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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法律意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幼儿教师法律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幼儿教师法律意识

篇1

关键词:法律意识;权益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楚雄州

一、问题的提出

民办幼儿园已成为社会学前教育的主体力量,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庞丽娟在其著作《教师与儿童发展》中也强调:“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是幼儿早期发展与教育的重要他人”。截止2010年底,楚雄州有幼儿园200所,小学附属学前班719个,在园(班)幼儿46533人,民办幼儿园157所,在园幼儿17049人。①2013年上半年,楚雄市有民办幼儿园72所(包括2所亲子园),在正常招收幼儿的67所民办幼儿园中,现有教职工总数为751人,其中民办幼儿园教师470人,在园幼儿8838人。②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与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意识息息相关。楚雄是彝族自治州,其民办幼儿园教师报酬待遇权保障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研究对象及方法

1、研究对象调查对象为楚雄市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乡镇12所民办幼儿园的教师,为了使样本具有代表性,采取以幼儿园班级规模多少随机抽样的方法,选取六个班及以上,五个班,四个班和三个班的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2、研究方法问卷法:本次调查的时间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68份,回收率为84.4%。访谈法:访谈楚雄州、市教育部分相关人员,分析造成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权益保障现状及原因。

三、数据统计与分析

1、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在访谈中对于“什么是教师的权益”、“教师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很多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不知道,少数民办幼儿园教师能够例举部分权益。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对法律赋予的权益很清楚的比例为11.3%。问卷例举了《教师法》规定的六项教师权益,但是认为它们都是自身权益的教师仅占16.7%。其中,27.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培训进修”的权利;15.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教育教学”的权利;83.3%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29.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指导评价幼儿”的权利;60.1%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权利;20.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自己没有“获得报酬和待遇”的权利。对于是否能够辨别哪些行为是对自身权益构成侵犯,“完全能辨别”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比例仅为5.4%。2、对权益的追求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最重要的权益是“获得报酬和待遇”(77.2%),其次是“进修培训”(72.7%)和“教育教学”权(69.0%),民办幼儿园教师普遍较弱化“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从事科学研究”权。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提高工资待遇”(77.3%),其次是“学习培训问题”(55.4%)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公积金问题”(44.8%),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对合法权益的追求明显处于基本的生存需求阶段,最为关注的是“获得报酬和待遇”、“提高工资待遇”。“现在物价涨呢(得)弄个快,以前包子才5角一个,现在都卖到1块,2块一个了,又要养娃娃,开支又多,生活呢(的)压力大啊,我最希望呢(的)就是政府也管管我们这种幼儿园,提高我们呢(的)工资。”(摘自2014年1月17日F教师的访谈记录)对于造成教师权利侵害可能性的因素,28.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幼儿园的制度;52.6%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政府政策;64.8%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幼儿方面;98.3%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是家长方面;12.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幼儿园制度、政府政策、幼儿和家长方面都是造成权益侵害的可能因素。访谈中多数民办幼儿园园长及教师对于改善权益保障现状更倾向于依赖“政府重视”及“家长多理解支持”。3、维权意识调查表明,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经常”维护的比例仅为17.3%,有65.5%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对自身权益维护比较随意。在教师权益受到侵犯时所采取的解决方式方面,32.7%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幼儿园人事部门解决;41.7%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劳动仲裁机构解决;26.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上级主管部门解决;4.2%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找幼儿园工会解决;5.4%的民办幼儿园教师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讼解决。访谈中,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这里教师所指的权益一般是工资待遇问题,更愿意在幼儿园内部解决,幼儿园内部解决不了的问题才选择劳动仲裁机构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虽然有17.3%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经常”维护,但是由于民办幼儿园教师自身有限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事实上很难实现维权。楚雄市民办幼儿园教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益保障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权益保障的效果很不理想。对《教师申诉制度》有清楚认识的民办幼儿园教师比例仅占1.8%,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教师表示对《教师申诉制度》不了解。

四、结论与建议

篇2

关键词: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培养

中图分类号:D91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6-0047-03

一、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必要性 幼儿园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要求幼儿教师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学前教育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影响着其教学、保育行为的合法性。幼儿园中教师侵犯幼儿权益的侵权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其不懂法、不守法造成,严重影响其教学工作的合法性、保育工作的科学性,甚至于影响其自身的职业形象。因此,必须重视学前教育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有效规范教学行为和保育行为。

二、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素养培养的主要内容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幼儿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根本法为依据,在学前教育这一领域,国家于1989年颁布了《幼儿园管理条例》、1996年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享有的权利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2001年,在对幼儿主体性认识提到一个新的高度的情况下,又出台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进一步对幼儿的发展提出详细的规定,对尊重幼儿、保护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了政策上的指导和法律上的保证。

(一)平等对待幼儿的法律意识

我国《宪法》在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中,公民的平等权成为最首要的一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幼儿作为法律意义上的独立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的权利,《宪法》保障每一个幼儿享有平等的教育资源,有一个依法治园的和谐环境,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权利,受到成人的公平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明确指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因此,平等法律意识的形成,是学前教育师范生最基本的法律素养的体现。

(二)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

法国思想家卢梭在其《爱弥尔——论教育》一书中提到,儿童虽然不是成人,但也不是成人的宠物和。他首先是一个“人”,是一个有自己的意识和情感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人生来就享有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幼儿其主体性的特点体现着其自身存在的价值,他同样拥有法律上的基本人权。幼儿的身份具有双重意义,其既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又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人;其既是一个社会公民,又是一个未成年的公民,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实现全面发展与充分发展,是每个儿童的权利。现代教育理论充分强调学习者的学习主体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中也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因此,对于学前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必须培养其尊重幼儿人格的法律意识,以幼儿的需要出发设计教学活动,充分考虑其年龄特征安排教育教学游戏和保育工作,使其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体现其主体性角色,不能把成人的不合理观点及方法强加于他们,同时也不能放任幼儿自然、自由发展,需要加强对其的引导,平等地与他们进行沟通,从而促进幼儿健康人格的形成。

(三)保护幼儿人身自由权的法律意识

幼儿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是其具体人格权的体现,也是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内容。人身自由权,是《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内容之一,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作为与幼儿相处的教师而言,建立人身自由权的保护意识,是其爱护幼儿的根本体现,也是职业素养的最基本要求。

(四)保护幼儿主动学习、接受教育的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儿童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拥有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保障幼儿生存、学习和发展的基本权利,这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对于作为独立主体的幼儿也不例外。现代心理学研究认为,幼儿对世界的探究,更多地体现为“游戏”活动,在活动中自我完成知识建构,这就是幼儿的“学习”,是一种本能需要,也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儿童认知发展水平的特点决定了这一学习过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从维护幼儿权利的法律角度,树立创造幼儿主动学习的环境和活动的观念,这就需要幼儿园的教师在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得到提高。

三、学前教育师范生现代法律

篇3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教学总体目标是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本文主要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例探索如何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学法律课。

 

一、 学前教育专业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各类幼教机构迫切需要一大批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个性发展成熟的年轻幼教人才充实到幼教师资队伍中。然而,近年媒体频频曝光各种有关幼儿园教师违规给幼儿喂药,体罚、虐待幼儿的报道,说明了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师德缺失,有法不依,违法从事教育活动的现象。幼儿教师是幼儿的启蒙老师,教育的对象是心智尚未成熟、活动能力有限的幼儿群体。幼儿教育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幼儿教师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知识教育任重道远。

 

二、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不重视,教学有效性低

 

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都是高中未被录取者,他们知识基础和学习能力都比较差,他们中大部分认为读职校就是来学一技之长的,比较注重舞蹈、美术、钢琴、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与实施等专业技能的学习,而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公共基础课,他们认为可有可无,对上课内容不感兴趣,上课经常是心不在焉,加上部分教师采取传统教学方式,忽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学活动的双向交流,课堂缺乏吸引力,教学效果比较差。

 

(二)课程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目前使用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是面向所有中职学校各个专业的,教材内容主要以纲要性知识为主,案例大多为学生不熟悉的人物,个别案例陈旧、缺乏时代感,缺少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迫切需要了解的知识,如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使得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与学前专业课程缺乏有效的衔接,难以满足职业和社会的需求。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普遍规律,加强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尊重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启富有成效的教育和引导活动,切实转变育人模式,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因此,《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应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职业、贴近社会,不断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模式和评价标准,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策略

 

(一)创设贴近专业的情境,整合教学内容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结合学生所学专业,从学生的经验出发,根据学生成长的需要,以能力模块整合教学内容,让学生在熟悉的专业领域中学习、探究,更容易激发其学习兴趣,引起其思维碰撞,从而内化学生认知、改善学生行为,发展学生品质。

 

(二)灵活运用行动导向教学法,改进课堂教学方式

 

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强调说:“一个教学理论实际上就是关于怎样利用各种手段帮助人成长和发展的理论。”为了帮助学生内化道德情感,掌握法律知识,笔者在教学中灵活运用行动导向教学法中的角色扮演法、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教学法、引导文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例如,在《展示职业风采》教学中,采取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幼师,开展求职模拟面试、新学期接待新生、向园长汇报工作、家访等活动,让学生体验幼师职业岗位礼仪的基本要求,感悟幼师行业职业礼仪的重要性,提高应岗能力。在《预防一般违法行为》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分析“幼儿园喂药事件”的罪与责,让学生明确幼儿教师的法律风险及其预防,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变抽象为具体,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在《维护宪法权威,当好国家公民》教学中,采用小组合作教学法,开展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帮助学生明确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与合作能力。在《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教学中,采用引导文教学法,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为被家长殴打的幼师维权”的教学任务,并设计如下引导文:(1)李老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请介绍解决方式的具体操作要点。(2)如果李老师要告范家长,请你告诉她应提起哪种诉讼?到哪个法院起诉?依据是什么?(3)如果李老师要告范家长,由谁负责举证?依据是什么?她要准备哪些材料?(4)李老师的案件要经过哪些审判程序?(5)在诉讼中,李老师发现审理本案的法官就是范家长的亲戚,你认为可以如何处理?这种在诉讼法中叫什么制度?为什么需要这种制度?(6)如果李老师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怎么办?学生根据教师布置的任务和引导文分小组进行探究,确定维权的方式和程序,并通过模拟法庭进行具体操作演练,再由师生共同点评,归纳出解决纠纷的正确方式和程序,从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教学中,采用项目教学法,教师组织学生小组讨论合作完成“创办幼儿园”项目,将依法设立企业须具备的条件,遵循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须注意的事项,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企业信誉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知识点蕴含于学生完成的任务之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探索

 

总之,教师要根据每节课的不同内容采取相应的教学形式,还课堂于学生,让学生在活动体验中受启发、受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改革考核评价方式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在于增强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评价不仅要重结果,更要重过程。多元智能理论认为,评价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没有多元评价,就无法客观、公正地判断课程目标是否达成。因此,对学生的考核应从传统的卷面测试向学生综合能力的评价转变,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建立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式多样、评价过程动态等有效机制,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乐学、乐思、乐做。

 

在教学中,由教师、学生本人和小组结合表现性评价表,以加分的形式,对学生的课堂纪律、讨论问题参与度、回答问题积极性、活动任务完成度、主题辩论参与度、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让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状态并适时作出调整,激励学生参与课堂活动。通过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由科任教师、班主任、同学、家长、见习单位等多方观察和评定,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及成长经历,既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又要关注他们道德品质和法律意识的变化和发展,全程监控学生的学习表现。期中、期末采用纸笔测试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做到“以评促学,以评促教”,让教师更好地检测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进功能。

 

多元评价体系的评价内容是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评价中的总体内容和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需将其进行量化分解,具体体现为“325”评价法。“325”代表30%的平时成绩,20%的成长记录袋成绩和50%的期末卷面考试成绩。经过综合之后,作为每个学生的学期学业成绩。制定“325”评价法的依据是,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对每位学生做出多维度、多元化的评价,具体内容见下表。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的主渠道,因此,提高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有效性就成为提高幼儿教师素质的重要抓手。教师要贯彻新课改精神,改革教学方法,构建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让学生通过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增长知识,发展能力,提高品德。

篇4

关键词: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成因;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3-0273-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完善幼教法律法规。学前教育迎来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幼师生作为幼儿教师的主要来源和中坚力量,其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到规划纲要目标的实施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当前幼师生的法制教育问题日益突出,致使许多幼师生从法律素养上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及学前教育的未来之需,本文着重探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

一、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原因探析

1.幼教法规教育定位存在偏差。《幼儿教育法规》课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校大多对幼师生法规教育仅从课程的视角来看待,忽视法规教育的德育功能,轻视法规学习的政治教育功能,淡化法律能力和法制精神的培养。同时,在教学实践中,设有幼教专业的师范院校和高职高专的《幼儿教育法规》课从属于德育教育,丧失了自身独立的地位,降低了法规课的层次,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推行法规教育课,往往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实效,由此使法规课被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授课教师一般也是由政治课教师担任,不少的法律教师为半路出家,结果法规教育工作很难富有成效的开展。更有甚者,许多三年制的幼师学校和高职高专的幼教专业没有开设《幼儿教育法规》课,或将其由必修课降格为选修课,大多数学生只能在德育教育中零零星星的学习法规知识,很难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更不可能外化为自己的行为。

2.幼教法规的内容和教育考核方式滞后。学校衡量幼师生法律素质高低往往看其掌握的幼教法规知识的多寡,把法规教育看做法律专业的文化教育,《幼儿教育法规》课程侧重于法律术语和概念的释义,法律规则和条文的罗列,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剖析,至于幼教法规背后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及学生应如何形成法制观念却很少提及,另外,教材内容安排上重惩罚轻奖励、重实体法轻程序法、重义务轻权利、重法理轻行为等 [1],势必降低幼师生对法规的认同感。同时,传统的法规教育方式偏重于课堂教育,采取道德说教法进行知识灌输,采用大课堂教学或集中讲座形式更难做到因材施教和对学生个体行为的指导,在这种简单粗糙的环境下,学生主人翁意识、参与课堂机会、学习兴趣激发、教与学的互动等往往被边缘化,于是上课为考勤、回答问题凭感觉、作业常抄袭、考试靠划题、考完全忘记,当自己遭遇实际法律问题时则无所适从。

3.幼教法规的教育与法规的实施存在背离。当代的中国社会,法律正在渗透着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胞,如今的幼师生也受到了经济社会的洗礼和法律的熏陶,关注法律语境的多了,至少可以经常听见“申诉”、“”、“侵犯受教育权”等话题。而她们通过各种途径获知,许多违规幼儿园得不到查处,幼儿教师体罚幼儿的行为得不到纠正,克扣、压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行为处于法律视野之外,幼儿伤害事故因幼儿及其监护人举证困难而得不到赔偿,在校学生权利受侵害因事实上的法律地位不平等而不敢诉诸法律,加之,司法实践中出现“法律斗不过关系”、“法律面前人人难以平等”、“上诉不如上访,上访不如上网”等异化现象,使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受到严峻的挑战,消解了法律的强大力量和冷落了学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抑制了课堂上学生学习法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幼教法规教育亲和力的缺失。法规教育仅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教学方式单调、手段单一。课堂教学仅注重法规知识的传授,缺少法制精神的培养;教学方式单一,理论的说教远离鲜活的幼教实际。法规教育侧重于要求学生掌握一些与幼教相关的法律条文,诸如幼儿园、学生、幼儿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大多数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老师讲授的案例总认为“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是故事”,不去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是事故”,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对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发人深省的案例无动于衷,自信自己以后不会做违法违规之事,更不愿想假如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该怎么办?许多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 [2]。

二、幼师生法规教育问题的解决路径

1.着力提升幼教法规教育的地位。法规教育定位于树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德育教育,法规教育等同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规教育课,难以达到法规教育的教育性,还将致使法规教育遭受埋没。虽然法规教育与道德教育同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而道德教育侧重于净化学生的内心世界,使其思想和行为合乎真善美的标准,法规教育侧重于规范学生的外在行为,使其行为合乎法规教育政策的要求 [3] 。随着中国学前教育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深度地涉足幼教领域的各个方面,幼师生如果缺少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必将难以胜任对幼儿的教育教学工作,加大自己幼教职业的风险。因此,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升幼教法规课程的地位,并切实监督学校的实施,学校(不管是三年制还是五年一贯制)着力将幼教法规作为一门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材,落实学习课时。

2.加快更新幼教法规内容。中国目前学前教育的专门法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对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全国性法律而言,学前教育立法层次偏低,制定时间久远,又有许多疏漏,不能很好地规范学前教育中新关系、化解新矛盾。而且,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大多只是散见于宪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的个别条款中,规定较为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所以,加快学前教育的立法是时代所需,考虑到立法需要一个漫长的准备和调研过程,政府可先行出台应急性的学前教育法规政策,比如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执行情况列入官员考核范围,明确中国学前教育法律地位,理顺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划清政府责任,建立健康的学前教育管理秩序,时机成熟就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样,对幼师生的法制教育就实现了由“找米下锅”到“有米之炊”的转变。

3.合力净化法规教育环境。首先,学校要营造和谐的校园法制环境。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率先垂范,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身教胜过言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活动安排都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尤其是关系到幼师生切身利益的事件,如助学金的发放、奖学金的评比、班级考核量化、评优评先、干部的选拔任用、学生违纪的处罚、突发事件的处理等,摒弃主观臆断、官僚作风,通过建立和落实校务公开、学代会制度、学生申诉和听证制度,使学生有合适的意见表达渠道,有机会参加到学校的法制化建设中,使他们在校期间养成良好的守法守纪的习惯,为走上岗位后依法执教奠定基础。其次,营造良好的社会(尤其是幼儿园)法制教育环境。社会中的不良现象极易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党政官员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加大对其他公民和组织的法律教育。幼儿园是幼师生的未来就业场所,其法制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她们学法的积极性,中国目前大多数幼儿园都是私立园,管理方式上往往园长一人说了算,幼儿教师的带薪休假权、进修培训权、按时获得工资报酬待遇权等常常受到侵犯,工作时间远超过八小时,超时工作、加班没有补偿,很低的工资经常被扣,班上幼儿出了事故都要由老师赔偿等等,教育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对幼儿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联合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纠正和查处,同时,注意自身不要侵犯幼儿园和教师的合法权利。

4.深入探究法规教学策略。要使幼师生法规教育体现科学性和富有实效性,教育必须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第一,丰富教学方法,增强法规教育的趣味性。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讲解式和启发式相结合,法理和案例相结合,变学生由简单的教育对象为教育的参与者、组织者,变抽象深奥的法理为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事例。选取幼儿园案例和幼师生身边的案例,或以文字表述,或以图片显现,或以视频观看,以角色扮演、模拟案件多样的形式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找到与她们思想相通的契合点,引起她们的共鸣。第二,注重情感交流,增强法规教育的人文性。幼师生的学习自觉性、主动性相对较差,需要老师经常深入学生中去,真心实意地关心、爱护学生,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特别是遇到与法规有关的困惑,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帮助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使学生切实感到学法的好处。第三,深入社会实践,增强法规教育的使命感。老师可以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参观监狱、劳教所,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身体验和事实分析中自觉接受知识感染、价值同化,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形成对法律的自我态度等。组织学生到幼儿园见习或实习,了解幼儿一日生活,观摩指导教师授课,然后自己尝试给幼儿上课、组织游戏等,检验她们对幼儿园、幼儿教师、幼儿的权利与义务等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

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已成为各类教育中最薄弱的一环,作为未来幼儿教师的幼师生正处于生理、心理急剧成长,属于“阳春三月”、“杂草丛生”的危险时期,也是求知欲最强的时期,极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她们的思想阵地健康的思想不去占领,庸俗的腐朽的思想就会占领,因此,作为构建幼师生回应现代社会法律素养的法规教育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唯有如此,幼师生的法制教育突出问题方能尽快解决。

参考文献:

[1]郑文姬.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探析[J].前沿,2009,(7):82.

篇5

论文关键词 虐童 法律困境 解决机制

一、虐待儿童的社会现象

最近,教师体罚和虐待幼儿,成为了社会的焦点。先是山西太原某幼儿园的一位教师,半个小时之内打了孩子70次耳光,并且通过对该校监控录像的调查,显示多名幼儿被殴打过。之后又出现了浙江温岭的女教师以拍虐待儿童照片为乐的事件,揪耳朵、提着男童将其扔进垃圾桶等一系列照片在网上传播开来。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多起幼儿园教师伤害学生的事件,令人发指。甚至出现用电熨斗惩罚学生的情形,这类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哗然。但是为什么在社会的指责、网络的恶骂下,虐待儿童的事件还是接连发生呢。

二、国内外预防虐童措施对比

从媒体分析来看,我们知道在美国和日本等国家针对儿童被虐待的信息都有确凿的数据进行统计,而我国并没有将虐童的问题纳入到统计和研究的范畴。虽然近几年频频出现的虐童事件引发了我们广大民众和司法工作者的重视,但是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对此没有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和统计。现在面对虐童事件我们还是止步于网络上的舆论、民众的谴责、司法部门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处罚的阶段。可以说我国对虐童的规定还是处于法律的空白状态。

而在预防虐童和惩治虐童事件的法律中,美国是向着严惩的方向发展的,举报人员的范围日益扩大,虐待的标准也日趋严格。在没过制定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以及《儿童保护法案》,甚至规定了知情不报者要收到法律的惩罚。美国的卫生和公共服务部下设立专门的儿童及家庭管理局。对儿童被虐待的状况进行了系统的统计。同时美国政府通过传统的法律拨款程序,给各个州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各种预防儿童虐待的项目。

日本也设有专门的制定法来保护和预防儿童受虐的,最典型的是将语言暴力也纳入了虐待的标准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保护措施的程度性很高。除此之外,日本的社会组织也积极的干预虐童,并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三、法律视角分析我国虐童事件

(一)法律意识不足

教师在我们的意识中是一份神圣的职业,而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七八点钟的太阳,我们应当竭尽全力的保护他们。同时从其本身特性出发,他们不仅是未成年人,还是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行为,无论是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常识来看都是不可容忍的。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而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应当受到刑法约束的法律行为。但是由于现在幼儿园的管理疏松导致了招聘教师的门槛降低,很多幼儿教师都不具备专职的资格,因此法律意识较低,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

(二)法律规定的真空化

就目前的虐童事件的司法处理结果来看,我们明显可以看出法律对于这类事件的尴尬地位。对于山西太原幼儿园教师施暴的处理结果是山西警方以“行政拘留”的名义进行了处置。而相比之下,浙江温岭警方对女教师的处置更加严厉,但是却是以“寻衅滋事”为名对其进行刑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我们认为牵强的罪名来对幼儿进行保护呢。

我们试着从当前我国的法律中寻找依据。我国唯一一部与儿童有关的法律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虽然明确规定了:禁止虐待和遗弃未成年人。但是实质上只是形式上的宣言,没有意义。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当中并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规定。最为接近的就是虐待罪,但是在主体方面却明确规定了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教师并不在其行列当中。可见我国对于儿童的保护并不存在“虐待儿童罪”的罪名。这就使得对于虐童的法律规定处于灰色的地带。至于对已经发生的虐童事件的处罚也只能是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对于现在发生的虐童事件来看,这种惩罚力度是显然不够的。因此,对于整个虐童的法律规定可以说成是真空化的。

四、建立虐童事件的解决机制

(一)依法治校提高师德

中国是个法制国家,强调依法治国。相应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关键在于依法治校,对教师的行为加以规范。要想改变这一问题,应当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师德教育,加强法律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教师这个特殊的职业,必须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

由于整个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学校也都采取了一种竞争的模式,对于教师的任职方面也以成绩来评价的,所以绝大多数的教师将心思放在了提高学生成绩上,在如何做好为师之道方面并没有重视,也忽视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因此,应当加强教育当中的法制教育,多开展法制教育的活动,提高法律认识,依法教学。

同时不少专家指出,国家应当加大幼儿教育的投入,建设更多合格的幼儿园,是避免虐童事件发生的根本。当前,我国教育投入总体上不足,其中学前教育投入经费只占教育总经费的1.3%,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在公办幼儿园短时期内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加大对民办幼儿园中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监管力度,同时取消无资质的幼儿园的办园资格,将虐童事件扼杀在摇篮里,而不应当是在发生虐童事件以后,简单地辞退当事人、关停相关幼儿园就了事了的。

(二)立法规范弥补法律漏洞

为了正本清源,防止虐童事件的再次发生,应当生成专门的法律规范,来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可以减少社会与幼儿教育工作者之间的冲突。在连续出现虐童事件之后,法律界的学者及其他部分人士疾呼,我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并且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

篇6

今天,我市隆重召开庆祝第24个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的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的亲切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刘传沛局长总结了今年以来我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新成绩,对广大教育工作者寄予了新期望。王长在老师代表全市教师作了精彩发言,我们都很受启发和教育。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从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高度出发,全面推进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当今时代,人才教育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关键。市委市政府长期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全面实施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以占全省1%国土面积、2%户籍人口,连续多年创造了排全省地级以上市第5位的经济总量,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多年少有困难,迎难而上,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86.3亿元,同比增长12%,超出全省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实现工业总产值2045.2亿元,增长15.6%,超出全省平均增幅3.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213.6亿元,增长24.1%;国地两税收入125.3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增长2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4.6亿元,增长25%。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人民齐心协力、奋发进取的成果,更是教育系统卓有成效的贡献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辛勤耕耘和无私奉献的结果。因为资料表明:受过完全中等教育的工人技术创造性会增加4—5倍,劳动者受教育年限每增加一年,合理化建议增加6%,推动GDP增长3%。可见,一个国家或地区实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我市现在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型城市,教育工作至关重要,在座各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市教育事业近年来实现大丰收。2005年成功创建为省教育强市,去年全市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实现了全面提升和跨越式发展。表现为:一是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市现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331所(含技工学校),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96.1%。中小学优质学位覆盖率近*%,其中普通高中优质学位达96%。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79.2%,比全国高20%,比全省高18.2%。今年高考我市专科以上录取人数11737人,录取率达89.7%,比全省专科上线率高出17.8个百分点。其中,重点本科录取首次突破1500人大关,录取率13.2%,比全省重点本科录取率高出7.2个百分点;本科录取率达45.3%,比全省本科录取率高出14.5个百分点。总录取率连续3年稳居全省第一,连续3年实现*万名学子上大学的目标。二是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职教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全市有高等职业学院2所,中等职业学校17所,其中“国重”6所、“省重”6所、“市重”3所,等级职业技术学校达88.2%,省级以上优质学位达*.7%。高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4.4万人,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在校生6370人。三是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预计达48%,高等教育步入普及化阶段。我市高校已达6所,全日制在校生3万多人,高校在全市科技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学前教育有新的发展。全市等级幼儿园56所,学前三年入园率99.7%,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99%,专业达标率94%。五是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现有民办教育机构539个,其中民办中小学64所,在校生10万多人,涌现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优质民办学校,成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主力军。最近,国内教育权威媒体《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分别对*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们认为,*的教育工作成绩是空前的,已成为我市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的一张亮丽名片。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广大教师不辞劳苦、无私奉献和为我市教育事业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平均受教育程度偏低,教育还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庞大需求,教育体制改革一些深层次问题亟待推进,经济社会转型给教育工作带来了新问题新考验等。这都要求我们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快发展,以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以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为目标,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力争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二、围绕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全面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当前,我市户籍人均GDP为1.1万美元。按照国际经验,已步入工业化发展中后期,处于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经济增长方式加速转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对知识、科技和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对教育的要求日益提高。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坚持教育强市不动摇,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战略。因此,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站在战略高度,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结底靠人才,人才培养的基础在教育。教育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能只看眼前,指望3年、5年就出效益,要看10年、20年,甚至更远。

一要做到思想认识、政策服务、资金投入“三个优先”。去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31.3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8.5亿元,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近1/4。今年以来市出台了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等文件,正在制定教育现代化、名校长名教师工程、学前教育等政策。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带着深厚的感情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像办自己孩子的事情一样为教育办事,真正做到想教育之所想、急教育之所急、帮教育之所需,在工作部署、经费安排、政策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加以倾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制定落实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要提高教师政治、福利“两种待遇”。今年全市教师人均工资增加了8000元,明年再增加4000元,两年增加1.2万元,力度前所未有。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关心广大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为教师提供事业成长的优良环境,落实教师“两保”和住房待遇,解除教师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政府下一步将加大教育督导和专项督办力度,重点是落实镇区教师工资待遇、住房津贴发放以及教育专项经费等。

三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到“为官一任,兴教一方”,经常关心和及时解决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陈书记非常重视教育,为大家树立了榜样。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全社会营造多为师生着想、多为教育办事的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二)坚持“强师兴教”,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名师出高徒”,我们要培养一流的学生,首先要有一流的师资,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有人民满意的教师。全国著名的黄冈中学连续20年高考升学率近100%,重点大学升学率在80%以上,与超强的师资力量密不可分,该校共有106位特级高级教师、2位外籍教师、10位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以及一大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年轻教师。我市近年已实施“四名工程”(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名科目)取得显著成效,去年选派了280名校长、教师分别参加国家级省级教师培训、赴美国大学访问学习和北师大等高校研修效果很好。今后要坚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带动工程”,优化培训策略,完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层次,创造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条件。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继续组织优秀教师到国内外先进学校学习和锻炼。实施优秀青年教师成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道德,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建设一支思想过硬、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二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健全校长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校长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校长工作的监导。我市正在制定名校长名教师工程实施意见,每两年评选一次,一定要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三)立足经济发展,把培养实用人才放在重点开发的位置。衡量教育成功与否,既要看培养了多少大学生,也要看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多少实用技能人才。调查显示,我市每年人才需求量达15万人。根据05年人才抽样调查显示,我市人才总量中初级和无职称的占80%以上,实用技能人才严重紧缺。市委市政府把职业教育纳入十项重要民生工程,投入20多亿元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下一步,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加快制定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企业与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合作办班,推广“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方式(如以企业命名的“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班”、“京信IT服务班”、“四海家具班”、“邮政物流班”等),建立和完善市、校、企三级实训基地。创新职业教育投入模式,探索政府引导、社会投入的路子。大力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达到全年培训24万人次的目标,全面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释放教育体制机制活力。

一是加快办学体制改革。市委市政府计划在市镇两级办学体制框架内,建立健全高中生均教育成本经费统筹调配机制,由市镇两级按一定比例分担生均教育成本,全面激发办学活力。比例如何分担,正在征求意见。

二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加快构建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教育工作评价方法,建立推进素质教育的激励机制。注重爱国主义教育、责任教育和感恩教育,始终把德育工作摆在教育首要位置。要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和文体活动时间,增强学生学习生活的幸福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要高度关注学生的近视眼问题,千方百计提高学生视力,近期做好新眼保健操的全面推广工作。

三是加快发展各类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推进“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学校优质化工程”,建设一批硬件好、师资强、管理优、质量高的示范学校。大力实施“扩容促优”工程,扩大现有品牌高中办学规模,实现普通高中有效增容和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确保目前6所高校办成*万人以上规模的人才高地、创新舞台与学术殿堂。大力抓好学前教育,争取到2010年,等级幼儿园比例翻一倍以上,80%镇区拥有不少于1所省一级幼儿园,100%托儿所实现标准化建设。市政府正在制定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多形式多层次实施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建立以奖代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幼儿园推进等级化创建。健全学前教育督导制度,纳入镇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

四是积极发展民办教育。我市近年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民办学校成为我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读书的主渠道,社会力量办学成为*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在确保义务教育由政府承担为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联办、私人办学及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模式,大力支持鼓励优质民办教育发展。

五是创新开展委托培养人才的教育模式。我市最近通过养项目等方式,与韶关、肇庆、云浮、阳江、茂名、梅州、湛江等市达成合作协议,为*培养更多专业人才,每个毕业生到我市就业,我市给予600元转移支付培训费。两年来已培养毕业生近2000人,今年预计培养3000人以上,为我市多渠道培养专业人才提供更灵活的途径。

(五)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为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近两年市财政投入教育基建超过13亿元。新学期开学纪中初中部、新中专、侨中扩建、实验小学扩建等如期投入使用,一中初中部、广东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可在本学期投入使用。下一步,要重点推进“1+4+多”的职业教育重点工程,力争把占地3000亩、投资15亿元的*职业教育园区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职教园区,根据四大组团产业布局加快西北组团、中部组团、南部组团职业学校、市实训基地建设;确保高级技工学校黄圃分校、*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市实训中心等扩建迁建工程高质量如期完成并投入使用;加快龙山中学、坦洲中学、侨中高中部、实验高中和市中心小学、桂山中学扩建迁建等。所有基础教育工程必须严格监管,确保建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