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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2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道德与法治的培养目标

篇1

关键词:核心素养;初中;道德法治;教学

初中是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和道德品质修养的关键阶段,在此阶段对学生进行核心素养下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能够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良好发展。对此,作为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对本学科所具备的素质教育优势进行充分认识,并在明确道德与法治学科素养培养的具体内容时,对教育的本真进行自觉回归。之后教师更需要对自身的教育理念进行改进和创新并以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为基础前提,摒弃传统的教学方式,如此方能在课堂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应用中,通过对核心素养教育理念的良好渗透,实现对课堂教学效率的优化[1]。

一、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意义

(一)教学目标的要求

在初中阶段展开道德与法治教学主要就是为了初中学生能够在良好的思想道德和相关法治课程的学习中,形成和发展良好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使学生能够在这样良好思想观念和道德品质的影响下,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遵守纪律、具备文化修养、能够积极健康成长的合格公民。而在核心素养标准下,展开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可以在原先的培养目标上,通过对课程根本性质的坚持和秉承,进一步确定学生的培养导向,如此方能在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观念下,实现对其知识能力、素质修养的全面提升。

(二)教学有效性的标准

良好的教学,就是通过教师课堂主导性作用的发挥,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体积极性,在课堂主体明确的情况下,有效达成教学目标的过程。这样的教学过程有三种基本特征:第一就是此种教学过程的教学目标明确适当;第二就是教学氛围民主活跃、和谐平等;第三则是能够在教师主导性的充分发挥下,具备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以教学内容、学生需要等为依据,对正确的教学方法进行选择,并在同时对相关的教学任务和目标进行明确和牢记,如此方能在激发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积极性的过程中,促进其获得学科知识,才能在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同时,形成积极健康的道德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时,为其全面和健康的成长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分析

(一)以学生为中心,创设教学情境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的改革,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也应当由传统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进行转变,如此才能够在素质教育背景下,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高,从而实现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2]。而在新时代形势下,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当具备科学的教育教学观念,并明确“教师的‘教’是为了服务于学生的‘学’”这一理念,通过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实现教师不为了“教”而“教”的教学目标。在此种情况下,初中教师首先需要以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学生所喜爱的学习方式为着手点,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导者。其次,教师需要在实际的教学中,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教育家布鲁纳曾经说过:“学习者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中,对学习材料中的发展过程进行亲身的体验,才能够在学习中对最有价值的东西进行获得。”由此可以看出,情境的选择,同样也是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教学情境,不应该是教师的凭空构想,而是应该以学生的实际生活为基础,强化其真实性,使学生能够在情境当中产生一种似曾相识之感。而在情境中,其真正的主人公应当是学生,并以此为基础交融到学生的实际学习中。而学生作为教学情境的主导者更应该面对、思考和分析生活中所出现的道德问题,如此不仅能够强化学生的课堂学习积极性,更能够在学生真实的参与和思考中,获得道德与法治的学习体验和感悟,从而促进学生品格和相关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课堂是以价值观为导向,以问题为形式,在学生真实熟悉的情境中,通过对教学内容的教授来达到教学目标的完成的,因而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对问题进行设计就显得至关重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结合教材和学生的实际,设计具有思辨性、两难性和生成性的问题。这样既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又能够带动学生思考和研究的积极性,从而在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时,实现价值引领下学习效果的提高。此外,由于生成性问题的提出,使学生能够获得自己积极思考的成果,从而体现其创新性的思维,因而教师需要牢牢抓住此类问题,并通过相关伏笔的设立,调动学生探究的积极性,使其能够共同而完整地解决问题。

(二)利用微课展开小组合作教学

在传统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因为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的枯燥乏味性,大多数学生都不喜欢这一课程,更是无法对其产生学习兴趣。而微课作为一种时间较短、内容短小精悍的新型教学方式,是能够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的[3]。对此,作为初中的道德与法治教师,可以在教学方式的创新中,利用微课对学生展开教学,如此就能够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兴趣增强的前提下,实现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初步培养。另外,在传统的教学中,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通常都会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对学生的学习主体性进行了严重的忽视,更是无法有效增强学生的核心素养。而新课改强调了“当代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对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进行培养”这一教育理念,在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中,正好也包括对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等能力的培养。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利用小组合作的教学方式对学生展开有效教学。首先教师需要以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组。其次,教师需要在小组合作探究活动的组织中,让小组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有目的性的活动探讨。如此既能够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又能够确保小组合作教学活动的实效性,学生更是能在合作精神和探究精神的锻炼中,实现科学精神、文化基础、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等核心素养的有效培养。

(三)通过生活化素材的利用,融合法治案例

在初中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中,存在着许多的理论知识,而其中的许多理论知识,其实都来源于现实生活。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以学生的实际生活为立足点,展开教学活动,以此来强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然而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许多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为了完成教学目标,都会采用单方面讲解的填鸭式教学模式进行课程讲解,这样的情况直接导致了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理论知识讲解过于枯燥无味,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自然也就无法对其产生任何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基于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对自身的教学模式进行改变,以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内容为结合点,对课程内容进行不断挖掘。当教师将课程内容中具备素质教育价值的生活化素材选取出来时,还需要以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基础,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生活化素材进行充分应用,如此方能在充分发挥生活化素材作用的同时,加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才能在引发学生情感共鸣的基础上,实现对其核心素养的提升。事实上,在现阶段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还存在一种现象,就是教师过于固定僵化的课堂教学形式,这样不但会大幅度降低课程教学效率,还无法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对此,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应该在课程教学中,秉承相应的素质教育理念,并在日常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渗透核心素养内容,对课堂教学活动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4],以此在改善沉闷枯燥的课堂氛围时,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实现其核心素养的提升。教师也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对相关的道德、法治案例进行融合。目前,由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每一位公民所要具备的基本素养也包含了相应的法治意识,由此可知,在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中,法治意识也是重要内容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教师首先需要通过良好的课堂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为依据,在课程教学中,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法律典型案例;其次教师需要以案例内容为前提,对相应的问题进行设置,并在设置中通过对法律重要性的强调,让学生能够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产生清晰的认知,有意识地提升自身所要具备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如此方能在学生不断提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中,实现学生正确法治观念的建立。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课改的教育背景下,对学生的核心素养进行培养既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内容。对此,作为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教学内容,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应该在对核心素养的教学要求进行贯彻和落实时,紧跟时展的步伐,对课堂的教学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如此方能在学生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中,强化其道德素质和法治意识,才能在增强学生核心素养的同时,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柳士功.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探究[J].文理导航(教育研究与实践),2020(5):51.

[2]吴淑珍.核心素养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42):127.

[3]钟娜.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20(40):109.

篇2

关键词: 情感教学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 教学思考

很长一段时g以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都被一些老师和学生当作副科,认为这门课可有可无,很少重视,甚至根本不重视这门课。这跟教师采用的传统教学方法不能提高学生的兴趣有很大关系,教师上课采用生硬的说教来灌输知识,时间久了,学生自然会产生厌学情绪。道德与法治这门课担负着培养学生良好品质的重要任务,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这一不和谐的现象。在新课改背景下,情感教学是比较重要的方法,能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所以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实施情感教学很有必要。

一、情感教学的概念及特征

(一)情感教学的含义

学校实施教育的基本途径是教学,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处于教育的主导地位,是教育者,学生处于教育的主体地位,是受教育者。教学是促使学生向培养目标发展,这就必然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过程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它的特殊性在于它是学生个体的认识活动,活动的双方是人,是有情感的人,在教学活动中,在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更关注学生情感方面的培养。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情感教学就显得很有必要。那么什么是情感教学呢?“所谓情感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充分考虑认知因素的同时,充分发挥情感因素的积极作用,以完善教学目标、增强教学效果的教学”。这样,在教学活动中,认知因素和情感因素相结合,才能达到和谐。其实从现实来看,情感教学能够矫正传统教学实践中所存在的重认知、轻情感这样一种不合理现象。所以,情感教学是从知情统一的“情感”角度分析教学现象,提出相对应的教学理论和方法。

(二)情感教学的特征

1.兴趣性

兴趣性特征是指运用情感教学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带着兴趣进入课堂,在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发展自己的兴趣品质。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兴趣性特征并不是一味迎合学生多方面的兴趣,而是那些与学习有关的,对个体、社会进步起作用的兴趣才能够发展。

2.成功性

成功性特征是指运用情感教学要创造条件,争取让每一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能体会到成功的滋味,包括在日常交往中都有自尊的体验,从而能对自己进行积极的自我评价,也能变得越来越自信。

3.创造性

情感教学的创造性有两个含义:一是指情感教学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固定的程序遵循,教师要根据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待,这就体现了创造性。二是指学生方面的创造性,运用情感教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开发他们的创造潜力。

二、情感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应用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的实现

道德与法治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目的是促进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任务主要是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让他们更有意义地生活,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使他们成为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四有公民。按照新课改的要求,顺应新课改的理念,把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置于前列,是基于情感对人的道德价值观发展的基础作用和特殊价值。传统的思想品德教学方式有些呆板,教师上课照本宣科,学生积极性不高,不能很好地实现三维目标。情感教学是由学生的情感入手,以情动人,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为自己的人生提供理论价值,有意识地约束自己不当的行为,更好地实现它的实用价值,这样既有利于塑造人,又有利于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的实现。

(二)有利于强化课堂教学效果

经笔者实践发现,枯燥无味地朗读课本,给学生画重点让其背诵,只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死记硬背的知识点被强制会背诵,但是并不能真正运用到生活中,这样的教学效果是失败的,让学生成为知识的容器并不是教学目的。笔者在课堂上采用情感教学法,整个课堂气氛都活跃,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得淋漓尽致,积极性很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明显提升。教师在上课时利用情感沟通更容易隐形中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更愿意接受,比较贴切的一句话就是学生们说这节课不知不觉上完了,其实是他们投入了这节课,真的用心听课了。情感教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有利于强化课堂教学效果,增强道德与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三)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情感的内化

道德与法治这门课与其他课程存在很大不同,其他课程更注重对学生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而它主要是培养人的良好品德,是一门生活化的课程。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活动,都很注重与学生生活实际相联系,根据学生的成长和健康实施教学,使学生有内在的情感体验和道德判断,并能够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在主体性认识和情感的基础上培养良好的品德行为,而且能在实际行动中反思,逐渐丰富和完善自己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追求。在课堂上,学生的积极情感被激发,体验探究的热情更高,从而体会到行动的快乐,真正实现在体验中内化自己的思想品德。这就体现了体验性的重要,也就是要带着情感,有感情地体验,在体验中收获,在体验中成长。

三、情感教学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应用的策略

教育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发展,情感教育是孩子成长的空气、清水和面包,让孩子拥有情感体验,用情感引导孩子的行为,很是必要。情感教学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创设教学情境,力争“触景生情”。

所谓教学情境,是指具有一定情感氛围的教学活动。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能使思想品德课充满生气,不仅能激发学生兴趣,帮助学生掌握知识,还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那么教师应该如何创设情境呢?首先,教师要遵循教材内容的内在联系,结合学生的认知需要,层层设疑。其次,教师要投入情感,有感染力,紧扣学生的心弦,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教学内容、学生、教师融为一体,让学生在这种教学情境中不断激发学习冲动,从而以热烈而高涨的情绪投入学习。笔者在实践中采用最多的是问题法,创设问题情境,具有一定的刺激模式,激发学生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欲望,拨动学生的心弦,此时学生的思维处于活跃状态,就会积极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案。比如笔者上七年级下册《青春萌动》一课,首先展示情境小梅的苦恼:“以前我看到男生就烦,从这学期开始,我忽然变得愿意和男生说话了,在各种活动中有男生在场才觉得有趣,总想显示自己,引起男生注意,这是怎么了,我是坏女孩吗?我很害怕。”然后抛出问题,在成长过程中,你有过类似的苦恼吗?这个情境材料的选取是紧扣学生实际的,是学生最有感触的话题,所以很容易唤醒学生的真情实感,在情感上激发学生的兴趣,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教师寓教于乐,做到“以乐激情”。

寓教于乐就是说,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操纵着各种教学变量,使学生处于乐于接受、乐于学习状态。昆体良在《雄辩术原理》中写道:“在纠正学生的过失时,既不能讽刺挖苦,也不应该辱骂,有些教师在指责学生的过失时好像是在嫌恶学生,这就会损伤学生勤劳学习的积极性。”从这可以看出,寓教于乐是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在兴趣中学习。这里所表达的寓教于乐有三点:第一,寓教于乐中的“乐”,包括学生在学习中的体验是快乐的,还有学生学习之前是带着兴趣学的,这个快乐是贯穿于学习过程的始终的。第二,由于情绪是可以调节的,在上课开始前,学生的心情可能是忧伤的、低落的,也可能是兴奋的、激昂的,不管是哪种心情,教师都可以利用教学活动调节学生的情绪,引导学生尽快地进入课堂,与老师互动。第三,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心情状态是有层次的,通过灵活的教学方式,学生可能因为满足了娱乐需要而快乐,也可能因为得到新知识,满足了探究需要而快乐,这种快乐的层次是不一样的,寓教于乐就是把这种快乐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化,由乐中学转化为学中乐。

(三)师生情感交融,做到“以情传情”。

师生之间的情感交融影响一切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情感过程是个人与社会的交换,因为一切个人必须通过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和体验到的自我情感加入自己的社会。师生共建的情感体系影响着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感受与体验,对学生学习、个性和心灵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朱小蔓教授在《情感教育纲》中提出了三种方法,其中第三种就是关系构建法,师生之间的情感主要是通过信息传播和情感交流进行的,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一要对学生进行智力教育,二要对学生进行情感感悟。两者统一,才能全面促进学生的发展。美国心理学家罗杰斯曾说:“成功的教育依赖于一种真诚、尊重、信任的师生关系,依赖于一种和谐安全的课堂气氛。”在温暖、轻松、愉快的情感环境中,师生间才会擦出新的火花,创造出新鲜的事物。所以,师生间充满理解和信任,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情感环境。一般情况下,如果学生很喜欢某位老师,就会喜欢他所教的这门课,这就是一种理解和信任。平时教师讲课站到讲台上,好像教师高高在上,充满神秘感。经常看到的情况是:教师在讲台上提问,学生低头不语,生怕被老师提问到,长期如此就会形成严肃紧张的课堂氛围,这是不利于学生发展的。要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教师就要走下讲台,融入学生中,与学生一起探讨,一起交流,营造轻松、快乐的气氛,这样学生才敢于乐于说出自己的想法。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到学生中,与学生做朋友,拉近教师和学生的距离。比如笔者在某中学实习期间就利用课余时间深入到学生中,和他们谈心,做游戏等。在不知不觉中,学生就会把老师当作知心朋友,有什么困难和欢乐的事都会找老师倾诉。和谐的师生关系就是这样,教师放下架子,主动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积极主动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和学习中的困难,还要尊重学生,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优点,要用发现美的眼睛对待学生,这样学生就会对老师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

参考文献:

[1]陈雯轩.心理情感教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2.

[2]朱小蔓.情感教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朱小蔓.思想品德课程标准[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篇3

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第一,提高法律素质这一教育目标如何领会与落实?依“05方案”规定,《基础》是一门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新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体,是培养大学生良好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主渠道。由此可见,法制教育从过去的法律常识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提升为法律素质教育。

第二,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该如何整合?与“05方案”之前的相应课程相比,《基础》最大的特色在于打破学科间的界限,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法律素质的提高与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有机统一起来。

第三,如何解决学时与教育目标、内容的反差?《基础》课程的内容体系包括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三大组成部分,法制教育的内容只占总篇幅的三分之一,但也还涉及近30个法律文件、100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而法制教育部分的学时相对减少,课堂教学中能直接用于法制教育内容的时间甚至不足10学时,比原来的学时减少一半多。

第四,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应如何体现“高职”特色?对高职院校来讲,《基础》教材全国高校“一本通”的现实,使得高职院校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在法制教育的目标、内容等方面难以体现应有的差异性。自“05方案”实施以来,上述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两大领域并没有得到解决,存在诸多误区。

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误区

2.1法制教育目标抽象化、空泛化

整合后的《基础》关于法制教育目标如此界定:“以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即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素质教育。《基础》教材还进一步明确“法律素质”是指人们认识上、行为上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素养和能力。有学者将其概括归纳为三个层面的目标: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用法能力[1]。当前,凡是涉及法的教育,必谈“法律素质”。目前我国关于法的教育大致可划分为三种:法制教育、普法教育、专攻型教育。其目标本应有异,但现实是似乎非提“全面提高法律素质”不可。如上所述的法制教育就是如此。对于普法教育,在《五五普法规划》中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由此可见,其目标也是“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再看看专攻型教育,法律专家江平在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总序中对此有相关描述:“培养具备社会生活常识以及法律职业基本素质的法律人。”从其所列举六大方面的素质要求中可见,专攻型教育目标不外也是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用法能力三个层面的目标[2]。之所以出现这种教育目标本应有异但却同一的结果是与在确定教育目标时过于追求完美及理想化是分不开的。对于高职院校来讲,法制教育目标的确定不能无视如下事实:第一,《基础》的学科定位。在学科属性上,《基础》属于一级学科下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而非法学学科。其重要特点在于思想教育性。第二,《基础》中法制教育部分的内容体系从教材的内容看,虽然第五、六两章在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时,也点了一些有关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法律,但专门讲法律的仅是最后两章。第三,学时的限制。“05方案”中用于法制教育的课堂教学时间只有10个学时。想通过10来个学时的法制教育使非法律专业大学生具有全面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第四,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高职院校学生的理论文化基础、培养目标有别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当然,笔者也认同“把法制教育的目标从法律意识提升为法律素质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3]。但是如若仅是如此,没有考虑上述的事实进而提出具体的目标,则这种抽象化的目标实乃看似完美的但不着边际。令人遗憾的是,“05方案”实施以来,人们津津乐道的就是这种抽象化、空泛化的法制教育目标。法制教育教学目标是《基础》课法制教育中的首要问题,它决定着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和形式等,影响对新课程内部联系探寻和规范化、科学化的运作。目标的确定陷入误区,极易导致法制教育的其他环节也陷入误区之中。

2.2把法制教育等同于德育教育

由于认为法制教育是德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高校法制教育是在高校德育教育的总体框架下实施的,这使得相对于德育教育,法制教育有被弱化甚至被同化的迹象。如:《基础》对法制教育与德育的整合,虽然“力图改变‘压缩饼干式’的内容体系框架,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体系”[4],但从教材的内容看,作为所谓“基础”的“行为规范”仅是一些有关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在众多法律规范中,选取这些“行为规范”作为所谓“基础”,这是完全服从于道德理论体系结构的要求,因其是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相对应的。而作为所谓“核心”的“思想观念”和作为“重点”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在教材中也就是两章的内容,而该部分其实是对原来“压缩饼干式”的《法律基础》进一步的压缩。法制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份量大大降低了。可以说,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整合,对于法制部分来说,就是以行为规范为连接点,而法律原有的内容体系框架不变。这种整合不过是一种简单机械撮合———“形融神离”;这种整合,法制价值难以显现,法制教育的地位被弱化。更有甚者,有人认为:“道德规范较法律规范是更高层次的范畴。……一个守法的公民并非一定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道德高尚的公民一般会是守法的人,在他的行为中起决定作用的是道德意识……”[5]以这种理念去指导法制教育,必然是将德育教育完全凌驾于法制教育之上。法制教育并不等于德育教育,二者有明显的差别。法制的价值是道德价值无法取代的。如权利意识等法治精神、法律的理性思维等等。

2.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普遍存在把法律知识等同于法律素质的现象。教学实践中往往以法律知识传授为中心,存在重案例轻分析、重理论轻实践、重记忆轻能力的倾向,谈不上法律信仰的培养。究其缘由,一方面,由于法律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是提高法律素质的基础条件,是培养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故一般认为法律知识传授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如上所述,由于法制教育目标的“高、全、空”,由于教材内容广泛、庞杂,几乎涉及法律专业所有的基础课程,由于学时太少,也由于教师自身修养(不少《基础》课教师专业所长并非法律)的制约,不少教师是知难而退,认为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能传授一些法律知识也已不错。这种误区,对某些个案来讲,也许是教学实践中的一种无奈。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实际上是一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做法,况且区区的10个学时,还能捡到多少?

2.4法制教育价值取向手段化

“法律实践能力是以法律知识为载体、以法律意识为先导的法律素质的具体体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败、优劣最终要以大学生实际运用法律的能力来衡量。”[6]这种观点在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中是有共鸣的。在法制教育目标中,用法能力固然是其中一个层面。但是当用法能力成为关注的焦点,法律工具化也趋于明显。其实,关于法制教育目标,无论是归纳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用法能力”,还是表述为“知法、守法、用法、护法”,都不能动摇“法律信仰”在法制教育目标中的至高地位。“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这一名言可证。当然,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难以达到“法律信仰”的培养的高度,这有其复杂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国文化传统缺乏法制思想传承。“中国人不擅长追求超越现实的、终极的、抽象的价值,而致力于追求属于社会、家族、个人的现实利益。在人们的心中,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一种掌权者统治人民的工具。……民众对法律的态度也是功利的,从来不是信仰。”[7]这种把法律看成是工具的功利主义法文化,在我国是根深蒂固的,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局面,实为难以承受之重。

3区分教育目标,重构高职法制教育内容体系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的误区,必然影响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为增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必须区分法制教育的“应然性目标”与“实然性目标”,必须正确处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重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

3.1区分法制教育的“应然性目标”与“实然性目标”

从宏观层面讲,“教育目的以两种最基本的形态存在着,即理论形态的教育目的和实践形态的教育目的。或称‘应然教育目的’与‘实然教育目的’”。“应然教育目的”“是人们根据现存的社会条件和教育目的的基本理论所提出的某种带有倾向性的教育价值取向,它反映的是人们对教育的期望结果”。“实然教育目的”是指从事教育工作或与教育发生直接联系的人(如学生、家长等)在自己的教育行为中所实际追求的教育目的”[8]。对于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来说,区分“应然性目标”与“实然性目标”具有理论的可能性和现实的必要性。一方面可以明确提出:法制教育就是法律素质教育,法律素质教育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用法能力三个层面的目标。此为法制教育的“应然性目标”,其所彰显的是一种教育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必须从《基础》学科的实际(如:学科定位、内容体系、学时等)及高职院校的学生的特点出发构建法制教育的“实然性目标”。笔者认为,该目标可表述为:通过法制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理解、领会基本法治精神、法律思维的特点,为培养法律信仰奠定阶段性基础。这既是一种教育价值取向,又是一种教育事实。

篇4

法律素养是现代社会公民必要的基本素质,在当前高职教育中,法律素养培育的总体状况不佳,这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展职业教育不相适应。因此,分析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探究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策略与方法,旨在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

当前,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快速推进,新形势对劳动者法律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既要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和过硬的道德品质,还要培育学生较高的法律素养。然而,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不尽人意,不能适应新环境对技能型人才法律素养的要求。高职院校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行培育模式,立足时展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用创新的思维推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改革,着力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全面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一、 法律素养的含义

所谓法律素养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它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法律知识,即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尊崇和敬畏,具有守法意识;三是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

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主要是通过其法律意识以及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表现出来的。法律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法治也成为现代文明的标志和重要推动力量。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法律日益走近和深入到普通百姓的生产生活,法律素养已然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必要的基本素质[1]。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现状和问题

(一)调查问卷及统计。笔者对在常5所高职院校已经上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进行随机调查,发出问卷2000份,收回有效答卷1892份。其中,学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后就法律基础知识方面是否有收获?13%的同学回答收获很少甚至没有收获,79%的学生回答略懂一些,意义不大,原因是不感兴趣,理论性又太强,在回答有收获的8%的学生中,主要收获是法律意识得到强化;问是否有必要重新开设《法律基础》课程,91%的学生认为有必要,需要全面普及基础法律知识;问当遇到纠纷时,你首选的解方式是什么?72%的同学选择找熟人找关系,原因是觉得有熟人有关系好办事;问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有什么不同?41%的同学回答基本正确,也有一部分同学根本不知道如何区分;问到一起校园电脑失窃案,案发后盗窃者将电脑归还本人,此时盗窃者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22%的同学认为盗窃者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因为盗窃者已经将物品归还给失窃者,盗窃者没有获得任何非法利益;被调查者中,83%的同学希望有机会到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威严。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现状和问题。从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分析的结果来看,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缺失和对全面普及法律基础知识的渴求。但由于思想上不重视所导致的主要培育途径单一、培育方式过于机械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相对淡薄,法律基础知识严重欠缺,更难学以致用,无法满足经济社会法制化对人才法律素养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主要培育途径单一,无法满足学习需求。目前,课堂教学仍然是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主渠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院校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其中法律基础部分旨在培养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思想道德与法律素质。但实践中,该课程同其他政治理论课一样,只强调其知识性而忽略了其思想性和教育性[2]。学生学习缺乏兴趣,加上论文写作式的考核方式,平时不会在这门课上花精力,难以对学生的法律观产生影响。并且,法律基础部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所占比例较少,内容上以宏观介绍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与我国法律基本制度为主,内容十分单薄。寄希望于该课程教学能够培育法律素养是非常不现实的,更不用说满足学生对法律实用性的需求。2.主要培育方式机械,缺乏吸引力实用性。目前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基本上以讲授法理、阐释法律条文为主,辅之的案例分析也是以辨析易混淆法律概念、法律关系为目的的非常见案例,课外实践教学更是几乎空白,缺乏吸引力。即将步入社会的高职院校学生迫切需要掌握实用的、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不因无知而触法,同时知道如何以法律为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中,缺少这样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社会角色的实用法律知识与他们关心的当前法制热点案例,难以学以致用。3.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人治”思想占主导地位。受传统文化和社会负面案例等因素影响,“人治”观念、“官本位”思想仍根深蒂固,认为法律公信力不足,只有“官”、“管”的人才真正说了算;另一方面,法律程序冗长,法律成本过高,反而通过“找熟人”、“托关系”解决更经济[3]。因此,人们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找人”来解决。高校学生亦不例外,笔者的问卷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该问题的普遍性。

四、 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策略与方法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人才培育目标已经定位为:“培育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人才”。而作为“高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素养教育必然不可缺失,针对这一要求,笔者认为,主要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提高对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视程度。当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来完成。该课程是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课改革2005年方案的要求,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大学生法律基础》合并而成。新课程中法律部分的内容没有压缩而课时却有减少,由于高职院校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强调而忽视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对于该课程有一定实践教学的新大纲要求,在课时设置上形同虚设或者是流于形式。在有限的课时内,教师只能局限于讲授一些法律基础知识甚至法律概念,这直接导致学生法律素养的“营养不良”。因此,高职院校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课时、经费投入、教师队伍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从源头上治理“营养不良”病症。

(二)完善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方式方法。1.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法律课堂教学是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要把课堂教学落到实处,在教学实践中将系统讲授和专题教学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我们强调教学中首先要注意“面”,即要照顾到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巧妙利用“点”,即要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要有针对性。这样有利于缓解法律基础课内容多而课时少的矛盾,又使教学有一定的深度,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将大大增强。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进行模拟审判。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走进法院,感受法庭审判过程,体验法律的威严,让案例事实说话,会比任课教师在课堂上泛泛讲解更加生动、深刻。庭审过程中,严谨的法庭调查,激烈的案情辩论,法庭对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会对学生学习法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还可以在课堂组织模拟审判,让学生自己选任角色,针对典型案例进行模拟审判,会使学生体会到“学以致用”的真正道理。3.开设法律公共选修课程满足需求。随着法律在现代生活中的作用愈发重要,许多学生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想要多了解些法律知识。这就要求学校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开设相关法律公选课以满足不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需求。例如,可以开设《婚姻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有实际密切联系的公选课。4.将高职特色融入法律素养的培育。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我们在学生法律素养培育过程中充分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将对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外化为能力,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强调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不同的专业,调整教学的侧重点,使这种能力培养具有行业、岗位的针对性。比如,在学生基本法律素养培育方面重点讲解《劳动法》、《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和职业发展方向,有目的的培养相关的法律素养,比如保险理赔专业,可以重点介绍我国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旅游管理专业,可以重点介绍同旅游有关的政策法规。这些知识对于提高学生进入社会的综合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都非常重要和实用。

(三)培养职院校学生法律信仰摈弃“人治”思想。在“人治”思想的影响下,学生对法律产生不信任感。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尚不完善,但我们有理由坚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直是并且一定会持续走向完善。所以,我们要教育学生:作为社会的普通一份子,我们肩负着一份社会责任,也许我们不能直接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的过程,但是我们有责任使用法律,也许选择“更不经济”的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个人是损失,但对社会进步是有着正面、积极意义的。也即我们必须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社会法的现象的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表现为主体期盼、渴望法律能带来公正、秩序和安宁,并以诚挚的心怀来接受法律、相信法律、实践法律[4]。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5]。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站位,只有人人都“信法”,摈弃“人治”思想,推动法制改革进程,社会才会早日实现“法治”。

总之,通过思想上重视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行动上完善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方式,培养高职院校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养,满足社会经济法制化对人才法律素养的要求,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陈雅凌.法律素养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N].人民法院报,2012-02-05.

[2]宋汝峰.互联网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1(3).

[3]林庆云.高职院校学生法制认知水平现状及对策分析[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

篇5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模块式教学 实施策略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对高职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课程。它综合运用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逐渐成长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基础。

近年来,“基础”课加大了课程改革力度,重要尝试之一是运用模块式教学。它把教学内容划分成若干模块,模块内又分成不同专题,从感受——认知——分析——把握——训练——实践等几个环节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不同的模块教学解决其思想深处的不同问题;强调在“做中学”,通过不同模块的实践,提高其在职业活动中必备的思想政治法律素质和关键职业能力;强调学习道德法律知识、掌握实践技能、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和职业道德修养的三位一体。因此, 运用模块式教学能有效地化教材体系为教学体系,提高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并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道德法律素质和职业能力。根据“基础”课基本要素构建模块式教学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一、全面了解相关职业能力要求和学生思想状况

实施模块式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较为详细的职业分析、工作分析和专项能力分祈。首先应去产业界进行咨询,确定构成某职业的各种工作岗位,按复杂程度说明职业范围内的具体工作;然后说明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综合能力与相关的专项能力;最后描述每一专项能力的标准,并对每一专项能力所需知识、技能和态度排出顺序。其核心是职业能力分析。基于此,“基础”课实行模块式教学需要首先做好学生的职业分析和能力分析。在这一点上,可以与专业系部合作,在他们去企业调研的时候一起做好不同工作岗位所需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政治理论方面的能力要求分析。为此,我们要做好两种调研,其一是企业相关调研,目的是明确职业能力要求;其二是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目的是明确学生思想现状与职业能力相关要求的差距、课程改革的方向。根据我们的调查得知:不同专业岗位能力要求虽然千差万别,但是在思想道德法律修养和政治理论方面的能力要求大同小异,都是要求职业者具备基本的公民素质、较好的道德修养、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态度、必备的法律知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求。值得一提的是,不同专业的从业者还应具备对本专业发展所借重的国家政策的正确理解力。另外,所有职业都需要学生具备一些关键能力,如信息检索和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计划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二、按照职业能力要求,确定教学内容,划分教学模块

基于以上分析,在对中央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统编教材认真研读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职业能力要求、教学大纲、教学目的、要求,对“基础”课内容进行整合与构建。从加强高职针对性和实效性入手,以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素质、职业法律意识、社会实践能力为重点,应确定以下三大模块十个专题六大实践主题的教学内容:

第一模块:思想道德教育(简称道德模块)。

包括理想情操教育、人生价值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主要提供总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前提。特别要结合职业理想,重点解决高职学生成长成才的历史定位和时代方向问题,使高职学生具备初步的自我成长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能力,提升实践德行规范的意识和能力。在这一教学模块中,采取专题式将教学内容整合成七讲:

第一讲,转换角色,定位自我,大学新生如何适应新环境。

第二讲,承担人生责任,确立崇高理想信念。

第三讲,做忠诚的爱国者。

第四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第五讲,养成良好品德。

第六讲,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与家庭观。

第七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

第二模块:基本法制教育(简称法律模块)。

包括法理、宪法和其他部门法,旨在帮助高职学生知法、用法、守法、护法,提升其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社会人、职业人”的基本素质,初步学会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领域法律问题的能力。另外,重点要针对不同专业,结合学生毕业后的实际工作需要,讲解不同的相关法律规范。

这一教学模块,主要包括各专业共同的必讲部分第八、九讲,选讲部分的第十讲,一共三讲:

第八讲,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第九讲,了解基本法律制度,实践法律规范。

第十讲,针对不同专业,重点讲解不同的相关法律规范(如:环境法、专利权法、合同法、商法、保险法等)。

第三模块:实践教育(简称实践模块)。

马克思认为,实践首先是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实践模块教学是实现受教育者社会道德和法律素质的内化和外化相结合的中介,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内容上的融汇贯通,时间上的交替进行,使学生在正确认知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提高综合素质。根据现有的客观条件和高职学院培养的学生实际需要,可以确立以学生成长需要、不同职业道德要求和相关政策理解力为重点,包括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两型社会建设、专业服务社会生活及调研等在内的五大实践主题。

第一实践主题:实现角色转变,规划学业生涯,重建人生理想。实践活动方式:参观校园、座谈交流、心理游戏、写学业规划书。实践目的:通过上述活动,帮助学生对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理解,学会接纳自己和学校的现状;帮助学生重新定位;制订具体可行的计划,实施自我监督,踏实走好入学第一步。

第二实践主题:“两型社会”建设及各专业社会发展状况调查。实践活动方式:个人或多人合作,了解我国的十二五规划、相关产业政策,同时在校园周边及所在城市开展社会调查、宣传等,为社区、学校、家乡“两型社会”建设出谋划策。实践目的: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状况及前景、培养初步的职业意识;培养学生的政策理解力和创新意识。

第三实践主题:走出人生观误区,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关注与学生利益休戚相关的话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由学生收集多元案例,开展班级大讨论。实践目的:通过各抒己见的讨论或辩论,增强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初步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第四实践主题:与专业相关的法律案例辩论。通过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要求学生结合专业实际,搜集相关案例,开展课堂辩论。实践目的:培养学生的职业法治精神和职业道德素质。

第五实践主题:假期“三下乡”、社会服务回家乡。高职学生多来自农村或城镇,利用假期回家之际,向家人或乡邻宣传科技、卫生、法律等知识,开展专业社会服务活动,并完成相关调查报告。实践目的: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锻炼其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能力。

三大模块均包含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学生学习、生活及思想方面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将相关的知识整合在一起,彻底打破传统的章节教学模式,在现有课时条件下,一个模块一个模块去学习、实践,真正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三、制订模块教学大纲、整合模块教材

教学模块和主要教学内容确定之后,就需要写出新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设计与开发。设计每个教学模块的教学目标、内容体系、基本条件、教学方式,开发模块课程课件和教材。必须要强调的是,“基础”课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我们应该对现有教材按照模块式教学的要求进行整合,化教材体系为教学体系。

四、精心组织教学,实施全过程指导

在模块式教学中,教师是指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按各工作任务提供学习资源,编制模块学习指南。尤其是实践模块的教学,要紧密结合当年国际、国内和行业形势发展,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以活动为载体,精心组织教学,不断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运用小组工作式、情景模拟式、体验式、践行式等方式方法,将课内实践和校外实践有机结合。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用心组织,严密部署,落实每一个教学环节,既放手让学生去尝试,又坚持全过程的跟踪指导,做到既有前期的指导,中期的跟进督促,又有后期的总结。期间还要不断给学生注入信心,对学生的成就进行评定与鼓励,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改革评价方式,强化教学效果

考核成绩的构成也应该是模块式构成。具体包括理论知识模块考核和实践模块考核。评价方式进行相应改革,理论考核主要是道德模块和法律模块的理论知识考核,主要由期末测验(开卷或闭卷考试均可)和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完成作业情况等)组成。这两个模块的考核可以占到总评成绩的60%。对于实践模块的考核,考核内容应该是学生的“知行统一性”,即知识技能、情感态度、行为是否和谐统一;考核方式可以是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合;重点是提高学生实践的参与度、实践效果和平时道德法律遵守情况等在考察评定中的权重,使实践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之,模块式教学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在“基础”课中实施“模块式”教学,重点增加实践内容,既遵循了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相关职业能力,增强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效性和针对性。教师只要对教学内容研究透彻,对学生参与教学过程情况了解清楚,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曾 论高等职业教育模块式教学模式的构建[J].教育与职业,2007,(21)。

[2]王洪生 高等职业教育模块式教学模式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2009。

[3]陈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模块式教学的实施方法[J].考试周刊,20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