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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4:2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篇1

关键词:法律风险防范管理构建

一、构建原则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建立过程中涉及到很多方面,所以它的构建原则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涵盖方方面面,使其尽可能的完善。个人认为主要包括诚实守信、全方位管理、规范化、动态调整和与治理结构相匹配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是现代民法最高指导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根本道德准则。全方位管理原则是指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渗透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管理。规范化原则是指要将权、责、利相统一,使企业中的每个成员都积极融入到风险防范中来。动态化调整原则是风险防范体系要随着外部和内部因素的改变而作出适当调整以符合实际需求。与治理结构相匹配原则是指风险防范体系要适合企业的治理结构,两者互相促进,保证企业顺利地发展。

二、体系构建

(一)思想保障体系

1、增强企业全体成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所有人员的防范意识是有效进行风险防范的前提,也是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的思想基础。增强企业全体成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使其形成通过法律获取、行使、维护自身权利的思想,在不断的学习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风险警惕性,从而为构建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打下良好基础。

2、增强企业领导法律风险防范的决策意识

企业全体成员风险防范意识的形成取决于领导层的决策。企业整体的风险防范要以领导层的决策为主导,由顾问牵头,所以加强企业领导层的法律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领导层真正意识到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性,自觉积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将企业的政策、规范、制度、标准细分为员工的行为指南,才可以保证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顺利有效实施。

3、增强企业管理层风险防范的执行意识

企业管理层尤其是法律顾问坚定的执行意识,是法律风险防范系统有效实施的基本保障。企业能够通过制定各种制度和程序来进行法律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但如果缺少管理层的具体落实与执行,就很难真正起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二)组织保障

1、企业总法律顾问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负责法律事务的高级人员,并直接参与经营决策,直接对企业代表人负责,全面指导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在风险防范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上的很多大公司都有总法律顾问,由其担任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负责企业的运作,这样能更好地进行风险防范。

2、法律事务机构

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真正落实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在风险防范体系中起到保障业务的作用。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监督、执行都需要由法律事务机构来进行负责,同时应注意法律事务机构和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3、风险防范的工作体系

风险防范的工作体系包括企业内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和外聘律师的合作体系、社会组织提供的交流平台三个部分。其中,内部风险防范体系是创建风险防范工作体系的核心,内部事务机构和外聘律师的合作体系是防范体系的延伸,社会组织提供的交流平台能够促使防范体系创建得更完善。

三、防范系统主要内容

(一)规划系统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以及实施这个战略的计划和规划,确定最终目标,建立预期目标体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实施步骤,完成战略内容。在这个战略中,不仅要包含预防性的措施,也要包含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为此,首先要对公司的法律风险环境作出预估,其次具体的防范措施必须具有很高的切实可行性,再次风险管理战略应当根据不断变化的风险环境而相应地作出必要调整。

(二)内部环境系统

建立企业全体成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教育体系,建立科学可行的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按照法律的要求,规范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并利用电子手段监控、调整、评价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虽然这项工作比较琐碎,但它是实现整体风险防范的根本要求。规范企业的各项行为,可以提供一种严格的准则,减少企业行为的不确定性与随意性。同时,规范企业的各项行为,也为企业成员的日常行为提供了一个准确的对照标准。

(三)内部经营活动管理系统

这个系统是在规范企业行为的基础上,预估实际管理活动时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估计风险源、确定风险点、评估风险、确立解决方案、实行方案且进行反馈。法律风险预估指的是对还未发生的各种潜在法律风险进行归类与鉴别,并且分析产生此风险的可能事件及原因。人们一般只能预估已经了解的风险。主要法律风险识别的方法有:法律风险列表。按照时间顺序罗列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使之成为一张表格,便于之后风险评估进行参考。风险分析图。一些法律风险也可以通过风险分析图的方式来收集和统计信息,把法律风险按照标准予以注明。

参考文献:

[1]李寿双.《中国外商投资法律环境与风险》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2]包庆华.《现代企业法律规范与约束》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版

篇2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企业组织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企业法律事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能够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减少企业发展受到法律因素的干扰,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开展。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及应对策略,期待现代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

企业法律风险;原因;对策

随着法制社会建设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高,企业法律事务的重点应该从时候补救专项风险防范。因此,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笔者以建立企业法律防范机制的原因为基础,探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若干对策,为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供借鉴。

一、企业法律风险分析

风险和利益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企业发展需要将企业风险和企业利益放到相同的高度交易重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价值的实现,进而确保企业持续性发展。企业法律风险,准确讲是企业法律性质风险,是企业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不相符,导致企业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带来损失的可能性[1]。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

(一)企业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受其自身发展状况的制约,企业管理者和企业工作人员法律认识水平普遍较低,而且由于管理费用层面的原因没有成立专业法务部门或者聘用法律顾问,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对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足够了解,使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往往扰乱了国家的法律秩序,甚至一些企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企业缺乏法律风险顾问制度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企业的发展将面临国内和国际不同范围的竞争,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爆发率更大。部分企业虽然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但是多数流于形,并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宪法规定法律顾问必须是经过学习取得企业法律执业顾问资格,被企业依法聘任的企业内部法律事务专业从业人员。纵观我国企业法律顾问来源,多数是企业在律师事务所聘任的兼职工作人员,落后的法律顾问制度不能满足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要求[2]。

(三)企业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企业若想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在发展道路上的各类障碍,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法律风险导致的障碍。法律风险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以必须将企业法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加以重视,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设计合法环境,实现法律和企业管理的有机整合,提高企业管理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能力,减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将要面临的法律因素困扰,有效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和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商业风险。

三、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原因及对策

(一)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的全面落实,市场经济必须以合法性经营为根本前提。所以,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必须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计划性和时效性。第一,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分析与评估。企业进行法律风险分析主要针对所属行业法律风险评估与分析、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法律风险评估分析、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法律风险评估分析三个环节进行。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对具体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上[3]。第二,通过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评估,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管理策略。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法律风险控制原则和企业承受能力两方面。通过不同手段和方式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预警、降低、转移直至化解,实现法律事务事前预警、事中处理、事后补救的管理方式。第三,企业对法律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两个阶段的实施结果实行有效监控和反馈,保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时更新,确保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与时俱进且符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

(二)确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应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法务机构,确保法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和较高职业素养,引导企业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开展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培训工作,使各岗位员工明确其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依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四、结语

全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所以,企业应当根据法制社会的要求,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能够增强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意识,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参考文献]

[1]吕景胜.我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实证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08(05):105-111.

[2]段小红.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之管见[J].发展,2011,10(07):104.

篇3

关键词:煤炭企业 法律风险 应对措施

一、煤炭企业现状分析

近年来,受我国国民经济结构调整、节能技术进步、能源消费结构变化、煤炭质量的提高、生活用能结构的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因素的影响,国内煤炭消费量持续下降。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对于煤炭行业既带来机遇又面临挑战。对煤炭行业的影响,一方面是煤炭进口关税将进一步降低,国外煤炭因质优价廉,进口数量有可能增加,这对国内煤炭生产与销售市场,特别是对东南沿海煤炭市场将形成一定的冲击。由于我国的外贸体制将逐步与国际接轨,煤炭出口的垄断性经营将被进一步打破。我国出口煤炭企业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将加速,企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加快,必然促进能源的节约,将大大减少国内煤炭的消费。由此可见,我国煤炭企业的现状不容乐观,煤炭企业的发展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并且煤炭企业自身也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法律风险,在接下来的论证中,笔者将一一阐述。

二、煤炭企业的法律风险

(一)煤炭企业权属的法律风险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煤炭企业的权属问题在当今这样的法治社会之下,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许多的煤炭企业的所有权和实际经营权处于分离状态,也就是说煤炭企业的实际经营人往往和所有权人是不一样的,这样无论是煤炭企业的所有权人还是经营人对煤炭企业做出的处分,往往只是单方面知道,另外一方却处于无知的状态,这样一来,做出的处分行为要么是效力待定行为要么便是无效的处分行为,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不堪设想的。

(二)煤炭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

煤炭企业主体取得合法的主体资格,需要具备六证,这六证分别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矿长还应具备矿长资格证以及矿长安全资格证。只有具备这六证的煤炭企业才能是合法的煤炭企业。而当下社会中,许多的煤炭企业老板为了牟取更大的利益或者因为一些其他的非法原因,不去办理这些证件和合格证,导致很多煤炭其他处于无证状态,这样一来,煤炭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就产生了,这不仅仅影响煤炭企业的正常运作,更多的是影响每一个矿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煤炭企业债务的法律风险

现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者生存这样的道理越来越被社会所重视,所以存在很多企业并购的现象,而煤炭企业也并不例外,而被收购方或者并购一方往往处于弱势状态,其往往背负着许多债务,这不得不引起收购方的注意,在收购时必须注明这些煤炭企业债务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案。而作为债权人,无论是企业团体还是公民个人,都应当随时跟踪自己的债权,特别是在企业收购和并购时更应当关注这些债权债务的安排情况。毕竟如果这些问题处理不得当的话,引发的不仅仅是债权债务人之间的矛盾,有时甚至能够引发范围更大的社会矛盾。这在煤炭企业的收购过程中时有发生。

三、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煤炭企业应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不同的法律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机制,例如,针对合同的主体和权属的法律风险问题,合同签订前应当查询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质,包括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和履约信用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审核之后方可与其订立合同。并且,从实处保障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这样一来,对于媒体企业权属的法律风险和媒体企业主体的法律风险就可以得到完美的解决。

(二)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力度

作为媒体企业的管理阶层,不仅仅要对企业的运营了如指掌,同时也要对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加强力度,当企业发生重大突出问题时,能够及时地拥有解决方案和策略去应对,当企业出现亏空或者亏损的情况时,才能对企业的债务做出正当地处理,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企业的破产,也有利于增加企业的信用度和社会评价。

(三)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意识是内因,其他方面的原因都是外在的,内因决定外因。因此增强煤炭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容忽视,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力度宣传企业风险的存在;作为企业管理层,应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于未然制定好突况的应对措施;作为企业的员工也应当对企业负责,具有风险防范意识,从小事做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发展趋势都不容乐观,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严峻,而且问题也随着发展越来越多,不仅仅是在本文中阐述的三个方面的法律风险,其他不突出的风险也日益增多。虽然,问题不断增多而且严重,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智慧也会随之增强,我们一定可以找到解决方案,能够很好地处理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煤炭企业的发展和复兴之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时均通.关于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几点思考[J].理论研究,2012(7)

[2]孙海霞.国有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的思考[J].人力资源,2011(4)

篇4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成因;防控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25-02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各种主题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贯穿于各种企业风险之中,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其从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来看,具有多样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特征

1.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它是制约员工不规范行为,是员工行为规范的准则,企业员工如果不遵守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那么导致企业法律风险产生。

2.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结果的强制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那么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是强制性的,如果企业法律风险产生,那么企业承受其结果的不好是不可避免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发生了法律风险,那么其结果是非常严重的。

3.企业法律风险发生领域的广泛性。法律法规制约着企业的所有经营,即企业不管实施哪种行为都要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法律是企业开展一切活动的依据。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从建立到结束的全过程。

4.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形式的关联性。企业风险并不是孤立的,在企业风险体系中,这些风险一般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并且存在交叉和重叠。在企业风险体系中,法律风险和其他各种风险关系是最密切的。例如,如果企业发生了销售风险或者财务风险,其一般也涉及法律风险。因为企业按照法律风险进行生产经营是企业经营最基本的,所以,在企业风险体系中,法律风险是企业最需要防范的基本风险。

5.企业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由于法律风险导致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它是可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来加以防范和控制的。

6.可认知性。法律风险的可认知性主要表现在它在风险发生前进行风险预测,并通过改变行为改变的风险。

7.专业性。法律风险的专业性主要由法律的专业性所决定。

8.损失性。风险一般都会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法律风险更不用说了,它甚至给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比企业任何一种风险带来的损失都大,如果法律风险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那么有可能导致企业倒闭。

9.不可投保性。风险转嫁是目前比较流行的避免风险的方法。但是法律风险的特殊性使得它根本就不能通过保险转嫁风险。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1.直接的法律风险和间接的法律风险。由于法律因素导致或者在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导致的企业的风险,这就是直接的法律风险,例如管理者缺乏法律意识而导致的管理风险等属于直接的法律风险。间接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非法律风险发生后,最终给企业带来各种法律后果,例如企业经营失败后给企业带来的民事赔偿以及法律纠纷都属于间接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是因事而异的。提高法律意识以及企业法务管理可以对直接的法律风险进行预防,而间接的法律风险则是通过各责任部门以及各专业人士来进行预防的。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的其中之一,但是企业的任何一种风险最终都会带来法律风险。

2.客观类法律风险和主观类法律风险。这种分类重要是按照人的意识行为来进行划分的。不因人的意识而转移的客观事件引起的法律风险就是客观类法律风险。例如,由于自然灾害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此时虽然管理漏洞中存在法律风险,但起因还只是自然灾害的影响。由人有意识的行为引起的法律风险就是主观类法律风险。对于客观类的防范,应该把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进行;在防范主观类的法律风险上,努力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因此,在进行主观类的法律风险防范时,对于员工教育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3.把主观类法律风险进行细分可分为作为的法律风险和不作为的法律风险。企业主动实施一定行为造成的法律风险称为作为的法律风险;而不作为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不采取必要或必须的行为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如企业未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而遭他人抢注。采取主动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其风险采取完善的防范措施这是防范作为的法律风险的方法;对于不作为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纠正对风险的错误认识。

4.根据法律风险来源其可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内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内部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造成的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外部法律环境及其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外部法律风险它的引发因素不是企业可以控制的,需要企业适应,此法律风险是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的,而只能采用某种适当的企业行为对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适应,从而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率。内部法律风险本身的发生机制的改变是通过改变企业行为实现对法律风险形成因素的改变来达成的。从实际上来看,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是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给企业的影响

法律风险给企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是商业性的损失。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成本增加,也可能导致企业失去良好的商业优势,从而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竞争能力,甚至导致企业从激烈的市场中消失。其次,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是连锁反应。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哪个法律行为出现了问题,必然会造成企业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一些法律风险,影响的是企业的商誉,这种情况下即使解决了法律风险,企业向从新获得原来的商业优势是非常困难的。再次,法律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害程度难以估量。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三鹿”事件给不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启示,“三鹿”事件造成的结果在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管理者的法律风险方法意识太弱。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基础就是法律风险意识,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也是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础。企业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中,企业的领导的法律风险意识都比较弱,而且没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在经营活动中主要靠常识来进行,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法律的法网。第二,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投入比较少。我国主要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这些企业根本没有专业懂法律的人员也不聘请相关的人员,对全体员工根本没有相应的法律教育,使得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都比较薄弱。第三,企业在法律方面的开支较少。事实上,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要占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一。可是,实际上,我国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占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有点悬。

(二)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不能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任

对于有些已经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的企业,大部分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中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实际中,法律顾问并不是企业的专职人员,而只是从律师事务所聘请的律师来兼职做企业的法律工作。正是这种模式,使得兼职的律师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很小,其实在实际中,企业只有在遇到诉讼时才会想到法律顾问的重要性。因此,法律风险并没有完全得以防范。在国外这方面做的是非常好的,一般情况下在重大经营决策、签署合同时,都必须有律师在场,否则,就会让对方感到你没有诚意以及法律意识。可是,在中国如果在签署协议时,带着律师那么对方会觉得你没诚意,协议还没签就想着怎么打官司了。因此,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并不能够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

(三)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主要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企业的各种风险。在我国,有三分之二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决策草率、监管失控、工作效率低,也是企业存在潜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四、企业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首先,企业应对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企业要进行全面法律风险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确定法律风险点、风险源,梳理具体的风险清单,并进行归类。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评分和分级排序,划分风险等级。其次,在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制度和流程。重点从风险预警和防范入手,制订法律风险防范的预警机制、预案机制以及补救方案,坚持对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以事后补救为辅,把企业的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再次,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是不断变化的,因此,企业应定期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不断改进、调整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以便企业更有效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企业应建立全员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一般而言,大型企业应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总法律顾问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全面领导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作。企业应建立法律事务机构,法律事务机构人员由律师或企业法律顾问组成,法律事务机构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设计和监督执行、法律风险发生后的处理等,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事务人员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专业特长和业务保障作用。各业务部门应熟知与本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业务的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本部门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企业要明确每个员工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中的职责和任务,每个员工要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圆满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当然,企业各部门、每个员工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运转。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是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企业要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建立比较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全体员工的行为要受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指引、规范和约束,实现企业一切的经济活动法制化、规范化,从而使得企业经济活动的可预测性大大增强,实现企业法律风险最低化。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也会由于企业员工违反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或者没有按照规范执行管理制度。因此,企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实实在在的得以执行。对于企业员工违反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或者没有按照规范执行管理制度的这些行为,企业应该给予这些员工或者部门相应的处罚,确保严格且全面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从而实现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防范。

(四)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

在企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企业的各种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通过合同来体现的。因此,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加强合同管理,从而方法法律纠纷的产生,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实际中,许多的纠纷都是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善,合同内容不够清晰,从而引起法律纠纷。因此在起草重大合同时,企业的法律事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合同合法有效以及齐全完备。

参考文献:

[1]王晓燕.现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

[2]夏露.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认识及对策[J].现代企业,2009(05) .

[3]张兴霖.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探讨[J].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8(02).

[4]孙彪.浅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建立[J].法制与社会, 2009(08).

[5]赵静,唐明.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J].中外企业文化, 2008(04) .

篇5

【关键词】

风险防范预案;安全护理;作用

安全护理是指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循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执行医嘱,实施护理计划,确保患者在治疗和康复中获得身心安全。近年来,我院护理部注重抓护理安全,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制订了一套完整的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在临床护理应用中,起到了以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作用。

1 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的背景

1.1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护理界的共识[1]。加上现行的医疗体制正面临新的形势,处在改革浪尖而备受关注的医疗行业,医患关系发生着耐人寻味的变化[2]。如因患者对医院的期望值过高,医护人员不经意的一句话或常规护理中的一点不及时往往是产生护理纠纷的‘导火索’。

1.2 在医疗过程中,护理工作直接涉及患者的治疗和康复的切身利益,稍有疏忽,难免发生医疗纠纷。加之护理人员编制紧缺,工作量在超负荷运转,常容易被患者与家属指出工作中的不足。

1.3 护理行为是具有超过各种服务之上的、独特的,同时又是具有科技行为的组合行为,其中风险始终存在所以具有高风险性,这也是导致医疗纠纷和投诉发生的隐患[3]。如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新诊疗仪器不断问世,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工作技能跟不上医疗发展的需要。

1.4 在护理实践中,相对于患者强烈的权利意识,护理人员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漠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

1.5 护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经验不足、交流沟通能力欠,特别是低年资护士和新分配护士,在突发事件中应对能力差。

2 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的要求

2.1 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属前馈控制又称事前控制或预先控制。是指在管理工作之前,对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后果进行预测并采取预防措施,使可能出现的偏差,在事前可以避免的一种方法[4]。我们在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时,为保证将来的实际成果能达到计划的要求,尽量减少偏差,通过听取医院职能管理科及临床医务人员对护理工作中的要求和建议,多方面多层次分析了解,满足群体的认知、行为及情感要求来不断完善护理风险防范预案。

2.2 护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一套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可评价的、防患未然的护理风险防范预案。

2.2.1 患者方面包括病情变化、猝死、坠床、摔倒、窒息的防范及应对、压疮的防范与应对、烫伤的防范及应对。如在制订烫伤的防范及应对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从预防热水袋烫伤、红外线照射烫伤、意外烫伤上多方面着手制订。

2.2.2 药物外渗防范方面包括化疗药物、高渗药物的使用。我们要求用药前详细了解药物的作用,正确使用方法及不良反应,尤其是新药;对有疑问的药物,应及时咨询医师方可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射时应确认输液通畅,无外渗后方可注入或输入化疗药物;按时巡视病房,观察药物疗效及用药后的反应,及时做好记录;严格做好交接班;加强静脉穿刺技术的熟练程度以减轻患者痛苦;一旦发现外渗,立即停止输液,汇报医生,局部遵医嘱予以硫酸镁湿敷或寻求快速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做好患者的解释及心理疏导工作。

2.2.3 遇到突发性药物过敏、药物使用错误的应对。

2.2.4 工作场所暴力防范及职业暴露防范方面。

2.3 对工作中一些可能发生的事故苗头、事故隐患每月做隐患分析,护士长例会上通报,引以为戒,然后用文字的形式比较详细地进行表达说明,护理部定期进行考核,落实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护理安全防范工作。

3 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的作用

3.1 进一步完善了护理制度,发挥了护理部管理职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护理人员从事一切护理活动的标准,也是安全护理管理的依据。制订护理风险防范预案不仅完善了原有的护理制度,而且在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中,增强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深化了护理服务内涵。

3.2 能将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贯穿于安全护理始终。护理风险防范预案以文字形式比较系统地列出了护理风险防范措施,不仅要求护士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外,更重要的是要求护理人员对临床特定复杂的健康、疾病问题需有严密求实的质疑能力和分析推理技巧,能在解决患者生理、心理、社会等健康问题的各种护理方法中选择最优方法给予实施并评价。并且要求护士在工作中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诚信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3.3 增强了护士防范风险的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断提高。护士在工作中懂得安全的保证对患者来说是优先考虑的问题,患者应受到正确的而且是痛苦最小的治疗,责任心是保证安全的前提,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工作中发现事故苗头或某一“边缘事故”就能保持警觉,认真对照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及时总结经验,修正改进。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3.4 护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自觉性得到了显著提高。早在1859年南丁格尔就提出“护理的独特功能在于协助患者置身于自然而良好的环境下,恢复身心健康”。工作中护士能将患者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人,事事想到患者,尊重患者的人格,能站在患者的立场去分析,从患者的利益去思考,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思想,做好“四勤”,即脚勤、手勤、眼勤、嘴勤,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争取患者配合,使他们尽快的恢复健康。

3.5 护士对自身行为的认知上有了深刻地改变。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凯利和韦纳认为人们的行为获得成功或遭到失败主要可以归因于四个方面的因素,即努力程度、能力大小、任务难度、运气和机遇。对于行为的成败以何种原因作解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人此后的行为动机与行为方向。通过学习护理风险防范预案后,护士在工作中遇到护理风险或护理难题时,首先能做到“三问”:自己工作是否到位,患者是否满意,护理是否安全。改变了以往一遇到风险或护理难题就推三推四的不良现象。护士的护理职业化技能也在反复实践中得到了尽快提高。

参考文献

[1]周莉.预防性控制在护理风险中的应用.医学信息,2010,5:104-105.

[2]李婵.对护理实践中增强法律意识重要性的认识.中国医药导报,2010,7: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