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风险防范措施浅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
资产的证券化,是推动经济发展和金融繁荣的重要动力所在,也是金融创新的一项重要的结果。资产的证券化是一项创新活动,在全世界的金融活动中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不断地推动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实现,促进了金融活动的不断完善。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华尔街的灾难性金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也引发了我们深刻的思考。但是经过深层次的思考之后,我们会发现,资产的证券化其本身作为一种创新的方式,必然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是也会带有一定的弊端。资产的证券化作为一种比较重要的金融创新方式,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实现了融资渠道的通常话,使得资金的流动性迅速的转化。同时,信用风险也通过证券化转嫁到了投资者的身上。证券化本身不仅仅带来了比较大的金融发展,还刺激到了金融的创新机制,金融神话的脚步也就不断地随着金融创新而延伸。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探讨。
一 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资产的证券化在中国就渐渐地成为了学者们以及业内人士甚至是政府官员的相关关注焦点。但是,直到2005年我国的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才正式的进入到实际的操作阶段。中国人民银行选择了两个国有的大型银行进行一定的试点工作。了一部分的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这两个试点的银行以银行的贷款作为基础的资产,发行了MBS以及信贷资产支持的ABS。到了2006年,国内首先出现了一种以企业的资产作为支撑的证券化的产品。这样的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在交易的数量以及融资的金融方面甚至一定程度上超过了银行的相关产品。这两种证券产品在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上以及在交易所的市场上都开始了交易。
资产的证券化在中国也经历了一定的发展过程。在2006年的5月,中国的证监会就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个通知基本上准许基金投资包含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相关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进一步的规定了证监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的品种。同时,国家所颁布的所谓“国十条”也进一步的规定了,在风险可以控制的基础上,提倡保险资金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能够投入到资本的市场同时,进一步的扩大保险资金投资于资产证券化的规模以及种类。实际上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在2006年是走过了一个比较有意义的年度。在2006年的时候就有将近20多只基金公司了将资产投放到资产支持证券的决定。在二级市场中我们也发现了相关的支持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资产证券化支持迹象。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政策
推动资产的证券化在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从美国的次贷危机中我们也得到了一定的教训和启示。笔者认为在金融市场上还需要国家做一定的工作,以期能够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中国的金融市场。
1.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金融市场中,资产的证券化过程本身在发展的过程中是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作为基础进行支撑的。在资产的证券化过程中,很多的重要环节,比如SPV、破产的隔离以及真实的出售等环节都需要一定的法律保证范围内才能够顺利进行。在这些方面,我国的相关立法部门就需要根据实际的工作中所产生的需求,不断总结实际工作经验,尽快总结和制定出相关的法律。目前,国内的发展资产证券化选择了指定的部门进行规章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教训――立法这样的发展途径,其本身虽然符合我国金融改革的一贯风格,但是由于市场的发展本身就是变化莫测的,所以我们还是需要尽快地制定出相关的法律。
2.吸取相关的先进理念
在资产证券化的具体细节实施过程中,对于围观的参与者来讲,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吸取相关先进的理念应用到我国的具体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去。首先我们要相对应的增加交易信息尤其是资产池中的贷款构成以及利息收取的具体状况,同时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不断的着呢国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实际披露。在产品的细节设计方面,对于发行方来讲,产品要给发行人保留一部分的利益,进一步防止商业银行在资产的证券化过程中不断放松对自身的资质审核。这样将有利于限制放款人的过度冒险行为。
3.加强对于参与主体的实力提升
资产在证券化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参与主体是很多的。这些主体比如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的担保机构等等,他们的存在不仅仅能够有效地确保资产的证券化运行过程中的流程。还能够使得发起者以及投资机构的本身利益不受到损失。在我国,资产的证券化交易本身一般是在银行之间以及交易的场所进行的。证券化产品本身的流动性由于市商制度而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很显然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本身的发展也会受到比较大的限制。同时,在证券化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的评级机构也应该进行比较好的培养和发展,其不仅仅影响到了证券化产品的透明度,而且会对市场的信息以及投资者的知情权进行保护。所以,一个成熟的市场中是不会缺少比较权威的投资机构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控制;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广泛,但工程造价中仍存在很多的风险,在工程的建设项目中,必定会导致结果的差异性。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工程规定的造价范围内,控制好各种费用,比如工程建设的前期研究投资方案、造价全部费用等这些都在控制的范围内,然后通过实施控制进行误差上的纠正,达到项目投资的明确性,这样通过系统性的控制节约了劳动力以及经济的成本,将工程建设的费用最终控制在预定的风险范围之内,给企业带来更好的投资效益,给社会来带多的经济效益。
1.建筑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计作为建筑的首要任务,是建设项目全面规划以及实施的主要过程,在工程造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专家指出设计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能到达到75%以上,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点工程。在设计的过程中要符合适用、经济、美观的理念,这样才能达到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成效。对于建筑方案要将平面布图配置合理、各项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这些基本的准备做好。装修标准要从经济、安全的设计理念去出发,将装修的总费用控制小于预期的估算。施工图的设计是设计中的灵魂,对于施工后的建筑有着很大的影响。施工图的设计应按照相应的范围、指示、项目去设计正确的图纸。对于施工图的尺寸一定要注重,不断的加以完善改进,避免误差的出现;对于结构施工图的设计关键在于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问题,将经济与安全的问题协调好,做到协调发展。在设计中要控制变更问题带来的影响,完善变更审批的制度。在施工中要将所有的因素考虑在内,将施工中不合理的设计问题尽量避免,减少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所以要在工程设计时候,强化设计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并通过内部的不断管理完善,进行必要的调整。
2.建筑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建筑施工的时候一般周期很长、外界因素对于工程造价有很大的影响,施工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所以在建设工程施工前都要进行施工图纸以及施工技术指导方案的不断完善、审查控制,才能确保施工前准备的完整性。对于施工现场要派专业的人员进行实施,将所观察的信息、整理汇总作为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将现场的完整信息记录下来、将隐蔽记录的内容上报,得到认证,能够为工程竣工结算、索赔提供很好的凭证,对于工程结算造价易出现漏报、漏计的情况得到了良好的解决。工程的验收是检验图纸以及方案的准确性,对于竣工图纸一定要按照比例进行绘图,在现场通过实际测量、检验,不断的完善图纸的精准性,所以对专业人员的技能以及经验都有很高的要求。如果工程竣工图没有经过校核,会对工程造价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一些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于工程质量的保证以及工程验收的准确性都能提供很好的参考依据。工程变更的签证管理对于工程造价的成本有很大的影响,管理不当会造成效益的亏损。所以现场工作人员要做好各项变更的纪录,将签证资料不断的进行完善,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3.建筑结算阶段对造价的控制
建筑工程结算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与施工单位做的竣工结算计算的工程量、套用的定额准确程度有着密切关系。一般在结算阶段工程造价出现的问题有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材料价格标准以及提高工程类别取费标准。要解决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在工程结算中,应搜集、整理好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主材的合格证,单价等。其次要准确核准工程量。由于从事预决算工程的预算员,对某单位工程可能不十分了解,而一些体形较为复杂或装潢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达到准确无误。审核人员要在工程决算审核前进行认真地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和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最后把住材料价差调整关。在对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时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把关:一是确定计差价的材料,不该进行调差的决不进行调差;二是按设计图纸核算定额所需材料用量或按施工实际核定用量;三是核定材料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差额以及规定应取的采购保管费和税金;四是在编制预、结算时,所取定的材料价格,是否跨期高套:五是对大型设备、特种建材采购以及普通建材大批采购有必要实行实地审核程序。施工过程中的工期索赔以及费用索赔都是很重要的,都要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所以就要求在施工的时候对于数据的整理、资料的收集尤为重要,只有凭借依据,才能处理好工程中出现的费用纠纷,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4.工程造价的风险范围控制
4.1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的风险防范措施
通常情况下在开发并建设一个工程项目时,需要经历工程设计、决策及实施这三个阶段。作为控制总体工程造价基础环节的工程设计阶段,应提前注意加强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为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在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其一,作为工程建设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如何可以设计出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成本的方案是十分重要的。在设计过程中并不是毫无原则的,而是应在满足相关的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关要求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其二,把好在设计阶段所要解决的概算审核这一关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其三,工程设计也不是随意进行的,需要进行限额设计,作为工程的造价人员需要在项目前期就实行对造价的工作介入,以此不断提高相关设计人员的责任感。要想抓住在投资控制中的主动权,进一步做好相关项目的经济决策以及对设计造价的介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由此可见,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精选出一套优良的项目设计方案是十分关键的,只有做到这一点,才有助于更好的控制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从而实现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项目利润的目的。
在工程建设前期中要做好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计量以及支付的预控措施工作,要经过专业的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计量方案的检查,按照施工合同内容做好各项数据、内容的记录。首先应该从造价、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工程的变更方案,将变更方案与相关的部门进行协商确定最后的费用变更。要及时的完成变更工作的统计,对正在施工的工程与计划做比较,按照规定的方式调整措施,并积极与上级取得联系。最后要按照合同的原则进行相关的结算,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的造价纳入结算的总额。
4.2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施工期的过长,市场上的材料价格也会随着市场的供求关系有所浮动,对于建筑工程造价来说,材料的价格直接影响到最后工程造价,解决的方案就是通过合同措施及各种预控防范措施等来有效降低风险。
4.3自然因素影响的风险控制措施
因为自然灾害、天气的变化以及地质条件的外界因素影响,这些都是不能估算出来的,对于不可避免的自然因素,可以通过合理的计划预控措施进行调控将工程造价风险减至最低,比如可以采取加强安全防护、应急演练等措施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造价风险。
4.4人为的风险预防措施
人为的风险就是指在工程计量以及报表中出现遗漏或者误差,导致在最后的结算中工程造价过高,因此可以通过组织调控措施进行预防,对于一切工程造价的相关数据、报表都要严格的处理、审查控制,各部门之间要协调好,将工作中的容易忽视的问题标注出来。组合成专业的工程造价审核管理部门,要求改善内部管理的结构,要融合多方面的技术人才,充实工程造价审核的队伍,对于审核人员还要不断的进行专业继续教育。
关键词:股东资格;隐名股东;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D923;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隐名股东虽然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得到明确规定,但在公司法律实践中长期存在,并成为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实践问题。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引起了相关各方的关注和争议。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法律纠纷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谁享有股东资格,这个首要问题解决之后才能为之后法律问题的解决理清思路。
一、隐名股东的概念
隐名股东是指公司中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的实际出资人。实践中,隐名股东虽向公司投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等公示文件却将出资人记载为他人。隐名股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对公司投资领域、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发面做了一定的限制,有些投资者为了规避这些限制,采用隐名的方式投资。
二 、隐名股东资格确认的主要学说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谁享有股东资格也即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问题,决定了谁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股东资格的确认应以我国法律作为确认标准,但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和具体标准并没有作出规定,在学理上主要有四种确认隐名股东股东资格的学说,分别为:
(一)实质说
实质说以是否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作为确定股东资格的标准,隐名股东依据这一标准因其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而取得股东资格。 其理由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存在协议,协议中约定隐名股东借用显名股东的名义,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法律应当尊重这种协议。
(二)形式说
形式说与实质说不同,是以其名是否在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等形式要件做记载为标准确定股东资格,即将名义出资人认定为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说
我国《公司法》第217条第3款对实际控制人做出了解释:“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区别说
区别说采取折中主义,是隐名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上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此种观点从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角度来划分隐名股东资格认定问题所涉及的公司法律关系。涉及公司内部法律关系所引起的纠纷,常见的如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利润分配纠纷和在出资瑕疵时由谁来对内承担责任的纠纷等。涉及公司外部法律关系所引起的纠纷,常见的如对外谁是股东的纠纷、股权向第三人转让时产生的纠纷和在出资瑕疵时由谁来对外承担责任的纠纷等。采区别说观点的学者认为,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的解决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区别情况,采取双重标准、内外有别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三、隐名投资者可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
在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投资者相关的纠纷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出资瑕疵时对内承担责任的纠纷;二是涉及公司外部的纠纷,主要有对外被视为公司的股东主体问题、隐名股东或显名股东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纠纷等。
(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显名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此书面协议为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在此类似的协议中,从保护隐名出资者的角度出发,该协议中至少应明确一下内容:(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人名下;(3)如果拟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或隐名投资者无法变更为注册股东,则隐名投资者享有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4)显名股东因持有股权所享有的利益如公司利润等应支付给隐名投资者;(5)未经隐名投资者的同意,显名股东不得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就此约定行对严格的违约责任。
(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是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
(三)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这样做不仅可以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预防可能发生的风险,并且一旦发生诉讼,隐名投资人可以据此主张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从而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地位和判决。
(四)关注显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并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隐名投资者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
总之,基于隐名投资的特殊性,隐名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存在着特定的法律风险,应当充分重视相关协议的签订及履行,积极的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以更好地实现商业目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商业风险;防范措施
一、做好防范工作的目的
在银行的日常工作中,会经常出现一些重大的失误,特别在银行会计的领导部门和基层会计部门发生重大失误后对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尤其严重,不仅对银行的业务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也给银行的财产与信誉造成很大的损失,通常因为会计部门造成的这种损失,被称为会计风险。所以,对这种风险的发生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银行会计的业务水平有着很大的帮助,也有助于银行工作高效率的进行,从而大大增强了银行的信誉度,尽可能的降低风险的发生。
二、会计风险发生的原因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得到飞速提升,竞争也逐渐加强。我国经济模式在建国初期是计划经济为主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演变到如今的市场积极模式,其中经历了许多复杂的过程。在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方面的一些常见的缺陷也开始慢慢暴露出来,例如:市场竞争存在的不公平性、市场机制缺乏约束性等等。在当前的经济体制下,我国经济体制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标准,市场的需求与资本的吸收还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点,当大量的社会资源被吸收后,得不到社会平均利润率的调节分配,就会出现“一边堵”的情况。另外,资源管理标准的不完善,使一些不合法的经营活动大肆兴起,这样就使本就没有找到平衡点的资本资源分配更加难以调节,最终会增加银行对资本管理的风险。
2.银行会计操作不规范。从目前出现的会计工作中出现的大多不合规范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开户不符合规定,滥用会计项目;开户人的证明力不够,核对不仔细,对企业进行不合法对账;滥用开票权,做假账,做虚假证明等等;越权改动余额及报表。另外还有一些责任更加严重的情况,例如在开票的时候做假账,虚假成本的叠加,其收益用来中饱私囊,这造成了国家经济的损失。
3.银行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基层分行的会计内控管理基础现状很不容乐观,往往以存款指标的考核代替管理,导致基层银行建设严重落后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客观要求。加上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基层银行风险防范意识差,违章操作问题相当突出,直接导致了风险的发生,同时,会计部门缺乏既懂业务又精通电算化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对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管理不力,对银行资金的正常流通构成严重威肋。
4.银行人员普遍素质低。由于银行业务发展迅速,使得银行会计人员大量的增加,也造成了整体业务素质高低不一的现象。因为思想观念的影响,使得部分银行会计工作人员只专注于个人技术业务的工作,而不能清晰的分析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层面,缺乏对为经济走势的分析与管理能力,因此其整体素质偏低。分析和控制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目标。甚至还有些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专业知识、电算化知识和操作能力,缺乏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缺乏会计风险、法制观念意识。
三、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1.银行内部管理工作规范的改善。商业银行应该多关注如何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的问题,注重宏观金融背景之卜,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重新整理各类行业业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职能,改革商业银行现有的内部稽核体制,监督并且催促银行机构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保障作用。对银行内部工作分工的合理安排,有助于使责任分化清晰,可以有效避免出现问题相互推诿之情况,也可以使不同部分之间相互监督,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分化清晰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系统的相互分离又辅助的工作体系,每个部门都是在单方面的完成其工作,但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又是相互联系的。这样,不仅可以增加资金的安全性,也可以使总得负责机构便于管理。
2.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银行工作的进行中,对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其业务水平,在此之上还会增强其对工作的态度,使其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当然,这些都与银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法律观念的提高也是分不开的。在道德层面上,与法律制度结合起来才能使整体规范水平大大增强。在人员配置方面,要充分去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分工合理、相互制约,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过程的控制进行强化,对企业内部控制盒管理进行加强,可以采取对会计人员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等方法。
3.风险管理模式的运用。以当前已有的风险管理模式为基点,吸收其他金融同行的管理经验,将两者结合起来,打造一个全新的管理模式。这种全新的管理模式是从内到外的改变,无论是从管理范围还是管理方法上都有一个新的管理理念,使各工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也得到全新的升级。新的管理模式,是在总结过去的不足,结合其他有利的经验产生出来的,因此对风险的防范和对会计人员的自律意识都有质的提高,从而降低了会计风险的发生度,大大提高了银行的整体业务水平。
4.电子技术与实用技术的结合。运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实际操作技术可以帮助银行会计业务降低会计风险的发生几率。商业银行会计能否适应高科技的成果应用,就在于操作规范的的落实和会计制度的执行,建立相互制约监督和银行会计操作人员的级别管理、会计业务操作系统的密码管理、授权管理等,各个机构要定期对计算机设备以及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明确固定的计算机管理人员,及时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曹海红.科学分析,加强防范,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浅析[J].魅力中国,2008(12).
[2]涂佳.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J].金融与经济,2011(08).
【关键词】急诊;护理风险;主要因素;防范措施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3.07.351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7-3801-02
任何医院在开展临床护理工作时,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所谓的护理风险就是指在对患者进行护理服务时,可能出现的恶性事件以及不安全因素。急诊科作为临床中的一线科室,该科室中的患者具有数量不确定、发病突然、病情复杂以及病情危急等特征,因此,该科室的护理人员的任务也十分复杂,其需要承担的护理风险也相对较高。本研究将对我院在2012年3月――2013年3月所出现的45例护理纠纷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常见的急诊科护理风险
1.1急诊护理过程中的操作风险①部分护理人员在急症操作过程中,由于其急救的能力不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且对于急救的技能也缺乏一定的熟练度,缺乏相应的急救知识,在开展护理工作的过程中,其护理操作缺乏精炼度。这就使得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护理时,对于急救所需的物品以及仪器未能准备充分,当患者的病情出现急性发作以及并发症时未能对其病情进行准确的评估,并作出相应的急救措施。在对患者进行护理时,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就会导致患者的急救过程被延误,错过最佳的抢救时机。②由于急症科护理人员每天需要直接面对患者,通常还会与患者的排泄物、体液、血液、皮肤进行直接接触。护理人员在对带有传染病的患者进行抢救、护理时,一旦与患者之间有直接接触,且未对患者的病史进行及时的了解,那么,护理人员发生感染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大量的医学护理研究数据表明,护理人员在对缓和进行临床护理时,常有被HIV、HCV、HBV污染的锐器或针碰伤或刺伤的情况出现。由此可见,在急诊科的主要护理风险中,感染风险是其主要的护理风险之一。
1.2护患沟通障碍所引发的风险由于急诊科护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均是处于忙碌、紧张的状态,因此,对于患者的要求以及提出的问题很难过多的关注,而急诊患者的家属在处于紧张、焦虑的精神状态下,一旦得不到护理人员的帮助以及解释,就很容易出现愤怒以及偏激的情况,甚至将自己所遭受的痛苦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此外,护理人员与急诊科患者的接触时间相对较短,因此,对于患者的基本情况缺乏一个大致的了解,这就使得护理人员与患者之间很难建立较好的护患关系。由于护理人员对患者的病情了解较少,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相关制度以及工作程序缺乏一定的了解,此时,护患双方如果不能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那么就很容易使护患双方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引发护患纠纷。
1.3缺乏一定的风险意识目前,绝大部分急诊科护理人员都是护理专科学校所培养出来的,此类学校主要注重对护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医学法律的相关内容。这一情况的出现,导致急诊科护理人员在遇到护患纠纷时,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来为自己进行辩护,通常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比如,一些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时,没有严格按照“三查七对”的制度来开展护理工作,且没有遵医嘱在规定的6h内将抢救的几率补全,从而导致护理人员由于医嘱中的错误无法查证而使自己在医患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2对护理风险进行防范的措施
2.1强化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风险意识,就必须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护理风险教育,以此来为护理人员提供更多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让她们对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增加护理人员应对风险的能力。在对护理人员进行风险防范教育时,可以对一些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以此来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
2.2对急诊操作的流程进行规范在急救的准备阶段,参与急救的护理人员必须在提前15分钟到岗,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仪器、药物等抢救过程中的必需品准备齐全,并确保所有仪器以及药品的完好性以及有效性。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仪器和器械,并在对患者进行急救前后各清点1次。在每次急救结束时,护理人员不仅要清点仪器和器械数量,还要将这些物品补充完整,以备临床急用。此外,护理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应高度注意不要被受到HIV、HCV、HBV污染的针头或锐器刺伤、碰伤,以免引发感染。
2.3强化急救技能培训为了更好地规避护理风险,就必须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这主要是因为,当护理人员的急救护理能力较低时,就很容易在对患者进行抢救时出现差错。因此,对于缺乏临床经验的年轻护理人员必须要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利用考核的方式来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护理人员尽快掌握各项护理技能,以此来提高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艾美花,叶菀.急诊科护理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J].中国卫生产业,2012,(4):52-54.
[2]练思玉.浅析引起急诊护理风险的主要因素及防范措施[J].求医问药(学术版),2012,10(11):503-504.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 外包 风险 防范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各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以良好发展态势来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是企业一定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企业的人力资源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也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前提条件[1]。近几年我国大部分企业趋于将人力资源外包,但是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存在许多尖锐的风险问题。本文分析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一、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优势分析
1.节约时间、降低成本
因员工的招聘、面试、培训与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均需要企业投入较多时间并耗费巨大的物力、人力及财力,若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这部分作业性工作转交给专业的外包公司来完成,可节约时间、降低成本。
2.有助于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
企业的发展常常会受到资源不足的制约,通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策略,公司可将员工的招聘、培训以及档案管理、薪资发放等工作转交给专业的服务公司,以将资源集中在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相关活动上,例如研发产品、开拓市场等,建立并提升其核心竞争力。
3.精简企业机构、提高运作效率
把人力资源管理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服务机构,能够使企业机构精简,从而避免因规模膨胀导致的组织缺乏创新、反应迟钝等问题。
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存在的风险
1.外包服务商选择风险
为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降低运营成本是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策略的主要目的,企业都制定相对严谨的生产流程,其要求外部各种资源在面向企业时能够实现共享及优化,而且要求信息的真实性在传递中不失真。但因信息不对称性,企业不能全面了解和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如外包商的发展状况、经营业绩、社会声誉等,导致外包前无法准确进行外包商的选择,引起逆向选择结果[2]。外包之后,也可能出现外包商未认真执行协议规定工作的危险。
2.企业员工抵制风险
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部分工作外包,部分职员的利益势必会受到影响,如外包后,某些员工有可能被换岗或被辞退。如果未能合理处理该部分员工,极有可能会对全部员工均造成影响,从而对企业经营生产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3.合同方面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外包,本企业必须与外包服务商签订一系列的协议或合同。合同作为具法律效力、用来确定双方的合作关系的文件。这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本企业和外包服务提供商之间产生的“委托”与“”关系。然而因现实中会出现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企业跟外包商比较常处于劣势,而部分企业对合同签订不够重视,常草率与外包商签订由外包商制定的标准合同,从而造成在执行外包服务时常发生许多对委托商不利的情况。
4.企业信息保密方面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过程中,企业需将数量巨大的企业信息提供给服务机构,虽然合作工程中,双方会进行一系列保密合同的签订。但是如果外包商运作缺乏规范,有可能泄露企业重要的内部机密信息。在长期外包合作中,企业极可能存在因为大量的企业信息被外包服务商掌握而对企业活动进行控制的风险,或企业信息被外包商泄露给竞争对手的风险。故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时,不仅需要保障外包服务可顺利开展,而且需要使企业机密信息的安全得到保障,这是企业必须面对的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风险。
5.额外的运营费用支出
从表面看,企业实施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后因机构设置、人员等减少而使开支下降,有效削减运营成本,但实际上,外包过程依然存在高额的潜在性成本,如企业在外包时需花费较多时间辅导与帮助外包商,使其对企业有深入了解,以制定出符合本企业实际要求的方案;外包后无法立即从外包商那里取得降低成本的好处,因服务商需重新整合企业外包的业务,故会存在一项时间推迟引起潜在的转换成本;此外,因外包商提供给企业的服务方案未必能满足企业实际需要,以致在执行方案时,可能由于导向错误造成相关损失。潜在的成本支出,很可能超过外包创造的利润。
三、人力资源管理外包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1.加强信息保密措施
实施人力资源外包时,信息被泄露风险与信息的不对称普遍存在,企业要主动、足量的提供给外包商其所需的信息,以对企业的人力资源活动进行真实反映[3]。同时,还要明确外包商应完成的效益与业绩,尽量让服务商全面了解其工作的难点及重点。此外,对外包商的选择,还应对企业的文化和服务商能否相互适应等问题进行充分考虑。对于企业与服务商而言,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应是一项双赢合作,故选择应是双向的,双方一定要在机构设置、经营体制、业务流程等方面达成共识,互相信任,才可建立健康的合作关系,才能实现预期的外包效果。
2.选择优质的外包服务商
企业应全面考察有意向的承接人力资源外包的服务商,包括:服务商与企业两者的企业文化是否存在冲突;其服务商的设计方案可否做到量身定制,并同企业的相关工作整合成一体;服务商的业绩状况、信誉、财务状况等。此外,还可向外包商既往合作的客户核实,以对服务商的资质作客观的了解。
3.监管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活动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虽然可通过外包免去繁重的日常事务,但是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必须做好外包服务的监控与评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最直接、最密切的接触外包商的部门,其承担着对外包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全程监控及评估的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定期对服务商履行协议情况报告进行审查,客观评价协议执行情况与报告的真实性。
4.在企业内部充分沟通
实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一定会使部分员工由于无合适的工作岗位导致被解雇,必然会遭到部分企业员工的强烈抵制,故企业应与员工积极沟通,可让部分影响力较大的职员参入外包整体规划中,使其了解实行人力资源外包带来的优势,并快速传递相关信息。企业还应对原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的安置进行妥善处理。
5.规范合同协议
对合同风险的防范,企业首先应慎重挑选专业人员代表其进行合同签订,合同签订代表首先应具备专业、丰富的法律知识,具备丰富的合同签订经验与人力资源外包的知识,其次应具备较强的谈判及沟通能力,另外其应对企业具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可将双方的规定的义务、责任及权利等确实落实到合同上。合理、规范的合同是实施人力资源外包的依据,故合作双方应制定可操作、详细、具体的合作协定,并认真执行落实到位[4]。此外,制定冲突的解决方案,并明确需终止合同时的相关条款,对双方合作进行约束,增进双方的相互信任。
四、结论
人力资源外包给人力资源管理的市场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但其各方面的建设还不完善,风险因素较多。在实施人力资源外包时,企业应对其所处行业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企业现阶段的规模和发展阶段制定出符合企业情况的外包策略。实行外包过程中,必须重视风险的防范与管理,以保障人力资源外包可获得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许峰.浅析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风险[J].中国科技信息,2012,(11):202-204.
[2]黄任.我国企业人力资源外包风险成因及规避分析[J].企业家天地,2011,(1):37.
关键词:施工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引言
我国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在给施工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而施工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其在财务管理上要做到良性控制。因此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对于现在施工企业的发展关系重大。从某种意义上说,财务管理是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管理者应该具备风险意识,通过调查分析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对此形成对应的防范措施。
一、财务风险的概念及研究现状
企业财务风险在广义上指的是经济后果的不确定性,而狭义则单指损失。企业的财务风险是一种微观的经济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财务活动中,与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偏离的可能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何,主要体现在该企业经营资金运动的状况和结果上,所以企业的财务风险就可以分为财务成果的风险和财务状况的风险。
国际上许多著名学者在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对企业财务风险的评价与防范进行研究了,根据各学者的侧重点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学说。在国际上对财务风险的判别主要有定性法和定量法两种。而我国对财务风险管理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财务风险的特征、衡量方法和管理上。
二、施工企业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
对于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者应该正确预测,并通过各种数据分析来挖掘未显现的风险。我国施工企业中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很多,有外部的也有内部的,有时甚至根据不同的企业行业特点而不同。本文主要根据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行业特点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外部风险
企业管理的宏观环境复杂而多变,包括多个方面,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等。由于这个宏观环境的多样性,导致了财务管理具有复杂性和多边性,这使得财务管理很难适应多变的宏观环境,从而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某种威胁。这样的宏观环境的变化是难以准确预见且无法改变的,有时可能会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有时会使得项目业主资金短缺,最终导致是工业的开展。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信用体系不健全,这就导致很多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垫资。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抵押风险,在各种额外沉淀资金和保证金无法及时收回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很可能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或者只能采取银行贷款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资金结构稳定性,限制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是由于现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施工企业为了能中标,不惜压低标价。在建设单位自筹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不得不垫付大量资金来保证工程的正常实施。这就很可能导致施工企业的工程利润低于期望利润而发生亏损,有的甚至会因为与建设单位发生货款或工资问题而引发履约风险和诉讼风险,从而使得企业面临财务和信誉危机。
(二)内部风险
目前我国的合同履行的事非独立法人的项目、分公司或承包人制度。而施工企业是施工合同的主体,虽然施工企业与项目部或承包人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但实际上这样的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是不相吻合的。因此,在这样的承包体制下,施工企业有可能会承担项目承包人出现的失误而造成的责任。
由于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的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再加上财务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这些原因也会给施工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施工企业的财务应该贯穿整个项目,从设计到竣工的各个环节。而有些施工企业在设计方案是并没有安排技术人员去施工现场深入调查,这就可能会使得制定出的施工方案与施工项目的规模、特点及现场条件等不尽相符从而使得在施工工期延长以及增加施工设备时会产生比计划中更多的成本费用。因此,如果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能对成本进行控制,就很有可能造成人工、材料等各种费用的浪费,从而使的整个项目的成本超出预算,进而减少了收益。
工程竣工后也可能会产生额外的保修费用。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对竣工后的收尾财务结算更加重视。应该及时对项目的各项财务费用进行结算和清理。避免在项目竣工后因无人重视而使财务仍在运作或因拖延而造成工程项目保修费用的增加。
三、对施工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针对以上提出的财务分析产生原因,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可控的形成因素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此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
(一)从外部原因看,为了减少宏观环境对施工企业融资的影响,企业应该实行资金统一调度管理并扩宽筹资渠道。对资金进行统筹预算,以及统一调配、市场化运作,这样能让企业的资金预算具有全局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满足发展需要,从而保证工程项目自己的周转,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同时,为了保证资金的良性运作,可以在企业内部应该推行责任成本的制度,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奖惩措施。
在外部成因中,合同与低价投标等造成的财务风险也是可控的。施工企业应该做到把好合同关。在施工企业内部,要培养各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建立起投标的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合理承接工程。当施工企业在接到工程任务后,在施工设计之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度的分析,在工程量以及合同文本上下功夫,因为合同风险不管是业主还是承包人的,都有可能转嫁给施工企业。所以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要特别谨慎仔细,对于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环保不达标、未经审查以及不合法不合理等有失公平的合同不签。
(二)从内部成因看,施工企业可以做的防范措施很多。首先是施工企业应加强自身的财务基础管理,可以通过健全财务制度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因为财务工作贯穿于施工企业工程的各个环节,因此财务风险也存在于施工企业的各个环节。因此施工企业应不断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并不断补充和完善财务制度。对于从业人员,施工企业应该对其进行培训,让其树立良好的财务危机意识,从而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严格严谨。为了促进财务从业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企业可以建立责任和奖惩制度,同时也应该鼓励员工多进行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
其次,要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增强内部控制制度。在项目施工之前,应对施工工期、施工现场条件以及目标责任成本进行实地考察,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案。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引进应给予支持,这样在另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成本,提高施工效率。而要做到减少施工中的浪费,则可以采取施工进度以及各类材料的归库管理责任到人,这样就可以逐步逐级降低财务风险。
对于施工项目的竣工结算应及时办理,以此降低欠款风险。在工程后期,施工企业应提前对财务进行结算,这样才能确保取得足额结算收入,同时也能加速竣工工程款的回收。在一方面,财务人员应该有危机意识,提前做到工程的索赔工作。这不仅能减少施工企业的损失,也能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三)加强施工企业的涉税管理。建筑类的施工企业一般都会存在项目多且异地施工等特点。这使得项目管理的难度加大,但是对于涉税管理的工作必须加强,在财务工作中应该专人来做报税以及税收的筹划工作,这样不仅能使得涉税工作有条理,而且也能让可以报销的税务项目能及时申报,从而减少成本投入。
(四)分散和转移市场风险影响。施工企业为长远利益考虑,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风险分散机制。这是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的有效防范。例如,在施工过程中,国家法律要求的特殊工种必须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在风险分散机制中,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一是企业可以实施多元化经营,以此来达到相互补充,增强活力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可以对社会保险的险种进行静心选择,积极参与必要的社会保险,以此来转移风险的影响力。三是可以将某些特定的业务交给经验技能丰富并有专门人员和设备的专业公司去完成。
四、结语
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下,施工企业要做到对财务风险的准确分析,并以此拿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这样才能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事物的内因是促进发展的根本因素,所以对于施工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和防范,企业应该从自身内部做起,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提升培训,使其业务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再者,要建立风险分散机制,从多个角度、各个环节来做到对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
参考文献:
[1]彭少林.浅论建筑施工企业财务风险成因及其防范[J].金融财务,2007(11).
1.信息储存风险。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开展的必要条件,能够保障企业会计后期工作的正常运行。在传统的会计信息处理中,一般通过设置会计账簿、报表等方式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储存,虽然管理效率不高,但其存储过程中丢失、失真的风险较小。在实施企业会计信息化之后,企业会计信息数据一般通过硬盘、服务器等手段保存,虽然极大提高了信息保存量,但也为保存提出了更高要求,若企业管理维护人员工作不当,很容易出现信息储存风险,致使信息损毁、丢失,为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此外,信息化之后的会计处理一般会以软件为工作平台,然而,软件的设计不可能完美无缺,或多或少会存在缺陷,加之市场会计软件繁杂,如果软件选择不当,很可能出现软件系统与企业业务不兼容的现象,软件无法真正满足企业需求,增大企业会计信息存储风险。
2.网络安全风险。
会计信息化系统基于互联网建设,其工作方式有着鲜明的网络特点。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环境的风险越来越高,安全威胁越来越多。有的黑客或者不法分子为了利益或者故意,通过电子邮件、病毒等方式侵入企业会计信息化系统之中,从而窃取企业会计信息,对企业会计信息系统进行破坏。一旦企业会计信息泄露到竞争对手手中,将会为企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企业网络安全风险较高。
3.道德素质风险
。传统的企业会计信息以纸质形式保存,并且装订成册,一旦有人对会计信息资料进行修改,会留下明显的痕迹,一般情况下难以对企业会计资料进行修改,真实性较高。然而,企业在实现会计信息化之后,企业会计信息以数据、电子档形式存放,掌握相关技术、系统漏洞的工作人员很可能对信息进行修改、盗窃,或者进行虚构交易,而信息化系统中的修改痕迹极易擦除,不仅会为企业造成损失,在事后追查时也会存在相当的困难。此外,外部的不法分子也可能通过相关技术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修改,同样会为企业带来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内部资源运用效率、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的重要手段,能够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在实施会计信息化之后,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增高,在我国企业普遍内部控制水平不高的现状下,会计信息化的实现会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巨大的挑战,极易降低企业会计信息化的实效。
5.企业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风险。
会计信息化只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才能实现。现阶段,我国会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并且存在大量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技能不扎实的会计工作者,在使用会计相关软件时,不仅可能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还不利于信息化系统效果的全面实现,为企业的会计工作带来风险。
二、企业会计信息化风险的防范措施分析
1.强化网络安全。
信息化条件下,强化网络安全无疑是为企业会计信息套上保护套。首先,企业应该不断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重点提高会计工作者的网络安全意识,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相关技能。在平时工作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注意网络凭证的保密,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系统。第二,企业应该大力引进或改进数据加密技术。数据信息的泄露很大一部分是由数据加密工作不当造成的,根据会计工作需要,企业应该强化重要会计信息的加密,从而保障会计信息储存及传输安全,防范数据泄露风险。第三,构建病毒预防机制。如今,电脑病毒的形式多样化越来越强,破坏性越来越高,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会计工作极易受到电脑病毒的影响。在工作中,企业首先要引入高效的杀毒软件,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提高系统安全度。其次,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网络防护,要对企业内外交流信息进行防控,防止网络病毒入侵。最后,企业系统维护人员要及时对信息化系统进行检查,排除重大漏洞,从而维护网络安全。
2.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针对数据储存风险,企业首先可以对所有数据进行备份加密,并且独立保存在不同的设备中,实现备份与储存的分离,只有这样,在企业信息化系统受到侵害时,企业数据才能保留,防范数据储存风险。此外,会计人员在录入会计信息时,要注意光盘、可移动磁盘等固件的健康程度,防止因设备故障引起的会计信息受损,防止病毒入侵,还应做到不更改、不删除、不散播会计信息。第二,企业应该强化会计软件的建设。企业在引入会计软件之前,必须先与软件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软件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分析软件的适配程度。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应该针对软件的不合理特点进行改进,从而不断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化基础,防范信息风险。
3.提高员工道德素质。
提高员工道德素质,企业首先应该强化道德教育,可以通过组织相关教育活动、建立企业文化、强化法制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自觉性。其次,企业应该强化人员道德管理,第一,企业可以利用信息化系统建立员工档案,不定期进行公示,从而提高员工意识。第二,要强化会计人员监督。第三,要在制度层面提高员工道德。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标榜鼓励、惩处等方式对员工道德进行激励,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内部道德力量,在员工内部形成良好的道德监督氛围,从而提高员工素质,降低道德风险。
4.强化内部控制。
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系统对企业信息系统具有较强的依赖性,给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带来了新的风险。在新形势下,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强化会计信息系统的控制。首先,对企业信息系统的开发进行控制。企业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开发是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如果信息系统规划不合理或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信息系统就会失去其该有的控制效用。第二,规范控制内容,提高控制要求。企业信息系统由工作人员和计算机设备等多个要素组成。这就导致信息系统在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受到技术、自然、人员等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引发各种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有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的效率和质量,最大化的减小因内控不严带来的危害。第三,适当转移内部控制重点。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成为了新的控制重点。企业会计信息化的过程中,信息系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信息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安危和发展。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包括访问和数据资源等一系列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内容的控制。
三、结语
关键词:国际贸易拖欠信用风险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出现的经济纠纷也有所增加。其中国际贸易拖欠,即在对外贸易中应收款不能及时安全收回,大量外汇滞留损失在外,成为困扰我国众多外贸企业的一大难题。而且随着人民币的升值,这一难题造成的损失也在扩大。支付结算是进出口贸易业务链上最关键的一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支付结算工具日渐增多,这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周转与交易的便利,但由于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风险的存在,其中也潜伏了风险。以托收方式为例,若买方违约,拒绝赎单,卖方便无法收回货款。
一、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从国外统计数据上我们可以分析一下造成我国出口货款被外方拖欠的原因:
1.从国际贸易拖欠案起因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的直接起因以恶意欺诈为主。具体结构为:有意欺诈的拖欠款占60%;产品质量、数量或交货期有争议的占25%;属于我方外贸企业交易严重失当及管理失误的占15%;交易人员私下默契台底交易占2.5%;其他性质占2.5%。我国对外贸易的过半货款拖欠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或货期等贸易纠纷引起。
2.从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看:(1)海外华人公司(包括我国港、澳、台公司)占50%;(2)不良外籍公司占20%;(3)纯为货物有争议的公司占20%;(4)驻外机构占5%;(5)其他占5%。
3.从外贸企业性质结构看,我国对外贸易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所涉及的企业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具体结构为:80%来自国内的企业,其中的50%为国有外贸企业,30%为私营外贸企业;另外20%来自三资企业。
4.从客户新旧特征看,过半数的国际货款拖欠由老客户造成。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国际货款拖欠主要由资信不良的新客户造成。
二、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人们经过对几十起不同类型国际贸易拖欠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在外贸业务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不重视对外商资信调查。资信调查是我国外贸公司对外成交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外商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外贸公司能否严格履行合同,安全收汇、收货。有些外贸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中,对外商既不做资信调查,又轻率采用对出口方具有极大风险的付款方式(D/A、T/T),给国外一些不法商人欺诈行骗造成可乘之机。在对外贸易中,即使多年合作的老客户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也并非一成不变。当老客户付款出现异常时,如果缺乏警觉,不及时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其目前营运状况,便会丧失避免风险的机会。
2.货物质量有问题,履约不严肃。出口中不按时交货,货物品质、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外方索赔现象时有发生。
3.合同条款有纰漏,业务操作不规范。有些合同货物品质规格不具体,违约责任不明确,支付条款不对等,出现争议难以解决。在信用证条件下的交易中,由于不严格审证,操作不慎,出现单证不符,遭对方拒付货款的不乏其例。
4.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对外贸易中“重关系,轻索赔”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宁可国家利益受损失,也不愿或不善于拆诸法律,有的公司选择国外不良讨债公司追款,反受其害。
从上述现象和存在的客观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国际贸易拖欠的形成,既有国外原因又有国内原因。就国外原因而言,海外一些不良公司利用我国开放之际,积极扩大对外贸易,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外贸公司业务人员与管理者还未完全熟悉国际操作规范,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用人情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我外贸公司仅有的一些原始警戒攻破,或在合同条款和操作方法上设下圈套,为今后拖欠制造理由。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逾期未收汇属于国外方面诸多原因中,进口商信誉差和我驻外机构有意拖欠约占50%的比重。另外,造成我国外贸企业风险损失的原因除了企业主体信用管理观念的严重缺乏外,来自企业产权制度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成因
具体来说,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外贸公司体制与现代化的国际经贸发展要求不适应。我国外贸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制,虽经转换经营机制,扩大自,但在经营、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没有建立一套健全的制度,对业务人员和业务活动缺少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因此既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又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外贸企业产权不明晰,使得很多国有外贸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盲目赊销;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盲目打价格战。这些行为导致了企业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效益下降,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强化企业信用管理,就是要在销售收入增长和风险控制这两个目标之间寻求协调一致,保证最终利润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
2.相关部门缺乏信用风险管理意识,由于从政府到企业信用风险管理意识都比较淡漠,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府对企业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支持;有的企业虽然感到信用风险管理需要,但苦于所知不多无从下手,且成本较高,在本来利润率不高的情况下不愿为此支付费用,进而产生畏难情绪,甚至干脆漠视不管。目前中国出口企业的坏账率超过5%,而发达国家企业却只有0.25%至0.5%的水平,国际平均水平也只在1%左右。中国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很多困难,一开始并不是对方存心拖欠,而是中国企业自己出现制度和管理失误。
3.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在我国外贸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部门却常常职责分工不清,不能形成协调与制约机制,容易造成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品质监督、租船订舱、制单结汇等诸多贸易环节出现决策失误并导致信用损失。外贸企业内部职责不明确已成为企业账款拖欠趋势得不到有效抑制的根本原因。
4.一些公司管理水平低和业务人员素质差是造成国际贸易拖欠的直接原因。近年来,过分强调国际市场开拓,忽略了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对风险的防范;过分强调开拓面和追求成交额,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对外商进行资信调查在我国外贸公司中没有制度化,业务过程中随意性大,在调查的案件中,我外贸易公司以D/P或D/A成交的占50%,以T/T、银行转账形式成交的占25%。
5.对外贸企业运作中的行为规范管理不严格。有些外贸公司以承包、放权为名,实际是放任自流,致使内外串通、损公肥私、的事件屡禁不止。
6.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问题,不敢于、不善于动用法律手段解决对外贸易中的问题。有的公司在明显是外方违约或欺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也不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
7.国有资产自我保护机制不健全。在财务和考绩制度上不能及时反映企业逾期未收汇的状况,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也无相应的惩治措施。主管部门不了解国际拖欠的问题,因而无法设立预警线,难以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8.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我国外贸企业业务人员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信用风险防范手段单一,没能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做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销售人员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甚至与客户勾结留下可乘之机。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
由于经营和管理体制上存在缺陷,国际贸易拖欠问题不断发生,被拖欠的企业不愿意将事情暴露,所以问题难及早发现,形成一个逃避监管的死角。如不及早研究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必然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四、避免和解决国际拖欠问题的对策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中,深化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加快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使外贸企业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彻底改善。对此,应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国际拖欠案件的发生,并逐步建立起国际贸易风险的预防、监控、治理机制。
1.提高外贸业务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际贸易风险的研究,外贸企业要注重业务人员防范国际拖欠能力的培训,对刚刚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和近年来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尤为重要。外经贸院校也应开设有关课程,同时各进出口商会应对本行业进出口公司提供国际市场开拓与风险管理的咨询服务。
2.建立外贸风险管理的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外商资信调查,是避免发生国际拖欠的主要措施。尤其以D/P、D/A成交的贸易,需要进行严格的评审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调查。从实际经验看,坚持对新客户先资信调查后成交,对老客户定期进行调查或发现疑点及时调查,可使境外拖欠案件下降50%。我国外贸企业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一直是进出口业务风险防范中一个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在出口贸易中,我国外贸企业因诈骗而受到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今后我国要新增设信用管理部门,从规范客户资信管理体系入手,多角度、多方位、动态了解客户状况,统一整理分析客户信息资源,评定客户资信类型或等级,并随所掌握信息的变化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接着要完善客户信用控制体系,对不同资信类型或等级的客户应在预付款、信贷担保、货款拖欠时间等方面予以不同的对待。新晨
3.外贸公司在无法确定交易风险程度的情况下,应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险;货款逾期三个月,一定要有追索行动。发现对方逾期不付款,如三个月自己追收不回,应积极寻求外部途径解决(包括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国际贸易经验表明,在货款逾期三个月时即进行追索,损失可以减少70%左右;外经贸管理部门应对外贸企业逾期未收汇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加强对国际经贸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解决问题。从事国际贸易涉及到广泛、复杂的法律,贸易的每一种方式,交易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是一种法律关系的体现,涉及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合同,注重发挥律师的作用,这是被国际贸易实践证明了的成功经验。
4.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外包”给信用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相比,实行信用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降低外贸信用风险。我国外贸企业在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的实践中应该学会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先进做法和手段。
虽然外贸信用风险还将长期存在,但只要我们认真地正视和研究这个问题,就完全可以把货款拖欠的难题解决。
参考文献: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一体化发展,企业竞争也将日趋激烈,经营活动将受到更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风险性将有所增加。因此,对企业风险的防范需要经过几个步骤,通过相应的财务风险识别、预估、测量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对策,预防和制止财务风险的发生和发展。
关键词:
企业;财务风险;防范财务风险
来自市场环境的异化和内部管理的缺失,受不可控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可能使企业收益与财务预测发生偏离。风险在生产经营的哪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一个链条出现问题都会给整个系统带来风险,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补救就会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或大或小的损失,最终出现财务问题,造成利润的下降和偿债能力的弱化。财务风险关系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存发展,对于财务风险的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现实意义。财务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爆发点,有着自己的客观规律,充分认识和了解其特性,才能实现有效地控制和防范。
一、当前企业财务风险形成诱因
(一)企业融资存在管控盲区
在企业开办的初期,财务帐目的实收资本不多,就已经构成了负债经营。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资金没有足额到位时便仓促上马,用银行的融资来进行资金的使用和调配,还未赚钱先背上了偿还利息的包袱,埋下了财务风险发生的隐患。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采取的是分光吃光的政策,缺乏资金的积累,自流资金勉强能够维持运转,一旦出现问题束手无策,抗风险的能力极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几率很高。
(二)企业财务管控机制有待完善
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不力主要是财务人员风险意识的弱化,缺乏必要的坏账准备和风险防范,使原本可以规避的风险意外爆发。表现在企业管理高层的是财务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发生,表现在中层的是财务部门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管理漏洞,表现在基层的是一般财务人员只管做好自己的事情,认为财务风险的防范与己无关。这就说明企业的风险防范机制并不健全,财务管理人员对于风险概念的理解过于片面,没有站在市场的高度来审视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
(三)企业市场经营举措亟待改进
管理好企业资本,使之正确合理地配置是财务部门职责。这就是别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如果企业只是一味地追求高额利润,而不顾资本结构的畸形配置,盲目进行股权融资,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就会使潜在的财务风险大量聚集,随时都有可能爆发。高利润和高风险总是结伴而行的,如果总是期望利用财务杠杆来获取最大利润,就要以加大股票债券发行量,加大贷款额度来筹集更多的资金。这也就意味着将来需要更多的资金去偿还本金和利息,一旦投资失败,它带来的财务风险将是致命的。在生产经营中,过高的融资额也是一个负担,生产的产品销路不好,库存过高资金就会沉淀下来,也就成了所谓的“死钱”,当周转资金枯竭时,生产被迫停止,大量的不良债务产生,财务风险便来临了。
二、当前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强化金融风险控制,实现科学融资
在企业财务决策中,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只有在资金周转良好,并且有一定的结余时才能考虑对外投资。在重大项目投资时,尤其要做好可行性调研工作,选择风险因素较小,财务风险基本可控的项目,在充分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如果是最大风险发生时企业将无力应对的项目,即使能够获得可观的收益,也要谨慎,宁可减少投资,也不要冒企业无法承受的风险。在投资前要做大量的风险预设工作,深入地分析将来发生财务风险的源头,严谨地核算出财务成果与预期收益的误差。要全面分析企业面临的市场经济环境,结合企业内部财务状况进行科学投资。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在企业利润的分配上、应收账款的帐龄分析上要科学合理,采取进一步缩短应收账款的帐期,缩减坏账准备等措施。并依据企业目前资金使用的期限以及预期现金流量情况对借款进行期限限制,从而采取最为适合的融资手段,使资金结构更为合理,然后对筹资活动是否合理进行有效科学的验证。一个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标志着它的财务运行是否稳定,尤其是表现在融资上,最佳的资本结构是企业财务追寻的目标。所以,在企业筹措资金时,要把社会上发行的各种证券、股票、银行贷款等金融产品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和评价,选择最适合企业现实的投资方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以及能够承受的风险程度,对各种金融产品的投资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收益评估,集中投资与分散风险相结合,优化资本结构,使之成为企业一个作为活跃和安全的经济增长点。在企业的资金分配上,在保证各个股东正常的收益和分红下,给来年的生产经营留足必要的流动资金,更好的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投资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提高企业财务抗风险的能力。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形式,将企业不可预测的财务风险分散开来,一旦发生重大风险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的措施把风险向其他团体和个人转移。
(二)推进管理机制建设,提升预警能力
1、发挥财务团队的主导作用,建立功能完善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用制度的形式确保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备和有效,构建企业各级财务管理机构,配齐财务管理人员,构建高效的财务管理系统,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企业财务风险跟踪监督措施,具体地监督资金运转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筹资、投资以及现金流动情况都要有据可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避免重大财务风险的发生。
2、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
在有些企业财务预警系统是缺失的,有的只是依附与财务管理的系统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有限,所以,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必须独立,不受企业组织的支配和管理,它的构成成分应该包括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和第三方的财务专家,避免企业高管对这一机构进行权力控制。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预警。在风险较小属于可控范围之内的要制定措施,及时排除和化解。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重点研究,对问题的产生要追根寻源,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及时进行干预,防止风险损失的扩大,杜绝类似风险事故的发生,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改善企业市场经营,优化资本结构
1、优化权利,规范财务控制
对于既有财务风险,要采取多种促使及时控制和消除,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主动参与财务管理工作,从而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构建起清晰、规范的企业财务关系,促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将损失降到最低。进一步强化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力度,规范会计部门监督管理,促进财务部门管理全面优化,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独立性。切实避免财务失误为企业造成的损失,尤其是在决策制定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使企业有效规避财务风险,将损失降到最低。
2、优化经营,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如果企业正面临财务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已经对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企业更要在这样的环境下严格自我约束,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在销售服务质量上不断完善,从而重塑企业的市场口碑。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危机中创造生机,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这一点对于企业发展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企业要对财务管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梳理,对于企业的融资结构进行调整,首先核算企业现阶段的资金最佳配置,并与之前的资金机构进行对比,探索更合理、更有效的筹资机构,实现资本结构的优化变化。除必要的融资途径外,企业还需要增大销售额度,实现现金流的及时补充,从而使资金机构更加科学。
三、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企业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也是企业竞争更为激烈。这就促使财务管理更为重要,尤其是针对风险防范的综合性管理。多数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企业发展相比明显滞后,尤其是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缺乏实践经验。本文从广义范围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旨在促进企业管理者建立更为完善的财务风险理念,逐渐形成具有指导性和前瞻新的财务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助力企业实现高效化、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家妹.浅谈财务效应临界点与财务风险[J].财会研究,2014(4)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风险 防范措施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及其作用
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是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变为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同传统贸易融资相同,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服务体系上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提供资金。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由于贸易形成的贸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形成一条贯穿供货商、核心企业、经销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高速公路,从而使供应链上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提高供应链中资金的利用效率,供应链金融的目的就是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一种多赢的高效融资解决方案。物流企业参与了供应链交易的整个过程,掌握较多供应链内部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信息。供应链金融能够为参与主体带来多赢的局面。首先,商业银行可以拓展业务范围,为银行带来更多的客户集群;其次,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来获取融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继续扩大生产,节省了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而核心企业只要提供信用担保,不需要提供额外的成本,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加入这条供应链。
当前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一点对全国、属地化办理和集中处理模式。“一点”是指以某一核心主体为中心,“全国”是指位于核心主体核心企业供应链上小游的中小企业。这种模式主要是核心企业提供其供应链企业名单,并为这些企业提供信用支持,然后以核心企业为起点,将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展到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众多中小企业。属地化办理模式强调供应链企业营销的营销主体是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属地行。其特点是总行统筹,属地行办理,核心企业所在地行配合营销。集中办理模式是由属地行发起,核心企业所在行配合,有统一的中心部门处理。这一模式的前提是必须建立统一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部门,如民生银行的贸易金融部,统筹供应链融资和贸易融资业务的运营和拓展。
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中一种特殊的产品,因此供应链金融同样具有传统的金融风险特征,仍然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监管方的管理风险。关于信用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供应链金融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供应链金融是以贸易的自偿性和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为基础进行授信的,能够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违约风险,但是仍然有其他风险因素可能造成借款企业违约,给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由于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对于市场预测缺乏一定的分析,受外在环境影响较大,有时候会出现盲目生产、盲目投资的现象。一旦市场风向发生转变,那么中小微企业可能会出现破产的状况,有些中小微企业主会选择逃债,留给银行的是空壳的公司。对于市场风险,一旦发生逾期未还贷款的情况时,企业资产的变现价格就可能和当初作为抵押、担保时的价格不等,若是此时价格处于低谷期,就无法弥补银行的损失了,这就是供应链金融的市场风险,可能引发动产变现价值的缩水,无法足额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务,形成坏账。而对于操作风险,供应链融资的过程包括:产品设计、信用调查、授信审批、出账、贷后管理和贷款回收等,每一个操作环节上发生偏差,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供应链融资的核心部分就是有效控制授信支持型资产,降低信用风险的发生。实质上这一做法造成了信用风险向操作风险转移,降低了信用风险的发生,增大了操作风险的概率,所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远大于传统的授信业务。供应链金融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供应链金融的业务主要是资产支持型信贷业务,因此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过程中,动产担保物权的归属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开展这类业务的安全性,但我国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关于动产担保物权的方面内容模糊,可操作性差,由此带来了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不确定性。而对于监管风险,我国物流业的蓬勃发展也只有近二十年,物流市场上以民营企业居多,存在着公司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监管人员素质低的问题。监管公司对抵质押物的审核不严、管理不善等行为,易导致存货价值低于融资金额,一旦发生贷款企业逾期不还的状况,存货价值难以弥补银行的损失。因此,监管公司的管理也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来源之一。
三、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供应链风险的防范措施,首先应当营造适宜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金融生态环境,改善供应链金融的制度环境:完善关于动产的保护法律,我国应尽快修订原有法律中不适宜实际操作的条款,根据供应链金融融资业务制定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行业规范,建立供应链金融的准入系统,对于金融机构、供应链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行业规范,这样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商业银行采用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加快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建设,提升供应链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的服务水平。其次应当优化供应链金融行为主体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核心企业加强供应链的管理:。一方面,核心企业不应该凭借自己在供应链上的强势地位,在交易价格、付款方式、销售指标等方面挤压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将中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转移到自己企业中来。并且核心企业还应该积极发挥供应链中核心地位的作用,可以给与供应链成员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涨跌价补偿、品牌支持、订单保证等等,来增强供应链节点企业的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降低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风险。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应该严格管理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并建立供应链节点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为商业银行筛选出良好的合作对象,并在贷款定期向商业银行有关授信人的相关信息。最后应当选择良好的合作监管方式,应建立物流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严格筛选第三方物流企业,选择那些经营管理能力强、合作意愿强、具有一定偿付能力的合作监管方,商业银行可以将固定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商誉、责任意识、硬件设施等因素纳入合作监管方的评估体系,以降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
参考文献: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务部门经办人对上述证件复印件应留存备查。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企业业务部门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3.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一般仅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5.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6.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应具体明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在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时,建议进行“协议管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辖问题发生争执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7.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章专用。对外签约不宜使用业务印章,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宜由专人负责。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外携公出,禁止出租合同专用章,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信笺或任何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带,应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完善用章手续。
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严格合同审查规则和程序。企业要实现订立合同的预期目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企业内部各部门起草的合同做认真的推敲,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合同的标的、内容、主体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合同的内容是否属于国家允许、鼓励经营的范围,还是被限制或禁止的范围;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审查人员审查时,有权询问与合同谈判、签订的有关情况。若发现合同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并要求委托人或经办人员修改或纠正,以符合合同谈判、签订、审查的各项要求,从而杜绝合同隐患。
9.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救济”作用。法律事务部门有权介入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实质性谈判和正式签约、审查以及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的诸阶段、全过程的动态活动。企业应制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10.加大对合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促使各级管理人员真正做到自觉依法办事。企业应制订《合同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序列之中,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工作布置,每季度末重点对有关业务部门所签订、履行的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求上述业务部门整改;如未能整改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则按《合同考核办法》处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的应收账款不仅面临着回收的风险,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经营风险。因此企业不仅要充分发挥应收账款扩大
销售、增加利润的特殊功能,而且要将其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的现状分析
应收账款是指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及其他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收销售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同时这种销售过程又称为赊销。狭义的应收账款主要是指应收销货款;广义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销货款、分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账款。
目前,我国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应收账款在流动资金中所占比例过高、逾期应收账款比例过高;二是企业应收账款总量有逐年增长的势头。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企业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达50%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20%左右的水平。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逾期应收账款总额一般不高于应收账款总额的10%,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60%以上。据商务部研究院信息管理部主任韩家平先生提供的数据,我国1991年到1995年期间形成的应收账款额超过800亿元,目前形成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高达40%。另外,由于控制不严,管理不善,应收账款迅速扩大,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统计表明,截止2003年11月底,仅全国规模以上(500万元销售收入以上)工业企业间的不良债务拖欠高达18624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16.9%。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造成企业资金的严重短缺,极不利于企业的再生产,同时也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应收账款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信用风险不合理造成的。
二、应收账款风险的影响因素分析
应收账款的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因素的不稳定性和债权、债务关系在清偿时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导致赊销企业的应收账款在回收时间和回收数额上具有不确定性。简而言之,应收账款风险就是企业持有的应收账款在未来能够回收的额度和回收时间的不确定性。应收账款回收额度上的不确定性也称之为坏账风险,指企业应收账款无法按发生的数额收回形成坏账而造成的损失。应收账款回收时间上的不确定性也称之为拖欠风险,指客户超过规定的信用期限付款使企业蒙受的损失。拖欠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之所以存在预期损失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受到以下因素影响所致:
(一)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刚刚起步,有关信用管理的制度几乎是空白,进行信用管理的单位主要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企业则很少进行。而且社会信用意识也较薄弱,不少企业不重视自身的信用,恶意拖欠账款,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信用危机。赊销是商业信用的一种,在信用环境不良的情况下,由于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会因缺乏回收保障而产生风险。
(二)企业自身缺乏风险意识。由于人们对社会上的信用缺失现象不重视,有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在销售时未对客户的资信情况作深入调查,就随意赊销,这虽然会使销售额有所攀升,但却存在着大量被客户拖欠占用的流动资金能否能及时收回的问题。
(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没有设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进行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企业信用政策的制定不合理,日常控制不规范,追讨欠款工作不得力等都有可能导致自身蒙受风险和损失。由于交易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的时间性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都有发生误差的可能,所以债权债务的双方就经济往来的未了事项应定期对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诸多企业并未及时地、不定期地对账,未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造成资金外流,无法正常流转。
(四)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在一些企业中为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往往只将工资报酬与销售任务挂钩,而忽略了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因此销售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只关心销售任务的完成,采取赊销、回扣等手段销售,导致了应收账款大幅度上升。而对这部分应收账款企业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有关部门和经销人员全权负责追收。应收账款的回收没有责任到人,缺少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的应收账款大量沉积下来,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三、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应收账款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客户信用档案。企业应收集自己的客户信用信息,并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历史信用记录。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二是企业应根据不同的信用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合理的信用政策应当将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三者结合起来,并综合考虑三者的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各种成本的影响。
(二)建立一套完整的赊销制度。赊销不应单凭销售人员的经验判断,而必须经有关具有审批资格的人员审批后方可实行。企业可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方式,建立赊销审批制度。赋予不同级别的人员不同金额的审批权限,各经办人员只能在各自的额度审批权限审批,超过限额的,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同时,应落实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各经办人员应对经办的业务负责,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
(三)规范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制度,健全客户信用管理体系。良好的应收账款控制措施,必须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做好防范工作。首先,赊销前,要明确赊销合同的内容;其次,经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批赊销后,应对发出商品、办理赊销手续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进行发货查询、货款跟踪,并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不能使管理脱节,以免造成账目混乱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同时要详细记录每笔货款的回收情况,经常进行账龄分析;再次,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许多企业仅仅是在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按账款对应收账款的数额进行简单的分类,平时则没有对应收账款进行辅助管理,所以应重视对应收账款风险的衡量、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来预测账款的回收情况,从而根据回收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加强事后防范控制管理工作。一个企业销售后利润的真正实现是从企业的客户那里收回资金。因此,对拖欠账款的追收,要采用多种方法清讨,并将催收账款责任到人。财务部门应负责应收账款的计划、控制和考核。销售人员是应收账款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对销售人员考核的最终点是收现指标。货款到期限的前一周,销售人员应电话通知或拜访欠款单位负责人,预知其结款日期,并在结款日按时前往。
(五)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无论企业采取怎样严格的信用政策,但只要存在着商业信用行为,坏账损失则不可避免。企业的坏账损失不仅增加了费用,而且减少了可以运用的流动资产。为了遵循谨慎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企业应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进行估计,预提取建立弥补坏账损失的准备金。
在现代商品经济中,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大都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以赊销方式实现的。随着商业信用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由于赊销业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问题也日益严峻。许多企业因为盲目赊销,其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呆账和坏账比例逐年升高,利润下降,连年亏损、经营难以为继,甚至破产或被重组。大量国内外案例表明,应收账款风险吞噬企业生命力的能力是难以估量的,其后果触目惊心。因此,企业必须充分重视应收账款风险的分析和掌控,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准确地分析和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以便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大企业效益,最大限度地将应收账款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维宾等主编,《财务会计》,立信会计出版社
关键词 工程 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控制措施
企业合同管理既是取得效益的经济活动,也是保障经营活动合法、顺利进行的法律活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内容完善、执行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防止财产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而工程项目合同由于涉及企业正常运行的基建、检修维护、技改技措等各个方面,合同数量占比较大,如果承包商选择、履行质量与风险控制措施、工程量计量抑或是竣工决算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缺陷或问题,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做好工程类合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一、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存在缺陷
(1)订立的合同因个别条款不明确、不具体、约定不细,履行过程遇到条款产生歧义时,合同双方相互推卸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个别合同承办单位对合同订立细节、约定内容等信息掌握不全面,不能有效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部分合同变更资料管理不善,尤其是部分合同有重大变更时无描述,合同承办单位对变更的原因解释不清,遇外部合同检查和稽查时推诿责任,扰乱正常的管理流程。
(2)招投标文件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合同签订后,招投标文件的作用流于形式,使施工合同与招投标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脱节。部分签证及变更手续没有经过合同管理人员确认,合同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施工进度的有关情况。此外,招投标文件中部分重要内容没有转移到施工合同中,也是造成个别合同的条款不完整的原因。
(3)合同资料保管不规范。文本分发无有效记录,合同文本及资料因保管不善而丢失,发生争议或接受检查时无法提供依据,处理纠纷时无法提供合法凭证。
(二)不合理的变更多
(1)工程范围扩大和工程量的增加。例如,某项目外部管廊土建三标段中部分工程因地基基础原因,按招标时的施工图纸无法施工,后由设计院整体重新出图,因工程量明显增大,增加工程造价过百万。
(2)设计变更,设计失误和设计文件交付延迟。某项目地下管网安装工程部分标段,共出9张图纸,设计变更近20次;多个化工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标,拟投标单位为谋求中标,一般选择合理低价中标的路线,而一旦中标,设计变更则成为承包商调整其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重要理由之一,增加企业成本,合理低价变成合理高价。
(3)工期改变(包括推迟开工和提前或延迟竣工)。某项目新水碰头作业前,经过确认,施工准备完成后又要求推迟开工,造成施工单位窝工,提出索赔请求。
(三)迟延履行普遍存在
(1)因建设单位原因致使工程延期、中途停建、缓建。例如,某炼油联合装置土建工程合同工期为某年4~8月,实际当年8月份才完成基础部分图纸,无法按期完工。类似现象会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业主方必须采取措施才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或赔偿额。
(2)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交叉施工,互相牵制、互相影响工期。某万吨聚丙烯装置,地管及土建与设备安装单位交叉施工,延误工期,施工单位相互推诿,索赔难度大。
(3)劳动力匮乏影响工期。我公司地处边疆地区,劳动力组织难度尤为突出,各施工单位中低素质劳动力的比例较大,劳动力严重不足成为制约工期的普遍原因。施工单位尽管承担了工期延误违约责任,但由于项目无法按期完工对业主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算的。
二、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与环境层面的风险
技术与环境层面的风险主要来自工程交底不清、设计不规范、施工准备不充分、施工组织不科学、施工企业能力不足、自然灾害等。建设单位交底不清,实际施工时出现超挖、超填、处理特殊地质情况(如流沙),或遇到其他障碍物等。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在特殊工艺方面事先没有约定,建设单位要求不合理或过于苛刻。施工现场隐蔽事项识别、通水、通电及交通等准备不足。承包商施工方法选择、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设备选择、劳动力安排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承包商自我评审不到位,承揽了与自己技术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项目,不能及时解决所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或者是某些施工机械不配套或维修条件差等。风暴、特大暴雨、洪水、泥石流、雪灾等异常自然现象的出现,也影响工程合同的顺利进行。
(二)价格上涨风险
对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合同条款以及成本因素分析不准和对国家劳动力市场政策调整以及物资市场价格变化判断失误。2007年前后,国内通货膨胀严重,材料单价涨幅较大,钢材上涨了近40%,水泥上涨了近30%,木材上涨了近25%。因物价上涨导致多项合同变更,增加了建设成本。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风险
签订合同不规范,所签合同表述不完整,缺少担保、索赔、保险、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关键性条款。违规选择挂靠的分包商,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履职不到位,协调解决问题能力差,不执行管理制度,违章指挥。
(四)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产生的风险
对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透,违反或规避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被追究法律责任。施工企业为急于承接工程提前投入大量资金,在无合同情况下提前进场施工,发生纠纷时,往往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三、工程合同管理的切入点和风险防范措施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切入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各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大都以合同互相约束。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一项工程,须有合同,即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有四个环节:规范合同的签订、有效合同履行跟踪、合同运行质量分析、合同归档。重视合同过程管理既是为企业自身规避风险负责,也是对工程进度、成本与质量的跟踪负责。既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也必将吸引更多的工程施工企业进入,增强竞争,扩大承包商的选择范围,真正地做到择优选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1)规范合同签订,保证合法有效。“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是西方的一句谚语。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工程建设施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会在一定程度上给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隐患,进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狠抓工程合同的规范签订,“一半财富”就有了保障。签订合同必须严格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保证合同文本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要选用规范通行的合同范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文本的填写必须完整,不得出现缺、漏项;合同条款要条理清晰,表述准确,对涉及企业利益方面的条款须认真核实,避免出错;不能越权代签合同,保证签约的有效性。
(2)跟踪合同履行,留据依法维权。工程施工过程中会有干扰,或来自业主方、设计方、施工方,或来自合同本身签订的缺陷,以致合同内容需进行补充,即“合同变更”。应对合同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及时纠正合同履行中的偏离,减少产生纠纷的几率。当合同变更出现停工、返工、窝工等损失事件时,要收集整理证据以备维权之用。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管理不细,合同变更资料不全,发生纠纷后的索赔请求,常因证据不足而被,面临败诉风险。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法律效力。企业要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防诈能力。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违约行为要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
(3)细化合同责任,确保执行到位。工程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责任。由于实际施工过程中难以随时查阅合同,加之合同条款繁多,关系复杂,一时难以理解和掌握,些许疏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因此,要对合同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分解,核心是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服务内容与特殊要求,将分析的结果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整个工程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
(4)建档管理,科学高效防风险。工程合同资料由相对固定的几部分组成,自成一体并有解释顺序,各种文件、会议记录、设计变更、来往信函、设计方的索赔报告等都涵盖其中,需要规范保管,让企业管理人员准确掌握合同变化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工程合同签订是重点,明晰双方权利义务,约束双方履行,不按约履行将受到惩罚;合同分析是切入点,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降低法律风险,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工程合同管理过程的风险及问题,建立规范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体系是影响合同管理作用与效能的重要因素,以专业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为纽带,科学有序地进行工程建设,各环节紧密配合,分步把关,成就多功能、全方位的合同组织管理体系。工程管理部门最清楚合同的来龙去脉,对涉及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引起的各类问题及合同变更的前因后果详细掌握,发生争议和纠纷时,由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有针对性地应对,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配合,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导致项目延迟开工、延迟竣工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业主方面的原因,有的是施工企业方面的原因,作为工程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定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履行情况报告,对各工程施工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归纳、整理,积极协调规范,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工程管理部门及时将涉及合同履行的重要签证、有关工期及设计变更等有关事项向合同管理部门通报,以便合同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合同的动态履行情况,提示重要法律风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应转化为合同的条款,对合同条款进行梳理。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适时考虑将质量、安全、技术等专业管理和人、财、物的管理纳入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储备知识总结经验,提高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