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9 15:27:3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乡村振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我叫XX,是现任XX村党支部书记,下面我把我村近期的工作向大家汇报一下。
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是党在十四个五年计划的集中体现,搞好农村的环境治理,关键在思想认识,重点在农村。这是一场思想认知的彻底革命,也是一场环境治理的技术革命。作为一名农村支部书记,首先要从思想上颠覆旧观念,屏弃旧传统,改变旧认知,抛弃坏作风。政治上高站位,用新思想,新理念践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着这个问题,我和两委班子一班人一起奋斗,不折不扣地认真完成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两年来,程庄XX村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进行了水网改造,铺设主管道2000多米,入户管道2500米,入户水管150套。同时利用微信喇叭大力宣传厕所改造和环境治理的迫切性,必要性,重要性。在我村改造厕所145套,132户安装了天然气,4户进行了煤改电,75户建造了美丽庭院,重点打造了10户精品庭院。清理了陈旧垃圾点13处。彻底改变了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的脏乱现象。
二:注重硬件打造,改变出行环境。
很早年前修的街道,如今真的变成了“水泥路”,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不便,我们精心谋划,积极争取资金,在水网改造完工后,修建了两条主街道,长1200米,计4500平方。修建连接线街道6条,计2673平米。建小游园5个,小文化广场1个,小健身园1个,小停车场1个,党建一条街1条,人文景观点2处,在街道两旁和空闲庄基上植树2000多棵。改造路灯30多盏,使村庄得到了美化,亮化,面貌焕然一新。至此,我村仍有2000多平米的小街巷没有硬化。我们正在想办法,克服一切困难,争取年内完成小街巷硬化任务。把为群众办的好事做好。
三:乡村振兴,任重道远。
环境治理,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治理的过程,是一个持续保持良好状态的过程。既要做好基础工作,更要保持长效整洁。我们是这样做的。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甘肃省;农业保险
一、前言
乡村振兴战略旨在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减贫、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从建体系、抓重点、求创新、强基础四个层面进行了顶层设计,并提出要持续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增加农保险种、有效提升覆盖面,科学确定保费补贴机制,增加财政补贴种类,探索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甘肃省作为脱贫攻坚难度较大的省份,2020年已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但仍然要把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返贫恶化作为重点工作。因此,加强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研究,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农业保险覆盖情况
近年来,甘肃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情况良好,各项指标稳步上升,覆盖率逐年增加。保费收入从2013年的5.73亿增长到2020年的19.13亿;保费赔付额从2013年的3.07亿增加到2020年的15.72亿;赔付率从2013年的53.56%增加到2020年的79.68%;保险密度从2013年的37.06元提高到2020年的131.52元;保险深度从2013年的0.095%增加到2020年的0.219%。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近三年甘肃省累计签单保费44.5亿元,共赔付28.3亿元,其中直接受益农户301.5万户次,有力支持了农户的稳定增收和特色产业的良好发展。但据甘肃省2020年农户参保户数计划表显示,全省申报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村居民7203939人、1830158户,[1]仅占全年农村居民20460133人、5055097户的35.21%和36.20%,也反映出甘肃省农业保险的普及率还有着较大的增长空间。
(二)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农业保险因农业的弱质性而具有收益外部性、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技术要求等特点,被界定为半公共商品,世界各国对其发展也都采用“市场+政府”“自愿+强制”的双向引导。我国自2004年试行“有政府补贴的商业化农业保险”,2007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全国范围推行。甘肃省农业保险亦采取“市场+政府”的经营模式,即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产险、平安产险、黄河财险等12家保险公司都担负着甘肃省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并且“每县经办机构原则上2家,不超过3家”,经办期限3年,通过竞争性磋商等简易程序确定服务地区,进而与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推进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助力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在中央保费补贴支持下,2007年开始逐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如2007年在甘州、安定等地试点能繁母猪险种,2008年试办奶牛保险,2010年试办玉米制种保险,2012年在天水、庆阳、平凉等地开办森林保险等;同时,也开发了啤酒花、藏羚羊、牦牛、青稞、马铃薯、中药材等甘肃农业特色险种。目前,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已多达105个,覆盖羊、牛、薯、药、果、蔬六大主导产业[3]。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具有时空差异的资源禀赋结构导致甘肃省乡村发展的差异化分布,也使农业保险发展兼具背景性的共性问题与特性问题。
(一)甘肃省经济水平落后制约了农业保险发展
农业保险功能的有效发挥需要有充足的保险保障资金,该资金一部分来自保费收入,一部分来自投资收入。目前,为引导和支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通常由政府财政为投保农户提供保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地方经济水平好坏直接影响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对甘肃省而言,近年来,经济总量逐年上升,但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差距较大,长期以来经济体量位居全国末端梯队。2020年,全省GDP实现9016.7亿元,实际增速3.9%,总量仅高于海南、宁夏、青海、四省区;全省人均GDP约3.41万元,不及全国同期人均GDP水平一半。与此对应,全省财政收入亦有限,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4.5亿元,仅为广东省的6.77%、浙江省的12.07%。实体经济发展的落后,使得投入农业保险的财政资金不够充足,严重制约了全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落后意味着农民收入低,限制了农业保险购买积极性。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44.3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了7.4%,但仅占全国平均水平17131元的六成,居全国各省排名最低位次。这种农村居民的低人均可支配收入,再加上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过于浓厚,对农业保险认知不充分,致使农村居民主动投保意识弱,直接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
(二)农业保险供给力度有待增强
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国家旨在保护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发展,但农业产业固有的低收益、高风险、高赔付率使农业保险盈利性较差,与保险公司的商业逐利目标矛盾。为此,国家自2010年起推出多项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2010年5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保险公司为种、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保险机构从事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及后续对应的增值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2017年财政部的《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再次延期至2019年底。此外,还允许经营政府给予保费补贴农业险种的保险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巨灾风险准备金,具体按补贴保险保费收入的25%计提。甘肃省贯彻执行,即使这样,农业保险的高风险成本和低保费收入下的优惠政策之比仍不及盈利效应,甘肃省还是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保赔付率更高一些。这些明显抑制了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发展建设的积极性,整个市场政府主导力量明显,市场自发调节力度弱。与此同时,省内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尚未完全建立,容易导致承保农作物的方位、面积等数据不准确,农业指标监测设施不完善,不利于承保工作的进行。各保险公司针对农业保险特色产品的开发创新力度也不足。目前,甘肃省农业保险覆盖了包含主粮作物、藏系养殖、森林在内的主要农产品,以及包含果树经济作物、特色养殖、蔬菜种植等在内的特色种养殖产品,但大多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明显,缺少市场竞争。同时,随着新型经营主体和特色经济林果类产品种植规模的增加,逐步开展了针对苹果、玉米的“保险+期货”试点,增开高原夏菜、羊肚菌、枸杞、李广杏、茶树、湖羊、绒山羊、黑山羊等11类品种的天气、价格指数保险;以及红花椒、核桃、油橄榄、藜麦、金银花、设施蔬菜、中药材等9类产品的收入保险。这些创新型险种总计20余种,仅占全部农业保险品种的18%,并且很多尚处于试点环节,未大规模推行,创新力度明显不足,理赔标准和理赔方式上的较大差异也影响了相关产品的信服度与普及率。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规模种养殖大户越来越多的对理赔提出高要求,传统的成本保险已经无法满足农户化解风险的需求。与现有物价匹配的产值保险、收入保险成为主要需求,但现有产品表面创新多、质变节点少,尚未涉及到深层改革,这些都从供给层面影响着甘肃省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为依托,要想获得甘肃省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必须重点解决财政补贴、需求提升和供给增强三大问题。
(一)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增强财政补贴力度
经济有效增长是带动农业保险良好发展的动力,而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又可以推动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一方面,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甘肃省的特殊地理位置优势,顺应国家双循环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发展契机,积极推动省内实体经济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同时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增加对乡村振兴等重要领域的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并逐步提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另一方面,提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利用效率。作为经济欠发达省区,甘肃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依赖程度较高。2010-2019年,全省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均值仅为0.463%,而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均值却达到1.658%,全省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的比值从2010年的4.153倍增加到2019年的4.654倍。[4]财政部数据也显示,2013-2018年,中央对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总量(不包含税收返还)从0.16万亿增加到0.2万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已成为甘肃省财政支出的主要来源。以财政补贴为主的农业保险在甘肃省试点以来,中央、省级、市县三级财政补贴比例分别约占40%、25%、15%,2007-2019年,累计政府保费补贴61.23亿元,占保费收入的83%,其中,中央、省级、市县级各自累计补贴额为25.66亿元、21.69亿元、13.89亿元,[5]中央补贴是主要构成。2020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9.13亿元,按照“财政补贴资金计划”,中央补贴3.49亿元,省级补贴5.04亿元,分别占保费收入的18.24%和26.35%。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在甘肃省加快经济发展同时,资金缺口仍需中央政府补贴,因此,既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补贴,还要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资金使用监督,避免寻租、资金缺位错位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在最主要的地方。此外,一些特色性、经济价值高的果蔬类农产品,农民投保需求受到地方财政压力和省政府保险任务计划限制,只能部分投保,保险覆盖率较低,亟需财政补贴的持续增加。乡村振兴需要继续推进“一县一品”“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相关农业保险则因产品特色多处于创新试点环节,并由县级财政主要补贴,而省内高贫困率意味着多数县级政府地方财政有限,无法承担高额保费补贴,保障规模有限;农民的低收入也制约了自缴保费比例不能太高,这就导致“全而弱”的恶性循环。从长远发展来看,甘肃省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仍需中央财政的大力扶持。
(二)提升农民需求
提升农民需求是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根本。按照目前甘肃省农业保险中确定的中央补贴品种,除育肥猪实行“成本+目标价格”保险、由农户承担20%的保费以外,其他实行成本保险,农户承担保费占比5%-30%不等。其中,承担比例最低的是公益林,农户仅分摊5%;商品林分摊比例最高,需分摊30%;马铃薯、能繁母猪农户分摊20%,玉米、棉花、冬小麦为15%,青稞、藏系羊、奶牛为10%。苹果、中药材、肉牛、肉羊、蔬菜、鸡等省级补贴品种则区分农户贫困程度,贫困户承担10%,非贫困户承担20%。与此同时,作为成本保险,相关补贴品种的保额根据开办时的物化成本确定,从300元到10000元不等,费率从2%到6%不等。据统计,2007年,全省农户自筹保费54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13%;2019年,自筹保费33380万元,占比20%;2007-2019年间,农户累计自筹保费12.02亿元,仅占保费收入的16.3%[6]。传统补贴品种保额与现行物价增长速度的脱节,使农户享受低费率同时,又认为成本投入和保险赔付之间有差距,尤其是设施投入大的高经济价值农产品,更因保障程度不高而降低了农户投保意愿。这就需要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在产业脱贫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产业振兴,提升农户手工技能,增加稳定的从业工资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从而可持续地提高农户可支配收入,在现有消费基础上满足农业保险费用开支的增长,从根源上缓解甘肃省农业保险投保率低的现状。此外,还需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改善农户传统“认栽”观念。在偏远农村地区,保险普及力度并不乐观,一些农户只知道社保,对农业保险知之甚少。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的政策环境下,乡村干部以及农业、保险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深入村社,积极开展农业保险普及宣讲会,为农户们讲解农业保险的专业知识和理赔案例,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让农户意识到“以小换大”的风险防范重要性,了解农业保险的功能,积极配合国家政策的顺利开展,增强参保积极主动性。同时,利用“抖音”、“快手”等民间流行并易于接受的短视频方式,找当地已参加农业保险并获益的农户做代言,多做产品介绍和优惠政策宣传,从而提高农业保险投保率。
(三)提高保险公司供给积极性
1.继续推行并落实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税收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鼓励并吸引保险公司主动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提供更多的农业保险服务,积极协助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2.引入更完善的竞争机制,建立多元主体的农业保险市场。截至目前,甘肃省尚未有专业性的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开展服务,农业保险由综合性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并只占各经营主体业务的小部分,这就使服务专业性欠缺,在产品设计和费率厘定及条款制定上专业性不强,提供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也劣于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未来可以在提升经济发展、确保并增加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吸引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来甘肃拓展业务,增加市场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3.规范保险经营管理,提高理赔效率和精准度。《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地方政府要结合自身财政情况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引导保险机构到农村基层网点,下沉服务重心,开拓新型农业保险产品试点范围。因此,一是甘肃省政府要进一步结合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科学确定保费补贴机制,推动“以奖代补”政策的试点;二是现有从事农业保险的各家保险公司应加大对农险业务的重视,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类型,增加对乡村振兴中“一村一品”的高经济价值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障,明确理赔范围,做到精、准、细。在现有成本保险为主,试点产量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权)”等产品形式的格局中,根据保障对象的特殊性,试点成熟后逐步推广普及。三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及时赔付,增强保险信誉度,提升农户投保热情。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农业保险的产品宣传、开发创新,完善省内“互联网+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的电子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
[2]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OL/ED].
[3]王曼丽.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2021年甘肃农业大学硕士论文,第18页;
[4]李永海、潘菊霞.甘肃省财政转移支付对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J].陇东学院学报2021(5):33-37;
[5]王曼丽.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2021年甘肃农业大学硕士论文,第19页;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为目标,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通过开展“问计面对面”活动,研究“今年怎么看、明年怎么干”问题,逐步形成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活力”的镇凝聚广泛合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三五”收官之年。
二、时间要求与实施范围
1.时间要求: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2.实施范围:全镇9个村主包领导、副主包干部、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书记、村“两委”成员以及帮扶责任人均要参加此次活动,活动涉及9个村的全体村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工作任务
1.问政于民。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农村广泛征求对镇党委在推动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了解和掌握镇党委在推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2.问计于民。各村要围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重点就村民热切期盼的政策、项目等方面进行调研,收集村民目前存在的困难以及对进一步改进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整理后上报镇党委。
3.问需于民。各村要进一步关注民生,摸清村民的迫切需求,了解他们所急所盼所愿,特别要关注村民在生产等方面的关乎长远的问题。对收集到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梳理,对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创造条件予以解决。
四、活动方式
1.召开座谈会。通过开展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村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在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广大党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广大党员在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返乡创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在返乡创业方面的需求和建议;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的春节恳谈会,听取老同志在思想观念和有效履行职能方面的意见建议。
2.填写入户调查表。围绕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填写入户调查表的方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到镇党委。
3.深入基层走访。主包领导、副主包干部、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村书记、村“两委”成员以及帮扶责任人要深入村屯“用脚”调研,逐屯逐户了解广大村民的真实需求,虚心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下沉服务重心,为群众搞好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问计面对面”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有部署安排、有时间保证、有督促检查、有实际效果,真正从组织上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主要领导要切实负担起责任,精心部署,严格要求,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流通业发展,拉动农村消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农村现代流通业有了较快发展,农村市场日趋活跃,对促进生产、引导消费、解决就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农村流通体系不健全,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经济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影响到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有利于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提升农民消费理念;有利于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作为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卓有成效地推动实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结合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用现代流通理念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传统流通业态,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培育一批机制灵活、管理先进、面向农村的大型农村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发展一批经营规范、扎根农村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建设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壮大一批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产品出口基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保障农村生产、生活消费便捷和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加快发展农村连锁农家店。综合利用中央、省、市、县有关财政资金,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千村百镇工程”工作,推动试点流通企业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方式,加快整合供销、农技、邮政、粮食等现有流通资源,在乡村发展经营规范的消费品和农资连锁农家店。力争到*年底,全县新建、改造200个规范的乡村连锁农家店,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30%以上的行政村。有条件的乡镇要积极探索建立集生活消费、农资销售、文化消费于一体的综合中心。
(二)加强农村连锁配送中心建设。加强规划,引导试点。流通企业根据连锁网点布局、商品配送半径等情况,做好配送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到*年底,全县新建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各1个,基本满足全县乡村连锁网点的商品配送需求。鼓励大型物流中心在满足本企业商品配送需求的同时,为其他企业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引导专业物流公司参与农村市场建设,为连锁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推动现有农产品物流企业改造升级,促进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科学规划,培育建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3年内,建设3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示范带动,构建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小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的全县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或贴息;充分发挥城市消费品批发市场聚集、辐射的功能,为农村市场供应适销对路的日用消费品,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四)着力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大型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通过吸引中小流通企业加盟、收购、兼并中小流通企业农村连锁网点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鼓励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冷链系统,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支持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3年内,通过上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创建省级流通企业1个、市级流通企业3个,培育一批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
(五)大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市场。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名牌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名牌农产品参加上海农博会等全国性、区域性农产品展览展销会,大力开拓全国市场。在每年的徽商大会、中部博览会等重要活动期间,重点推介*大米、粉丝等特色农产品。
(六)不断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依托和利用我县农业资源,支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重点围绕柳编、蔬菜、大米、粉丝、兔毛等优势农产品,推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积极争取运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部地区外贸发展资金、省级出口促进资金以及出口担保资金等,加快培育和壮大我县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体系认证,强化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的特色和绿色农产品出口。
(七)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快供销社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改革、改制、调整、重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鼓励农业生产大户、运销大户注册为企业法人,从事农产品运销。支持在农村建立以产品为纽带的各类协会、商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对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及消费品流通的,在工商登记和税费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八)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信息化。积极实施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信福工程”,依托乡村行政机构、农业大户、大型农产品集散地,构建乡村商业信息服务站和公共信息服务查询系统。整合我县现有各种农村信息化资源,建设安徽新农村商务信息网,使之成为收集和农业政策、农产品价格及供求情况、国际标准等“三农”信息的重要平台,为农民获取和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利用信息手段“引福致富”。加强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将重点流通企业、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出口基地等作为监测样本点,实施运行情况网上直报。引导农村流通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连锁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物流配送管理标准化和条码化,加强对配送中心和连锁店销售、库存情况的监控,促进商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营销,建立安全可靠、高效有序的连锁配送体系。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省、市、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要抓手,以创建特色产业乡镇为落脚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狠抓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打响清理整治垃圾的攻坚战、歼灭战、持久战,全镇环境卫生不断改善、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的书记镇长双组长的韩庄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镇人居环境暨生态环境整治三年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细化量化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整治时限,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建成了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建立镇党委政府班子及成员为一级网格,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为二级网格、村组(队)为三级网格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网格化责任和监管体系,分片负责网格内全域无垃圾监管体系,细化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责任区划分,层层传导压力、步步靠实工作责任。
(二)狠抓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喇叭、微信群、永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先后召开由全体镇村干部参加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四次,通过采取层层召开人居环境整治会议,镇、村、组三级干部共同发力,做好村民思想工作,让群众参与、支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引导各村组织召开“五老”、乡贤、在外创业人员座谈会,让他们了解村情村貌、村级发展状况,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小会”撬动镇村环境大整治的带动效应。充分发挥村干部、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好房前屋后垃圾清理和废弃畜禽圈舍、旱厕拆除及乱搭乱建、秸秆、畜禽养殖粪污清理,由点到面、依次推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营造“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幸福家园”的氛围。
(三)围绕工作重点,强力推进整治。以垃圾治理为重点,抓住城乡环卫一体化这个突破口,在全镇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大整治、大清理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全镇坚持机械、人工一起上,对全镇**个村的积存垃圾、坑塘、乱堆乱放等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实现了村庄环境面貌的整体改善,形成了全镇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势局面,进一步坚定了镇村干部的决心,鼓舞的全镇上下干部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的信心。
(四)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意识。将人居环境治理与党建先锋引领、创建文明城市、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双违及河渠四乱治理、河长制责任落实等工作相融合。以改善人居环境治理行动为契机, 着力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注重改善环境与营造文明相结合,注重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健全户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奖惩机制,健全垃圾清运机制,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坚持以机制创新最大程度的推进整治工作落实。
(五)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机制、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解决部分村和单位思想上顾虑、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成立了人居环境专项督查组,定期检查辖区各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办整改突出问题。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年村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于整治工作督查考核不积极配合的村,将取消年终评优选优资格,并对村两委班子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和问责追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群众环卫意识较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群众是主力军,各村虽然在宣传动员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动性和参与度不够;二是缺乏资金保障机制,制约整治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围大、面积广,环卫设施、设备不够健全,需要投入的资金大。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缺乏,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加强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对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对环境整治责任再明确再靠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