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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3: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

篇1

第一,坚持土地承包经营制不动摇,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家庭经营是世界各国农业经营的最基本形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奠定了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同时,我国农民家庭经营的承包地,是农民重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因此土地承包经营制也是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这一基本制度已经在《宪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上得到严格规范,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今后,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已经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是,对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要从合同管理向登记管理转变,逐步建立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专业化属地化规范化的城乡土地统一登记管理体系,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续期制度或者实行无限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按照物权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更为彻底的保护。

第二,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农村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规范农地流转,保障农民在农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决策权,结合农村劳动力流转和农村人口转移进程,在农民自愿选择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农地的市场流转和适度集中,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农户和龙头企业自愿签订产品合约和要素合约,发展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方式。在必要的情形下,可以发展龙头企业受让农户承包地、雇佣农民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在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开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市场,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增强农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第三,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养活的人口数量大,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人口数量还会继续缓慢增长,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土地政策极其重要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世界上最严格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耕地保护制度。对于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通过缴纳相关税费,专项用于耕地整理开发以补充耕地。对于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粮、棉、油生产基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和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蔬菜基地等在内的耕地,在农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继续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改革征地制度,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延续下的农村集体土地国家统一征收制度存在的缺陷日益显现。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改革这种不合理的征地制度。当然,由于征地制度改革涉及耕地保护、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公益事业、农民权益、政府利益等诸多方面,因此只能渐进推进。近期,应重点修改完善征地补偿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和征地补偿费的确定办法,切实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从中长期看,理顺农地转用中的经济关系,实现土地征收中的公正补偿,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化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将土地征收严格限定在公共目的,并在发展农用地内部流转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同时,适度开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经营性农地转用市场,形成的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为公共目的的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客观的市场参照,从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区分公共目的和私人目的、公益性用地和私人性用地的新型农地转用制度和对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公正补偿机制。

第五,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以城带乡的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我国以国家和集体二元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居民的身份相挂钩,依赖城乡分割管理的路径形成了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制度上的双轨制和城乡分割的建设用地市场,包括乡镇企业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等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流转长期受到限制,直接阻滞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和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加快改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开通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才能吸引城镇企业和居民投资农村、实现以城带乡式发展。今后,从统筹城乡土地政策、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的要求出发,在制定和颁布《物权法》,明确界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细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对于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可比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创设集体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允许其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效力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对于农村公益性用地和农民无偿取得的宅基地,可比照国有划拨土地设立集体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许可管制下对其进行市场准入管理。

第六,调整土地收益的取得、分配和使用格局,建立和完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土地收益分配体系。在我国现行土地价、税、费体系下,政府土地收益在农地转用和土地供应环节取得的多、在土地保有环节取得的少,以土地出让价款和费的形式取得的多、以税收形式取得的少;在分配上,绝大部分土地收益集中在市、县级财政,中央、省和乡村两头得到的少;在使用上,投向城市地区的多、投向农村地区的少,投向经济建设的多、投向社会事业的少。这种格局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和征地引起的矛盾冲突,同时也驱使地方政府盲目扩张建设用地。新农村建设,要对这种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比如,提高耕地占用税的征收标准,加大力度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和完善全国性的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以及使用、转移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对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偿;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完善有关15%的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规定,支持农业土地整理开发;逐步正税减费,全面完善不动产税制,支持乡村基层公共财政;建立土地收益基金专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土地收购储备和风险备用金等的具体标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开展农用地整理,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用地整理是精细化、集约化、节约化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国土整治、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农用地整理通过对沟、渠、坎、田块等进行工程治理,对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各类废弃地、闲散地进行复垦,一般能够增加15%左右的有效土地利用面积;通过规整农田灌溉渠系,发展节水灌溉农业,改良土壤,能够提高土、水、肥的综合利用效率;通过平田整地、归并零散地块、修筑梯田,能够促进土地集中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农业集约化程度创造条件;通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为农业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应用创造条件;通过合理安排田、水、路、林、村,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农用地整理,无疑将是未来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区指导、依法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以政府公共投资为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农用地整理,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八,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治理。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建设用地总体上保持在180平方米左右,东、中部地区一般在120-250平方米,西部地区在150-400平方米,山区和牧区更高。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外流和迁移,一些农村的住房和宅基地随之废弃或闲置,出现了“空心村”等现象,而与此同时,大多数生活在农村的居民要求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总之,我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农民群众对建设用地整理的认同感和参与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在村镇规划的统一指导下,尊重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结合撤乡并镇、迁村并点、撤村建居、旧村整治、“空心村”改造、民居翻建改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等的实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置换、土地权属重划、土地规整以及废弃闲置地的开发利用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为纽带,优化建设布局,促进人口适度集中,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发展公共公益事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篇2

关键词:新农村;规划建设;思考

新农村建设是近几年党和国家提出发展农村的重大策略,加强新农村建设不仅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有重大作用,而且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有重要意义。我国应深入研究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出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1 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新农村建设规划作为我国进行农村建设的新型策略,对于我国农村的整体发展有重要意义。总体而言,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有利于节约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土地资源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土地资源匮乏仍是我国急需面对的问题。因此,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对我国整体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新农村建设土地方面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新农村建设规划有利于节约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1.2 有利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农村相比与城市发展速度慢,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比较落后,人居环境比较差。人居环境差将会对农民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产生消极影响,继而影响农民对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新农村建设着重于解决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加大对水、电、路、市场、医疗卫生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3 有利于优化乡村空间结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国农村历来受到国家城乡二分体制的影响,农村始终是国家建设发展的弱点,正因为如此,农村才会出现小、乱、散的问题。新农村政策的实施,能够加强乡村资源空间整合、促进农村人口聚集,有利于优化乡村空间结构,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4 有利于集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节约农村建设资金

配套基础设施的缺乏现象是农村中的常见现象, 配套基础设施缺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农民生活质量与水平。农村人口聚集,可以使政府集中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节约农村建设资金,为农村村民生活上提供方便,降低农村人居环境成本,提高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1.5 有利于新农村规划中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

我国新农村规划中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内容主要有:大力发展农业,保证我国农村粮食产量;大力发展农村工业,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大力促进农村小商业发展,满足农村生活需求;发展林业、牧业、渔业,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于水平。

2 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原则

新农村建设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需要在一定的标准和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总体来说,新农村建设规划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2.1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原则,他要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仅加强对基础设施及住房改造的规划,还要注重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着力注重协调农村经济、环境、生态、社会之间的关系,注重农村农、工、商业的综合发展,切实保护农村可贵资源,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2.2 整体性原则

新农村建设不是局部、单一的建设,它强调的是农村建设的整体性,这里的整体性不仅指农村农、工、商业整体发展,还包括对经济、环境、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新农村建设中应进行合理布局与规划,将新村建设放在整体环境中加以考虑。

2.3 因地制宜原则

新农村建设规划应区别于城市建设,不应将城市建设模式生搬硬套的应用到农村建设中。因此,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尊重农村文化传统、农民生活方式,还要充分体现农村整体风貌及地方特色。对不同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避免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

2.4 以人为本原则

人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与重点,新农村的规划与改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及住房改造都应以满足人的需求为重点。只有满足农村人的需要,才能调动农民建设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没有农民的支持,新农村建设只会走上形式化,也不会达到理想的目标。

3 当前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建设中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3.1 规划标准落实不到位

当前我国农村建设中的一大问题就是规划标准落实不到位,很多农村规划实际上只是为了“应景”,这种“应景”的结果则是农村规划的批量生产。这种批量生产由于不科学、不合理给我国农村改造带了严重影响,阻碍农村的进一步发展。

3.2 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环境差

基础设施匮乏,居住环境差是农村中的常见现象。新农村建设中,很多基础设施由于布局不合理很难做到合理利用,设施利用率较低。同时,由于新农村房屋住宅改造不合理,很多农民无法适应,影响农民对农业的顺利开展。

3.3 乡村空间布局不合理,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新农村改造将农民聚集起来,减少自然村数量,但由于无规化、无科学管理,使得行政区划化一定程度上出现混乱。村庄布局不合理还造成对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给我国农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3.4 过于注重物化建设,使文化、环境建设受到损毁

新农村建设中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很多地方大搞形象工程,注重物化建设,忽略了农民的精神和文化需求,同时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破坏。有些地方甚至破坏农村固有的传统文化与自然景观,这些所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逆转的。

3.5 忽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作用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指的是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不能将城市建设生搬硬套到农村,而应灵活对待,因地制宜,针对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实事求是。而在实际的新农村建设中经常出现忽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现象,这种现象也是农村建设中的大问题。

4 新农村建设规划思路

针对在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促进新农村科学合理发展:

4.1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建设规划理念

新农村建设应以人为本,促进人、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也要满足后代人的发展需求。

4.2 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系统编制农村建设规划

新农村建设应注重对农民意见的听取,尊重民意,走群众路线,让农民的实惠,同时合理科学的对农村建设进行规划设计,避免因规划不合理造成重复建设或资源浪费。

4.3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仅给农民生活带来便利,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业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4.4 制定严格的土地政策

制定严格的土地政策的目的在于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破坏土地的现象,这与新农村建设的初衷相矛盾。土地政策的制定,对于制止土地违法现象有重要作用。

4.5 规划应该注重保护地方特色

新农村建设,应发扬当地的传统文化,凸显地方特色与个性。对于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老建筑物应保留,提升农村的文化影响力,或者合理利用发展旅游,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4.6 产业引进注重环境保护

农村发展带来产业的引进,产业引进一方方面为农村的发展带来积极作用,但一方面也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5 结束语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近几年党和国家提出发展农村的重大策略,新农村既是农民群众生活的居住地,也是发展生产的集散地。加强新农村建设不仅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有重大作用,而且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洪源.浅析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方经济, 2009,(06)

篇3

关键词:新民居建设;土地整理;利用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地也大刀阔斧地开展起了农村新民居建设。所谓新民居建设,就是以改善农民现有居住条件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以新建和改造为主要方式,通过强化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改变农村传统住房观念和建设模式,改善房屋结构功能,提高建筑质量,传承地方特色,促进农民居所的升级换代,同时,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形成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居住舒适、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民居建设以对居民点进行改造、归并和利用为主,是对农村居住环境的整体改造,也是对农村土地的整理和重新规划利用,因此土地整理利用是新民居建设中的重要工作点,对新民居建设、乃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具有重要影响。本研究通过对河北省廊坊市新民居建设中的土地整理利用工作进行调查分析,探讨如何有效保证实现新民居建设的目标、切实保护农村新发展的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新民居建设及土地整理利用现状

1.新民居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十二五规划又把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有力带动下,近几年河北省农村建设和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很多市、县、区都在不同程度地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

新民居建设不是简单的修房建屋,也不是形象工程,它和农村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农村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一项实实在在民心工程,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进行,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2.现状

2008年河北省委七届四次全会上做出了实施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其定为河北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同时开展了“千村示范”工程,2009年确定了1000个省级示范村,2010年确定了2000个省级示范村。此外,各地还分别确定了一批县示范村。总体而言,当前河北省新民居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但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调查显示,河北省廊坊市通过“农民自建、集体主导、村企联建、开发改造”四种建设模式,目前已启动11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已经建成和正在施工的别墅式新民居达500多栋,多层公寓式新民居180余座,整合节约土地达万余亩。

二、土地整理利用中的成效与问题

1.取得的成效

(1)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传统农村民居自建自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短缺,环境“脏、乱、差”,而新民居通过统一规划、科学设计、专业施工,在布局、结构、功能、质量、外观等各方面都得到升级和提高。新民居结构新颖、外观漂亮,既拥有城市住房的功能,又针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在户型、院落等方面做了适宜的改变,符合农村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也提高了农民居住的幸福指数。此外,新民居建设在村庄道路、绿化、给排水、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做到了统筹规划,保障各项设施方便、实用,改变农村多年来的污水乱流、垃圾乱倒等脏乱差现象,大大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燕赵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第一村”董家务村里漂亮的别墅、整洁的街道、吐翠的绿柳向人们展示了新农村的新面貌。

(2)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民居建设依据人均建设用地规定,通过拆旧建新、平改楼等方式对村庄土地进行整理,集中修建公共设施,改变了农村住房占地面积大、用地类型混杂交错的现象,促进了田、水、路、林、村的科学合理布局,也盘活了农村的各种土地资源。一方面,新民居建设整理出大量空置、闲置土地和超标村庄宅基地,有效增加了农村耕地面积,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新民居用地政策,对于通过新民居建设整理出来的节余土地,在归还复垦土地后,还可以作为土地置换指标,置换城镇建设用地,获取更大的土地收益。新民居建设通过土地整理,实现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收益率。

(3)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当前新民居建设不但让农民住进了新房子,同时也把现代城镇和现代产业的理念带进了农村,通过村企合作、政府主导等方式,农村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得以建成,新型农业产业和非农经济产业也得到发展。通过土地整理和规划利用,农村的有效耕地面积增加,有利于发展现代化养殖产业或种植产业,促进了农村传统生产方式的改变,加快了农业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加快了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此外,有的村镇利用本地的交通、地理优势引进了现代生产、制造等企业,增加了农民收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安置问题,通过工业反哺农业,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有的地区利用自身的地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或开发农家特色、地方风貌和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带动农村经济新发展。

2.存在的问题

(1)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执行效果受限。农村人多面广,村民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宣传形式和渠道的限制、以及部分乡村干部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很多新民居建设的政策规定和《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难以做到人尽皆知,甚至在村民中产生误解,引发部分人的过激行为。而且,由于新民居建设主导者和农民之间缺乏有效、快捷的沟通途径,许多村民的切实要求也不能及时得到表达。各种信息不能及时上传和下达,这给新民居建设中相应工作的落实带来了一定限制。

(2)新民居“建新拆旧”衔接不足,土地浪费明显。由于部分地区新民居建设总体规划滞后,或规划措施本身不完善,或是资金短缺,造成农宅只顾建新、拆旧缓慢,土地利用效率低,土地复耕难度较大,同时也侵占了农村可耕地。此外,由于管理措施不完善,执法不严,对建新宅还旧宅等政策把关不严,从而导致“空心村”开发缓慢和和大量原有宅基地的闲置浪费。

(3)土地非农化速度过快,变相占地问题突出。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工作会议上提出,新民居建设按照“先占后补、占补平衡、增减挂钩、城乡置换”的原则落实新民居建设用地。但是有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增减挂钩、城乡置换”上,过于追求置换土地的用地指标,新民居建设引发了某种程度上的变相圈地。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拆迁整治是非理性的和不可持续的,这些置换土地的效益也不能保证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此外,各类园区兴起、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也人为加快了农用地的高速非农化。

三、以“土地”为楔入点推进新民居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1.注重宣传,提高认识

新民居建设要做好宣传,首先要做好面向农民的政策和法规文件宣传,加强农民对政策等的了解和理解,使农民真正成为新民居建设的主体,让其真正关注新民居建设、参与新民居建设。同时要做好面向领导干部尤其是一线领导干部的宣传和培训,让他们体会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帮他们开拓思路,树立工作信心,让他们能够在基层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从农民利益出发,顺利开展工作。

2.科学规划,依法落实

各地的新民居建设从建设模式、新村址选择、到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土地利用结构化、土地整理运行模式等都需要科学规划,从农村整体发展和长远发展出发考量,制定合理方案。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处处体现中央惠农文件精神,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新民居建设的相关规定,规范新民居周转用地和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杜绝土地违法和违规案件发生,对于未批先占、批少占多、闲置撂荒、随意修改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侵害农民权益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整理工作,既不能踌躇不前、一蹴而就,又不能搞一刀切、强迫命令,要防止违背民意、强拆大建现象的出现。首先要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依法保护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与处置权,要防止权力、资本等侵害农民权益,做到整理前农民乐意,整理后农民满意,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尤其保证置换土地的收益能真正用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需要。其次,以土地整理为契机,切实抓紧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特别是集中流转出的耕地、新增耕地、新宅基地、农民住房等确权发证工作,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

4.强化产业带动

土地整理和规划利用是新民居建设中的重点工作,不仅要着眼现在,也要着眼未来,谋划产业前景。要注重引进农业产业化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强化产业带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农村经济新发展机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保证农民能住上城里人的房子,也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更好更快地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 闫士忠,等.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政策分析

[J].价值工程,2010,(28).

[2] 王国友,王福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土地政策要点解读

[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28).

[3] 冯双丽.浅析我国新农村建设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文化,2008,(11).

[4] 赵华甫,等.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土地整理[J].

土壤,2008,(2).

[5] 徐永学.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不容忽视[J].人大建设,2010,(1).

[6] 河北省《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30问》..

篇4

[关键词]新农村;农业;经济;惠农政策

[DOI]10.13939/ki.zgsc.2016.42.058

随着我国小康社会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深化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模式的攻坚时期正在不断地加快,基于农村建设新环境,各地政府应该构建更多的政策来协助农业的发展,在“三农”事业方面应该加大投入的力度,使农业的经营管理与现代化的农业进程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我国的基层政府对于惠农政策以及强农制度方面的执行力较差,没有将可靠的农田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起来,导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发展被制约,使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有了较大的障碍。再者,由于我国的农业作业模式都以小规模为主,缺乏作业模式的创新,农业生产力就会得不到进步。影响了基层农村完善农村基础经营制度的动力,使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能力被制约,也制约了当前政府提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效能。

1 制s农业经济管理水平提高的主要阻碍

1.1 农业经济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比较落后

第一个方面,农村土地的经营模式是小规模的,针对现代农业大规模的作业要求是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当下我国的劳动力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没有太多的富余劳动力。农业作业的从业人员一般为农村的老人和妇女,缺乏掌握了现代化农业作业技术的专业人员。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农业经济管理的旧体制和旧机制无法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分析,在传统的作业模式中,一般的规模都不大,随着我国农村正在一步步走向城镇化,以前的农民都转行从事了其他的产业,从而导致很多农田无人耕种,农田资源出现了极度浪费的现象,而受限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约束,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很难聚集到专业化农民的手中。

第二个方面,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发展水平较低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发展,我国农业方面,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较低,一些龙头企业的规模太小,企业的效益较低,农业生产作业命运共同体很难实现,很难形成具有风险共享的农业作业新机制,在利益上面也很难做到有效分担。由于龙头企业没有向当地的农户带来较为可观的经济利益,这就导致了当地的农户对于龙头企业常常抱有怀疑的态度。所以它们之间实现合作共赢的可能性就较低。影响了以龙头企业为带头作用的产业集约化的发展进程。

1.2 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与产销联结机制建设效能较低

农业方面的管理者没有对农业金融产业进行系统的制度安排。农业产业的优化受到阻碍。当前,我国的农业发展趋势为从传统的以人力为主转化为以技术和资本为主的发展模式。要想提升农业的生产水平,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仍然是非常落后的,以至于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够很好地发挥其惠农政策,反而变成了从农村地区吸储后转移投资经济发达地区的工具,这就导致农村的金融资源的大量流失。

农业经营管理者没有建立适合本地的农产品产销联结机制。就目前而言,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的根本阻碍是农业经营管理者自身并没有制定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远期科学规划,农业产业进步较难通过有效的农产品产销联结机制来转化为农民受益以及生产力方面的增加。细致来讲,条块分割的现象以及组织化水平低下的情况影响了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效率,农产品下游销售环节的消费者需求信息也无法准确地向农业生产者传达。这导致农业生产者不能够根据产品终端市场消费者的个性化消费需求来对农产品的生产结构进行调整。

1.3 农业设施的基础建设与科技的创新都比较滞后

第一个方面,农业经营管理者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方面不够。制约我国农产品生产力提升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建立先进的农业设施基础。各个地方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没有拿出应有的魄力和强大的力度,在资金方面,规模非常小,不能够为众多的农田基础设施提供资助。若将少量的资金投入到较多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中,只会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眼前的问题。

第二个方面,在农业方面,创新能力低下,农业产业体系的建设受到制约。虽然在农业产业方面,我国的教育团队和科技团队规模都是较大的,但是政府却没有给予农业和科技研究队伍足够的资金支持,制约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这是由于农业科技不仅能够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还在公益性与社会效益方面也会有明显的效果。在各个领域受到市场化的影响的情况下,农业科技方面同样受到了非常深刻的影响。由于资金方面的缺乏,这导致农业科技人员不能够将精力全部放在农业科技研究方面,人才的流失也因资金不足而损失惨重,这大大地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2 基于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

2.1 将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业发展机制进行完善

第一方面,各地政府应当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方面进行创新。针对目前很多的农村劳动力一步步向城市流动的问题,各地政府应当主动积极地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与当地民情相符的农村土地流转新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应当完善该体系,将征地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部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项目管理。当前,很多企业已经开始进行网络化的管理模式,因此,各级政府也应当进行农村的承包管理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利用网络化的技术,使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能力更加高效。使农民群众的合法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方面,各地政府应当努力地发展农村生产资源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各地政府应当在自愿与合法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权向市场化流转。然后通过该方式来扶持农业的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带动的模式下,汇聚农村闲散资金资源。引导高层农业技术人员向基层转换,基层政府还应该将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进行发展壮大,进而提高单个农户的生产与销售能力,并在每一个农村专业合作社中配备至少一个名额的辅导员,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社形成大规模的经济效益。

2.2 将新农村建设的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第一方面,农业生产者应该将产I结构进行优化。注重对于农村的粮食作物生产水平的管理是传统农业经济管理者的本能,但是该模式的产业结构非常得单一,不能够为农民的收入水平提供上升的空间。为了促进农村生产者收入水平的提升,农村经济管理者应当将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与优化,将产业结构发展为多元化的模式,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当地的有限资源进行生产和销售,借助绿色农产品以及无公害产品的出台,形成地方特色的产业模式,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第二方面,农产品经营管理者应通过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方式使农产品价值链被拉长。针对农民在出售初级农产品时收入较低的问题,农产品经营管理者应当积极发展农产品生产地的深加工产业,推广农产品的仓储以及保鲜与运输等产业,培育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促进企业的技术和产业的升级,并以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区域汇集度为手段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团。

2.3 提升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业科技装备水平

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应当进一步强化。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率之所以较为低下,主要原因是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比较落后,要想有效解决该问题,农业经营管理者应该对农田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善,加强农机道路网以及农业电网等方面的建设,奠定农业机械化的基础。同时,应当加强培养农业机械化的作业能力,这样可以减少人力资源方面的耗费,提高当地的农业生产力。

3 结 论

要想优化基于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农业经济管理,就应该将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业发展机制进行完善,将新农村建设的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并提升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业科技装备水平。

参考文献:

[1]易健华.新农村网络文化建设对农业经济的影响研究[J].农业经济,2011(8):23-24.

[2]徐素芬.新农村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分析[J].农业与技术,2015(16):210.

[3]张晶.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措施探讨[J].农业与技术,2015(22):199.

篇5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今天召开这个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土地问题我们要很好的研究,土地问题对于开发区来说比一般县、市更为重要,土地利用的合理,开发区才能发展的好。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纲要推进的第一年,今年土地日宣传声势非常大,全国各地利用这个机会贯彻十一五规划纲要,宣传土地政策。今年土地日主题非常突出“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是形势的要求和现实需要。一个是形势的要求,国家正在加快和谐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大的气候,土地是新农村建设所依赖的资源基础。一个是现实的需要,存在乱批乱建,围而不建,批此建彼,未批先占,私挖乱采,用而不补等违法行为,需要高度重视,农村、企业都有,土地部门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在全国构建和谐社会,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背景下,引起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通过土地日突出“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就是要强化我们的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区域协调型社会,把握好国家宏观政策,研究开发区用地特点,更好的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

近日,国土资源十一五纲要确定了七项任务,这就须要企业、土地部门很好的学习和消化。最近,各地提出了相关政策,开发区来说,用地量比一般县、市要高,如何保护土地,依法合理用地,达到科学发展,是我们必须考虑的。

第二点是依法合理用地,解决好用地之间的供求矛盾,解决好出让土地农民与征用土地的企业之间的矛盾。企业要求发展,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处理这个问题,动了很多脑筋,怎么处理好矛盾,处理好农民、企业、开发区之间的关系,既要考虑到开发区上项目,而且要快上项目,同时又要考虑到农民失去土地的困难,我们应该让农民生活的更好,得到更多实惠。对于企业来说征地后,为其营造更好的环境,很快抓紧建设,创造效益,企业发展的好,尽快壮大、发展,才能带动开发区快的发展。我们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和措施取之所长。目的是通过依法合理才能科学发展,发展是目的,依法合理是手段。

第三点必须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的合理的管理机制,科学的加快开发区发展,如土地部门的审批问题,要用创新的思路把这件事情办好,做到科学合理用地,必须列入统一规划、审批、管理,各行其是是没办法管理好的。当前来说,以村定价不合理,下一步要解决这个事情,应该以地块定价,让农民能接受了;二是以项目和效益为共同体;三是以效益促项目,以发展定政策。

总之土地日的宣传事关重大,事关全国宏观调控政策,事关新农村建设若干规定,事关开发区发展,所以必须全方位提高认识,尤其是农村,如宅基地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决不能乱批,加快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朝这个目标努力。这些问题农村干部一定要解放思想,现在市里确定高村、韩村、杨盘、秋村、侯坊为新农村建设试点,但是不要局限于这几个村,我们既要把土地利用好,又要切实办几件大事,让农民生活好,生活质量提高,让农村变成城市,农民变成市民,最后希望大家把政策消化好,严格执行上面的政策,把事情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