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5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动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区域经济一体化业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然而,“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是近年才出现的。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削弱或消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
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国家的地理范围。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主张同一地区同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范畴,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概念。其实质就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区域经济原则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建立统一的大市场,优势互补、联合协作,联接并形成为一个利益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动因
与全球性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兴起有着深刻的内在动因――各类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设定的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目标都要高于WTO谈判的目标,各成员从中获得的自由化利益也必将高于参与全球贸易体制的效果,这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原因。一些地理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通过加强经济合作,消除国境造成的经济交往中的障碍,削弱或消除贸易壁垒,形成了如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共同体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对W T O的促进作用
在过去的十年,区域经济合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根据WTO测算,自1995年WTO成立以来,与GATT时期年均通报3个的速度相比,向WTO通报的新区域贸易协定以年均11个的速度增加,十年来间新通报增加的区域贸易协定共计有196个,其中仍然生效的有132个。从参加区域经济合作国家和地区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至少是一个区域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样世界上有近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的“双重成员资格”。从这点看,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化发展之间的关系不但密不可分,而且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双方相互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从长远和总体来看,集团化趋势所产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可能阻止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相反,由于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水平比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合作水平要高,区域经济合作的广泛开展必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经济全球化进程,从而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阶梯或中间环节。换句话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是WTO健康良性发展的助推力,可以推动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具体如下。
1.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目标一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是协调各成员之间的立场和利益,消除成员间商品、服务以及生产要素自由流通的各种障碍,以实现区域内各国福利的最大化,促进自由贸易。这一目标与多边贸易体制――消减贸易壁垒,促使贸易尽可能自由流动的目标从根本上是一致的。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热潮强化了目标的一致性,突出表现在:一是以APEC为代表的新兴区域经贸集团公开倡导“开放的地区主义”,强调以亚太区域为基础推动全球经贸自由化。二是RTAs(区域贸易安排)与WTO共同应对非关税壁垒。目前,RTAs的迅猛发展,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和经济全球化一起成为影响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的主导因素和重要潮流。截至2007年7月,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并已生效的区域或双边贸易安排达到205个,一定程度上实现了“RTAs驱动下的贸易措施自主自由化”,这本身促进对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行动一致性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RTAs构建基础的拓展和深化使得更多的国家在诸多方面都有了共同利益。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多为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涉及成员的数量要远远小于全球多边贸易谈判,各成员之间就贸易自由化进程达成一致的难度相对较小,从而有利于在小范围内更快地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如果世界各国首先在小范围内达成一致,那么坐在WTO谈判桌前的代表的数量就可以下降,从而有效地降低多边贸易谈判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反之,全球多边贸易谈判规模较大,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要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大程度的进展必然会有很大难度。而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组织由于参与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的成本较低,可以相对顺利地启动实质性的合作进程。这实质上也是一种降低广义的交易费用的过程。这种双边的或次区域的经济合作本身就是多边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可以迂回推进多边贸易谈判的发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NAFTA和APEC的诞生,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美、加、日、欧在关税和市场准入等议题的谈判,使得历时近10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在1993年得以圆满结束。
3.区域经济作为多边贸易的先行者,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奉行“最惠国待遇原则”,而实行“非互惠原则”,并体现“授权条款”的精神,这样的理念使得经济合作组织内的国家更易于达成协议,开展自由化贸易,从而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发展。当前,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难度较大,前进步伐缓慢,因此,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开始尝试通过RTAS来实现贸易的自由化,应该说,在推进贸易领域的自由化方面,RTAs是WTO的先导。区域安排可以为全球行动提供准备和经验,同时容易协调各参加方的立场和利益,使有关参加方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暂时无法实现的自由化利益在小范围内予以实现,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有益的经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WTO发展并走向成熟的中间环节,有助于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向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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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中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王维然/著2014年12月版知识产权出版社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直被中亚国家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自独立以来,中亚地区也先后建立了多个不同的区域合作机制,但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中亚国家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是因为各国认识到以自身实力,无法解决远离世界市场、交通不便、技术落后、工业化程度低、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等缺陷,所以采取抱团取暖来应对困难。
中亚国家的经济结构及相互矛盾决定了彼此间难以真正形成经济一体化,尽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对哈萨克斯坦的依赖性较高,但哈萨克斯坦对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两国并无多少需求,而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实力和中亚其他国家间的矛盾造成其无力独自推动中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取得实质进展,因此中亚的区域经济合作必须借助大国的力量。
目前,中亚地区的一体化组织只有欧亚经济共同体的发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欧亚经济共同体内部不但已形成关税同盟,且于2015年将关税同盟升级为欧亚经济联盟。但欧亚经济共同体各国普遍存在市场机制不完善、产业结构单一、过度依赖能源和原材料的困难。就目的而言,一体化组织的建立都是出于政治考虑,但一体化的成功与否则取决于各国能否从中创造并获取经济利益。当前,俄罗斯在中亚发挥主导作用,这是由其传统影响以及为中亚国家提供了安全和基础设施等区域性公共产品所决定的。
长远来看,中亚国家在资源与能源的供给、联系欧洲的通道以及国家安全方面对中国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和中亚的经济合作现状与中国对其的战略需求并不相符,如不能建立与中亚国家的紧密的经济合作,中国在西部的利益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当前上合组织在经济合作方面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
考虑到上合组织存在与发展对中国的重要性,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与中亚国家紧密的经济往来,为上合组织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尽管俄白哈关税同盟已建成并于2015年建成欧亚经济联盟,但欧亚经济共同体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以及相互间经济往来诸多方面甚至未达到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一体化程度,对欧亚经济共同体现有经济基础是否足以支撑一体化程度的提升需深入研究。需分析中国与欧亚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的贸易结构,研究双方可实现双赢的经济合作的领域,而不是仅局限于贸易领域。以往中亚国家区域经济合作不成功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于各国所得利益的不均衡和各国的政治考量影响了经济合作,中国的经济实力远超欧亚经济共同体各国,很容易在中国与中亚国家的经济交往中形成“中心一”效应并引发中亚民众的不满,而这不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合作。
中国需通过开展产业内贸易、直接投资、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等方式促进中亚国家的经济发展,并在条件成熟时推进中国与欧亚经济共同体各国的经济融合。俄罗斯在中亚地区发挥了其他大国难以替代的作用,中国要想在中亚地区顺利推进经济合作,必须取得俄罗斯的合作,为中亚国家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也与俄罗斯的中亚政策及在中亚的利益重合。当前,中国在中亚并未发挥大市场的优势与作用,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对中国的疑虑制约了中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国应通过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来促进中亚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化解其对中国的担心,从而使中国能够推动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深入发展。
论文摘要:跨国公司叶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化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跨国公司区域内规模的扩张。但随着跨国公司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跨国司一体化将可能导致垄断,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提倡竞争。
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相互依存,跨国公司的发展,特别是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化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在宏观领域实现一体化,反过来,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了跨国公司在微观领城的进一步发展。
一、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化促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跨国公司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可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初期,削减贸易壁垒以促进区内贸易发展往往是政策重点,一旦区内贸易达到一定水平,区内企业将通过跨国投资来调整自己的战略,以适应扩大了的市场和有效利用区域内可供资源。同时促使区内各国根据自身的资源察赋来重新定位自己的竞争优势,从而使区内各国相对区外来说比较优势得到提高。一体化的国际生产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加人到新的国际分工中,并从中受益,这些国家迫切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以期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的区内投资。促使区内经济一体化的基本规则的形成,使区内市场得到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一体化可扩大区域与外部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区内、区外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扩大贸易量。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跨国公司一体化,区内、区外可进一步加强新知识的交换,不断扩大区域内创新网络的联接范围,提高创新能力。
以英国、德国为例。1952-1982年间,英国对前欧共体的直接投资增长了19.2倍,而同期对全球直接投资总额仅增长6.1倍。德国的跨国公司多年来一直把前欧共体视作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投资比重大体维持在30%左右,投资总额从15.8亿马克(1956年)上升到0.5亿马克(1988年)。同时,英国和德国也成为欧共体其他成员国资本投资的热点地区。1962一1978年,前欧共体公司(不包括石油公司、银行及保险部门)对英国的直接投资从1.34亿英镑提高到20.32亿英镑,年均增长为18.500,比同期外国公司对英国直接投资总额年均增长率高出5个百分点。1988年,前欧共体其他成员国对英国的直接投资额为14.41亿英镑,19$9年上升到45.78亿英镑,分别占同期英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0.5%和53.6%01962-1985年末,前欧共体对德国直接投资累计额达294.8亿马克。占同期全部国家在德国直接投资总额的39.1万。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跨国公司区域内规模的扩张
区域经济一体化引发了投资创造和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主要指关税同盟建立以后产生的贸易转移现象,使区外的企业产品进入该市场变得困难,因此,区外大量直接投资涌入区内,建立分支机构和占领成员国市场。投资转移是指先前进入的企业,为利用市场统一以后所提供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的机会。对该地区的生产经济活动进行重新布局,即进行生产合理化方面的投资。据统计,在1984一1989年,前欧共体所有成员国又妙卜直接投资总额从2145亿埃居增加到685。亿埃居.年均增长28%,但在地区流向上投在共同市场以外的增长速度却下降,即使在增长较快的1954一1986年间,年均增长也仅为20写,在1985和1989年,增长速度分别下降到3.5%和5%。与此同时、欧共体各成员国之间相互投资增长速度异常迅猛,从1984-19$9年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总额从405亿埃居猛增到3534亿埃居.年均增长54%;而在1988和1959年,年均增长61%和7400/u。这一不平衡发展趋势引起的直接后果是成员国相互投资在对外直接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迅速增大,从1954年的19%上升到I959年的22%另外,区域经济一体化还使跨国公司投资动机发生变化,且为实行复合一体化战略提供便利。最初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绕过东道国万日及的贸易壁垒。这种壁垒越高,越能促使跨国公司对外投资。局种原因所导致的投资只能使跨国公司停留在多国国内战略上,其一体化程度比较低。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将发生变化。跨国公司将利用统一的大市场,促使中同产品的交换以及分工的细化;在区内进行资源的最优配置,促使其实现复合一体化战略
三、跨国公司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矛盾关系
尽管跨国公司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相互依存,但随着两种一体化进程的深化,它们之间的矛盾将逐渐暴露出来。
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区域化直接利益的独享性,即具有.‘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排他性。比如欧盟内部的农业政策将产生对外的贸易壁垒、导致国际竞争加剧,区域内保护主义抬头,最终将导致世界市场分割二另外,区域化组织间的竞争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相比,交锋更多,层次更高,范围更广,因素更复杂,程度也会更加激烈。这显然不利于跨国公司一体化。
其次,跨国公司一体化会破坏区域内社会文化基础,使当地企业间降低互相信任程度。因为,跨国公司一体化促进了要素的加速流动,如:知识、信息等.区域内经济活动和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这将会导致社会文化环境逐步发生变化。据有关资料,美国硅谷地区1988一1991年的三年间,Intel公司被本地小企业控告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增加了10倍。面对众多跨国公司的进入,有些小企业竞相采用降低产品的价格进行竞争,区域内机会主义不断出现,从而破坏了合作的基础。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一体化还会破坏区域内原有的创新网络,加大当地中小企业对跨国公司的依赖,从而逐步失去自主创新能力。
总之,跨国公司一体化通过对市场交易制度的替代,把通过市场进行的社会分工转变成依靠管理决策而进行的企业内分工,这意味着生产的集中和非市场交易的扩大,从而形成跨国公司的垄断。跨国公司的垄断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产品市场不完善的垄断。如新产品、产品差异、特定营销技巧等。二是要素市场不完善的垄断。如资源、技术、知识、无形资产和生产诀窍、新工艺等。三是企业规模的垄断。跨国公司的大规模生产可以降低单位成本,使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更佳的竞争力,能够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因此有可能在价格上取得某种垄断性控制。随着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这种垄断将持续保持,并巨越来越大。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倾向于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来实现分工的利益,这意味着市场的统一和扩大,客观上要求竞争和决策的分散化。
四、解决两种一体化矛盾的思路
[关键词]跨国公司区域经济一体化直接投资
一、问题的提出
世界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一体化的历史。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带动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配置,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不可能仅仅依靠本国的资源、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和市场,从生产活动到资本运动再到生产要素的移动都突破了国家的疆域,实现了国际化。
在这种国际化的浪潮中,区域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是国际化的重要表现。这种区域性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最初起步于二战后的50年代后期。它首先出现于西欧,随后,拉丁美洲、亚洲、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效仿,在短短几十年间已经遍及世界所有大洲和各大重要区域,以至于哈伯勒(Haberler,1964)将我们的时代概括为“一体化时代”。
在经济一体化这个炙手可热的舞台上,跨国公司当仁不让地成为一颗耀眼的明星,扮演着世界生产组织者的重要角色,并且伴随着一体化进程而迅速壮大。进入21世纪,跨国公司的发展更是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根据2003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跨国公司与出口竞争力》披露,主宰全球经济局面的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
随着国际化大生产的发展,跨国公司作为跨国投资、经营和管理的组织载体和国际市场的行为主体,在经济生活国际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比较而言,联系各国经济的传统渠道,如商品和劳务的进出口的重要性正在日益相对下降。因此,不论从全球范围来看,还是从某一地区来看,跨国公司都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对旨在加强区内各国间分工与合作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分析,就不能不涉及到跨国公司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二、跨国公司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
纵观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条极为有趣又极为重要的线索:现代世界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是在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上同时进行的。也就是说,是由微观层次上的企业生产一体化和宏观层次上的国家政策协调一体化导致的,国际经济一体化正是这两种层次上的一体化的统一。前者可以称为功能性的一体化,后者可以称为制度性的一体化。
微观层次上的企业导向型的一体化,指的是以跨国公司作为主导力量而推动的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跨国公司利用地区区位优势可能带来的规模效益进行跨国界的投资生产等活动,它的这些活动必然会对该区域内的国家的经济生活产生影响,促进和加强该区域内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这种跨国公司导向型的一体化是企业行为的结果,是跨国公司在全球发展的客观结果,是功能性的一体化,而不是由政府行为造成的。
而所谓宏观层次上的政策协调导向型一体化,是指地区内各国政府间在政策上通过协调,建立超国家的协调机构,推动成员国达到经济一体化的状态。这种一体化主要是通过建立国际性的经济协调组织,人为地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非贸易壁垒,甚至制定统一的对外关税,来实现各个成员国之间贸易、人员、资本以及各种生产要素地自由流动,达到本地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这种政策协调导向型一体化的重要特征,就是制度性机构的一体化先于实际的企业生产一体化。
由此可见,跨国公司和政府都是推动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这两种推动力量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能促进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推动国际分工的深化和规模经济的实现,推动生产要素价格在全球范围内的均等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向前发展。DunningandRobson(1988)指出,通过跨国公司运作的跨国商业一体化和地区性经济一体化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关系。这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跨国公司作为微观层次上的组织,是通过自身的行为和市场的力量,以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为主要形式,通过从事国际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来代替通常的商品出口来推动经济一体化的。而政策协调导向型的一体化则属于宏观经济一体化的范畴,是成员国政府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签订协议为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在本地区的流动和扩张扫除障碍,促进本地区分工深化和创造本地区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合作与一体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都是二战后世界经济中的重要现象。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随着这两种现象的繁荣发展,学术界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都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对这两种现象的研究基本上是相对独立进行的。邓宁撰文称,迄今为止,人们很少尝试将这两种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系统的分析二者之间的互相影响;有关这一问题的经验资料的搜集也是很不够的。
作为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微观主体的跨国公司,它的行为在客观上必然会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那么,跨国公司的微观行为,究竟如何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跨国公司的行为又是通过哪些渠道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产生影响的呢?笔者认为,对上述问题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做出回答,正是写作本文的目的所在。
三、跨国公司的市场行为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1.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生产一体化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也是世界各国之间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它是社会生产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分工超越国界向纵深和广阔方向发展的产物,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分工主要是宗主国与殖民地、工业国与初级产品提供国之间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工,二战后的国际分工随着国际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向深度和广度上扩展。
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生产力的配置、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来实现的。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合成为“不可分”资源、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生产要素禀赋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全新的更强大的生产能力,并将国家间的生产分工和协作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分工与协作,通过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经营活动,引起世界各国生产、交换、分配等各方面经济联系的不断融合和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的发展进入了复合一体化阶段。在复合一体化战略下,跨国公司在生产经营进行细分,如研究与开发、采购、零部件生产、加工、装配和财务等,并将不同的生产经营职能配置在公司整体需要且最能发挥作用的国家或地区,形成跨国界的价值链。设在世界各地的跨国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其他子公司互相配合,执行整个公司的某项或全部职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母公司与国外子公司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小,跨国公司更多的不再是一个层级结构,而是一个网络结构。例如,美国福特公司的菲斯塔(Fiesta)汽车在欧洲的生产组织情况就是一种典型的区域性网络化生产,欧洲福特公司设在英国不同地方的子公司分别生产充电器、配电器、仪表盘、油表、水表、插座、火花塞和绝缘器等;在比利时亨克生产车身部件、车轮;在德国维尔弗拉特生产变速器、引擎;在科隆生产车身底盘;在法国波尔多生产变速器;最后在西班牙巴伦西亚和德国萨尔路易进行组装,产品主要供应欧盟市场。不仅如此,福特公司还逐步将其部分研究设计、人员培训等职能配置在不同国家,建立起复杂的国际一体化生产体系。由此可见,战后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迅速发展是全球范围内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建立的主要因素之一。
2.跨国公司的并购推进了区域经济一体化
跨国公司因为寻求资源的最佳配置、跨越各国的贸易壁垒等原因,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不同地区设立了生产机构。这种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增加和区域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战后欧洲的经济一体化就和西欧跨国公司在本区域内的直接投资有着密切联系。以英国、德国为例:1962年~1988年间,英国对前欧共体的直接投资增长了19.2倍,而同期对全球直接投资总额仅增长6.1倍。德国的跨国公司多年来一直把前欧共体视作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重点,投资比重大体维持在30%左右,投资总额从1976年的15.8亿马克上升到1988年的64.5亿马克。与此同时,英国和德国也成为欧共体其他成员国资本投资的热点地区。1962年~1978年,前欧共体公司(不包括石油公司、银行及保险部门)对英国的直接投资从1.34亿英镑提高到20.32亿英镑,年均增长18.5%,比同期外国公司对英国直接投资总额年均增长率高出5个百分点。1986年,前欧共体其他成员国对英国的直接投资额为24.41亿英镑,1989年上升到45.78亿英镑,分别占同期英国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0.5%和53.6%。1962年~1985年末,前欧共体对德国直接投资累计额达294.8亿马克,占同期全部国家在德国直接投资总额的39.1%。
正是这种跨国公司的区域内部的交叉直接投资,将传统的国家间分工转化为企业内分工,加深了区域内各个经济实体之间的协作的依赖,为日后政府间签订经济一体化条约提供了内在的经济凝聚力。因此,跨国公司在区域内部的直接投资对该区域的国际经济一体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3.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域内的直接投资促进区域内外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扩大了区域内的贸易量
由于国内市场的狭小制约了规模经济效益的发挥,随着企业跨越国界的扩大经营,区域内相互投资增加,贸易量也会随之增加。因此,国际区域内各国相互之间的贸易流量的大小是理解该地区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主要因素。
我们以欧盟为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跨国公司在欧盟内相互投资的增加,欧盟内部贸易额也持续增长。有资料显示,欧盟内部贸易额占当年贸易总量的比重逐年扩大,从20世纪60年代的34.5%上升到2000年的64%,几乎翻了一番。
4.跨国公司对区域内的投资深化了区内市场
比较优势、国际分工和规模经济仅仅是形成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的潜在条件,而拥有一个巨大的或潜在的购买力市场,则可以将潜在条件转化为现实条件。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投资是自己与东道国之间的互利互惠,区域内的大规模相互投资将使区内市场深化和扩大,从而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得以加深。
5.跨国公司的发展加剧了世界市场的垄断和竞争,而当代世界市场的激烈竞争正是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外在动因之一
20世纪7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张,它对世界经济产生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他经济组织。目前,跨国公司已控制超过40%的世界生产和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90%,其贸易量超过全球贸易额的三分之一,并掌握了世界上80%的新技术和新工艺,垄断了75%的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金融领域和劳务领域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显然,今天的跨国公司控制了世界上大部分的原料贸易、制成品贸易和技术贸易。因此可以说,今天国际市场竞争已经主要体现为跨国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
这种日趋激烈的竞争,使一些经济实力薄弱的小国和发展中国家,难以承受国际市场上的剧烈变化。因此,它们一方面要组建本国的跨国公司,另一方面有必要与实力雄厚的经济大国结成联盟,彼此协调。那些实力雄厚的经济大国为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保持其在某一领域的垄断优势,也需要联合中小国家的力量,协调行动。
四、结论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确实对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强大的促进作用。
跨国公司通过对区域内的直接投资,趋同了国际经济规则、促进了区域内经济活动的国际化、扩大了区域内的贸易量、深化了区域内市场、加剧了世界市场的垄断和竞争。通过这一系列的方式,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加速了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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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区域合作模式选择的理论依据
虽然随着加入WTO,中国的发展一直处于突飞猛进之势,然而其发达程度仍然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着差距,在分析中国区域合作模式选择这一课题上,我们仍需要从发展中国家利益入手,对其进行分析。
区域经济合作理论,不但反映着区域经济合作实践的要求,而且是随着世界区域经济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差异也体现在他们采取不同的区域经济理论来作为自身的理论依据。发达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以典型的贸易比较优势理论为基础,主要着眼于发达国家自身的利益;而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合作却是基于全球化大背景来探索区域经济利益的共性或结合点,采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开放式地区主义合作模式,从而保证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真正利益。
主要理论基础是以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雷蒙德・弗农的新国际地域分工理论为代表。这一理论把新产品划分为创新、成熟和标准化三个阶段:即在产品技术创新阶段,产品和技术的研制和开发主要满足发明国国内市场的需要,这时由于需要较高的资本和技术水平,新发明和新产品一般在发达国家开发;在产品成熟阶段,一方面生产国该产品技术已成熟,生产规模扩大并开始大量出口,进而到成本较低的国家设厂,另一方面,进口国模仿、掌握并开始生产并出口该产品,于是,创新国反过来开始变为进口国;在产品标准化阶段,产品和技术在发达国家普及,并扩大到成本最低的发展中国家,最后发达国家成为该产品的净进口国。新国际地域分工理论很好地验证了产品的技术周期与不同国家的技术梯度之间存在着动态差异,从而说明了在产品和技术周期的不同阶段,不同的国家如何通过自身不同的比较优势的发挥从而使生产区位及比较利益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转移。显而易见,这一理论是十分适合发展中国家需要的。成了发展中国家追求这种利益的最佳理论依据。这也说明,中国在当前方兴未艾的区域经济合作浪潮中的模式选择,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挑选,而是一种基于以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地区经济发展理论为依据的理性政策选择。
二、中国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发展存在的问题
1.立足周边,地缘性强
小经济体国家国内市场规模有限,使中国很难从贸易规模扩大中获得很多利益。所以我们需要突破地缘限制,将参与本地区与其他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并列起来,着手与南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尽快达成自由贸易协定,博取最大的贸易利益。
2.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水平较低
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起步较晚,参与的区域组织相对较为松散,国际化程度总体水平相对较低,我国的自由贸易区尚属于较为初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起步阶段。
3.国内组织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中国国内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缺乏指导各部门行动的总体规划,尚未建立一套立足于长远发展需要的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所以在区域合作中不同组合的优先顺序战略尚未清晰。
4.参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的效应有限
从中国目前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现状来看,大多属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的贸易创造效应极小,而贸易转移效应却较为明显,在这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相对劣势明显的成员却放弃了从世界其他地区进口而转向从集团内较高成本国家的进口,成员方有可能因贸易转移而遭受损失。另外,发展中国家的国内产业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为主,无法形成紧密的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关系。
三、发展对策及相关建议
关键词:长三角 经济一体化 区域
伴随着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推进,我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群开始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空间依托,涌现了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环渤海等一批有活力的经济圈。这些经济圈的形成以及相互分工、合作与竞争,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长三角地区是目前我国经济最具活力、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经济一体化虽已取得显著的成果,但是在一体化进程中也出现了问题和矛盾,如何根据该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区域一体化进一步发展的合理路径,是当前面临的关键问题。
长三角区域经济特征
长三角地域相连、文化相融、经济相通,历史上就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区域。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区域经济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形成其独特的经济特征。
(一)不同所有制经济呈现出互补特征
长三角地区包括两省一市,三地已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块状经济,其中,江苏形成了以外资为主线的外源型经济,最有名的就是“新苏南模式”;浙江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线的内源型经济,“温州模式”最具代表;还有上海形成了以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互动的综合型经济。在外源经济和内源经济的共同作用下,长三角地区保持了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见表1)
(二)产业集群特征明显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产业布局呈现出集中化、专业化的趋势,产业集群特征明显。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的集聚,并形成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长三角地区大批产业集群的出现凸现了地区比较优势和特色,如上海是以跨国公司或者大企业的集聚为主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化工、钢铁等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集群;宁波则以石化、能源、钢铁、造纸等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以塑料、模具、小家电、轴承等传统优势产业群,而苏州的产业集群,既有纺织、服装、轻工等传统产业集群,也有电子信息、金属制品、建材、电器、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这种集群经济的凸现,形成了长三角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长三角地区以占全国2.2%的土地面积和10.4%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近20%的GDP和25%的财政收入和进出口额,虽然一体化的成果已显现,但是依然存在许多问题阻碍一体化进程。
(一)行政壁垒导致地方保护,追求地方利益最大化
由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政绩考核体系,使各地方政府只关注自身的利益,采取行政手段,对本地区的经济运行进行不恰当的干预。首先,因为行政区在经济活动效用可能性边界上总是寻求有利于本地区的利益增长点,排斥所有跨边界的交易活动及有利于交易活动扩展的制度与规则,尤其是排斥进入行政区内的竞争者和区内资源向区外流动的所有合作(曾华,2008),所以表现为通过限制其他区域的同类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和限制本地的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向外流动,造成区域市场的行政分割;其次,长三角地区资源禀赋和技术能力相近,对于市场需求量大,有发展前景的产业一拥而上,为使本地GDP增长,必然抑制区域内的分工合作,使区域内的发展无法走出低层次的恶性竞争,导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明显。
(二)异地信贷障碍,资金流动不畅
有调查表明长三角地区商业银行对区域内异地放款虽有意愿,由于存在一定障碍,使异地信贷资金的自由流动未成为现实。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对长三角其他城市的企业信用情况,经营状况了解不详,异地放款对资金流向的监管非常困难,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信贷风险较大;区际利益协调问题。地方政府为避免本地利益在区域合作中外溢,对本地企业的利益进行保护,对银行异地信贷实行行政干预。
(三)城市分工不明确,导致产业结构趋同
虽然产业集群特征明显,但是产业同构问题一直是长三角区域的发展瓶颈。在长三角的16个城市中,以汽车作为重点发展产业的有11个城市,以石化作为重点发展产业的有8个城市,以电子信息为重点产业的城市有12个;在35个主要工业行业中,江苏和上海产值前9位的行业完全相同,浙江和上海产值前9位的行业只有一个不同,相似产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化工业等。据统计,上海与江苏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为0.82,上海与浙江的相似系数为0.76,而江苏与浙江的相似系数为0.97,由此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同构率竟在80%以上(翁志伟、张永庆,2009)。这种产业同构布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培育和发展,进而影响增长极“极化”与“扩散”效应的发挥。
(四)基础设施重复配置,致资源浪费
长三角地区目前已完成了对原有国道、省道以及包括长江和运河在内的主要航道的拓宽和改造工作,杭州湾跨海大桥和长江口苏通跨江大桥已顺利通车,对城际轨道交通和国际航运中心进行建设。但是,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合理或相互衔接不畅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例如,港口建设方面,作为深水良港的宁波北仑港,在现有港口设施能力未充分发挥的情况下,上海大小洋山港的建成以及江苏沿江各市重复建设大量集装箱码头,形成与北仑港对垒竞争的僵局,从而致使各个港口货源不足,造成巨大浪费。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路径选择
结合长三角的实际,可以看到在各个阶段都存在一定差距,一体化程度还不深入,因此选择适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路径非常重要。笔者认为,长三角应通过对制度的创新,以市场型经济一体化为主导和政府引导的发展模式发展区域经济,以此完善市场体系,推进市场准入,促进区域合作与分工,规划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区域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联动,优化区域资源配置,使区域经济一体化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改革考核体系,深化政府间协调
首先改革不合理的政绩考核体系,GDP指标只衡量行政辖区内本地经济发展状况,不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应以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制定更为合理的考核体系;其次,尽管“行政区经济模式”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但是可以加强政府间的行政协调。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联合组织,协调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目前,长三角地区已逐步形成了多层次的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如长三角区域的市长联席会议,经协委主任联席会议等,在这些会议上也达成了一些行政契约,互认协议等,但类似的行政契约与协议的达成没有以法律制度化的形式加以明确,而且对行政协议所应涉及的领域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没有法律地位和没有明确范围的行政协议对区域协调机制的推进和执行将受到很大阻碍,建议首先要尽快制定相关的行政协议法,为地方政府的合作构筑良好的制度平台。其次,明确行政协议所应涉及的领域为能源、环境、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领域,对于市场自身能够调节的领域,应由市场来协调。只有在法制的基础上,行政协议才能既灵活又高效,才能在长三角区域行政协调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协调区际利益,促进资金跨行政区流动
资本作为稀缺要素,在市场化价格环境中资本必然流向各地的优势产业,因此资金跨行政区流动能够加快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区域内经济总量的增长。要使资本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长三角金融协调发展需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三方的紧密配合,打通行政区划与金融区划的关节,加强城市间的合作。第一,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整合金融资源,建设通用的信息平台,实现各地企业信息的共享包括企业信息、信贷融资记录、行业统计分析、企业主要经营者的个人信用信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的披露等,解决银行体系的信息不对称性;第二,金融监管部门应完善支付结算网络,建设票据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异地贷款;第三,通过金融创新促进地区信贷资金跨行政区流动。例如区域内银行机构可发展银团贷款,发展动产担保融资业务等适合跨区的金融业务,促进信贷资金的合理流动。
(三)在产业集群基础上,调整产业结构
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的格局。产业结构调整的对象是产业,必须按照产业发展变迁规律,以企业为调整对象,跨空间、区域、行业配置生产要素。长三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要实现:构建产业链条。产业链是一种或几种资源通过若干产业层次不断向下游产业转移直至到达消费者的路径。各地区产业部门应融入区域经济产业链条中,成为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在上下游产品衔接,零部件配套、产供销经营以及物流配送等多领域开展合作,加快生产要素在区域内流动;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错位发展特色产业。产业集群的区域比较优势是指区域间存在比较效益差异,产业势必在效益高的区位形成集聚。各地区应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选择和发展该地区有特色的产业集群,促进区域产业分工体系的合理化;加快产业梯度转移。高梯度地区的产业梯度推移,使低梯度地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例如上海的比较优势在于其经济实力和优越的地理条件,可以重点发展金融、贸易、文化等服务业,为长三角其他地区提供服务,而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部分资本密集型产业向江浙转移,而江浙地区通过得到上海在高新技术、信息、资金方面提供的服务,加快其产业结构的升级。这种以上海为中心,江浙为两翼的“雁行模式”有助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调整外资政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立足长三角地区产业特色,实施与地区产业政策相协调的外资政策,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争取从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向主要从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的转变;积极吸引跨国集团公司的投资,利用全球化带来的国际分工调整,争取某些领域从垂直分工序列上升到水平分工序列,保持动态的比较优势。
(四)加快以上海为核心的城市大交通建设,建设覆盖长三角的交通网络体系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以上海为核心的城市群正在形成,那么建设覆盖整个长三角的交通网络体系是当务之急。逐步形成以上海为中心,国际、国内、区际、城市各层次配套的综合交通和通讯网络,区域内以上海为中心,形成“321”快速交通圈。在公路建设方面,加强与高速公路相配套的支线公路建设,实现公路交通的网络格局;铁路建设方面,加快完成长三角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的主轴建设。港口及航空建设方面,防止继续重复建设,对区域内航空及港口的资源进行整合,对现有的港口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布局,使长三角成为世界发达的集装箱港口群和国际航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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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政府
中图分类号:F299.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9-0125-02
长株潭三市地域临近、经济联系密切,但在行政区划严格、利益冲突的条件下,政府为了本地利益而采取地方保护政策,加剧了三市间的市场分割,阻碍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因此,改进政府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有利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构建,为实现湖南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为全国城市群区行政组织与管理改革提供成功经验。
一、经济一体化理论中的政府
欧盟是成立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是迄今影响最大、最成功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它不仅突破了国别的限制,形成了统一的欧洲大市场,而且统一了货币,产生了欧元。欧盟在统一大市场的基础上,实行货币交换、商品流通、人员流动、服务四大自由,区内自由贸易已经达到迄今为止世界上区域一体化的最高水平。欧洲一体化方案最早是在战后由罗马尼亚裔英国学者米特兰尼明确提出来的。他认为,由于认识到合作的必要而在功能领域进行的合作将会推动合作态度的改变,或者使合作的意向从一个领域扩展到其他领域,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更深入的合作[1]。经由功能合作来推进一体化,既可以避免所建立的政府间机构过于松散,又可以在共同的某些领域建立较广泛且稳定的权威[2]。
经济一体化包含两种性质:制度性一体化与功能性一体化。制度性一体化指的是,根据各地区达成的协议和条约,由特定的一体化组织管理机构加以指导的,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体化进程。功能性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地区间在经济各领域中实际发生的各种障碍的清除及经济的融合和依赖性的增强。制度性一体化是在功能性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彼此认识到需要有一定的规则加以规范和指导,从而达成某种协议和条约。功能性经济一体化虽然代表了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性内容,代表了各地区市场经济自发的内在要求,但在这种自发力量支配下的地区之间的经济活动往往是不稳定的、脆弱的;而制度性一体化通过地区之间的协议、条约的方式,将地区经济关系加以巩固和经常化,因此它成为经济一体化走上正轨的直接因素,功能性一体化从中获得了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
二、政府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中的功能缺失
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要彻底解决地方市场分割问题,但由于三市在利益上的冲突导致政府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部分功能的缺失,是制约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推进的根本原因。长株潭三市各级地方政府不仅具有分割市场的动机,而且具有分割市场的能力。
1.政府阻碍经济一体化的动机和能力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实施财税体制改革,财政分权制度与现行的行政区划制度相结合,使地方政府及其所管辖地区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体,与干部考核和任免紧密相关,这一度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推动力,但也使地方实际上成为利益体[3]。在体制转型中的长株潭三市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变成了财政收入最大化,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保护并发展本市企业经济福利。这样,三市地方政府干预企业的目的,就与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最大化直接相连。三市地方政府就有可能凭借行政权力从外部吸引稀缺资源,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在政策上实行差别待遇。
同时,三市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不得不采取经济任务数量化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质化的评价体系。理论上,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不仅包括可以通过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如经济增长率、社会就业率等“硬指标”,而且包括难以通过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如生态环境状况、政府服务质量、社会秩序与安全、社会经济福利水平等“软指标”。但在实践中,三市地方政府为了完成经济任务,就利用行政权力把任务层层分解和量化,并以完成任务和指标的实际状况作为政府绩效、官员政绩评价和奖惩的直接依据,这必然催生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硬指标”化倾向,使政府官员必然追求任期内的GDP增长、财政收入的增长、居民收入的提高、引进外资的扩大等短期行为。在这种条件下,三市地方政府必然想方设法扩大本地的经济赶超,保护本地企业和产品、歧视外地企业和产品、并阻止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最终导致了市场的割裂。
虽然建立统一市场体制的长远目标是明晰的,但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中,三市地方政府所拥有的行政力量依然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赋予了三市地方政府有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转型中的政府仍拥有一般企业无法获得的公共资源(如土地、公共基础设施等),还拥有企业所不具备的行政权力、制定竞争规则的权力(如税收政策、城市规划等),而所有这些政府职能的展开,都是以行政区划为载体的。尽管在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后,三市地方政府正从直接经营企业的事务中逐步摆脱,其虽不直接介入企业的投资与运作,但可以用土地、税收政策等地方公共资源变相地作为投入,行政区内的公共资源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依托基础和可支配的资本,由此导致了各种非规范竞争和区域整体边际效益下降。
2.经济一体化中政府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博弈分析
在市场经济中,各地区都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并且围绕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存在着一定的竞争关系。作为地方利益代表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资本、技术等可流动生产要素流入,必然在投资环境、市场制度、经济发展战略、公共服务与物品供给等方面展开跨地区政府之间的竞争。这种围绕利益而展开的角逐,实际上是一种博弈关系。在相互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很容易陷入博弈论中经常提到的“囚徒困境”,即对各方自身而言最优的策略选择,对整体而言,却是最差的选择。当前,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要素市场分割化和地区产业“同构化”就是这种“囚徒困境”的真实写照。
A、B两个地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博弈过程中,他们的决策行为是基于理性的,他们必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博弈过程如下:如果双方都不保护,在区域内共同协调发展,制定统一的政策和规则,那么A地区可得到收益A+t1,B地区可得到收益B+t2(A>B,t1>t2,经济总量大的地区所获得的收益相对较多)。如果保护增加的收益a>t1,那么A地区就会选择保护。但是,这个时候B地区知道A地区选择保护,那么B地区也会选择保护。因为在都实行地方保护的情况下B地区的收益要大于A地区保护B地区不保护时的收益。于是,尽管本地区最大的福利是两个地区都不保护收益为A+B+t1+t2,可是由于两个地区存在保护的经济动因,任何一方选择不保护,另一方就会选择保护。最后,博弈的结果是都采取保护,显然,这样的纳什均衡是一个“囚徒困境”,是最坏的结果。在这种条件下,如果A地区不采取地方保护,那么企业就会流出的成本较低,而以优惠政策等形式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的B地区就会吸引到更多的企业,地区的GDP和财政收入就会增加,而这正是地方政府官员考核的主要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限制本地企业流出、为保护本地企业而限制外地企业进入、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企业等一些列的地方保护主义就会涌向,直接阻碍了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只有三市经济之间存在功能性互补,即保护增加的收益a
三、改进政府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中作用的政策建议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政府“自私”的经济行为造成的。三市地方政府在体制转型中掌握了大量的行政和经济资源,其抵制导致一体化陷入了困境。要突破三市地方政府的抵制,必须从削减地方政府掌控的资源、增强三市在经济上的功能性互补入手。
第一,积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市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尽量避免或减少直接干预经济。三市地方政府应以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制定共同的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加强三市相互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使有限的资源得以合理有效的配置,实现三市各自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对经济一体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下,要整合三市企业资源,以企业之间的功能性合作来奠定三市整个经济一体化的基础。
第二,完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政绩考核办法。应尽快设计、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内容不仅要有经济增长速度、总量等方面的指标,而且要有经济增长质量、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并且把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减少三市矛盾和冲突列为对三市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以避免三市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短期行为。
第三,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如果没有规范经济活动的行为规则,或者虽然有规范经济活动的行为规则,但没有执行保障,那么,社会经济生活就会陷入一种不确定的无序状态,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和风险成本就会大幅度提高,从而抑制正常经济交易行为的进行。因此,要对三市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短期行为进行行之有效的法律约束,这突出地体现在三市环境的共同治理上,不仅要加强立法,还要加强执法,规范三市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从而为三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组建跨行政区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管理机构。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涉及三市之间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生产要素流通等方面的问题。要利用长株潭三市党政联席会议的机制,迅速在长株潭三市之间组建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管理机构势在必行。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在于协调三市利益关系,统一管理经济一体化发展专项基金,具体负责实施跨三市之间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甚至还可以监督和约束三市地方政府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短期行为。
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就是要在经济一体化中不断增强三市在经济上的功能性互补,增加三市在经济一体化推进中的预期收益,从而在根本上实现三市在经济上的一体化。在三市经济上尚未形成这种功能性互补的条件下,要逐步改革现有的行政体制和官员考核考核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降低三市政府在分割市场、各自为政的地方保护主义动机,改进政府在长株潭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为三市在经济上形成有机的、互补的经济系统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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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动因及效应
“全球化”这一概念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提出的。20世纪六十年代在法国人和美国人的作品中,全球化概念已经有了模糊的轮廓。这一概念是由经济学家T・莱维在1985年明确提出的,即商品、服务、资本和技术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领域中的扩张。因此,当人们讲全球化时,其原意是指经济全球化。199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前首席经济学家S・奥斯特雷也采用了这一概念,他认为全球化主要是指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以寻求适当的位置,进行最佳配置,它意味着跨越民族国家疆界的经济活动的扩展,以及世界各国相互依赖关系的加深。
综合国内外研究的成果,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应是:在生产力发展,特别是在科技革命的推动下,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体现,是生产要素、商品和服务交易加速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与扩散,从而使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不断扩大、相互依赖关系日益增强,全球经济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的过程和趋势。
经济全球化不等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表述的是各国经济相互联系和依赖的状态,主要属于经济层面上的问题;而世界经济一体化则是表述世界通过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统一制度为基础的权威性国际组织机构,来统筹世界经济,它更多属于制度层面上的问题。B・巴拉萨给世界经济一体化下的定义是:资本与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人为障碍的完全消除;C・金德尔伯格的定义是:生产要素国际流动障碍消除,并导致要素价格均等化;我国学者张幼文的定义是:再生产过程各阶段上国际经济障碍的消除。从上述定义看,他们都强调了世界经济一体化应是人为的“经济障碍的消除”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要实现这些就必须要求各国政府签订一系列的协议和条约,并建立相关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行政管理能力的权威性的国际经济组织,来统筹世界经济,将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从法律和制度上确定下来,使各国共同遵守。目前我们所说的经济全球化,显然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因为要实现世界经济一体化,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有超国家的权威性的国际机构来协调一体化下的国家关系;二是各国之间要做出更大的让度;三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应大大缩小,使“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四是要在国际上建立一套各国共同遵守行之有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消除国际经济活动的人为障碍。因此,经济全球化只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阶段,不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必然导致经济全球化,而是经济全球化的深化可能导致世界经济一体化。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动因,有很多因素,但在众多因素中经常起作用的因素还是生产力。第一,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是各国之间普遍交往的扩大,而各国之间普遍交往的扩大,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指出:“只有随着生产力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才能建立起来,”而“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第二,有的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是资本无限扩张的结果。但资本的产生与扩张,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从历史上看,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资本才在封建社会的母体内孕育而生,资本也是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不断扩大积累,不断向外扩张的。因此,资本的产生与扩张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第三,有些学者认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动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几次科技革命都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但是,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的范畴。马克思指出:“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
综上所述,无论是资本的扩张,还是科技进步,或是其他因素的作用,归根到底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动因还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是否有其客观发展的必然性,经济全球化会产生什么效应,它对世界各国来说,是福还是祸?我们认为,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和科技进步发展的结果,有其发展的客观性,是呈现在人们面前活生生的现实。经济全球化是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与配置,总的说来它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但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给各国带来机遇和利益,也给各国带来挑战和弊害。由于经济全球化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进行的,因此对发达国家来说,利多弊少,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利少弊多。
首先,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先进与落后不是绝对的,而是相互转变的。英国工业革命使英国走向了富强之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称为“世界工厂”。但是,美、德等国抓住了第二次科技革命的机遇,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甩掉了英国,成为世界上的强国。亚洲“四小龙”原来都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是由于抓住了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机遇,跃居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有的接近了发达国家的水平,关键是发展中国家能否顺应历史潮流,抓住机遇,采取正确的对策。
其次,经济全球化确实对发展中国家利少弊多,但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机遇和迎头赶上的有利条件。一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起步较晚,绝大多数始于战后。然而,他们是在殖民体系瓦解,各国纷纷独立,经济全球化进入新阶段,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席卷全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主流的大背景下,启动现代化的;同样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和机遇。二是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不成功的教训。但它们的现代化起点较低,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的漫长发展过程。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绝大多数国家真正起步于信息时代。这样,发展中国家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少走弯路,又可以自身开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实现跳跃式的发展。三是经济全球化意味着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与配置、各国之间彼此交往和相互依赖的加深。当今世界,不仅发展中国家需要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资金,发达国家也需要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和资源。发展中国家可以利用、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加速自己的发展。四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现代化起步晚,长期受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剥削,经济比较落后。但在独立之后,要求发展经济,摆脱落后状态的愿望比较强烈。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也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
二、经济区域化进程与趋势
从人类交往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经济交往总是从国家到地区,再到全世界,即从局部扩向整体。英国工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然后扩展到欧美。第三次科技革命发端于美国,再波及到世界。战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区域性的组织发展迅速,数量急剧增加。到20世纪九十年代中叶,全球已建立的区域性组织多达109个,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等。此外,还有次区域性的组织,如中美洲共同市场、加勒比共同体等。
战后区域化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出现了两次: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六十年代,但到七十年代末受挫;第二次发生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一直持续到现在。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源于发达地区――西欧。1958年《罗马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共同体的形成。其后经过几次扩大发展为欧洲联盟。该区域组织在内部实行统一的关税、贸易、货币等政策,推动了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堪称世界各区域组织的典范。
欧洲共同体的建立引发了六十年代第一次区域化的浪潮,这次区域化浪潮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非洲是在第一次区域化浪潮期间最早尝试组建经济一体化的地区。首先由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三国组成东非共同体;1964年一些讲法语的国家,包括刚果、中非共和国、乍得、喀麦隆和加蓬成立了关税同盟;1973年西非经济联盟宣告成立。
拉美地区第一个区域化组织出现在1960年,当时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率先成立了中美洲共同市场;第二年,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巴拉圭和乌拉圭、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共同组成了拉美自由贸易联盟;其后,又相继成立了其他一些区域组织,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安第斯条约组织和加勒比自由贸易联盟,后发展成加勒比共同市场。
亚洲第一个区域经济集团是1961年7月由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三国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新加坡和印尼又加入了这个联盟,改称为东南亚国家联盟。
在第一次区域化浪潮中,除了欧共体保持发展势头并逐步升级外,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合作到20世纪七十年代末大都受挫。但是,区域化的发展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到20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由于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欧共体得到新发展的典范作用,美国贸易政策的理念转变,发展中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区域化又出现了第二次。这次,无论是在区域经济组织的数量上、规模上,还是合作的方式上、发展的趋势上,都比第一次有较大进展和不同,因此有人将这次的区域化发展称为“新区域主义”。
第一次区域化浪潮与第二次区域化浪潮有不同的特点:首先,早期的区域组织往往是内向型的,保护性关税是维护区域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而第二次浪潮中出现的区域组织大都是外向型的或开放性的。各区域组织不仅强调区域内的贸易发展,同时也比较关注与区域外贸易的发展。其次,在第一次区域化浪潮时,区域组织的组建主要有两种平行的模式,一种是南―南合作模式,即经济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之间组建的区域组织;另一种是北―北合作模式,即发达国家之间组建的区域组织,如欧共体。但到了第二次浪潮时期,新的区域化组织更倾向采取北―南合作模式,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组成区域集团。再次,区域组织之间的重叠也是新区域主义不同于旧区域主义的一个显著特征。例如,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既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也是亚太经合组织的成员。
第一次区域化浪潮和第二次区域化浪潮相比较,旧区域组织和新区域组织之间的不同点,可概括为下表:
三、经济全球化、区域化与发展中国家对策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有其共同点和不同点。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都是指生产要素、商品与服务交易跨越国界的流动与配置。因此,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两者从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合作的范围和合作的方式不同而已。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为导向,多属于自然流动方式,而区域性组织是人为地把世界划定板块,多属于人为的流动方式。特别是早期区域性组织具有自保性和排他性,即区域组织内部实行贸易、关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区域之外的国家多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碍于全球性的经济交往,有悖于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潮流。正是因为如此,在第一次区域化浪潮期间建立的区域集团绝大多数以失败告终。在第二次区域化浪潮期间建立的区域集团,我们更多地看到两者之间的联系性和互动性。第一,各区域组织由于在内部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促进了区域组织经济的发展,而区域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其经济活动向全球扩展,这就使区域组织中的成员间能够以一个整体面向世界,为经济全球化奠定了基础。因此,经济区域化并不是贸易和生产全球化的障碍,而是推动;第二,第二次区域化浪潮期间组建的各区域经济集团相互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跨越地区的区域组织,有助于区域集团之间的交往,成为联系各区域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第三,新区域组织往往实行北―南合作模式。这种模式有助于把各国的经济活动拓展到全球;第四,从区域合作的理念上,新区域主义更主张开放性。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 战略调整 制度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贸易政策随着国际趋势的变化而不断进行着调整,通过改革对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的漠视,积极推动多边贸易、区域及双边贸易并重政策。由此以美国为中心遍布全球的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简称 FTA(Free Trade Agreement),此 网络正在计划和形成之中。
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调整建设进程
在美国战略计划的FTA伙伴名单中,经济总量多数不排在世界前10位,但美国已经缔结的FTA及正在谈判的22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成为美国第三大出口市场,经济购买力达到2.5万亿美元。美国积极追求WTO多边体制之外的FTA,利用杠杆作用分化WTO 成员。美国FTA伙伴(例如英、加、韩、澳等国)是其WTO及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谈判中的联盟,同时美国对于有战略考虑的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泰国、巴西等国),通过给予单边优惠,然后谈判“贸易投资框架协定”,在此基础将单边优惠转变为互惠性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终维护美国持久战略利益。
任何国家都无法漠视和抵制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球的发展表明,其内在深刻的发展动因即使像美国这样实力强大的国家也无法轻视和抵制。高效的贸易谈判机构及决策机制是美国FTA谈判的国内基础,美国近年来在双边及区域贸易谈判方面的迅速进展与美国贸易促进授权关系密切。该授权程序包括:总统谈判一般权限、国会协商、及时签署协定、提交国会批准及向国会报告等贸易谈判决策程序。授权的高效性保证了在美国贸易政策调整略显迟缓的情况下,同样取得自由贸易区建设在世界市场占领中的优势地位(见表1)。
本文通过表1分析认为,作为世界经济风向标的发达成员国,美国双边及区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不仅涉及发达国家与组织,同时也强调发展中国家或区域;不仅重视世界高端市场与资本密集国家建设,同时关注资源及劳动力密集国家的渗透。更重要的是,美国多层次自由贸易区建设并未忽视以色列、新加坡优先战略国家政治安全对整体建设进程的积极影响,同时建设互相促进,一定程度是为了实现维系世界经济政治主导国地位的国际认可。
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措施选择
美国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战略是通过地区发展战略工具逐步实现的。通过与重点国家签定双边FTA,再将双边FTA融合为区域性自由贸易区,最终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区内国家联盟实现多边贸易体制的领导地位。目前,美国自由贸易区建设主要分为三种层次逐步推进,其实践效果已经对世界竞争伙伴加快FTA谈判产生一定“抢滩”效应。
优先谈判对象的选择
美国选择FTA的谈判对象,要求谈判对象具有高度战略地位及良好的外交关系。美国中东战略即是这一选择的有力证明,同时也体现了美国FTA战略中广泛培养及循序渐进的原则。美国通过以色列积极支持中东地区利益国家加入WTO,与条件成熟的国家达成贸易投资框架协定,简称TIFAs(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s);及双边投资协定,简称BITs(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通过次区域协定的双边安排,计划在10年内融合成为美国中东自由贸易区。同时通过新加坡、韩国实现亚太遏制及贸易控制,为其在亚太区域经贸合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西半球战略的协同计划
由于与南美最大经济体巴西对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 的基本结构存在巨大分歧,美洲各国FTAA 对农业补贴的意见并不比多哈回合谈判简单。美国通过积极推进与巴西以外的2/3西半球其他国家签署次区域或双边FTA,建立美洲34个国家共同的权利和义务,鼓励FTAA内部进一步自由化改革,参与更高水平市场开放承诺,从而实现以美国为代表的美洲经济一体化。
选择发展中国家竞争活力与海外出口重点国家培育
为使FTA利益最大化,美国选择能够对其国内市场注入竞争活力和海外出口机会的发展中国家。例如美国与泰国的FTA谈判,是美国东盟谈判计划的重要步骤,希望以泰国为东盟国家建立一个有吸引力的示范;与约旦及摩洛哥自由贸易协定则是中东自由贸易区框架的组成部分。美国在各地区确定不同的重点国家,对于推进美国的地区战略具有重要作用。
美国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预警机制是贸易谈判过程的重要环节
美国在决定对外谈判或签署FTA前,应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征询建议,经过对FTA谈判准备评估及调查,举行听证会,综合建议迅速决策。从双边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规划,到具体谈判及协议的签署,以及最终协议的实施对企业产生影响,整个过程政府始终不断地对产业部门及社会发出政策预警,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协议带来的机遇,并尽可能地规避协议带来的风险。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建设取得的各项成就,值得我国及国际社会其他国家密切关注。
调整自由贸易协定战略的制度分析
进攻性自由贸易推动美国政治经济安全目标的战略地位
自由贸易协定是服务于国家安全及整体贸易战略的工具,美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地区经济一体化战略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步骤,是与多边、区域及其他双边协定谈判相协调和相促进的,并服务于地区战略和经济安全等整体利益。美国自由贸易协定安排,希望通过一系列贸易议题和谈判计划,创造一个“竞争性自由化”环境,从而为以美国为主导的自由贸易注入新的经济攻势及政治动机,从而实现美国远期战略目标。FTA安排计划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国实现其广泛的经济及政治安全目标的途径和战略。
以FTA战略安排谋求国际贸易多边谈判规则主导权的诉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区域贸易协定安排迅速发展。以欧盟扩展为代表,亚太区域贸易安排紧随其后,而拉美及中美洲共同市场也要求发展,南非共同市场、安第斯集团等区域贸易合作也在积极推进的过程中。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美国构成竞争压力,越来越多WTO成员介入FTA谈判。至2002年底,全球生效的FTA国已达到146个,其中美国仅有4个。为了强化美国在世界贸易体系及规则制定中的领导权,协调其他国家区域贸易安排规则与美国惯例的冲突,减少他国区域贸易规则对多边规则的影响,节约美国国际贸易交易成本,美国希望通过综合高标准的FTA 谈判,为国际范围内的 FTA规范发展提供可供模仿的美国模式,从而达到强化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导向作用以及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主导权。
通过FTA谈判的突破补偿WTO体制日益衰减的强国格局
美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控制力日益减弱,这不符合美国的安全利益。随着WTO成员数量的增加和多样化,以我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为谋求自身利益逐渐改变着WTO发达国家独断贸易的现实,WTO达成协议难度加大。自1967年肯尼迪回合以来,GATT/WTO 仅达成了两个综合性贸易协定,即1979年东京回合协定和1994 年乌拉圭回合协定。从WTO目前决策机制来看,美国并没有比其他成员具有更大的决策权。作为剌激竞争和激发更广泛的多边谈判工具,美国需要利用FTA对多边谈判构成机制性的竞争。WTO重要决策需要在148个成员间达成共识,加之WTO争端解决机制使得美国在争端解决中屡屡败诉,美国转而从双边及区域寻找突破口,谋求即使WTO多边谈判失败,而在FTA谈判中取得的成功可以补偿其日益衰减的强国地位。
他国FTA贸易转移效应削弱美国产业世界市场竞争优势
随着区域一体化的不断持续发展,不包括美国在内的FTA协定,会使美国出口商在这些国家市场上处于竞争劣势,而其他贸易伙伴FTA实施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使得美国产业国外投资增加,国内就业机会减少并伤害厂商和工人利益。即使美国厂商是在世界上特定地区生产效率最高,但必须克服享受零关税或其他优惠措施的外国厂商的竞争优势。在美国与中美洲国家签定FTA前,包括墨西哥、加拿大、智利和一些南美国家的优惠安排,使美国出口商在这一地区处于一定劣势。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同样增加了美国在亚太区域的竞争压力,消除他国FTA影响的最佳选择,就是更有效地进行双边、区域及多边贸易谈判,建立相互支持和稳定的贸易协定网络。
美国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建设,导向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方向。美国在东盟、中东及中亚国家的渗透合作,与我国形成了竞争局面,同时使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目标日益复杂。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除了继续加快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外,与日韩等发达国家及国际分工格局调整中产业转移具有相似演化路径的印度等国的磋商与谈判亦应尽快启动,而且寻求建立不同发展层次的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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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态经济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属性,不会自发主动形成,所以需要政府来积极引导、支持和推动,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生态责任。如同其他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经济也会经历从萌芽到稳定再到成熟的发展阶段,笔者将其分为运筹启动阶段、稳定发展阶段、未来发展阶段。本文将从我国政府在生态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承担不同的生态责任这一角度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生态经济;政府;生态责任
一、生态经济运筹启动阶段政府的生态责任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生态经济尚处于探索、研究、试点的运筹启动阶段,还未形成全区域性乃至全社会性的普遍的经济模式。[1]但是我国许多省份和区域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例如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等省份作为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生态省建设试点,[2]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使生态经济向纵深推进。
综观这些生态省建设试点的实践,在生态经济初期启动阶段,需要由政府承担主要的生态责任。所谓生态责任是指在民主和服务价值理念指导下,以追求和实现自然生态平衡和稳定或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作为价值目标,在特定的责任制度安排中,与特定机构与职位相联系的义务与职责。[3]这是因为:首先,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期,需要政府引导新型经济的发展方向。在生态经济初期启动阶段,一方面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使企业和公众来认识到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需要出台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的法律条文。这两方面企业和公众只能起辅助作用,能真正实施的只能是政府。其次,由生态经济发展初期需要配备大量基础设施的客观事实决定。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多、周转时期长,又是公共物品,一般的企业不愿意也没有如此大的财力进行投资,所以这一阶段由政府起主导作用也成为必然选择。
具体来说,政府在生态经济运筹启动阶段的生态责任主要有:
第一,加大生态整治、生态恢复和规划。逐步形成生态功能区、现代特色产业园区,统筹规划一、二、三产业的关系和布局,通过不同类型产业的组合和连接,大力实施产业生态化战略,形成共生互动的生态工业网络体系和社会经济体系。
第二,逐步实现产业集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新兴产业,建立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现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的循环传递和多级利用,走生态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三,加速推进优势生态的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生态品牌效应,提升优质生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经济、社会效应,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生态经济的基本发展模式。
二、生态经济稳定运行阶段政府的生态责任
我国生态经济建设刚刚起步,可以借鉴分析国外已经进入生态经济稳定运行阶段国家的案例,从中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选择可行措施。德国和日本在发展生态经济方面位于世界前列,目前这两个国家生态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可以说已进入生态经济发展的稳定运行阶段。
德国政府的主要措施有:一是经济手段为主、企业成为环保的主体。德国对厂商按照实际排放量征收税费,费率依据水污染物的组成,如果证实其遵守了标准,费率可减少75%,收费和许可证政策同时实施,由各州执行,鼓励效果较强。二是法律手段是有效运用经济手段的保证。目前,全德国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有8000部,除此之外,还实施欧盟的约400个相关法规。[4]德国还设立了环保警察,其主要任务是:发现环境污染时,立即采取补救行动,把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三是环境教育是经济手段的主要补充。通过宣传教育,公众的环境意识保护及参与意识增强。德国有上千个环保组织,人员达200万左右。在德国,凡去超市购物的人大多会自带购物袋,再生纸的使用比较普及,从学生用的练习本到商店售货员用的收据纸,从信封、邮票到各种报纸杂志,从餐馆的餐巾纸到厕所里的卫生纸,随处可见。
日本政府的主要措施:一是扩大生产者的责任。日本制定法律明确规定:生产企业是承担回收费用的主体,消费者有进行合作的义务。日本法律要求从事制品、容器等制造的买卖的业主,有义务提高制品和容器的耐久性,完善维修体制。二是健全的法律、政策系统。通过立法手段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利用其强制性来督促企业和民众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行为。实施产业倾斜政策,制定生态经济财政预算,政府实施绿色采购,制定环境会计制度,制定环境报告书等。[5]三是全社会共同参与。中央政府规定环保政策,还采取必要的财政措施;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提供关于环境经营系统的信息和技术指导等。科研机构和大学围绕生态经济的主题,进行具体的研究工作和技术开发。产业协会、社团和地方公共团体成为实施各项生态经济政策的重要组织。
总结分析国外经验,根据国情,我国政府在生态经济发展成熟稳定阶段主要的生态责任有:
第一,政府以经济手段为主,使企业成为环保的主体。政府在生态经济发展中,不断扩大企业和生产者的责任,使其在经济发展中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运用经济手段,开征环境保护税,鼓励环保做得好的企业,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将受到严厉惩罚,由该企业承担治理污染受损的费用。
第二,建立健全相关的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健全实用的法律法规能够保证各种手段的有效运行。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发展生态经济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立法手段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利用其强制性来督促企业和民众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行为。
第三,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公众广泛参与。首先,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使人们认识到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和应负的环境责任,改变传统的消费方式,增强自我调节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高质量运行。可以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外,还应让市民亲身感受到环境和生态保护带来的好处,增强公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其次,加强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将保护生态的理念写入教材,加强社会教育,加深中小学生的生态意识。再次,鼓励社会环保团体的发展,使之发挥重要作用。
三、生态经济未来发展阶段政府的生态责任
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复杂的动态发展的整体,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可以预见的是,生态问题也越来越国际化、一体化。[6]某一问题对局部的频繁干扰与施加的影响势必会扩散到更大的区域系统甚至扩散到全球生态系统。所以我国的生态经济在经历了初期运筹启动、成熟稳定运行阶段后,将会随着国际一体化的发展,也将呈现出国际一体化的趋势。进入到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后,政府将主要负责在国际生态利益上争取话语权,国内市场主要以企业为主体。这一阶段,非政府合作组织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一,国际生态经济一体化是生态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势。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会在一定条件下加重国际范围内生态系统的负担,经济一体化中的参与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对跨国界的大生态系统进行协调维护,以消除或降低经济活动对生态系统产生的不良影响。在这种发展背景下,我们可以预见的是,生态经济未来发展趋于一体化、国际化,换句话说,即将国际区域合作由经济合作范畴扩大到了生态―经济合作的范畴。
具体讲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生态经济系统(国家或地区)以在国际区域范围内构建高效、和谐的大生态经济系统为目的,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不断加强经济合作增进区域经济福利的同时,通过协作共同维持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政府主要负责更高层面的合作与对话。在生态经济未来发展阶段,政府主要在宏观方面起作用,主要职责就是积极参与国际生态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和对话,争取在生态经济领域的话语权,维护国家的生态利益。首先,协同合作国家采集大生态相关数据并分类整理,建立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其次,在理论研究和模拟论证的基础上,协调制定泛国际生态经济一体化大生态系统的管理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再次,建立协调高效的监测网络、预警和应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有效合作增强合作国间的互信,有利于合作的长期开展。
第三,非政府合作组织(NGO)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国际生态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非政府合作组织NGO(NGO为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7]政府应鼓励、扶持及规范这些非政府合作组织的发展,使他们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环境NGO,它是指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发展的非政府组织。由于其活动更多地面向公众而非限制于学术研究层面,它们对普通公众的社会影响力较强。作为公众利益或弱势群体的代表,环境NGO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宣传与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公民生态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NGO发起者多为社会精英,拥有较强的专家优势、政府认同以及体制内的沟通渠道,对政府的决策行为可能产生影响;环境NGO作为(公众)利益相关者的代表和政府决策者、企业平等协商,为环境问题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形式,并将作为社会监督的另一种形式,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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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先后成为国家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两区现实目标要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发展,山东省政府又提出实现了两区一体化的重要战略。实现蓝黄两大区对内、对外的对接、融合,对于实现区域一体化至关重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在符合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区域内各行政单元通过良性竞争与紧密合作,形成分工明确、协作配套、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格局,实现区域经济关系融洽、总体效益和长远效益最佳的目标”[1]。在一体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如何定位政府职能关系到了整个战略能否科学实施和顺利进行。政府在引导一体本文由收集整理化顺利实施过程当中必须采用一种新的合作方式——政府协同,即以政府为主导,“为实现和增长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多元合法治理主体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协同规划、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共同合作,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合。”[2]
1、政府协同是一体化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客观需要
1.1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3]蓝黄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是落实区山东省域经济一体化的具体战略。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周高效生态经济区在规划间存在高度“重合”:黄三角所涉及的六市19县中,有11个县市区同样也被涵盖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中;蓝色经济区和黄三角高效生态区在发展方向和发展目的上是一致的,均突出了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高效生态经济取向;黄三角生态区和蓝色经济区都是经济概念。在蓝黄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政府为了自身发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促进一体化发展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在两个经济区之间进行政府协同,通过协同,弥补自身不足,提高整体竞争力,促进一体化整体战略的顺利进行。经济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政府的权力与作用相对减弱,原属政府的权利开始向企业和第三部门转移。在一体化进程当中,原有的以政府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已经不足以应对和解决一体化过程当中的一些共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赖政府与企业、第三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同时,在一体化的背景下,政府可以提升自身的公共事务治理能力和制度创新的能力。政府协同的实质是政府和其它合法治理主体之间的权力的合理分配,通过分权,调动各治理主体的积极性,提高竞争力;均衡治理主体的利益,兼顾社会的各利益集团的力量。蓝黄经济一体化战略在其本质的另一层面上,就是对政府创新,政府治理方式的一次考验。
1.2 利益博弈对政府协同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代生活的性质已经使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那种管辖范围应泾渭分明,部门间水泼不进的理论在19世纪或许还有些意义,如今显见已过时了。不仅在经典联邦制国家,管辖权之间的界限逐渐在模糊,政府间讨论、磋商、交流的需求在增长,就是国家之内和国家之间,公共生活也表现出这种倾向,可见唤作‘多方治理’的政府间活动越来越重要了。”[4]但是,在‘多方治理’的治理过程中,政府间形成了纵向与横向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同时,政府与企业以及第三部门之间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使也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利益博弈关系。“利益是一定生产关系中人需要的满足,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因和社会发展的动力。在追求利益过程中,人与人、利益集团与利益集团之间必然会产生矛盾”。[5]所以,利益的存在必然导致利益的博弈。蓝色经济区和黄三角生态区是作为经济区而设立的,但是,他们同时又是许多不同利益的行政单元组成,这就必然导致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一体化战略将两个经济区作为一个整体,“整体融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合力竞争、共生共荣”,需要营建的是一个整体协同促进发展的战略格局。但是,整体内部各子系统(各行政单元、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由于各方面原因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博弈。利益博弈相当于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推动一体化进程,也可以阻碍其进一步发展。正确处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需要“多方治理”,但是并不简单的知识政府间的相互协调,而是应该政府牵头,实现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只有通过政府协同知道,才能有效的实现利益合理分割。
1.3 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为政府协同提供了契机
政府是全社会中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处理者、最大的信息技术的用户,有效地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极大地提高政府业务的有效性和劳动生产率,建立一个更有效率和效能、更精简和有竞争力的政府。蓝黄经济一体化,关键在于信息的沟通。各区域、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一体化的进程。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改变了政府的组织结构,它冲击了层级节制的集权体系,重新调整了政府部门的边界,增强了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改变了政府管理主体的构成。蓝黄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关键点在于政府间以及政府与非政府部门间的密切配合与信息沟通,通过电子政府互相及时沟通了解,通过电子政务和电子网络加强政府协同,相互促进。
1.4 第三部门功能的发挥成为政府协同的需要
随着山东省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不断发展与两区经济一体化的加深,第三部门在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第三部门是除政府机构和营利性机构之外的一切社会组织的总和,在中国发展第三部门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弥补国家财政对社会公共事务投入的不足,维护社会公平竞争,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发展。但是由于中国第三部门的发育还不成熟,社会文化氛围的不利影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运行资金不足,自身管理的不够完善,以至于第三部门的发展出现了缺乏自治性,非营利并不明显,志愿活动出现行政化倾向等问题,进而阻碍了第三部门的而进一步发展。第三部门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的发展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因此如何发展第三部门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第三部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我们可以发现,其根本在于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政府协同的力度不够,尤其是政府协同。政府协同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它们的进程。在实行蓝黄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第三部门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性。只有通过政府协同来有力地解决它们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才能更好地进一步推动一体化的顺利实施。
1.5 “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化的理性需要
由于历史的渊源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和利益机制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行政区经济”。“行政区经济”是指“以行政区为经济活动组织与布局基本地域单元的经济,以及以行政性手段和运行机制为主来组织和布局的经济”。[6]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加入wto等因素,“行政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其自身的不足。由于“行政区经济”以行政区范围作为一个“独立王国”,“不重视合理的区际分工合作,不重视甚至阻拦资源和要素在跨地区(行政区)之间的自由流动,以行政区自身的最大利益为主要目标,行政指令和行政性措施为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营的主要手段等”,[6]使得“行政区经济”已不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尤其运作机制导致的地区利益冲突,更加阻碍了“经济区经济”的发展。“经济区经济”是指“以经济区经济活动组织与布局基本地域单元的经济,以及以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为主并重视宏观调节与引导来组织与布局的经济。”[6]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经济区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要以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为准则来经济要素的配置以及经济活动的组织、布局与经营,这就要求要突破行政区域的界限,建立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要求的“经济区”,并在此“经济区”中以经济规律和市场机制来运作。要实现这种转化,需要各方力量的相互配合,相互协同,这将直接关系到一体化建设的成败。
2、政府协同于山东“蓝黄经济一体化”的战略意义
2.1 发挥相对优势以实现利益互补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区在地里位置上处于两个不同地区,蓝色经济区涵盖山东半岛较发达地区,海洋资源丰富,科学技术发达,科研人才聚集;黄三角生态经济区生态资源丰富,其湿地生态系统是我国乃至世界上需要保护的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一体化战略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两区之间的进一步交流,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两区优势的发挥,并不是无序的,要实现优势互补,必须统筹安排,需要个行政单元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进行政府协同。政府协同可以实现政府之间行政优势相互促进。政府是全社会最大的信息拥有者和处理者,在政府之间进行协同,可以实现纵向与横向之间的复杂合作与协调。同时在广义上还可以实现两区各政府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充分政府之间的优势,实现跨区域优势互补。政府与非政府之间协同,充分调集经济区域内所有优势资源的充分整合。企业和第三部门掌握着除政府外其他所有的资源,在两区复杂的行政与经济条件下,通过之间的协同,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作用,实现优势互推,共生共荣,推进一体化的“正增长”。
矛盾和冲突的产生,其根源在于利益分割不均以及本为主义的影响。实现两区融合,促进“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的转化、充分发挥第三年部门作用以及实现优势互补在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就必然要求协调利益矛盾,合理进行利益分割。利益冲突是一体化进程的最大阻碍,如何正确合理的协调各方利益是关系到整个一体化进程的“决定棋”。通过政府协同实现共通有无,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协调一致,在矛盾与风险的巨浪冲击之下,合力化解矛盾,消除本位主义,在各主体之间可以形成一种“和谐”的氛围,增强彼此之间的尊重与沟通,在利益的合理分配上凝聚各方的力量。
2.2 突出特色以实现错位发展
蓝黄两区经济一体化可以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进行错位发展,进而增强产业规模,进一步推进两区的快速融合。错位发展就是要求两个经济区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突出特色,避免相互恶性竞争,阻碍一体化进程。蓝黄两区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资源上都有着明显的特色,而这些特色有可能在一体化过程中成为融合的矛盾所在。优势互补基础上的错位发展可以避免恶性竞争,还可以更加充分的发挥相对优势,实现发展的和谐。政府协同可以有效地发挥相对优势和进行合理的利益分割,这样可以减轻摩擦,避免恶性竞争;另一方面,政府协同可以充分地调动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为资源占有者提供更好地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错位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也离不开各方的相互沟通;特色经济是地区经济的“招牌”,是进一步吸引投资的有力“武器”。同样,错位发展对规模经济和经济的和谐发展也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2.3 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区域“规模经济”
蓝黄经济一体化,是规模经济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规模经济在于集聚各方力量,降低经济成本,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区域规模经济的形成有利于指导一体化发展中各经济活动的组织、布局与运营获得区域规模效益,有利于凝聚一体化过程中各行政区所有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各方要素,形成经济发展中的“重拳”。而规模经济的实现则要依靠区域内各方的协调与配合,这就需要政府牵头。市场由于自身的缺陷,无法进行有效合理的利益分割,在规模经济中可能事与愿违。政府协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有效地协调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非政府部门之间各方利益,凝聚各种力量,形成规模经济。政府是一体化中的“领头羊”,没有政府间的协同,就没有蓝黄经济区一体化的政府协同。政府间的协同,要为一体化明确目标,围绕目标共同推进。蓝黄经济一体化是实现山东省区域经济有效发展的重要一步,是一幅宏伟蓝图,而且要实现预先目标,必须凝聚各方有利力量,考虑各方要求,必须协同好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的调动各方力量以凝聚到一体化的重要呢战略之中,充分实现一体化过程中的“规模效应”。
2.4 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山东蓝黄经济一体化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和谐发展”。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虽然都是“经济区”概念,但是在侧重点上两区又有不同。蓝色经济区主要强调的是经济当头;而黄色经济区则主要强调以生态促经济,更加注重的是生态的和谐。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的发展是环境变化的主导因素,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成功的环境保护,可使环境系统形成良性循环,可以保证资源的再生增值能力超过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7]反过来,经济的发展“可以将生态改变为人工环境,按照人类发展的要求建设最优化的生活环境和产业环境;还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必需的技术准备和技术支持”[7]。但是,如果两者关系处理不当,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环境可以阻碍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也可以破坏环境。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体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对一体化的实现起着重大意义。
要正确处理好一体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则两者必须相互协调,“其根本标志则是要取得最佳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7],其根本办法则是实现政府协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同是要协同社会各方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力量,各方共同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高效统一。通过政府协同,有利于处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实现一体化的“和谐发展”。
3、政府协同在两区经济一体化中的举措
3.1 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协调机制。政府协同就是要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改进公共管理和服务,但是离开了政府和公众的需求,就变成了无水之源和无本之木。因此,在蓝黄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实施政府协同,就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方针,强调捕捉和发掘需求,通过抓应用来推动一体化进程中的政府协同。
首先,改造和整合协同原有的信息资源系统,合理进行利益分割。信息资源是政府协同的基础资源。当前两区的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随着信息资源的不断丰富,公众服务的水平越来越到、内容也越来越丰富,但是信息资源的整合程度还处在较低水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阻碍了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并且部门之间利益冲突不断,进一步阻碍了信息共享程度。因此,需要协调好各部门利益关系,并进行业务梳理、协同任务的流程。
其次,建立信息资源与利益的公开、共建和共享机制。在蓝黄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信息和利益作为政府协同的基础资源和目标追求,在建设过程中尤为重要,其突出表现在信息资源和利益的公开、共建、共享和共担上。一方面,要从法律的意义上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即有利于公民有法可守和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还可以增加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强政府合法性;另一方面,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政府和非政府部门明确自身责任和应受利益,减少摩擦。政府协同主体之间的协同行为很难自发实现,特别实在原有的利益格局下很难形成自发动力机制。必要的外界以及自身的强大压力将强力的促使主体之间进行协同合作。
3.2 推进以“大部门,小议会”为目标的政府体制改革。政府协同是未来政府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引领政府体制变革的创新工程。改革就必需强有力的领导和部门协调配合。要实现蓝黄经济一体化的预定目标,就必需进行政治体制的必要改革,改革的方向应朝向“大部门,小议会”方向前进,实行统一领导又兼具民主,充分发挥全社会参与积极性,为一体化进程献计献策。所谓“大部门,小议会”就是在政府体制改革中,进行大部制改革的同时,应在大部门中实行议会制度,即大部门之中的民主决策制度。这样可以有效的保障各方利益,更好地表现民意。在蓝黄一体化进程中,山东省政府应进行相应的政府体制改革以保障一体化的顺利实施。这种体制改革,应该建立一种直接对一体化进程进行管理的行政部门,即“大部门”;但是,由于两区的复杂背景,所以此大部门还应实行“小议会”,即部门主管人员主要应由两区地方政府人员推荐组成,在决策中进行民主协商讨论,这样一来既可以充分反映两区的实际情况又可以尽量减少摩擦。同时,这样的体制改革是政府协同在一体化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大部门,小议会”是两区各地方政府在“大部门”中的利益主体,是在“小议会”中的民主代表,“大部门,小议会”在本质上应是政府协同的产物。通过 “大部门,小议会”为目标这样的政府体制改来实现一体化中的政府协同,主要应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第三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加强三者之间的沟通,打破它们之间的各自为政和“条块”分割的格局,共同为一体化的顺利实现而努力。“大部门”是利益主体组成,只有出充分了解各自的需求才能在“小议会”中充分表达出利益的诉求;在“大部门”下,实行“小议会”讨论,各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民主讨论,统一实施,更能发挥集中优势,实现一体化目标。
3.3 完善并建立相关的制度体制保障
制度保障是确保政府政策实行的必备途径。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关系到政策能否有效落实的强有效的保障,政策的执行如果没有制度的保障,那么政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必将苍白无力。在蓝黄两区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实现政府协同,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程,它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业和第三部门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许多成形的关系和行为方式、工作方式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必需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一体化的顺利实施。以制度来保障一体化过程中政府协同的“合法”地位。应该加强行政制度保障。在蓝黄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实行政府协同,且要保证期其“战略引擎”的地位,必须首先在行政体制度上进行明确规定并给与保障。行政制度上的肯定是其引擎地位的首要的合法来源,是确立其权威地位的首要保证,没有行政制度上的保障,那么政府协同的“战略引擎”地位便失去了其“合法性”。此外,还应该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政府协同建设以法律保障,没有法律的强制保障,政府协同在行政制度上的保障力度将大打折扣。
关键词:贸易保护主义 区域一体化 修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新区域主义理论
一,序言
经济学是一门教导人们如何利用自己手中有限的资源达到福利和效用的最大化的学科。国际贸易学的研究出发点也是出于此,其目的是为了使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交换行为达到消除贸易壁垒,消除隔阂,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各种生产要素最为合理的配置以达到整个全球福利,效用的最大化,在此层面上说,全球一体化无疑是最佳的方式和最佳目的。
既然全球经济一体化如此光明和美好,那么他的进程一定会顺利和通畅,可是事实却是恰恰相反,经济全球化进程无比艰辛,我想用“艰辛”这个词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吧。回首关贸总协定的成立到WTO的成立以及有关旨在消除所有壁垒的GATT多次谈判,多哈回合的挫折,西雅图回合的挫折,人们不尽要问为什么?为什么那么“美好”的进程却在现实过程中屡屡受挫?仔细的审视当今世界的经济格局,大力推行经济一体化的往往是那些所谓的经济强国,我们将其称为核心国家;这些国家一方面在不时的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谏言谏策”,但实际上他们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最大的阻力,他们阻碍着一体化的进程。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不仅在向世界推销他们的商品,而且还在向全世界输出他们的规则,这些规则表现出来就是当前的世界经济秩序,这些规则潜移默化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使之认为这就是全球化,这就是全球化“盛筵”来临之前所要支付的一点点“小费”。他们一边大肆宣扬自由化的好处,要求发展中国家打开市场,推进自由贸易;同时却在另一方面十足的阻碍一体化的进程,例如在欧美日等发呆国家在农产品方面,在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方面处处设限,实施歧视性的措施和报复政策,这些无论从哪个层面来讲都不是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表现。
正当全球一体化迟迟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区域一体化趋势却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发展兴起了。正如之前我们所学的,区域一体化到目前为止共经历了两次,一次是在在二战之后,另一次是在冷战结束以后,我们在这里所要提及的是指第二个。当1957年欧洲联盟的前身“欧洲共同体”成立时,美国绝对没有想到其能发展到当前这个基本包括除俄罗斯之外整个欧洲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欧盟成功的示范效应更是使得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交通论文当前随着欧盟的发展壮大,美国这个经济霸主也感觉到了竞争的压力,其在1994年正式成立由加拿大,墨西哥与其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其实都能看出美国的这次区域一体化进程其实是出于对抗日益强大的欧盟和日本。在日本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萎靡不振后,美日经济同盟很大程度上已无法抵挡欧盟的竞争,这时成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其更大意义上是出于经济上制衡欧盟的经济力量。一个是欧盟——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一个是北美自由贸易区——世界上经济规模最大的区域一体化组织,针对彼此,相互之间的竞争意味尤为强烈。
在发达国家区域一体化组织的竞争中,我们可以看出整个亚太地区的地理上的重要之处,从世界地图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亚太地区位于欧盟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中心具有特殊的地理特点。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东亚经济的快速腾飞,先是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之后更是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整个世界都将其注意力放到了东亚地区,在存在之前的竞争的情况下,整个东亚都成为世界经济博弈的焦点。该结论最有力的论据就是——APEC,APEC的成立其实并不是一个区域一体化组织,更大程度上说是美国挟东亚诸国仅以制衡欧盟的一个工具而已,其充其量只不过是一个松散的毫无实质作用的论坛。对应而言,亚欧峰会也是出于此目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所走过的每一步都是那么不易,才有了今天为世人所看到的巨大成就。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性(大国,经济实力,政府的有效性等),今后我们极有可能不得不会面临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强有力的竞争。对此,面对像美国和欧盟这样的态势,以及未来势必出现的全球范围内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竞争,我们势必要做出应对——毋庸置疑,积极地加入区域一体化组织是我们所必须要做的,但是选择我们的伙伴一定要从多方面来考虑,经过我们的从传统区域一体化理论,新经济地理学和新区域主义理论的角度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势在必行。
二,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内在动因
我们知道,传统的区域一体化理论是建立在瓦格尔(1950)提出的关税理论和罗宾逊(Robson.P1984)提出的自由贸易区理论上,进而分析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得出规模经济,认为同盟越大,关税同盟越有条件改善他们的贸易条件,同盟后,盟内国家福利将会得到改善;后来又加入小岛清的协议分工理论进行补充,最后得出了区域一体化的5种形式: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可是当时间的车轮走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发现传统理论已无法解释当前的贸易经济一体化,例如无法解释欧共体成立后相似产品的贸易量大幅增加,这就使得人们逐渐开始追求新的思路,着眼于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化的相互作用(Krugman 1979,Dixit&Norman1980)以及用不完全竞争及激励积极地市场细分来解释这类现象(Brander&Krugman 1983)而修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则出现在这时,主要有新经济地理学(Dixit&Stiglitze 1977)和新区域主义理论。下面就分别从中国与东盟国家两方运用修正的区域一体化理论对形成自由贸易区的内在机理进行分析
1,从中国的角度来看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首先是基于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的需要的,在加入WTO之后,虽然我国的贸易条件较之以前已获得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我国人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作为后盾,由于之前关税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优势产品的出口一直在这里受到很大的限制,也使得我国和东盟的贸易量一直上不来。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ASEAN)签订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成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而按照预计,届时,按贸易量计算,中国——东盟自由区将会成为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世界第三大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覆盖约17亿人,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这不仅是1967年东盟成立以来,亚洲国家在区域合作方面最重大的突破,也是中国近年来最为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活动之一。
为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原因,相比已经较为熟悉的传统贸易理论,我们更加侧重于从非传统贸易理论的角度来看待。首先,按照新区域主义理论,我国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成立对于外界来说是一个“信号”,这种“信号”表明我国主动愿意打破贸易壁垒,开放市场,进而面向全世界,这种“信号”,对于消除所谓的“中国”句用极大的说服力,向外界表明我国锁定国内改革的决心。其次,还可以带来更多的国家与我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出现经济一体化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该效应是指,一种区域一体化的出现会促使下一种区域一体化的发生。这是由于贸易集团越大,他就给与属于其外围国家带来的成本就越高,而且当多边进程缺少动力的时候,多米诺式区域化就提供了进一步的动力。再次,这次一体化可以增强我国对外尤其是与欧洲和美国的谈判实力,由于本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关税与统一的对外经济政策,使得其他国家必须要承担更多的不合作风险,从而实现了本地区整个的福利利益,获得主导权。
2,从东盟的角度来看
从传统贸易理论的角度出发,由于中国与东盟都属于发展中国家,双方的产业结构具有相似性,消除关税与壁垒之后的贸易创造效应明显,随着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的对东盟诸国的开放,这种由于市场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给东盟国家具有优势的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动力,经济管理毕业论文进而促进贸易量的增强。按照小岛清的协议分工理论,在竞争的基础上达到产业的重组和规模经济,进而为多元化需求提供差异化商品;此外还存在较大的投资创造效应,在生产要素方面的全面配置(诸如劳动力,资本),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这一点还为进一步吸引FDI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们不否认FDI在当今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从非传统角度来看,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东盟的角度出发,有了中国这个地区性的大国,会给自身带来更大的保险效应,这种保险效应有其在爆发贸易战的时候表现最为明显。按照Walley(1998))采用的一个CGE模型进而提出的结论,对于贸易战所能带来的福利损失,大的经济体损失会较小,甚至会获益,而其他国家则会遭受严重损失。加入贸易集团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根本解决方式,而且与在贸易战危险增加的时候,加入贸易集团的动力也就越强。
那么为什么是中国呢?我认为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首先,与韩国,日本相比,中国具有更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众所周知,中国这个经济逐渐起步,人均GDP刚过1500美元的,所具有的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是谁也不能忽视的,其无比巨大的消费实力使得当今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想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分一杯羹,与日韩相比,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更具有生命力,而且按照生命周期理论来说,我国与东盟基本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其交易成本势必要比日本与韩国地许多。其次从文化,地里的角度,中国与东盟天然接壤,中华文化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也是一脉相承,华人更是在整个东盟发展历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这样相比日韩就更具有亲和力,尤其在加上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更加使东盟诸国感到中国比日韩更加可靠。再次,按照新区域主义理论,区域一体化当中的区域跨度应该越小越好,而且最好是居于两种不同地理特点的国家间的,这样产业的互补性也就越强,而大陆中国和正好与海洋东盟是这种关系,在此情况下,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也就成为东盟自身的必然选择。为了追逐广阔的中国市场,为了不落在别人的后面。
三,结论
总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是大势趋。面对当前世界经济发展趋势日趋复杂,我们既不能惧怕竞争,也不能拒绝合作,中国一定要主动加入到区域一体化地浪潮中来,更好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区域一体化的经济分析理论综述 李欣红 经济研究 2007年3月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亚元 周和平2002年
[3]新型工业化之路——我国加工贸易的基础,模式与利益分配研究 王怀民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7年3月
[4]中国——东盟自由区研究 霍伟东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5年5月
1.创新性优化效应:产业融合促进了传统产业创新,进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发展。由于产业融合容易发生在高技术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产业融合过程中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在客观上提高了消费者的需求层次,取代了某些传统技术、产品或服务,造成这些产业市场需求逐渐萎缩,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下降;同时产业融合催生出的新技术融合更多的传统产业部门,改变着传统产业的生产与服务方式,促使其产品与服务结构的升级。产品与服务的不断更新换代转而又带动需求结构升级,从而拉动产业结构升级。由于产业融合使得产业之间的边界模糊化,两个或多个产业之间形成了共同的技术和市场基础,使得某些产业容易改变结构的布局,敏捷地从一个产业过渡到另一产业,实现产业创新和发展。由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产业与其它产业之间的广泛关联以及这些产业具有较高的产业成长性,产业融合造成的边界模糊和消失可以使其他产业转换到高新技术产业中,并经过产业融合和产业创新的连锁反映,使得一国的产业结构得以转换和升级。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化发展使一些传统产业部门由资本与劳动密集向信息、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等相继融人传统产业部门,深刻地改变了传统产业的产业属性。传统农业部门与工业技术、信息技术的融合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农业工业化与农业信息化发展,同时也为网络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竞争性结构效应:产业融合促使市场结构在企业竞争合作关系的变动中不断趋于合理化。现行的市场结构理论认为,有限的市场容量和各企业追求规模经济的动向结合在一起,就会造成生产的集中和企业数目的减少。而在产业融合以后,市场结构会发生更复杂的变化。产业融合能够通过建立与实现产业、企业组织之间新的联系而改变竞争范围,促进更大范围的竞争。在产业融合过程中,来自其他产业的企业也会加入进来,竞争会进一步激化。在产业融合之前,属于同一产业的企业群在产业内部、企业之间处于竞争关系,从产业的严密定义看,超出产业之外就不能称为竞争关系。但是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原先有固定化业务边界与市场边界的产业部门相互交叉与渗透,使产业之间由原先非竞争关系转变为竞争关系。而且在此过程中还有大量来自其他产业的新参与者,使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竞争激化的过程中,必然有企业倒闭和企业吸收合并等悲剧发生。在产业融合中,由于网络外部性等原因,也可能会出现某种形式的垄断。但与传统垄断相比,也已发生了变化。其中,一个较明显的例子,就是信息基础设施的融合。尽管TCP/IP协议与电话网中声音通信的线路交换技术截然不同,但Internet和电话通信的基础设施却同样使用物理电线和电缆。而且,随着声音和电视信号被数字化,同一网络设施可同时处理Internet、电话和电视数据。从这个角度讲,随着电信基础设施的融合,竞争趋于激烈,语音、视频和Internet服务的价格可能会更低。但另一方面,产业融合也为企业提供了扩大规模,扩展事业范围,大大促进了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等。
产业融合新参与者进入和开辟新市场,增强了竞争性和新市场结构的塑造,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就业增加和人力资本发展等。在产业融合中发生的一系列企业合并、并购等活动塑造了新的市场结构,新市场活动反映了价值链的一个实质性变化,从简单的信息传输变成为内容的生产和包装,或提供在线服务和交易。自由化和竞争使得信息服务的传输和发送已成为日常用品,并且将其转化为低边际成本、高容量的商业活动,从而改变了当前的市场结构。
3.组织性结构效应:产业融合不仅导致了企业组织之间产权结构的重大调整,而且引发了企业组织内部结构的创新。产业融合对市场行为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企业的组织调整策略层面上。企业购并开始从纵向购并向横向购并或混合购并演变,而技术融合的加快是企业从简单购并向复杂购并转变的主要动因之一。在交易成本的共同作用下,企业组织结构开始由纵向一体化逐渐向横向一体化、混合一体化、虚拟一体化转变。从西方经济学角度来讲,企业进行纵向一体化是组织通过权衡,认为公司内部交易成本大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的结果。而横向一体化注重与外部组织的合作与共存,与外界的交易是非纯粹的市场交易。但在产业融合的情况下,要求企业有以最短的时间进入一个相关或非相关的业务市场,进行横跨行业专业经营的能力。企业为了达到快速响应,往往通过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去把握稍纵即逝的市场时机。而且技术融合使得企业不同的业务可以在同一运作平台上开展,它们相互之间可以相互互补,通过协作发挥出更大的效应。所以此时的横向一体化是企业自身资源多充利用和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以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通过抓住最核心的东西,进行更大范围的业务整合,从而有利于企业整体利益的实现和竞争优势的形成。产业融合下,横向一体化成为企业外部组织结构重组的主要形式。
工业经济时代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是一种等级分明,层次繁多复杂,容易滋生的金字塔型结构,无法适应灵活多变的现代信息经济社会。现代社会经济形态已步人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互动的二元结构形态,虚拟企业将成为未来企业经营的主流模式之一。虚拟企业是基于产业融合发展中催生的一种新型的企业合作形态,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成为产业融合得以拓展的重要微观组织基础。虚拟企业是运用互联网技术,联合多个企业的知识和能力,实现资源动态整合,共同创造某项产品和服务的过程,是一种网络式的价值创造共同体。虚拟企业打破了传统企业金字塔式的纵向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的横向管理。虚拟企业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加快了企业资源整合速度,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企业的快速响应市场能力,新技术和产品被不断的推陈出新,从而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和综合性需求,达到速度经济效应。
4.竞争性能力效应:产业融合有助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产业之间的竞争其实也就是产业价值链各个环节的竞争。产业融合使原本分立的产业价值链部分或全部实现了融合,新的价值链环节融合了两个或多个产业的价值,与原产业相比,融合型产业不仅具有更高的附加值与更大的利润空间,而且为消费者创造了更多、更方便、价值更高的产品或服务,代表了需求发展的必然趋势。产业的竞争力自然就会随着需求趋势向消费主流的转变而逐渐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增强使相关企业群获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稀缺资源、雄厚的资本积累以及较大的发展空间,为产业的技术研发活动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和市场条件。产业技术研发能力的不断提高转而又积极地推动了技术融合的发展,从而为产业融合提供了内在驱动力。因此,产业融合与产业竞争力的发展过程具有内在的动态一致性。技术融合提供了产业融合的可能性,企业把融合过程推进到各个运作层面,从而把产业融合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一、地区经济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
国际分工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因,国际贸易又进一步加深国际分工,解释贸易的理论都是以阐释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理论的发展主要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比较利益理论。李嘉图认为,各国应致力于生产其相对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产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其相对具有较低劳动生产率的产品;赫克歇尔—俄林模型则表明,商品价格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要素价格差异是产品价格差异的根源,各国应出口密集地使用本国丰富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并以之出口换取密集地使用本国所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二是新贸易理论。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等人为代表的国际经济学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动因之一,但该理论仅解释了要素禀赋具有差异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而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贸易是发生在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新贸易理论从两个方面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其一是着眼于规模经济与产品差异化,以边际成本递减作为生产分工与集中的理由,其二是用不完全竞争及其市场细分策略来解释这类贸易与国际分工,说明规模收益只要超过运输成本,生产应有集中化的趋势,并且市场规模越大、“学习曲线”效应越明显的行业,成本就会越低,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分工与选址,不再决定于比较优势与要素禀赋,而是历史因素与政府政策等因素作用的结果。
从以上理论出发,分析经济一体化在贸易流向与产业组织结构两方面对分工的影响,可以发现具有以下几方面明显的效应:第一,市场规模效应。一体化以后,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壁垒降低,因而无论从市场范围还是消费者效应来说,都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规模,相似要素可以更密集地使用,按照一国都趋向于出口在本国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产品的原理(克鲁格曼、赫尔普曼,1985),一体化区域将具有增加对区外出口的倾向。第二,市场竞争效应。贸易壁垒降低将导致区内市场竞争激化,减少寡头垄断,降低区内市场细分的程度,可以强制地带来经济效率的调整。第三,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分工的效应。市场规模扩大以后,企业可以通过做大规模降低成本,一些厂商能够从事更多的工厂专业化分工,减少每个工厂生产的产品种类,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出口与区域内进口替代的能力。以上三方面都将增加一体化区域的区位优势,增加一体化区域内部分国家的竞争优势,引起区内投资格局的调整与区外对区内投资的增加。
从贸易对分工的影响来看,传统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有三个共同点:一是产品都是由一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二是贸易保护的对象都是一国的产业、产品及其生产的企业;三是要素在地区间不流动。但如果以跨国公司的跨国一体化经营为分析背景,以上三点结论就需要重新推敲,国内有学者将跨国公司内中间产品的贸易、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的融合概括为贸易投资一体化现象(张二震、马野青,2002),得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见解。我们认为,分析贸易投资一体化对国际分工的影响,可以以要素的跨国流动与各国同类要素的异质性为基础,当跨国公司实行跨国一体化经营时,跨国公司的管理、技术以及品牌都可以成为投入的要素,地区经济一体化降低了贸易壁垒,有利于要素与中间产品的国际流动,从而推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依据各国的要素差异进行不同的价值增值环节的选点布局,一国科技型、管理型以及高素质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价值增值环节大的生产投资与研发机构的建立,低素质低技术的劳动力较多,将有利于一般加工型生产环节的建立。贸易投资一体化使产品乃至产业失去了国家的界限,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不能再说是由中国制造的,但国际分工仍存在,不过分工不以产品、产业为标志,而以国家之间的要素差异为标志,以要素创造的价值增幅为标志。以这种分工为基础的贸易,结果不是要素价格的均等化,而是其差距的扩大,如跨国公司专门将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价值增幅大的生产环节放在本国,而把生产的组装等劳动密集型工序放在中国,或仅建立适应中国市场的技术应用中心,中国将专门成为成熟技术的生产加工基地,长期下去中国的知识型管理型人才收入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越来越大,造成人才培养的困难与人才的流失,进而掉入要素低水平成长的贸易陷阱。
对一体化国家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扩大了区域内的市场,降低了区域内同类生产要素流动的障碍,增加了同类生产要素尤其是知识型管理型人才的聚集,这都将增加区内的区位优势,提高以贸易投资一体化为基础的国际分工层次。但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而言,跨国公司的生产选址将非常重要,使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落址于本国,通过对知识型人才的需求来实现本国有竞争力要素的持续增长,将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新目的。吸引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不仅要有量,而且还要有质。
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国际经济学界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以前,分析总是以一体化对新贸易格局的影响作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后,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创立,市场结构、产业组织的理论被植入国际贸易的分析,因而投资效应的分析就以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作为基础,贸易投资一体化基础上的贸易与投资行为主要还是以寡占反映战略为主,在方法上仍属产业组织的行为分析,下面我们以这两个阶段为界分而述之。
二、从国际贸易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跨地区跨集团的直接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策略,从根本上来说将成为打破地区封锁抑制排他性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当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从以降低成本为目标的要素寻找型向市场开拓型转变后,国际贸易的作用将是长期的基础性的。从贸易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投资的影响,出发点是一体化对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福利的影响,理论基础基于比较利益之上的专业分工,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部门间或产业间的区域内部贸易的增长,市场规模以及规模经济都成为一体化收益的主要来源,经济特征相似的国家都可以在专业化分工中收益,从与一体化之外的国家贸易条件的改变中获益。分析一体化对贸易的影响,主要采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考虑关税、配额和其他贸易障碍降低后对相对价格的影响以及价格对贸易商行为的影响。由于影响相对价格的行为因素很多,如政策、收入等,因而不联系具体产业与产品是很难下具体结论的,但总体的分析可以提供基本的分析方法与思路。
美国经济学家J·瓦伊纳于1950年提出了“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这两个基本概念,用以反映贸易对一体化的反应,金德尔伯格(Kindleberger,1966)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投资转移”与“投资创造”,用以反映外部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对区域一体化贸易流向的反应,由此奠定了这一领域的基本分析框架。
金德尔伯格认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表明,一体化组织的贸易流向对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和流量产生影响,形成投资创造效应与投资转移效应。投资创造是由贸易转移引起的,一般而言,关税水平越高的国家,一体化后贸易转移效应越大,该国将从成员国进口成本更高的产品,消费者获得价格相对较低的产品,但国家失去部分甚至全部关税收入。如中日组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中国可能以从日本进口汽车来代替从世界其他地区的进口,但别国厂商自不会坐以待毙,中国厂商也不能面对新格局而束手无策,由此形成的区外非成员国对一体化区域内的直接投资和区域内成员国之间的直接投资的增加即为投资创造,区外的跨国公司在一体化内部建立“避税工厂”(Tariff-exemptfactory),并向一体化市场供货,以维护其原来以出口方式占领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区域内贸易自由化使市场扩大与需求增加,为厂商带来了新的市场机会,一体化内外的跨国公司互相竞争以追求潜在的规模经济效益,也会增加在区域内的直接投资。
投资转移是由贸易创造引起的扩大了的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创造的产生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成员国的数量,数量越大,表明市场越大;平均关税水平的降低程度,平均关税水平越是降低,同盟越可能趋向贸易创造;成员国经济的竞争程度,受保护的同类企业的单位生产成本差异越大,贸易创造效应越大。贸易创造的产生来源于规模经济与专业分工,为从一体化经济中获取规模经济和专业分工的收益,需要进行生产的重组,由此引起区域内直接投资布局的调整与资源的重新配置以及区外外国直接投资的增加,产生投资转移。
投资创造与投资转移根源于一体化的规模效应与市场统一效应,相对于区外国家而言,一体化内部的总收益无疑是提高的,尤其是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发展工业的偏好,其收益更具有长期意义,但对一体化内不同的国家而言,其收益是不对等的,模型分析表明(PeterRobson,1998),一体化区域内产业在国与国之间转移是必然的,甚至存在产业全部向一国偏转的可能,因而认真研究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优势及产业分工趋向,制定适当的补偿机制就成为一体化的重要制度内容。
三、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进行的分析
由于生产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跨国公司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而进行的跨国投资战略调整,建立在地理意义上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概念的界限已变得模糊起来,因而以地理概念为基础的金德尔伯格的二分法就难以反映外国直接投资之间的全部复杂问题,随着新贸易理论的兴起,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以占领市场为导向的寡占反映战略就成为解释直接投资的重要原因。
这种方法着眼于一体化从哪些方面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其分析一般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依据,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以下三个要素的组合:第一,所有权优势。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应具有某种垄断优势,以抵消在陌生环境中经营所需增加的额外成本,一般业主的无形资产与规模经济都可能体现特定的所有权优势,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与开发能力、管理能力、获取信息能力、营销技巧、特殊的组织结构以及进入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市场的便利条件等。第二,内部化优势。制度学派认为企业作为一种科层组织,与外部市场相比具有减少交易成本的优越性,根据邓宁的分析,国际市场的失效主要有两类,一是结构性失效,如贸易壁垒的存在与无形资产的溢出效应影响外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二是交易性失效,如交易渠道不畅及国际市场经营风险过高都将提高交易的机会成本,交易成本提高促使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将外部市场内部化。第三,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来自东道国特定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如自然资源的禀赋、社会文化、法律、政治和制度环境,以及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政策所提供的优越条件等,这些因素不是跨国公司特有的,但跨国公司可以不断适应它,利用它。
将以上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可以合理清楚地解释国际生产的组织形式,所有权优势决定了“谁”来生产,内部化优势决定了“怎样”生产,区位优势决定了“在哪里”生产。而一体化从规模性、结构性与交易性三个方面增强了区域内国家在以上三个方面的优势。贸易壁垒的降低尤其是专用性资产、中间产品及要素流动壁垒的降低,提高了跨国公司内部化的能力,一体化后的区域市场是一个多民族、多国家的市场,具有文化、政策等多方面的差异性与复杂性,为区域内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国际经营的学习机会与条件,使一部分区位优势转化为所有权优势(MiraWilkins,1991),一体化最为突出的还在于它凸显了区域市场的区位优势,拓宽了市场的范围,加大了经济的总体规模,提高了经济的抗震性,能使经济周期的波幅减少,周期拉长,降低了国际贸易中的许多不确定性,对于一体化的小国来说,生产的种类可以减少,规模可以加大,生产的某种地理分工变得更自然,一体化产生的规模经济尤其有利于那些在大工厂中应用的重要生产要素,如某些类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这也成为跨国公司对区内投资的重要原因。
将直接投资的增长与企业的战略对策结合的分析认为主要有四种形式的战略投资对策(Yannoponlos,1990):(1)防御性进口替资,也叫“桥头堡投资”或“跳越关税”的投资,是外部企业对一体化贸易转移效应的一种对策,反映了一个企业为维持在一体化经济中的市场份额从以贸易为基础的战略向以投资为基础的战略的转变;(2)进攻性进口替资,亦称出口导向投资,它以一体化对竞争效率、收入水平、增长和创新的影响为依据,投资的动机在于利用地区一体化所造成的市场扩大和需求增大的势头,是企业抢占市场进一步扩大在该地区的市场份额的一种战略投资;(3)重组投资,又叫合理化投资,即生产经营的布局按一体化后更自然的区位优势重新组织所进行的投资,因为贸易壁垒消除以后,各成员国的比较优势成为资源重新配置的主要依据,生产活动将向成本较低的地区集中;(4)寡占反映投资,指当地企业面对外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进入该地区,为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也必须通过做大规模进行回应,从而刺激其通过直接投资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
从产业组织的角度分析一体化对直接投资的效应,最主要在于强调它对工业效率的影响,这可能是比资源配置效应更为重要的一种收益来源,因为从贸易的角度所作的分析是在完全竞争的框架内展开的,而从产业组织的角度所作的分析强调的是以不完全竞争为框架,分析一体化对厂商竞争行为的影响。鉴于一体化后兼并与收购将成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因而如何规范本国企业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垄断行为,就成为新的更重要的课题。
四、启示与结论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参与经济一体化必将有得有失,但一般总是得大于失,这是双赢、多赢的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国际直接投资的流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体化分工的格局趋向,也是利益分配的重要导向,一国要从一体化中获得有益的分工,就要从比较优势、竞争优势以及竞争性要素的持续增长等几个方面来引导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向,从以上贸易与产业组织两方面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主要应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处理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依照传统贸易理论,中国是简单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极其丰富的国家,几乎可以说具有无限供给弹性,因而一体化后,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将有向中国集中的趋向,依照新贸易理论,生产也有向平均成本低的国家集中的趋向。但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向别国开放市场也具有诱人的利益,当中国与东盟拟建立自由贸易区时,日本不无妒忌地宣称,为了享受中国对东盟出口的零关税,日本企业可能进一步向中国投资,为了同样的理由,日本可能将已或拟向东盟的投资转向中国(冯昭奎,2002),其实,中国与东盟都大可不必为此而担心,制造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制造业的产品丰富多彩,千差万别,只要一体化内的商品比要素多,要素价格就有均等化的趋向(赫尔普曼、克鲁格曼,1985),如果其生产全向一国集中,则比较优势的天平将向另一面倾倒,况且生产同样的商品对要素的组合方式仍有差异,可以起到平衡各国生产要素供给的作用,东盟即使生产的种类减少了,但贸易壁垒的降低使中国辽阔无边的市场向他们优惠开放,从美加墨自由贸易区的运转来看,自由贸易的协定尤其有利于小国,因为他们的增长与繁荣有了更多的空间(ShyamalenduSarkar,2001)。对东盟而言,中国是竞争者,也是有利的合作伙伴,其合作的空间将主要在制造业、电子、通讯等产业内部的分工与贸易,由于这些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最初的生产与更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实证分析这些产业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分工布局将对资源的配置起导向作用。
2.处理好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外国跨国公司的关系。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的分析表明,一体化后的市场将成为有实力的跨国公司角逐的场所,其第一阶段的投资将是对资源重新配置、生产合理化布局的反映,第二阶段的投资则是实现企业的快速增长和加强对市场的控制,而兼并和收购当地企业便成为其迅速占领市场的最有效的手段。面临外国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在不同的产业市场结构中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在规模经济较显著的行业,如汽车、化工、金融、民用飞机等部门,在收入需求弹性较大的部门,如电子通讯、计算机、药品等部门,其产品的技术含量较高,企业兼并的国际化倾向也明显,因而应鼓励国内企业实现并购,形成产业组织的集中化,以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而在规模经济不明显、生产处于成熟阶段、生产技术已标准化、需求收入弹性较小的部门,如纺织、服装等,应以鼓励竞争为主,制定较严格的反垄断管制,这种按产业结构的差异制定垄断管制的双重标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都采用的方法。
3.处理好具有核心竞争力要素的培养与跨国公司一体化经营的关系。在跨国公司全球一体化经营的战略下,中国既要发挥简单劳动力丰富低廉的比较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也要发挥中国优秀人才的竞争优势与跨国公司的优势资源相结合,既要有生产加工中心,也要有技术中心。在贸易投资一体化的背景下,要保护本国有竞争力的要素在本国有就业机会,有获取高工资的机会,要力争让跨国公司的价值增值幅度大的生产环节,具有核心创造力的研发活动在中国展开,如法国在药品生产行业就规定在当地建立研究与开发机构是外国投资进入法国市场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跨国公司,只要能对中国关键的核心生产要素付高额报酬,都应受到鼓励,这是从根本上获取关键产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关键要素与技术的持续供给能力,这样,中国经济才能具有“独立于一体化经济中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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