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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1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发言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发言稿一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

发言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发言稿三

同学们:

这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潜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样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决定潜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我明白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那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潜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那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必须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此刻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那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究刑事职责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职责、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样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决定潜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潜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推荐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应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就应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能够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明白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用心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推荐: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理解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潜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个性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状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持续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理解。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发言稿四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这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就应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篇2

关键词:青少年 合法权益 法律 权利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深深地认识到法律对于我们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地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切实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由于我们还尚未成年,社会经验较少,很多时候无法有效地辨清社会的诱惑,很可能上当受骗,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地侵害。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根本上学会采用种种手段来实现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目前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表现

(一)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青少年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现象很常见,这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体现。有很多的同学受教育权利受到了严重地侵害,导致他们知识素质和综合能力不足,对于个人的健康发展和未来成长十分不利。这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第一,不少同学自我约束能力不足,不遵守课堂教学秩序,时常会逃课、欺骗老师等,影响了自身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第二,对于不少青少年来说,家庭条件较差,很多时候为了节省家庭开支,往往会通过打工等方式来为家庭获取经济收入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青少年合法权利受到侵害,这对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十分不利。

(二)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

青少年犯罪现象频频出现,也成为社会的常态。不少青少年缺乏法制观念和法律认识,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往往会逾越法律的界限来行事,从而在社会不良诱惑的趋势之下,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这从根本上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比如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盗抢劫等问题的出现,都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体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综合素质不高等,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进步都有着极大地影响。

(三)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

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法律维权的意识,这在根本上不利于青少年地发展和成长,对于自我完善与自我提升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社会经验相对较少,在社会上遇到很多意想不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会通过暴力等手段来解决,结果直接地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力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和成长,对于他们今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只有不断地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才能够从根本上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

不断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从根本上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对于高中生来说,要不断提升对于法律的重视程度,不断地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学好课堂知识,将所有的法律教学内容进行系统性地梳理,从根本上把握课堂学习内容,以此来不断地强化自己的综合素质,并能够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践能力,以此来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的综合修养。

(二)青少年行为应受到家庭的监督

作为一名高中生,由于自己在心智、情感、思想等方面还不够成熟,这个时候,要想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接受家庭的监督。在生活中遇到不懂的问题的时候,要能够积极地向父母请教,并积极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来更加有效地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来让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与社会规范接轨,这对于自身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有着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

(三)积极参加学校普法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地认识到法律学习的重要性,从中汲取营养,从而来更加深入地将其中所学知识与自己的实际行动有效地结合起来,这对于自己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都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作为一名高中生,必须要善于从根本上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应该以法律作为参考点,不断地强化自身的综合修养,从而来更加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青少年是祖国和社会的未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需要,同时还是自我素质提升和法律意识增强的过程,对于个人的发展和成长具有无比重要的促进意义。作为一名高中生,要想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接受家庭和学校的监督,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普法教育活动等,从而来不断地强化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卢雍政.社会管理创新背景下的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2,(02).

篇3

关键词: 青少年 法律权威 教育

青少年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所在。“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但是让人不得不重视的是近几年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淡薄,违法犯罪情况有上升趋势,如众人皆知的马加爵事件、刘海洋事件、药家鑫事件,等等。我们在对这些事件感到痛惜和惊叹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欠缺,进而引发我们对青少年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权威教育的反思。当前在青少年中强化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成为学校和理论界高度重视的研究课题。

一、青少年加强自身法律修养的积极态度

(一)拥护宪法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我国绝大多数青少年有良好的法治道德观念,这与我国持续性开展的普法教育,国家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是分不开的。青少年应拥护宪法这一我国根本大法,领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社会主义公民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是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长远目标。

(二)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法律对青少年已具有权威性,也就是青少年已成为独立的行使法律权力,遵守法律义务的主体。每个青少年都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得做出逾越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多数青少年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基本观念。做事情讲法律讲证据,知法守法,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懂得运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令其在行使权利时能够“三思而后行”,不会做出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行为。

二、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缺失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意识的养成离不开丰富的法律知识,这也是判断法律意识水平的一个重要准则。我国青少年已学过相关法律知识,但还尚未系统全面的把握法律知识。比如,在2002年发生了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向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泼洒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致使多只狗熊受伤一事,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在对青少年就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的看法的问卷调查中,认为他是缺少道德修养的占27.3%;虐待动物的心理疾病的占24.3%;青少年好奇心的占2.6%;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行为的占45.8%。刘海洋在被拘留后曾表示自己学习过法律知识,也知道民法、刑法等,但他却不认为伤害狗熊是犯罪行为。在经过批评教育后,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由此可见,刘海洋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未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对于规范自身法律行为也就无从谈起了,因为他缺乏的是对自身行为的法律判断能力。

(二)法律意识淡薄

2011年6月,曾经的北京大学学生连勇杀人的消息震惊了社会。人们纷纷质疑,北大学生怎么会杀人?其杀人动机原因更是令人费解。被害人乐乐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在玩耍中不小心撞到了连勇,没能及时道歉,让连勇产生了“什么人都能欺负我,连小孩子都欺负到我头上”的变态心理,最终残忍的杀害了乐乐。相类似的案件,让我们不由得联想到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药家鑫杀人案件,云南大学马加爵案件……这样的案件接连出现,正反映出青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和漠视,肆意践踏法律,终究酿成了不可弥补的悲剧。当调查问到“如果遇到侵害或敲诈,你会怎么做”时,只有不到一半的青少年选择了报警,约为总人数的46.2%,由此可见,大部分青少年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不容忽视。

(三)法制观念知行不统一

从调查结果看,当代青少年已普遍认识到了“守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认知程度参差不齐,部分青少年不具有“护法”“用法”“知行统一”的良好品质。调查问到“当你在商场购物,突然有两个保安上前跟你说:怀疑你偷东西了,并且要对你进行搜身”时,仅有54%的被调查者选择“诉诸法律,维护人格尊严”。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已在不断提升,但时常知行不统一,理论与实际脱节,还没有形成自觉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当青少年的个人意愿与法律和制度的要求相矛盾抵触时,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直至破坏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进而走向犯罪。

三、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对策

加强青少年法律权威教育,不仅对青少年培养良好的法律的意识观念有重大意义,而且能更加有效地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祥和稳定。

(一)国家的角度

1.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有法可依。当前,覆盖社会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完备,法律体系在整体层面上实现了科学统一。针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特点,及其可能发生的违法事件的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强化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基础。只有构建全社会健全的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升立法水平,才能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向上、成长成才的社会外部环境。

2.树立法律权威,增强普法教育实效。加大力度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应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其法律教育。主动对行为欠缺的青少年以及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开展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使他们在思想观念上得到根本转变,使其走上正轨,做守法公民,以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提高公民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3.营造全社会人人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国家和政府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之中营造健康的法制氛围,强化法制方面的教育,以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以社区为例,社区应该建立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相关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探索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区教育机制。社区、学校、家庭三方面联手,达到教育青少年的目的,给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校的角度

1.培养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是学校教育当务之急。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权威教育,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制化社会,提升全民素质有重要作用。对此项工作学校更要引起重视,切实抓实。

2.高度重视法制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强化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构建人民警察和教师共同执教的教育机制,在校教师首先自觉做到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道德修养形象。学校要有一支法律知识丰富的专业教师队伍,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普法知识教育。

3.法制教育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学校应该重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使教学内容更贴近青少年实际,贴近现实社会,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

4.法制教育教学方法多样化。学校在重视法制教育教学内容改革的同时,也要注意教学方法的创新。比如组织青少年观看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组织案例教学,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开展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宣传书、开设法律咨询活动点、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树立起法律观念。

(三)家庭的角度

1.父母长辈带头自觉遵纪守法。家长要注意自身的行为规范,争取在学法、守法上做好带头作用。父母是家庭生活的主体,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若能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的榜样,提高自身道德文化的素养,孩子就会受到良好成长氛围的熏陶,为其讲文明道德,遵纪守法打好基础。

2.注重提升家庭成员法律文化素养。要重视提升家长的法律文化修养,学校应定期和家长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交流座谈会等,也可采用法官上课,少年犯现身说法,观看教育影片等多种方式,让家长增强责任感。通过众多案例表明,很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单亲家庭和父母有暴力倾向及过度溺爱、庇护,亲人法盲、法律意识淡薄,教育方法不当等错误行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家庭在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个人的角度

1.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其主动参与到法律知识学习中,有效培养守法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严格遵循法制规定和约束,维护法律尊严。在调查中,85.7%青少年非常希望提升自身法律意识。让青少年主动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明确社会责任感,从而正确指导个体行为。

2.培养权利意识和守法习惯。青少年是社会主义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接班者,我们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将其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工作有效施行。在普法规划中,青少年应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对其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其法制观念,培养权利意识,守法习惯,以及爱国意识,能够自觉守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基本标准,是对每位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基本要求。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个别青少年之所以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主要还是对相关法制内容不理解,青少年之所以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因为对法律相关规定知之甚少。正所谓“不懂法就是法盲”。假使学校内法盲众多,所占比重较大,学校又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加强管理,由此不断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会危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青少年正是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是非辨别能力相对较低,尚未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此时,我们需要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意识,自觉抵御不良行为的影响,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我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够使其知晓法律内容,并深入了解其意义,进而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假使缺失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将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发展。要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并对其展开深层次研究,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意识,使其综合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将会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访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N].法制日报,2010-12-03(1).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N].法制日报,2011-04-14(1).

[3]李伯黍.品德心理学[M].上海:华东化工学院出版社,2010(3):281-292.

篇4

但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还面临许多挑战。单一传授性教学模式缺少实际应用中的可操作性,导致学生被动接受法律理论;有些课程编排与他们这一阶段的认知、情绪情感、道德发展以及社会性发展等特点相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和心理的动态发展性。而且近年来,青少年反社会行为如暴力、吸毒、病理性网络使用以及青少年自杀行为等认知-行为失调和行为失范问题频发,并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其中很多行为失范问题是由于青少年法律意识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其法律意识迫在眉睫。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知视角

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和皮亚杰认为青少年期是个体智力、控制力等快速发展,高级思维能力出现以及社会角色转化的重要时期,此阶段是个体形成重要社会意识的关键期,个体需要学习具有重要社会价值的知识与技能,促进其社会认知以及观点采择能力的发展,所以教育是此阶段促进青少年发展与成长的核心,是解决个体身心发展不平衡与矛盾的心理社会危机的重要内容,而法制教育作为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也应该将其与个体认知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青少年思维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形象思维趋于成熟,形式逻辑思维与抽象逻辑思维开始占优势,辩证逻辑思维初步发展,思维特点呈现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思维能够使个体不限于具体的客体和情境,而可以运用假设检验以及抽象思维去解决问题,个体也能够对假设情境和问题在心理上进行建构重组,认识到逻辑上合理地解决问题的可能方法和途径。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要尊重青少年思维发展的这一特点,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注重的是与受教育者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般法律知识的传授,使青少年从元认知和元思维的角度去监控和评价所学的法律知识。

鉴于以上特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 青少年法制教育应从学生心智发展特点、原有知识结构角度出发,严格区别于法学教育,区分两者的概念,避免传授难度系数过大,理论性过强的法学知识;将法律理论与学生生活经验相结合,使用简单通俗的教材,精心编排学习专题并提供相关案例,采用与学生日常生活相近的案例和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多媒体等,尊重青少年思维的开放性和多样性,增强其法律认同感和法律思维的灵活性。

2. 注重法律问题情境的创设,因为“学习”是“社会实践的参与”,不是单纯的“内化”过程,法制教育更加要注重提升学生“扩张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可采用虚拟或真实的教学情境,例如案例教学、角色扮演以及模拟审判庭等方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情境化、形象化。

3.可改进传统传授教学模式,运用启发式、情境式以及开放式教学策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师生互动,例如现场模拟法庭竞赛、法律实习以及青年法庭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边缘参与获得法律体验的同时也推动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认知以及道德判断等方面的发展。

(二)青少年自我意识、社会性认知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是自我意识第二次飞跃的关键期,个体自主性迅速发展,高度的自我意识使青少年过分关注自我,拥有个体独特感;伴随个体元认知以及心理理论的成熟,社会和习俗系统的观点采择使他们能够跨越情境的限制,透过人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来认识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行为方式,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些开放系统的交互作用中会形成一定社会规范和原则,而法制教育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应该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相联结,共同努力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青少年时期的个体容易形成同伴关系和亲密关系,鉴于此,教育者可以将团体游戏或者团体活动等团体辅导形式内容引人法制教育活动课当中。设定某一法律活动主题,按照活动要求将所教授对象引人相应的活动团体或者将授课对象分成不同属性的小组,以涉及某一法律内容的相关事件为活动背景,教师作为活动引导者,营造氛围,引导个体在活动中针对某一事件进行开放地沟通、交流、讨论甚至是质疑和争辩;引导者应该接受成员们多方面的观点,较少做出是非判断,给成员们深入思考的空间,对法律知识进行批判性的思考。最后通过活动体验的总结和讲解,将科学客观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习者,深入浅出,摆脱法律条规给人带来的距离感。

青少年法制教育过程中,家长的作用不容忽视。心智不完全成熟,判断力以及控制力较弱的孩子,面对外界的新奇与诱惑的冲击,容易受到社会不良信息的影响。有些青少年因不懂得法律法规或者藐视法律的存在,行走于法律的边缘,出现反社会行为,所以家长以及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要兼顾智育与德育,给予孩子提升社会技能、发展综合素质的时间和空间,注重对青少年德育法制的教育和法律知识的传播,做到影响教育。

1. 教育部门可以动用社会力量来宣传法制教育,但不能将制裁及预防违法犯罪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全部,因为过分强调极端犯罪案例会在某种程度上异化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让他们产生“法律就是惩罚”的心理误区。

2. 实现内容上和模式上的创新,例如,在公众场所张贴可细化到具体法律知识的条幅、宣传标语和彩色插图等,用这种阈下刺激的方式可以对青少年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3. 举行法制教育宣传以及公益活动,利用网络媒体优势制作法制活动宣传片,并在学校以及公众场所播放演示,增强社会法制宣传的广泛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4. 要让青少年群体亲自参与到实际的社会法律学习活动中来,强化法治社会下法律在青少年头脑中的重要性并加以利用,将法律信念转化为实践,而不能空喊口号、流于形式。

(三)青少年道德认知发展与法制教育

青少年期个体道德认知处于自律水平,他们遵守现行的社会准则和习俗,会通过维护权威和秩序以及遵守社会契约和道德规范来满足社会舆论的期望,并按照一定的伦理原则和价值观进行道德判断。

所以青少年此阶段的法制教育应将法律规范的传授与道德判断相结合,要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异同,不能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等同。教育者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可以引人“变式案例”教学,转换法律案例的非本质特征,这些非本质特征可以是法律属性也可以是道德属性,让受教育者在对这些特征进行归纳、演绎和总结的过程中分清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道德知识的本质与变式,引导学生对案例中的条件与结论进行合理归因,并形成法律意识。同时可以采用“合作式学习”,应学生实际和教学内容选择有价值和有影响的时事内容,师生共同参与,教学相长;教师应注重所学法律知识的质量和实用性,尽量让学生在课堂上消化吸收,也应给学生安排合适的问题和作业,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和评价。

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情绪、情感视角

在成长以及适应的过程中青少年的情绪、情感和心境发展也存在动态变化,矛盾和两极化是处于“心理断乳期”的青少年个体情绪的主要特点,如果没有合理地调节和干预,会引发青少年时期的孤独、焦虑以及抑郁等心理问题,因心理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缓解与解决而导致青少年违反法律的事件也不在少数。所以,这一阶段的法制教育应该与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辅导相结合,关注个体的情绪情感变化,减轻硬性的法律知识给崇尚自由的青少年带来的消极的束缚体验。学校可以开设一个心理咨询平台,给青少年提供诉说烦恼、疑惑,甚至是负面情绪的机会,作为家长、班主任教师或者其他教育者,也应该尊重学生们的情绪表达,并进行相应的辅导;教师通过“以情优教”来提高学习效果的情感教学理念是被大多数受教育者所认可的,无论是教师、教材还是教学过程中所体现的情感都会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师生产生积极心向,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针对法制教育的学科性质,教师可以采用心理匹配策略、形式匹配策略以及赋予、发掘、展示和诱感等策略,克服重知轻情的现象,缩小青少年对法律法规产生的心理距离感。

三、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行为与意志视角

个体社会化过程中的攻击行为、冒险行为、违法行为以及心理社会问题等在青少年阶段要比其他年龄阶段更加普遍,而且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增加,并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相比成年人,青少年意志力与自我控制能力比较薄弱,容易冲动和冒险;对社会规范的制约作用往往很敏感,当某些想法和意愿与社会规范产生矛盾和冲突而又不得不让步于法律规范时,个体感到自主性被削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形成与遵从社会规范相反的心理和行为倾向,导致青少年与社会规范相背离。

相关研究表明:大部分学生有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向,对学生和家长经过教育干预后,学生和家长增强了对法律规范的认识与情感体验,并获得间接的行为经验。所以,应该加强对少数抗拒法律学习的学生的学习态度、认知以及行为上的干预,通过合理有效的教育干预来促进其亲社会行为,可采用心理测量和教育实验相结合的方法,例如活动参与法、榜样示范法、假设推测法以及委托任务法等行为多样性训练和心理日记法等后果认知训练。也可以采取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实践交叉的教学形式:第一课堂注重法理传授,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参加法制教育课外实践活动等,兼顾理论渗透与实践运用,促使学生们将法律知识与社会规范同化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修养。

四、结语

从心理学视角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尊重个体这一时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变化,采取可操作性和有针对性的方法,例如认知干预方法、行为训练以及情感教学策略等促进青少年通过对认知、情感、意志以及行为的整合和构建,将法律知识与社会规范内化为自身经验并加以利用,最终形成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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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青少年 法制 教育

随着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步落实,为了培养更多、更好的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合格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减少违法犯罪事件,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国家更加繁荣富强,在加强基础教育中进行法律意识的渗透方面,本文将从青少年成长阶段的心理性格特点和科学施教方面进行论述。

一、青少年成长阶段的心理和性格特点

青少年时期的孩子,进入身体的主要发育阶段,性格变化大,会伴有焦躁不安,莫名冲动,情绪不稳定;喜欢对事物刨根问底,想知道事物的来龙去脉;好奇心强,做事不计后果。特别是一些性格外向型的男孩子,有时对不满意的事会表现不理智的冲动。父母的影响力与孩子的年龄成反比下降,孩子与父母家庭的关系逐渐疏远,独立意识增强。如果在道德观念、法律认识上有缺陷,加上有外部因素的引诱,容易步入歧途。这一时期的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以后的思维方式及行为准则有很大的基础作用。

二、目前在学校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

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但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还有一些教师自身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为青少年犯罪埋下隐患,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中、小学生法律意识也极其浅薄。在随机抽样调查的157名学生中,对基础的法律知识懂得不多、很少的竟占96.2%;知道一点和不知道《未成年保护法》的达到90%;不知道,甚至从来没有听说过“正当防卫”一词的占70.9%。从问卷调查中可看出,中、小学生法律意识的薄弱。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教育工作者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只能从常规习俗和伦理道德上认识和处理问题。学生认为学习法律知识重要的达到93.6%,想多学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的学生占90.8%。这反映出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渴望和较强烈的要求。当前,对学生纪律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等研究很多,但关于学生法律意识发展的研究与教育很少,尤其是法律观念的启蒙极为少见。这说明在基础教育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三、怎样培养青少年法制思想的研究

(一)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学校教育应当培养学生树立崇高的价值目标,培养自尊自爱的人格,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劳动技能,将来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打好基础,在实践中运用知识书写人生价值。只有将自己的文化知识服务于实践,努力贡献社会,人生才会熠熠生辉。

(二)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首先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教师对相关法律的学习,使教师能认识到人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从初始阶段形成的,现代法律意识培养及内在的法律意识的树立必须从小学阶段做起。对法律意识启蒙的最佳时期无疑应在青少年时期,因为这一时期青少年经历着成长、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既有成长的喜悦,也有理想、自尊受到伤害及心理产生变异的可能。青少年学生在这一时期与社会规范是冲突的,因此,必要的疏导和教育不可或缺。当青少年学生开始在社会化过程中认识到法律及各种规则的价值时,会在潜移默化中调整自己的内心需要,在尊重自己,尊重别人的同时更加尊重法律,接受与法律规范相一致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达到内心对法律的真正认同,认识到生存过程中公平和秩序的必要性,意识到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生中最稳定最可靠的公共权威,只有守法,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抓住法制教育的特点,科学施教

1. 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少年儿童违法犯罪往往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开始的,刚刚步入人生成长道路心理状态脆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强,道德和理智相对模糊,作为教师应加强平时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地以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2. 坚持理性教育与感性教育相结合。少年儿童的理性思维能力比较弱,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就应该注意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用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来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

3. 坚持法律启蒙与行为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律启蒙与行为教育相结合是对学生进行普法的最有效的方法。比如结合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和《交通法规》,组织学生参与了解相关法规实施情况,不仅向社会宣传了法律法规,而且还使学生从小接受了法律启蒙和行为教育。

4. 坚持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一些专家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心理扭曲因素。心理缺陷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由于学生的生活环境不同,家庭的变异,家教的不当,性格异常等也能导致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教师应该及时发现,运用多种渠道,了解“问题学生”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与治疗,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己和周围环境,克服成长中的诸多障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