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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业模式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5: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房地产开发商业模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房地产开发商业模式

篇1

关键词:国有房企,商业地产,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当住宅市场在房地产政策的不断打压下,商业地产作为城市和居民的生活配套工程,越来越被各大房地产企业所重视。就连一向对商业地产多有回避的万科,也表示会像重视住宅一样重视商业开发。其实商业地产得以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的消费结构在发生质的变化,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推动造成的,这点从土地的招拍挂市场就能看出端倪,现如今几乎每个地块的出让条件里都规划了一定体量的商业配套,开发企业的拿地能力与商业地产开发能力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2国有房企的优劣势分析

2.1国有房地产企业的开发优势

拥有优良的资质和信誉,各方合作单位均喜欢找国有背景的企业进行合作,就拿建筑单位来说,它们甚至可以先行垫资也要和国有房企合作,因为国有房企为了维护自己的社会形象和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努力杜绝社会性的恶劣影响,坚决不会拖欠施工单位的佣金。资金充裕有保障,如果是上市的国有房企,股值稳定,现金流有保证,银行信用等级高,贷款获批较民营房企更为容易,银行贷款利率也更低,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在资金运作方面占据了很大的优势。甚至连国外投资机构都比较看好国有房企,特别是首次进入中国发展的外企,注重的是资金的安全性,而国有房企的企业“稳定、安全“的发展理念正符合双方的诉求。

与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建立紧密的关系,往往国有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市场上的踊跃,其背后是地方政府的推动。更有甚者还能得到政府发放的巨额“财政红包”,在众多获得地方政府补贴的国有企业中,华侨城2013年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最高,达3.66亿元。据媒体报道,国有房企获取政府补助的形式多样,除了常规的地价偿还、税收返还外,还有其他方式,如帮助提高就业率、支持绿色生态、绿色建设等名目。

2.2国有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劣势

决策流程复杂,时间长。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业已实现政企分开,但与民营房地产企业相比,国有房企在市场化、发展机制方面仍出现了明显地滞后。例如某国有房企,原本一个非常平常的决策,需要分公司按照内部流程上报总部,相关的业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再由分管领导进行批示,最后才能送达公司总经理,如果事情更为紧要的,还需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甚至是董事会,中间的过程还包括各种部门研讨会和专家评审会。和民营企业的“一人说了算”不同,国有房企更注重的是风险控制、流程严格化,所以通常一个问题得到解决平均需要用时一个月。企业间的合作或兼并等工作就更为麻烦,因为涉及到国有资产等敏感问题,还需要国资委审批通过才可以操作,例如某国有房企和某民营企业商讨赴港上市,从方案立项到审批,过程中花费了近一年的时间,方案最终也没有得到落地,最后该民营企业实在是等不及国有房企的审批速度,自己在香港“借壳上市”。而国有房企也并没有对方案持否定态度,只是因为方案的实施牵涉到商业物业资产的剥离、规避国有房企赴港上市的限制等研究一直未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该事件就能看出民营企业“扁平化”管理的优势。

和决策程序同样有问题的是国有房企的用人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国有房企仍带有浓重地“铁饭碗”色彩,企业员工存在着“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无为之道,导致公司结构越来越臃肿,但是工作效率却越来越低,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在薪酬分配方面也存在平均主义,公平原则失效等现象。例如某国有房企,新成立了商业地产部门,部门人员过多,商业地产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却没有几个,商业地产业务开展起来困难重重,也试着对外招聘,却由于固化的工资体系和用人机制,无法和其它房企相竞争,最后只能寄希望于公司内部培养。

3现有的商业地产盈利模式

按照国际惯例,商业地产的盈利模式大致可分为发展物业模式、投资物业模式和混合模式。发展物业模式又称持有物业,是指商业地产企业持有开发物业,进行整体经营,获取租金收入和增值收益。投资物业模式是指商业地产企业将项目建成出售,取得销售利润。投资物业+发展物业混合模式是指商业地产企业持有物业与投资物业并举,一方面开发出售高回报、高价值的商业项目,获得盈利率高增长,另一方面持有稀缺的商业物业,产生持续收入,提升净资产价值。

从开发周期、资产周转率、业绩可控性、投资回报率等指标来对比分析三种盈利模式,得到结论如下表所示,“投资开发模式”的平均开发周期最短,资产周转率最高,短期投资回报率最高,运营成本最低;“持有发展模式”的运营成本最高,平均开发周期最长,长期投资回报率最高;“投资开发+持有发展模式”的大部分指标都处于中位,但收益来源最多,业绩可控性最强。

三种盈利模式各种指标对比分析

考察指标 三种盈利模式

投资开发模式 持有发展模式 投资开发+持有发展

平均开发周期 最短 最长 中位

资产周转率 最高 最低 中位

业绩可控性 最低 中位 最高

投资回报率 (短期) 最高 最低 中位

投资回报率(长期) 最低 最高 中位

收益来源种类 最少 中位 最多

运营成本 最低 最高 中位

经营能力依赖度 最低 最高 中位

资料来源:东海证券研究所

4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地产盈利模式建议

与成熟的商业地产开发公司不同的是,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偏偏重于“以住宅为主,商业为辅”的发展模式,“快进快出,现金为王”的战略思想。国有房企既然没有办法避开商业地产的开发,不如主动迎头而上,在塑造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结合自身的企业实力,扬长避短,确定合理的目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初期,国有房企通过对可售物业的销售实现阶段性利润及现金流入,并对持有型物业的开发经营进行初步探索。在中期,可通过对销售物业的销售回款、开发贷款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力争实现项目的现金流基本平衡,以形成项目的滚动开发和商业地产的良性循环。在后期,通过境外上市或其它房地产金融工具拓展融资渠道,扩大资金规模和开发规模,最终实现销售和持有型物业并举的经营机制。

4.1追求现金流的同时,逐步增加持有商业物业

虽然业界一直强调商业地产应该持有经营,以长期的租金收益为主要利润,但现实情况是国有房地产企业的领导关注的是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追求的是合理利润和企业的稳定成长,上市公司还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还有任职期间的个人职务前途。特别是在住宅市场起伏波动的当下,不关注现金流的房地产企业是相当危险的。所以要用务实的眼光来看待商业地产,结合企业和市场情况,对商业项目进行整合分类,梳理分析出占用资源情况,货值及释放情况,明确不同项目的商业销售和持有比例。对商业各产品类型进行深入研究,搞清哪部分是实现现金流的,哪部分是实现物业增值的。对于临街商铺来说,全部销售比较容易实现,可是对于一个综合体项目来说,全部销售或者全部持有对于国有房企来说都是不可取的,第一,全部销售很难实现,即便实现了,后期也会引来麻烦不断,因为全部销售的物业后期经营将得不到保障,容易导致社会发生,直接影响开发企业的品牌形象。第二,全部自持只是个理想状态,对开发企业的资金要求太高,投入太大,回收周期过长,即便是像万达集团这样的商业地产龙头企业,在发展的初期也是将产权商铺全部进行销售,在保证了现金流之后逐步将产权商铺的经营权回收。根据现有的成功案例,建议国有房企可从被动持有开始,逐步增加商业物业的持有量,寻求城市综合体开发机会,逐步加大商业地产的投资力度,完善整个商业地产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在开发运营的过程中积累商业地产经验,并为将来的跨区域复制、跨产业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4.2整合多元产品线,挖掘细分市场

随着商业地产市场需求的日益细分,领先企业更加注重打造不同定位的产品线,推出特色鲜明的项目品牌,并通过品牌复制战略,快速实现跨区域拓展,占据主流商业地产市场。目前大多数企业基本围绕城市商业、区域商业、邻里商业三个层级划分产品系列,诸如华润置地的“万象城”、“五彩城”、“欢乐颂”系列产品。在商业地产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拥有系统化、专业化的产品线,更能精准锁定不同层次的目标群体,并通过规模效应获得更大收益。

4.3创新经营、拓宽融资渠道

随着万科、金地、招商、中粮相继在香港购买上市公司,相比于目前国内严厉的调控环境,内地房地产企业更倾向于在港上市。国有房企如能实现在港上市,将实现规模化发展:满足国有房企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房企在行业的影响力,增加品牌附加值,拓宽融资渠道。财务上由减值计提转变为增值溢价,实现国际化管理,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

5结论

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方面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商业地产开发板块却属于落后者。本文是基于对国有房地产企业和民营房地产企业的体制对比,结合商业地产开发的特点,探讨国有房企在开发商业地产物业时,应摒弃住宅开发的套路,谨慎看待商业地产开发,商业地产开发不是朝夕就能完成和快速周转的。只有降低预期和利润指标,全面平衡项目的资金成本,在务实的指导思想下,给予一定的耐心和信念,找准商业项目的定位。

参考文献:

1.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地产投资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篇2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运营模式 转型 持有物业模式 轻资产运营模式 社区商业模式

引言

在我国,房地产业以一日千里的发展趋势,成为了国民经济的命脉。我国房地产业已历经十多年的飞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经营环境也面临着全面的变迁与更新,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也将从成长期走向成熟期。本文将对国内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的转型展开具体探讨与论述。

1 我国房地产业的运营模式分析

1.1房地产业主流运营模式

就现阶段而言,国内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模式主要有物业滚动开发与物业持有两种模式。其中,业务滚动开发模式已经成为现阶段国内房地产行业的主流运营模式。相比之下,物业持有模式的发展较为缓慢。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开发商大多选择业务滚动开发模式,而很少有主动选择物业持有模式。

尽管政府对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住宅项目时,应当配建一定体量的公共建筑项目,然而,开发商通常会将这类公建物业也进行销售,或者将其产权与房地产项目进行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除非在房地产销售情况不理想的时候,才会考虑物业持有的策略选择。由于物业持有模式下的投资额非常巨大,而且成长性十分有限,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不会主动涉及物业持有模式。

1.2国内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生命周期

我国房地产业已历经十多年的飞速发展,国内房地产企业经营环境也面临着全面的更新与变化,住宅项目物业滚动开发模式的发展将从成长期走向成熟期。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理论,一个产业进入成熟期,其外在的明显特征表现为市场需求增长放缓,供应大于需求,逐渐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土地成本增加、低价竞争愈演愈烈、营销成本居高不下,最终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一些综合竞争力较弱的中小房地产企业不得不相继退出,整个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越来越高。

2 新形势下国内房地产业运营模式的转型

我国房地产行业滚动开发模式正走向产业成熟期,单一的物业滚动开发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环境的变迁和革新。目前国内房地产企业正面临着需求增长速度不明显,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越来越频繁,房地产企业应当站在更高的视角,把握全局,了解国内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与经营模式,针对企业自身的现实特点,选择和调整适合的经营模式,制定和修正科学的发展战略。

2.1运营模式转型方向

持有型物业模式与轻资产运营模式正逐渐代替原来的物业滚动开发模式,而成为我国房地产企业转型的主要发展方向。

2.1.1持有物业模式

第三产业的发展是推动房地产行业需求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反过来,商业地产又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起到载体的重要作用。因此,第三产业与商业地产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

第三产业一日千里的发展与成熟,给持有型物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无限的前景。物业持有模式是房地产企业运营模式转变的明确方向,可以通过不断增加持有型物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比重,将原来的住宅滚动开发模式转变为物业持有模式。因为商业地产与住宅滚动开发的业务模式不同,开发商必须要拥有雄厚的资金,积累丰富的经验,因而,房地产企业在城市化率为50%―60%的时候,就需要为企业运营模式的转型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才能赶上在城市化进程结束之前,在住宅区需求增速变缓甚至跌入谷底之前,增加建立和提高与住宅项目开发能力截然不同的企业能力,在商业地产领域占有稳定的一席之地。

2.1.2轻资产运营模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走持有型物业经营模式之外,还正从重资产模式向轻资产模式的发展方向进行转变,收益方式也从以获取资产升值为主向获取增值服务收益为主的方向发展。笔者认为,就房地产行业的总体发展趋势而言,该行业发展的最终演化结果就是专业化、精细化。房地产企业也将朝着一个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目前的房地产行业中,土地资源与持有物业的资产增值空间都十分有限,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将收益方式转向其他相关领域,例如开发代工管理、品牌溢价、物业管理、商业运营及衍生收益和地产基金等。地产金融也正走向多元化的发展道路,房地产企业可以从地产金融服务中获取相应的费用收益,从业绩提成中获取相应的收益。目前,国内很多开发商已经对这些增值服务领域有所尝试,将轻资产模式作为高度专业化的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模式。

要实现业务滚动开发模式、物业持有模式与轻资产模式这三种运营模式的相互转变,需要跨越相对漫长的历史时期,然而,这是行业演化和进步的普遍规律,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主动做出调整,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根据房地产各类运营模式的生命周期可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滚动开发模式很有可能是在未来10年内由成长期循序渐进地步入商业地产需求相对成熟的阶段。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将带来物业持有模式发展下的房地产行业的黄金期。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专业化,商业地产的业务模式将逐渐剥离资产持有的智能,进而向专业开发服务于资产管理结构的方向发展,完全实现轻资产运营。要实现轻资产运营模式,还应当要具有高度发达和成熟的金融市场,房地产项目开发商要有相当全面的专业知识,积累充足丰富的行业经验,产业体系也应当高度精细化和专业化,具备这样的条件之后,房地产行业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咋城市化进程接近尾声的时候,大致可以实现。三种运营模式生命周期分析如图1所示。

图1三种运营模式生命周期分析

2.2运营模式转型路径

从长期来看,业务滚动开发模式将因其优势的逐渐弱化而逐渐被淘汰,轻资产运营模式又相对超前,近期很难得到普及和应用。随着持有型业务模式适宜低扩张环境、经营稳定的优越性日益突出,单一的业务滚动开发模式无法满足行业演进与市场的发展需求,逐渐向“开发+持有”双重模式转变,或者直接向纯粹的业务持有型模式转变,这也是房地产开发商最为自然和现实的选择。一些以住宅开发项目为主的大型发地产企业,已经成立了商业地产运营中心,为了拓宽领域,不少一线房地产企业正进军商业地产领域,很多企业都致力于提高持有物业的比重,这一比例在未来十年会增至20%―30%。

由于持有物业具有稳定性,且具有长期收益,在未来的几年里,逐渐将住宅开发所形成的现金流,转投一部分到持有物业中。房地产业的主流趋势将会是采用租售并举,以售养租的内部现金流的平衡来实现模式转型。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国内房地产持有型物业模式具有投资额度大、回报周期长、成长性有限等局限性,因此,必须应当尽快找出切实可行的策略,来促进房地产模式的转型。

2.2.1大型商业物业的增持难度大

中国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模式由业务滚动开发模式向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或者单纯的持有型物业模式发展,将经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

尽管持有型物业模式的现金流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能够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风险。然而,从当前的收益情况来看,持有型物业模式与住宅业务滚动开发模式相比,仍然具有明显的劣势。就国内商业地产的发展现状而言,一线城市的优质物业投资回报率通常是在6%―10%区间内,仅靠租金回报收益远低于,甚至根本无法获得与住宅滚动开发业务相近的资产收益率。即使将公允价值变动因素考虑在内,资产收益率仍然远不能达到滚动开发的收益水平。

持有型物业的投资规模太过巨大,商业地产规模化投资的门槛越来越高。目前为止,很多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仍然无法满足规模化投资持有物业的资金要求。与此同时,因为持有物业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现金回收速度慢,就算一线商业地产企业不再扩大规模,全力以赴地发展投资物业,等到5年之后,该企业投资物业也仅占总储备的20%―30%,根本无法发挥平滑周期风险的作用。大多数房地产商由于达不到持有物业规模化投资的门槛,也不具备有力的金融工具支持,不应当贸然大幅度增加持有物业,否则会让企业面临更大的不可控风险,因此,需要循序渐进地发展,持有型物业发展模式的转型,仍然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才有可能彻底完成。

2.2.2社区商业是突破方向

由于大型持有型物业的收益率过低、投资额度过高、回收周期长,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商大多选择“开发+持有”相结合,这种社区型商业模式也促进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社区型商业能够很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出行、购物、消费、娱乐等综合性需求。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大,通勤成本的不断上升,住宅区周边的社区商业已然成为了人们生活中较最为便捷的消费场所。城市住宅郊区化的发展趋势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了越来越多中高档社区商业的发展,在住宅区周边逐渐形成了可供持有的高价值物业,其发展空间完全不亚于城市中心区项目。

将社区商业为房地产企业的长期持有资产,实现社区商业的良性循环发展,促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品质提升,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另一方面能够为企业带来具有增值空间的持有物业,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是由物业滚动发展模式向持有型物业发展模式转型的可靠途径。

3 结语

目前,由于居住房地产需求增速逐步放缓,大多以住宅滚动开发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商,以确保财务安全为前提,以合理的价格、合理的投资额度、合理的投资规模、合理的时点来实现对商业物业的开发和持有,循序渐进地从滚动开发模式向租售并举的模式自然过渡。因为持有型物业投资规模较大,优质土地资源稀缺,很难在短期内实现物业持有模式的转型,可能要经历很长的历史时期。社区是一种最接近住宅滚动开发模式的物业类型,也是支持目前房地产企业从原来的单一的住宅开发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的重要跳板,具备了成熟的金融市场之后,优良的社区商业能够有助于实现房地产企业的轻资产运营。

参考文献:

[1]王世渝.金融主导――重构中国房地产经营模式.城市开发,2004-05-20

[2]张永伟.传统房地产经营模式的终结.厂长经理日报,2002-03-04

篇3

由于REITs本质上是房地产融资(大部分是权益融资)的一种模式,通过发行REITs将所拥有的部分资产套现,特别是通过IPO完成一次性融资,是绝大多数发行REITs的基本动机。除lPO阶段外,在REITs的运营阶段,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还可持续地以向RElTs出售物业的方式进行融资,使REITs成为以“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长期有效接口和稳定融资平台。从长期来看,发行REITs产品比IPO等一次性融资方式的意义更为重要。

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的REITs的操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将物业直接打包销售给REITs管理公司。另一种思路是将物业转让给REITs,并用物业转让的收入认购REITs与物业等值的一部分基金份额,从而完成物业由实物形式向基金份额形式的转化。

第二种思路可能是未来我国房地产开发商与金融机构台作推出REITs产品的主要思路。因为通过这种转让,首先开发商可以获得物业转让时产生的资本得利机会,即将物业转让给REITs的时候产生的转让价格相对于物业账面值的溢价:其次,可以把不可流动的房地产实物转化为可以流通的基金份额;另外,由于流动性在市场上可以产生溢价,这就意味着认购与物业出售时金额相等的基金份额有可能产生比持有物业本身更高的市场定价。从持有物业到转变为持有高流动性基金产品的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将会在资金获取上更加灵活,更易变现。

根据国外的经验,REITs的发起人在REITs发行后往往会持有(或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一定份额的股份(如40%),例如,在新加坡上市的凯德置地旗下的几个REITs产品均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保证发起人与广大持有者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增强持有者的信心:另方面,发起人的持有比例虽然大幅降低,但由于其他投资者更为零散,所以仍继续对REITs所拥有的物业具有控制权,从而达到既能融大笔资金又不丧失对物业控制权的目的,这也是利用REITs进行融资的最大优势所在。同时,没有转让给REITs的部分,发起人仍可以享受物业增值给发起人带来的收益。

目前根据我国的房地产开发实践经验,通常在购置土地的时候,待购土地中会含有大量商业性物业规划项目,这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个特色,也是我国房地产和城市化进程在特定阶段的产物。在这些产品的组合中,将要建设或者正在建设的商业物业的未来管理模式和发展模式仍不确定。通过REITs的发行,有可能解决这类房地产企业目前的出租性物业和待开发的商业物业收益率较低和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按照新会计准则3号的规定,房地产资产在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的资产负债表中通常是按照原始成本计价,每年按照直线折旧法不断提取折旧,其账面价值往往会低于房地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当然,按照新会计准则,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为投资性房地产物业进行计价。但是由于目前市场仍不成熟,房地产资产的公允价值很难持续可靠取得并被各机构认可,因此,大部分企业仍旧采用原始成本计价方式。

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所发行REITs中的物业通常都是优质的收益性物业,市场表现良好。REITs的发行能够使这些房地产资产的增值体现在账面上,使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增加,同时增值部分也会计入利润表,提升当年度的利润增长水平,同时增加每股收益。

近年来,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的发展节奏与房地产运行周期的部分脱节,部分地表现了这类企业在我国当前情况下采取的商业模式上的不足。一方面,在市场趋好时,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很难拿到非常好的土地:另一方面,在市场转差时,这类房地产商亦没有很好的资源和能力作为应急的支撑和支持。尽管“开发+持有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商业模式,可以平抑市场剧烈周期性波动时,尤其是市场低谷时的销售压力等给房地产商带来的冲击,但是在我们目前的发展现状下,这类房地产商通常缺乏应对市场竞争的核心能力。

倘若能够通过REITs的发行为持有和经营型物业提供解决出路,可以使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着眼于房地产的综合开发――配合当地政府在城市核心区进行较大规模的商业物业搭配多业态的开发。从经营角度考虑,综合性开发可实现资源的良性互动,且其客户可以互相借力,形成整合效应。只有实现从“开发+持有”到业务经营再到独特商业模式的转变,才可能为这类房地产商带来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从长远看,REITs模式有助于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实现分离开发性房地产业务和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战略。通过管理所发行的REITs,可以提升其房地产资产管理的核心能力,并使之成为新的业务来源和增长点。担任基金管理人和物业运营管理人的子公司亦可在实际操作中积累大量经验,在服务母公司发行的REITs的同时,还有可能为其他企业REITs的发行和运营提供相关的咨询。顾问或管理等服务,成为这类企业的创新业务。

REITs为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房地产商提供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的机遇。通过REITs的发行,这类企业可以同些国内外优秀的金融机构,包括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而这些金融机构又可以为这些房地产商提供个未来与融资和与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平台:认购REITs的部分机构投资者可能成为发行REITs的房地产商其他业务的重要潜在客户和合作对象,同时,通过REITs的发行和运作,可以给房地产商提供个与世界上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等建立联系的契机,从与他们的沟通和合作中获取物业专业经营和管理的先进经验。

在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以“开发+持有”为特色的地产商若能成为国内REITs的首批发行者,通过发行REITs产品,还可以大大提升此类型地产商的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

篇4

关键词:商业房地产;收益率;运营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0-0149-03

商业地产的营业模式决定了商业地产要从微观上应用与零售餐饮和娱乐以及休闲健身等有别于住宅房地产的收益方式。从经营规模上也区别于普通的居民住宅、公寓和普通的写字楼。商业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房地产运作形式,要从投资和开发上区别于传统的地产开发项目。商业地产按照实际的功能可以分为商业广场、商业区、大型商铺区、综合性购物中心、休闲广场、专业步行街等多种形式。

1 商业地产的运营管理

应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房地产的租赁收益以及品质的价值,将现代房地产理念加入传统的经营项目当中。统一地将这些元素结合到一个信息平台上,不能单纯地只进行运行管理房地产项目,从而逐渐从“商业管理”发展成为“物业管理”,从而逐渐增强核心竞争统一化标准运营模式是商业地产发展的关键,在运行管理上的统一最主要的就是开发商和入驻店铺的合理合作,在同一个主体概念下进行统一步骤的经营管理工作。把传统的经营管理细分为广告宣传、市场营销和商户运营售后安保三方面管理的方式,同时促进维修好消防设备以及灯具的管理。虽然商业物业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复合商业物业,但是它的运营管理模式可以以一个店铺的模式形成统一的感觉。这些同意的精英模式包含了四个方向的内容,有统一规划、统一营销、统一售后服务管理、统一品质监管和物业服务。为以后的统一招商奠定了基础。这项工作是这个商业地产是否能成功的成为城市商业圈中心的重要执行措施。所以执行人员一定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所以,准确的商业规划是商业项目成功的运营基础。

2 商业地产运营与收益的常用模式

2.1 只售不租,出让产权

通过采取只出售而不出租的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出让自身的产权,这种经营模式可以快速地收回自己的投资,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都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降低了自己的置业门槛,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卖场面积难以出售的问题。很多商业地产都使用出售后租出的形式同时以高回报租金为回馈,除此之外还做出若干年之后回购的承诺,这就营造出来很多概念。房地产商以商铺潜在的升值空间吸引部分居民进行投资。产权类商业地产商铺也成为了近些年的趋势,房地产开发商也是以一个物业为整体进行整体开发的。通过对类型的商铺的科学规划和分类,这样既可以在不同的市场都取得一定的利润,又可以保障小业主的除了每年必须缴纳的店铺费用外还能每年获得一定的收益。从而为发展商和商铺店家形成长期的租赁合同。对于这种大型的商家以租赁为主要销售模式,并且得到了广大商家的认可,并且也被投资者所接受。

2.2 只租不售

而单纯地出租而不销售的好处就是房地产的产权一直在开发商手中,开发商可以将产权进行抵押贷款,待产业增值后再继续出售,这样做也会将整个地产都纳入资产运作的范围内,这样既达到了开放商对于商家的控制,也便于管理,执行自己商业地产的经营风格。

2.3 又租又售,部分租,部分卖

将销售和出租结合的形式具有非常好的收效,这种模式可以进行以租代售,还可以不租不售,将产权作为投资资本进行再开发,还可以同商家进行联营,以物业为入股股本参与整个地产的运营当中,也可以合作经营。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物业和其他工作单位成立商业经营公司,专门为经营商业物业,同时以租赁的方式从业主手中取得商业物业的使用权,同时还能获得产权的租赁收入和合伙经营搜如以及物业增值多方面的收益。目前,随着商家和房地产商的强强联合,逐渐形成了一种万达模式,这种模式也被如今万达房地产应用到了极致,并且利用商业地产的形式让沃尔玛、欧倍德等国际大企业进驻万达房地产,并且建立和良好的合作关系。而万达集团通过租金的形式获得了比较稳定的现金流,而商家则是节省了很多选址时间和降低了风险,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新店建设上的巨额资本原始

投入。

3 商业地产运作中存在的风险

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区别在于商业地产的资金周转较慢,需要整个环节都不能有差错,才能形成一个完成的商业模式,也能保证这个商业环节上的开发商、投资者、经营者、物业都能得到自己应有的利润。主要的经营环节包括了开发、销售、招商、经营和管理几个工作环节,这几个工作环节中每一个都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而且在法律意义上也存在着和普通房地产的区别,同时商业地产的风险也是比普通房地产大,通常会有以下几个风险:

3.1 宏观调控的风险

因为现在如今房地产的开发非常的火热,带动了整个房价的不合理高涨,国家层面已经多次出手调控,例如上海市就已经针对这种情况进行详细的法规规范,同时要明确商场的产权以及分割转让的明细标准,并且规定商铺必须在有产权证的时候才能够开发、使用和转让。这个同志就是通过行政手段的方式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3.2 行业规划失误的风险

行业规划具体指的是对某一个地区的产业、地区以及人口等方面内容的安排或者计划,这种规划属于法律法规范畴内的,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果出现宏观上的规划失误可能会造成商铺的贬值。同时,相关的企业也应该在当地开发商业地产的时候应该熟悉当地的政策法律法规,避免触犯法律或者犯方向性的错误。一项成功的商业地产开发活动很大程度上是以来市场调查等商业活动,但是在法律的角度上来了解城市发展的政策倾向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3.3 租金价差带来的风险

开发商在卖出商铺之后,消费者和小业主们委托开发商经营该商铺,而开发商则是将整个商业地产交给大型商业地产进行统一经营,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租金,注重保障小企业主的合法利益,保障他们的收益率,对于每年产生的一些差额,要进行多退少补,不能克扣差额款。如果要回避开放时候产生的风险,就要聘请相关的法律律师,在前期规划阶段就要规避法律风险,并且按照市场的需求和规律来办事,不能脱离市场。如果只是单纯提高价格和回报率。因为商业地产有较高金额的租赁和增值税。对于普通的投资者可能不清楚,会因为合同而产生就飞需要注意在前期详细解释。这也需要开发商在进行销售的过程中做好正确的引导,同时要做到承诺的售后服务,以此提高商业信誉,维护企业品牌。

3.4 大型商铺因为投入高而产生的经营风险

如果几个大型的上家在长期的承租期间内因为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而无法继续经营而无力支付预先约定的房租,这就会导致开发商无法支付固定的收益给业主,因此开发商在进行出租的过程中不能只从租金的角度来挑选商家,而是综合性地根据商铺的行业前景、资质一级履约能力进行全方面的考量,尽量选取一些具有较强实力和较高资质的客户,以此保证其履约能力。这部分风险最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在招商工作上多进行综合性考量,很多开发商在进行招商的过程中知识单纯地追求入驻率,经常忽视商家整体的精神风貌和影响商业信誉和形象,也会因此造成商业布局的不合理、不科学,而且因此导致商家经营困难造成退租。这种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延长招商时间,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3.5 售后包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通过公平的法律法规确定购房者和开放商之间的相关利益和义务。也确定购房者和租房者的利益需求。而目前存在着一部分开发商采用委托经营管理的合同方式保障投资收益,以此保证投资收益。业主除了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外,开发商或者提供的管理公司还要和购房者签订一份委托管理合同,开发商要特别注重委托经营的合同,因为这种委托合同将是保障未来收益的最主要的法律文书。

3.6 产权分散所带来的风险

开发商也要公平公正的分配整个商业地产的商业布局,保证在产权上不要和经营者产生纠纷和矛盾。针对这一问题开发商可以在进行分割的过程中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商场未来经营管理进行总体性的规划管理,具体运作层面要确定每个利益诉求的权限,这样签合同之前确定产权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后期发生

纠纷。

3.7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在商业物业当中单独成立的物业委员会的困难很大,而且管理内容相当冗杂,涉及了多种费用的收取管理和分摊,商业地产的管理费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在后期增加多余的管理费,让很多消费者和开发商产生了纠纷,这是物业的管理水平问题就体现了出来。而且很多不同形态的物业也都面临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这就增加了发生物业纠纷的概率。

4 结语

综上所述,商业地产的已经在我国开始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不仅是已经进入的房地产开发商还是新参加的开发商,都是处于探索阶段。商业地产是一个高回报和高风险的投资领域,但是从整体上来讲行业的前景十分广阔,不仅有政策上的支持,而且存在着很大的市场空间。作为商业地产开发商,要紧密地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合作,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在进行项目开发之前要做好可操作性研究和规划设计, 商业地产的经营周期很长,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要整合好各个方面的力量,同时要整合整条产业链,才能实现良好的运行,取得预期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夏联喜.商业地产新兵入门[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2] 武能尧.商业房地产开发运营的研究[D].苏州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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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昌控股招股书,这家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海洋主题公园运营商,也是中国第二大主题公园运营商。不过,主题公园是一门听上去很美实际上经营不易的生意。中国最大的主题公园运营商是华侨城(000069.SZ),但它同时被界定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在大家已经认定主题公园赚钱不易的前提下,它较早发现在主题公园周边盖房子卖是个不错的商业模式。海昌控股的董事长曲乃杰对华侨城的商业模式必定不会陌生,他创办的海昌集团由海上石油贸易起家,据说拥有中国最大的民营船队,业务除了经营主题公园的海昌控股之外,还有石油贸易、船舶运输和房地产开发等。

主题公园与房地产开发两项业务对应的估值方法完全不同。前者相当于持有能够不断产生现金流的商业物业,对资本要求很高,回收周期相比住宅开发长得多。简单来讲,一项商业物业的回收周期一般超过10年,而住宅开发周期对高周转公司而言甚至可以短至半年左右。海昌控股甫一上市即跌破发行价,很大的原因是市场并不认可它是消费类的主题公园运营商,而将之归为房地产开发商。但将海昌控股归为房地产开发商其实不公平,因为其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来自主题公园的收入均超过了60%,在可见的未来这个比例也不会发生逆转。

如果将海昌控股作为海洋主题公园运营商来看,目前估值谈不上便宜,2013年黑石集团旗下的SeaWorld Entertainment Inc.(NYSE:SEAS)上市,目前股价比上市之初跌去约50%,估值水平与海昌控股相若。不过,海昌控股与SeaWorld有很大的不同,后者处于饱和市场中,收入增长只有个位数,甚至是负数;而海昌控股处于增长中的市场,而且控股股东今年年底还将把两家主题公司注入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主要将用于在上海和三亚两地兴建两座海洋主题公园。因此,海昌控股在接下来两年除了保持健康的有机增长(约10%)之外,还存在新增主题公园带来的增长,我估计公司未来5年的复合增长率应在20%以上。

正如前文所言,主题公园赚钱并不容易,它更多是要考验公司的运营能力。海昌控股目前主题公园的收入来源构成中,门票收入仍占到90%以上,如果能够通过向优秀的主题公园运营商学习,将非门票收入提高,则这一块仍然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的招股书对此有明确陈述:“2012年,主题公园内的食品、饮品以及商品销售收入占公园运营总收入的8.8%,我们争取把我们主题公园内的食品、饮品以及商品销售占公园经营总收入的比例提高到约40%――即领先的国际性同业所达到的水平。”

海昌控股是董事长曲乃杰手中唯一的上市公司以及最年轻的业务板块,能够上市首先在于它瞄准了中国蓬勃发展的主题公园旅游这个市场。世界最大的主题公园运营商迪斯尼已经选定上海,而世界第三大主题公园环球影城也要进军北京市场,这都表明中国的主题公园投资热并不是毫无根据。其次,海昌控股早在2009年就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欧力士,这家日本的企业集团旗下的资产包括日本三个水族馆及多间度假酒店,特别是日本著名的新江之岛水族馆。随后在2012年又引入了弘毅投资作为策略股东。两家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为公司成功上市做了很好的背书。

这两家股东入股时对海昌控股的估值分别为约45亿港元和50亿港元,目前二级市场给海昌控股的估值也不过48亿港元。或许是觉得价格实在便宜,弘毅投资和管理层今年均已增持了公司股份,但他们增持的价格比目前的股价高出了至少30%,到底是这些内部人是傻瓜还是市场先生是傻瓜呢?答案也许一两年内就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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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板企业 营销渠道

从目前地板行业整体来看,地板的外观质量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销量也已跃居世界龙头老大的地位。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地板企业的数量将会急剧下降。一些中小型地板企业,尤其是地处偏远地区的中小企业,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方面的因素,将面临关、停、并、转的局面。笔者认为,针对目前的经济环境,中小型地板企业可设置如下的销售层级结构。

一、在目标市场渠道建设方面。以直销为主。分销为辅

主营地区由企业自设形象专卖店。建立专卖店系统是行销的重要通路,专卖店是企业产品、品牌展示的窗口,担负着零售直营任务。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信心。调查表明:专卖店形象在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上排第2,仅次于电视广告,对购买行为的作用则排在首位。中小地板企业可考虑在主营地区大型建材超市、装饰市场建立企业产品专卖店,销售企业产品。

(一)能够获得高知名度和信赖感

实现视觉、产品、服务的统一:服务行为规范,如对同产品卖点介绍相同:营业行为规范。表现在采购全过程,如订单格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发票等;制作物规范统一。这些都能给人信赖感。即无论哪里都会拥有同样的产品和服务。

(二)拥有很大的集客力

集客力即无论地段好坏,都能吸引来顾客的魅力。是知名度、商品力、品质、价格、店面、环境、促销等因素的合力。为了让顾客对专卖店的陈列、促销新产品产生兴趣,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产品特点,结合店内外客流合理布局,对产品陈列、层次规划完善,达到视觉高度冲击。将促销、阶段宣传纳入附属设施,使店面新鲜。第一时间吸引消费者,随后对其进行更高效的产品信息告知。由于产品和服务规格统一,使各位置不同的专卖店在顾客流量上均衡,从而提升非黄金地段专卖店的营运效率。

(三)形成品牌形象中心

中心城市专卖店形象直接影响着周边地区的品牌认知。在中心城市建立有竞争力的形象中心,可扩大品牌知名度、为周边消费者或经营者增添信心。在通路或消费者看得见的地方投入,也表现出对客户的态度,即长期稳定经营。做好服务。

(四)人、财、物的调配变得容易

可见,专卖店系统对品牌传递、销售提升、降低成本,提高反应速度有重要作用。

另外,由于建材超市也是重要的地板销售渠道,中小地板企业应在建材超市开设企业地板展位,方便顾客进行选购。宣传企业产品。扩大市场影响。

二、在非目标市场渠道建设方面,以分销为主。直销为辅

由于受资金的限制,中小地板企业不可能在每个中心城市都开设专卖店。为了争取大规模分销的经济性、提高营销效率,获得更为丰厚的回报,中小地板企业应将部分销售工作授权给中间商执行,充分利用各地中间商的地理优势、市场优势、信息优势。营销企业产品,尽快打开当地市场。同时,企业重新制定有关中间商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中间商渠道的监管,既能有效发挥渠道作用,也可防止中间商损害公司利益。重塑地板企业形象,中小地板企业可考虑导入CI战略,聘请专业形象设计公司设计企业形象,突出产品品质优良、绿色环保、一流服务的品牌内涵。对中心城市的工程市场,要发展设计施工单位为商。利用国家“房屋精装修”等有利条件。在重点以上市场设置专人负责收集、分析、跟踪、投标、成交的全过程:兼职或专职人员协调货源计划、财务管理、检核工程执行等。对大城市、地级市的某些大项目,进行直销。

三、紧密加强与装饰公司的联系

选择与装饰公司合作是地板企业的重要营销渠道之一。装饰公司直接和业主打交道。其一言一行会对业主购买材料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一些业主相信装饰公司,容易接受其推荐的地板品牌,尤其是大型装饰公司,其产值大部分在千万元以上,地板作为主材要占据一定的份额,能够迅速提高地板销量。一般而言,中等以上的城市有数百家甚至上千家装饰公司。这么庞大的市场。要占据一席之地,关键就看经销企业如何运作。首先,要有一批懂业务、精通地板专业知识的营销员专门去开拓市场,主动出去推销产品,而不是坐等客户上门。其次,价格体系要合理、稳定,让装饰公司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要保证稳定的市场售价。同时,还要为客户实行免费送货、免费铺装、免费打蜡等一系列服务,并承担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真正做到“地板零缺陷”。除了业务上的往来,更要注重进一步联络感情。在人际交往中,人的感情对交往成功与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当人际关系发展到亲密阶段,交往的对象信任我们,才有机会积极推荐并选用企业的产品。

终端营销方面,应对那些还没有与企业合作且始终忠诚于某一非品牌地板的装饰公司进行攻关。要先了解这些装饰公司有哪些即将施工的项目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然后有针对性地从事营销活动。比如,在工程项目的所在地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产品的优点、特点向终端客户展示,让业主了解企业的品牌,了解企业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直至最终选用企业的产品。那么。这些装饰公司终会主动地要求与企业合作。

规模经营的地板经销企业,最好要设立家装设计室,为用户提供免费设计方案。而家装设计师要对当地的房源情况,如地段、楼盘的各部分结构、户型等有充分的了解,只要客户说出户型的种类,设计师的电脑中,就会出现几种不同的设计方案供客户选择,还推荐几家品牌装饰供客户选择,一旦客户确定了设计方案、产品品牌、选定了装饰公司,就把装饰工作交给装饰公司。这样。一方面,客户感激企业为其免费设计了家装方案,并推荐了优秀的品牌家装公司为其装修;另一方面,装饰公司感激企业为其介绍了业务,带来丰厚的收益。

四、紧密加强与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

选择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是新环境下中小地板企业又一理想的合作渠道。自建设部出台取缔毛坯房的政策后,房地产开发商之成品销售迅速由毛坯房向精装房转变。作为地面装饰主材,地板在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目前,许多好的品牌地板企业还没有被房地产开发商发现,关键在于大部分地板经销商尚不能主动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畅通而准确的产品信息。要解决地板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供需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供需双方能互相了解、相互信任、交流顺畅、合作安全的平台。

因此。中小地板企业应该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地板在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更安全、更放心。对此,企业应结

合自己的经营特点,提出比较新颖的规范模式,让房地产企业在规范中受惠,让中小地板企业及经销商在规范中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首先,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地板企业的形象。利用媒介传递商品观念等方面的信息,以促进销售或宣传形象。激起公众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行为,从而使企业的产品在公众的心目中留下良好形象,以此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畅通而准确的产品信息。

其次,建议通过各地的装饰协会和质量技术部门向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推荐。装饰协会和技术质量部门是建筑行业最有权威的行业协会,请他们为房地产项目所用木地板、厂商及安装服务队伍进行咨询,对开发商所选产品进行鉴定,对安装服务队伍的规范进行监督,对所推荐的产品质量负责,这样,房地产开发商就可以放心所选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了。

五、积极采用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

在新经济环境下,成本控制成为中小地板企业经营的主旋律。多数企业在制定营销战略时,营销推广、行政费用等各项开支都有所缩减。如何更好地节约成本是每一位企业家需要深思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各企业强化了节俭观念,在广告与营销费用投入上更为谨慎。相对于其它传统营销,网络营销具有成本低、互动性、精准性等诸多优势。中小地板企业加大网络营销投入,创新网络销售模式,打出网络营销组合拳正当其时。不仅能够有效地控制营销成本,而且在品牌知名度塑造上会有更出色的表现。国内知名调研公司艾瑞咨询的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009年网络广告预测报告称,2009年45,5%的企业会加大其网络广告的投放力度,45%的企业会大体维持网络营销费用占整体营销费用的比例,而家装、建材等企业,更是在整体营销推广计划中增加了网络营销的投入比重。

网络平台上的信息传播广度与深度是其它媒体所不可比拟的。更为重要的是,网络不仅只是媒介,为中小企业提供品牌宣传、产品推广的支持。同时,网络更代表着一个快速崛起的新渠道。以网络团购、B2B网络采购为代表的网络销售,开始与经销、建材卖场、行业展会等传统营销渠道形成鼎立之势。让不少资金有限的中小地板企业尝到了低成本营销的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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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建筑;房地产开发;盈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TU2文献标识码:A

绿色建筑开发的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建筑行业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过去7年的年度新开工面积年均增速达到了13.4%。2011年,年度新开工建筑面积达到了42.7亿平方米,竣工面积29.2亿平方米,竣工产值6.2万亿元。与此同时,按投资额计算,2011年全球建筑业的平均增长率仅为0.5%。根据蔡伟光[2]的研究,截止2009年,包括建筑材料生产、新建建筑生产及建筑运行等方面的我国宏观建筑全寿命周期能耗总量约为12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39.5%,是我国最大的能源消费部门。而在我国已经建成的建筑物中,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测算,到绿色建筑所占的比例尚不足1%。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月1日以 〔2013〕1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在该方案中,提出了我国在“十二五”期间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其中,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3]。各地方政府也纷纷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与各级政府对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态度相对照,作为发展绿色建筑的实际执行者的建筑行业的态度却相去甚远。尤其是作为商业开发类建筑的主要运作者的广大房地产开发商来讲,绝大部分都只是被动的去适应政府部门对绿色建筑建造的最低要求,而只有很少一部分会主动的选择开发绿色住宅。究其原因,主要是而绿色建筑建设成本较普通建筑高,而全社会的环保消费意识不足,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需求弹性大;同时政府对绿色建筑开发的补贴或奖励也无法完全覆盖成本的增额,开发商无法凭借建造绿色建筑而获得更大的收益,故缺乏动力去进行绿色建筑的开发。因此,要实现绿色建筑建造的目标,推动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除了政府从政策层面的鼓励与要求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寻找到建造绿色建筑的创新性盈利模式,从而充分的调动以开发商为首的建筑行业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使建造绿色建筑成为建筑业的内生性需求。

二、当前建筑开发盈利模式解构

盈利模式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步形成的企业特有的赖以盈利的商务结构及其对应的业务结构[4]。如图1所示, 也可以认为盈利模式指的是企业的收入结构与成本结构以及相应的收支方式。各类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均有自己的商务结构和业务结构,但并非所有的企业均能盈利,故并非所有企业都有盈利模式。只有当企业能够持续的盈利时,其所采用的成本与收入结构才能称为盈利模式。

图1. 盈利模式构成框架图

由于我国的房地产业形成的时间尚短,绝大部分开发商的盈利模式具有高度的趋同性。由于在盈利模式中的成本结构是为收入结构服务的,也就是说在对盈利模式的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寻找其收入结构。在某一确定收入结构之下选择成本最低的成本结构便构成了一个盈利模式。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讲,根据其开发的房地产产品不同,其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出售房地产产品获取销售收入,另一类是将建好的物业长期持有并出租获取租金收入。

在我国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中,采用第一类方式获取收入的开发商,其基本盈利模式中的收入结构如下:

以普通消费者或物业投资者为主要交易对象,以某一套住宅、某一间商铺或一定面积的办公物业的产权(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交易内容,以置业顾问或销售中介采为交易渠道,采用一次性出售的交易方式获取收入。

其成本结构为:投资部门首先通过各种渠道筹措开发资金,然后购买土地,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再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自身的营销部门进行销售。

对于采用第二类收入来源的开发商,其基本盈利模式中的收入结构如下:以某一间商铺或一定面积的办公物业的使用权为交易内容,以长期出租为交易方式获取租赁收入。收入结构中的其它要素的内容与搭配基本与第一类相同。

而该类盈利模式中的成本结构与第一类盈利模式相比,多出了对物业的运营管理部分。

绿色建筑开发盈利模式创新思路

在目前的房地产开发盈利模式框架之下进行绿色建筑的开发,对于开发商来讲将导致其成本结构中的设计、建造的成本的显著上升。正如前面所分析的,由于目前国内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不足,对绿色建筑的消费弹性大,因此开发绿色建筑所能带来的收入结构的变化仅仅只是在收入来源中多出了政府的补贴或奖励,以及在营销中相对竞争项目拥有一定程度上的宣传优势。对于开发商来讲,开发绿色建筑除了体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外,并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甚至会损害既有的盈利。因此为了使开发绿色建筑成为开发商的自发性选择,最佳的办法就是寻求盈利模式的创新,让开发绿色建筑变成有利可图的活动。

图2 盈利模式分类图

依据前述的盈利模式构成框架,可以利用图2中由朱武祥、魏炜提出的分析工具[5],按照不同的收入来源与成本来源的组合划分为十二个区域,所有的盈利模式都处于其中的某一个区域中。对于传统的房地产开发,其盈利模式属于“盈利模式0”,即由开发商完全支付成本,并将产品出售给直接顾客获利。对于绿色建筑的开发,则可以认为政府的奖励或补贴是第三方伙伴在支付一部分成本,故属于“盈利模式3”。由于政府的奖励或补贴往往只占到绿色建筑投资增加的10%左右,大部分的成本仍然是由开发商来承担。上述分析工具为绿色建筑开发的盈利模式创新提供了以下的思路:

(一)寻求更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房地产开发作为一项资金密集型的商业活动,其对融资的需求本身就非常强烈,要进行绿色建筑的开发,完全让开发商独自承担增加的成本及风险,其开发意愿将会非常低。因此,可能的解决思路是开发商利用自身作为房地产开发中的核心企业所具有的较高议价能力,将增加的成本在绿色建筑开发的价值链上进行重新分配,使价值链上的各参与主体都分别承担与其收益相匹配的一部分成本,从而降低开发商的资金压力及开发风险。对于绿色建筑开发所增加的成本的分担机制的设计,可以分别对图3中的房地产开发基本价值链中所涉及到的各参与主体进行具体的分析。其中涉及到的对成本影响较大的参与主体包括:设计单位、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等。

图3. 房地产开发基本价值链图

另外,由于绿色建筑的一大特点是前期投资较大,而全寿命周期的成本较普通建筑低。因此,利用合理的金融产品,对绿色建筑的成本进行时间上的调整,将前期投资分配到建筑的整个寿命周期,可以有效降低开发商的前期投入,使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得到进一步降低。

(二)创造更多收入来源。

如前所述,传统房地产开发的收入来源都较为单一,即房屋产品的销售或出租收入。如此单一的收入来源,在开发绿色建筑时,由于成本的上涨,开发商为了维持自身的利润率,势必提高产品的售价或租金。而如此一来,势必使消费者对绿色建筑的接受程度大大下降。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则是通过利用金融创新方案、开发延伸产品、提供解决方案和授权许可等方式拓宽开发商的收入渠道,使绿色建筑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租金水平与传统建筑基本持平,甚至略有下降。

绿色建筑开发企业盈利模式建议

在成本分担机制设计中,对于设计单位,除了可以将目前已经大量用于工业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能源管理合同(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应用于住宅、商场及写字楼等商业地产开发之外,还可以通过利用保险等金融产品,使其共同分担开发风险。对于材料、设备供应商,可以通过设备租赁或以购买功能代替购买实际产品的模式,使供应商承担绿色建筑开发中大部分的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为了

而在创造新的收入来源方面,可以尝试将绿色建筑项目中的能源供应系统单独打包建立服务公司,通过提供能源服务代替产品销售,以此获得稳定的长期收益,同时将该收益权作为公司资产进行证券化,从金融市场获取流动资金进行新的投资。同时,由于绿色建筑的后期物业管理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开发商可以考虑成立专门针对绿色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管理绿色建筑获取超出普通物业管理公司平均收入水平的收益。甚至开发商可以与设计单位合作,建立各种绿色建筑技术在建筑中应用的接口标准,通过向绿色建筑技术供应商收取授权费的方式获取收入。

不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不同的资源优势。因此,在开发绿色建筑时,不同的开发企业能够选择的收入与支出结构相互之间往往是有较大区别的。本文并不试图提出一个适合于所有开发企业的盈利模式,而是根据前述的盈利模式创新思路,寻求一些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方法,供开发企业在开发绿色建筑时参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J]. 2012

[2] 蔡伟光. 中国建筑能耗影响因素分析模型与实证研究[D]. 重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

[3]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Z].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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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核算 商业地产 服务行业 管理会计体系

一、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需要摒弃财务核算仅为实现企业对外报告的传统功能,推进财务核算向管理决策功能拓展

对于新兴行业的初创型公司来说,管理会计工作的开展一般会滞后于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体系构建需要有一个逐步认知和布局的过程,而财务核算体系一般会伴随业务的发展先行建立起来。为了推进企业管理会计体系建设,财务核算体系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摒弃财务核算仅为实现企业对外报告的传统功能,推进财务核算向管理决策功能拓展。本文以商业地产服务行业为例,强调用管理会计理念构建财务核算体系,使财务核算体系建设符合企业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远景目标。

二、财务核算需要从简单核算向多维度、精益化核算转型,使财务核算数据能够有效运用于管理决策

商业地产服务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除了房地产开发商转型或涉足商业地产领域成立商业地产管理公司以外,第三方商业地产服务机构也逐步发展起来。房地产开发商旗下的商业地产管理公司主要为自身开发的项目提供商业地产管理服务,一般不参与其他房地产企业的商业项目运作,而第三方商业地产管理公司作为专业化的商业地产服务机构,为多个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提供商业项目增值服务,其主要商业模式为轻资产、多项目运作。本文所探讨的商业地产服务行业财务核算体系构建以及管理会计信息化基础建设主要针对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

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模式有受托经营、承租经营、股权投资、商业策划服务等。受托经营模式,即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机构作为资产管理方,接受商业地产开发商或业主方委托为商业地产项目提供全程资产管理服务,获取资产管理收益并分享项目物业增值收益。承租经营模式,即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机构作为承租方,以租赁方式取得商业地产项目整体经营权,通过对项目重新定位和改造以及后续运营管理,获得项目租金收入并分享项目物业增值收益。股权投资模式,即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机构作为投资方,以直接购买或收购兼并方式获得商业地产项目股权,通过对项目的直接投资和直接管理,提升项目整体价值获得股权投资收益。商业策划服务模式,即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机构作为专业咨询机构,为商业项目提供项目规划、市场定位、招商租赁等服务获取咨询收入。

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多项目资产管理利润、承租经营利润、商业策划收益、物业增值收益以及股权投资收益等。由于其运营管理的服务对象为商业项目,核算体系设计中,所有的核算元素都必须以项目为中心进行精益化核算。比如,核算细则要求所有的直接成本费用必须核算到项目层级;对于总部层级发生的间接成本费用,凡是受益对象为项目的,必须核算到项目层级;对于受益对象为项目,但无法明确到具体项目的,核算前需要与管理层沟通具体分配原则后核算至具体项目;对于受益对象不能归属于项目的,核算上需要记录为“非项目”成本费用。对于管理层来说,总部层级发生的成本费用受益对象不能最终归属于项目的并不多见,这些成本费用可能是项目的前置成本,也可能是潜在项目的拓展成本,核算上要求财务人员深入到业务前沿,跟踪这些成本的最终归属项目。

由于商业项目经营管理模式不同,财务核算上需要反映不同管理模式下的项目运营状况。此外,不同管理模式下的商业项目可以细分为不同的管理服务阶段。比如,受托经营类和承租经营类项目,可以细分为商业定位阶段、工程改造阶段、招商阶段、预开业阶段、正式开业后运营管理阶段等。商业策划类项目,可以细分为商业定位阶段、工程改造阶段、招商阶段等。财务核算方面,需要根据项目在业务上的多元化属性,对项目进行多维度核算,使经营分析既可以从项目整体又可以从不同维度方面反映项目的财务状况。

从以上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的特点来看,财务核算需要从简单核算向多维度、精益化核算转型,使财务核算数据能够有效运用于管理决策。

三、财务核算系统与业务系统的底层数据需要实现共享,使财务核算系统能及时获取和整合业务信息,跟踪业务活动变化,发挥财务核算决策支持功能

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作为连接商业物业持有者和使用者的媒介,承载了大量的外部资源。比如,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者、品牌商、供应商和消费者等。商业地产服务商参与了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的市场资源整合和重新配置活动。

商业地产服务机构在商业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与众多外部供应商紧密合作,共同服务于商业资产的增值服务。比如,商业项目市场定位和规划阶段,商业地产服务机构需要与专注项目所属区域的市场调研机构紧密合作;商业项目工程改造阶段,需要与工程咨询供应商合作;招商阶段,需要与招商经纪服务商合作;市场推广和营运阶段,需要与媒体和市场运营供应商合作。

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作为市场资源整合者的角色定位,要求财务核算体系设计中必须考虑将外部市场资源沉淀在公司信息化系统的底层数据库中,并实现企业内部各信息子系统数据共享。比如,OA系统、采购系统、合同管理系统、商户销售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租户结算系统等各信息子系统的底层数据库必须与财务核算系统保持信息共享和互换,使财务核算系统能及时获取和整合业务信息,跟踪业务活动变化,发挥财务核算决策支持功能。

四、财务核算体系构建需要集团统一核算管理体系,实现财务信息集中管理,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做好铺垫

针对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机构轻资产、多项目运作的商业模式特征,其主要公司构架一般设计为集团管理公司、区域管理公司、项目公司三级。集团管理公司主要核算集团总部费用、集团直接管理的项目池;区域管理公司主要核算区域总部管理费用、区域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池;项目公司主要核算特定项目。除了以上三类公司以外,集团公司还会通过持股方式控制专业公司,比如,为项目提供工程改造的工程咨询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招商服务的招商咨询公司等,这些专业公司既可以为集团内项目提供服务也可以在市场上独立运作。

以集团直接管理的承租经营类项目为例,项目公司作为承租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项目整体经营权,会计核算主体为项目公司,主要核算项目租金收入和项目直接经营成本。集团层面对项目的直接管理成本主要体现为集团专业管理部门为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投入的人力资源成本、集团集中招商职能为项目发生的招商成本、集团集中营销职能为项目发生的营销成本等,这些直接成本记录在集团管理公司的核算账套中。此外,集团内专业公司为项目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成本,比如,工程咨询服务成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等记录在专业公司的核算账套中。从集团母公司视角,对外报告需要抵消内部公司关联交易产生的内部服务结算收入与支出,反映公司整体经营成果;对内报告需要集合集团内各核算主体的经营数据分析各项目完整的投入产出情况,跟踪项目财务状况的变化。

第三方商业地产运营管理公司集团化统一运营管理、集约化经营的特点,要求在财务核算体系设计方面,必须首先考虑统一集团内各公司核算科目体系、核算细则,统一集团内各公司财务对内和对外报告体系。集团统一核算管理体系,有利于实现财务信息集中管理,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做好铺垫。

五、财务核算向管理决策功能拓展,需要企业管理层权衡成本与效益,使财务核算体系建设符合企业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

财务核算向管理决策功能拓展,要求财务核算体系随着行业的变革和公司商业模式的变化持续改善。财务核算向管理决策功能拓展,需要企业管理层权衡成本与效益,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阶段性以及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布局和时间节点,使财务核算体系建设符合企业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战略规划。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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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地产;模式;完善

中图分类号:F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商业地产,即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是指各种非生产性、非居住性的房地产,包括办公楼、公寓、会议中心,以及商业、服务业的经营场所等,它在开发模式、融资模式、经营模式以及功能用途上,有别于住宅、公寓、办公楼等房地产形式。当前在全国房地产市场受到政策调控的影响下,住宅开发调整态势明显,发展商业地产不失为开发商的一种明智选择,因此完善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模式对于中国商业地产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商业地产主要开发与运营模式

⒈“纯销售”模式。即商业地产项目在建成后,开发商为了快速套现,实现资金回流,将物业分解并分别出售给若干中小业主,这种模式是我国中小型商业地产开发商的重要选择方式,并且在一些二、三线城市至今仍然是主流的开发模式。它大大缓解了房地产开发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同时降低了开发项目的资金门槛,有利于项目的开发运作,短期见效快。但是,单纯的商业地产出售由于业主众多而使产权复杂化,难以实行统一经营;所有权和经营权上失去整体性,难以实现商业物业的保值增值。

⒉整体租赁,不售产权的商业模式。整体租赁不售产权是只出租场地不出售产权的运作模式,一些规模比较大的百货商场和超市等所在的商业地产都采用了这种模式。对存有大面积空置营业用房的产权而并不打算分零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往往采用这种商业模式。这样的开发商一般没有商业方面的经营人才,在商业地产建成后,无力自行经营,所以选择有商业经验的商家租赁其物业,以避免经营上的失误和商业经营中的风险。采用这种商业模式的开发商往往把核心竞争力集中在建筑和设计方面,对于商业经营很少涉及。对开发商的社会公关能力要求极高,开发商的收益一般较低。

⒊分零租赁,不售产权的模式。以这种模式进行运作的大型商业物业在国外一般称作SHOPPINGMALL,采用这种模式的商业地产规划设计与经营管理都应在统一的组织体系下运作,提供全业态的一站式购物服务以能够吸引各个层面的消费者,同时拥有足够数量的停车场地也是其主要特点。这种商业模式对资金的要求极高,招商、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投入也极高,投资回收期较长。

⒋零售产权、整体租赁的返租模式。这种商业物业又称作“管理型商铺”,其根本特征是开发商拆零销售产权回收资金,通过长达10—2O年固定化、利率化的返租回报,将经营权从投资者手中取回,然后委托专业的商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的管理和经营,获取租金,回报投资者。管理型商铺既能够在短期内回收大量资金,又可以避免零售产权导致经营混乱的局面。对购铺投资者而言,管理型商铺省去了投资者出租的风险和收取租金的麻烦,投资收益较为长久而稳定,并使业主回避了市场形成初期较大的经营风险。从商业经营角度看,管理型商铺在整体经营上对于项目经营内容、商家品质、形象定位有着清晰的界定,有助于各经营商家人驻前对项目整体营运风格、发展前景的了解和预测,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是一种高收益高风险的商业模式,投资回报合同期较长,合同期内的发展状况难以预测,同时寻找有经验的商业管理公司方面存在难度。

⒌分零租赁经营、零售产权的返租模式。分零租赁经营、零售产权是一般中小型开发商在开发低层商业楼盘和商业步行街的作法,它一般将营业用房分隔成10-50平方米的小型独立商铺,既方便销售产权,又不影响经营,商铺由业主自营或自租。产权和经营权直接分散到客户,滞销商铺则可作为开发商自营物业。这种开发与运营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资金压力小、运作周期短、短期回报高。但各个商铺经营权完全分散,开发商或管理公司很难控制,经营风险很大。

⒍零租零售与整租不售两种方式混合的模式。零租零售与整租不售两种方式混合的模式可以这样来表述:部分只租不售、部分又售又租,出租部分起示范作用,以租带售。这种混合运作模式通过分零销售物业的黄金商铺产权回收项目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投资,并由投资者自行出租或 自营,其余物业成为开发商的自有物业,引进大型超市、建材家具家居广场或百货公司保证巨量的人流和经营格局的统一。商业模式做到了强强联手,通过各种品牌组合,产生经营优势,有效控制了经营风险,对开发商而言也大大减少了销售压力。因其主力经营超市与精品百货的客户群体不重合,投资者风险较高,也大大限制了中小投资者的经营范围。

二、我国商业地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⒈商业地产开发中存在着商业和地产结合的错位。地产商凭借多年开发住宅的理念,通常会采取将开发好的商铺出售出去的做法,以实现资金的快速回笼,并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但规模较大的商业地产项目一旦被拆散成商铺卖掉,就很难实行统一的经营规划和管理。而且这种开发商采取出售的短期行为还加大了后期的运营风险。其次,在商业地产开发过程中,多数开发商都是由住宅开发转型而来的,开发理念没有能够迅速地转变。住宅项目是以解决消费者居住问题为目的,只要做好产品定位、保证工程质量,做好销售就可以保证利润。一些开发商获得地产开发权后,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没有考虑市场上有什么样的商业业态的需求;产品功能上则停留在住宅开发所能满足的基本功能,忽视了商业地产特有的功能需求。这种开发模式除了带来商业地产和商业经营的不适应外,更造成了网点布局的严重失衡。商业地产往往是先建设后招商,许多项目在选址、内部结构、仓储设施等方面无法满足商业经营的要求,形成大量无效供给,造成烂尾楼现象。再次,由于开发商对商业规律认识不够,对商业特性的把握存在偏差,造成市场定位不准,没有从商业的阶梯性和互补性来定位项目的业态和业种。开发商凭借非理性的感觉进行项目投资,在缺乏专业的市场研究和商业策划的前提下,在没有明确的目标、明确的客户,甚至没有明确将要对哪些业态进行组合的情况下就定方案,然后再考虑招商问题。其结果是没有有效地将地产同商业对接,造成两者间的严重脱节。

⒉商业地产开发无序,重复建设严重。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效益,注重形象工程不顾本地市场和消费需求,盲目加快对商业地产的开发。商业地产投资商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追求新的投资盈利模式,引发了大型商业网点发展。因此,抢商机争项目,论证不充分,建设开发盲目,招商和项目定位与市场脱节,造成了阶段性、结构性、地域性的不平衡和网点布局的不合理,并引发就业、扰民、影响交通、破坏环境等一系列问题。这种投资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突出表现在网点店过剩,新型业态发育缓慢。在店址的选择和经营定位上,有的开发商和投资商缺乏科学性,重复建设造成了商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加剧了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同时,由于大量占压资金,可能引发资金链断裂的危机。

⒊商业地产建设缺乏资金支持。商业地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我国商业地产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就是依靠银行贷款。目前全国商业地产对银行信贷依赖水平在70%-80%左右,商业地产自筹资金比例很低。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银行贷款存在越来越多的限制,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的商业地产开发商将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同时,商业地产资金回收时间较长,这就造成了资金投入和回收的矛盾,从而产生了商业地产开发以售为主、“卖了就走”等短期行为,为项目随后的经营埋下了隐患。

三、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模式的完善

⒈重视项目策划。商业地产不能简单套用住宅 “先设计后销售”的模式,而应该重视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首先,对于城市的特点、城市的文化、消费习惯、消费结构,以及城市的未来规划与发展,进行充分有效的研究与调查,寻找该城市的商业发展空间、商业需求空间、商业业态布局,从而确定市场需求。其次,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包括总体定位、产品定位、面积定位、价格定位、投资人与租赁人定位等。再次,进行符合市场的概念设计与规划。概念设计一定要从商业专业角度进行专业设计,充分考虑未来商业经营者使用的需要,建筑规划要与这个城市的文化与习惯相符合。

⒉调整业务模式。商业地产开发商应改变惯有的思维模式,舍弃过去追求短期利益的想法。应建立适应商业地产开发与运营的业务模式,例如,可采用订单式商业地产开发模式,即预先与企业签订合约,得到其租约的承诺后再进入实质开发阶段。在地产开发中引入商业管理的经验,项目的开发应满足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经济、可行等原则。

⒊拓宽融资渠道。为了分散项目的资金风险,应该拓宽商业地产项目长期资金的融资渠道,改变过去单一依靠银行信贷融资的形式。从理论上讲,商业地产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很多,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退休基金,信托公司等。可以探索信托、海外基金、商用物业“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渠道。可面向公众募集资金,它的特点是募集对象广泛,募集潜力巨大。或建立长期投资商业地产的基金、机构。除中小投资者和开发商外,各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机构投资者,也是商业地产开发和经营资金的重要来源。相对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而言,其它机构投资者能提供期限更长、规模更大的资金,更适合于长期投资。

⒋加强专业人才团队建设。人才队伍的缺失直接导致了我国商业地产公司在复杂的多环节项目开发运营过程中失利。国内院校没有商业地产专业,商业地产人才输出几乎为零,鉴于商业地产发展日益壮大,国内院校应开设相关学科为行业输送人才。另外,我国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土木建筑类人才,而对商业类人才相对轻视。但是在商业地产开发中,商业与地产的地位是并重的。对于前期策划、招商、运营、资金运作都应培养专业的人才团队,并通过对国外成功项目的考察研究加强对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运作能力。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有助于在复杂的商业地产项目各环节中起到沟通、协调、控制的作用。

⒌加强对相关服务行业的培育。在一个成熟的商业地产行业中,除了商业地产开发商,还应该有成熟的相关服务行业,如商业地产招商公司、地产运营公司、商业地产建筑设计院等等。成熟的相关服务行业体现出专业细分的特点,与商业地产开发商配合,才能最有效率的推动商业地产行业的发展。因此,我国目前的商业地产相关服务行业应建立起规范标准,借鉴国际经验提高自身服务的品质。

参考文献:

[1]王景权.商业地产典型模式解析[J].中国房地产,2011(07):18-19.

[2]王欣.初探我国商业地产经营模式及发展趋势[J].知识经济,2011(19):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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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年旗下子公司“彩生活”自2014年6月上市后,股价呼啸而上,静态市盈率达70多倍;万达商业地产只是将原计划上市的旅游地产资产替换成部分O2O资产,估值立马翻了一倍;小米科技联合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斥资1亿元投资一家名为“you+国际青年”社区的创业公司,只是因为这家公司的公寓项目是以打造“年轻人线下社交平台”为特色;百度牵手万科,要用大数据讲商业地产新故事;腾讯斥资15亿港元入股了物流地产商华南城;阿里巴巴斥资53.7亿港元入股了百货零售商银泰商业;恒大集团与海尔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年的合作规模达人民币300亿元;世联行与搜房网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目标直指世联行背后的线下新房销售业务……扇动“蝴蝶效应”的翅膀,就是“社区O2O”。

“社区O2O”开启房地产行业的新时代

在房地产领域,历史演化的逻辑是四步。第一步是有了“商品房”的概念,单纯为了满足人们“住有所居”的需求,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台风来了猪都会飞”的时代。第二步是有了“社区商业”的概念,以5分钟步行为范围,将人们的购物形态从大商场转换为邻里型购物,满足了人们“一站式”购物的需求,房地产行业进入了一个拼“配套”的时代。第三步是“O2O”概念的提出,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除了解决人们“最后一公里”的需求之外,丰富的服务项目和休闲娱乐项目成为标配,房地产行业进入了一个拼“以人为本”的时代。第四步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社区O2O”以“互联网思维”的形式全新出现,房地产行业将进入一个拼“服务体验”的时代。影响将如何?至少目前“彩生活”明确提出了“零物业费”的理想,房地产不得不重视“大数据”、“众筹”这些新玩意儿了,大商场这一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的商业神庙也正在持续衰亡……

人类每一次的时代转换,都是以科技的重大发明为标志。一方面,科技的重大发明促进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物质财富进一步丰富,人的需要层次进一步提升,“社区商业”时代满足的是人们的生理需求,“O2O”时代满足的是人们的心理需求,“社区O2O”满足的将是人们的精神需求。另一方面,“科技延伸媒介,媒介更新人文,人文重塑商业规则”,移动互联网将使终端网络、内容网络、关系网络、服务网络互连互通并基于这种连接社会协同,包括人在内,所有的一切都既是终端,又是内容、关系和服务,时代变换加速进行,产品对产品的颠覆、行业对行业的颠覆,最终必将演进为时代对时代的颠覆。互联网巨头、商业巨头、房地产巨头为何纷纷都加入对“社区O2O”的角逐中,只因为这将是一个新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再谈论商业地产、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实体商业,似乎就有点“土鳖”了。

“社区O2O”对商业模式的冲击,我们只需要看美国著名的百货零售集团梅西百货的“攻略”就会明白传统商业的“无奈”:支持Apple Pay、当日送达、线上购买线下取货、专职建议师、现场互动屏幕直接下单、购物APP、图像搜索、手机钱包、RFID应用和扩展、Shopkick 逛街应用、智能试衣间、梅西数字出版、梅西桌面搭配等。在本质上,梅西百货的这些并不是创新,而是为了生存而不得不采取的融入“社区O2O”的对策。移动互联网时代,“社区”早就超过了社会学的概念,但“社交”的本质没变,“社区O2O”的“线下的商务机会”也将不再局限于物理的“社区”。有多少种契合人性的“社区”创意,就会有多少种“社区O2O”的商业模式,但毫无疑问,未来一定是属于“社区O2O”的。

“社区O2O”之于房地产转型的机遇

据媒体报道,上海某房地产企业由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面积过多,就用空闲的房子作为桶装水的临时仓库,代售上海多个品牌的桶装水,每桶水赚一元钱差价,结果一年下来光桶装水就挣了几十万元的利润。这只是“社区商业”的例子,“社区O2O”的诱惑显然大得多。至于电商来说,“社区”可买的东西显然不止“油盐酱醋茶”,凡是居家需要的、个人生活需要的,都会是畅销的。一个城市的三口之家,每月的“社区”消费多在2000多元至10000多元,一年至少就有3万元,如果按照20%的利润计算,一年就可赚6000元,即使只拿1%的佣金,也有300元,那么,圈住10万户,就能赚3到60亿元,这还没算平台衍生出来的众多收益,那么,如果圈住100万户、1000万户呢?可见,“社区O2O” 是一个多么大的“金矿”,也难怪专家说这是房地产转型的最佳机会。

2014年12月末,中国社科院的《社会蓝皮书》显示,90后大学毕业生可能成为不买房一代。很多人吐槽:“不是不买房,是买不起房”,但这确实可能是“老眼光”,“买不起房”是因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不是不买房”,而是“为什么要买房”、“买什么样的房”,所以《人民日报》这次说对了,“是观念进步”。90后是谁?他们是数字世界的“土著居民”,是生存需求已经不再强烈的一代,“互联网思维”已经内化到他们的骨髓,没有理由不“享受生活”。租房为什么不能是一种更好的选择?我国也必然逐渐像美国一样,随着经济“新常态”的持续,除了买房时的成本与税费,买房后的房产税、保险、社区费等都可能随之而来;随着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租售比也必然下降,租房比买房更便捷,面对高房价,喜欢“隔段时间就换换空气”的年轻人,买房为什么还要成为首选呢?

理论上,房地产业是介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之间的、具有复合特征的产业。但在长期“买地-盖房-卖房-赚钱”的模式下,房地产业主要是以第二产业的面貌出现的。但是,当社会进化到“不买房一代”成为社会主流的时候,第二产业的模式还能奏效吗?即使是物业出租,如果不考虑生活的便捷性,不真正将房屋设计为“数字土著”的家,能吸引到租客吗?作为第二产业的房地产的“黄金时代”的终结,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卖房赚钱的门越来越窄,但植入“互联网思维”之后,依靠“运营+服务”的第三产业的“黄金时代”必将开启。房地产业从重到轻,彻底变为服务业,这就是生存之道、发展之道。

房地产“社区O2O”的转型实验

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开放,“社区O2O”的想象无限,也对一切创业者开放着,易居中国与新浪、微博、分众、申通联合推出了社区增值服务品牌“实惠”;顺丰大面积铺设名为“嘿客”的线下连锁店;还有以社区001、小区无忧为代表的社区O2O平台在资本的助力下迅速崛起。然而,房地产与“社区”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凭借其强大实力,以互联网思维孵化的每一个项目都可能独当一面,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自带的物业公司,更是“社区O2O”的天然入口,网上缴纳物业费、网上报修、物业投诉、房屋出租等,一项服务就可将居民拉上“社区O2O”的“贼船”。更重要的是,物业公司是互联网时代居民最便捷、最值得信赖的“落地点”,所以不惧互联网龙头掌握了大量客户资源,不惧互联网龙头控制了多数用户的流量入口。“社区O2O”时代,物业公司将不再是鸡肋。

房地产商当然难以戒掉“卖房”的瘾。要想将房子卖给“不买房一代”,谈何容易。幸运的是,房地产遇上了众筹。目前,房地产众筹大约有三种模式,一是投资理财型,大家有钱赚,本质是推广;二是营销推广型,朋友圈营销传播品牌;三是金融产品研发,分解购房者的首付压力。然而,置于“社区O2O”的概念之下,这三种模式都因为风险太高,现在的火爆避免不了终将沦为噱头的必然。众筹指的是在互联网上面向大众筹集资金,以帮助筹款人完成某个有特定意义的项目。如果从卖房的角度,房地产众筹应该回归“互联网思维”,是基于共享、参与、掌控基础上的“自建住房”,应该是买房者先选地、先设计、先出钱,房屋还没开建就已经卖出去了。居住地产如此,养老地产、旅游地产也都应该如此。对开发商来说,房地产众筹不仅是一个“自建住房”的过程,更是构建“社区O2O”的天然过程。

从运营、服务的角度,“彩生活”毫无疑问具有代表性,花样年的总裁潘军甚至说“只做两件事”:一是提供专业服务,二是搭建社区平台。“未来,我们希望能免除业主的所有物业费,并在海量业主用户群基础上,通过增值服务创造一种全新的物业公司盈利模式。”潘军说,因为“在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有太多的服务可以深度挖掘,像购物需求、理财需求、租售需求、支付需求、咨询需求、社交需求、管家需求等,这些需求仅其中一个或许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目前,“彩生活”不但推出了涉及物业缴费、维修、社交、餐饮等服务于一身的彩生活网站,更在国内465个住宅小区内推行其“彩之云”APP应用,全面贯通社区的O2O业务。

“社区O2O”不仅仅是一种商业模式

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商业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目共睹。因为商业能够创造利润,所以技术推动社会进步往往选择以商业模式为起点。购物空间立体化、购物时间碎片化、购物方式移动化、信息传播社交化,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购物的这四个新特点,催生商家集群效应的社区化商业将向“社区O2O”的商业模式发展。目前,完成“社区O2O”交易闭环的路径,虽然都以社区为单位,以家庭为入口,但有两种探索模式,一种是以小区无忧、社区001、叮咚小区为代表的“线上社区+线下整合”顺向实现O2O的模式,另一种是以刚刚获得6000万元天使投资的“新潮小区”为代表,走的是“软件+硬件”、“广告+服务”模式,通过线下的LED屏进强势推广,向线上软件导流,通过线下到线上逆向实现O2O。

篇11

素以稳健著称的万科在2004年初遭遇了以黑马姿态急速扩张的顺驰集团的挑战。顺驰掌舵人孙宏斌公开声称将在三年内赶超万科,成为行业第一。而时隔两年,王石则为这场竞争做了评语:如果把握好节奏,顺驰能够成为一家非常优秀的公司。但现在要为盲目扩张造就的奇迹付出代价。”

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战略,既不能用产品主义来定位顺驰的不足,也不能用速度主义来证明万科保守。房地产企业的优秀与否应该有一个综合的标准,包括销售额、开发能力、管理、企业文化、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的透明度、公共形象、行业的影响力、区域经济的影响力。顺驰和万科,谁能笑到最后?

顺驰模式,一飞冲天

从94年,顺驰从联想借资50万起家,到04年十余年时间,营收逾40亿,翌年,顺驰以惊人的速度成为营收过百亿规模企业。勿庸置疑,快速扩张是顺驰模式的显著特征。

顺驰何以能够后来居上,保持如此高速的发展?

谈到这个问题,必定要引出房地产行业的行业特性来。在早期房地产行业的关键成功要素是“政府关系和资金”两大要素,其中拿地是前提条件,跟政府关系好,才能拿到地,或者说以更“优惠”的价格拿到地,有了地且有资金才能运作项目,正是地方房地产开发商与当地政府的地缘优势,以及土地政策不透明,造成地产开发商走不出去,别人也难以进来的局面,这也是造成我国房地产企业大多都是区域品牌的症结所在。

而2003年年中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新的土地政策(政策提出土地招拍挂概念)被业界普遍认为是地产商异地扩张的利好。顺驰的孙宏斌正是看准了这个机会,开始大张旗鼓的推行“做全国房地产No.1”战略。

不仅是2003年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调整给顺驰带来了新的契机,顺驰开始在全国不遗余力、不惜巨资拿地。要保持开发项目数量的高速增长,资金是个大问题,此时对于顺驰的发展,顺驰置业(二手房中介连锁)也功不可没。顺驰中国(地产开发)与顺驰置业(二手房中介)形成有效协同,正是顺驰模式的经典之处:

1、顺驰置业直接接触大量有住房需求的客户,建立了庞大的客户资料数据库。而这个数据库为房地产开发中的项目定位提供了非常翔实的市场信息和客户需求信息,提高了房地产开发前期的项目定位(即房地产项目的产品研究)的准确性,使顺驰的楼盘更加贴近客户的需求;

2、顺驰置业在经营二手房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客户押金趴在账上,顺驰置业可以将这部分资金来支持顺驰中国,以改善其现金流状况,一定程度上缓解顺驰中国在房地产开发上的资金压力;同时顺驰中国为顺驰置业的押金实现了增殖,也算是为顺驰置业的闲置资金找到了出路;

3、顺驰置业在全国约三十个城市的九百多家二手房中介连锁店,对顺驰中国来说,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客户资料数据库,使其营销更加有的放矢;而且其连锁经营模式也是顺驰中国的一个绝好的新楼盘销售终端,这是其他房地产企业无可比拟的。

一切看来天衣无缝,但是其中还是存在些许疑问。

高价拿地是顺驰要保持高速扩张的必要代价,而强大的资金需求要求顺驰缩短项目开发周期,顺驰当然也是想尽一切办法加快项目开发,譬如,对于设计部分,顺驰为了节约时间,几乎不招标,采用委托方式,毕竟招标很费时间,其逻辑无疑也是“用金钱换时间”,高成本于是给顺驰的房地产定价一个两难抉择:

如果房价定得低,则自然无法消化成本;

如果定得高,自然会延长楼盘销售时间,不利于资金快速回笼。

而且从顺驰的模式来看,要消化高成本,必然尽量定位中高端,虽然高端定位不意味着高毛利,但是低端定位常常意味着低毛利,而中高端客户大多是要“换房”的客户,其需求当然不会像第一次购房的客户那样迫切,购房决策也会很慢。从这点看,这与顺驰模式要求快速回笼资金的要求不符。

由此可推断,要真正解决顺驰的资金问题,唯有找到一个死心塌地、有雄厚实力的金融大东家。但是要知道,资金的逐利性,一旦房地产行业有什么风吹草动,或者顺驰内部经营有所不良征兆,资金必定会马上抽走,届时,对顺驰无疑是雪上加霜。

相形之下,顺驰的高成本,低价格模式如何能实现资金的积累,没有足够量的资金积累,对于房地产这种资金密集型行业来说,自有资金不足绝对是扩张的绊脚石。2005年11月3日,顺驰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与摩根士丹利投资基金的私募计划被无限期延迟。尽管没有解释原因,但是此后,顺驰进入全面收缩的调整,如此,顺驰模式对资金不足的抗御能力也可见一斑。

而且,今年国六条的出台,其中要求年房地产项目资金比例提高到35%,而目前房地产行业整体的资产负债率是72%,自有资金充足率只有28%,顺驰当然属于低者,显然,此新规定对顺驰模式更是当头一棒,甚至是对顺驰模式的致命打击。

万科模式,步步为营

作为房地产行业的明星企业,万科一直注重成本管理,房地产大多是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在房地产成本管理中,最为关键的是对“待发生成本”的把握,预期能把握得更细更准,计划才能做的更加合理,管理才能更科学,更精细。万科在成本管理方面的措施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标准化的产品线。我们知道,万科的产品线比较单一,而正是这种单一的产品线,有利于形成标准化产品,而标准化产品相对非标准化产品而言,其成本控制更加容易,万科在追求创新时,在设计环节,新楼盘只有30%是创新的,70%是从原来的经验中继承而来的,这样既保证了产品的标准化,有保证了产品创新和产品线的延伸。更重要的是标准化的产品减少了工程管理中许多本不该发生的变更签证,工程管理也就更加顺畅。

其二,信息系统。万科也一直以来非常注重信息系统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流程相比一般生产制造企业而言较为复杂,其间的沟通协调量非常大,信息系统的导入,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时时保持信息渠道的通畅;

其三、庞大的采购信息数据库。有了这个数据库,建造成本预算的准确性也就大有保障,预算准确,其后的控制目标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准确性就更强;

而这些,都是企业有序、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和推动因素,而这一切的结果,在于整个成本的降低。万科的目标成本管理差异率保持在5%左右,而同行大多保持在15%左右,而更多二三线品牌则在30%左右。

另外,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排头兵,万科的品牌优势以及高品质的楼盘,理所当然更容易实现品牌溢价。

万科拥有“低成本,高品牌溢价”两把利剑,尽管如此,从万科的经营结果来看,近几年万科的销售利润率平均在10%左右,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也只有12%。

如果行业环境不变,而且顺驰的计划一切天遂人愿,顺驰在规模上超过万科也不足为奇,但是从经营结果上来看,未必就可观。

试问,一个只注重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的商业模式,能算得上好的商业模式?

耐力与爆发力的对垒

再抬高视角,从行业的角度来看顺驰模式和万科模式,两者的差异就更加明显了:顺驰模式彰显出快速扩张的即时爆发力;而万科模式则显示出持续发展的长久耐力。

从未来房地产发展趋势来看,顺驰模式与万科模式谁将笑傲江湖,笔者给出大胆的推测。

总体来说,尽管土地的“不可再生资源”的特有属性,决定了房地产行业具有强烈的垄断色彩,但是在我国,由福利住房向商品房政策过渡的过程中,政府也一直没有松懈助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

03年新的土地政策解决了土地政策不透明的症结,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房地产企业靠政府关系吃饭的怪象。但是房地产行业离真正的市场化还有相当的距离。

尽管今年5月份国六条的出台,也是出于这种初衷,且不谈国六条是否能对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市场化起到多大的效果,但不可否认,规范化、市场化是房地产行业未来的趋势。

换言之,也就是房地产企业将逐渐实现从“资源优势”向“能力优势”的转型,房地产行业的关键成功因素也将从早期的“政府关系、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转变为“成本、营销、设计”等因素。

在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显然,万科的经营模式更加顺应了行业发展的趋势。

天有不测风云,谁能保证房地产行业总能一帆风顺呢。行业环境一旦过紧,无论是经济增长因素还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因素等等,将会推动房地产行业的洗牌。

譬如,如果房地产行业某一讯号(这个信号可以来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也可以来自某一经济指标的变化)预示房地产行业将会有降价的可能,客户一旦形成降价的预期,买涨不买跌的心理,会致使客户持币观望;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巨大的资金压力会迫使企业通过降价来加速资金回笼。试想,在这种情况下,顺驰模式与万科模式,谁将先触到警戒线?结果不言而喻;而且,顺驰一旦降价,利润减少,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资金抽逃等不利事件都将在所难免,顺驰甚至会陷入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

篇12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投资风险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有关政策

根据新华社授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披露了十二五发展的主要目标。纲要提出未来五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纲要指出,要提高住房保障的水平,未来五年,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今年1000万套,明年1000万套,后面三年还有1600万套,使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达到20%。

另外,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廉租房,实行廉租房制度。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于中高收入家庭,将实行租赁和购买相结合的商品房制度。

在提出今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计划后,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

同时,各地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商业银行在国家保障性建设中的机遇和风险控制

建造保障房是稳定房价的重要措施,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新机遇。商业银行在让利发展保障房融资的同时,要密切防控信贷风险。

保障性住房项目还是属于房地产行业的范畴,现在房地产市场处于宏观调控压力下,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对于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商业银行应继续坚持谨慎的原则。房地产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不言而喻,其中不乏银行愿意支持的项目,今年保障房建设就是不错的机遇。

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的力度,首先要在信贷资源配置、客户选择、价格水平等方面实行了差别化信贷政策。

那么商业银行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是否会影响其收益水平?主要在于具体操作时,采用什么模式。如果是商业模式的贷款,主要是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商,开发保障性住房的楼盘建设,收益还是有一定的保证的。

主要原因分析如下:商业银行支持的保障性住房楼盘一般会纳入政府当年的保障性住房开发和销售计划,因此是有市场保障的。

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原则上应按照商业贷款办理,但出于社会责任的考虑,建议商业银行本着保本、低收益的原则,加大保障房按揭贷款的投放。

但是,由于各地区保障房建设方面没有统一的模式,在开发商的资金来源、保障房分配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因此,银行在风险监控和贷后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

首先,应一开始就防范和化解保障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在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关键在于地方政府配套的优惠条件,如地方财政贴息等政策,如果配套条件优越,保障房的信贷风险是可控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出台近一年,过去不健康、实力不强的企业已逐渐被淘汰出局,现在剩下的大中型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强,基本上经得起市场的波动。

其次,从风险权重占用经济资本和财务资本的角度看,保障性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成本较小,且收益率较高。

对于保障房建设项目,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合作,支持保障房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有效发展,并加大金融服务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模式,多渠道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在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主要业务创新

保障性住房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虽然收益较低,但总体投融资业务思路可与房地产类企业投行业务创新相结合。

并购。从国内人民银行颁布的并购贷款办法以来,我国国内的商业银行积极在国内房地产市场展开并购的业务,从去年到今年已经实际完成上百件并购类交易,提供了上百亿并购贷款,有力的支持了国内房地产企业资源整合。现在随着新形势的出现,国内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并购环境,也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希望进行资源整合,也是一个很好的并购机会。

价值联系性的贷款。以股权类方式介入,与开发商一起投资房地产市场,分享未来收益,未来价值成长,成为价值联系行贷款。

可控制交易贷。基于国内的法律政策还有监管背景的前提下设立可控制的交易贷款,也对企业进行上市,进行扩张有很大的帮助。

提供股权质押贷款。主要基于大的综合性房地产金融集团,有着非房地产的比较好的股权,通过股权的融资提供一些资本的服务。

篇13

关键词:养老地产;商业模式;REITS

一、 引言

养老地产是由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商业投资机构建设推出的针对老年人养老居住的房地产产品,也是以完善的基础生活及护理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符合生理及心理特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这一服务体系以住宅房屋为核心,以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为支撑,负载有居住养老、生活看护、医疗护理、餐饮娱乐、文体休闲等多种职能,并且形式多样,有专业化老年公寓、老年社区、普通社区中的养老机构、多社区共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

国内养老地产发展得如火如荼,但各投资机构都还没有一个完整清晰的商业模式,国内养老地产发展形式单一,各企业都对准高端养老社区,入住条件一般居民难以达到,限制了市场开拓;融资方式单一,房地产公司、寿险公司、医疗护理机构协作融合性低,以房养老等金融工具未能施行;运营阶段盈利能力低,难于控制成本与风险,投资成本回收期长。从开发形式、融资方式及营运模式三个方面形式一套清晰的商业模式值得深入研究,这一商业模式在开发、融资、营运、市场定位等环节应当是多元的、多层次的,既有适用于资金实力雄厚大型企业的,也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

二、 综述

国外的养老地产商业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及香港模式。美国养老地产体系运作顺畅,由投资商、建筑商、运营商形成了完整的融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体系。日本养老地产有政企合作和企业独立开发两类模式,“介护保险制度”的实行推进了养老市场的放大与成熟,运营由介护服务商提供,融资支持来自于政策补助和银行长期低息贷款,开发模式主要是隔代混居社区。香港地产的开发模式以获得土地资源为前提,以巨额开发资金为保证(通过预售或银行融资),由地产企业独立完成设计、规划、销售、运营或出租物业等一系列流程而获得回报。

我国的养老地产商业模式并未真正形成。王忠(2011)认为养老地产商业模式包括土地获取方式、房屋销售模式、营销模式、服务模式及区域选择等。李静(2006)认为我国地产开发模式接近于香港的全能式,但向美国式发展是必然选择。徐文杰(2011)以寿险公司为投资主体分析,养老地产的主要盈利点在于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物业增值、物业租金、配套服务、管理收入。郑志华(2012)认为结合养老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为老人融资是适当的运营模式。我国养老地产目前存在的问题,徐瑜阳(2011)、张冬冬(2012)认为是开发定位不清、政府支持不足、如何开发、如何运营、如何盈利问题。潘素侠(2013)、张雷(2013)认为保险公司与房地产商的优势结合是未来的开发方向。

三、 养老地产商业模式研究

1. 开发模式。开发养老地产比商业地产更为复杂,对建筑设计、物业运营要求高,要找到适合自身市场定位、可利用资源、资金水平、风险控制水平的开发类型,同时这一开发类型又要适合目前国情,适应老年消费者的传统观念与思维。

目前不论是房地产商还是寿险公司,目前都只开发了综合高端老年社区,但养老地产至少有15种开发模式,如表1示。

企业选择综合养老社区开发模式,一方面是这一模式在国外比较成熟,投资运营方面容易借鉴;另一方面潜在客户群经济收入水平高,能够较短时间内收回成本。但中小公司需要避开过高的资金要求,避免过长的收益回笼期,要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开发养老地产。

2. 投资模式。投资是涉入养老地产最重要的环节,决定需要资金量多少、投资回报期长短、投资所得收益高低、投资风险、所需要准备的资源及必须符合的规章监管等。不同资金规模的投资商应当依据自身资金量水平、资金运用风险及资产与负债间的匹配选择最为适宜的投资模式,也可以选择复合式投资模式,分散风险。

(1)全资自筹模式。全资自筹模式主要指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公司通过自身现有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扩大自有资金后进行养老地产投资开发。采用全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最具可控性,可以完全按照预先规划的目标制定投资计划并实施,完全将预期想法付诸实践,不必担心与合资方出现决策与管理上的矛盾;二则是可以获得全部投资收益。全资模式也有缺点,最大问题在于投资量过大,风险难于控制。

(2)合作投资模式。合作模式指投资商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养老地产项目,如寿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医疗护理机构等。合作方式可以是业务上的合作,如中国人寿与中冶置业的合作协议;也可以是股权方面的合作,如保险公司与地产开发商成立新的养老置业股份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入股房地产公司。保险公司比房地产商更具有融资运作能力,可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和风险管控、咨询,房地产开发商则可以提供开发经验、养老地产规划与技术管理甚至土地,投资收益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医疗护理机构也是优质合作对象。医疗护理机构通过多年经营与发展,对老年客户接触深入,了解其市场期望与需求,市场口碑良好,积累了大量忠诚客户,这些资源形成了有效市场定位,更重要的医疗护理条件是养老核心竞争力之一。合作模式也有缺陷,合作双方存在利益博弈,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为追逐私利而做出有损对方利益实的行为,在决策与管理上也难免沟通不畅。

(3)REITs模式。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也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将资金汇集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处并得到其发行的收益凭证作为证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利用专业投资技能进行经营,投资方向集中于带来稳定租金收入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贷款、购买抵押贷款或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所得收益将按投资比例分配。REITs模式的特点有:收益长期稳定、流动性良好、投资风险低、REITs模式可以享受税收优惠、REITs模式投资简单,运营制度透明。

REITs模式本质上是一种资金集合,对于中小公司来说,资本量不大也可以参与投资。在美国,REITs模式的资产构成及收益来源都简单清晰,公司型或契约型REITs也都有严格的运营规章及法规,作为上市流通的证券产品,其在市场准入、运营章程、高管任职资格、利润分配、监督管理、会计审计、公开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法律标准,投资信息获得也十分便利,也适宜对养老地产业并不熟悉的机构投资。

(4)信托投资模式。信托投资模式指一家或多家投资机构集合资金以建立信托的方式交给信托公司,并规定投资方向为养老地产。由于信托公司近年来在我国发展日加成熟,规模也不断扩大,信托投资模式操作性较强。首先,投资商将集合资金交给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根据信托投资方向可以分为证券投资信托、组合投资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其次,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将投资资金放贷给指定养老地产项目,或以信托资金直接新建或参股一家养老地产公司,或购买养老地产公司发行的债券(证券投资信托),并取得相关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回报。最后,在一定期限内,信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回报分配给投资者,或解散信托。

(5)BOT模式。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近年来,BOT及其衍生模式日渐成为流行的投资与建设方式,主要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7月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实施意见,以采取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各类民间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民间资本可以利用政策支持,凭借养老事业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及巨大的市场需求,采用BOT模式进入养老地产及服务领域。建立社会福利性较强的养老院,一方面在政策支持特许经营下能够获得利润,另一方面提高了中低端养老水平,获得良好的社会收益及溢出效应。

3. 运营模式。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主要指当养老地产建成后,如何进行产品销售、整体管理、日常经营、考核运转等。

(1)运营模式中的角色定位。在美国,养老地产开发采用的是开发商、投资高与运营商互相分离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开发利润、租金收入、经营管理收益和资产升值收益的分离与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的分拆。开发商通过快速销售地产商品给投资商或运营商迅速收回成本,收益不高但资金回笼快;投资机构通过资产买卖获得高收益,同时也承担相应财务风险;运营商通过少量资产以杠杆方式扩大经营,获得较高现金回报并承担着市场与经营风险。

根据是否参与建设与运营环节,运营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只建设不运营模式,不建设只运营模式及既建设又运营模式。这三种模式及其优劣比较,如表2。

(2)运营模式中的入住方式选择。入住养老地产涉及两个重要权利,房屋使用权及产权,按照养老地产产权的不同归属,老年客户入住方式可以分为销售型、出租型及对接型。

销售型入住模式,又称购买型或不记名式,将养老地产使用权同产权一并让渡给入住老人,老人在入住时需要交纳一笔购买金,类似于购买商业地产。购买产权需要大量资金,对于入住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支出,但对于投资机构来说则可以快速收回前期投入成本。在后期运营方面,出让产权并不影响日后投资商收取其他服务费用,但入住老人通过购买产权“买断”了房产,因此养老地产及其它相关增值都由入住客户及其继承者享有,运营公司无法获得时间溢价。转让产权为也家庭带来了继承便利,契合了老人消费观念。产权销售模式也带来一些问题,如70年产权界定、入住老人想更换居住类型等。

出租型,又称会员制或记名式。出租型入住模式不转让产权,入住老人通过支付租金获得养老地产使用权。销售型入住模式通过“买断”一次性将产权及使用权转让,出租型以按月或年的现金支付购买养老地产使用权。出租使用权是专属的,入住老人子女不能继承,但入住老人不想继续居住可随时搬离。出租型入住模式在资金上给了客户一定缓冲,老人可以利用月养老金、原有住房租金等形式供养养老社区;投资商虽然无法快速收回投入成本,但对租金具有定价权,可以根据市场或者通货膨胀调整,获得养老地产溢价收入。老人在更换入住类型时,也更为便利,只需要缴纳不同级别租金即可。

除了目前这几种最基本的入住模式外,寿险公司还推出了与养老保险产品对接的入住形式,对接模式对养老保险产品及地产来说都是一种销售推动。当养老产品到达给付期限时,可以以养老社区入住权这种实际服务形式抵换,这时养老社区入住权与养老保险产品无异。这种抵换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提前锁定养老成本;但对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对接方式既扩大了客户群,又带来了精算定价上的挑战。一些寿险公司提高了条件,规定只有购买的保险产品达到了一定金额后投保人才能获得入住权。

四、 结论

养老地产业是目前养老产业中最为活跃的行业之一,也是涉及产业链长、相关行业广泛的“中坚行业”,养老地产与以房养老金融服务、证券化投资工具、医疗护理服务、老年用品生产、老年文娱业、旅游业都密切相关,其发展将带动起整个养老产业链的完善与提升。目前我国养老地产业各投资机构把市场定位都放在了高端养老社区上,开发形式单一,定位客户单一,盈利模式单一,养老地产多样性特征没有发挥出来。地产企业在房产开发经验及物业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寿险企业在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客户营销方面具有优势,医疗护理机构在专业疗养方面具有优势,因此无论是地产企业、寿险企业还是医疗护理机构、民政单位等投资主体都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商业模式。

参考文献:

1. 郑志华.基于养老社区的新型寿险商业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2012.

2. 傅鸿源,孔利娟.“以房养老”模式的现状及分析.城市问题,2008,(9):68-72.

3. 周燕珉.养老地产的15种模式.房地产导刊,2013,(Z1):120-121.

4. 欧新煜,赵希男.保险公司投资养老社区的策略选择.保险研究,2013,(1):119-127.

基金项目:2013年度保险会部级课题(重点课题)“商业养老保险及其产业链延伸国际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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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首春:养老产业分为福利型养老和商业型养老。福利型养老主要由政府负责,针对低保户、五保户和中低收入人群,比如公办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商业型养老由企业建设运营,政府提供支持,这种养老模式,现在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是应对目前社会越来越多的具有一定支付能力,同时要求较高服务品质的养老需求而开发建设的养老项目。

养老产业具有运营服务的本质属性,持有及通过长期稳定经营获得收益。养老产业链比较长,涉及法律政策、金融投资、规划设计、地产开发、养老服务、老龄用品、人才培养等,后期的运营管理和服务以及养老人才至关重要。

养老地产是养老产业中非常重要的硬件组成部分,由于其房地产开发的本质属性,追求投资回报效率是其最大特质。

养老社区不仅仅是养老地产,还要有针对老年人的配套服务和人文环境。

《新经济导刊》:“老有所养”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许多企业和投资机构纷纷涌入,试图分享养老产业这块大“蛋糕”。有人担心,企业逐利的本性是否会扭曲“养老”这项民生事业,您对此怎么看?

陈首春:对于养老,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定位是不同的,相当于保障房和商品房,政府应该负责中低收入的福利型养老人群。养老虽然是公共服务产品,但不一定必须是福利,既要有政府保障的养老刚需人群,也要有市场化运作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和企业存在。“老有所养”是指政府负责的那一部分中低收入人群,而有一定经济条件、希望得到更好养老服务的人群可以通过市场去解决。所以,不要把养老等同于公益,也不要不敢谈盈利,针对不同的养老人群,可以采取不同的养老渠道。

不管是房地产企业,还是保险企业,都是瞄准了市场化的需求。针对收入和消费需求的不同,既可以做高端的养老别墅,也可以做中低端的养老住宅和养老公寓,好比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和连锁酒店一样。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进入养老产业,条件并不具备,我也不认为房地产企业能成为未来养老产业的主流。房地产商是一个集成商,主要职能是生产和销售房屋产品。当然,养老不可能没有硬件产品——房屋,但仅有这个硬件产品远远不够,养老更多的是服务,提供一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生活方式。开发商只是提供了养老产业最基础、最前端的硬件产品而已,它必须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从事养老地产开发。

最近有微博总结了知名房企2013年发展战略的关键词,没有一家房企谈到养老地产。房地产商现在进入养老地产是一件很不靠谱的事情,即使提养老地产,也只是噱头。

《新经济导刊》:近几年,一些房地产企业和保险企业纷纷抢滩养老地产,但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有“圈地”、“噱头”、“变相开发”的质疑,请您分析一下?

陈首春:目前,政策环境和产业环境都不支持开发商进入养老产业,有打着“养老”名义圈地的嫌疑。五年前靠“养老”拿地还有机会,最近一两年已经没机会了。地方政府看得很明白,不相信开发商的所谓承诺。

虽然有的房企和险企已经在开发养老地产,但面临尴尬境地,因为房地产商和保险企业不具备运营养老机构的能力;而且,地产商也不愿意做养老机构的工作,因为回报率与普通住宅相比可谓天壤之别。开发商根本不可能去做利润率不到10%的养老服务。

养老地产是说得多,做得少,迟迟看不到实际案例。北京太阳城是一个特例。它是12年前获得的土地,截至目前,发展得不错,但也是非常心酸的。当时拿地的成本是20万/亩,现在那块地至少增值10倍以上。北京太阳城的成功得益于这十几年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如果以现在的土地价格去做养老社区,基本不可能。

《新经济导刊》:养老地产与住宅地产、商业地产、旅游地产相比,发展相对滞后,中国养老地产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陈首春:养老地产之所以滞后,我总结了三点:一是目前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并不支持养老地产的发展。今年之前还没有看到针对养老的土地出让,规划设计里也没有专门的养老用地。最新消息是,北京2013年在顺义要拿出一块土地作为养老用途,大家都在等待。

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指标非常奇缺。同样一块地,按住宅用地的出让价格远远高于养老用地,所以,地方政府没有动力供给养老用地。北京太阳城是住宅用地,基本是靠自有资金和施工单位的垫资来滚动开发的。

江西省的一个市长曾对我说,开发商来这里做养老,我不支持不反对。土地公开拍卖,你摘牌成功,一分钱不能少,你可以在这块土地上做任何养老用途。如果你能把民政部的指标带过来,地价可以商量。这反映了地方官员对待养老地产的一种普遍态度。

二是开发商做养老地产大多是噱头,最多只是一种尝试。基于高地价,开发商也要算经济账,开发普通住宅会很快收回成本,而做养老项目,即使小比例也是个大问题。现在的养老地产有在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产业用地上做的,惟独没有在养老用地上做,因为根本就没有养老用地。有的开发商在医疗用地上建养老地产,成本相当高,出租很贵,消费者接受不了。

三是养老没有形成产业,缺乏管理运营团队。尽管保险企业做了一些养老项目,但在管理运营方面也没有办法。保险企业作为投资人,按说不应该去做养老管理和服务,但在国内找不到合适的管理运营机构,不得不自己组建养老机构,边学习边摸索,但这不是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

将来的情况是,20%~30%的养老项目由保险企业或地产企业自己管理,大多数养老项目应该委托外包经营管理,但市场上没有这样的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可以大量输出管理,进行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即使有的养老机构可以输出管理,也存在一定问题,因为自身定位不清晰,也缺少人才和技术储备。无论是基层的护理人员,还是养老机构的管理团队,现在都很稀缺。不像酒店业,既有高层次的希尔顿管理集团,也有经济型的如家管理集团。

房地产开发商位于养老产业的上游,主要负责养老住宅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养老机构位于养老产业的下游,主要负责养老社区的运营、管理和服务。由于投资回报率的不同,上游企业本质上是不愿意进入到下游服务业的。当养老产业成熟的时候,才有利于地产商和险资做养老地产。当下游不成熟的时候,上游基本是忽悠。

《新经济导刊》:目前许多企业是能看到养老地产的商机,但苦于找不到成熟的商业模式,您对此有何建议?

陈首春:国家的养老政策是“9073”,只有3%的人群是靠养老机构的。北京已经有多个项目,把住宅出让用地强制搭配了养老用地指标,比如房山窦店的幸福汇。政府要求开发商建设一个较大规模的小区时,必须建一个1~2万平米的养老机构,无偿代建,好比建幼儿园和中小学一样。每个养老机构不需要建得非常大,就像如家酒店一样,几百个房间,几百个老人就足够了,符合适度经济的规模。

养老产业发展初期,硬件不重要,软件才是核心。实际上硬件的投资量并不大,1~2万平米的养老机构,几千万就够了,跟动辄数十亿的普通住宅、商业地产和别墅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未来,开发商不是养老产业的主角,发挥的作用也不是太大,当然也有开发商的商业机会。房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养老地产,目前时机还不成熟,我建议应该等待,不要盲动。

《新经济导刊》:您提出“养老建筑常规化,常规建筑适老化”的概念,请具体阐述一下?

陈首春:现在马上可以做的是,“养老建筑常规化,常规建筑适老化”。中国处于老龄化社会向老龄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老年人会越来越多。一栋建筑要考虑到老人因素已成为普世原则,不仅仅是住宅,还包括办公楼、商场、医院等。像日本已进入到高龄化社会,无障碍设施大量覆盖,常规建筑里已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