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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问题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4: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会计实务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会计实务问题

篇1

关键词:会计实务问题;策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今天,现代企业间的竞争越发激烈。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新常态的关键时期,改进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刻不容缓。而会计实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核心,是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效率的关键,所以加强企业会计实务操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现阶段我国会计实务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问题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会计实务操作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会计处理方面的问题

虽然随着会计工作的开展,当前我国的会计实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一些进展,但是会计处理工作中依旧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主要表现为:企业会计实务操作中所涉及到的会计制度不健全,涵盖的范围有限,无法适合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工作;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缺乏,无法胜任有关的会计处理工作;监督机制缺乏,以至于企业中的相关会计工作没有严格按照有关的机制和要求实施等等,从而影响了会计实务操作的效果。

(2)税收筹划方面的问题

所谓的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指相应的纳税人在不违反相关法律中条款中的基础上,为了减轻其税负,增加其财产收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然而,在当前的税收实务处理过程中,有许多企业都争相提出少交或者不交税等问题,这明显就是对税收筹划的错误认识。虽然纳税人通过偷漏税也可以实现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偷税。偷税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必要的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简言之,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而偷税则是一种税务机关严打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会计实务操作能力的策略

(1)加强会计实务操作改革

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实务理论在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所以相应的会计实务操作也需要持续变革,确保会计理论和实务操作始终处于协调发展的状态,切实避免因二者的不协调发展而影响会计实务操作效率。而就具体的手段而言:一方面,会计实务人员必须要勤加练习,平时多接触、了解和掌握一些全新的核算方法,同时要增加会计实务操作的科技化元素,以便可以推动会计实务操作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政府需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会计科技化事业,以不断促进会计实务操作水平的提升。此外,还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和创新会计实务操作方法,从而全面推动会计实务工作的发展。

(2)明确税收筹划应用原则

为了确保企业会计实务中税收筹划运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就必须要要求相关管理人员明确税收筹划运用的原则,同时要切实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合理制定税收筹划内容和方案,切不可一味地以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为依据而忽视了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所引发的额外费用,必须要综合考虑税收筹划对企业和社会所带来的综合效益。而就税收筹划应用的具体原则而言,其主要包括合法性、合理性、事先筹划、成本效益、风险防范以及服从财务决策过程和财务管理总目标等原则,从而切实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3)推进会计电算化的发展

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为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和变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会计实务操作也不例外。通过在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引入电算化技术,则可以彻底变革我国传统的会计实务操作模式,以前繁琐的纸质操作而逐步被计算机平台上的操作所取代。因此,企业必须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制度来不断改进和完善会计电算化技术,从而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比如,企业要改变传统采用单一标准的财务软件或者已经过时的财务软件,切实根据行业和地区标准等来选择当前社会或者行业中所推行的最新财务软件,以便可以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会计处理工作的效率:企业要积极引进一些兼有财务知识和会计电算化技能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同时要加大企业内部财务会计人员在电算化方面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力度,从而全面确保企业自身的会计工作实现向电算化方面发展。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实务在持续地进行发展、变革和创新,尤其是越来越多新技术的引入更极大地推动了会计实务操作工作的发展。因此,在实际的会计实务操作中,企业必须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引进电算化技术,同时还要加强变革,从而全面提升我国会计实务操作技能,以为我国现代化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韩潇,解秀兰.财务会计实务相关会计处理思考[J].财会通讯.2014,15(4):75-76.

[2]沈庆荣.论述会计实务中的职业判断问题[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5,18(14):36-37.

篇2

企业股份制改制或者上市公司拟进行的收购,按照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实施评估。这就引申出五个问题:

1.评估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问题。如果原企业或被收购企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应是该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今后拟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基准将会导致不同的净资产结果。我们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与委托评估审计的不同目的相配套的。在改制企业或被收购企业评估审计中,应按照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制度基准,重新厘定其财务状况和净资产,以便于改制企业或收购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

2.调账问题。股份制改制企业的评估结果是否调账,除国有企业外均涉及经营业绩是否能够连续计算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财会[1998]16号的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

3.调账时间及起始时点。关于股份制改组后的资产评估调账,存在四个日期(时点):评估基准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审核日、投资日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究竟应确定哪个日期为评估调账日或建账日(以下简称“调账日”)?我国有关法规、制度并未有明确规定。

评估基准日是一个选定的日期。因为股份制改组所需进行的资产评估、评估审核、报批手续等一系列活动不可能在同一时点完成,故需要选定一个时点,即确定评估基准日。但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并不表示资产占有单位已于该时点将资产投入了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成立,确定评估基准日并进行评估,仅是投资活动的前期工作,投资活动并未完成,故不应确定为调账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是其代表政府对上述评估结果进行的监控活动。对于不涉及产权变动的评估事项,如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等,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日,即可认为完成了需要评估的事项,并以该日作为评估调账日。但若评估事项涉及产权变动,则存在该项产权变动能否最终完成的问题,若不能完成,已进行的评估及其审核工作即失去意义,更谈不上调账了。投资日也因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成立,各出资人投资日各异,投资日建账尚存在不确定因素。所以,对股份制改组这一涉及产权变动的事项中的评估结果,应于股份制改组完成时,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进行账务调整或建立新账。

4.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实现利润的归属问题。从合理性上讲,这部分利润应属原股东所有,原股东可按照出资时间合理分配。但按照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的建议,比较倡导这部分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以便于实际操作。

5.评估增值的两种会计处理。对于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按照目前规定,在相应调账以后,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公司对评估的资产在进行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是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进行的,则应将按规定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计入“递延税款”贷方,差额记入“资本公积”。在按规定对评估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时,或按规定的期限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如公司在计提折旧时,仍按原账面原价计提,则评估增值部分不需要计算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应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二、比例合并法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方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予以合并。这里所讲的合营企业,是指双方或多方从事某项共同控制的经济活动,包括共同控制的经营、共同控制的资产和共同控制的实体,由合同约定建立共同控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公司应当采用比例合并法对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份额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相同或类似项目逐项合并;另一种方法是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其所占合营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份额。例如,将其所占合营企业流动资产的份额作为合并报表流动资产的一部分单独反映,将其所占合营企业固定资产的份额作为合并报表规定资产的一部分单独反映。两种报告方式的结果,所反映的合并净利润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各大类金额是完全相同的。这里需要讨论是,如何理解共同控制的含义。

三、合并对象的几个特殊问题

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中规定,合并报表的合并对象有二:一是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二是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企业。这里存在逻辑上的悖论,即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但是未被母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是合并呢还是不合并?

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以下几种情形是我们经常遇见的,值得讨论:

1.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作为母公司的一部分,还是作为合并对象?众所周知,全资子公司是游离于《公司法》之外的一种公司制企业。从法律形式上看,应当作为合并对象,因为全资子公司毕竟独立于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从实质上看,全资子公司与分公司并无实质区别,合并之后没有少数股东权益,也无少数股东损益,与合并报表的特性似乎存在矛盾。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应当作为合并对象处理为妥。

2.年度中间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分公司年度中间进行改制成为子公司(不是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不应调整,即母公司期初仍包括该分公司,以维护报表的真实性。年度时该分公司变为子公司,应当作为合并对象,从母公司报表中划出去,列入期末合并报表。子公司在年度中间清算的,期初合并报表范围不变,期末合并报表范围则不包括该子公司。

3.子公司为承包经营企业,子公司为租赁经营企业,以及子公司为委托经营企业。这三类企业在承包经营期、租赁经营期或受托经营期内,由于企业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对方,相应地其经营和财务决策也由对方实施控制,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应将拥有50%以上权益性资本的上述三类企业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对此,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合并会计报表政策中予以详细披露。

四、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报表年初数调整问题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财会字[1999]49号,原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情况变化(如出售、减持股份等)而不再包括在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在编制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即将原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的有关数据从年初数中扣除。因此,不涉及因合并范围变化而采用追溯调整法的问题。原未包括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因增加投资比例等原因而纳入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应根据其子公司按补充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并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1999年度新购入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按补充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基础,但不需要调整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文件中规定的三种处理方法的理论依据是不同的。第一和第二种情形,即增减所持股份变化而引起的期末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要对报表期初数作同口径调整,讲求的是报表的可比性,把报表的真实性放在第二位;第三种情形,即新购合并引起的期末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要对报表期初数不作同口径调整,讲求的是报表的真实性,把报表的可比性放在第二位。我们认为,不论何种情形引起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报表期初数均应该按照真实性原则编制,并在报表附注中作适当披露。脱离真实性,可比性将失去意义。

五、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其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在合并报表如何反映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有一个特殊项目,即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它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不作股东权益反映,而是列为企业的负债。而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并没有此项目。在编制企业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并在应付福利费项目中反映。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母公司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调至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二是在净利润前所得税后增设“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三是在可供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子公司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这几种方法都可以接受,但应当保持做法的前后一贯性。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即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后,单列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母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收益时,应当剔除子公司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后按股权比例核算确定。

财政部于2001年11月19日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62号。文件明确指出,从2002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因此,上述问题也将随着《企业会计制度》的全面贯彻而消逝。

六、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注释要分类披露其期初、期末的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和账面价值。投资项目的分类包括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这一格式要求适用于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注释。但两者具体内涵和相关数据是不同的。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对子公司投资是指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差额,不包括对已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已作合并抵消投资份额。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是指母公司本身直接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既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也包括没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投资。它们的关系,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投资的合计数≤母公司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对子公司投资的合计数注:上述公式中“等于”的情形,是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净资产为零或负数的情况下出现。

合并报表股权投资差额所对应的投资项目范围,要比母公司报表股权投资差额所对应的小(因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有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并报表上已经列为“合并价差”项目反映)。但由于每一股权投资差额有可能是借方余额,也有可能是贷方余额,从金额反映上看,合并报表股权投资差额合计数有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母公司报表股权投资差额合计数。因此应视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在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注释中,某个投资项目所列持股比例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如有超过50%的,即应合并报表而未合并报表的情形,应当说明该投资项目没有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原因和理由,以消除会计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上的误会和逻辑上的破绽。

七、资不抵债控股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和报表反映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及财政部《关于资不抵债公司合并报表问题请示的复函》(财会[1999]10号),母公司确认控股子公司的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对子公司的投资亏损超过其投资额部分(超额亏损)不再确认,其未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数,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增设“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且在合并利润表“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下增设“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予以反映。

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27条规定:“在被合并的子公司中,归属于少数股权的亏损,可能超过子公司权益中的少数股权。超过部分以及归属于少数股权的进一步亏损,除少数股权应遵照规定的义务弥补,并且有能力弥补的部分外,均应冲减多数股权。如果子公司以后有报告利润,在多数股权所承担的少数股权亏损全部弥补之前,所有利润均属于多数股权。”

篇3

关键词:会计实务;会计标准;企业;发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但现阶段我国的会计实务仍存在许多弊端。并且相关法律不完善,导致许多中小型企业会计实务中存在很多问题。作为一个会计工作者,本文就对当前企业会计实务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利息计提问题

在利息和税率这类会计实务中,存在是否需要计提的问题。在企业刚创办支出,或者年终时就会产生巨额的存款或者税点。这些存款一般金额较大,但是这些存款在期末产生的利息到底应不应该计提,这一类账目的计提与否会给公司的当期的资产带来很大的变动。针对存款项目中所产生的巨额利息分为从以下两个角度假设分析。

(一)计提利息

如果将存款中的利息计提,那么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借方需与贷方平衡的原则,就不能明确的标示出贷方所需要的会计科目。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此部分应记录在“其他应收款”中,但是如果记录在这一会计科目中就会影响到期末的坏账计提基数,与此同时就会违背《会计制度规定》。这样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其他一部分人则认为应该把这一部分计入到“应收利息”中,但是在应收利息这一会计科目中又不包括存款利息,这样就让会计工作人员很难决定将这一部分收入记录在案。因此就会导致最终财务出现漏洞,影响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不计提利息

如果此类账款不计提的话,就会明显的影响公司的财务,出现这样的请款是有悖《会计制度规定》的,并且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针对这一会计实务问题应该完全根据该公司的记账管理记录并且计提该款项。切记不能违背《会计制度规定》。由于其他应收款中不包括定期存款这一项目,所以,有些公司将此款项在报表中列入其他应收款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成本费用中产生的各项问题

成本费用中的“营销费用”会对这一会计科目有很大的影响,并且有可能在公司的流动资金中形成假象。举个例子说明:某化妆品销售公司的出差销售人员,因为人员基本都在外地出差,不能及时的将发票等消费凭证及时的送回公司进行回单冲销,这样就会导致在这一时间段中公司财务出现虚高现象。进而也违背了当下的会计准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解决此问题呢?

根据现阶段最新的准则来看,该化妆品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内部实际需要进行调节费用科目,但是如果增加了费用科目就要在年度预提费中适量调整为实际发生额。如果按照此方法操作就要会计人员和营销人员都要严格遵照法律和公司制度进行核算和冲销。并且公司应该制定严谨有效的制度用以规范工作人员。

三、收入含义不明确

本标题下的“收入”含义主要表现在利润表中的商品销售收入这一会计科目中。利润表是反映一个公司某个阶段内的会计报表。这类报表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是根据不同时期而产生的报表。比如房地产行业中的利润报表就是表示房产给公司带来的收益。但是房地长的黄金销售阶段在9、10月份,这也就表明这阶段的利润表浮动较大。而且就这一阶段给公司带来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时刻。

根据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开始,利润表中就不显示税前的金额,这也就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首日,开始就有很大一部分人持反对意见。因为不论是税前还是税后都是工作得来的收入,所以就应该显示到报表中。所以建议在例如表中多加入一项“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主营业务收入”。

四、会计制度不完善,理论超前,实务滞后

近些年来我国法律对会计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产生了30多部与会计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会计制度中从会计职能和会计工作者的素质等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空子”。我国是法律大国,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有很多会计人员没有把持住自己导致出现财务纰漏,并且被绳之于法。为什么不可以防患于未然,一定要等到问题出现后才去解决呢。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中出现了很多方便快捷的备选方案,这样虽然给会计工作者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是也提高了会计工作者的自主能力,但是长此以往就会给没有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机会,让他们钻空子,并且给审计和税务检查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我国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及时颁布或者及时补充与时俱进的相关法律条文,严格把关会计审查。

由于我国早在几千年以前就出现了会计工作,所以我们有着相当多的实践经验和十分超前的会计理论知识。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近些年来我国更加注重教育研究会计理论,并没有狠抓会计实务,导致出现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地结合的“断层现象”。在会计实务中的审核工作和监督力度相对较小,导致会计实务滞后。因此就更加应该双管齐下,在研究会计理论的同时注重对会计实务的监督力度,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五、结语

当下会计实务逐步被大家熟知和关注,会计人员应该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循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标准,结合工作实践,实际分析,做到活学活用。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经济体制和当前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会计实务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更应该完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会计实务中的各项活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玄宏;王永力.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4).

[2]张镅;朱大鹏.财务报告的现行局限性及发展趋势[J].企业家天地.2007(08).

[3]李红霞.企业会计信息失真[J].企业导报.2009(11).

篇4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纳税征信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中小企业财务造假已成常态,偷税漏税现象严重。企业设有一套內账一套外账,内账记录公司全部经济业务,外账用来应付税务局、银行。中小企业为了逃避纳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些零售商购买者常常不开增值税发票,让对方将属于公司收入的款项打入法人账户。另外,在进行产品促销活动时,随货赠送的商品均不做账务处理,以减少纳税。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在原始凭证方面,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有些紧急情况填写的原始凭证缺少主管负责人、经办人的签字、盖章,无法在发生问题时明确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某些企业甚至无特定格式的原始凭证,采用手工自制原始凭证。在记账凭证方面,中小企业不能规范会计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部分企业为了简化会计工作,月底填写一张收入记账凭证,后面粘贴多张不同日期的原始凭证。在其他方面,会计人员不能对账簿发现的错误及时进行更正。根据利润需要随意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固定资产账目存在少提或多提折旧现象。在赊销时没有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赊账单据,企业应收账款挂账时间长,有些企业甚至不对难以收回的账款提取坏账准备。

(二)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段与措施的总称。中小企业往往缺少健全的内控体系,会计人员内控意识薄弱,日常会计工作的展开总是受到领导或者管理人员的制约,无法做到及时、准确、公正的操作。由于中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大都不分离,业主可支配所有经营管理活动,没有特定的规章和人员约束业主,这样可能造成业主对公司利润和会计做账的干涉,而且频繁随意地以私人目的支取资金。其次,缺乏严格的内部监督还会导致很多实际问题。例如,差旅费不能定期清算,一些员工因为私人原因扰乱正常结算报销顺序或者延时上交记账单据。在计算员工薪资时,没有固定、统一的核算标准,公司对中基层管理人员缺乏绩效考核。

(三)电算化没有彻底实现,缺乏高素质财会人员

在计算机广泛普及应用的今天,中小企业也在充分利用软件处理公司的各种业务。会计人员能使用金蝶、用友、远光、管家婆等会计软件,填制记账凭证、结账、报账。但中小企业对于财务软件的应用范围还不够,有的仅在收入核算项目中应用,不会在材料成本核算中应用。部分企业销售、库存、财务采用不同的软件,数据不加以汇总,造成公司数据难成体系,会计人员对其他部门的情况了解不足。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流动性大,学历水平、能力经验参差不齐。由于企业规模小,难以留住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多数企业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养匮乏,会计人员知识老化,不了解国家最新法规制度,不具备财务分析和风险预测能力,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企业核算需求。

二、建议与对策

(一)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内部控制

中小企业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建立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对于核算水平较低的小微企业可采用委托记账,但委托人必须提供真实、全面的原始凭证。企业应杜绝两套账、多套账的会计造假行为,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利用国家优惠政策,科学避税。企业应加强各个部门、岗位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控制,建立一个简单的预算、考核、评价体系,一旦发现影响公司效率、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况要加以督促、警告、处罚。会计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应保持各自的思想独立,公司应赋予会计人员对高管和其他人员财务上的监督权,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来约束管理层行为,避免其滥用公司资金。会计人员应严格记录高层管理人员的取钱行为,尽量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执行管理层的薪金发放。

(二)完善外部监督检查工作

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建议企业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账务处理,依据有效凭证记账入账。为了促使纳税人的财务经营状况被税务机关等部门了解、掌握,纳税人需要积极向税务机关报送材料。这是一项义务,如果纳税人没有做到,就要对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建立企业纳税征信制度和诚信奖励制度。在行政区划内,将所有企业纳入纳税征信体系中,以诚信加分和违法减分的形式,进行征信评定工作。设定几个分数的警戒线和奖励线,对此范围内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警示教育或者贷款政策优惠、荣誉奖励。此外,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格整顿偷税漏税的中小企业,仔细审查企业提供的账簿、财务报表,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负责人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对作假严重的企业会计人员,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大力推进电算化,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

企业应建立通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协议,并与市场细分相结合。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建立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电算化操作技能。要想拥有优秀的财会人员队伍,就必须增加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尤其是在国家新进法规、会计电算化、excel办公软件的培训上。会计人员也应主动学习会计准则、工作规范、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结语

中小企业是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总之,完善中小企业会计核算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全面贯彻《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立足企业实际,加强会计核算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培养更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才能切实提高中小企业会计核算质量,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宜春.关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J].企业家天地,2008,3(10).

[2]赵宝卿.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篇5

一、筹办期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

筹办期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正常开展,主要进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的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复式记账和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存在固有的勾稽关系。处于筹办期的企业由于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须编制利润表,但为了反映筹办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企业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筹办期企业现金流量的特殊性以及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缺乏净利润基础,使得编制现金流量表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我们现金流量表主表部分的编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时,如何划分筹办期发生的费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是编制筹办期现金流量表的特殊之处。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经营活动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开办费,主要包括登记注册费、估验资费等,这些费用的发生同公司的设立行为相关,而与企业经营收入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可见开办费从实质上讲是应会计权责发生制要求而设置的费用性质的资产,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准备,是设立企业的必要投入。从性质上看,将开办费引起的现金流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是恰当的,由于这种现金流出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应列示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等栏目,而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由于规模不同,不同企业的开办期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实务中有人主张将在一年内发生并转销的开办费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而将跨年度的开办费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开办费的性质,同时也导致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

其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要求,企业除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外,还应在补充资料中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由于筹办期企业没有编制利润表,没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利润基础,所以筹办期企业无须也不可能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无须编制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补充资料。

二、收购或出售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

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以下简称“解答”)中,对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如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做出了规定,该解答规定母公司报告期内因出售、购买子公司而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予以反映,即要求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但上述规定并没有说明企业在出售、购买子公司时子公司在出售、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如何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列示以及如何保证直接法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

笔者认为,既然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引致的现金流量归类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则应该将企业在出售、购买子公司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也应该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示。企业报告期内出售子公司将导致期末合并范围的减小,被出售的子公司期末将不再包括在合并会计范围内。子公司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再包括在期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故子公司在出售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在“支付的与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购买子公司时,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中不包括所购买子公司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所购买子公司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则包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在购买日被购买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这样处理后不仅能够保证直接法下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计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而且使得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分类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

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处理出售、购买子公司时子公司在出售、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应采用追塑调整期初数的办法,以便能够实现直接法下编制的合并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由于调整期初数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实质上是一种为了保证平衡而做出的一种模拟,不符合会计信息客观性的要求。

三、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

正确确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果公允表述的基础。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开发地点、规模、周期、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等因素确定,而且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只能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并据以结转销售成本。

对单体开发项目来说,一般以独立编制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单项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但对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尤其是同一项目有不同的功能区,成本核算对象如何确定?实务中存在以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待项目建成后再按一定的标准在各功能区分配的做法。比如,同一项目既有写字楼、又有公寓、裙楼等功能。不同的功能导致其设计不同从而建筑成本相差很大,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单独核算各功能区的成本而将项目整体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会导致成本在各功能区上的平均化,但各功能区销售价格和租金价格却相差很大,这样便导致成本和收入的不配比,不符合会计上的配比原则。实务中还有一种做法是先将整个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各功能区成本,然后根据各功能区的情况估计一个比例来分割不同功能区的成本,即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两个或多个单位成本,这种做法一方面会导致会计核算工作量的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分割比例是事后确定的,容易导致企业对各功能区单位成本的人为的调节,不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较合理的做法是按不同的功能区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从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这样既能满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要求,又能保证成本和收入的配比。

四、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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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界定筹建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筹建期间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是不同的。那么,如何界定企业的筹建期间以及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有哪些,就成为企业对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正确会计处理的关键,但《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却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说明。财政部办公厅2002年5月22日下发的《对及相关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全面调研的通知》中,对该进行了调研。但是对于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主要有哪些,判断筹建期间结束、生产经营期间开始的主要依据是什么等问题,财政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下面谈谈笔者的看法。

关于筹建期的定义,财政部财法字[1999]第003号《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下同)之日的期间。财政部1995年6月27日下发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为止期间为筹建期。

《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期间所发生费用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财政部下发的调研提纲以及上述相关文件对筹建期的定义,都有这么一层含义,即企业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下同)开始就是筹建期间的结束。那么,在实务中,如何判断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是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开始购买原材料,还是从开始生产产品或者开始销售产品或是其他?《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均没有对此做出说明。

显然,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不一定就开始生产经营,因为很多企业为开始生产经营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建等活动。那么,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在什么条件下可认为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生产经营开始呢?这可能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事实上,如果单纯从“开始生产经营”字面上理解,由于企业性质和经营范围的不同,不同企业筹建期的时间以及筹建期间所进行的活动的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有的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当月就可开始生产或销售;有的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很长时间筹备才可以开始生产;有的企业开始生产的当月就有销售;有的企业开始生产后很长时间才有销售。所以,从经济业务的表现形式上看,很难有一个或几个具体标准来作为判断企业生产经营开始的依据。

因此,在会计实务中,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作为筹建期间结束的判断依据是很笼统的,缺乏明确的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需筹建很长时间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很难明确区分筹建期间结束、生产经营开始的界限。这就会使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筹建期间界定不一致,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笔者认为,《企业会计制度》之所以规定将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归集,然后才计入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损益,应该是从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角度考虑的。既然如此,不如明确将首次确认收入的时间作为会计实务中划分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生产经营开始的标志。这种划分,不仅可以解决会计人员对企业何时开始生产经营缺乏明确判断标准的问题,而且在实务中容易操作,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况且,将开办费用在企业首次确认收入的当月就计入损益,对企业和税务部门来说,都是能够得到合理解释的。当然,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将开办费用在发生时就计入当期费用,这样就不会出现如何界定筹建期间的问题了。

二、在筹建期间发生哪些费用及如何处理

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判断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的时间,最早只能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最迟只能是企业首次确认收入的当日。在这个期间范围内,不论如何界定企业筹建期间,企业在筹建期间可能发生的所有支出都可以归为以下几种性质的费用:①为企业筹建所发生的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打印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②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③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生产性费用;④企业为开始生产经营做准备所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等生产性费用;⑤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以前,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开发费用和专利注册费用;⑥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以前,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上述几种不同性质的费用中,第①种性质的费用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性质相同,不会形成相应的资产。第②种性质的费用则可能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财务费用性质不完全相同,部分费用可能与相关资产的入账价值有关,如将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第③种、第④种性质的费用与相关资产的入账价值有关。第⑤种性质的费用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与资产价值无关,而专利注册费用、律师费用则与所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价值有关。第⑥种性质的费用虽不是直接的支出,但按相关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在购入的次月就要开始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在购入的当月就要开始摊销,那么这部分折旧和摊销也会形成一种费用。

这几种不同性质的费用是否都能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将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都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最明显的错误是,它只规定了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那购买无形资产又应如何处理呢?

对于上述,笔者认为,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具体准则对相应资产计价并没有就企业筹建期间、生产经营期分别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这个必要)。那么,上述筹建期间与资产相关的费用就应根据相关具体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第③种、第④种性质的费用,应根据具体准则的规定计入相应资产的价值;对于第②种、第⑤种性质的费用,应按借款费用和无形资产准则中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第⑥种性质的费用,因企业尚未进行生产经营,因此也应作为企业的开办费用进行处理。而只有不计入相应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汇兑损益及研究、开发费用才能与上述第①种性质的费用一样,作为筹建期间的开办费用进行处理。这也是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账”相符的。

所以,《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中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是不严谨的,也是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对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按上述不同性质的分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如何归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是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由此可见,“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的是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就属于一次性摊销,摊销期限并未超过1年,但其却规定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进行归集核算,这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相矛盾。这可能是因为延续了原来的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用的摊销期不少于5年而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规定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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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会计实务;运用问题

现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竞争脚步的加快,会计在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显现的越来越明显。它是经济管理的关键部分,全面清晰准确的反应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的管理和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经济大环境下,企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变得很高,因此,实施谨慎性原则很有必要,这就能在第一时间对风险进行合理估计,在危难发生之前化险为夷,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一、谨慎性原则的概念

谨慎性原则就是会计人员在进行经济活动或者处理相关事务的时候,在确保选择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不虚增利润或者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式及程序进行处理,以谨慎的角度去分析企业的财物现状和经营成果,合理估计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损失,并予以避免。其本质内容就是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经营能力进行维护和支持。谨慎性原则是一种在会计核算里的指导思想,不是规定中的某一项计算方式和核算方法。这也是一种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这种观点认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因此,悲观主义会更加保守和谨慎,这将大大减小投资者及债权人的投资风险系数。在竞争激烈的大经济环境下,企业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因此,这种谨慎性原则会适当的调节利润,确保企业的长期生存。但这不代表企业可以设置机密账户或者是账外准备,也不允许利用此原则进行高估成本。

二、在会计实务中实施谨慎性原则的意义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这也是谨慎性原则的意义之一,这种原则能够对经营中的危险因素作出相应慎重的反思,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使企业的管理者能够对经营的现状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和熟悉。实行谨慎性会计原则有助于消化历史遗留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旧体制积累而成的很多矛盾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再新体制建立之后不断的出现,也造成了很多不良资产的存在,为了防止这种危险的发生和继续存在,就要在谨慎性原则的指引和要求下,不断的解决现实问题,才能够反映出真实的现状,并且对过去的错误进行及时更正。这种谨慎性的原则有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这种核算的态度能够避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从短期的影响来看,会使现阶段的利润减少,但是从今后的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能够充分考虑到经营中存在的不利条件,为将来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制定会计准则和相关条款的补充规定。根据我国现存的会计规范来分析,很多会计操作事项的操作性很强,但是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些判断标准表述的不够明确,使得作为决定资产减值准备数额决定因素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企业利用谨慎性原则进行资产和利润的操作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因此,要根据不同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制定相关的具体规定,这样才能够使得会计数据更加牢靠,只有这样,才能够满足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2.适度运用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是一种做事原则性的一种规定,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和尺度,因此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质,对谨慎性原则的最好使用是要取决于这种原则的应用程度,过度使用谨慎性原则或者过于冒险都会使这种原则的优势大打折扣,使企业的实际经营效果和财务的往来都不能够实事求是的体现,这就会使企业的管理人员受到不明确的实际状况的误导。在谨慎性原则的实际运用上,要把握适度这一态度,这也是对会计人员提出的高标准和高要求,要谨慎把握相应的制约因素,从而对存在的状况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和推算。在实际的运用中,这种尺度的把握是很难的,因此,存在借此机会进行谨慎性原则的滥用的情况,估计扩大成本费用的估计,不能准确的预计收益,因此,企业要处理好谨慎性原则与其他会计要求规范的相互制约关系,要按照要求检查相关的费用的计算是否按照正常的程度和规定,总而言之,对谨慎性原则的具体应用,要按国际惯例进行会计处理,尽可能避免对谨慎性原则的滥用。

3.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它成为了会计行业要求的新标准,但是这也为会计人员提出的更多标准和要求。我国仍然有很多的会计人员缺乏职业判断能力,并且不能够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会计人员是实施一系列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的主体,是起主导作用的,因此,要对会计人员加以规范,要求他们在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同时把握好尺度,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道德素养,实时地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谨慎性原则的实施力度,让会计人员有能力把握好谨慎性原则的实施力度,在进行风险评估和判断的时候有能力做到判断准确,实事求是,减少主观臆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会计人员本身职业道德的考核,及时在健全的体制下,也会存在一些对工作不负责的工作人员,本身对职业的不热爱和不负责的心态会对工作的效果和企业的发展带来负效应,并且这种人员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此,职业素养是需要长期培养和教育的关键部分,在诱惑和不良风气泛滥的同时,确保会计人员不会放松警惕,也不会改变自身应有的做法,要保持这种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监督机制发挥应有的效果。

4.加强企业的基础建设,为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打下基础。要认真抓好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这是最基本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进行企业内部的相应调整。在谨慎性原则的指导下,要增强自身的能力和素养,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加强企业的基础建设,明确企业的指导思想和内涵,这样才能为谨慎性原则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四、结语

谨慎性原则对于企业合理规划经营发展、维护企业的生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其丰富的内容和含义使其运用的范围也很广泛。企业要拥有这种经营的意识,来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会计实务中合理的运用谨慎性原则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分析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参考文献:

[1]李敬.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探究[J].北方经贸.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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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职业判断;问题;对策

众所周知,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的基本流程和会计方法的运用上被广泛得到应用。但是一直以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会计职业判断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我国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水平不高,对于会计制度和准则在应用时生搬硬套,缺乏职业判断的意识和积极性,远远无法满足现代企业对会计职能的需要。因此加强对会计职业判断的研究意义重大。

一、会计职业判断的本质

会计职业判断是指会计人员在对某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包括最终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针对各种不确定情况,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准则框架内,合理运用自身的经验和判断力对其使用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进行判断与选择的会计行为。

由会计职业判断的概念可知,会计职业判断实质上是一种会计行为,它是由会计行为实施主体(会计行为实施个体和会计行为实施群体)应用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与制度、经济学以及管理学等专业知识对不确定的会计事项进行加工处理,形成有助于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会计信息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会计是一门充满不确定的学科,这在当前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经济环境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会计职业判断逐渐成为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因素。

二、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一直以来,我国对会计行为的规范是通过行业会计制度来实施的,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事项时只需参照会计制度做出是非判断,其优点是减少了会计行为的主观随意性,但这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会计职业判断发挥的空间。因此,会计人员依此形成了按固定方式处理的习惯,缺乏相关职业判断的经验和能力,不能根据客观环境的复杂性运用职业分析和判断的思路去理解会计事项。例如,在会计实务中有关资产减值的会计事项处理过程中,在会计职业判断中滥用会计估计造成资产减值计提过度或不足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缺乏引致的。

(二)会计监管不力,会计职业判断被扭曲

会计职业判断是一个“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显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反之则反是。其中,会计监管系统的建立健全对于会计职业判断的质量影响深远。在我国,会计监管力量主要来自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与外部会计监管系统两个方面。然而,现阶段这两个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也十分明显。就内部会计控制系统而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会计人员舞弊现象频发,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就外部监管系统而言,存在多重监管的现象,且各监管主体缺乏沟通与协调,监管资源浪费与缺位的问题并存。在这种监管环境下,会计职业判断缺乏中立性,反而成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掣肘。这一问题在会计实务中主要体现在有关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上,企业利用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少计的费用、多计的收入、以及过去发生的粉饰报表的造假行为,掩盖以前年度业绩虚假的真实状况。

三、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的对策

(一)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前已述及,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是会计职业判断行为实施的主体(个体、群体),其专业素质的高低对于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至关重要。从会计人员自身来讲,会计职业判断专业素质是一种职业判断的意识或经验,其不应拘泥于不确定会计事项过去的会计处理行为,而应当结合企业以及市场环境的最新变化对该会计事项进行深层次分析,看清其经济实质,进而选择恰当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流程,将会计工作的重心从研究会计制度本身转移到恰当运用职业判断上来。在此基础上,还应当不断归纳总结,建立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储备,养成会计职业判断的习惯,以利于在处理类似情况时,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从会计机构层面来讲,要确保建立会计职业判断行为主体的独立性,防止其受到企业经营管理层面的干预,避免其成为企业经管人员用以粉饰报表的工具。

(二)优化会计职业判断的工作环境

会计职业判断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其工作环境的优劣可以显著影响会计职业判断的质量。对此,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会计法规是会计职业判断的重要依据,尤其是高质量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质量至关重要。其中有关滥用会计职业判断的惩罚性措施可以对会计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实现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目的的会计职业判断;(2)强化监督机制。鉴于会计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完善且执行力强的监督机制是确保会计职业判断质量的关键点。对此,首先应当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对不确定经济事项的职业判断进行评判,对于会计舞弊行为及时查出,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系统的信息含量;而在外部监督系统的构建上,应当发挥民间审计力量的作用,利用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对会计报表整体的公允性发表意见,系统全面地对会计职业判断进行验证和评判。此外,准则制定层面还应当进一步细化职业判断的依据、方法和程序,这样既有利于会计人员进行更为审慎的职业判断,也便于企业决策层对会计职业判断的结果和实质进行理解与运用。

总之,会计职业判断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已经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致认同,我国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入、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也进入会计职业判断的重要时期。但现阶段我国会计职业判断的水平令人堪忧。因此,如何提高我国会计职业判断的质量,引导其在会计系统中发挥正面的作用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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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010年度;中级会计实务;考试题;问题商榷

一、2010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计算分析题第一小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0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至2009年12月31日,该项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700万元。

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未决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700万元,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为175万元。

(2)2010年3月5日,经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违约金500万元。甲、乙公司均不再上诉。

其他相关资料: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0年2月28日;2009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0年3月31日;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甲公司调整200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填列答题纸(卡)指定位置的表格中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减少数以“-”表示,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二、不同的解题方法

(一)采用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方法

1.编制调整分录

(1)调整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7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200

(2)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

(4)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贷:盈余公积 15

2.调整会计报表

(二)采用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方法

1.编制调整分录

(1)调整预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7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200

(2)调整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

(4)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

贷:盈余公积 15

2.调整会计报表

三、分析比较

第一种解题方法为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法。此方法这样调税的理由是:企业因或有负债而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由于税法规定与未决诉讼有关的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实可除,所以在法院尚未判决之前。企业会发生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00万元。由于该判断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并且判决数比原预计损失数少200万元。企业可以将200万元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处理。等到本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再将剩余的5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即: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利润总额-500万元(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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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实务;问题分析

客观的对资产减值进行计提,就可以比较清晰的获得实际的资产价值的减少,可以将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公开全面的反映出来,这样我们就可以确认未来可以获取的真实利益,这样就可以为会计工作者提供更多有效真实的信息,进一步为企业的财务工作提供合理的建议或者规划。但是由于我国相关资产减值的准则还不是很完善,所以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还有很多的问题,下面将对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说明。

一、资产减值估计缺乏客观的准则依据

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效益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步骤所在,意思就是说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时,就要及时地进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但是在现在这个阶段,市场变化的很快,所以大部分企业没有办法迅速的获得准确的可以符合当下情况的市场价格,此外在确定折现率和预计财产的方面到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计算方法,所以这些数值的确定受到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的影响比较大,很难做到客观性和全面性。这样就会使计算得出的资产减值的数目和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出入,不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所以在此基础上制定的计划和改革创新也就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会误导领导做出错误的判断。所以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加入没有客观的数据资料的话,即使会计人员按照标准进行计提,所做出的结果也没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所以,如何准确的获取计量资产减值所需的数据就显得尤为关键。此外,相关专家也要加强会计计量资产减值的计量准则,从而可以获得更加合理有效的估值。

二、难以准确把握资产组

资产组是指企业认定的最小的资产团体,所以因为资产组而产生的现金的流入应当和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应该区分独立。在新的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要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为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打好基础。然而现在对于如何准备界定资产组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确定标准。所以现在做出的资产减值的预算会和实际存在较大的误差。这是因为资产组的划分方式或者途径的不同对于计量等问题的计算结果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就会出现对于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会计团体的估算结果往往有很大的出入。但是资产组的确定又是不可或缺的一项,所以这就要求需要尽快制定一个统一合理的界定标准,来指导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最后做出来的计量结果才有一定的有效性。

三、上市公司借此操纵利润,逃避债务

上市公司经常会在对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上动手脚,可以去提取大数目额的准备金,从而为了第二年的由亏损到盈利铺垫。因为假如多计提了关于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金时,在下一个年度的计提折旧就会相应的减少,假如多计提的准备金是无形财产的减值准备金,那么下一个年度的所用的管理费用也会相应的减少,这些对于下一年企业由亏损到盈利都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对于那些已经计提坏账的款项,假如在第二年回来了,那么相应的就会把坏账进行相应的核减。这些对于企业的盈利都是有利因素。此外把已经减值的资产在下一年度以高于账面价值的价格转手也可以使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把已经计提减值的存货在下一年度出售出去会使结转成本相应的减少,也可以增加投资利润。通常出现这种情况,按规定企业应该对资产减值的情况进行分析,找明原因,通过正当的市场策略扭转市场,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企业往往采取更加省时省力的方法,通过在资产减值上的操作,使企业由亏损转为盈利。但是这仅仅解决了企业的眼前的问题,这就为企业以后更大问题的爆发埋下了祸根,对于企业的持久健康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危害,并且对于市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不利因素。

除了虚构利润,上市公司通常对控股的大股东计提资产减值的手段准备逃废债务。在目前这个阶段,控股股东每年都会有按照规定的回收款,但是很多上市公司这部分款项进行非常高比例的计提资产减值。将相关欠款方尤其对股东占有的资金进行计提坏账处理,而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有着非常严重的危害。类似的情况,假如上市公司对公司之外的欠款也进行计提坏账.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公司之间勾结起来一起逃避债务。而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企业在短时间内周转开资金,但是各方之间的矛盾会越积越深。假如不能及时进行填补,那么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的隐患,不容小视。而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在我国很大一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存在着国有企业控股独大的情况,甚至会出现根据公司的业绩去评定官级,这些都为虚构利润和逃避债务提供了动机。而这些做法会让企业形成资产泡沫,所以会计工作不能真正的去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

不论是粉饰利润或者逃避债务都不是计提资产减值的正规目标。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资产减值是一把双刃剑,也许高层管理不是很了解,所以作为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对决策层进行正确的引导,不能将企业带入无尽的恶循环。

四、企业内部问题

现在企业内部还存在操作规范不完善相关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于会计人员的管理也比较混乱,每个人的工作分工不明确,这对于会计工作的工作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有些会计人员甚至为企业提供的财务情况或者盈利情况的信息没有进行如实的汇总上报,进而会导致领导决策层对于整个企业发展方向和现状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这就会对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

此外在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方面来说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有些会计人员还不具备较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在进行资产减值计量工作时就会出现能力不足,计提不准确的问题。而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体现了一个企业的管理质量和水平。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于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会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要确保工作人员切实执行,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将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实行个人责任制。企业在招聘会计人员时,也要进行严格的把关,保障会计人员的质量。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我们才能更加有效的利用公司的资源。

五、相关制度不完善及监督机制的缺失

当今社会经济形势变化莫测,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还比较落后,所以不能很好的对资产减值的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对各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仅仅存在很模糊的概念,并没有清晰的界定标准。并且对于计提的内容也没有确定的计算方法,很多关键指数都是交给企业自主决定。这样就很难监控企业的真实的财务情况。并且这样反而会被一些上市公司所利用进行违规操作从而由亏损转为盈利。此外,由于缺乏统一的明确标准所以资产减值计提的公允性很难去判定。很多关键的指标都有进行实际工作的会计人员主观选择了,所以这样做出的数据很难有说服力。此外现存的会计制度对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也给上市公司留了很大的余地。比如计算方法就包括按单项投资计提、按投资类别计提、按投资总体计提三种方法。但是具体什么类型的上市公司采取什么计量方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这就使上市公司在进行资产减值工作时会选择利于达到自己目的的方法。此外现存的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不管是审计机构还是会计注册机构都存在很大的主观意识,所以没有很有力的监管机制。

六、总结

长久以来,我国在资产减值计量方面一直在不断的发展,不管是在界定标准还是比例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结构的复杂性。我们现在这个方面还存在着多的问题。合理公允的会计实务操作资产减值工作对于整个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我们必须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也才能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林向华.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分析[J].财会研究,2012.06:167-168.

[2]余云宜.分析资产减值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问题[J].财经纵横,2012.1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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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利润操控

一、资产减值的操作原理

企业因为外部因素,或者内部使用方法不适、范围发生改变等各种因素,到时企业资产的使用价值降低,令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这就是资产减值的含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是确认资产减值的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正好与对方想法。前者是当企业的资产出现减值损失的时候,把资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调整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把这一差值算入企业的当期损益。而后者,备抵法,指当企业的资产出现减值的情况时,企业应该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作资产的减项,以此代替调减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直接转销法相比,备抵法的操作过程虽然比较繁杂,但是其能够根据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进行实际操作。

在企业的资产减值计量工作中,其计量的主要观点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受托责任观,而另一种就是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是指企业的管理人或授权人,可以对委托人的部分财产进行管理,并且在管理的期间,利用这部分资产进行经营活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整个过程中,受托人所承担的责任就是受托责任了。所以,当企业进行资产减值计量工作的时候,需要以信息提供者的角度,确保企业的计量工作能过以公平、客观的态度,反映出委托人的资产情况。而所谓的决策有用观,就是对企业历史成本的计量,通过分析和研究,做出较为完善、全面的反馈,这个观点主要是针对市场投资者的。市场投资者能够根据这一反馈,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有了更多的了解,加上对投资风险进行了基础的评估后,再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由于市场投资者在思考投资决策的过程中,需要联合多方面的信息,所以企业需要整理好会计信息,确保其中的数据和资料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前瞻性,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指导和意见。[1]

二、资产减值会计事务中的问题

我国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实操经验尚浅,当中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有着举手投足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及时完善和解决以下问题:

(一)资产减值会计计提没有科学性

在我国企业的资产减值会计计提工作中,普遍存在着计提的方向不明确,其观点和信息都缺乏了一定的客观性、科学性。景观企业受到决策有用观的影响,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了数据资料,但是这些资料的指导性、可靠性都不高,久而久之,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的发展和完善。再者,在实际的资产减值的核算工作中,其会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都会影响计提工作的开展,一旦会计人员存在着较强烈的主观性整理数据和资料,那么这一份资料就难以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2]

(二)资产组的划分不明确

企业资产组的划分准则有很多,但是我国并没有全面、详细的资产组划分规定,企业极有可能因为划分资产组的问题,为企业带来了新的经济问题。由于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企业在划分资产组的时候,将会制约到资产减值转化为实际的计提金额及其数量,这种情况极容易引发企业操纵利润情况的出现。而且,我国部分企业上没有优秀的现金流量管理能力,相关的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也没有一定的现金流量测算知识。因此,在实际的资产组的划分过程中,不少企业面临着各种问题,而编制资产组也变成是一项不切实际的工作。

(三)资产组工作量分配经验不足

一般来说,企业在资产分配的时候,其工作负担会很重,因此在分配资产的同时,还需要为企业考虑到商用信誉等问题。就目前我国的资产组分配实际经验来说,中小型企业是难以承担这一责任的,而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于测算现金流量的方法不统一,而且欠缺一定的实践经验,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问题,还容易引发盈余管理的问题。[3]

三、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实务核算的方法

(一)统一资产组的划分方法

从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不难看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已经开始向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但是不难发现,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有相当一部分是把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一定的修改而来的。座椅,在制定会计准则的时候,应该根据我国会计行业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进行思考,制定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具有一定中国特色的会计准则,加强政府的主导地位,统一资产组的划分标准和方法。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方法,让企业在进行划分资产组的时候,能够根据操作指南进行操作,避免在工作的时候被过多的主观因素影响。[3]

(二)企业应当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应该加强对资产减值相关信息的重视,做好计提资产减值的准备,以客观、公平的态度进行资产减值的会计实务核算工作,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准确度和客观性。这样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一定的保障,确定企业资产的客观存在,还可以为企业的发展觉得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支持。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在资产减值会计实务核算工作中,有很多工作都需要依赖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进行,因此,企业可以为会计人员定期组织培训、讲座和考核,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才能够顺利地在企业内部展开资产减值会计计划。所以,在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会计人员提供多种后续教育,这样不论对于会计人员,又或者是企业的会计工作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4]

(四)加强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监管

由于我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程序并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各企业在进行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的时候,可以根据其自身不同的实际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需要加强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的监管,才能够令企业的会计工作结果能够如实地反映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各地方的税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注册会计师机构等部门和相关机构,都应加强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工作的审核和监督力度。

(五)完善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

我国的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的差异很大,不仅仅是对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强制性的减值测试,而当发现外界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针对资产是否出现减值的情况而进行核查,这种确认方式的灵活度较高,而且需要的成本低,但是不易操作,难以控制,因此,我国需要构建,并完善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企业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

四、结言

资产减值的核算工作占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能够有效地体现出企业的真实资产情况。但是如何在资产减值工作中,存在着多种问题而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将会导致资产减值的核算工作未能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令会计信息和资料失去应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相关的财务专业人员应该根据实际问题出发,寻找问题所在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令资产减值工作能够得到完善顺利地开展。

参考文献:

[1] 吴学斌,黄增玉,张雪南.中级财务会计[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

[2] 曲仁凤.资产减值会计处理完善措施[J].商场现代化,2014(06):163-164.

[3] 韩志国.资产减值准备相关问题研究[J].财经界,2014(0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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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者一般通过在活跃市场上购买或者出售具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金融资产来赚取差价。从而投资者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一般可以总结为在持有一段金融资产后,出售该资产,利用市场的差价来赚取差价。要辨别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是否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应满足三个基本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持有金融资产的时间的是短期的,在初始购买的时候,就有意图要利用市价的变动来出售赚取相应的差价。第二个特征: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取得。且其存在于活跃的市场中。第三个特征: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的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利润表的损益项目。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顾名思义,它是指某一投资者将一种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且这个投资者具有能力和目标将这个固定的投资额持有至到期。若一旦在初始确认时候,这个金融资产就被认定为了除持有至到期投资之外的其他资产,那么这个资产就一定不能划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对其账上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投资意图和能力进行从新的评价。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一般指的是在初始取得时候就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种资产的判定有四个特征。第一个特征:该金融资产可以是非金融衍生工具。第二个特征: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取得。且其存在于活跃的市场中。第三个特征: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投资者持有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出售获得相应的利润。第四个特征: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表的项目。

(四)应收账款和贷款 在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和贷款一般在市场上找不到报价。且其到期收到的金额是可以确定。应收账款和贷款仅仅指非金融衍生资产。若一旦在初始确认时候,这个金融资产就被认定为了其他金融资产,那么这个资产就一定不能再划分为应收账款和贷款。若不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级别降低,而使得其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难以收回,那么这种非衍生金融资产就不能划分为应收账款和贷款。

二、金融资产相关理论

(一)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企业业主与经纪人之间所获取的信息不一致。企业的管理者往往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价值最大化,而忽略其公司的价值最大化。由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公司可能收到了损失,这也就是成本。成本也可以认为就是契约成本。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要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就必须要降低这种契约成本。根据契约理论和金融资产类型的选择上存在的关系,我国对金融资产类型的选择上主要从契约理论的二个方面进行说明和研究。第一种就是所谓的债务契约。主要是指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问题。因为股东的利益需求跟债权人的利益需求是有所不同的,债权人一般比较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要看企业是否有能力支付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比较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同时关注企业的资金的流动性或获利性。债权人没有办法直接监督企业股东的行为。而只能通过和公司签订一些债务协议,来约束到公司的股东。当股东没有按照债务协议的约定进行活动,那么债权人可以同过调高相应的借款利息率来增加其借款的成本。或者通过一些约束性条款,来对股东使用资金的范围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债务协议从一定层面承担着间接约束股东的作用。所以,股东与债权人的关系是通过债务协议来体现的。这种关系要对会计计量的稳健性产生一定的要求。一个企业若会计处理具有稳健性,可以对股东的行为进行制约,使得债权人可以透过相应的会计资料来了解企业的股东。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契约成本,最终达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第二种契约就是企业的管理者契约。企业的管理者往往追求其自身利益的价值最大化,而忽略其公司的价值最大化。使得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也存在利益的不一致。从而产生一定的冲突。为了减少这个冲突,那么公司的激励机制就必须要设置。这个激励机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激励管理者的行为,从而使其目标朝着公司的目标的发展。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激励理论。但是由于企业股东与管理层之间所获取的信息不完全一致。从而使得股东对管理者的激励没有达到减少其成本,反而可能会使得管理者自身的利益加大。主要是因为这种激励一般是股权和股票的期权激励。因此,会计的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就会为解决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理论 由于企业在会计信息的选择上,不同的会计主体会根据其不同的利益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获取相应的会计信息。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在会计信息的背后,有不同的利益关系需求者。他们根据自己利益,选择相应的会计信息,这也就是所谓的经济后果理论。这些经过后果一般通过公司对金融资产类型的选择上来体现。因为不同金融资产,其最终在会计上所反映的会计信息不同,对企业的利润也不一样。若是上市公司,其股价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投资者这时就会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自己的投资方式。为了使得企业在市场中有一个良好的形象,得到公众的认可,那么企业管理者必须根据企业的会计信息来选择为企业将来的发展和投资做出理性的决策。

三、金融资产会计处理现状

(一)金融资产类型的选择存在问题 投资者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一般可以总结为在持有一段金融资产后,出售该资产,利用市场的差价来赚取差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指的是在初始取得时候就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念有相似之处,实务中两者区分还存在困难,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目的利用市场买卖的差价来赚取差价,获得相应的利润 ,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也是在购买后,某一时间出售来获得利润,两者有相似之处;第二,根据现在会计准则,很难判断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需要持有多长的时间。所以其可以在短期内出售或者长期持有再出售。同时交易性的金融资产的持有时间也只是说是短期,并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 。第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发行期限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进行说明。如果企业在本来打算购买或者出售某个股票,但是由于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导致这个股票的价格上下波动,由此该企业可能暂时不会购买或者出售这个股票。

(二)金融资产会计处理过程复杂难懂 依据所得税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税法是不认可的,税法只认可购买金融资产的成本。而会计在处理上则是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由此,税法和会计的计税基础就会不一致,那么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在期末进行所得税核算的时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是要进行调整和计算的,会计的会计处理就显得比较复杂。另外,金融衍生工具也可以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去处理,这时候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并且其也可能是一种未实现契约。与非融衍生工具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其会计处理更加的复杂。

(三)会计处理方法可能提供错误的信息 在上市公司中,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时候,可以认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这两种资产的计量方法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利润表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表的项目。

四、金融资产会计计量分析

(一)初始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的取得中,要注意支付对价中包含的交易费用和已宣告但尚未发现的股利的处理。对于交易费用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与已宣告但尚未发现的股利,应单独计入“应收股利”来反映。在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间,其受到的现金股利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来进行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是将手续费和资产成本一并作为入账价值处理。其他初始计量同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后续计量 在初始计量之后,在后期企业持有金融资产期间还会出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于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和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两者的区别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利润表的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期末变动时候,其变动的差额应计“资本公积”,不影响利润表的项目。但是可能要计提减值准备。

(三)金融资产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准则的规定不存在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则存在减值的可能。当公允价值下跌时候,应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当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时候,就应根据最新的公允价值与初始成本之间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而原来已将计入资本公积的那一部分公允价值下降,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剩下的一部分减值损失,应减少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当以后公允价值一旦上升,原来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应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来进行处理,而不能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

五、金融资产会计处理改进

(一)统一为一种资产进行计量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定程度存在难以区分的问题,因为为了企业的大部分人都能看懂其处理方法,可以把企业金融资产都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处理。这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比较简单,通俗。不同的人员都能快速理解到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并且也方便了企业的管理层了解企业的动态,快速的做出相应的决策。

(二)将交易性金融资产范围变窄 由于我国的银行和多数的企业都很少涉及衍生工具的交易,另外,我国的衍生工具跟欧美国家比,其起步较晚,很多衍生工具的交易制度还不完善。并且在目前,我国在金融资产的会计操作时候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会计体统,只有套期工具有相应的准则进行规范,而其他衍生工具也只是很笼统的归到了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又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定程度存在难以区分的问题。所以应把衍生工具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剥离出去。这样就可以降低会计的处理难度,加大会计处理的效率。

(三)初始成本的确认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初始的取得中,准则规定,若成本中含有交易费用。这个交易费用应单独计入“投资收益”科目;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是将手续费和资产成本一并作为入账价值处理。笔者认为这样的划分尚有不足之处。这样作并不能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这是因为“投资收益“这个科目一般应反映企业投资金融资产的收益或者损失。而不能把手续费冲减投资收益,所以建议把交易费用一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中。

(四)完善金融资产的准则 在我国经济不断的发展中,我国的(非)金融衍生资产的业务将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但是,我国现有的一些金融资产会计准则已经不能满足现有金融资产的快速发展。在实务中,我国对金融资产的计量和披露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其准则并不规范。由此,我国应在经济的发展中,完善相应金融资产的会计准则,并可以吸取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准则改革经验。依照我国特有的国情和体制,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的一套金融资产的会计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准则完善,将会对我国的金融资产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产生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辅导教材——

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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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减值损失;企业会计实务;问题;对策

一、引言

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实际上充分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认为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减值迹象,若存在减值,应进行减值测试。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要坚持重要性原则。资产减值准备是我国会计准则完善的重要表现,对促使企业的稳健发展、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有重要意义。不过,当前会计准则对提取减值准备具体情况界定模糊,计算程序缺乏,企业的选择空间打,利润信息质量受到影响。

二、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资产减值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公允不够完备和准确

资产减值客观上增大了企业管理的难度,反映了管理层需要借助公允价值进行管理的可能。尽管公允价值有其谨慎设计,且国际应用也提供了可借鉴经验,但公允价值的概念抽象,可操作性细则尚未出台,当前,我国资产评估市场有待完善,公允价值确认上公允性不强,这对于企业的管理者而言留下了可操作的有目的的盈余管理。

(二)减值迹象判断操作性不强

当前,我国一些企业在进行减值测试时,考虑的因素很多,其中折现率选择上存在很大的难题,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是企业确认资产减值的基础,在以上两个部分的确定中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

(三)可变现净值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客观性不强

会计准则按照资产种类准备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只有原则上规定,但计提比例完全由企业自己判断,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尤其重要。但由于市场经济仍处于完备之中,资产信息尚不健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难确定,实际上超出了我国很多企业目前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计提往往缺乏依据,计提合理性难以确认。同时,在减值计量中,可回收金额至关重要。可收回金额要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但可变现净值、折现率等的选择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要求很高,随意性较强,企业滥用利润操纵的隐患存在。另外,资产减值恢复时不能真实反映资产负债表真实状况。并与会计准则定位的有用信息差别较大,对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情况作用不大。

三、解决我国企业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建议

(一)外部条件控制方面

首先,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为减少利润操纵可能,要完善现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又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适当减少会计政策选择权,解决企业高估资产、操纵利润等的失真问题。一是坏账准备。现行准则允许计提方法有:余额百分比法、销货百分比法等。弹性空间大,信息可比性不强,随意操纵利润的问题存在。对不同账龄和风险程度的应收款要明确基本比例标准,杜绝坏账准备计提的随意性。二是存货跌价准备。可根据行业特点明确规定计提方法,对品种多的存货要按余额确定计提比例,以简化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效益。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息和价格市场。公允价值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尤为重要,目前资产市场和价格市场有待完善。国家应建立价格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资产信息资料,使资产减值计提有依据可循,减少主观因素,缩小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空间,提高信息的真实性。要加强独立审计,目前发生错报的风险很大。增加了审计风险、工作难度和审计成本,应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具体审计程序。注会应以职业谨慎态度独立进行审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运用。

(二)通过内部因素进行完善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这样可以规范企业行为,保证真实、完整,并及时发现错误。企业要由计财部协同其他部门对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市价差异进行充分评估,在内部审计后批准执行。倘若本年度过程中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超过一定的标准,企业应该向董事会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对提取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额等进行详细的说明,对此项改变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进行详细估计;在这一流程中,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以在后方进行可实施。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所有详细问题,均应该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并由董事会负责按企业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予以披露。

其次,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大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如前所述,我国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这说明,资产减值会计的运用,离不开具有专业素养和职业判断能力的会计人员。同时,职业判断能力离不开会计人员较强的综合素质,一方面需要会计人员结合自身所学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并能够对其继续拧准确理解和掌握,同时,基于企业现状,会计人员要能够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和经营目标进行全面了解。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夜不强,因此,会计界和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制度宣传和解释制度、准则要点推广,针对其中的难点问题,也要有针对性地展开讨论,推进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

再次,要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并形成完善的会计信息的内在机制。一是要逐步让国家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改变国有股持有者缺位的问题,提高所有者控制权的完善度。二是要逐步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大力加强对企业董事会的监控力度,提高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三是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促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加强资本市场培育,逐步形成完善的外部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宋华.浅议青海省企业执行资产减值准则效果分析[J].青海审计.2009,(4).

[2]刘翠清.公允价值会计理论研究[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09,(3).

篇14

关键词:收入确认;合同;分包工程;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11-0220-01

1 收入确认

一般正常的情况下,园林工程施工工期较短,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一次结清、多次分段结算等,收入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及结算金额进行确认;而在工期较长、工程跨年度的情况下还要结合工程形象进度等方法对收入进行确认。

但是在瞬息万变的客观世界中,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如建设单位濒临破产、陷入财务危机或者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工期后延、甲乙双方卷入施工责任纠纷等等,都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而任何主观判断都会因个人的专业水平及职业素养的不同而不同。而且现实中对建设方经济实力、建设资金来源途径及资信情况调查不是很深入,缺乏这些真实可靠的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判断,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处理结果可信度不大。

此外,还存在改变合同金额的情况,使得收入的确认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2 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

工程分包在园林施工企业比较常见,施工企业一般将园林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及大型机械作业、喷泉等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施工。假设A企业是总承包商,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B企业,分包工程价款为100万元,按照工程款5%收取管理费。这时A企业可以选择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暂不涉及“工程结算”科目)。

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企业的收入,将分包工程所支付的工程款作为本企业的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

(1)A企业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 100万

(2)A企业向B企业支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 95万

贷:银行存款 95万

月末将“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结转“工程结算成本”。管理费收入体现在该项目的工程结算利润中。

将分包工程视同与自己没有关系,只对计提分包管理费的收入进行确认。

(1)A企业收到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应付帐款――B企业 100万

(2)A企业向B企业支付分包工程款,同时确认管理费收入

借:应付帐款――B企业 100万

贷:银行存款 95万

其他业务收入――分包管理费收入 5万

目前工程的层层分包情况比较普遍,如果采取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势必会出现收入统计重复、成本核算不统一的社会问题,导致国民统计数据失真。而且,因为缺乏第一手成本核算和资金收付的真实原始会计信息,即使进行成本核算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工程整体分包的情况,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施工企业无需进行成本核算。

3 园林工程分期成本核算方法

3.1 项目争取期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第18条的规定,因订立合同所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由于商谈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应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但是笔者认为,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项目,应该将前期争取发生的费用从期间费用中转入项目成本核算,以便更好地考核该项目全成本核算情况。

3.2 施工期

园林施工项目施工期间所有直接费用全部进入“工程成本――合同成本”进行核算,间接费用如人员工资、折旧费等无法直接分配的先在“管理费用――部门费用”中归集,月末或年终按照直接费用比例法(即:以各成本对象发生的直接费用为基数分配间接费)进行分配,转入“工程成本――合同成本”科目。

3.3 质保期

园林工程完工后一般有一年到两年的养护期,以保证苗木的存活率及绿化工程成形美观。建设单位一般在合同中规定按照工程造价保留5%-20%作为质保金,养护期完工质量达标后予以支付。而在养护期内,存在苗木填补、人工日常养护等支出。对于这一部分开支,可以对在整体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后预先对质保期费用进行估计,按照预提的办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记“预提费用――工程质保期”。这样可以预防工程先盈后亏,也能保证工程质保期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4 递延所得税的处理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下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有两项反映工程的成本与结算情况:“存货”和“预收帐款”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及“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在“存货”下增设:“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前者小于后者的,在“预收帐款”项目下设“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

比较该两项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存货”中该部分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则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收帐款”中该部分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的,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反之则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工期较长的施工工程来说,可能最终确认的收入和每年度累计工程结算收入会有一定差距。当最终确认的收入大于累计结算收入时,视同该年度发生的收入缴纳所得税,反之则将差额部分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已经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留待以后期间递减税款。

5 关于“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