广统计分析软件的使用,使之服务于社会调查工作,提高社会调查的工作效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调查工作更好的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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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俊亮.社会调查研究法在地理教学中的实践与思考[J].新课程:教研,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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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周刚志、张小罗. 论模拟法庭课程的设置与实施[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2) .

⑷ 中国民商法律网:学术上盲目创新是浅薄的表现(孙笑侠)[EB/OL]. 2012-09-20.

篇3

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教学方式较多,其中采用较多且很成功的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当然,案例及其教学并非要取论的发展或者实践的观察,而是为从一种不同的背景审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开辟了道路,是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置身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景中来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实际活动中去直观感受、观察实践。社会调查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研究材料,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在实践基础上从搜集直观感性的材料、分析研究材料到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的认识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

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引入社会调查法来展开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专门搜集和整理课堂学习知识的相关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可以实现课堂学习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促使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社会现象,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逐步加深,做到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实现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

二、社会调查法的框架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调查主题。这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的基础,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有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调查主题或观点,尽量具体化和精确化,以便界定调查对象、调查区域范畴和实施调查。

(2)调查准备。在明确调查主题后,需要为实现调查目标而进行调查设计和准备调查问卷。调查设计主要是针对需要研究的问题制定研究分析的策略,并选择适当的调查方法以保证调查资料的收集和分析过程的规范和科学。调查问卷的设计是调查准备阶段非常重要的工作,必须要将研究主题放在一定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明确需要收集那些方面的资料,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问题,采用可观察指标,注意构建可操作的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选择适当的问卷结构,这直接影响到所收集的数据质量和后续的研究。此外,简洁和被调查者易于理解的调查问题能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和数据质量的真实,在设计问题时必须要考虑被调查者的时间资源、个体认知能力等情况。

(3)社会实地调查。在这个环节,调查者要深入社会,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选择不同的访谈方法收集资料。在具体调查访谈过程中,往往可能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或调查设计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偏差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预定的访谈方法或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正。

(4)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社会实地调查完成后,收集到的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研究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

三、社会调查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笔者将社会调查法引入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而选择“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调查主题。这是因为:(1)本课程学习对象为北京农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认知。(2)课程学习的85%以上的学生来自北京郊区,分布于北京市的海淀区、朝阳区以及延庆县、平谷区等九个郊区县的44个乡镇,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或选择调研样本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或滚动取样调查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能够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问卷设计和社会调查的组织安排准备两方面的内容。

1·设计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的设计一定要紧密围绕调查主题,本着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来设计调查问题和构建变量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根据当前北京郊区农村经济状况、农村公共管理的现状、农村公共管理的教学内容及学生的认知能力等,以了解京郊农民对当前农村公共管理的满意度以及影响京郊农村公共管理水平的因素为主要内容,除被调查者及其家庭基本情况的12个问题外,共设计了与调研主题相关的5大类66个问题,其中关于农村公共管理主体的有15个问题,关于农村基层民主的共计20个问题,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的共14个问题,社会保障及参加情况的有11个问题,收入及其他的有6个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设计了子问题以便搜集更详细的资料,此外还设计了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项。通过这些问题,可以考察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的状况、村民对公共管理的满意度等相关情况,能使学生对京郊农村公共管理状况有一个直观、真实的认识,从社会实际状况出发来深入而直观地认识农村公共管理的内容、方式、目的等,加深对该课程内容的理解,并从课程学习角度去理解相关政策的实施基础与意义。

2·前期组织安排

随着课程内容的推进,在调查前1个月布置具体的社会调查事宜。主要是介绍社会调查方法、调查数据可靠性的把握、调查报告的撰写以及本次社会调查的要求等,督促学生做相关的知识储备,尤其是对调查问卷要做详细的解释,保证学生理解调查问题及调查目的,减少调查者因对问题的不理解造成的数据错误。因为考虑到少部分学生家庭所在地在北京市城区或京外省份,自主联系京郊农村调研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实际进入京郊农村调研,于是按宿舍将学生分成若干调查小组,并且确保每4-6人的小组中至少有2名以上家在郊区农村的学生,要求每组来自城区家庭的学生必须跟随来自郊区的学生进行调研。各小组自主推选一名组长,主要负责小组调查活动的开展和与教师的联系,调查分工等由组内成员自行协商。

(三)京郊农村调查与资料收集

在调查准备阶段,各调查小组根据组员情况,确定调查地点,细化到京郊的村庄。各小组优先选择家庭所在地、亲戚所在地、同学朋友所在地为调查村庄,依靠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帮助,在被调查村庄有选择地发放问卷或面对面地调查与访谈,既降低了社会调查的成本而且还能保证问卷的回收率和数据质量。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农民的问题补充说明为研究主题的拓展和深层次分析提供了补充资料。学生在调查总结交流中往往对这个环节的感受最深,从他们的反映来看,更多地集中在学到了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对相关教学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调查访谈技巧的掌握和沟通能力的提高等方面。

(四)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撰写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影响着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更多的小组选择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分析较为简单;有些小组选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实现了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学习间的联系。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前面的工作只是完成了一项社会调查,但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践性教学成效,调查的总结与交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进行调查成果的交流,各小组以PPT形式汇报各组的调查情况、调查结论等,就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分享调查体会与经验,并且回答老师和同学的提问,实现知识的启发、碰撞、提升。同时对调查中暴露出问题的总结,比如对于组织安排、问题设计、调查难点等进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社会调查中避免出现相同的问题,完善社会调查法的实施和提高调查效果。从学生对调查交流、总结的情况反映来看,有些小组事先组织安排有所欠缺,导致调查时间和次数比预想的多,很多学生在经过社会调查后改变了原先对社会调查的简单认识;更多的学生反映经过社会调查后对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中的很多知识有了直观和更深入的认识,并开始思考相关问题,而且还在调查中取得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和感受,比如被调查的村民面对学生说出自己的想法并期望学生们能解决他们说到的问题时,很多学生的反映是认识到专业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和激发出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此外,社会调查对交流、沟通能力以及与团队合作能力的锻炼也是学生交流总结中反映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填写后的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老师打分和学生评分三部分组成。交流汇报中,参加汇报会的课程组教师和各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打分,分别汇总平均后得到教师评分成绩和学生评分成绩。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6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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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

一、引言

社会学学科在中国大陆经历了迅速扩张。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社会学恢复较早的高等院校,以其优势的师资、教学、教材等,影响乃至指导了国内社会学专业教学实践。然而,这些研究型院校的社会学人才培养偏好理论,注重西方社会学派的引入,沉醉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搬用。其教学体系突出了研究型能力,忽略了应用型能力培养。

因此,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社会学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不仅是一项有待完成的教学任务,而且将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重要途径。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传统实践教学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要对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

二、社会调查: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点形式

社会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系统的社会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依据这一目标,社会学实践教学应充分考虑社会学学科特性,确定适当的社会实践方式与实践内容,培养应用型的专业人才。

据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反馈及社会需求调查,社会学专业应用型技能大致包括“社会调查研究技能”、“社会现象研究技能”、“个人综合素质”等,所占比例如下:社会调查方法训练,29%;社会现象综合研究,23%;个人综合素质训练,19%;社会政策分析,14%;基础理论研究,9%。

毕业生的反馈和社会需求调查显示了对社会学专业社会调查技能的浓厚兴趣和应用前景。社会调查锻炼了学生专业的思维能力,提高了术语表达能力,加强了探知社会事实的能力,从而夯实了专业基础。社会调查锻炼了学生专业的创新能力,回应社会转型的重要命题。同时,社会调查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和协作能力,增强职业适应能力。

现有专业实践教学包含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形式。教学研究型院校的社会学实践教学可以将实证调查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方式,以将学生的理论与方法论经由实践加以融会贯通,使学生能够进行比较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具备一定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综合能力与科研素质。

三、现有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

注重社会调查研究是社会学学科的突出特点和优良传统。目前许多教学研究型高校积极主动地整合资源,加强国内外交流、校企合作,创造实践教学条件和机会,实践教学状况将逐渐好转。但就目前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专业的情况来看,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不足,不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因素。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调查实践观念朴素

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师生普遍存在朴素的实践教学观念,认为实践教学是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是通过亲自动手实践来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和经验技术的课程。这种观念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没有完整理解实践教学的内涵,没有认识到通过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适应职业岗位群的应用型能力。

这种观念反应到实践教学中,体现为社会调查的学科化倾向,将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转换成了理论教学,讲授社会学实证研究的方法和具体操作程序。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只掌握了社会调查的方法论环节和基本形式,但难以在实践上具体操作具体问题的应用分析。

(二)实践教学机会较匮乏

根据学科性质和人才培养要求,开设社会学专业的院系通常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重视实践教学的开展工作。此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也组织策划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这些实践基地和活动对于非社会学专业人才培养能够重要的帮助。但就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而言,走马观花式的参观调查,只是最低水平的社会调查活动,很难达到专业化的素养和水平。因此,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本科阶段社会调查实践存在机会较少,实践程度较浅,应用调查方法较弱的问题。

(三)社会调查安排程序化

实践教学课程的持续时间较长,分为教师学校内外教学和学生自寻实践两大部分。教师学校内外的实践教学主要指涉及技能训练的社会调查,按照教学大纲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持续七周集中实施。

单次较长的实践教学容易滋生懈怠和厌烦情绪,直接影响学生对社会调查实践的精力投入。这段时间学生将考虑毕业去向,考研、找工作,易与实践教学发生冲突,且是学生和职业岗位使用技能而非进行培养的阶段,影响实践教学的进展和技能训练的质量。

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按照选定调查课题、设计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工具、实施调查工作、编录调查资料、分析调查资料、撰写调查报告的程式展开。程序严谨,但社会调查实践本身缺乏灵活操作,因为时间限定,程序环节一旦出漏,极易导致无果而终。

(四)实践教学主体被教学

社会调查是社会学专业实践教与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融合,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以教师助学为辅。在低年级的实践教学中,学生表现为社会调查的无意识或低意识。在现有的社会调查实践中,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受到压制,缺乏有效自觉、主动地进行调查实践学习。因此,涉及社会调查的课题选定、方案设计、工具选取、调查实施等环节,学生表现出“填鸭式”操作实践,主动性较差。

如何在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引导学生自主参与社会调查,让学生尝到实践教学的乐趣,使学生从“学会”变成“会学”,是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社会调查考核绩效低

有效的实践教学考核,能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目前的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考核是以学生实践单位给予的评价、学生调查实践日志、调查实践总结和教师观察为依据,尚未充分发挥考核的实践效果。

实践教学考核绩效较低主要在于: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的环节模糊,缺乏标准化依据,导致实践教学考核不够充分;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尚有难以操作性的飞地;社会调查实践缺乏考核学生掌握调查技能的最终成果等原因,需要进行考核创新。

四、以创新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

社会学专业的本科实践教学需在创新教育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以前实践教学的不足,创新实践教学的观念,完善实践培养模式,充分吸纳其他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和借鉴其他专业实践教学的先进经验,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努力建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激发学生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新型实践教学模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理顺社会调查实践观念

社会调查实践作为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最能体现以“学生为教学活动主体”的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必须紧跟社会转型,着眼时代内容,不断进行创新。

实践教学首要理顺观念认识。通过各种途径,教师需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是全面提高社会学专业的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学生需充分认识到,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践教学是成为拥有社会调查等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手段,是面临职业岗位必不可少的保证。

(二)增加社会调查实践机会

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突出社会调查实践。针对本科阶段社会调查机会较少,实践程度较浅,应用调查方法较弱的问题,需密切关注转型社会的热点问题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命题,千方百计的增加社会调查实践机会。

同时,更新社会调查的技术手段。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和传播技术,大力推动社会调查实践信息化,开展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调查手段,充分利用STATA、SPSS、访谈专家等软件,使社会调查的技术手段更新,多渠道开展实践教学。

(三)灵活安排社会调查实践

实践教学安排需根据理论研习和现实需要灵活分配时间。单次较长的社会调查实践可以做出原则范围内的调整,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作更合理的时间与进度规划。针对这一问题的初步设想是,将系统社会调查实践的部分内容分散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中,以减少社会调查实践与学生个人发展规划的时间冲突。

社会调查实践的流程,因为部分内容的前移和更为充分的选题准备、方法选取和使用,可以做出更为合理的调适。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科学合理的指导,允许失败的时间和反复中掌握应用型技能的可能,使实践教学环环相扣,既具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真正成为有机整体。

(四)激发社会调查主体动力

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强教师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改进教育方法。同时,社会调查实践要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让学生尝到实践教学的乐趣,积极主动参与社会调查,大胆进行各种创新。

根据专业特性,社会调查主要从社会研究方法的回顾与深化、社会问题研究、市场调查研究、选题案例研究、统计分析方法与技术、社会实践指导等方面进行教学,强调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将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有机地结合。社会调查实践可由兴趣相近的学生组成小组,选择相关主题持续的追踪调查实践。让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担任课题负责人、自主撰写研究方案、自主搜集资料、自主撰写研究报告,得到综合训练,在实践的过程中去培养应用型能力。

(五)改革社会调查考核形成

社会调查实践的考核形式可以进行创新。在实证研究中,各个研究环节的质量都会影响整体研究成效,因而,对成绩的考核与评审应建立于社会调查的各环节中,而且还应将考核与评审方法标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这样的成绩考核评审制度才有效和科学。

根据专业实践教学特点,社会调查实践可以尝试依照社会调查环节,从学生参与社会调查实践的态度、纪律、能力、效果,包括学生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和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成果四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对课题负责人和课题参与人员形成不同考核内容,采取学生参与考核的方法公开、公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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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云、王辉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是指运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从社会现实中收集有关社会事实的信息资料,并对其做出描述和解释的一种自觉的社会认识活动。从广义上来说,不管什么类型的社会实践,只要有运用社会调查的相关方法,如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个案分析法及典型调查法等,并最终形成、提交完整的调查报告的,都属于本研究的范围。按开展阶段和任务的不同,社会调查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实施阶段和后期总结阶段。准备阶段的任务是确定调查的主题和对象,撰写调查方案,筹备调查队伍。准备阶段是整个调查的基础,好坏及充分与否,直接影响调查的开展和结果;实施阶段是执行阶段,主要是根据方案确定的调查方法,以及调查的具体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并搜集各方面有益资料;总结阶段就是对搜集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开展理论研究,撰写调查报告、总结调查工作。总结阶段是社会调查的深化、提高和飞跃阶段,整个社会调查最终是否有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阶段。

二、社会调查评估体系构建原则

社会调查的评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调查研究评估,是指对一项社会调查研究成果的评估和测定,包括学术价值、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狭义的社会调查研究评估只对研究报告的可靠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估。具体到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调查,主要参考整个社会实践的环境和过程,以及社会实践效果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比较全面且有侧重、符合大学生社会实践现实的评估。

(一)针对性原则

社会调查评估指标体系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评估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能否做出科学、准确的价值判断,直接关系到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成败。问卷是在进行了详细、科学的考察与访谈的基础上,针对本研究的主题而设计的。

(二)导向性原则

开展社会调查的评估,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评估指标不仅要成为判断社会调查效果好坏的标准,更重要的是成为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中要努力或提高的方向。

(三)可行性原则

即强调指标设计的客观、实践性的原则,社会实践效果评估要切合实际,要以大学生社会实践效果的影响因素为依据,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三、社会调查评估体系问卷调查设计与实施

在掌握、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通过对高等教育专家、带队教师和参与过社会调查活动的学生进行抽样问卷调查,了解大家对社会调查评估体系的各影响因素重要度的意见。基于影响因素的可量化性及评价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考虑,在掌握、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剔除无关因素,确定相关因素,完成调查问卷设置,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在此基础上明确各个影响因素对实效评估的实际意义以及重要程度。问卷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每个指标后都设置有从5到1不同分值的选项,分值越高,表示影响越大。在调查学校的选取上,调查内容的特殊性要求选取能够随时关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展的高校,这样才能参与其中、随时翻阅社会实践的成果及随时随地对学生和教师进行访谈,而笔者所在工作单位可以满足这个条件;在调查对象的选取上,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09-2012年参与社会调查的学生为主要调研对象;同时向部分教育专家发放问卷,搜集专家意见;并对各二级学院参加过社会调查的带队教师发放问卷,征求带队教师的看法,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调查方法采取抽样调查和个别访问等形式,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75份,回收率97.5%。其中学生问卷930份,回收911份,回收率为97.9%;教育专家问卷20份,回收18份,回收率为90%;带队教师问卷50份,回收46份,回收率为92%。所有数据分析和统计均采用OfficeExcel2007进行。

四、社会调查评估体系的内容框架构建

大学生社会调查评估体系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反映社会调查效果的统计指标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以大学生社会实践效果提高和大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为目标,把上述筛选出的影响因素作为评估指标,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构建社会调查实际效果的评估体系。

(一)进一步明确选题的价值性(R11)

确定选题的创新性(R12)和针对性(R14),要紧密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以及社会存在的问题开展有效的讨论并付诸实践,以期对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对政府相关职能提供可供参考的数据和意见。

(二)不断注重实施过程的科学性

一是针对调查的问题,要不断完善问卷设计(R21),问卷设计的缜密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调查成果的说服力和影响力;二是进行任务分配、职责权利、时间安排、突发事件处理、财务报销等知识培训(R22),以保证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实践经费(R24)直接影响实践活动的最终效果,除了尽可能争取学校的经费外,更应整合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活动经费。

(三)不断提高调研报告的含金量

即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R27),全程跟进。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团队成员的行为偏差、安全问题,总结阶段要核实调查数据的真实性(R32),并积极指导学生高质量的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R31);最后以图片集、随笔集、论文集以至活动简报、主题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实践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四)不断提高个人专业水平(R42)

篇6

一、教学目标

通过课堂任务训练使学生掌握有关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程序和相关知识,通过大量实例的训练和学生课外实践,使学生了解从选择调查题目开始,直至完成调查报告为止的整个社会调查过程,为学生能够实际完成调查研究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与技能基础。

1.知识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掌握问卷、访谈、文献、实验法的操作流程和适用范围,掌握抽样的方法和具体操作,了解基本的统计与分析方法,掌握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2.能力目标

学生应具有选择合适的调查课题和设计科学可行的调查方案的能力;能够根据调查内容选择合适的收集资料方法和抽样方法;能够设计问卷或访谈提纲;能够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撰写规范的调查报告。

3.职业素养目标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完善的职业价值伦理观;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培养学生严谨规范、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服务对象负责的职业操守。

二、设计思路

社会调查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不仅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还遵循比较固定的程序。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紧紧围绕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选题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分析阶段——总结阶段,这五个阶段安排学习内容。

1.以实际社会调查工作为引导,围绕工作任务,按模块设计教学内容

围绕实际的社会调查工作,结合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将一般程序的五个阶段总结成三个学习模块(如图1所示):认识社会调查方法——收集资料——分析资料和撰写调查报告,每个模块中划分为不同的学习任务,按模块分任务设计实践教学。

2.按照社会调查的操作程序,学生分小组完成不同阶段的学习任务

为确保学生“学其所用、用其所学”,课程采取“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方式,以实际案例为教、学、做操作对象,加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小组成员从选择调查主题——选择资料收集的方法——设计问卷或访谈提纲——调查实施——数据分析——撰写调查报告的不同阶段,随课堂进度完成不同的任务(见图2),操作训练与学习内容同步,先训练后学习,在实践中发现学习内容,在学习中检验实践效果。三、考核评价

本课程采用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60%,期末考核占40%。平时考核主要包括:考勤、课内项目(围绕

任务提交的书面作业和课堂展示)、课堂参与程度,比例为1∶4∶1,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态度和对于社会调查不同阶段的知识掌握情况。期末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以及重点内容的应用能力。

四、教学效果

在选题阶段,每个组围绕着身边现象,结合自身生活经验,选择的题目多是和学生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如饭堂满意度调查、阅读兴趣调查、大学生网购现象调查等,小部分学生针对市民开展调查,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状况调查。无论是从学生的课堂积极性还是完成作业的情况看,学生普遍认可该种教学方式,学习知识较多,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教学反思

篇7

社会调查报告是调查报告的一种,目的是调查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或某一现象,以引起公众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解决。社会调查报告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公众关心的社会经济与发展问题,它注重真实、具体、典型的事例与数据,注重分析事情产生的背景、成因,意义或危害性,也可适当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本次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必须结合专业内容进行选题、调查,同时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作前期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方法

1、普遍调查 2、重点调查3、典型调查 4、抽样调查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

(一)标题:写明调查对象的名称及内容,如《关于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调查》、《关于重庆市社治安问题的调查》。

(二)导语:此为社会调查的开头部分,也称前言、导言。此部分需写明社会调查的意图、性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调查的范围和采用的调查方法。

(三)主体:这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也称正文

1、情况部分: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统计数据、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2、分析部分:重点分析所调查事情或现象的产生背景、原因、实质,条分析缕,有事这有依据,抓住问题的实质、规律,揭示出其重要意义或危害性,给人印象深刻,提醒世人或领导注意。

3、建议部分:在有力的分析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有关部门恰当处理提供参考。

(四)结语:总结全文、深化主体、警策世人,也可在建议部分结束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结构方式

(一)纵式结构: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安排材料,如果是针对某一件事情,通常可采用这种结构方式,如《某某贩卖的犯罪调查》、《某某公司不正当广告炒作的调查》。

(二)横式结构:根据材料的内容、特点、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如果是针对某类社会现象,通常采用此种结构方式,如《关于中、小学实行强行补课的调查》、《关于独生子女问题的调查》,社会调查报告一般立足于某类社会现象,故这是常见的一种结构方法。

(三)纵横式结构: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但应确定以某一种结构方式为主,另一种为辅。

六、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写作前目的明确,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制定调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确定调查对象(范围、程度),选择公众关心、有调查价值、自己也有能力驾驭的社会现象。

2、确定调查目的、调查项目、调查方法。

3、准备调查需用的工具(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经费,安排好调查日程。

(二)认真进行调查,搜集有关资料,注意材料的准确性、典型性。

(三)整理分析调查到手的材料,进行分类、鉴别、筛选,去粗存精,去伪存真。

(四)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1、确立自己的观点、看法,但必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判断。

2、实事求是,不夸张、不隐瞒实情,如实将调查到的情况写出来,注意突出重点,不必面面俱到。

篇8

(一)调查主体

调查主体以公安机关为主,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作补充调查,辩护人自行开展调查和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调查较少。2013年1月至8月,林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件23件31人,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38人。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时均随案移送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材料和社会调查报告52份,检察机关根据需要补充社会调查报告17份,人民法院根据情况调查9人次,辩护人自行调查2人次。其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全部为自行调查,人民法院为委托其聘请的专门调查员进行调查。另外,统计发现重复调查比例较高,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重复调查率分别达到32.7%和17.3%。在社会调查制度实行的初始阶段,重复调查可以使社会调查报告逐步完善,但同时也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调查对象与方式

以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邻居、朋友同学、学校、社区(村委会)为主要对象,多采用访谈形式调查,没有进行犯罪危险性人格的心理评估。林州市检察院统计显示,13%的社会调查报告有3个调查对象,87%的社会调查报告有4个以上调查对象;约90%采用访谈方式,并制作询问笔录装入卷宗,另外10%采用调查问卷和书面证明等形式,作为面谈方式的补充。调查对象的占比统计,均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人进行调查;其他调查对象中,社区(村委会)、学校、同学较多,分别为调查对象的48%、32%、13%,朋友和其他人员较少,共占调查对象的7%。

(三)调查内容

调查材料数量和材料反映的行为事实较少,导致调查内容简单空泛。林州市公检法机关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条件等。在实际运用调查材料作出判断时发现,向父母、邻居、同学、老师了解情况时,有的因为人情关系,不能如实叙述未成年人现实表现;有的仅简单叙述平时表现好或者不好,具体如何好或者如何不好没有事实反映。犯罪原因多是“父母管教不严”、“家庭经济条件差”,对父母如何管教、家庭收入数额等没有深入调查。诸如此类过于笼统的调查材料放到任何一个人身上都适用,有的还存在逻辑矛盾,不能为最终出具评估意见提供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

(四)调查报告使用

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参考使用的同时,缺乏对调查报告的审查、监督。侦查阶段即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使得社会调查报告能够在审查逮捕、审查、量刑和法庭教育等环节作为办理案件的参考,但普遍存在不核实调查材料,不审查报告内容的现象。林州市检察院在出庭张某涉嫌抢劫罪时就发现: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社会调查后认为张某认罪、悔罪,庭审时张某向法庭提交一份悔过书。公诉人认为如果认定张某悔过,将会对其从轻处罚,建议张某当庭宣读其悔过书。而张某当庭宣读的悔过书,对查明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随提出不能根据社会调查报告认定张某认罪、悔罪,并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

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实践现状的解读和分析

(一)调查主体不规范,导致调查工作流于形式或出现纰漏

我国法律规定的调查主体分为四类,即控诉方(包括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辩护方、社会团体组织、法院。具体而言:

1.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行社会调查,会导致办案人员工作量的大幅增加,通常没有足够时间进行细致调查。在案多人少、司法资源不足的现实条件制约下,办案人员自行调查不可取。

2.律师进行社会调查,会因为职业自身的利益倾向性,以及进行辩护的需要,通常更加注重收集那些对未成年人有利的材料,忽视那些可能给未成年人带来不利的材料,难以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

3.法院进行社会调查,不符合现代法治要求诉讼中法官中立的宗旨。法官参与调查,不可避免地会掺杂着个人的主观色彩和先入为主,形成对案件的预断,不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公正审判。

4.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社会调查,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由于这些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完善,一般公民并不具备调查专业知识,对案情不了解,对诉讼也相对陌生。另外,在调查的规范性、客观性、科学性等均缺乏制度保障的情况下,调查过程中经常遇到社会调查对象拒绝等原因,难以保障调查结论的科学性。实践中,这些主体进行社会调查的比例亦较低。

5.多部门进行社会调查,很可能使社会调查工作走向两个极。一是重复调查,各个调查主体基于其角色本能,在调查内容方面可能各有侧重,造成调查结果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冲突的问题;二是相互推诿,使社会调查工作流于形式,出现适用率低、实效差的问题。

(二)调查指标不具体,不能科学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

1.缺乏具体的事实依据。原始调查资料是制作社会调查报告的基础,而收集的材料应当是反映行为人现实表现的客观事实,不是结论性意见。但这恰恰是调查内容的盲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经过近15年试点探索,各地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目前,最具代表性且适用较多的是四见面制度。该制度要求,与涉罪未成年人见面,了解家庭情况和思想状况;与监护人见面,了解性格特征和成长经历;与学校、单位、社区有关人员见面,了解社会交往、学习、工作情况;与看守所人员见面,了解认罪、悔罪表现。上述人员中,除涉罪未成年人本人外,大多与涉罪未成年人是亲属、朋友关系,如果不随机选取足够多的调查对象、询问详细的行为事实,就很难得到客观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现实表现的依据。

2.缺乏犯罪危险性人格测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功能是通过调查行为人的人格,查明行为人有无犯罪危险人格,发现其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并以此作为司法机关实施个别化处理的参考。因此,专业性的心理学人格测量是对人身危险性最为可靠的调查,应该是社会调查制度的核心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对性格、气质的判断,属于人格刑法学的范畴,需要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判断,其理论基础是人格行为论和人格责任论,运用投射测验、自陈量表、主体测验、行为评估技术等人格测量方法。显然,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人性格、气质评估,是办案人员凭借自身经验、社会阅历的朴素认识。

3.缺乏统一操作标准。新刑诉法对调查的内容进行了列举,如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由于要求比较宽泛,所有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调查报告在客观内容方面不统一。如林州市人民法院《失足少年调查表》把“对书指控被告人已构成犯罪有无意见、对法院审理本案有何看法和要求”设定为调查内容。

(三)调查人员不专业,导致调查方法不科学和调查结论不可靠

1.调查人员权利义务不明确。一是没有赋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外其他机关、组织进行社会调查所必须的权利。其中,反映较多的问题缺乏相应的会见权、调查权。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除承办案件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律师外,其他人员不得会见。如果调查人员没有会见涉罪未成年人,就不可能全面了解未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和犯罪背景。二是调查人员身份不统一。参考各地的社会调查操作规程可见,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妇联、学校、聘请的社会调查员,以及其他多类社会组织均可以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这些组织、人员分别属于不同性质的主体,如果对其违法调查行为进行处罚,则会存在同种违法行为不同种处理的情况。三是违法调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各地运行的社会调查制度对于调查人员除了形式上的客观、中立强调外,并没有具体的措施来保障其客观、中立。一般而言,在国外,担当社会调查员普遍具有客观、中立的职业要求,而且对其工作还有司法监督和公众监督,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一旦查实,不但其调查报告将失去参考价值,而且调查人员还可能按伪证罪论处。[1]

2.调查人员不具备相关知识。我国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共青团组织、志愿者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均可进行社会调查。但是目前,无论由谁进行社会调查,调查人员专业化不足、素质欠缺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导致社会调查方法不科学、结论不可靠。部分报告只是对事实的列举;部分行文语言含糊、逻辑混乱;部分报告不必调查只需要用一般认识就可能得出,如将性格特征简单地归结为内向和外向,将涉财犯罪的动机习惯概括为缺钱花、抵制不住钱的诱惑等。

三、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探索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一方面要从制度本身入手,细化原则性规定,增强其司法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从机构设置、司法理念以及协调机制方面努力建构适合的制度运行环境,从而保证制度在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时顺利实施。

(一)树立科学的少年司法理念,指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

1.树立双向保护理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意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对社会保护的有效结合。调查必须实现对未成年的实体保护,要求调查主体合法、调查形式合法、调查采取的具体方式合法,不能用不正当或者非法的方式。调查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调查人员在进行调查时应避免先入为主的思想,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既不能为打击犯罪,收集不利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材料,又不能迁就涉罪未成年人,盲目轻刑化。

2.树立客观、中立理念。社会调查人员应当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调查报告应当事实求是,客观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犯罪背景材料,理性判断分析受调查者所陈述内容的真实性,避免受到其他人、社会舆论等的影响带有偏见性调查。如同情或者痛恨的态度,必然影响调查结果的客观和真实。

3.树立全面调查理念。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对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及其生活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导致其实施犯罪行为的直接诱因,以及影响其选择行为方式的条件因素。

(二)细化社会调查制度,增强其可适用性

1.规范调查内容。社会调查报告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和教育的参考,必须具有统一调查指标。

2.引入心理学人格测量。专业性的心理学人格测量是对人身危险性最为可靠的调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正式引入人格测量。同时注意,在运用人格测量结论时不能因为负面的测量结论作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利的处理。即,如果涉罪未成年人人格比较健康,应当作为减轻、从轻处罚的依据;如果涉罪未成年人人格不健康,不宜作为加重、从重处罚的依据。

3.合理界定调查对象范围与人数。向监护人、亲属了解情况,应当详细询问能够反映涉罪未成年人表现的具体事情,并通过调查邻居、同学等予以印证。向同学、同事、朋友、邻居等了解情况,应当随机选取3至5人以上进行调查。特别需要避免的是,不能仅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其监护人提供的人员了解情况。

4.加强对调查报告审查监督。加强对调查报告真实性、合理性、逻辑性审查力度。对收集的书面记录、书面材料、调查表等原始资料,重点审查材料数量是否充分、反映事实是否客观、调查内容是否全面。对调查结论,重点审查判断方法是否科学、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评价与调查的原始资料、涉罪未成年人的的供述、相关证明能否相互印证,是否需要补充调查。

(三)促进调查主体阶段式发展,在组织制度上保证社会调查适用

1.社会团体组织的调查能力不能满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需求,社会调查的首要主体应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共青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为社会调查的补充主体。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社会调查不够详尽,可以补充进行调查。

2.逐步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职能。鉴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应当由中立第三方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开展社会调查。

(四)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确保调查报告制度良性运行

社会调查报告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重要意义。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需要启动社会调查程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补充调查;二是社会调查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辩护人、共青团以及其他组织机构;三是取得调查报告的原始材料,需要向涉罪未成年人的亲属和所在社区、学校、单位调查取证;四是社会调查报告要作为审查逮捕、审查、教育和量刑、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的参考。因此,需要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各个环节紧密衔接,让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多个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可全程可分流,资源共享,保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良性运行。

篇9

我们选择了一个星期六的早上在学校门口集合,分别去了代表中式餐馆的百年老店刘长兴和代表西式餐馆的肯德基、麦当劳做社会调查。开始,餐馆的服务员并不欢迎我们,在刘长兴店甚至被餐馆里的服务员给赶了出来,这可比我们想象的要困难多了。当我们带着沮丧的心情来到麦当劳的时候,服务员开始也不同意我们进行采访,也许是看我们几个小朋友很执著,又因为那天天气非常的冷,餐馆里就餐的人也不是很多,在我们一再的恳求下,服务员终于同意接受我们的采访,(这可是他们餐馆第一次接受小朋友的采访呀!)。我们这时心里有一种胜利的喜悦,一种成功的骄傲,我们终于迈出了社会调查实践的第一步,而且这全是我们自己努力的结果。我们全没有顾得上冻得通红的小手,就和服务员阿姨聊了起来,服务员先将我们安顿下来,又给我们每人端来一杯热水,这才回答起我们的问题。这时我们心理热乎乎的了,有一种被别人尊重的感觉。在这之前父母就曾告诫我们外出做社会调查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开始我们还认为是父母看不起我们,你们大人能够做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就办不到?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们终于明白了父母的苦衷。。。。。。

社会调查工作结束,我们就开始赶紧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就调查什么样的人群、什么内容等一一商量,并用电脑设计打印出来,分发到我们组组员手里,在学校请班主任王老师帮助在其他年级共选择了3个班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见附件。)开始,我们认为调查完了,我们社会调查的课题也就结束了。可哪里知道,这只是要做的一部分工作,接下来的工作是要将调查的结果统计出来,并做文字处理后写出结论。当时我们一听吓了一大跳,原来做社会调查课题那么复杂,那么烦琐。我们都有些泄气了。这时,王老师鼓励我们不要泄气,并教会我们一些统计的方法,(比如筛选、对比等)。我们又重新鼓舞起士气,赶紧投入到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的统计之中。在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将所有的调查问卷一一统计,并将统计结果用电脑做出统计表进行分析得出结论。统计结果表明:在我们所选的调查人群中,高、中、低年级同学各占1/3,男女生的比例也接近一半,同学们之所以能够接受西式快餐的原因主要是它的口味比我们中式餐饮的口味要新颖一些,其次是在外出或节假日与父母共同享用,再就是在考试成绩较好或过生日的时候,父母或是我们的爷爷奶奶会带我们去享用一下,做为对我们一次奖赏或是庆祝。但对于我们每天在家或在学校里多数时间仍然享用的是我们的中式餐饮而言,我们同学们还是喜欢中式餐饮,有时父母在带我们外出吃一些好吃的中式菜肴后,我们同学们有时还在一起相互交流,特别是在今年元旦的庆祝联欢会上,老师让我们自己在家动手每人做一道菜,最后大多数同学带到学校的仍然是中式菜肴多余西式菜肴,而且受同学们欢迎的仍然是中式菜肴。

为了使我们的调查结果更有说服力,我们还利用电脑进行网上查资料,了解中西餐饮食文化各自的特点,我们通过查资料了解到我国有菜系(川菜、粤菜、苏菜、浙菜、鲁菜、赣菜、闽菜、徽菜),在世界上都是有名的,并且各自菜系里都有自己菜系的看家本领。有些菜系的名字如果不是通过这次查资料,我们还没有听说过呢!比如:徽菜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另外我们还听说或吃过上海菜、天津菜、潮州菜、淮扬菜等等。我们曾经也思考过我们国家有那么多菜系为什么就没有一个象西式快餐那样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开那么多的连锁店,并让在世界五湖四海所有外国的朋友们都喜欢我们中国的各种菜肴,就象现在人们预计在21世纪将是“汉”字的世界一样,人们为能够吃上中国菜肴并宣传中国菜肴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这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给了我们一次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的实践机会,使我们学到了在课堂上不可能学到的社会知识,增长了见识。我们知道做任何事情并不是像我们自己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容易,我们要尊重父母给我们提出的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而不能由着自己的个性来。以后在遇到任何事情,均要先思考,将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做好全面的、充分的分析和准备,分析事情可能发生的两个方面,好的形势要分析清楚,坏的趋势同样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在分析问题感到有困难时要请教父母,请他们为我们把关,毕竟父母比我们更能了解社会。同时在学校里我们要学好文化知识,让知识武装我们的头脑,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而不是急于处理或了却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不断前进和进步,才能在锻炼中健康成长。

一次有意义的社会调查活动,能够给我们带来如此多的收获和快乐,它的意义远比社会实践本身所赋予的要求,我们同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尽量多的创造条件,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丰富我们的阅历和知识。

附件:

关于“中西餐饮食文化”调查问卷统计情况如下:共发放调查问卷135份,收回调查问 卷135份,调查有效问卷率达100%。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

?

你在学校是属于哪个年级

低年级 33%

中年级 33%

高年级 33%

?

你的性别

男 52%

女 48%

?

你爸爸的职业

干部 64%

外企职员 11%

下岗工人 0

其他 25%

?

你妈妈的职业

干部 36%

外企职员 38%

下岗工人 0

其他 27%

?

你在什么情况下享用快餐

考试成绩好 40%

外出游玩 51%

节假日

?

你认为西式快餐吸引你在什么地方

口味 62%

营养 22%

快餐中随增的礼物 16%

?

你在过生日的时候是否选择西式快餐

是 40%

否 20%

随意 40%

?

你多长时间享用一次西式快餐

每月一次 11%

每半月一次 11%

不定期 78%

?

你去吃快餐是否有宣传活动

是 18%

否 24%

其他原因 58%

?

你了解宣传活动的途径

电视 56%

报纸或其他 18%

同学处 27%

?

篇10

什么是社会调查制度?

简单来说,“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办案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教育经历、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信息作全面、细致的调查;必要时还应对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方面的鉴定,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其也称全面调查制度、人格调查制度。”樊崇义教授在《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这样解释道。

专家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看法是: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关注的视角由犯罪事实转向了行为人本身,这一转变契合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提高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作出各项司法决定的针对性,契合了教育刑、再社会化、刑罚个别化等刑罚理念、原则的要求。

而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干警看来,社会调查制度适用广泛:对于个案而言,社会调查制度为强制措施的适用、不决定的作出、准确适当量刑和刑罚执行时的教育矫正提供了依据。此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可以为其推广到所有刑事案件积累经验。

目前,天津市检察机关已将社会调查广泛应用到审查逮捕、不、公诉案件量刑建议等环节。据记者了解到,在审查逮捕阶段,将社会调查的情况作为判断逮捕必要性的主要标准。如河北区检察院制定的《对未成年人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可行性评估标准》,其中关于人身危险性、家庭监护条件、社会帮教条件等15项评估事项,都是以社会调查为前提。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不环节,通过社会调查了解犯罪起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对于人身危险性下降且确有积极改过的主观愿望和实际表现的,觉得相对不。在提起公诉时,结合社会调查的情况,决定是否建议适用缓刑,并将社会调查报告随量刑建议书一并移送法院。

经过几年的推行,社会调查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记者拿到的河北区检察院的案件统计数据看,2008年至2010年间开展社会调查以来,在审查逮捕阶段对7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其中不批准逮捕8人,且都没有出现捕后再犯的情况。在审查阶段,经社会调查后决定不有18人,占受理全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1%,不率比此前有所上升。而以社会调查为基础提出的规范化量刑建议共计94份,法院采纳率为100%。

尽管取得了一定实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了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于是,天津市相关部门在2010年12月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则》里规定了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查逮捕、审查以及审判、执行刑罚时,必须结合社会调查报告作出有针对性的处理等内容;并规定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各自职责及相互协调与配合机制等内容。

不仅如此,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基于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立法、理论、实践等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设想。

例如在立法层面,我国对于社会调查的规定仅出现于司法解释中。司法解释作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对法律适用具体问题所作出的进一步阐释,其法律位阶低于国家法律。仅仅停留在司法解释层面上的固定,而与社会调查制度在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不相匹配,难以发挥社会调查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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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确新闻 社会调查 教学

社会调查方法是社会科学通用的一门方法类课程,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政治学、人口学、心理学等专业均开设了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新闻传播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研究者们吸纳了这种研究方法,尤其体现在受众研究、传播效果研究等领域。不仅如此,新闻报道活动也常常采用社会调查的方法,用于收集舆情民意和进行新闻报道,这一作用使新闻从业人员以及研究者们越来越重视其重要性,国内外许多高校的新闻学专业纷纷开设了相关课程。

由于长期以来新闻专业的教学方式以及研究思路与社会调查方法的“实证”特色有很大不同,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的教学实践常常面临一系列问题。如何满足媒体单位对于新闻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需求,加强课程的专业结合度,是本课程教学思路改革的出发点和诉求。笔者结合近年来的教学经验以及对社会调查在业界实践中应用的研究,尝试寻找到一套适用于新闻专业本科生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思路。

一、社会调查方法在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精确新闻是记者在采访新闻时,运用调查、实验和内容分析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收集资料、查证事实,从而报道新闻。精确新闻最早由美国学者菲利普·迈耶提出。迈耶认为,传统的搜集和加工新闻信息的方法已经过时,这种方法普遍的对事实描写得不准确,评价似是而非,一味追求瞬间即逝的、耸人听闻的情节,很少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和政治角度去分析材料,发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现象。理想的解决办法是让新闻与科学相结合,而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引入新闻报道成为将二者结合的重要途径。

到了本世纪初,许多媒体尤其是政经类媒体成立了自己的研究所、研究院,以民意调查得出的相关数据、结论为研究基础,各种指数、专业报告、排行榜,借以打造媒体在相关领域的权威品牌。例如《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研究院“上市公司信任度指数”,《中国经营报》每年年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第一财经周刊》自2009年开始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薪酬福利调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自2006年开始每年推出《CCTV经济生活大调查》……各种以社会调查为基础的新闻报道栏目已经成为媒体打造自身品牌实力的一门利器。

二、精确新闻报道的特点

1、数据来源多样化

精确新闻报道的数据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媒体主动收集数据用于新闻报道,即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二是媒体利用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开展社会调查所得到的数据进行新闻报道,即被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

主动性精确新闻报道的特点在于整个调查过程具有可控性和可监测性。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选题策划需求设定调查主题并实施调查,记者熟知调查各个环节的执行状况以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调查的可控性决定了媒体可以获悉调查结果背后的各种信息,如抽样方法、问卷收集的方法、问卷回收率、应答率、样本代表性甚至受访者对调查的配合程度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记者在报道调查结果时向受众解释数据结果产生的原因。国际上一般在精确新闻报道中对抽样指标公示的要求较高,注重各种抽样指标等调查过程数据的阐释。美联社执行编辑协会、美国民意调查研究协会和美国全国民意测验评议会建议或规定的民意调查精确新闻报道原则来看,其中牵涉到的抽样指标在数量上超过了三分之一,主要包括抽样总体、样本量、有效样本量、抽样误差。

可见,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符合国际上对精确新闻报道的要求。然而,主动性的精确新闻报道的局限也较明显。比如由于媒体的人力、经费受限以及新闻对时效性要求等原因,媒体自己完成的社会调查通常存在样本量少、样本代表性不强、问题不够深入、无法解释公众行为和态度产生的原因等问题。

被动型的精确新闻报道目前为大多数媒体所采用。媒体并不介入民调的执行过程,而是根据政府机构、学术单位、民办非营利组织、商业调查公司等提供的民意调查结果,来撰写和解读新闻报道。这种报道的特点是:消息源(即数据来源)丰富,但记者很难获知数据背后的抽样方法、问卷调查方法、问卷回收率、问卷内容、指标含义等信息,因此在调查结果的解释上会有信息缺失,甚至可能由此导致对数据的错误解读。

2、语言通俗化

许多精确新闻报道,由于数据信息较多,所以通常采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并避免大量使用各种术语。在对数据进行描述时,会向受众解释这些数字意味着什么。不仅如此,该类报道通常会从个人入手去解释数据的含义和影响,用发生在某一个人身上的事件做导语,然后从个别发展到一般,从某个问题对一个人的影响折射出很多人受到的影响,体现“多数人中的一个”的新闻写作技巧。

3、注重视觉的表现力

精确新闻报道将视觉审美艺术同量化、准确的数字文本信息结合在一起,用适当的视觉语言将数字与数字间的关系有效地组织和归纳,形成既易于表现又具有戏剧化色彩的图形格式,使受众以最少的时间最大的兴趣去理解新闻。数据制图将枯燥的数字、统计报表等通过有视觉冲击力的图片呈现出来,把数字转换成创意图表,激发读者直观的感受。

三、新闻专业本科生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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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调查方法;工作任务;解构;重构

《社会调查方法》是有效地获取社会信息、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有力工具,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理论教学、课堂讨论、实践教学、书面作业、技能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能够熟练地、独立地运用各种方法进行社会调查,发现社会问题、分析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打下基础,为增强学生专业岗位适应能力奠定基础。

一、基于社区工作任务的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工作任务驱动教学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以完成一个个具体的工作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藏在每个工作任务之中。它强调学生要在真实情景中的工作任务驱动下,在探索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自主学习。所以,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设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课程定位要准确,要以社区真实工作任务为导向,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设计课程,实现个人成长和岗位需要的双重目标;二是按社区行业工作任务重构课程内容,打破学科原有的知识体系,依据社区工作任务组建一系列行动化的学习项目;三是课程实施的操作性要强,学生学习过程以完成社区工作任务为基础,在有目标的行动化学习中积累实践知识、获取理论知识;四是课程实践任务要符合课程要求,严把实践环节,确保课程实践的效果。

二、基于社区工作任务的课程解构与内容重构

传统社会调查方法的内容按照社会调查的基本程序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调查的准备与设计,包括社会调查概述、社会调查课题的选择与确定、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第二部分社会调查的实施,包括社会调查的四种不同类型和资料搜集的四种不同方法,即普查、抽样调查、个案调查和典型调查以及访谈法、问卷法、观察法、文献法的操作步骤和应用范围;第三部分资料的整理分析,包括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第四部分调查工作总结,包括定性研究报告和定量研究报告的撰写特点与要求、调研工作的总结与评估等。以上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体现了社会调查工作的完整过程,体现了从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研究阶段―总结阶段的递进发展过程。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内容的设计既要遵循社会调查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更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境的工作任务设置。如果只是掌握了每个阶段的工作技能,而不懂得面对不同工作任务选择不同的方法,这就不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多层次的工作需求。因此,《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内容的解构需要在了解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解构工作步骤,明确每一个工作任务的知识、能力、素质和客观要求,由此来确定具体的理论知识章节和实践项目。

根据对社区的市场需求调研,高职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的核心岗位确定为:社区工作站专干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工作站专干主要面向社区居民提供计生、综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社区组织社工主要面向社区老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等提供专业化服务。每一个岗位有若干个典型工作任务,而需要运用到社会调查方法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社区成员信息采集、社区各类人群的问题及需求调研、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评议。

第一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成员信息采集。它是社区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包括居民信息、单位信息、门店信息、党员信息和民政对象等信息的采集,其中具体的任务包括调查摸底、编制不同成员对象的信息采集表、对社区成员开展普查及信息的录入等,主要涉及社会调查的概述、社会测量的内涵与特点、普查的特点与要求等相关知识。

第二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各类人群的问题及需求调研。它是开展社区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以居民为本的重要体现,其中具体任务包括调查方案设计、调查样本和调查方法的选择等。主要涉及调查课题的选择与确定、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操作化的程序与方法、抽样的类型与设计、个案研究与典型研究的特点、访谈的设计与操作以及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第三项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评议。它是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的重要途径,其中具体任务包括调查问卷的准备、设计与实施等。主要涉及调查方案的准备与设计、操作化的程序与方法、抽样的类型与设计、问卷的设计与运用、文献的搜集与整理、资料的整理审核与统计分析以及实证研究报告的撰写等。

从以上工作任务可以看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设计的解构与内容的重构经历两个重要阶段:首先,将社区典型调查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模块化的子任务,可以依据工作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手段、工作组织和工作环境等要素对其进行解构。其次,将子任务转化为具体的章节。每一个子任务都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将子任务工作过程的步骤与课程的具体内容一一对应。

三、基于社区工作任务的课程教学实施建议

1.建立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与社区合作的新型关系,搭建课程实践的平台。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应与街道、社区签订正式实习协议,安排该专业学生到社区开展专业实习和课程实践。就《社会调查方法》而言,学生作为方案设计者、调查员、数据录入员、资料分析员和报告撰写者,可以帮助社区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一方面学生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任务当中,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学生参与社区调查工作能有效减轻社区的工作负担,提升社区工作实效。

2.采取小组式学习法,提升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首先,根据社区调查工作任务的数量和类别,将班级成员进行合理分组,每组3~5人,分组时考虑小组成员性别、个性、能力等特点进行多元化的搭配。其次,引导学生根据教师公布的社区调查工作任务教学计划及相关资料,主动选择适合的调查任务,并制订调查任务实施方案。再次,为了避免在小组式学习的过程中组长包办所有工作任务或者有些队员坐收渔翁之利、置身事外,教师可以将小组内部成员的身份和职责轮流定为主访员、次访员、记录员、观察员等,并加强协调、监控,确保圆满实现教学目标。

3.采取联合督导,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协调、推动和评估。为保证课程实践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使该专业学生的实践质量得到切实提升,需要大力加强实践督导工作。而传统的实践督导模式主要有两种,即学院督导和社区督导。笔者认为,由社区专业与社区行业共同为学生提供课程实践督导是一种值得推广的督导形式。它能有目的、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将课程习得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并将专业价值与个人价值进行整合。学院督导实行“项目督导”,主要负责联合实践项目的规划、联络、协调、过程监督与总结评估;社区督导则负责“职责督导”,主要负责学生在实践期间的工作安排、社区环境适应、社区调查的程序指导与调查实效鉴定。

4.引入能力本位考核办法,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考核过程中,可采用阶段评价、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等多元的评价方法。首先,结合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课后作业等过程表现给予全面、综合的评价;其次,评估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质量要高,调查报告格式要正确,内容要完整,符合实证研究和质性研究的特点;再次,组织小组展示和答辩,每个小组成员按工作任务进行总结陈述,把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心得体会和自我评价等与大家分享,再由教师与学生提出问题,共同讨论,给予互评。

总之,基于社区工作任务的《社会调查方法》的课程设计,彻底打破了传统学科界限和以理论授课为主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真正获得社区调查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程序性知识、职业技能和相关的职业体验,培养了学生学习创新、团队协作的精神,促进了其职业核心能力的形成,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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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社会调查制度通过调查未成年人的个性特征、一贯表现、成长经历等现实情况,分析其走向犯罪道路的各种因素,考察其人身危险性,并进而寻求对未成年罪犯的最有利于其回归社会的处理方式。在我国健全与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对减少刑事司法程序对未成人的负面影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人 社会调查 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能否在违法犯罪后获得有效矫正,不仅关系到个人前途荣辱,更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兴旺发达。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发育尚不健全,更易被不良环境和社会习气所影响,从而引发违法犯罪问题;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由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的不成熟,其心智也更具有可塑性,便于通过教育改造使其重新回归社会。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改造、教育、保护更应该细致、完善,在法治发展历程中,刑事诉讼中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由于在维护刑事诉讼中未成年人权益、对其进行科学改造过程中的突出作用,逐渐获得理论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可,社会调查已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在法治发达国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广泛应用。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一)含义

社会调查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通过走访,深入了解未成年罪犯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诱使其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在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心理矫治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心理引导和心理测试,以期对未成年罪犯的品格和成长、改造环境做出科学的分析,使公、检、法机关能够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犯罪未成年人选择恰当的处理方式。

(二)社会调查的内容

社会调查报告并非越完备越好,限于社会调查员的精力和调查的必要性,社会调查并非要对未成年人的一切成长环节都做非常详细调查,社会调查的重点,应当是:对未成年罪犯犯罪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种因素;未成年罪犯的个性特点及矫治现实可能性;未成年再社会化的条件,包括:(1)身心状况。如健康状态、心理发育、智力程度等。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否为学生,有无辍学、流浪等情况。(2)性格及不良习性。包括个人性格、兴趣爱好、社会交往等情况。特别要考察有无小偷小摸、迷恋网络游戏、酗酒、打架、欺压他人等不良嗜好,阅读不良读物、浏览不健康网站等。(3)学校表现或工作表现。包括在校学习、表现情况,学校教育管理是否得体,学校周边环境。如已参加工作,则重点考察其工作期间工作表现、同事之间人际关系、工厂附近环境秩序等。(4)家庭成员构成,父母是否健在,家庭关系和睦与否,家庭是否完整。(5)居住地社会环境及邻里关系,如邻里关系正常与否、邻里评价等。

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试行多年,各地司法机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摸索工作,新刑事诉讼法 中也第一次对这一制度予以明确规定,在随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其给予了进一步细化。但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仍有不完善之处。制度制定如何,直接影响其司法实践的效果,制度的缺失之处必然影响其规范社会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探讨,明细问题所在,提出完善建议。

二、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缺陷

在我国由于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单,社会调查制度并不完备,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社会调查制度设置不合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社会调查作为一项可选择程序规定,这极有可能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不愿花费人力物力进行社会调查,有多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会进行社会调查是一大问题。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各地进行的试点中,调查模式各不相同,调查员的选定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调查报告的质量难以实现调查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异地调查缺失

进行社会调查的试点地区,针对的对象都是具有本地户籍的未成年人被告人,而在户籍不在犯罪地的未成年被告人,鲜有开展相关调查。例如北京市法院每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已经占到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75%左右,但对外地户籍未成年罪犯的调查工作除海淀区人民法院以外,基本未开展。 公平正义是刑事司法追求的目标之一,由于社会调查报告可能成为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的重要辅助资料,因而这一现状将会间接产生对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未成年罪犯在逮捕、量刑方面的不平衡。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日益引起民众广泛关注的情况下,异地调查制度的缺失难免引起民众对未成年司法公正的正确认识。

(三)调查员业余化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将可以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规定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和团体,调查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在各地的社会调查试点中,各地进行试点的司法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不同的摸索,调查主体比较混乱,如律师、学生志愿者、教师、公益机构、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专职的社会调查员在各地的社会调查中都发挥着作用。除专设社会调查员外,其他社会组织的成员自身法律素养如何难以保证,调查能力也因人而异,且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无法全身心投入到社会调查中。社会调查工作内容多、条件辛苦,这要求调查员应具有较高的自身修养,除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外,还应具备一定的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经验、掌握统计调查所需的基本能力。现阶段,我国社会调查主体还难以达到这样的要求。亟需建立高素质的调查员队伍,实现调查主体的职业化、专业化。

三、我国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社会调查为必经程序

现阶段,将社会调查规定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但与顺利改造犯罪未成年人相比,这样的代价是值得的,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能够承受这样的“额外负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启动社会调查由案件承办人或承办机关决定,这不利于对未成年罪犯的平等保护。而许多国家将社会调查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必经性前置程序,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考察未成年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和帮教条件。因此,建议将社会调查制度确立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保护程序,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社会调查主体专业化

在我国社会调查主体呈现多元化的特点。这样规定虽有利于社会调查的开展,但是缺陷亦很明显:一方面,控辩双方基于各自诉讼职能,各自进行的调查难免有失偏颇,难以保证客观和全面;另一方面,委托其他社会团体调查,虽可避免上述立场问题,但社会团体成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职责,社会调查只能是在不影响其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难以全身心投入调查工作,势必影响调查工作的全面开展,且调查人员的法律素养、调查能力、调查积极性都无法得到可靠保证。调查工作难以做到专业、精准,调查报告难以保证客观性。基于此,可借鉴国外社会调查员专职化的经验,在法院内部,独立于审判法官,设立专职社会调查员。社会调查员实行和法官一样的选拨、任免制度,并且定期进行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不断提高调查员的社会调查能力。

(三)规范社会调查程序

社会调查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为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参考,让不必进入刑事审判程序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通过其他途径得以处理,如撤销案件、不起诉、暂缓起诉。为了充分发挥社会调查的这一功能,应将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同时,应通知法院指派调查员进行调查,社会调查和侦查同步进行,各有侧重。调查员将调查报告及时提交侦查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判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决定是否提请逮捕、是否起诉、是否暂缓起诉、量刑时参考等。

社会调查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着手进行调查。如果通过实地调查难以判断犯罪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或人格特性的,可以采用心理测试、精神鉴定等方法进行测试,并结合实地调查资料,制作出严谨的社会调查报告。此外,在建立外地户籍未成年犯罪人的社会调查过程中,可采用委托犯罪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法院来进行异地调查工作的方式,既节约调查成本又可提高调查质量。

日本《少年法》规定,在调查、审判的全过程,法官要与调查官保持充分的联络,借此监督调查活动的不当之处,保障法律正当程序的要求。 为了保证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节约调查力量,调查员的调查活动应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如果调查员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时,检察机关应及时给予指导、纠正,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给予相应的纪律或刑事处分。对调查员,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实行回避制度,以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四)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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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学院校;社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社会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这就对社会调查方法这一门课程的授课方式提出了挑战[1]:怎样让学生既掌握各种调查方法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学会在社会实践中正确应用这些调查方法?

1.课程教学的现状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是采取课堂理论传授与案例讲解相结合,通过理论知识的考核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这种教学方式的突出缺陷是偏重理论教学,缺少对学生实际操作的技能培养,造成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相互脱节,直接经验获取不足,学习缺乏动力和兴趣,不仅没有体现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区别于理论课程的独特性,其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根本无法达到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的教学目标,其直接的表现是学生在理论上谈起来头头是道,而实际动起手来却问题百出,甚至完全不会动手。

据此,本文旨在通过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构建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学生调研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的最佳教学模式。

2.“四位一体”与“协作学习”在《社会调查方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应用

2.1 整体教学采用“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社会调查方法》的教学各个部分和环节是紧密联系和协调的整体,我们提出的“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中的“四位”是教学的四个环节:一是理论教学,教师对社会调查原理和方法的理论讲解;二是课堂讨论,学生在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上,练习选题,并制定进行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然后带着各自的选题和设计方案进行课堂分析与讨论,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中进行双向学术思想交流;三是课外实践教学,就是组织学生在课外就某一实际问题(一般是前一环节确定的选题),并根据课上讲授的调查方法,开展具体的实践调查;四是实验教学,就是借助于计算机软件学习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与分析[2]。

四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其共同的任务是完成整个课程的教学目标,以达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技能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在这四个环节中,教师的理论精讲是教学的基础,它为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调查以理论上的指导,为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是教学的核心,教师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将所学的抽象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实际的调查相结合,这两个环节给学生充分的独立空间自主决策、自我创新,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与实践的主体,自觉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牢固掌握整个调查的程序及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实验室教学是补充,它既是一个方法、理论验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对调查资料进行处理的学习过程。

2.2 实践教学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

协同学习( Synergistic Learning ) 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协同化的小组为形式,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的,是一种很适合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的新型教学形式[3]。在协同学习形式下,教师由传统的权威者变成了教学策划者、学习的启发者、学生的指导者和协作者,学生通过小组协作的方式,增进学习,激发创造力[4]。在以往教学实践环节,如在课外实践教学中通常采用学生独立完成从选题到撰写研究报告过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科学调查研究的能力。但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学生从事调查的兴趣并不高,故笔者在该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进行社会调查方法教学实践探索。

2.2.1首先建立协同学习小组。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以学生的选题为标准把学生自动划分成协同学习小组,也就是说选题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自动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

2.2.2 在课程内容编排上,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安排在每一部分理论或方法的课堂教学结束后,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相应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到课程结束后,每个小组就完成了从选题、方案设计、抽样、问卷设计、数据收集整理、调查报告撰写到结题答辩这样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查过程[5]。(见表1)

表1 课堂学习内容与课外实践对应表

学习内容 课外实践活动

概述 成立协同小组

选题标准 选择调查课题

调查设计 设计初步调查方案

抽样 设计抽样方案

概念操作化 调查课题的主要概念操作化

测量 明确指标的测量层次,设计量表

问卷设计 设计调查问卷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进行问卷调查,整理资料

统计分析 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调查报告的撰写方法 撰写调查报告

结题答辩 完善并提交报告

2.2.3为了加强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视,提高协同学习在该环节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在成绩评定环节,提高对调查报告考核的比例分数,降低理论考核评定的分数。

3.课程改革的初步经验与成效

“四位一体”和“协同学习”的教学模式都是以建构理论为基础,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整个《社会调查方法》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单纯的讲授所占比重较少,而更多的采取学生分组设计、小组讨论与共同研讨等方式进行,真正实现了学生的主体性与参与性。让学生在自我参与学习中,由被动的接受者、依赖者向主动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转变,通过动脑、动口、动手和亲自体验探索知识,获得比结论更深刻的知识,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改革已经在社会工作专业2008级、2009级学生的教学中实施。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圆满完成了《大学生上课打瞌睡原因问卷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在校生网络交友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对同性恋态度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择业观的调查》等多方面调查,这些社会调查全部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独立选题完成的。

从两个学期的学生的学习成果及其教学反馈来看,课程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不仅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和研究能力,同时也为本课程教学模式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聂玉梅.大学生调研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为例.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4:18-20

[2]李冰,贾士靖.《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方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3(3):107-110.

[3]王俊燕.协同学习与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55(5):126-129.

[4]范 瑛.《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基于师生合作的协同教学模式设计.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3):103-105.

[5]李向前.围绕三个环节强化实践教学效果——“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探索.教育教学论坛,2012,21:193-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