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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方面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4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法律意识方面,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关键词:事实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内涵及产生原因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内涵。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建立或结成的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须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基于职业的、为实现用人单位的劳动过程而进行有偿的劳动;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既无劳动合同又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一种状态。事实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动关系只因其缺乏法律所规定的形式要件―书面劳动合同,但其本质上属于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可依据其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特征来判断。

(二)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但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其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时起,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见,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其目的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而非肯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就业竞争激烈,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便拥有更多的灵活性,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的立法宗旨,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使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受劳动法的保护,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法不给予保护。用人单位为逃避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义务如缴纳社会保险等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现实中,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是劳动者认为有了书面劳动合同会约束自己不能随意“跳槽”,主动要求不签或者故意拖延不签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作出处理。再或者是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没有意识到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达成了不签劳动合同的合意。其二,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未续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该单位继续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当原有劳动合同即将期满时,用人单位应以明示的方式通知劳动者,否则,很容易造成新劳动合同未签,原劳动合同已期满,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劳动关系以原劳动合同相关约定存续着。此种情况下,虽然看似双方默示约定,但用人单位往往会很被动,甚至承担意料之外的法律风险。

二、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面临的法律风险

(1)用人单位新聘用员工,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2)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的,默认为双方之间成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往往是希望逃避法律义务,有更灵活的用人权,而从法律的规定可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获得不了灵活的用人权,还会得不偿失,一旦成立无固定期限,用人权将会受到极大限制,劳动者获得的将是类似于“铁饭碗”的稳定工作,只有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解聘劳动者。(3)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而劳动用工关系仍然存续的,劳动者除了可能获得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可能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缺乏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无法有效约束劳动者“诚信义务”的法律风险。根据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诚实履约”、“忠于本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等诚信义务。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因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往往无法将这些义务的内容和违约责任具体化、明确化,达到有效约束员工行为,保障用人单位利益的目的。

综上,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其系列法律法规加重了用人单位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因此,用人单位明智之举应该是依法行事,及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有效规避事实劳动关系带来的法律风险。

三、防范因事实劳动关系引发劳资纠纷的建议

(1)作为国家管理层面,一方面要从立法上不断完善对事实劳动关系的 保护;另一方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对事实劳动关系案件,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及时查处,及时审理,及时处罚。(2)作为用人单位,上至单位领导者,下至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思想观念要正确,要知法守法、依法行事,不可存逃避法律义务的侥幸心理。(3)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具体体现在:其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或通知劳动者解除双方劳动关系,针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建立特殊的管理制度,并及时有效的执行,才能降低企业劳动人事法律风险的发生。其二,要强化招聘流程的科学性。很多单位在员工招聘中出于考察拟聘劳动者能力、用工节约成本等目的,往往采取“先上岗试用,后签约转正”的方式,从而增加了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解决途径就是要改变传统招聘流程,做到“先签约,后上岗”,以避免超过法定签约期,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如果劳动者处于个人目的,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其三,健全工作制度,做到合同档案管理规范化。员工劳动合同实行科学规范、动态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审查,未签的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即将期满该续签的续签,该终止的提前书面通知。其四,相关责任人要实行问责制。一旦因为部门或具体负责人员故意或失误造成不签、漏签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相应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作为劳动者,要有强烈的权利意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要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劳动者也不可目光短浅,满足于眼前利益,恶意用法,故意不签劳动合同。另外,事实劳动关系往往举证困难,作为弱势群体,劳动者要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是其在招聘及用人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风险之一,在目前《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的立法总体重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环境下,用人单位应当重视和理解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的能力,促进劳资双方共同和谐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篇2

    1 发病症状

    茄子苗期、成株期都可发病。叶、茎、花、果实均可受害,但主要危害果实。幼苗染病,茎基部或中部初现暗褐色水渍状病斑,病情发展快,常腐烂,继而幼茎变软缢缩,致幼苗猝倒样死亡。叶片发病,初期产生褐绿色不规则形或近圆形水渍状较大的病斑,后渐变为暗褐色,并在病部上可见较明显的轮纹。湿度高时病斑上可见稀疏白霉长出,但病健界处不明显,只有在气候干燥时病斑边缘才明显,无白霉长出,并易干枯破裂。茎秆受害,初呈褐绿色或紫褐色水渍状病斑,后茎秆渐渐缢缩软化而折倒,致使病部以上枝叶垂萎至死亡,潮湿时病部可见着生的稀疏白霉。花器受害,多表现褐色腐烂,并向茎部蔓延危害。近地面的茄果易先发病,在茄果表皮初显褐黄色至褐黑色近圆形水渍状斑点,病部略凹陷、软腐并带有皱褶,病缘不明显。随后病斑蔓延迅速,造成整个茄果被侵染危害,茄果肉呈淡褐色腐烂状,气候潮湿时茄果病处着生大量白色棉絮状浓密霉层,并能使全茄果都长满,但干燥时只见少而稀疏霉或无霉。病茄果易脱落在地上,在潮湿地面上病情会继续发展,很快造成茄果上长满白霉、腐烂;在干燥地上病茄果会逐渐腐烂失水,干缩变成褐黑色僵果。

    2 病原形态

    引起茄子绵疫病的病原菌有多个,均属于鞭毛菌门真菌。常见的病菌是寄生疫霉(Phytophthora parasitica Dast.)和辣椒疫霉(P. capsici Leon.)。菌丝白色棉絮状,分枝多,无隔,气生菌丝发达。孢囊梗无色纤细,分枝极少,无隔膜。孢子囊无色或稍黄,球形、卵圆形或长卵圆形,大小为 20~50 μm × 30~70 μm;孢子囊顶端明显有状突起,大小为5.8 μm×6.2 μm。菌丝顶端或中间会有大量黄色圆球形厚垣孢子产生,直径 20~40 μm,壁厚 1.3~2.5 μm,单生或串生。

    3 发病规律

    3.1 侵染循环途径

    病菌的卵孢子经安全越冬后,在来年的茄子生长期,通过雨水溅击或灌水传播到近地面的茄株、茄叶或茄果上,从表皮直接侵入或伤口处侵入,进而侵染危害茄子。病斑上产生的游动孢子借助风雨或水流进行再传播侵染危害,周而复始,扩大侵染流行。秋后在病组织中形成卵孢子随病残体组织在土中越冬。

    3.2 发病气候条件

    该病的发生适应温度范围很广,在8~40 ℃ 均可。最适宜病菌的发育、流行的气候条件是温度在25~35 ℃、相对湿度85% 以上。实践中,在茄子整个生长结果期间,气温较易满足病菌生长流行的需求,因此影响该病发生早晚、轻重、流行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湿度。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病菌经1~3 d繁殖即可再侵染茄果。在夏季雨季,田间的湿度大,特别是时晴时雨的梅雨天或高温闷热天气,以及暴风雨后突然放晴有利于该病的发生与流行。一般在大雨后的2~3 d,茄子绵疫病往往呈现田间发病流行高峰。各年度间发病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发病重且早、损失大的年份往往是雨季出现早、雨日与雨量均多。各地发病时间也因气候不同有明显差别,南方地区常在5—6月的梅雨季节及8—9月发生流行,所以春茄子易遭受严重危害;北方地区则在7—8月的雨季时易发生流行。

    3.3 栽培技术影响

    在设施栽培生产中,由于大棚塑料薄膜滴水或破损漏雨而引起发病。另外,土质黏重、连茬种植、管理粗放、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雨后积水、排水不良、过度密植、偏施氮肥、杂草丛生的地块和连续阴雨的年份发病较重。植株生长郁闭、嫩绿,田间通风透光性不良,也有利于病害发生。

    4 防控技术

    4.1 选用适宜的抗病品种

    种植抗病或耐病品种是预防茄子绵疫病发生流行的重要措施之一。抗病性在茄子品种间有明显差异,圆茄种类一般比长茄种类有抗性,厚皮种类一般比薄皮种类有抗性,早熟种类一般比晚熟种类有抗性。抗病或耐病性较好的品种有‘布利塔茄’、‘湘茄4号’、‘宁茄8号’、‘兴城紫圆茄’、‘长野狼茄’、‘北京九叶茄’、‘辽茄3号’、‘黑骠茄’等。

    4.2 壮苗定植

    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有机基质穴盘育苗,培育的秧苗不仅根系发达,抗病性强,并能避免苗床、育苗营养土带菌问题,减少病菌侵染机率。定植时坚持选用健壮茄苗,不用病残茄苗,移栽时尽量带土少伤根,不给病菌侵染的机会。茄苗健壮标准:茄株高度17~20 cm,茎秆粗度0.8~1 cm,节间长1.3~1.5 cm,真叶有7~8片,叶片深绿色且大而厚,叶间展开度大于株高,生有即将开放的大花蕾,根系呈白色。

    4.3 实行换茬轮作

    与非茄科作物如十字花科、豆科、葫芦科等实行2年以上轮作,忌重茬。秋冬深翻土层进行冷冻晒垡。选择地势较高、排灌方便、沙质壤土地块种植。土地要平整,雨季注意及时排水,做到雨后无积水。

    4.4 提倡地膜覆盖栽培及合理密植

    覆盖地膜可有效阻止土中病菌飞溅传播到茄子上,并利用日光增温进行高温灭菌及控杂草生长。依各地自然条件,可选用深沟窄高畦或半高畦栽培方式,沟渠一定要保持通畅,便于田间排水降湿。茄子种植密度要适宜,株行距一般为50 cm × 60 cm,每667 m2种植 2 200~2 500株。种植太密,田间通透性不良,茄株生长软弱,易感病。

    4.5 加强田间管理

    基肥中农家肥必须经充分腐熟后再施用,磷钾肥应适当增施,追肥要及时。水分管理切忌大水漫灌,在茄子定植时应浇足穴水,蹲苗时适当控水,缓棵后浇水要湿干相见,有利提高植株抗病力。可采用滴灌等灌溉方式,降低病菌随灌溉水传播。为防止茄株侧倒触及地面,可插竹竿绑定茄株,及时摘除茄株下部老叶,门茄坐果后适时打掉门茄以下侧枝,改善田间通风透光条件,有利于降低田间相对湿度,促进植株健壮生长。刚发病时要随时去除病叶或病果,清洁田园的残株落叶,将病残体携带出田外集中深埋或烧毁,以防病菌再次传播侵染。

篇3

【摘要】 目的 选择理想的非特异性抗原封闭方法以适应基于免疫渗滤法的蛋白芯片制备。方法 以杆状病毒-昆虫表达系统制备的人瘤病毒16型(HPV16)L1蛋白抗原为例,采用脱脂奶粉、小牛血清、牛血清白蛋白及不同组合等5种方法对非特异性抗原进行封闭,检测其在免疫渗滤实验中对消除非特异性染色的效果,寻找最佳封闭非特异性染色的方法。结果 经过多次重复试验,并以PBS代替血清作空白试验,结果显示,目前常用的先固相然后封闭的几种方法,其封闭效果的稳定性和重复性不佳,且空白对照易出现假阳性;同时发现使用脱脂奶粉做封闭剂封闭后,由于奶粉颗粒易堵塞NC膜的孔径,影响NC膜的渗滤速度;使用小牛血清做封闭剂封闭后,由于NC膜对小牛血清的吸附而产生背景,影响结果判读;而采用20g/L BSA先封闭后固相的方法,在实验中得到满意的结果。结论 先封闭后固相的方法,在免疫渗滤实验中对非特异性抗原封闭的效果理想、结果稳定、重复性好,为一种理想的新的封闭方法。

【关键词】 免疫渗滤法;非特异性染色封闭方法;人瘤病毒16型(HPV16)

ChinaABSTRACT: Objective To select an optimal non-specific antigen blocking method by using immuno-infiltration assay so as to suit protein chip preparation. Methods Human papillomavirus type 16 L1 protein expressed by insect-baculovirus espressin system was incubated with skimmed milk powder, calf serum, bovine serum albumin (BSA) combinations of five kinds of methods to block the non-specific antigen. PBS was used as control. The effect of eliminating non-specific stain was detected by immuno-infiltration assay. Results After repeated test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stability and repeatability of blocking effects were poor for the fixing up antigen first and then blocking method, and the blank control was prone to false positive. The infiltration rate of NC membrane would be affected by using skimmed milk powder as a blocking agent because the pore of NC membrane was easily plugged by milk powder particles. The use of calf serum as a blocking agent made it very difficult to determine the result because the calf serum absorbed by NC membrane produced the background; however, when 20g/L BSA was used to blocking before fixing up antibody, the results became satisfactory. Conclusion Fixing up antibody after blocking in immuno-infiltration assay showed that the blocking effect against non-specific antigen was satisfactory, stable and repeatable, indicating this method is a novel optimal blocking method compared with others.

KEY WORDS: immuno-infiltration; non-specific staining blocking method; human papillomavirus type 16

免疫渗滤法是以硝酸纤维素膜或醋酸纤维素膜为载体进行快速免疫分析的方法[1],它实际上属于快速斑点免疫结合分析方法(dot immuneobinding assay, DIBA)中的一种,即免疫斑点渗滤分析(dot immunofiltration assay, DIFA)。该法通常是将抗原/或抗体固定于载体上,抗体/或抗原与膜表面固定的配基进行反应。该法灵敏度高(可达ng水平),操作简便、快速,不需特殊设备,目前在低密度蛋白芯片技术中应用最多,但其非特异性着色却是困惑应用者的最大问题[2]。本研究以人瘤病毒16型(HPV16)L1VLP为抗原,对消除免疫渗滤法检测相应抗体时的非特异性染色方法进行了探讨,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HPV16L1病毒样颗粒(VLP)、胶体金标记的羊抗人IgG抗体由西安联尔科技有限公司制备;硝酸纤维素膜(NC膜,孔径0.45μm)购自美国Hybond公司;待测血清标本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宫颈癌确诊患者40例,儿童血清10例);即溶脱脂奶粉为黑龙江纽迪希亚营养制品有限公司产品;牛血清白蛋白(BSA)购自华美生物工程公司;商品化HPV抗体检测试剂盒购自加拿大Fulda Biomedical Inc;Tween 20购自美国Promaga公司;小牛血清购自杭州四季青生物材料工程公司。改良TBE洗涤液:Tris Base 54g、硼酸27.5g溶于500mL双蒸水中,加0.5mol/L EDTA-Na2 20mL,调至pH8.0,补双蒸水定容1000mL,加200mL 300g/L饱和硫酸铵[(NH4)2SO4]及40mL Tween 20和双蒸水480mL,充分混匀后使用。

1.2 蛋白定量

双缩脲法测定HPV抗原浓度,用生理盐水调整蛋白浓度为1g/L。将抗原分成两份,一份备用,一份直接应用微矩阵点样机。将HPV16抗原点样于NC膜上,以人IgG(2g/L)为阳性质控点,点间距为3mm,点样量为100mL,并作定位标记,自然风干待检 。

1.3 非特异性染色的封闭[3-5]

方法一:取抗原膜100份,浸入10g/L BSA+0.5g/L Tween 20中,室温振摇封闭2h,取出50份室温风干;另外50份继续封闭4h后室温风干,待检。方法二:取抗原膜100份,浸入50g/L脱脂奶粉中,室温振摇封闭2h;取出50份,PBS漂洗2min,室温风干;4h后取另外50份,PBS漂洗2min,室温风干,待检。方法三:取抗原膜100份,浸入50g/L BSA+10g/L脱脂奶粉中,室温振摇封闭2h;取出50份,PBS漂洗2min,室温风干;4h后取另外50份,PBS漂洗2min,室温风干,待检。方法四:取抗原膜100份,浸入100mL小牛血清中,37℃封闭2h;取出50份室温风干,另外50份直接进行免疫渗滤检测。方法五:取 HPV16L1VLP(1mg/mL)50μL与等体积20g/L BSA混合,4℃过夜,按上述点样方法点样,待检。

1.4 免疫渗滤实验

参照文献[6-7]将干燥的抗原膜片(点样面朝上)装入塑料渗滤夹具中,在待检膜下衬垫吸水材料,压紧渗滤夹,依次加洗涤液2滴,血清标本50μL,洗涤液2滴,适度稀释的胶体金标记羊抗人IgG抗体2滴。每步间隔时间为所加试剂完全渗入后再进行下一步。最后加洗涤液2滴,洗去未结合的胶体金。以PBS代替血清作空白对照。结果观察:在膜中央出现红色斑点者为阳性,颜色稍浅者为弱阳性,否则为阴性。其下方的质控对照点为实验有效的标志,无论阳性或阴性结果,对照线均应显示红色。

2 结 果

以脱脂奶粉、BSA、Tween 20及小牛血清为封闭剂,以不同方法进行封闭,检测50例相同的血清标本,每种封闭方法重复试验5次,并以PBS代替血清作空白试验。结果显示,前4种先固相后封闭的方法,其结果的稳定性和重复性受到封闭温度、时间及封闭剂浓度等因素变化的影响,且空白对照易出现假阳性;第2种和第3种加入脱脂奶粉的封闭方法,封闭后由于奶粉颗粒易堵塞NC膜的微孔,影响渗滤速度;小牛血清做封闭剂则由于NC膜对小牛血清的非特异吸附而产生背景,影响结果判读。而采用20g/L BSA先与抗原共育后再点膜的方法,其封闭效果理想、结果稳定、重复性好,为一种理想的新的封闭策略。

2.1 封闭效果检验

分别用免疫渗滤试验(先封闭后固相的封闭方法)和商品化HPV抗体检测试剂盒(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检测40例宫颈癌患者血清和10例儿童血清,结果显示,免疫渗滤试验的灵敏度[82.5%(33/40)]和特异度[90%(9/10)]与商品化HPV抗体检测试剂盒的灵敏度[85%(34/40)]和特异度[80%(8/10)],经Fisher确切概率法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表1 免疫渗滤法与商品化试剂盒检测HPV抗血清的结果比较(略)两种不同方法检测结果比较,P>0.05(Fisher确切概率法)。

2.2 特异性阻断吸附试验

随机抽取5份阳性患者血清,各取50μL分别加入等量的包被抗原,混匀,4℃过夜,10000r/min离心30s,同时用商品化抗HPV16L1抗体与抗原VLP共育后点膜,再行免疫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而用 20g/L BSA行相同处理后,检测结果为阳性。

2.3 敏感性试验

随机抽取5份阳性血清,用生理盐水按1∶1、1∶2、1∶3、1∶4、1∶5稀释,混匀后各取50μL进行免疫渗滤法检测,结果显示在1∶4稀释的血清标本仍出现弱阳性。

2.4 稳定性和重复性试验

将第5种封闭方法制备的抗原膜片置37℃温箱2d和室温保存30d,与放置4℃的抗原膜片对照检测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分批先后作5次试验,均获得相同结果。

3 讨 论

免疫反应是以其高度特异性为特征,利用免疫反应的特异性和敏感性已建立了许多临床检测方法。随着临床检测所需样品的微量化,检测过程/结果判读的快速化,如何保证结果的特异性就成为最受关注的问题。以往在免疫细胞/组织化学/蛋白印迹染色过程中对消除非特异性染色已有较多的报道,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些实验中,可以同时兼顾“速度”和“特异性”,为了最大程度获得特异性,可以多重/长时间处理以消除非特异性着色。但对于临床检测,特别是近年来以硝酸纤维素膜为载体的快速免疫分析,除准确性外,速度成为设计中最关键的参数。如何在基于硝酸纤维素膜为载体的快速斑点免疫渗滤分析的蛋白芯片制备过程中同时兼顾快速和特异性,是这一技术的关键[8]。目前最常用的非特异性染色消除方法是先在载体膜上进行点样,然后应用BSA或脱脂奶粉结合Tween 20、Tween 80、Triton X-100等进行封闭。工作中发现,这些方法虽然有一定的效果,但在封闭后的稳定性、重复性及抗原保存上仍不够理想[9]。本实验选择5种不同的封闭方法,结果发现以先点膜固相后再封闭,均不能得到理想的效果,而将1g/L的抗原与等体积的20g/L BSA预先混合,4℃共育过夜,然后固相于NC膜上,其封闭效果极佳,避免了BSA的浪费,点样后的抗原膜室温保存30d以上仍很稳定,且操作方便、灵敏度高、结果可靠。分析与对照实验出现误差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抗原的浓度不同而灵敏度也不同,以及与所选用硝酸纤维素膜的性能和质量、膜孔径大小和均一性不同有关。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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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ZAMPIERI S, GHIRARDELLO A, DORIA A, et al. The use of Tween 20 in immuneoblotting assays for the detection of autoantibodies in connective tissue diseases [J]. J Immuneol Methods, 2000, 239(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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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宏伟,仲伟强. 胶体金快速斑点结合免疫分析 [J]. 标记免疫分析与临床, 2002, 9(1):50-53.

篇4

关键词 当代 大学生 法律意识 缺失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却比较薄弱,大学生犯罪呈现逐年增加趋势。要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应重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优化当代大学生发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在探索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如何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当前大学生教育关注的重要课题。因此,研究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提高当代大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鉴于此,笔者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体现

影响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因素较多,阻滞了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就目前而言,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认知偏差、法律情感淡薄和法律意识缺失,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就是大家对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与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认知偏差不无关系。法律认知是法律意识理性认识的产物,是法律意识的知识基础。法律认知偏差的出现,是根据一定表现的现象或虚假的信息而对他人作出判断,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但是,由于当代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认识不足,造成法律认知偏差,致使在理解法律相关知识时存在着缺陷。

(二)法律情感淡薄。

法律情感淡薄也是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表现。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情感是社会主体基于对法律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法律的感情。情感体验就是用感性带动心理的体验活动,法律情感与法律意识密切联系,是法律意识的感情因素和心理动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情感较为淡薄,对法律缺乏亲近感,不适应我国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建设。

(三)法律信仰缺失。

法律信仰缺失在当代大学生中也普遍存在。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目前,大学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制约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因此,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在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的基础上,为促进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法治主体意识,是指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发挥主体的自觉能动性,积极的参与法治建设的意识。要想提高大学生学法的自觉性,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治主体意识,首先需培养其自觉参与立法、带头守法的意识。其次,要使大学生做到要严格执法,勇于护法,使其真正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最后能够清晰地认识自身的责任不是法律强加的,而是行使权利时的必然选择。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所谓法律至上,就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居于最高地位、享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效力的是法律。只有树立法律至上的意识,把法律作为最终的、最权威的价值判断标准,才有可能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需要大学生正确处理法与权、法与情的关系。抛弃一切对于法的错误观念,从而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意识。

(三)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

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也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必须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要明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可以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要树立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真正做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法律义务是社会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责任,意味着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约束。对此,需要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权利与义务是相统一的,从根本上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结语

总之,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面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要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应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制主体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至上意识、培养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运用意识,不断探索培养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改善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

(作者:闽南师范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参考文献:

[1]张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民论坛. 2010(29).

[2]肖潇.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选择.湘潮(下半月). 2010(06).

[3]王楠.浅谈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思考.天府新论.2009(S1).

篇5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途径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

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具体来说,法律教师要秉承法治观念,具备多种能力与素养:首先,应当热爱法律教育事业,对法律教育抱有很强烈的热情,应有忠诚和献身于国家法律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感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其次,教师应适当参与法律实践,更充分地了解司法实践,提高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和知识含量。再次,教师应该具有使用专业的法言法语的语言能力。法律是一种专门的技术知识,法律语言是这项专门知识中的最基本的要素。法律教师应该持之以恒地把法律语言渗透到教学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