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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经营范围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2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旅游业经营范围,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旅游业经营范围

篇1

1、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

2、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等。

3、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4、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篇2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业许可;黄金假日;携程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6)04―0072―05

北京黄金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假日)和上海携程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之间从2003年年底持续至2005年在包括北京、上海等地已打了多起官司,甚至还牵连了与此有关的行政部门当了被告,这一系列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之所以将其称为非典型不正当竞争案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第一,这一系列纠纷中,所有以“黄金假日”和“携程”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均是以不正当竞争为诉讼案由;第二,黄金假日携程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主要事由是携程未经旅游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经营了旅游业务,即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而依照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经审批从事旅游业务并不属于立法中明确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黄金假日以携程“非法经营”为由诉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均以败诉告终。因而,一系列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的法律纠纷在诉讼实践中并没有被法律认定为“不正当竞争”。但是,这一系列案件的发生及司法解决反映了旅游行业的特殊面貌,对旅游行业有着典型意义。

一、围绕“黄金假日”和“携程”纠纷的一系列法律诉争

自2003年年底,黄金假日开始举报携程没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却在从事订房、订机票等旅游业务,属于”非法经营”。黄金假日将携程一路举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民航总局、旅行社协会等机构,并先后在上海、北京、天津和杭州4地将携程告上法庭。

以北京、上海两地为例,围绕不正当竞争的诉讼分为三类:黄金假日诉携程;携程诉黄金假日;黄金假日诉行政机关。

(一)北京

2004年8月1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黄金假日诉携程北京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黄金假日认为,携程不具有任何旅游业务经营资质,却经营旅游业务,这严重破坏了旅游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2004年12月15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判决中认可了黄金假日和携程就其经营业务的范围广义上的同业竞争关系,但认为携程只提供了旅游信息,非实际经营了须国家许可的旅游业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黄金假日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2月22日,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黄金假日的上诉,维持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二)上海

1.在上海,2004年黄金假日也以携程公司从事非法经营和进行虚假宣传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携程告到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然在旅游信息服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但黄金假日未诉及携程公司的经营行为给其造成直接的损害或经济损失,因此,无法认定携程对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对黄金假日诉称携程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法院认为,携程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法性的监督与审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故法院不予审查。至于黄金假日称携程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法院认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当由其他法律调整,因此,黄金假日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为由对携程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法院不作审查。

对这一判决结果,黄金假日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05年6月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黄金假日上诉,维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进一步阐明:黄金假日作为同业竞争者对他方提起不正当竞争的民事诉讼,应当证明他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己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携程公司未经有关行政许可,超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并不能等同于其实施了对黄金假日的不正当竞争;携程公司因从事了超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而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了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并不能证明携程对黄金假日实施了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

2.在黄金假日诉携程的案件进入二审时,携程于2005年3月17日将黄金假日也告上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称黄金假日对外散布携程“非法经营”等诬陷、诋毁携程名誉的言辞、材料,导致携程品牌遭受极大损害,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黄金假日停止对携程的名誉侵害,并在国内重要媒体向携程致歉并索赔金额500万元(王奇芳,2005)。

3.2004年年初,黄金假日曾向上海市工商局举报携程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旅游业务、航空客运销售业务及互联网信息业务,其”违法经营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市场利益,要求市工商局给予查处。2004年7月17日,上海市工商局对携程超出核准登记范围擅自销售机票的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的处罚,但对旅游业务方面的投诉认为应该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黄金假日对这一处理结果不满,认为工商局没有履行职责,对其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5年6月14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对黄金假日状告上海市工商局行政不作为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市工商局的观点,同时认为经营网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无需许可证,判决驳回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在判决书上,法院还表示,状告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要件之一是,原告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直接的、具体的、现实的侵害,而黄金假日对此未能提供证明。

4.2005年6月17日,黄金假日向法院状告上海的旅游管理政府部门――上海旅委“行政不作为”。称黄金假日曾就携程的“违法经营”行为向上海旅委进行了书面举报,上海旅委仅表示对原告举报的事实要进行调查,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认为上海旅委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携程的非法经营进行查处,构成行政不作为。

二、诉争的背景

一系列的法律诉争缘起于黄金假日认为携程不是旅行社,不具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却从事了包括提供旅游信息服务在内的旅游业务,破坏了旅游业正常经营秩序和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至少对合法经营者是不公平的。

黄金假日是一家传统的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旅游咨询;国内航 线、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等。携程注册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系统集成的开发、销售自产产品;科技咨询、市场咨询、投资咨询、信息服务(包括网上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携程通过经营携程旅行网(ctrip.com.cn)向用户提供旅游服务信息,并帮助用户通过互联网与酒店、机票机构、旅行社进行联系与预订,这与黄金假日所从事的旅游、旅游咨询、航空客运销售和包括宾馆预订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存在竞争关系。黄金假日认为携程非法经营了旅行社业务和机票业务(本文的分析不涉及携程经营机票业务的资质)。

黄金假日状告携程,这一事件成立的本身透视出旅游业三方面的重要背景。

(一)旅行社的市场准入制度

在我国,开设旅行社要求具备行业经营资质。旅游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首先按规定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因此,合法经营的旅行社除了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应持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这在法律上称之为核准设立而非登记设立,即设立相关企业除了具备法定条件,由登记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外,还需由许可机关进行实质审查,其市场准入的门槛要高于登记设立。

2002年1月1日修订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34号)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据此,黄金假日认为携程通过互联网开展的订房业务就明显属于《旅行社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涵盖了旅游业务,从事了属于旅行社经营范围的业务,而携程并没有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在设立时也没有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是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二)携程新型的经营模式及对业界的影响

在某种程度上,旅游服务提供的是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组合。旅行社自身并不直接向游客提供什么,主要是对一系列信息做出组合安排。传统的旅行社受制于技术和手段的有限,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个性化的旅行要求。不同于传统旅行社经营的组团业务,以网络手段经营传统行业的企业却可以利用各种技术并通过互联网和呼叫中心来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目前,中国已发展出的一大批旅游网站突破了传统的旅行服务模式,利用其电子商务模式,提供丰富的旅游产品信息,最大程度地满足散客的出行要求。这种模式被看作是高科技和传统产业结合的典范。携程是其中的代表。通过网络平台,携程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酒店预订、机票预订、休闲度假和旅游信息等全方位的商务及休闲旅行服务。其中,代订机票、酒店等业务表现出的性质,从旅游来说,是帮助游客实现旅游的某一个环节。它推出的以“机票+酒店”为主的度假自由行业务则更趋近于独立的旅游产品,而不仅仅是性的经营活动。从这个角度看,携程也可以被看作为经营着综合性的旅游业务。至此,携程已成功打造成一家非常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互联网旅行服务公司,这使得主要依赖传统组团方式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携程与黄金假日之争,反映出发展迅速的旅行网站和主要依赖传统经营模式的旅行社之间的利益冲突激化。

(三)目前旅游行政管理的模式

旅游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包括各级旅游局在内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所依据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该立法模式来看,依法行政管理的着力点是旅行社管理而非旅行业务管理,即以作为市场主体的旅行社出发,规范组织并规范组织的相应行为;而不是相反,以作为市场行为的旅游业务出发,规范行为并规范实施行为的相应组织。因此,现行立法首先是主体法(也叫组织法),其次才是行为法。这种立法技术上的不同选择,反映出同时也更加强了不同的行政管理思路。正因为这样,旅游行政管理首先是对主体资质的管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旅行社的设立环节通过颁发许可证对企业实施市场准人的管理。随后,对合法成立的旅行社实施质量保证金管理制度、公告制度、年检制度等管理手段,整体来讲形成一种较为严格的管理模式。这一系列管理制度中,对旅行社的资质管理是基础。质量保证金管理、公告管理和年检管理都是针对合法设立、领取了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实施的管理制度。对没有经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许可证而从事旅行社业务的企业,称之为“黑社”、“野社”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虽有权查处,但不可能也无法采取上述管理手段。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通过别的管理部门或登记途径设立起来的事实上提供旅游服务的市场主体已经越来越多,如各种各样的旅行网站、夏令营、培训机构、会议组织机构等。这些形形的市场主体除了提供联络、咨询等中介服务外,大多已直接开展《旅行社管理条例》中界定的“旅游业务”。游离于旅游行政管理的这部分企业主体数量很多,所占据的实际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大。旅游市场作为一个大市场的格局已经形成。同样经营相关的旅游服务业务,黄金假日因成立为旅行社,处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内。携程则不同,而是以网站企业的面貌合法成立,在市场准人环节就事实上不在旅游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内。

三、判决的法律分析――面对困境的应对

至少在理论上,任何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是可能通过自行协商以求和解的。包括协商和解、第三方调解等机制也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法定途径。而黄金假日和携程之间的争议则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存在和解的可能,因为当事者双方不可能就其中一方存在的“经营合法性”的分歧通过协商得出一个妥协的结果,对这样一个涉及“存亡”的问题,没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所以,黄金假日和携程之间的纠纷没有经过沟通、磋商、交涉等过程,一开始便以一系列连环的法律诉争面貌出现。

黄金假日提起的诉讼包括两类,一类是以携程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另一类是以行政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这两类案件从法律角度确切地分析,都有揣摩之处。民事诉讼表现为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的民事侵权案件,但出现了诉讼要求和诉讼理由不匹配的情形,如黄金假日诉请“法院依法对被告携程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民事制裁”。行政诉讼则因黄金假日无意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机关“直接的、具体的、现实的”侵害,而使得诉讼更多地带有公益诉讼的特点(孔祥俊,2005)。这两类诉讼数个案件的结果不可避免地都是黄金假日败诉。但表面上黄金假日四处求诉、四处碰壁的行为却也反映了旅行社行业内的某种困境。同时,通过对案件过程和判决的分析,也展示出法律对这一困境的应对。法院在应对这一系列案件中所表现出的谨慎态度则 反映在面对纠纷多方面的考察。

(一)程序上的考察

黄金假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其诉讼主体地位均受到质疑。这一质疑意味着,即便被告携程超范围经营或非法经营,黄金假日作为同业者并不必然有资格它,即便行政管理部门对某一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做出处理,并不必然意味着该市场主体的同业者可以以行政不作为为由行政管理部门。

(二)实体法上的考察

判决对案件中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着重进行法律分析,阐释了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要件。认定原告除了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他方的经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当证明他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己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直接的损害。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中均没有提及损害赔偿,当然也就从未出示过这方面的证据。

(三)权限上的考察

判决内容“避重就轻”,划定出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界限,表现出对行政权谨慎的回避。尤其是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两级法院判决中突出了这一色彩。判决中明确阐明:公司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合法性的监督与审查,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黄金假日认为携程公司还有其他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应请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判决中表明了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由有关机关解决,法院不予审理的坚定立场。

(四)对纷争背后各方主体立场的考察

司法的谨慎也体现出对各方立场实际上的尊重。纷争背后各方主体的立场来自基于自身角色和利益的理性选择。

1.黄金假日与携程

黄金假日提起的诉讼多以被驳回而败诉,但乐此不疲,甚至相同事由易地再诉。携程甚至就此也向黄金假日提讼,认为对方在恶意诽谤。诉权是法人的基本权利。黄金假日作为法人屡败屡诉是行使其诉权,不能单就此认为这是恶意诽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然,携程作为企业法人也享有诉权。但是,两企业同为市场的经营主体,其诉讼在某种意义上都“忽视”了诉讼可以达到的最有效结果――索赔。黄金假日干脆不提赔偿问题,携程倒是提出索赔要求,但基本无意举证,以求实现。双方均只强调对方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忽视赔偿问题,这和通常的因不正当竞争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差异较大。这表明二者提讼之意均重在警戒对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在以被告身份出现的行政诉讼中,工商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认为携程对旅游业务方面的投诉应该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工商部门在这里作为企业登记机关,划定出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从而回避了对携程是否“违法经营”的认定。因此,自己的行为也就不构成违法意义上的“行政不作为”,这一主张得到司法支持。这样,法院和工商行政部门均未对携程提供旅行服务的经营行为表态,回避认定这一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作为行业管理者,就本案所涉及的携程“非法经营”问题,旅游行政部门不一定愿意主动介入、面对。因为,旅游行政部门要面对的不仅是携程,而是以携程为代表的一大批未纳入旅行社管理而从事旅行服务的企业。现实中,旅行服务不再是主要由旅行社提供,除了旅行网站外,各种各样的夏令营、培训机构、会议组织等都在事实上提供着旅游服务。面对这种行业模式的新变化,沿循现行的行政管理的模式显然无法做出有效应对。因此,很长时间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于“失语”状态,隐到了幕后。但围绕着黄金假日和携程的这一系列诉争让旅游部门从幕后必须走到台前。面对行业经营模式、市场格局变化引发的冲突,法院将应对的空间最大程度地留给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基于司法机关的角色和立场,强调证据和程序的同时,自觉保持了与行政权有意识地划界,对事实问题留出了空间,交由行政权解决。在法律问题上,对在学理上存在分歧、实践中做法不一的“行政公益诉讼”(蔡虹、梁远,2004),采取了谨慎的回避姿态。

四、引发的思考和启示

在旅游业的竞争领域,黄金假日和携程间的法律纠纷形成了一个有趣而完整的法律文本。通过分析发现,这若干个冠以不正当竞争案由的案件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是携程违反了旅行社的行业许可“违法经营”引发了一系列的不当竞争案?还是现状下的旅行社管理制度(包括行业许可制)造就了如此的“不正当竞争”?换而言之,这一系列纠纷作为一个完整的案例文本从两个方面做出提示:一个是面对纠纷,法律机制本身通过进一步变化提供更为有效和强大的支撑;另一个是在旅游行业领域面对行业现状、反思相关行业性管理制度。

并非规范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案屡屡以不正当竞争的面貌出现,通过这个明知不能实现的诉求,一方执着涉诉,抓住对方的“非法经营”不放。这一“非法经营”依据的是行业性法规,但人民法院依据的则不仅是行业性法规,更多的是一般性的法律。因此,法院不仅认为是否非法经营不在自己审理范围内,相应地认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可疑,还顺带给了一个掷地有声的表态:“不禁止的经营业务可以从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一系列纠纷的核心指向了旅行社行业许可制度。新的旅游服务经营模式和行业格局对现行行业许可制提出了挑战,一个可能的思路是从旅行社管理过渡到旅游行业管理,认可旅行服务的大市场格局,把管理模式从立足于市场主体调整为立足于市场.行为,将《旅行社管理条例》修改为《旅行业务管理条例》(魏小安,2005)。另一个更进一步的思路是在发展趋势中审视和论证要不要实行严格的行业许可?旅游行业市场准人的这种严格审批是否具有足够强大的合法性基础?

从纯粹法律内涵上讲,这一系列诉争和判决涉及到的问题还包括:构成不正当竞争要件的认识分歧,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识和理解。如果行政公益诉讼是可以期待的,那么黄金假日的诉讼请求则不可能因为“不是民事诉讼”、“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等理由被这样“轻易地”驳回。设想:在这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又会如何面对旅游行业的这一难题,做出什么样的判决?这一点则是余论了。

如果说,此前一段时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的变化,可以理性、智慧地选择观望态度、采取回避措施,甚至是以默许的方式培育旅行服务市场的新力量,那么,发生这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后,已经到回应的时机了。因为这一系列案件的影响将波及人们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行业管理者的权威和公信力。这也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初字第9366号民事判决书[EB/OL].http://bigy.chinacourt.org/(北京法院网),2005―01―30.

[2] 蔡虹,梁远.也论行政公益诉讼[EB/OL].http://www.privatelaw.com.cn(中国私法网),2004―07―09.

[3] 孔祥俊.公益诉讼与诉权扩张[N].人民法院报,2005―05―09.

[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沪高民三(知)终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EB/OL].http://www.hahfy.sh.cn/fy“w.index.pl(上海法院信息网),2005―10―10.

篇3

关键词:小城市旅行社;发展问题;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5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1-0151-0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旅游业所扮演的角色也在不断加重。随着国家对中小城市政策的不断倾斜,小城市的经济也在飞速的向前发展,人们不再为温饱等生活必需的基础物质所困扰,外加交通的便利和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外出旅游就是其中一种方式,旅行社在小城市也不断地发展扩张,人们也更加的注重旅行社的服务水平。

一、当前小城市旅行社发展的现状

(一)小城市旅行社的总数不断增加

随着近些年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小城市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多,各行各业在小城市中的发展也在不断加快。旅游业也在小城市逐渐成为朝阳产业,人们在选择出外旅游的时候也更加的倾向于通过旅行社来进行。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旅行社的规模和总数也在不断地增加。通过研究表明,小城市中的旅行社每年都在以10%左右的规模增长,并且还有加快的趋势。虽然旅行社的总数在不断增加,但每年关闭和停业的旅行社也在不断增加,旅行社的盲目竞争使得它们的“存活率”并不是很高,总数的增加不一定是说明旅行社行业发展良好,相反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解决。

(二)小城市旅行社经济收入进一步增加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小城市的发展也不断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不只是体现在物质上,也更加的追求精神的享受。出外旅游就是对生活质量追求不断提高的表现,由于小城市的人口基数更大,消费人群也就更多,旅游市场的规模和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小城市中,人们选择旅游社出游的也在不断增多,由于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小城市旅行社的经济收入也在不断增加,市场潜力巨大。

二、小城市旅行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旅游热点的重视过高

小城市的旅行社由于经营范围不广和企业经营效益不高,所以它们就会只关注近期的旅游热点来吸引游客,这样虽然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但对于其长远发展来说是极为不利的。这种不利会体现在很多方面,例如旅行社要时刻关注旅游热点和游客的兴趣喜好变化,一旦不能准确的掌握市场信息就会失去大量的游客,这样在无意中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由于现代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游客对于旅游热点也较为熟知,小城市的旅行社再不断地加大宣传力度就会造成游客的反感和内心的抵触,认为它的旅游产品不具有品味和个性化,只能盲目地去跟风逐利。所以旅行社对旅游热点的重视过高也会成为限制旅行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对游客的管理较为松散

由于是小城市,所以缺少具有较高旅游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旅行社的管理也就不正规和较为松散。其中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随着近些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收入的大幅增加,小城市的居民也越来越多的投入到旅游大军中来。但他们的品味和兴趣爱好不同,旅行社不能针对不同类型的游客提供出不同的,并且具有人性化的旅游服务方案,使得在旅游过程中缺少了人文关怀,使得游客在游玩的过程中会有被动接受的感觉,不能很好地得到身心的放松。由于不能凝聚游客的心,所以旅行社在管理的过程中就会缺少凝聚力,就会显得十分松散。

(三)小城市旅行社内部没有合理的经营体系

小城市的旅行社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管理水平的低下,往往存在着盲目竞争、恶意竞争以及经常发生和游客产生矛盾的现象,这都与他们没有一个合理的经营体系有关。在小城市的旅行社中常常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内部责任分工不明确、组织涣散以及盲目的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品牌以及企业形象的塑造。不同部门的职责不明确,企业内部还不具有明确的市场营销、产品策划和管理决策等部门,为了吸引顾客往往出现多个部门去参与,这都和一个良好企业所具备的能力和素质所不符。同时没有一个合理的经营体系也会降低旅行社的竞争力,这都是小城市中旅行社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小城市旅行社没有形成内部的旅游文化氛围

由于小城市的旅游开展较晚,旅行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发展较慢,这些旅行社往往只追求经济利益很少去考虑旅游文化的营建,所以游客来到旅行社也不会感受到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和这个旅行社独有的魅力。小城市的旅行社很多不能长远发展的原因就是忽视了旅游文化氛围的营建,旅行社和游客之间往往只是经济利益的往来,缺少人文关怀和个性化的贴身服务,旅游文化氛围的营建对于旅行社来说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这种无形的资产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小城市的旅行社生存时间短,很多都是因为对旅游文化氛围的营建不够重视。

(五)小城市旅行社没有形成完善的经营风险防范体系

随着近些年小城市旅游业的兴起,旅行社也出现的越来越多,他们相互竞争不断发展。但随着竞争的加大,由于经营失败停止经营的也越来越多,很少有能成功经营较长时间的。究其原因,这和它们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经营风险防范体系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使得他们在面临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市场的千变万化很难做到不断向前发展、不断的壮大。

三、小城市旅行社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发展多样的旅游项目

小城市的旅行社要把目光看得更远更广,积极与众多的旅游景点合作,扩大自身的市场营销范围和经营范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他们的生活品味也会不断提高,对于旅行的目的地也会更加的挑剔。他们不会再只为了去游山玩水,更多是想体会旅游带给他们的乐趣,不再以单纯的去景区看一看,而是更想和外面的世界多接触一下,接受一些新鲜的事物。所以旅行社给游客提供的不仅要有景区观光还要有些开阔视野的现代都市旅游。由于游客的种类很多,例如一些老年人想要在晚年的时候多出去走走,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旅行社就可以推出针对老年人的老年游活动,多组织他们去一些舒适的地方游玩。对于恋爱中的情侣来说,他们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之中就更想去一些浪漫甜美的地方旅游,所以旅行社可以针对他们组织一些浪漫的爱情游活动,多去一些充满浓浓爱意和浪漫的景区游玩。还有一些是中年的全家想出外旅游的,他们往往是三口之家,营造一种家庭的幸福氛围就是首选因素了,可以选择一些海滩、野外、风景秀丽的名山大川,让大人在远离都市工作压力的时候感受和家人在一起的温暖,让孩子在远离作业和学习的压力时感受到和父母在一起游玩的快乐。

(二)提高管理水平

小城市的旅游业起步较晚,对于游客来说一切都感到十分的新鲜,这会让他们对自身的个性喜好和旅游景点都缺乏一个准确的认识和了解,这对旅行社的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怎样管理好不同类型的游客。要想提高对游客的管理水平首先就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服务素质,小城市的旅行社可以多组织一些对员工的培训,请一些专家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他们如何处理好与游客之间的关系,以及和游客之间发生矛盾误会时应该怎样解决,这对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都很有帮助。同时旅行社不能对不同类型的游客都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这样会让游客感受不到旅行社的个性化的人文关怀。例如对老年人要提供更加贴心的全程照顾;对待年轻人,可以去迎合他们年轻富有活力的特点,在旅游的过程中多组织一些活动让他们忘却工作给他们带来的烦恼和压力得到身心的放松。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对不同游客的管理,同时还要针对不同收入人群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高收入人群要在多消费的基础上得到更加舒心的服务,所以旅行社对待他们要有预先的准备方案。对于低收入的人群,去旅游是想感受到游玩带给他们的快乐,忘却生活中的压力,旅行社在管理他们的时候也不要缺少温暖的关怀,毕竟低收入群体是占人口的大部分。人们在满足生活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会更加追求生活的质量和品味,所以旅行社要想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提高对游客的管理水平是必需的。

(三)积极建立小城市旅行社内部的经营体系

一个好的企业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特有的内部经营体系,这对小城市的旅行社也同样重要。旅游业在小城市的兴起,这对小城市中的旅行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小城市的旅行社要积极建立自己内部的经营体系,只有有一个健全的经营体系才能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上面提到的小城市旅行社经营中经常会出现职责不明、内部管理混乱的现象,这都和其没有一个良好的经营体系有关。旅行社要分清权责,不同部门的职责要做好,不要出现越权管理经营的现象。负责市场营销方面的部门要努力做好市场营销方面的工作,负责旅游服务的部门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决策者不要过多的去干扰员工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能力,相信员工的才能。

(四)积极建设小城市旅行社的旅游文化氛围

一个好的旅行社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旅游文化品牌,要让游客在旅行社中感受到一种特有的旅游文化,这种旅游文化需要较长的时间去建立,这种文化就是旅行社的品牌形象。近些年常常发生的导游和游客以及旅游和旅行社之间的矛盾冲突就是旅行社忽视对旅游文化氛围的塑造和培养,由于缺少这种旅游文化的氛围,使得游客和旅行社不能建立一种密切的关系,久而久之矛盾的发生也就在所难免了。旅游文化氛围的营造需要旅行社从业人员本着人文关怀、顾客至上的理念去用心对待,这也是一种看不见的竞争力,就是这种看不见的竞争力往往才会决定旅行社的成败。

(五)完善小城市旅行社的经营风险防范体系

我们看到在小城市中旅行社往往不能长远发展,这都和它们没有一个良好的经营风险防范体系有关。小城市旅行社要想长远发展就必须完善自身的经营风险防范体系,这个防范体系需要科学合理的去建立,也需要不断地去完善修补。这个风险防范体系需要有一个良好的预警机制、风险控制体系和发生风险及时处理的部门。预警机制就需要对市场行情的变化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和掌控,在市场风险来临之前就要对企业发出警报以便于旅行社做好充足的准备。风险控制体系就是在风险来临的时候要把灾害控制在最小的可控制范围之内,一旦做不好就会使企业难以承受压力以至于失败,这一点很重要。最后就是要有一个好的处理困难风险的部门,即使预警机制发出警报要是处理不好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四、结语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促进作用也在不断加重。在全面、协调的经济发展战略下,小城市的旅游业也逐渐成为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小城市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旅行社所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旅行社对于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由于起步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盲目竞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这在各行各业刚起步的时候都是常见的,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旅游业的合理有序的发展,这些问题要不及时解决会成为旅行社的致命伤害。所以小城市的旅行社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要不断修复自身的问题和努力达到一流的服务水准。

参考文献:

[1] 于 江.我国旅行社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4(10).

[2] 张 红,贾 哲.对我国传统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分析[J].科技展望,2015(4).

[3] 胡自华.新形势下旅行社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15(2).

篇4

一、休闲农业的概念

从农业长期成长的角度来看,由于休闲农业在内地还是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比较落后,现在众多学者对这个用语并还没有完全统一,叫法多种多样。但从总体来看,近几年来休闲农业这一术语开始逐渐被认同,现在有关休闲农业的说法,比较常见的有观光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对于这些术语作者认为这些词语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互换的。根据原来留下来的相关文献,不同学者对休闲农业的定义还是存一定的差异。有的认为休闲山庄是以农业活动为核心,农业和旅游业相互联系的是一种全新的的交叉型产业。它以农业为根本,开发拥有旅游价值的农业产品,将农业生产,农业技术的应用,相关农业的加工和游客互动结合在一起,打破了以往农业以传统农的概念为核心的生产经营规模,开拓了旅游资源新的运营形式。有的学者认为休闲农业是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环境及农业特有环境资源,根据农林渔牧产业,农业生产活动,农村传统文化及农家日常生活,增强市民生活质量,加强游客对农业及农村生活的体验为核心的农业经营。休闲农业拥有农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产业功能特点的创新型产业,有的学者认为休闲农业是一种高附加的创新型农业运营方式,休闲农业是在合理有效的利用现有农业资源的前提上,根据以旅游内涵为核心的规划,设计与经营,将农业建设,农业展示,农业管理,农产品的采摘及旅游者积极参与相互结合,让游客完全感受农业艺术与自然环境的一种新型旅游形式,虽然对休闲农业的定义看法不同,但是都体现了比较相近的意思,即休闲农业是以创新开发拥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与农产品为核心农业产品,农产品转化,农业艺术文化导入和游客的积极参与相互结合的农业旅游项目,是一种聚集了生产,生活,生态三生一体的多功能性全新产业,其最主要的目的是依附休闲,开发农村资源,推动农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就业,增强农民的收入收益,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发展。

二、休闲农业的界定及其内涵

根据国内外众多有名学者对休闲农业的定义,本文将休闲农业界定为:休闲农业是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核心,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农业环境和农业文化,以农林牧副渔生产和农村文化生活为核心,以休闲农场为基准,加强游客对农业及农村生活的了解为目的,具体内涵可以从几方面来进行定义:

(一)休闲农业的资源基础源自于三农

休闲农业主要农业产品,农村环境以及农民生活等资源向外开发发展的新型产业,包含以农产品向外延伸的其它副产业,以农民生活延伸,以农业产品的延伸和农村环境的延伸等几个方面。以农产品延伸主要是对各种农产品进行加工和丰富,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发展产业链,开发农产品的多种消费道路,将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相结合,逐渐开拓农产品市场空间,尤其是满足休闲消费的要求。以农民生活延伸主要是充完全发挥和使用农村丰富的充足劳动力的作用,在对农民进行培训和训练的基础上,把农民工从农业生产阶段延伸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和休闲服务产业。以农业自身展开充分发挥和利用农业的多样性和农业独特的生产经营方案,开创优秀的绿色生态休闲环境,为游客们提供观光旅游,休闲娱乐,娱乐等多种休闲模式。以农村自身向外开发主要是根据农村的传统文化,生活习惯,自然环境等资源,为游客们提供良好的休闲服务。从不同区域的角度看,休闲农业大都基本上相识于乡村地区的休闲产业。

(二)休闲农业的经营范围归结与三产

篇5

一、发展历程

20世纪70年代末,台湾农业出现了通过开放农园供游客品尝、购买农产品的观光农园。20世纪80年代后期,观光农园向休闲农业发展,即不仅提供农产品,而且形成一个具有田园之乐的休闲区来提供旅游,这种“农业+旅游业”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既可发展农业生产、维护生态环境、扩大旅游项目,又可达到提高农民收益与繁荣农村经济的目的。通过几十年的发展,台湾休闲农业已经突破传统农业的范围,成为将岛内各地的自然、文史资源和乡村生产、乡村景观相结合,融旅游、餐饮等综合经营的一项新兴产业。

台湾观光休闲农业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1971—1989年

在台湾,观光农业的实践走在了理论的前面,观光农园及休闲度假农场奠定了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在人们还不知如何对它进行定义的时候,台湾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休闲农业,只是叫法有些乱。比如,有的叫“农村观光”、“农村旅游”、“乡土旅游”;有的叫“农村休闲”、“农乡休闲”、“农场休闲”;有的叫“观光农业”、“观光农场”、“农业观光”等等,不一而足。直到1989年,台湾“农委会”赞助台湾大学推广学系举办“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上,才正式确定“休闲农业”名称,并将其定义为“利用农业产品,农业经营活动,农业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及农村人文资源,增进人们游憩,健康、合理利用保护及增加农民所得,改善农业经营”。

(二)成长时期:1989—1994年

由于台湾农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衰退,为农业寻找新的发展模式便成为农民和农政单位突破的难题。为此,1990年,台湾“农委会”在《改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民所得方案》中设立了《发展休闲农业计划》,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加大了对休闲农业支持的力度。1992年,“农委会”颁发《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制订了休闲农业区的基本条件。此后,还修订了相关法规,对休闲农业区与休闲农场进行重新界定,同时编印指导教材,成立相关团体,确保观光休闲农业在台湾的顺利发展。1990——1997年,台湾“农委会”《发展休闲农业计划》共办理7个县2c个乡镇18个地区,辅助相关公共设施建设,营造整体休闲农业发展环境,成效良好。

1990年7月,台北市农会大规模推动北投区第一市民农园,1991年相继在北屯区与西屯区成立三处市民农园,行政院农委会鉴于市民农园普受市民喜爱,于1994年成立“发展都市农业先区计划”,有计划地辅导资助各地区办理示范性、生活体验型的市民农园。此后,台湾市民农园快速发展。

(三)转变时期:1994—1996年

台湾的休闲农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很快就遇上了发展“瓶颈”,主要是当时法规无法适应观光农业发展的需要。休闲农业的本质是结合农业产销与休闲游想的服务性产业,一些休闲农场为追求利润,经营方向逐渐偏离休闲农业的内涵。为了休闲农业的顺利发展,农政单位将计划策略与政策方向重新作了调整:一是修正《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区分“休闲农业区”与“休闲农场”:“休闲农业区”以区域为范围,由地方政府主动规划,主管机构依据规划结果协助公共建设;个体经营者依据其经营特性申请设置“休闲农场”,有关休闲农场设置条件、申请程序及其他管理事宜,由省(市)主管机构进行规范,因地制宜辅导休闲农场。将《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修正为《休闲农业辅导办法》。二是研拟《台湾休闲农场设置管理要点》草案。依据该草案研究“休闲农业设施许可使用细目”和“休闲农业设施设置标准”,作为休闲农场营建的规范准则。三是编印《休闲农业工作手册》,包括休闲农业定义、范围、发展目标、规划设置要件、休闲农业区(场)规划设计之内涵与步骤、筹设申请税号、经营活动项目、经营管理以及国内外休闲农业类型与实例等。主要目的是供辅导人员及经营者参考,引导休闲农业区健康发展。

(四)成熟期:1996年——

为促进休闲农业成为永续经营的产业,台湾加强了相关计划或活动之整合与配合,努力维持乡土特色,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利用资源特色推行营销策略,同时加强教育宣传工作。

现在台湾农政部门现已划定了休闲农业区21个,并且提倡一乡一休闲农业区,“区”下设若干“园(场)”,台湾岛内共有乡镇级休闲农渔区46处,休闲农场45处,观光农园385处,教育农园141处,市民农园56处。其中经过“农委会”核准的大型休闲农场21家,简易休闲农场几乎遍及全岛。

二、发展模式

台湾的休闲农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休闲农场:

休闲农场是一种综合性的休闲农业区,利用乡村的森林、小溪、草原等乡土自然风光,附设小土屋、露营区、烤肉区、戏水区、餐饮、体能锻炼区及各种游憩设施等,为游客提供综合性休闲场所和服务。目前,在台湾已经开放利用的休闲农场中,多家以规模大、规划好、融地方文化和山湖景色于一体而闻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台湾香格里拉休闲农场、宜兰县头城农场和飞牛农场。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地处山区,面积较大,有100公顷左右,且山清水秀、景色优美、主题突出。

(二)市民农园:

市民农园是指由农民提供农地,让市民参与耕作的园地。这种示范性的体验型的市民农园,一般是将位于都市或近郊的农地集中规划为若干小区,分别出租给城市居民,用以种植花草、蔬菜、果树或经营家庭农。

(三)农业公园:

农业公园是指按照公园的经营思路,把农业生产场所、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结合于一体的公园。农业公园的经营范围多种多样,除果品、水稻、花卉、茶叶等专业性的农业公园之外,大多数农业公园是综合性的。

(四)观光农园:

观光农园一般流行于城市近郊,主要是开放成熟的果园、菜园、花园、茶园等,让游客人内摘果、拔菜、赏花、采茶等,享受田园乐趣。观光农园是国外休闲农业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五)旅游胜地:

旅游胜地是利用名川胜景,经规划设计开发而成的。同时强调配合农村生态环境及生活文化,保有农村气息的原始自然风味和农场特点,如介绍民风民俗、农业知识等具乡土味的观光特色,

使游客享受田园生活的乐趣。它的特点是规模大,且具有浓厚的商业利用色彩,以拥有和利用天然美景为发展方向。除上述类型之外,还有假日花市、教育农园、森林游乐区、屋顶农业等其他形态。除了种植业观光园林外,近年来,休闲农业还不断向畜牧业、渔业方面发展,出现了休闲渔场、牧场等,利用林产、畜禽、鱼贝之类资源,促进农业和旅游业的综合发展。

三、效益与经验

(一)经营效益:

台湾休闲农业突破传统农业的范围,是以当地自然、文史资源,以特有的农村生产、景观,融合旅游、餐饮等综合经营,为人们提供休闲服务。所以,休闲农业是综合利用当地资源,由农业延伸至服务业的新产业。对寻求农业出路的大县来说,就必须整合全县资源,合理规划,从而发展县域经济。台湾农业大县主要分布在西部沿海如彰化、云林、加大、台南、高雄、屏东等。此外,台湾农业主管部门还推动“一乡镇一休闲农渔区”和利用占全岛面积1/2以上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筹建步道,与民宿、观光农园结合,进一步推进农业向旅游业转型。

台湾休闲农业是结合生产、生活与生态三位一体的农业。在经营上结合了农业产销、技工和游憩服务等三级产业于一体的农业企业,是农业经营新型态,具有经济、社会、教育、环保、游憩、文化传承等多方面的功能。

据台湾休闲农业学会调查,经营休闲农场最多的是台湾北部,占全台休闲农场总数的44.7%。其中,仅宜兰一个县就有128家,南投县也有100家。北部休闲农业之所以密集,是因为在区位上占有优势。台湾休闲农业从2000年进入旺盛期以来,新设立的休闲农场就达584家,超过了总数的50%。通常,旺季游客人数是淡季的2倍,游客主要来自本土。由于台湾休闲农业的成功经营,近两年有不少港、澳、新加坡等地旅行社组团前往,且上升趋势明显。

台湾休闲农业的经营项目及收益主要以教学体验、风味餐饮、乡村旅游和生态体验为最大项,分别有703、650、620和568家,分别占农场总数的63.8%、59.0%、56.3%和51.5%;其次是果园采摘和农作体验,分别有532家和484家;其他还有民宿、蔬菜采收、农业展览、民俗技艺体验、林牧渔场体验、农村酒庄和市民农园等。台湾休闲农业的收入以门票、餐饮、住宿为最大项,全年营业总收入已达到数百亿元。

(二)成功经验:

1、政策大力支持

台湾休闲农业由“农委会”主管,“观光局”、“经建会”协同管理,有《休闲农业辅导办法》规范经营行为。经核准的休闲农场在经营上享受优惠政策,提倡一乡一农园。并拨出专项经费支持休闲农场,经费一般用于修建从主路到农场的支路、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及教育农园的补助、组织、文宣等。“积极引导、统筹规划、政策和资金扶持”是台湾各职能部门及区县、乡镇推动休闲农业的做法。

2、布局规划合理

台湾休闲农业整合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合理。休闲农业的项目布局注重与客源市场的联系,不仅考虑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区位,还考虑与周围的其他休闲项目及名胜古迹等风景区的关系。台湾农业大县主要分布在西部沿海,如彰化、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等。并根据资源禀赋推动“一乡镇一休闲农渔区”、利用占全台面积1/2以上的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

3、创新经营管理

台湾休闲农业的经营是很有特点的,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相关网站,方便游客获取信息。对于休闲农业这种综合农业和旅游业的新型产业,网络媒体的建设无疑举足轻重。台湾休闲农业网站的主要内容有:新闻、景点介绍、游区地图、旅游线路推荐、住宿餐饮服务、留言系统乃至网上定房、定门票服务。通过这些信息,游客真是可以做到“足不出户,了如指掌”。

篇6

    [关键词] 农家乐 长沙 旅游产业

    一、农家乐旅游产业的概念:

    “农家乐”,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的消费不能满足日益更新的精神和物质生活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优化组合各种生产的新兴旅游产业。它是一种逐步发展的农业生态旅游、农业休闲旅游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二、湖南长沙农家乐旅游产业发展的现状

    据长沙市旅游局统计,2006年,长沙市的农家乐有1415家,其中五星级农庄17家;去年乡村旅游景点接待总人数达835.2万,总收入超过10.5亿元

    长沙农家乐旅游开发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多种模式:

    1.城市郊区型。城郊经济基础好,空气洁净,交通便利,休闲农业发展的条件得天独厚,2.景区周边型。我市现开辟了8个森林公园,拥有大围山、黑麋峰等一大批风景名胜区,还有灰汤温泉、岳麓山等,是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最早的地区。3.基地兼容型。我市农村种植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注意休闲项目配套,观光功能兼容,成为了很好的休闲观光场所,提高了综合经济效益。

    按休闲农业的功能划分,目前有三种类型:

    1.观光观赏型。我市农业种植资源极为丰富,长沙花木带、各地茶园果园药园和水面养殖等名优特产为开发观光型休闲农业项目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域。

    2.参与体验型。以吃农家菜、住农家房、观农家景、干农家活的“农家乐”为主体的一系列产品现已初具规模。

    3.休闲度假型。我市森林资源丰富,长沙植物园、望城黑麋峰、浏阳大围山等国家森林公园环境幽静,气候宜人,是天然的“氧吧”,利用其优质的生态环境建立森林度假村、开展“森林浴”避暑、度假、健康疗养、等活动,建立配套的休闲娱乐设施。

    农家乐投资开发主体角度:

    1.农户联合型:特点是:投入少,接待量有限;乡村文化保留完整;旅游带动效应有限。

    2.(公司)农户型:特点是:引进旅游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发展规模和接待量较大。

    3.(公司,社区)农户型:特点是:参与三方责任和分工明确:公司负责旅游景点(区)的规划、营销、培训;村委会协调,农户按规定接待、导游。

    三、长沙休闲旅游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引导。对休闲农业还存在模糊认识,缺乏有效的引导,有明显的盲目性。对休闲农业经营范围与活动内容的核定、服务质量的要求等方面缺乏统

    一、适用的规范标准。

    2.经营不规范,缺乏科学的管理。在软环境方面,由于经营休闲农业是一项新的事业,经营者缺乏必要的培训,组织能力及管理技能准备不足,往往凭着自己的经验对项目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做出决策,跟不上市场对其发展的要求。

    3.布局不合理,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我市休闲农业发展速度快,但规模比较小,整体建设水平比较低,不能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一些地方为了凸现休闲农业的个性特色,采取“拿来主义”,不切实际,生搬硬套,结果弄巧成拙,效果不理想。

    4.思路不开阔,缺乏多样的特色设计。我市现有休闲农业主要是以观赏型、娱乐型、度假型三种为主,务农型、品尝型、购物型、疗养型的很少。没有整体的营销,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无法提高休闲农业的市场号召力和提升休闲农业的知名度。

    四、湖南休闲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1.特有的潇湘自然生态环境。长沙森林景观的季相变化明显。水系河湖水体四季丰盈,共同构成了“潇湘”山水风光长轴画卷,为长沙的乡村旅游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本底。

    2.丰厚多奇的乡村景观资源。我市环城的大水面大面积的种植产业,体现了鱼米之乡的色彩;浏阳、望城、宁乡的传统农业文化景观,显示了山乡风情;使人感受到人类与大自然和谐的魅力,为我市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人文资源。

    3.完善的交通网络。至2005年,全市周边已形成覆盖面大、通达性强的立体交通网络。长沙到其他13个市(州)以高速公路相通,我市乡村公路已经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网,为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交通便利。

    4.十分可观的潜在客源市场。从客源上看,“长、株、潭”2005年,三市非农业人口已超过400万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南面有广州、深圳;北面有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城市群;是我市休闲农业旅游不可低估的潜在客源市场。

    5.民间资本投入积极。休闲农业的广阔市场前景,吸引了多种投资主体的介入,而且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投资群体。我市农家乐旅游的投资构成中,农民家庭投资约占16%左右,民间私人资本和工商资本约占84%左右。民间资本已成为休闲旅游投资主体。

    五、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服务。从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角度出发,把这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农村经济新亮点培育好、发展好,为之服务好。

    2.以农为本,夯实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产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利用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集“吃、住、游、乐”于一体的窗口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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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企业 多元化 战略 模式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属性,使得旅游业天生具有借多元化实现增强企业竞争力、规避风险、提高利润的动机。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加快,中国掀起了多元化发展的浪潮。一些旅游企业在实施多元化战略上进行了多种尝试,但多元化战略使得企业利润消减、陷入经营困境的案例也越来越多,因此旅游企业该不该多元化、该进行何种形式的多元化成为了管理学亟需解决的问题。

1.研究现状

鉴于旅游消费呈现出多元化的拓展趋势,因此旅游企业多元化经营是一个必然趋势。学术界对于旅游企业多元化的关注度正在逐渐波动上升,2016年的文献总量已经达到272篇,对旅游这一特殊行业实施多元化战略的问题,相关学者也从各角度做了诸多研究。其中成果较高的两年为2012年-2016年间,每年成果数量保持在30篇左右(见图1)。

纵观国内外相关研究,其范围主要集中在旅游行业该不该实施多元化、如何实施多元化、成功实施的条件等角度。研究方法以定量研究为主,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分析法、计量经济法等得到广泛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应用较少。大部分针对研究是采用旅游上市企业的分析其多元化程度、类型、以及该类多元化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的相关分析、均值分析、方差分析及回归分析。仅有少部分研究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如扎根理论、内容分析法等,研究旅游企业多元化中员工流失、员工满意度等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笔者认为,就现有研究成果而言,旅游上市公司多元化程度与企业绩效的研究成果并不一致,大多数旅游学者研究旅游上市公司多元化战略对绩效的影响,主要侧重于多元化成略的某一维度,企业绩效的度量是传统的财务指标,研究方法也是简单的比较分析。

2.旅游企业多元化战略模式

2.1

以核心技术和市场资源为主导的多元化

上海锦江集团的多元化经营首先是围绕自己的核心技术饭店管理技术展开产品多元化,形成了锦江集团饭店管理模式。其管理技术输出地域已覆盖各大城市。随后又开发了自己的经济型饭店品牌“锦江之星”,使集团的酒店产品从高档市场拓宽到了经济型市场。其次是按市场需求为核心进行多元化。锦江集团结合客源市场向其他业务拓展。他的主要客户大多既是酒店的业主也是经营房地产的业主,不仅需要优质的房地产,还需要相应的配套物业管理,针对这一需求,锦江开发了物业管理公司和酒店教育培训中心。最后是其他多元化发展。锦江立足酒店业,在产业的纵向轴上向前后拓展。集团为控制和增加酒店客源,在香港和上海两地建立了锦江集团的旅游有限公司进行前向一体化;建立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物品有限公司向后进一步扩展。

2.2以集团资源为主导的多元化发展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的多元化发展是以集团资源为基础,在业务重组过程中,进行产业链前后向的多元化。第一步重组集团内部资产,打造坚实的旅游主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首旅股份通过控股收购神舟国旅集团;通过对所属饭店客源市场的分工和定位,优化了集团的饭店业务,避免了集团内部的同业竞争;对下属企业首旅汽车集团的资产重组;三项重组措施使首旅股份的旅游主业拥有了“旅游客源”、“旅游接待”、“旅游运输”三种关联度较高的多元化业务。第二步是向外拓展集团的经营范围,将集团的多元化经营方向定位在开发面向旅游的高科技,更广泛地营造着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战略。第三步是其他多元化。集团积极开发与旅游资产具有联动效益的新的高利润空间会展业。首旅股份对展览馆进行了全面改造和扩建,扩大展览馆面积,提高设备设施质量。除了以上业务结构外,还有一些在业务发展过程中留下的一些企业资产。

2.3以集团复合多元化

中粮集团主要经营领域是粮食加工,在此基础上开始了集团的从经贸流通领域向实业化发展的过程,现集团下属企业凯莱国际酒店集团所经营的饭店业务与中粮集团的核心领域粮食加工没有技术或市场相关性,属于集团的复合多元化发展业务。凭借中粮的资金支持和凯莱饭店管理公司的管理技术,凯莱国际酒店集团在初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随着中粮经营重心的转移,凯莱国际酒店集团的发展速度也逐渐放缓。

3.旅游企业多元化战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8

观光休闲农业是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以及人们消费方式的一种创新产物。它以农村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以及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内容为基础条件,经过一定的规划设计,建设配套一定的服务项目,为人们提供观光、休闲、旅游、度假服务。它所包括的经营范围和项目十分广泛,如种植活动、养殖活动、果实采摘、手工副业、农家住宿、乡土民俗、乡村购物,并辅以一定的现代文化娱乐等。这些活动中都蕴涵有丰富的社会经济价值,是观光休闲农业发展的内在生命力。观光休闲农业的兴起不是偶然的,它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但最近几年出现了农民收入增加缓慢,人多地少矛盾日益尖锐,大宗农产品相对过剩,农村剩余劳动力隐性失业增加,等等问题,困扰了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既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把眼光放到整个大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即在充分利用现有耕地资源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出路在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从全局来讲,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主要是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名特优新产品率,达到增产增收。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对生活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人口大量集中,使环境污染、交通拥挤、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等城市化病日渐明显,城市居民迫切要求有宽松的环境,呼吸新鲜空气,调节身心平衡,而城市内部仅有的几座公园不仅面积窄、绿地少,而且设施陈旧、人满为患,使人向往乡村的自然宁静和朴实的生活,难怪近年来人们对农家味、老腊肉总是津津乐道、兴趣怡然,走出“围城”成为消费的一种崭新时尚。城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近郊一些地方便把农业生产与城市人观光休闲结合起来,孕育了观光休闲农业这种新产业。

二、观光休闲农业的特点和作用

观光休闲农业的特点和作用体现在农业经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促进乡村建设和文化发展诸多方面。其特点:一是类型多样。无论山区、丘陵、平坝,或是庭园、果园、种植养殖场,都可开发观光休闲农业。二是作用明显。观光休闲农业拓展了农业生产空间和旅游资源开发。三是消费适宜。观光休闲农业,价格不高,人们既喜欢又支付得起,适合于大众消费,特别能满足城市居民周末消闲的需要。四是效益可观。投资规模可大要小,回报比较丰厚。五是情趣高雅。在观光休闲农业中可达到体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目的,比单纯的游山玩水有更多的生活情调。观光休闲农业的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优化产业结构。观光休闲农业扩大农业经营范围和规模,使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二是增加农民收入。观光休闲农业能够大幅度增加农民的直接和间接收入,使农民生活向宽裕发展。三是丰富旅游内容。观光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的旅游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健身、娱乐、陶冶情操的广阔空间。四是优化资源配置。观光休闲农业能够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林盘、水域、田野、丛林以及清新空气的功效,因地制宜营造旅游氛围,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形成经济发展新增长点。五是促进城乡交流。都市人到乡间休闲,不仅带来了大量的各种信息,还带来了城市思想和生活方式,在交往中,受到城市文化的感染熏陶,从内涵上推进了农村社会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

三、成都市发展休闲农业的有利条件

(一)物质条件。成都市农业资源丰富、发展历史悠久、发展水平较高,为开展观光休闲农业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成都市沿山区宜围绕森林矿产资源进行森林旅游开发,如彭州市的银厂沟、大邑县花水湾、都江堰市龙池;丘陵区宜围绕果园、茶园、林场、养渔塘等进行观光休闲农业开发,如龙泉驿区的桃花山、枇杷沟;平坝区宜围绕庭院经济、花圃、果蔬、园艺种植和禽畜、渔业养殖等开发休闲农业,如郫县农科村、温江县万春生态保护区,都收到良好效果。

(二)社会条件。近年来农村道路、通讯、卫生、居住、饮食水平及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社会安定,能够为出游者提供较好服务,具备相应的社会条件。

(三)区位条件。成都市是西南地区重要省会城市,处于交通、通讯、商贸的枢纽位置,是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容易实现观光休闲农业商业价值。随着城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观光休闲农业前景良好。

(四)旅游环境。旅游业的拓展为观光休闲农业带来良好机遇。国家提出’98华夏城乡游的旅游主题,号召出游者回归大自然,到乡间田野赏景踏青,消闲游乐,这将有利于观光休闲农业的健康发展。

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的建议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观光休闲农业在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性价值,尤其是对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经济发展多极增长趋势越来越明显,必须适时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农业资源的多样,才能确保实现增产增收这一农村工作基本目标。要结合旅游业兴起的“城乡休闲旅游”活动,利用成都市进行商贸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对观光休闲农业给予必要的宣传引导,支持其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一项新的产业。

(二)抓住重点、搞好规划。立足我市农村近、中郊,以特色农业为多方面的内容,按照资源特点、区域位置、产业优势等标准,选择一批有一定基础的村或社作为重点,建立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园区、示范带,给予一定的扶持,争取近期形成规模,取得效益。

(三)突出特点,抓住优势。各地在进行观光休闲农业设计运作时,要突出特色,以特色占领市场,保持发展的持续性。首先是要突出农村这个中心环节,其次是要突出乡土气息,另外要抓住地域特色。避免千人一面、雷同模仿,从实际出发,努力挖掘,形成共同繁荣的休闲农业新局面。

篇9

关键词:农业旅游;就业扶贫;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业旅游扶贫的作用及功效正越来越为公众及各界人士所了解和认可。从农业旅游扶贫发展历程和实践来看,扶贫对象参与旅游业供给投入从而脱贫大致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农业生产环境、资源及过程参与旅游经营;二是农副产品参与旅游销售;三是扶贫对象以土地、房屋等资源参与农业旅游经营获取入股分红;四是人力资源直接参与旅游经营,也就是本文所提的就业扶贫。

其中,前三者参与农业旅游开发具有一定的客观保障性,而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旅游的就业则受到诸多现实条件限制,在旅游扶贫中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农业旅游发展现状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现状

据相关调查,至2011年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仍达1.08亿人,该部分群体主要为年龄较大中老年人、妇女、技能缺乏或就业期望值高的人员,是未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巨大压力和挑战[1]。面对这种压力和挑战,农业旅游所具有的就业门槛低、劳动强度低、直接吸纳劳动力当地从业、收入丰厚等特征,恰是转移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良好途径之一。据农业部调查显示,2013年全国13.5 万家休闲农业经营体中,从业人员92.4%为农民,他们人均产值5.41 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人均产值的2.75 倍。

(二)农业旅游发展现状

我国农业旅游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推动下(“1998华夏城乡游”、“1999生态环境游”、“2006中国乡村游”、“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2009中国生态游”),农业旅游在全国各地迅速展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尤其在吸纳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这方面,更体现出巨大作用。众多学者如黎洁(2005)[2]、操建华(2006)[3]、冯淑华等(2007)[4]、黄郁成(2008)[5]、吕白羽(2009)[6]等,都对此进行过研究论证。

但从目前中国农业旅游发展的规模以及现状来看,中国的农业旅游产业链过于短小单一,经营零散,以观光农业为主,尚处于粗放化的初级阶段,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作用受到较大制约。

二、目前农业旅游就业扶贫的模式及问题

(一)以城郊分布并带动就业扶贫为主

我国农业旅游目前主要呈现出围绕在城市周边的城郊分布状态,且受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大都市周边农业旅游发展较为繁荣。现在全国影响较大的农业旅游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大城市的近郊,其中尤以“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为最。例如北京有农业旅游景点 130多个,广东的观光果园就有近百个。

(二)农业旅游产业链中以核心企业带动就业扶贫为主

从现有农业旅游产业链结构来看,诸多农业旅游经营企业的各级供应商一般都来自城市范围,农业旅游经营过程中所需物资和服务多由城市旅游企业或其他相关企业提供。而且,农业旅游产品的营销模式基本是通过辐射宣传或城市内旅游经销商促销两种途径完成,并未形成农村扶贫空间范围内真正独立的产业链节点。因此,目前来看在农业旅游就业扶贫实践中,能够提供就业且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仅为农业旅游经营企业,且地域范围以城郊为主。

(三)存在的问题

从长期的农业旅游发展来看,距离城市较远的农村腹地的农业旅游资源及吸引力远远大于城郊,在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逐步发展影响下,城郊区位优势将逐渐弱化,目前的农业旅游布局状态及经营模式必将因而调整。一是从农业旅游发展空间范围的横向吸纳能力来看,广大距离城市较远的农村腹地尚有众多剩余劳动力未能充分通过农业旅游发展途径就业;二是从农业旅游发展产业链结构的纵向吸纳能力层次来看,农业旅游产业链结构短小单一,缺失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业链中间节点空间,使农业旅游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扶贫功能受到极大限制。

三、农业旅游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扶贫发展对策

我国的农业旅游未来发展应朝向三个方向努力,将会极大提升农业旅游就业扶贫的能力。

(一)丰富农业旅游功能,扩大经营范围

从观光农业向休闲度假农业转变是农业旅游总的发展方向。具体而言,要进一步丰富农业旅游产品,提供更多的服务功能,如特色农用交通、农俗节庆体验、农务赛事娱乐、农业生产体验、农家旅游纪念品等,这将会大大提升农业旅游的吸引力,增加客源及旅游者逗留时间,从而扩大劳动力需求量,实现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二)拓展农业旅游产业链结构,扩展经营空间

目前短小单一的农业旅游产业链结构,在向休闲度假型农业旅游转变过程中,将滋生诸多界于原本供应商、旅游企业及消费者之间的各行业领域内的链条节点,如从事特色农用交通的运输业、农俗节庆赛事的文化业、农家旅游纪念品生产的加工业、借助农文化宣传的销售业等系列中间供应商。

当地农民剩余劳动力所具有的天然地方气息和文化背景是从事这些中间供给劳动的最佳劳动力,如畜力牵引的马车、牛车、狗拉爬犁等交通运输,农务习俗节庆活动的组织表演,农特产材质的加工或传统手工艺品的加工等。一旦形成高质量的规模经营,将形成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空间。

(三)完善产业链上辅助节点,促进就业增长

在农业旅游的规模化和多元化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需要外界环境支持和协调解决的制约问题,如政府角度的行政支持、法律保障、资源投入等,教育培训机构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行业组织在产品规格、服务标准方面的规范,以及企业间交流合作的协调促进等。这些制约问题需要产业链上构建系统的支持和辅助节点,及时提供辅助支持,以保证整个农业旅游产业链系统的正常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产业结构调整要有效促进就业增长[J].中国劳动,2013(03):5-13.

[2]黎洁.西部生态旅游发展中农村社区就业与旅游收入分配的证研究――以陕西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农村社区为例[J].旅游学刊,2005(03):18-22.

[3]操建华.旅游业对农村和农民的影响――贵州省荔波县、云南省昆明市团结乡和云南省石林县的案例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6(10):72-77.

[4]冯淑华,沙润.乡村旅游中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研究――以江西婺源为例[J].妇女研究论丛,2007(01):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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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旅游;合作;动力机制;利益。

区域旅游合作是指不同区域之间或区域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旅游经济主体,根据市场的需求,依据一定的目标、原则和制度,将旅游系统各要素在地区之间进行重新配置、整合与优化,形成规模更大、品牌更鲜明、效益更佳的区域旅游联合体的旅游经济行为。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是区域旅游经济协作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和运转方式(马海鹰,2004)。完善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有助于促进旅游合作的形成与发展,本文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探讨区域旅游合作的动力机制问题。

一、区域旅游合作的宏观驱动力。

区域旅游合作是通过旅游业要素的流动、共享,达到旅游经济增长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之目的,最终扩大地方就业,增加外汇收入,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的融合,改善国际关系,提升区域形象和地位等,其主要的宏观驱动力有:

1.资源互补,市场共享。

由于自然条件与自然环境的地域分异规律作用及各地区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旅游资源的分布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区差异性的特点。区域与区域之间的旅游资源数量、结构、质量、分布不可能完全一样,主导旅游资源也会有显著差别,区域之间的资源具有互补性。资源互补通常是区域间旅游业联合的基础,实行区域之间的合作,可以跨越地理范围限制,充分利用区域外的资源,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区域旅游资源的区域差异较大,互补性较强,为区域之间开展旅游合作,形成丰富、完整的旅游产品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扩大要素流动范围,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区域旅游业在其成长过程中,经济总是和规模不断扩张,市场范围逐渐扩大,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技术流逐步加快。

原有区域空间越来越不能满足要素扩张的需要,需要寻找新的更大的空间。特别是区域旅游企业营销网络的扩大和客源市场半径的增加迫使要素突破本区域限制,向区域外更大范围流动。区域合作为这种扩大的要素流动提供了发展空间,使不同区域的旅游产业要素相互融合,形成最佳的配置效率。发达地区的大量资本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和投资区域,一般选择资源、劳动力丰富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作为合作的对象,以实现其资本增值之目的,欠发达地区的资源、劳动力与发达地区的资本、技术结合起来,就会产生新的经济增长机会,当地的资源得以开发利用、劳动力价值得以实现,两者的联合提高了双方要素的配置效率。国际上,实力雄厚的旅游企业(以著名的饭店集团为主)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渗透、联合,为这些国家的旅游接待业和旅游经济增长带来了极大的帮助,就是这种动力机制的有力证明。

3.加强旅游信息共享和交流的需要。

21世纪是信息经济时代,信息的及时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生产。旅游行业同样也离不开信息,有些产业甚至把信息作为赢利的核心,如旅行社业。旅游信息的不及时和不准确很容易造成旅游资源的重复开发和浪费。行政区的封闭式旅游发展忽视旅游信息的重要性,既不主动了解外界旅游信息也不向外旅游信息。这样就不能及时依据旅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开发一些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因此,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信息的共享与交流。

4.合作开发与共同管理,实现区域旅游的“多赢”。

许多旅游资源的分布具有跨区域(特别是行政区域)性特征,也就是说许多地理位置邻近的区域会共同拥有某些独立旅游资源实体的一部分,如一条风景河流流经几个区域(地区或国家),一座山脉跨越几个区域,一片森林覆盖地涉及到几个区域,等等。这样,相邻的区域因为共同拥有某种旅游资源而成为联合的对象,需要合作开发资源,共同管理资源。如果不进行区域协作,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相邻区域要么没有能力(如缺少资金、技术、人才)开发,要么不愿意开发或暂不考虑开发(由于利益难以协调的缘故),最终共有的旅游资源得不到开发,失去其应有的旅游价值,这是各区域都不愿出现的结果。二是由于资源的跨地域性,各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互不相让、互不妥协,无法达成合作,也无法实现资源开发;或者都只是在各方境内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开发,而不顾及到其他区域,最终导致旅游资源的破坏。这种“不合作”多以第二种形式出现。一旦出现这种混乱局面,区域之间最终会“艰难”地走到谈判桌旁,开始不情愿又不得已的合作。无论这种合作出于什么目的,对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本身都是有益处的。随着合作的深入,区域之间由不自觉到自觉,由消极被动到积极主动,最终形成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旅游业的共同管理的内在动力机制。

5.减少地区冲突,缓和区际关系,保持社会稳定。

每个区域都有着各自独立的利益,且有着各自的发展目标和模式,在复杂的经济及社会交往中会触及其他区域的利益,由此产生区域冲突。在旅游业发展中,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旅游设施和项目的建设,旅游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秩序的稳定等方面如果处理不好便会产生区域矛盾和冲突。为了减少冲突带来的利益损失,区域之间常会选择协商方式实现联合协作,共同解决产生冲突的问题,以缓和紧张的区际关系,保持各自的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域间的联合不仅具有经济的目标,更具有政治意义。

6.经济、文化、政治相互融合。

旅游业区域合作,政府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在区域合作与发展中的目标是全方位的,即在进行旅游业合作中,谋求区域经济的增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政治上的信任与联盟。有的区域合作目标是要在合作的范围内实现区域一体化,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的高度融合、共生共存、和谐统一。如欧洲联盟的合作就是要建立一体化的欧洲地区,以与北美和亚洲抗衡。近年来,东盟的区域合作进程加快,合作范围扩大到非东盟组织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中、日、韩三国。目的就是要建立一个经济自由化、政治一体化、文化区域化的“东亚自由贸易区”。旅游业成为“10+3”组织最重要的合作领域之一,旅游业合作是促进“10+3”经济、文化、政治相互融合的主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此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态势下,世界范围内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体不断涌现,而区域旅游合作也呈现出了迅猛发展的态势,区域之间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根据区域利益主体的需求开展不同层次的合作已成为必然。

二、区域旅游合作的微观驱动力。

旅游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是实现区域旅游发展目标的实现者和核心力量,是区域利益的主要实现者。区域之间的企业联合协作构成了区域合作的主要内容。旅游企业作为合作主体,在跨区域旅游合作中的驱动力主要有:

1.企业发展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需要。

规模经济,又名规模效益,是指在一个给定的技术水平上,随着规模扩大,旅游企业的生产规模、资产总量、原料来源、市场范围都会不断扩大。在企业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原区域的要素供应、市场需求都不能适应企业的扩展,企业就向外拓展生产要素的供给、寻求新的市场空间、寻找新的生产项目、寻求新的投资区域和合作伙伴,通过兼并、合资合营、收购、重组、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与区域州同类企业或区域内企业进行广泛的合作,扩大自身的规模,占领更大的市场空间,获得规模经济优势。

范围经济是由企业经营范围而不是规模带来的经济优势,只要把两种或更多的产品合并一起生产比分开来生产成本要低,就会存在范围经济优势。在旅游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进程中,企业的多元化经营使企业更具有范围经济的优势。 转贴于

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多元化经营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将多种旅游产品合并进行开发,获得成本优势;在交易过程中,旅游企业之间互通信息,提高了合作效率,获得了交易效率优势。

2.协调企业间利益关系,加强企业间分工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世界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旅游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不规范甚至恶性的市场竞争往往使竞争者两败俱伤,严重的会造成企业的破产。企业间一旦采取相互协商合作行动,就会开展分工协作,在竞争中谋求共同利益,减少甚至消除由恶性竞争而带来的损失。通过企业合作,能有效协调彼此的利益关系,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共同丰富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现实中,许多弱、小、散、差的旅游企业,一些处于同一区域的同类型且实力相当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协作联合,如兼并收购、重组参股、战略联盟、特许经营等,弱者变强,强者更强,小者长大,大者更大。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区域旅游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企业实力和品牌的提升以及区域旅游基础的夯实和旅游竞争力的增强。

3.引进管理机制和先进经验,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许多地区的旅游企业之所以显得弱、小、差,并非其资金、人力资源、区位或客源分布等条件不好,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思想观念落后、规划设计和管理技术落后以及经营管理机制不灵活。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表现最为突出。旅游企业要发展壮大,靠自身单打独斗,不进行行业联合、区域协作,就难以创新和发展,难以学习并借鉴世界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思想,难以获得较快的发展。通过企业协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探索、创新。特别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合作,能获得著名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品牌、管理经验、经营机制和企业文化等。近年来,国外旅游企业集团携资金、技术、管理和相关旅游资源大举进军中国市场,除了一些国际大饭店已进入中国市场外,其他实力雄厚的旅游企业,如香港永安、日本交通公社、美国运通公司、迪斯尼公司、德国TUI集团、凯撒旅游集团、舒曼旅行社纷纷以合资合作方式进入中国,为中国旅游企业提高综合素质、逐步走向国际化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4.扩大资源利用范围,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增强企业实力旅游企业所拥有的资源,不仅包括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还包括人力资源、资金和信息资源等。区域协作联合,可以增加旅游企业利用资源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和延长旅游产业链。在竞争激烈的经济时代,单个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受诸多因素的制约而变得极为有限,企业要有效地拓展市场范围,只有依靠联合,将其他企业的市场也纳入自身的市场范围才能实现目标。企业联合可以越过地区封锁和市场壁垒直接在合作对象的区域内面向市场开展营销,或吸引区域外的市场来本区域消费。旅游饭店集团的跨国、跨地区合作经营,就是通过在他国或地区建立连锁饭店(或成员饭店)直接吸引当地人,从而达到扩大市场之目的。旅游景区(点)的异地合作,则可以在异地向当地客源市场开展宣传推广,最终吸引异地游客前来本景区(点)进行游览、观光、度假等活动,其市场范围要比原市场要增大许多。

5.联合治理并优化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旅游企业在开发旅游资源、组织旅游线路、建设旅游设施和项目等方面经常会遇到资源分布跨区域,基础设施、旅游线路、环境污染跨区域等问题。如果单个企业独立解决这些问题,势必因成本、技术、利益关系等因素影响而收不到预定的效果。为了降低开发成本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成本,克服技术障碍,提高旅游经济效益,企业与企业之间往往联手行动,共同治理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跨境河流、山脉、海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治理,跨区域的旅游安全保障、应急事故和公共危机的处理;旅游政策环境的统一协调等领域已方面成为近几年旅游企业跨区域合作的重点。

6.政府和社会的引导与服务,使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政府为了实现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当地就业、调整经济结构、引进管理和技术经验、促进要素合理流动等目标,增强区域竞争力,为不同地区间的旅游企业合作提供引导与服务,如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扶持等,为企业合作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使旅游企业产生合作动力和需求。社会组织也经常为旅游企业的跨区域合作提供便利,如金融、咨询和宣传等,促使区域内的企业健康发展以及区内外企业的合作交流。这些来自于旅游企业外部的环境条件也构成了企业实施跨区域合作重要的推动力量。

总之,区域旅游合作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现象,具有内在的发生、发展机制和复杂的外在表现形态。它以区域旅游经济的合作发展为出发点,以区域社会系统(与旅游活动相关联的)的沟通交流为表现形式,最终以地域文化的影响与融合为归宿。这种综合性的区域互动过程不仅有着深刻的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和系统科学的理论机制,而且有着直接的宏观的区域主体利益增长机制和微观的经济主体利益扩张机制。通过对外合作,区域旅游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将不断发展、演变,由弱小到强大,由混沌到秩序,由低级到高级,螺旋式上升。参考文献:

[1]薛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研究综述[J].人文地理,2003,(01)。

[2]李树民。区域旅游合作的行为模式与动力机制[J].旅游学刊,2005,(03)。

[3]曹扬。进步完善我国区域旅游合作机制[J].商业时代,2006,(01)。

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多元化经营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将多种旅游产品合并进行开发,获得成本优势;在交易过程中,旅游企业之间互通信息,提高了合作效率,获得了交易效率优势。

2.协调企业间利益关系,加强企业间分工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世界旅游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旅游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不规范甚至恶性的市场竞争往往使竞争者两败俱伤,严重的会造成企业的破产。企业间一旦采取相互协商合作行动,就会开展分工协作,在竞争中谋求共同利益,减少甚至消除由恶性竞争而带来的损失。通过企业合作,能有效协调彼此的利益关系,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共同丰富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现实中,许多弱、小、散、差的旅游企业,一些处于同一区域的同类型且实力相当的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协作联合,如兼并收购、重组参股、战略联盟、特许经营等,弱者变强,强者更强,小者长大,大者更大。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区域旅游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企业实力和品牌的提升以及区域旅游基础的夯实和旅游竞争力的增强。

3.引进管理机制和先进经验,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企业综合素质。

许多地区的旅游企业之所以显得弱、小、差,并非其资金、人力资源、区位或客源分布等条件不好,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思想观念落后、规划设计和管理技术落后以及经营管理机制不灵活。这种情况在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表现最为突出。旅游企业要发展壮大,靠自身单打独斗,不进行行业联合、区域协作,就难以创新和发展,难以学习并借鉴世界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思想,难以获得较快的发展。通过企业协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探索、创新。特别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合作,能获得著名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品牌、管理经验、经营机制和企业文化等。近年来,国外旅游企业集团携资金、技术、管理和相关旅游资源大举进军中国市场,除了一些国际大饭店已进入中国市场外,其他实力雄厚的旅游企业,如香港永安、日本交通公社、美国运通公司、迪斯尼公司、德国TUI集团、凯撒旅游集团、舒曼旅行社纷纷以合资合作方式进入中国,为中国旅游企业提高综合素质、逐步走向国际化带来了巨大的机遇。

4.扩大资源利用范围,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增强企业实力旅游企业所拥有的资源,不仅包括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还包括人力资源、资金和信息资源等。区域协作联合,可以增加旅游企业利用资源的种类、数量和质量,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和延长旅游产业链。在竞争激烈的经济时代,单个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受诸多因素的制约而变得极为有限,企业要有效地拓展市场范围,只有依靠联合,将其他企业的市场也纳入自身的市场范围才能实现目标。企业联合可以越过地区封锁和市场壁垒直接在合作对象的区域内面向市场开展营销,或吸引区域外的市场来本区域消费。旅游饭店集团的跨国、跨地区合作经营,就是通过在他国或地区建立连锁饭店(或成员饭店)直接吸引当地人,从而达到扩大市场之目的。旅游景区(点)的异地合作,则可以在异地向当地客源市场开展宣传推广,最终吸引异地游客前来本景区(点)进行游览、观光、度假等活动,其市场范围要比原市场要增大许多。

5.联合治理并优化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旅游企业在开发旅游资源、组织旅游线路、建设旅游设施和项目等方面经常会遇到资源分布跨区域,基础设施、旅游线路、环境污染跨区域等问题。如果单个企业独立解决这些问题,势必因成本、技术、利益关系等因素影响而收不到预定的效果。为了降低开发成本与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成本,克服技术障碍,提高旅游经济效益,企业与企业之间往往联手行动,共同治理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跨境河流、山脉、海域的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治理,跨区域的旅游安全保障、应急事故和公共危机的处理;旅游政策环境的统一协调等领域已方面成为近几年旅游企业跨区域合作的重点。

6.政府和社会的引导与服务,使旅游企业健康发展。

政府为了实现地方经济增长、增加当地就业、调整经济结构、引进管理和技术经验、促进要素合理流动等目标,增强区域竞争力,为不同地区间的旅游企业合作提供引导与服务,如信息、服务、政策、协调和扶持等,为企业合作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使旅游企业产生合作动力和需求。社会组织也经常为旅游企业的跨区域合作提供便利,如金融、咨询和宣传等,促使区域内的企业健康发展以及区内外企业的合作交流。这些来自于旅游企业外部的环境条件也构成了企业实施跨区域合作重要的推动力量。

总之,区域旅游合作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现象,具有内在的发生、发展机制和复杂的外在表现形态。它以区域旅游经济的合作发展为出发点,以区域社会系统(与旅游活动相关联的)的沟通交流为表现形式,最终以地域文化的影响与融合为归宿。这种综合性的区域互动过程不仅有着深刻的经济学、社会学、地理学和系统科学的理论机制,而且有着直接的宏观的区域主体利益增长机制和微观的经济主体利益扩张机制。通过对外合作,区域旅游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将不断发展、演变,由弱小到强大,由混沌到秩序,由低级到高级,螺旋式上升。参考文献

[1]薛莹。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区域旅游合作研究综述[J].人文地理,2003,(01)。

篇11

关键词:旅游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对策研究

一、旅游上市公司发展概况

在上海证劵交易所和深圳证劵交易所成立后不久,就有旅游上市公司出现,在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家旅游公司是新锦江(1993年6月)。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家公司是东方宾馆。截止到2012年5月,我国旅游上市公司共32家,其中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社会服务类上市的旅游企业有13家,其中A股、B股均上市的公司有3家,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单独在B股上市。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的旅游公司共19家,其中宋城股份和腾邦国际属于创业板。

本文根据证监会2001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分类方法中规定,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其中旅游业属于K类——社会服务业。

在证监会的分类基础上,旅游行业的研究者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同,一般又将旅游板块分为三类,一类是酒店餐饮类(主要以酒店经营、餐饮服务为主的旅游上市公司),第二类是资源类(主要包括依托一定旅游资源上市的景区企业),还有一类是综合类(包括多元化经营的各种旅游企业)。本文采用的分类方法综合了证监会和行业学者的方法。

本文主要的分析样本是A股旅游上市公司情况,剔除B股、创业板、ST股(因其经营发生过重大变化)和上市未满3年的公司,其后所剩的分析样本数为22家。其中综合类公司9家,资源类公司7家,酒店、餐饮类公司6家。数据来源为上海证劵交易所、深圳证劵交易所、证劵之星、新浪财经等多家媒体的2011年上市公司统计年报。

1.旅游上市公司地域分布相对广泛,上市时间呈阶段性

样本旅游上市公司共分布在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占前两位的省区是北京和广东。北京市共有5家上市旅游公司,约占总量的23%;广东省有4家上市旅游公司,约占18%。从区域上看,7大区域都有分布。其中东北地区1家,华北地区5家,华东4家,华中1家,华南5家,西南4家,西北2家。旅游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省区和如云南、四川这样的旅游业发达省区。

从上市时间上看,呈现出2000年前集中上市,2000年后上市数量减少的特点。2000年前,特别是1996年和1997年共有8家旅游公司上市,旅游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探讨其原因在于1993年旅游企业开始接触到股票融资方式及资本运营课题,经过几年的准备,到96年和97年各项工作就绪,时机成熟。而到2000年后,旅游上市公司数量减少,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条件成熟的企业均已上市,另一方面的原因是非典对旅游业产生了较大影响。到了2007年以后,旅游上市公司又出现了较大增长,如2007年上市的旅游公司就有3家。

2.旅游上市公司总量较小,结构合理

截止到2012年6月10日,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2430家,其中在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的有1487家,在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的有943家。这其中只有32家旅游公司,约占总量的1.32%。在上证指数中2010年也仅有中国国旅入选到上证180指数范围内。

旅游产业具有综合性,涵盖的范围较广。虽然旅游景区、旅游酒店、旅行社等同属于旅游业,但是他们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式存在着较大区别。目前上市的旅游公司基本上均衡的分布在酒店餐饮类、资源类和综合类之间,数量分别为6家、7家和9家。

3.旅游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旅游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显示出差异较大的特点,下文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和资本运营能力四个方面,选择12个具体财务指标分析旅游上市企业的财务状况。

(1)盈利能力总体不突出,旅游上市公司差别较大

盈利能力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点指标,反映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选取每股收益、主营业务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利润率4个具体财务指标分析后可得出的结论是资源类的旅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强,其次是酒店餐饮类,最后的是综合类。究其原因是因为资源类的旅游上市公司拥有垄断性资源,并且拥有自主定价权,此外政府的投入也较大。而综合类因业务涵盖广,在旅游主营业务方面专心程度较差,因此盈利能力也较低。

旅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差别较大。以每股收益为例,每股收益反映每股资产创造的税后利润,2011年旅游上市公司每股平均收益仅为0.3296元。从类别上看每股收益最好的是资源类,其次是酒店餐饮类,而综合类的旅游上市公司创造的利润最少。各类别中不同的旅游公司也差别较大,如综合类里面每股收益最好的是中国国旅,每股收益0.778元,而同类里面的国旅联合的每股收益为负。

(2)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有进一步改善

偿债能力能反映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的能力。其中资产负债率可以反映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以反映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据2011年数据可知旅游上市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为38.3478%,属于较强偿债能力。旅游上市公司的短期偿债各企业情况有差别。流动比率最高的是综合类企业,然后是酒店餐饮类,最差的是资源类企业。理论界普遍认为流动比率比较适宜的值为2,可见除综合类的偿债能力较为合适外,其他两类的偿债能力较弱。速动比率方面学者们普遍认为速动比率为0.6—1较为合理,大于1说明企业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反之则相反。综合类和酒店餐饮类旅游企业的速动比率大于1,而资源类旅游企业的速动比率为0.6625,说明短期偿债能力相当较弱。

(3)成长能力欠佳,提升空间较大

成长能力各项指标是反映企业成长能力和发展趋势的重要指标。旅游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在所有上市公司的排名中处于中等水平,这与迅速发展的中国旅游业发展不协调。分析2011年数据可知,总资产增长率方面,综合类旅游公司因为多元化经营在资产的增值方面效果较好;而资源类旅游上市公司因垄断经营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较好;净利润增值方面资源类旅游上市公司依托无可复制的资源优势,利润增长很快。酒店餐饮类公司净利润增长稳定,而综合类的旅游上市公司呈现微弱增长态势。

三、旅游上市公司发展的建议

1.抓住机遇,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应积极上市

近年来旅游业的经济作用日益体现,旅游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庞大的国内外旅游需求,使得旅游企业面临经营的良好环境,旅游企业应该积极利用有利条件上市参与资本的运作。尽管2008年的金融危机波及到了中国旅游业,但是国家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提升内需,发展旅游业的政策,这些都为旅游企业发展提供基础。

此外中国旅游企业缺乏国际知名的大型旅游集团,旅游企业应积极进行旅游产业的调整整合、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依托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鼓励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积极上市。

2.积极发展主业,培养核心竞争力

目前旅游上市公司经营多元化趋势明显,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高科技、房地产、商贸零售等多个行业,有的企业在多元化的过程中受益,而有的旅游企业却出现了资产总量增长而主业业务下降的结果。究其原因是因为主业不突出,忽视核心竞争力培养造成的。旅游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的发展离不开主营业务的精进。只有核心业务定位清晰,提供专业化的产品才可能使公司产品拥有充分的市场定价能力。

3.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财务风险管理

旅游企业应该加强成本费用的控制,将成本管理贯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旅游企业可以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简化流程,压缩开支。同时也应当控制期间费用,尤其是加强对管理费用的控制,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尽可能地降低管理费用。只有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才能在收入增长的同时不降低盈利水平。

旅游企业属于对内外部环境依赖程度较大的产业,加强对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注意防范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引发的财务风险对旅游企业十分重要。选择合理的投资项目,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营运资本周转效率。

参考文献

[1] 杨彦锋,刘丽敏.中国旅游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11(19).

[2] 戴学峰.旅游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分析[J].旅游学刊,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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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家乐;旅游;餐饮;管理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大众化旅游时代的到来,而呈现出不同形式的旅游产品类型,而农家乐旅游近年来受到了许多都市人们的青睐,在他们节假日期间,远离喧嚣的钢筋水泥丛林来到市郊或农村呼吸新鲜空气,感受大自然的青山绿水,体会乡村的宁静休闲,品尝原滋原味的农家饭菜,体验乡村生活,给人一种回归自然、放松身心愉悦精神的享受。经营农家乐餐饮,为农家乐这一颇具特色的农家乐旅游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故搞好农家乐餐饮对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饮食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做好农家乐旅游餐饮的现实意义

1、体现了乡村旅游特色,满足广大旅游爱好者的需求

农家乐餐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极浓的地方风味,它利用当地农村自建的餐厅厨房作为自己的经营场所,以自家种植或野生的农产品作为餐饮原料,以当地或自家的劳动力作为员工,而进行经营和管理。首先,农家乐餐饮为顾客提供的菜品所用烹饪原料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原料,各种植物性原料是他们自己在自家田地里所种植或在田野里所采摘,化肥和农药的残留量低,这些农家蔬菜在无污染条件下种植,颇受城市消费者喜爱,如野生荠菜、野生酸姜、山野菜、芝麻叶等。动物性食物原料是自家养殖或当地溪水中自然生长的,在放养或散养条件下,动物成熟期较长,肉质鲜美、风味独特,如野生鲫鱼、柴鸡等。

2、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农家乐餐饮中的菜品所使用的原料,多以自家种植或养殖,由田地直接到厨房加工,减少了中间运输、采购、深加工等环节有效的节省了餐饮成本。在菜品加工过程中,多以自家聘请的厨师或自家人员,在菜肴制作过程中,本着节约的原则,大大提高了原料的利用率,及其他辅料调料的节约量;此外,就餐环境中的设备设施简易,不需要像高星级饭店进行豪华装饰,减低了很多成本。同时农家乐餐饮在经营中,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较多的就业机会,他们经过简单的学习训练,就能适应期岗位,且环境适应能力较强,能够很快的进入角色。

二、农家乐餐饮当前存在的问题

1、餐饮场所布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

农家乐餐饮场所多以自家设计建造的房屋为主,食品生产场所和旅游者就餐场所不分,有些共处一房,设备生产用具简陋,在菜肴制作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物质及噪音影响就餐情绪,间接损害了旅游者的旅游情趣;食品加工场所中热、冷菜制作场所不分,菜品及面点主食制作场所共混一起,洗涤及初步加工和炉灶共处一起,这些极不符合餐饮行业的标准化要求,故必须对餐饮场所做出科学的规划。

2、卫生状况令人担忧,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首先,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多处在城乡结合处或农村,在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执法部门在管理中执行难度加大。经营者法律法规及健康意识淡薄,一部分经营者不愿意办理有关的许可证照,抵制或逃避监督检查,厨师和服务人员以家庭成员为主,如果在从业中不进行健康体检,一旦出现不适应从事餐饮业的人员,就对旅游者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其次,卫生制度不健全,缺乏卫生知识。许多农家乐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菜品制作和服务人员缺乏食品生产安全意识,多数未经过相关的知识培训,在个人卫生方面未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食品卫生知识极度匮乏,如食品加工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食物中毒的预防等。

三、解决农家乐餐饮存在问题的办法

1、合理规划农家乐餐饮场所的布局

农家乐餐饮餐饮场所的布局不同于酒店或星级宾馆的餐饮部,它有自身的特点,在布局的规划及设备设施的配置上,应根据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餐饮业经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科学合理规划:(1)整体经营场所应分区,旅游者就餐区和菜品加工区应分开,清洗区和原料加工出应分开,初步加工区和烹调区应分开。(2)清洗区应配置多个不同用途的清洗池,不可共洗一池。(3)切配区应本着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红白分开,不可共用一案。(4)烹调加工间装置好排油烟、排水设备及垃圾废弃原料的处理。(5)整个经营场所应做好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2、加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

农家乐餐饮管理应有政府统一指导管理,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如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尽快制定出农家乐行业标准,使其经营达到有规可以,按规经营,严格限定农家乐经营户的就餐人数,经营范围,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健康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采购制度,限定其经营品种和制作方法,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增强对山菜原料的鉴别能力的监测水平,确保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饮用水的监测,尽可能减少水质污染,严格控制食品污染关键点,合理进行卫生督导,在保证菜品原滋原味、新奇特色基础之上,确实保证菜品的卫生安全质量。

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首先,对员工的卫生知识的培训:从业人员大多数为自家或自雇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卫生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故加大对经营负责人和员工的卫生及法律知识的培训,如对烹调原料的采购储存和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要求,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培训,经营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带动示范,从自身做起,从而使整个从业人员改变自己不良的卫生观念和习惯以达到按规操作的目的。其次,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农家乐餐饮虽然与星级酒店相比则简单随和,但不可过于随便只有通过对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的提升,才能提高农家乐自身的档次及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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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中小企业,是指相对于大企业来说资产、人员与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单位。中小企业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习惯性称呼,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有职工人数、销售额等多指标,一般情况是把职工人数少于300的企业划分为中小企业。

归纳起来,中小企业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一、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中小企业。如日本一个汽车装配厂周围会存在一大批以各种零部件、配套生产和服务的小企业,这些配套服务的小企业,以大企业作为其稳定市场和开拓市场的基础;二、专业化生产的中小企业。比如按产品划分,有专门生产小的部件、通用件和标准件的中小企业,可以为全社会服务;三、技术创新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拥有技术专长的人才,有独特的技术,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例如美国硅谷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祥地,众多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就诞生在这里,每年的产值达到了500亿美元;四、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餐饮业或者为社区服务的中小企业。这类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从事经营的服务范围几乎囊括了众多行业,为顾客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我国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融资困难。我国中小企业目前融资供应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资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以及融资成本高,因此很难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我积累;二、技术水平不高。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都是靠走劳动密集型的道路而发展起来的,技术起点比较低,而且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产业升级的意识,缺乏产业升级的能力;三、管理水平低。很多中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浪费严重,外部采取的是粗放管理,管理水平较低,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四、缺乏高素质的人才。缺乏高素质的人才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缺乏经营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人才,致使很多中小企业沿袭着陈旧的管理方法,有的甚至停留在家族式管理状态;五、缺乏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每一个中小企业都建立自己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市场调研机构是不可能的,因而需要具有专门技术能力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提供诸如技术支持、市场咨询、企业职工培训以及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负债率、亏损率和破产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力中小企业的发展;六、企业经营活动的范围狭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素质不高,其产品技术含量低、质量差、成本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难以开拓国际市场,导致此类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我国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措施:一、细化目标市场,进行专业化经营。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源有限、实力较弱,往往无法经营多种产品以分散风险,但是可以通过集中兵力,选择能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的细分市场来进行专业化经营;二、引进高素质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人才是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中小企业必须大力引进人才,提高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水平;三、通过强化自身产品和服务的与众不同来吸引消费者。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难以依靠规模效益达到成本领先的地位,但中小企业经营范围窄,容易接近顾客,能够通过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与众不同来吸引消费者,强化自身的竞争力,弥补规模上的不足;四、与其他有优势的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单个中小企业由于资金薄弱,生产技术较差,难以利用规模经济效益,因此可以在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结成较为密切的联系,共同积累资金、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共同开发市场;五、加强技术上的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创新的核心,没有技术创新就没有产品更新,企业就难以发展。因此中小企业必须集中力量抓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全面创新,把市场需求作为技术开发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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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申请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使用“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字样登记。

2.凡法律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均允许其经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形式。

3.支持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本区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引导民间资本的有序流转。支持投资人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促进资本自由流转。

二、扶持政策

(一)鼓励服务业做强做大

4.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规定上、下幅度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费。

5.对新办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的服务业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年内,年缴纳增值税在10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年缴纳营业税在5万元及以上的,所缴纳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6.对上缴地方财政收入(扣除优惠奖励后)首次达到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服务业重点项目及重点行业发展

7.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对新设立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自运营之月起5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地方留用部分70%奖励给企业。

对现代物流企业信息系统项目当年新购置(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硬件、软件及配套硬件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企业5万元奖励。

8.鼓励引进星级酒店。对新引进按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酒店,在规定建设周期内(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四星级酒店为30个月,五星级酒店为42个月)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

对四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对五星级酒店建成投入运营之月起5年内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发展专业市场。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市场,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省一星级至五星级文明规范化市场称号的专业市场,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升级的按标准给予补足。

10.鼓励引进大型商场超市。对一次性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从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2年内建成开业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享受50%的返还奖励;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11.鼓励发展金融业。对新设立的独立核算金融机构或实收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60%奖励给企业。

12.鼓励旅游业发展。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自运营之月起3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用部分80%奖励给企业。

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3A景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区注册的旅行社,被评为全国百强和省内50强的,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13.对实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或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建设项目,优惠政策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