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区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切实增强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登记造册
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二)鉴定管理
房屋安全鉴定原则上由鉴定委托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可以将检测业务另行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结论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依据检测报告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总责。结构简单的城市三层以下(不含三层)住宅安全鉴定等不需要进行结构计算的鉴定工作可直接由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责。
(三)整改治理
实施房屋风险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社区应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对一些确实难以由所有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街道协调政府各部门、所有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隐患房屋,所有权人有改造意愿且与规划没有原则性冲突、未纳入征迁范围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危房翻建审批政策,允许翻建解危。
(四)安全管控
充分发挥各社区的作用,确保管理范围全覆盖。各社区发现房屋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房屋风险隐患消除前社区要采取“人防+技防”措施,逐栋落实监测人员负责房屋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坚决防范化解城镇危房重大隐患风险。加强重要节假日和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危房巡查检查工作,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上报,确保人员安全,对已经搬离腾空的危房,要防止危房住户回流。
三、组织机构建设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由同志担任。
各社区的相应职责
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对初步判定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立即撒离人员并上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市房屋开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立即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周边居民危房信息。组织对鉴定为违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动员工作,同时做好拆除动员宣传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四、工作任务及范围
(一)工作任务
明确落实各社区排查职责和范围,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全面摸底、重点整治、有序推进街道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范围
本次排查范围是全街道内的居民住宅楼,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加大以下五类建筑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1.原有住宅楼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商场、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建设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楼。
3.拆改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住宅楼。
4.改扩建房屋。
5.以往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C级、D级危房,是否存在隐患加剧、未搬离整治、违规住用情况。
五、计划安排
1.重点排查。2021年9月底各社区要完成对辖区内重点房屋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5类房屋,包括年代久远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存在隐患房屋违规住用等。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社区要结合实际于2021年12月中旬完成所有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促指导
街道成立检查组开展督导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
(一)安全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宾馆、饭店、浴室、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商场、医院、养老院、校园、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含农家乐)、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安全排查整治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责任是否认真履行并得到落实。
2、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消防等项目手续是否齐备,相关的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是否齐备。
3、消防验收情况以及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及监控设备等配备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情况。
5、其它应需检查的事项。
(一)组织领导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副镇长汤谈担任,三产办、派出所、八百工商所、教育中心校、医院、民政办、宣传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由三产办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指定一名业务员为联络员。
(二)责任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推进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村、社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对村、社区上报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或专项执法,推动落实隐患整改。
(3)在各村、社区督促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村、社区上报的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和问题,镇部门分工负责督促整改:派出所负责对宾馆、网吧、饭店、浴室安全隐患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和执法工作。八百工商所负责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三产办负责商场、超市、旅游景点(含景点农家乐)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教育中心校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建管所负责对车站、码头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卫生院负责医院、卫生所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民政办负责敬老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文体中心负责影剧院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宣传科负责教堂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
各村、社区主要职责:
1、依据行动总体方案和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各自辖区的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布置落实;成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推进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2、指导、督促所辖各村、社区直接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核实调查摸底表格。
3、指导、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对照调查摸底表各项要示进行自查自纠。
4、将督促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及时上报给工作组,并配合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按照《__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部署,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阶段(__月26日前)
__月18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各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并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
__月21日前,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下发给各个村、社区及重点村和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填写要求,要求村、社区__月26日前必须发到所有下辖村、社区。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__月27日-__月30日)
__月30日前,将梳理出人员密集场所“户头”下发至各村、社区。
__月21日前,各村、社区完成上门登记和核查整理工作,此过程中由本小组和镇推进小组给予指导、督促。
__月30日前,各村、社区完成《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的核查、整理工作。
(三)属地核查和部门核查阶段(__月1日__月19日)
__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__区人员密集场所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汇总后报给本专项工作组。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需要本小组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__月9日前,本组将各村、社区上报数据汇总后后报给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数据包括调查摸底单位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已经整改的隐患数量、正在整改的隐患数量、帮助督促整改的隐患和问题明细等。
在此阶段,本小组各成员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通过专项执法等形式推进隐患整改。
(四)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__月20日-1月__日)
本专项工作组全面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隐患的整改工作,配合镇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一切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使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部得到治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扎实有效的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把隐患查实,把问题找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在排查整治行动中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核查不认真、排查不彻底和在排查整治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取消其单位和责任人的年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其具体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认真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规划营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交通安全出行意识,全面加强对桥梁、涵洞的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开展交通集中整治,使营运客车、校车、7座以上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成立__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江洪兵任组长、赵旭林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派出所、安监站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规划建设办),由刘建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掌握排查治理动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督导检查隐患整改情况等工作。
(一)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二)加强营运客车管理;
(三)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查处整治;
(一)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附表一)。农村道路主要排查沿线标志、标线是否完善,警示灯、警示桩等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视距不良路段、路口,临河路段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等。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逐一建档,逐一上报,逐一整改,限期完成。(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深入企业对货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通报企业或车主立即整改。对逾期未检的车辆,督促运输企业或车主参加检验。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及排查整治(附表二)。对“校车”进行摸底排查,对“校车”车主、驾驶人、车辆厂牌型号、年检、参保、运行时间、路线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车,并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安监站、辖区学校,派出所、各村(社区)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三)排查整治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督促车辆所有人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交通违法处理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劝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载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劝阻和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移交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处理。(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各村(社区)、辖区学校,派出所、安监站配合,完成时限:6月底前。)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九打九治”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按照排查整治重点和工作时限全力开展工作,推动隐患
我街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是:
(一)化工、冷冻、机械、塑料制品、针织服装等工业企业;
(二)“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建筑、出租房;
(三)商场、饭店、足浴、按摩店、酒吧、桑拿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道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
三、工作分工及要求
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一)化工、冷冻、机械、塑料制品、针织服装等工业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安监中队)组织实施。
(二)“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建筑、出租房、饭店、商场、足浴、按摩店、酒吧、桑拿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派出所和开发区治安大队按管辖范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领域等由街道城建办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印刷行业、娱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等由科教文卫办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其他区级部门组织实施的涉及本街道的由街道安监中队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20日前)。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具体活动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7月底前)。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治理对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帐,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
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的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情况等。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9月底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督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街道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情况上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街道成立由林仁正常务副主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中队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村、社区要督促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这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
一、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拆除不符合安全居住、生产的违建出租屋、厂房,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三叉街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违建出租屋及厂房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叉街街道出租屋及厂房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道城管办(科)。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
三、整治时间及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9日)。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包社区科室要结合本辖区和职能范围确定打击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动员活动。形成全民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意识。
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6月20日-7月9日)。一是各社区要对辖区内违建出租屋及厂房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要采取措施责令迅速搬离或停产停业。同时,分类、分别及时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汇报非法违建情况。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城管办、安办)及包社区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各社区的排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并自行组织重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所在社区,由所在社区列入排查摸底情况,整治领导小组于7月9日前将汇总情况书面上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安监所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济发展,安全先行”。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民众的生活出行,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2018年以来,街道安监所紧扣区委、区政府“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全面扎实开展一季度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了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一季度辖区“零事故、零亡人”的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履职尽责 抓好工作部署
按照碑林区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容,一季度以来,安监所先后5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市、区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落实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各项工作方案共计300余份。
二、坚持防患未然 深化检查整治
安监所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一季度以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节后复工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消防、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居民“水电气暖”等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整治,积极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排查、社区街道全面检查、区安委会抽查暗查、区级领导重点督查“四轮联动”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整改责任,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截至目前,街道、社区共计出动检查人数550人次,排查单位场所280家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13处,迎接区委、区政府,区安监局主要领导督查检查9次。
三、坚持依法治安 加强部门联动
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区安监、质监、建设、消防、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和频次,重点对消防、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季度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4次。重点对辖区祭台新苑小区、乐居场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及标新街一商铺违规存放液化气钢瓶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有效执法整治。
四、坚持科技兴安 完善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加快西安市安全生产“双平台”系统推广应用,辖区已有75家重点企业单位场所完成注册,录入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560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行区级(一级)网格督促指导,街道(二级)网格隐患梳理、信息抄告、监督检查,社区(三级)网格隐患巡查(复查)、督促、报送事故隐患信息的工作机制。建立“街道-社区”二级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情况报告、隐患查治等制度,辖区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已逐步形成。
五、坚持重点盯防 加强应急管控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一季度以来,组织东二环立丰国际、唐都温泉大厦等单位场所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活动。依托碑林区消防部门力量,大力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目前已向辖区18个社区配发了微型消防站制度标牌、灭火器材、防护服装,进一步充实加强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六、坚持教育引导 强化宣传培训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拆迁拆违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对我镇拆迁拆违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开展安全工作培训,规范拆迁拆违现场施工行为,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通过督查、考核、通报等形式,提高拆迁拆违负责单位的安全意识,落实拆迁拆迁工作安全管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我镇安全管理水平。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以拆迁安全工作和拆违安全工作为主要内容,对拆迁、拆违工作中预案制定、施工操作、现场保障、拆后等进行整治,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迁工作。严格按照拆迁工作相关政策,做好前期协调工作,落实好征收补偿和拆迁户安置。制定拆迁预案,将拆迁过程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加强现场责任分工和管理,实现拆迁过程安全管理“无缝对接”和“全覆盖”。设置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管理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正在拆迁和拆迁完毕但未开始重建地块的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上述场地。
(二)拆违工作。针对拆违工作的特殊性,做好当事人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提高当事人配合程度,有效降低当事人抵制心理。加强对拆违现场施工人员规范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资格审查,加强执法人员对拆违现场布控,严防拆违过程中人员进入拆违现场。对现场发生的挑衅滋事行为,严令执法人员保持理性和克制,坚持依法拆违。对当事人作出过激举动的,需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控制,防止事态扩大,引发。对拆违完毕的地块,要及时组织进行清理清运建筑垃圾,消除安全隐患。
拆迁拆违排查整治组长由__同志担任,副组长__同志担任,由镇建管所、安全办、市容中队以及相关部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治行动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安全生产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各部门主要职责
(1)镇市容中队成立由中队长负责,全体中队队员同志为成员的专门拆违安全小组,镇建管所成立所长负责的专门拆迁班子,按照总体方案实施步骤的时间节点要求,统一行动分工负责。召开拆迁、拆违联席会议,准确分析安全形势,落实安全责任,每个阶段至少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存档。适时组织相关队伍、人员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制度。
(2)指导和督促各村、社区按照方案部署推进工作,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拆迁、拆违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村、社区、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督察,并适时进行通报。各单位及时将相关动态信息和相关数据核实准确后上报我组,重大问题查清核定后第一时间报告。
(3)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社区上报的拆迁、拆违时间,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镇市容中队加强对拆违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镇建管所加强对拆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块落实整改。
按照《__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推进运行制度》部署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同时突出本组特点。
(一)动员部署和基本信息普查、核实、核查阶段(11月30日前)。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后三天内,制定本组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含调整后的调查摸底表)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月5日前,召开成员单位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责任。组织开展本组排查整治行动培训班,对调查摸底表的填写等业务知识展开培训。
1月31日前,将拆违调查摸底表下发至各村、社区,指导辖区内违法建设拆除安全排查工作。
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对填报数据逐项进行自行核实、整理。
(二)集中整治和镇领导督查阶段(12月1日-1月10日)。
12月1日至30日,第六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12月5日前,各村、社区对调查摸底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县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和消防安全“重剑”系列大行动、平安攻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受消防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低、小、散和传统房屋结构差等因素的影响,全镇火灾隐患仍然量大面广。为认真吸取龙港“.”较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长效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设置在通天房内的小作坊场所等。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并于月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县防火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落实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并形成局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县安监办。镇安委会将对村、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线定责”原则,将在全镇范围内分片、分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两委”、驻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排查工作中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不留死角盲区,必须登记造册、建档立案,排查记录上必须有责任人签字。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全镇所有通天房和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灭火器),电气线路必须全部穿不燃套管保护;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彻底整治;三层以上为木楼梯、木楼板的建筑严禁用于出租房出租。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域或业主单位,要采取县、乡镇两政府挂牌督办形式,由县防火委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挂牌整治。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防火办要会同乡镇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低小散”企业和场所,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在整治行动中要做到六个“一律”,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律责任到人;未经消防审批单位一律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关停再整顿;消防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媒体曝光,并依法追究业主、房东、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机制,长效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回潮和反弹。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指导责任片区,实行分片定责的督导机制。各村要根据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住手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科学合理地划分监管责任区,建立由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及综治、公安、安监、消防、流管等基层站所参与的风格化监管队伍,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开展联防巡查,加强长效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安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的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村要切实承担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职责。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捆绑式”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责任区明确一名责任人。镇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供水供电部门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税务部门要加强稽查,对涉及偷漏税的,要依法严惩;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国土、规建部门要加大拆专违整治力度;对私拆封条、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打击。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总体规划、属地管理、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系统为基础,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和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完善落实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逐步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目标任务
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12年,市、县(区)同步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安排在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凤台县城关镇、淮化集团和德邦化工公司。各县区要选择1-2个乡镇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试点。根据省政府要求,2013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
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领域)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细化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为主要内容,明确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依托“金安”工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各级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
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要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安全监管。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单位,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3月至年底)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试点地区和企业,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
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工矿企业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推广普及,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市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张祖保任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大力宣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意义,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门机构,具体承担体系建设任务。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把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同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召开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动员会,布置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根据分工调整城北街道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由王忠同志任组长,贾顺能、张金根、邵红兵任副组长,各社区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在街道城市管理科,由刘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成立一支食品安全巡查员队伍,卫生分管主任担任本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本辖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烈氛围。
各社区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巡查员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每季至少进行一次培训。同时街道还须邀请食品安全工作业内人员到街道各社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教会人民群众基础的食品安全辨别方法,不去吃和购买不安全食品。
三、进行排查摸底,进行规范整治。
各社区要对本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以及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根据要求挨户进行登记,形成完整的基本资料。根据去年排查摸底的信息,对辖区食品从业进行规范整治,与从业单位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平时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要求整改,对服从街道、社区管理从业单位及时向上级单位回报,切实抓好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节日安全。
清明和五一、中秋和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大节日是食品消费旺盛时期,不少商贩利用这些时机进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各社区巡查员在这些时期一定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回报。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切实消除辖区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强化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消除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区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各相关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5-6月)。
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年”与“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防止海洋渔业生产事故为重点,深化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强码头及海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行为。
二是开展渔船、渔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渔船、渔港通讯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渔船安全技术状况,防碰撞系统配备及使用情况和船员持证情况,切实提高渔船适航能力和渔民持证上岗率,确保全区渔业生产安全。
(二)汛期整治阶段(7-9月)。根据我区夏季汛期渔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全面做好以防火、防汛、防雷电、防高温、防台风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检查停港渔船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用电设施和电路是否安全;休渔渔船燃油是否清空、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离船;安全值班人员配备情况。
二是检查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和船舶修造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值班和安全巡查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能满足安全管理需要;消防通道和渔船安全离港通道是否畅通。
(三)冬防整治阶段(10-12月)。冬季市渔业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极易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抓好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煤气中毒“四防”工作是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是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依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充分认清当前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入分析以往发生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强渔民渔船冬季“四防”工作指导,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工作,做好预防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冬季气象和海况变化,及时收发灾害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预防措施,按照冬季大风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船,防范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严格开展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加强对渔港码头、社区渔船停靠点、渔船修造厂、停港渔船存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强化海上生产渔船的防灾、避险、救援等动态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配合协作,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要逐级抓好工作和职责落实,从实际出发,发挥网格化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优势,做到事故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按照“查安全、促落实、除隐患、保稳定”的要求,严把安全关。对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船舶修造厂和停港渔船的检查要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安全一起”。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谋划、突出重点、把好源头、夯实基础”的工作思路,围绕“本质安全”这一主线,推进标准化工作三个结合,努力促进我街道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与报送自主化;安监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主要是生产、储存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剧使用单位;甲种经营单位(剧、加油站);乙种经营单位(经营带储存、零售经营)。
四、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隐患排查制度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严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三)督促企业加强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从业资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相应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全单位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使每一位员工培养成遵章守纪习惯,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要大力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作用。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证后监管。对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根据《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证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对企业许可前后安全生产条件相符性进行检查,对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提请发证机关吊销证照。
(五)分类别有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1、促进加油站进一步规范管理。加油站要严格落实“二牌一箱”制度(危险物质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应急救援资料箱),定期做好自查并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记录表。加油站要根据员工流动性比较大的特点,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加强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主要设备、安全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检测和评价,不符合国标规定要求的,要按评价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督促员工严格按照加油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严格遵守加油、卸油、检修等重点环节的操作规程,落实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液氯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使用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单位,要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是完善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制度,要编制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要加强应急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2、掌握、控制剧和易制的流向,严防剧丢失和易制流入非法渠道。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审核购买单位的资质(做到三证齐全),及时、详尽地记录购买情况,加强仓库的内部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承运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的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引导、支持储存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单位,在加强值班巡逻、经常检查各类设备设施并形成书面记录的同时,剧毒化学品单位采用监控报警、110联网报警等形式,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六)不断完善应急企业预案。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安监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要组织员工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预案实施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七)规范自身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自身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台账、证后监督检查台帐、重大危险源监管台帐、企业安全档案等基础台账。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五、工作任务与进度安排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生产、储存、经营带储存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要按照对照自查,涉及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至少要聘请专家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排查,查找不足和隐患。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
4.建立企业详细的安全检查档案,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帐,台帐内容至少要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内容、落实整改部门、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
5.依法履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义务,企业要明确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重点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信息应及时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一般事故隐患情况表”(附件1),至少每月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录入一次;每季度未5日前通过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生成上一季度“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季报表”(附件2),打印并盖章后报街道安监所。
(二)安监所和有关社区主要工作
1、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安监所和社区要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动员部署,督促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对所有生产、储存、经营许可取证单位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至少督查一次。
2、结合《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证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3、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干部信息来源广泛,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认真排查及时发现辖区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或辖区内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虽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3、完善台帐记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安监所和社区要督促辖区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认真做好并保存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将本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及时录入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住息系统,于12月20日前对年度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对信息报送不及时、隐患排查不认真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4、做好迎接区安监局在年中和年末各开展一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有关社区、安监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努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隐患排查工作由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有关社区、安监所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行政职责》等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街道成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王国军任组长,副主任赵玉璧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黄海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黄海剑、朱君敏、王静、黄菊芬、陆来宝,负责督促协调并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各有关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根据“分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点。积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从“人、机、环境、管理”四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调动专家和社会中介的技术力量,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紧紧抓住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切实强化村(包括改制村)、居委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村(居)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及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隐患。切实强化安委会(办)的综合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措施,督促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进本地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各类安全监管机构,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权威。逐级落实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层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签约要做到进一家签约一家,防止失控漏管;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剖析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升城市防范风险、抵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本地区、本系统事故隐患“四级责任”和“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二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挂牌督办、通报、跟踪和公告。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区安委会(办)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地区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强化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危险作业防护、事故报告处理等制度。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目录,凡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三年内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治理,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员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对事故企业约谈警示、“黑名单”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防范事故再度发生。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提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无失控漏管;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制度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打击力度;五是要推进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按照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拆房施工、建筑装修施工的申报备案和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已开工的施工工程动态,实施全程监控;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安全监督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对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将施工期间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特别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入消防重点监管的范围;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车辆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大交通形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档案,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同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指导意见以及“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根据执法检查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继续抓好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完善镇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单位信息与检查内容,实现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控,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落实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区安监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推进本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宾(旅)馆、大卖场、娱乐场所、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化、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消防标准化达标工作,督导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安全建设。继续推进区政府实事工程---在居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建设,排摸出小区内存在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以及乱拉电线、私接燃气管道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小区消防应急救援的需要。大力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利用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社区科普等资源普及安全知识,健全和提高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培训机制,加强社区民众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一是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二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要开展危化品、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各村(居)委要定期组织开展居民群众逃生疏散演练,学校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