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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问题分析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4: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老龄化问题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老龄化问题分析

篇1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财税法;人口老龄化;分配问题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形成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人口老龄化社会逐渐形成,判断一个国家人口的未来的趋势,离不开对该国人口结构的分析。人口结构是指将人口以不同的标准划分而得到的一种结果,年龄、性别、教育程度、人种、宗教、职业、收入、民族、家庭人数等数据都可以成为人口结构的划分标准,但是其中最主要的衡量标准是性别和年龄结构。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的总数为133927万,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7390万人。0-14岁的人口为2.2亿人,只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6.60%,然而,老年人群却呈现出扩大的态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3.26%,据预测,当我国人口总数还是在14亿左右,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增至4.11亿,20-60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将下降到6.96亿,老年人口将占人口总数的30%左右。而且还在呈现一种扩大的趋势。

(二)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国情

老龄化是许多国家都在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同,老龄化带来的压力也不同。对于一些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人均GDP一般已经达到2万美元以上。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候人均GDP为1万美元。也就是说,发达国家都普遍是在经济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老龄化必然会降低一个国家的财富生产值而且还会拉高国家财税支出,但如果这个国家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便可以为老龄化危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使得国家可以从容面对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诸多问题。然而,我国在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仅在3000美元左右,是典型的“未富先老”。

二、老龄化社会中财税法分配的必要性及理论困境

老龄化给我国社会造成了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社会资源分配方面。由于我国自身的经济实力还不强,老龄化给我国社会带来巨大财政压力的同时,原先积累的各种矛盾可能会在本来就不完善的财税格局中凸显。

(一)财税法是财富分割的必要手段

财税法是专门解决在国家机关参与下对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有关问题,以及公共社会经济中的资源分配和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财税法波及面较为广泛,与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相关联。因此,在研究分配问题的时候,财税法始终是无法逾越的法律法规。为了达到社会正义的目的,要建立合理的税收制度,在调节分配中解决社会问题,是财税法的重要目的所在。正因为如此,财税法作为“财富分割的利器”在现代社会的分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

(二)老龄化背景下财税法的基本理论困境

1.对分配正义的狭隘理解在现代社会的法制国家,公平原则如同税法的灵魂所在,是在国家机关运用税收手段干预社会生活所必要的前提。从英国《大》到法国《人权宣言》均有相关规定“赋税应该在全体公民之间,按一定的方法作平等的分配",公平原则在税法发展中是很重要的。然而普遍对于平等分配,普遍的理解就是,要体现出系统化的公平,不仅横向要公平,纵向也要公平,也就是说要达到一个公平的广度,让所有阶层的人民都能感受到。然而实际上,税法的公平不劲仅体现于当下,还应该关注较长一段时间内税法制定和实施是否存在不公平的地方。长期公平是以短期公平为前提的,因为长期的公平是建立在一个一个短期公平的基础之上,而短期公平的最终结果正是为了促进长期公平,也就是说短期公平是长期公平前提。所以,面对公平问题,测算的时间并非只有固定的一个时间,而是一个变动的时间,从这个角度看,财税法中的分配正义不仅要体现为当下的公平,还要考虑代际之间公平问题。2.对创新价值不够重视老龄化社会的一个重要的表征就是创新不足,日本在这个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几乎所有的代表型企业,如索尼、东芝等都是产生在日本进人老龄化之前,如今日本企业也出现了非常严重的老龄化现象,整个社会创新力不足,创业欲望低。因此,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我国应该调整法律的价值取向,将鼓励创新、鼓励创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向长期坚持。财税法自然也不例外,可以将鼓励创新的精神融人财税法的所有税种之中。

三、老龄化分配危机下财税法的应对措施

(一)实施劳动力储备计划

1.劳动力储备计划理论支撑劳动力储蓄计划以基本的家庭为单位,采取综合、多样、灵活的手段鼓励家庭养育劳动力,这其中当然也包括财税法律手段。对于生育和养育孩子的家庭,其承担的各项支出和损失包括:家庭为养育儿童所支出的生活费、医疗费、卫生费、教育费等;选择生育并养育儿童的妇女因此而放弃的就业收益、升职收益等。这些支出和损失的收益,传统上被认为是家庭的固有事项,与公共财政无关。但家庭的育儿成本并非无关公共财政,只不过在不同形势下采取不同的法律手段而已。当需要控制人口数量时,家庭育成本不需要上升为财政法律支出;而在劳动力已经出现短缺迹象,生育率已经严重下降的情况下,这部分支出就应该显现其“公共”的特性,进入财税法律考虑的范畴。2.劳动力储备计划纳入财税法体系具体设想首先,伴随着个人所得税法改革的推进,个人所得税法面临巨大的改革契机,即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对已婚夫妇来说,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相对更为合理,也就是夫妻合并申报纳税,相应的家庭生活成本也就应该合并扣除。在可以扣除的家庭成本中,应该及时将生育和养育的成本纳入扣除范围,初始时可以扣除基本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和养育儿童的社会平均支出,在条件成熟时可以适度增加扣除的额度,或者更为精确地实现其他必要费用的核算和扣除,如儿童大病医疗支出、儿童保健费用等。其次,通过立法实施专项的财政支出以降低家庭育儿成本。比如,增加公立幼儿园的建设或者对私营幼儿园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以降低普通家庭的经济负担;鼓励开展并推广已育妇女的职业在培训计划,支持灵活的就业形式,使普通家庭不再面临因为生育而失业的困境等。

(二)完善养老保险的路径选择

1.当前财税法对养老保险的基本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按照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视野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或者职工支出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也就是说,从税法的角度而言,当前对养老保险的基本态度是: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均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缴费部分,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对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投保,即以税后个人收入缴纳保费,自然没有任何税收优惠。可以看出,我国税法在处理养老保险问题时,并没有给予特别的安排,而是采用最基本的思路,对于鼓励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意义不大。2.财税法律理论视野下的养老保险路径选择我国当前的财税法律对于养老保险的设计较为简单,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老龄化的社会趋势下,大力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是一种较为可行的办法。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就已经实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采取了一系列的健全职业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年人退休以后的资金来源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初出台的《国内税法》第401条推出养老储蓄延期征收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国家的养老政策。澳大利亚在90年代初结束了国民年金计划,推出超级养老金的法律年金法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划。这两个计划也使得澳大利亚从容地应对了老龄化问题,缓解了社会矛盾,我国可以借鉴。

四、结语

篇2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保险;空账;养老金缺口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概述

(一)养老保险的含义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含义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定义

养老保险基金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提供的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保险待遇。这里所说的劳动者包括如下二类人员,一是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的劳动者,二是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劳动者。

2.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金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金、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是以基本养老保险金为主。

二、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分析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与趋势

据有关部门预测, 2010―2040年为老龄化高速期,老年人口比重每年将上升0.4%;2040―2060年为人口老龄化减速期,老年人口比重年均上升将回落到0.1%,但此65岁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22%,并仍在继续上升;2060年后为人口老龄化稳定期,老年人口比重基本停止上升,人口已达到稳定。毫无疑问,高龄老人是增长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高龄老人,因为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需要照料,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庞大的“中老年”和“老老年”人口无疑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二)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分析

1.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呈逐年加大的趋势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并存在制度不统一、运作不规范、管理不严密等诸多弊端。2001年基金缺口达400多亿元,2002年有26个省出现缺口,缺口总额为292亿元;2003年,收不抵支的省份有25个,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总额为277亿元。2010年在32个统筹单位中(31个省加上新疆兵团),如果剔除财政补贴,有17个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12年12月17日“社会保障国际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会”在北京召开,报告统计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却高于2010年,达到767亿元。

2.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持续时间较长

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从20世纪50年代的40岁延长到现在的71.2岁。预计2025―2030年将延长至76.3岁,2045―2050年延长至90岁。而我国法定退休年龄至今仍然未做调整,预期人口寿命的延长直接导致了领取退休金年限的增加,其结果只能是进一步增加退休金的支出,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

(三)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问题产生的原因

1.养老保险基金欠缴严重

从交费方面看,由于目前企业包括养老保险费在内的许多收费项目均是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导致许多企业用瞒报、漏报等方式,想方设法压低工资总额,逃避缴费,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部分地区不考虑企业工资总额增减的变化情况,而是根据企业上年缴费情况下达缴费计划或人为确定“协议缴费”额,致使企业应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真。

2.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效率不高

我国规定,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向包括四个方面:银行存款、国债买卖、投资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进入证券市场。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并没有实现安全性与盈利性的有效统一。国际上允许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国家,其保险基金投资比例一般为:公司股票60%,公司债券18%,政府债券6%,短期贷款3%,抵押贷款11%,房地产为3%。与之相比,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和比例虽然安全性好,但收益很低。

3.人口老龄化造成养老负担加重

人口老年化进程加快,养老负担越来越重,社会养老的形势严峻。如果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不作调整的话,届时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与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多,必然导致当年养老基金入不敷出。

4.提前退休的连动效应

提前退休导致人们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缩短,领取退休金的岁月延长,是导致养老基金缺口加大最为直接的原因。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员工50岁。但是近来有些地区和企业,为了减轻职工下岗和失业压力,违反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从而使现行男性退休年龄由60岁提前至58岁,女员工退休年龄由50岁提前至48岁。因此,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加大与提前退休有直接原因。

5.政府回避承担养老金制度的转制成本

所谓转制成本是指养老金制度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基金式的过程中,我国已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在原有的现收现付制度模式下,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益。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已退休职工(所谓“老人”)的全部养老金;二是新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但在新制度建立后才退休的职工(所谓“中人”)在现收现付制度下积累起来的部分养老金权益。我国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新体制属于部分积累模式,要求企业和职工在缴纳社会统筹的同时,还要通过个人账户为职工自己积累部分养老金。“新人”有足够的工作时间通过个人账户为自己积累未来的养老金,而“老人”和“中人”就出现问题了。因此,改制时政府实行了“老人老办法”和“中人过渡办法”,即“老人”继续按原来标准发放退休养老金,“中人”将过去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并追加过渡性养老金。“老人”的现收现付和“中人”的改制前通过缴费已经为自己取得的那部分未来养老金的现值便成为旧体制遗留下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

6.个人账户空账运营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在改革之初,由于国家未能对已经退休和行将退休职工的隐含负债做出补偿安排,导致老职工的个人账户出现“空账户”问题。这样,为了应付老职工的社会保障开支,有些地方出现了挪用现有职工个人账户基金去弥补老职工社会保障支出的情况,从而使现有职工的个人账户变成了事实上的“空账户”,个人账户实际上只有数字记录却没有独立的资金。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正常流程来说,企业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一部分拿出来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另一部分应存在个人账户中留给自己退休后使用。但问题在于,养老金制度从开始实施到现在,这些个人账户从创建起就是空的,部分地区养老保险基金一直处于“收不抵支”的状态。《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在32个统筹单位中(31个省加上新疆兵团),如果剔除财政补贴,2010年有17个收不抵支,缺口达679亿元;2011年收不抵支的省份虽然减少到14个,但收支缺口却高于2010年,达到767亿元。2011年个人账户记账额达到24859亿,空账额达22156亿。

参考文献:

[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N].中国社会报,2006(2):4.

篇3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1.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

人口老龄化( population aging) 包括两个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国际上通用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1]。

2000年,我国农村与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分别为10.9%和 9.7%,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比城市高出1.2个百分点。到2005年本文由收集整理,全国1%人口抽查数据表明,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2]从总体上看,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也很大,农村老年人口不管是数量还是比重都大于城市。据统计,2008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3%。按城乡分,2008年我国城市、镇和乡村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 9.66%、8.77%和9.79%。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77648705人,占总人口的13.26%。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93个百分点[3]。

2.人口老龄化的城乡差异

曾毅(1991)认为,城市中由于人口生育率快速下降,引起人口老化,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则不仅有利于城市化的进展,更对城市年轻人口的补充有一定作用。陈桓(2002)指出农村人口迁入城市的不仅仅是年轻男性,许多年轻男性都是带着妻子和孩子离开家乡,进入城市生活。杜鹏、王武林(2010)认为人口老龄化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影响,即生育、死亡和迁移。但是由于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人口老龄化严重,城市与农村的老龄化差异加大。杜鹏(2011)指出,农村青年人口向城市迁移使得农村老龄问题要高于城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农村地区的老龄问题要比城市地区的老龄问题更加严峻。李本公(2011)农村老龄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快速老龄化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而农村人口的过快老龄化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社会并没有应对超过1亿人口的农村老年人老龄化问题的经验和理论模型。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1.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缓慢,制度出现“碎片化”

张翠翠(2010)认为我国城乡之间、城市内部均存在两元分化。养老制度出现碎片化。党俊武(2011)指出,老龄人口比重增加、适龄劳动人口减少,农村人口年龄结构提前进入重度老龄化的平台期。我国农村出现未富先老的状况,不能承受快速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虽然农村已经开展新农保和新医疗,但是和城镇相比,农村的保障制度起步晚,制度建设不完全,存在很大问题。徐晓(2012)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公平与统一性,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户籍的人口的养老保险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制度,难以实现公平与统一。

2.社会养老资源总量不足,出现结构性困难[4]

李辉等(2012)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越来越快,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超过了养老资源的储备,我国社会养老资源的总量严重不足。冯月菊(2011)在甘肃省的一项调查中指出,甘肃省严重缺乏机构养老,床位不足,有需求的老人入住困难等问题重重。阎青春(2011)指出应深入研究和掌握农村老年人养老面临的现实问题和迫切需要,根据调查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

3.养老金增值保值争议不断

郑秉文教授于2010年7月披露研究结果:我国养老金缺口大约为1.3万亿人民币。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以及随着物价提升,养老金的提高会进一步加大养老金缺口。徐晓(2012)在我国当前情况下,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存在着诸如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资环境不良、投资渠道狭窄等问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监管不严、管理不善,甚至被一些政府机构非法挪用,这些问题都会导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不利于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4.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困难重重

李辉等(2011)指出二元结构下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差异很大,城市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趋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则刚刚起步,这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很大困难。何平(2009)认为,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难点在于“利益难以平衡”,城乡统筹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利益的调整问题,涉及地方财政的责任担当问题和一个省之内各个统筹地区之间的利益调整问题。

三、学界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策略

1.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郑功成(2004)倡导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老龄化下的养老保障体系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同时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确保制度的高效率,稳运作,欠公平的社会保障只能适得其反。张翠翠(2010)认为应该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才能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解决老龄化问题。邬沧萍等(2011)指出应与时俱进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养老保障体系,这样才能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问题。

2.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必要时延迟退休年龄

徐晓(2012)认为应该根据现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推迟法定退休年龄,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对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基金的增收减支有重要意义。严志钦(2011)提倡延迟退休他认为,此举有利于养老基金的平衡,延长退休年龄可以增加养老金积累年限,并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年份。

3.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强化社会化养老服务

王顺东(2007)认为政府应当加强其主导作用,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财力和人力的投入力度。冯月菊(2011)“鼓励居家养老方式,开展老龄研究与监测居家养老还将是我国农村今后养老的主要形式”。赵宝华(2011)认为养老应从两点出发:一是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不仅仅关注老年人的物质层面,更应该让老年人有一个安乐晚年。二是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居家养老模式,增强老年人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

四、文献述评

笔者对老龄化背景下出现的养老问题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策略进行梳理后发现,以往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多定性分析,少定量分析

虽然我国关于人口老龄化的研究也运用了数理模型,但仍缺乏必要的理论深度,而使得对人口老龄化下城乡养老困境应对策略的研究多停留在描述性分析与现象解释的层面上。我国对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应该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使得研究更加具有理论深度。

2.多宏观层面的规划,缺少应对老龄化的微观层面的计划

在对各类文献进行分析后发现,学者们多从宏观层面规划人口老龄化的应对策略,很少深入社区去研究老年人的确切需要。延迟退休年龄、推行居家养老等措施不能适用全国所有地区。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通过深入调研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

篇4

二胎政策的放宽与否与许多社会问题息息相关,涵盖养老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独生子女问题等方面。我们选择以养老问题为着眼点,对是否应当放宽二胎政策以及有关养老与老龄化的相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及综合分析,结合相关文献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二胎政策;人口老龄化;相关措施。

一、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

本小组向温江地区的中学、西南财经大学以及四川大学的学生和老师总计发放调查问卷265张,收回有效问卷261张,得到了第一手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

(一)对于“作为独生子女,你是否渴望过有兄弟姐妹?”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23%为非常渴望,41%一般渴望,21%为不太愿意,15%则表示非常不愿意。为独生子女中 64%倾向于拥有兄弟姐妹。

(二)对于“你对工作城市有怎样的想法?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接近半数的人均选择”希望能去大城市闯荡“,研究生更明显,这表明相较于养老问题,更多的人选择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较大比例的研究生也表示会选择离家近一些来照顾父母。而对就业、养老问题的认识、思考程度影响下,未考虑过这一问题的本科生人数较研究生明显偏多。

(三)对于”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如一对夫妻赡养至少四位老人),鉴于此,你是否会在选择结婚对象时,考虑对方是否是独生子女?。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受访者不在意配偶是否为独生子女。受制于受调查者的受教育水平思考深度和年龄等因素,研究生占较大比例,本科生则较少。因为前者基本达到适婚以及生育年龄,父母的赡养问题自然是不能长期回避的。但对于后者,却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可以忽略的问题。配偶为独生子女意味着更重的赡养老人的压力,在读学生显然并不十分在意。

(四)针对”请问您对现行政策中只许生育一个子女 (特殊除外) 持什么态度?“依据所得数据,可以看出:1.对独生子女政策持不赞同态度的受调查者中,研究生人数较多,保持中立者态度的人数在其他受调查群体中居多。2.在本科生和其他群体中,对独生子女政策表示赞同的人数多于表示不赞同的人数。

根据以上信息,可得出以下结论:适当放宽二胎政策会对养老问题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年人群的养老压力,并且对我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

二、从二胎政策引出的老龄化问题。

(一)中国人口趋势。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口达到13.54 亿人,其中0-14岁、15-64 岁、65 岁及以上人口分别为 2.23、10.23、1.27亿人。30 年计划生育后中国的人口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人口增速已经进入低增长阶段。2.自然增长率较低。3.年龄结构不断上移。4.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较高。

(二)人口老龄化的出现与加速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和联合国等机构的预测,我国的刘易斯拐点已经出现,人口红利迅速衰减、老龄化严重,人口年龄结构将出现整体性上移。

1.人口红利衰减,劳动年龄人口绝对数量或将长期下降。人口出生率较低、少儿抚养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不高,总人口中适龄劳动人口比重较大的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时期被称为”人口红利期“。进入 21 世纪后,貌似”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口红利开始逐步衰减。这一问题的最新的进展是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量首次出现减少。

2. 人口老龄化加速。根据全国老龄办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中国已于 1999 年进入老龄社会,属于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

由于特殊的国情,中国的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倒置显著、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多于男性、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等六个主要特征。

三、总结。

自从上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对人口的控制取得了很大成效。仅用了 30 年左右的时间,就将人口增长模式转变为一个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模式,估计少出生了一两亿人。但是,人口政策的变化应与人口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相适应。通过对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现状,并对二胎政策对养老问题及人口老龄化问题进行分析,以及对国内外政策、现状的分析,我们小组认为,在新的人口趋势下,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有必要进行适度的放松。

我们认为,二胎政策的调整方向可以主要在以下两点:

篇5

一、德国养老模式

由于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节奏和各国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差异,各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模式也不同。德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十分健全,无论从制度层面还是操作层面都具有时效性和前瞻性,养老模式也很成熟,并且非常注重人文关怀。德国养老服务体系中独具特色的“多代屋”对中国更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多代屋”项目旨在打破家庭界限,让年轻人和老年人能够聚会,给不同代际的人们创造见面和交流的机会。老人在“多代屋”中能够免费得到日常的照料,但他们不是单向的被照顾者,他们会把多年以来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小技能、带孩子的经验等,传授给年轻人,甚至可以做义工。

二、中国的养老模式

中国在前些年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相较于医疗、教育、就业等现实问题还显得不够凸出和紧迫,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进入老龄化时间较晚,老龄化人口基数巨大,老龄化发展速度极快,“未富先老”等因素使得中国到目前为止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养老模式尚在探索中并不成熟,整个养老产业的发展也停留在起步阶段。当然,中国一些有识之士在10 年前甚至更早就开始研究、探讨和尝试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探索适合中国的养老模式并付诸实践,已经呈现出各具特色的一批有代表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模式,例如,上海亲和源模式,北京太阳城模式,鄂尔多斯颐和城模式,郑州爱馨养老集团模式,九久夕阳红集团模式等。

三、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全龄宜居社区建设

由于中国人口老龄化基数大、增长快等特殊性,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现实,以及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缓慢等因素,决定了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必须致力于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府应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尤其是要积极鼓励和吸引房地产企业加入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来,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养老产业转型,社会的积极参与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本文重点探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全龄社区建设这一应对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条件问题。

全龄宜居社区既具有普通社区的功能同时应该具有适老的功能设计和设施配套,且重视环保和精神养老的问题。使老年人、青年人分散在同一社区中,使老年人有机会与社会和不同年龄的人群充分接触,使子女时常得到父母的关爱,两者既能相互交流又相对独立。由于老年人与青年人群合居,因此从景观设计到室外设施的设置都要以老年人和青年人能够更好相互融合的目的进行设计。同时,也注意老人由于生理、心理、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年轻人存在差异,合居时造成相互不适应和冲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所以,在设计时加强了老年人群的活动区和青年人群的活动区域的分离,以及两代人交流区域的规划问题。青老两代或多代人生活在同个居住社区,但又各自拥有独立的生活空间。除了住宅注重生态、安全、健康、舒适、私密等共同的要求外,小区的配套设施及管理服务也是我们着重注意的。服务设施要照顾老年人和年轻人由于年龄差异造成的不同需要。根据不同居住者的居住需求,提供专业的社区服务设施。

全龄宜居社区是一种新型合居模式,社区融合了普通社区的优点和老年建筑专业性和独立性的特点,在项目选址、建筑设计、环境规划上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社区规模的形成,对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社区硬件功能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其规模化更有利于社区活动的开展和组织,有助于形成健康有益的社区大家庭生活氛围。该社区也不同于养老院、敬老院,或是普通社区,不仅集聚老年人群、青年人群,而是一个社会,是一个特别适宜于青老年两代或多代家庭通过居住空间相互融合的小型社会,可以在设计中针对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生活习惯,创造出多种满足多代人各自不同的行为特征和生活习惯的规划设计形式。

全龄宜居社区是专业化与年轻化的社区,在设计上有别于一般的住宅产品,主要表现在对老年人使用的专业性和促进两代家庭融合的规划设计上。设计规划基础包括多代人生理、心理特点、行为特征和生活习惯等等方面,以实现两代、多代家庭更好的和睦共处,社区环境更为人性化、科学化。由于年轻的一辈的入住,从单纯的老年居住群转变为“家庭式”社区,所以为了增添社区生活气氛,在景观设计、建筑规划,乃至色彩设计上,在保证和谐素雅的前提下,不过于沉闷,而多于变化,稳重中体现出一种生气与活力,营造一种充满生机的、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