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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现状及对策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老龄化现状及对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老龄化现状及对策

篇1

日本先于其他各国率先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急速发展的阶段,老龄化给日本社会带来了非常多的问题。

少子老龄化现状

图1展示了2012年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对于日本人口的现状和将来的预测。2007年日本总人口为12 777万人,达到峰值之后进入人口减少的阶段。预计在2060年,总人口8674万人。由于日本移民很少,总人口的减少应归结为出生人口的减少。而出生人口的减少与女性进入社会,以及孩子教育费用过高有关。其结果是,19岁以下的人口在不断减少,20?64岁的人口也在不断减少。

另一方面,一些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支持的制度,如年金、医疗保险、照护保险等的实施,以及老年人自身健康意识的提高,使得近年来日本老年人的健康状态明显有所改善。其结果是老年人越来越长寿,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老龄化比例(65岁以上人口在全人口中所占比例)在2013年为25.1%,预计在2060年上升到39.9%。

综上所述,日本的老龄化是伴随着少子化而发生的,具有少子老龄化的特点。

而少子老龄化引发了社会,以及医疗、照护上的诸多问题。

现在日本的年金制度作为保险制度维持着,虽然65岁以上、支付了一定期限以上年金保金的全部国民都有接受资格,但财源来自于劳动人口所支付的保金。然而,随着日本老年人口的增加,反过来劳动人口在减少,老年人口与年轻的劳动人口比例在逐年增高,可以预想今后这种倾向会愈加明显。更严峻的是,现在年轻的劳动人口中,有1/3为非正规雇佣人口,收入较低,不支付保金的人越来越多,像这样的就业状况也是原因之一。从现状来看,今后是否能维持现行的年金制度是一大问题。

日本施行所有国民必须加入某种医疗保险的“国民皆保险”制度。老年人口的医疗,包括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参加的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以及65?74岁的前期老年人口参加的国民医疗保险或职工保险。为了不增加在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下由于前期老年人口参加而产生的对各个健康保险组合的负担,这种医疗制度正在调整。不论是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还是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都是在财政上减少老年人口的负担,转而依靠劳动人口支撑的制度。特别是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中,老年人仅支付保金的10%,剩下40%由劳动人口负担,50%由公费支出。因此,老年人口增加、劳动人口减少的态势使得维持这种制度十分困难。

支撑老年人口照护的照护保险制度的财源,50%来自公费,50%来自保金。虽然日本40岁以上全体国民都具有支付保金的义务,但利用照护保险服务的,除了一部分例外,几乎都是65岁以上人口。40?64岁的人支付的保金达到了现在照护保险财源的32%,即使加上公费的50%也不够,可以说照护保险制度也落在了劳动人口头上。因此,今后制度的维持是个大问题。

少子老龄化对策

在少子化的对策上,日本虽然已经采取了充实保育院,让女性更容易得到产假和育儿假,以及实行多种工作形式等措施,但还未收到良好的效果。今后有必要强化少子化对策。

在老年人口的对策上,日本分别于2000年创立了照护保险制度,2008年创设了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以及前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照护保险制度是以老年人口的增加以及照护力的低下为背景,将照护从医疗中剥离出来以达到抑制医疗费的增加,用更低的费用支撑老年人口,以及更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同时将家庭从照护中解放出来为目的。照护保险制度的设立,在让老年人口安心、将照护从医疗中分离、抑制医疗费用、减轻家庭的照护负担等几点上起了重要作用。后期老年人口医疗制度的设立,则创建了能够减轻后期老年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让后期老年人口安心在医疗机构就诊的体制。

但是,如上所述,现行的面向老年人口的年金以及医疗照护保险制度给劳动人口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主要对老年人口有利的制度。另外,财源不足的情况下,还不得不发行会成为年轻一代将来债务的国债。因此,为让全年龄段的居民都有受益的感觉,并减轻年轻一代现在以及将来的负担,改革制度势在必行,如为此社会保障和税一体改革正在计划中。这里仅就医疗领域探讨改革的方向性。

作为少子老龄化的对策之一,日本医疗方面的改革主要从两个方向进行探索。首先是针对高度急性期医疗的住院医疗强化,例如进行医疗资源的集中投入。其次是充实家庭医疗,构建地区综合医护。住院医疗强化,即推进医院的功能细化,承担高度急性期医疗的医院与一般急性期医院、康复医院、疗养型医院一同分担职能。

地区综合医护的理念与其构筑要点如图2所示。为让老年人在居住习惯的自家住宅中安享晚年,需要无障碍地享受照护服务,因此需要加强医疗照护设施的联合。为此,那种一直以来由一家医院负责从急性期到慢性期全部诊疗过程的思考方式,将裂变为功能细化后的医院。它是指医院与地方诊疗所,医院与地方照护保险机构,地方诊疗所与照护保险机构相互联合在一起负责一位老年人诊疗的体制。

举个例子来说明地区综合医护的话,如图4所示,脑卒中患者在急性期到高度急性期或者一般急性期医院就诊,在急性期的治疗结束后转入恢复期康复医院进行康复训练,进入安定期后,转入家庭、照护机构或疗养型医院。像这样活用区域的医疗、照护职能支撑老年人口的体制,正在加速筹备中。

篇2

关键词: 健康老龄化 老年体育 科学指导 普及化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国内外有关健康老龄化及老年体育的相关专著和文章,并在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等单位获取了可供参考的相关资料。

1.2访谈法

访问了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老年体育协会、宜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部分社区等单位的部分领导,利用早晨和下午的时间走访了部分老同志。

2.结果与分析

2.1相关概念的界定

20世纪是世界人口老龄化的起步阶段,21世纪是高峰期。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健康老龄化是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要求。“健康老龄化”(Healthyaging)最早出现于1987年5月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这次大会决定,把老龄化研究纳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老年保健纲要。1990年9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40届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将“健康老龄化”作为战略问题提了出来。1992年,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了《2001年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开展健康老龄化运动。健康老龄化强调的重点是人在进入老年之后,尽可能长久地保持在各方面,包括生理、心理、智能等方面良好的状态,其目的在于使所有进入老年的人,包括那些虚弱、残疾和需要照料的人,都能提高健康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作为一项全球性的发展策略,正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2.2宜春市健康老龄化现状

2.2.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

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确定的“老年型”人口标准,宜春市于1999年进入老年型市,比江西全省提前六年进入老年型社会。宜春辖六县三市一区,总人口537.42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68万,占总人口的12.7%。全市老年人70%以上生活在农村。据统计,我市现阶段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80.6万,约占总人口的14.7%,到2030年将达到25%,每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而且高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总体老年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当前,宜春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一个传统农业地区,也是一个贫富悬殊比较大的地区,经济活跃度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群众的人均收入少、消费水平低、富裕程度不高。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

2.2.2政府关注尚存不足。

宜春市老龄工作起始于1986年,20余年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以推进基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第一,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推进了社区和农村老龄工作;第二,认真做好安老养老工作,全面提高了老年保障水平;第三,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了老年生活质量。

但是,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和认识水平的影响,宜春市的老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养老保障的覆盖面较窄。2006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8.8万人,约占城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0%。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农保业务开展有限。医疗保障程度较弱,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很难一下子得到解决。二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短缺,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和老年人的比例只有3.23%;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相对缓慢,老年文化设施人均不足0.1平方米,城郊及农村的老年文化设施更少,有的甚至是空白。三是贯彻老年法律法规和开展敬老道德宣传方面还存在不足,敬老养老意识不够浓厚。四是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还比较薄弱,人员少,经费短缺;各老部门协调共管不够,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2.3宜春市老年体育现状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尤其是人口高龄化的增长,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风湿病等为主的慢性病已逐渐成为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主要疾病,消耗的医疗费用高、卫生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对国家财政、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老年体育是以增强老年人体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延缓衰老、延年益寿,满足老年人健身、保健、医疗、消遣、休闲、娱乐等方向的需要,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2.3.1老年体育人口及体育需求不断快速增长,活动内容广泛。

自1998年以来,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宜春市承办了江西省十运会和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以及120多项(次)国家级、省级赛事,城市建设及体育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为老年人参与健身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再加上政府部门和社区的各种老年体育活动组织的宣传发动,老年人对体育的认识思想观念发生转变,体育锻炼意识增强,对健身、强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健康老龄化”成为许多老年人追求的首位目标,老年人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增多,活动内容广泛,包括个人活动和小团体活动等多种形式,主要有跑步,太极拳、剑,木兰扇,保健操,舞蹈,球类,棋类和健身器械等等。

2.3.2老年人体育组织形式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

自1983年宜春市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以来,县、街道、社区的各级老年人体协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政府财政投入少,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单位事业编制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注意力及工作重心有偏差,对老年体育的督促、指导和要求的力度显得不够。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受到很大的影响。

据调查,由社区、单位和辅导站、俱乐部等担负组织起来的体育活动约占所有参加体育活动人群的1/4。老年人的体育活动,仍然是以个人锻炼和朋友、同事或家人一起等自由组合与自发形式为主,由于缺乏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许多活动最终被迫推迟或者取消,这些都给老年体育的发展带来了不便。

2.3.3老年人体育锻炼缺乏科学指导。

老年人身体机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人应具有独特的体育锻炼方法,再加上老年人对活动量和强度的敏感性,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指导。这些锻炼方法的安排和指导,若没有具有专业性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承担,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导致许多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减弱。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少、质量低,不能满足群众需要,而且大部分体育指导员是业余性质,缺乏专业知识技术与技能,老年体育指导员更是廖廖无几。

3.对策与建议

3.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实现健康老龄化,政府的责任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需要,对老年人提供社会、经济、身体保障;此外,还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传播公共卫生与医学知识,使人们能够以健康和幸福的状态进入老年期。更重要的是树立新的老年观,打破对老年人的消极看法,健康的老年人仍然是家庭、社区和发展经济的资源,特别鼓励老年人参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对老年人个人来说,关键是根据本人特点和实际情况保持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按照个人的需要、选择和能力,主动创造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

3.2发展老年体育运动

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3.2.1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尚无力投入大量资金来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水平,多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亦不容乐观。所以,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也不能彻底走市场化道路,应该走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道路。

3.2.2随着科学文化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老龄人体育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已成为老年人生活方式中重要的追求,应当加强对老年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加强对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使老年人的体育活动更加科学化。

3.2.3随着老年人口的明显增加,城乡、地区的差异使得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体育活动无法保障,应当加强其终身体育思想的教育,因地制宜,进一步将老年体育普及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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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范燕美,戴有祥.对21世纪中国老年体育的探讨[J].浙江体育科技,2001.10.

篇3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我们需要把老年人的临终关怀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如何保障老年人在生命历程最后阶段的质量必然会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

1.适应人口老龄化的需要。2013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本报告提到,2012年我国老龄化水平达到14.3,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1.94亿,预计2013年老龄化水平达到14.8%,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与此同时,老年人口的内部变动致使人口老龄化的形势更加严峻。一是高龄老年人口持续增长,2013年比2012年增长100万人,达到0.23亿,而且这种年均增长100万的趋势将持续到2025年。二是失能老年人口持续增长,2013年比2012年增加150万人,达到3 750万。三是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增长较快,2013年突破1亿人。四是空巢老年人口规模越来越大,2013年也已突破1亿人。五是无子女老年人和失独老年人逐渐增加。因为实行计划生育的那一代渐渐步入老年期,加上独生子女的风险因素,没有子女的老年人持续增加。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我国人口年龄分布已经远远超过国际标准,过早地进入老龄化时代。

快速的高龄化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是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加之疾病谱的不断改变,导致老年人死亡的疾病有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等。老年人患有的这种疾病均有发展相对缓慢的过程,导致很多老年人在疾病和痛苦中徘徊。而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占绝大部分,这些老年人在临终之际只有一个子女照顾,致使老年人照料成为一个大难题。二是伴随着快速的老龄化使劳动力数量减少,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劳动生产效率。而且,通过社会或者市场商业化养老机构来供养和照料他们难度很大,现阶段我国社保基金缺口较大,给目前老年人照料造成很大的困难。

2.能够有效节约卫生资源。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卫生资源严重不足,而且这种局面在短时期内也不会有较大改变。因此,要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要坚持最有效的原则,从人道主义观念出发,关注生命质量。对那些身患不治之症的病患来说,除了自身承受巨大的病痛折磨,甚至还会花费巨额的医疗费用。尽管临终关怀需要社会支付较多的服务费用,但相比临终病患的医疗费用而言,它将会使这些节约的费用转移到其他人有结果的治疗上,使医疗保险费用发挥最大的价值。临终关怀改变了过去医疗机构对任何病人都进行医治的做法,而是承认对某些患不治之症的病患无法救治的客观事实。通过设立临终关怀机构对他们提供舒适的照料,而不是消耗无谓的卫生资源,这才是真正体现了人道主义关怀的精神。

二、我国临终关怀面临的问题

临终关怀在我国发展了近20年,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相差很远,这也与我国老龄化规模和速度不成正比。目前,我国临终关怀面临以下问题:

1.总体水平低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相继创办的临终关怀机构大约有200多家,基本能维持运营的有100家,从业人员在4-5万人。而随着老龄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上疾病谱的变化,老年人医疗保健和照料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与此相关的临终照护也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但是我国目前的临终关怀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覆盖率低,总体水平低下。具体表现为:一是临终关怀覆盖率低,从业人员缺乏。目前人口老龄化规模不断扩大,癌症患者逐年增加,这就导致我国居民对临终关怀需求日益强烈。而现在临终关怀机构覆盖率还很低,供需矛盾加剧。二是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待提高。

2.传统伦理思想的束缚。首先,我国传统的生死观过分强调生的问题,缺乏对死亡本体性研究,因而造成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从而避谈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生死观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必然导致人们对死亡缺乏理性的认识,面临终关怀必然要和病人及家属谈论死亡问题,因此,临终关怀和我国传统死亡观存在着内在冲突。其次,在我国传统伦理思想中,强调百善孝为先,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些表明孝是评价人们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深受这种观念的影响,不管父母亲人患有何种绝症,儿女及家属都应该尽最大努力去治疗,而不能放弃,否则就会背上不孝的罪名。在这种观念下,人们忽视了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感受,更忽视了老人的生命质量和死亡尊严。在这种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下,我国临终关怀机构受到冷落,往往出现空床的现象。

3.缺乏社会资源的支持。我国临终关怀的发展不仅需要精神的支持,更需要整个社会的支持,尤其是在资金和医疗政策方面的扶持。凡是接受临终关怀的病人,一般都是采用姑息治疗,使用药品一般也都是比较便宜的,因此,临终关怀机构的收入相较一般医院收入相对较少。但是临终关怀机构对病房设施等投入相对较高,这就导致一般临终关怀机构入不敷出。而且,临终关怀机构人员需要进行培训,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果没有国家财政和社会资金的支持,这些机构存在的基础就没有了。目前,政府财政对临终关怀机构支持比较少,阻碍了这些机构的发展。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财政实力有限,医疗保险覆盖面还不够大,导致临终关怀机构发展受到了很大制约。

三、发展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临终关怀理念的形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命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更加关注死亡的过程。身患绝症的病患在后期承受着巨大的生理和心理痛苦,通过临终关怀能消除他们对死亡的恐惧,能够安详、舒适、有尊严的离开人世。发展我国的临终关怀事业,必须要进行大力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接受这种临终关怀文化。一是开展死亡教育,树立正确的死亡观。由于我国传统观念的束缚,绝大部分人不能正确认识死亡过程。我国临终关怀事业的发展是对传统死亡观念的巨大冲击,人们需要加强死亡教育,克服对死亡的恐惧,这样能帮助病患亲人缩短病痛过程,提高生命质量。在很多发达国家,死亡教育已经是学校教育的一门学科,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医疗机构,都能接受这种教育。而我国开展死亡教育的学校或医疗机构都很少,这就需要我们在医学基础教育和继续教育中,尽快增加相关死亡教育课程,使医护员工正确对待病患的死亡,并能指导病患家属树立正确的死亡观。二是对传统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认识。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其中孝在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种观念要求善始善终。而当今对孝和善终的认识异化,对临终病人的过度治疗,不关心病患的临终感受,病人死后大操大办,这都不是孝的真正表现。孝敬父母,要估计父母生理和心理上的感受,使他们得到关心和尊重。

2.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临终关怀模式。20世纪60年代,英国创办了最早的临终关怀机构,随后相继在美国、法国、加拿大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起来。我国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真正开展临终关怀事业,到目前已经过了20多年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临终关怀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一是建立社区、家庭养老和临终关怀一体化模式。我国目前普遍存在两种临终关怀模式:一种是以家庭临终关怀为主,一种是以临终关怀医院为主。这两种模式涉及面较广,在实践中操作起来有很大考验。因此,要根据我国国情寻找一种适合的临终关怀模式,既要考虑到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情况,还要改变传统的护理模式,鉴于此可以建立社区、家庭养老和临终关怀一体化模式。社区处于整个临终关怀服务的核心地位,它本身可以提供医疗服务,也可以组建跨学科小组,参与针对家庭病患的照顾计划。

篇4

日本社会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及政府对策

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理论基础探析

社会性别视角下城市老年人的社会参与

中国老龄用品业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基于区域差异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制定研究

我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综述

发挥老年群体潜在价值助力实现中国梦

养老机构老年人伤害预防处理机制研究

养老地产发展模式研究——以福州市为例

基于人口老龄化的中国农村养老资源供给评价

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养老资源探析

构建长期照护体系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

老年期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的构建

老年人主观幸福感与心理幸福感的关系

多元化养老格局下的互助养老

农村空巢老年人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实证研究

老年教育的现状与发展需求调研报告

论老年教育的困境与出路——以吉林省为例

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总报告

国际社会应对老龄化的经验和启示

基于风险视角的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

浅析当前我国老年人口流动的影响因素

居住安排对老年人孤独感的影响

重庆地区失能老年人心理需求状况调查

中国老龄服务业发展的问题和走向

无锡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现状及对策

生命政治视角下我国社区型养老模式再思考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构建分析

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主要特点及其应对

信息科技介入我国老年人生活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老年人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情况及性态度调查

需求评估: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

江苏省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城市老年人健康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

日本、韩国长期护理教育培训体系比较及思考

志愿活动参与对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研究

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老年人消费类型分析——二、三线城市个案研究

居家老年人“以房养老”意愿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背景、创新与前景

基于文化创意视角的城市社区老年文化建设问题研究

农村传统大家庭中老人核心凝聚力问题的个案研究

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状、原因及地区差异研究

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战略选择

山东省城市社区老年人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需要层次理论视域下敬老文化的发展困境及其纾解

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的问题

篇5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老年人权益保障

1 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

根据我国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占到8.8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呈现出发展迅速且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等特点。

1.1 人口基数大,发展迅速

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预计根据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多,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多,将占到总人口的20%左右。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依这种快速发展的增长速度计算,我国老龄化程度将日益严重,将给社会和自然造成沉重负担。

1.2 老龄化发展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

由第六次人口普查可知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极其不平衡,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特点。大中城市提前达到人口老龄化,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龄化程度比较严峻。同时东部沿海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老龄化的性别分布上,女性人口也高于男性人口,所以呈现出了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1.3 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后代子女的锐减

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老年人口基数的增加而年轻人口基数的减少,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的实施及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等,导致人们由以前“枝繁叶茂”的传统观念到如今的“少生优养”的转变,我国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低龄人口的减少趋势。

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相对不发达的我国来说,与经济不相匹配的人口超前的老龄化,将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1 社会劳动力下降且出现劳动力老化现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引起劳动力增长放缓。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到2020年以后,我国劳动力人口比例将出现下降趋势,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劳动力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是劳动力人口将呈现内部结构将出现老化趋势。

2.2 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面临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社会医疗、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基础保障设施的需求增大,这些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据预测,到2050年,每年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将达到18万亿元,到2030年将占到国民收入的10%,将大大加重财政负担。同时这也将对我国社保制度提出新的挑战,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等问题亟需解决,以期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目标。

2.3 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目前情况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为依据的老龄政策体系,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所以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同时可操作性也比较差功能较为单一,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

3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状,可以通过学习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先进经验及策略,结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各种途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为社会继续贡献力量。下面我们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3.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在我国《宪法》中除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针对老年人的退休制度受到法律保护,且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护及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在《民法通则》中并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规定,但是规定了老年人作为一般公民享有的财产权、继承权、婚姻自由权、著作权、生命健康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同等处分权、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及老年人作为父母或继父母时享有的子女对其的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父母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以特别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内容的法律,除了以上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之外,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还享有参与社会发展、依法享有养老金和其他待遇的权利,依法享有医疗待遇的权利等。刚刚修改入法的“子女常回家看看”等都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除了以上的规定的权利外,老年人还享有以下特殊的权利:老年人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享有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权利;优先立案的权利和享有先于执行的权利。

3.2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3.2.1 立法保障的局限

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在立法保障方面还存在着法律体系层次不明的现象,而且现行的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且内容较为空泛,出现大量的立法空白。

3.2.2 法律实施的局限

立法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但是法律目的的实现在于其实施,而目前情况下由于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及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对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在实施中也存在局限性,比如(1)部分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导致遗弃、虐待老年人的现象普遍存在。(2)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由于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体力、反应能力不足等,导致成了社会不法分子盗窃、抢劫、诈骗的重点对象。(3)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实现。(4)由于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及一些司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使得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援助权利等不能得到有效落实。(5)“常回家看看”入法,但却没有相应的违法惩罚措施,但却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等问题。

3.3 加强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3.3.1 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定位,理清层次

虽然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较多,但是存在层次不明,特别权益保护定位不明确的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特别法律,应当突出其地位,把其作为老年人权益维护的最直接的法律,应当把分布在其他法律法规的老年人特别优待等权利补充进来,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并贯彻实施。

3.3.2 修正法律内容,突出其核心地位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作为对宪法的继续和延伸,更加专门、详尽地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制性法律武器。所以在实践中应当严格的依法执行,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放在保障权利的核心地位。借鉴发达国家“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有条件的取消部分工作的年龄限制,让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群体的需要。

3.3.3 完善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制度

加强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宣传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年轻一代敬老爱老的道德及法制教育。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加强基层和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对侵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由社会老年人权益维护机构及时处理,以确保老年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由政府机关强制在基层司法所设置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人民法院系统应当切实执行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先于执行”、减免诉讼费用等的制度,设置专门的审判组,在审理涉及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养老金、医疗等案件时,有人民陪审参与,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显得日益重要,通过适时研究调整人口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保证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最重要的是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全方位的努力,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思想,从而才能健全老年人社保制度,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从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参考文献:

[1]罗漾.我国人口老龄化所致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4月.

[2]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第30卷第12期.2012年12月.

[3]陈欢.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对策分析[Z].2010年.

篇6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现状;问题

一、前言

人口老龄化指的是在总人口当中,年轻人占比减少,老年人占比增加。老年人主要是指年龄在60或65岁以上的人,国际上认为,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有超过10%以上的60岁以上老年人,或7%以上的65岁以上老年人,就可以说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目前,在我国社会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老年人空巢化、失能化、高龄化特点,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因而社会中面临的养老问题十分严峻。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发展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结构调整、体质转化的重要时期。而我国面临的人口老龄化情况也非常严峻,为社会发展进步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既是社会大众的期盼,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国际标准判断,我国已经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据统计,我国当前6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已经超过12%,预计每年增速将达到3%。根据相关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17%,到2050年,这一比例可能上升到30%。在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国当前的城乡老年人口分布、老年群体状况、家庭结构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1]。传统的三代同堂式家庭占比逐渐降低,“四二一”结构家庭比例逐渐升高,老年人独居情况较多,因此老年人会感觉到愈加严重的失落、孤独、和被排斥感。一方面需要子女亲友给予更多的陪伴,另一方面需要建立同辈互助关系,缓解感情孤独。

目前,根据相关统计,我国当前纯老年人家庭占比约为43%左右,同时高龄老年人数量在不断增加,当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超过了73岁,8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经超过1600万,预计到2050年,高龄老年人数量将超过1亿,在全世界高龄老年人中,占比将达到25%。在老年人口中,高龄老年人增速往往最快,我国高龄老年人增长率平均增速已经达到5%以上,远远超出所有老年人口平均增速。当前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发生倒置,在很多发达国家中,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通常高于农村,而在我国则正好相反。从2000年开始,我国农村老龄化水平就已经超过城镇。对于农村来说,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要远大于城镇。此外,老龄化的情况已经超前于现代化,我国目前尚未完全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但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

三、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人口老龄化必然带来一些问题,包括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制、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社会管理体制等,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一)在养老保障制度中,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充足的养老资金。而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较快,使得抚养结构发生了改变,本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就比较晚,而养老金缴纳者大量减少,养老金领取者大量增加,使得养老金供需面临较大矛盾。所以,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是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在医疗卫生资源消费中,老年人是重要的消费主体。然而我国当前医疗资源存在着分布不均、总体不足的问题,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不足,政府投入力度不足,个人负担费用上升,给医疗保障体系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三)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发展,独居、病残、高龄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对社会照料护理服务的需求量也就大大增加。不过,我国目前社会养老床位数严重不足,老年照料服务体系建设迟缓,服务能力也较为不足,因此,国家还需要在这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照料及护理服务。

(四)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中,对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下的社会化服务管理要求,已经难以满足。随着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对社会化服务管理的要求也必然有所提高。而我国目前社区建设仍存在较大的不足,服务水平、服务能力相对较差,难以满足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因此,社区应当对老年工作机制进行大力建设和健全,并致力于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对老年群众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对老年活动项目的组织提供、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因此,社区服务的发展和社区的建设将成为未来发展中的重点工作。

四、结论

人口老龄化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经历的一个时期。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有限,而老龄化进程又十分迅速,因而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并不客观,社会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基于此,应当针对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应对,不断提高老年人服务于保障力度,从而实现社会良好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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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末期,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人口的生育率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人口增速逐渐放缓,人口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这些原因最终的表现是人口结构开始呈现老龄化现象,被称为“银色危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始逐渐扩展到全球范围。与此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也初露端倪,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远远甩开了欧美等国,也略快于亚洲其他国家。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比较大,人口老龄化现象在农村显得尤为突出,面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现实,突出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尤其是进一步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未来社会经济的稳定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

养老保险;影响与对策;影响与对策

1背景以及现状概述

1.1农村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在上海、浙江、江苏展开,考虑到当时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没有可供参照的先例,因此仿照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也成了唯一选择。1992年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1992年之前,鼓励农民对自身的投保和农民之间的互助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体现。在后期推行的过程中,受限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结构以及农民传统的意识等因素,最终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另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和三农问题的逐步加深,农村社会的主要问题指向了农村的养老保险,成了近十几年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2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的动态过程,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人口老龄化逐步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银色危机”的发生已经引起了全球专家、学者的广泛且持续关注。表1说明了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老龄化问题。2013-2015年农村人口数所占比重从46.3%降低至43.9%,数据的变化是在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务工这一大背景下发生的,农村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呈现持续不断的上升趋势,未来我国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相比于城市的退休职工,农村老年群体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农村地区也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我国农村,面对广大农民,如何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以及农村实际的、稳定农村社会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2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不前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格格不入,仍然存在许多缺陷是个不争事实。从我国老龄化地区比较来看,种种迹象表明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为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中务工,农村中的老龄人口占较大的比例,长此以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会进一步加剧。从其带来的直接影响来看,导致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加大,这让原本脆弱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堪重负,致使无法发挥养老保障的实际功能。为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刻不容缓,这已经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2.1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挑战

不论社会制度、结构如何变迁,家庭关系始终都围绕着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但是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以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丧失了它的优势,变得捉襟见肘。

2.2社会养老在农村实施难度加大

现状是,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体制还不成熟,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养老更是难以持续。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低,几乎全部由农村各人承担,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此外,考虑到农村经济水平较低和农民自身的保守思想,投保大多会选择低档,每月几元的投保对于以后的养老保障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

2.3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建构失衡

土地是农民中大多数人的保障,农民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是他们创造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这也仅仅局限在他们还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当农民在年老逐步丧失劳动能力,农业生产毫无保障。再加上没有养老金,患病后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最终影响到农民的生存状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三根支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传统的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人口急剧老龄化的趋势。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过去几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可以采取试点,考虑以发展较快的农村为突破口,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点及面、稳步推进,做到全方位覆盖,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3.1立足农村实际情况,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险种和保险层次

由于目前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依旧不平衡,农村的发展速度也各有不同,便产生了对社会保险的不同要求,因此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也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坚实基础。

3.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国家、集体在社会养老方面的责任,从而使得国家、集体在这方面的责任逐步强化。同时,逐步实现农民的个人账户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可随人转移、缴费方式灵活的养老保险制度。

3.3我国现阶段构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应着力于利于城乡衔接

建立既相对独立又注重城乡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是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统一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居民适时的纳入进城镇的社会保险体系之中,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在实践中,对于能够衔接的部分尽量衔接上,对于不能马上衔接的部分,在制度设计时,应统筹考虑留下接口。

3.4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要知道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就是广大农民群众,没有参与的自主性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给予大家积极地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住自发的参与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工作中来。

4总结

其实,造成目前这种现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任由制度的非均衡长期发展下去,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我们必须在制度上不断地进行创新,并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与相对应的政策,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反馈,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建立起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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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社会;对策

一、关于人口老龄化及老龄社会的界定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1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7%的人口状况。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人口总数的7%或以上,成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

二、日本人口老龄化现状及老龄社会对策

(一)日本人口老龄化现状

日本的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为29%,位居世界第一。到2010年7月,65岁以上的老人人口比例为23.2%,进入到超老龄化社会。日本老龄化比率以23.3%的速度上升,以未来推测人口数来看50年后的日本,其总人口数将跌入进9000万左右;其中每2.5人中就有1人为65岁以上的老人,每4人当中就有1人为75岁以上的老人;少年人口、出生人口数均为现在的一半不到、生产年龄人口为4418万人;日本将进入到工作的每1.2人供养1个老年人的社会;男性可以活到84.19岁、女性可以活到90.93岁的时代。日本老龄社会导致劳动人口呈减少趋势,人们为养老不断提高储蓄比例。虽然日本一向被称为社会福利保障好的国家,但是由于政府养老金账户赤字不断增长,于是政府便不断减少养老金给付金额,这导致人们危机感高升,自筹养老资金。

(二)日本老龄社会对策

1.就业和收入。(1)确保老年人的雇佣和就业的机会。确保到老年人到65岁仍可以活用其所具备的知识和经验而被用人单位雇用;支援并推进中高年龄者的再就职;确保多种形式的雇用和就业机会;支持老年人创业;政府致力于创造不分年龄都可以工作的社会环境。(2)发挥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积攒的能力。帮助老年人实现有宽裕的职业生活;帮助雇用和就业中女性的能力发挥;推进可以使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冲突的支援对策;修正育儿和看护停工法的顺利实施;创造工作和家庭不冲突的职业环境以及进行多样的职务形式和多样化工作方式的环境整备;活用信息通信的远隔型工作形式并对其进行开发与普及。(3)稳定的运营公立年金制度。确立可持续性的安定的公办年金制度;基于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来构建中立的公办年金制度;推进公办年金制度的一元化;由日本年金机构对年金进行适当的运营和记录年金。(4)支援确保老年期因自己努力而取得的收入。整备企业年金制度;改善退休金制度;推进为老龄期准备的资产的形成。

2.健康和福利。(1)综合促进老年人健康。推进贯穿终生的健康促进活动;对健康促进活动进行整备推进老年人的看护和预防。(2)切实实施看护保险制度。(3)充实看护服务。确保必要的看护服务;提升看护服务的品质;推进对患有老年痴呆症老年人的支援政策;普及并开发看护的相关服务。(4)以地区的相互支援来推进对老年人的生活支援。(5)老年人医疗制度的改革。重新审视老年人医疗制度;对老年人进行特定健康诊察和特定保健指导;开创不依赖于公办保险的多样化医疗,周边配套服务;在地区提供包括性或继续性的住家医疗。(6)支持地区福利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3.学习和社会活动的参与。(1)努力促进终生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对终生学习的体制和基础进行整备;确保学校中有多样的学习机会:面向社会人提供高等教育机关中的学习机会、面向地区开放学校公共机能,设施;对于劳动者的学习活动进行支援。(2)支持老年人对于社会活动的参与,让其生活的更有意义。

4.生活环境的改善。(1)确保安定的有宽裕的居住和生活。帮助其计划性购房的取得,努力改善其购房;促进良好品质的民间租赁住宅的供给;增加提供公共租赁住宅的供给;整备住宅市场的环境;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居住形态要求。(2)综合推进通用化设计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推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无障碍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立、步行空间的形成、道路交通环境的整备;改善现有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建筑物,公共设施。(3)确保老年人交通安全以及对其进行远离犯罪和灾害的保护。

三、中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

1.现状。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可以得知我国老年人口的现状如下:(1)老年人的保障和收入水平较低。城镇人口月均退休金为1527元,而农村人口月均养老金则为74元;这样的养老金保障无法保障老年人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生活。(2)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意愿呈下降趋势。调查显示,居家养老的意愿始终占据主流。城镇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10年来从18.6%下降到11.3%,农村老人则从14.4%下降到12.5%。由于大部分老年人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所以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同时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所提供的养老服务趋于同质化,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多样化需求,也是不愿住养老院的原因之一。因此,未来老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应为社区和家庭养老,而非养老院养老。(3)空巢老人增幅明显。报告指出,老年人独立居住比例呈上升趋势,城乡合计“空巢”老年人占49.3%。从数据上看,10年来,城镇空巢老人比例由42%上升到54%,农村由37.9%上升到45.6%,增幅非常明显。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对社会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2.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1)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处于基本建立阶段,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经超过了7亿人,政府覆盖的总目标是10亿人左右。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努力争取全覆盖的阶段,并没有完全覆盖所有需人群。(2)老龄法制建设基础相对薄弱,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未形成。2003年,我国一度将《社会保障法》、《社会救济法》纳入立法规化,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缺失,使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只能依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救济机制缺失,目前我国老年人权力受到侵害而无法寻求救济的现象比较突出。(3)社会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市场及产业发展规模小。虽然与老年人相关的商机被称为“银发经济”,其涉及到老年人的衣食住行、保健、养老等诸多方面,但根据民政部门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市场需求将达到8000亿元,而目前我国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不足1000亿元。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

四、日本老龄社会对策对我国的启示

对于我国中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借鉴日本应对老龄社会的经验和举措:

1.建立全方位、多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1)保障老年人的收入。建立全民皆参保的最低退休金制度的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收入保障体系,如企事业单位要为其职工建立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国家为那些根据自己经济实力进行长期储蓄的人提供利息优惠等。通过立法来实行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最低生活需求。(2)保障老年人的雇佣。政府要改善老年人的雇佣及就业环境,制定相关的政策把有意愿和能力工作的老年人工作年龄延长到65岁。确保老年人有多样的学习机会,积极的推进老年人对于社会活动的参与,让老年人利用自身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继续为社会继续提供服务的同时,让其在工作或活动参与中再次体现自身的人生价值。(3)保障老年人的保健及医疗。实行全民皆保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为老人制定医疗和保健服务一体的老人保健制度。在充分尊重保险者的自立、自主的基础上,联合地区医疗结构、社区公共团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4)保障老年人的护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推进对患有老年痴呆症老年人的支援政策;普及并开发看护的相关服务。对老年人进行特定健康诊察和特定保健指导;开创不依赖于公办保险的多样化医疗,周边配套服务;在地区提供包括性或继续性的住家医疗。由政府出资培训家庭护理员,通过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

2.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养老相关的法律及制度。日本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保证老年人的生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及制度: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人福利法》,1982年的《老人保健法》,1995年的《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2004年的《高龄者雇佣稳定法》。日本政府根据老龄化的推进、发展不断的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和政策,正是这些与时俱进的法律及制度保障了日本的老年人福利。因此,我国也应制定一系列的保障老年人生活的法律和制度,并根据老龄化的发展变化来及时的修缮这些法律和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加大对养老相关设施的建设,改善老人的生活居住环境,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1)加大通用化设计的城市公共设施建:无障碍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立、步行空间的形成、道路交通环境的整备;改善现有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确保老年人有安定并宽裕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增加公共租赁住宅的供给;整备住宅市场的环境;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居住形态要求。(2)针对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借助社会资金和力量建立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通过专业的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如家政服务、送饭上门、法律服务、家庭保健及护理、生活必需品的派送、辅具配置、无障碍改造以及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社会养老服务。加大对银发经济的开发力度,开发多样化的产品,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参 考 文 献

[1]王婧.关于老龄社会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的思考[J].学理论.2011

[2]平成24年版高齢社会白書.日本内閣府ホームページ

[3]鞠川阳子.日本老龄化社会对中国的启示[J].第一财经日报.

2009,9(29)

[4]《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

[5]人社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超过7亿.每日经济新闻.2012年9月10日http:///roll/20120910/7010524.shtml

[6]崔卓兰,赵静波.我国老龄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律对策[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51卷第3期.2011(5)

[7]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201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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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1.1新时期人口形势

我国自七十年代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生育水平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即平均每对夫妻生育不到两个孩子。推行计划生育三十多年以来,我国一共减少了约四亿人口。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人口形势更加复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更加艰巨;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现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人口流动状况和流动人口需求尚不协调;随着人口变化与社会的转型,传统的家庭功能大大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减弱。另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1.2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问题分析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的发展时期。但是,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途径与发达国家的转变途径有很大的不同,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出现新的问题:首先,人口素质偏低。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西方思想的潜入,生活水平越高的人群特别是新一代年轻人的思想已发生了巨变,“丁克族”在城市穿梭屡见不鲜,然而与之相对的部分农村青年却还持有“延续香火”传统老旧思想,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就可能使城市的孩子越来越少,而农村户口的孩子比例渐增,从而拉低了未来我国整体人口素质水平;其次,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目前国际上人口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其中以日本和中国最为突出;最后,人口分布不均衡,资源分配不均。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口分布随着经济政策和体制改革而发生变化,如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西部地区流向沿海经济带,又从沿海向中西部流动。城市化的发展、户籍制的改革、区域经济发展引起的人口流动和集居,无不加剧了我国原本就不均衡的人口分布现状。

2.新时期计划生育问题的对策

2.1提高人口素质

在国家政策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为提高我国未来人口素质量身定制更为全面、人性化的法律法规;在家庭生殖健康方面,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是卫生与计生部门的长期工作之一。生殖健康教育包括: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男性生殖健康、女性生殖健康、更年期的预防、避孕节育等。成年人的素质如何,取决于他们0-3岁人口潜能的开发,因此普及生殖健康应该从小抓起。根据不同年龄段和子女的性格特点对子女进行循序渐进地培养,使他们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材。

2.2改善人口结构

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重,孟令国等人采用人口――发展――环境(PDE)模型预测了我国2015-2050年的人口变化趋势,结果显示,若继续实行七十年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人口老龄化现象势必加重,因此,实施中等生育率方案,即实施二代计划生育政策将从一定程度上缓和人口老龄化,改善我国的人口结构。

2.3调节人口分布

现阶段人口分布不均的主要是城乡分布不均和西部沿海分布不均。因此,要想改变人口重心和经济重心,可以通过提高乡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如加快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和家庭农场政策,加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力度等,从而减缓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对于中西部而言,国家的优惠政策也不在少数,只是应加大国家政策新法的宣传,鼓励高素质人才去西部发展,从而实现人口的再分布,以达到缓解区域经济压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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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家庭养老;社会养老

一 我国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于1999 年已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2010年11月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达1.776亿,占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3.06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快速老龄化阶段,预计到2020 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人,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到2050 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

通过以上数据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正在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

面对老龄化的挑战,我们应做好充足的准备,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解决养老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目前我国养老模式的转变,即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在政府承担社会养老义务、“机构养老”覆盖最需要帮助老年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企业和民间力量,大力发展养生养老“产业”。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 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概念区分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反馈模式。在经济供养上,家庭养老是代际之间的经济转移,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自然完成保障过程。父母养育儿女,儿女赡养父母,这种下一代对上一代予以反馈的模式在每两代之间的取予是是互惠均衡的,在家庭单位内形成一个天然的养老基金的缴纳、积累、增值以及给付过程。

社会化养老,则是一种制度设计,相对于家庭养老,是管理方式的变化,由亿万个家庭共同养亿万个家庭的老人的老,而家庭养老,则是亿万个家庭各自独立地养自己家庭的老。相对而言,社会养老无疑有更高的效率,有更高的稳定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因为部分人、部分家庭的变故而导致这部分家庭的老人老无所依,老无所养。但基本关系没变,归根结底,承担养老责任的还是亿万个家庭。

三 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的必然趋势

教授早年谈到“养儿防老是均衡社会成员世代间的中国传统模式。这种模式有其历史上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改变,这种模式当然也要改变”。

当今社会,子女数量减少、且大部分不在身边、事业压力大、结婚成家后子女还要照顾自己的子女,况且在现代价值影响下,年轻子女不再把赡养父母作为最高的人生价值了……所有这些变化都使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传统养老功能面临着冲击和弱化。目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独居老年人问题、留守老年人问题、空巢老年人问题、高龄老年人问题等,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刺激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目前养老成了家庭不能承受之重,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1.我国老年人口呈现出3个特点:老年人口基数大; 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

2.子女面临的问题不容乐观。

生育率下降、人均寿命延长直接导致家庭供养资源减少,子女养老的人均负担成倍增长。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与自己多儿多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承担赡养他们的重任。独生子女的现实问题使父母无论是经济来源、生活照料、还是精神慰藉等得到的是非常少的。养儿防老”这一乡土中国的伦理基石,已在时代变迁中悄然发生着变化。

3.传统养老观念受到各种不良价值观念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对公民的个体价值给予了多方面的承认,个体价值的确立动摇了传统家庭伦理的基础。现代年轻人在更多、更深入了解外面世界的同时,其观念、生活方式也不断在发生变化,在追求现代生活方式过程中,产生了对小家庭的偏好和对大家庭的淡漠,他们转变了养老观念,开始走出“养儿防老”的圈子。

学界对家庭养老也有不小的争论,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家庭养老只是适应落后生产方式的一种对老年人的保障制度,社会保险、退休金制度、商业保险等“现代养老体系”才是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社会发展的养老制度,并进而认为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 借鉴外国经验

自从第一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于1982年在维也纳举行以来,欧美主要工业化国家,包括亚洲的日本、新加坡,相继步入老龄社会。而由于它们有着较为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较高的国民收入,因此先后陆续实现了“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的转变。

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上,政府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下来,还应当充分考虑市场的作用。政府应当管和能够管的,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条件,而老年人需要的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则应通过市场的办法来解决。

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些领域也各有“高招”,颇值得中国学习。

例如,在组织老年人参加体育、文化、教育等活动方面,英国的老年摇滚乐队,法国的老年电台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此外,丹麦的自助养老社区,代表了老年服务业的新潮流。老年人可以选择志趣相同的老友同住一座公寓楼。这里不仅提供老年人需要的各种服务,而且设有各种小作坊、小农场、小鱼塘等。老人们可以一块儿钓钓鱼、养养花,干自己想干的任何事情,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

参考文献

[1] :《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1983年3期。

[2] 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三个特点[J];望;2000年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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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储蓄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1

从20世纪末期开始,中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追溯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突出。但是近年来,中国老龄化的态势加速发展,并将于2030年超过日本,成为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过于庞大的老龄人口,这些使得过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将不得不面对随之带来的经济发展上的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征

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决定了我国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从2010年开始,我国老年人占世界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0%。根据联合国《2008年世界人口展望》的数据表明:“2000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总数为11.63万,到2050年将增至1.01亿人”,也即是未来50年我国将增加89.72万高龄老年人。我国2000年高龄老年人只占老龄人口比重的13.51%,而到2050年这一比重将达到30.66%。高龄老年人的数量增长令人担忧。

伴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同时也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由于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其社会环境通常表现是先富后老或者富老同步。但是中国却是还未达到现代化的时候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和负担巨大,究其原因则是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并且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在经济发展上,我国可能将面对比其他国家更加艰巨的挑战。有关研究预计,在我国继续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在30年左右超过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度。

二、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对于我国目前经济情况来说,投资一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伴随着我国不断提高的储蓄水平,我国投资的增长也将更为强劲。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人口结构的变化意味着国民收入中储蓄与消费的分配比例也在作出相应的变化,同时不同的人口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效应也不同。Leff曾经对1964年74个国家人口结构对储蓄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人均收入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总抚养比对国民储蓄率的影响显著。Ram在1977年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而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对中国1978-1997年中国居民储蓄率的研究得出结论:总抚养比的下降是国民储蓄率逐渐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中国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率较高,少儿抚养比下降较快,老年抚养比缓慢上升,储蓄率缓慢上升。其中少儿抚养比和储蓄率成反向关系,与生命周期理论所预期的结果相符。然而,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储蓄率则下降得越快。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会极大地降低中国的储蓄率,从而对中国经济增长产生无法预计的严重后果。

储蓄率水平的下降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家庭储蓄水平不断下降。我国在目前情况下,老年人口的大幅增加毋庸置疑。低生育使得低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下降可能会缓解老龄化程度,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老年人口的上升速度则更快,故而我国将面临总抚养比不断提高的问题。在总抚养比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用于赡养老年人口的支出大大增加,同时也将增加各项个人社会保障的开支,这都会降低家庭储蓄水平。

其次,社会整体储蓄水平不断下降。在社会储蓄方面,社会储蓄水平的下降,究其原因则是因为社会中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提高。随着老年人口大量增加,国家的公共支出也将不断提高。同时,企业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的各项支出也将增加,使企业用于生产性的投资比例缩小。进而导致社会总产出水平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下降,这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增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

1.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一种客观规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人口发展过程中,其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都将与人口老龄化问题挂钩。故而从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政府必须尽早把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上日程,这样才能控制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就要求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如劳动力供给减少、劳动生产率下降、社会负担加重等负面作用时,必须要有超前战略性眼光,做到未雨绸缪。

2.改革养老体系

在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的基础上,政府面对老年型社会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老有所养”。社会养老保障包括老年社会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经济救济等,是保障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的社会安全制度。发挥国家,企业和集体以及家庭和个人的积极性,这样建立社会老年保障制度才能使得退休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基金制度,也是企业和集体的一种选择,这样能使劳动者退休后有较高的保障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积累充足的社会养老储备基金,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以家庭和自养为辅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老年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进而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社会的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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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新型老年公寓;新疆

一、新疆人口老龄化现状

随着近年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疆经济发展的速度较快,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等地,已经在近些年相继进入老龄化社会。新疆老龄化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大。预测到本世纪中叶,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成为重度人口老龄化省区;二是老龄化来势猛。老年人口以每年4.36%的速度增长,高出全国1.16个百分点,已呈现逐步加快趋势;三是“未富先老”。我区人均GDP低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属于典型“未富先老”地区;四是高龄化老人比例高。目前新疆8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3.28万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0.95%,属于高龄化地区。据调查统计,城乡“空巢”老人尤其是独居的高龄“空巢”老人中,50%以上常年患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30%左右的“空巢”老人则存在着不同的心理问题,甚至患有抑郁症,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龄老人和失能老人大幅增加,空巢化趋势日益突出。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照料等压力和带给新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已经凸显。其中最基本的是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最直接的是劳动人口不断减少,社会化养老需求迅速增长,加重劳动人口和社会负担等。在此过程中,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老龄化进程先于经济发展水平,使得福利机构养老的缺陷愈加明显;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对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丰富,人对养老机构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一切促使了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新型老年公寓养老应运而生。

二、发展新型养老模式的意义

从比较优势中理解老年公寓是解决当代老龄化问题的良方之一。老年公寓是一种新的居家养老方式,不仅拥有分散的居家养老所没有的各类保障服务设施,让老人居住得安心、舒心;又拥有一般养老机构所没有的家庭氛围。所以,其比较优势是十分明显的:(1)减轻子女养老压力,提高社会效率;(2)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3)服务专门化、系统化,使老年人生活质量大大提高,真正实现我国提倡的“五有养老”;(4)老人仍拥有自己的居所、配置自己喜欢的家具,让老人既有“家”可归,又能享受一般住家无法享受到的配套服务。

这种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正在成为新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新亮点。新型老年公寓的示范作用可以辐射到养老体系的各个层面:

首先,新型老年公寓起点高、理念新、融入市场会很快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变老年人“望寓生叹”为“养老首选”,让养老产业的经营者看到了光明的前程。老年人养老观念的革新又直接影响年轻人的择偶观、家庭观、生育观和事业观,将拓宽更大的养老产业市场激活“老年经济”,形成养老社会化的良性循环。

第二,新型老年公寓由于身临改革前沿是一个探讨养老社会化的实验平台。

新的经营理念可以加速养老福利型向社会化养老型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供养型向康复型转变“注入型”向“自我造血型”转变。

第三,新型老年公寓对促进本地区文化水平和服务形象对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新养老模式—新型老年公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新疆人口老龄化带来了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表明,人口老龄化使新疆传统养老模式受到冲击,社会养老模式亟待创新和完善。与传统养老模式相比,新型老年公寓管理追求硬件设施的优质,更注重在养老理、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创新,独具匠心地把现代服务业引入传统养老业,形成“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双重服务模式,使养老在传统意义上实现质的飞跃。具体而言,实现这一想法有以下三个关键点:

(一)提高对养老服务业的认识,优化和明确政府的职能和职责。从优化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和促进社会公平的角度,政府应尽快转变观念和职能,明确职责。政府对养老机构的补助程度,不应以机构的所有性质为依据,而应以社会需求和解决养老问题的实际效果来确定,对国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一视同仁,实现国办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公平竞争,不论谁提供公共服务,都应受到同等待遇,都会得到政府补贴。这不仅会提高现有民办养老机构的“社会地位”,改善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会鼓励更多的私人或市场组织来提供公共服务,弥补了政府供给公共服务的不足。

(二)注重观念革新,以全新的理念指导经营管理行为。

1.以人为本变一般化管理为人性化的家庭式关怀。新型老年公寓分不同区位以满足不同状况的养老需要。不同区位要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以家庭式关怀作为服务标准。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融入与老年人的亲情交流中。

2.树立“老年人也是财富”的思想变“消极养老”为“余热生辉”。新型老年公寓为所有有一技之长的老人创造发挥余热的机会和平台,充分体现“老有所用”。公寓引进“教育养老”机制坚持“老有所学”学了本领再“用”,形成良性循环。

3.树立市场意识摈弃旧的“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强化“自我造血”功能。新型老年公寓有自己的养老服务产业,走自己养活自己,自我发展之路。

(三)走养老服务专业化的道路。其一,实行准入制度。当前应尽快出台老年服务的相关法规,规范服务市场,严格就业门槛,实行资格考试,从业人员通过考试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其二,加强学校教育。随着养老形势日益严峻,未来对老年服务专业人士的需求将会大大增加。学校教育应契合社会形势的发展,加大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力度。其三,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培训。如社区、各职业学校也可以开辟这块阵地,从事培训,尽快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通过以上方式,老年公寓养老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就能得以储备与保证。

探索“现代养老”之路中,健全的社会化居家养老体系将给老年人提供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更低碳的服务关怀。新型老年公寓用一种新的理念指导软硬件建设,将更多的老年人聚集起来,为他们提供“家”的温暖和优质的服务,将更多的资源集约化、精简化,从而积极应对新疆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新疆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宋言奇:《关于中国老年公寓养老发展发展的几点思考》,《中国发展》,2007年3月。

【2】赵一贫、王哲:《新型老年公寓及其在养老服务社会化中的示范作用》,《中国民政》,2006年2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新疆统计年鉴2004》,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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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财政;中国孝文化;养老服务

一、相关概念

第一,公共财政。所谓公共财政,指的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或类型。第二,公共财政分配。公共财政分配是指为执行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职能而进行的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指为弥补市场失效,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而进行的分配。第三,孝道文化。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汉代贾谊的《新书》界定为:“子爱利亲谓之孝。”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其实,孝道文化是中国五千年历史逐渐形成的,本文主要采纳其中蕴含的“养儿防老”“老有所养”等传统的家庭供养含义。

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概况

第一,基本情况。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全境东西宽220公里,南北长240公里,含17个县(市、区)。黔东南州素有“百节之乡”的别称,一年中有少数民族节日集会300多个,其中过苗年,姊妹节、吃新节等尤为盛大,苗族的木鼓舞和侗族的“大歌”更是以其绝美的服饰和绝佳的呈现享誉中外,给黔东南带来蓬勃的旅游热潮。第二,人口构成。2018年,黔东南州年末常住人口352.37万,比上年末增长0.5%。年末户籍人口475.99万,比上年末减少1.4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7.41万,占总户籍人口比重为28.9%,比上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全年全州人口出生率为14.05‰,死亡率为6.9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06‰(数据来源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三,社会保障。2018年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7.7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32.36万人,城乡居民215.3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8.7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3.0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55.45万人,生育保险19.80万人,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10.12亿元;年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4.23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0.38万人,全州社区服务中心130个;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3所,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6665人(数据来源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三、黔东南州老龄化的现状及困境

(一)黔东南州老龄化现状一方面,相关数据显示,从2000年起,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25年我国超过60岁人口将达到3亿,占总人口的1/4(2017年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按照联合国“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如果1/10的人口处于60岁以上,那么这个地区或国家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判断标准。黔东南州处于60岁以上的人口已经达到14%以上,属于老龄化地区,也面临老龄化问题。另一方面,从现有数据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7.7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32.36万人,城乡居民215.38万人。老龄化人口和老龄化压力主要集中在城乡居民,占87%以上。

(二)黔东南州老龄化困境1.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经济落后。根据贵州省统计局的1—11月全省经济增长指标,虽然贵州省GDP总值达到6632.86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15.71%,但贵州省9个地(市、州)中,7个州市的GDP总值均在1千亿元以下且黔东南州最低,同比增长速率只有1.1%。黔东南州受国家减税降费、金融调控政策收紧、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受限、土地出让项目减少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呈下降趋势,2018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38亿元,同比下降23.3%。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部门不够重视养老服务。从2018年黔东南州财政局重点工作列项中看,提及养老工作的只有“统筹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州级可用财力,安排社会保障、就业及民政优抚等配套支出82203万元,用于基本养老以及农低保、城低保等补助,切实加强民生保障”这样统筹粗略的表述。从黔东南州财政2019年重点工作列项中看,第二大项“继续以脱贫攻坚为统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及的六个方面看,竟然未曾提及关于养老服务的任何计划。足以见得,在基础经济都还要费力发展的整体经济情况确实不容乐观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养老服务在整体发展考虑中,基本属于很边缘化的位置,公共财政顾及情况不容乐观(《黔东南州2018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难以接受新型养老服务。黔东南州有33个民族,其中苗族占42.5%,侗族占29.5%,两者占总人口80%以上,民族传统思想浓厚,汉化程度较弱。黔东南多是山多路少的地貌、阴雨连绵的天气,加之少数民族众多的状况和经济落后的实际,不难得出黔东南州居民在现代观念的开放和进步上,同北上广深这样的现代化大都市相比差距是非常大的。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儒家孝文化仍旧根深于城乡居民的思想中,所以对于现代化城市提出的养老服务只是停留在听说过和开玩笑或者讲气话的层面,并没有丝毫主动接纳和勇于体验的想法。

四、黔东南州老龄化的对策

虽然老龄化问题目前已经是一个研究较多的领域,公共财政对老龄化问题的作用也是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基于每个地域的实际情况不一样,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也是一个特殊于中国现代化城市的地域。所以笔者根据实际,浅析几个对策。第一,当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在中国,在法律规章制度前置的情况下,领导的重视是一个问题得以解决或者一个事物得以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当地党委政府意识到老龄化问题在黔东南州已经成为一个民生社保问题,并且只会越来越严峻时,才有可能加大公共财政分配时对养老服务的倾斜,才有可能从民生社保问题上一条龙地考虑养老服务的建设,从而有规划地将黔东南州养老问题作出计划性安排。从《黔东南州2018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来看,2018年对养老只是同农低保、城低保等补助粗略式提及,2019年更是在重点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内未曾提及养老。可见,黔东南州虽然把养老保障也作为工作在开展,但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显然不够。从黔东南州迎督办公布的数据看,截至目前,黔东南州共建成并投入使用14个综合社会福利院、81所农村敬老院、531个农村幸福院、143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121个)和8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数据看,黔东南州在养老服务上已经有所动作,但实际效果如何需要进一步考究。第二,确定养老金在公共财政中的科学占比。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问题严峻,黔东南州虽然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关于养儿防老的孝文化的根深观念,但是养老服务是涉及社会基础设施、老年人医疗救助等各方面的事情,养老院只是其中的一项,不能因为地域文化观念不易接受养老院就偏激地认为养老服务可以边缘化。黔东南州经济落后,公共财政每年都紧张,要在以发展为主要计划且扶贫问题在当下如此重要的大背景下,如果没有一个刚性规则,是很难保障公共财政在养老金上有力投入的。而养老金没有保障性增长或分配的话,养老服务后续难以得以切实发展,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也会积累性爆发。如果能将养老服务的资金按固定比例编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中,那么无论财政是盈是亏,养老服务的资金都有固定的保障,能够让黔东南州的养老服务免受边缘化影响。第三,养老服务市场应稳健逐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市场购买等现代市场化尝试已经在发达地区得以实现并效果良好,非常值得学习和借鉴。但是基于黔东南州市一个少数民族传统孝文化根深蒂固的地区,养老院仍旧等同于福利院,在老龄化人群眼里是无家可归的人无奈的归属,并无太大的市场和需求。所以黔东南州目前的养老工作,主要还是在公共财政发放养老金及新建公共养老设施和制定养老政策方面,在养老机构的建设上仍旧属于达标性、迎检性工作。正是基于此现状,笔者认为,黔东南州在养老社会化上应该稳健逐步进行,不能一次性放开,瞬间式企业化。因为养老产业涉及面非常广,批地、建房、招商引资、管理监督等都饱含了寻租空间,如果以学习追赶发达城市先进经验为名,激进地把养老服务让渡给市场,会短时间内滋生很多腐败,且会把黔东南州的养老服务(下转67页)假大空化,最后受难的落脚点还是老龄化人群,反而会带来更加深层次的矛盾。黔东南州是一个民风淳朴,少数民族色彩浓厚的原生态秀美之地,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仍旧深植于心。虽然目前子女健在的家庭,仍旧很少发生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的事例,但是随着黔东南州老龄化发展和加重,随着旅游经济发展带来的现代化生活方式影响,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也终将面临和正视老龄化问题。本文认为,政府未雨绸缪,公共财政科学统筹分配,养老服务方式探索式前行,将是黔东南州养老服务工作发展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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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龄化社会;公共体育

中图分类号:G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1

前言

老龄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老龄化己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此,应加强对老年人体质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老年人体质监测网;促进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健全大众体育组织网络;将老年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规划建设之中;提高大众体育健身的指导水平,促使老年人科学健身;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内容的开发,以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发和大众体育的发展。

1.研究与分析

1.1 老龄化与高龄化已成定局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对于我国,尤为突出。全国老龄办于2006 年2月23日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 2030年至2050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21世纪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未来几十年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已成定局。为此,我们应当客观地和科学地顺应中国人口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采取适当措施,使社会老龄化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1.2 中国老年人体育发展现状

1.2.1 老年体育人口的健康状况

体育人口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里,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接受体育教育、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种社会群体。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60 岁以后的寿命中有3/4的时间生存在带有慢性疾病状况之中,当前我国老年人每两周患病率及常见的几种疾病患病率相对较高,这些健康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给家庭及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为了更好地降低老年人患病率,提高生活质量,应提倡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

1.2.2 老年人的体育需求现状

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由最初的个人需求、群体需求逐渐上升为社会需求,这种社会需求是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强大的内在动力。然而目前我国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与世界发达或较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较低水平。我国老年人需求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对体育资源配置的需求、体育组织管理的需求、体育项目技能的需求的不均衡。

当前,我国老年人对体育资源配置的需求远远大于实际的体育资源配置,主要表现在人均体育场地设施的占有量较低。作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老年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以增进老年人健康为服务目的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是实际的老年体育组织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经费不足、管理困难、体育指导员的缺乏等实际情况。基层的老年体育组织更是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农村地区的老年体育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老年人参加体育组织活动不规范,尤其是体育指导员的欠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老年体育组织的科学化管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也形成了一种“花钱买健康”的意识,因此对于体育锻炼的追求不仅仅局限于个别项目,而是对更多的体育锻炼产生了需求。

1.3 老龄化进程中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对策

1.3.1 政府和社会共同合作,增加对老年人体育锻炼基础设施的投资

政府应充分发挥在老年体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人、财、物的投入,尤其是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的兴建及公共体育活动器材设备的购置,为老年体育工作地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地投入到中国老年体育事业中来,为老年人投资修建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室、体育辅导站(点)、体育活动中心,基本满足老年人体育活动的需要。

1.3.2 促进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活动的组织程度

政府与社会应根据我国老年人体育组织或者协会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或者协会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作用,尽快形成老年人公共体育组织网络系统,以便更好地、广泛地开展公共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健康,提高我国老年人参加公共体育活动的组织程度,为老年人参加公共体育锻炼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

1.3.3 培养专门的老年人公共体育指导员,提高老年人公共体育锻炼的科学性

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提出“以筹备和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比较笼统,专业化程度不高。应该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培养专门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针对老龄化进程中老年体育应单独设立“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其培养过程中充分重视老年人社会指导员对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爱好、动机、强度等方面的学习,将体育锻炼与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更好地结合起来,以提高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性。

1.3.4 丰富老年人公共体育活动项目,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公共体育锻炼中来

丰富老年人体育活动项目是满足老年人不断上升的体育需求和开展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策略之一。据调查,部分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形式单一,进行内容简单的体育项目。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种类很多,并具有一定的养生功效,但由于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和技术指导,使得一些传统项目走向消亡。因此应加大对传统体育活动项目的投资与保护,充分发挥老年人在传统体育项目上的优势,才有利于丰富我国的体育运动项目,带动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为繁荣我国老年人公共体育市场拓宽路径。

1.3.5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我国老龄政策及法律体系,是我国开展老年体育工作的前提。老年体育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尤其是老龄工作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共同出台符合实际的老龄政策及老年公共体育法律法规,努力构架老龄政策、法规的框架体系保障我国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使我国老年公共体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结论

未来我国人口发展的老龄化、高龄化已成定局。我们应根据老年人对公共体育的需求扩大对公共体育资源的配置、加强公共体育组织的管理、增加公共体育项目的种类及指导、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真正的使老年人享受到体育活动带来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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