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胡文杰,在仙人桥镇公安分局工作。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来共同探讨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但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在座的大多是小学生,少数是中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__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棒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来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现实中发生的案件。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张某,刘某就走上前管张同学要钱,并威胁张同学说,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张同学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他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刘某逼张某拿五十元,张同学不给,刘某便将张同学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他的手掌,还用烟头烫他,并要求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张同学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张同学的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__年夏天的案例:某学生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一伙人,他见那些小混混比自己才大两、三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而且出手大方,经常带他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这些小混混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小混混们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便对他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决定到一个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于是他就带着小混混们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他们抓获归案。到了开学的时候,这名学生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罚。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 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厅,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现在由于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粗野、为所欲为等畸型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也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二)树立自尊、自、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我办理的舒某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一名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给他转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讲一个案例,希望对同学们能有借鉴作用。有一天一个小女孩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被坏人看见她脖子上挂着的一把钥匙,于是坏人就想到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这个坏人就一直跟着小女孩。走了一段路后小女孩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她就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坏人见小女孩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小女孩看见隔壁的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阿姨。阿姨叫她去开门的同时立即打110报警。在小女孩开门后,坏人就冲上前将她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房间里翻东西。在翻东西时,由于隔壁的那位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坏人抓获。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那位被抢的同学,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抢。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 于朋友情面,他只好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为罪犯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同学们要特别注意,凡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要学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可放任自己的行为。同时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暑假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办理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关键词】青少年;法律意识;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9-101-01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的犯罪事件屡见不鲜。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八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其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一、法律意识概述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它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功能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适用的评价、对各种法律行为的理解等,是法律观点和法律观念的合称。法律意识不是人们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逐步学习和自觉培养起来的,同时也是受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制教育宣传潜移默化作用的结果。
二、当前青少年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由于青少年社会经验的欠缺和生理心理的不成熟,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家庭对青少年法律教育缺失
我国目前的法制化进程仍亟待加强,部分家长不能给予充分的法律意识灌输。也有部分家长受自身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的限制,处理问题方式简单粗暴,青少年耳濡目染之下就会养成错误的行为习惯。此外,有的家长与孩子分开居住生活,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出现未成年大孩子照顾未成年小孩子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未成年人等情况,导致了家庭法律教育缺失的出现,这是导致青少年法律意识缺乏的重要原因。
(二)学校法律教育方法机械、滞后
青少年大多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担负着教育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任,但在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学校过分地注重学生的成绩,忽视了学生的法律教育,导致了在法律教育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缺少专业的法律教师,教师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仅是照本宣科对学生进行法律条文的灌输。有些学校拥有专业的法律教师,但学校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大多是流于形式,而且教育方法机械、滞后,与社会实践严重脱节。
(三)相关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律教育活动缺乏有效的规划
近几年,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尤其是司法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在青少年间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宣传。由于各司法部门更多的精力主要花在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上,很少安排对青少年进行长期的法律教育,导致青少年法律知识接受不均衡。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规划不足,出现了活动内容重复的现象,不能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四)自身法律意识的淡薄
毫无疑问,社会主体的法律知识体系储备是谈论任何社会群体法律意识的必要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作为前提,法律意识将无从谈起。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了法律意识的淡薄,所以即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青少年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青少年易受到不法侵害的重要原因。
三、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是由不成熟转向成熟的过渡阶段。世界外象的美好诱惑为青少年学生受到不法侵害埋下了隐患。因此我们应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一)加强家庭法制观念教育
家庭是青少年接受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最早的地方,家长应当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尤其是监护人自身言行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作用,在注重学生智力教育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更要注重青少年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法制意识的培养,以事明理,培养青少年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意识,引导青少年学会分清是非、辨别善恶,并逐步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学校法律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首先,学校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树立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人文教育、法制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把法律意识的培养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目标。其次,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教育,在遵纪守法方面以身作则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学校也应开展多种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从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第三,建立家庭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家校联合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避免青少年受不法侵害。
(三)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良性的社会法制环境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会从社会中汲取法律知识的营养。政府部门应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加大对社会环境的治理,建设法制教育阵地。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此外,司法机关应建立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加强开展青少年法律教育的规划和衔接。
21世纪是法治化时代,社会的安定有序依靠法律的规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大举措。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沈宗灵.法理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2]孙春伟.法律意识形态论[M].法律出版社,2014.
关键词: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人才培养;德育;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416;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6)31-0054-01
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青少年获取信息的方式日益多元化,他们能够接收到各种知识和信息。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要求进步的良好心态。但多数心智尚未成熟,有时法律意识和政治意识比较淡薄,个别人容易受自由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严重的甚至走入误区。因此,分析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助于提高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从而增强青少年自身综合素养,促使青少年成长为社会欢迎的合格人才。
一、当前部分青少年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意识淡薄。青少年学生对于基础学科的学习多于思想政治内容方面的学习,有的在政治意识和立场上没有形成坚定的信念,有时容易受到一些西方思潮的影响。个别学生政治立场不坚定,欠缺理性的思维,甚至认为西方的任何东西都是好的,都是完美的,有着一定程度的民族自卑感。
(2)法律意识淡薄,犯罪呈低龄化。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逐渐上升且低龄化明显,涉及领域广泛。其主要原因,是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没有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非辨别能力低下,部分青少年陷入迷茫和困惑。因此,急需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规范青少年的行为。
(3)意志力薄弱,抗挫能力弱。青少年心智尚不成熟,而且多数是独生子女,物质条件较优越,自我中心意识强,与人沟通能力弱。未能形成坚强的意志,也未能构建良好的人际关系,以致面临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容易自暴自弃。主要表现在生活和学习上缺乏自信心,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容易受到享乐主义思潮影响,缺乏奋斗精神。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途径
(1)多措并举,加强青少年理想教育和信念教育。鉴于部分青少年存在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加强青少年理想教育和信念教育刻不容缓。可以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专题讲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在理论上丰富青少年的思想情感,在实际参与中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通过模范人物的介绍,发挥典范作用,让优秀的模范人物成为学生心中行为的标杆,从思想上找到方向,坚定自己的立场。不断努力学习最新的思想政治理论,主动积极地参与各种实践活动,用高尚的思想品德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要引导青少年提高是非辨别能力,自主摒弃和排斥不良思想的影响,抵御来自互联网等各种渠道的不良影响,提高政治修养,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自信。
(2)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要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主渠道作用。除了课程内容的讲授,还要把青少年的人生理想与社会改革和国家复兴联系起来,培养有理想、有知识、遵纪守法、有道德的合格人才,促使学生为了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同时,教师要与时俱进,根据当前社会热点对学生进行思辨能力的培养,借助课程教学内容,开展有关不良思潮、文化对青少年影响的讨论,让学生在讨论与交流中提升自己的分辨能力,提高学生抵御不良影响的免疫力。
(3)构建“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家长的言行举止是青少年模仿和学习的榜样。这就需要家长在孩子的思想教育中发挥积极的、正面的影响,从小培养孩子艰苦奋斗、独立自主的精神,要以身作则,用最先进的思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为孩子做出表率。学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场所,要通过课程内容对学生的品德和人格方面进行培养,培养青少年做一个守法的公民,遵守学校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成为遵纪守法的标兵。社会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要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对社会上各种不良的行为、思潮等及时披露、批判,营造法制化、规范化的社会氛围,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对社会成员进行道德教育。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学生成长与发展的需要。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良策。同时,要意识到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当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创新,应对各种新问题、新情况,这离不开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面的配合。要推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常态化、系统化、专业化,提高青少年抵御不良影响的免疫力,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利.对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多维思考[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04).
[2]许瑞芳,高国希.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思想教育研究,2014(08).
关键词: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重要性;培养途径
高中生是社会主义未来主要的接班人,担负着中华民主伟大复兴的重任,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对于保证我们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和睦以及学校的宁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受到了更多的法律相关教育,但是中学生中的仍然有一部分人法律意识非常的淡薄,青少年犯罪事件频繁发生。这一现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来提高我们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我们能够在法律保护的前提下也自觉的遵守法律。
1法律意识基本涵义与重要性
1.1法律意识基本涵义: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法律以及与法律现象有关的诸多知识的心理态度与观点的统称,其作为法律文化中的一种观念,对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探索法律现象时的各类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解释与评价,人们具有的法律动机、自身权利与义务的了解、对法律与法律制度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等[1]。
1.2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对学校而言,使我们学生严格遵守各项校规,能够使学校风气更好,对推动学校发展与学生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学校伴随时代不断的发展而对我们思想教育内容加以逐渐的改善,对我们中学生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学生遵纪守法与构建良好校风非常的有利,能够使学校管理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对我们自身发展而言,当前时期,我们中学生群体中依然存在大量的违法犯罪现象。中学时代作为我们心理逐渐成熟的重要时期,此时我们具有更好的可塑性与较低的自控力,极易被身边不良风气所影响,大量的同龄人便是因为受到他人的影响而走上了犯罪之路。所以,提高我们中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我们面对外界诱惑的自控力,对与有效的预防和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着重要意义。
2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2.1学校方面: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非常重要的一方便是学校。学校要为我们创建较为完善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知识,并且也要为我们构建一个良好的法律教育环境,老师作为学校教育的主体之一,也是培养我们法律意识的关键所在。教师一定要做到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法律观念教育时,一定要采取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的方法,根据学校特征与学生状况采取多种教育手段,促使学生养成正确且完善的法律意识[2]。
2.2家庭方面:家庭作为我们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又是我们人生中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对于我们而言不但是在生理上的照顾,而且也是心智与精神上的培养。我们法律意识的高低与家庭教育有着非常大的关联,因为父母的法律观念将是我们首要模仿与学习的,所以不管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父母均要认真地关注我们的心理变化,尽量防止不良信息对我们造成影响,及时疏导。此外家长也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身法律修养与维权意识,使家庭在培养我们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为我们提高法律意识奠定良好的基础。
2.3社会方面:社会是实现我们法律意识提高的最佳训练场,良好的法制环境可以更好的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与之相反,一旦存在不良社会法制现象,必将使社会阅历欠缺的我们受到影响,最终可能会出现中学生抢劫、斗殴等现象,严重时甚至发生杀人等社会危害极大的事故,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而且可能会导致青少年前途尽失。中学生与社会风气间是相互作用的,我们的行为会影响社会风气的方,社会风气也能够对我们的行为造成极大影响。因此,社会要为我们中学生创造出最佳的法律环境,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地培养[3]。
2.4个人方面: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也必须主动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坚决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对此我们要在平时学习过程中,多涉猎一些和法律知识有关的内容,并且在思想政治课程中,对法律知识部分认真的学习,更多的关注社会中的违法事件,不做对他人与自己有危害的事情。
2.5发挥学校、个人、家庭与社会的联动效应:上文已经对学校、个人、家庭与社会对培养我们学生法律意识所要承担的责任加以了叙述,介于此,父母要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为我们培养法律意识提供一个良好的模仿对象,学校和社会要为我们中学生构建出能够帮助我们提高法律意识的环境,最后我们中学生也应当通过自身的努力,积极主动地去培养我们良好的法律意识。只有将学校、个人、家庭与社会的作用实现有效结合,才能够使我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不断的提高,最终保证我们中学生能够健康成长。
3结语
我们中学生一直被称为祖国的希望与未来,但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非常的严重,这对社会稳定与青少年健康发展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我们中学生作为今后创建和谐与法制社会的中坚力量与新生力量,我们法律意识的高低会对我国的法制社会建设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要从学校、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四个方面共同努力,为中学生群体法律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吕一彤 单位:河南省安阳正一中学
参考文献:
[1]张计彪.论思想政治课教学对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品牌,2015,02(02):252.
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做好四五普法工作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一)提高认识,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初中央、省、市委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三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在每年的全委会和工作会上,都把青少年的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作为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各基层团的组织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团的各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活动切实纳入服务和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青少年四五普法教育的实施。
(二)依托载体,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几年来,团市委和基层团组织充分利用少年法庭、劳教所、戒毒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文明社区"和"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等活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如:晋江团市委与法院开展了法律知识巡回讲座活动,在各乡镇、各中学的青少年中巡回举办法律讲座。肖盾南埔镇团委依托开竺中学成立了少年法校,自编了8万余字的教材。每年都培训学员l00多人。南益集团南丰针织厂团委积极开展"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活动,开办外来务工青年培训班,加强务工青年的法律意识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被团中央评全国''''千校百万''''外来务工青年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团市委还调整充实了泉州市维护青少年权益中心组成人员,成立了×州市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组织法律专业特长的青年志愿者按时值班,接受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咨询,加强普法教育,中心还关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案件,为末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2001年2月,团市委宣传部被市综治委评为1998-200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三)加强宣传,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几年来,团市委、各级团组织从青年特点出发,注重加强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的法制教育,通过宣传版报、墙报、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上团课、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并在团市委机关报《泉州青年报》开辟专栏,定期刊发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制案例、举办《我与交通》、《爱护野生动物》等征文活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后,团市委联合市人大法制委、未保委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和预防"的专题调查,对全市各县(区、市)及市直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进行调研。团市委还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和"为了明天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到基层开展"三下乡"一普法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四)齐抓共管,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环境。青少年普法的特点是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为调动各方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积极性,1999年8月团市委联合综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劳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质检等13个部门和系统,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活动。两年来,全市涌现出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3个、省级1个、市级74个。各创建系统和基层单位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经常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实施专项治理工作,为青少年"三五"普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