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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保险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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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安全保险

篇1

关键词:湿地资源;保护;恢复;泉水湾湿地公园

中图分类号 X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2-73-03

Status,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Wetland Resources in Anhui Yingquan Quanshuiwan Wetland Park

Deng Yong

(Forestry Surve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of Anhui Province, Hefei 230001, China)

Abstract:The wetland types,area,distribution and the resource features of Anhui Yingquan Quanshuiwan Wetland Park are introduced,and the problems and threats are analyzed in this pape. Aiming at the problems and threats,the wetland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should be adoped to the Wetland Park.

Key words:Wetland resources;Protection;Restoration;Quanshuiwan Wetland Park

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位于阜阳市颍泉区泉河北岸,由新老泉河及古颍州西湖遗迹组成,具有以永久性河流为主,洪泛平原、湖泊、草本沼泽、库塘与输水河等为辅的多种类型湿地并存的特点。其中老泉河河道是由1952年泉河“裁弯取直”后遗存的河道,目前通过水闸与新泉河及颍河相连接,已部分具有牛轭湖形态;古颍州西湖是唐宋时期我国著名的风景湖泊,北宋盛期时与杭州西湖齐名,有我国“四大名西湖”之说,古颍州西湖3 000a来一直延续并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这些特殊的湿地生态系统在皖北地区、安徽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1 湿地资源现状

1.1 湿地类型及面积 拟建的安徽泉水湾湿地公园内的湿地由老泉河1952年“裁弯取直”后遗存的老泉河河道及两岸河滩地、“取直”后形成的新泉河河道、古颍州西湖遗迹、老泉河周边的人工沟渠4部分组成。根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中的湿地类型划分依据,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的湿地可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4类及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库塘、运河/输水河6种湿地型(表1)。

表1 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湿地类型

[湿地类\&湿地型\&面积(hm2)\&河流湿地\&永久性河流\&270.45\&洪泛平原\&15.86\&湖泊湿地\&永久性淡水湖\&28.20 \&沼泽湿地\&草本沼泽\&20.55\&人工湿地\&库塘\&9.48\&运河/输水河\&30.21\&合计\&\&374.75\&]

1.2 湿地生物多样性资源 泉水湾湿地公园共有维管植物46科90属102种,其中蕨类植物3科3属3种,裸子植物2科2属2种,被子植物41科85属97种,在皖北湿地生态系统中多样性明显。得益于良好的自然条件,泉水湾湿地公园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有野生脊椎动物29目55科198种,其中鱼类5目9科41种,两栖类1目3科7种,爬行类3目3科6种,鸟类15目33科130种,哺乳类5目7科14种。泉水湾湿地公园有白额雁(Anser albifrons)、小天鹅(Cygnus columbianus)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种,有安徽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

1.3 湿地文化资源 古颍州西湖是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湿地公园历史文化聚集之处。唐宋以来,许多名人与颍州西湖结下了不解之缘,如苏轼的“西湖虽小亦西子,萦流作态清而丰”、“太山秋毫两无穷,巨细本出相形中。大千起灭一尘里,未觉杭颍谁雌雄”的诗句,反映了历史上颍州西湖的名声与地位。欧阳修对颍州西湖更是情有独钟,他曾感叹“菡萏香清画舸浮,使君宁复忆扬州?都将二十四桥月,换得西湖十顷秋。”,并且“筑室买田清颍尾”,“独作茅庐颍水西”,以至终老颍州西湖。古颍州西湖沉淀的丰富历史文化,是泉水湾湿地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新老泉河丰富的湿地景观资源一起,共同构造了泉水湾湿地公园文化内涵。

2 湿地资源特点

2.1 生态系统独特性 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内的湿地是由新泉河河道、古颍州西湖遗迹、老泉河周边的人工沟渠组成,因此形成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多种湿地类型。其中老泉河湿地目前已具有部分牛轭湖的湿地特征,但其两端仍有水闸与泉河相连通,因此还具有一定的河流湿地特征,这些使得老泉河湿地成为较为独特的生态系统。古颍州西湖3 000a来一直延续并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这些特殊的湿地生态系统在皖北地区、安徽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2.2 生态系统典型性 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地处淮北平原,其湿地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多样性保存相对完整,湿地类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泉水湾湿地公园内的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库塘、运河/输水河等湿地型在阜阳和皖北都比较具有代表性。气候上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具有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的特征,适宜多种生物的生长、繁育,形成了生物资源丰富、景观独特的湿地特征。

2.3 湿地物种多样性 泉水湾湿地有丰富的湿地动植物资源,且生活型多样,其中挺水类6种,浮叶类3种,湿沼生类19种,沉水类3种,耐湿类植物9种。脊椎动物资源基本涵盖了皖北地区各种典型生境的物种。与此同时,湿地公园河道两岸的森林覆盖率高,自然湿地植被保存良好,种类丰富,为湿地鸟类、两爬类及兽类等动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觅食场所。

2.4 湿地生态功能重要性 安徽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规划范围位于颍河、泉河和老泉河等河流及古颍州西湖的交汇处,周边河流众多,湿地公园内的湿地对这些河流的水文和水质都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泉水湾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相对完整,湿地生态资源价值高,对阜阳市城市可持续发展及泉河、颍河水生态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此外,湿地公园所在的泉河、颍河水系已建有颍州西湖、迪沟、沙颍河、两湾等湿地公园以及八里河及颍州西湖自然保护区,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与这些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一起组成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共同维护着泉河、颍河以及淮河的生态安全。

3 湿地公园面临的问题与威胁

3.1 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泉水湾湿地公园的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还缺乏相应的保护与管理制度,办公设备、保护设施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刚刚起步。加之公园内湿地的保护与管理涉及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环保等多个管理主体,由于各部门的职能与分工不同,在湿地保护与管理方面经常出现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湿地的保护管理。

3.2 湿地公园周边水污染压力较大 泉水湾湿地公园水系与泉河、颍河等河流相连,其水质受泉河、颍河等周边河流的影响较大,由于阜阳市各河流总体水质质量偏低,这对湿地公园内的水质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同时,湿地公园周边村庄较多,人口密度较大,周边居民生活及生产产生的污水大都直接排入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使湿地公园内湿地的水质受到严重的威胁。

3.3 湿地植被分布不完整 泉水湾湿地公园地处城郊,周边人口密度大,湿地公园内的湿地植被受人为干扰频繁,破坏严重。目前古颍州西湖、新泉河及老泉河城区段的原生湿地植被已被破坏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人工观赏绿化植被。湿地公园西部的老泉河河段由于受农业耕作的影响,湿地植被已呈片段化分布,除部分河段及河滩生长有芦苇、莲等水生植物外,其他区域湿地植被种类和数量均较少。

3.4 栖息地的破坏和干扰较为严重 鸟类和水生动物是湿地生态系统食物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种类和数量也是湿地环境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受水体污染、湿地植被破坏以及周边人类活动的影响,泉水湾湿地的鸟类和水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正面临一定威胁。针对湿地公园内的水禽,目前尚未开展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3.5 城市和经济发展对湿地资源带来一定威胁 随着阜阳城市大建设,城区面积扩大到100km2、人口已增加到100万,按照最新的城市划分标准,已迈入大城市的行列。根据阜阳市最新远景规划,城区面积将扩大为200km2,人口增加至200万。泉水湾湿地公园紧邻阜阳市城区,在可以预计的未来几年内,湿地公园将面临城区扩大带来的威胁。

4 保护恢复措施

4.1 加强保护管理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湿地公园的组织机构建设,尽快成立湿地公园管理局,提高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二是打造全面的湿地保护网络,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科研队伍建设,引进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湿地的保护和恢复提供科学支撑。三是颍泉区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应积极沟通和交流,创建联动工作机制,从而提高管理能力建设。四是广泛宣传湿地的功能和作用,普及湿地资源保护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4.2 实施水质保护措施 湿地公园水质恶化主要是外界输入的大量营养物质在水体中富集造成的,切实控制外源性营养物质的输入,是水质保护的重要前提,控制废水直接排放入湿地是减轻污染的根本措施。因此,应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尤其是应该完善湿地公园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泉水湾湿地直接排放生产生活和工业污水。必要时可通过管道收集不同区域生产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结合新农村建设,对湿地公园周边区域开展有机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并对湿地公园内的水质进行长期系统监测,根据实际条件,建设人工湿地净化系统。

4.3 开展栖息地保护和恢复工作 对现有沼泽植被进行严格的保护,禁止破坏现有的芦苇等植物群落,禁止放火、放牧、建房、开垦等破坏植被的行为。对湿地公园内具有典型性的原生湿地植物群落,应划定区域,专门保护。详细调查野生鸟类资源现状,掌握主要种类的数量、分布情况和停留时间,并结合其生理习性,在湿地公园营造鸟类生境,以及鸟类依赖的目标植物的种植,并通过树木种植、植被恢复等措施,为鸟类营造栖息和隐蔽场所。规范湿地公园内的捕鱼、垂钓活动,加强禁渔执法强度,促进鱼类恢复;同时,有针对性的投放鱼苗,增加鱼类数量和种类。

4.4 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建设 目前,湿地公园的水塘、湖泊、河滩等开阔水域由于缺乏植物种源,必须采取人工栽植方式进行植被恢复。近岸区域可种植挺水植物和浮叶植物,其中浮叶植物的种植面积不宜过大,以满足景观配置需要而不影响水体流畅为宜。水质的净化主要通过沉水植物进行,宜栽种于水深1m左右区域,适宜的物种净水工具种包括轮叶黑藻、狐尾藻、金鱼藻、苦草等,宜采用混种方式。另外,岸边水陆交接区域,可栽植水芹菜、空心菜等水生蔬菜和鸢尾、菖蒲等花卉植物,同时起到净化水质和营造湿地生态景观的作用。

4.5 协调湿地公园建设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 阜阳市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泉水湾湿地公园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在湿地公园内的泉河及老泉河东段,可结合城市滨水景观带的建设进行湿地植被的恢复;在泉水湾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周围应预留出足够的空间进行防护林带和景观林带的建设,同时完善生产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设备,把城市建设和发展对湿地公园带来的威胁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安徽颍泉泉水湾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R].合肥: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2014:1-60.

[2]卢琳琳,顾长明.安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J].野生动物.2012,33(3):172-175.

[3]赵伟.阜阳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J].安徽林业科技,2014,40(2):46-47.

[4]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公报[R].合肥:安徽省林业厅,2014.

篇2

原告:翟树理。

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阎志。

1991年9月4日,中国专利局授予原告翟树理“便携式产氧供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权。1994年10月18日,被告阎志作为技术出让方与上海制笔电化厂签订了“便携式制氧器及其化学制氧技术”技术转让合同,合同技术成交金额为6万元,并已履行完毕。1995年4月5日,上海制笔电化厂、上海双棱工贸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迪宝公司),同年l0月12日,上海市医药管理局批文同意其试生产“GYS—l型可调式微型供氧器”。1995年10月,原告以被告生产的“GYS—l型可调式微型供氧器”在上海经销,其技术特征完全落入原告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构成侵权,故诉至法院。

原告翟树理诉称:被告迪宝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辩称:产品的技术是由阎志转让,其不构成侵权,并要求追加阎志尉案被告。

一审人民法院依法通知阎志作尉案的被告参加诉讼。被告阎志辩称其与原告无任何关系,原告与迪宝公司均侵害了他的权利,故其不参加诉讼。

[审 判]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曾依法传唤被告阎志到庭参加诉讼,但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供证据。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1)两被告应停止对原告专利权的侵害;(2)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3)被告阎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4)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存产品全部予以销毁。诉讼费2910元,由被告上海迪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27.5元,被告阎志负担2182.5元。

阎志在判决后以原判认定事实上有误为由,提起上诉,并提供了专利证书、样品、图纸等新的证据。

二审期间,法院就“便携式产氧供氧装置”与“GYS一1型可调式微型供氧器”在技术原理上是否等同委托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二者在结构设计方面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翟树理依法享有“便携式产氧供氧装置”专利权。原审被告所生产的产品的结构特征与制氧固剂的组成和形状,与该专利技术相比有着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构成了较完整的、符合医疗器械设计要求的技术方案,因而不构成侵权。但是上诉人阎志在一审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不举证,应承担相应责任。故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翟树理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人民币5820元、鉴定费人民币5000元,二项合计人民币10820元,由上诉人阎志、被上诉人翟树理各半负担。

[评 析]

本案系一起专利侵权赔偿纠纷案,处理本案的难点是:当事人一审不举证,二审才举证,二审法院如何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它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第二,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第三,当事人对其主张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的真实性,而且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不到有关证据的,要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在审判实践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在一审法院指定期限内未提供证据,而在一审裁判宣告后至二审期间提供或补充了足以影响一审裁判正确性的证据。当事人一审不举证,二审才举证的主客观原因有多种情况:—是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对举证责任认识不清;二是有当事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故意不在一审期间提供。本案被告阎志的主要原因是前者,认为自己根本不侵权,无需提供证据,忽视了自己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项第l目明确规定:“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0条第2款规定了“在发生侵权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因此,本案作为专利侵权诉讼,原告已举证,而被告阎志在一审中拒不举证,当时一审法院所作的判决并无不当,被告阎志应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篇3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安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地47个,总投资23500万元。本年度工程竣工验收12个。重点整治工作内容:1、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和“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2、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3、钢管扣件的检验情况;4、深基坑、高切坡的施工方案和支护情况;5、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和安全使用情况;6、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8、企业承包、劳务分包行为和分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全年年累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4次,涉及到建筑工地25个,施工企业13家,监理企业6家,检查工程单项目 180个,共签发补充材料通知单10份,责成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召开例会4次,全县通报批评违章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1家,处罚施工企业0家。

二、2013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主要成绩

 全年通过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严格把关。使得我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逐步转好。全县监管内的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基本做到:一、建筑工程封闭施工率95%以上,材料推放整齐,建筑拉圾搬运、处理井然有序,场地环境卫生进一步好转;二、“三宝、四口”防护方面到位,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安全帽配带率为100%,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率100%,绝大部建筑外脚手架都设置好密目式安全网,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的安全防护比上年度有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建筑工地深基坑开挖、施工电用管理也基本上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四是所有在建工程均有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基本上能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五是施工机械尤其是塔吊,物料提升和施工吊篮装拆均有方案且有备案。全年通过认真贯彻执行本局年度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文件要求,全年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清楚。全年建设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例,安全投诉案件0例。全县大部分工程已不用木质外脚手架而逐步按规定使用钢管脚手架,外脚手架安全管理得到明显提高。

三、工作中主要存在不足

(一)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从全县看,当前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比较低,文明施工水平不高,许多建筑工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执行法规标准不到位。目前我县建筑工地大部分施工单位仍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系统、模板支掌的拆装仍未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施工一线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尚不到位。这些工作是下步专项整治的对象。

(二)部分监理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仍有重质量、轻安全的监管方式,没有认真实行监理职责,机构不健全,人员到位率低等。

(三)部分业主依法建设意识差。有些工程无基础勘察就进行设计,未经审图就进行施工,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保证。竣工验收不依法依规进行,或验收后不及时备案等现象仍有发生。

(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仍有待提高。今年由于我县新建工程较多,覆盖面广,涉及全县多个乡镇。加上质安站监督人员少,力度弱、措施少。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较被动,没有有效的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使得个别责任主体没有认真履行其应有的职责。

四、下步工作

(一)严格建设基本程序,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加强项目工程报建报监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发放施工许可证。一是抓好施工图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从源头把好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政府工程,私人投资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的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属监管范围都要依法进行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二)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督力度,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两道关。一是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与“安全”有关的质量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施工生产人员和监管人员的素质及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二是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严格目标管理。落实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建立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要点》,控制事故多发的源头。重点抓好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现场环境卫生等专项治理。针对存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坚持按照“四个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把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管理范围内。

(三)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农民工的各项培训工作要落实到位。一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实施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逐步将建筑农民工纳入社会工伤保险范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程保障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拖欠农民工资行为。二是坚决推行持证上岗制度,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资金,因地制宜搞好农民工培训,实施万名农民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企业的整体素质。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篇4

最近几年,我国相继发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在国内外及广大民众当中,产生剧烈影响,引发更大范围的关注,在我国建设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成为明显不利因素。本文先是对国内当前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并总结出现有的各类问题,从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内容

在建筑工地上,有许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点,这就是其主要管理对象。依照国家制定的关于工伤事故分类规范,并参考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划分为十种类型如下:高处坠落:站立工作而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2m以上);机械伤害:运转中的机械设备引起;起重伤害:起重作业引起;物体打击:失控物体的重力或惯性力引起;触电:电流流经人体或电弧烧灼,造成生理伤害;坍塌:建筑物、构造物、堆置物、土方石等发生坍塌;车辆伤害:运动中的机动车辆和运输,提升机械引起;火灾:因失火造成伤害;中毒、窒息:屡触有毒物质,引起人体急性中毒或窒息,以及缺氧造成。通过分析上诉内容,在建筑工地商,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有十种类型,它们的发生频率、经济危害性各不相同:有些会经常出现,例如高空坠落;有些发生频率较低,但其对社会及经济的危害性十分巨大,火灾就属于这类事故。通过分析及相关统计数据可知,最经常发生、经济危害性最大的事故分别为高空坠落、触电、外物打击以及机械伤害,它们在事故总量中所占比例以此为42%、20%、13%、10%,合计占比为85%。由此可知,进行建设工地管理过程中,对这四类安全事故,要充分做好防范措施,对极易发生这些事故的点,进行全面管理。

2我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归因

2.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全面提升,日益快速发展的建筑市场,以及不断涌现出的建筑施工队,确保了农村建筑工程的顺利开展。受多项不利因素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经常出现,严重危及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下面以建筑队施工安全生产的不规范为例:在2005年春,王某要建造三间房屋,施工建设有李某的施工队负责。因建房户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建议浇铸旧水泥檩条当过梁用。按照施工规范,支架必须在七天后才可拆除,但包工头为加快建设进度,安排手下建筑工提前一天就将支架拆下来,导致整个门楼陷落,致使贾某和吴某的头部机械性损伤,现在仍卧床不起。受害人将户主和建筑工头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给付医疗费及各种费用30000多元。以上这些案例足以说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无序和不规范。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经分析,原因如下:第一,在农村开展施工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没有相应资质。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开展建筑施工的单位,必须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施工技术人员,要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施工建设,要具备配套的专业机械。建设单位要具备一定级别的资质,开展的施工建设,不能超过资质准许的范围;第二,整个建筑施工行业杂乱无序,管理水平极低,监管措施严重缺失。为增进对建筑施工的管理,提升工程项目质量,确保整个建筑施工行业有序、健康运转,国家相继制定多部关于建筑施工的法律;第三,施工队流动性较大,经常是逐项目而动,这就增加了建筑施工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的难度,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安全事故。

2.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归因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直至今日,在很多施工单位中,专业的安全人员数量较少,即使配备了相应的安全员,也有很多未接受专业培训,无证上岗。有的单位缺乏完整、标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员还兼其他工作,脱岗现象严重。有些建设项目,严重违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未组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员配备不足,有些尽管是有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但只是名义上的,不发挥任何真实作用。按照相关规定,要普及全方位的安全教育,但落实不到位,出现并长期积累各种安全管理问题,不利于工地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隐患长久得不到解决,必然会事故频发。(2)建筑工程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现阶段,多数施工单位,针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工作很不完整,问题重重,主要表现为培训内容不与时俱进、脱离实际需要,培训市场过短,培训考核流于形式,由此导致培训效果不佳。对工地新到工人的安全培训,大都是应付相关部门检查,尽管依相关规定,创办了农民工培训中心,但几乎不安排正式的安全培训,培训课程记录、考核记录严重伪造,必要的安全教育无从谈起。(3)建筑工程安全交底流于形式。开展项目施工的时候,项目负责人会指定安全员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空洞、不切实际,而且只是口头向人员传递,不存在培训书面记录,导致后期安全管理检查资料缺失。有些农民工即使接受了技术安全交底,但并未引起他们的重视,在工作当中完全依赖于经验。有些资质挂靠建筑公司、施工队等,施工管理极不规范,他们的安全技术交底完全缺失,当有关部门到工地检查时,会临时造假,应付检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人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活动经常不遵照标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明显上升。

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预防的措施

3.1准确定位施工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

现如今,我国设置了不同层级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它们属于事业单位,绝大多数为自收自支,但所从事的工作属于政府职责范畴,这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相违背的。所以,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建设行政管理单位负责施工安全监管,相关施工安全监督组织也可受权来履行这一职责,把现在的行政委托执法升级为授权执法,从而给予相关单位相应的法律地位,具备执法权限,并受到一定制约。

3.2打造多元化的安全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出资开展项目建设,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并交项目建设各方有效协调起来。如果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则其他组织也会非常重视。第一,在法律当中,明确划分业主方的安全监管责任,促使能充分履行相关责任;第二,在执法过程中,追求严苛,站在政府行政管理单位的立场,全面掌控项目安全管理重点内容,严格遵守法律。

3.3基于保险费率的浮动,进行经济激励

从本质上来讲,业主的主导作用,能充分发挥保险事故预防作用。保险费率可以适当调整,此时如果一家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其保险费率会减小,在项目建设成本中,保险费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果一家企业的保险费率比较低,则其在项目投标报价方面优势更大,更有可能得到项目建设承包权。使业主更容易选择它作为承包商。在该机制的作用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面对优良的发展条件,实现良性发展。那些施工安全工作比较突出的单位,就更能竞争得到施工权,自身综合实力会全面提升。

3.4有效协调并创建政府、承包商和工人三方关系

在权力机构制定建筑行业法规,其他部门制定管理制度时,要将施工单位吸纳进来,就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表达自己的想法,从而加速多方沟通交流,增进彼此了解,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企业工会代表广发职工的利益,实现工会的职能转变,有企业管理部门,演变成充分实现员工有效权益的组织,在企业中独立存在。任何一家企业,如果没有高度独立的工会,则政治方面的三方制约作用,就无从发挥。除此之外,建筑行业协会,必须充分定位自己的企业合法权益代表人的职责,脱离出政府,独立存在,与各级政府保持深刻、高效的沟通,全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促进三方管理良性发展。

4结论

安全工作需要一步步推进下去,处于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不逊在起止点。要全面推动建筑业健康发展,企业高层领导必须足够重视,各项落实完全执行,考核内容准确无误,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完善工作内容,应用新技术,使每个人的安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韦启三.简述建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J].建材与装饰,2011(33).

[2]金倩.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与创新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10.

篇5

【关键词】事故防范、文化建设、平安工地

众所周知,建筑施工企业是高危作业行业,具有较高的安全事故风险,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早在1952年的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会议,就提出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原则,明确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统一关系,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必须把关心生产和关心安全统一起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全国各地兴建大量建设项目,在建筑业不断发展壮大中,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也多起来了,因之引起中央重视,相继制定了多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加强安全管理。杭州市地方政府也颁发相关文件,细化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如市建委98年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99年的《杭州市建筑工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使用管理办法》、2000年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04年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2005年的《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2005年的《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暂行规定》等等;同时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也推出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和规定。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建筑施工安全的高度关注和加强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并由此推动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在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的运作过程中,人是首要因素。按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近些年来,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建设工地,他们的文化基础底子薄,安全意识不强,不能较快地适应劳动密集型的施工现场,引发安全事故的概率大。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筑工地发生的高处坠落、脚手架坍塌、物体打击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屡屡发生,且多数发生在农民工身上。可见,光靠少量人的管理远远不能从根本上控制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面对建设工期长,露天高空作业危险性大,参建单位多、农民工多等各种各样的不利因素,工程建设期间所要承担的安全风险较大,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工程承包人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很重。要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可以采取几方面的措施和方法,工程保险是施工企业转移和减轻风险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有四种必要的保险种类,即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工人工伤事故险、设备损失险等。尽管保险可以从经济上分担部分损失,但不能把伤亡者的生命和健康与保险费简单地划上等号,因此还需要加强保险后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要规避和减少风险,防范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做的基础工作是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其内容为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性和安全专业知识水平,安全文化建设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安全文化是伴随人类的生产活动而逐渐形成的,安全文化是人类生产活动与生存发展过程中的安全价值观、安全方式、安全行为准则以及安全规范、安全环境等一系列有关安全要素的综合。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是全员的观念、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安全文化建设的范围和深度,取决于企业安全管理的覆盖范围和管理层面。作为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并抓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应该提高下面四个方面的认识,并付诸实施。

一、 加强观念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觉悟。安全文化的培养,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用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和思维方法来思考这个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作为安全工作的主题,抓思想、提认识、转观念、结合工程实际,推行人性化管理,不断丰富和提升安全文化,建立起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录像、内部网络视频等工具,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全体职工中形成安全生产大环境,唱响“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主旋律,以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 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施工工艺的变化和工地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1、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将安全生产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增强各级安全管理的责任心。2、健全安全生产双向监督制。严格执行职级管理、干部与工人间的双向监督。上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工人做到遵章守法,鼓励工人要求项目部落实作业环境安全措施,解决现场安全问题。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控制的立足点应放在事故的超前防范上,要及时警觉危险源和不利环境,有针对性的补充相应的管理制度,将风险降低到最小。4、实施安全信息公示制。施工企业内部适时公布各工地当月无事故安全生产信息、起到激励示范作用;通报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不得遮盖,以切实起到警示作用。5、强化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制。公司一级的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特别是在围护、挖土、高大支模架搭设以及装饰等多工种施工阶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跟踪到底,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三、 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目前的施工项目,工期大都短于国家定额工期,一旦签定合同就急于要开工,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更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针对工期短,生产任务重,人员紧张的实际情况,可以见缝插针地在班前班后会、技术交底会进行;在安全活动日、雨雪大风停工时间,可以在工地上以开办民工学校等形式进行;时间相对宽余的,可以采取半脱产或全脱产、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等灵活机动的多种培训形式进行。在培训内容上,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订落实具体的培训计划。新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工种侧重于岗位技能的应知应会;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侧重于安全法律法规、操作技能和安全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职工对事故的处理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以期达到员工人人都能够干标准活,放心活。这就是加强行为文化建设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