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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分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4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

篇1

关键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45-1

0 前言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城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方面的问题做出一个总体的规划,是有目的的安排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土地利用好坏的关键所在,通过城市土地规划,才能够更好的制定和安排年度用地计划以及相关的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1]。城市用地规划能够为城市的用地类型进行划分,对城市的建设用地进行分析,对城市的建设用地按照需求进行结构优化和调整等。

1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对于城市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2]。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城市规划环节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职能是要为特定的城市功能安排合适的城市用地,而且还要为特定的城市用地安排专门的功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把土地合理的划分为建设的用地和不能用于建设的用地。另一个方面是把可建设的用地的土地性质、建筑密度以及建设形态等进行确定。第三个方面是要对部分的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给予特殊的规定。影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因素包括经济方面的因素、社会方面的因素、公共利益以及环境因素几个方面。

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内容与方法的探讨

2.1 城市土地的利用类型

城市土地的利用类型该如何进行划分是城市土地利用调查工作中的一个主要成分。在进行城市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时候,可以按照城市土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来判定城市的用地类型。城市的用地类型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以及特殊用地等十大类、46种类、73小类。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还可以按照城市的土地利用特点进行划分,比如可分为科研教育用地、开发区用地、别墅区、风景名胜等。在有些时候,对城市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还可以不按照规范进行划分,而完全按照城市的特点划分。

2.2 城市土地利用中建设用地的评价

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评价是对于城市用地进行选择的一个依据[3]。城市建设用地的评价标准是要在对城市环境的可观分析的前提下进行的,是要按照具体的建设需要和技术进行的。在对用地的自然条件进行评价的时候,主要是要依据城市的用地状况,再结合自然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建设的需求。对于评价结果的体现,往往是把土地质量划分为3个大类,然后再体现在评价图上。具体的三大类,一类是自然条件优秀的,可以简单处理就投入使用,一类是需要加以处理后才能投入使用的,还有一类就是不适宜作为城市的建设用地。

2.3 城市土地利用中建设用地的潜力分析

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分析,能够更好的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情况。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分为生活性的用地和生产性的用地。生活性用地的潜力发掘之处在于城市内的一些闲置地,平房区以及中低层的建筑区。对于其分类的时候,可以按照一个标准划分为不同的小区,然后再根据建筑密度、外部景观等进行判断分析,评估其发掘潜力的大小。生产性的建设用地的潜力之处在于对单位的占地面积、固定资产以及经济密度等多个指标进行分析,最后获得其发掘潜力。

2.4 城市土地利用中建设用地的布局安排

城市建设用地的基本布局原则是要把握好不同城市的不同的特点和要求,按照城市用地的实际情况,主要处理生活用地和开发整治等多个方面,要把握城市性质等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过程是挖掘土地发展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情况,还要注意扩大发展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是要多挖掘土地发展潜力,而不是扩大发展。在布局方面,还要主要向着具有针对性的功能小区发展,比如科研区,商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对于城市总体布局,是要注重土地的高效利用问题,而且要突出地方特色,对必要的地段,可以有一些特殊要求。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里,就是根据城市管理的特征,设置建筑高度限制区、重点名胜保护区等类别。根据具体情况,全面统筹,制定明确的城市用地建设限制情况表,这也是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和方法方面的一个部分。

3 结束语

在国家对于城市发展的改革要求下,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也势必更高[4]。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方法上,进行整体的分析研究,对于合理的规划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很有意义的。本文通过几个方面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方法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得到更为合理的城市土地利用情况。相信在未来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 尹向东,熊进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的法律探讨[J]. 广东土地科学,2007,(1):34-38.

[2] 吴郭泉,翟慧敏,乔大山.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J].安徽农业科学,2007,(22):6971-6972,6989.

篇2

【关键词】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关系

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关系,成为我国规划和建筑行业普遍关注的问题。当前,两者之间在法律法规、技术体系和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造成一些衔接问题,限制了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在当前形势下,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

一、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

1、土地规划概述

土地规划是指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为目标的,采取经济、技术、工程管理等各种措施。通过长期的土地资源布局的配置和组织,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进行管理。我国的土地规划主要由各级政府进行编制,主要包含有总体规划和各级专项规划两类。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指国家政府从长远利益出发,对耕地、城市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进行协调和布局,安排各类土地利用的规模,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校、合理开发和利用,保证耕地和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规划概述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管理者为了实现城市的发展目标,根据城市发展的规模、方向和开发性质等,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协调城市内部各类土地利用需求之间的关系。我国当前处于城市建筑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很大,是主要的土地利用形式之一。城市规划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时期各种商业、居住等城市功能和合理划分和计划,实现城市土地的高效利用和城市各行业的健康发展,最终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包含有:根据国家对本地区或者城市的整体规划目的和发展方向,对城市的发展进行规划;根据本区域经济和技术发展情况,对城市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人口结构、历史基础和发展现状等确定城市的分布体系;根据城市性质和布局等,对城市各功能区域进行规划和布局,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对城市内部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布局进行合理的划分,促进城市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个方面的发展。

3、两者之间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是面与点,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划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成为土地利用规划之中的重点。土地规划包含城市规划,需要协调城市用地与耕地用地等土地利用之间的全局关系,保证整体土地的利用效率。两者相互关联,需要做好协调发展。

二、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之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划思路不同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由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具有一定的刚性要求的,对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耕地基本保护面积、新增建设暂用耕地面积的控制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规划,只要解决耕地需求和城市建设需求两者之间的协调和控制问题,重点在于对土地基本指标的控制。城市规划编制,没有自上而下的控制指标,是从城市的实际需求和综合城市历史和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各种因素,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对城市进行规划,以城市发展为主要目标,对耕地没有保护措施。在我国城市建设的热潮中,城市管理者好大喜功,城市规划部门迎合政府意图,将城市规划过多的占用城市周边耕地资源,导致耕地减少。两者之间一个属于控制规划,一个属于无控制规划,存在着必然的衔接问题。

2、土地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我国的土地总体规划工作开始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展较晚,在规划的理论和方法方面存在着不足,规划的可操作性差,实践指导意义较低,总体规划水平有待提高。土地总体规划以协调城市发展和耕地资源的关系为主要任务,且特别注重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城市占用耕地资源的控制。土地利用编制是自上而下进行的,用地指标的分解也是自上而下,存在着对城市建设用地过于保守,没有满足实际的城市规划土地需求等,造成对城市规划的限制,与城市规划不统一。

3、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在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由建设部门负责。国土部和建设部属于同级的部门,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着很多业务和职能的交叉,两个部门为了实现各自部门的利益和任务,在用地规模、土地功能布局等基础性的原则问题上就会产生差异,缺乏交流和互相理解。这就导致了城市简述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不协调甚至是直接的冲突,两个规划的实施都受到对方的限制,职能划分不明确对实际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4、规划用地指标和分类的不同

我国当前的城市规划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的,把人均建设用地的规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当前城市人均建设面积的现状,在标准允许的调整幅度和规划指标内进行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则是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的要求进行,在保证人均耕地指标的前提下进行。

在土地分类方面,城市规划是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分类的,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10大类、46中类和73小类。而土地利用规划在对土地进行中类划分时,是按照《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进行的,将土地分为3个一级类、15个二级和71个三级。两个分类体系在城镇用地、特殊工地和工矿用地等部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导致两者统计数据的不统一和缺乏可比性。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在土地用地指标和分类标准执行的不统一,直接导致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

三、加强两者之间协调的的几点建议

1、以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规划编制

既要保证环境和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又要实现城市发展的目标,在城市规划的同时加强对环境和耕地保护的重视,以可持续的眼光对城市发展与潜在的土地资源承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考虑,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拓宽城市规划的新思路,实现与土地总体规划控制思想的矛盾缓和。

2、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土地利用的规划,应该加强对区域经济和城市建设需求和现状的考虑,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加强对区域内土地资源利用的规划,为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有效的指导,和解决其实际的用地需求。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协调作用,,在区域层次上加强两者之间的协调,实现土地利用与城市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等之间的协调关系,实现土地利用和经济的同步发展。

3、统一用地分类标准和统计参数

工作方法的不同是导致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可以在城市规划区采取城市用地标准分类,在城市规划区为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标准进行分类,减少两者之间的重合和冲突。对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统计标准进行统一,以城镇户籍调查数据为准,对城市土地进行定级,在城市规划编制时考虑用地分类和建筑密度等因素。

总结:

我国当前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由于在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和职能划分等方面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随着城市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这种矛盾越发突出,成为制约我国土地和城市规划的重要问题。本文对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以期促进两者之间的有效协调,实现城市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学;研究型;教学内容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是“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目前已有100多所高校在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开设本门课程。上世纪80年代以后,许多教育工作者在该课程的教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教材建设方面,以前使用的是各校自编教材,1983年由农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土地规划学》全国统编教材。随后,面向21世纪土地资源管理系列教材、高等院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土地科学丛书等都有《土地利用规划学》教材的身影。

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专业课程设置中具有重要地位,各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改革和精品课程建设,探讨土地利用规划课程体系的优化与重组,并积极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建设与土地资源管理人才培养的关系等等,部分学校根据自身厚实的专业背景形成了独特优势,许多高校的《土地利用规划学》成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其学科定位、培养目标等为我们提供了有利借鉴。但作为地理科学一级学科下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具有与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不同的背景和知识结构,《土地利用规划学》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不能照搬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模式。因此,根据培养具有特色的创新型和实践型的规划人才的迫切要求,适时优化和组合国土规划的教学内容,构建具有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特色的《土地利用规划学》研究型教学内容框架,并在实践中检验其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为资环专业的高效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 教学内容改革设计思路

《土地利用规划学》的研究型教学思路是以培养具有科学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复合型规划人才为目标,紧密结合学科研究前沿与课程基础理论,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的优化重组,探讨探究案例式、“亲验式”等教学方法的合理运用;同时结合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研发思维,促进研究型教学模式的形成;探讨“课堂、学校、单位”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及其结合时机、途径,切实提高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规划设计技能,增强学生的工作应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其教学改革设计思路主要体现在:

第一,突破传统的以教师及课本为核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强调“以教学内容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推动环节,以师生互动、规划高级人才和管理者与学生互动为通道,以实践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开放式教学模式;

第二,突破传统的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思想,强调教学、实训、创新思维一体化,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规划人才;

第三,提出“学生进入企业、社会,规划高级人才和管理者进入课堂”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培养机制;提出“课堂、学校、单位”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及实现的时机、途径与措施。

2 理论教学改革内容的筛选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庞大,以少而精和避免重复的原则进行了各部分内容的精选,明确和突出授课的内容重点难点,详略得当,减少了与其他课程不必要的重复,并增加新知识点,适当拓宽讲课内容,如增加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各专题等内容,介绍新的学术观点如在土地供需预测课程讲述中加强对新方法的运用的论述,加强实践环节和土地利用规划知识的综合运用如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体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潜力分析专题研究相结合等,开阔了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提高了综合归纳分析的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章导论:土地、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评价、土地管理的有关概念、内涵等

课堂讨论:土地与土地利用概念?目前我国主要存在的土地利用问题?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土地评价程序;我国5个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课堂讨论:结合生活实例讨论土地评价的程序?

第三章土地规划的数学基础:坐标系、投影、标准分幅等内容的讲解

作业与讨论:请将H-49-84-(45)旧编码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 89-92》新标准进行转化后的编码,并写出过程。

第四章土地利用规划理论与原则:本部分内容安排一次课时间查阅资料,准备课件;然后每个小组负责一个理论的课堂讲授。

第五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述:概念、性质、目标、任务、编制程序

布置作业,准备下次课讨论: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演变历史?现在正在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重点与创新:从宏观层次概述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0年)的背景、理念、成果等

课堂讨论:所在家乡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讲座:计划请校外或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一个专家给学生做一个次讲座。

第七章土地利用供需预测:基础数据预测,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分析,土地供给量预测案例;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土地供给平衡分析、土地需求量预测案例;

布置作业并讨论:以武汉市或所在家乡城市为对象,阐述城市建设用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那些途径或措施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粮食安全法进行耕地需求量预测的程序?

第八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土地利用结构概念、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分析方法、土地利用结构、拟定方法结构与布局调整地要求、步骤,土地利用分区模式、方法及案例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及大纲等讲解、展示:实施评价、适宜性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题,潜江、鹤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成果

作业与讨论:根据各专题研究的需要,以家乡所在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某一个专题为研究对象,制定一个资料收集清单及收集方案。

第九章居民点用地规划:居民点和居民点用地,城镇化问题、城镇体系规划,居民点规模及其预测,居民点布局,村镇用地规划

第十章耕地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耕地规划的基本理论方法、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的方法、程序等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主要结合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规划编制的要求讲解(整体框架、水资源平衡分析、耕作田块规划、土方工程量计算与调配、田间道路配置、排灌工程的设计与布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

课堂讨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等的施工工艺分析?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规划方法与实施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GIS、LLIS)、土地利用规划论证方法,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

课堂讨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对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许多土地利用问题有什么作用?

3 实践教学改革内容的确定

改革传统的以教师及课本为核心的封闭式教学模式,在实验课引入研究试验学术气氛,由学生提出问题,教师指导学生制定实验研究方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试验技能;同时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基本技能如GIS、CAD等的训练,切实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实践教学内容主要结合单位GIS等实验室的条件,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具体操作,其考核结果要求学生根据提供的实验报告格式要求,至少提交2个实验报告和相关成果图件。根据实验课时的限制,针对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特点,拟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教学内容。

实验一: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转换

熟练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及其编码,将某某县土地现状分类(二调,2009)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期,2005)均转化到土地规划基数分类体系中,并借助ArcGIS将一幅分幅图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空间数据基数转换。

实验二: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

以耕地需求量预测为基础,列举耕地需求量预测所需要的资料清单,并以某某县为例,采用粮食安全法预测规划期间(2010年和2020年)的耕地需求量。再此基础上,撰写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提纲。重点掌握借助Excel实现趋势回归、灰色预测等方法预测人口、各行业用地需求等。

实验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间的关系

学习某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指标分解的数据表,试提出对某某县指标分解需要收集或掌握的资料清单。

实验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

以实验一进行了基数转化的分幅现状图为基础,结合野外关于基本农田、预留建设用地等调绘成果,以国土资源部最新颁布的《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为依据,借助ArcGIS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幅图,重点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编制要求及编绘技巧。

篇4

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对策

Abstract: Since 1990s, land-us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have been carrying out in most of the regions. Under the increasing development of socio-economy, national agricultural policy has been correspondingly adjusted. With the enhancement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collective land,issues of land issues increased, seriously impacting on the pace of building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hindering the rural economy's steady and rapid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land-use planning and plan management of China, the main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are proposed.

Key words: land planning; management; issue;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 我国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在控制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等方面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在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特别是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等方面还是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

1.1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体系不完善

1.1.1重总体规划,轻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目前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3个层次,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在规划的编制和执行上不具备强制性,是总体规划的补充,有利于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实施,编制该类规划的驱动力来自于行政命令和用地调整的需要。

1.1.2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不够明确

我国现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应该说我国土地规划体系在层次上是完整的,但每一级的控制指标和口径基本上是一样,上下级规划之间,只是完成控制指标的层层落实分解,大都是由战略到战略的简单重复。各级规划的核心职责分工及编制不够明确,不利于规划的实施。

1.2 管理机构设置不尽完善,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主要涉及县乡两级国土管理部门,在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具体管理上又集中到县级规划管理相关科室,使得乡镇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存在缺位,只是简单的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应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1.3 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城乡统筹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区域各类土地资源利用的时空安排,也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具体调控手段。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统筹城乡不足。由于城乡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的巨大差异,土地规划计划管理也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别,而且越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城乡差别越突出。

1.4 规划计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区域差异巨大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的信息化建设,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建设、专业人员的配备、硬件设施、资金投入、数据标准、信息系统建设等多方面。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上。

各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同地貌条件地区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及管理信息化建设呈现不同水平。

1.5土地规划过程公众参与性不足

目前,我国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现状与公众参与机制健全程度,但是依然在很多方面存在不足。

1.5.1将宣传等同于公众参与

虽然也常常把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运用展览、宣传、新闻媒体、信息网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激发公众参与的愿望,了解自己生活的社区和城市发展的前景及一些相关的政策。但这一层面与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还不能等同。

1.5.2由少数“精英”垄断听证会

起初,规划过程中只是召开专业性代表会,讨论技术问题。参加会议的各专业专家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就有关技术和政策进行评论,提出修改意见,而此类意见往往作用比较大,有的甚至起决定作用。这是我国土地规划编制和审查惯用的方式,也是规划行政和技术封闭决策的成熟方式。以后发展到召开一系列由各代表阶层参加的听证会,把政策和方案公布于众,并向公众阐明,然后讨论,形成修改意见,并将意见吸纳进规划政策和方案中。这也是一种传统参与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参与是被动的,范围也受局限,因此带有规划者的主观性,缺乏广泛性。

1.5.3公众参与质量不高

由于多数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导致参与土地规划的公民年龄两极分化,虽然政府部门和土地规划编制人员大力引导,但公众参与的热情仍然不是很高,具体表现在召集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难,参与的职能部门人员不固定,参与公众的水平有限等。

2 完善农村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强化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科学性

计划管理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是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保护进行统筹协调所作的战略性、宏观性规划。新时期,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用途管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保障,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对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多重保障作用。

2.2建立规划编制的共同责任机制

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的共同责任包括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共同责任,其核心是理顺土地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农村土地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关系,明确各部门在农村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编制上的共同责任,防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各唱各调。

篇5

关键词:土地利用;特点;方法

中图分类号: C35 文献标识码: A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

1、公共政策属性

土地利用规划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产生的,具有与社会经济同步演化的特点。总结国际上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特点,土地利用规划总体上可分为以科学和理性为特点的蓝图规划阶段、系统综合为特点的过程规划阶段以及倡导人的社会价值理念为特点的参与式规划阶段。中国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阶段,规划更应该采用过程规划模式,土地利用规划不仅是描绘未来变化的图景,更重要的是通过行动纲领和政策的制订,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导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方向、行动步骤,促进社会经济在客观规律和规划的综合作用下,符合未来发展的要求。因此更具有政策属性,在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规划成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

2、综合性

综合性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的综合,部门的综合,多学科的综合,更强调作为政治、经济、环境、社会与土地利用空间相互作用基础上的综合。中国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也经过大量的社会经济调查和预测,在规划的内容中也有社会经济的内容(人口、GDP等),但是这些社会经济的分析、预测及结论均未很好地转化为规划的组成部分,或者并没有有机的结合进规划内容之中,两部分是脱离的。而实际上,土地利用规划是将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内容转化为空间层次的内容,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协调和调节土地使用关系,建立社会经济和环境要素在土地使用上的关系,为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提供空间支持。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性体现在土地利用系统和社会经济和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之中。

3、空间层次性

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使中央和地方政府在财权、事权等方面有了不同划分。具有鲜明政治经济特点的土地利用规划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层次性体现在不同层级的土地利用规划有不同的目标、内容、方法和保障手段等。

二、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土地利用规划的方法取决于规划的理论或模式。首先,不同发展阶段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有所不同。需要指出的是,新方法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旧方法的失效,随着问题导向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方法也在不断地发展之中。其次土地利用规划的要素综合性和学科集成性决定了其方法的多样性,总体上可分为普遍的方法和具体的方法两个层次。

1、土地利用规划方法比较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各类用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协调各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但《规程》中没有给出具体“综合协调”的方法,导致实践操作中,地方只是将各类用地需求预测结果拼凑成一个规划方案,提出了各类用地间的矛盾,而对于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即如何进行矛盾的“综合协调”这个本质而关键的问题却悬而未决。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保证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地利用主观随意性的干扰,就必然要依靠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法。下表从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取决于规划理论的观点出发,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法进行总结。

基于土地利用规划理论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法分析

理论基础 理论分支 规划方法

地理学 人地关系论

区位论

地域分异理论

地理信息系统 土地适应性分析、土地潜力评价

土地集约利用、土地规模效益、级差地租分析

土地利用分区、土地用途管制

元胞自动机(CA)分析法,多智体(NfAS)分析模型

经济学 经济增长论

运筹学理论

自然资源价值理论 成本收益分析法

博弈论方法、线性规划法、目标规划法

资源环境经济核算法

管理学 非理性理论

外部性理论

行为科学理论 有限性规划法、弹性规划法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外部性内部化方法

行为分析法

生态学 种群生态学理论

景观生态学理论 生态位方法

景观格局分析法

哲学 可持续发展理论

低碳经济理论 生态足迹方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度方法

碳源(汇)分析法

社会学 公共关系理论 交互式方法、参与式方法

心理学 实验心理学 决策分析法

系统科学 系统工程 系统动力学分析法

2、土地利用规划方法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而知, 意识形态和经济体制对土地利用规划起着根本性的制约作用。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与此相关的土地利用变化规律, 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特点是创新土地利用规划方法的重要基础。进而发展以下方法:

1.加强土地评价

从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性出发, 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需要以评价为基础, FAO 土地利用规划指南强调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最佳土地利用的选择, 是以土地计价为基础的, 而且不包括自然的适宜性评价, 也包括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评价, 如农业生态区方法, 以及基层规划服务的土地评价, 如土地评价和立地评价, 以及包括土地不同层次上的生态经济评价, 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等在内的土地评价系列方法都可以为规划的协调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2.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与社会, 经济发展关系的模型

工业化, 城镇化的加快与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减少的双向过程是一个客观的规律。但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 这种双向的过程不会是线性的, 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 土地利用结构会出现相对平稳状态, 既土地利用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偶合关系。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使这一过程变得更为复杂。为此, 借鉴“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的驱动力模型”, 引入投入产出的宏观经济模型, 度量区域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状态, 考察地区变化的城镇化速率, 通过典型地区的案例研究提取所需参数, 建立动态经济, 发展土地利用变化的耦合关系模型, 可为这一复杂过程的分析找到解决的方法。

3.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与生态环境演变的模型

土地生态环境的演变与土地利用规划引致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变化及土地利用方式的选择是密不可分的, 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土地利用的规划应以不导致土地生态环境的退化或不超时土地资源的生态安全为基础。为此, 需要建立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的模型, 合理确定土地生态安全标准下的土地利用模式。国际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变化的研究, 把土地利用引起的环境效应作为重要内容, 并主要在微观和小流域尺度上建立相应的模型。借鉴这一方法, 建立不同利用尺度的土地利用变化和生态环境演变关系模型以及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为寻找土地资源生态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提供有效的途径。

4.制定土地用途管制分区的法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转向以技术领域为重点转向非技术领域为重点的趋势。基于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政策工具的特点, 土地用途管制作为基层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方法为核心内容, 其本质是制定一种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则, 或者说是法规。尽管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法在国外比较成熟, 但其特点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政体、法律传统、历史基础、经济体制、社会发展阶段、自然资源和条件的禀赋以及文化背景都密切相关。基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阶段特点, 分析中国进行土地用途分区的背景, 在探讨不同地区用途分区法令化的可能框架基础之上, 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的法则, 使之真正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梁鹤年.简明土地利用规划[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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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业用地; 土地利用; 桂林

一.旅游业用地界定

(一) 旅游业用地概念

从旅游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角度出发,笔者认为旅游业用地是能够形成旅游吸引力,满足旅游业各级单元建设发展需要,并能产生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土地资源和土地生态系统。

(二) 旅游业用地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是从土地利用的现状、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对区域国土资源进行分析规划,指导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土资源利用的政策方针和资源分配,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和调控性。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旅游项目建设、服务设施完善等多方的支持,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管控和指导。而旅游城市所制定的土地利用规划也应从考虑实际情况,为旅游发展提供保障措施和用地规划指导。

二.桂林市旅游业发展分析

(一)研究区域概况

桂林市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和湘桂黔交界地带,市区坐标东经109°45′~110°10′、北纬24°18′~25°41′,总面积565 km2。桂林市旅游业用地以桂林市区为对象,范围包括秀峰区、象山区、七星区、叠彩区、雁山区5城区。

(二)旅游业发展现状

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以漓江风光和喀斯特地貌为代表的山水景观,享有山水甲天下美誉。至今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超过1500多万人次,综合接待能力、产业规模、基础设施等都达到了国内较高的水平。

2010年,桂林市GDP为1108.63亿元,财政收入121.08亿元,旅游接待总人数2246.33万人次。其中,国内人数2097.71万人次,入境人数148.62万人次全年旅游总收入168.30亿元。

三.桂林市旅游业用地现状分析与评价

(一)桂林市土地利用现状①

2005年末桂林市城市土地面积为56106.6公顷,其中农用地38303.2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332.07公顷,未利用地面积7470.83公顷2。农用地占绝对比重,建设用地存在较大的扩展空间,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有待挖掘。

(二)旅游业用地分类

对桂林市旅游业用地的分类,参考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和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划分为风景游览用地、旅游设施及管理用地、旅游生产用地三大类别[1]:

(1)风景游览用地:包括了观光农业用地、城镇旅游用地和水域旅游用地。

(2)旅游设施及管理用地:主要为休闲保健用地和购物商贸类用地。

(3)旅游生产用地:主要为旅游土特产、工艺品生产等工业用地。

(三) 旅游用地现状分析

1.风景游览用地集中化

从图1桂林市区旅游景区景点分布图看,旅游用地集中在市区漓江西岸、两江四湖区域,如象山景区、两江四湖景区、靖江王城、叠彩山公园、李宗仁故居等,用地集中化程度高。

2.旅游用地类型结构分析

在桂林市区旅游用地类型结构中,风景游览用地比重最大,占81.27%。其中公园、植物园占52.87%;历史人文遗迹占17.88%;旅游设施与管理用地集中在饭店宾馆和旅游道路用地,占13.91%;旅游生产用地仅占1.88%。说明市区工厂企业较少,切实保护了桂林市区生态环境。

3.用地空间和类型呈动态化发展

随着桂林市旅游发展,原有景区和旅游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游客需求。在新一轮的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统筹下,桂林市要实现新区建设和老区功能转换,用地逐渐向郊区和周边县区拓展,既减轻主城区旅游压力,也带动周边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如灵川县、临桂县)。旅游用地类型也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如:城市旅游景观用地(临桂新区世界旅游城、一院两馆等);旅游工艺品、土特产加工厂的外迁与整合等而增加的旅游生产用地。

四.桂林市旅游业用地存在问题与探讨

(一)旅游用地分类的界定

旅游用地的分类标准国内外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用地分类不明确,容易产生土地利用规划忽略对旅游业用地的指标分配和利用指导,导致旅游业用地建设指标过少,在用地指标紧张的时期里,只能限制旅游业用地,用地空间过度集中,无法实现旅游业的空间拓展,极大限制旅游业的发展。所以,需要对旅游用地分类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解决土地利用规划与旅游用地现实当中存在的冲突和矛盾。

(二) 未利用地与旅游用地的转化

桂林市城市未利用地总面积为7470.83公顷,其中荒草地面积2594.75公顷,河流水面906.14公顷,滩涂231.97公顷,沼泽地、沙地、裸土地等其它未利用地3737.97 公顷。从土地利用规划的角度,未利用地需要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一般作为耕地后备资源或其他使用。从旅游业发展的角度,对于部分不能为农业发展、城市建设所用的土地资源是可以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价值巨大(如沼泽地、溪流、溶洞、岩石等)。应做好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各种规划的衔接,实现未利用地的潜力开发与旅游用地的转化,明确使用性质,实现旅游用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探讨旅游用地规范性政策法律

我国现行有比较完善的国家土地管理法,旅游用地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属于空白,多以违法用地、房地产开发、以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案件和事件出现,不利于旅游业的健康良性发展。规范的旅游用地政策法规需要深入研究,以保障旅游业用地需求与区域土地规划利用的协调统一。

注释:

① 数据来源:2005年桂林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表(数据仅采用官方公开的年份数据。)

参考文献:

[1] 郭丽华.桂林市旅游用地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桂林工学院.2007

[2] 刘家明.旅游度假区土地利用规划[J].旅游规划与发展,2000

[3] 霍黎.昆明市旅游业用地研究[J].经济研究,2010

[4] 梁栋栋. 不同类型旅游用地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安徽示范大学,2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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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土地利用;科学化

1科学发展观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及其关系

1.1科学发展观的概念

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强调全面、协调、统筹、可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1.2土地规划的概念

所谓土地规划,即在了解某一区域土地特性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对该区域的土地提前进行规划与安排[1]。土地利用规划致力于在某一特定区域内,寻求土地利用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1.3科学发展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规划致力于寻求效益的最大化,推动经济发展。而科学发展观则是在科学的基础上指导经济社会的快速全面发展,在以下的几个方面能对土地的利用规划进行科学指导:(1)科学发展观引导社会发展,指导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上下级协调及部门协调。这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加强公众参与,注重部门协调,保证规划的衔接性。(2)科学发展观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指导土地利用规划并协调各区域间用地需求。因而,在规划土地时要综合考虑各区域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城乡用地规模。(3)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因为,在规划土地时,必须考虑到环境因素,在寻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保障生态环境不被破坏。

2土地利用规划中存在的弊端

2.1规划编制方面

尽管土地利用规划在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用地需求模糊,科学发展观缺乏,规划体系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划的思路落后,难以科学的进行用地预测。分解指标的不合理,导致欠发达地图的土地富余,而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资源紧缺甚至无地可用,这都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2)由于缺少专题研究,缺乏科学技术的高效应用,导致土地资源在时间上的不合理安排以及在空间上的不合理分配,拖缓了经济的发展。(3)规划的基础数据尚未严格的规范化。①部分基础数据不真实。②各种分类体系无法衔接的现象仍然存在[2]。③不同部门之间数据还存在着统计路径上的差异。(4)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差。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的城市规划、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协调性差,导致实施起来难度较大。(5)缺乏公众参与,大大降低了规划在实际操作工程中的可操作性。比如,中心村的位置。在确立中心村位置的过程中,没有征询人民的看法,没有以人民利益为基础原则选址。在中心村位置确定之后,对农民的风俗习惯、土地产权等因宅基地改变而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2.2规划实施方面

(1)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严重脱节。比如上轮的乡级规划编制,过度的重视编制,在确定指标方面投入了80%的精力,却严重的轻视实施评估,仅仅只有20%的精力投入到规划图件中;但事实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恰恰是图纸的使用率占80%,反而规划指标极少用到。缺乏体系化的规划实施。无法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导致建设用地严重超预计,土地资源的利用不合理化,影响的周围的生态环境。(2)相关政策的出台滞后,使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支撑,最终导致规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与预测结果的严重不符。比如,农村居民点整理的问题。因为相关理论与相应政策的不足,降低了居民点的整理力度,大大延缓了实现规划目标的进程。(3)过度重视建设,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被眼前的经济利益所模糊,盲目的扩大用地规模,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极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土地规划利用工作科学化的建议

3.1创新规划编制的方法

(1)规划修编法制化,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各地发展的差异性决定了修编规划的必要性。在修编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明确修改编制的原则、条件、范围、审批程序等,保障修编过程的科学化,确保规划的权威。(2)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体系。根据规划的任务和范围,土地利用规划大致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在很多活动中不足以控制土地的利用,在这基础上,需要进行更具有针对性的深入规划,这有利于土地利用规划指标的落实,同时提高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3)修编的同时,进行土地利用战略的研究。在土地规划的修编过程中,需依托于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与耕地保护间达到协调。土地利用战略研究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区域的经济发展趋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②研究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及其变化方向;③研究在规划期内土地利用应该达成的战略目标。(4)优化土地利用的时空布局。基于区域的土地特色和经济发展状况,运用科学的规划理念和先进的技术,研究确定区域的规划重点,避免规划的同一性、空想性和不科学性等问题。(5)协调好各部门工作。编制过程中的部门协作是关键,这决定了规划是否切合实际、是否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规划编制过程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搞好部门协作:①落实人员,由当地政府选派熟悉情况,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②强化职责,由政府要求各部门提供与土地利用规划有关的准确的基础资料,组织编制本部门用地规划方案,参与相关的规划论证协调;③加强交流与沟通,规划技术负责人与各主要用地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进行交流,对其宣传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掌握部门规划的思路和用地特点,听取部门对规划的意见和要求。(6)重视规划衔接。着重注意四个方面的衔接:①与部门规划的衔接,做到总体规划与部门规划在基期数据、发展思路、规划目标、用地指标等方面的基本一致;②与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③在土地规划体系内做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④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相协调[3]。(7)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公众参与。以人为本,建立完善的听证会制度,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

3.2创新规划实施政策制度

(1)科学合理划分土地,确保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的统一。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的数量,允许部分农业土地进行用途转换。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方式就是制订统一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但是目前该规则并不完备,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应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探究创新[4]。(2)加强规划实施的弹性。根据我国实际和综合国情,我们需要制订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利用规划。而所谓的中国特色土地利用规划,就是因诸多不确定因素而引入的弹性规划理念。增强规划弹性能够从多方面入手:①弹性的规划管理。比如就独立工矿项目而言,在项目纳入规划的前提下,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用地位置的变化及少量用地面积的增减都应视为正当合理的;②允许规划指标10~20%的变动,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③加强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规划的弹性;④在有偿的前提下,允许乡镇之间相互调节用地指标。(3)加强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力度,严格监控规划的实施过程。政府加强执法,长期监督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对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等行为严肃惩处,对严重违规违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建立明确的土地规划实施评价制度。(4)对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进行完善。改革和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加强中央和省级政府土地管理职能,特别是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职能。应当完善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关的政策制度建设,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更好的实施。(5)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对城乡建设用地的整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对土地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居民点布局的调整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有重要意义。应该对将建的新区和将拆的旧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积极整理,在缩小农村居民点的同时扩大城镇用地规模,逐渐达成土地利用规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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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城市林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在“规划、管理、保护与利用”等深层次问题上面临着诸多问题,其中城市林业空间布局、保护与利用以及部门间的用地机制是制约我国城市林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以上海市松江区为例,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就城市林用地业属性进行了划分,对确保城市林业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的重要性

城市林业与非城市区域的林业有共性但也存在一定差异,其差异性主要在于①城市林业用地不仅仅是林地,还包含园地和绿地[1];②城市林业用地稳定性差,体现在城市林业用地的确权难度大,加上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制约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林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市林业用地的稳定性面临巨大压力。此外,城市林业由于涉及到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城建、国土、交通等各部门,目前还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则侧重于土地利用方面的总量安排和结构分布,更多关注资源保护、特别是对耕地保护,刚性要求更加突出;城市规划则关注于城市空间未来发展、布局、形态优化和项目安排;城市林业是社会公共产品,更加注重于经济社会发展未来和现实对生态环境、休闲旅游的需求。由于各自的具体目标、工作职责、实施手段上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林业综合作用的共同发挥。当前,资源紧约束条件已经成为我国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共同特征,如何保障以生态为主的城市林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为此,必须探索新的城市林业用地保护与利用模式,建立必要的机制,把城市林业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把绿化、园林等各部门和林业部门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确定林业用地的各类属性,对建立现代城市林业空间发展模型和保护利用的管理机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的总体思路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最重要基础的工作是确定林地的基本属性以及发展空间,对于山区,由于已经进行了确权发证工作,一般把林地的属性分为规划林地(有林权证)和非规划林地(无林权证)。而对于城市来说,绝大多数未实施林地的确权发证工作。通过对城市用地的林地属性划分,从目标上看,便于协调与各类相关规划中的用地规划的关系,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便于将城市森林的功能使用、空间布局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块上;有助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基数落实。

2.1基本思路

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的基本思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载体,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镇布局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安排不变,依据上级下达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标,分二个层面展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各类土地属性,参考生态区位的重要性,落实现状林地的属性;二是利用土地利用规划中所确定的生态空间,形成林业用地规划控制线,布局林地增长空间。通过优化规划体系,实现“三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有序衔接。

2.2关键技术环节

城市林业用地属性的划分,由于其技术方法、实施手段不同,其分类标准也不同。但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城市林业用地属性的划分,应重点把握三个技术环节:(1)统一技术平台城市林业用地属性的划分关键是数据衔接工作,即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调查数据与最新一期土地利用调查数据、最新一次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数据以及其它相关规划成果的叠加,必须在统一的技术平台下进行,如地图坐标系统、数据库系统或GIS数据平台等。(2)统一技术口径城市林业尤其平原区城市林业,现有造林和绿化用地多为其它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多年来,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对林地的范围和定义存在差异,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及林地的落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针对这一现状,林业部门应会同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沟通与协商,对现状林地的国土地类属性划分制定统一标准。(3)统一生态空间林地保护规划编制的关键点是确定规模、优化布局和保证增量。对于城市林业来说,由于其现状林地多为非法定意义上的林地,必须建立在统一的基本生态网络平台上,综合分析今后林地发展的方向、布局,并以生态网络规划的相关指标为依据测算了未来林业发展总量。

2.3划分原则

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原则如下:(1)城乡一体化原则:一方面打破城乡界限,覆盖全部范围,包含所有成分,另一方面,正视城乡差别,加强针对性。(2)兼容性原则:科学性与实用性兼顾,尽可能地与相关部门、相关规划、相关规范相协调。(3)层次性原则:分层次进行划分,与国家相关分类标准的的层次关系相应,便于城市林业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的开展。(4)实效性原则:分类要具有可操作性,一方面适用城市生态要素的组成与特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森林功能的需求;另一方面,便于确定城市林业的责、权、利关系,便于建设管理。

3松江区城市林业用地属性的划分

3.1松江区林业用地概况

松江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黄浦江上游,地处太湖流域蝶形洼地的底部,地势低平,属长江三角洲平原。境内有佘山、天马山、小昆山等十余座小山丘,是上海市陆上唯一的自然山体。根据2009年上海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全区林业用地面积9741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60471hm2)的16.11%。森林面积6742hm2,森林覆盖率11.15%[2]。按照创造优美和谐,方便舒适的环境要求,进一步加大林业建设投资,初步构建了以自然山体、大型片林、重要生态绿廊为主体,的“一城、二环、四区、多园、多廊”共同交织而成的森林生态系统网络体系。

3.2林业用地地属性类型的划分

松江区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初步完成了“两规合一”(即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图纸和数据的基础上相互衔接)的工作[3],为城市林业用地属性的确定提供了基础平台。为确保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约束性性指标—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6.87%的目标实现,迫切需要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用地需求。根据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思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各地类属性为基础,将全区城市林业用地属性划分为5种:管控林地、农用地上的经济果林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上的林地、其它建设用地上的林地和其它农用地上的林地。林业用地属性各类型的含义如下[4]:管控林地: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林业建设用地的现状林地,包括林业用地下的各种地类。农用地上的经济果林: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耕地或园地的现状经济果林的林地。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上的林地: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上的现状林地,以及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用地及其管理机构的建设用地上的现状林地。其它建设用地上的林地:除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之外的其它建设用地上的现状林地。其他农用地上的林地:土地利用规划确定为种植农作物(含蔬菜)的土地上的现状林地。#p#分页标题#e#

3.3划分结果

在ArcGis平台下,将二类调查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与土地利用调查矢量数据和属性数据叠加,利用计算机识别技术,将土地利用调查的国土地类属性赋值给现状林地小班,之后以“人工检查”方式逐一确认其属性的正确性,确定松江区现状9741hm2林地小班的地类属性(详见图1)。

4管制措施

针对城市林业用地的不同属性,应采取相应不同的管控措施,以达到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经营的目的。

4.1管制林地

指为对重点生态区位的林地进行重点保护,松江区管控林地主要分布在黄浦江、森林公园以及大型片林等,面积2001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0.54%。管控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国家有关林地管理规定及规范进行管理。---实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征收管控林地按规划审核审批,并必须进行规划调整,确保各区(县)管控林地总量不减少。---林地使用权不属于国有或集体的林地,应通过各级政府租赁、流转、赎买等方式收回国有或集体管理,以确保其林地稳定性。

4.2农用地上的经济果林地

指为保障经济果林农产品供给所确定的林地。主要有松江“佘山”密桃、松江“仓桥”梨等,面积705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24%。管控措施:---按照《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经济果林生产保险财政制度,引导经济果林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以确保因建设工程占用征收农用地上的经济果林时行政区范围的动态平衡。

4.3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上的林地

指为满足城镇居民风景观赏、森林生态旅游休憩、娱乐、文化等需求而划定的景观用地,面积760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7.80%。管控措施:---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进行管理。---为保障居民文化休闲用地,已建或规划的用地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征求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调整文化休闲景观用地不得减林地的总量。因调整而减少的,应当落实新的休闲用地,保持林地动态平衡。---新建项目休闲用地面积所占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集中建设区配套绿化面积不减少。

4.4其它建设用地上的林地

指现状或规划建设用地中除瞻仰景观休闲用地上的林地以外的林地,面积2384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24.47%。管控措施:---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进行管理。---因调整而减少的,应当落实新的绿化用地,以保持区内林地动态平衡。---新建项目绿化用地面积所占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以确保集中建设区配套绿化面积不减少。

4.5其它农用地上的林地

指农用地中除经济果林以外,以发展苗木林、林果业等为主的区域,包括集中连片的苗木林、园地以及未纳入上述林地范围内的林地及其他类型的零星林地,面积3891hm2,占全区林地面积的39.94%。管控措施:---按照《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重要生态区位的其它农用地上的林地,应通过各级政府租赁、流转、赎买等方式收回国有或集体管理,以确保其林地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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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民经济迅猛发展一些问题慢慢显现,日益增大的土地需求,耕地面积速减,严重威胁着粮食安全,为了使耕地面积加大,实现总量动态平衡的农耕,我国全面展开以田块合并、土地平整、沟渠道路、村庄更新等主要内容,在大面积的整理土地,成效是显著的。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

目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利用在我国土地还处于雏形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要求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尽快适应,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被借鉴,评价理论和方法构建成适应中国国情的体系,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当务之急,重要手段依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可持续性是从环境角度衡量规划实施后资源的整合,得出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补救措施、减缓与替代方案,提供环境依据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终极目标,社会可接受性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体现。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与规划环境评价。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思想与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由印度农业研究会( ICAR)、美国研究中心共同组织的首次国际土地持续利用系统研讨会、美国农业部(USDA)在1990年2月在新德里正式提出。不断提高环境承载力与人类生活质量是其未来目标,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土地资源前提是满足当代人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正确实施提供重要的指导是可持续土地利用理论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方式。景观生态学研究理论的是由生态系统组成的异质地表结构与功能相互作用, 关注的是空间与时间的景观格局,以及其过程与格局的关系。它是生态学与地理学的交叉科学, 把自然地理空间关系在地理学研究中的横向方法,与纵向方法在生态学研究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功能关系的完美相结合, 研究生态过程与景观空间格局的相互关系。

二、土地规划

动态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功能的转变在土地利用方式中体现,重要理论基础系统学理论在编制规划环境评价与景观生态学原理中实现,土地总体规划影响评价分析如下图(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是一般的工作程序, 我们将从3个阶段了解进行资料搜集与分析工作、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并确定规划环境影响预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为第一阶段或准备阶段。有关法律法规与国家生态建设主要收集保障环境保护体系,和农业、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环境现状评价和分析、评价并制订替代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和规划方案草拟为第二阶段或正式工作阶段。篇章或说明、编写报告书阶段、编写报告书为第三阶段如图2所示: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在土地利用显现.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原则与基础,就是要在评价信息中与众多的原始数据中筛选较为灵敏的,内涵丰富的主导性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以便于度量,无论是研究或引用都是在为选择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科学性,科学内涵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是明确的也是较好的度量性,在不同地区之间也能便于进行比较。主成分性与综合性,即规划和相应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现,综合性分析考虑,主成分构成了指标体系,即具有内涵丰富与代表意义的指标。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易于从相关部门资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现有资料中获取,供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级方便使用,公众参与反馈信息的不断补充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复杂性被称为动态性,应该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指标体系,以满足发展需要。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指标体系由3个层次构建,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即总目标层;环境目标层是环境影响识别结果找出的环境主题和环境目标;指标层是具体反映环境目标的多项指标;用以反映某区域衡量环境影响程度的指标、生态质量状况、对土地利用方式产生的三方面。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实施中利用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评价技术方法也是战略环境影响的评价技术方法体系的,常用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在当前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法、加权比较法、对比分析法及环境承载力评价法。GIS 技术法环境经济学的理论方法、系统工程学的理论方法、访问学者法、层次分析法是常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一般选用的评价方法评价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环境影响是由可以反映土地结构数量调整可能引起的指标方法, 由于研究尺度大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偏重指标法。调整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使图形叠置法可以反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地方级与地区级利用空间布局调整的合理性评价是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将潜在水土流失地区分布图、规划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草地退化地区分布图、自然保护区图水、资源分布图等图件叠加分析、评价和预测是调整环境影响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空间布局。关于做好措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环评的空间体系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建议,不同针对的问题对尺度的土地利用规划功能是不同,与此相对,评价指标体系与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也是不同的。为此, 首要问题是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的建立。从3个层次对土地利用规划划分,即地区级、地方级、国家级, 分别对应着国家的跨地方方案、地区性问题、战略性问题、地方的具体项目。与此基本对应的是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因此,相对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空间体系科学的建立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体系相对应,借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决策初始阶段前评价的工作模式的发展影响,,利用比较熟悉的评价程序与方法, 使得规划环评容易进行, 是十分必要的。决策后评价依然是规划环评实行的现实, 即决策方案大体确定之后对其进行评价。决策审批前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比较集中,这种方式仍然是被动式的评价, 会直接影响环评的质量与效率。因此,规划环评发展的初始阶段出现在我国, 发展模式应该促进是决策前评价。理论研究的基础是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研究,尤其是国家级区域的规划环评开展大量的案例分析,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才能建立既科学又有可操作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较好的方法是开展试点研究。研究多侧重于方法与技术路线的理论探讨是针对目前规划环评最好的方法。

总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基础在目前土地中利用,雏形阶段是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和要求适应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需要,因此理论和实践需要借鉴国内外相关材料,构建适应中国国情的评价方法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当务之急;重要手段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现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它从可持续性发展据角度阐述环境角度衡量规划实施后的资源,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补救措施、减缓与替代方案,为提供环境依据而最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可接受性。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是规划环境评价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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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城市规划;衔接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引起我国规划学术界争议的问题之一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在现行的体制下,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分别由国土(土地)管理部门与规划(建设)部门编制,由于在法律、体系、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差异,造成两种规划在许多方面难以协调。但两者都是以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基本目标,两种规划的衔接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在此就两种规划的衔接提出一点建议和措施。

1 两种规划的关系

1.1 土地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土地采取经济、技术、工程等综合措施而进行长期土地组织的布局与配置。它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从国家全局和长远利用出发,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协调各类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土地开发和整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利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计划、区域规划,以及城市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和建设条件,布置城市体系;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布局;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城市土地;综合部署城市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等各项建设,保证城市有秩序地、协调地发展,使城市的发展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城市规划的根本作用是作为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手段。

1.3 两者的关系

由规划范围来看,两者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面与点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整个区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2 两种规划协调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两种规划的规划思路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等控制指标,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 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重在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由此导致,地方政府热衷于城市总体规划,都期望把自己城市做强做大,而任意扩大城市规模的倾向,规划部门为迎合政府意图,加上自身利益观念的驱使,也喜好大规划,对与土地规划的衔接造成很大的困难。

2.2 两种规划参数的统计口径不一致

2.2.1 人口。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人口包括居住在(规划)建成区内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和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城镇人口仅为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常住人口的总和(含常住的非农业户人口、农业户人口和集体户人口),不包括流动人口。不难看出,前者所称人口的范畴显然要比后者大。

2.2.2 用地指标。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的选取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一90) 的规定, 不考虑规划期年耕地水平和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

土地利用规划中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城镇居民点用地指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编制过程中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用地总量与均量都要受到耕地保有指标的限制。

2.3 两种规划采用的土地分类体系各异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中最新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土地现状分类,其用地类型为3 个一级类、10 个二级类和33 个三级类。

城市总体规划中采用的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l37—90), 其用地类型分别为10 个大类,46 个中类,73 个小类。

两种规划对地类存在名称一致而内涵不相一致的问题,两者既有交叉,又有重复,另外还有内涵一致而土地利用类型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如《城市用地分类》中城市建设用地包括采矿用地,而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文的规定为:城镇附近的采矿用地并入城市、建制镇用地,城镇范围以外的区分为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

再加上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面积采用1:l0000 或l:5000 比例尺图纸上量算结果;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在GIS 软件中进行面积量算。基础图件、量算方法和量算误差不一致,最终导致同一地类不同内涵不同面积,相同地类无法归类比较。

3 加强两种规划协调的对策

3.1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两种规划的根本指导理论

既要寻求发展,又要保护环境和资源。在城市规划中应综合考虑城市发展的资源与环境问题,预测在不同决策方案下城

市系统的潜在发展水平在土地资源承载力的约束下,提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规划建议。拓宽城市规划的内涵和领域,形成可持续观指导下的城市规划的新思路。

3.2 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深化,是二者在空间布局和物质基础上的落实,为城市规划和其它规划提供了宏观和区域范围的经济技术依据。城市规划必须以区域规划为依据。

国土规划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总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以及规划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条件,对国土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进行全面的规划。土地规划的编制是以国土规划为依据。

因此要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协调,就要尽快地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便在区域层次上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规模,城镇体系规划,尤其是城镇规模与布局,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进行协调和安排。建议开展城市用地合理规模问题的科学研究。

3.3 统一各项参数

为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建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使用统一的人口和土地的数据。

城市用地统计应当以城镇地籍调查数据为准。城市用地分类、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的调查等方面应当考虑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需求。城市总体规划要充分利用城镇地籍调查资料和城市土地定级估价资料。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应当精确确定城镇数量、规模和布局,为编制相应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4 统一用地分类标准

建议城市规划区内仍然可以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为了适应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可对其做适当的调整与修正,而在规划区外可采用全国土地利用分类,这样既可以避免用地分类标准上的相互冲突, 也为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衔接提供了有利条件。

3.5 从法律角度加强良种规划的协调

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的一部针对土地规划的法律,导致土地规划缺乏法律依据,这也是造成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尽快筹备起草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土地规划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城乡土地和各部门、各产业用地统一管理,规范城乡土地利用规划行为,对城乡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层次上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规划体系。

参考文献:

[1]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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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村镇规划;现状图

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规范健康发展,必须以科学的规划为先导和基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地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方针,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发展水平、现状特点,突出发展生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综合部署,逐步完善新农村规划的有关内容,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规划体系,科学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已成为当前各级规划与管理部门面临的核心工作之一。

新农村建设规划是在现状图的基础上进行的。底图的内容对于规划图的完备性、对比性具有重要影响。以现状图作为规划底图,既可以为各种规划内容在图上转绘提供控制基础,又可以清楚地反映出规划内容与现状之间的相互联系,能直观地看出何时、何地将进行何种建设,使规划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要测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所用现状底图,为科学规划提供保障和依据,首先要分析和理清规划的内涵、底图规范等问题。本文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中的土地规划和村镇规划(简称“两规”)为例,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综合论述。

1 两规的内涵及联系

土地利用规划和村镇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土地,使用土地不能没有土地利用规划,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先行进行土地规划;另一方面,通过村镇规划,可以合理制定村镇布局体系,有效控制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以更好地节约、集约用地,完善村镇基础设施,积极促进村镇经济和其他的建设合理发展。

1.1 乡镇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技术经济措施。按照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又可将土地利用规划相应地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等五级[1]。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需要,要在做好县级以上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做好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依据规划对象的层次和工作深度,通常可将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划分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在总体上的宏观控制和战略安排,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区域性和指导性。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详细规定各类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某一地段、某一土地单位使用的土地作出具体安排和规划设计。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也是在土地总体规划的框架控制下,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某一专门问题或某一产业部门的土地利用问题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1.2 村镇规划

村镇规划,是为确定村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协调村镇布局和各项建设而制定的综合布署和具体安排。由于我国村镇一般包括村庄(基层村、中心村)和集镇(一般镇、中心镇),因此,在规划体系上,村镇规划通常可相应地区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2]。

村镇总体规划是对乡镇域范围内村镇体系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整体布署,其中村镇体系规划具有“准区域规划”性质。村镇建设规划以村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镇区或村庄的性质和发展方向、预测人口和用地规模、结构,进行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安排主要建设的时间顺序,并具体落实近期建设项目。村镇建设规划是在村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镇区或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分为镇区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

两规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二规分属于两种规划体系,在规划的指导思想、主体目标、规划期限、统计方式、管理机构和模式等方面均存在不一致;另一方面,两大规划的编制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都以土地合理利用布局为核心,规划成果都落实在“地”上,用“图”加以表示,但在用地方式、分类标准、评价系统上又不尽一致。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两规之间脱节甚至矛盾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迫切需要统一认识、使二者互相协调、有机衔接、彼此制约和互为补充[3,4]。

2 两规底图规范及要求

为规范规划的编制工作、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规划的质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两规现状图的要素构成、成图比例尺等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现概括如下:

2.1 乡镇土地规划底图规范及要求

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底图,要求既能反映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又能显示出项目区地形地貌,以满足土地利用项目规划设计之需要,符合空间直观性、可量测性、概略一览性等基本要求。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5],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主要由以下三类要素构成:

(1)基础地理要素: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高程特征点、等高线与等深线、其他重要地物等。其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为专业要素转绘的骨架;二是指示专业要素与地理要素之间的关系。

(2)专题要素:包括土地现状用途、大型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乡域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民用机场、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

(3)整饰要素:主要包括注记、图名、图例、比例尺、方位坐标、编图说明、拼接合图表等。其作用是使整幅图要素完备、说明清楚、图示清晰,让人一目了然。

目前,各地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中一般采用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图作为规划底图。事实上,这种比例尺的现状图很难准确、清晰、客观地反映出地块的实际变化和规划情况,达不到按图审批用地、画出用地红线的要求,仅为示意图,在规划的实施中较难操作[6]。因此,有必要重新规定乡镇土地规划图底图的比例尺大小。

为了能在图上把实际变更的最小面积清晰地表示出来,在个别地方已经出现了1:1000和1:2000两种比例尺的工作底图。与1:2000比例尺的工作底图相比,1:1000比例尺的图件虽然图面更详细,但同时图面荷载量也大大提高,而且变更修改也更频繁。这不仅使测量工作量大大加重,而且也使财力、物力的负担加重,并影响成图时间。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适宜在我国各乡镇推广。况且就乡镇土地利用规划图件编制的要求和作用而言,1:2000比例尺的工作底图荷载的详细程度已完全足够。因此,我们建议以1:2000作为乡镇土地利用底图的首选比例尺。

2.2 村镇规划底图规范及要求

为规范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建设部于2000年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2],该办法在种类、要素构成、比例尺等方面定义和规定了村镇规划现状图的内涵以及有关的绘制技术要求。村镇现状图是用图的形式表示规划范围内村镇建设的现状,分为乡(镇)域现状图、镇区现状图、村庄现状图等三种基本类型:

(1)乡(镇)域现状图:主要包括乡(镇)域行政辖区内农业、水利设施、工矿生产基地、仓储、河湖水系、绿化等土地利用和分布情况;行政区划,各居民点的位置及其用地范围和人口规模;道路交通组织、给排水、电力电讯等基础设施的管线、走向,以及客货车站、码头、水源、水厂、变电所、邮政所等的位置;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规模及其服务范围;防洪设施、环保设施的现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在现状图表示的内容。

(2)镇区现状图:主要包括行政区和建成区界线,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各类建筑的分布和质量分析;道路走向、宽度,对外交通以及客货站、码头等的位置;水厂、给排水系统、水源地位置及保护范围;电力、电讯及其他基础设施;主要公共建筑的位置和规模;固体废弃物、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占地范围;其他对建筑规划有影响的,需要在图纸上表示的内容。

(3)村庄现状图:可参考镇区现状图所应包含的内容,适当简化。乡镇域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0~1:25000之间选择;镇区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2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1000~1:5000之间选择;村庄现状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根据规模大小可在1:500~1:2000之间选择。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形成统一的规划现状图精度标准。因此,在测制各种规划现状图的实践中,各地要以能满足当地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参考已有相关国家测量技术规范(如《工程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等),灵活设置和规定各种比例尺现状图的精度指标[7,8]。

3 结束语

土地规划和村镇规划是统筹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主要蓝图,而现状图是编制这张蓝图的底图。没有现状图作为底图,规划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快速测制形成高质量的规划现状图,积极发挥测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保障服务作用,本文尝试论述了规划现状图测制的若干问题。当然,这些内容只是初步的和描述性的,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吸引更多的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欧名豪.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3,17(5):41-44.

[2]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S],2000.

[3]张明锋,鲁成树,费罗成,吕军.土地利用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协调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8,24(6):517-519.

[4]梁湖清,沈正平,沈山.村镇规划与土地规划的比较及协调研究[J].人文地理,2002,17(4):67-70.

[5]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S].2009.

[6]欧海若,吴次芳,高宏伟.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编制的底图规范和成图方法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农业与生命科学版),2002,28(2):453-456.

篇12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综述

目前,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然而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是缺乏弹性和动态性。另外,规划重在编制贵在实施。规划制定后各地地方用地是否按照规划实施以及实施程度如何,需要通过规划实施评价来分析。到目前为止,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法规,2003年建设部要求进行城市规划动态监测。2004年6月21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法[2004]133号)》,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的初步建立。2005年5月30日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32号)》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基本内容和预期目标,提出要建立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评价和管理的保障体系。这两项文件建立了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2011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实行,要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目的与意义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的效果进行分析、比较与综合后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冯建美,陈龙乾等认为是提出规划修编的前提,也是确保规划修编依法有序推进的重要措施;王玉波,唐莹认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有利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为新一轮规划的编制提供决策依据和理论支持;高希瑞,张永福等认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可以发现上一轮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张秀芳,王玉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进行了总结,认为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是检查现行规划实施情况、促进规划的有效实施、为规划修编和规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和改进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实践工作的开展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和意义除了涵盖上述之外,还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有利于把静态的规划编制与动态的实施管理相结合,实现土地利用动态规划,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保持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连续性,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方案还处于试点阶段,在国内还没有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范例。国内很多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进行了研究,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机制,并且目前为止还没有学者对相关研究进展进行总结,因此本文尝试对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进行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探讨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为以后的相关研究工作和实践工作提供借鉴。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主要进展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阶段划分

国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起步较晚,依据已有文献,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1995年前)。最早是从规划实施效益评价研究开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史京文[6’就对土地利用规划三大效益的实质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土地利用规划追求的是三者最佳的综合效益;师学义,王云平从三大效益最优结合的角度出发,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评价和选择进行了初步探讨;贺晓春,李长林…针对规划实施效果评价提出了连环替代法。

第二阶段是探索阶段(1995年--2004年)。孙施文,周宇对有关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介绍了开展规划评价的基本思路及具体方法;赵小敏,郭熙[9’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内涵和系统构成,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这些研究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自200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第133号文件和此后的国办(2005)32号文和国土资发(2005)9号文等相关文件之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开始逐渐深入。大多数学者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思路是,将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相结合,针对某一具体研究区域,选取富有针对性的指标,构建数学模型,对研究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众多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分类、存在问题。、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方法选择和实证研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下一阶段是完善阶段。目前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机制,规划实施评价的指标体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还需要加强,另外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理论

国外,没有类似于我国相对独立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以政策分析为思想基础的城市规划实施评价研究开展较早,以A,wildvaksy、Alexander、Faludi、Patsy Heaely和Emsily Talen等为代表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较为成熟。国内主要有孙施文、平宗莉和陈银蓉等少数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理论进行了研究,孙施文,周宇希望通过对有关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进行综述,唤起我国对城市规划领域的重视;陈银蓉,梅昀等认为我国土地规划实施评价才刚刚起步,需要加强对其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并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目的和要求,引入政策科学的理论,提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内涵;平宗莉,闫整首先对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与方法进行简要的介绍,然后对国内开展的实证研究进行归纳分类,并做出了简要评述,认为目前学术界大多是将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与方法运用于国内规划实证研究并且还处在初步实践阶段。综上所述,国内关于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大多数是对国外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的总结研究,需要人们在对国内外经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和我国土地利用情况相适应的理论,同时需要对规划实施评价展开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方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是目前研究的重点,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成对比较法、层次分析法、综合评价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等,每一种方法都有其优势和局限性。吴秀在其硕士论文中对部分方法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然而这些方法难以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需求,因此许多学者尝试将更多的方法引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汤江龙,赵小敏等,采用理想点法对多种规划方案进行择优。该方法优点是能反映出规划方案间的细微差别,便于实际操作和理解,且评价结果可靠性好。缺点是在某些准则上难以精确地定量化,因而影响理想点的准确确定和理想点方法的评判效果;任奎,周生路等通过构建基于可持续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对连云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可持续度进行了评价,并且通过测定规划实施的协调度与障碍度,对规划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陈秋林,毛德华从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出发,将生态足迹法应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分析人类对各种自然资源的利用程度,从而反映土地利用是否可持续。周方运用层次分析法较全面的对汝城县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吴秀认为规划实施过程本身最大的特点是不确定性,且受到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而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一定的优势,因此引入模糊综合评判法进行规划实施评价;陈海素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结合层次分析法和综合模糊评判法,建立AHP-FURRZY模型,构建富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进行规划实施评价;贺美利结合模糊评判法和PRS模型对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张雪松,张莹等将效用函数引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中,该方法相对来说操作简单,并且也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黄海清认为灰色综合评价法善于处理信息系统,它能在有限的资料和缺少信息的条件下建模、预测、评估和决策,并基于此构建了基于灰色评价模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支持系统;黄中杰以成都市为例,将变异系数法、灰色关联度法引入规划实施评价中;徐春涛首次将回归分析法应用到规划实施评价中,不仅对规划的各项指标的变化趋势和变化量进行分析,还较好地反应规划各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朱祁连指出在公共政策视角下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应当充分利用指标综合法和民意调查两种评价方法,完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价模式。

在以上常用方法研究中,理想点法用于对规划实施前规划方案的选取;可持续度法、生态足迹法是对规划实施的总体宏观评价,对具体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等的评价不够,且生态足迹法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AHP-FURRZY、PRS模型、效用函数、灰色综合评价法、回归分析法可以用于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等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其中,层次分析法比较简单,但是可能由于个别指标的显著差异从而对规划实施评价造成重大影响;模糊综合评判法排出了层次分析法中可能由于个别指标的显著差异从而对规划实施评价造成重大影响的缺点,但是精确度不够;AHP-FURRZY模型融合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二者的优点,但是计算有点复杂;PRS模型主要用于从“压力-状态-响应”的角度建立一个系统的指标体系;效用函数法计算比较简单,该方法的关键是合成模型的选择;其他的一些方法也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因此,还需要继续尝试其他方法的探讨。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技术

3S技术的发展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提供了有力支撑,尤其是GIS技术的应用最为广泛。林艳丽利用GIS技术,采用图层对比法,进行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实施评价;李琼提出了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信息系统的构想,并对系统的设计及各个功能模块和数据库的实现方法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薛春露、郑新奇等依据软件工程原理,采用原型开发法设计与实现县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系统;赵素霞,胡佰林等以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业务为主线,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的数学模型和具体过程,设计了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辅助决策支持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过程的自动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袁成军结合GIS与DSS技术,以MAPGIS 6.7为二次开发平台,以Visual C++6.0为开发工具,开发一套基于GIS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的系统包括数据库、模型库、方法库、知识库、用户界面5个部分,实现了数据管理、辅助评价、空间数据处理等功能,为实现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评价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将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才能够指导实践,同时实践也能够反馈信息使理论得到改正和升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中才能体现它的价值,国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实证研究,按照规划实施评价对象的行政等级可以分为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五级。目前研究较多的是省级、市级、县级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王玉波,唐莹建立了AHP-FURRZY模型对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实施至2004年所产生的总体效果实施评价,为新规划的编制提供了支持;杨忠学利用单因素多角度法和综合指数法两种方法对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高希瑞,张永福等针对新疆阿克苏市土地利用特点,对上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冯建美,陈龙乾等参照相关研究成果,并根据中牟县的特点以及所能获得数据,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中牟县进行了评价;平宗莉强调规划实施结果评价和规划实施过程评价相结合全面、合理、客观的分析研究方法,从维护公众利益角度对济南市贤文片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出实施评价;另外,钱正强]以南平市为例根据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要求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进行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还有些学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进行了探讨。吕萌丽,吴志勇尝试采用分解式研究的方法,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年度报告的形式,探讨城市总体规划在规划期限内的实施过程;黎登琴提出了规划实施年度评价思路,通过研究发现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果波动明显,规划实施的政策延续性不强,规划实施过程的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势在必行。

以上主要是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运作形式的探讨,然而相关的实证研究较少,龙瀛等认为目前大多研究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比规划实施结果和发展现状的一致性,属于时空静态的针对规划实施结果的评价方法,并提出了一种基于Logistic回归和GIS的时空动态的规划实施评价方法。将1947年至2008年分为5个时间阶段,分析各个阶段城市扩展的驱动因素,识别各版城市规划在不同阶段所起到的城市扩展促进作用;并以2004-2008年为例,以各个区(县)为子区域,探讨2004版总规在中心城市、近郊区和远郊区实施效果的空间变化,识别总规在城市扩展中的空间异质性。

在规划实施评价结果的可比性方面一些学者也进行了初步探讨。孙志波对规划实施效益的评价选用的是模糊综合评判法,并且对规划实施评价的结果进行了纵向比较和分析;刘鎏运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乐山市规划实施评价,并在总结不足时指出要应尽可能增加区域内外规划实施的横向对比性评价;徐向克对遂宁市市中区的规划实施效益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分析,但是其在选择比较区域时仅仅以区县所在市州划分经济等级,而且没有选择一个与研究区域在同一等级的区域进行比较分析,因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综上可以看出,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实证研究不够深入,规划实施评价的动态研究相对较少,只是对规划实施动态评价具体运行方式以及实证研究和规划实施结果的可比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以后需要拓宽规划实施动态评价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深度。总而言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研究重点。

三、总结与展望

综上可以看出,我国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实施评价机制,虽然目前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理论研究

目前,结合我国土地利用情况,借鉴国外已有的理论,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理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有效实施。

(二)丰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研究

评价方法方面,虽然相关研究对一些方法进行了探讨,但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复杂性,目前的方法仍不能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需求,应该进一步加强系统、动态的评价方法研究。

(三)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技术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技术的应用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精确度和可操作性,同时还为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提供了支撑,下一步还应继续加强“3S”等其他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应用中的研究。

篇13

一、国外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

(一)英国。法规导向型集中制的土地利用规划。英国城市土地规划由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执法系统构成。在英国,每一种类型的开发规划编制过程中,几乎都有法定的和公众参与的程序,其形式有公众评议、公众审查、公众讨论、公众审核、公众意见,等等。政府部门参与土地分配,并在再分配过程中对不同利益集团的近期和远期的需求进行平衡。这种方法有效地避免了制定城市土地规划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产生,并保护农民等弱势群体。

英国土地利用规划制定过程中法律的引导作用是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1947年英国政府颁布了《城镇规划法》,其所包含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土地开发权归政府所有;1975年的《社区土地法》为英格兰地方政府征购土地,调配地块及出售土地用于开发等提供了法律保证。英国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管辖权不仅包括立法和编制部级规范(规划政策导则),还包括观察、控制和规划批准方面的广泛权利。中央政府在批准地方规划时,主要审查规划是否贯彻了中央制定的规划政策。然而,英国的规划并不能被认为完全是“自上而下”的规划,中央政府的任何一项规划建议都有相关地区和地方的密切参与。另外,城市和乡镇在具体发展目标的制定方面具有很大的自由,虽然地区规划应该贯彻中央政府的政策方针,但是中央政府对具体的发展方向和内容并没有做出详尽的规定。

(二)美国。宏观调控导向型的土地利用规划。美国政府更加注重加强城市用地的宏观调控。美国最早的城市用地法规出台于1967年,而真正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工作早在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其里程碑是1909年的芝加哥总体规划。在美国社会市场经济下,各种社会势力力求控制资源与谋取利润,城市土地作为有限的重要资源,自然成为各利益集团争夺的对象。土地投机、用地混乱、只顾个别企业的近利而置全体市民的长期利益于不顾等弊病,迫使政府加以干预。相应政府职能部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部门应运而生,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因而成为地方政府的责任。当代美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社会功能特别明显: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指导经济稳定成长,为经济发展服务。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其中有很多值得我国目前借鉴的内容:

1、城市发展边界(UDP)制度。理性发展法要求州、郡和市合作共同画一条UDP,以保证农地向城市用地的有序转变,并指出州在UDP的划定和执行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按照州土地利用目标和指导方针,地方政府可以在他们的权限内,使用税、费、区划以及制定城市服务计划等措施,引导UDP内的城市开发活动。然而,按照州的法律,地方政府不能允许在UDP以外进行城市开发。鉴于我国城市向外无序扩张“摊大饼”的现状,美国的UDP不失为一种宏观控制的有效手段。即在对城市发展规模和服务容量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由省、市和县级政府合作共同划定UDP,还可以根据需要划定中期发展边界UDP,引导农地向城市用地的有序转变。这样既可以满足UDP控制城市未来发展的要求,又兼顾了在UDP内开发活动的短期成效,使城市的发展更加紧凑,从而降低城市开发活动的边际总成本,最大化利用现有城市服务容量。应该指出省政府的检查、审核作用必须得到体现,以防止地方政府利用划定UDP趁机圈地。

2、复合型规划。复合型规划从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及其规律出发,强调规划的政策性、可操作性、法律地位,规划编制过程透明化、程序化、法制化。规划人员除专业人士外,还包括政府、法律、经济、环境、居民、社会团体等多方面人士,强化规划对城市发展过程的引导、协调功能,变静态规划为动态、管理型规划。复合型规划力图避免规划仅由少数专家闭门造车、规划成果,很大程度上依靠专家自身知识与创造性的缺陷。复合型规划运用市场调节、财政、税收等市场经济手段,而不单纯依赖行政强制方式,有效地引导社会各团体的开发行为,使之与公共利益及城市的整体发展趋向相协调、统一。复合型规划重点突出,详细得当,针对不同尺度的地域,编制重点不同、形式不同的规划。较大范围的总体规划应强调土地(尤其是区域)的合理分配,明确城市发展区、限制发展区及生态保护区的范围,针对本地实际,围绕几个关键性的重大发展战略问题加以制定,突出其战略性、指导性;而局部地段,则着重于对公共中心、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置及对人口密度的控制。

二、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我国可以将土地利用规划分为国家、省和地方三个层次。不同的层次上,规划的方法和内容有所不同。国家级规划是一种战略规划,主要考虑国家目标和土地资源的分配问题。省级层次主要是关于项目发展的规划。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和适宜性,落实国家级规划的相关内容,并解决国家和省之间的各种冲突。地方级范围包括一个县城、一个乡镇、几个村落或一个小流域。在这一层次上,充分考虑当地公民的建议,满足他们的需要。从这种规划的层次来看与英国、美国基本是相同的。但是我国在土地利用上存在一些具有中国特殊情况的问题。

(一)一些城市政府不顾我国基本国情,在城市建设上贪大求洋,浪费土地现象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全国有182个城市提出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许多城市搞大广场、大马路等“形象工程”,以各种名目(如高科技园、经济开发区、大学城等)大量圈占土地。从2003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同有关部门一起开展了以清理各类园区为主的土地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据初步统计,全国有各类园区6800多个,规划用地达3.5万多平方公里,比现有城市用地还多近1万平方公里,已建成达1万多平方公里,虽然也有许多园区用地的效率和效益都比较高,但政府借机寻租和浪费土地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

(二)城市扩展造成大量优质耕地流失。在我国国居民点和交通用地的增加几乎只以农用地的减少作为代价。城市的扩展必然要占用一定数量的土地(包括耕地),尽管从数量看,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不是城市扩展造成的,甚至其所占的比例不大,包括城市扩展在内的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耕地净减总量的14%,但城市扩展占的耕地往往是优质高产的耕地,对粮食生产能力和农副产品供应能力的影响不容低估。

(三)在一些地方城市扩展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考虑。有的地方政府片面强调“以地生财”、以牺牲农业和农民利益发展城市,许多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又失业,造成农民上访、群访不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及农业、农村的发展。

(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存在不一致的问题。从目前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相互不一致、脱节甚至冲突的情况,给规划的审批、管理和实施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更为严重的是,土地资源没有依照规划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负责两种规划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编制的工作路线不同;两大规划的目的、内容不同;两大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不同、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规划期限不一致。

三、对策

认识到我国上述的种种弊端,我们应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成为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当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体制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政府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是十分必要的,政府的工作也应该循序渐进。

(一)加快土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等有关制度改革。通过立法完善我国的产权制度,完善我国的产权分配。关于征地制度改革都已写入《宪法》和十六大报告,有关部门正在拟定《土地征用条例》,其核心是要明确征地范围,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只对公益性用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进一步改革补偿办法。

(二)进一步培育土地市场。首先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益性用地有条件的也应当通过市场手段配置,要通过市场机制,促进城市存量土地的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公开土地市场信息,消除我国现阶段土地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防止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市场的垄断地位寻租、造租造成土地价格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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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土地利用变化;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1-162-02

近十几年来,我国旅游发展突飞猛进,不仅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日显重要,而且在许多省、市、县成为当地的龙头产业、支相产业和新的经济增民点。作为旅游的客体――旅游资源是旅游经济活动得以开展的基础,是激发旅游动机的吸引物,是旅游供给的重要内容。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景区建设日益提到的各级政府和经济主体的议程。在各种类型的景区中,乡村地区自然生态景区是激发旅游者产生的主导资源之一,也是激发人类旅游的最早、最持久的资源。

一、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关于旅游与土地利用研究才刚刚起步,主要发端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设计实践中存在的旅游发展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规划的矛盾。为了解决旅游设施用地与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发展,旅游用地被作为一个问题提出与研究。目前有关硕士、博士论文数据库中能查到的最早的关于旅游与土地利用的文献为1988年,截止2007年,中国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涉及到旅游用地相关问题的论文达50余篇,硕士论文占绝大部分,博士论文不到10篇,充分反映了我国尚未对旅游与土地利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从已发表的所以相关硕博论文和期刊可以看出,我国对旅游用地的研究起步较晚。就研究案例来看,主要集中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的用地研究方面,所占比例达50%以上,其他类型的旅游用地研究较少。就研究内容来说,主要集中在规划设计方面,所占比例为30%左右,其他内容较少。而把旅游资源开发作为影响土地利用的驱动力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涉及旅游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旅游用地评价、旅游度假区的研究、旅游用地管理和持续利用、景观房地产、旅游与地价的关系、旅游用地的分区和结构,引景空间的研究、复垦与旅游。等方面。其中代表性成果有左冰、梁栋栋、陆林、吴必虎、李江敏、席娅、张凤英等人的研究论文。

左冰(2004)《土地利用变化的旅游驱动力研究》,该文从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形态及其价值变化剖析了旅游作为土地利用变化的驱动机制,并根据区域旅游资源分布基础和旅游需求类型,总结了旅游用地的空间分布形态;梁栋栋、陆林《古村落型旅游地土地利用的初步研究》、《旅游用地的初步研究》、《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的土地利用》、《山岳型宗教旅游地的土地利用分析》等,主要从旅游用地的特点、原则、土地利用结构发生的变化,指出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吴必虎等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空间分布及动力机制研究》、《旅游吸引物空间结构分析》、《中国城市周边乡村旅游地空间结构》、《区域旅游系统空间结构的模式与优化》、《北京环城游憩带旅游地类型与空间结构特征》、《大城市环城游憩带(ReBAM)研究》诸文,主要从土地利用特征和空间结构进行了研究,指出了不同类型旅游地的空间分布规律。李江敏、张立明(2005)在《基于环城游憩带建设的城郊土地利用研究》一文中则分析了环城游憩带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和城郊土地发展利用现状,指出了城郊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就环城游憩带建设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以实现环城游憩带建设与城郊土地利用两者良性互动为目的,提出了新的发展背景下城郊土地永续利用的途径。

二、国外研究进展

关于旅游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关系问题的研究,国外是于20世纪30年代开始的。1930年,美国学者麦克默里(McMurry)在《美国地理学者联合会年刊》(Annals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Geographers)上发表了旅游地理学的开世之作――《游憩活动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一文,首次讨论了土地利用与消遣娱乐的关系,明确指出旅游业是一种独特的、重要的土地利用形式。从此,与旅游业发展相关联的土地利用问题成为地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20世纪60年代,克罗森等人(Clowson etal,1960)研究了户外娱乐休闲活动的分类方式,根据人们出游距离与休闲需求类型,确立了一种简单的土地资源利用模式。后来,Hammes(1994)研究了旅游度假村的开发与土地市场的关系,明确指出,随着旅游度假村的开发,当地的土地市场会受到影响而发生明显变化,土地级差地租的空间格局也随之变化。Wesley S.Roehl and Daniel R.Fesenmaier通过对美国旅游地土地利用改变与旅游地的居民态度进行研究,发现旅游地的居民对旅游开发的态度是消极的。Fache(1995)将北欧的度假村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同时根据设计思想不同,将度假村的空间模式划分为三种不同类型。“土地多样利用国际研究组”(ISGMUL,The international studyGroup on Multiple Use of land)的研究者们则描述了多目标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与旅游景观设计的新思路和新方法。D.Pearce(2001)从旅游交通的角度对旅游电车轨道的发展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Fossen&Lafferty(2001)以夏威夷与昆士兰作为对比案例来探讨不同的土地管制方式对旅游发展的影响,并分析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不同的土地利用政策所导致的土地利用结果。Mccarthy(2004)在探讨马耳他的历史港口城市的旅游导向的滨水区开发时,发现历史港口城市新的旅游导向的土地利用形式的出现带来了自然、经济与社会福利的变化。Yalc inKuvan(2005)以土耳其Antalya-Belek作为案例调查以旅游为目的森林的使用情况。发现林地的使用与转化是旅游发展的重要内容。旅游发展在自然资源上的消极环境影响表现在土地利用的变化,土耳其迅速出现的大众旅游,在没有考虑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前提下,被地方政府积极鼓励与支持,由此造成了森林区域的严重环境问题。

三、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