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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4:5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创新土地管理方式

篇1

[关键字]农村 土地管理 创新

[中图分类号] F302.3 [文献码] C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3-12-1

1 现阶段农村地区土地管理现存问题

近几年内土地经济对于中国经济的贡献占据了非常重要的比重,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尤其重要。因此在当今中国做好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工作,对于自然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非常特殊的双重意义,中央政府也在这一方面给予了非常多的关注。

分析我国的基本国情便可以发现,一方面,相比较告诉发展的城市化,我国的农村地区集中了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无论是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上还是适龄人口的入学率上,农村地区和城市相比都有着非常大的差距。我国农村地域广阔,我国的土地资源也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地区,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社会、教育和经济大发展来说土地资源便是其最重要的也是最根本的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开发,长远保护土地资源能够对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助力,从而减少贫困人口,缩短城乡差距。

另一方面,近年来由于对经济发展的盲目追求和人口的持续增加,土地开发在我国农村地区已经达到了极限,环境和生态系统也日渐脆弱。所以为了既满足当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又满足后代人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对维护农村的自然生态系统,土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便变得非常迫切。

2 关于农村土地管理方式的创新性

2.1 重视农地发展权

土地用途从农业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从而附有了更多的不同的用途使用的权利便是所谓的农地发展权。简单来说农地发展权从另外一种形式上改变发展了农业用地,让农业用地不再局限于农业发展,农地发展之后的土地性质是一种从属于地权的能够单独处分的财产权,并与土地所有权并立。

根据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从农地保护角度看,土地因为农业发展和维持耕作的需要从而无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错失了土地最佳的利用方向,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农地发展权的主体则应给予一定的补偿措施,具体方法可以在全国农村范围内推广设立可抵押的农地发展权或者普遍的农地发展权来鼓励那些保护土地作为农业用地的农民。

从土地用途角度看,农业用地用途转变方式的不同,农地发展权又包含两种,即许可转移农地发展权和限制转移农地发展权,或者是可转移的农地发展权和虚拟的农地发展权。

2.2 正视土地管理中农民与政府的关系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首要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来,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农民自主意识的提高和政府对耕地保护的愈加重视,为农民参与到土地管理决策中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第一,我国经济的开放和发展也带来了我国乡村社会的转型和转型的逐渐深入,改变了农民长期以来固有的思想观念,历史计划经济模式遗留下来的的对于政府的崇拜和认为政府万能的心理被逐渐地打破和消退,相反的是农民参与到政府管理中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对于自身事务和自身合法权益的关注,对土地管理决策的参与,让农业用地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第二,农民参与土地管理决策的权利得到保障。《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逐渐得到完善和补充,同时民主制度的改革也在大力地推广当中,这些都能够为保障农民参与土地管理决策的权利提供制度上和原则上的保障。除此此外,国内媒体对农业用地的关注和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也为农民参与土地管理决策权力提供了舆论上的支持。

第三,部分参与途径得到开放。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正逐渐地为农民参与到土地管理当中开放了部分途径,比如决策前政府向媒体和农民公开部分信息,决策时农民代表参与到整个决策过程中,决策后农民和媒体进行双重监督等。

2.3 强化土地利用中的分类

根据分类学的要求和管理的需要,《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了整合和划分。

一是按照“区域”和“类型”进行区分,划分标准则只按照类型的唯一性,并不按照“区域”来划分“类型”。

二是根据四个主要指标来进行分类,分别为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土地用途、覆盖特征。按土地用途划分一级类,二级类的划分主要依据剩下的其他三个指标。

三是遵照城乡一体化原则。城乡划分土地时不应经济和地域的区别统一按照共同指标进行划分,全面覆盖所有土地分类。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避免因政府职能部门职责交叉导致土地分类不同而引起的数据重复,统计矛盾,分析困难等问题,同时对于真正掌握可靠准确的土地相关数据,实现全国农村地区的土地改造、管理和保护及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科学的划分都具有特殊意义。

3 结语

虽然通过改变原有的土地管理模式可以鼓励和保护农民参与到土地管理决策中来,但是在当前和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内,由于受到农民自身素质、地区条件和行政体制的限制,土地管理决策对农民的全面开放仍然是需要努力的一个目标。这是一个逐渐成熟和改进的过程,政府需要不断地改正自己在土地管理决策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创新体制和规章制度,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欢迎农民参与进来,让土地管理决策的农民参与度更高。

参考文献

[1]叶剑平,吴正红.正确理解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J].中国发展观察,2006(11).

篇2

政府运作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的“散”,“乱”问题。很多时候,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跟配置。因此就有可能造成“类似于所谓的“各自为营的”的局面。这样不利于该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资源配置方面。按照之前传统的政府资源观点来看,所有的资源几乎都分散在每个部分,这样做,从某一程度上来说,有利于每个部分独立地解决相关的问题。但是这样做,又会带来很多的不良后果。由于没有相关的一个统筹安排的机构,就会使得有的时候不能集中所有的精力财力去完成一些大事,而且从某一角度上来说,容易造成一些资源的重复浪费。

由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分散的,所以职能的行使是不连贯的,就会从某一程度上来说,需要协调的层次会增多。就会直接导致政府执行力的效能降低。在职能方面,很多时候,一些有利的事情,大家争先恐后地完成,而对于不利的事情,就会一直进行推脱。

试问,这样的管理体系怎么会有助于民生呢?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办公任务,权力制约性比较差,不同的对于权力制约的部门分散在不同的组织里,这样其监管能力就会被削弱,从某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某些官员贪赃枉法,出现了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从体制的角度出发,决策,执行,监督应该是难以分离,相互制约,这样才能有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有助于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应该具有相应的立体式的运行机制

根据我们的常识,我们知道西方在政策上实行的是大部策。而我国实行的主要是分割式。即把真正的管理,从体制方面上进行分割,专门设置的相应的小型行政部门。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西方的大部制身上所具有新兴政府机制特点,将决策权,执行权,行政权,集合于一身,可以有助于权力结构的进一步重组。因此我国在地方公共管理的措施上应该参考这一点,能够健全新型政府管理机制。从当前的形式来看,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加减法”,二是“乘除法”。对于两者而言,是在现有的政府机制的一种重新编排以及组合。后者就是在部员人数,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做到完善,使不同的机构职能能够有力地结合在一起。

三、未来的发展方向

现实的生活实践中,不同的的政府部门有不同的管理职能,同时这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有限的,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方面它们又是相互关联,相互之间存在交叉的,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就需要很多部分相互合作,在不动机构的前提下,能够对相同相近职能进行重新的整合,将相关的职能人员划分到一个部门中来。其他的部门可以充当辅助作用,在这样的一个安排下,就能够做到责任明确,这样的安排就会更加有助于事情的顺利完成。

四、结束语

对于新时期的地方公共管理措施,还会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进步,这就需要更多人的公共努力,相信以后的地方管理模式会更加具有创造性,更加地符合广大人民的共同需求。要增强整体实力,同时从某些程度出发,去基本上去做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对以后的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在对工作的统筹安排中,所采取的相应的方法,更是对当前的体制的一种改革跟创新。这些所有的努力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从根本上去健全目前的一些管理条例,进而去整合政府部门的相应职能,使政府能从基本上出发,行使出自己的职能。这样的一个计划才是有创新意义,并且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以从某一方面成为推动建设的推进力。

篇3

【关键词】:虚拟政府土地管理创新研究

一、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

(一)虚拟办公

由于土地管理工作的程度较为复杂,且信息量非常大,在管理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单纯的人工操作及纸上操作,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状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土地管理管理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助网络以及数据库等技术,建立办公系统以及个性化的个人平台。办公系统中增加土地政务的多个方面,比如土地登记、公文管理以及人事管理等。如此便能实现土地管理工作生产及管理文件的虚拟化,确保相关文件在制作过程中的规范化、科学化以及无纸化。并且在对相关文件制作完成后可以有效地实现文件的传阅、审核、统计以及查询等多种管理任务。除此之外,土地管理实现虚拟办公的另一方式便是进行虚拟会议,虚拟会议的实现主要运用在远程视频会议中。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议对土地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以及事后分析,或土地管理部门中的各级领导做出决策或者指导各部门机构的工作等平台。

(二)政务服务

传统土地管理过程中各个部门的职能处于独立且分散的状态,公众难以找到自己需要的服务,也因此造成政府部门具有较大的管理成本。而虚拟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可以有效地连接土地管理的各部门,采用一站式的服务,不仅可以有效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土地资源管理庞大的工作量。除此之外,虚拟政府可以通过电子操作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全天候及全方位的服务,如此社会公众在寻找自己所需服务的过程中不用受时间、地点以及服务方式的限制,便可以充分地了解和掌握政府机构相关的组成、职能以及各项政策法规等资料,从而完成申报、申请以及各种手续等事务。

(三)信息传递

虚拟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可以通过网络提供实时的数据及文件信息,因此公众在办理事务或者查询信息的过程中不需要到实体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在此过程中,虚拟政府可以充当一个信息传递的作用,这样便可以在规定的服务范围内,为公众提供相关的信息。虚拟政府在运行信息传递职能的过程中比较简单,只需要连接单位及个人与信息公布的机构,便可以及时地土地监察执法的相关情况及更新的土地政策。除此之外,也可以随时将公众对土地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建议传递给虚拟政府,从而确保信息传递在传递过程中的畅通无阻,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管理信息的公共性。

(四)公众互动

虚拟政府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为其提供了一个双向的信息平台,公众在此过程中可以成为政府网络信息的者、评价者以及传播者,并且在此过程中也能向政府提出对一些相关信息的供给诉求。由于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土地信息量非常庞大并且信息经常处于不断地变动中,一般情况下的土地政策不可能完全符合民意,且土地执法监察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到位,但土地政策及执法监察制定及操作的过程中通过网络对其进行虚拟沟通,不仅可以显著地减少双向进行互动的成本,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地管理的参与度。

二、对传统土地管理体制影响

(一)打破了传统体制限制

1、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管理过程中采用网络技术,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变进行即时及有效沟通的组织困境,简化信息传输链,并且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利用网络进行发散式的传播,能够确保国土资源部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进行交换,并及时对相关信息做出反馈。

2、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随之缩小了数字鸿沟,这样便使得更多的公众通过网络来参与土地管理及政策的拟定中,从而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接受程度,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土地而引发的社会矛盾。

3、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更加科学并简单化了土地管理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复杂的管理链条,降低了对土地进行管理的劳动强度。

(二)组织权力分权化

传统土地管理体制下的权力是层层向上集中,基层政府人员一般没有决定权。高层部门在决策过程中采用垄断方式进行,而下级无条件服从。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改变了权力的分化,每个网络节点都连接着基层及高层部门,每个部门均可以在管理的过程中直接地运用自己部门或职位的权力,但在权利运用的过程中又不同程度地受平行部门的影响。这样,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层管理人员决策权的下移,而基层部门也将更具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如此便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管理中基层部门的权能,最终组织权向分权化发展。

(三)调整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

虚拟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运用改变了了传统或常规性事务的人工决策,使得管理工作朝着数字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的方向发展。最终能有效地改变传统土地管理组织中的弊病和缺点,从而能在很大程度上缩小土地管理组织的规模,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

(四)无缝隙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的中间层专业性过于明显,存在明显适应性不足的状态,导致土地管理中不同部门中间层的职责及功能无法替代,难以将任务进行转移。因此,虚拟政府在土地管理中便是在中间层发挥作用,打破各个部门中间层之间的界限。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可以全方位地实现与公众之间的互动,虚拟政府通过与实体政府的结合,可以直接地对部分公众事务进行处理,同时为实体政府传递非常规性的事务,最后将决策结果反馈给公众,最终实现无缝隙政府。

三、总结

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可以归类统计和采集传输大量繁杂的相关信息,促进正确决策的生成,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组织效率。除此之外,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通过与公众的互动,不仅可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也能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众对政策执行的反应。不仅可以显著地减少双向进行互动的成本,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地管理的参与度,帮助政府进一步对原有政策进行校正,最大限度地推进我国国土信息的公开以及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篇4

论文摘要:铁路用地具有资产量大,线长、点多、面广等特性。铁路用地的管理方式是由铁路用地管理的特性决定的,并且直接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出对铁路用地实行资产化管理、创新铁路用地管理模式、强化铁路用地管理力度、加快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促进铁路用地开发利用等加强铁路用地管理的建议。

1、铁路用地和铁路用地管理的特性

铁路用地是铁路运输生产的重要基础,是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条件,是铁路经营的重要资产,是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资本。建国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铁路用地管理,颁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门规章,对铁路用地实行重点保护,充分体现了铁路用地和铁路用地管理的特殊性。

(1)铁路用地资产量大。根据有关数据统计,2009年年底全国铁路用地为50.7万hm2,按平均每公顷75万元计算,铁路用地总价值在3 800亿元以上,约占全国铁路资产总量的1/2。铁路用地属国家所有,铁路用地资产为中央管理的国有资产,通过加强铁路用地管理,依法维护铁路用地权益,合理配置铁路用地资源,科学调整铁路用地结构,努力盘活铁路用地资产,充分发挥铁路用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当前铁路用地管理的目标。

(2)铁路用地线长、点多、面广。铁路用地呈带状分布,在各类图件上为线状地物,涉及面广,用地量大,不仅多邻、多界,而且穿省过县,跨越多个行政区域。我国土地管理是“属地管理”模式,而我国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为此,在实施铁路用地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处理好士地权属管理与土地资产管理的关系,厘清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的边界,通过体制创新,建立适应铁路改革发展的铁路用地管理体制。

(3)铁路用地是运输生产的物质基础和运输安全的重要设施。铁路用地作为铁路运输生产设施的载体,直接关系到铁路的运营秩序、运输安全和建设发展,在铁路管理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铁路用地管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办法,围绕铁路改革和发展,以维护铁路用地权益为中心,以确保运输安全为重点,以满足运输生产需要为原则,以发挥铁路用地效益为目标,全面加强铁路用地管理。

(4)铁路内部管理系统化、专业化的特性,要求对铁路用地严格管理。铁路内部各单位的用地依据其所承担的工作,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既分工细致又相互交叉,难以截然划分和具体细化;加之铁路各用地单位土地使用利益需求上的差异,极易产生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粗放使用、忽视使用效益等现象。因此,铁路用地管理必须根据铁路高度统一集中指挥的管理体制,按照铁路改革发展要求,努力强化机制建设,积极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考核检查,为和谐铁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

2、铁路用地的管理方式

铁路用地的管理方式是由铁路用地管理的特性决定的,直接影响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

(1)对铁路用地实行资产化管理。铁路用地作为一种资源性资产,是铁路运输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为此,应通过合理配置铁路用地资源,科学优化铁路用地结构,积极盘活铁路用地资产,按照资产化运作途径和方式,使蕴藏在铁路用地中的产出能力和经济效益发挥出来,促进和谐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 (2)创新铁路用地管理模式。铁路用地属特殊用地,在属性上具有不同于其他用地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受国家法律重点保护。因此,要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并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有土地资产行使管理者和出资人的职权;依据《公司法》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行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并结合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工作重点,在健全以铁路局土地管理部门为龙头、以区域性土地管理办公室为主干、以铁路基层站段为基础的3级铁路用地监察管理网络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强化铁路用地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方法。

(3)协调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强化铁路用地管理力度。铁路部门承担的是国家确定的铁路用地范围之内的土地管理工作,是国家土地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多年来,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把铁路用地管理机构作为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的延伸和有效补充。目前,经地方人民政府批准,铁路系统共设立了47个铁路土地(国土)管理局或管理分局。这种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和铁路局双重领导的铁路用地管理机构,其部分管理职权是由地方性径挟见授权或由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托的,这种管理模式大大强化了铁路用地管理效能。在这一管理模式下,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运用管理科学方法,整合职能,改革创新铁路用地管理运行机制,促进运转规范、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土地管理与铁路用地管理体制。促进铁路用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

(4)加快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提高铁路用地管理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必须逐步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使用便捷的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要针对铁路用地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研究建设符合高速铁路时代铁路用地管理特性的信息系统,提高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创新性、有效性。当前,要按照铁道部的统一要求,把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列人铁路发展规划,设计和制定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明确建设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促进铁路用地管理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和保障措施,提高铁路用地管理信息的利用效率。

(5)促进铁路用地的开发利用。铁路用地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蕴含较大的经济效益,依法开发、合理利用铁路用地势在必行。铁路用地的开发利用要以持续发展为基本出发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铁路用地资产。通过铁路用地的开发使铁路用地布局趋于合理,用途结构不断优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铁路安全生产条件和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铁路用地对铁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由于铁路用地的特殊性、用途的规定性、安全的关联性和规划的确定性,对于铁路用地的开发利用必须严格开发利用程序,除对铁路用地开发利用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外,还应严格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严格按经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实施,用严格的制度来维护铁路的整体利益,以保证铁路用地效益的最大化。

篇5

一、开拓创新,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在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面临规划计划供应紧、节约集约任务重、资源利益诉求多、依法依规要求严的情况下,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进农垦森工系统经济社会发展,我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清除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大胆开拓,勇于创新,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加快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上,动脑筋,想办法,使土地管理工作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时代的要求。二是着力转变管理方式,更多注重监管,更多注重预防,更多注重服务,更多注重运用综合管理手段;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管理创新与依法行政、市场配置与政策调控的关系,实现土地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增强创新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农垦森工系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想大事、谋全局、出主意、想办法,加快构建保障农垦森工系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探索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以改革的思路保护资源,以创新的办法保障发展,以务实的举措改善民生,以健全的机制杜绝违法,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促进农垦森工系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认真敬业,做好2014年度土地利用工作

1、制定计划,严格规范土地管理

为做好2014年度土地利用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自2014年3月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求,组织下属各所制定切合实际的用地计划,保障各项用地顺利实施,有力支援农垦森工系统经济建设发展。在周密制定用地计划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用地计划,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不突破。由于我局严格制定计划,加强计划管理与检查监督,全年土地利用工作开展良好,除划拨目录规定的项目外,其余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一律实行挂牌出让方式供地,无计划外批地、越权、违规批地和化整为零批地现象,规范了土地管理,收到良好成效。

2、真抓实干,完成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2014年是新农村建设、泥草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的第二年,也是建设用地项目最多的一年,我局深感自己身上的担子不轻,思想压力也很大。为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完成农场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我局做到早打算,早安排,在2014年年初,就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垦森工系统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基层各所上报各农场201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经认真、仔细核对审查后上报省厅。省厅批准后,又及时下发各农场及局直各单位,既满足农场2014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又严格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总量。在具体实施中,抢前抓早组织各所上报各项用地方案上报审批工作,做到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及时跟踪方案审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各所反馈。凡是未纳入供地计划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3、认真努力,做好上报国有土地工作

我局认真努力,积极做好上报国有土地工作,自2014年3月1日至年底,我局共上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方案247宗,经省厅批准200宗。剩余47宗地中有32宗地已报省厅,有待批准。全年共计审批各项用地171宗,面积91.66公顷,共收缴土地出让金289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4期,共46宗地,其中成交42宗地,面积19.14公顷,收缴土地出让金2170.98万元。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支援国家建设,增加国家收入做出了贡献。

4、加强监测,规范土地管理工作

2014年,我局加强监测,开展排查统计,以此严格规范土地管理工作。2014年是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信息动态监测工作的一年,我局根据省厅要求,精心部署,妥然安排,在供地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将供地信息上传到国土资源部网站,便于上级部门监管。我局还在2014年3月底进行了2008-2009年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排查统计,包括出让金、是否有改变用途、是否闲置等均进行了排查。其中发现欠缴土地出让金1宗地,改变用途2宗地,闲置1宗地,对这些问题都进行了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土地管理的严肃性。在4月中旬,开展房地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对房地产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各项工作顺利、扎实、有效进行,取得了良好成绩。

三、认真细致,做好2014年土地管理后续工作

2014年过去了,我局认真总结,仔细回顾,切实做好2014年土地管理后续工作,实现工作的完美。一是针对2014年年初目标考核细则对全年用地情况进行阶段检查,迎接总局年终工作检查。切实搞好土地调研工作,提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对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同时,继续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二是将对土地二级市场进行专项清理,及时做好变更总结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充实依据。三是对一年来的用地报卷及时整理归档,同时,结合目标考核细则对基层各所进行目标考核。

四、展眼未来,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

1、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土地利用方式

我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创新土地利用方式,解决用地需求与土地供应存在的矛盾,寻求一条既保障经济建设用地又保护好土地的途径,使二者统一于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中。在土地保护工作中树立科学发展观的统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保护政策的制定,提高对土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土地保护工作,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保护观。在土地管理中,要创新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引导,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控制用地规模,鼓励和引导建设紧凑型城市,确保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土地利益调整机制,加强集约用地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我局要按照价格反映稀缺的原则,努力将土地利益调整机制具体化,积极拓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渠道,加快形成以对内挖潜为主要特征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要研究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着重加强对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考核与评价,促进土地管理的进一步优化。

3、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加大打击违法占地力度

我局要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源头防范措施,深入探索“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及时从群众、举报、媒体报道和动态巡查等多种渠道中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土地违法违纪案件的快速发现机制和分级查处机制,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度,进行逐级考核和年度考核,增强执法人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有效遏制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