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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规划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农村土地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村土地规划

篇1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下分析:

1土地规划的用地过多,经济基础不足

自从改革开放后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倡导的土地的转让和使用土地,在一定时期内显著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但是出现了大面积的开发,部分企业、商家从农民手中得到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后,开始兴建工厂、经济开发区、农村风景区等,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农民收入的同时,一系列问题也出现了,在利润的驱动下,很多地方在的土地在转让和开发的过程中,是盲目的,是没有长远的规划的,这样造成土地的荒芜或者浪费。土地局面陷入混乱。

2. 农村土地利用的盲目性

在农村土地的规划中,一直以来,都是侧重整体规划的,但是在专项规划方面,明显选在不足,在没有明确的行政命令,只是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补充这将对农村土地规定的科学化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并且缺乏合理的规划。

篇2

自1990年开始至今,20 多年的时间, 土地总体规划与管理工作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土地布局尤其是农村土地布局依旧呈现混乱的现象,并且我们发现有大量的土地已经被破坏,从而导致土地利用率下降的结果,进而影响农业生产以及人们的经济生活。由此可见,解决农村土地规划与管理问题,迫在眉睫。

二、农村土地规划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规划以及管理共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缺乏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二,土地的承包程序不够规范;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一)缺乏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与大部分地区不同,农村的土地在使用时没有完整的一个规划体系,大部分土地都属于完全开放状态,谁愿意使用就拿来使用,不愿意使用就任其荒废,进而导致农村土地的规划比较混乱。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喜欢到农村买一块空地,建一所房子,以用来养老,但是由于没有完整的规划体系,所以大家就是随意买,随意建造,进而导致农村土地产生布局混乱的现象。

(二)土地承包程序不够规范

按照承包法的规定,正确的土地承包流程应该是:如果双方想要互换土地权或者是转让土地权,那么双方的人员应该首先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递交土地承包申请表。然而,在农村,大家并没有严格按照这种方式来进行土地的承包,而是以口头承诺的方式,双方互相一说就可以了,进而导致土地的承包关系比较混乱,从而使得土地的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另外,还有一些地区呈现这样的现象,村里的干部强迫农民签下承包合同,将村里的土地包给外来的开发商,进而导致土地流转出现问题。甚至有的村干部为了贪取一大笔钱,将土地以极其低的价格转让出去,进而导致农民的经济收入下降,影响大家的基本生活。

(三)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

虽然目前很多的土地管理部门都在强调以及重申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未批先建、东批西建”的现象。而这些现象在被发现以后,大部分人会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解决,更有甚者,连罚款都不用交,长时间下来,便会让大家形成一种错觉,那就是,只要有钱,便可以随便的使用土地,大不了,就交点罚款,事情就解决了。

三、保证土地合理规划和管理的对策

针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共有如下几点解决对策: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二,规范土地承包程序;三,加大执法力度

(一)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

若想实现土地规划的合理化,必须先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而良好的土地规划管理体系的建立必定离不开专业的规划人员以及合理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应该展开全国式招聘,招聘一些关于规划专业方面的人才,然后对这些人才进行一定的培训以及考核,考核合格之后,将他们分配到各个地区去,实行土地规划策略。其次,在做规划时,相关的人员不能只考虑到土地的布局以及土地的利用,还应该考虑到群众的经济利益,要在实现农民经济生活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规划以及管理的合理化。

(二)规范土地承包程序

除了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外,还要规范土地承包程序。无论是地方村民还是地方管理人员,都应该严格地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土地,应该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递交申请单,申请单批下来以后才可以进行土地权的转让以及交换。同时,相关的规划工作人员应该进行检查工作,一旦发现有人不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工作,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严加打击,切不可以以罚款或其他的不了了之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那些非法强迫百姓签订土地权转让的官员,也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进而让大家了解到采用规范的土地承包程序的必要性。

(三)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那些“非法占地”、“无故荒地”的现象,应该加大执法力度。首先,针对于“非法占地、未批先建”的现象,应该采用如下两种处罚方式:一,拆除所建的建筑,回归土地;二,补办土地承包手续或者是土地建立手续,而不是建大的采取罚款的方式,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让大家了解到“非法占地”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进而消除有钱就可占地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土地使用的规范化。其次,对于“无故荒地”的现象,可以采用如下几种惩罚手段:一,罚款;二,处以警告;三,回收土地所有权,进而消除“荒地满村”的现象。同时,各个地区应该建立专业的督察小组,由督察小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检查情况,进而实现土地规划以及管理的完善化。

篇3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G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农村中掀起了发展经济的热潮,各种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在农村资源中,土地资源是最为关键的资源之一,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有助于我国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伴随着相关农业政策的变化和调整,农村中的土地问题在发展中逐渐凸显出各种矛盾,对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产生了极大的阻碍,不利于整个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对农村的土地整理和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二、我国农村土地资源整理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建设取得了迅速发展的契机,农村建设用地面积逐渐增大,在各种建筑施工规模日渐扩大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建设用地问题,既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困难,也造成了很多土地资源的浪费,分析农村土地管理和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整理措施。笔者将从下面几个方面做出分析。

1.缺乏健全的土地规划整理机制

(一)土地的规划整理,要首先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最原始的状况,并结合各种相关的数据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评判,编制相关的整理规划,如此可以对整个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规划起到很大的指导作用,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过程中,这方面的工作做得很不到位。

(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任何政策的贯彻落实都需要一定的奖惩机制,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也因此相对于一些农地的整理而言,具有一些特殊性,在农村各种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对各种政策的贯彻落实,都不能够强制性的采取相关措施,而应该采取有效的激励制度,必须形成有效的利益驱动机制。而目前为止,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缺乏相关的激励机制,农民和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和热情。

2.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健全

我国的农村的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还处于初级阶段,各种法律法规都不够完善,一套符合多方利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规律的制度和法规尚未正式形成,各种法规规定尚不够成熟,上需要在具体的实际情况中得到不断的完善,要坚持各种措施都有法可依,如此,可以加快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朝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3.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简单的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4.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三、加强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划的对策分析

1. 完善规划实施的法律法规保障

通过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是规范和保障规划实施管理的最基本方法,如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对一切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法规依据只有《土地管理法》第三章共14条的1600多字,且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局部调整或修改、指导或协调相关规划、规划实施评价或评估等非常多的内容,没办法对这些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定。

这几年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为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通过探索和经验积累,出台了很多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如国土资源部37号令《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地方层面上,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地方性规划,尤其是县、乡两级实施规划,因此,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可操作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如规划实施条例),提出涉及规划所有实施管理内容和违反规划的强制处理措施等具体规定,来保证各级规划的实施管理。

2.建立并完善补偿和收益分配机制。在进行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过程中,要对各种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环节加以合理科学的处理,比如对产权归属等进行合理调整,同时,要对收益作出公正客观的分配,如果有受到损失的农民,要给予合理的补偿,这样有助于推进各种土地整理措施的贯彻落实,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在这项工作中,要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

3.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必须加强领导,把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宣传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的必要性及重大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过程中的紧迫感、责任感及自觉性。

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顺利实施的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进行,并有严格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因而,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5.编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规划。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和规划调查摸底,充分了解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潜力及存在问题,为编制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专项规划提供依据。一个好的规划是有效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依据和前提,要在充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好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专项规划,以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

6.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7.建立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四、结束语

农村土地资源的规划整理关系到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利用,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科学规范的土地资源整理,既有助于农村建设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助于改善我国农村布局混乱的状况,又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的和谐,在此过程中,各个部门,各个参与主体都要本着从全局出发,兼顾局部利益,统筹整体,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促进整个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参考文献:

[1]靳鹏钰 我国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对策研究 [期刊论文] 《财经界(学术)》 -2010年3期

[2]李秋月 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学位论文]2008 -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

[3]袁弘 汤敏 刘琰 李迪华 地震灾害挑战我国农村土地政策 [期刊论文] 《新建筑》 ISTIC -2008年4期

[4]贾少华 论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 [学位论文]2008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法学

[5]张波 城镇建设建筑工程开发用地的规划管理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8期

篇4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规划;土地利用

1、新农村建设的原则

1.1因地制宜

目前我国从事农业发展的人数还占人口总数的很大比例,全国三百多万个农村,它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存在很大的差异,生态环境也有差别,所以它们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文化习俗都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个区域不同的乡村在整治和发展上也要因地制宜,采取适合当地发展的道路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当地的发展就应该经过实际的调研考察,深入农村,了解具体的农村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村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出适合当地的发展策略。

1.2量力而行

上文提到了目前我国农村数量庞大,经济发展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所以在发展的策略上就需要科学的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对于,一部分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的农村就需要提高发展的目标,改善经济发展的模式,不断实现科学的发展。而对于那些还是比较落后的农村来说,经济很薄弱,根本没有经济的增长点。从基础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它们需要国家先期投入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建设的同时带动当地的初步发展。

1.3突出特色

农村的整治和发展是走一条适合当地发展道路,不是一味的对农村目前状况的否定,而是抓住农村具体的发展需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抓住农村的特长,从这样的特长和优势方面实现客观的经济收入。当地应该把自己的特长做成特色的经济增长点,把自身的优势实现最大化的价值。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就需要考虑实际情况,应该保留当地具有特色的风俗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本地老房子,保护当地的绿化情况,要走一条具有科学而特色的发展道路。

2、农村土地建设的现状

2.1当地交通设备落后

农村在建造房屋时,没有进行合理的规划,大多以个人主观意见为主,这就导致大部分建筑物比较散乱,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多数房屋比较低矮,部分地区房屋还存在土坯房等现象,这与我国土地的合理利用原则是背道而驰的,给道路的交通安全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由于房屋错综复杂,公共交通空间被居民区占据,造成交通要道的堵塞。此外,农村中没有完整的照明设备,道路支流也很稀少,造成了交通上的死角,而机动车的增加又给这些交通道路增加了极大的危险系数。

2.2村民环保意识较差

村民的环保意识薄弱是农村的普遍现象。由于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农村中随意堆放肥料以及农产品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是对土地资源的一种极大的浪费。此外,调查研究表明,农村的河道越来越小,这主要和村民任意倾倒垃圾有关,部分农村已经开始清理河道的工作,将环境还原到本来的面貌。水体的污染也是有目共睹的,近年来,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废料的投掷超出了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整个村庄甚至散发出迂腐的味道,给当地村民以及附近居民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2.3土地资源相对不足

据统计,一个区域的发展状况和该区域中农村所占人口比例有关。农村人口越多,那么该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就越落后。而且任何一个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农村人口数量,比例各有不同。类似于上海等大城市的农村人口数量为18%,一些中小型城市的人口数量更是占到了60%。大城市中尚出现土地利用资源不足的现象,更何况是农村人口数量占绝大多数的其它城市。我国国土资源丰富,但是人均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却是极少的。人多地少的现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极为普遍,而且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加大了人均可耕地数量的减少幅度,这是对我国土地资源利用率的一项新的挑战。

3、新农村土地规划

3.1村庄归并

村庄合并是土地集中管理的一种体现,它是将散乱分布的中小型村庄统一整合,并按照新的条款重新分配人均土地资源,土地的所属权归国家所有,而农民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村庄合并是政府惠民政策的体现,它不仅可以缩小城乡差距,还可以拉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百分点,为社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所以说,村庄合并是农村改造史上的一座新的里程碑。在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的同时,使得工业区更加集中,区域性经济发展的规模迅速壮大。总之,村庄归并是新世纪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新起点,创造了优秀的成绩。土地分散、难以统一的瓶颈也得到了彻底解决。

3.2宅基地置换

宅基地置换是指用新型房产和农民置换原来的房地,俗称土地开发,这是众多的村民所喜闻乐见的。说到底,是将来自不同地域的农民集中在一起,形成小区形式的居住户,并由政府出资,进行统一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从而保障村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宅基地置换是用自己的宅基地去换取别的东西,比如城镇房产,成为城镇市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这种现象较为常见。当然,宅基地在置换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该种现象的解决还需要政策的完善和村民意识的加强。

3.3居民点保留改造

新农村的土地资源整合不是批量试地进行推倒和重建,而是有选择性和可行性的。对于陈旧房屋以及处于偏远地区的住宅,政府将采取没收并给予经济或者房产补贴的方式强制性收购,为的是公益性建设的完美性;而对于经济发展较快,交通脉络清晰,而且环境优美的区域,则采用居民点保留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的财政支出,同时,也可以保留该区域的古老的文化,是对历史的一种维护和流传。当条件允许时,还可以将该区域进行开发,并且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在保留历史遗迹的同时,也发扬了当地的特色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还会带动经济的净收入,是目前值得提倡的议案。

篇5

(一)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不合理

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用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户。在分配的过程中,考虑到了土地的质量、好坏搭配均匀,这种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分配的结果是整块的土地被分割,农用地呈现零散不集中、单位面积狭小的局面。

(二)耕地的面积锐减、质量下降且污染严重

近年来,农村耕地面积大量减少。同时,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过度追求耕地的产量、盲目开发和过渡垦殖等,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出现了土地沙化、盐碱化和荒漠化现象,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且耕地退化严重。在土地耕作的过程中,过多地使用化肥和农药对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非常明显,造成了严重的耕地污染。

(三)农用地闲置抛荒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热情渐渐降低,将目光更多地投向正在高速发展中的第二、三产业,对土地的投资减少,粗放经营乃至弃耕撂荒。现阶段,农村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有的乡村村民甚至举家外出,丢下责任田不管,使土地长期处于粗放和低效利用的经营状态,抛荒面积不断扩大。

(四)建设用地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规模小、投资分散的特点,中央政府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去落实。

(五)农村征地问题重重

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机制不健全,当前的征地普遍采用的是年产值倍数法的补偿方式,存在着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农村征地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村干部利用职权“低征高出”、土地征用后圈而不用的现象。

二、新农村土地利用的规划

(一)建立土地利用分区,合理布局

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从用地的合理布局入手。为避免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混杂而相互干扰,协调用地的矛盾,保护农用地,限制不当土地使用和开发行为,应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分区,将农业区与农村建设用地区有效地分隔开来,并进行相应的用途管制。

(二)保护农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应合理地控制农用地数量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注重对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要加强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在法律上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对农村建设用地的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程度。

(三)提高乡村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程度

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中,要对土地利用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加大对闲置抛荒的惩罚力度。适当地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用市场的手段来调节供给。同时,要将新农村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的宅基地、荒杂地、空闲地,进行新的土地利用和建设;严格控制新区启用所需的耕地。

(四)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意见

制订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转变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思维,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土地利用规划的起草和编制均应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上,经村委会充分论证以后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后应上交县、乡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公布,以接受村民的监督。公众参与对于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加强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持和法律支持

加强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支持,实行规划的信息化、科学化,可以及时了解各种土地信息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适当地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使规划达到实时与高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执行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乡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必须强化执法概念,这在目前土地规划体系的法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条件下尤其显得必要。

三、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在对新农村土地进行合理有效的规划之后,应该对土地的规划进行的实施,而实施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相关的保障措施来保证。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全面有效实施而制订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科技等综合手段和配套措施。

(一)法律保障

村土地利用除严格遵循村级规划外, 还应符合国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实施规划。

(二)行政保障

加强领导, 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以规划为依据, 对农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硬性指标管理目标责任化, 建立规划公示、听证制度。

(三)经济保障

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有偿使用, 培育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保护耕地, 集约利用土地;重建农用地经营价值和用途转移价值核算体系, 显化农用地经济效益, 保护农民利益;多渠道融资, 让企业参与土地整理。

篇6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 规模化经营 推进 策略

[中图分类号] S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016-01

辽宁省阜蒙县处于农牧交错区,属干旱半干旱气候,是典型的农业生产大县、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自身的发展,应当对农业结构进行适当地调整,并且促进经济的转型与升级,实现跨区域发展。在此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快土地流转,进一步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以实现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

1 影响阜蒙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1.1 农民思想观念落后且基层干部认识不深入

受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影响,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认识始终是不完善不深入的,所以不愿放弃耕地。另外,土地负担被消除,中央支农惠农的政策也逐渐出台,使得农民的补贴也随之提高,为此,土地流转的意愿更加不强烈。与此同时,农村基层干部的认识不深入,将土地流转工作当成影响农村稳定工作的制约因素[1]。而且,对于土地流转以及规模经营存在一定的疑虑,一旦受让方在经营方面出现问题,或者是诚信缺失,就会导致流转费用的拖延支付,严重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所以,对于土地流转工作的热情与经济性并不高。

1.2 农村产业发展对于土地流转需求不强

在阜蒙县,农业产业化的水平不高,而且适合规模化经营的企业数量较少,没有特色产业作为支撑条件,导致最终获取的经济效益偏低。为此,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市场的需求,也同样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土地流转的农业收益不高,且投资回收的周期相对较长。另外,高收益项目的农业也不多,所以,在农业开发方面需要面临市场与自然的双重风险,而且扶持政策不到位。

1.3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土地本身具备了一定的生存保障功能,也同样承担着保障农民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及养老等功能。然而,现阶段,阜蒙县农民生活来源并不稳定,而且社会保障缺失,所以,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土地流转风险及成本。同时,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所覆盖的范围不大,没有真正地贯彻并落实“应保尽保”。为此,在非农职业的周期、季节和结构调整的影响下,导致农民处于阶段性失业的状态,所以,种地便成为农民的谋生之路[2]。正是因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或者是不健全,导致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更强,为此,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

2 加快阜蒙县土地流转的有效策略

2.1 土地流转市场的全面培育

在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的过程中,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十分关键,必须要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全新机制进行深入探索。其中,可以创建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并且交流土地供求方面的信息内容,根据实际的市场需求关系,明确土地流转具体价格。另外,应当制定出农村土地流转仲裁体制,以保证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予以全面调查与仲裁。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民土地流转的公平与公正性,始终维护农民本身权益。

2.2 建立并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针对主动交出土地并进入到城镇的农户,需要对其进城以后的劳动、生活以及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及时地解决[3]。其中,应当贯彻并落实流转土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农村的土地流转。对于将土地流转给企业或者是业主的土地,政府部门需要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实时督促,以保证及时补偿。若必须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则需要鼓励并帮助农民根据法律要求维护个人权益。如果是建设水利设施或者是村级公路等这些公益事业建设的土地,则应当将政府的补贴和农民受益户承担方式相互结合,补偿被占地的农户,以全面保证其合法权益。

2.3 加大宣传力度并加以正确引导

政府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不断增强农民参与到土地流转中的积极性,进而加快土地的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农民是主体,所以,必须要使其深入了解并认知土地流转的重要作用,而这也是实现土地流转的重要前提。其中,应当积极鼓励农民,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并且鼓励种养大户,或者是工商企业等农业经营的主体,对流转土地进行连片地开发。

2.4 全面完善并创新土地制度

应对农村集体用地管理制度予以全面创新,对城乡土地市场进行全面统筹,并且允许集体建设的用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当中。这样一来,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就能够实现同场交易,而且待遇平等,创新市场模式。另外,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还应当遵循基本原则要求,对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合理地处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地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仅能够使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更加稳定与完善,同时也是对土地制度的一种创新。通过土地流转,不仅能够全面优化农村的土地资源配置,同时还能够增强土地的产出率,对于新农村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一定要加快阜蒙县的土地流转,并推进其规模化的经营。

参考文献

[1]陈荣柱,刘方国,赵忠志等.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J].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2(9):58-58.

篇7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 规划内容 规划体系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b)-0138-01

自2009年以来,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已进入第四个年头,目前2011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处于项目申报阶段。从前两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效果来看,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际内容较为单一,还是停留在基本农田建设上,未跳出以往土地整理的范畴。究其原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缺乏科学合理的综合整治规划作为引导是重要的一方面。为保障农村综合整治有规可依,笔者认为有必要理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目的,建立合理的规划体系,明确规划的具体内容。

1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目的

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应达到以下目的:(1)以规划为龙头,指导土地综合整治,引导新农村建设;(2)促进农村“一化三基”建设;(3)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4)建立指导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体系。

2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体系

为达到农村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笔者认为规划体系可概括为“三个层次,九规合一”。“三个层次”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应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专项规划三个层次;“九规合一”即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体系规划等九个子规划通过有机组合、系统综合形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体系。

3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内容

3.1 总体规划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指标的基础上,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在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潜力、土地供需状况的基础上确定土地利用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2)划定土地用途管制区;(3)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指标;(4)落实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农村居民点数量、用地规模及布局,划定城乡建设增减挂钩区;(5)安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及用地布局;(6)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7)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

3.2 控制性规划

3.2.1 村庄体系规划内容

(1)明确村庄功能分区;(2)根据功能分区布局居住建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生产仓储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绿地、水域及其它用地;(3)配置各级居民点之间的通行道路;(4)配置村庄之间给水、排水、电力、通信、供气等公用工程管线体系。

3.2.2 交通规划内容

(1)落实国家、省、市、县交通规划在区域内的交通项目,即落实过境公路;(2)结合村庄体系规划,配置各级居民点之间的通行道路;(3)结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需要,配置主要田间道及生产路。

3.2.3 水利规划内容

(1)落实国家、省、市、县水利规划在区域内的水利项目;(2)结合产业发展及生活需要,配置与国家、省、市、县水利规划项目相配套的区域骨干水利工程项目;(3)结合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需要,配置主要的农田水利工程。

3.3 专项规划

3.3.1 产业发展规划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效率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对村域的自然和资源结构、社会经济现状及环境承载能力的分析,确定产业结构及空间布局。

3.3.2 村庄建设规划内容

(1)居民点内部功能分区;(2)居民点内部街道网(宅前路)布局;(3)公共设施及公用工程布局;(4)房屋建筑布局;(5)房屋建筑户型设计。

3.3.3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内容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拆旧区布局;(2)选定房屋拆迁农民集中安置区;(3)合理布局拆旧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程;(4)根据拆旧区腾退建设用地数量与安置区新增建设用地数量,测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3.3.4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内容

(1)合理划分田块,因地制宜地配置土地平整工程;(2)合理配置农田水利工程,保障“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3)合理配置田间路桥工程,保障“物能运、路成网”;(4)适当配置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提高农田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及美化农田景观。

4 结语

通过以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内容体系构建,可实现规划在农村土地空间上全覆盖,在农村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内容上全涵盖。从而能够保障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活动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篇8

土地规划整理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对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对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目的所作的安排和布置。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统一,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它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发展地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近年来农业投入不断增加,农村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研究土地整理规划的一系列理论与方法的提出,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了。

二、土地规划整理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均耕地面积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现有的耕地很多还缺乏灌溉措施与抗旱能力,农业产量不高,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对现有土地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实施山、田、水、路、林综合治理,配套、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土地利用效;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土地权属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规划原则与目标

3.1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

土地规划的基本任务包括:分析土地利用基本状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土地利用潜力分析、水资源平衡分析等;制定项目区土地整理的目标、任务和方针;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方向、各类用地的数量及布局;确定灌排方式和主要工程的布局;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规划方案;拟定规划实施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2土地规划的规划原则

为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应该遵循如下规划方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和布置各项工程,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土地质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向、各项工程的规模及其配置,提高规划设计的可操作性;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调动广大力量充分论证规划方案,使规划更加有效合理。

3.3土地规划的规划目标

土地规划的目标是通过土地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平整和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为合理布局各种农作物,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供良好的土地条件;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排灌功能,提高灌溉保证率,提高耕地的潜在生产能力;通过改良项目区土壤肥力,提高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四、土地规划的关键技术问题分析

4.1土地适宜性分析

对规划区内待整理的土地,在分析评价过程中,把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理化性状、气候、植被、地貌、海拔、排灌条件、开发改造条件、位置等作为参评因子,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其开发改造方向。评价采用实地调查法、主导因子法和相关因子参考法进行。以坡度、灌溉、土壤厚度为主导因子,坡度小于25°的、能灌溉的以开发改造为水田为主;其中一种或数种因子达不到要求,以开发改造为旱地为主。土地复垦的,以土壤类型为主导因子,灌溉条件、周围耕地类型为相关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4.2水土保持措施分析

(1)水平梯田修筑

水平梯田的修筑完全改变了地表的坡度,农民在田面内部耕作时通过人工修筑土垄,改变了坡面径流的流向。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扰动表土层可能造成一定水土流失,但建成后,不但不会引起新的水土流失,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能起到保土、保水、保肥的作用,更不会出现土地沙化、盐渍化的不良状态。

(2)种植农田防护林

对于项目区存在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要规划种植防护林,选用经济树种,一般可沿田间道两旁种植白杨等形成基本农田防护体系,起到一定程度上防治水土流失及风害影响的作用。

五、土地规划的总体工程布局以及其技术要求

5.1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的主要内容是将现有荒草地及滩涂整理开发成耕地,对所有耕地进行局部平整,形成便于机械化作业的田块,山区和丘陵地区则形成梯田,梯田田面走向基本沿等高线方向布局,小弯取直,大弯就势。水平梯田局部平整根据坎高和地形坡度确定田面宽,采用挖高填低的方式,平整成层层梯地。水平梯田原则上要求田块标准100m×17.5m,梯地田坎层差在1.5m。格田内部相对高差不超过±10cm。规划旱地为坡式梯田,每2m等高距布设一埂坎,埂坎顶宽30cm,高30-50cm,田块长150-200m,宽度依地形坡度而定等高沟埂采取挖沟筑埂,埂在上、沟在下形式。土地平整工程要在保护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节约投资的原则下,保持水土、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还应该符合农作物耕种的要求,以及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

5.2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必须结合规划区作物需水量以及地势、降雨等综合考虑水利设施布局及分布。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规定,结合实际状况,规划设计灌溉保证率采用P=80%,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24.3mm),水旱田1日排干。根据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等特征,确定项目区整体灌排设计方案,结合梯田工程完善蓄排设施,以达到提高灌溉保证率,涵养水源,保水保土,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排灌渠系总体布局采用“沟2路2渠”模式依地势布设,排灌分家。灌溉输水工程实行自流灌溉,通过各级渠道将水引自田间。排水工程有截洪沟、排水沟及交叉建筑物。以天然沟道为承接系统,结合田面平整工程布局排水沟,实行自流排水。

5.3道路工程

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田间管理,设计田间道路工程。一般考虑田间道和生产路两个级别,其中田间道主要为农产品及货物运输服务,路面为厚碎石,路面宽4m,对原有田间道加以修复,部分盲段新修田间道,使所有田间道相贯通。田间道多沿等高线进行布线,田间道路纵向坡度一般不大于8%。生产路主要满足人工田间作业和管理的需要,沿原始地面设计路宽110m,碎石路面,沿着渠道铺设,每隔200-300m布设一条。

5.4农田防护工程

本项工程内容主要是兴建防护林带,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包括改造现有的疏林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护路林、田埂植草等。坡度大于25°的陡坡地进行生态林建设,并对田间道路和沟边进行防护林建设,在田坎基部用石砌,其上采用水泥圈护坡,以保持水土。

5.5防护林工程

为了减少风害、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区沿田间路布置防护林带,以涵养水源,保水保土。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结合当地经验,一般可选用白杨、泡桐防护林带,间距4m。

六、规划效益分析

6.1社会与经济效益

土地规划平整有利于促进劳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可以充分吸引农村闲散劳力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带动建筑、建材、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道路及灌排经改造以后,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方便居民的出行、生产和生活取水;可以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进一步提高耕地数量和质量,满足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的需要,实现耕地保护的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的统一;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也有利于农作物布局的调整,推进农村产业化发展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6.2生态效益

土地规划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植被覆盖面积,防止旱涝灾害影响,减少水分蒸发和水土流失,保证农作物稳产高产。荒坡开发以后,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土壤结构得到改良,可以相应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轻化学污染,也有利于改善土壤生化环境。配套完善的渠路防护林带不仅可以有效固结土壤,而且长年落叶成肥,还可以相应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开发整理,可以形成树成荫、田成梯、路通达的良好的生态区域。

参考文献:

[1]张新东,土地平整测量计算方法的探讨[J].北京测绘,2002,(02).

篇9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规划体系;规划架构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伴着我国全面奔小康目标的深度推行和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已经跨入到了一个新的时代,新的发展规划问题和新的时论不迭的变换和更新。我国是农业大国,虽然说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生活在农村经济体制的人们还是占了我国人民生活的大部分,它不仅影响了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且还影响到了我国进一步的规划和发展。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先富带动后富”政策,很大程度程度上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拉动了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城乡二元化的弊病越来越大,社会分层严重,隐性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和严重。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条件的现存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的现实状况分析,对于已经成型的城镇规划思路显然不能适应现代村城镇系统的发展和规划。对于我国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规划分析,没有很好的理论指导,也没有很好的成功案例给予提示和参考,而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规划分析又迫在眉睫,提出一个能够适应我国现实状况的有相对独立的,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规划理论十分必要和重要。

1. 意义

从我国现实的大环境背景下可以看出,为了能够很快的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提出村镇体系的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从现实和科学的角度出发,我们知道,农村和城市间的差异很多,比方历史文化、经济发展、价值理念、人口结构、文化素质等。而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村都有着自己独有的北京文化和特色,这样,如何将这些统一的进行规划,建立一个统一的发展规划变的尤为困难。

2. 现实状况

和城市规划相比较,我国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规划分析理论就显得严重的滞后和缺陷,村镇体系的规划分析不能照搬已经成型的城市规划发展道路,我国各个地域的城镇化进程程度和地域特征又各不相同,这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村镇体系规划的发展。

二、理论分析

1. 基本概念

1.1 村镇体系

村镇体系是指在一定的地区方位范围内,有相互之间的村庄和乡镇一起组合和整合并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它以聚落在一起的村庄和集镇作为节点,构成了相互依托的网络结构。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划统筹方案,是从村庄到乡镇,再到县域,再到的城市的包含于关系,不同县域又根据人口的规模、地区范围、经济职能等将村庄和集镇进行分地域和分级,不同地域和不同级别的村庄和集镇又相互之间存在中十分紧密的联系。

1.2 村镇体系规划

村镇体系的规划意义在于更好的协调各个地域人口、资源、经济等相互关系。通缩的讲,村镇体系的规划就是明确哪些村需要保留、哪些村需要迁建、哪些村需要合并、哪些村需要搬迁至中心村,可以明确每个村“一村一品”是什么特色,产业发展如何定位,是养殖、是特色种植、是商业、是工业、是交通运输业或是服务业为主导产业。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1.3 农村土地流转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均属于国有性质,按照现实土地用途可以将其分为可耕种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传统的土地流转的意思就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变更或者土地的用途价值性质变更。对于土地流转和变更通常可采用土地承包、建设用集体征用等方法实现。

2. 基本理论思路

对于如何更好的将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的划分析做好,本文在理论建设时采用了很多的方法法,例如收集现有村镇体系规划的成功案例的资料,和国内外适用于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规划的先进理论,并且通过相互比较、系统分析、实地调查、数据模拟、取精华弃糟粕等方法,坚持理论结合实际的理念,提出能够给予时展指导性意义规划分析理论。

在新时代的形势和政策的影响下,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中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很好的将各个村庄之间、各个村庄和集镇之间、各个集镇和集镇之间的整体体系组织规划好,并将与之相关的外部环境的各个影响因素和发展要素合理统筹,使其对乡镇城市化进城后的城乡发展提供帮助,协调和促进不同层次、不同聚落的村庄和集镇的经济文化发展提供有利环境。

从上可以看出,为了使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下的村镇体系能够更好的进行规划,落实和很好的执行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是整个规划的重中之重和灵魂出发点。

3. 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

为了能够很好的推进城镇化建设,我国在法律法规层面上也给了很大程度上的重视,例如对可耕土地资源的保护政策、对集体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和限制政策,同时我国出台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农村土地因为村镇体系规划而流转变更的问题上,建设用地尽可能的不用可耕用地,并对已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村居民给以一定的经济政策补贴,这很大程度上给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的村镇体系规划带来了很好的接口和契机。另外我国还颁布了《镇规划标准》,在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的村镇的体系规划时提供部分参考依据。

三、内容框架

1. 内容依据

总的来说,基于农村土地流转条件的村镇体系规划内容的框架的建设要本着以下依据和基本原则理念进行:承上启下、突出重点、整体统筹、有机协调、因地适宜、多项均衡、协商互益等。

这里面包括了对于现有规划的承接和下一次规划的预设和指引;科学的进行人口和资源用地之间关系的重点规划,科学的进行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点规划,科学的进行基础建设和公共措施建设之间关系的重点规划;同时做好城乡之间的接入口,落实资源的合理化分配,并对敏感的生态保护区进行科学的规划指引;最后协调好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组织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不同集镇、不同村庄之间的关系,协调好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将规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量的考虑完全,同时提出发展战略,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查找和探究,针对不可预知的或者无法考虑完全的问题尽量设置弹性的、可替代性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的、多项均衡的、全面科学的制定规划。

2. 框架分类

2.1 区位规划方式

区位规划方法是指可以将所规划县域根据各个村镇的特色和地区差异,经过整合,分成不同社会功能的地区,例如农业区位、工业区位、商业区位等。

这样的规划方法对于具有明显特征的适用地区,可以做到资源集中管理,并且在规划中能够很好的进行生态融合,可以将现有的村庄和集镇以生态元素的方式进行融合而不需要太大的改动,土地流转的过程也比较简单,涉及面小;但是这样的规划方法对于地区特征要素的依靠较大,例如将某地区规划为农业区位,就要要求该区域的土质条件、灌水或河流条件、农产品的运输、保存等。

2.2 区域空间结构方式

区域空间架构是以交通线作为依托的,集中发展一个中心村,然后通过交通线由点向面的辐射,逐步将发展重点向外扩散,这样做能够很好的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点和线的空间配合衔接的很好。

2.3 区域经济扩散方式

区域经济模式,同区域空间建构相类似,不过它依托的是经济中心和经济特色发展线,这样做可以很大程度上的衔接村镇现有的经济体制,通过经济的发展逐步改变村庄和集镇原有的经济类型和经营模式,同时也可以和区域空间架构相结合。

四、总结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基于农村土地流转的村镇体系规划问题已经十分严峻,现有的理论和结构框架都不能完全适应,所以在实际过程中,应当因地适宜,多种架构相结合,最终对目标村镇确立可持续性、建设性、最适宜的规划法案。

参考文献

[1] 穆冶.基于现时代背景下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研究-以嘉荫县为例[D],硕士学位论文,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06)

[2] 张旺峰.基于农村土地流转视角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探讨-以临泽县为例[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2012(02):115-120

篇10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篇11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制度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结构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在遵循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情况下也随之发生自由承包或流转以解放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档案法实施办法》为基础和指导,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寻找一种合法、合情的档案管理办法。

一、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亟须规范化

土地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生产资料,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越来越多,城乡建设频繁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农户土地承包状况时常发生变动,这就使得相关合同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关系到切实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落实与贯彻,事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保障。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4.注意安全保管,完善信息管理

合同和档案的原始材料一般都是纸质媒介,如果遇到潮湿、水浸、燃烧等就会完全损坏,所以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土地流转档案管理设置专橱,分专人负责,防止人为损坏、遗失;(2)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虫、防火、防水、防化学药品、防污染等工作,防止非人为的破坏和损失;(3)不具有保管权限的档案盒材料应及时交由相关法定部门进行保管,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应及时完善条件或暂交由上级部门协助保管。比如,县、乡(镇)两级档案须依法在保管一定期限后及时、完整地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以上是笔者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必要性的认识及策略要点。笔者认为档案管理除了科学、合法的管理制度以外,我们还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尤其要加大对乡(镇)和村级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防止土地承包档案损毁和丢失。对档案管理不善和违规反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南京市档案局.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管理[J].兰台世界,2010(09).

[2]房山区经管站.“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典型材料之一:房山区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N].中国农业信息网,20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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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清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全面放开,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民即使将土地流转出来,也对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存在着许多担心。国家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这是利用法律形式来对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定,以此来使农民流转土地过程中不存在顾虑。但当前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清问题仍然较为普遍,这对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制约。

2.土地流转不规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多处于自发状态和无序的状态,流转行为不规范,而且多在亲戚朋友之间进行,土地经营权真正能够流转到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及企业手中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很多都不签订书面合同,即使签订书面合同的,其格式、内容也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一旦发生纠纷,则无法有效的实现对农户利益的保护。

3.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缺位

相较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这种大背景下进行土地流转,使一直以来以土地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在土地流转后要面对各种风险,这不仅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性和不安全因素,而一农民的生活也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国此大部分农民不愿意对土地进行流转。

4.土地流转农民所得收益少,缺乏积极性

土地流转是在平等和自然基础上进行,国家和各级政府虽然积极鼓励农户进行土地流转,但所取得的成效并不大,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积极性,这对流转土的总量和比例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究其原因,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收益低是农民不愿意流转的主要原因。这主要是当前农村土地集约经营整合能力不高,土地流转的供应和需求之间存在信息上的不对称,这对土地流转的收益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另外,当前土地流转经营的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完善,无论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还是种植大户都需要承包较大风险,而且融资难度较大。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二、完善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的措施

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立法部门应尽快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着力解决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产权主体不清的问题,保障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处分权能,确保农户将土地流转后无后顾之忧。此外,还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程序,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的职责;在乡镇地区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咨询有关土地流转方面信息的服务;增强农民关于依法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意识,严格查处违法流转行为。

2.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

要按照“形式多样、市场运作、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首先,加强管理服务理念。乡镇专门成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强化仲裁?C构职能,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相关待遇,为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示范合同文本,完善流转信息档案记载,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和措施。县、乡镇政府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土地流转供求信息登记、评估土地等级、流转法规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其次,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制度,由村组织备案,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登记,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

3.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农村人口基数较大,由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十分有限,这也造成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较小,使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存在较多的后顾之忧。当前很大一部分农民工都属于兼业型农民,其与土地还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也制约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因此在加快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后农民没后顾之忧。另外,要加快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提供重要的资金上的保障。

4.大幅度提高土地补偿标准

当前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此来促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城乡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这其中政府供应土地模式上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而农民出售土地所得溢价收益,地方政府以税收方式获取,这样能够增强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即通过全面调动起农民和地方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有效的推进土地流转的范围和规模,使土地流转工作能够更加深入,更加顺利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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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

2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四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

3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4 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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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管理;规划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用地管理日益重要,对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规划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水平、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农村土地规划管理与经济发展相矛盾,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土地规划管理还存在规划方法落后、耕地保护不足、道路网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这不仅影响到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应清晰认识到土地规划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以提高我国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水平。

1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动态的经济发展与静态的规划之间存在矛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长期规划,其年限少则5年,多则10年、20年。在这期间,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而规划制定的各项内容和重要指标是指令性的,是静态的。这样一来,动态性的经济发展和静态性的规划内容和指标之间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一致,出现矛盾。但1999年国家作出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还草的战略决策,才事隔一年就明显感觉到这个规划不适应客观形势的变化。试想,如果通过改变规划的有关内容使之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类似这种情况会不断出现),那么,就需要不断地修改规划,其结果使规划失去了它的严肃性;如果不修改规划,又显得规划与实际脱节太大,造成规划失真,同样会使规划丧失其使用价值。这表明我们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少在科学预见性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所以,如何使规划能够尽量切近现实,尤其切近不断变化着的客观现实,使其偏离客观实际最小,这是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

1.2 规划方法滞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是以经验判断为基础,在对客观事物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规划指标,然后进行各种数据推算,最后达到综合平衡。客观事物是十分复杂的,土地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加上它自身的自然属性上的特点,所以研究土地问题必然涉及到方方面面。然而,由于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所固有的局限性,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根据这种认识所作的判断往往不是恰如其分的或者完全符合实际的。由于传统规划方法本身所具有的静态性特点,所以规划年限越长,这种判断与现实之间的误差也就越大,规划也就越远离现实。在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传统规划方法的这个缺陷表现得还不明显,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局限性就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一个由缺乏预见性的指令性指标为重要内容、并被作为硬性任务采用行政手段层层分解下达而完成的规划,在客观现实面前不仅显得苍白无力,而且其科学性受到质疑。规划方法的革新是目前制定起宏观指导作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1.3 没能有效保护耕地

在县、乡(镇)级规划制定过程中,把交通方便、条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农田,把条件差的、位置偏远的农田划作基本农田,即人们常说的“保劣不保优、保远不保近”的现象相当普遍。地方上这样作的目的在于,待以后进行非农建设时,可以比较方便地办理“农转非”的审批手续,减少麻烦。但这样作完全背离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的初衷,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1.4 对农村居民点和农村道路网布局重视不够

当前农村产业结构正处在调整阶段,农村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如果通过总体规划把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农村道路网布设结合起来并使之成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一定会收到“一石两鸟”的良好效果,既实现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目标,又推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1.5 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

利用规划及其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到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编制实施规划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的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并且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土地规划的知识,导致了规划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2 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对策

2.1 改进规划方法

一是改定性分析方法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二是改静态分析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根据人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理性认识,对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作出判断。这种判断可以用语言的形式进行描述,也可以用许多数据进行表述,这两种表述方法都属于定性分析的范畴。这里虽然也采用了数据(包括一些数据的推算)说明问题,但其实质仍然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这是以往人们常采用的规划方法。如果把对一些问题通过分析作出的判断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展显出来并进行推算分析,这就变成了定量分析的方法。显而易见,这种定量分析方法是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的,实质上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静态分析方法是对某一事物在某个时点、某一特定空间上的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以此为依据进行规划的方法。人们知道,经济和社会现象是一个过程,土地利用问题同样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过程,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也应该是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是追求在土地利用过程与经济发展过程同步变化情况下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规划必须是动态的,能够反映某一时段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所以,要想求得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

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和动态变化功能的诸多规划方法中,以PD—PLUS最为适用。PD—PLUS方法的最大特点主要不是谋取一些规划的具体数据,而是着重研究分析事物的发展趋势。然后,再在这种发展趋势下确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从而把制定规划指标与相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联系在一起。当然,“相关事物”是复杂的,例如,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等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水平有关;而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又涉及到人口、社会消费水平、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等。PD—PLUS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比较复杂、而又回避不了的问题,因此能够解决重要指标的动态变化问题,可以克服当前规划中出现的在规划期内只有一个数据的现象。当前的规划,由于只有一个规划期末的数据,无规划期间内每一个进程的数据,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规划期间划分成几个时段,每个时段有明确的指标要求,对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规划也就容易落实。

2.2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

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将城镇、村庄周围、铁路、公路两侧的耕地及其它区域质量好、产量高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将规划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保护区和保护地块,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把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和农村道路网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使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农村道路网,为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

2.3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创新规划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的发展观的思想来对耕地资源实施保护。依照城乡统筹的具体要求做到产业进园、农民进镇,土地要向业主集中的发展模式。在一些耕地比较缺乏的地区,人们对土地的掠夺性使用导致了土地承载力不能承受,使生态效益产生危机,违背了土地的开发利用要符合自然规律和生态规律的原则。依据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科学的发展原则来进行生态的建设,使农业用地以及生态环境有一个恢复和休养生息的时间。此外要加强人们珍惜土地资源的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的改变耕地的用途,并且还要加强区内耕地的质量保护,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于农业经济的需求。

2.4 建立完善的土地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

对于土地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对从事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人员的学识、技术和能力进行严格的考核。规划岗位执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土地规划师证书,并且是具有一定的规划业务素质的人才能进入,由此来保证规划工作的质量。其次,必须明确了土地规划师在相关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只有持证并经注册的土地规划师的人员才有资格主持规划设计工作,获得规划成果的签字权、经办权等等,同时必须提高规划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形成良性的人才竞争机制,来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工作水平。

3 结束语

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因此,政府部门对土地规划管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发现并分析规划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通过强化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工作,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且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规划管理运行机制,从而提高农村土地规划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