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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4:2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利用规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利用规划

篇1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一、加强领导重视力度,提高认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关键措施,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土地条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规定土地用途,依据法律和规划维护和监督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合理有序进行,实现土地的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包括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等方面,是一项长期、连续的任务,规划实施管理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和核心,是实现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基本措施。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龙头”作用,充分认识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保障土地利用和管理目标的实现。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要及时组织规划实施,绝不能放松规划工作。要把规划实施管理放到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目标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规划工作,加强配合,自觉遵守和积极维护经依法批准的规划。

二、建立健全规划审查和计划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1、加强对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用地规划审查、审核。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在规划编制和上报过程中,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期限不一致的,要审查城市人口预测和人均用地指标是否合理,结合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益,确定合理的用地规模。由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建立相应的审查、审核制度。

2、切实做好农用地转用的规划审查工作。在建设用地项目报批过程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计划负责。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及时做好规划和用地审查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要按照法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及时调整规划,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报批;对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报批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3、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规划引导。依法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工作,通过公告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引导农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发展适应市场、优质高效的农产品,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健全法规,使规划管理有法可依

篇2

关键词: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安全;科学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23-0099-02

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对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如过度开荒、乱砍滥伐森林、城市的无序扩张、不合理的工业布局等,不但造成了有限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导致了生态环境、人文景观等承载因素的破坏,危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由于19世纪30年代盲目的开垦西部土地从而酿成1834年的黑风暴和苏联由于20世纪50年代不合理开垦中亚处女地而引起的1963年黑风暴就是最好的佐证。这些问题逐渐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和研究,一些新兴前沿研究如土地生态学、土地伦理学、土地可持续利用等也不断展开。但是合理利用土地、科学管理土地的现实手段和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就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和方法而言,土地利用规划追求单一的社会经济目标,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未达到最佳,而城市规划中的“反规划”理论为我们拓展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一、“反规划”理论

(一)“反规划”理论的提出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加速,城市二、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也不断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如城市生态环境恶化、城市人居环境的适宜性逐渐降低等。为了寻找解决日益恶化的城市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院院长俞孔坚教授于2002年在《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规划”(Anti-planning)的概念,它是从景观生态学的角度出发,专门针对以往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系统缺乏认识和尊重,以牺牲自然过程和格局的安全、健康为代价的城市化途径而言,是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即城市规划和设计应该首先从规划和设计非建设用地入手,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二)“反规划”理论的内涵

“反规划”不是不规划,也不是反对规划。“反规划”强调的是一种逆向规划过程,负的规划成果是对传统规划的一种校正,而不是反对传统规划,其规划的思维是辨证的思维,是反思的思维,是可逆的思维。“反规划”强调城市发展必须以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为基础,即是指区域和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系统,是将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包括涵养水源、旱涝调节、维护生物多样性、乡土文化保护、游憩与审美体验等整合在一起的关键性的网络状土地空间格局。其基本要义是:城市的规划和设计应打破传统思维,变“城市与环境”之“图与底”的关系为“底与图”的关系,以环境为图,以城市为底,着重在规划和设计“不建设用地”上做文章,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

(三)“反规划”理论的工作方法

“反规划”工作方法应该从区域非建设用地入手,优先规划和设计乡村生态基础设施,即先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不因城市的发展扩张而减少和损坏,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

规划和设计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过程,就是建立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过程,它是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是指城市生态基础设施按照一定规律在空间上的有序排列,它包括:(1)维护和强化整体山水格局的连续性;(2)保护和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3)维护和恢复河流和海岸的自然形态;(4)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5)将城郊防护林体系与城市绿地系统相结合;(6)建立非机动车绿色通道;(7)建立绿色文化遗产廊道;(8)开放专用绿地;(9)溶解公园,使其成为城市的生命基质;(10)溶解城市,保护和利用高产农田作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11)建立乡土植物苗圃基地。

二、“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

(一)“反规划”理论下的土地利用规划理念

1.土地利用规划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都是理性的,在经济活动中所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导致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最能从土地上获取财富的方式来决定其用途。这种价值秩序将导致非建设用地被大量蚕食转变为建设用地,这种土地用途/覆被变化造成了不可恢复的土地景观生态系统的改变;同时在土地利用空间配置上,未考虑充分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空间关系,忽视了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对诸多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的影响,忽视了对土地景观斑块之间空间关系的适宜性,也没有涉及保持土地利用系统较高生物生产性能、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给人以艺术和美学的享受,导致区域生态格局和人文格局的分割破坏。“反规划”理论就是在日益严重的生态和人文危机中提出,要求关注土地开发的外部性影响,要求重视和尊重区域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精神,重新审视现有土地利用价值标准与判断问题,重构土地资源利用价值体系,尤其是土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

2.土地利用规划的思维方式。“反规划”理论强调的是一种逆向思维的规划过程,开拓了一条新的规划思维,改变以单一价值主体主导的思维方式为多种价值主体的思维方式。在目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实际编制过程中,土地的开发和利用的习惯性思维是先确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模,而对于城镇建设用地内部或者周边的非建设用地,往往因为城镇发展的需求被抢先占用。“反规划”思路提倡的规划程序“以生命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的名义和以持久的公共利益的名义,而不是从眼前城市土地开发的需要出发来做规划”,将规划主体的偏向由重建设用地、轻非建设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均视,首先确定强制性的非建设用地范围域(即先构建生态基础设施),初步定义未来城市空间形态,然后在此基础上落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

(二)土地利用规划的角色定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领,可以说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对区域土地生态经济系统的布局规划,而且对不同的区域间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规划制约。在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规划就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而进行公共干预的具体手段之一,已经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种社会利益的调节及效率和公平的权衡。“反规划”理论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引入有助于提升规划价值观体系完整性和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合理性,倡导公共利益或集体利益,尽可能弥补市场行为的负面影响,关注公共与私人行为的分布效果,努力弥补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保障土地资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三)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选择

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问题就是通过计划和安排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强度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但由于非建设用地利用具有生态与社会效益的正外部性,其发挥具有潜在性和滞后性,而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仍以传统狭隘的直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考虑不足,更缺乏对土地利用对远期的生态、社会影响后果的考虑,规划目标单一必然导致其他效益的损失。“反规划”理论立足于对非建设用地规划,优先考虑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生态过程和人文景观的保护、模拟和规划,强调了时空上土地利用/覆盖变化研究,建立在不同尺度上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模型以及生态安全评价标准体系,同时要求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和措施符合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和审美要求,提供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因此,“反规划”理论的引入改变了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不对等地位,确定以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为核心的多目标规划模式,才能使得环境目标、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三者能够取得协调,保证资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流程

“反规划”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借助GIS技术,对景观过程(包括城市的扩张、物种的空间运动、水和风的流动、灾害过程的扩散等)进行模拟分析,用以判别不同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Security Pattern,SP),综合叠加不同过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生态基础设施。将“反规划”理论运用到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时,通过模拟区域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形成专项景观安全格局,这既包括具体土地利用景观单元的研究,也包括确定这些单元区位的廊道和网络来实现各区之间的水平联系,然后得到这些关键性生态系统和景观元素所构成的生态基础设施,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得到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区、落实土地利用布局,最后形成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图1)。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流程实质是“反规划”理论对传统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的一种校正和补充。

三、结语

在生态保护、伦理思想、科学发展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时代,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同,人们对土地利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效益为中心,而是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此时,“反规划”理论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意义,将其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形成尊重自然生态过程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使土地利用规划更为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论反规划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C].杭州城市绿色论坛论文集,北京: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

[2]俞孔坚,李迪华,刘海龙.“反规划”途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3]俞孔坚,李迪华,韩西丽.论“反规划”[J].城市规划,2005,(9).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规划修编,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围绕建设经济强区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全面统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同时对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制度创新等进行积极探索,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坚持通过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张相结合,合理调整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三)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划分土地利用地域分区和用地管制分区,妥善协调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

(四)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坚持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

三、工作范围与期限

(一)工作范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范围为:本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642933.6亩。

(二)工作期限

区、镇(街道)二级规划修编同步进行,统一以*年为规划基期,以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四、工作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已成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汕澄府办[*]29号),负责对规划修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该项工作完成以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二)编制单位

1、参照市级规划做法,区、镇(街道)二级规划修编工作委托广州地理研究所承担。

2、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为协助编制单位;各成员单位均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收集本部门、本行业有关规划的基础资料、发展思路、用地需求指标等资料,并参与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规划修编工作分5个阶段进行:

(一)编制规划大纲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在完成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大纲,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二)编制区级规划方案阶段(2008年9月—2008年10月):根据上级审定的规划大纲,结合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三)编制镇(街道)级规划方案阶段(2008年11月—2008年12月):镇(街道)级规划修编主体为各镇(街道),具体工作由各镇(街道)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与广州地理研究所签订合同,然后根据区级规划确定的指标,由地理所编制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及其说明,制作相关图件,经区政府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核。

(四)规划论证协调阶段(2009年1月—2009年2月):召开论证会、协调会,组织论证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

(五)规划评审和报批阶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根据专家讨论的意见和有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后,形成规划成果,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调研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全面评价规划的实施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实际,合理确定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目标、任务及重点。

(二)加强专题研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调查土地利用、社会、经济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的基础上,重点对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开发潜力、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环境影响、实施规划的制度创新等专题开展研究,为编制规划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做好多方案比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经济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协调各项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的关系,多个规划方案,进行评估比较和综合平衡后确定最优方案。

(四)搞好协调衔接。按照上下结合、相互协调的原则,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与区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协调衔接工作;二是做好与城市概念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农林业规划、环保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三是做好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

篇4

关键词3S技术;土地利用规划;应用

AbstractLand use planning is comprehensive,coordinated and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land protection,rational use of land is the basis and foundation. 3S technology provides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ns for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land use planning field. Combined with our ongoing new round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introduce GIS,RS,GPS and 3S technology integration,3S technology in land use planning data preparation and processing,planning and prepar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sults-based management at all stages of planning application were analyzed. It is proven that 3S technology in the field of land use planning is very broad.

Key words3S technology;land use planning;application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以各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自身的适宜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农业生产各行业间的用地矛盾,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的战略性规划[1]。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

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和乡(镇)级5个层次较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在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等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2次大规模地开展全国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对合理利土地与保护耕地起到了重要作用[2]。但是由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新型产业大量涌现,土地利用需求出现新的变化,为了适应这些形势,我国开展了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S技术

3S技术是GIS、RS和GPS的统称,是集高度发展的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传感器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及通讯技术的多学科现代信息技术。

1.1GIS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计算机技术系统。利用该系统通过对诸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可以迅速地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能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表示处理的结果。GIS技术有2个显著特征:一是它不仅可以像传统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那样管理属性信息,而且可以管理空间信息;二是它可以利用各种空间分析的方法,对多种不同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寻求空间实体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和处理在一定区域内分布的现象和过程[3]。

1.2RS

RS即遥感(Remote Sensing),是一种远距离不直接接触物体而取得其信息的探测技术。即指从远距离高空的各种平台上利用可见光、红外、微波等电磁波探测仪器,通过摄影和扫描、信息感应、传输和处理,从而研究地面物体的形状、大小、位置及其环境的相互关系与变化的现代综合性技术。现代遥感的主要特征是具有多传感器、高分辨率和多时相性。遥感信息的应用已经从单一遥感资料向多时相、多数据源的融合与分析,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检测过渡,从对资源与环境的定性调查向计算机辅助的定量自动制图过渡,从对各种现象的表面描述向软件分析和计量探索过渡[4]。近年来,由于航空遥感具有的快速机动性和高分辨率的显著特点使之成为遥感发展的重要方面。

1.3GPS

GPS即全球定位系统(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是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研制的新一代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该系统主要有三大组成部分:空间星座、地面监控和用户设备。空间星座部分由24颗均匀分布在6个轨道的卫星组成;GPS的地面监控部分由1个主控站、5个全球监测站和3个注入站组成;GPS的用户设备部分主要由接收机硬件和处理软件组成。GPS具有定位的灵活性和高精度、快速度、全天候作业、操作简便、信息自动接收以及存储等特点,已经在地球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用GPS同时测定三维坐标的方法将测绘定位技术从静态扩展到动态,从单点定位扩展到局部与广域差分,从事后处理扩展到实时动态差分定位与导航,从而大大拓宽它的应用范围和在各行各业中的作用。

1.43S技术集成

3S技术主要完成对空间信息的采集、处理、管理、信息表达等功能,具有获取海量信息、并能够准确加以储存和处理的特点。其中,RS技术是以通过从高空或外太空收集地表电磁波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识别、摄影、传输和处理来达到对地表现象进行识别的现代综合技术;GIS可以认为是一个关于地理信息的管理系统,它能够通过“可视化”的方式,完成地理信息的分类和管理;而GPS则是一个实时的、三维空间的卫星导航和定位系统。近年来,随着GIS、RS和GPS单项技术的迅猛发展,促成了3个大系统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强大的技术体系,3S技术已从各自独立发展进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阶段,并且在资源调查、车船导航、环境监测、区域管理、城市规划、商业管理等诸多领域里得到了迅速广泛的应用[5]。但目前3S技术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仍多为单项技术应用。在土地资源管理日趋信息化的形势下,对土地资料的快速、准确获取、空间信息分析、动态监测、图形图像处理和数字制图的要求已变得十分迫切。而3S技术集成正为这种需求提供了科学、适用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它不仅可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信息,而且可以对土地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应用前景非常广阔。

2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2.1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包含有大量的数据信息。在数据阶段,主要包括土地数据收集和土地数据处理2个方面。土地信息涵盖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及其价值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数量巨大、动态性和相关性的特征。其中动态性特征不但包括其周期性,还有渐变性和波动性[6]。传统的通过实地踏勘的工作方法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且需要大量的时间。

随着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的提高和遥感技术向高分辨率的发展,利用遥感技术获取土地信息的方法将越来越普遍。小卫星遥感的空间分辨率不断提高,IKONOS达1 m,Qui-ckbird达61 cm,都能满足1∶1万比例尺的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通过遥感技术迅速获取的动态实时信息,再传输给GIS,使GIS数据库得到及时更新。通过GIS技术对土地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件和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土地信息,不但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更重要的是明确土地性质、质量,从而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范围。在此阶段,3S技术在数据收集和处理方面展现了其实时性、准确性以及高效的特点。

2.2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及实施中,需要清查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权属、利用现状,保证地类正确、图斑一致、数据可靠,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要采集、储存、管理大量的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而且数据之间关联复杂,失控变异性强。如果没有3S技术的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依靠3S技术平台,在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业务流程,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利用原有土地信息,分析土地结构,构建各类模型,为土地的评价、预测、结构优化及效益分析提供方法和手段。同时,降低旧有人为进行土地资源分析和决策所带来的主观因素影响,加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3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成果阶段的应用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涉及大量图件、指标等空间数据,对规划成果质量和管理的时效性要求都很高。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成果(包括图件、文本、说明和表格)基本上都是以图纸、文本的形式保存和管理,存在共享性差、利用效率低、形式单一、成果保存难度大等缺点,无论在对公众宣传推广的范围与效果、传播形式与信息获取方式,还是应用灵活性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运用3S技术进行规划成果管理,可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管理质量和管理效率,为土地规划的动态实施和成果管理提供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手段。因此,为了更加充分、合理、科学、有效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的信息与数据,提高规划的开放性和公众参与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实际效用,必须综合运用3S技术。

3结语

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性。土地利用规划需要了解土地资源的各种特征和规律,掌握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格局。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的信息丰富、量大繁杂,而且多为地理信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空间性、时序性和动态性。离开这些信息,就很难实现立体、动态的管理和规划,直接影响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GPS技术可以对空间数据快速定位,RS技术利用航天、航空遥感提供的航片、卫星照片等影像资料,能精度较高地定位、定量到地块,直观地判读地面物体特性、资源的现势信息。GIS利用空间数据库技术可以把属性数据的管理完全一体化,存储和分析处理多种性质的数据。因此,3S技术能有效地管理各类地理信息、统计分析数据,并对之进行分析处理,实现海量数据的管理,促进土地利用规划和信息处理的规范化,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伴随空间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3S技术必定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得到更广泛和更深入的应用,为土地利用规划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有效的研究和实施方法,为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作出无可限量的贡献。

4参考文献

[1] 吴次芳,叶艳妹.20世纪国际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及其新世纪展望[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1):15-20.

[2] 秦奋,余明全,王家耀.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J].河南农业科学,2006(3):72-76.

[3] 王振中.“3S”技术集成及其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J].测绘科学,2005, 30(4):62-64.

[4] 周桂芳,朱淑丽,鲁春阳.3S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6,34(23):6342-6343.

篇5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 GIS技术 应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2)07-0060-01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提供了有效手段,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是规范土地市场的基本前提。只有严格按规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才能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随着我过土地资源利用问题的日益严峻,土地利用规划也变得越来越重要。GIS技术的则成为土地利用规划良好的催化剂。

1、GIS技术

GIS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是综合处理和分析地理空间数据的一种技术系统,是以测绘测量为基础,以数据库作为数据储存和使用的数据源,以计算机编程为平台的全球空间分析即时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作为获取、存储、分析和管理地理空间数据的重要工具、技术和学科,近年来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迅猛发展。GIS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1 数据采集与输入

数据采集与输入,即将系统外部原始数据传输到GIS系统内部之过程,并将这些数据从外部格式转换到系统便于处理的内部格式的过程。多种形式和来源的信息存在着综合和一致化的过程。数据采集与输入要保证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在内容与空间上的完整性、数值逻辑一致性与正确性等。

数据编辑主要包括图形编辑和属性编辑。属性编辑主要与数据库管理结合在一起完成;图形编辑主要包括拓扑关系建立、图形编辑、图形整饰、图幅拼接、投影变换以及误差校正等。数据更新则要求以新纪录数据来替代数据库中相对应的数据项或纪录。

1.3 数据存储与管理

数据存储与管理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关键步骤,涉及到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组织。栅格模型、矢量模型或栅格/矢量混合模型是常用的空间数据组织方法。空间数据结构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系统所能执行的数据与分析的功能;在地理数据组织与管理中,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将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融合为一体。

1.4 空间数据分析与处理

空间查询是地理信息系统以及许多其它自动化地理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的最基本的分析功能;而空间分析是地理信息系统的核心功能,也是地理信息系统与其它计算机系统的根本区别,模型分析是在地理信息系统支持下,分析和解决现实世界中与空间相关的问题,它是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深化的重要标志。

2、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基于GIS可以建立土地利用空间信息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翔实的资料;借助GIS强大的空间分析能力。可以进行规划设计的择优分析,辅助土地利用规划设计。结合规划设计中的各种应用模型,利用GIS的可视化功能,对规划设计的结果进行模拟显示和分析,对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提供信息。

2.1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处理中的应用

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每一个阶段都需要采集大量的数据信息,并且需要对这些大量的数据进行一定的处理。这些信息具有大量性、广泛性、动态性等特征,利用传统的方式进行数据的采集与处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花费的时间也较大。而GIS技术的利用则为这些数据的处理提供了方便的途径,通过GIS技术与遥感技术的结合,能够获得大量的动态实时信息,使得GIS数据库得到及时的更新。通过GIS技术对这些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可以直接得到理想的图件和数据,及时准确地反映土地信息,不但可以为后续的规划工作提供数据基础,更重要的是明确土地性质、质量,从而明确土地的空间分布,确定各类用地的具体范围。

2.2 GI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的应用

在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中,需要确定出土地利用类型的用地现状、用地面积、权属等各方面的明确信息,从而保证用地分类的正确性、数据可靠性、图斑一致性,进而确保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科学性。运用GIS可以更好的保证土地利用规划的定时、定位、定量的要求。使用GIS建立规划数据库,可以对不同土地类型信息进行查询和分析。依靠GIS技术平台,建立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信息库,通过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阶段业务,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的自动化管理。在规划编制决策过程中,利用GIS强大的空间数据管理、展示和分析功能,进行直接的信息转换、传递、处理和图数表达,以此为规划的依据。

2.3 GIS技术在规划实施管理中的应用

由于GIS所具备的强大的数据处理和管理功能,运用GIS技术进行土地规划管理,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准确性、快捷性,另一方面,GIS技术的使用可以改变原有的土地规划管理结构层次、管理方法以及管理过程。

3、结语

总之,GIS技术择为土地规划和利用提供了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显示等服务,并且具有对原始数据文件自动更新;不仅可以实现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自动生成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成果库。也可以进行土地利用远景规划和利用类型预测,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优化和布局制图并对土地进行适宜性评价等。GIS的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会为土地利用规划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吴信才.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J].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2]刘杰.空间信息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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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把确保耕地总量基本稳定、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作为规划修编的前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对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也要压缩其建设用地规模,并且与开发复垦挂钩,实行占一补一原则,由占用耕地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也要缴纳相关税费,专项用于耕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对于划入基本农田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的中低产田,在农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继续实行严格管理。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前提下,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大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引导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基本农田整备区,将零点分散的基本农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连片的高标准粮、棉、油生产基地。

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扩张

目前,农村居民点建设普遍缺乏规划,布局杂乱松散,要逐渐对村庄进行规划治理,规划期内各村均不能再扩展居民点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内闲散地和旧宅基地,消灭空心村,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居民点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励农民建楼房,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和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缩减自然村、搬迁偏远村,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农村环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础设施用地、公益服务设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现有的土地潜力,合理规划。为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在乡级规划修编时,通过农村居民点增减自求平衡,为新农村住宅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中小学建设,农村卫生院建设留足空间。对于独立工矿,要优先保障省和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而且布局要相对集中,共同利用基础设施,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工矿用地内部布局要紧凑,集约利用土地,对土地特别是耕地具有破坏性的工矿企业,如砖瓦窑,要限制其发展。由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矿废弃地,原用地单位或个人要负责复耕。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

耕地数量的增加和耕地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因此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要进一步编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土地利用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盐渍化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数量的基础上,通过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逐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这才是完整意义上的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要本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条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并正确处理好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主要通过退耕还林、还水、还草和盐碱地、沙地的综合开发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和集约化利用程度;大力进行农村居民点整理及对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以及对沟、渠、路、坎进行综合整理,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系统,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星地块,促进土地集中程度和规模经营;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4.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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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域性认同;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公共参与人际关系;反思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1(b)-0075-02

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步伐、打造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土地利用的原有格局因此而被改变,人们所居住的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此背景下,对于区域下所居住的人群而言,其自身对地方的认同感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利用在此过程中改变了人地关系。而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开展而言,则就需要基于地域性认同理论下,从社会建构主义角度出发,以实现对人地关系的深化研究,进而基于这一关系来实现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搭建,为当前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方法与出路。

1相关理论概述

1.1社会建构论

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则是指人类自身在人类社会中进行实践创造与维持社会现实,认为人类对社会的认识是处于动态变化状态下的,而在社会互动过程中,人们在不断认识与发现中实现对现实世界的建构。而在人们建构世界的过程中,也促使人本身具备了价值,同时也呈现出了相应的目的性,进而实现对自我的社会性建构。基于该理论下,所强调的是要立足于社会这一宏观角度下,实现对人、人类社会以及人与社会间所存在关系的认识。地域则是在社会建构过程中随之形成的,且基于人地交互来构建出该地域内的人对这一地域的认同,而这一认同中渗透出了这一地域人的认知、价值观以及目的性等,也是借助人地交互来构建自身的认同。而地域性认同最为突出的特征便是隶属于动态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了竞争性、背景性等特点。

1.2地域性认同理论

基于该理论下,其对人地关系整合主要体现在地域性认同内涵本身具备双重性,同时,在构成元素的主观与客观上具有包容性。具体而言,所谓的内涵具有双重性指的是:地方的地域性认同以及人的地域性认同而地域性与地域意识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构成元素的主客观包容性,指的是在研究地区的地域性认同以及居民的地域性认同过程中,都要将外部客观因素与内部的主观进行综合考虑,其中的外部客观因素指的是对居民的外表以及行为等因素进行观察与分析,而内部主观因素主要是从主观情感联系等进行分析。

2基于地域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反思

2.1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关于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其可具体细化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种模式。其中的自上而下多表现在封闭式利用规划层面。这种规划模式下,规划者通常忽视对民众需求的具体考虑,更侧重于从自身意愿假设角度出发,认为自身的理论经验观念与民众意见相比,具有明显的科学性特征。尽管较多学者在研究中提出将“弹性”引入实际规化工作中,尽可能使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得以解决,但所取得成效仍微乎其微。以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为例,较多规划决策者多认为自身的规划决策能够为公众创造良好环境,但有抵制行为存在时,会将这些行为动机界定在“自私自利”层面,更注重对反对者意见进行削弱。由此可见,这种“自上而下”模式,极大程度上造成规划者、群众之间决裂,应采取相应的完善策略。而对于“自下而上”模式,其又可被叫作公开式规划,主要强调规划过程中有民众参与其中,可使政府得到群众更多的支持。但这种方式应用下也存在一定弊端,如耗时过长、规划过程繁缛等,所以如何保证规划决策与群众意见相协调,成为现行土地规划工作中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2.2地域性认同效应

地域性认同,对于土地合理利用规划可起到突出的作用。较多区域在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往往忽视地域形态、社会空间意识等内容,最终提出的空间规划方案很难得到群众认可,究其原因在于忽视地域性认同机理。需注意的是,在地域环境下,不同社会群体由于在动机、态度与知识结构上不同,所以其对地域的感知也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实际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中,完全可将地域性认同作为有效管理策略,可使区域群众积极性得以调动,这样在区域中有地域性意识存在下,能够将更多资源如劳动力、投资商吸引其中,而缺少地域性认同,将面临资源外流问题。

2.3基于土地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

在土地认同机理引导下,具体规划利用土地中,可考虑采取三方面的措施。第一,将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模式进行结合。这种模式下强调在合理规划政策指导下,鼓励群众参与其中,可通过对群众意见的收集与分析,在此基础上与政策内容相结合,同时注意做到与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以此提升土地规划利用有效性。第二,多重空间尺度。其强调以地域性认同理论为指导,结合所有社会主体地域性认同,包括个体、社会组织、用地单位以及政府等,有利于统筹土地利用。第三,结合过程与质量。规划过程中可考虑在具体的编制、论证与实施等方面进行强化,且保证最终的规划结果能够兼顾各方利益,满足规划长效实施要求。

3结语

综上,基于地域认同理论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而言,则能够借助这一理论基础,通过对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土地利用模式的分析与反思,结合地域性认同效应来实现基于该理论下土地利用规划模式的创新搭建。通过这一全新方法的运用,能够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方法,基于人地关系角度下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来实现科学开展,以确保在进一步提升该项工作质量的基础上,为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促进城市化建设发展步伐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彭建超,钱畅,吴群.基于地域性认同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反思[J].人文地理,2015(2):134-140.

[2]彭建超.土地利用的地域性认同研究:理论与方法[D].南京农业大学,2011.

[3]欧海若.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D].浙江大学,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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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众参与 土地利用规划

1.基本概念界定

1.1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英译有political participation,public involvement等,起源于古希腊雅典的直接民主模式。本文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社会分层、公众需求多样化、利益集团介入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协调对策,强调公众对社会活动过程的参与、决策和管理,反映的是一种基层群众被赋权的过程。

1.2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

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客观物质、社会及经济诸因素做出系统的评价,即鼓励帮助土地使用者在增加其土地生产力、可持续性发展及满足社会需要方面做出选择。

2.西方国家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产生与发展

2.1理论演进

20世纪60年代,Davidoff的“倡导性规划”开辟了公众参与规划理论发展的局面,使得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步入了社会发展规划阶段。随后,Lindblom的渐进式规划、Heinemann的交往式规划、Amstein的市民参与梯子理论、Dienel的规划单元理论、Smyth的电子参与阶梯理论推进了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演进。从其发展演进来看,理论方向越来越偏重于参与层次、参与程序、参与手段等具体操作。

2.2实践探索

基于美、德、英三国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西方经验值得借鉴之处:①完善的法律确保了公众参与的合法性;②组织层面的参与确保了公众参与的有效性;③多样化的方式确保了公众参与的全面性;④参与面广加深了参与深度等。

3.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研究现状

3.1理论研究

中国对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主要是从20世纪后期开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方面:①外文翻译与书评;②国外经验介绍与借鉴;③外部因素与发展建议;④个案分析与微观管理等。

3.2实践进展

中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最早仿照的是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模式,大部分局限在具体的设计与操作方法上,强调物质环境的设计,属于物质性规划。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加强,政府对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认知不断加深。“民主参与”、“以人为本”等理念也逐步融入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3经验与不足

从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其理论框架和制度框架正在逐步形成,但还不完善现阶段。在其理论发展方面,中国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虽然已经有大量文章对其进行研究,但是主要还停留在译作、书评、相关经验借鉴上,表现出过度参照国外的研究成果,自身的创新不足的特征。在其实践发展方面,其主要还处于较为初级的法律制度的建立阶段,此外,公众实际参与层次所处地位仍较低。而中国也获得了许多经验与启示:除了要做到提高公众参与能力与完善理论与实践框架等以外,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还应加重对参与途径、参与组织形式、参与层次等更基础、更微观的研究,以使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落到实处。

4.关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趋势

4.1多途径的公众参与

在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一般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途径相对单一。而无论是Smyth的电子阶梯系统,Peter.C.Dienel的“规划单元”,PPGIS,还是Gayathri Devi Sadagopan博士的基于网络的公众参与式GIS系统的螺线形设计模型,都表明了GIS在公众参与中的使用正被广泛研究。随着技术的发展、公众参与意识的不断觉醒,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途径更加多样化,参与效果更好。

4.2丰富的组织形式

在美国,市民在规划制定阶段可以通过公众咨询委员会、街区规划委员会、问题研究会、邻里规划会议和机动的小组,或通过其他一些机构来表达意愿。此外,政府还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了解民意,任命或选举市民到官方机构中服务等。各州政府还设立了小区的“现场办公室”、“市民规划委员会”、“住房与规划理事会”、“特别目的规划组”等。德国也设立了咨询委员会来维护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运动。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政府、企业、专家、民众等任何一方都是无力承担土地利用规划的全部责任,所以建立合作制度是一种必然趋势。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参与规划的组织形式单一。而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组织形式的发展趋势会朝着多样化发展,基层组织也会越来越多。

4.3公众参与层次的提升

中国的公众参与处于“象征性的参与”。与“有实权的参与”相比,中国的公众还处在被告知与接受的地位,还未进入合作性、代表性、决策性的实质性参与阶段。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有实权的参与”可分为“市民控制”、“权”、“伙伴”三层。要达到较高的层次就必须提高市民的素质。实践表明,市民直接控制会使公共事务操作的效率低下,较为普通参与方式是公众与政府间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partnership)。中国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层次应朝着公众与政府间建立良好伙伴关系的方向努力。各国也会根据历史文化经济背景的差异,科学地提升公众参与层次。

总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在国内外都取得了很多我们研究的成果与经验,也将对在各社会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朝着正确的方向而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未,黄贤金.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利益的价值取向[J].中国土地科学,2005(2):17-22.

[2]胡毅,张京祥.论网络语境下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J].规划师,2010(6):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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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乡镇综述国内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8-134-03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责任,目前随着省、市、县级规划指标分解工作的逐步完成,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将进入实质性的编制阶段。截至2006年底,我国有19369个建制镇和14119个建制乡。从行政级别来看,乡镇虽然其处于中国政府中的最低层次,但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还是不容小觑。客观地讲,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水平直接关系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牢固与否,对于自上而下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及系统开展土地的调查、登记、统计、评价等工作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在新一轮乡镇规划即将全面开始编制时期,本文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和专著,尝试对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已有研究和实践进行细致的回顾和总结,以期为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提供些许借鉴和帮助。

1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和特点

目前,在我国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处于最低一个层级,国家、省、市、县四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控制指标最终都必须通过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得以落实。因此,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具有重要的地位与特点。沈曙文认为与县级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据,应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欧名豪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处于规划的最低层次,属实施性规划,其内容应能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应为用地管理提供直接依据。徐邓耀等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家、地市、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比,具有难度大,工作量大,定性、定位、定量要求高的特点。

与其他级别规划相比,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作为用地控制管理直接依据的“刚性”要求与其可操作性等要求的“弹性”之间的矛盾更加严重,为此部分学者也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问题做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诸多学者还直接或间接地理清了乡镇地处基层所具有的技术、人才、资金等劣势及由此导致的基础资料不足的特点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但总的来讲,缺乏一个统一的界定标准,地位也相对模糊。

2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和内容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划分土地利用区,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据此,不同学者又做了诸多阐释:

王万茂认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的基础上落实分区界线和区内每一块土地的用途,进一步的指出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制定分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并统计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沈曙文认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进一步强调“四定”,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四定”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欧名豪认为乡镇级规划的重点应是在县级规划总量控制与用地分区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土地用途编定,但在用途编定时应避免把用途划分得过细,为市场调节留下足够的空间。

则结合“四定”的方法,在农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土地进行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和研究探索。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成果的重要表现是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乡镇规划图是土地用途管制最基础的图件和直接依据,是规划任务和内容得以实现的重要工具和保障。然而现实中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编制水平总体不高,突出表现为数、图、表、文不一致等;由于规划操作性不够以及随意修改也导致规划内容和任务落实的不够理想。

3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阶段和方法

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阶段和方法选择,代表性的学术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沈曙文认为“四定”既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四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又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四个具体步骤和方法。徐邓耀等则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应与乡镇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同步进行,相互协调。为此,在各乡镇编制规划之前,县规划组应完成全县人口时空分布预测,主要部门用地需求预测,土地生产力诸要素预测,土地详查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料、图件,土地适宜性评价及功能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与目标设想并制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南。

王静认为,由于规划区范围、规划对象的不同以及内容侧重点和深度有别,因而编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模式、方法等都不尽相同;并在海口市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按照距离城市远近和性质不同等将乡镇分为不同的类型城市扩散型、服务城市型、农业型,进而分析了各类型乡镇的土地利用特点、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编制规划内容等。

在王静研究基础上,邓晶认为城市扩展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合理安排和布局建设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用地,农业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农业用地以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的安排,生态保护型乡镇则应当利用“反规划”的理念。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分为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分析阶段、规划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尹凌等认为可达性作为反映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居民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性的重要指标,如将其应用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分析与评价中,可以从时空角度量化规划对农村居民出行可达性的影响状况,辅助规划者和决策者科学决策。

石英、程锋认为遗传算法是一种辅助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优化方法,并针对乡级土地利用规划中如何将确定的土地利用数量结构方案优化配置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提出了辅助产生可供选择的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方案的数学模型和遗传算法求解方法。

4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制图问题

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落实需要体现在图件上面,为此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基础图件应采用1∶5000或1∶2000的变更调查图,同时增加地形图制图的部分要素,如地形、地貌、建构筑物界线等,在此基础图件上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规划图件为便于管理可以采用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

而目前乡级规划图件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这主要是考虑到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从多年的实践来看,万分之一比例尺的图件显然还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划用地红线的程度。此外,由于规划基础数据不实以及规划技术手段落后、人才资金限制等原因,造成规划图件、表格和文字说明与实际数据等不一致。这就使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证,对于规划的有效实施十分不利。

针对以上问题,彭芳对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论述了利用GIS技术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步骤和方法,重点讨论了如何在文图对接中做到图数一致,并以重庆市江津区2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证分析。

5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问题

“政出多门、协调不畅”一直是中国各种规划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亦不例外。欧名豪强调乡镇级规划是村镇居民点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基层融合点,为了从体制上保证规划体系的整合与协调,必须要对目前的城镇规划与土地管理,建议尽快将乡镇一级的村镇建设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合并,把矛盾消除在基层。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应解决基础数据包括城镇现状用地规模、人口、城乡用地规模、图件等的衔接问题。

刘志刚认为由于多数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在投入少、无体系规划指导、无相应基础资料、无专业技术人才的情况下各地各自为政形成的,在时效、空间与实际存在较大偏差,加之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力量的薄弱,这就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积极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互相衔接中难免存在弊端。

李伟芳认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不协调的原因是五个“不一致”:规划的指导思想不一致、规划的用地分类标准不统一、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的定位上不一致、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不一致、规划城镇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认为“两规”衔接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布局、城镇规模的定位、村庄撤并和整理等方面,衔接途径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统一资料口径、实现资料共享、统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加强城镇建设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的配合等。

6前两轮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评价

蔡玉梅等认为我国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中各级规划理应具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然而现实中是各级规划在内容上层次性不突出、职能分工不明确,大多是宏观上过细、微观上过粗。

童菊儿、吴次芳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明确的编制技术的思路、缺乏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提示、编制规划的基础条件差、规划的科技含量低、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困难重重等。林素容也认为目前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存在诸多弊端,如权威性不够、基础图件和资料不实、刚性强、与其他规划协调不足等,建议更新规划理念、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公众参与、提高技术如GIS应用水平等。

郑伟元等认为各级规划的编制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主要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指标的确定实行从严控制的方针,使得规划缺乏弹性和应变能力。刘志刚则认为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主观上的促进以及制度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小城镇土地规划跟着项目走。

郭春华等认为由于基层土地管理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地籍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都比较差,同时乡镇土地管理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滞后,这些都导致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水平不高;此外乡镇土地利用规划随意调整现象也比较突出。

7小结

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然而遗憾的是学者们对此关注和研究严重不足,以此为研究主题的论文竟不足20篇(依据中国期刊网2009年7月对题目中含“规划+土地+乡/镇”的搜索,去除非研究类文章,包括西南大学刁承泰导师2008年四位学生的硕士毕业论文),且研究水平整体不高。王青峰、李光认为由于全国各地乡镇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乡镇规划作为我国五级规划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编制的理论和技术却往往被忽视。现有的研究还存在诸多不足,未来应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加强对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如对于GIS技术应用和制图、数学模型和方法的应用、规划模式、不同规划之间的协调和融合、规划的多目标协调问题、规划弹性与刚性、公众参与、规划后监管与反馈等,从而提高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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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万茂.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关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思路的新思考[J].中国土地,2002,(0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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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戚海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刚性”与“弹性”研究[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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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静.关于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式的探讨-以海口规控区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2000,14(3):41-45.

[9]邓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证研究以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为例[D].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10]童菊儿,吴次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探讨[J].中国土地科学,1999,15(03):12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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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理念要点

1)土地规划区域生态安全评价。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定义生态安全,对于生态安全的界定学者们也是众说纷纭。笔者认为所谓的生态安全,主要是指未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健康、必要资源、环境变化以及生活保障来源等。其中,社会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自然生态安全均属于生态安全系统。规划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安全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得到保障,确保规划方案可行的前提就是规划区域生态安全评价的开展。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类型划分。根据用途对我国现行土地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种,一是建设用地,二是农用地,三是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分为3类,一是独立工矿用地,二是水利设施用地,三是交通运输用地;农用地一般分为5类,一是园地、二是牧草地、三是耕地、四是林地、五是其他农用地。土地利用现状通过这一分类体系能够很好地反映出来,主要对经济、社会方面的功能进行综合考虑。近年来,土地规划和建设的主导思想正在逐步转变为生态用地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对区域规划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利用时,需要对土地的社会、经济和生态功能进行综合考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需要对不同功能的地类进行明确,提取、归并土地体系时需要根据土地体系功能进行。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现行的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作用、指标体系、评价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很多学者已加强研究。现如今,在我国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落实的主要环节是县级规划,非常有必要对该级土地的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进行评价。4)规划区域生态足迹分析。所谓的生态足迹分析,主要是一种持续性规划方法,在对特定人口和经济体的资源消费与废弃物吸收进行估算时根据相应土地的生态生产力进行。生态足迹分析在规划区域开展时,能够对该区域生态承载力进行研究,对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进行测算,对规划目标的土地利用可持续性和生态可行性进行评价。该方法在对国外同类型研究进行科学借鉴的情况下,经常应用在大尺度模型和方法上。不过对其进行具体层次的研究应用,尤其是具体的体系和模型在县城尺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还相对缺乏,在今后的实践中分析生态足迹时需要有效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而实现对规划方法的创新和生态理念的增强。

2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对生物群落的影响。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当于土地区域性的利用活动。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后,所改变的土地景观生态系统很难再恢复原样。通过长期实践能够看出,我国大部分的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变为建设用地时均处于未完成规划或者已完成规划但可行性不强,对于自然状态的田、林等生态系统未科学合理处理,导致其成为人工生态系统,大量的建筑物和道路替代了原本复杂多样的自然植被,块状的自然生态系统被分割孤立出来,从而使野生动物的活动范围大量减少,严重影响了生物的多样性,进一步降低生物的存活率。2)对土壤的影响。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对土壤整体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例如影响土壤的肥力、结构和质地等多个方面,从而使土壤受到污染,进一步降低生物活性,酸化、盐化或板结土壤等。在实施规划时,因为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会使大片森林遭到破坏,草地成为耕地,对原有植被造成损坏,从而使水土流失加剧,水土流失不仅会使肥沃的表土出现流失,而且会降低土壤的肥力,严重情况下还会导致淤塞下游河流,洪水泛滥。如果在干旱区域放牧过度的话,会造成牧草地的大面积消失,对原有的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另外,衰减的植被会减少土壤中的有机质,降水在坚硬的土壤中很难渗入其中,水分的缺乏使植被快速衰减,从而降低植被覆盖度,最终导致沙漠化越来越严重。3)对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影响。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地下水位的下降、水环境质量的降低等是对水资源及水环境影响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业用地逐步转变为商业用地,下垫层的滞水性和渗透性受建筑物及水管网建设的影响而不断减弱,降雨以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雨水的截留、填洼、下渗以及蒸发量,从而降低了地下水的补给径流量,大幅增加了地表径流量;重新布局工矿企业、建设新城镇需要大量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从而彻底改变了区域内的湖泊、河流等水环境质量,直接危害到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4)对植被的影响。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后,日益增长的城镇建设用地需要不断加大对草地、林地以及荒地的开发力度,从而降低了地表植被覆盖率,单一的农作物逐渐替代了之前多样性的植被。与此同时,在开采完矿山以后,很少企业规划和整治矿山区域,严重破坏了矿区植被。还有些矿山在大量抽水以后,导致地面塌陷和地下水位下降严重,从而导致地表植物因缺水而枯萎。

3基于生态保护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措施

1)加强规划编制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将一套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建立起来,并确保其完善性和协调性。实施规划后对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及趋势可以通过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解,从而使规划对环境造成的后果更清楚的展现出来。相关部门需要及时修改或重新规划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因素,对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根据生态规律使生态系统的运行情况得到改变,从而使区域生态环境健康得到保障,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最终实现持续利用土地资源。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运用生态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就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想要实现生态效益,良好的总体规划是重要前提条件。所以,需要在整个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贯穿生态理念,确定多目标规划模式,其规划核心为资源、经济、人口和环境,在土地规划目标体系中纳入生态效益。另外,要坚持把生态环境要素纳入到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划分土地利用分区、土地质量评价以及土地供需预测分析范围内。将土地自然资源生态系统的特点突出出来,将符合生态发展需要的土地利用功能分类体系建立起来并不断完善。在土地利用规划和资源开发中坚持生态用地,对特定区域进行明确,将其作为生态功能用地。3)建立完善透明的土地利用管理体系。规划和实施管理是促进土地利用规划达到预期效果的基础保障,规划管理的基础就是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编制的最终目的是规划的实施,是落实土地利用战略的具体表现,建立实施保障体系是达到预期效果的有效途径。所以,需要对各级土地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强建设,将管理队伍不断充实,使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监督规划实施。

4结语

基于生态理念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项综合性系统,需要坚持编制结合实施,理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存在的生态问题,及时将生态理念贯穿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编制规划方案,探索实施方式,从而使其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各项目规划之间的关系起到协调作用。

作者:吕廷恕 单位:驻马店市土地整理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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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方法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 A

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理论基础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体系涵盖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包括管理、法制、科技、教育等各方面的能力建设构成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支撑体系,各项能力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有效管理、严格立法、提高科技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以及加大公众参与力度等,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从理论走向实践。因此规划环评作为联系政策与环境影响的重要纽带,需要时刻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重视可持续发展理论对于规划环评的基础性指导作用,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系统科学理论

对于人类经济行为的研究是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影响的中介,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社会、经济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且又能按照一定的结构进行组合,统一表现出一定的功能,从而成为一个大的系统。土地利用系统涵盖耕地、园地、林地等多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与此同时,土地利用系统又同环境系统、社会经济系统相联系。因此,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要运用系统方法着眼于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系统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揭示其间的系统性质和运动规律。

(三)生态经济协调理论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部分地区,土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土地开发利用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将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放到重要位置,确保经济活动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的影响,最终通过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协调理论为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理论分析和方法支持,是规划环评的重要理论之一。

(四)景观生态学理论

景观生态学研究生态系统相互作用下的景观格局的时间和空间演变过程,关注景观格局和生态过程的相互关系。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动态规划,土地利用行为的改变可以导致生态环境和景观格局发生变化,因此景观生态学将地理学和生态学相结合,是规划环评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五)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理论

生态足迹理论是由 Rees 和 Wachernagel 提出并完善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物物理评价方法(Wachernagel M,1996~2002),通过核算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以及自然所能够提供的能源之间的差距,评价人类对于资源的利用状况,从而判定某个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程度。生态足迹方法主要由生态足迹模型和生态承载力模型组成,生态足迹模型针对人类需求而言,生态承载力模型针对人类供给而言,通过模型计算量化规划对于环境的影响,是规划环评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

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1991年,国际生态学联合会(IN-TECOL)和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IUBS)举行的可持续发展研讨会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是不超越环境系统再生能力的生产和更新能力的发展。在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从土地资源对于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性上,考虑规划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探索能够将生态完整性的保持和人类愿望的实现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模式。

(二)以人为本原则

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产生影响,而环境又可以反作用于人类活动,因此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标准,既不忽视群体间的差异性,又能着眼于人与人的和谐共处,确保规划的社会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三)整体性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地区和建设单位的多种活动,若要确保环评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就必须认识到多种问题之间的必然联系性,探索内在规律,抓住源头问题和关键问题,提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重点整治和污染集中控制方案。

(四)广泛参与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很多领域,多种活动,作为一个提供决策依据的科学活动,规划环评强调通过鼓励和加强公众参与,广泛提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规划区域的环境现状,发现问题,提前预知规划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规划的科学化水平。

(五)跟踪评价原则

通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有助于及时发现规划出现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原因,检查环评的分析、预测和评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对策和措施是否得当、有效,促使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原环评失误所产生的环境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也促使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对策,确保环保设施按期投入运行;督促环评单位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踏实地开展评价工作,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建立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责任制。

三、土地利用规划环评工作内容与重点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包括规范范围及影响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及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分析、规划方案合法性分析、与各级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容性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等。其中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如下:①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根据评价要求必须对涉及区域的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全面掌握评价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列出可能对规划方案形成制约的关键因素或条件。②规划方案的相容性分析:分析规划方案合法性及其与现行各级环境保护规划、城市/区域发展规划的相容性及其合法性,重点说明规划范围内严格控制区的范围内,是否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③提出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在对规划范围进行环境质量及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和生态影响,特别是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消除或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措施,如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来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评判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评价以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对策为重点,兼顾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对土地利用规划对环境影响提出控制方向和相应对策。

四、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常用的技术方法有核查表法、图形叠置法、网络法等。

(一) 核查表法

核查表(Check list)法是指将受影响的环境因子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列在一种表格里,鉴别出规划可能会对哪一种环境因子产生影响,并表示出其影响的好坏及相对大小,实现对环境参数定性或半定量分析。

(二)叠图法

叠图法是运用 GIS 手法,将记载有各类环境信息的透明图片叠置起来,表示环境的综合特征以及不同空间位置的环境敏感度。土地利用规划环评中,可将规划区与大气、土壤、水、地质等一系列环境要素相关的图件相叠加,分析、预测和评价空间布局变化带来的环境影响。

(三)网络法

网络是指使用网络图形来表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各种环境影响之间的联系。网络法一般的形式有因果网络法和影响网络法。

结语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可以通过提出措施减小规划实施后已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而且可以在规划的初期,对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做出合理的估计和预测,最小化环境影响,使得规划能够在充分考虑环境的限制性的基础上,贯彻“绿色”和“可持续”的理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余振国.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经济学分析[D].浙江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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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宝贵的资源,也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人类在生产生活中通过根据土地的质量情况来协调安排土地的使用价值,这个过程称为土地利用。充分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以及协调处理好土地资源和人类的生产生活关系显得极其重要,为此土地利用规划则应需而产生。土地利用规划是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土地资源的性质、规模、容量和承载力前提下,并结合社会综合环境和自然环境,对土地资源做出行之有效的利用并赋予土地价值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更好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和满足人们的生活、生存、生产需求,从而能够达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龙珠村作为贺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典型事例,其土地利用规划在适应“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政策方案实施中,得到了科学有效的规划和利用,能够充分的发挥土地的作用,为当地经济、人文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龙珠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变化走向

1、农村的城镇化趋向

随着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的变化以及人口的增加,深刻的改变了传统农村的地域结构。农村的领域逐渐扩展,并形成一定的商业小圈,广大农村地域凝聚起大量的新兴小城镇。此外,原有的城镇街道随之农村规划用地的延伸也得到了拓展,使得城镇、街道与农村新兴小城镇相互接轨,形成片状、条状、带状分布使得农村向城镇化方向发展。

2、农村村民的非农化转向

在政策背景下农村建设用地的扩大化,使得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化的普及,与此同时,耕地面积的下降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农村大规模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但主要是年轻力壮、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力转移。转移朝着外出务工方向发展,并且能够有效的增加农民的个人收入,逐渐的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在住房建设等方面趋向于城镇聚集地发展,引发农民的居住地向城镇推进,农民脱离了农业生产,使农民身份发生转变。就从事的生产生活来看,该村的耕地逐渐的开始以规模化耕作,实行土地承包。村民转让出使用权,转向从事工业生产或者从事商业活动,脱离了土地开始以商人和工业生产者的身份谋发展。在农转非的过程中,了解到在一个家庭中由之前的1个人从事商业或者工业生产活动增加到3个人从事此类活动。此外,在居住地上越来越多的村民转向城镇或市区置业,该村30%以上的家庭在城镇或市区拥有自己的用房,农村居民呈现向城镇居民的地域上转变。

3、农村产业的工业化走向

在该村土地利用规划中,农村建设用地的增加,主要用于农村产业的发展上,农村农用地向工业建设地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上。使得该村由单一的农业经济变成了多元化发展的经济结构,同时推动了农村工农商的发展,间接或直接使农用地转变成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等非农形式,大大的推进农村产业向工业化方向发展进程。通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在此背景下该村的产业布局上出现了块状分布,在产业结构上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并重。农村中涌现出砖厂、石灰厂、木材加工厂、食品加工厂、打火机制造厂等,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也上出现了文化投资、餐饮服务等相关服务产业的发展。

三、龙珠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效益

1、产生良好的生态效益

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态效益是指在开展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当中形成与自然界生态之间在相互碰撞、相互摩擦之间,以至人类的土地利用方式与自然界生态逐渐融合和相互作用后所产生的积极有效影响。该村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中,有效的结合了“清洁乡村,美丽广西”这一有利政策,对村里的绿化用地进行调整规划,从建设用地的美化、绿化到居住地的美化、绿化使得村容村貌变得更加的整洁有序,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的生活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规划的变化能够引起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

2、提升了经济效益

土地利用规划的经济效益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对人类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在规划的过程所需的成本与所产生的总价值之间的关系,能够衡量出在利用规划中是否体现其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该村的土地利用规划使农村向城镇化推进、农村产业向工业化发展、农民向非农化转变,可以清晰的了解到该村的土地利用规划能够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利用规划所带来的生产总值远远大于规划成本,实现其应有的经济价值。

3、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对社会的发展进步,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土地利用规划需要对当地社会的中长期发展做出积极有利的影响,利用规划理念去引导和鼓励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和人民诉求。该村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在建设用地和绿化用地的实际利用中建设“十个一”(一室、一会、一队、一网、一景、一长廊、一场地、一基地、一品、一标兵)来引导当地村风民风的发展,不断地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此外,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决策程序上,采取民主决议和村规协议等方式,使当地村民的民主权益受到的保障,增强村民参与自治的意识。

四、关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议

1、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创建生态和谐美丽新农村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建设,需要顾及当下的同时还要考虑长远之计,考虑到国计民生。通过运用规划手段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高。治理农村的卫生死角和改造农村土地流失坡地、堤坝、可以建设好整洁干净美丽的农村,保持好农村的生态平衡。修缮和修建农村的文化娱乐场所,可以促进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潜移默化的改变农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经济基础和文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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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协调;国外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5-0043-05

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后,国际社会开始提倡可持续的人类发展战略目标,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以统筹安排各项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研究内容的土地利用规划,成为各国各级政府为实现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社会实践[1]。虽然各国的国情不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规划目标不一样,但如何协调社会经济活动中各土地利用主体在土地资源利用中的利益关系,却是每个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一个基本内涵,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各利益集团或个体之间的协调,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又主要集中体现为三对矛盾的协调:一是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关系;二是不同行政级别之间的关系;三是私有财产权(发展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本文分别以这几个重要关系的协调为主线,对当前国际土地利用规划中各方利益协调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与总结,以期为我国即将开展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借鉴。

1 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

土地资源配置的政府管制与市场调节的矛盾,一直是土地利用规划中讨论的热点,不少经济学主张充分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推动土地与资金、劳动力等其它社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实现社会生产效益最大,而社会学者却呼吁加强政府对土地这种特殊商品的宏观调控,从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来配置土地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质是通过制定各种土地利用规则,对人们利用土地行为作出相关的约束,从而在区域整体上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但是,土地利用规划并不是意味着对市场机制的全盘否定,鉴于市场规律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不少专家强调要正确处理好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呼吁推行基于市场的土地利用规划[2~3]。

从理论分析,二者关系的协调取决于规划区域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一般认为,区域市场经济越发育,其自我调节能力越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协调潜在能力也就越大,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要考虑市场机制的影响也就越大。一个区域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主要表现在对经济活动的自我调节和自组织功能实现能力,而这种能力又取决于市场的组成和结构的完善程度,具体表现为各个市场参与主体市场行为的自由度,市场交易物品产权界定的清晰度,以及市场上的交易物品和参与主体组成上的完备度。一个完备的市场结构包括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工资机制、利率机制、风险机制等一系列完整的内容,其中任何一种机制的不健全,都表明市场经济不完备。因此,衡量区域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可通过其各种机制的表现能力来体现。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别的商品,产权是否完整和能否自由流转是衡量市场发育程度的主要因素。而政府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能力,主要取决于政府具有的制定规划能力、长期决策能力和实现规划的财政能力。Hans则进一步分解为政府决定城镇的未来发展、政府对于特别地段的发展结构有很清楚的计划、政府拥有强有力的法律能力(特别是土地征用权)、政府是占主导地位的土地所有者、政府拥有自己的不动产公司、政府能调控相关市场(如信用市场、土地供应市场)等方面,并指出在政府调控占主导的土地利用规划中,私有不动产开发商,仅仅是作为规划的执行者,他们要生存就必须按政府制定的规划来做。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有企业可以自己选择不同的城市进行投资,但土地开发商、不动产投资商和基础设施建造商,和制造商不一样,他们和土地密不可分[4]。

Hans还对国际上土地利用规划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从政府对土地资源宏观调控能力的大小,提出了五种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关系的土地利用规划类型:新北欧型、Thatcher型、美国类型、Coasian型和全球化类型。新北欧型,人们通常也称为项目导向性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或基础性项目可根据企业用地的要求,对规划进行调整。地方政府财政越紧张,企业用地的主动性越强。Thatcher型,基本上完全由市场来配置,地方政府能力很弱,这种模型不可能长久,因为当每一批投资者按照他们的愿意进行建设后,他们就会影响当地政府,支持政府使政府的权力增大,从而阻挠新的投资者瓜分他们已形成的利益。不少专家认为这种规划是政府对土地利用调控能力的丧失[5]。美国类型是指现在经济利益集团主导着规划方案的编制,旨在强化当前不动产的价值,与新北欧型比较,其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规划的编制是由于企业界发动,而新北欧型是由地方政府发起,不动产商只能在个别项目选址上影响规划,与Thatcher型比较,地方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在高收入群体为主的社区,某开发商发现建造一个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大型购物中心,能获较大利润。在Thatcher型下,这个项目很可能得到实施,而在美国类型中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多数的现有的财产所有者认为这样会损害他们已有的利益。Coasian 型,是假设财产权非常完善和明晰,且市场信息很透明,交易成本为零,则企业界可以不需要公共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所有者要改变土地用途,只要和相关的财产所有者进行公开透明的交易就可行了,基础设施也由私有企业承建,然后向使用基础设施者收费。在这理想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似乎唯一要做的就是确定和保护财产权。显然在实践中不存在这种理想的市场经济,所以就需要规划来协调,来最大限度地降低实践中各种交易成本,即利用规划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为此,各个体或利益集团之间如何通过合同条文来相互规定就显得非常重要,规划就是强调土地利用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与美国类型比较,最大的区别是追求的总价值最大化,而美国类型是面向现有财产的最大化(不是全部居民)。全球化类型,是指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土地利用不仅限制于本地的竞争,还受到外部的影响。因此,应引入区域间的合作机制,每个地区都想形成自己的特色,从而提高区域的发展竞争力。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市场调节离不开价格这个核心因素,因此,在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价格因素,是协调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关系的基本要求。但要利用价格因素把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结合在一起,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解决[6]:一是对现行各种用途的土地价格进行估算。分析确定目前不同地段、不同区位的土地不同利用方式之间的价格差距。二是确定规划中不同土地用途之间转变的价格合理门槛。这个门槛的确定,既要考虑整个区域甚至一个国家的相对平衡,具有可比性,又要考虑现状的影响。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有二类成本要区分,一是与用地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七通一平”;二是与外部的连接成本,如主干道、学校、公共交通等配套建设成本。一般情况下,用地内部建设由开发商承担,而配套建设是否需要社区承担,值得讨论。一方面,进行配套建设,需要开发商与地方政府谈判,谈判结果与双方的谈判技巧及集团利益密切相关,常常是现有的利益集团具有优势,而且规模越大优势越明显,而对于新的、小规模的开发商不利。另一方面,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在社区之间也存在区别,取决于现有的交通网络、学校等基础建设。因此,不同土地用途之间转变的价格合理门槛要根据地区具体情况来定。三是明确规划实施后的公共利益估算。由于规划所追求的并不是单纯的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必须考虑土地利用的公共利益。由于公共利益难以量化,这成为规划中价格信号运用的难点之一。

陈美球等:国外土地利用规划中各方利益协调的研究综述

2 不同行政级别之间关系的协调

在讨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模式时,其焦点往往会集中在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其实质就是土地利用规划在不同级别行政区划的协调问题。这在行政能力越强大的国家,相互影响就越大。一般认为,“自上而下”的模式有利于强化宏观调控,而“自下而上”有利于发挥各地的地域特点。

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由于实行高度自治的政治制度,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甚至各社区之间,并没有很强的行政约束能力,在全国层面、全省层面进行土地利用调控,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约束,除了土地利用规划,更主要的是诸如资源、环境部门的相关法制。

如在加拿大的Alberta省,根据社区政府条例,地方社区在土地利用规划上拥有广泛权力来管制私有土地的开发、保证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社区规划的主要目的是追求有序的、经济的和有效的发展、土地利用、居民生活,以及维持和改善人们生活的环境质量。社区土地利用规划是由一系列的规划组成,分为各社区必须编制的正式法律规划和可自行选择编制的非正式法律规划二类,其中正式的法律规划主要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区域建设规划和区域再开发规划,非正式法律规划涉及交通规划、休闲规划、社区规划、商业开发规划及相关的土地利用研究专题[7]。省级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从生态环境保护角色来对全省的土地利用进行约束,鼓励各社区制定具体的环境敏感区、水源及流域保护区、重要鱼类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要求保护重要的农业用地,强调不能分割土地利用,要协调好农用地与其它用地的冲突、社区间的用地布局,但直接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定的政策并不多,主要是通过对社区服务设施及基础的建设投资来进行调控。除省级土地利用规划外,社区的土地利用规划还受相关法规的约束,很多可能损害环境或人类健康的土地利用行为,都在省有关部门的监管之下。Alberta省对湿地、湖泊、江河等自然资源作出统一的规定,特别是省环境部门制定一系列有关政策,对地方的土地利用在环境保护上作出规定,另外,Alberta省能源与利用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是独立的部门,对社区土地利用规划也具有约束力,关系着对石油、天然气、煤和电能的开发利用,以及设定禁止狩猎和旅游区、造纸厂及采矿项目的审批。而联邦政府对社区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是间接和宏观的控制作用,主要侧重于对鱼类保护或通航的考虑,通过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来发挥作用。

在技术上,土地利用规划的简单分区(SPZ)的提出,较好地处理了一直存在的中央与地方、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即上下规划之间的冲突,使以往上级是下级规划的“提供者”,变成了“战略指导者”[8]。顾名思义,SPZ是指只是规定简单的用途管制条例,较为宏观,规定特别要强调的用途,为基层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是突出了上一层对下一层规划的宏观指导性,既保证了规划质量,也节省了不少相互之间的谈判成本。澳大利亚维多利亚的VPPs就是一个成功的运用例子。

维多利亚的规划体系,源于英国的城镇规划实践,并融入了美国经验,其特色是既强化州的调控能力,又保证了地方政府的实施及管理能力[9]。1996年,通过了《规划与环境条例 1996》,提出了《维多利亚规划条款》(VPPs),确定了规划的目标是促进全州的发展、自然资源的保护、生活水平的提高、造福于全维多利亚人的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要求维多利亚所有区域要按规划方案实施。规划方案是在条例指导下由规划大臣组织编制的关于土地利用与开发的法律规范,包括战略目标和相关条文二部分,其中战略目标包含土地利用的简明陈述、评价和确定,开发与保护政策,以及政策的实施,所有的土地利用变化都要符合州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在表述上,州土地利用政策更加广泛、宏观和长远;而地方土地利用政策则具体、微观,甚至与特定的地段相联系[10]。明确要编制《社区战略报告》(MSS)作为各地编制规划的依据,从而形成了一个全新的规划思路:全州统一规范、格式与要求,地方在统一要求下,可充分考虑各地的特色进行规划编制。在VPPs中,明确了对全州适用的标准,这些标准条款包括州政策、32个用途分区、22个覆盖层、60个特定条款、12个一般条款[11]。而MSS必须在《地方规划政策框架》(LPPF)编制,LPPF则在《州规划政策框架》(SPPF)的指导下完成。VPPs明确规定SPPF确定全州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基本原则,叙述重要的州发展战略,从居民点、环境、住房、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特定用途与开发六个方面罗列了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对全州规划方案编制提出统一要求。LPPF立足于自身的特色,制定社区发展战略和地方规划政策,明确了社区土地利用与开发的主导方向。MSS则包括社区发展战略计划、土地利用与开发目标、发展战略与土地开发利用之间关系的简要介绍、土地开发利用机会相关限制的总体说明、明确与SPPL及区域内其它社区的战略发展关系等等。

用途分区比较灵活,更多的是允许使用,只规定少量的限制使用,采取二级分类:一类用途包括居住用地(进一步细分为五个二级类)、工业用地区(进一步分为三个二级类)、商业用地区(进一步分为五个二级类)、农村用地区(进一步分为三个二级类)、公共用地区(进一步分为十一种二级类)、特种用地区(进一步分为五个二级类)。用途分区控制着土地的利用与开发,每种用途分区包括本区的目的及利用中相关要求,并罗列了三种利用说明(不含开发,开发的要求另外规定):一是不需要批准的用途,二是要求得到批准才可使用的用途,三是禁止使用的用途。

VPPs只是为规划提供了标准规范和模板,不是规划方案,更不是对全州土地利用结构的具体要求,各地还是要制定规划方案。VPPs对各地的规划方案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各地编制具体的规划方案时,只允许在VPPs中选择适用的用途分区和覆盖层,不允许自己设计或对现有的进行分割;规定了规划方案的内容结构(包括目录、使用指南、SPPF、LPPF、用途分区、覆盖层、特定条款、一般条款、解释、综合文件、修改说明),并对每个部分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甚至对排版格式、文字使用、标点符号都作出了统一的规定,如规定不能使用古词、法语单词、不确定的同义词,用“must”或“will”,而不用“shall”,用“show”而不用“demonstrate”。

3 土地发展权与公共利益关系的协调

早在19世纪中期英国因工业化带动的城镇化发展时期,考虑到公共的健康和利益,政府提出对私有土地使用的控制和监督,首次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思想,就出现了政府对土地公共利益调控与土地私有权力保护之间的冲突[12]。

为了更加地处理好土地利用公共利益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问题,公共参与应运而生,且成为了一条最基本的土地利用规划原则,使规划不只是公务员的事,平衡了公众利益与私有财产权益的关系,且让规划在实施中有了良好的基础[12]。

德国的技术合作公司(GTZ)把土地利用规划直接就定义为是基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不同土地使用者的对话与谈判,是一个相互充分交流与合作的过程[13]。把公众参与视为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并通过多个规划实践,总结出规划中公众参与的经验,如事先了解要解决的问题和参与者的兴趣、适当考虑讨论项目之外的因素和政府服务功能、具体参与方式要考虑当地的文化与传统、尽量采用直观可视的工具(如航片、地图、三维立体图)、根据规划的工作步骤,一步一步地推进。由英国考古委员会组织编制基于保护历史遗产的土地利用规划时,同样离不开公众参与,除了吸收相关土地所有者参加外,还邀请多个国家非政府组织参与,相互讨论形成统一意见[14]。

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对一个规划委员会的工作好坏评价,不只是规划决策是否明智,还要看吸纳民众参与的多少。公众参与积极性也高,他们以能为社区发展发表意见感到自豪。在参加具体讨论之前,他们常常和邻居、朋友沟通,了解大家的想法,甚至会开一个小型的讨论会,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形成一个共同建议,并确定向规划委员会反映的具体方式[15]。在加利福尼亚政府法规布朗条例中[16],明确规定公众有权参加各种公开的会议,特别是涉及多数人利益的会议,公众有权旁听和评价相关规划事项,有权得到相应的会议材料,可以对会议进行录音录像,参会人员没有登记的义务,即使要作登记,也是自愿性的。规划委员会在重要会议召开之前,也必须在72小时之前把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通告相关人员(特别重要的听证会需要提前10天)。为了保证会议的有序进行,对公众发言的时间规定了一定的限定,并不允许发表重复或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意见。条例甚至还详细说明如果会议争议太大无法继续进行时,要进行清场,但新闻界的人员和有关的部门工作人员可以留下,会议主席无权制止发言者发表自己的观点和对规划委员会的评价[17]。在加拿大的Saskatoon市,为了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社区服务部开展四项工作[18]:一是在地方社区协会的指导下,在每个街区成立了地方公民委员会;二是对每个地方公民委员会的成员进行规划方面知识的免费教育与培训;三是对重要的街区制定地方区域规划,分析街区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反映在土地利用上的问题;四是对每个街区逐年的主要指标进行分析评估,如人口数量与结构变化及分析、家庭收入、就业水平、私有财产、犯罪记录、社会救济人口比例。让人们对现状有一定客观的认识,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各种规划决策的讨论会上,反对的声音比以前少多了,而且由于公众对规划有了充分的了解,土地利用的申请者也能非常规范地办理有关手续。

韩国的“限制发展区政策(RDZ)”,由20世纪70年代提出之初,受到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的普遍反对,到现在被公众普遍接受的转变,也充分说明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19]。在1971年,韩国官方引入了限制发展区政策来防止城市之间发展连成一体及城市的无序发展,由于这个政策影响了私有财产权,受到土地所有者和开发商的普遍反对。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了由中央政府推行的RDZ政策的改革,提出了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规划,认为公众参与的土地利用规划是解决私有利益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矛盾冲突的最好办法。为了让公众了解规划的重要性,政府加大了可持续发展的宣传,并在分析可持续发展、财产权和公众参与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归纳了规划中可持续发展的五个原则:自然环境的保护、经济增长中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最小化及减少废物产出量、地方经济充满活力和多样化、满足人类的需要和社会公正、社会公平(含代际公平)。强调私有财产权的使用,不能破坏环境,在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应最小。从2000年9月开始,RDZ改革进入了国家与公民相互协商的新的阶段,人们普遍对限制发展区政策持支持态度。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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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调控

国家城市化发展号召下,各地城市加重对自身基础的重新定位,大力发展现代化城市,兴建开发区、招商引资、开发房地产等项目越来越多。但是,由于由于缺乏对城市发展的有效引导,导致多数城市土地问题日益加剧。城市无度蔓延下耕地面积的减少,用地结构的失衡等问题急需有效的手段来处理。土地利用规划是空间规划的组成部分,作为国家保护耕地、调节土地配置的主要手段,土地利用规划对优化城市体系的结构布局,促进城市的合理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对我国土地的合理集约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存在不利的影响。

1 我国城市发展中的土地问题

1.1 耕地面积减少

据中国统计年鉴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告诉发展,我国的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减速惊人。耕地面积是粮食产量的保障,自2000年以来,我国的粮食需求已不能自给自足,每年都需大量进口粮食。另外,城市的高速扩张引发各种形式的耕地占用,“以租代征”等新的违法占地现象的出现大大加剧了耕地面积的缩减幅度。

1.2 城市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和违法占地现象普遍

专项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147万亩的闲置土地,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6.9%。近几年城市“开发区“热度下,国内各大城市开发区总体数量多,且规划面积大,但是大多数开发区的开发程度远远不够,土地利用率低,进一步增加了城市的闲置土地资源,土地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视土地利用规划规定,拿土地换项目等违法占地现象屡见不鲜,城市扩张陷入无序状态,进一步阻碍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其次,房价热的带动下,开发商囤积土地现象也十分常见,国土资源部虽然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规定,但由于违约金的数目与土地价值增长的明显差距下,此法规也收效甚微。

1.3 城乡结合部环境恶化

城乡结合部作为城乡过渡的特有地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十分集中,农用地与非农用地的交错下的规划混乱,以及政出多门下无人治理,类型复杂多样土地利用状况最终导致该区域环境恶化严重,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2 土地利用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失效的原因分析

2.1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础不牢

以土地换项目的做法使得部分地区的经济短期内得意高速发展,GDP的快速增长与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下‘性财之道”逐渐衍生,加之农产品价格日益低廉,农民放弃土地进城打

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土地是国之根本,农村土地价值的普遍下跌以及国内土地违法现象屡教难改的局面最终导致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础不牢。

2.2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缺乏科学性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的规划编制技术落后,缺乏科学性,专家和政府的纸上谈判规划可操作性欠缺。土地利用规划偏重“刚性”缺乏“弹性”,用地严重超标致使耕地紧张后的补救措施又过于严苛不够应变,又导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超标,恶性循环下使得土地利用规划刚性日甚,不仅不适应社会发展,也使土地规划形同虚设。

2.3 缺乏系统的有效协调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体,土地利用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农用地规划、水利设施规划等都有关联。所以,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离不开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但是各部门都隶属于不同的主管体系,部门间的各自为政或利益博弈导致不同部门在城市规模的确定和结构布局上的安排并不能完全一致,而国内目前尚无合适的解决办法。

3 城市和谐发展下土地利用规划的变革

3.1 规划理念的革新

规划理念的革新首先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应以市场理念和全球化理念为基石,重视以人为本的理念。市场经济主导下,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的调整应适应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全球化理念下的市场变化影响国家和个人的土地利用决策行为,这就要求土地利用规划决策者需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高度不断的调整土地利用的发展战略。自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实施开发的“西北建设”、“南水北调”等重大项目得以有序的实施,正是决策者全球化市场战略下从国内国际市场的角度、区域经济的比较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协调的红利。土地利用规划的最终目的是建设美好家园和谐社会,因此应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变革理念,规划应以民众的切实需求为重要方针。不断的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开放规划的理念,借鉴国内外、不同地区的规划经验教训,集思广益,根据时代的发展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

3.2 合理配置土地以引导城市的理性扩张

我国最初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各部门用地,协调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实施,资金技术管理的落后已不能很好的解决城市膨胀带来的诸多负面信息,“摊大饼”式的城市推进方式极大的浪费土地资源,加上城市功能配套不能有序的设施,加剧土地利用规划的问题。当下,土地规划的合理利用既要保护耕地、控制城市规模,又不能单纯的限制城市发展,土地利用规划应对城市的增长进行合理的控制,恰当的调节城市外部扩张和内部结构所表现的作用引导其动态发展。在城乡结合的特殊地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应该体现城乡协调发展,综合布局,从更高层次多角度审视社会的发展,编制符合社会发展的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城市郊区的发展有序,有效的解决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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