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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儿童健康管理规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儿童健康管理规范

篇1

关键词:哮喘;健康教育;护理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由多种细胞组分及细胞共同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反应性疾病,比如气道上皮细胞、中性粒细胞、T淋巴细胞、肥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等[1]。据国际统计资料显示[2],13~14岁年龄段儿童中,哮喘发病率在0~30%之间,我国的这一数据在2%~3%。有研究指出,小儿哮喘的发生与儿童家长对该病认识不足有一定的关系。为提高小儿哮喘的治疗效果,我院对患儿开展了系统、规范的健康教育,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2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92例哮喘患儿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儿均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制定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均排除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不全者,病情不稳定者,病情危重者。其中男53例,女39例,年龄在6~13岁,平均(7.2±3.0)岁,患病时间在1~5年,平均(3.3±1.1)年。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每组46例。两组患儿的一般资料比较,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方法 两组患儿均应用舒利迭(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2次/d,1吸/次,在哮喘发作时应用支气管扩张剂,待症状缓解即停用。实验组在此基础上实施系统化、规范化的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内容包括:①哮喘基础知识,具体包括哮喘的发作症状、发病原因、急性发作的体征及症状,以及急性发作的急救措施,复诊时间及必要性;②用药指导。具体包括:坚持长期用药的目的及重要性,如何正确使用吸入装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③家庭护理。具体包括:分析周围环境及家庭环境中存在的哮喘诱因,讲解预防哮喘发作的方法,比如控制、预防高危及易感因素,适当锻炼,正确的呼吸放松技巧等;④病情监控。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自我监督计划,教会患儿及其家长病情自我监测方法,做好发病记录。⑤根据患儿入院情况,分3阶段(出院前、好转期、急性期)实施健康教育,注意循序渐进,以保证教育效果。出院后,定期随访,对比两组患者1年后的护理效果。

1.3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18.0处理研究数据,数据比较采用t检验或x2检验,P

2结果

实验组患者的使用干粉剂、定时复诊、坚持测定峰流速、记录哮喘情况发生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

实验组患者的住院天数、误学天数、发作次数,均明显比对照组更短,P

3讨论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的非传染性疾病,由于患儿及其家长对哮喘相关知识缺乏疗效,对病情严重程度未引起充分重视,再加上本病所具有的反复发作特点,所以在哮喘发作时往往难以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防护措施[3]。国外有文献报道[4],对哮喘患者实施健康教育,有助于提高患儿及其家长对疾病、病情的认识,增强其自我护理能力,提高治疗依从性,从而有效降低哮喘发作频率。

近年来,自我护理也逐渐成为了家庭及个体护理的主要发展趋势。要提高哮喘治疗效果,不仅需要接受正规的专科治疗,还需要对患儿及其家长实施系统、规范的健康教育,从而积极排除各种诱因,预防哮喘发作,在哮喘急性发作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在本次研究中,对实验组患儿及其家长进行系统、规范的健康教育,以推动家长在院外对患儿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儿治疗依从性,增强其自我护理能力,从而提高治疗效果[5]。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患者的使用干粉剂、定时复诊、坚持测定峰流速、记录哮喘情况发生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

参考文献:

[1]邵建英.临床护理路径在哮喘患儿护理中的应用及对生命质量的影响研究[J].实用预防医学,2011,18(4):757-758.

[2]杨娟,尹力平,徐丽等.健康教育路径在住院哮喘患儿中的应用[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3,10(3):134-135.

[3]刘娜,陈京立,赵京等.学龄期哮喘患儿自我管理行为的干预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11,46(8):767-769.

篇2

关键词: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厦门市

一、厦门市妇幼保健系统简介

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是区域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一部分,是市民健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所有与妇幼相关的医疗机构,为妇幼保健服务,主要用来服务于妇女和儿童。妇幼保健系统在国家《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数据集标准》《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的基础上,以市民生命为中心,以居民出生、成长、死亡的生命过程为时间轴,以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为目标,全面收集和管理妇女儿童所面对的各种保健信息,主要项目包括:婴儿出生、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妇女病检查、婚前检查等方面的保健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同时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社会提供公共卫生信息服务。

二、目前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

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自2003年投入开发,2007年起开始在厦门市的主要医疗机构推广运行。截至2010年,通过近几年的应用和不断完善,厦门市区域全程妇幼保健系统的平台建设已愈来愈成熟。目前,厦门区域妇幼卫生工作信息化已覆盖到全市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包括6家区级妇幼保健院,全市21家具有助产资格的医疗机构以及3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主要涉及的业务有:孕产妇早孕建卡、孕产妇产前体检、孕产妇产前筛查、孕产妇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产后42天体检以及儿童健康体检等。

三、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目前利用本系统管理的功能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业务方面:孕期保健、分娩期保健、儿童保健和妇科病普查等内容。

1.孕期保健包括早孕妊娠登记、产前检查、高危孕产妇管理。妊娠登记主要是用来登记末次月经,预产期,并提供对孕产妇个体以前及以后各次妊娠的总体管理。产前检查主要是用来记录孕产妇每次在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各项检查信息,并能根据产前检查数据自动生成妊娠图。高危孕产妇管理主要是针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动态追踪管理,有预约提醒功能。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来随诊者,系统将自动给予提示。

2.分娩期保健包括待产产程管理、分娩管理、婴儿出生、分娩情况、出生证登记、产后24小时观察、产后出院、产后访视等。分娩期保健主要由具有产科职能的医疗机构负责,记录产妇的分娩信息。其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主要用来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提供打印服务。

3.儿童保健主要记录儿童从出生42天到七岁的健康体检、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眼保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心理保健等信息,建立完整的儿童系统管理档案,实现对七岁以下儿童的动态连续追踪管理。其中42天体检一般由出生医院负责,其后的儿童健康检查由具有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负责。儿童健康检查记录模块包括检查履历记录、基本信息、健康检查信息、询问项目、化验与诊断、生长发育图。

4.妇科病普查包括妇科病普查单位登记和妇科病普查情况登记,并提供单位普查情况报表查询功能,对整个单位的整体妇科病普查情况进行报告等。对查出各种妇女病自动给出处理意见,供医生参考修改。

四、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效益

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发展颠覆了传统的以手工记录、纸张保存为主的信息统计模式,推动妇幼保健工作实现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结果管理转向过程管理、事后管理转向事前管理,概括说来就是:准确、共享、便捷。

1.确保信息统计的准确、完整,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并非单纯的模拟手工操作,只进行检查数据的记录和统计,而是将先进的软件技术与医学科学结合在一起,通过较齐全的医学数据判断标准,完成原来手工、分散状态下所不能完成的各项妇幼保健业务的智能化分析、总结和对异常情况的预警,对妇幼人群进行及时准确的疾病、保健预警,大大提高了医生的诊疗敏感度、医学判断分析的规范性和效率,提高了医疗质量。

2.信息资源共享,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系统立足于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实现市、区、乡三级网络办公,全程记录保健资料,涵盖妇女、儿童保健所需的基础业务,为区域妇幼保健行业提供共享数据库平台,将众多的妇幼相关机构联网,妇女儿童在任何一家区级及其以上开展妇幼保健的机构,都可以共享到自身的保健信息,为妇女、儿童就近保健创造条件,降低了就诊的医疗支出,也提高了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有效地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提高了群体预防保健和健康监护的整体水平。

3.为医患双方提供便捷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市民可以对自己的健康档案进行管理与利用,为市民的自我保健提供了方便。市民就诊时不必携带以前的就诊记录,医生通过授权(读取市民健康卡)可以调阅保健对象的健康记录和既往检查史,同时可以了解到其他医疗机构对该病人的诊疗措施,为疑难病症实现专家会诊提供了方便,对医学科学专题研究也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来源。

五、厦门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的发展规划

1.在国家《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数据集标准》《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工作管理规范》的基础之上,努力促进本地妇幼信息系统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加强本地妇幼信息系统标准的建设。

2.发掘妇幼保健系统在数据统计分析的能力,搭建妇幼保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推动妇幼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随着妇幼保健系统的逐步运行和不断拓展,妇幼保健系统的覆盖面也越来越广,所采集的数据也将越来越充分,因而通过妇幼保健系统进行有关的妇幼保健信息统计分析的基础也越来越具备,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系统在这方面的优势。通过有效的妇幼保健信息的统计分析,必将大大提高妇幼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及效率。

3.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妇幼保健机构的共享、沟通与交流,全面提高我国的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

篇3

一、基本情况

区面积752平方公里,辖区内共10个乡镇、2个街道、179个行政村、20个社区,总人口约42多万人,其中0-6岁儿童约3万人。全区现有9个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医院、平民医院、华侨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新农合管理中心、消杀站),10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个村卫生所。区妇幼保健院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妇幼保健人员26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215人。

年我区上报总人口数为428698人,出生数为4136人,出生率9.65‰。其中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6.1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4.69%;6个月母乳喂养率94.15%;5岁以下儿童死亡上报27例,死亡率为6.53‰;婴儿死亡上报20例,死亡率为4.84‰;新生儿死亡上报15例,死亡率为3.63‰;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为0。

通过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区的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两纲”要求,目前我区儿童保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妇幼保健人员不足;2、服务意识不够强,儿童保健观念滞后;3、儿童系统保健管理不够规范,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的目的和指标

通过实施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加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0-6岁儿童系统保健服务管理,提高儿童系统保健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人口素质,努力完成“两纲”妇幼卫生目标。

具体工作指标:

1、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2、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

3、高危儿筛查率3%以上;

4、高危儿管理率100%;

5、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9‰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的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降低到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9、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1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11、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90%以上;

12、出生缺陷发生率8‰以下;

13、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1‰以下;

14、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

15、区级医疗机构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三、项目的组织领导

成立区规范儿童系统保健管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有关部门安排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项目的职责分工

(一)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区妇儿工委办职责: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有关政策及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级妇联做好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区财政局职责:为做好项目执行提供资金保障。区教育局职责: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卫生管理,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体检、安全防范、疾病防治工作。区民政局职责:把好婚前检查关,开展贫困儿童民政困难救助。区人口计生局职责:重点掌握流动人口对象,及时了解流动人口服务对象的流向。区卫生局职责:(1)管理本辖区内的儿童保健工作,负责制定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2)抓好各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3)组织区围产协作组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评估工作;(4)向广电中心和报刊等新闻媒体提供宣传和公益广告内容。区广电中心职责:每月免费播出一期有关儿童保健知识,结合有关事例,定期开展儿童保健方面的宣传。区公安局职责: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和保护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分工

1、区直各医院: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要求,设立高危孕产妇门诊,由主治以上医师负责诊治,接受基层高危孕产妇的转诊,重度高危孕产妇须由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治,按规定完成好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分娩后应及时完整记录孕管卡的分娩情况,并立即将出生信息录入电脑,将孕管卡寄到区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后访视。发现危重孕产妇擅自离院,应立即通知区妇幼保健院协助跟踪追访。

(2)建立多学科参与的产、儿科危重病人抢救小组,负责院内外重症孕产妇、儿童的抢救,危急重孕产妇应由医务科上报区卫生局。

(3)协助区卫生局开展围产协作组活动,协助卫生局做好产科质量检查及产儿科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4)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5)区医院要建立孕产妇救治中心和NICN病房,负责接收全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儿童的抢救工作,降低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的业务领导。

(2)协助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围产保健协作组活动和助产技术质量检查。

(3)每季度召开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学习。

(4)协助区卫生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的督导考评工作。

(5)做好全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按照《省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动与村(居)、妇联和计生等部门联系,尽早发现辖区内育龄妇女孕情,及时建立孕管卡,督促其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负责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分及专案管理。

(2)承担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按照《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的要求,为7岁以下儿童免费提供儿童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和健康教育等保健服务。负责高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详细情况,完成各项儿童保健服务与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和反馈。

(3)每季度召开一次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人员例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学习等。

(4)对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儿童保健服务、信息资料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5)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省《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6)做好本辖区流动人口(包括外地流入和本地外出)0~6儿童的调查、摸底、追踪、随访工作、流动人口迁入迁出的登记、委托管理备案和保健信息交换,做到资源共享。

4、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1)积极主动与村(居)、妇联、计生等部门联系,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承担本村(居)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村(居)孕产妇数、出生数、儿童数,协助调查村(居)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等有关线索数据收集,按规定上报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3)协助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社区进村入户,做好流动人口儿童健康体检的动员,引导其自觉接受妇幼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儿童家长妇幼保健知识知晓率。

(4)参加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的妇幼卫生工作例会。

五、工作措施

1、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落实增加财政投入,改善三级卫生保健机构的儿保基础设施,区妇幼保健院、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儿保科和儿童保健规范化专用门诊,配齐儿童保健各项基本设备,确保儿童保健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2、加强儿童保健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区乡村三级妇幼保健人员,区妇幼保健院配备4名以上儿保医生,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3名儿保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妇幼保健员;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班,安排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人员参加省妇幼保健院举办的儿保医师培训班学习,区妇幼保健院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督导,促进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

3、加大儿童保健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发放宣传手册及上街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和妇幼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4、加强围产协作,加强产儿科建设,加强急救设备、药品配备。要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通道,提高抢救能力,降低婴幼儿死亡率。

5、拓展服务项目,转变服务摸式。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保健促临床,从院内走到院外,进村入户,从疾病预防扩展到儿童生理、心理保健,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健康体检、生长监测、营养评估、五官保健、心理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6、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儿童保健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各街道、村居委会保健人员要配合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完善流动人口儿童的基本资料,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宣传,让流动人口儿童得到基本卫生服务,提高保健覆盖面。

7、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儿童保健档案。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应与村、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员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的信息管理工作。掌握流动人口基本资料、服务指标和生命指标。凡常住一年以上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列入常住人口统计范畴,按照市儿童保健常规开展保健工作。

8、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儿童保健质量。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业务指导,责任到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项目达标。

篇4

6月26~28日,GMP换证检查工作在首儿药厂如期展开。北京市药监局专家组对该厂的生产用水制备系统、洁净区净化通风系统、口服液生产线、固体颗粒生产线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生产工艺、硬件设备、软件记录等进行了审核。

规范管理,强化建设

“自检工作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一个过程,通过自检可以对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有助于药厂GMP管理工作的提高。同时,自检工作的开展还能够促进员工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从而又是达成共识、互促提高的一个过程。”首儿药厂相关领导说。

依据新版GMP、2010版药典、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制度等,首儿药厂完善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修订了验证、变更控制、质量风险评估等管理文件,形成了以企业负责人为最终质量责任人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质量监督网络和三级质量分析会议制度,每个班组都设立质量监督员,并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班组质量例会,会议围绕“孩子吃我们的药放心吗”这个主题进行产品质量分析和培训工作。

多年来,首儿药厂结合发展实际,在强化组织建设,完善质量管理的同时,坚持开展GMP自检工作。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自检工作,质量管理中心对此制定详细的自检计划,自检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对以往GMP认证缺陷项目整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审查;为即将获准生产的新产品进行认证前的准备工作;检验该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否符合新版GMP的相关规定,且存在哪些问题。

加强培训,提高意识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品牌基础。如何将其运用好并在实际生产中落实,首儿药厂意识到,依靠的不仅仅是厂房、设施等硬件条件,更需要有质量意识强烈的员工。为保障产品质量,首儿药厂质量保证部在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下,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及考核,督促员工学习,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

北京首儿药厂的产品以儿科中成药为主,近年来,随着生产任务量的增加,药厂对中药饮片等原辅料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然而,当今中药饮片市场受利益诱使,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其中。如何保证生产车间使用的中药饮片在质量上万无一失,该厂深知使命艰巨。为使员工更好地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质量保证部对此开展了一系列中药饮片知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囊括了与生产相关的100多种中药饮片的来源、性状鉴别、真伪鉴定介绍等。通过学习,员工们对饮片有了很好的认知,能够初步辨别饮片的真伪和优劣,从而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把好质量关。

打造品牌,完善体系

树立企业品牌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要将基于社会责任之上的企业文化建设作为立业之根的理念。

北京首儿药厂自1995年建厂以来,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儿童健康”“用科技托起明天的太阳”的办厂宗旨,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和组织药品生产。

篇5

第二、按照国家婚前保健规范要求,扎实做好婚检工作,更加注重婚检质量,提高疾病的检出率;扎实实施宫颈、乳腺两癌筛查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等项目工作。

第三、进一步优化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业务流程。区妇计中心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的要求,优化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流程,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证服务。

第四、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的规范要求,落实妇幼卫生统计报告制度,开展妇幼信息管理,按时上报报表、做好年报数据的分析。

第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生项目宣传。积极向省、市级刊物媒体网络投稿,提升妇幼项目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第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效能建设和内部管理,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篇6

4月29日,盐城市盐马路小学二年级的思佳小朋友兴奋不已,因为今天是她圆梦的日子。9岁的思佳来自盐城农村一个单亲家庭,妈妈腿有残疾,行动不便,只能打打零工,月收入不到千元。但生活的艰难没有压倒思佳,她喜欢弹电子琴,无比渴望能与城市的小朋友一样参加校外特长班培训,触摸黑白的键盘,演奏动听的歌曲。今年,这个心愿终于实现了。思佳得到了中央财政示范项目、由江苏省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组织实施的“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计划”的资助,她将免费享受到包括课外培训、夏令营、健康体检、才艺展示、城乡儿童结对圆梦、安全知识培训等“六个一”儿童公益服务,时间持续一年。

据项目主办方省儿基会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省儿基会作为全国透明指数排名并列第一、江苏省首批5A级的公募基金会,因工作务实、管理规范,已连续三年成功申报中央财政示范项目,“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计划”是第二年立项中央财政示范项目。

在此基础上,针对目前社会上频发的儿童安全、健康和维权问题,省儿基会与省妇联、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启动以留守流动儿童、困境儿童为主要援助对象,以儿童安全保护、健康保护、法律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护蕾行动”。4月份,三家主办单位已向全省发出《关于在江苏省实施“护蕾行动”的意见》,今年将重点办六项实事:1、省市各级妇联将对全省留守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基础信息库。2、组建一个由妇联、社区干部、学校教师和社会各界“爱心妈妈”组成的儿童保护队伍,构建儿童保护工作网络,重点对监护缺失的儿童给予结对帮扶和保护。3、举办一次成长不烦恼――儿童安全保护专题论坛。4、对留守流动儿童和妇联、社区干部、教师、家长等相关人员开展一系列儿童安全知识培训。5、由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出资20万元,重点资助受侵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受侵害儿童和家庭的受保护权益。6、省儿基会汇集社会各界的爱心力量和资源,组织实施“万名儿童护眼行动”、“儿童健康体检和咨询活动”、“120儿童大病救助”等儿童健康保护项目。

2014年4月29日,江苏省儿基会“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计划”暨“护蕾行动”启动仪式在南京市秦淮区少年宫“零点星”剧场举行。省老领导、省儿基会理事长凌启鸿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吴晶出席仪式并讲话,省儿基会常务副理事长柏志英、省妇联副主席李玉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朱龙英和南京市、秦淮区有关方面的领导、资助单位和个人代表以及来自南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等地区的受益学生和家长代表近300人参加活动。现场有关领导向五个实施单位授牌,有关领导和爱心人士代表向农民工子女赠送了爱心护眼灯,受益学生向来宾表演了诗朗诵、葫芦丝、合唱等才艺,展示了校外教育丰硕的学习成果。法律援助专家向受益学生、家长和有关人员进行了儿童安全知识讲座。

篇7

按照洛阳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技术服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了助产技术专项检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此项的领导和组织工作。2013年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会12次,现已开展新生儿复苏、产后出血、孕产妇救助、母乳喂养等相关业务培训9次。增强了医务人员知识掌握能力和操作能力,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完善了孕产妇急救、高危妊娠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成立了妇产科急救专家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始终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提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水平。

    二、我院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5人。其中计划生育人员5名,助产技术2名。自查中未发现超出考核项目内容开展相应技术服务行为。

    三、统一使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相关医学文书表、卡、册,管理规范。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和《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定期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经检查无违规签证情况,应控制错证率。

    四、我院禁止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加大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治理力度,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行为。多次召开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会议,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营造开展“两非”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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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计算机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4-0063-01

开展儿童保健服务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儿童保健服务走入社区是社区儿童的现实需要[1]。应用计算机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系统管理,使我科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出现一种新的运行模式,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现对我院2009-2011年3年管理资料进行了回顾性分析。

1 对象及方法

1.1 对象:主要对怀柔区龙山辖区出生的新生儿常规登记建卡,进行系统管理一直到三岁。婴儿出生后,儿保医师对其进行新生儿访视,随后进行登记体检,由电脑打印首次及预约未来体检时间。儿童按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岁,1.6岁,2岁,2.6岁,3岁的预约时间前来体检,体弱儿、高危儿则按需增加次数。

1.2 计算机管理:建立档案:新生儿访视后录入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情况及家庭情况等儿童基本信息;定期健康测评:以《WHO 0-6岁儿童身高、体重参考值〉评价标准》及WHO推荐的W/H’H/A’W/A三项指标综合评价法进行健康状况的评价;营养/发育指导:健康评价后,计算机按儿童不同月龄给与膳食营养方面的喂养指导;对不同月龄儿童在大运动,精细运动,语言与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列出详细的训练方法,指导家长及时进行早期教育;建立体弱儿管理档案及高危儿监测网等;资料统计分析等。

1.3 保健管理:对儿童体格生长发育,膳食营养,智能发育及缺陷疾病等系统地进行检测、评估指导和干预。儿童体格生长评价取WHO标准,作综合评估,智能发育主要参照小儿神经精神发育过程(DST)有关内容进行初步筛查;膳食营养与患病(缺陷疾病)通过询问,查体与辅助检查综合判断;保健干预指导按年龄段进行并满足个体化需求,配合家庭式干预模式。

2 结果

2.1 系统管理就诊情况:2009年-2011年3年系统管理人数(建卡数)分别为1567人,1604人,1598人,合计为4769人。从就诊情况来看,总的趋势是随着年龄增长,就诊率降低,但基本都能保持在90%以上。见表1。

表1 2009、2010、2011年系统管理3年就诊率(%)

年份初生-1月-3月-6月-9月-1岁-1.6岁- 2岁-2.6岁-3岁- 200998.298.196.296.895.795.894.794.8 93.691.5201098.798.597.897.497.496.495.894.9 93.292.7 201199.198.998.297.298.596.296.195.7 94.5 93.5

2.2 体格生长状况:各年龄段儿童体重,身高均治与WHO标准接近,尤其6月以后儿童,未呈现所谓“生长落后趋势”(系2002年数据)。见表2。

2.3 患病情况:在保健管理所检出疾病中,佝偻病,贫血和营养不良绝大多数为轻度,极少数为中度,未见到重度;而肥胖症(单纯性)主要为轻中毒,也能见到重度(共检出16例)。先天性疾患如先心病、斜颈、多指、疝气、鞘膜积液、唇鄂裂等也占一定比例,另有智能发育迟缓以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缺氧所致脑瘫居多。3年共筛出体弱儿(183)例,对此全部列专案进行管理。见表3

3 讨论

社会化服务是未来城市社区服务的发展趋势,以家庭为基础的社区儿童健康保护、健康促进将是我国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2]。为满足现代家长对儿童保健更高的需求,创建完整的系统模式,以全方位的保健为框架,在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一体化服务及个性化的早期干预,推动了服务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儿童保健服务质量。

表2 0-36月儿童体重身高的纵向观察值(x±s)

年龄组体重(kg)身高(cm) 男女 男 女初生-3.53±0.523.45+0.4351.6±0.2.1550.5±2.17 1月- 4.67±0.594.52±0.37 55.6±1.9755.3±1.78 3月- 6.76±0.856.43±0.7963.5±2.6762.4±2.47 6月- 8.45±1.158.17±0.9369.5±2.7968.5±2.469月- 9.82±1.309.56±1.14 73.6±2.8377.10±3.15 12月-10.97±1.40 10.25±1.1777.8±2.8077.0±3.12 18月-12.30±1.53 11.56±1.28 82.2±3.7181.7±3.13 24月-13.52±1.33 12.95±1.34 88.65±3.35 87.41±3.45 30月-14.98±1.43 14.00±1.59 93.20±3.5192.61±4.16 36月-15.29±1.70 14.76±1.51 97.29±3.996.2±3.87

表3 各年龄儿童疾病总的检出率情况(%)

年份先天性疾病 佝偻病 贫血 营养不良 肥胖 湿疹 发育迟缓 其他 20096.816.5 14.2 2.110.336.02.711.4 20107.015.1 16.5 2.013.229.5 3.213.5 20115.211.7 12.9 1.717.430.6 2.318.2

3.1 规范服务内容是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的关键:儿童保健从过去单纯的“查体”或“查病”转变为每个儿童定期进行健康测评,膳食营养指导,心理保健、智力开发及相关疾病防治的全面保健服务.这种服务模式的转变,使儿童系统保健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更加具体规范,工作质量得到了有利的保证,促进了儿童早期健康发展。

3.2 系统管理结合保健提高了系统管理率:应用该系统实现了检查评价,指导,干预一体化,必要时把儿童的健康测评结果以及指导干预方案经电脑打印成报告单交与家长。加强宣教,提高家庭育儿新知识,为个体儿童提供更深入更专业的保健服务,要求早期干预贯穿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使许多过去对保健不太认可的家长转变了看法,自觉加入系统保健中来,提高了社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

3.3 拓展服务内容提高了服务信誉和社会效益。围绕促进儿童健康这一主题,做好体格和智能发育纵向检测,及时纠正偏离状态,适时提出有关营养膳食、早期智能开发的具体指导方案;善于发现疾病的潜在和早期状态,及时给与矫治;对有关小儿心理行为方面问题及早发现和干预;高危儿和体弱儿进行系统管理监测,做好先心病、智力、听力、视力及肢体残疾等筛查及追访工作;提供促进儿童正常发育和行为的建议、家长教育和支持,帮助儿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从而实现儿童生理、心理和社会能力的充分发展。对未能按时前来体检的儿童,经电脑提示后,用电话及电子邮件联系孩子家长,家长可通过电话热线咨询各种相关问题以保持交流和联系。该系统管理实现了规模化服务,带动了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推动儿童早期系统保健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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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所辖服务人口的60%。

二、责任单位和职责

(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卫生院(村卫生室)。

(二)职责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项目资金使用与综合管理。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项目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与效果评估;收集全市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3、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落实市卫生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任务,为全市常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开展社区诊断,并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管理、随访、干预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严格执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2年新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必须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以前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应在2012年5月1日前逐步更新,使其达到新的要求和规定。

(二)开展健康档案管理适宜技术培训

针对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人员,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使用规范、建立健康档案医学知识和技能、档案管理信息化技术等技术培训,2012年,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率达到60%。

(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全市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可以在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填写相应记录;也可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全市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并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的要求和参照《医疗病历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1、主要任务:建设覆盖全市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网络用户包括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开放。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服务。

2、基本规划:2012年利用现有资源完成市级居民健康档案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居民就诊信息整合的研究,2011年,建成覆盖全市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全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市卫生局制定全市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协调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工作组,开展技术培训和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项目的日常和定期考核与评估,掌握项目工作进度。

(二)卫生院(村卫生室)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项目实施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五、项目监督与考核

(一)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医疗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每年11底前完成全市绩效考核,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向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月和11月底向市卫生局报告项目工作进展和总结。

(三)考核评估主要内容和指标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全市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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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是国家免疫规划重点控制的传染病之一。20*年,世界卫生组织将麻疹列为西太平洋地区拟消除的传染病,我国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20*年消除麻疹传染病。根据《20*-20*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09年,国家将在全国9省区(包括我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落实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保护我区儿童身体健康,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区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区范围内所有8个月至14岁(即19*年4月1日至20*年7月25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无论是否患过麻疹,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要达到95%以上。接种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二、组织领导

*

三、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强化免疫技术实施方案,装备、分发接种疫苗和器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监测、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2、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发放、回收、保存“告家长通知书”,安排接种所需场所,组织学校和托幼机构适龄儿童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在校(园)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3、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4、药监部门:负责麻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5、宣传部门:负责组织主要媒体开展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宣传报道。

6、*部门: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7、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非在校儿童(未入学、入托的散居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及组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国际影响大,覆盖面广,目标儿童数量众多,时间短,摸底、接种等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对广大儿童健康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委会)、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宣传动员会,要采取广播通知、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的防治知识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目的、意义。区教育局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儿童以及儿童家长的宣传发动工作。

3、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要切实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家庭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和城乡结合部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摸底登记由教育局负责,以学校、托幼机构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居委会干部对非在校儿童(未入学、入托的散居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工作。同时,督导小组要对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责成重新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工作于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

4、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要求,进行疫苗的储运和接种,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卫生部门要根据《*省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技术方案》,对参加麻疹强化免疫疫苗接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依法接种,规范接种。要制订麻疹免疫异常反应的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施、器材和药品,加大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对疑似或已发生接种异常反应,由区卫生局代表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积极处理,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5、落实工作经费,严格实行免费接种。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由国家免费提供。工作所需其他费用由区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异常反应处理等经费予以保障。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6、加强检查指导。督导小组要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准备及实施情况进行全程检查指导,对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薄弱的地方派驻指导组,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强化免疫工作质量。对工作不落实,接种率达不到要求,或者年内出现本次强化免疫目标儿童发生麻疹疫情的,除按照规定进行查漏补种外,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时间安排

1、2009年3月15日前,召开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会议;卫生部门完成对预防接种单位专业人员的业务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辖区内的工作会议;区教育局召开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会议。

2、2009年3月15日-3月20日,对所有接种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和通知。

3、2009年3月25日-4月10日,对所有接种对象进行麻疹疫苗接种,并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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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四个坚持”原则,即坚持家庭尽责、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全民关爱、坚持标本兼治。从教育层面看,应该进一步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加大关爱保护力度,亟须加强学校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交流。《意见》提出: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对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但农村留守儿童有很长时间在学校度过,如何加强学校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对于提升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很多地方和学校主动作为,通过多种方式搭建起学校和留守儿童监护人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一些学校还努力创造条件,为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提供便利,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加大关爱保护力度,亟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农村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切实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保障适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实施和电子学籍系统的建立,为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落实控辍保学任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加大关爱保护力度,亟须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这是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一项重要举措。但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限制,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的学习生活也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要想真正改变这一局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专项经费投入,并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服务保障提供倾斜政策。毕竟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让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还要让他们能够在寄宿制学校里学习得好、生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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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6.766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3491-01

1991年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点,2004年被确定为自治区级妇幼卫生监测点,我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各项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现将我们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 疏勒县妇幼卫生三网监测的工作特点

1.1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为三网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1.1.1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政策为保障,促进工作开展 我县成立了由卫生局主管局长任组长的妇幼卫生监测领导小组和业务骨干组成的监测技术指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县的监测工作,督促整个工作有序开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的通知》,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了《疏勒县关于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的通知》和《疏勒县加强高危妊娠管理的通知》,为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创造了条件。还下发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妇幼卫生报表质量评分标准》,形成了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职责到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

1.1.2 重视妇女儿童保健,切实做好孕产妇、儿童的系统管理 各乡(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增强妇女儿童的保健意识。在全县统一使用自治区卫生厅编制的《母子保健服务手册》,此外,将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实施保健保偿制度,促进了两个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整个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

1.1.3 完善的管理,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 我县从全局出发,将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编制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下发到各助产单位,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同时制订了《疏勒县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规定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均应及时向县妇幼保健站报告,从而减少了数据的重报和漏报,保证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在全县范围内使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孕产妇自动出院报告卡》和《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多种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卡册。

1.1.4 建立了完善的考评机制,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每年都同各乡(镇)政府签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妇幼卫生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书中,通过各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切实保证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县卫生局亦将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目标考核中。

1.2 监测体系建设完善,三级网络健全,为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切实加强对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的指导,制订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职人员、层层负责”的工作原则。具体是:

1.2.1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卫生局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县妇幼保健站主要领导直接负责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并设立了全县妇幼卫生信息中心,配备了专职信息人员,集中收集、统一管理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

1.2.2 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专职化 县妇幼保健站设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全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其他各医疗机构另配1-2名妇幼卫生信息专职人员,负责各乡镇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1.2.3 实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备案制度 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纳入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妇幼卫生信息人员。

1.3 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保证了监测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监测数据的质量。

1.3.1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各级均制定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对监测的留存资料、上报资料和文档管理工作作出了规范。使用了全区统一的工作台帐,建立了监测数据的逐级报告制度。例如,在各助产单位使用统一的《自治区产科分娩登记本》,规范了医院的分娩登记,同时启用了自治区统一的《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大大减少了危重患儿放弃治疗后的死亡漏报。

1.3.2 文档管理规范,原始资料保存完整 各级的文档管理规范,各类资料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并且在文件袋或文件盒内放有资料目录,查阅比较方便。各类原始资料有留底,保证了上级督导时有据可查。

1.3.3 落实县、乡两级的例会、督导、考核和反馈制度 一是定期的例会促进了三级妇幼人员的信息交换,保证了数据上报的及时、准确。例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核对相关数据,如有差异则进行追踪落实。并且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了对村乡两级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解决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妇幼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立督导和考核制度。采取分级督导,层层落实的方法,即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对县直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督导,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督导。在县卫生局的带领下县妇幼保健站每年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督导考核2次;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分片包干,对村卫生室每年督导数次。三是建立了信息大反馈制度。县妇幼保健站将各乡(镇)上报的其他乡(镇)和县(市)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及时反馈回其所属乡(镇)或其他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核实、登记、上报,减少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漏报。《危重5岁以下儿童自动出院报告卡》的填写及报告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对儿童死亡线索的追踪。四是建立专职妇幼卫生信息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定期派人到基层实地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派专人参加为期3-5天的短训等多种形式提高了妇幼卫生信息人员业务素质。五是积极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的文件要求,我县成立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并制定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实施方案,每半年由县卫生局组织评审组专家对辖区内发生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全面分析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危险因素。为准确、及时、动态地监测我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更好地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六是相关部门之间协作良好。妇幼保健站与综合性医院、计生、公安和防疫等机构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关系,能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县、乡、村三级的监测人员定期与计生、疾病控制、公安和民政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数据信息交流,如相互件信息不一致,则将信息返回相应的村进行核对,保证了数据的准确。七是注重监测数据质量,认真做好质控工作。每年按照国家妇幼卫生监测方案的要求,常规开展县级和乡(镇)级的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强了对基层的技术指导。质控工作完成后,形成规范的工作总结,总结经验进行交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逐步提高整个监测系统的监测水平。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2.1 三级监测网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级网络的健全和稳定是妇幼卫生监测工作能顺利开展并持续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县存在乡村保健队伍不稳定和城镇监测网络不健全。例如村保健员的报酬低、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人群多,工作量偏大、人员更换频繁。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人口中的保健管理形成了一个巨大压力,我县城镇居民妇幼保健服务网路建立不全,影响了城镇出生死亡的规范上报。建议对三级网络的建设问题进一步加以关注,逐步提高村级保健员的待遇,合理配置各级的人力资源。

2.2 两系管理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是做好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只要认真做好两个系统管理,监测数据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目前,部分乡镇两个系统管理率低,质量较差,还存在产后访视仅靠乡妇幼卫生人员电话询问产妇的情况,不能达到产后访视的目的。应建立村级妇幼网络,由保健人员入户对产妇、儿童进行访视和体检,发现有无患病情况,并进行喂养知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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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制品性质、接种方法、途径和禁忌证以及反应的观察、处理方法,以确保工作质量。          

2、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3、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4、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5、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6、做好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备疾控部门核查。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2、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级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保健业务。  

3、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乡级管理。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4、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5、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乡级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6、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7、按时参加乡级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9、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定期深入组、户开展健康咨询,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资料,进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

2、定期开展本村居民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课堂);

3、开展村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建设,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4、结合卫生主题宣传日,实施专项健康教育活动;

5、针对急、慢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主要场所对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6、开展不同人群健康教育调研和监测,推进健康教育计划的实施和评价工作;

7、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门诊病历,门诊病人要做好门诊病历书写,其内容有: 

1、一般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藉贯、工作单位或地址。 2、病史记录包括主诉简要病历、体检、诊断治疗、签名。 二、处方: 

1、门诊病人应凭处方取药。 

2、完整处方应包括处方头(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处方内容(剂型浓度、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药价、签全名) 

3、处方如有涂改,医生应在涂改处签名。 

三、门诊日记,门诊病人就诊后,应及时做好门诊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是否传染病,病人去向、签名。 

四、门诊人次每月要进行汇总并报告卫生院。 

五、及时准备地做好法定传染病填报。 

药品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50种的基本药物。 

2、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3、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4、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按处方定期进行药销,做到药账相符。     

7、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1、按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及时登记、转运。 

2、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3、医务人员出诊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

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4、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5、医疗垃圾转运时要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

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

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 医疗废物如有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应按

相应规范紧急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医院有关部门。 

传染病报告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做好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工作。 

2、村卫生室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3、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等相关登记并按照规范认真填写。 

4、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1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院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篇14

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入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强化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切实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突出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妇幼卫生指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产妇总数3086人,活产数3112人,建卡人数2989人,建卡率96.86%,系统管理296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28%,产后访视2965人,访视率95.28%,住院分娩活产数3112, 住院分娩率100%。

2、7岁以下儿童38303人,保健管理33707人,管理率88%, 3岁以下儿童18685人,系统管理17003人,系统管理率91%,血红蛋白检测9638人,血红蛋白检测率34.31%。

3、5岁以下儿童死亡4例,死亡率1.29‰,婴儿死亡3例,死亡率0.96‰,围产儿死亡2例,死亡率0.64‰。

4、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

1、免费增补叶酸工作:

上半年免费增补叶酸1499人,服用率89.44%,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2、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

我市的农村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和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于2018年3月23日启动,截止2018年6月18日已查完所有的乡镇,免费宫颈癌DNA刷片4003人,发现疑似病例176例,73人已进行活检,其中CIN1 6人、CIN2 2人。

4、新生儿疾病筛查

上半年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出生活产2839人,筛查2679例,筛查率94.36%,及时递送标本,准确反馈结果,按时上报报表。CH可疑阳性例10例,召回10例,确诊1例,确诊PKU 1例。听力筛查2264例,筛查率80%。             

5、预防艾滋病、乙肝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

上半年本市医疗机构产妇 2820人,免费艾滋病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 无HIV阳性病例。乙肝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产妇178例,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178人;梅毒检测2820例,检测率100%,阳性病例3例,正在进行追踪随访。

6、基层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

每年举行两期全市乡级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培训班,每季度一次以会代训进行业务培训,2018年4月11日举办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培训,培训有计划、安排和小结,培训后进行了考试,成绩均理想,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拟定于2018年7月7日—9日举办一次托幼机构培训班。

三、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各级要求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每一个乡镇有一名专(兼)职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员,负责辖区妇幼信息资料的搜集、汇总、上报,坚持例会制度,每季度一次,并以会代训相关妇幼卫生统计知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简报”反馈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质量,坚持补漏调查制度,严把质量控制,使各类妇幼卫生数据真实可靠。

四、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面向社会的妇幼健康教育活动,今年3月8日参加了市妇联组织的“三八关爱女性大讲堂”活动,为全市的妇女同志进行了“两癌”相关知识的讲座,3月26日开展了义诊,印制宣传册20多种,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每月15号开展“育儿课堂”,8号和26号开展“孕妇学校”,今年共举办孕妇课堂10期,育儿课堂5期,共 300余人参加听课.

五、存在问题

1、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给一些专业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2、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多为妇产科医生,临床上班时间过多,乡、村妇幼人员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时间得不到保障,下乡天数不足,下乡指导效果不明显,导致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提高不明显。个别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妇幼保健工作认识不到位,妇幼人员不固定,对卫生院防保人员无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导致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工作出现滑坡。

    3、 部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妇幼保健工作无行之有效的考核、奖罚措施,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差,部份乡镇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掌握不够熟练;村医报酬得不到保障,工作主动性较差,妇幼保健工作管理质量不高,全市村级业务台帐登计不及时,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效果不佳。特别是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不到位,为孕产妇死亡留下隐患。

    4、 托幼机构管理待规范。由于乡镇卫生院无专业的儿保医生,导致乡镇卫生院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还不够到位,管理仅仅限于幼儿体检,且体检质量较低,对不合格幼儿不能提出指导性建议。少数幼儿园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仍然在办,存在执法力度不足的问题。

六、以后工作的重点

1、积极争取建设项目,改善妇幼保健院的服务环境,使其能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服务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才培养,使必要的服务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2、加强各乡镇保健组长的培训。尤其是对新配备的保健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进行短期培训,定期督察和考核,提高基层保健员的服务能力。

3、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和民政、计生部门沟通,做好婚检宣传工作,提高婚检率。

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5、严格按照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项目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服务对象信息,加强宣传,提高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覆盖率。

6、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加强产科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孕产妇死亡例数,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