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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监管机制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资产管理监管机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资产管理监管机制

篇1

一、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我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大体呈现以下五个特征:一是资产总量大。据不完全统计,至2005年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账面资产1267亿元,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27.1%,占全省国有资产总量的17.6%。二是资产增加快。仅“十五”期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就增加了2000多亿元,年均增幅15%。三是固定资产比重大。2005年底省级机关资产总量中,固定资产为521亿元,占比为41%。四是资产属性复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性质可以划分为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两大类,两类资产相互占用。五是资产管理分散。目前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省级单位共计1119个,资产总量巨大,产权关系复杂。系统下属经营性单位资产既未列入国资委管理,也未列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二、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信息失真,资产家底不清。省级机关1119个单位究竟有多少资产,各单位的资产配置情况如何,这些信息资料无从掌握。家底不清最突出表现是土地资产,这部分资产及其增值既没有科学的评估,也无法计入机关国有资产总额,价值管理至今还是空白。

配置失衡,使用效率较低。一方面,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资产逐年增加,有的省级机关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10平方米,比规定标准高出2.5倍;另一方面,仍有一些单位基本的资产配置标准得不到保障,人均办公用房最低的只有12平方米,不到规定标准的1/2。少数单位甚至还在租赁商业用房办公。

管理失范,安全存在隐患。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缺乏制度保障。有的机关处置国有资产不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应评估的不评估而低价处置,资产减少、报废、调拨等手续不全,处置收入脱离了财政监管。不少单位在“非转经”过程中,不按规定办理报批和资产评估手续,对转让方和接受方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有资产产权不清。

三、国内外关于行政资产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不少省市都非常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一是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国有独资的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中间机构,集中管理和运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实质就是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本化、市场化运营。广西南宁的做法具有一定代表性。二是分级分类授权管理模式。一种授权模式是国资委代表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使管理权,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管理。另一种授权模式是财政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别归口不同的管理机构,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事业主管部门监管。广东、上海等地在这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三是职能化的集中管理模式。四川等地探索了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核心、以产权管理为纽带、以固定资产为重点的职能化管理模式,由政府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机关,负责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

国外政府公共资产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管理政府公共资产;二是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由财政部负责,日常管理由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三是欧洲和澳洲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多数发达国家都是由财政部门主管政府公共资产。

国内外一些行政事业资产(公共资产)管理的成功实践,给我们以下几个方面重要启示。

第一,实行管理职能化,是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方向。所谓职能化管理,就是对机关的国有资产,由政府明确主管机构并赋予相应的职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促进监管制度化,是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保障。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由人大、政府分别从法规、规章和政策层面予以规范。

第三,推行配置标准化,是促进政务有序运转的内在要求。按照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政府所有、管理部门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科学制定分类分档的部门行政资源配给定额体系,建立资产调剂和置换机制,整合和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结构,切实降低和控制行政成本。

第四,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是提高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的必要手段。实践证明了市场化运作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规范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措施的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省级机关国有资产职能化管理,统一思想是前提,规范职能是重点,组织领导是保障。应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把建立和完善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突破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大省级机关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力度,应成立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作出部署。尽快明确职能管理部门或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统一管理,分类操作。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存在形式多样,权属性质复杂,应区别不同种类,因地制宜地选择直接管理、委托管理、授权经营和公开处置等方式。一是直接管理。对省级机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省集中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二是委托管理。对涉及公益性资产规模较大的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可由集中管理部门授权委托省级主管部门管理本系统所属的国有资产。三是授权经营。授权经营方式主要针对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省集中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经营权招标或直接授权的方式,将集中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或其他机构经营。营运机构的选择必须坚持阳光操作。被选择的营运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行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参照四川省的做法,也可单独成立全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统一管理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交由国资委管理。四是依法处置。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主要针对闲置、罚没、已达到报废期限、盘亏及非正常损失、经批准置换或转让的资产和经认定需处置的其他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有调拨、拍卖、重组、报损、报废以及“非转经”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统一上交省财政,纳入专户管理。

(三)完善制度,考核绩效。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制定加强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办法和工作实施细则等,具体应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资产形成与配置规范,如资产预算、采购供应制度、调配制度等;产权与使用管理规范,如产权登记变更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等;重大事项规范,如重大事项界定与确认制度、资产处置制度、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等;考核评价规范,如考核机构与考核管理制度、考核评价与资产配置制度、奖惩制度等。

(四)强化监管,形成合力。按照监管分离的原则,尽快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省集中管理部门要制定职能化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积极做好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和处置工作。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依法追究违纪违规者的责任。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审计部门切实做好审计审核工作。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法,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三是建立法律、部门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外部监督体系。加快专项立法步伐,强化监管部门职责,积极推行管理信息公开,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部门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负责制,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篇2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应用研究

1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选择与利润操作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中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而且自2001年起,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从原来的4项扩大为8项。具体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准备。资产减值的计提,对提高企业资产质量,降低企业运作的潜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也为企业一定范围内操纵会计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空间。

资产减值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上市公司执行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涉及到许多职业判断问题,这其中是否包含有人为的经济动机因素呢?对于这个问题,国外会计界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有所研究,对上市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经济动机,国外主要有两种观点:

(l)公司管理层会利用准则给他们选择余地,采取有利于其自身羽益的减值政策,而投资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并不能洞察这种盈余管理行为。

(2)经理人员确认资产减值的目的并不在于操纵利润,而是基于企业糟糕的经营状况,同行业竞争以及经营策略转变所导致的资产价值的降低。

王跃堂2000年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三大减值政策(短期投资减值、存货淘值和长期投资减值)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是由一些经济因素决定的,这些决定因素不是西方所谓的’三大假设’,而是证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水平以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举措,而非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安排的政府干预特征,即政府仍对证券市场稀缺资源的配置起主导作用。这集中体现在我国相关证券法规对亏损上市公司的特别处理的确认上。

由于证券市场对亏损上市公司的一系列的限制措施,所以,对于此类上市公司来说,管理当局一般会在允许的范围内极力避免继续亏损,反映在资产减值政策的执行上就是提取较低比例的资产减值准备,而且在必要时,管理当局还会通过注销资产减值准备来达到提高当期会计盈余以实现扭亏的效果。

2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途径

2.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

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或按单项投资计提跌价准备。由于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会抵消部分跌价损失,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最为稳健,利润最为保守。但究竟选用哪一种,制度并未予以明确,企业可以通过选用不同方法来"操纵"利润。

2.2坏账准备的计提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可供选择,且提取的比例由企业自定,这对于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内部会计制度应该说是有好处的,但是,这并不排除有些企业利用会计政策所允许的"选择权"做文章的可能性,如利用提取比例的高低、账龄划分标准的变化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此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也规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某些余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低或低于5%的理由"。但并未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应收款项是否应计提坏账准备,而内部往来计提准备与否,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也很大。

2.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企业的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从理论上讲,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预计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须的顶计费用后的价值。但这其中的几个"预计数"如果不能合理估计,那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目的就大打折扣,相反还可能留给企业"操作"空间。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有货成本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剪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因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2.4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要汁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都涉及到又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朴同,要对可收回金额做出合理估讣,并非易事。既然难以做到准确地估计,而目前又尚未有约定俗成的方法可供使用,存在可能的人为操纵也就不足为奇了。

3资产减值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3.1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难度大

(1)制度和准则不完善给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带来难度。首先,确认时间不明确。新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年末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预计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且是必须每年至少一次。对"定期"的概念没有具体规定,这给企业造成很大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可比性;其次,计量标准的多重性。从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八项资产减值确认采用了3种不同的判断标准,即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采用了永久性标准,应收账款、长期投资和在建工程采用了可能性标准,只有对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采用了经济性标准。由于永久性标准和可能性标准应用中很难确认哪些是永久性减值,哪些是暂时性减值,对会计工作者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时也给企业管理当局操纵利润带来了可能性;再次,会计核算方法的可选择性。会计核算的方法不同,其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大不相同。如在存货的计量上,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在原材料价格渐长并且比重较大的生产企业,存货采用后进先出法,其影响就可能会比采取其他方法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要小一些。又如对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可以采用投资个体计提,也可按投资类别计提和按总体计提,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留下空间;第四,会计处理方法不当。我国自加入WTO后,在会计准则上许多方面已经跟世界接轨,但在资产减值会计处理方法上仍有很多地方存有不足,如我国会计制度规定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但对资产减值则一律作为费用或损失确认,这不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

(2)实务上的难操作性给企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带来困难。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实际操作中受到经营者利益、会计制度、会计监管、会计人员素质和企业实际情况等一些因素的影响和限制,所以在确认和计量上也存在很多困难之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各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合理确定有较大难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只要资产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但要合理确定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处。

3.2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被滥用

计提减值本意是为了提高企业资产的质量,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成了上市公司操纵盈余和控股股东逃废债务的手段,避免被ST处理。上市公司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手段主要有:一是集中在某一年巨额计提准备造成巨亏,不提或少提准备,为利润增长埋下伏笔;二是往年先多提准备,当年部分冲回,以达到调控盈余的目的。如科龙电器2002年实现利润11亿元,却将276亿元的巨额减值准备冲回成为扭亏的功臣;三是以不计提或者少计提准备虚增利润。例如大庆联谊2002年以492万元的微利扭亏,但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却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公司资产减值准备没有提足,只按6%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显得不够稳健。如果按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重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就会将全年的利润全部冲减掉,公司就会因为两年全部亏损而被ST处理。

4对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对策

4.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高管人员行为的内部约束,确立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构建中的核心地位,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的职能和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高管人员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机会主义行为。

逐步建立起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加强对高管人员行为的外部约束,通过激烈竞争的外部市场(包括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实施间接控制,是对高管人员会计政策选择最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之一。因此,必须加强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市场的培育,建立高管人员任职期可靠性档案,对其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予以记载等,以利于激励机制效用的发挥。

4.2规范可收回金额

(1)制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实施细则或指导,要求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专项披露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算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的依据、假设、方法和程序,增加会计政策选择正确与否的可验证性。

(2)对有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适度规定估计的方法和比例及金额范围,适当限制资产价值准备计提的可选择的自由度,在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下,可以增加信息的可靠性。

(3)应要求企业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报告因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已确认未实现的损失和收益,对异常情况须说明形成原因及其责任,力求充分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利润的影响,以备审查及供投资者分析。

4.3加强审计监督

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审计时,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如有必要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如审计人员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被审计单位对资产减值计提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又拒绝接受调整的,审计人员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有效遏制企业利润操纵。

4.4加强法治建设

(1)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为高管人员持股激励机制的实施创造法律环境;建立健全破产机制,实现债务的约束作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而建立完善的偿债保障机制,才能发展债券市场,为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发挥创造条件。

(2)应确立严格的法律法规保证审计人员的审计独立性,同时防止审计人员包庇被审计企业或与被审计企业勾结舞弊的行为。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企业会计制度讲解研究组.企业会计制度讲解[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篇3

关键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信息真实性

财政部于2000年1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对企业货币以外的所有资产均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意义深远。为了进一步搞好这项业务,应当深刻体会其实质内涵,准确把握其账务处理的方法。并且对减值确认的难度和可能对会计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要有清醒的认识,同时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

1资产减值准备理论

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按其预计损失金额预先确认损失并计提准备。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并对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涵盖了企业除货币资金外所有资产。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要素中资产的本质特征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均重新对资产作出了一致的定义,资产即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资产的最新定义,可以看出“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之一。如果一项资产能够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预计发生减损,该减损部分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则不能作为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正是这一本质特征的体现。

1.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稳健性原则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处于市场激烈竞争的社会经济环境中,面对价值规律不可避免地存在经营风险。企业要稳定、持续发展,就需要按照稳健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在企业资产价值下降时,确认减值损失,以较低的数额来报告资产价值,可以提高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

1.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客观性原则

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将企业资产中的“水分”挤出去,防止资产虚增,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消除经济发展中的泡沫,为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方便、有用的信息。

1.4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接轨

会计作为一种全世界通用的商业化经济语言,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各国产生的会计信息要具有较多的可比性。再加上我国已经加入WTO,企业要走出国门,要能在国外的资本市场上融资,首要一点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要遵循国际惯例。

2资产减值准备理论及其与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关系

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更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和利润

为了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要素的定义作了重新修订,使之更加符合其质量特征。《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的各项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根据这一规定,已发生了减值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在会计报表中按减除减值准备后的余额反映资产价值,并将资产减值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可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和利润,对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2资产减值准备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同时,也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因而给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带来新的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只做了原则上的规定,对于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的确定,都由企业自行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各项资产减值的确认条件有的也只作了笼统的说明,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市场价格、获利能力等情况作出判断,操作性不强。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资产减值的计量标准有现行市价、可收回金额、可变现净值等。但当前我国在某些领域还缺乏活跃的市场,某些资产的市场价格难以取得,给计量带来一定程度的困难。由于计提减值准备中这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因此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一方面给予了会计人员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又使得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给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便利。

2.3从长期的观点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不能真正体现稳健原则,会计信息的稳健性没有连续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不仅是一个会计期间,而是几个会计期,即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期以及处置资产的会计期。由于这种原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如所设想的合乎稳健原则,便成疑问了。因为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降低了本期资产账面价值和本期利润,而当该项资产处置时,由于计算处置资产损益应冲减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收益增加,结果是本期的损失转为了处置资产期间的收益,即上期体现为稳健,而下期体现为不稳健。

3强化资产减值准备工作,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

3.1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控制不仅具有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作用,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财政部在2001年6月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除了对“货币资金”有细则规定外,对其他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仅就方法和检查做了基本规定,使法律制度出现了真空段。

3.2强化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审计

资产减值准备通常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依据有关因素做出的估计,存在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为了规范资产减值审计,应在2000年颁发的《资产减值准备审计指导意见》(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0]29号文)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明确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审计程序,努力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遏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的利润操纵。

3.3自律性管理,提高会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会计职业行为规范。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现实的会计实务中,业务素质、本位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可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迫在眉睫。

3.4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目前,一些企业利用会计手段调节会计数据的行为,不仅丧失了企业的诚信,而且也使会计的信誉备受挑战。正是由于当前会计制度的不完善,致使这种行为也只是“合法不合理”。再有,法律规章制度的另一意义并不仅在于其被实施的频率,而是它的威慑作用。对于参加会计资料造假的相关违法主体,不仅要明确其法律责任,还要提高法律责任的威慑程度。我国目前企业会计数据失真问题的日益严重与其法律责任的威慑效果低下有着极大的关系。只有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才能真正规范企业会计的行为,打击利用会计手段造假的行为,保证一些企业的正常运作,维护公众利益。

3.5合理配置股权结构,避免控股大股东单一操纵公司的行为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控股大股东经常利用关联交易,拖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而结果往往是伤害中小股东利益,并最终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

3.6强化资产减值会计的统一性和明晰性

一是有关部门应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和谨慎赋予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权。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国外研究也表明,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公司的特有信息,从而可以降低准则的实施成本。可以说,《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资产减值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对基本会计理论的具体运用,也是我国加大会计改革力度,尽快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的具体体现。尽管我们并不主张简单通过消除会计选择权,以求得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仍然认为目前适当限制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是完全必要的。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由于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仍然主要依据政府对上市公司“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这就难以避免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际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筹资。因此,证券监管部门应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会计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

参考文献

1栾建华.会计核算的客观误差因素分析及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研究[J].财会研究,2001(1)

篇4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是指以购买或修建的方式增加单位资产的行为。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二)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三)勤俭节约,从严控制;

(四)调剂与购置相结合;

(五)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内容包括:

(一)土地,指购买土地使用权行为;

(二)房屋及构筑物,是指房屋及构筑物的增加,含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自建或团体购买职工住房、办公用房等;

(三)一般设备,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家俱等;

(四)专用设备,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专用车辆、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五)文物、陈列品、图书(资料室的藏书及科学技术资料等);

(六)其他固定资产。

第八条资产购置坚持调剂优先的原则。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行政事业单位中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的资产,区财政局有权进行调剂。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资产调剂的,按照《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程序办理;

第九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购置,无论资金来源,均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由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到区财政局备案;

(二)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须经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超配额标准配置的车辆,需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对于领导公务用车,如遇领导职务变动,各单位要及时到区财政局办理车辆调拨手续,根据区财政局的调拨批复,到相关部门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以外的资产,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1、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并填报《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申报审批表》,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对单位购置资产签署意见。

3、区财政局批复资产购置计划。确需购置的资产,经区财政局研究同意后,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申报审批表》进行批复。申报单位将批复后的申报审批表做为经费用款计划的附件报区财政局主管经费科室按原程序审批,涉及政府采购的,实施政府采购。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对区人民政府或区财政局已批准的资产购置计划进行调整的,须按原报批程序提出申请,由原批准单位重新审定。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配置。没有规定配置标准的,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

第三章附则

篇5

以往的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减值的规定不明确,没有界定清楚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种情况,计算程序也不完善,留给企业很大的操作空间,使资产减值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特别是当连续两年亏损将ST处理;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上市及退市的规定,使得一些上市公司在亏损一年后,第二年中少提或不提本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虚增资产,达到使利润表盈利的目的,从而避免被ST处理;一些公司也会在亏损期间的最后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在第二年一次冲回,造成扭亏为盈的假象,严重影响了各方信息使用者做出相关决策。

为更好地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资产减值准则对资产减值损失做出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

另外,资产减值准则也有着极大的会计理论意义:以往的会计准则中,资产计价是以成本为中心的,其目的在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中尚未耗费的成本费用。而资产减值准则资产计量目的是为了计量表示将来盈利能力和利益流入,而非单纯计量耗费成本,这一目的与资产的定义――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相一致。

二、资产减值确认计量的3个步骤

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3个步骤:即先判断资产减值迹象, 再确定可回收金额, 最后确认减值损失。

(一)判断减值迹象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了市价大幅下跌、市场产生对企业不利的重大变化、市场利率或投资报酬率提高等七个减值迹象,并指出只要符合其中一项, 就应当进行下一步骤――估计资产可回收金额。但同时强调指出,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这里给出了两个重要的金额, 即销售净价(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使用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也就是说, 需要通过同时确定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才能确定可回收金额。

而销售净价的计量需要界定处置费用的范围,包括相关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项规定与原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明显不同, 比较符合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 目的是避免企业利用长期资产减值及其转回操纵利润,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需注意的是, 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的范围仅限于该准则适用的资产范围, 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其他资产减值仍可转回,如存货,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还有,资产减值准则同时给出了无须同时考虑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个金额的情况:第七条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第八条规定“企业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回收金额”。

三、资产减值准则特别规定的两项内容

(一)商誉减值的确认

商誉的使用寿命难以进行可靠的估计, 随着时间的推移, 商誉效用的递减( 即直线法摊销) 没有充分的证据, 所以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 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二)资产组的认定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 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 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企业管理层应当证明该变更是合理的。

此外, 资产减值准则提出了总部资产的概念, 并规定了按照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

四、资产减值的列报与披露

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统一在利润表中集中填报,避免了企业含糊其辞,将减值模糊记录无法分清归属的情况。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统一使用“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将“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独列项,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企业计提资产减值的数额以及由于计提资产减值而减少的利润,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相关性,同时大大简化了企业的会计处理,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

企业在报送半年报和季报时,都应披露是否存在资产减值情况,包括报告期内资产减值金额。这样方便投资者和债权人及时把握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减小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也有助于债权人评价企业的偿债能力。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