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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意义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8:02:1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非遗文化的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非遗文化的意义

篇1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化:辩证关系

1 前言

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4]18号)中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遗文献化就是对非遗开展田野调查,运用文字、口述访谈、录音、录像、数字技术等手段手集,通过学术分类,加以整理、分析、存储,保存文献、图片、声音、影像及历史资料。

非遗文献化给学术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如:非文字、非实体的活态文化知识的采集与收藏。文献化过程中对传承人的保护,非遗原生态空间和模拟生态空间的转换、数字化的技术开发与研究,文献化后的知识产权问题,用户使用层面的管理及服务模式,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应用哲学方法对非遗概念中“非物质”与“物质”、非遗的生存时空、载体及文献化实践活动的目的进行分析,认识和把握文献化的本质和规律。理清这几组关系对开展实践工作具有普遍指导的意义

2 非遗文献化的几组辩证关系

2.1 非遗概念的哲学理解:“非物质”“物质”之辩

首先,非遗属于物质观的“物质”范畴。物质观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存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据此,客观存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在哲学里人类实践也是一种客观存在,被列人物质的范畴。非遗的“非物质”概念是针对载体形态而言,非遗作为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是人类实践的结果,属于物质观的“物质”范畴,同其他一切物质一样处在运动之中,时间和空间是其存在形式。

其次,非遗概念中的“非物质”依托“物质”来表达和呈现。“物质形态”是促使非物质文化得以流传、使之成为遗产的不可缺少的因素,离开了物质的成分,非物质也就无从展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单一的超物质的非遗,非遗依附于物质遗产上,它与物质文化遗产相依相存,相靠相生。甚至可以说,没有物质文化的层面就没有非遗,脱离物质层面来谈非遗的保护显然不科学,不合乎实际。

2.2 非遗传承的时序:“古”“今”之辩

对非遗,它的存在形式、生存空间以及发生过程都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内容。在非遗文献化过程中,不能单方面强调其某一阶段的价值内涵而否定或忽视其整体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区域和族群的人对非遗的理解和认知不同。随着人类历史的纵向推进,受到不同主流文化思潮和政治的影响,一些非遗发生蜕变、甚至消亡,时间成了传承非遗要经受的最大考验。以昆曲为例。昆曲始于元代末年的江苏昆山一带,它兴盛和称霸剧坛的时间长达约二百三十年之久(1570—1800),即从明代隆庆、万历之交开始,到清代嘉庆初年。从晚明开始,昆曲经常在封建贵族及宫廷中演出,日益脱离群众、脱离现实,形式主义的倾向日趋严重,到清代中叶便转入衰落时期。由于后人大多不能理解它的唱腔,只偏重于曲词的欣赏,导致其题材范围日益狭小,限制了它的发展和改进。到了十八世纪后期,剧坛上出现了“花部”与“雅部”之争,直接导致了昆剧消衰。为了经受时间的考验,人们尝试将三维虚拟世界应用于昆曲表演与保护,演员们在一个三维影像捕捉和投影的环境中演出,屏幕是一个随着演员的动作、演唱以及伴奏乐器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虚拟场景。昆曲与交互式三维立体影像技术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昆曲的“古”貌,经受住了时间对非遗的考验,让“时间”停留,对“古”“今”之辩作了解答。昆曲的这一尝试也为解决其他非遗的“古”“今”之疑提供了借鉴与参考。

2.3 非遗的生存环境:“自在世界”“人为世界”之辩

如果将非遗原始生存环境看作是“自在世界”,将信息交流频繁、对其原始生存环境产生影响的外界看作是“人为世界”,不难发现,“自在世界”和“人为世界”在当前人类交流频繁的社会大环境下正在相互影响,“自在世界”不断转化为“人为世界”,“人为世界”不断影响和改变着“自在世界”。非遗产生于特殊的区域和族群中,通过口传身授得以延续传承,相对封闭的地形保证了它的原汁原味,在这种环境中,非遗的原生形态与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但同时也局限了它的发展,使之不得不面对诸如传承中断等问题。随着社会进步,信息交流频繁、经济社会开放、商业化开发等新形势促使非遗的生存环境发生变化,非遗在新环境中与“人为世界”产生冲突。通过环境构建,将“人为世界”转化成适于非遗生存的“自在世界”,形成拟原生环境,使其与人和自然重归于和谐。反之,如果不重新构建新环境,非遗在全新的环境下不再良性生存,假以时日,就面临着损坏、甚至消亡。认真思考非遗在新社会环境下的生存问题和价值问题,提高人们的遗产价值观和保护意识,是解决“自在世界”和“人为世界”矛盾的首要条件。“人为世界”提供的文献化手段更有利于保护与传承非遗,力争使其在保留原始属性的同时实现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4 非遗的传统栽体与文献化后的载体:“言”“意”之辩

庄子对文艺创作客体的审美风格这样论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庄子·知北游》),“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天道》)。指出文艺创作应该顺合、恪守自然本性,寻求自然的最高境界之美;文艺创作的手段是为了取得素朴的效果,素朴的美超过天下任何一种美的类型。非遗出自民间,是最为素朴的天地之大美,在悠远的岁月之河中固执地保留着它的“顺物自然”之美。将非遗文献化,即是将这种自然之美“既雕既琢”,能否“复归于朴”,也是对非遗文献化工作的一个挑战。更何况,将非遗由活态性转化成静态性,由活态的人转化成文字、影像,或是录音等等,又会遇到另一个问题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周易·系辞上》)。固化的文献载体无法将非遗活态的“意”尽善尽美地表现出来,只有通过活态的人才能完美地演绎它的自然之美。

非遗的存在和传承最显著的特征是以人的智能及其表现形式为主体来实现的,其文化内涵必须要由技艺拥有者个性化的表演或操作才能展现出来,如果作为传承和载体的人不复存在,那么,这种以人的活动(不管是脑力活动还是体力活动)为主要体现形式的非遗就不可能存在。要解决“言”“意”之间的矛盾,在非遗原生环境发生改变和信息载体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手段重构非遗的信息特征,使其适应现代信息环境,促进非遗的信息化生存与发展。

2.5 非遗文献化的目的:“藏”“用”之辩

藏与用历来是文献资料保存中相互矛盾的两方。如果仅为了“藏”,不体现出“用”,那文献资料就失去了实用价值,反之,如果只“用”而不注意典藏,文献资料就失去了延续性和可持续性。这是一对矛盾的主体,这两个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运动和变化。非遗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精神财富,被人为固化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一人类的共同财产,在达到收藏目的的同时,要辩证地对待“藏”与“用”的矛盾,不能为了片面追逐经济价值,就任由非遗在商业利益下消失殆尽,也就是说,要考虑如何“用”才不会损耗非遗的原貌与神韵,在怎样的保护制度和保护措施下“用”才会真正实现非遗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要解决这对矛盾,必须解决非遗文献化的法律问题、技术标准、用户层面的管理问题及服务等。对于非遗保护与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人们已经做出了深入探讨,这使得文献化工作能够有法可依;三维影像等高科技已经应用于非遗保护,在技术手段上提供了可行之法;在使用层面对用户的管理及服务模式还需要借助于相关技术手段作深入探讨。

篇2

关键词:非遗;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校企合作

广东是我国四大制鞋基地之一,位居沿海发达城市,地理位置的优越,省外、海外品牌纷纷入粤,使广东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鞋都和鞋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有“中国十双鞋,广东有其五”“全球十双鞋,广东有其三”之称。在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广东鞋的踪迹。但无须讳言的是,广东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近些年来,广东制鞋行业正奋起直追,着力加快品牌发展。要发展,就要有创新,要创新就要有新的技术和艺术灌入其中。非遗创新,既是时代的产物,又是聚焦非遗与时尚融合之美,推动非遗活化传承、价值转化的过程。作为时尚之都的广州,助力文化产业新发展是当下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省级非遗工作站申报工作,其中服装服饰工作站落户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广东省非遗工作站(服装服饰工作站)应运而生,将深度整合时尚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通过非遗文化赋能,优化提升全产业链,促进跨界合作,形成多业态、跨区域影响力,推动湾区时尚产业融合发展。制鞋行业作为服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品牌建设及产品创新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1价值所在,引领国潮

1.1应用价值

要推动非遗文化传承与经济发展融合,以文化产业为载体,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改造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方式,提升广东制鞋在中国乃至世界制鞋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使我国制鞋行业一改往日低端、廉价的加工状况,能够健康、飞速的发展,在这种情形下,以传统文化催生经济转型发展,在弘扬传统文化上具有很好的现实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近几年,随着我国在传统文化的大力推广下,国潮品牌应运而生。其设计理念将本国文化、元素添加在设计中从而形成。广东制鞋紧抓社会发展命脉,经过多年发展和培育,现已形成非常完善的皮革、制鞋产业链。据中国市场调研在线的中国女鞋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2017年)显示,虽然我国制鞋行业受欧美市场受金融海啸影响进口数量下降,而消费者对品牌的需求日益旺盛,所以在未来的十年里,中国制鞋市场仍将呈现迅猛上升的趋势。而广东,作为我国制鞋行业引导国内潮流的重要基地,接受最新国际流行讯息以及时尚元素的重要城市,企业对设计水平的发展非常重视,品牌建设更是行业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趋势。产品升级、品牌转型、发扬传统文化,无疑未当今鞋类设计师提供了很好的设计灵感,产品遵循在不同品类或风格的鞋产品当中,融入中国元素,既展示出新时代鞋靴个性的一面,又发扬我国传统文化。

1.2学术价值

目前在全球经济与文化一体化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融入各行各业。广东制鞋产业链以达到全国领先的生产制造水平,年产品出口总值远超越其他生产制造国家,如印度、越南、巴西等国。而在设计与文化引领方面,国外一线大牌仍处于主导地位,中国制鞋业没有形成属于本国独特的文化创意,加之当前本土鞋类优秀设计人才紧缺,中国鞋类设计环节较国际一线品牌有明显欠缺。如何打破设计环节,打造属于中国的鞋类世界品牌,广东制鞋行业的转型与升级是发展必然趋势。提高整体制鞋产业链,向全球制鞋产业链上游迈进,是广东制鞋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品牌建设、产品研发设计是目前广东制鞋企业迫切需要加强培育的方面。随着新时代文化创意全球发展的步伐,呈现以传统文化为主导,以产品创新创意为主要导向的发展现状。本着“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创新精神”的宗旨,以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带动传统制鞋行业转型升级,对广东制鞋行业的资源整合、技术创新、文化素质提升等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非遗文化传承下广东地区制鞋行业设计目的、开发方向与工艺技术等问题,行业、企业以及高等教育制鞋专业进行研究探讨,有利于转变当今制鞋行业“模仿”设计现状,努力推动和发展广东制鞋行业产业升级,企业转型。同时,依据企业、社会需求,对高等教育鞋类专业提供行业需求,从而提高专业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质量,有利于高职、本科等鞋类设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培养适合新时代企业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

2行业快速发展,引导新型人才

制鞋行业属于工业密集型产业,而中国在全球制鞋行业中一直处于生产大国、出口大国和消费大国,其鞋类产量、出口产量和消费产量分别接近全球的60%、70%和20%。中国鞋业的发展,可以说为全球鞋业消费市场提供了来源稳定的产品供给,与此同时,中国鞋业发展的外溢效应,为周边国家依托中国鞋业强大的供应链从而实现鞋业快速崛起,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但中国鞋业同时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其自主品牌及产品的研究及创新工作做得相对有限。基于此种原因,借助文化创意的全球化兴起,越来越多的原创品牌顺应时代的潮流不断兴起,而要独特,就要创新,要发展中国制鞋行业,弘扬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将两者紧密结合,提升广东制鞋业的同时,提升全民文化素质水平,创造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就要了解鞋靴,了解鞋的各个构造以及从鞋类演变的历史开始。要发展就要创新,无论是从工艺技术创新,还是造型设计创新,只有根植我国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华,才能彰显中国鞋靴设计师的人文情怀,并由此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鞋靴品牌文化产物。目前,国内对于鞋靴文化的整体发展研究,有了一定的进展,研究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的学者,以及研究纺织服装学的学者对此都有一些研究成果,例如:《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鞋履艺术在现代鞋靴设计教学的应用研究》温州大学,刘阳,硕士论文,2018年;《论鞋靴设计中传统文化的运用》温州大学,顾任飞,中国皮革,2013年06期;《继承传统文化与鞋类时尚创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彭艳艳,西部皮革,2011年21期。但专门研究非遗文化并应用到鞋靴产品当中的机构、学者或企业还相对较少。在企业方面,设计师具有传承与发扬传统文化的社会使命,是一切文化作品的创造者。只有顺应时展,不断通过新品理念、产品质量、产品特色、产品服务等方面提升品牌产品价值,这就要求鞋类设计师既要有丰富的鞋产品技术设计能力,又要掌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审美,同时,鞋类产品必须符合当下时代的审美产物并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处理好技术与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现代科技等之间的关系,设计出代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潮品牌产品,向社会展示创意转型成果。在院校人才培养方面,随着市场整合、消费者需求的提升,使得制鞋行业从早期的培训机构上升到中专层次的《皮革制品设计专业》、高职层次的《鞋靴与工艺设计方向》等,以及本科层次的《皮革专业》、《鞋靴与皮具设计方向》,至现今《鞋屡设计》研究生方向等。教学层次不断提高,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逐步细化,涉及鞋靴工艺制作、鞋靴款式设计、鞋靴样板设计等分门别类的进行高等教育教学。依据不同层次鞋类专业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从技能型专门人才到设计类创新型高级人才,通过院校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该层次教育教学过程中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素养,加强非遗文化知识,以及在鞋靴设计当中给予创新,为根除中国鞋靴设计的一味模仿、抄袭现象提供有力依据,为高校鞋类专业及制鞋企业培养具有强烈民族意识,保护和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新一代鞋类设计人才,给予有益意见。

3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共赴新时代

企业发展是高校教育的风向标。近年来,职业性院校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提高院校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增强高校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渐形成了以学校为主,企业参与教育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多方位合作办学等模式。如:企业管培生合作、学生就业合作、订单式培养、冠名班合作、名师工作坊等。培养了一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劳动者。对于广东制鞋而言,早期的样板师已退出时尚设计舞台,成为幕后支撑的主力军,而鞋靴设计师更多为年轻、潮流的90后、00后,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汲取时尚新理念,将制鞋行业引领国潮达到创新设计新高地。

4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也是一个国家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在研究和传承前人文化的同时,我们看到中华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然而即便如此,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非遗资源受到很大的冲击。很多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因此,在加强保护非遗工作的同时,各行各业也将非遗文化资源、文化传承引入行业建设当中,力争通过自己行业向中国乃至世界展现我国特有的文化底蕴。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从广东制鞋行业着手,挖掘并深入中国非遗文化特色,结合院校人陪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为努力推动或发展广东省乃至中国制鞋行业的发展里程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周凤华.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形成命运共同体[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07).

[2]高鸿.企业举办和参与是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07).

[3]覃大立.传统手工艺自主创新之我见[J].新美术.2012(03).[4]徐燕琳.广东传统非物质文化[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08).

[5]郑士林,张冬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与高校素质教育对接路径新探———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为例[J].现代职业教育.2018.

篇3

〔关键词〕非遗文化四川扬琴校园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传承、口传心授的“流变”文化遗产,被我们称为民族记忆的背影。四川扬琴是我国四大扬琴流派之一,作为巴蜀地区独有的民间文化艺术,于2006年8月列入“四川省省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8年进入中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四川扬琴的保护与传承是至关重要的,而学校是发展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阵地之一,是传承文明的殿堂。2006年,教育部将每年的九月份定为“非遗传承月”,目的是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校园中的宣传与教育。2008年,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入教材、进校园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党的十以来,多次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教育事业保护做出重要批示。2014年12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研究”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教育界专家、官员就此提出建议和意见。可见其重要性。教育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一个动因,一定程度上是中国“非遗”文化传承的产物;而中华民族文化的传承是我国教育的目标之一,并且是服务于教育的。“非遗”文化的传承与教育的关系,无疑是教育学探讨的重要论域之一。2007年5月,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成都举行,四川地区也陆续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并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用学生们乐于接受的形式来进行宣传。四川扬琴就是其中的一项。如何使这项艺术在校园中得到更好的传承,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四川扬琴进校园的现状调查

本次调查范围是在成都地区的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展开。主要内容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各学校为传承“非遗”文化所开展的工作;在校师生对于四川扬琴的认识;被调查人对于校园传承四川扬琴的一些建议。调查对象主要针对在校的老师和学生,以发放问卷的方式进行,并辅以重点走访、个别座谈及电话访问等途径。调查问卷共发放90份,其中,中小学50份,高等院校40份;收回有效问卷86份。在调查的学校当中,有将近23所学校在进行“非遗”文化校园传承的工作,并入选了“十二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研究―――民族音乐”四川省课题实验项目。其中,成华小学在常规的音乐课堂教学外,还把川剧、曲艺纳入小学生的第二课堂和课余活动当中,引导孩子们学习。青羊区的万春小学、树德实验中学等等也都开展了“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让孩子们感受戏曲、曲艺的巨大魅力。在高校当中,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分别选择了川江号子、羌族民歌以及羌笛作为研究课题。据电子科技大学该课题负责人何帆介绍,学校已经从各个学院选出对川江号子有兴趣多名学生,通过传承人和专家的传授,他们在逐步了解并掌握这门古老的音乐。电子科技大学还准备将川江号子纳入公共选修课并编制教材。来自成都师范学院的校长刘存绪表示,“传承文化是高校的四大职能之一,我们成都师范学院音乐系一直在积极地思考和探索着,四川扬琴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这一古老文化艺术,不仅是传承人和文化部门的责任,也是成都师范学院作为高校传承文化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成都师范学院于2014年7月2日,与来自川渝两地的国家级、省级“四川扬琴”传承人、专家及学者聚集成都进行交流研讨,“四川扬琴”传承培训基地当日在成都师范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基地的挂牌成立,使得四川扬琴的保护与传承正式走进校园,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有机会接触到四川扬琴,并感受其艺术魅力,从而愿意传承这一艺术形式,主动参与到四川扬琴的保护传承工作中来,使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散发新的活力。

二、四川扬琴校园传承的措施

从上述调查的结果来看,在所调查的院校中,基本都上开展了“非遗文化进校园”活动,有的还开设了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课程,但对于四川扬琴的宣传与学习还远远不够。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政府途径或者面向社会,对四川扬琴进行宣传。其中,学校的板报、报刊、海报都是很好的宣传阵地,可以定期开展曲艺文化的系列活动,以丰富学生的曲艺文化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可以通过系列活动的专题版块来举办“四川扬琴”保护的相关活动。如举办图片展和宣传栏,开设相关的专题讲座,或组织以“爱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川扬琴”为主题的文艺汇演。这些都可以通过学校和相关的曲艺机构或团体的合作来实现。其次,对学校而言,引进相关师资,甚至将传承人邀请到课堂让学生现场拜师学艺等,并由此增加相关专业课程及第二课堂。也可以对专业团体进行实地参观与考察,挂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基地,并建立相应的实习基地。另一方面,可以招标图书馆资源建设,购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文本或影视资料,重点收藏四川扬琴等相关曲艺类的图书音像资料,倡导并支持对已有相关资源的利用,通过组织相关的趣味活动来鼓励更多的师生参与到四川扬琴的保护传承中去。再次,对于学校的艺术团或音乐学院等相关的专业机构来说,可以在现有的艺术人才中选择适当的人选来进行四川扬琴的学习与专业训练,比如说通过对扬琴、民族打击乐、二胡等专业的学生进行选拔,此部分学生是有一定的器乐演奏技能的,在此基础上通过普修或选修声乐,再进行四川扬琴的专业培训,从四川扬琴的培养上可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随着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可以定期进行一些演出与实践,来扩大四川扬琴的影响度,由此,我们可以成立相关的扬琴社团。通过社团的演出与宣传,扩大四川扬琴在校园中的影响力,获得更好的阶梯式的宣传与影响,以达到传承的目的。

三、四川扬琴校园传承的思考

在当今整体物质化、市场化的经济时代下,特别是在我们西部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还有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曲艺四川扬琴的保护与开发。结合我们对部分学校的实地调研,学校课程设置与相关活动开展还不够,专业教师甚少。虽然部分学校都有相关的课程或系列活动,但其开展的内容大多是停留在对四川扬琴的具体艺术形态进行介绍,在落实到艺术形式方面的传承与如何保护等重点问题上却涉及较少。而且对于四川扬琴或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多是在“文化遗产日”前后段时间,组织一些相关的图片展或是以演出等形式进行简单的宣传,周期不长,而最终对于这些活动的影响也少有关注。且相关社团还不够强大,在校园中的影响较小,此外,学校所藏相关资料并不多,运用也不是特别充分。另一方面,大多数师生对“非遗”文化的认识大多停留在比较浅显的层面上,对于四川扬琴这种技艺性的艺术形式多半只停留在兴趣性的观赏上,很少会去进行下一步的学习,也不会去过于深入的进行了解,更不会对其进行研究。虽然师生都对非物质文化保护持积极的态度,但是真正付诸行动的却很少。就算有学生参加了相关团体,多也是一时兴趣,能够坚持下来的并不多。相比于其他的非遗文化项目来说,四川扬琴有她自身的局限性,比如说,她需要乐器的演奏训练与声乐唱腔等训练为基础,而每件乐器的学习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声乐训练更是对学员自身的嗓音条件有一定的要求,且两者之间还需要一定的磨合才能把这门说唱艺术演绎好。四川扬琴的学习周期比较长,对技术的要求较高,这也是四川扬琴校园传承中所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

我国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和辉煌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宝贵的财富,更是中华文化的根和魂。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对于整个中华民族具有深远的意义。四川扬琴的保护开发与校园传承模式是非遗文化传承中的一个很好的尝试。虽然这个过程中会面临一定的问题,也有其自身的弊端,但只要能将她坚持下去,并不断地完善下去,四川扬琴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即将会迎来更加骄人的成绩。(责任编辑:尹雨)

参考文献:

[1]彭科伟.浅论四川曲艺的保护和传承[J].中国音乐. 2013(4);

[2]张强.四川扬琴中扬琴的运用与演奏艺术[J].大舞台2015(11)

[3]洪霞.四川扬琴坐地传情谱新春[J].四川戏剧. 2012(01);

[4]李高.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的困境、意义及途径―――以铜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为个案[J].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6)

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理论

非物质文化是古代人类文明的证明和反映,对研究人类历史文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艰难的生存处境,在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大规模的减少,部分甚至处于濒危状态。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在1982年我国有着394种戏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面目前只有100多种,被大众所知晓的只有50种,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多。全世界范围都开始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措施来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流失。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是一种有效、基础的措施,对此方法的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保护现状

(一)概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群体、团体或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随着时间的推移,各个群体的生活环境、自然环境和历史环境相互作用使得为物质文化遗产发生了微妙改变和创新,是他们自身也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历史感,促进了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断传承、创新,才形成了世界上丰富多样的文明和历久弥新的民族文化。一个国家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底蕴决定着民族的发展,同时代表了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只有有着丰富深刻的民族文化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保护现状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历史文化对国家乃至世界的重要性,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精神生活,这是未来发展的必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至关重要,对其的保护措施也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研究讨论的重点。目前,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减少速度加快。各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不同国家之间也成立了国际性的组织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被进一步保护,国家也要采取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正确理解档案化保护

(一)档案化保护的必要性

依据联合国科教组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以一种信息和知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人们言传身教在群体中进行传播,这也体现了它的非物质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实现这种意识内容的生、传递、发扬光大。由于通过人们之间的言传身教具有不稳定性,容易造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歪曲和流失,所以档案化保护的形式成为了十分必要的保护手段。

(二)档案化保护的可行性

档案是通过文字、图表、音像等方式来实现对知识和信息的记录和传播,档案是一种载体,就档案本身而言没有意义,其价值体现在记录的信息和知识。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档案存在了一定的联系,有着一定的共同点。正是这种对有价值信息和知识的共同指向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成为可能。档案式保护不是指加强档案馆对申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也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研究。档案保护模式主要作用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环境的改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一种人为的保护措施,为其生存传播提供一种更安全、可靠的途径。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可以方便广大民众对一些知识信息的了解、学习,一方面使民众受到文化遗产的熏陶,另一方面可以激发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积极性

三、实现档案化保护的举措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档案式保护归结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研究、宣传普及,同时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档案固化、研究和宣传,最终实现改善其生存、传播环境的目的,进而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

(一)保证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建立、整理档案的基础性作用。档案的本身不能发挥非遗的保护的作用,非遗必须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必须通过人们相互之间的传播、认识和应用,所以单纯的记录记载不能保证非遗的生命力。非遗的性质决定了非遗有着无形性、多样性、动态性的特点,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容易忽视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增加了对非遗深入了解的难度。档案的建立和整理能够实现对这类知识和信息的整理和固化,有利于我们对非遗进行体统的认识。其次,加强档案发掘非遗文化意义的作用。非遗能够有着强大生命力,经过几千年时间的磨砺还能存在的关键的是其文化价值,非遗的文化价值对现代社会的进步同样有着重要意义。当今,经济发展迅速,快捷、高效成为了现代社会的主旋律,多以现代对文化价值重视程度不够,加强档案管理对非遗文化的发掘有着重要意义。最后,档案资料的公开性。非遗不应归少数人所享有,它是人民大众的文化,是属于世界的文化,通过建档、整理、研究得出的研究成果要实现共享,使学者和民众能够更加近距离接触认识非遗文化,重新拉近民众和非遗之间的距离,让非遗的文化精髓渗透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增进人民大众对非遗的宣传保护意识。档案公开的方式有多,例如电视媒体、图书资料、影视资料、学术讲座等,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宣传方式。

(二)保护主体的多样性

第一,加强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的参与。档案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复杂的工作和庞大的工作量还需要图书棺、博物馆、文化馆等相关文化机构的共同参与,弥补档案馆的不足,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工作的全方位进行。第二,鼓励相关专家和学者参与非遗档案化。处于精英阶层的专家和学者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他们能够深入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历史、人文、科学价值,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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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遗”文化 微博环境 推广路径

一、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徐州市作为华夏九州之一,两汉文化发源地,是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此孕育与成长,源远流长。相比其他地区的“非遗”,徐州市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种类繁多,覆盖面广。

徐州市非遗资源丰富,项目众多,属于保护范围的语言文字、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美术、传统戏剧、民间曲艺、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十余大类,共计101项,其中国家级9项,省级43项。从数量与种类讲,在江苏各地区中名列前茅。

(二)植根乡土,深入人心。

我市申报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无论在价值观还是呈现形态上都与大众有密切联系。它蕴含着深刻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理念,呈现出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特征。如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邳州等地,“非遗”项目数量众多,并多以传统手工技艺的形式存在,而在某些偏远的山村,“非遗”多以民俗文化、民间音乐等为主。

(三)知名度高,特色鲜明。

经过长期的传承与发展,徐州已经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非遗”项目,如徐州剪纸、徐州柳琴戏、徐州香包、沛县鼋汁狗肉制作技艺等。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徐州古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列入史书记载的大大小小的战役有几百次,这种地理环境形成本地独有的尚武、粗犷、豪迈又重情重义的徐州地方文化形象。这一切在徐州市的“非遗”资源上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因此,徐州市的“非遗”文化与其他地区相比,多表现出本地特有的热情奔放、不拘小节,如邳州跑竹马,表现金人在受到宋军追击时,迷惑宋军,布阵逃跑的情形,属于战争文化融入百姓自娱自乐的舞蹈活动,它节奏欢快,明亮高亢,队形变换多样,动作夸张,这在江苏的其他地区是不多见的。

徐州市“非遗”资源在新时期的传承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非遗”资源的推广度不够,人们的认同度不高,对于本地的“非遗”文化不感兴趣。我们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保护过程中的错误观念,如功利主义倾向,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冲击,市场需求严重不足,政府缺乏保护热情,等等。我们调查发现,尽管我市在徐州市民俗博物馆集中设置了非物质文化展示专厅,但是,展示内容较单一,局限为剪纸、风筝、纸塑狮子头等几个品种;而几次以推广民俗文化为目的的“非遗”项目的集中展示,到最后往往演变为纯粹的商业贸易,如徐州香包变身为批量生产的流水线制品,剪纸技艺完全为各种简单而廉价的剪纸产品所取代,而徐州剪纸与其他地区剪纸技艺的区别之处被完全忽略。这种“非遗”资源推广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非但无益于“非遗”文化的保护,反而会泯灭“非遗”文化本身的特点,导致其日趋衰落。

其二,表现形式已日趋落伍,文化内蕴挖掘严重不足。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丰县糖人贡为例。丰县糖人贡是以白糖为原料,用模具注塑的糖塑艺术品,是传统丧葬祭祀礼仪的重要载体。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过去延续下来的丧葬习俗也慢慢开始变化,程序越来越简单。再加上制作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较低,而且手艺往往不传外人,高门槛、低收入,造成糖人贡从业人员锐减,现在糖人贡艺人已为数不多,目前从艺者仅有10余人,糖人贡也几乎成了一种象征,面临濒危和湮灭。出现这种濒危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得不指出,丰县糖人贡能被列为国家级非遗名录,绝不仅因为其独特的制作技艺,而是由于它反映出四省交界地区在祭祀方面的独特风俗,而这种非常独特的祭祀风俗正是儒家孝道的民间表现形式,同时融合了佛教与道教的相关思想,其中的“抢贡”风俗体现了人们对生命传承的看重,我们甚至可

挖掘出其内蕴深厚的人文关怀的思想。遗憾的是,近年来虽然市政府对糖人贡进行了抢救性的保护,但是其相应的文化底蕴还发掘得不够,如果我们将眼光完全停驻在其制作技艺与民风民俗的表象上,则随着新时期丧葬礼仪的日益简化,丰县糖人贡也将彻底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其三,不能适应新时期的新网络载体的传播模式。以微博为代表的网络平台与活态性传承的非遗文化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两种事物,非遗的延续手段被称为“动态传承”。它首先需要传承者从主观上学习相应的技艺,通过主体的演化,成为自身技能的一部分,然后才谈得上传承和延续。但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在不断变迁,作为历史和社会的人,其身上所承载的文化因素也在不停变化。当一个社会的大背景发生变化的时候,“非遗”是无法置身事外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非遗”是一种受制于人的主观倾向的文化模式,这种独特的传承方式跟网络的确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如果我们不能彻底转变非遗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模式,那么它在网络化全球化为生的今天只会日益没落。

二、挑战与机遇:微博为“非遗”的推广提供新思路

微博时代的来临,深刻影响社会生活,非遗文化身处其中,也难免受其影响,我们认为,尽管微博与非遗文化之间存在某种隔阂,但它仍然为非遗文化的推广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负面影响:“微”文化对非遗文化的解构。

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形式对于包含传统文化在内的社会主流文化存在解构现象。传统的媒介文化,由于传播者和受传者彼此的局限性,很难实现公众之间信息探讨的互动性。微博则为大众的参与提供了平等性和开放性,社会公众在共建主题过程中实现言语的狂欢。全部的发言者从“文化批判的大众”转化成了“文化消费的大众”,广大公众以参与的姿态对个人利益进行大胆表达,实现言语的狂欢。正是由于微博在根本上扭转了我国长期存在的话语体系的单向化、正统化倾向,所以微博在诞生之后短短几年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覆盖。但是与此同时,微博所传播的大众文化也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媚俗主义的倾向,一些恶俗的网络语言充斥其间,这种话语体系的庸俗化潮流对于社会主流的话语体系存在严重的解构主义可能。而非遗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传统文化正是社会主流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微博在不经意间对于“非遗”文化构成了某种不利的因素。  另外,微博乐于传播新鲜社会现象,这就与反映传统民风民俗内容的“非遗”文化存在隔阂。“非遗”资源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能以物质形式固化,只能依靠口传心授,因此“非遗”的传统制作技艺都是靠师徒之间的教授完成传承的,而微博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它所承载的样式通常表现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可固化的信息,要让非遗文化依托微博得以推广,在技术上存在较大困难。

(二)正面效应:利用微博载体推广非遗文化。

微博传播形成微博事件的放大效应,具有以小博大的能量,为“非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机遇。微博的影响力惊人,而徐州市作为一个公认的慢热型城市,群众对于社会热点问题的敏感性不够,在这种境遇中,微博的小中见大即迅速放大社会事件的影响度的功能,使得它在最短的时间内对社会新闻进行广泛传播,甚至可以影响大众心理,引导社会舆论。在徐州市非遗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情况调查中,我们发现,各年龄层次的群众使用微博的情况都非常常见,在“您多久登陆微博一次”的问题中,有92%的人回答:每天登陆。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每天24小时登陆其微博账号。微博的广泛使用及其形成热点聚集效应的特点,为我们利用微博来宣传和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我们注意到:在“若微博等一些媒体方面对‘非遗’进行宣传,你是否会去关注”的问题中,有接近79%的人给予了肯定回答。联系到每年的“非遗”保护日,政府进行的宣传工作不可谓不多,然而,由于他们选择的载体多为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介,而这种传统平媒阅读的受众是远远无法与微博相比的,政府忽略的恰恰是微博这一载体,以至于市民缺乏关注度。如果我们在政府的官方政务微博或是“非遗”宣传专项微博推介各种非遗资源,那么其受众必然是呈几何状上升的。

三、微博环境中徐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广的实践路径

(一)借鉴微博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适应“微”时代,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体系。

微博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其“微”,新浪微博只允许不超过140字的内容,迫使微博的传播者只能将全部思想凝练在100多字中,这就直接形成了微博内容的微型化与简明性特点,它不适合过于深刻的思想表达,而这种语录体式、碎片化的即时表达形式更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同时,微博表达形式的简单明了符合百姓的“草根文化”的价值认同,微博的草根性必然带来大众性文化传播,而这些文化的表达方式更贴近人性表达与人文关怀。因此,老百姓热爱微博,热爱的正是微博所适合传播的那部分大众性流行文化。

非遗文化所凝聚的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文化本身的内容与外在表现形式是相对确定的,不适宜过多调整,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微博深刻影响社会生活的简洁化与草根性的话语表达方式,创新非遗文化本身的话语表达体系,以符合社会要求,适应时代变化。在话语表述上,要更加简洁明了,摒弃那些琐碎的、长篇大论式的话语模式,而关注最能体现其精髓的那部分内容;在内容上,要展现出其大众化、草根性的一面。“非遗”是来自民间的智慧,很难进入“庙堂之高”,它本身是完全贴近生活、贴近草根的,但是在长期的流转过程中,为了对“非遗”资源进行保护与推广,总是需要先进行整理与归纳,在这一过程中,关注的重点在于其学术性的一面,在话语体系的创建上,也偏学术性的表达方式。因此,我们认为,要在微博上推广“非遗”资源,应完成学术语言到生活语言的转换,因为生活语言更符合大众认知水平,更多地遴选那些能体现“智”、“意”、“情感”类的话语。

(二)挖掘徐州市“非遗”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剖析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并适当地赋予其新的涵义。

“非遗”文化能传承至今,除因为其具有丰富的文化内蕴之外,还在于它凝结了千百年来劳动人民的智慧,这种智慧在很多情形中表现为一种朴素但合理的价值观与伦理观,随着时代的发展,它的某些表现形式已逐渐落伍,其适用范围慢慢缩小,然而其内蕴的合理的价值观念与浓厚的人文关怀却使得它能够历久弥新。诸如民间口头文学、曲艺、音乐等传统表演艺术及大量的民间礼俗、庙会、节日活动等仪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朴素的人生道理,无论时展到何种地步,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永远不会消失,而这也就是非遗文化能够一直传承的最根本原因。在全球化、网络化的今天,也许包括非遗在内的某些传统文化样式已经显得如此不合时宜,但是如果我们能揭示其最本源的涵义,则很可能会被其蕴含的朴素而科学的价值观念感动,因此,要赋予非遗文化新时期的特征,就必须保持其本源内容的确定性,同时要挖掘出其最能反映劳动人民美好、善良、智慧的一面,这就是韩国的泡菜制作技艺及中国的珠算技艺可以成功申遗的秘诀所在。

“非遗”文化在产生和发展之初,往往与人们的民间信仰、祭祀占卜、祈福避灾相关,而在之后的流转过程中又往往会发展出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并且不同的地区和民族,操作仪式的流程也有较大区别,发展到现代社会,可能其原初的意义已经少有人知晓,而人们的关注点更多地集中于仪式本身。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国家级“非遗”——端午节,多年来人们对于端午的记忆仅限于吃粽子、赛龙舟和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事实上端午最初是以祛病消灾、祝福祝寿、企盼吉祥的美好节日形象出现的,吃粽子主要是时令需要,而赛龙舟的竞技意义已经超越端午本身的纪念意义,至于纪念屈原大夫只是湖南部分地区的局部风俗,从整体上讲,端午的祈福祝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初意义已经荡然无存,端午整体的文化形象遭到损害。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探寻隐藏于种种繁琐仪式后的非遗原初的意义,并以此为契机,赋予传统的文化内蕴新的涵义,进行全新的诠释,文化的表现形式可能会过时,而其内蕴的合理精神却可以超越时空具有永恒的价值。因此,我们对端午节的节庆意义重新进行诠释,就应强调其祈求健康长寿、防病祛病、顺应时令的一面,并且可以结合近年来世界各国防治非典、禽流感等大规模的防疫活动,赋予其崭新的时代涵义。

徐州市的非遗文化存在同样的问题,在文化内蕴的开发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微博固然不可能对非遗文化进行全景式展现,但是如果发掘出其合理的人文价值,则可以利用自己的特点展现精髓,让其焕发生机。  (三)结合时代特征,赋予其适合新时期的表现形式。

工业化时代

人们对于大机器生产的工业品反而产生了厌恶情绪,出现返璞归真的心理倾向,这为我们推广非遗文化提供了契机。我们注意到,窑湾古镇的绿豆烧、甜油制作工坊总能吸引大量游客,人们对于纯手工制作的绿豆烧酒与甜油有特殊的好感,设想如若我们抛弃绿豆烧的核心竞争力“纯手工制作、传统技艺打造”,那么游客对其新鲜感将荡然无存。因此,针对传统的手工技艺、民风民俗、节庆活动等传统文化,我们绝不能擅自更改,而应保留其流传下来的最原生态的那一部分。

但是仅仅这样还不够,因为微博受众的年龄层次偏低,年轻人容易对新鲜事物感兴趣,而类似徐州柳琴戏、徐州梆子、徐州琴书等这些多以方言表述的民间艺术及多展现喜字、窗花、古典传说的徐州剪纸,如果通过微博传播的仅仅是这些内容,就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解决的办法在于让传统技艺制作出新产品,让民间声乐艺术展现新生活。近年来,全国各地非遗传承人对于非遗表现形式的创新进行了各种尝试,也取得理想的效果,如三名大学生以珠江三角洲沙门地区的国家级非遗沙门民歌搭配街舞,让民俗专家都拍手叫绝;荆楚文化的代表之一,楚式漆器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精美的纹饰闻名于世,楚式漆器的传人们把传统技艺与现代生活紧密结合,创新制作了灯具、名片夹、笔筒等文化用品,受到了市场欢迎,在传承、推广非遗的同时还增加了收入。徐州市的非遗资源在创新形式方面还有多种可努力的方向,以徐州剪纸为例,表现内容不能仅限于喜鹊登枝、双喜字等题材,可以从水乡风情到壁画、从静物到人物,将画所题材大大拓宽。又如徐州香包,它之所以能从全国种类繁多的香包制作技艺中脱颖而出,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本身就是创新的结果:将刺绣文化、养生中药、中国十字结文化融为一体,具有相当的独创性,目前在表达形式上既可以从香包的刺绣题材入手,展现现代生活,又可以从香包的实际用途出发,将香包用于钥匙链、汽车挂件、钱包、项链、摆件等物品上。一方面把传统技艺完整地保护下来,延续民族的血脉,另一方面紧跟时代步伐进行创新,在坚守传统技艺的基础上进行形式、载体的创新,使传统技艺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更适合微博受众的心理需求。

(四)整合多种传播载体资源,构建以微博为平台的新兴媒介与传统媒介相结合的立体化的徐州市“非遗”文化推广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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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的表达 文化的文法 文化重构

[中图分类号]C912.4;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05-0035-07

一、从“有形”到“无形”:文化的表达与文化的文法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开始致力于世界范围内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1978年首批遗址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此期间就有会员国对保护无形的文化遗产表示了关注,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综合概念被引入到UNESCO内部的工作机制中也经历了长期的论证,并于2003年在第32届全体大会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尘埃落定。可见,从“有形”的物质文化到“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其在世界遗产保护范畴内经历了一次从认识到实践上的文化反思。

以日本为例,早在1950年日本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就综合考虑了有形文化财产和无形文化财产的保护问题,这可以说是世界范围内“无形文化遗产”保护较早并在国家法律政策层面的体现和实践。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与日本民俗学之父柳田国男有着很大的关系。柳田在《民间传承论》(1967[1935])中将民俗分为“有形文化”、“语言艺术”和“心意现象”三大类。在《乡土生活的研究法》中他又把“有形文化”进一步分类为住居、衣服、食物、生活资料的获取方法、交通、劳动、村、组合、家、亲戚和亲属、婚姻、出生、灾厄、丧事、年节活动、祭神、占法、诅咒、舞蹈、竞技、儿童游戏与玩具等共22个子项目。后来他曾延续使用此种分类,但也指出分类具有的局限性和相对性。应该说,柳田的民俗分类法使得日本民俗学具有了十分宽泛的研究范围,涉及到人们生活的几乎所有重要的方面和层面,并不只局限于民间的文学、语言、艺术和信仰等,也包括了物质文化层面的内容。1936年著名民具研究专家谷敬三主编的《民具搜集调查要目》对于生产、生活等物质文化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柳田和谷的分类对于后来的日本学术界包括文化行政等方面影响很大。1954年文化厅及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在《民俗文化财手册》等文件中也大体是按用途分类的。日本学者一般较多赞同上述分法和文化厅的手册。1954年12月,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告示第58号公布的“重要民俗资料指定基准”如下:A、在以下所列的有形民俗资料中,其式样、制作技术、用法等方面,反映了我国国民之基础性的生活文化特色且具古典性者:(1)衣、食、住所使用的,如衣服、装饰品、饮食用具、光热用具、家具、民居等。(2)生产、生业所用者,如农具、渔猎用具、工匠用具、纺织用具、作业场(作坊)等。(3)用于交通、运输及通信者,如搬运用具、舟车、“飞脚”(江户时代的信差)用具、“关所”等。(4)用于交易者,如计算用具、计量用具、看板招牌、“鉴札”(由官方颁发许可证的称谓)、店铺等。(5)用于社会生活者,如赠答用具、警防用具、刑罚用具、青年屋等。(6)有关民间信仰者,如祭祀用具、法会用具、奉纳物(供物)、偶像等,还有咒术用具、社祠等。(7)有关民间知识者,如历法用具、卜占用具、医疗用具、教育设施等。(8)与民俗艺能、娱乐、游戏、嗜好有关者,如衣服道具、乐器、似面、“人形”、玩具、舞台等。(9)涉及人一生的,如产育用具、冠婚葬祭用具、产屋等。(10)有关年节行事者,如正月用具、“节句”用具、盂兰盆节用具等。B、在前项所列之有形民俗资料的收集中,其目的和内容等,有如以下各项之一并特别重要者:(1)反映历史变迁者;(2)反映时代特色者;(3)反映地域特色者;(4)反映生活阶层之特色者;(5)反映职业和技能之各种具体情形者。C、与其他民族有关的前述各项所列之有形民俗资料,或在其收集中与我国人民之生活文化在关联方面特别重要者。

文化财保护委员会从1962年起进行了民俗资料的全国紧急调查。调查所依据的《民俗资料调查收集手册》(1965年)中的分类项目,包括衣、食、住,生产与生业(农耕、山樵、渔捞、狩猎、养蚕、畜产、染织、手工、诸职),交通、运输与通信,交易,社会生活,信仰,民俗知识,民俗艺能,娱乐,游戏,人的一生,年中行事、口头传承等;并进一步把上述各项内容分为“有形”和“无形”两大类。从民具的上述分类看,实际涵盖了日本民众生活文化的几乎所有重要的方面。

在日本现今施行的《文化财保护法》中,明确将国家依法保护的文化财对象划分为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民俗文化财、纪念物、传统建造物群和埋藏文化财(地下遗迹和文物)等六大类别。有形文化财包括建筑物、美术工艺品,如绘画雕刻工艺品、书法作品等,无形文化财包括戏剧、音乐、传统工艺技术等。而民俗文化财则包括无形民俗文化财和有形民俗文化财。前者包括衣食住行、传统职业、信仰与传统节庆相关的民俗习惯、民俗民艺等,后者则包括无形文化财活动中使用的衣服、器物、家具等。日本学界的这种分法,显然把民俗文化财作为文化财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单独将民俗文化财再次划分为“有形”和“无形”,旨在说明在民俗文化的保护过程中,如果只侧重有形或无形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都不可能将民间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做到完美,毕竟无形的技艺、岁时节庆等民俗文化往往需要有形的物质民俗作载体,才能将其完整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种划分方式所带来的另一个更为客观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语境时民俗文化如何发展?而它的发展实际上应该建立在“无形”民俗文化和“有形”民俗文化遗产共同保护的前提之上。正如在2010年11月中国艺术人类学学术会议上,英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莱顿(Robert Layton)在会议发言中所言,非物质文化与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相关的,它们可以被看作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两个重要元素:通过艺术表达出来的理念或信仰,有效表达它们的技艺。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艺术家创造出来的物质或形象及艺术家们诉诸于物质媒介的技艺,所以文化传统的成功传承需要硬币两面的永恒存在――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在某种意义上相当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附着在物质文化遗产上的理念和文化价 值,如中国的中医、广东的凉茶等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这个道理。这就让笔者联想到人类学中对一种文化的定义之观点可以与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著名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把文化分为可观察的文化和不可观察的文化。可观察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或技术文化、社群文化或伦理文化、表达文化或精神文化;不可观察的文化主要指文化的文法。这一分类受语言学的影响,文化和语言很类似,一部分是可以看得见的,是可观察的文化,一部分是不能看得见的文法,是下意识存在的。如我们熟悉中国文化中人的各种行为,主要是因为我们有同一个文化的文法。虽然这一分类对于文化遗产而言还是不能把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涵盖进来,但它给我们重新分类提供了很好的视角。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讨论中,可观察与不可观察是非常重要的出发点。不过上述可观察与不可观察的分类在文化遗产的框架下可以重新分类和归纳。如在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中与可观察文化的第一个层面完全吻合,而伦理文化和精神文化应该归入到非物质文化的范畴中。伦理文化是一种道德与制度的规范,而精神文化一方面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另一方面又因为这些表达的创造又倒过来安慰我们自己,它包括艺术、音乐、文学、戏剧以及等。文化的文法是潜意识的存在,是深化在同一文化个体中内化的逻辑。如昆曲作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形式是有空间、具体内容和艺术等文化的表达,但在昆曲分布的地域社会人们对于昆曲本身又是其内在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有着很多的心理文化图式,这就是一种内在化文化,存在于地域群体人们的细胞之中。所以文化的文法应该包含在前文谈到的附着在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中文化表达上的理念和价值判断。归纳起来,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包括文化的表达(如艺术、音乐、文学、宗教、戏剧及像视觉、听觉、味觉所表达出来的文化的信息等)和文化的文法(如感觉、心性、历史记忆、无意识的文化认同、无意识的生活结构和集团的无意识的社会结构等)。如此定义仅仅是为了操作的方便,其实物质与非物质(原日文称“有形”和“无形”,从日文翻译成英文又翻译成中文就把“有形”翻译成了物质,“无形”翻译成了非物质)不能简单地截然分开,就如同一个钱币的正反两面,它们还是在一个整体上。同时我们还应该强调“非遗”是一动态的过程。中国的“非遗”理念和政策,也是在考虑两者的有机联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心和边缘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法,其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一过程自然和文化变迁联系在一起。文化变迁一般是由本文化内部的发展及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而引发的。其一是文化的涵化,是指不同族群持续地接触一段时间后因互相传播、采接、适应和影响,而使一方或双方原有的文化体系发生大规模的变异的一种过程及其结果。其二是文化传播,因为在相互、持续的接触中文化传播不可避免,只有通过大量的相互传播,涵化才能最后实现。涵化强调双方长期的持续互动,双方文化的接触是全面的。另外,涵化过程无法区分涵化的主动方和被动方。最后,涵化的结果是双方在长期互动中通过双向传播或单向传播,使得双方或一方原有文化体系发生大规模变迁。通常变迁先发生在文化边缘地带,然后才向文化中心推进。这种横向的文化变迁过程在文化区的纵深发展即是涵化的过程。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民族文化一直是主导文化,与其他少数民族文化相比,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中享有着重要的话语权,有时甚至是一种支配地位的话语权。与此相对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层面上,一般就会形成这样的理解,无论从地域分布上还是文化话语权的把持上,都会形成汉文化的“中心”和少数民族的“边缘”。而且在文化发展走向上,通常是“中心”影响“边缘”。多年前笔者曾就“中心”和“边缘”的问题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进行了讨论,希望能树立从边缘看中心的意识。其实在非物质文化的研究中也应该树立此种意识。特别是在现代语境下,涉及到汉文化的一些非物质文化事项在汉文化的发源地竟然消逝不见;而相反,在所谓边缘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这种非物质文化事项却得以完好地保留下来,成为富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地方文化。如贵州安顺的“地戏”、广州吴川的“飘色”。在这种长期的文化变迁过程中,文化的分布和影响力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原来单向度的中心影响边缘的思考,显然面临着新的挑战。

2007年笔者到屯堡村寨参观,看到其文化体系非常特别,保留了诸多江南的文化特质。贵州安顺的屯堡文化来源于明朝朱元璋大军的“调北征南”。明朝军队平定南方后,为了统治南方,朱元璋命令大军就地屯田驻扎下来,还从中原、湖广和两江地区把一些工匠、平民和犯官强行迁到贵州安顺一带居住。随着历史的变迁,这些人在亦兵亦民的过程中繁衍生息,一方面不断吸收当地的生活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恪守各自世代传承的文化生活习俗,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屯堡文化,既保留了先民们的文化个性,又在长期的征战耕读生活中创造了自己的地域文明。而在600多年的屯堡文化环境里,又生存和发展了以傩戏为形态的安顺地戏。安顺地戏的传承虽源自于江南,但经屯堡人移植于黔中以后生根发芽,开枝散叶,成为贵州境内堂戏班子最多、剧目独特、唱腔古老、面具个性鲜明、数量惊人的民间傩戏。它多在广大农村表现,其演出场地皆为村寨内平坝,群众围而观之;演出者均为本地村民自娱自乐,祈福禳灾,并彰显当年屯军之威仪和尚武之精神。同时,地戏这种集体性娱乐活动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给予居住在少数民族文化优势突出的贵州当地汉人一种强烈的民族文化认同。

广东湛江历史上属于多民族或多族群的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族与各民族文化在交流中已经发生了涵化,今天以湛江为中心的地区已经形成了多元民族文化交融的局面。早在2000多年以前,汉代徐闻港就成为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现代湛江因为经济交流活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港口文化。在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很多学者从整体把握,将以湛江为中心地区的民俗纳入到岭南民俗这一大的范畴中,但如果考量具体的文化事项,我们会发现湛江民俗与广府、潮汕、客家这三大民系的民俗相比,有许多独具特色的地方。例如湛江吴川的飘色巡游,飘色是吴川的“元宵三绝”之一。据《吴川县志》记载,清代吴川梅有种色叫“转色”,用一张长方形台,装上一张转动的板凳,中间坐着化妆的少年儿童数人。每年游神时,四人抬着游行,不时停下奏乐唱曲,人们将板凳转一周,谓之“转色”。后来又演变为“板色”,以木板做成色台,用纸扎成花木亭台,所谓色,是一名歌妓坐在台上,手抱琵琶或胡琴,人们抬着游行,经过社庙之处必奏乐唱曲。实际上,从历史源头和飘色活动的全过程看,早期吴川飘色与“迎神赛会”有关,是民众祈求神灵镇邪去病保平安、企盼丰年的原始祭神求福活动。飘色活动在吴川据可考的时间至少也有800多年的历史了,而与之相关的“迎神赛会”显然也与中原地区此类民俗文化关系密切。汉地的迎神赛会常常需要一些童男童女装扮成戏曲中的人物出现在巡游队伍之中,这在江南一带迎神赛会活动中也有所体现。但是,从历史溯源的角度来看,这种来自 于汉文化主导区域的活动,流传到粤西一带,却和地域文化结合,集中当地工匠的智慧,创造出“飘色”这一富有地方特色的活动。今天的飘色,既有舞龙、舞狮之类处处可见的传统艺术形式,还有在中国,甚至东南亚地区华人所独有的以傩戏徒刑队伍组成的飘色阵营。

上述两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例证有相似之处:从历史溯源上看,都源自汉文化,但是最后得以传承和保留的地域却是在处于西南和岭南的边缘地区,而这些地方却往往被看成是文化的边缘地区。二者在文化的表达和文化的文法方面都富有地方色彩,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保留原来的汉文化特征之外,也融入了当地的一些文化特色,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如果按以往的标准考虑,从地域的角度来看,它们属于文化的边缘;如果从周边文化形态的包围和与汉文化区的联系来看,它们也属于边缘。但是,事实上它们目前备受研究非遗方面的学者和当地政府的重视,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野,在当地得到了很好的传承和保护。而反观两种文化事项的发源地的汉文化主导区域,如江南地区,类似于安顺地戏的傩戏以及以童男童女装扮戏曲人物的吴川飘色这种迎神赛会形式显然已不多见。

那么该如何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中心和边缘呢?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显然以往以地域和汉文化作为依据划分文化的中心和边缘是有欠考虑的。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是近些年来才提出的话题,但是涉及到的民俗文化、民间工艺等传承和保护却是由来已久。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非遗中的文化事项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认为它是过去发生的。不可否认,作为传统文化一部分的非物质文化是在动态过程中不断吸取新的内容而形成的,但它是植根于自己民族土壤中比较稳定的东西,有相对不变的一面,能够超越时代而长久延续,同时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具有新旧交融性。这些非遗文化事项从过去一直发展到现在,是过去与现在交融的结果,渗入了每一个时代的新思想、新血液。所以如果再用传统的文化中心和边缘来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一定要超越简单族群或民族的分类体系,要突出地方的概念。又如在先生所倡导的中国民族走廊的研究,不管是藏彝走廊、河西走廊还是岭南走廊,不同民族或族群创造出各自的文化特性,但同时不同的族群或民族文化又不断地交融共生,形成走廊中不同空间中的共有的地域文化。这就是很多地方性的文化已超越了固有的族群概念,形成了不同族群或民族共同的地域文化道理所在。所以,我们要看到文化的包容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工作中体现这种包容性,不能机械地区分文化的中心和边缘。其实,这种中心和边缘在当代的文化语境下都只是具有相对的意义,在文化意义上没有中心和边缘的绝对划分,只有相对的文化中心和边缘。

三、从传统到现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的创造、重构

孙家正曾指出:“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各国传统文化不同程度的损毁和加速消失,这会像许多物种灭绝影响自然生态环境一样影响文化生态的平衡,而且还将束缚人类思想的创造性,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社会的全面进步。”目前,我们进入了全球化时代,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城镇化发展(包括少数民族地区)改变了民俗文化产生的原初地理和文化空间,城镇化后的村寨已与原初意义上的农村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现代化过程中,周边城镇和大中城市的辐射力对村寨的发展更具影响力。大中城市的城市文化和中小城镇的城镇文化会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村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通过大众媒介、交通运输、商品交易、旅游观光等途径。乡村的文化空间不再封闭,各种文化开始在这里汇聚、碰撞,以前所谓的封闭落后的农村现在基本已经不存在。

而在农村接受的现代文化中,大众文化的影响值得一提。科学技术的发达,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西方文明的引进,都为大众文化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使其在中国这块刚刚开发的土地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加之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经济效益作为其外在的推动力,大众文化的审美趣味完全以大众欣赏取向为主,在内容和价值观上也呈现一种中立化趋势,这都使得大众文化产品的内容与形式趋向于某种同质化、普适性、泛众化,更易于被民众接受。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地域、历史等原因形成的不同文化形态与大众文化的诸上特性存在着很大的不同。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呈现出不平衡发展的趋势已十分明显,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消逝的速度也在加快。而有的地方由于采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竭尽全力挖掘民俗文化的商业价值,又把民俗文化的发展推向了商品化的一端。但过渡强调把文化作为资本的理念,会使某些地区民间文化得以恢复,而有些地方却在式微,出现民间文化创作断代、艺术传人断代的严峻现实。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是民间社会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实施主体主要是下层民众。行为特点则是高度世俗化;尊奉着在传统中形成的道德秩序;在交往上看重亲缘、地缘等关系;文化传播方式通常是口传心授和日常生活中形成的民俗规约和惯例;其本身具有较强的传统性和封闭性。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来看,已经和即将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大多都是中国各地方、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它们被认为是国家的文化瑰宝,但在全球化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却面临着失传和濒于灭绝的危机。如何保护这些民俗文化,关系到民族文脉的传承。尤其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对于这些无形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最好的方法或长久的发展之道莫过于把它们保护在基层社群之中,亦即创造、解释和不断地再生产出这些民俗文化的社会环境与文化土壤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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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类高职院校;保护;传承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见证,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日趋恶化,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续困难,濒临消失。长期以来的自然传承模式日益显露其不足之处,而“教育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这一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高职院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办学宗旨,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使命,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责无旁贷。艺术类高职院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中具有天然的人才优势和教育优势,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凸显自身办学特色、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艺术类高职院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势

其一,专业优势。艺术类高职院校一般开设音乐类、美术类、设计类专业,这类专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密切。在长期的专业建设过程中,艺术类高职院校在民间艺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研究经验。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注重技能传授,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特别注重传授实践技能,这点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一脉相承。艺术类高职院校可以依托专业优势,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融入日常教学活动,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其二,人才优势。艺术类高职院校与政府部门、企业和文博单位相比,在师资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专业教师除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文化素养外,对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研究,有能力为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提供专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艺术类高职院校具备规范的人才培养模式,拥有积极向上、学习能力强的学生,专业教学中能够很好地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学生实践技能较强,能有效地传承、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三,地缘优势。受区域经济和文化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区域特征。艺术类高职院校一般分布在地市区域,可以融入地方本土文化,就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学生与教师多来自本省,接触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一种熟悉感和本能的亲近感。有学者提出:“家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支点。”①艺术类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发挥这一支点的传承作用。其四,资源优势。艺术类高职院校与政府部门、企业和文博单位相比,在资源配置上具有突出的优势。高校普遍配置有图书馆、档案馆、校园网等硬件设施,艺术类高职院校还配置有各类实训室、展览室、大师工作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传承、展示展览提供了更加专业的场所。艺术类高职院校大多与地方相关企业长期合作,企业资源丰富,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走向市场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

二、艺术类高职院校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路径

1.依托专业优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

其一,设置非遗专业。艺术类高职院校应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开设与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特色专业,既能凸显学校特色,又能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专业的设置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在专业设置前,必须开展一系列规范的调研活动,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和现状,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同构建课程体系,编写相关教材,制订合理的教学大纲。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作为湖南省的工艺美术类高职院校,充分发挥湖湘特色,聘请湘绣大师刘爱云,开设了湘绣专业,成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其二,开设非遗课程。艺术类高职院校在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基础上,应立足专业实际,广泛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一是将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专业教学,让学生接受民间美术、地方历史、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在学习专业课程的同时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如,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针对通道县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鼓励各专业教师在专业教学过程中融入通道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学生在专业学习的同时加深了对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二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理论或实践选修课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华经典选读、民间美术等,加深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认识。其三,建立实践基地。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师生大多来自本省,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实践提供了人力资源优势。学校可以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校内建立大师工作室,也可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源地建立实践基地,由教师带领学生集中调研,鼓励学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运用到自己的作品中。学生在实践考察过程中可以零距离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在实践运用过程中进一步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达到活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

2.依托人力优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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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学教育 课程设置 传承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历史使命

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的资源大国,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地域历史与文化的重要见证和载体。然而在经济强势和文化式微的宏观背景下,面对开放多元的生存环境,那些主要靠言传身教、心领神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某些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瑰宝由于老艺人的离世而不断地消亡,乃至成为绝响。因此,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任务。非遗的保护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区域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学校是一个教育、文化的中心,每个学校都有着独特的文化背景,它不仅是某一特定精神文化的品牌标志,而且还是文化建设的重要驱动力。正确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努力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构建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是历史赋予的重要使命和迫切要求。

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教育服务社会的优势所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是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载体。教育作为文化传承、发展与创新的重要平台,在教育教学中融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是势所必然。2002年10月,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标志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式进入中国教育体系。各地教育以服务地方文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办学的宗旨,在这个新课题上也是当仁不让。高校汇集了大批的青年学生和知识精英,他们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造发展的主体。高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丰富的智力资源,可以为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指导。高校还具有科研创新的优势,能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理论研究工作和教育实践,调动学校内部各方面力量,争取地方各界支持,举办学术研讨会,设立研究机构,展示研究成果,为非遗教育传承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保证。高校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教育传承活动中,有相对于其他社会力量更加突出的优势。而几年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深化,不仅仅是高校教育的普及,而从小对学生树立一个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势在必行。因此我觉得完全有必要在中学阶段开展非物文化教育。这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使命,是教育服务社会的具体表现。也是重大优势所在。

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

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瑰宝,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教育审美价值。它的历史文化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是不同民族或群体的文化积淀,反映着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与文化变迁,是现代和传统对接的见证;它的教育审美价值表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工艺技能、伦理道德和审美情趣,能够熏陶人的情操、培养人的能力、提高人的素质。因此,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工作,有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理念;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提高民族自信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人格修养和审美理想,激发奋斗向上的追求精神,锻造真诚和谐的人格魅力;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创新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文化素养和文化品位,增强可持续发展力,让学生理解“真正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含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是提高教育精神文明质量的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承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国家工程。校园传承关键在于学生,学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人及传承人。

校园传承能扭转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濒临断裂的局面,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一剂良方,在学校中进行发展性传承,就是在保护其基因和文化生态的同时,树立发展性思维,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兼收并蓄和开放包容。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各种方式,用理解的方式来教学,探索寻找出行之有效的教学传承模式,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保护;通过学校的课堂行为让更多的人感知、熟悉、传习非遗文化;通过在学校的交流、展示及传承,培育传承机制,培养后继传人;通过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最终形成全民学习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环境和氛围。以此为契机,对于我们身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并将文化在校园内不断的传承,为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做出贡献。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教育传承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是符合历史客观规律的,关于非物质的遗产的教育传承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国艺术研究院著:《中国非物质文化普查手册》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7.1

[3]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2006.10

[4]周和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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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 传承 改革

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中,公共艺术课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重视。以往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研究还较为肤浅,对于高等教育的公共艺术课程而言,对其研究应该具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然而,我们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了解到,从学校的总体重视程度,到教师的教授,再到学生的学习等各个环节,都不能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相适应,也不能满足非遗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对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改革显得十分迫切。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公共课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中华文化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渊源悠长,其中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不胜数,包罗万象博大精深,并且就存在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各种各样的艺术表演与实践的形式;形式多样的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知识体系,以及民间传承下来的各种各样能工巧匠的绝技、绝活,还有千古传承文化工艺、实物与文化场所等。可以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量在世界位居前列。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范畴

我国是少数民族众多的国家。56个少数民族文化各具特色,文化生态和艺术资源非常丰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量之多且独具中国特色,这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和地区所难以媲美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几方面:1.口头传承。是以语言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口传民间文学、口传语言文字、口传濒危神话谣谚故事等;2.表演艺术传承。是以音乐、舞蹈、戏曲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民间地域性很强的曲艺、音乐和舞蹈等;3.民俗传统。是以民间活动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礼仪、节庆和游戏等;4.天象干支传承。是以天、地、人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天文、地理、医药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等;5.手工艺技能传承,即以美术手工和制作技艺等为文化载体的传承形式,如传统生产、制作技艺等;6.各类文化和自然保护区域等。

(二)高校公共课程教育应担负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任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我们仍要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改革,这对高校教育是一项责无旁贷的义务之举。因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野下,使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相结合是改革和创新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处在全面深化的时期,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培养相关人才是高校教育教学的当务之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高校公共课程改革

(一)公共艺术课改内容

高校需要重新认识公共艺术教育,改变传统的单一授课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融合其中,提高其所占比重。要创新教学方法,提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一种全新的学习方式使学生产生兴趣,并主动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活动中去。

公共艺术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推动力,亦是一种新的教育方式。高校要想在根本上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就要摆脱传统的教学体系结构,研究公共艺术教育,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永久传承下去。

从教学内容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提供给公共艺术教育更多的教学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所代表的时代文化是一种文化的载体,让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教育,能够更直接地让学生接触到我国的传统文化。

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与时俱进,提升文化内涵是十分必要的。艺术教育也要与时代文化和人民需求融为一体。在传统课程中加入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会提升学生的感知力,而课程中的互动模式也能让学生更快、更好地吸收教学内容。传统课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互融可以突破文本形式教学的障碍,且更加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心理需求。

公共艺术课程本身就是要向学生宣传公共责任,更好地塑造学生的优秀品格。公共艺术教育可以和各个学科相融合,针对不同的情况,各个学科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设课程,使其在不同的环境中都有效传承。

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时要强调地方特色。文化的不同所带来的课程效果也不同。文化教育能够增强民族归属感,使公共艺术教育更加完善。地方文化特点可以引导出学生内心的自豪感,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且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的稳定繁荣提供了基础。

(二)公共课程的改革目标

首先要创新教学模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课程水平整体提高,同时让优秀的师资力量与文化资源相结合,制定出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计划,突出课程特点。教师在授课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讲解,或者在课外进行相关内容的体验,以达到传承非遗文化的目的。

其次,在对非遗文化的教学中要将实践放在首位,创新课程内容,培养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学校组织的活动与展览,深入了解文化内容与文化现状,调动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高知识水平专业人才培养的目的。在教学中,为了保证多样性,要与其他学科教学内容相融合。另外,公共艺术课程中涵盖的学科要保证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爱好和需求。

高等院校应该积极寻找机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建立创新型的教育模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企业合作可以给学生提供崭新的学习天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对相关企业的调研也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非遗文化的深刻内涵。

结语

总而言之,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中,公共艺术教育应该进行课程的创新改革。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充分运用自己的优势,要将非遗文化产业发扬光大,将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悠久历史和深刻内涵深深地印到每位学子的思想之中,落实到他们生活和学习的践行之中。

(注:本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等艺术实践教学改革中的传承与拓展”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G2014010838)

参考文献:

[1]魏娜.试论素质教育背景下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改革[J].职业技术,2014(8).

[2]田中娟.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研究[J].丽水学院学报,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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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影响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现状

我国将文化遗产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是,一切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且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世代相传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在物质文明极度丰富的今天,人们已不再为果腹、遮体而奔波劳顿,反而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慰藉和愉悦。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智慧的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其中包含着人类的思想、情感、意识等丰富内容,使人类的文化内涵得以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从多个角度探索研究而来,中国是一个传统的东方文明古国,在五千年的历史文明长河中,塑造了多元的民族文化。56个民族各具特色,民族历史辉煌蓬勃,各民族传承并保留了相当一部分充满智慧且独具风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无形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可以展现一个民族的风土人情,而且能够为当地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传统文化传承下来的各式各样的民间曲艺、饮食制作、手工技巧、文学艺术等,在现代依旧光彩夺目。然而,相对应的,也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逐渐被世人所淡忘。近些年来,科学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人们不断探索新的科学领域,科学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学术和学科,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的研究,还是少之又少,特别是遗产经济学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更是寥寥无几。非物质文化遗产除了展现民族智慧外,也具有重要的人文和经济价值,同时更具有深入的学术研究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代又一代继承并流传下来的,这种文化财富可以拓展人们的视野,丰富人们的阅历,同时为科学研究做出一定的贡献。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了解传承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当地经济的影响,是具有深远意义的研究项目,也能为遗产经济学做出微薄贡献。

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概述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位于吉林省东部的一个少数民族地区,北接俄罗斯,东邻朝鲜,与日本隔海相望,地处“一眼望三国”的边陲小城,经过多年历史文化的流传,孕育出了灿烂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浓厚的朝鲜族民俗特色,包含了民族文化技艺与智慧,以及对后代的期许和厚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弘扬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作用,继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优秀思想,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目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其独特的民俗风情为基点,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结构,积极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并积极建立独特文化场所,使传统文化能够渊源流传。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美食文化十分丰富,例如传统的泡菜,开胃可口、色泽鲜艳,还有浓厚的朝鲜族风味米肠等。除此外,传统技艺也十分精彩,例如活灵活现的手工技艺松花石制作,心灵手巧的稻草编结等,还有各式各样的庆典节日,例如秋夕、老人节、花甲宴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样,得到延边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派遣专业的研究队伍,到延边朝鲜自治州展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检验。就2017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统计,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过收集梳理,将包含民间乐曲、传统舞蹈、民俗美术等十大类相关项目进行整编,被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超过300项。延边州政府对延边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数量、价值以及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积极宣传并实施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核心是项目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需要教育培训项目传承人文化的内涵和技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被正式受理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有134名。其中,4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5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代表。最为出名的是金季凤,他不仅熟练掌握80多种朝鲜族的传统乐器制作工艺,同时培养了百名优秀徒弟,被认命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金季凤钻研朝鲜族传统乐器制作手艺,发扬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延吉市成为我国朝鲜族乐器制造的重要基地。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继续传承下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积极培养传承人,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高项目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延边州政府积极鼓励项目传承人参与相关活动,与其他国家、省市县等积极交流,研讨技艺等,参与展览展演,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给人们观赏,鼓励项目传承人广纳人才,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爱好者,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世传承。政府为了激励项目传承人参与传统文化活动,还建立机制发放了补贴,由此可见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技艺价值,能够为家庭、地区民族、甚至是国家带来经济效益,认真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以积极发挥文化经济的作用,保护更多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当地经济的影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宝贵的艺术价值和技艺价值,能够为地区民族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行业的发展,提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博物馆和展览馆的知名度,能够切实为人们带来经济效益,并且起到蓬勃发展的作用。

(一)促进当地旅游行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培养项目传承人将传统文化传承下去,延边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繁多,可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多元化发展。传统的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经济、科学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逐渐提高了精神层面的需求,注重知识内涵,追求传统文化,所以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需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的众多项目,也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景区或者民俗村为了能够让游客有更多更好的项目参与与观赏,会组织队伍表演传统的舞蹈乐曲等,例如象帽舞、假面舞、跳板、秋千等项目,民族气息浓厚,抓住游客的兴趣点,吸引更多关注。此外,传统的朝鲜族美食也十分受到游客的喜爱,例如泡菜、大酱、米肠、打糕等,用料讲究,制作过程复杂,能够参与其中才可以体会到当地风俗的乐趣,感受到少数民族的文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界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不仅是游客,很多历史研究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也都慕名而来,体验和探究朝鲜族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

(二)带动县市的经济发展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放,吸引了大量的文化旅客前来消费,因此,延边州政府加强了环境建设,积极鼓励县市创建民俗村、景点区、建设展示馆、博览馆等,向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游客介绍朝鲜族的传统文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通过节庆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文化遗产日、传统技艺大展等,进一步深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县市通过参与活动,创建特色民族村,吸引大批游客前来消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会在活动中展示精湛的民族技艺。例如,汪清县的象帽舞,这是一个群体舞蹈,是根据一定的步骤表演,当音乐响起时,舞者甩动象帽,并击鼓,然后换成中象帽,舞者击长鼓,同时做出转圈、转长带、翻转等舞蹈动作……象帽总体的舞蹈风格比较活泼又不失优雅,节奏比较灵活欢快,主要体现的是朝鲜族人民欢快的劳动精神风貌和特色民族气息。象帽舞在节庆日是最常见的舞蹈表演,男女老少齐聚一堂,伴随有节奏的鼓点和乐曲共同表演。象帽舞不仅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同时技巧性也比较强,是朝鲜族代表舞蹈之一,受到广大人民的欢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带动了县市的经济发展,近几年通过不断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会和活动,也让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社会的视野,提高了非遗的文化内涵。

(三)促进城市经济多方面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外具有较大的吸引力,推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其他行业也随之逐渐兴起,例如建筑行业、餐饮行业、交通业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种类繁多,美食更是不计其数,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打糕、米肠、土豆饼、泡菜、大酱汤等,受到更多人的喜爱。朝鲜族特色的餐饮酒店、民宿成为游客住宿观光的热区。在具有朝鲜族特色的民宿中,包含很多朝鲜族特色的生活用品,如簸箕、洗衣棒、帽子等,实用性比较强。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游玩的游客,住在具有朝鲜族建筑风格的酒店,吃着朝鲜族特色美食,体验完整的朝鲜族民俗生活,就可以感受到朝鲜族的生活习性。此外,通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的开放和吸引,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在交通建设、园林建造等方面也有体现。2010年以来,延吉机场陆续开通了飞往上海、北京、天津、重庆、郑州等地的直飞航班,并且飞往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地的航班次数也在逐渐增加;公路由敦化至白石山公路、珲春至长岭子口岸和圈河口岸等,通往长春、沈阳、图们等城市,公路交通发达;还有铁路和水路,运输时间有效地缩短,改善了城市建设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随着越来越多人涌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增加了就业机会,旅游行业带动吃、行、游、购、娱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创造了更多岗位,促进家庭经济发展。

(四)协调社会凝聚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在潜移默化中,丰富了人们的思想内涵和精神需求,这些无形的财富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和推崇。人们生活的进步和思想上的升华,都需要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和文明的社会风气来影响。申遗对任何一个城市、甚至是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社会环境和文化传承保护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在民族之间,与其生活作息都有着紧密的关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人们的社会环境和生活条件,引导人们传承技艺,通过技艺的传承而创造更多的物质价值和精神财富。这是前人的智慧和思想,也是留给我们的宝藏和财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促进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引导社会向正能量发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申遗后,不仅为当地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机会和条件,同时也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爱护者和学者提供了学术空间和科研参考价值,促进文化学习和交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在无形中协调社会的凝聚力,传承文化技艺和思想,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文明社会的建造。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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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历史的烙印,是民族的瑰宝,承载着国家的文化,人民的智慧,时代变迁的痕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始终强调保护与传承是第一位的。那么,非遗进入旅游文化产业,就会与市场对接,市场杠杆作用下的非遗与旅游,将会彼此选择。旅游文化产业中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甄别和筛选,选择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部分,再针对其特别进行保护性开发,这是矛盾之一。我们在进行旅游资源判断时通常会以“三大标准”为准绳,是否有开发价值,能够对游客产生吸引;是否能为旅游企业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是否能够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了文化、精神、艺术、娱乐、经济、社会等多元价值,这些价值能够满足旅游者在异时空,异文化群中找到文化体验和需求,尤其是精神内核,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所在,其艺术性、娱乐性、观赏性以及实用性拥有无限的潜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其活态化也体现了时间、空间的不同内容发生迁移,移民文化、民族文化、区域文化价值增强了社会群体的认同,是扩大旅游文化产业的重要链条。非物质文化遗产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于一体,具有开发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开发只是其存活和保护的手段之一,最终目的还是要传承。适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其精神内涵和文化价值有机统一,在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的基础上满足旅游者的文化需求,不能以经济为目的,以牺牲本真为代价,迎合旅游者毁灭性地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旅游文化产业可以在不动摇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基础上,丰富其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与旅游者的多元体验需求相结合,开发特色产品,以便解决保护与开发的矛盾。

2.旅游文化产业对于非物质文化开发中主体之间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元的特点,多样性正是其魅力所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过程中,多学科、跨领域的学术研究都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特点和属性。面对自身系统的庞杂,各领域专家要形成一股合力,但却都受到各自知识背景的限定,无法立体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鉴定和深入。另外,文化壁垒成为协同发展的又一重要阻碍。“各安各的心,各打各的牌”局面的形成,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入挖掘难以整合,市场为主导的学者难免走进“重利益、轻保护”或者“只开发不保护”的圈子中,矛盾不断。以政府为内核,打破行业背景和知识壁垒,通过研究实践,加强各领域专家的合作,才能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度挖掘。

3.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在保护、传承、开发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平衡政府、开发商、传承人、旅游者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错综复杂,难度重重。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直接利益者,他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的沿袭,以个体或者承担团体的角色担当着传承的核心位置。其他利益相关者均是以传承人为核心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政府处于操控位置,操控着经济利益的发展方向、政策的制定、环境及氛围的构建等。开发商注重经济利益,以获取价值为根本目的,与传承人之间呈现的是经济关联。旅游者则是买方市场,对于旅游产品的需求直接影响着开发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筛选及开发的投入和力度,是旅游产品的命脉所在。旅游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的受众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传送带,也是驱动力,他们可以呼唤更多的人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者当地村民也会因为旅游者的需求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认知变更,逐渐实现从文化“自发”到“自觉”的觉醒。社区、媒体、社团及专家等利益群体则因其社会责任感而对文化发展进行监督,他们将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制约,对于过度开发或者庸俗文化进行遏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一个多元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资源分配、利益分割的过程实际上是彼此责任和利益承担的博弈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尤为重要。不同的利益诉求直接导致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非遗自身价值与利益相关者又共同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本文借用多Agent旅游仿真系统,人工介入,与计算机进行交互,完成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诉求关系,建立数据模型对各利益相关者进行激励,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保护为根本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开发。

二、旅游文化产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精湛的艺术价值和民族创造,是文化流传的承载模式,它独一无二的艺术价值凝结着历代人民的智慧。在时代背景下,要本着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开发方针,否则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于今天,就势必会带来传承中的再生产。因此,要保护就要“合理”,要“适度”,要“本真”,以“保护”为招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摧残,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在选择保护路径中,要让“安心”成为主导,让历史的传统能够“安详”的传承,对其内容进行甄别,分类筛选,既保护传承,又开放发展,各得其所,各显其能。旅游文化产业作为媒介,挖掘和整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潜在价值,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整合,搭建自然与人文,人文与历史的对话,重塑“经济搭台,文化唱戏”的局面。

1.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生存的基本条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记忆,是民族文化基因所在,这种文化是我们美好文化的精神财富,也是民族的未来,是民族维系的原动力所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区域里,尤其是以民间文化为主要依托的少数民族地区,环境的发展,条件的变迁,传承人的意识等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尽管构建生态文化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功不可没,但我们更倡导开放式的保护。通过旅游的形式展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无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活和发展提供了土壤。三峡民间文化是通过旅游———文化这一开发模式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试点基地,将土家族的民族特色、民族文化与农耕文明相融合,以展示的方式进行传承,以原生态活化的保存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张艺谋导演的大型《印象》系列,对湘西、桂林、丽江、西湖、海南岛、大红袍、普陀、武隆等地的民族、风情、民俗、山水传说等形式进行描述和展演,成为旅游产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也为旅游者展示了异地的民俗风情,传承经典,以“土著人”演绎本民族的原生态文化,唤醒民族自豪感、归属感,达到“以人为本”,实现文化“自觉”。

2.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培育了新的受众群体

文化吸引物是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始民族象征使游客进行参观、欣赏和游览。旅游者对于旅游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对异地文化资源进行深入介入和了解,参与文化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旅游文化吸引物的一部分,与旅游投资商之间有着共同的文化愿景,期望通过文化共享而实现旅游多元价值,以原始的自然表现与人文的紧密关联来传世文化精神。可持续发展的新的核心力量倾斜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分享,一方面增加了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吸引了更多的旅游者前来观赏体验,在实践中得以传承。旅游者不自觉地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者,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习与旅游演艺的结合,刺激了旅游者的兴趣点,吸引各地专家游客慕名而来,扩大了研究队伍,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保护。

3.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创新了保护路径

限制开发和简单开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两种极端倾向。这种做法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可能导致文化成果的自生自灭,也有可能因短视行为而造成原生态文化环境的破坏甚至衰竭。抢救式保存、博物馆保存、传习所传承、学校教育传承、民间活态化传承都与旅游文化产业有着契合点,以挖掘、吸引、传承、习作、赛事、生态保护区等方式融合旅游,扩充文化旅游的内涵和形式。与此同时,民俗旅游的开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文化产业结合的又一途径。

4.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拓宽了融资渠道

这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国家和地方在文化保护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微小,出现投入不足、资金周转不灵的现象,融资方式的多元化直接影响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效率与效力。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拓宽了融资渠道。二者对立的关系不成立。单纯地把旅游文化产业与破坏划等,是对旅游文化产业的偏见。经济驱动下的产业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也最大限度地希望创造经济利益和价值,这并不是旅游文化产业自身的错误所在。以生态为前提,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产业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承担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保护为目的的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充分发挥市场优势,促进文化和产业的双赢发展。以云南西双版纳和丽江的收入80%以上来自旅游业,也使纳西文化、丽江文化从山寨走出来,走向中国,走向世界。

5.旅游文化产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唤醒了“自觉”意识

篇12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属性;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4)04-0119-04

2006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推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被放在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标志着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更为重要的是它可能带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面理念的转变,进而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即从静态的“物”的保护转向了动态的“人”的保护,[1](P18~22)2007年以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陆续命名公布就是一个极好的注脚。尽管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传承人的重要性,但总体上关注不够,尤其是传承人在传承实践中所具有的意义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无论是未被命名的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还是经过国家、省区、州市、县各级政府命名的项目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两大方面。

一、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主要体现在活态属性和自身文化属性两个方面,自身文化属性就是该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独特性,是其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要素,而活态属性则是该文化的生存方式,是其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前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两个基本属性的保有以作为文化主体的传承人为基础。

(一)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属性离不开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引进的概念,虽然经过多年发展调适,在其内涵与外延及其分类等方面的理论表述逐渐科学化、规范化,但与实践着的文化生活本身一一对应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进行辨析厘定,以更好地概括和指导文化生活事实。目前使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共识之一是至少应该强调“活态性”。作为在历史中展开的文化实践活动,具有历史的规定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性, 就是依附于个体的人、群体或特定区域空间而存在的,是一种活态文化,可以说“活态性”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属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最真实而重要的价值意义就在于它是当下人们正在实践着的生活方式,是活的文化事实。而其“活”离不开文化主体――传承人,活态的本质或核心就是人,[2](P114~123)指其存在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人们特定的生活方式,作为文化主体的人实践着,遗产才能“活”起来。从目前所认定的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来看,其中很大部分是被称为“艺术”的部分。在民族民间文化活动中,艺术大都没有独立的本体性存在,它就呈现为民众的生活方式,文化主体在很多艺术活动中既是创作者、展演者,也是欣赏者,他们作为艺术的创造、操演、欣赏主体,贯通于该文化实践全过程,是该项艺术的承载者和传递者,保证了该文化过程及其完整性、延续性,从而使之代代相传。在研究和实践层面,对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关注一直更多地停留在文化艺术客体――“物”上,专注于文化事象。最直观的关注方法就是“采风”,从活生生的文化实践中摘出片断事象作为文化的表征,见物不见人,把文化艺术当成静态的标本而不是不断生成的实践活动,于是,“传统”被当成了文化事象本身进行保护,而忽略了生成“传统”文化的文化传统是一个由主体运作的文化生存发展机制,文化传统在主体的操演下决定了文化怎样在自身既定轨道和现实境遇两者形成的纵横关系网络中生长。文化不可能一成不变,在今天这样的特殊文化背景下更不可能,而文化的生长需要人和“物”两相结合,只有通过人的实践,“物”才能得到延续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强调其活态性就是强调传承人这个文化实践主体,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项目申报认定中,强调基本的要件之一就是要有传承人,有传承活动,以保证它是活态的而不仅是标本。

(二)秉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文化属性离不开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历史地形成的,每一种来自不同文化的遗产项目都秉承文化母体属性,拥有该文化的独特性,这也是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被选择、被命名、需要被传承的内在依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与认定中,不仅是基于其杰出的技术形式特征,更主要的还是它所代表的各种文化的表征,内含了该文化的编码逻辑。对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技术并非决定性和最关键要素,技术形式符号所蕴含和表征的文化基因意义更为关键,[3](P11~21)从而能够参与构成文化多样性、丰富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母体文化的这种整体性关联决定了文化实践主体在其中的重要性,作为文化的一个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文化具有的内在结构关联,正是由于主体的存在才整合为该文化整体,剥离了主体,遗产就只能转化为单纯的技术形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中,强调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活态文化就是依然作为民众生活方式、保留了该文化属性的文化,如上所述,只有作为文化主体的传承人的实践才能保证活态性。目前对各种地方性文化的关注基于各种错综复杂的缘由,因此,经常出现反客为主,用客位观念代替主位观念进行理解的现象,尤其是在权力介入引导的自上而下的文化遗产运动中,在代替性理解中容易造成隔靴搔痒或重新解释而扭曲他者文化的现象。人类学学科强调,要真正理解他者文化,必须尊重文化持有者的表述和理解,在对一种文化进行解读时需要主位客位并置讨论,才能在彼此的对话中达到对一种地方性文化的理解。[4](P13~18)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中要求尊重当地人意愿,尊重文化主体自身的选择,因为那是“他们的”文化,他们置身其中并与其融为一体。更为特殊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项目绝大部分属于被划分为“艺术”的文化,作为“艺术”的文化有其不同于其他文化门类的特殊性,那就是它感性直观的独特符号形式,这种符号形式孕育于其文化并与其文化相互契合,水融,不仅对艺术背后的文化的体验需要来自于持有者内部眼界,而且对艺术形式本身,看似可以相对超越文化的“单纯”审美品位也来自于文化的形塑。在主体的感官与文化合而为一的历史进程中,艺术形式的养成需要内在文化的支撑。所以,对传承人的界定至少包括重要的两点,一是掌握特殊文化技能,二是享有该文化。无论如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讨论都离不开遗产背后的整体文化,而沟通二者的中介就是传承人,是他们把携带的文化积淀和对自身文化的理解放进了既定的文化形式之中并不断进行着形式创新,各民族文化才能在历史进程中运行在自己既定的轨道上,保留并生成着与其他文化不同的属于自己的个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中,只有形式而没有传承人及其传承实践的文化不能被划定其中,同时还强调当地人群或享有该文化人群的想法。这样,就能够把文化主体传承人放在其应有的位置上,还艺术主体在艺术实践活动中应有的地位和意义,改变以往民族民间艺术研究中见物不见人的现象。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仅是文化事象的保留,更是文化主体对文化事象的操演和不断创造,从而实现一种文化的真正传承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意义和作用

传承与发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两个重要的关键词,表面上呈现的是文化客体自身的不断延续和演进,事实上,是作为文化主体的传承人对文化的不断操演与不断创新的过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中,传承人的作用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发展的文化主体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未被命名以前的传统社会中,文化的延续发展是一个自然过程,文化在民族的代际之间自然传递,通过家传、师承或社会传承等诸多方式和途径,在一代代传与承的生活实践中绵延下来,只要生活方式仍在继续,就能保证相应的文化自然地被传递下来。今天,被命名为不同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那些文化项目只是各民族文化中的滴水,各民族创造的不可计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多元文化背景压力下仍在传承,依靠的就是民众群体。从文化建构论出发,传承发展内在地包含了创新,把一种文化纹丝不动地保留下来既不是文化发展史上的事实,也不符合文化发展逻辑,文化总是在其遭遇的环境中朝着自己的方向现实地生长着。文化的创新离不开文化主体,“物”自身不可能随着环境改变自身,“物”凝聚着的是人的观念和具体的操作。从具体层面看,每一个文化的传承发展都经由个人创造,作为传统的文化因群体共享看起来好像是群体发展,但很多文化实践可以证明,传统的生成及发展是个体与社会文化之间互动的结果,它不仅是集体记忆造就,更来自于个人叙事突破传统自身增减和完善的创新,在很多著名的民间艺术活动中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例证。[5](P24~36)

由于个体与社会文化互动的不同结果,文化在个体身上的分布和携带是不均衡的,不同领域总会出现某些杰出人物,成为该文化前进的推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名录,就是对该文化杰出的实践主体进行选择性认可与褒奖,是对一种文化诸多传承个体中独具特色或颇具典型的文化操演风格的认可,风格成为个体参与文化创造的一种度的标志。在很多文化实践中可以看到传承人的生存策略、知识结构与传承方式等对一种文化自身发展的影响,这也是民间手工不同于机器批量复制的根源所在,它尊重的不仅仅是直观的劳动量,更主要的是手工背后主体所赋予的生命亲历性及温润随心的情感体验,正是这些生命的内在欲求推动了形式的创新发展,生成了特殊技艺。在这个人与集体共同推动的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传承人主体成为文化发展的生产性动力,极大地推动了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

(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非自然传承的主要力量

当代民族文化处于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自我与他者等多元文化并存格局中,文化发展的自然河道在多重力量的影响下不断发生突然改变甚至是中断,传统文化发展面临的压力是空前的,文化的自然传承面临中断的危险,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提出和强调的背景。这样,传承人尤其是那些被命名的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们从两个方面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1.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文化自觉意识

当文化离开自然传承的轨道时,其传承需要在文化自觉意识的引领下才能顺利进行,文化自觉意识依赖于文化主体而产生存在。在不同文化发生碰撞接触及交流互融的过程中,彼此成为参照将激发各文化自意识,从而极大提高文化发展的自觉性,增强该文化自身内部生长调适机制。而在当代文化背景下,文化接触交流并非能够以“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理想状态进行,对很多地方性文化来说,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和利用各种契机不断增强文化主体的自觉文化意识,才可能增强该文化的传承发展活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首先介入的是政府与学者,作为文化发展方略以政治话语姿态自上而下铺开,他者的话语几乎淹没了自我的声音,如与当代文化接轨的“知识产权”问题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对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主体来说是陌生的;节庆类遗产实践中,民俗变官俗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对该文化的自我认知和反思如其意义及保护传承等文化自觉意识首先源于那些被命名的传承人。

在实践中可以发现,被命名的传承人经由他者命名及资助活动后,逐渐培养起他们对自身文化知识的反观意识及视角,之后又为了政治、经济、展演等不同目的,迎来各组织机构提供的更多渠道和契机对该文化进行操演,如此往复,逐渐培养起他们对自身文化的自意识,并由点及面地以一种示范性培养地方民众对该文化的自意识,再逐渐上升为对民族文化的强烈的、稳固的自觉意识。文化自觉是文化生存发展中的强烈稳固的自意识,只有相应的文化自觉,文化的传承发展才不会只是被某些外力驱使推动以达到某些功利的目的;也只有相应的文化自觉,文化才具有强大的内在动力保证主体的文化传承意愿。如云南少数民族很多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类文化,20世纪80年代以前,在强大的政治力量影响下,具体事象已留存不多,90年代以后,在各种文化认同场景中,各种合力促使直接的现实目的与心中留存的文化记忆相互契合激荡,在部分人群尤其是杰出的民间艺人中激发起一定的文化自意识,这种意识与文化惯性相结合,逐渐实现着自我文化的恢复或重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先被激发起并养成文化自觉意识的大多是杰出的被命名的传承人,因此,传承人在更好地促进地方文化保留和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传承通道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国际性认同的文化思潮,根源之一就是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各民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产生和对应于传统社会,是传统社会各地方人群适应自然社会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特色文化,它犹如一条河流,在传统社会中大多可以在既定的河床内向前流淌。而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彻底颠覆了传统文化生存的根基,它的河床被修改或者直接消失了。这种特殊语境使传统文化何去何从成了文化研究和实践的热点和难点,从而兴起了一轮又一轮传统文化传承保护思潮。在今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中,生活文化的变迁导致自然传承链的断裂,传统文化的发展需要人为的干预,其传承保护成为一个时代课题。政府和学者合力提出的理念及出台的政策都不少,但只是宏观的理论的指导,具体的传承实践也还停留于说得多、做得少的阶段,犹如明确了战略目的还需要靠一次次具体战役及其中的战术去完成一样,充分的理论描述需要在实践环节中展开和实施。

在非自然传承环境中,依靠文化惯性进行自然传承已经不可能,于是,“保护”才成为民族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概念。要保护一种文化,不是止于静态的标本展示,更重要的是作为文化的传承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需要积极主动有意识地为之,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理论到实践的具体枢纽和中介,决定了他在其中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目前尚未得到发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旗帜下,一批批杰出的地方文化持有者被挑选出来,以命名、资助,甚至立法等方式确立他的文化地位、文化责任,以保证他的文化传承实践,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从对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现状调查中可以发现,在目前已经完成不同批次、不同级别的传承人命名,相关资助也逐步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的传承实践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传承人的有关责任与义务还停留于纸上,很多被命名的不同级别的传承人仍然停留在以前的自然传承状态中。

因此,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就是要从重视传承人入手,在明确其责、权、利的前提下,细化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围绕此制定实施的具体措施并监督落实,以此构建起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可行的传承通道。这样就可以以传承人为结点,统摄起每一次传承实践所需要的契机、场景、方法、途径等,形成相应的传承运行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发展提供一条切实可行之道。同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承人的代际断裂是传承中最严峻的挑战,尤其是那些需要特殊技能的项目,调查中,很多传承人最担忧的就是现在年轻一代不愿意继续传承该文化,项目传承后继无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除自身亲历亲为进行项目传承外,他还有重要的传承活动就是培养传承人,以保证该文化代代相传,因此,在具体传承通道构建中,传承人的意义是不可替代的。

[参考文献][1]顾军.从《保护》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思维[J].江西社会科学,2006,(3).

[2]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6,(3).

[3]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和认定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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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困境反思

【中图分类号】H0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53-02

1 非物质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文化是一个相当广泛的范畴,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历史概念又是一个社会概念,它由地域的群体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共同心理地域传统而来。文化遗产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不为大众所接受的远离现代文化主流有可能面临灭亡的文化内容和现象。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减弱甚至丧失往往有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经过抢救,文化遗产可能重新获得生机融入现代文明社会,文化遗产并非总是和现代文明相悖,它可以重新融入并丰富、发展现代文明。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文化遗产是渐渐远离现代文明和人们生活,基本丧失生命力的文化内容和文化现象。作为遗产的文化往往面临着死亡的危险,尤其非物质文化,它的载体是具有地域和共同心理特征、生活方式的群体。现代文明和全球化使的农耕文明形成的地域文化、群体个性、生活方式、传统习俗逐渐消失。而传统文化是现代文明的母体,它给现代文明以丰富的素材、发展的灵感,成长的养料。如果传统的消亡了,现代的也无法获得持续而充分的发展。故而,保护人类文化遗产,正使人类现代文明的明天铺路。

作为人类遗产的非物质文化退缩到现代文明社会的角落,且濒临死亡,某种程度上是由于现代文明的冲击、排斥、忽略和拒绝,但同时现代文明又必须对非主流的传统文化进行融合、吸纳、继承、扬弃和创新,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综观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源远流长绵延不绝,正是由于在不断的借鉴吸收融合创新中成就自我;而近代以来的落后也是源于闭关锁国拒绝接纳。事实上我们民族的好多传统的特色的最初都是外来的,甚至是舶来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在联合国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后提出又一文化遗产保护措施。“人类非物质遗产”的传承由于依靠人的口口相传,其保护难度要比以实物形式存在的人类遗产大得多。“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是这样定义的: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活动和口头文化表述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宗教礼仪、风俗、手工艺、建筑、计算以及各种艺术表达手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东西比物质文化遗产更能体现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群体心态和生活方式。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

抢救、保存、发展濒危灭绝的传统的文化,保持和发展文化的多元化我们会在精神文明这方面逐渐为我们中华文明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全民族文化认同感、凝聚力得到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其本质来说,它也是我们民族的知识体系当中的一部分非常重要的宝贵财富。它凝结着我们的历史记忆,它既是昨天历史的、生活的实录,同时也是我们今天生活的现实,对于未来的文化发展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我们正在一锹一锹埋葬自己的文化”;“我们的祖先远比我们更有创造力”;“断层和失根的文化可能使我们游荡的灵魂难以找到精神的家园”。(文化部孙家正语)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民族传统文化的生态环境面临程度不同的危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民间文化的教育和陶冶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民族不能有自己的文化,坚持民族文化的主体地位,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对增强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遗产传承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同时也关乎国家前途和命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所以坚持《世界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精神,也正是在强调文化尊重、人类共享、和平发展的价值观念。

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提出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尽管千姿百态,但它归根结底展现了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特有的生存方式、生活智慧、思维方式、想像力和文化意识,是民族精神的集中反映。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困境与反思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仅仅注重形式、单单依靠政府、苦苦追求“申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只重形式

所有的形式都是与孕育它的民族、地域生长在一起的,构成文化综合体。并且,这样的文化综合体不可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不应当仅仅以一个物质的符号独立存在,之所以称为“非物质”,即意味着那些无形的环境、抽象的宇宙观、生命观才更具价值。非物质是一种价值取向、宇宙观念、人生态度、生活方式,是哲学的、生活的、语言的、艺术的;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现为一种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包括语言、艺术、服饰体育音乐美术民俗科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每一个人与它都脱不开关系,因为在每个人身上都包含着他所在社会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扎根、生长、发展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才是其作为遗产的整体价值所在。而有些地区的做法另人啼笑皆非。例如:有的县原本有几十个业余道情皮影班组,为当地农民所喜闻乐见;如今将这些业余的班组升格成中央剧团,还曾计划修建一个大剧场,并以此向文化部要求拨款。民间的演出形式一旦搬上大舞台,哪里还有原汁原味可言?在一些地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了一种资源,成了生财之道,同时也严重走形、变形。例如淮河地区的花鼓戏,好多地方为申报花鼓灯,请了许多舞蹈家作指导。实际上,人们只有在祭祀大禹王的时候才跳花鼓灯,是希望不要再发大水了。如果抽掉跳花鼓灯的内蕴,保护的就只能是一个空壳。不尊重科学规律,往往是在打着保护的旗子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文化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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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包括传统戏剧如歌仔戏、梨园戏、莆仙戏等;传统曲艺如福州评话、答嘴鼓、漳州锦歌等;民间舞蹈如泉州拍胸舞、邵武傩舞、龙岩采茶灯等;民间音乐如泉州南音、茶亭十番音乐、浦城闽派古琴等;民间美术如漳州木版年画、柘荣剪纸、惠安木雕技艺等;传统杂技与竞技如建瓯挑幡、宁德霍童线狮、自然门武术等。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包括福建民间添丁庆寿旧俗、婚嫁旧俗、丧礼旧俗、民间节日、庙会、民间传统信仰习俗等。如闽西客家春耕习俗、惠安女服饰、丰泽虫寻埔女服饰、闽东畲族婚俗、仙游枫亭元宵游灯习俗、闽西客家元宵节庆、宁德畲族三月三节俗;等等。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包括各种具有福建特色的生产生活技艺与工具等。如福州同利肉燕制作技艺、福州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福州永和鱼丸制作技艺、泉州传统竹编工艺、明溪肉脯干制作工艺、沙县小吃制作工艺;等等。

5、传统手工艺技能;包括福建各种工艺美术制品的独特制作技艺。如德化瓷工艺、泉州李尧宝刻纸、安溪蓝印花布、将乐民间龙池古砚制作工艺、将乐西山造纸技术、武夷岩茶(大红袍)传统工艺技能及习俗、建阳建本雕版印刷、永定客家土楼建筑工艺、连城四堡雕版工艺、福安银器制作工艺、寿宁木拱廊桥制作工艺、福鼎饼花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