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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定义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3: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自然灾害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自然灾害的定义

篇1

“风险”一词起源于保险业,包含有多种含义,最常用的含义有两种:一种是指某个客体遭受某种伤害、损失、毁灭或不利影响的可能性,二是指某种可能发生的危害。因此,自然灾害风险也包括两种含义:一是不同程度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二是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可能带来的危害。近些年有学者对自然灾害风险概念进行了新的讨论。黄崇福对目前国际上较有影响的灾害风险定义归为三类:①概率类定义。②期望损失类定义。③概念公式类定义。并指出此三类风险定义均不能或无法表达风险的内涵,又进而提出了以情景为基础的自然灾害风险的定义,即自然灾害风险是一种未来不利事件的情景,而该情景是由自然事件或力量为主因所导致的。倪长健认为该定义仍有未能充分揭示自然灾害风险和自然灾害系统之间的关系、未能充分表征自然灾害风险的基本内涵、不便于为定量风险评估提供明确依据等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自然灾害风险的新定义:自然灾害风险是由自然灾害系统自身演化而导致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总体上讲,灾害风险评估是一项在灾害危险性、灾害危害性、灾害预测、社会承载体脆弱性、减灾能力分析及相关的不确定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多因子分析工作。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常常存在在实例分析时存在界定不清、集成模式滥用等诸多问题,而其理论基础至今仍比较薄弱是导致以上现象的主因。要想找到科学有效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就必须对自然灾害风险系统的结构及其作用机制有清晰的认识和把握。

2自然灾害风险系统要素和风险形成机理

自然灾害风险系统主要由承灾体、孕灾环境、致灾因子等要素组成。承灾体系自然灾害系统的社会经济主体要素,是指人类及其活动所组成的社会经济系统。承灾体受致灾因子的破坏后会产生一定的损失,灾情即是其损失值的大小,而之所以会有损失,根本原因是承灾体有其核心属性———价值性。通常脆弱性是指承灾体对致灾因子的打击的反应和承受能力,但学术界目前对于脆弱性的认识并不统一。孕灾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位于地球表层,是由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等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系统。孕灾环境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转化,当转化达到一定条件时会对人类社会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称之为灾变,这种灾变即为致灾因子,基于致灾因子的相关研究称之为风险的危险性分析,故危险性其实是表达了致灾因子的强度、频率等因素,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对孕灾环境和历史灾情的分析研究后以超越概率的形式给出地表加速度来表达某一地区或某一场地的致灾因子危险性。相比于孕灾环境和承灾体之间的复杂关系,影响致灾因子的危险性大小的来源相对单一,完全由孕灾环境决定。因此,由孕灾环境、承灾体、致灾因子等要素组成的自然灾害系统,是一个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揭示的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承灾体可以影响孕灾环境,孕灾环境通过致灾因子影响承灾体,三者不仅存在因果关联,在时间、空间上也相互关联,密不可分。而关于自然灾害风险机理的表达,20世纪90年代以来,1989年Maskrcy提出自然灾害风险是危险性与易损性之代数和;1991年联合国提出自然灾害风险是危险性与易损性之乘积,此观点的认同度较高,并有广泛的运用;Okada等认为自然灾害风险是由危险性、暴露性和脆弱性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张继权等则认为:自然灾害风险度=危险性×暴露性×脆弱性×防灾减灾能力,该观点亦被引入近年的多种灾害风险评估。

3数学方法在灾害风险评估中的应用

国内外学者对风险评估中使用的数学方法做过系统的总结。张继权等曾对国内外气象灾害风险评价的数学方法做了较系统的总结,葛全胜等亦对自然灾害致险程度、承灾体脆弱性及自然灾害风险损失度等方面的评估方法做过评述。尽管这些方法因针对的灾种不同而不尽相同(如用于地震灾害的超越强度评估法、构造成因评估法等,用于洪灾的水文水力学模型法、古洪水调查法等),但总体而言,数学方法应用及风险定量化表达已成趋势:

①概率统计:以历史数据为基础,考虑自然灾害的随机性,估计灾害发生的概率,应用多种统计方法(极大似然估计、经验贝叶斯估计、直方图估计等)拟合概率分布函数。由于小样本分析结果稳定不好,为避免与实际相差过大,故要求历史样本容量较大,常应用于台风、暴雨、洪灾、泥石流、地震等灾害的风险评估。

②模糊数学:以社会经济统计、历史灾情、自然地理等数据为数据源,从模糊关系原理出发,构造等级模糊子集(隶属度),将一些边界不清而不易定量的因素定量化并进行综合评价,利用模糊变换原理综合各指标,能较好地分析模糊不确定性问题。该方法在多指标综合评价实践中应用较为广泛,但在确定评定因子及隶属函数形式等方面具一定的主观性,现主要应用于综合气象灾害、洪灾、泥石流、地震、综合地质灾害等等风险评估。

③基于信息扩散理论:以历史灾情、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统计等数据为数据源,是一种基于样本信息优化利用并对样本集值化的模糊数学方法,遵循信息守恒原则,将单个样本信息扩散至整个样本空间。该方法简单易行,分析结果意义清楚,虽然近年来受到较多学者推崇和研究,但对扩散函数的形式及适用条件、扩散系数的确定等尚待进一步探讨。该方法已有运用于低温冷害、台风、暴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等灾害的风险评估。

④层次分析:该方法来源于决策学,是一种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以历史灾情、社会经济统计、自然条件等数据为数据源。它利用相关领域多为专家的经验,通过对诸因子的两两比较、判断、赋值而得到一个判断矩阵,计算得到各因子的权值并进行一致性检验,为评估模型的确定提供依据。该方法系统性强、思路清晰且所需定量数据较少,对问题本质分析得较透彻,操作性强。该方法已经应用于综合地质灾害、洪灾、滑坡、草原火灾等灾害的风险评估中。

⑤灰色系统:以历史灾情、自然地理等数据为数据源,以灰色系统理论为基础,应用灰色聚类法划分灾害风险等级。算法思路清晰,过程简便快捷而易于程序化,但争议较大,故在国外研究中运用较少,在国内综合地质灾害、风暴潮、洪灾等灾害的风险评估中有所应用。

⑥人工神经网络:以历史灾情、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统计数据为数据源。选定典型评估单元(训练样本),将经过处理后的风险影响因子的数值作为输入,通过训练获得权值和阀值作为标杆;然后将其余单元的数据输入训练后的神经网络进行仿真,进而获得各个单元的风险度。其特点和优势是基于数据驱动,可较好地避免评估过程中主观性引起的误差,但因收敛速度对学习速率的影响会导致训练结果存在差异,且其“黑匣子”般的训练过程难以清楚解释系统内各参数的作用关系。该方法目前已经应用于洪灾、泥石流、雪灾、地震、综合地质灾害等灾害的风险评估工作中。

⑦加权综合评价:同样以社会经济统计、历史灾情、自然环境等数据,对影响自然灾害风险的因子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它们权重,以加权的、量化指标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该方法简单易行,在技术、决策或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优选工作中有广泛运用,但需指标赋权的主观性仍是难以回避的问题。该方法目前应用于台风、暴雨、洪灾、综合地质灾害、生态灾害、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以上几种方法的综合比较参考叶金玉等总结)各种数学工具的引入不仅为自然灾害评估方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让人看到各具特色的数学方法是对应着不同的自然灾害种类,这也是一种提示:针对不同的自然灾害可以且应当有不尽相同的评估方法和研究途径,但这并不影响自然灾害风险评估走向定量化的步伐。

4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

简单的说,自然灾害具有群发链发的特点,单一一种自然灾害往往伴随或者引发其他伴生(或次生)的灾害,对灾害链的研究,马宗晋等组成的研究小组曾给予高度的关注,史培军将其定义为某一种致灾因子或正态环境变化引起的一系列灾害现象,并将其划分为群发灾害链与并发灾害链两种,而群发的灾害或灾害链所引发的灾情必然是几种不同灾害与承灾体脆弱性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同时,还需认识到,不同自然灾害之间相互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做单一灾种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显然是不合适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评估就显得更有现实意义。综合自然灾害评估是风险和灾害领域的研究热点和难点,直到21世纪,学术界的研究方向才逐渐转向多灾种的风险评估。高庆华等认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是在各单类灾害风险评估基础上进行的,它的内容与单类灾害风险分析基本一致,所以采用的调查、统计、评估方法与单类灾害风险评估中用的方法基本相同,与单类灾害风险评估的根本区别是把动力来源不同、特征各异的多种自然灾害放到一个系统中进行综合而系统的评价,以此来反映综合风险程度;Joseph和Donald基于田间损失分布,提出以年总损失的超越概率来表示综合风险;而薛晔等却认为,在复杂的灾害风险系统中各个风险并非简单相加,对目前基本是单一灾种的简单相加的研究成果提出质疑,认为其缺乏可靠性,并以模糊近似推理理论为基础,建立了多灾种风险评估层次模型,对云南丽江地区的地震-洪水灾害风险进行了综合评估。

国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研究成果不多,且模型也相对较简单,更好的评估方法也还有待探索,有待更多数学方法的引入。此外,在建立评估模型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自然灾害风险的时空特性,即时间和空间上的分辨率,赵思健认为,同任何事物一样,风险也存在着时空差异,不同的灾种在不同时间、空间尺度上评估的方法和内容应有所区别,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该评估的时间有效性和适用范围。因此,由于在某一确定的评估方法下各单一灾种在同一时间空间尺度上的时间有效性并不一定一致,如何考虑这种不一致对评估结果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灾种综合风险评估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尽管有诸多问题困扰着多灾种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的发展,但相比单一灾种的风险评估,多灾种风险评估更符合实际生活中灾害群发的特点,其发展是防灾减灾工作的现实需要,决定了多灾种风险评估是风险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5小结、展望

篇2

Abstract: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natural disaster,its classification and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and studies the problems in China's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关键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

Key words: natural disaster;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problems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180-02

0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区域广,造成损失大。因此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尽可能的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以及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等工作。而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完善这些薄弱环节,对防灾、减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自然灾害的定义与分类

自然灾害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种,是指以水、旱、病、虫、鸟、兽、风、雹、霜冻等自然现象的自然变异为主因而产生并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具体表现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干旱、洪涝、低温、霜冻、大风、冰雹等。

自然灾害的分类:自然灾害的分类很多,根据导致灾害的主体以及成因,将自然灾害分为以下几类:①气象灾害。由气象与天气系统异常所形成的灾害,如干旱、雨涝、台风、寒潮、浓雾、酸雨等。②海洋灾害。由于海洋的变异而导致的在海洋中或海岸带造成的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冰、赤潮等。③洪水灾害。由于超出水道的天然或人工限制界限的异常高水位水流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的灾害称为洪水灾害。根据洪水发生的原因,又可以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溃坝洪水等。④地质灾害。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导致的地质环境或地质发生变化所引起的灾害,如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⑤自然火灾。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如地震火灾、火山火灾、雷击火灾、天旱火灾等,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火灾。⑥生物灾害。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的某种生物的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自然事件。如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蝗灾与鼠害、生物入侵等。

2自然灾害应急管理

2.1 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2.2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指针对自然灾害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根据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发生和善后四个阶段,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可以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四个过程。

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尽可能预防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对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做好事前应急准备;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自然灾进行监测,对风险评估、应急决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及时而准确的预警信息公布,有助于引起有关人员或全社会的警惕,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了,则应当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防止灾害的扩大和发展,同时积极展开救援工作;当自然灾害结束之后则应当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只有不断完善、改进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3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研究

3.1 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许多公民没有一个正确的、积极的认识,仍存在盲目、恐慌等心理,缺乏基本的自救技能。要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应当进一步提高公民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自然灾害教育的普及,并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民自救技能,从而减少自然灾害对公民造成的影响及伤害。

3.2 “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而针对这种“三跨”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却不多见。常见的应急预案都是针对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的,忽视了部门、行业、地区间的协调和配合。即使有一些“三跨”的内容,往往也只是形式上的条条款款,未实施过演练,缺乏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因此“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对完善应对措施和提高应对能力,从而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

3.3 政府快速决策及预警从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下简称雪灾)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于自然灾害的缺乏快速决策能力,未能及时的对雪灾灾害进行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中央气象台1月11日早上6时暴雪橙色警报后,在受灾的21个省市中,除湖北外,没有一个省市提前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果各省市政府能够快速响应作出决策,及时预警信息,启动“三跨”应急预案,相信能够降低公民和社会的损失。

3.4 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是不可忽视的队伍,在自然灾害救援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有时由于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专业性,仅仅凭着一时的热情,有可能对灾害救援造成影响。例如汶川大地震后,很多志愿者投入到地震救援的队伍中,有的在驾车到达灾区后遇到了余震或是山体滑坡,有的由于体力不支或是食物不足,有的因为驾车堵住了物资运送车辆,结果“救助者”成了“被救者”、“阻救者”,反而影响了地震救援的实施。相关部门应该提高对这些力量的重视,在平时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的登机、管理及培训,那么在自然灾害来临之际,他们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救助者”,对灾害救援起到促进作用。

3.5 灾后恢复和重建在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和重建中,我们往往注重物质方面的恢复和重建,而忽视了精神方面的重建。一方面,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是看“得到的”,容易出成绩,容易得到群众的赞誉,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是“摸不着”的;其次,灾后人们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就是住房跟饮食,注重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时无可厚非的,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则是一项长远的任务。汶川大地震后,不单是灾区人民在心理上产生相当大的震荡与影响,许多救援人员也出现了负面情绪甚至出现自杀的极端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灾后的精神恢复和重建重视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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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韦保新.提高救灾物资储备保障能力的思考[J].中国减灾,2006,(12):38.

[3]王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问题研究[J].青海气象,2007(4):2.

[4]曹丽.关于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思考[J].商场现代化,2007(511):246.

[5]唐圣华,田力.论我国自然灾害应急机制的完善[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8,10(2):51.

篇3

[关键词]RS 遥感技术 自然灾害 预警 防护

[中图分类号] TP7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9-270-1

0引言

我国的自然灾害主要体现在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上等等,以洪涝灾害为例,严重的洪涝灾害不仅可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重要的是它还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重大的影响,为此,即使的预警与防护工作是很重要的。

基于RS遥感技术的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护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通过RS遥感技术可以快速将多源数据复合,通过网络集成了多种技术成果和数据,进行快速、准确、连续、动态与全天候的洪涝灾害的监测与评估,对减少灾情对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RS遥感技术定义

R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 Sensing,简称RS),是自然灾害方面的预测和治理的关键技术,它可以通过高空或外层空间读出地球表面各种地理变化的信息,并经过扫描、摄影、传输和处理技术对地表事物进行有效的监测,将重要的信息传送给地面相关单位。

RS遥感技术作为新兴的技术,其主要作用是为地球上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全面的信息,实现防灾、减灾、救灾的目的,特别是对于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等,也包括渐进性的,如水土流失、地面沉降和土地荒漠化等都会产生重要的监测作用,从而能够使人们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能够系统的掌握,并在关键时刻做出应急处理预案,从而减少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2基于RS遥感技术的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护

我国自然灾害的发生几率不但多而且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很大,为此,对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护是很关键的。

基于RS遥感技术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在对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护上起到很大的作用,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遥感技术的不断创新,其遥感探测范围不断扩大,获得资料的速度快、周期短,受地面条件的限制少,而且更重要的是RS遥感技术的提高不仅仅是具有简单的预测功能,在自然灾害的营救和灾害重建上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以地质灾害为例,系统的分析基于RS遥感技术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营救和重建上的作用。

2.1RS遥感技术对地质灾害的治理

地质灾害是很严重的自然灾害,诸如常见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等,如果对这些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没有进行及时的掌握,做出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对经济发展都会产生很重要的影响。为此,地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RS遥感技术对多发与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全程24小时连续监测,将RS遥感出的地质形态、色调、影纹结构进行分析研究,对于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使灾害的影响性发生在最小的范围内。

2.2RS遥感技术对地质灾害的营救

地质灾害的发生也有诸多不可预测性,特别是对于突发性的地质灾害,营救任务就是很关键的,人们可以通过RS遥感技术传输到的数据信息,对灾害现场进行勘查,为营救准备工作提供科学的数据依据。营救工作也是一个抢时间的工作,然而RS遥感技术具有周期短、精确度高的特点正是符合了这一特点,为营救工作提供快速有效帮助。

同时RS遥感技术还能监测出营救地点是否还会多次发生灾害,对营救人员的安全也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2.3RS遥感技术对地质灾害的重建

灾后重建工作是保障人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RS遥感技术在灾害重建上也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可变性,是人为无法控制的,为此有效的监测技术是必要的,通常如果采用传统的人工勘查不但浪费时间,而且地质灾害的频发性也会对勘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为此,工作人员可以利用RS遥感技术对整个重灾区进行系统调查,根据遥感数据的监测评估结果,对于重建后的选址问题、系统掌握灾区情况问题等等都会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有利于国家对灾区重建工作的总体规划,提高灾后重建的治理质量,促进社会的稳定。

3对遥感技术的研究展望

基于RS遥感技术对自然灾害的预警与防护是一个很系统的工作,利用其技术不仅仅是要监测,同时还要进行预测和调查研究,要充分发挥出RS遥感技术的最大功能,在监测、预报、防灾、抗灾、救灾和援建等各个方面都能起到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变化,RS遥感技术也需要适时的做出不断的调整和改革,开始趋向于多种卫星系统进行辅助监测,利用可见光、红外、微波、激光等多遥感波段,使采集到的信息能够更加完善和准确,从而实现全天候、多时相的连续观测,使RS遥感技术能够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结语

通过以上对基于RS遥感技术的自然灾害预警与防护的系统分析,可见RS遥感技术在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和治理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它能够贯穿与整个自然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评估的全过程,以其精准的高分辨率在第一时间读取出自然灾害发展过程,如可以对地质灾害,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和土地荒漠化等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实现灾前预警、灾情监控、灾后评估,为防治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损坏提供了关键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黄信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系统的研发与应用[D].电子科技大学,2010:13-14.

[2]孙垂河,姚欣,宋春东.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在三北防护林信息监测管理中的应用[J],防护林科技,2006,(03):19-20.

[3]蔡爱民.航天遥感技术在我国森林资源中的应用[J].滁州学院学报,2006:(03):22-23.

篇4

关键词:巨灾风险;巨灾保险;保险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5日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及地质结构复杂,灾害种类多,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呈明显上升趋势,而其中带来损失最为严重的是地震、台风和洪水。2013年8月以来中国东北地区发生近年最严重洪涝灾害,华南地区频繁遭受台风侵袭,我国巨灾风险形势严峻,但我国的巨灾风险管理能力不容乐观。发生巨灾后,从救灾的途径来看,目前我国主要依靠灾后国家财政救济和民间捐助等形式来补偿巨灾损失,商业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相比之下,发达国家应对此类巨灾已纷纷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形式多样的巨灾保险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在救灾中的作用。因此,我国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应对巨灾风险的措施,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模式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一、巨灾风险的界定及其特点

(一)巨灾风险的界定。关于巨灾风险的定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个明确和严谨统一的定义。国外对巨灾风险的定义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以定量方式对巨灾风险进行定义,如美国保险服务局;按照巨灾发生地对巨灾造成损害的处置能力进行定义,如经合组织;按照巨灾风险引起的原因进行定义,如瑞士再保险公司。国内对巨灾风险的研究起步较晚,不同学者对巨灾风险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但其定义上都强调损失的巨大。

(二)巨灾风险的特点。巨灾风险相较于普通风险而言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巨灾风险发生难以预测。尽管人类可依靠科技手段预测某些具有地域性与季节性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但由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局限性及某些灾害事故发生的突发性如地震,导致人类事前预知某些巨灾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二是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巨大。由于国家巨灾防御体系的薄弱,此类事故的发生会造成部分受灾地区毁灭性的损失,巨大的损失也往往超出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并对保险企业的经营稳定性带来巨大影响。

三是发生频率较低。尽管由于人类活动导致自然生态环境变化引发的巨灾风险在近年有频率逐渐增高趋势,但相对于普通风险一年十几、几十次的频率而言,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可能是几年一遇、几十年一遇、甚至是百年一遇。

四是不可避免性。巨灾风险都是由地震、洪水、台风和某些特殊人为活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人类无法通过自身主观努力加以消除。又由于其发生频率低,此类风险无法通过概率统计方式加以避免。

二、国外巨灾保险模式概况

(一)美国巨灾保险模式。美国面对巨灾风险推出了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计划及资本市场与巨灾风险相结合的两种巨灾保险模式。美国政府面对多发的自然灾害与人为巨灾推出政府主导的国家洪水保险计划、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核责任保险与公众担保保险计划,并通过了《全国洪水保险法》、《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设立了相应的联邦保险和减灾局、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并将公众担保保险计划设定为强制性的半社会保险计划。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大力推行巨灾保险证券化,以巨灾期货、巨灾互换、巨灾债券等形式将巨灾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以分散巨灾风险,在资本市场筹集保险资本,解决巨灾发生时保险市场上资金不足的难题。

(二)英国巨灾保险模式。与美国政府不同,英国建立的巨灾保险模式中政府在巨灾体系中不承担承保责任,仅由保险公司承保。这是由于在英国保险市场上的商业保险责任中已经涵盖了巨灾风险责任,其巨灾保险具有非强制性,可由投保人根据不同情况按需购买。但这种非强制性并不代表政府在巨灾保险中不作为,而是以政府提供公共品形式参与到巨灾保险中,只有政府提供了相应公共品,保险公司才提供巨灾保险。例如,英国的洪水保险中,政府不参与洪水保险经营,职责在于投资防汛工程,提供灾害预警、气象服务等,并与保险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协议,行业协会的会员必须同意在政府职责履行的前提下提供洪水保险业务。同时,英国具有世界第三大的非寿险再保险市场,巨灾风险可直接通过再保险市场将风险分散出去。

(三)法国巨灾保险模式。与英国巨灾保险模式不同,法国面对巨灾风险建立了强制性的巨灾保险体系。法国在1982年颁布了《THE FRENCH NAT SYSTEM》法,将洪水、地震、风暴、火山爆发、海啸、山体滑坡、地陷等风险纳入承保范围,通过扩展现有财产险保单保险责任的方式由保险公司经营,任何购买财产险保单的投保人被强制要求购买自然灾害附加险,且巨灾保险费率由政府决定。同时,为保证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法国国有中央再保险公司为其提供巨灾分保,且分给法国中央再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其必须接受,并按法律规定自行提取准备金和安排再保险。一旦中央再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准备金耗尽,剩余责任由政府承担,政府作为最后的再保险人,提供最终赔付保证。

(四)日本巨灾保险模式。日本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面对的巨灾风险主要为地震及地震引发的自然灾害,其也是实行强制性巨灾保险体系的国家。日本地震保险体制源于1966年日本国会通过的《地震保险法》与《地震再保险特别会计法案》,形成了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建的地震保险体系。日本地震保险将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保险分开,企业因地震发生的损失在承保限额内仅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而家庭因地震造成的损失在规定限额内由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具体的实施过程采用超额再保险方式。日本在巨灾保险风险的控制上采取了一种由政府和民间再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二级再保险模式,将地震保险分担到各保险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和日本政府三方。

三、我国巨灾保险现状及体系构建浅析

(一)现阶段我国巨灾保险现状

1、保险公司巨灾保险承保能力有限、供给不足。我国是世界上各种自然灾害发生比较频繁的国家,由于巨灾保险保费低损失高赔付高与商业保险公司营利目的相背离,造成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商业巨灾风险,并对巨灾保险在一段时间内严格限制承保甚至停保,造成巨灾保险市场供给有限,导致目前保险对巨灾的经济补偿处于较低水平。

2、政府在巨灾救助体系中作用不突出。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财政资金承担抗灾救济、灾后重建等,以政府作为巨灾损失的第一承担者很难在灾前进行计划,在发生巨灾损失后可用于巨灾救助的财政支出规模往往有限。近期以来台风“天兔”、“菲特”对南方多省造成巨大损失,尽管我国在云南、深圳两地开展了巨灾保险的试点工作,但面对如此大范围的巨灾影响,我国财政对灾害的补偿程度与实际发生的巨额损失相比仍属于很低的水平,对受灾地区的灾后恢复作用有限。

3、我国国内再保险能力不足。我国再保险人才匮乏,缺乏专业的再保险经纪人,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国内再保险市场急速扩大的需求。又由于再保险市场在国内规模较小,发展不完善,商业化运作时间较短,专业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只有中国再保险一家,在巨灾风险方面对国际再保险市场依赖度较高,再保险供给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国内监管机构也未形成成熟的监管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国内再保险的供给。

(二)构建我国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议

1、发挥政府作用,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构建我国巨灾保险体系要发挥政府部门在巨灾中的作用,建立对巨灾风险管理进行统筹领导的机构。大力支持有关巨灾风险的资料收集、基础研究等工作,为政府在巨灾管理中发挥作用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建立政府参与的保险、再保险三位一体的巨灾保险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充分发挥政府的非市场优势。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在《保险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尽快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巨灾保险及相关从业机构进行严格规范。

2、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再保险市场。借助政府财政支持、专门的巨灾基金、资本市场及再保险市场对巨灾风险进行分散。建立由商业保险公司为主、政府为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政府不应充当第一保险人,应成为巨灾保险的最后再保险人。也可通过成立巨灾保险基金降低单个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同时,在再保险市场完善方面,应大力培育再保险市场主体,平衡再保险供求格局,积极培育和发展国内再保险市场,建立更多的本土专业再保险公司。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再保险中介与引进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加大开放再保险市场的力度,增强国内再保险市场的风险承担能力。

3、完善巨灾损失评估机制,增强保险技术支持。我国在巨灾风险模型建设方面滞后,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应加强巨灾风险模型建设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际巨灾风险建模公司的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巨灾风险模型发展水平,提高灾难损失的评估速度及准确度。建立必需的保险技术支撑体系,以公正客观的巨灾损失指数作为开发标准化巨灾保险产品的基础。并且要积极引进与培养保险精算人员,完善数据积累建立各种自然灾害的巨灾数据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的产品开发技术与管理经验,将其与我国经济发展条件、文化背景、传统习惯等相结合,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体系。

4、强化保险意识,提升对巨灾风险的认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保险业的繁荣,我国国民的保险意识不断提升,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参保的密度与深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国民整体保险意识不足。强化国民保险意识,提升全民的投保率是巨灾保险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需要政府、保险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保险机构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来提升国民对巨灾风险的认识,调动投保积极性,增强国民对巨灾风险的防御能力,扩大巨灾保险的参保主体。

主要参考文献:

[1]张雪梅,郭志仪.国外巨灾保险发展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经济探讨,2008.7.

[2]米建华,龙艳.发达国家巨灾保险研究——基于英、美、日三国的经验[J].安徽农业,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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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系统;电力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平台

近年来,国外电网频发重大事故,如2003年发生的美加“8.14”大停电[1],2006年11月4日发生的欧洲大停电。我国电力系统也曾遭遇过重大事故,如2005年9月25日,受“达维”台风影响而引起的海南大停电等。重大电网事故,特别是美加 “8.14”大停电,持续时间长达29 h,造成了巨大损失,给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给世界各国政府加强电力系统应急管理敲响了警钟。电力系统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十分关心电网安全,把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列为国家级预案。

目前,虽然在电力系统的电气安全运行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多研究成果,但是电力系统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难免受到极端自然条件的挑战和来自社会环境的有意或无意的损坏或破坏。同时,电力系统灾害也会对社会环境带来严重影响,这些方面的研究稍显不足。本文研究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及其特点,分析电力应急管理的理论依据,最后提出电力应急管理的技术对策。

一、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及其特点及分类

(一)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特点

目前,对由电力装备与设施构成的物理电力系统的电气特性研究较多,但是电力系统不是与世隔绝的,它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必然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不但与电力系统自身相关,而且还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关。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就是在一定区域内突发的,给电力系统和国家、社会带来极大物质损坏、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的灾难事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1.涉及环节多。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消费是同时完成的,涉及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用电环节,突发灾害可能破坏其中某个环节,使得平衡关系被打破,进而影响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2.灾害源多。电力系统突发灾害不但可能来自于违反电力系统电气规律的事件,处于自然环境中的电力设施还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毁坏。

3.损失巨大。我国电力工业经过几十年发展,设施量大且分布面广,遍布地上地下,固定资产规模庞大。电力供应触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惊人。

4.影响面广,次生灾害多。电力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国民经济和日常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电力供应中断,将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二)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分类

按照致灾原因分类,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可以分为如下4类:

(1)自然灾害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2)因电力设施受到破坏、自身故障或缺陷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3)人员过失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4)次生灾害。

二、电力应急管理的定义

电力系统突发灾害是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其主要特征是灾害的突发性及重大危害性、难以完全准确预测、难以完全有效防御及难以彻底根除。电力系统是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综合系统,它的灾害特点不同于纯自然灾害,也不同于纯社会系统灾害,如在台风灾害中,不能准确预测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但是对其发生的区域、宽度和时间段是可以预测的。电力应急管理主要是为了应对电力系统重大突发灾难事件。主要研究重大突发灾难的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以提高电力系统应急管理能力。

三、电力应急管理对策

(一)加强应急管理平台建设[2]

电力应急管理平台是以公共安全理论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电力系统分析与控制技术,为了应对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设备破坏、电力供应危机、与电力生产相关的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等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公共安全事件而建设的具有应急信息采集与管理、应急值守、预测预警、调度指挥、辅助决策、电子预案、资源管理、演练评估、信息等应急管理功能的技术保障系统。电力应急管理平台为电力应急管理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不但支持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处置,还支持其他涉及全局的专业应急处置。在应急管理平台的支持下,实现公司上下以及与社会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实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电力应急体系危险评估

应急体系,是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的系统。中国的国家应急体系建设,核心可以归纳为“一案三制”。对于具体的电力应急体系,其中的“一案”就是指电力系统所制定的分级分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制”是指电力应急体系之中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基础。脆弱性是指由于系统(子系统、系统组分)对系统内外扰动敏感性以及缺乏应对能力而使系统结构和功能容易发生改变的一种属性,它是源于系统内部、与生俱来的一种属性。

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管理措施,建立一个涵盖预警、应急反应、应急恢复和灾后总结等完整环节的高效的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可以很好地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运用当前先进的风险评估方法知道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和完善,可以很大地提高电力系统的应急能力。对电力应急体系风险评估中的关键参数一一脆弱性参数进行评估,可以对应急管理体系功能的发挥和体系的完善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

(三)充分重视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电力系统应充分利用国家十分重视应急工作的机会,与国家灾害监测和预报部门建立数字式联系,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系统及时获取全国及各地区的各种灾害信息,提高全行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掌握自然灾害数据,争取更多时间做好灾前准备,尽量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还应加强电力系统动态安全预测预警工作,并与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为应急指挥提供第一手信息。

(四)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

应急通信系统是指支撑应急业务数据采集和应急指挥协调所需的通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卫星通信、无线数字集群、无线移动视频、移动应急指挥系统等。当然,目前各电力企业已建的光纤通信系统、微波通信系统、语音电话在应急时也是一种应急资源。

卫星通信可作为移动应急和重要厂站的备用应急通信方式,即租用通信卫星公司提供的卫星信道。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应急救援工作中迫切需要的厂站和单位、移动应急救援指挥车等应急救援卫星通信系统。

无线移动视频通信系统可实现救援现场短距离音、视频通信功能,满足抢险救灾现场图像、视频、声音实时传输与交互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