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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价值的思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关于生命价值的思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于生命价值的思考

篇1

关键词 生命价值观 高校 思政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z.2017.01.038

Reflection on the Education of Life Values into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WANG Enyan

(Ningbo Polytechnic, Ningbo, Zhejiang 315800)

Abstract College Students' life values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lement the concept of the education of the people. The education of life values into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n the one hand, can enrich the connot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n the other hand, it can also enhance the effect of life values education. In view of this, this article will be on the value of life education are summarized, and a brief analysis of common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n the way to the value of life education into th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re introduced.

Keywords life values; college;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Υ笱生进行生命价值观教育是顺应时展的一种需要,当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也应当做出合理的改变。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生命价值观有助于适应社会环境和时代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提高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效率和质量。而如何实现这两种教育的有机融合是当前高校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1 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时代意义

总的来说,高校开展生命价值观教育是顺应时展的需要。如今,网络化进程和经济全球化趋势都进一步加快,在我国高校校园中涌入了越来越多西方的社会思潮。但是,大学生的辨别力和自制力都不够强,受到网络环境中鱼龙混杂的思想的影响,其价值观念悄然发生了改变。其中,部分大学生因为这些思想的影响而树立了错误的生命价值观。这些学生认为生命看作是没有意义的、呆滞的过程,不积极、主动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甚至因为无法处理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或者想要放弃自己的生命。①而生命价值观教育有助于指导大学生树立积极的生命价值观,可以帮助大学生辩证看待生命、提高生命认知,对增强大学生的生命情感、坚定大学生的生命意志有重要作用。

2 当前高校思政教育存在的问题

2.1 大学生的整体思想素养不够高

当前,我国高校大学生主要是90后,网络和社会环境对这部分人群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都产生着极大影响。尽管绝大多数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念是积极健康的,有着明确的务实取向,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大学生的思想价值观念较消极。例如,某些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比较模糊,也没有明确的政治信仰。此外,有部分大学生缺乏自主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也不愿意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

2.2 教师的课堂教学手段不够合理

现阶段,大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都是采取灌输式的方式开展课堂教学,这没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究其缘由,是因为这部分教师的人本意识较淡薄,没有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从而降低了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的热情,不利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和质量。②同时,由于教师的教学方式过于单一,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又较为枯燥,因而使学生提不起参加课堂教学活动的兴趣。

2.3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不够强

一般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充分满足实际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需要。但是,就当前高校教学情况来看,多数高校忽略了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依然沿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学内容,使得课堂教学存在鲜明的滞后性特征,继而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不利于学生结合生活实际来体会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

2.4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较少

目前,部分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走形式主义道路。这部分高校重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文化方面的教育,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思想品格。但是,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很少会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这样可以使学生从思想层面认识到思想素质的重要性,但却不知道如何用正确的思想观念来指引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3 生命价值观教育融入高校思政教育的途径

3.1 将生命价值观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有关研究表明,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蕴藏着许多生命价值观的教育素材,如果教师能够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充分挖掘这些教育素材,并将其有机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既能够较好地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也有助于提高高校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效果。

例如,在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在讲述基础理论知识以后,适时引入有关生命价值观的案例,向学生说明生命个体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使学生能够明白生命对个体自身和他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后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的生命价值观,督促学生认真践行生命价值观。同时,在讲述“基本原理”有关知识时,教师也可以引入生命价值观,指引学生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以进一步深化学生对生命价值观的认识和理解;在开展“形势与政策”教学的时候,教师可以融入生命价值观,告诉学生个体生命要实现自身价值,其生命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发展形势,顺应时展潮流。

3.2 设置系统规范的生命价值观教育课程

尽管在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融入生命价值观教育,能够较好地引导学生树立生命价值观。但是,由于课程教学内容不够系统、规范,大多是通过课堂穿插和提及的方式来进行生命价值观教育。这样学生学到的知识是零散的、不成体系的,不利于学生构建系统完备的理论体系和框架,也无法充分发挥生命价值观教育的积极作用。因此,高校有必要设置独立的生命价值观教育课程,通过开展系统规范的课堂教学来强化生命价值观教育。为此,高校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展开相关工作。

第一,在开设专门的课程之前,高校可以组织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充分了解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成长情况,并将此作为确定课程教学内容和课时的部分依据,以便生命价值观教育能够回归学生实际生活,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这样一方面是基于人本理念的考虑,以充分尊重、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有效发挥生命价值观的功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第二,高校可以在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教学内容中纳入感恩教育、生命伦理、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和死亡教育等有关内容,并将《论语》、《大学》、《孟子》和《庄子》等涉及思想政治和生命价值观的内容融入其中,以便学生可以通过课程的学习更加辩证地认识生命,更加合理地处理和他人、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第三,教师应当改变传统的单一教学手段,不断创新、丰富教学方法。例如,教师可以在完成基础理论传输的同时合理运用情景模拟、团体辅导和小组辩论等多种方式开展课堂教学。

3.3 组织学生开展角色体验和志愿服务活动

除了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层面的生命价值观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还应当做好实践层面的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教会学生如何充分运用生命价值观实现个人与群体的和谐共处,以确保学生能够借助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效处理自身和周围人群、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

首先,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进行生命角色体验活动。在体验活动中,教师可以为学生设定不同的生活场景和职业身份,并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来分组扮演这些角色。如果学生对角色的理解不够透彻,无法深入感知其生命角色的特点和价值,教师应当适时给予指导和帮助。例如,在对生活场景进行设定时,教师可以适当进行细化描述和说明;在对职业身份进行界定时,教师可以标记一些能够体现该职业特殊性的关键词。如此一来,学生便能够在角色体验活动中体会到不同身份、地位的人群的使命与责任,同时也能够对实际生活的悲欢离合有所感悟,从而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生命的真谛和生活的意义,进一步提高其生命认知。如果学生在经历生命角色体验后,有一定消极或悲观情绪,教师应当抓住时机进行思想层面的理论教育,指导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目标和思想政治观念,并鼓励学生积极寻找多种办法、途径来解决人生中的困难和挫折。同时,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例如,教师可以定期安排学生去附近社区走访失独家庭,去周围生命关怀机构、养老院或福利院做志愿者,使学生能够更加直接深入地认识生死。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辩证看待生死,既要正视疾病、死亡和生活中遭遇的不幸,同时也要更加珍爱自己与他人的生命,更加负责任地承担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而有效提升自身的生命认知,逐步实现个体生活向社会生活转变。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将生命价值观教育融入思政教育是高校要解决的一个崭新课题,同时也是高校顺应社会与时展趋势的一种必然选择。为此,高校需要将生命价值观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师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基本原理”和“社会发展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时,适时穿插生命价值观教育。同时,高校要设置系统规范的生命r值观教育课程,最好在开设专门的课程之前对组织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在生命价值观教育的教学内容中纳入感恩教育、生命伦理和死亡教育等有关内容,适当融入《论语》、《大学》、《孟子》和《庄子》等涉及思想政治和生命价值观的内容。其次,在开展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角色体验和志愿服务活动,并适时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提升自身生命认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本文系2016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党建与思政研究立项课题《以生命价值观教育为支点提升高校思政教育的实效性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NZ16D08

注释

篇2

【关键词】生态文明;思想政治教育;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013-02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在物质生产及精神生活中充分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及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形式。长时间以来,我们为了追求经济增长,一味强调对自然的征服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生态及社会生态,引发严重的生态危机,因此,建设生态文明,迫在眉睫。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报告明确地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而要建设生态文明,首要基础是加强生态思想政治教育,改变人们的生态思想观念,这就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即,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引导人们形成生态文明观念,规范人们破坏生态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一、十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早在2005年,同志就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此后在一段很长时间内,我们党在创新生态文明理论的同时,更积极地进行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十报告中,首次独立成篇地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集中论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十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可集中到如下六大方面:1.思想基础――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2.实质及本质特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形成;3.基本政策及根本方针――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二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4.基本途径及方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5.重要目标――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6.目的――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二、生态文明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

单从概念上理解,生态文明与思想政治教育没有丝毫关联,但细细探究两者的实质,不难发现两者有着若许多同之处,主要提现在四大方面:1.阶级表现相同。两者不论是提出还是贯彻实施,均代表了社会主义统治阶级为维护国家、社会、民众的健康、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意志,均体现了较强的阶级意识观。2.对象指向一致性。两者的指向对象均是具有能动性及思维性的人,人是社会的基础,一方面,人的思想行为对生态文明的好坏、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具有直接决定作用,另一方面,生态文明的好坏及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也对人的发展有决定作用。3.目的性一致。两者目标明确,都是为了促进人类可持续的、全面的发展。4.实施途径相似。两者的为最终目均为从认识到内化,再由内化转变到外化并形成良好品行,目的的最终实行均要依赖宣传与引导教育、政策法令的实施、物资与精神奖惩、环境的营造等途径及方式。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

(一)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文明认同观的形成

同志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不但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说:“没有生态文明,一切文明就没有了享受的前提。生态文明体现的正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文化内涵”,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要积极地宣传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人们转化旧有模式,树立新的发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思想认同,真正做到著名学者、政治学家俞可平所言的:“通过发展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植根于现代文明之上的“天人合一”。

(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动生态教育的全民性及终身性

篇3

关键词: 自然价值 GDP主义 低碳经济

“自然价值”是为了应对生态危机而提出的新经济学念。20世纪中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学术界提出“自然价值”的概念,并试图以它为基础建构一种新的经济学。

一、现代经济学否认自然价值

虽然东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出发点不一样.但都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经济价值的。这是现代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产生的一个理论根源。西方社会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人类对它的使用非常方便.唾手可得.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因而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东方社会则依据自然资源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认为它作为未经劳动作用的天然存在物,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同样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因此,东西方社会的经济活动.都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人们对它的使用时大自然的恩赐.自然资源作为大自然的“赠品”,对它的使用从来都是不用付费的。

依据这种理论,社会物质生产采用一种简便的生产方式。它的模式是:“资源—产品—废物”。这是一种线性非循环的生产方式.以排放大量废物为特征。据有关资料显示,投入生产过程的资源只有约10%转变为产品,其余90%都作为废物排放掉了。因为它的前提示“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对它的消耗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在否认自然价值的前提下,采用最简便、排放大量废物的生产工艺,这是现代生态危机的直接根源。

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由于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把它作为大自然的赠品,你可以开发利用,我也可以开发利用,实际上是你可以掠夺,我也可以掠夺.都无须付出代价,结果鼓励了资源的掠夺、浪费和滥用,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和破坏,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严重因素。哈丁把这种现象称为“公有的悲剧。他形象地把地球比作公有草地,大家竞相在这里放牧,为了增加自己畜产品的收入,都拼命增加牛羊的头数,但是所有的人都不对恢复草地进行投资,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最后完全毁了这块草地。这是公有草地的悲剧。

这足否认自然价值的悲剧。

二、关于“自然价值”问题的思考

为了避免这一悲剧,学术界开始了关于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思考,认为需要肯定自然价值.为自然资源消耗制定价格,实行付费使用自然资源的经济政策。

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经济学家阿伦•康特尔认为,自然资源有经济价值,“必须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给资源制定价格,以便限制消费和给予保护”。

美国学者安德森发表《改善环境的经济动力》(1977)一书认为,需要为资源制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的市场功能正常运行时,每种资源应用的价格等于生产该种资源所消耗的资源的价值。

贾里尼在《关于财富和福利的对话》(1980)一书中,主张把海里的鱼的总量作为经济价值来计算。他认为,自然价值是“天赋遗产”,因为财富和福利是由自然的天赋遗产与人类努力的结合组成的。

美国学者克鲁蒂拉《自然环境经济学》(1975)一书中,把资源价值分为商品性资源价值和舒适性资源价值。

美国学者罗伯特•雷佩托发表《自然资源同样是生产性资产》(1989)一文,认为自然资源是经济资产,即生产性资产,它的价值不在于投资成本,而在于其所能产生的潜在收入。

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在《生态伦理学是否存在?》(1975)一文中,提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包括它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人们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对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此后他发表一系列论文和著作,论证了自然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中国学术界也大体同时展开有关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讨论。笔者在《生态学中的价值概念》(1987)一文中,主张把“价值”和“功利”概念引入生态学的研究和实践,确认生命和自然界有经济价值,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消耗进行经济计算,并出版了《自然价值论》一书(2003)。

三、“自然价值”至今没有被现代主流经济学认可

篇4

从价值论维度看,生命个体不仅是被动性概念,也是个自主性概念。受达尔文主义的环境选择和生存竞争概念的启发,康吉莱姆在把个体性理解为一种存在论关系范畴的同时,又赋予其价值论的意义。他指出:个体性概念和生命价值概念之间有着密切关系。“一个生命体不能被归结为各种影响作用的交会地”,就是说,不能把生命体理解为一个纯然被动的概念。恰恰相反,“有机体所依赖的那个环境是被有机体自身所建构和组织起来的”。一个与其环境深度融合的生命体具有这样一种存在特性,即:它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赋予周围的事物以意义,而“从生物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意义是对与某个需求相关的价值的评估”。这种评估意味着,有需求的存在者是在建构一个不可还原的价值论参照系。根据对生命个体性概念的这种价值论解释,康吉莱姆指出了现代生物学的一个基本缺陷:它试图将对意义的思考驱除出它自己的领域,使自己完全服从于物理化学的科学精神,将它自己的自主性拱手相让。实际上,生命价值在生物学中具有优先性,因此,对于以生命个体为研究对象的生物学来说,它首先应把生命体理解为一种意义的存在者,把它看作是价值秩序中的一种性状。换言之,生命个体以其自身为中心来组织它的周围环境。从认识论维度看,生命与概念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的。康吉莱姆对生命个体性概念的第三种反思是从认识论上进行的:生命与概念之间具有什么样的关系?或者说,生命研究如何可能?为了解答这一问题,康吉莱姆把目光转向了西方哲学史———尽管他非常赞赏黑格尔的生命与概念具有同一性的思想,但他还是远溯到了希腊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生命体的本性是“灵魂”,而灵魂“同时是生命的现实、实体和它的规定、逻各斯”。康吉莱姆认为,亚里士多德用作生命原则的灵魂概念和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生命概念具有类同性。

按照现代分子生物学的看法,生命具有“信息性”,生命本身就是信息,生命个体性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交换”。因此,现代分子生物学和亚里士多德的生命观都认识到了,所有的个体生命中都存在着一个逻各斯或概念。当然,康吉莱姆在这里只是以类比的方式表明了生命与概念之间具有同一性关系,而他对这种关系的证明,是通过吸收柏格森的有关思想来完成的。按照柏格森的观点,概念是在生物进化过程中诞生的,它本质上是一种用以扩展人类机体适应其环境的能力。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就是工具,换言之,概念认识是有用的。但与此同时,概念认识又是虚构的,它不能揭示生命的真实本质,只有直觉认识才能够使我们真正地理解生命的本质。就此而言,概念是与生命相对立的。另一方面,就有机体都可以同化它们体外的事物以用于摄入营养和维持生存来说,它们也完全可以被看作具有“概括”这种官能。在此基础上,康吉莱姆进一步指出,“并不是只有完善的有机体、肉眼可见的有机体才能够概括。所有的生命体,细胞、机体组织都可以概括。在任何层级上,生存都意味着选择和忽略。”由此来看,概念和生命就不是对立的,而是同一的。因此,如果说从环境中来吸取生存必需物是所有生命体的典型趋向,那么人类的抽象认识是对这种典型趋向的一种独特而重大的扩充。根据生物信息和认知信息之间所存在着这种同一性,康吉莱姆得出结论说,“生命即概念”,生命是意义和概念,概念在生命之中。

二、生命现象的深层特性:疾病、健康与差错

在阐明生命的本质是个体性这一核心旨趣之后,康吉莱姆接下来试图揭示生命现象的深层特性。而他对生命现象的探索,是在对现代医学中的“健康”、“疾病”、“差错”等基本概念的哲学反思中完成的。1.疾病疾病并非对“常态”的偏离,而是病人作为一个“整体”所遭遇的痛苦。法国医学传统的一个根深蒂固的基本观念是,“健康即常态”。这里,所谓“常态”是指“理想常态”,也就是一种用以定义健康状态的“统计学的常态”。基于这一常态概念,法国医学对疾病和健康进行了界定。疾病被定义为一种对理想常态的偏离,它表现为“正常状态的量的变异”。就是说,病理现象被描述为一般生理现象在强度上的增大或减弱。在康吉莱姆看来,这是一种疾病的实证主义观念;然而,实际上,疾病不能被还原为一种生理参数的量的变异。他认为,这种量的变异无疑可以成为疾病的一种指标,但只有当它反映作为整体的有机体的偏离,反映一种量的变异时,它才能被认为是病理的。例如,根据与血糖含量相互作用的其他参数,血液里同样的葡萄糖含量对一个个体来说是病理的,但对另一个就不是。确定一种症状是否为病理的关键,在于“它在一个个体行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中所具有的内在关系”,脱离这种内在关系、孤立地谈论症状和疾病是没有意义的。因此说器官、组织、细胞有疾病,这种说法在医学上是不正确的,“对所有的生命体来说……疾病只是作为整体的机体组织的疾病”。而从机体组织这个整体来看,疾病其实是生命的消极价值的存在,而消极价值是整个生命价值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疾病是人类存在的一种独特性质。正因为如此,用以确定疾病状态的,就不是对规范和标准的偏离,而是病人所遭受的痛苦。病人的痛苦具有个体性,正如中国传统医学所表明的,医生所治疗的每一位病人都代表着一个不同的病例,他们都展现出了自己的特殊性。2.健康健康并不是“常态”的恢复或持续,而是生命个体对环境的适应与创造。与上述关于疾病的哲学定义相适应,在康吉莱姆看来,健康也不是指恢复到由理想常态所定义的正常状态,相反,健康是指生命体经由容许自身变异的空间而对变化无常的环境的适应。这种适应不应该被理解为“自我保存”,“自我保存不是生命的普遍特征,而是一个衰弱与退缩生命的特征。一个健康的个体能够面对风险。健康是创造性的,能够在剧变中存活并且创造。”

与此相应,痊愈,作为一个从疾病到健康的概念,也不应被理解为是恢复到先前理想健康的状态,而应理解为一种新的“个体常态”。痊愈不只是一种对先前正常状态的回归,它在本质上意味着一种新秩序的出现。3.差错差错,是生命的正常表现形式,是生命多样性的表征,是生命适应环境的创新能力,是科学思想史的“连续”。“差错”本来是一个病理学概念,但它一经诞生就立即引起了法国哲学家的注意。法国哲学界对于差错的把握主要有两条研究轴线,一条是科学认识论轴线,另一条是生命科学史轴线。但不管是哪一条研究轴线,都深受康吉莱姆差错观的影响,以至于福柯称康吉莱姆为“一位关于差错的哲学家”。那么,康吉莱姆的差错观究竟是什么呢?康吉莱姆首先提问道,假如某些生态学家或分子生物学家的观点是正确的,即:生命体早已被编程,生命是严格地按照既定程序来展开的,那么,我们又该如何来解释生命现象中的“差错”?生命科学家把“差错”归因于遗传错误,又将遗传错误归结为信息错误。与此不同,康吉莱姆认为,大量的错误是在对环境的错误认知过程中产生的。人类出了错误,是人类将自己置于错误的地点,与环境产生了错误的关系,以及在错误的地方接受了使自己生存、行动、繁荣的信息。然而,这是正常的。康吉莱姆坚信,为了生存,我们在出错后适应,这应当是生命的基本形式。生命的本质中已包含着出错的可能性,比如先天基因遗传缺陷。不过,疾病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的可错性,正是生命的多样性的表现,它体现了生命打破旧规范的能力。基于这种理解,康吉莱姆指出,科学认识无非是对正确信息的“迫切探寻”。这种正确信息只能部分地在基因中发现。遗传密码为什么以及如何被激发而起作用?结果是什么?康吉莱姆认为,这些问题只能在生命的前后具体情形中被恰当地提出并给予解答。以差错之于生命的内在性为基础,康吉莱姆进一步提出,包括人类在内的生命是永远不完全在其位的生命体,是注定会“出差错”、必定有“差错”的生命体。概念,就是对这种偶然性的回应。而“一旦承认概念就是生命自身对于这种偶然事情的应答,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差错乃是造成人类思想和思想史的根源所在。”

具体地说,真与假的对立,人们对此二者的赋值,以及不同的社会和同一社会中各种机构所产生的与这种对立相联系的权力效果,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对生命所固有的差错所做的延迟了的答复而已。如果说科学史是不连续的,也就是说,只能把科学史当作一系列的“修改”,那么“修改”实质上就是真与假的再分配。不幸的是,这种再分配永远不会把终极真理透显出来,因为在康吉莱姆这里,“差错”并不是某种真理的遗忘或延误,而是人类生命和物种之间所特有的维度。在康吉莱姆看来,生命在自身中包含着差错的可能性,因此在生命的日程表上真理即是错误,而真与假的剖分,以及人们赋予真理以价值,是生命所能发明的最奇特的生活方式。差错是生命史和人类历史所固有的持久的偶然之事,由这种差错观出发,康吉莱姆紧密地将生物学知识同他自己的独特的生物学史写法结合起来了。他拒绝像进化论者那样去“推导”生物学史,他所关注的是显示生命与生命认识之间的关系,并在这种关系中来追寻价值和规范的踪迹。

三、对生命科学的哲学反思

根据以上对生命本质和生命现象的哲学思考,康吉莱姆对包括生物学、医学在内的生命科学进行了哲学反思,试图为现代生命科学奠定新的哲学基础。对于生物学,康吉莱姆特别关注研究对象的建立和概念的形成。顾名思义,生命科学是“关于生命的知识”,但问题是:生命如何能够成为科学认识的对象?康吉莱姆对这个问题的思索包含如下几个要点:第一,生命科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自在地就成为生物科学的研究对象,相反,它是被“假设”出来人为地成为生物科学的恰当对象的。通过对反应、畸形、畸形环境、细胞、内分泌和调节等概念的考察,康吉莱姆得出结论:生命概念实质上是从全部生命现象中抽离出生命体所特有的过程的产物。因此,生命与认识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冲突。第二,生命固然意味着调节和自动保存,生物学当然要去探索保证这些程序得以顺利运行的物理和化学机制,但是,另一方面,生命科学家不应忽视的是,这些机制同样显示出了生命的特殊性,例如疾病、畸形、怪胎、差错等。因此,生物学如果忽略了生命特殊性的具体表现,那么它就不可能真正地成为关于生命体的科学。实际上,人的理解力只有承认生命的独特性才能适用于生命,或者说,人的理解力只有在承认生命具有独特性的前提下才可能真正地认识生命。第三,生命科学作为“科学”,它要获取认知信息,就此而言它与其他自然科学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然而生命科学是关于“生命”的科学,正是这一点使得生命科学不同于其他自然科学,也决定了生命科学不可能更不应成为物理学、化学等其他自然科学的殖民地。针对生物学完全被物理学和化学的精神所笼罩的现实状况,康吉莱姆直截了当地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我们对一种沉溺于物理化学科学的生物学没有什么好期待的,这种生物学被还原为或沦落为了那些科学的附庸”。言外之意,生命科学有着不同于物理和化学的独特的研究范式。第四,从总体上说,一种认识如何能够成为生物学的认识?康吉莱姆给出的答案是,由于生物学研究的是生存着的和倾向于生存的个体,即那些倾向于在一个给予的环境中尽最大可能实现自己的能力的个体,生物学在根本上所要研究的,就不仅是那些可以纳入分析视野的作为部分的对象,更为重要的是,还有那些价值化环境的个体性全体。针对在生物学研究中大行其道的分析方法,康吉莱姆强调对于生命现象应该持一种整体论观点,其目的是要生物学研究恢复生命与认识之间的亲缘性。正因如此,生命科学需要以一种适当的方式来编写自身的历史并自觉地提出专属于自己的认识论和价值论问题。具体地说,生物学应当把自己理解为直接或间接地解决人与环境之间紧张关系的一般方法。众所周知,现代医学常常称自己是一门“科学”,一门关于正常和病理的科学。针对现代医学的这种自我意识,康吉莱姆在其1943年撰写的博士论文《论正常与病理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存在关于正常和病理的科学?”在他看来,医学不是一种关于正常和病理的科学,现代医学中的“正常”和“病理”概念是有问题的。在现代医学中,这两个概念都是基于理想常态概念而建立起来的,所谓“正常”是指符合理想常态的状态,而所谓“病理”是指对理想状态的偏离。这两个概念的问题根源于理想常态,因为后者本身就是成问题的。理想常态是指一种统计学平均值、一种抽象物,它在现代医学中被认为是普遍适用于所有的具体个体,这就表明,它的最大问题恰恰在于它完全忽视了个体性。因此,如何基于个体性来重建正常和病理概念,是现代医学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他的生命个体性概念出发,康吉莱姆提出,如果现代医学是一种科学的话,那么它也应该是一种相当不同的科学。在他看来,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病理的,这个医学问题其实只是生命价值之本质这个一般问题的一种特殊情况。对所有的生命存在者来说,“常态只是自然选择所维持的一般偏离形式”。他强调了生命价值与个体变异性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能把不规则和反常设想为影响个体的意外,而应看作是个体的实存自身,“生命体的各种形态不被看作是参照某种先定的真实类型的存在者,而更多地被视为一些机体组织,这些组织的有效性,即它们的价值,需要参照它们可能的生命的成功。”

针对理想常态,康吉莱姆提出了他自己的常态概念,即“个体常态”,以个体常态来替性常态。个体常态不是一种统计学平均值,不能以统计学的方式被定义,它是一种新的常态,即个体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新结构。康吉莱姆并不满足于仅仅提出关于现代医学的规范性观念,他还力图将这种观念建立在客观性的基础之上。他所采取的策略是将现代医学和现代生物学沟通起来。这里,我们以现代生物学中关于特例和变种的看法与现代医学中关于病态和常态的看法的类同性来说明这一点。现代生物学中关于特例和变种的流行看法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它认为特例或变种因为偏离了理想常态因而是病态的,另一方面它又认为,如果变种或特例成功地存活下去的话,那么它就是正常的。这种矛盾迫使康吉莱姆去提问:一个偏离理想常态因而是异常的个体,例如一只无翅的果蝇或一位酷儿,究竟是有病的个体,还是生物学或生活方式的创新?康吉莱姆指出,如果我们放弃理想常态概念,而将生物学中的常态概念理解为生物构造、行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那么生命形式的变异恰恰就是对剧变的环境的一种有弹性的、有成效的适应。相反,缺乏变异的即常态的生命形式有可能因生存条件的改变而走向灭绝。事实上,在生物界,随着生存条件的改变,新的生命形式取代旧的生命行为而成为常态是屡见不鲜的客观现象。同样,现代医学中所谓的“病态”,在一定条件下其实就是常态。在既定情境下,任何存活的生物都是常态的。既没有常态的环境,也没有哪种生物构造就其自身而言是常态的,而是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界定了什么是常态。现代医学中所谓的“病态”其实只是指不符合已经得到确认的常规,其实这种“病态”也应该被理解为常态,即理解为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四、结语

康吉莱姆的生命科学哲学以对包括生物学和医学在内的现代生命科学的反思为其出发点。现代生命科学家认为,动植物生存于其中的生物环境不过是由物理的、化学的和机械的种种自然法则所构成的体系而已,因此它在理论上具有不变性。不仅如此,就连有机体的生物构造本身也是不变的。在康吉莱姆看来,现代生命科学的这一不变性假设,以及以它为基础所构建起来的“理想常态”,其实都是抽象的产物,它的根本缺陷在于抹煞了生命的个体性。于是,康吉莱姆生命科学哲学的致思路径就是,对现代生命科学的基本理念、基本概念进行批判性反思,进而立足于生命的本真状态来切近地沉思生命本身。质言之,在康吉莱姆那里,所谓生命本质上是一种个体性。正是站在个体性的立场上,康吉莱姆达到了对生命的更为深刻的认识。各门自然科学的发展使得我们可以在细胞、分子等水平上来更为精准地科学地认知生命,但是我们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生命只是一个科学问题。恰恰相反,在康吉莱姆看来,死亡、疾病、畸形、异常、差错等生命现象,有着价值论与政治的问题。正是由于无见于此,现代生命科学将“差错”错误地描述为某种“偏离形式”。实际上,被理解为“偏离形式”的“差错”本质上是生命个体相对于普遍整体而言的特殊性,从个体性立场来看,它恰恰是一种常态。在康吉莱姆看来,生命既是一种维持现状的防御性活动,更是一种创造新的斗争活动。这就表明:其一,生物的“常态”不可能是一个静态的、均衡的和凝固的概念,而只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二,生命活动有其价值属性,因此“常态”是一个价值论概念,而决不是像现代生命科学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纯粹的统计学意义上的概念。基于这种认识,康吉莱姆构建了其生命科学哲学的历史认识论,强调“生命即概念”,从价值维度重构了“正常”、“病理”等范畴,要求生命科学研究从“理想常态”转向“个体常态”,并且恢复生命与认识之间的亲缘性。可以说,康吉莱姆的生命科学哲学,对于我们重新思考医学、生物学等生命科学的理论基础,并对它们的实际应用展开社会学和伦理学的考量,无疑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作用。例如,如果我们把基因的变异看作是缺陷并进而梦想着去消除这种缺陷,那么很可能“在这个梦想的结尾,我们却发现了基因警察,他们披着基因科学的外衣……梦想找到绝对的药方,往往就意味着梦想找到比疾病本身更为恶劣的药方。”

篇5

摘 要 叶梦是一个对芸芸众生的人世怀有无限悲悯之情的静观者。在人生价值探索中,彻底的绝望使得叶梦更加执着于自己的生命,从而进行顽强的抗争。叶梦在其作品中体现了四大典型的生命状态:庸俗无聊的嚼舌者,虚伪贪婪的“逐鹿者”,顽强执着的弱者以及真诚平实的市民,同时,叶梦对人的价值从对人生目的的思考以及平凡个人和博大宇宙的对立这两个角度进行了深度思考。

关键词 静观 绝望 抗争 叶梦 生命状态 人的价值

人是一种文化形态中的存在,人既然处于文化形态之中,那么他和动物就有了本质性的区别,人有廉耻、懂美丑、知善恶,他能不断地反省自己、提升自己。可是,“人”到底是什么呢?当文学工作者进行艺术创作时,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自然是他们关注的对象。叶梦也不例外,但她敏感细腻的独特气质,使得她探索人和人性的视角与众不同。叶梦是一个对芸芸众生的人世怀有无限悲悯之情的静观者,她在作品中为我们勾勒出了一种种充满七情六欲的平凡人生,一个个尝尽甘苦的血肉生命,并且从这样一些人生、生命的流转中进行其早期的“人性之谜”的探索。

一、人类的生存状态

“人处于‘已成’与‘未成’之间。人的无限开放性与无限创造性不断丰富着人的内涵,也决定了‘人’的不可完成性。”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对一个人一劳永逸的概括的不可能性,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生命的丰富多彩,才有了生存状态的丰富多彩。叶梦在其作品中体现了以下四大典型的生命状态。

(一)庸俗无聊的嚼舌者

叶梦表现这一类人的典范之作是《回归女人一族》。为什么要回归女人一族,无非就是为了避免“触犯”那些嚼舌者,她们具有共同的“女族集体意识”,对这种意识观念之外的人集体“编派”,对别人的生活充满好奇,然而她们从来没有、也没想过要检视自己,她们关注的永远是别人,自己却是一个无意识的存在,显然,这是一群空虚无聊的人,在生活中却随处可以碰见。

(二)虚伪贪婪的“逐鹿者”

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都受着功利的驱使,为了抢占那理想的最高山头,不惜玩弄权术,施展阴谋诡计,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地踩着别人的身子向上爬。叶梦用一种象征的手法,淋漓尽致地再现了生活中这样一些耸人听闻的侧面,而她的《风里的女人》一文,则借助那位一身黑裙的女人的黑眼睛,让人们看到了那豪华的宴会厅里虚伪,闻到了那温文尔雅的艺术沙龙里的小菜市场的气味。她就像一位玩戏法的女巫,极其巧妙地显示了人类的自私、冷漠、虚伪和残忍。

(三)顽强执着的弱者

叶梦的散文中有两个最为典型的老婆婆形象,一个是卖刷把的婆婆,一个便是她的老外婆。前者脚穿草鞋,背上还搭一双草鞋,掮一篮竹刷把,用同一个调子在15里长街一天唱一个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后者在生命的尽头时常立在灶台前,十几分钟乃至半个小时不动不挪地盯着一个固定的地方,读者都会铭记这两个形象,因为她们能给人深深的感动。

(四)真诚平实的市民

《冬日的街景》与《巫城》之所以能吸引读者和评论家的目光,主要在于对平实的市民及其生活的描写。这两部作品表现了小城人们的简单生活的简单“野心”,让人读来心境平和且倍感温馨。

二、困境中的前进力量

叶梦才对人类怀有一种依依不舍的难言之情,始终处在一种存在的焦虑之中。如果说在她的视野里只存在那些无聊庸俗、虚伪贪婪的百色世态,那她完全可以从容地“退步抽身”,然而生活犹如一个爱搞恶作剧的顽童,使她无法忽视那许多可以让人感动的生命。这一矛盾的状态使叶梦备受刺激、焦躁不安。什么才是她真正的精神支撑?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首先要解决的难题就是叶梦关于人的价值的思考,因为一个人生存的勇气取决于信仰,即然关涉到人的价值,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探讨叶梦关于人的价值的思考。

(一)关于人生目的的思考

叶梦一直都处于焦躁不安的生存困境之中,确实是一直困扰于到底“应该怎样生活”这样一个问题,所以理所当然地会进行关于人生价值、人生目的等方面的思考。叶梦作为一个敏感的创作者,时时感受到生活的窒息,“灵魂孤苦无依”,当她远地俯视人类,当她发现芸芸众生,无论强者、弱者、虚伪者、贪婪者、庸俗者等等都自顾自地生活着,忙忙碌碌地过着一天又一天的时候,她的心是悲悯的,同时也是沉重的、深邃的,所以她会以一个作家特有的使命感去追思关于人的一系列难解之谜。然而,尽管她“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问”,从青春年少到头上“有了根根白发”,从满怀激情地探索到“疲倦地”打着“长长的哈欠”,她仍然一无所获,仍然听到令人恐怖的“生命耗散的声音。”《静夜的烛光》表明了叶梦对人类生命的哲学探求,生命就如蜡烛,在一滴一滴的烛泪中耗散,可她却无能为力。

(二)平凡个人和博大宇宙的对立

叶梦没有探索到人生的目的,只能在无所事事中听凭生命慢慢消散,这本来就令她感到异常惊惧,她疲倦地打哈欠时听到了“四周黑暗里惊起了恐怖的回声”,也就是说她在浑浑噩噩中感到生命消逝的可怕。然而更令人一想起就觉得可怕的则是个人生命的渺小与宇宙博大的尖锐对立,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无情流逝,个人马上就会消逝于历史的浩渺洪波之中。“高堂明镜悲自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不仅是李白的悲哀,它困扰着一代又一代意识到了生命转瞬即逝的人们,人何尝不是清晰意识到这种局限并试图超越这种局限,可现实却令之无法超越?所以叶梦感叹活着的人是多么地“可悲!”因为这样一种无法超越的境地之中,人所有的活动都意味着盲目。

既然叶梦是绝望的,那为什么她能一直前行,如此地执着于自己的生命呢?就像她自己所问的“干嘛要拄着那根笔杆的拐仗不肯松手,在那空白点笼一般的方格里作无谓地爬行呢?”(《清风梦谷》)这就要谈到我们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即叶梦在绝望中的抗争,叶梦正是因为在人生价值探索中的彻底的绝望才更加执着于自己的生命,才进行如此顽强的抗争。

“绝望”有两层意思:一是从心理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的,一是从生命哲学、存在论上的角度来说的,前者所指的绝望和失望的意思相近,只是程度有所差别而已,我们可以用“希望”来做其反义词,这样一种“绝望”往往是相对于一个具体目标的实现与否来说的,它有一个特定的对象,所以也就能够被克服。而后者所指的“绝望”则不同,“生命的哲学意义上的‘绝望’或对于‘无’的体验,是主体对人类本身固有的生存状态的内省,或者说是一种对被‘抛入状态’的领会。它认为人在根本上是处在异己力量中,处在空虚与无意义中,认为人在根本上是匮乏的,无助的,是一个有限的并且终有一死的存在,人与神(无限)之间有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此岸绝望无可逃循、无可克服。”很显然,叶梦的“绝望”正是这样一种基于生命哲学意义上的本体论上的绝望,她远地静观着人类的生存状态,一次次地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没有朋友”,而叶梦的《来复去》则描绘了一幅荒谬的人生图景:许多人不顾一切地往一座山上“奔挤”,我也在其中,别人的手指甲抠进我的肉里,时不时地有人被挤下悬崖,“我”常被挤翻,“有人便踩在我的后脊上,发出一阵刀剁排骨的脆响”,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相互倾扎在此暴露无遗,人本质上是处在一种“异己的力量”之中,这一点与海德格尔关于“此在”和“共在”的理论又有相似之处。海德格尔的“此在”指的是个人、具体的人,而他的“共在”则是指每一个“此在”注定要生活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中,与周围的人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个人与他人“共在”是人的不幸,麻烦因此而生,因为在“共在”的情况下,个人会失去自己的个性,价值判断,一切随大流。叶梦所描绘的众人齐奔的一个山头以至互相挤压,暗示的就是这样一种思想。叶梦对人类生存状况的体验居然和海德格尔如此相似,由此可见其绝望感的深重。

然而,在这种同样的绝望中,叶梦又与海德格尔做出了完全不同的选择。海德格尔把处于这样一种孤独的“抛弃”状态的人称为 “沉沦”,这种“沉沦”的人为“烦恼”所占有。为了说明这一观点,他曾引用了一则古罗马神话:有一天,烦恼女神在过河时看到岸边有一些泥土,便抓了一把随便捏出了一个东西,她正打算给这个东西取名时,天神朱庇特来了,于是烦恼女神请来朱庇特赋予它灵魂,并为它取名,朱庇特照办了。但女神却对名字不满意,这时地神出现了,他建议以烦恼女神的名字来为之命名,但三人无法取得一致,只好请农神作裁决人,农神说,既然是朱庇特给了它灵魂,那他就必须在它死后接受它的灵魂,而地神则需接受其肉体,至于烦恼女神,由于是她创造了它,所以她就该在它活着时占有它,农神作完这样的裁决后为之命名为“人”。海德格尔引用这则神话无非是为了说明人将终身摆脱不了烦恼,烦恼将充满人的整个生命过程,基于这样一种思想,他创造出了一套悲观绝望的死亡哲学。然而叶梦却不同,她承认人的生存的绝望,但绝望并没有使她像海德格尔一样走向极端,相反,她以顽强的毅力选择了绝望中的抗争,她的《风里的女人》塑造的就是这样一个绝望中的反抗者的形象,这个女人之所以“困惑”地“在风里来来去去”,就是因为她对自己这样一种生存状态感到绝望,她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依托到底在哪里,然而她没有放弃最后的挣扎,而是孤独地往来于“风”中,黑发飞扬,使她的这样一个绝望的挣扎过程充满一种朝圣般的庄严。有论者指出《风里的女人》中的“女人”就是鲁迅文章《过客》中的“过客”,这不就是肯定了这个“女人”作为绝望中的反抗者形象吗?因为鲁迅的“过客”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绝望中的反抗者。

叶梦的《梦里过沙丘》可以看作是叶梦在绝望中抗争的佐证。她说:“我的梦很简单,便是往那沙丘上爬。好难爬,爬一步,退两步,好不容易爬到了顶罢,远处的沙丘却又像海浪一样无边的涌过来……尽管我的梦走不出那个沙丘,我仍得从一次次黑夜的梦中醒过来,继续走我白日的路。”在这里,“沙丘”所代表的意象其实与《风里的女人》中的“风”差不多,指的也是一种令人厌烦的人生状况,“我”一次次地试图从这“沙丘”中走出,但总是失败,最后“我”也绝望地知道“我”永远都“走不出那个沙丘”,但“我”仍一次次地从这种绝望中振作起来,继续“我”的抗争,叶梦的绝望是她消解了人生的终极价值的结果,她之所以能执着于生存困境的抗争,正在于她的这种绝望和敢于进行绝望中的抗争,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她终于从山林返回到了都市,一次次地握紧了那曾想一次次地放松的笔杆子,通过她的作品探讨人的生、死这样一个人性的终极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根法,汪堂家.人生哲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2-3,2.

[2]叶梦.月亮•女人.桂林:漓江出版社.1993:35,32,71,21.

[3][波兰]沙夫.程孟辉译.人的哲学.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63.

[4] 叶梦.风里的女人.郑州:中原农民出版社.1994:60.

[5][德]叔本华.李成铭译.叔本华人生哲学.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335.

[6]王乾坤.鲁迅的生命哲学.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181.

篇6

关键词:大学音乐教育;人文关怀;人性思考;审美感悟;创造能力培养

“音乐是这样一种伟大而又非常优美的艺术,它有力地影响了人的内在本性,就像一种宇宙寓言那样完整而深刻地被人的内心所理解,它的独特甚至超越了感知世界本身。”音乐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元素,给人以独特的审美感悟,让人动情、感奋。音乐对人心灵深处产生独特的作用,让人感悟到生命的价值,并激励人追求生命价值。

一、音乐教学中渗透对人性的思考与心灵的关注

(1)音乐教学中渗透关于人性的思考。笔者认为,人性的思考是对人生最高价值的追求,也是人对生命的终极关怀,对人性的思考体现着人对人生价值的感悟与理解。人的自由是以人的独立为基础和前提,这种精神独立表现为对人内心的自由意志、人内心的生活等,人只有具备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和自我意识之后,才能了解外界的一切。音乐作为人生活中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元素,对个体来说,音乐教育对个体完美人格的培养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并以实现个体审美心理结构为依托。

(2)音乐教学中渗透对心灵的关注。笔者认为,通过音乐教育,有助于完善人的审美心理结构,也有助于丰富人对音乐的体验,并有效提高人的想象能力和敏感性,进而形成人的审美价值标准,自觉地按照个体的审美理想去审视自身的行为与心灵。

对于音乐本身而言,不仅体现了以音箱为载体的感性形式,还蕴藏着深刻的精神内涵和精神特征。音乐作品可以表现为人的全部精神生活,创作者通过自己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个性,在作品中表现对生命的多种层次的感受。因此,要在音乐教育中潜移默化提升自己的价值,进而完成对音乐教育的使命。

二、音乐教学中渗透对审美的感悟

(1)扩大大学生艺术欣赏审美领域。一方面要引导大学生从特定的艺术形象中,领悟音乐的内涵,引导其树立个人理想,提高其思想境界;另一方面,除了学校规定的音乐教学课程以外,应该组织特定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开阔学生的眼界,陶冶学生的情操,并且疏导大学生在平日的生活、学习中出现的一些不良的心理健康问题,以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乐观向上的品格。

(2)引导大学生深刻体会音乐的艺术魅力。通过音乐审美教育,有助于学生深刻领悟音乐的艺术魅力,并通过音乐教育启迪其人生、净化其心灵。引导大学生欣赏高雅音乐,并教育他们如何欣赏高雅音乐。比如,平时可以组织一些关于欣赏世界名曲的音乐公开课程,启迪大学生的心灵世界,净化他们的人格,充实他们的大学生活。

三、音乐教学中渗透对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

(1)引导学生掌握创新思维方式。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实践活动中,应该积极帮助、引导学生形成并掌握创新的基本方法和创新的思维方式。一方面,教师应该分析每个学生的特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想象能力是音乐教育培养中需要掌握的一种重要能力,教师应引导学生从超越常规思维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丰富学生的想象力,激发其创造能力。

(2)丰富和完善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师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应该充分借助和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已有的教学资源,并积极采用多渠道促进学生创造能力的提高。教师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应该积极为学生创设良好的音乐创作环境,以便进一步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动力。

人文素质的培养,人文关怀的渗透,是当前大学生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也是当代社会对大学生要求的体现。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层面,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当代大学生教育方针、弘扬民族精神和文化的重要途径。因此,应该不断探索新的方法、新的途径,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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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本质的人性价值就是人的独立性。——布边曼

2、有了人生的价值,就不觉得黄金昂贵。——倪志兵

3、有价值的东西只有对懂得的人才有意义。——普劳图斯

4、一样东西的价值在于是否需要它。——德厄费

5、一件事的价值大小,应看它能带来多少幸福。——坎布里奇

6、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起多大作用。——爱因斯坦

7、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爱因斯坦

8、人的价值并不取决于是否掌握真理,或者自认为真理在握;决定人的价值的是追求真理的孜孜不倦的精神。——莱辛

9、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 ——列夫·托尔斯泰

10、人生的价值,应当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爱因斯坦

11、人生的价值不能与商品的价值混为一谈。——佚名

12、人生的价值是由自己决定的。——卢梭

13、人生价值的大小是以人们对社会贡献的大小而制定。——向警予

14、人生是否有价值,关键要看活着人还是自己。——佚名

15、人生是一座富矿,有待于自身去开采。——崔鹤同

16、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肖楚女

17、人生只有一生一死,要生的有意义,死的有价值。——邓中夏

18、人生只有在斗争中才有价值。——赫尔岑

19、人生最终的价值在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亚里士多德

20、人所不需要的东西,也就谈不上有什么价值。——大加图

21、如果不费力,东西没有价值。——西班牙

22、生命的长短以时间来计算,生命的价值以贡献来计算。——裴多菲

23、生命的价值,正是在跑好自己承担的这一里程中体现出来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限,但人用生命所创造的价值,却可以与世长存。——佚名

24、生命的价值在于使用生命。——泰国谚语

25、事物只有当人们认为它们有价值时,才有价值。——莫里克

26、我们的人生随我们花费多少努力而具有多少价值。——莫利亚克

27、我们活在世上不是为自己而向生活索取什么,而是试图使别人生活得更幸福。——奥斯勃

28、无论一个人的天赋如何优异,外表或内心如何美好,也必须在他的德性的光辉照耀到他人身上发生了热力,再由感受他的热力的人把那热力反射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能体会到他本身的价值。——莎士比亚

29、人,就像钉子一样,一旦失去了方向,开始向阻力屈身,那么就失去了他们存在的价值。——兰道

30、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歌德

31、即使我们是一支蜡烛也应该“蜡炬成灰泪始干”;即使我们只是一根火柴也要在关键时刻有一次闪耀;即使我们死后尸骨都腐烂了也要变成磷火在荒野中燃烧。——艾青

32、衡量人生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有意义;而不是看其有多长。——普鲁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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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艺术;体验;转变;价值

中图分类号:J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4-0044-01

一、关于初期体验

第一件雕塑作品是07年的毕业创作,当时是关于雕塑中的情感因素的探讨,作品的形式是传统的泥塑翻制玻璃钢喷漆,作品采用植物豆角的的形象裂开放大,周围环绕不同姿势的小孩的形象。是一种暗喻。毕业前夕有一段社会实践的机会,那时候感触很深,作品名字是《回来,别忘记》是我很单纯的一种感受,对于家 ,对于亲人,对于自己对于浮躁喧嚣的社会,展出形式是在一个大的扇形底座上面,向外扩散的布局。体现的是一种自然属性,生命属性。自我的一种留恋与伤感。那时的作品完全是一种心理体验。自己是个敏感的人,对某些事情。

当我和外面的世界有一个交流或者感受的时候,很多东西既然会浮现出来,这个也许是我个人化,但我认为就是一个人性普遍的东西,有一些东西是被强烈感受到的,有一些可能是被遮蔽的,有一些我认为是一种状态或者是过去了的状态,没有一个相对的释放点,当我的作品成型之后,被很多人看到,很多人拥有那种认同感或者他们对作品有自己的一种理解,这些都是人性当中相同的东西,我自己本身,我的作品所呈现出来的是一种美好 平静 和谐。但我要通过这种外在的美好,表达自己内心的一种不安或者是过于敏感造成的一种焦虑。我不知道别人的状态是什么样的,作品这个东西如果能够去诱发出来观者内心的一种感受,这是最重要的。

二、另一种体验的转变

我正在构思的另一批作品是也是表达自己的一种体验,但是更多的是关注生存及生活本身。对于几年的社会生活,以及又返回校园,这些生活得体悟。作品基本构思是木制的大相框,相框上面是有大小不等突起的方形凹槽,有机玻璃附照片(日常琐碎生活的照片)。

日常生活中只存在着一种巨大的主宰一切的物质力量……出于精神净化,至少应该有同样强大微妙的心灵力量与之相抗衡――否则,我们的现代文明及其所有一切进步都将消失殆尽。我个人感觉雕塑的创作形式有很大的瓶颈。如何度过向前发展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记得一句话很有感: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么说。从一种体验到另一种体验的转变,由一个没有意象,没有正面人物的世界在一种宁静的透明状态中完成的。这种宁静的透明状态作为一种无声的机制,一种不加评注的行动一种当下的知识,揭示了一个庞大精致的结构。

找一个适合自己艺术生命生长的环境很重要。我更倾向于用自我的生活体验以及精神感受来呈现社会,生活,以及生命。无论是梦境,还是现实的琐碎。自己身上还是很强的那种中国式的感受就是人,情,家。

其实有很多我非常喜欢的艺术家,,一个思想型的艺术家。他将自己的“天书”这套方法归结为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它不是给你讲道理,主要的工作是给思维找麻烦。艺术家向京也是我喜欢的其中一个,勤奋感性与用心的艺术。她的作品和我的一致的感受很相似,以纯粹的女性视角来探讨精神世界。以自我的状态来反应社会。至于自己一直在路上的状态。要更加勤奋,用心,用脑。使得自己保持一种敏感的精神状态。

在以后的作品里希望涉及更多的精神文化层面的问题,对人类社会社会或对艺术多提出问题,来让自己以及大众进行思考。同时要对展览方式极材料进行探索,是自己的艺术语言更深刻。要思路清晰,懂得自己在这个时代的责任。

三、艺术价值的意义

当今社会的功利,是好多艺术家及艺术活动变成对理性对事功的殉道,如果艺术家的灵性和内心体验都让给了理性,事功那人类灵魂到哪里气息和慰藉呢?

二十世纪的艺术之憾常常在于把艺术问题与意识形态问题简单的等同,把艺术问题概念化了,庸俗化了。例如一些缺乏价值感的头脑会自觉不自觉得问一些可笑的问题:为什么表现甲不表现乙?难道现实就是这样吗?诸如此类。

价值的立场不同于意识形态,它是可以排除功力的因素而思考超验的价值存在的问题。

四、结语

艺术史证明,艺术是人类不同民族间最适合感情交流而又最少语言障碍的形式。人类的这种共同的价值认同需要我们用细腻的心灵去感受,去体验。只有充满价值关怀的民族,保持精神超越和追求的民族才有未来和希望。

篇9

在教育学领域内,已有的生命意义研究主要体现在生命意义的内涵、生命意义失落的原因和追寻生命意义的对策三个方面。

1.生命意义的内涵

对于生命意义的界定,学者们的侧重点不同,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是站在普遍人类学的立场上,认为生命意义即是对“我是谁”问题的追问,需要在实现自我的过程中得以实现。Frank认为,在生命历程中,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特殊的天职或使命。生命意义是某一个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生活的特定意义,因人而异,因时而变。它展现在追寻和实现个体独特的生活使命之中,这种生活使命是对现实生活中随处所能预见的状况的回应,进而借此实现自我的终极意义。Fabry将生命意义分为终极意义和此刻意义,终极意义是指诸如“神”“道”“自然”等之类的超越人类且无法被验证的律则。对于终极意义,我们注重的是过程,而不是能否达成;此刻意义指每个人生命的每一瞬间有待实现的使命。董喜才认为,只要人类存在着,就必然要求其存在状态更加完美、更符合人的生命发展需要。这种客观需要便赋予人生一种天然的使命,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承担起这一使命。他指出人生的意义包括三个部分,即个人对自身生命、对他人和对社会的意义。第二种是站在社会学的立场上,认为生命的意义即是价值,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得以体现。比如国外学者Crumbaugh将生命的意义界定为一种目标,它能给予个体存在以方向感和价值感,且通过目标的实现,个体可以获得一种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的认同感。Yalom认为,生命意义由两部分组成:

①宇宙生命的意义(cosmicmeaning),是指宇宙中有一种超越个人之上或之外的、非人类所能够理解的、不变的规律。

②世俗生命的意义(terrestrialmeaning),即个人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体验到自己的生命是有目的、有价值的。唐晓鸣认为,有生命意义意味着个体能体验到生命存在的价值或乐趣(意思),有了它就意味着个体找到了生命存在的理由和意义。高德胜指出,生命的意义不是解释和说明所能够建构的,生命意义需要创造,是人类永不停歇的价值追求。刘颖洁认为,生命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如何去创造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三种是站在个体生存的立场上,认为生命的意义是活下去的理由,尤其是在个体遭遇困境时,认为生命意义便是使人面对不幸时的精神支撑。Hedlund认为,生命意义是个人存在的理由,当个人能认识到自己的生命意义时,就会觉得自己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感到有力量。董文香、陈秋婷和马慧玲等同样把生命意义理解成个体生命存在的理由,它是用来回答“生命为什么而活”的问题。

2.生命意义失落的原因

对于学生生命意义失落的原因,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看法。万荣根从内外因两方面分析了学生生命意义失落的原因,从外因来看,物欲膨胀的社会大背景使得教育倾向于传授“何以为生”的本领,缺乏对学生进行“为何而生”的教育。从内因来看,学校管理者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诸多强制性要求和缺乏弹性的管理手段,压抑了学生的思想和个性;教师把教学当作一种谋生的手段和职业,没有体认到教学是一种承载生命的事业,缺乏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不少学生信奉“知识就是金钱”,难以从学习中获得多方面的滋养,不能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生命世界。易元祥和陈金江也同样指出了教师和学生的传统的教学观和学习观是生命意义丢失的主要因素。杨先花从教学模式的角度,提出了学生生命意义缺失的几点原因。一是教学模式自身存在问题,比如理论水平不高,评价标准不当和概念界定的物化。二是人们对教学模式认识不当,将教学目标理解为学生知识的增长和认知能力的培养,将教学模式的实施过程曲解为如何快速高效地促进学生成长。三是教学模式的实施存在问题。譬如功利性过强,流于外部形象的表演和照抄照搬现象严重。何孔潮和杨晓萍从课程实践方面阐述了生命意义丢失的原因,主要有课程目标的虚化,课程内容的窄化,课程实施的僵化以及课程评价的异化等。周守军从知识的视角,指出确定性的知识极大窒息了研究生知识创新的激情,使学生的生命意义不复存在。梁冠文提出生命意义在评价中消解,指出传统教育评价的五大弊端,即唯甄别独尊、唯功利是图、评价标准单一、量化统整、主体错位,使得教育的生命意义荡然无存。

3.追寻生命意义的对策

目前的研究认为,生命意义主要通过生命教育实现或者侧重于实现个体精神的提升。弗兰克尔认为,有三种途径可以获得生命的意义,创造和工作、体验某件事和通过我们对无法避免的苦难所采取的态度。韩小琼借鉴Frank所提出的追寻生命意义的途径,并结合我国大学生生命意义的现状,提出大学生要通过保持创造价值的恒心、增加爱的体验、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加强适应性教育和重视生命教育来实现生命意义。唐晓鸣指出,教育可以通过让学生有人的尊严感,培育学生积极的生命情感和生命责任感,增加学生的生活愉悦感以及指导学生乐观地直面缺憾来使学生感受到生命的意义。温乾利从高校德育的视角对生命意义的建构提出了几点建议: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正确对待人生中的痛苦和死亡;引导大学生对生命意义自觉体认并在对生命的担当中实现生命意义;引导其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提升生命质量。梅萍提出了引导学生追寻生命的意义的几点措施:引导学生在现实的生活中、在省察自我中、在良好的文化熏陶中、在挑战痛苦中以及在创造性劳动实践中开创生命的意义。部分学者也分别从教育的不同方面提出实现生命意义的策略。杨先花提出在教学模式的实施中体现对人的生命意义的追寻,并指出以下几点措施:树立超功利的教学态度;注重教学情感和体验式教学策略的运用;营造充满审美意境的教学氛围;提倡主体参与的教学模式。何孔潮和杨晓萍指出,我们应当对课程实践从生命意义的视角进行再思考:确立基于自我实现的课程目标,倡导回归学生生活世界的经验选择,观照主体间性的教学体验,实施促进生命发展的评价变革。陈振华从师生关系的角度,提出通过建构理解型的师生关系,来丰盈教育的生命意义。周守军从知识的角度,认为首先要重塑教学知识价值观,将教学作为传播、应用和发展确定性知识和不确定性知识的活动,从知识增长的角度和人的生命意义的角度去设计教学;其次,研究生教学要体现知识的生活性,体现生命成长的意义;再次,不确定性知识观要求教师转换角色,成为学生生命意义体验的促进者。

二、结语

篇10

关键词:生命教育;追求真理;价值判断;生命品位

一、把握生命教育的本真:追求真理

真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中的正确反映,检验真理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社会实践,每一个生命个体在实践过程中都应该清醒地认知自我、把握自我。简单地说,生命教育即从个体生命的角度出发,引申出对教育研究的思考和真理性认知。对待生命教育的理解,学者们的学术观点众说纷纭,但无论怎样界定,生命教育始终应以“仁爱”与“育人”为初衷,保留其本真性与真理性。上世纪80年代,一些西方国家在中小学已经兴起了“生命教育”。1960年开始,生命教育在美国逐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学科,借助这种教育使大部分群体坦然地接受生死,以积极的态度面对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人们通过自我提升和自我超越,改造生活和改变世界,形成对生命从量的时间变成质的时间的新认知。在我国,生命教育的发展显然不够成熟,生命个体对于生命教育的本质内涵界定不清,缺乏整体性的认知和把握。冯建军教授曾在《生命教育的内涵与实施》一文中对生命教育给出解释:“生命教育的内涵主要是教人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探索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价值的活动,或者说在个体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中,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命意识熏陶、生存能力培养和生命价值升华,最终使其生命价值充分展现的活动过程,其核心是珍惜生命、注重生命质量、凸现生命价值。”[1]因此,把握生命教育的本真,需要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培养个体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在教育与生活实际中,逐渐悟出生命教育的真理。学校有效地开展生命教育,以教育基础性课程为依托,加强对生命个体意识思想的启发,在循序渐进的过程中使学生接受生命的存在。生命个体接受的过程就是生命教育知识积累的过程,潜移默化中吸收生命本真的内容,课程中融入教育者的思想和行为,受教育者将知识内化,解决了主观意识和认知上存在的矛盾,即在受教育的过程中对生命教育形成真理性的认知,体现生命教育的本真。另一方面,把握生命教育的本真,体现隐性教育和显性教育相结合,在灌输教育和引导教育相结合的前提下,转变固化的课堂教学模式,合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借助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家庭合作等教育形式,共同促进生命教育的开放性发展,通过外化和内化共同作用,使受教育主体在主观意识上和客观现实中主动接受生命教育的实质,在实践中实现生命教育理论和现实成果的完美结合,使每一个生命个体在生产生活中有意识地、自发地珍视生命,尊重生命,进而体现生命教育存在的必要性和客观真理性。约翰•洛克(J.Locke)在《教育漫话》中探讨绅士教育问题时谈到:教育的目的应是为国家培养通达人情世故、善于处理公私生活、懂得生活艺术的绅士。[2]总体来看生命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引导个体发现自身生命存在的价值,探索生命发展延续的规律性,又不断回归生命的本真的过程。

二、认知生命教育的意义: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以对事物自身性质认知的事实为基础,以坚持真理原则为基础,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排除主观性的错误认识,理性地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价值判断对价值选择起着决定性作用。价值判断的正确与否,会引领生命个体走向不同的选择,从而走向不同的人生道路,每个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也会迥然不同,从某种程度上讲,生命教育的意义就在于改变个体的价值判断,形成正确的价值认知。生命取向源自于对价值判断的选择和认同,正确的价值判断改变生命个体的人生轨迹方向,不断朝着顺境进发,错误的价值判断则会影响价值观念的形成和价值选择。生命教育的实施,激发个体从深层次挖掘生命教育的现实意义,提升生命质量,改变个体对生命教育认识浅薄的现状,摆脱消极颓靡的生命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导向。现今社会,自杀、自残等藐视生命、忽视生命意义的现象频繁进入公众视野,从实质出发,归根结底是生命个体对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的认知不够,对生命价值判断存在偏差。从生命个体自身角度出发,提高生命教育理论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切实感知生命存在的意义是很有必要的,每个生命个体在主观上敢于追求“生命之真、生存之善、生活之美”。从生命教育主体的角度出发,教育者作为知识的传递者和理论的传播者,应逐步将漠视生命存在的应试教育转变为尊重生命的素质教育上来。“美国生命教育之父”华特士所说:“教育并不只是训练学生能够谋得职业,或者从事知识上的追求,而是引导人们充分去体悟人生的意义。”[3]与此同时,教育者自身要坚定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立场,注重培育个体的生命价值观,站在理想信念制高点,明确生命存在的意义,既有利于维持理想信念的强大性和持久性,又能够使受教育群体在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即每个生命个体都有其存在的必然价值,或是自我价值的实现,或是社会价值的凸显,在价值观的引领下明确世界观、人生观,进而形成正确的生命认知和价值判断,又不失生命教育意义之本。

三、提升生命教育的质量:改变生命品位

生命品位,即个体在主观意识上对于生命高度的追求,由于个体间存在差异,所以每个人的生命品位不尽相同。改变生命的品位,需使人处在与社会充分接触的环境氛围中,通过与社会的交往发展,使自己成为现实的人,形成独立的人格意识,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交往实践中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将提升生命教育的质量成为可能。生命教育质量的提升,基础在于教育。“教育的基本作用,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的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力方面的自由。”[4]改善生命品位,重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性美德的发挥,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基调展开,借助生命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紧密联系,实现生命教育的最高目的。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逐渐被重视起来,改变生命教育的质量,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出发点,从“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心理”五个层面展开,培养个体的行为和思想,对受教育者进行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发展观教育和道德观教育,以潜移默化的渗透性原则,来激励生命教育个体提升自身的修养、高度和品位,以博大的胸怀和坚韧的毅力去实现其自身独特的价值,拓宽生命意义的深度。改善生命的品位,为生命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使生命教育的质量达到一定的社会需求,从根本上提升生命教育的质量,实现生命个体的生存价值。追求真理,把握生命教育的本真是前提,改变生命的品位,提升生命教育的质量是关键,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认知生命教育的意义是最高追求。有学者这样概括生命教育:“生命教育是依据生命的特征,遵循生命发展的原则,以学生自身潜在的生命基质为基础。”[5]准确把握每个生命个体的发展,应借助教育实践和参与社会性活动得以实现,以原有的生命价值为依托,形成以人为本的生命教育,使生命个体在客观条件下,从生命教育的三个维度层面出发,对自身生命的价值形成正确的认知和判断。

参考文献:

[1]冯建军.生命教育的内涵与实施[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2006(11).

[2]洛克.教育片语[M].熊春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92-226.

[3]华特士•杰.生命教育:与孩子一同迎向人生挑战[M].林莺,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

[4]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教育—财富蕴含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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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伦理学 法律 道德

一、 法伦理学的形态和学科属性

法伦理学是从法学与伦理学的结合点上发展起来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是法学与伦理学两大学科相互渗透、融合的产物。它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存在,经历了一个由混沌到缺失再到分立的历史过程。

近代以前,法伦理学没有独立的存在形态。它与整个法学一起,被包容在哲学伦理学这一大的门类之内。由于古希腊、罗马的法律制度较为发达,尤其是古罗马法律制度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基本的社会结构,从而成为人们感知的对象和思想者反思的对象。最早、最系统地对法律作出反思的是当时最为发达的哲学伦理学。在最早的伦理学著作中,我们就可找到一些法学里所谓的最具挑战性的、永恒的主题,如法与利益、正义的问题,人治与法治、守法的道德基础和基础,道德的法律强制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给后人留下了丰富而又深刻的道德思考,这些思考不只是伦理学的财富,也深刻了西方法哲学的发展。

中世纪尽管黑暗,但中世纪的思想家门并未停止对法律的道德思考,我们在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中就能读到有关论述。而到了中世纪后期,随着商品的重新发展,罗马法的复兴,对法律的道德思考巳不只是思想家的内心激动,而是通过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学派、人文法学派的几个阶段的发展,从到实践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可以说,从人类最初对法律这一社会现象进行思考到近代的康德、黑格尔的法哲学,寻求法律的正义都是哲学伦理学的一个最主要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法律的道德思考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就没停止过。

19世纪中叶以后,现实社会对法律的确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证主义哲学的出现也给法律的思考提供了新的视角。而这些随着职业法学家的出现,开始了摒弃对法律的道德思考。由于专业的原因,他们开始从道德的视角转到法学的视角,从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外在方面转到关注法律的内在构成,为了保证对法的客观科学的分析,他们排斥了价值因素。按赫费的说法,这段时期"在法和国家科学中盛行的是历史主义和实证主义,而这两者对道德观持不信任态度,在有些地方甚至明确地拒绝道德观。随着哲学与法的国家科学的分离,也出现了法和国家科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从而使法和国家伦理学也消失了。"(赫费:《政治的正义性》,庞学诠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

另一方面,那些曾经包容万物的哲学家们由于把法理论的任务推给了法学家,自己也如释重负,注意的兴趣转移到诠释学、现象学和科学哲学等领域,最多是因为研究的需要和兴趣稍微注意一下法的研究,如此说来,法学家们故意地在研究法律时抑制住自己的道德冲动,而哲学家们则把道德的冲动指向了除法以外的领域,法律与伦理的关联思考无可置疑地被淡化和遗忘了,这一切,在从奥斯丁开始的学者们那里,如萨维尼、凯尔森、哈特等,都明显地表现了这一点。这是一个对法律的道德思考相对匮乏的阶段。但这一阶段却为法伦理学的独立存在创造了前提条件,因为没有分立的法学学科,就不可能出现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渗透,只有它们彼此独立才能彼此交融。

近入二十世纪,西方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社会利益结构重新组合,社会立法大量出现,一种谋求客观描述的社会运行状况的法学产生,即法社会学,但这种要求价值中立的学科同样排斥追求"应该"的法律,并不能提供对法律的道德批判武器。事实上,直到二战后人类在遭受了由自己带来的巨大灾难后,尤其是在这种灾难往往又是在法律的幌子下发生的时候,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才又引起人们的关注。1971年罗氏将其20多年的思考整理成《正义论》一书出版,基于伦理、法律、、制度、社会的综合,他创立了一种权利伦体系。

《正义论》应该说就是一部法伦理学的著作,而且因其采用了的论证,如决策和博弈,使得关于法律正义的讨论达到了一定的深度,从而开辟了法伦理学的新天地。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使得对法律正义的伦理学讨论重新活跃起来。可以说,这一阶段的法伦理学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无论是法学家、伦理学家或学家甚至经济学家,如德沃金、富勒、波斯纳、哈贝马斯、布坎南等,都就相关主题出版和发表了大量著作和文章。可见,自二战以来,法伦理学的在西方巳经具备了蓬勃发展的独立姿态。

那么,作为独立的法伦理学到底是属于法学还是伦理学?法学学者一般把法伦理学归入理论法学。而伦理学学者则把法伦理学作为伦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认为应用伦理学是解决问题的学问。这些问题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新涌现的,前所未有的,或者说历史上巳存在的事物现在具有了新的性质和内涵,所以在社会的某个领域里有什么道德难题,就有这个领域的应用伦理学,医学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等等就是试图对各自领域中涌现出的紧迫的伦理道德问题寻找答案而兴盛起来的学科,法伦理学当然就是解决法律领域中的道德难题的学问。其实,无论把法伦理学归属于法,还是归属于伦理学,都是合理的。因为它在本质上就是一门横跨法学和伦理学两大领域的交叉学科,并以法学和伦理学为其共同的学术渊源。

法伦理学固有的边缘交叉学科属性使其最终不会满足于单纯的学科身份,而同时具有法学和伦理学的学科属性。这是因为它有其自身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把法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大概分三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关于法律的存在的前提的道德批判,也是法律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强制制度存在的道德合理性证明。法伦理学没有也不可能回避伦理准则的论证这个前提性问题。此类问题是法理学所一般不予证明的,只是作为不言而喻的前提,所以,对法律存在的前提批判是法伦理学所需要研究而处于法学视野之外的。如人类为什么要有法律?法律作为对人的自由的一种限制为什么是善的?法律是人制定的,但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制定的法律才具有道德的合理性?司法机关为什么可以剥夺人的自由和生命?它的道德正当性在哪里?我们应当守法吗?可见,法伦理学研究的第一个层面问题,可成为法律之上的问题,意即是在人的存在的大背景下,对法律正当性的形而上的思考。

第二层次是内涵于法律制度中的道德问题和现象。这也是法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即法律中的正义问题。如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怎样才是正义的?司法工作者应具有什么样的德性?立法和司法要遵守什么样的程序才能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程序的内在价值是什么?如何对社会成员进行法制?这一层次的是法学本来所具有的,尽管实证主义法学试图排斥法学研究中的任何价值内容,以保证法学研究的客观性和性,但事实上对法律这样一种人所创造的并以此来促进人性实现和社会进步的社会现象的研究,是无法排斥道德等价值内容的,相反,它还是法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由此,法伦理研究对象的这一层次同样可以成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对象。这一层面的问题是法律中的问题,意即研究的是实体法中的道德问题。

法伦理对象的第三层次是随着的所产生的重大的具有道德歧义的现实,这些问题的产生给人类存在的各种关系都带来了深刻的变化,由于这些问题都是涉及重大利益的社会问题,它就不只是一个道德要解决的问题,还是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但问题在于,传统的道德和规范体系系无法提供一个合理的理论解释和现实的解决方案,建立在传统道德体系上的法律制度也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并做出相应的理论变革和现实对策。当道德还尚难对一种新的关系做出善恶的判断时,如何要求法律来对这种关系进行调整呢?在这里,道德和法律纠缠在一起,一个道德上尚有争议却又必须有法律来解决的问题,只有靠法学和伦的并肩作战了。这些问题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如通过试管婴儿、体外受精这些新技术手段的道德争论,通过对安乐死、库等新概念的拒斥与接纳,给关于生命的立法提出新的课题,等等都属此层面的问题。

显然,由于第一层面和第三层面问题都是在法律之上或之外的存在,是关乎"法"的存在,则研究这些问题的学科称为法伦理学更合理。现在除了"法伦理学"这一叫法之外,还有如"法律伦理学"、"法学伦理学"等相近似的名称。如上,如果称为法律伦理学则会把研究的问题局限在第二个层面上,无疑过于狭隘了。

二、法伦理学的使命是对法律的道德批判

法伦理是对法律的道德批判,这一命题的正当性包括了三个层面的证明:第一,法律与道德是否存在必然联系?因为道德批判并非碰到什么都批判,它只批判那些可以进行善恶评价的东西。第二,对法律能否进行合理的道德批判?因为如果批判只是个体的主观好恶,就等于无批判。第三,为什么必需对法律进行道德批判?"恶法"难道就不是法吗?

1、 法律与道德是否存在必然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否存在必然的逻辑联系是道德与法律关系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主要在西方的法领域,而在伦理学领域里一般都对此作肯定的回答。西方最大的自然法学和实证法学正是由于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而成为彼此对立的两种法学理论。 自然法学主张道德是法律的存在依据和评价标准。道德与法律存在必然的联系。与相反,实证法学主张道德与法律的分离,否定两者的内在必然联系。我们认同自然法学关于道德与法律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观点,但主张必须跳出从观念到观念的抽象思辩,到的具体进程中,也是人的社会必然性的展开过程中寻找它们的契合点;我们也不否认分析实证法学强调法的独立品格和形式性特征,但我们必须把道德与法律的分离统一到社会实践包括法律实践之中。

人是一个双重的存在,既是个体性的存在,又是社会性的存在,因此,人的存在本身就内含了个人需要、个人利益与社会需要、社会利益以及他人需要、他人利益的矛盾。这种矛盾作为人自身的根据,引伸出人如何处理这种关系的需求。它促使人从自身发展的社会必然性中直接引伸出来的处理人际利益关系的准则,不只是对现实利益关系的简单的复现,而是隐藏在表面上看来是杂乱无章的偶然性的利益关系背后的必然性联系的理性表达。这个从人的社会必然性中引伸出来,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恰当的结合方式的准则,本身就意味是公正的,善的,它的存在就是价值。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最初的规范都是"不得如何""应当如何"的义务性的道德规范,就是说,义务性规范与权利性规范比较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但是这个规范作为"应当",是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经过多次反复并经过思想家的提炼和概括形成的,它本身没有权威的确认、系统的制度和有力的后盾。就是说,道德不能确立一个作为普遍同意的是非标准和解决人们纠纷的共同尺度,也缺少一个调解纠纷、解决争执的公正的裁判者,既使有了裁决,实际上也无法执行。

可见,道德规范作为必然性的展开,无疑是社会存续的根本纽带,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富林的"崩溃论"是正确的。因此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是一个有序而美好社会的根本。但在一个充满复杂利益关系的社会里,道德本身的存在是不够的,它本身既无法阻止也无法惩罚破坏它的行为,因此,社会需要出现另外一些规则来弥补这些不足,这些规则可以明确道德规则的和范围;可以控制道德规则的变化并决定其取舍;可以确定一个权威来裁定纠纷和执行裁决。对应于前面的主要义务规则,次要规则赋予义务规则以新的属性,并形成一个既能体现基本义务准则又能保障它在生活中实现的社会规范,它就是,因此说,一个真正的法律必须体现和保障维系着社会存在的基本道德义务,这是它与生俱来的使命。而事实上,在现实社会的发展史上,道德与法律也从未被分开过,古希腊的民众大会或陪审团从未区分过什么是法律禁止的,什么是道德禁止的,英国的衡平法也是,就是到了二战后对纳粹战犯的审判,也是高扬的道德正义的旗帜。的事实证明了,正如不能分开水的源和流一样,我们也无法割断道德与法律的血缘联系。

2、关于法律的道德批判是否合理?

合理性是20世纪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关于法律的道德批判的合理性问题的实质,仍在于价值判断的客观合理性。

对事物的一种价值判断,与关于客体本身是什么的判断不同,它是关于客体对主体的意义是什么的判断,它是评价主体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衡量客体是否满足这种需要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这种需要的一种判断。与事实判断相比,它多了一种对于价值判断而言决定其质的因素:人的需要。正因为"需要"的引入,价值判断就呈现出扑溯迷离的特征,从而也丧失了事实判断所具有的稳定性、普遍性、简单性特征。但丧失这些特性,并不意味着丧失客观性,因为,价值判断所揭示的是价值主体与价值客体之间的关系。价值关系同客体本身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

实证主义法学之所以认为价值判断无真假可言,从而试图在法与法学范围排除一切价值因素,所犯的逻辑错误就在于割裂价值判断中两个部分的关系,如"保护特权的法律是不好的",这是一个完整的命题,揭示的是这种法律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否定关系。如果将它分为两部分,即"保护特权的法律"这个事实,和"不好"这个判断,就使这个完整的命题丧失了原来的意义。如果我们把"保护特权的法律"(价值客体)与人民(价值主体)及两者的关系作一个整体,就可以作出真或假的价值判断。就是说一个完整的命题,它所揭示的是一种客观的价值关系,它的真假可以根据它与所揭示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来判定。

不过上述例子存在一个问题,即我们把价值主体置换成特权阶层,那么,"保护特权的法律是好的"的判断同样是真的。这就意味着在价值判断中出现了对立的命题同真的现象,这是事实判断中所没有的。因此,确立一个判断的客观性,并不一定就确立了一个判断的合理性,而确立判断的合理性才是我们说的道德批判的实质,因此,在同真的价值判断中,是否有一个客观的准据使人作出合理的选择,才是合理性问题的实质。问题的关键在于主体需要。因为只有主体需要才能有合理与不合理、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能够被满足的需要不一定就是应当满足的需要,这说明,主体在追求自身需要的满足过程中,还受着一种更为本质的东西的制约,而这个本质的东西在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这一关系范围内,是无法找到的,而必须深入到人的实践活动中去。人类的实践活动就是由不同的需要所推动的,因而也就包含了多方面的生活追求,其中真正能够实现主体多方面生活追求的主体活动,必然是那些在主体正确地把握了自己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的基础上进行的活动。换言之,所谓合理的需要是在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中被确定的,而对法律的价值判断不过是以主体的合理需要为尺度的对法律的一种评价。

不过,进一步的是,道德批判是价值判断,而价值判断不只是道德批判,一种更为常见的形态是功利评价,因此,对的价值判断的合理性证明,只是告诉我们对法律的道德批判是可能的,但却没有告诉我们对法律的道德批判是必须的,也没有告诉我们,道德批判与功利评价是怎样的关系,而这些却正是法伦存在的直接前提。

3、对法律的道德批判是必须的吗?

根据人的本质的不同环节需要的满足,可以将价值分为实现人的必然性的功利价值和实现人的必然性的道德价值。第一,人的自然必然性的实现和人的社会必然性的实现,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因而对事物的功利价值的评价和道德价值的评价也是人类实践活动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 第二,对事物的功利评价是基础层次的评价,道德评价是较高层次的评价,这是因为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要靠社会必然性的扬弃才是合理的,而道德价值就根源于人自身发展的社会必然性,是从人的本质中直接引伸出来的价值,道德本身就是一种价值。 第三,功利价值是通过特定的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效用得以完成的,因而,客体的物质效用成为功利价值的核心,功利价值的生成和实现取决于活动结果是否创造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的现实物,因此,功利价值的评价具有外在于人的特性和侧重于结果的特性。道德价值是通过人们实际处理人际利益关系而生成的,人的行为是道德价值的载体,因而道德价值不是对客体效用的确证,而是对主体获得这种效用的方式的确证。同时,道德价值直接根源于人的社会本质存在,是从人的本质中直接引申出来的生活态度和行动方式,所以,道德价值的评价具有内在于人的特性和侧重于过程的特性。

除了对法律的功利评价和道德批判两个基本层面外,由于立法是一个富有技术性的活动,所立之法要有形式上的完善性,因此,对法律的技术性评价也是由法律本身的特性所带来的一种基本评价层面。由此,对法律的评价就由技术的、功利的、道德的评价三个层面组成。技术评价的层面是最低层面,是一个没有价值合理性或目的合理性思考的层面,它没有自在的价值,它只能保证如何更好地实现目的,但不能证明目的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对法律的评判只满足于这一层面是不够的,我们总不能因为希特勒的立法技术好就把他的法律称为良法吧!功利评价是法律评价中最为常见也是最基本的评价。法律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人的不断发展着的需要和有限的可资利用的资源的矛盾,因此,人类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来满足最大的需求,或者说以最小的耗费取得最大的效果即效率原则就成为文化产生的基本理念之一,法律就更是如此。这就是对法律进行功利评价的依据所在,因此,一个没有效率的法律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

问题在于,功利评价对法律而言也是有限度的。当一个法律尽管能实现最小最大的效益原则,但损害了人与自然的环境利益,损害了人与人的根本利益,损害了每个人的最基本的权益时,它仍然是不合格的法律。就是说,如果一个法律在技术上是完善的,在实现中又是有效率的,并能带来最大的功利目的,但我们仍然不能说这一个健全的法律,因为它还缺少一个层面的评判,即道德层面的评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符合正义的法律就不是法律。可见,道德评判在关于法律的评价中居最高层次,它约束技术评价和功利评价,它具有派生性。法伦理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对法律的道德评判。

三、法伦理学的论思考

对象与研究是辩证统一的,有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研究方法。研究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只能是思辨的方法。思辨的方法也就是的方法,是所有哲学研究必须使用的方法。伦与本体论、认识论不同的地方只在于,它用这种方法去研究、解释和回答价值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世界问题和宇宙问题。思辨的方法包括反思的方法、批判的方法、构建的方法,是反思、批判、构建的有机统一。的正当性问题的解答不只是一个观察、体验、经验、知识积累的过程,也不只是一个归纳、演绎、、综合的过程,它需要反思、批判、构建。只有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法律伦理学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使命。人们总是生活在既定的法律社会之中,他们不能不接受法律所给予的一切。法伦理学研究首先就是要从新的方向、新的角度、新的位置对现实法律所给予的这一切进行再审视、再认识、再思考。反思的过程同时也就是批判的过程。批判的目的不是要全盘否定,而是为了创新,为了超越,为了重新构建新的价值体系。

研究第二个层面的问题,由于是研究的法律中道德问题,价值分析的方法就尤为重要,当然仍要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的方法。法学就是价值分析方法论的代表。自然法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也可以是方法论的。正如美国学者P·E约翰逊所说:当我们运用"自然法"这个术语时,"指的是一种方法,我们运用它以判断个人伦理或实在法的原则应该是什么,自然法的哲学家们渴望在理性和人类本性的基础上,而不是依靠神启或先知的灵感做出这些判断。这样定义的自然法是一个比任何特定的自然法理论都更为广泛的范畴。一个人可以相信自然法的存在而不同意亚里士多德或阿奎那等自然法的倡导者的特定的体系。我正在描述的是一种思想方式而不是特定的理论"。(P·E约翰逊:《对自然法的某些思考》(中译文),《法学译丛》,1988年第6期,第20页)

总之,价值分析方法论悬设一个外在于现实法律(即法的实然状态)的价值体系(即法的应然状态),以之作为评价现实法律及其相关要素的参照系,在社会契约论者那里就可以看到这种特殊的方法论意义。古典自然法学家霍布斯、孟德斯鸠、洛克、卢梭以及新自然法学家罗尔斯等人对社会契约论的具体论述各不相同,但契约论作为一种论证方法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只不过我们要摒弃价值分析的形而上的思路,进行经验主义的改造。从人的存在着一事实出发,把价值分析的方法和实验的方法统一起来,罗尔斯把原始状态和社会契约仅仅当作一种思想实验的场所,视为一个集合各种论点、工具的实验空间,它本身是描述与价值两种因素的存在,最后推演出了实证法所最终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价值分析法的正确思路。

除了价值分析法外,还要运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特征是:研究"确实存在的"东西,追求"确实"的知识,把价值问题排除在研究之外。按道理,它不能成为以法律中的道德现象为关注对象的法伦理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它的可借鉴之处,就是新分析法学的语义分析法,如果我们要讨论安乐死的立法,当然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安乐死,诸如此类。其实这种方法在赫费的法伦理学名著《的正义性》中就运用得很圆润了。

研究第三个层面的问题,由于会涉及社会学、政治学、学、生物学等等各个学科领域,因此,更需要综合各种方法, (1)社会学方法。法律伦理学是一门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生命伦理学需要调查和社会不同生活领域的各种行为、事实所产生的道德,从中探讨和人性的交合点及其。因此,法律伦理学要运用社会学的方法,对上述各领域的行为和事实进行客观分析和研究,这些方法包括普查、抽样调查、典型问卷、个案调查、实际观察、统计分析等。 (2)相关领域的特定方法,如有关生命领域的立法或司法的伦理学研究,必须要有生命科学和医学的方法。

篇12

一、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的必要性

研究初期,我采用问卷和个别交流的形式了解了学生的生命现状及对生命教育的看法。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我们这样一所偏远的农村初中,学生各方面的压力远远不如城里学生的情况下,竟然也有27%的学生认为活着没有意义,9%的学生一闪而过自杀的念头,还有相当多的学生不珍惜他人的生命。我和同组的老师们分析后,觉得有以下这些因素:

1. 社会不良影响。当今社会,人口的大流动,传媒的发达,正在使人们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深刻变化,成人道德水准的普遍下降,无时不在影响着学生。孩子们出现的人格缺失、心理失衡、情感荒漠等现象越来越让人揪心。

2. 学校教育片面。应试教育“以分为本”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学生体会不到求知的乐趣、人生的快乐,感受不到生命的价值,教师顾不上对学生健康情感的培养。这些,都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对自己缺乏信心,对他人缺乏爱心,对社会缺乏责任心。

3. 家庭引导失当。初中学生,正处于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的时期,他们有烦恼时想跟亲人诉说,当心理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时,他们就有可能造成心理扭曲,甚至酿造悲剧。

另外,从学生们对生命教育的需求的调查可以看出,39%的学生还是希望开设生命教育课,52%的学生有心理问题时会采取多种途径向语文老师倾诉。这样的调查结果让我们都觉得,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更需义不容辞地承担生命教育的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优势,采取些有效策略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

二、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的有效途径

1. 归纳、整理初中语文教材中包含生命教育内容的资料,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要紧紧抓住这些生命教育的题材,以语文课堂为主阵地,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情感,引领他们关注生存状态,理解生命的意义,关心生命的价值,提高生命的质量。

整理中我发现,初中语文教材(人教版)作品中蕴涵着巨大的生命教育资源,归纳起来有三类与生命教育相关的内容:第一类,是直接写对生命看法的作品,通过阅读此类文章能够领悟生命的意义,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如,七年级的《爸爸的花儿落了》、八年级的《再塑生命》、九年级的《谈生命》等。第二类是对社会、对他人及自我生命体验的作品,这类文章可以引导学生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如,七年级的《行道树》、八年级的《海燕》、九年级的《致女儿的信》等。第三类是对自然及他类生命关注的作品,这类作品可以让学生感受从自然生物旺盛顽强的生命力中获取生命力量,认识生命的意义。如,七年级的《斑羚飞渡》、八年级的《敬畏自然》、九年级的《那树》等。

通过对教材的整理,在对学生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分析之后,针对梳理好的与生命教育有关的“联系点”进行必要的分类,合理的统筹规划,作为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的依据,制定阶段性的教学计划,做到方向明确,目标清楚,有针对性、有计划性、有目的性的在语文教学过程之中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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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树》博大无边的主题较难存活于传统叙事之中的,正如电影所呈现的那样,因为永远没有人可以真正的触及生命的终极答案。对于艺术家而言,启迪人去思考是高于直接给人答案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有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但是我们不能放弃去思考。

《生命之树》是一部极具艺术价值的作品,它的电影语言和主题内核实验性意味很强,有很多值得讨论的地方,而泰伦斯?马力克对此片的拿捏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电影前半部分花了很多的时间去描绘生命的形成历程,大爆炸之后的星云、地球初期的岩浆与火山爆发、海的形成与生命的孕育、生命的形成与毁灭,伴着呢喃的祈祷,这些事关生命终极意义的图景构成了影片的前景,而正是这些万物宏观世界部分的引入,使得电影后面关于人内心微观世界的描绘变得更具深意。人有时候过分关注人类自身而或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并不是这个世界的唯一主角,除了我们的微观世界,还有更大更广的存在。

电影对于人类微观世界的描述琐碎而又具有神谕一般的深意,影片中大儿子杰克的孕育和成长便是描述人类内心微观世界的过程,从一开始,影片便设下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顺从自然(nature)与服从规矩(grace)的抉择,前者是关于人类的自然本源,后者是关于人类文明形成之中所产生的道德和社会规则等约束。对于人类来说,这两者的矛盾伴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一直存在着,当然作为个体的选择,我们的选项也并不多。影片之中,这个五口之家的发展便是一种微观化的人类世界,孩子一出生,他便开始接触学习人类文明的各种点滴,从道德、国家、宗教、法律、暴力、纪律、服从、死亡、性……这些或直接描述,或存在于电影隐喻之中,比如电影中父亲教儿子打斗和防御,这便是自然界之中长对幼的一种经验传授,是生命的延续和继承,是生命终极意义的组成部分;再譬如父亲对儿子关于花园边界概念的教育,或是母亲夜晚读故事时对“边界”的反复提及,结合配乐“我的祖国”(斯美塔那),这明显是一种关于“国家”概念形成的隐喻。人类的微观世界之中,各种“细微而庞大”的元素构成了我们的精神世界。

除此之外,影片之中对付“父亲”与“母亲”的定位也是人类内心世界的组成部分。对于人类而言,母亲代表大自然,她的爱是无私、无边、无条件的,而父亲这个角色代表的是纪律和服从,他的爱是有偿的。影片之中关于父亲与母亲的描绘,与德国精神分析学派著名人物爱利希弗洛姆的关于个体成长与父母角色关系的阐述相差无几,个人的心理过程与理解社会的心理过程是相互结合的,而在影片之中,这两种的关系也非常紧密深入,这种人类世界细部纹理的描写也是影片所询问“生命终极意义”的一部分,影片整体关于“爱”的解读,是导演关于终极问题解读的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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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命教育是现代教育不可遗漏的一环

近年来,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愈演愈烈,特别是近来学生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不在乎,发生了一些让成年人不可思议的悲剧事件。关注学生发展,关注学生生命安全,最重要的环节是加强学生生命意识的培养。

1.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基本理念──注重生命关怀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教学中的运用以及对人文精神的大讨论,形成了新的课堂教学观──“生命”课堂教学观。新教材的改革,在注重知识理论传授的同时注重对学生的生命关怀。在课堂中,把学生看作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个体对待,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育教学创新。

2.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的实质──关照生命活动

思想政治课的本质是发展人的本体价值。高中政治教材中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哲学生活,主要牵涉到就业与自我价值实现的教育、以人为本和经济利益的教育、人与自然和社会的教育等。主要任务是教会学生重视生命安全和培养对生命的敬畏,让学生学会爱护自我,珍惜自己的生命,进而关怀他人生命。

3.高中政治课堂教学改革趋势──以人为本的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生命教育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关注,高中学生处在认知和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以人文本的生命教育成为学生发展的关键环节。

生命教育是一种全人培养的教育,也是一种生活教育的实践,更是一种伦理教育的内涵。生命教育其实质也就在于使学生能够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提升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政治课程改革,更多地体现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常识性内容,更多地体现育人的本质价值所在。政治课教学改革的趋势是以“立人”为中心,即政治教学要让学生由过去死记政治知识转到通过语言的形式去认识社会、感悟人生、塑造自己未来;由过去以传授知识训练学生为主转到以人的发展为主上来,注重对学生的人文精神关注。高中政治教育改革是课堂生命意识的觉醒,是培育“人”的教学。

二、构建政治“生命”课堂的策略

1.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形式开展生命课堂教学

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思考和扬弃,最终发挥现代教学模式的优势。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自主进行知识的构建,学生是课堂的主人。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互动性和开放性,培养学生合作的精神、团队的意识和集体的观念,把生命教学贯穿与教学过程的始终。高效的课堂是生命价值体现的课堂,让学生在自我发展中追求自己的生命意识。

2.以“信任、欣赏、激励”作为生命课堂评价的有效手段

《课程标准》指出:对政治学习的评价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需要关注他们的学习过程;要关注学生政治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政治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加强以赞扬鼓励为主的肯定式评价,增强评价的鼓励作用。

3.生命课堂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

《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指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政治教育,不同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因此,教学要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学生受家庭和社会各种思想的影响,在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上处于徘徊状态,需要针对学生发展的个性差异,制定相应的生命课堂教育策略。

教师的生命价值在课堂教学中实现和升华,学生的生命活动和生命价值观的形成也在课堂,因此,课堂不仅是学科知识传递的殿堂,更是人性培育的圣殿。政治课堂教学注重价值观教育和人性教育,关注时代的变化,把握时代的脉搏,随时点拨和教育每一个学生,使政治课堂成为一种具有生命意义的活动,让课堂真正焕发生命的活力,实现师生的共同成长。

所以,在政治课堂中引入生命教育观念,构建生命课堂,教导学生有正确的生死观,体验到自己生命的可贵,学会尊重与关怀他人,以及珍惜我们所生存的环境。要让政治课堂走出荒芜的沙漠,成为生命的绿洲,就必须让学生多活动,多体验,多表现,让学生真正从课堂的边沿走到课堂的中心。

参考文献:

[1]徐美贞.中小学教师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认知态度[J].教育科学研究,2007,(10).

[2]吴淑娴.强化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路径选择[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版,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