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范文

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0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篇1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治教育

一、简析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1、学校注重学生学习忽略法制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从道德上教育青少年,而轻视法律教育。如今的学校教育不论是大小城市或是任何阶段的教育都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学校的选拔机制将分数高低作为评价学生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甚至学校会认为大多数学生不可能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没有必要去学习法律知识,没有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既是避免学生触犯法律的需要,也是学生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需求。此外,学校的一些不遵纪守法的行为(如违法招生、乱收费、随意侵犯学生的权利、学生触犯法律私自处理等一些现象)起着反面教材的作用,不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

2、大学开始进行法治教育起点晚

目前,我国到大学才开始专门开课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大学以前的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教育课会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但内容简单肤浅。只有大学才开设"法律基础"课对非法学专业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知中学生已经能够承当一些法律责任了,应该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此外,中学阶段是学生接受知识能力、理解能力最强时期,也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时期。因此从中学阶段开始进行法治教育是最好的时期,大学才开始进行法治教育起点晚。

学生获取的知识不仅仅来源于学校教育,还来源于家庭和社会教育。但目前我国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几乎是学校在实施。家庭只注重孩子的衣食住行及学习成绩,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制教育;社会对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做的不够;甚至有时家庭和社会教育在从反面进行教育。社会上频繁的出现违法乱纪行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健康电视电影等不利于培养学生养成良好法律意识的现象。如九十年代末香港电影《古惑仔》很受青少年喜欢,很多学生把电影中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演绎,认老大组织帮派,打架斗殴。受古惑仔类影片影响哈尔滨16岁少年竟连杀两人。[1]家长实施家庭暴力、随便侵犯孩子隐私权等一些违法行为,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耳濡目染受到影响。学校、家庭、社会缺乏合力,不能将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法律意识培养仅靠学校,而家庭和社会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学校的努力将付诸东流。

4、大学法治教育模式陈旧

目前,高校法律意识培养模式单一,主要以课堂教学模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有效性,学生缺乏主动性、参与性,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课时安排方面,除法律专业的学生外,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在半年到一年之间,不能系统进行普法教育。教材内容简单且版式老,一味的侧重基础性和常识性知识,而且知识点讲解过于简单,与大学生的对知识理解和掌握能力不匹配,达不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目的。此外,大学生大都只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程不予以重视,只是应付考试拿学分,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制观念淡薄。

二、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建议

1、学校应该注重法治教育

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以及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第一源头,法律意识培养也不例外。因此,学校在注重学生学习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是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让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不仅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法律意识。此外,学校在日常管理行为中也应注重合法合理性,在整个校园营造出民主法治的氛围。即学校不乱收费、按照既定程序招生、按照法律校规管理学生、尊重学生隐私权等,实行民主法治的教育和管理模式;同时接受学生的监督,学生表达不满有申诉和反映途径,学校有不合法、不合理的制度行为应该及时予以纠正。

2、从中学开始进行法治教育

从保护中学生避免因不懂法走上犯罪之路以及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来看,中学阶段就应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因此,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如何进行法律意识培养,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师研究并予以解决的课题。本文认为继续将思想政治课作为中学阶段学校德育工作主渠道的同时,也应该成为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主要阵地。将一些基础法律知识编写进思想政治课程(如民法、刑法中的一些常用常见的知识编入教材),并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课,改变以往思想政治课成为学生自习课或是被其他科老师占用现象,充分利用这块法治教育的阵地。

3、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三维结构法治教育模式

前面已经谈到,法律意识培养仅靠学校,而家庭和社会未尽到自己的义务,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学校的努力将付诸东流。因此,法治教育需要建立一个"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律文化环境相互配合的大系统。[2]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制度层面上应该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教育网络和机制,家庭、学校、社会各尽其责,形成一个相互补充和协调一致的三维结构模式,才会取得合成的教育效果。学生家长思想上要从小给孩子灌输法治观念;从行为上要以身作则,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遵纪守法,教育孩子不能按照中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棒打出孝子、侵犯孩子的隐私权等行为,家庭法治教育要从小从细节做起,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孩子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社会环境对学生的法制意识及观念的行为也很重要,但社会层面的法治教育很复杂,需要国家及社会上每个成员的参与。本文认为对于每个成员来说自身不违法乱纪就是对社会法制教育最大的贡献。国家层面需要做的事很多,如是否应该限制一些伤风败俗,影响青少年法治观念、价值观念等健康成长的影视、文字作品公开放映出版,并禁止在网路上传播。此外,将大学生触犯法律率较高的案例拍摄成影视作品通过电视及网络进行教育,法制教育片的拍摄内容不要过于死板和僵硬,应结合青少年的兴趣爱好,将法律基础知识及青少年易触犯的事件融入到影片中;或是在开发一款游戏,在游戏情节中融入法律知识,让青少年在看影片、网游戏过程中接受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4、改进高校法治教育模式

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的"法律基础"课,应增加学时(至少安排两学期的教学时间)。同时,转变教师和学生之间传统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角色关系,改变单向灌输且带有强制性的教学方法。培养大学生养成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掌握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增强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此外,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并且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在传统课堂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基础上,还可以采取模拟教学、范例式教学、网络教学、社会实践教学等多种模式。

参考文献:

篇2

摘 要:随着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我国旅游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较低,消费者对旅游相关法律的了解与认识现状堪忧,且许多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后,并未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都是旅游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的集中体现。要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应从政府旅游管理方面、旅行社方面、消费者方面共同着手,从社会全方位角度出发,普及消费者的法律知识。

关键词: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意识

一、我国旅游消费者基本法律意识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旅游消费者的“知法、懂法”现状及原因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消费者对与旅游相关的法律的了解程度来看,高达42%的旅游者并不了解与旅游相关的法律(见图1)。虽然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可根据调查结果来看,人们旅游次数多了,但相应的法律意识却并没有得到很大的提高。

(注:您了解与旅游相关的法律吗?A非常了解B、基本了解C、了解一些D、不了解)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我国的普法宣传不到位不无关系。普法宣传一般都由社区、基层法院等进行,主要都是由政府为主导进行的,主体比较单一,没有很好的调动旅行社、消费者协会等进行普法宣传。

(二)消费者在权益受侵害时的“用法”现状及其原因

曾有网站对消费者维权意识作过调查, 结果显示: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63.8%的受调查者选择“默默忍受”,而同时有近七成的消费者认为维权的成本太高。而旅游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旅游消费者往往由于旅游时间短暂,主张权利的机会极少。旅游消费者也不愿意过多消耗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经营者屡屡侵害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当消费者在旅游中遭到侵权时,仅有很小部分的消费者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大多都是投诉到旅行社或侵权所在的酒店等单位,而竟有28%的消费者选择接受这种侵害而不做任何处理。(见图2)

(注:当您的正当权益在旅行途中受到旅游服务行业的侵害时,您会采取的措施是?A、向侵害自己权益的旅行社或酒店等服务企业投诉 B、承认受到侵害但不做有效处理 C、向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审理 D、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采取暴力)

由此可见,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何其淡薄。当然这也与消费者自身所处的地位和能力以及长期以来的思想观念有关。通过我们的实地调查分析,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程序复杂,成本过高,诉讼难度过大;消费者通过自身维权经验或者媒体报道等了解到,即使诉诸法律也未必能得到圆满的解决,甚至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二、解决旅游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的措施探究

(一)政府旅游管理方面

首先,政府部门应利用效果明显的宣传方式,其次,应指导其他部门,如社区街道居委会、基层法院、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设立法律咨询站这样的基层询问机构。再次,除去社会普法来说,政府也应紧抓在学校教育中的法制教育,从学生时期培养法律意识,开展法律课堂,全面的提升新一代的法律素养。

(二)旅行社方面

首先,旅行社可以通过在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详尽的解释,对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要履行的义务予以告知。其次,旅行社可以采取将与游客旅游相关权利的法律在旅游手册上进行刊印,旅行社在进行旅游路线宣传时应当在宣传册背面或者专门留出一定的页面对比较重要的旅游法律条款进行解释宣传。再次,在旅行团出发之前或者路途中,运用广播等形式对消费者进行注意事项告知的同时对重要的与旅游有关的法律常识进行解读,并且告知游客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和解决方法。

篇3

一、培养中职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一)培养法律意识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学生是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国家一直以来都十分关心和重视学生们的成长和发展,中职学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我国学生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他们的思想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长远意义,对于我国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受到重视。

(二)有利于提高中职生的综合素质,更好的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中等职业教育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更要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律素养是综合素质的重要要素,只有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遵纪守法的中职生才是一个合格的中职生,才能够顺利从中职学校毕业并到社会中去发挥应有的作用。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养是中职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职业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三)培养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更有利于加强对于学生的管理。中职生普遍年龄偏小,行为较自由,在学校教育过程中难于管理,而且对于各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都缺乏较为清楚的认识,只有将教学和管理结合起来,让学生在认知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对法律产生一种畏惧感,对自己的行为也产生一种约束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对于中职学生的管理。

二、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目前,我国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缺失的情况比较普遍,整体情况不容乐观。虽然在中职招生制度改革以后,国家对于中职教育的重视力度越来越大,政策上面给予大力扶持,中职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比较乐观,但是相对来说,中职生的整体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在校期间的打架斗殴、偷盗赌博现象比较普遍,毕业以后违法违纪行为也比较突出,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分析。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中职生自身的特点,如年龄偏低,普遍都是16-18岁未成年阶段,身心和思想发育都不成熟,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各种思想和活动都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稳定性,自由、独立的心理很强,情感强烈容易冲动,加上缺少社会经验,很容易受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部分学生行为散漫,不愿意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导致法律意识严重欠缺。2、中职学校法律教育的重视力度不足。大部分中职学校都将学生们的职业技能教育作为了教学重点,而并不重视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教学工作,表现在对于学生的法律教育课程设置的课时量非常少,对于学生法律课程的教学效果也未能进行测评。虽然法律教育课程被作为公共课程来设置,但是却形同虚设,并不能真正发挥出培养和提高学生们法律意识的效果,这也是造成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加强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对策建议

(一)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首先,中职学校要加大对于培养学生法律意识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如设置法制教育课、专题法制讲座等途径进行普法教育宣传,让学生在思想上就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工作高度重视。其次,中职学校要多增加一些法律教育的课时,并且加强对于中职生法律意识教育工作效果的监测,多关心和爱护学生,增加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中职生在思想意识方面的转变,有必要时进行一些心理咨询或辅导,积极引导学生们消除一些不良心理。

篇4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广大还在求学阶段的中学生是我国构建法社会的后备军,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健全与否一方面对中学生的自身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另一方面,从长远考虑,中学是否具备健全的法律意识将在未来影响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

为什么一部分中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教师们应该怎样培养出执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中学生可以怎样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本文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法治;青少年;法律意识

一、由一起欠下巨额赌债三名中学生故意杀人案件引发的思考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

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1]

虽然本案已事隔多年但本案所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却令人深思。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由于不懂法,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导致发生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想想如果本案中的青少年们稍稍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就能明白赌债是属于非法所得不受法律的保护,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不必付出血的代价。

实际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提到的这则案例,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2]的特征。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3]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4]

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文的第二部分笔者是从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两个方面分别论证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二、部分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5]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是因为部分中学生认为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他们认为法律是司法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维权的武器,与自己无关。许多中学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学生被社会青年敲诈、殴打,他们本应理直气壮地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伸张正义,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法律知识,或忍气吞声,或采取极端措施报复,有时糊里糊涂走上犯罪道路。某项调查表明,中学生中认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到一成;认为遇到不法伤害、被敲诈几块钱是小事不必计较的近一半。这不能不给我们深刻警示。[6]

实际上,法律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大厦的话,那么,权利与义务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石。人们生活在社会中最基本的两件事情就是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某个人去商店买件日用品,他(她)必须要付钱。用钱买东西就是中很简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行为。很多人对合同的理解局限于书面合同因此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法律行为被忽视了。由于部分中学生忽视了法律的学习使得他们认为法律很神秘,法律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以至于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人甚至是“以暴制暴”,以身试法,造成了很多让人悔恨的悲剧。要是这些违反犯罪的青少年能懂得法律,知道怎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很多悲剧将会得到避免。

此外,当今部分中学生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认识较为肤浅,他(她)们对法律的认识更多的来自于港剧中英美法系制度的律师的法庭辩论。社会主义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由于许多中学生主要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学习法律,他(她)们遇到一些法律基础理论通常有一定的畏难情绪,加上港剧中对律师法庭辩论的生动刻画,使得许多中学的法律意识今停留于港剧中律师们的法庭辩论阶段这就阻塞了中学生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知。

部分中学生在思想上不能正确地认识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是有一定客观原因的。造成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客观原因有,第一:在应试教育仍呈如火如荼之势的今天,德育本身就受到极大冷落,作为德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更是接近忽略不计。虽然初中阶段开设了法律常识课,可中考应试内容中比例很小,高中又不再开设,高考时只有文科考生才少许涉及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很明显,中学生法制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7]第二:虽然现有的教材体系,在初二就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的首要功能是要对中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然而部分中学的许多老师却简单地将法律常识课与其它“文化”课划等号,教学中讲授灌输、强记硬背,在最后的考试中用一个分数来界定学生的好差。没有教会学生在理解必要法律常识的基础上,用法律知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学会用法律去分析身边的事。因为部分教师自己在思想上对法律常识课的教学产生误解,造成许多学生没有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导致许多中学生面对侵害的时候并不懂得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第三:部分学校缺乏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和人力保障。法治教育没能做到常抓不懈,没能根据法治教育的需要,配有兼职或专职的“法治辅导员”。对中学生进行新法规的教育,进行义务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造成了部分中学生体现不到法律的威慑、引导教育等作用。

三、培养中学生健全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

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法律意识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观念,它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自发养成,高度的法律意识内容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形成。[8]结合中学生自身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培养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一是重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中学生的思想、行为虽然已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家长的管教和言行对他们仍然起着重要作用。这不仅是由于他们从小生活在家庭、养育在家庭,与家庭之间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而且还在于他们仍处于未成年、未完全自立阶段,生活仍依赖于家庭,学习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长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其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必然有着浓厚的家庭烙印。通常情况下,中学生在校由老师管,在家由家长管,家长算得上是子女最重要的启蒙老师。家长的行为习惯、思想作用、法制观念以及监护力度、管教方法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子女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有时甚至能够决定子女的前途命运。因此,法制教育也应是家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家长的言传身教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可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这方面,目前大部分家长是能够注意做好的,但许多家庭同时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父母思想意识不健康,自身就缺乏法制意识,甚至家人中就有违法乱纪现象;有的家庭感情不和,父母离异,孩子缺少家庭温暖等等。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由家长、学生、学校几方面共同努力搞好配合。目前一些地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1)开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的教研活动;(2)学校与家庭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家访或开家长会,互相通报和交流学生表现及教育情况;(3)开展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相帮助和监督活动,相互检点日常行为;(4)开展对特殊家庭学生的特别帮教活动。[9](5)希望家长能有意识地引导青少年们观看《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在观看这些节目过程中家长应向青少年们讲解社会的稳定需要正义,法律是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武器。实践证明,这些活动如能很好开展起来,对增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是能起到积极作用。

增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二是思想品德课老师要力争上好法律常识课,努力提升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笔者曾经听过一位资历很深的思想品德老师讲授的财产属于谁这节法律常识课。这位老师在导入新课的时候问同学们说:“你们认为身边有价值的东西有哪些?”同学们显然对这么个提问很感兴趣于是便有很多同学发表了自己的想法。法律对一部分中学生而言是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知识,然而这位老师的导入提问使得同学们摒除对法律的畏难情绪,很好地让同学们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在上课过程中这位老师举出许多就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如她通过展示“某位农民伯伯拥有的一辆拖拉机”这段视频让同学们在愉快的氛围中掌握了所有权的四项内容:“占有、使用、受益、分配”。课后有许多同学围住这位老师问问题,从这么个热烈的场景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法律是非常的感兴趣,这位老师和颜悦色地为同学们解答疑问,由于法律常识具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后要帮助同学们解答疑问以消除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畏难情绪。有位女同学问了这么个让人感到很可喜的问题: “如果有位好朋友送我一件礼物,后来这位好朋友又想把礼物要回去,我该怎么办呢?”一个初二年的学生能较为深入地思考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赠与行为是很难能可贵的。由这则事例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能否以饱满的热情讲授法律知识,教师能否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前文提到初中思想品德有部分内容已经涉及到法律常识,这些法律常识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喜闻乐见的,教师要上好法律常识课。就必须自己懂得法律,由于法律本身的专业性很强,这就要求教师们要广泛阅读法律书籍。要阅读的法律书籍有法条与司法案例。弄懂法条为的是能准确地为学生们讲解司法案例,通过司法案例的讲解能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有助于学生澄清对法律认识的误区。另外,通过讲解司法案例有助于学生提升自我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能力。要是思想品德老师都讲授好法律常识课相信会有更多的中学生获得健全的法律意识。

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与途径之三是在各个学科教学当中教师们要有意识地渗透法律思想与法律知识。法治教育不能仅仅满足于法律常识课,还要将其有机渗透到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之中,形成教育网络。法治教育不单单是法律教师的职责,更是全体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学中应结合学科的自身特点,不忘法制教育。例如,在化学教学中教师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加入对水土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知识的介绍;上生物课时可贯穿珍稀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也可结合课文人物性格分析,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 以语文课中的《祝福》为例,教师可以提出这样的设问:“假如祥林嫂生活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中她会有怎样的命运?”通过这样的提问引导学生思考法治社会的优越性,让学生体会法律的价值。当然,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切忌生搬硬套,应该做到水融,恰到好处。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是提升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希望家长们与老师们能把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落实到实处,积极将法治教育的方法付诸于实践。

四、小结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广大教育工作者们而言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但我们有信心也有决心相信通过有意识地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方法与途径的综合运用,会有更多的青少年拥有健全的法律意识,会有更多的中学生成为知法、守法和用法的好公民。(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注释:

[1]百度.有关中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视频、图片、问答.案例二十.

[2]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4]黄冈中学广州学校网页.法制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百度.法律意识.

[6]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7]黄冈中学广州学校.法制教育.强化中学生法制教育.

[8]谷春德.法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3.

篇5

一(略)1(略)

2、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知识极其匮乏对于大部分高职院校学生来说,他们在学校期间所能学到的法律知识只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法律基础部分及就业指导课中的浅尝辄止,加之学生在学习消化过程中的不求甚解,导致高职学生对于常用的及与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都缺乏基本认知。于是在就业过程中常会掉入陷阱,无法维护自身正当的合法权益。比如,很多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仍然不能区分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不能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不知如何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不知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而有些黑心用人单位就趁机欺诈毕业生,赚取非法利益。同时,劳动合同是学生维权的最基本凭证与保障,由于所缺少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常常造成毕业生维权的困难。因而,迫切需要加强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教育,来丰富高职学生就业法律知识,在合同、协议签订过程中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3、高职院校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就业法律维权意识是指在就业过程中,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劳动者能感觉、认知、评价,并且能用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高职院校学生作为劳动者的一员,他们的这种维权意识是极其淡薄的。曾有调查显示,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大学生人数比例仅为遭遇侵权的大学生总数的10%,而这其中,高职学生所占的比例更是微乎其微。导致高职学生维权意识淡薄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迫于就业压力,作为就业弱势群体的高职学生轻易不敢言语,只会选择忍让。另一方面,也是更为主要的原因是高职院校学生法律基本常识欠缺,不知如何维权。同时法律意识淡薄,根本没想过要通过法律维权。甚至认为自己上当受骗,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是正常现象,只提醒自己“吃一堑,长一智”就行了。殊不知,他们的行为纵容了非法用人单位,下次自己还可能会陷入这种权益危机。因而,迫切需要加强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教育,增强他们维权意识。

二、加强高职学生就业法律教育的途径

1、加强普法宣传力度高职学生在校期间,要充分利用各个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如通过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对专项法律知识进行宣传。针对毕业生、在校生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维权讲堂等等,使学生意识到“法律就在身边”。

2、加强学校就业法律课程的开设前面我们提到过,仅仅依靠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基础知识及就业指导课中的法律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的形式来增加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摄入。比如,可以开设《劳动法》或其他与就业相关的课程,在课程中讲授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掌握如何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明晰切实相关的各种法律条文,通过实际案例解读等教学内容,使学生明确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懂得依法就业,依法维权。

篇6

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是营造温馨舒适,服务群众的医疗环境,所以更应加强管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技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Abstract:As people's material and spiritual level, strengthen the popularization of medical knowledge and patient legal consciousness, awareness of self protection and health care in patients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medical treatment, medical dispute is gradually rising trend, however, the medical staff generally exist in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of problems, especially the lack of legal knowledge related to medical treatment, in the face of the dispute cannot be used when the legal knowledge to protect their own. Especially the township health centers, is to create a warm and comfortable medical environment, serving the masses, so should strengthen management, carefully study law knowledge, pay attention to the maintenance of patients and their rights, to update the service consciousness, and improve medical security skills, establish a "people-oriented" service concept, to create a harmonious, nurse, patient relationship, to happen to avoid or reduce medical disputes.

Key words:Township Hospital; nurse patient disputes;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R36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3763(2014)07-0315-02

护患纠纷是指在临床诊疗过程中,主要由护理人员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的各类矛盾,是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形式和特殊类型。随着人们物质和精神水平的提高,医学知识的普及和患者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保健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逐渐呈上升趋势,这不仅给医院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也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甚至给医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然而目前医务人员中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业务知识的缺乏,特别是缺乏与医疗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纠纷时不能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乡镇卫生院是一个门诊兼住院为一体的综合科室,是患者治疗的第一场所,所以无论医生或护士更应加强法律意识,注意维护病人和自身的权利,以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1 乡镇为生院护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1.1 医院管理方面

1.1.1 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护理人员短缺现象具有长期性和普遍性。医院一直以来,医院医护之比为1:0.3,而经验认为,护士应该是医生的2倍[1]。医院为缓解这种矛盾开始招聘临时护士,护理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大多医院都注重公共卫生的重视,很少对医护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每年对个别医生是进行了培训但很难与临床相结合,所以容易引起安全隐患。

1.1.2 目前医院管理流程不能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保健需求,患者等候时间过长,给患者和家属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引起情绪上不满,导致纠纷。还有电视上,报纸上到处宣传医护人员被打情况,助长了有些捣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1.2 护理人员方面

1.2.1 法律意识淡薄、知识缺乏:护理人员缺乏临床技能培训及系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过程中也不善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在加上现在的有些规定不问原因的争吵对医护人员的处罚助长了患者的无理取闹.

1.2.2 护理人员职业态度差:作为在医疗过程中与患者接触最多的人,护理人员的服务水平对患者的心理影响尤为重要,部分护理人员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到位,缺乏耐心和与患者沟通的技巧,不注重患者的心理和语言表达,造成患者和家属的不满。

1.2.3 专业技术不精:主要表现在年轻护士基础知识不牢固,回答患者疑问时含糊其辞,技术操作不熟练,也容易引起患者不信任,以致在工作中稍有不满就会引起投诉[2]。

1.3患者方面

1.3.1 患者期望值过高: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及家属用法律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日趋成熟。患者不仅要求诊断及时准确,而且要求治疗及护理过程不能出问题,一旦不满意就归罪于医方。有些患者还把医院与星级宾馆相比较,稍有不满就认为你不人性化、服务态度不好,引发纠纷。

1.3.2 对护理人员存在偏见:不能正确认识护士工作的价值,把治疗效果归助于医生,治疗中不满却迁怒于护士,达不到预期治疗效果就大喊大闹,要院方赔偿。

1.4 社会因素:近年来,医院几乎成了新闻媒体采访宣传的热点,个别不负责任的媒体夸大和虚构事实,对医患关系的恶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且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在医疗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往往从同情弱者角度出发,明显倒向患者一边,在一定程度上激化医患矛盾。

2 乡镇卫生院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2.1 完善医院管理

2.1.1 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分级管理,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做好医务人员间的分工与合作,明确责任,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倡导人文关怀。补充护士,使护士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同时管理者应站在法律的高度,安全合理配备医疗设施、护理物品等资源,建立安全职业环境,降低纠纷的发生。

2.1.2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自身防范能力: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护理人员依法执业,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纠纷,提高了可靠的依据。护理人员应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加强专业技能和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进行护理活动,尽量满足患者合理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自控能力,以良好的状态从容应对,及时发现,消除潜在隐患,才能有效防止护患纠纷发生。

2.1.3 加强医、护、患沟通:护理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学会沟通对护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为了准确全面了解患者的相关信息,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及时与医生交流,做到观察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积极主动向患者和家属了解情况,耐心为患者解决问题,真诚为患者服务,学会换位思考,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融亲情于护理工作中,做到形象稳重,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宣教到位,得到患者的理解和信任,从而减少护患纠纷。

2.1.4 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护理人员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处处为患者着想,规范自己护理行为,净化行业不正之风,与其他部门人员建立良好的互尊互敬,团结合作的关系,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乡镇卫生院是服务群众的形象窗口,在日益竞争的医疗环境中,护士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学习法律知识,更新服务意识,提高医疗安全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营造和谐医患、护患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相信,我们会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风险,更好降低护患纠纷发生。

参考文献

篇7

【关键词】政治课 中职生 法律意识 权利 义务

从2005年国家提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来,全国各地职业技术学校得到了迅猛发展,学生人数不断增多。由于学校规模越来越大,学生人数的增多,给职业学校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职业学校学生打架事件屡有报道,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拿不到工资的事情屡有发生。学生一方面侵犯他人权利而违法,另一方面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也不知道保护,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职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生不懂法更不知道守法护法,因此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是非常必要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化基础课中开设有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和德育等课程,在政治课教学中除了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外,还要重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的原因:

(一)中职生不懂法现象突出。绝大部分中职生虽然经过了初中教育,初中也有法律课,但是初中的法律知识多数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于是许多学生就认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们没有意识到未成年人同样也要遵纪守法,违法了同样要负责任。另外他们不了解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线与法律责任,在他们的知识库里缺乏法律这方面的知识,根本没有法律理念。有些学生自己都年满18周岁了,以为是在校生就是未成年人,于是就为所欲为。像这种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现象比比皆是。

(二)中职生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今天,许多初中毕业生选择就读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教育,还有一部分的社会青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也重新回到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因此中职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首先,年龄不一,大的有20多岁,小的只有15岁;其次,文化基础与普通高中生比较,中职生的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再次,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表现在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对职业学校的调查与了解,职业学校发生校园打架事件比普通高中多了一倍,并且后果往往相对严重。比如,2006年9月,发生在广西南宁的某职业学校学生打群架事件,造成一死一伤,涉案学生有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职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另一方面表现是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不懂得用法律来为自己维权。一部分学生受到侵权后忍气吞声,一部分学生却采用非法手段进行报复反抗,导致事情的进一步恶化。如2007年7月在广东惠州一电子厂来参加半工半读学习的三所中职学校的学生因保安工作方式简单、粗、屡次殴打学生,激起共愤。因厂方未能妥善处置,发生了数百人持械寻找打人保安、讨要说法的,在寻找打人保安未果的情况下,打砸员工宿舍楼门窗、楼梯扶手等。还有某一职业学校学生在假期参加教育实践,做了三个月却没有拿到一分工资,最后老板跑路的现象。像这些就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更是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如果第一个月老板不发工资,学生能及时上报劳动部门,就不会出现三个月没拿到一分工资而老板却跑路的现象了。

由于上述这两方面原因,就要在日常的教学中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那么什么途径能最有效的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呢?在现行的中职教材中,政治课开设有《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门课,教师可以通过这一门课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在现行的中职教材中,政治课包括《哲学基础知识》《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在《哲学基础知识》这一门课程中,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的认识客观世界,学会观察问题与思考问题,辨明是非;在《经济与政治基础知识》中,教师要教会学生认识经济现象和政治现象,学会用经济和政治理论分析现实的社会问题;在政治课教学中,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主要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门课的学习。在《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门课中,教师的任务是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懂法、守法。如何在教学中讲授《法律基础知识》这一门课使其达到提高中职生法律意识的目的呢?

首先,不能照本宣科,要对教材进行处理和分析。尤其是针对中职生这一特殊的学生群体。现行的《法律基础知识》的版本是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新教学大纲要求编写的,一共有六个章,囊括了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等六大内容。这本教材内容比较多,而中职学校的教学特点是重视技能训练,因此不可能在政治课教学中腾出更多的课时的,因此,在《法律基础知识》这一本教材的使用中,教师可以删繁就简。在教学中,针对中职生易于冲动、反抗性强、好斗等特点,重点讲述民法、经济法、刑法。民法中要特别强调民事权利和义务,告诉学生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时要承担民事责任;经济法中要重点讲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让学生明白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刑法中要重点讲解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要受到何种惩罚。

其次,要以案说法,力求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吸收法的内涵与精神。案例可以用学生身边发生的事来进行分析,这样学生就会有更深的印象。比如,有一次,某校一学生在周末持刀到街道一户人家进行抢劫。后来这学生被派出所带走,并且被判了刑。在讲解这个案例时,我们要告诉学生,抢劫是重罪,即使是在校学生,只要年满14,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还有学生在校外或者校内打群架致人伤亡的,都要负法律责任。而讲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要教会学生如何写劳动合同,以及在写劳动合同中要注意哪些要素等等。教材中虽然没有要求教学生写劳动合同,但是在处理教材时教师要适当增加这一点内容,否则学生毕业后到了用人单位那里,劳动合同都不会写。除此之外,重点讲解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该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因为在现实中,劳动者往往是弱势群体,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很有必要。

再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做社会调查。某职业学校政治组教师每个学期都要组织学生到当地的法院旁听法官判案,通过一个个现实生动的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除了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法官判案外,还组织学生到劳动仲裁部门调查,让劳动仲裁部门的负责同志给学生现场讲解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如何选择最佳的最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另外,还邀请附近派出所的资深民警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一次社会实践,教师都要让学生设计好实践的目的及步骤,明确实践的意义。学生参加这样的教育实践印象深刻,并且能从中学到很多法律知识。

最后,开设法律讲堂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加深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政治课教师可以联合政教处共同组织法律讲堂,让学生在身边找一些与法律有关的案件,利用所学理论,共同探讨如何解决这些案件,更重要的是如何预防这些案件的发生。法律知识竞赛可以每个学期或者每个学年举行一次,知识竞赛既可以用现场问答的形式,也可以用考试的形式。题型可以多样,既可以有选择题,也可以有案例分析。知识竞赛最适宜采用团队合作的形式,这样可以增强学生的凝聚力。

在政治课教学中,除了要利用《法律基础知识》这本教材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外,还可以利用其他的教材和途径来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因为道德和法律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一个人的道德意识高了,那么他就会自觉地遵守法律。政治课中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都会在无形中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从而使学生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 在政治课教学中要培养学生学法、守法、用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使法律伴随着学生成长,让法律成为他们权利的守护者和履行义务的指导者。

【参考文献】

篇8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创新举措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一)心理因素。(1)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缺失。在校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仍未完全成熟,致使其承受挫折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人际交往的能力薄弱,极其想要要求他人和社会的认可,看待周围的事物喜欢持批判的、怀疑的眼光,随着独立自主意识的增强,从而想要极力摆脱来自外界的干涉和约束。与此同时,这一阶段的大学生由于缺乏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系统的认识能力,尚未确立完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就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以灌输为主的法律教育的效果。令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感到无所适从的是来自经济、学习、就业等众多压力的考验。随着心理压力的日益积累,一些学生的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等心理症状会交织在一起,从心理上客他们会对法律或制度产生抵触情绪。(2)经济压力。目前,大部分院校的学生是因家庭经济紧张而造成了家庭的困难的。困境的。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统计的数字表明,目前,贫困生在高等院校中所占的比例为20%,特困生所占的比例为8%。经济上的困难给这部分学生带来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来自边远贫困农村地区的学生更是如此。有的人家里父母不惜倾尽所有,甚至四处举债勉强凑足学费来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去上学,因此生活费肯定成问题了。(3)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学校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着全校师生的态度。目前,不少高校中,现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力度和创新,缺少懂法的教育工作者,致使德育方法单一、内容滞后,往往是出现一个问题处理一个问题,仍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往往没有深入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导致针对性不强,直接影响德育的效果,因此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社会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也在不断变化,一些大学生认为金钱是衡量人生价值的主要尺度,这样的思想价值观产生了严重扭曲,从而导致拜金主义思想膨胀,炫富思想严重。在《不平等的痛苦》一书中,英国流行病学专家理查德・威尔金森和凯特・皮克特曾经提到“炫富行为是一种身份焦虑,来自所谓的“社会评价威胁”,他们的尊严和自信完全基于他人的评价”。部分学生为了获得更多身份上的优越感,不得不通过提高自身来提升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来自外来文化的冲击,商品经济的辐射,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现象的传播等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部分学生产生了错误思想,有的学生甚至抵抗不了物质的诱惑而走上歧途。

(三)家庭因素。据专家分析,较之正常的家庭,有四种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第一,溺爱型家庭。父母的宠爱有加和处处迁就,使得本就是独生子女的孩子更是养成骄横任性、贪图享受、占有欲强等不良习性,如果遇到合适的环境和条件便会导致他们在人生轨道上出现偏差。第二,放任型家庭。有的学生性格之所以会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就是因为在放任型家庭中,一些家长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和社会的事,和自己无关,因而没有尽到履行监护、教育的职责,对孩子放任自流。第三,失和型家庭。在失和的家庭中 ,不少父母把怨气撒在孩子身上,动辄打骂孩子,使得孩子感受不到温馨的家庭气氛,常常处于父母紧张的关系之间,常在这种矛盾与冲突中感到压抑和苦闷,最后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创新举措

(一)从高校角度出发,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高校作为大学生的主要活动场所,建设校园法治环境,是为大学生营造良好学习生活的前提条件,也是促使大学生形成法律意识的重要摇篮。

(二)从社会角度出发,优化社会环境、加强社会舆论的影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优化社会环境,发挥社会正确的导向作用,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为此,我们的社会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评价体系。我们的媒体也应该多提倡个人的正当努力,而不是投机取巧。正是因为现代传媒会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各种新闻媒体在进行有关方面的报道时更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而不能蓄意炒作,捏造事实。只有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才会自觉形成。

(三)从家庭角度出发,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子女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就是其父母,因此父母的个人素质、文化素养和品质对塑造子女的良好人格至关重要。父母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对法律的遵守和维护会在无形中影响孩子,对孩子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很大的帮助。因此,家长在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提高自己的素质修养的同时,还要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另外,为了培养大学生健全的性格和心态,家长应注重与子女间的平等交流、相互沟通,尊重子女的人格。就大学生个人而言,要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的习惯,强化道德自律,培养人文精神。大学生只有自觉主动的学习现代法律意识,才可能对法产生信任,才可能对法产生信仰,才可能把法根植于内心。

三、结语

综上所述,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导致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实行综合治理,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因此,适应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家庭和社会的力量,我们通过把高校、家庭以及社会方面的共同努力汇聚成一种合力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这样的格局,对预防大学生盗窃行为的发生,保障大学生健康成长是极为有利的。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各方面的因素汇聚成一种合力来融化坚冰,必将出现一个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大学生新风貌。

篇9

关键词:法律意识;实践;考核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261-02

一、当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及考核不明确。至2002年教改后,教育部门将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学生考核体系中。然而从一些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三成中职学校没有法制教育的课程。在中职学校任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有四成教师表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具体实施情况不清楚,有近一成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教学内容。部分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远远低于人才培养需求,一些老师甚至以自己的主观臆测作为学生法律教育的考核成绩。

2.法律教育简单化、形式化。在调查过程中作者还发现,一些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与考核程序虽然相对完善,但其教育内容却无法满足国家中职教育大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忽略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大多以课本教育为主,一些中职学校简单地将法律宣传报告视为法律教育的全部,完全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教育课程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宏观上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引起社会的强烈共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努力。中职生作为国家百年发展大计的储备人才,出入社会后对于社会的影响极大,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注重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三、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3.建立并落实全面的学生素质考核体系。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考核流程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前期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作为检验中职学生法律的最后一道关卡,其严谨性与正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教育过程的反馈结果。建立并落实全面的考核体系,即力求考核的多样化和实际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考核内容与心理学、道德考核相结合,追求教学中考核。考核不是考试,而是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认识为标准,从而给出一个真实有效的结果

社会竞争中,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口号。中职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人才需求偏向技术型的趋势下,中职生所获得的机遇也进一步扩大。如何培养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满足国家人才培养方案的中职生,我想,每一位中职教育的参与者都应注重技能与个人素养的双重培育,注重法律教育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钟秋红.如何上好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课[J].课程教育研究,2012,(7).

[2]郎月田.中职生法律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9).

[3]李海霞.浅谈中职生如何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J].教育教学论坛,2013,(47).

篇10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素养;法制教育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社会的法制化建设不断深入,目前已经构建成为较为完善的法治社会。作为高中学生,应该积极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素养。学校也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学中也加强了法制教育。

一、高中学生法律素养现状

目前的高中学生在法律素养方面明显不足。虽然国家已经加大了针对高中学生的普法活动力度,媒体也针对普通大众制作了很多普法节目来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但是作为祖国未来发展的希望,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依然十分淡薄。

1、法律意识薄弱

目前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由于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较弱,即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也不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再加上高中学生正处在学习压力最大的时期,在遇到问题时很容易冲动采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更有甚者,高中学生的权益被侵害了他们却仍不自知[1]。

2、法律知识匮乏

目前高中学生的法律知识相对匮乏。现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各种媒体成为了高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这些媒体中夹杂了很多的自媒体,而某些自媒体本身可能并不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因此自媒体所的内容会存在各种缺陷。高中学生在不能辨别的情况下轻信了这些自媒体的内容,往往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阻碍了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高中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产生原因

高中学生法律素养储备不足的的原因有很多。高中学生的家庭环境、学校教育模式、高中政治课堂教学等等多方面都是造成高中学生法律素养储备不足的重要因素。首先从家庭方面来说,由于高中学生日常的主要生活环境是学校和家庭,很少接触外界社会,致使家长很容易忽视高中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更不会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而进行专门的引导。这种放任的态度既使得高中学生的法律素养较低,又使得高中学生忽视了自身法律素养的构建。对于守法、违法、用法的意识更是无从谈起[2]。其次在学校教育中,中国的升学考试更多的侧重于文化课知识的考察,对综合素质的考察相对较少。学生从幼儿园教育开始,在小学教育、初中教育过程中课堂上教师所讲的知识也都是文化课知识。在这种教育模式的耳濡目染之下,高中学生变得只重视自身文化课水平的提高而忽视自身的法律素质培养。再次,在高中政治课堂的学习中法律素养教育与政治学科教育界限模糊。目前的高中学生在学校中学习法律素养的主要渠道是高中政治课程。而高中政治课程本身包含多方面的知识:德育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等等。且由于高中学生从小的法律素养不高,使得高中政治课堂上教师讲解法律知识时十分费力学生却依然学不好。在这种恶性循环之下,不但高中学生的法律素养无法提高,也会使学生对培养自身法律素养产生抵触心理。

三、深化高中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高中学生提高法律素养迫在眉睫。只有深化高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更好的培养高中学生的法律素养。首先高中学生要做到对待法制教育的态度端正。端正对待法制教育的态度是提高法律素养的基础。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在我国法律拥有无可替代的地位。主席提出的“四个全面”发展战略中就包含了“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战略。在入学初期,学校就应该组织学生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法律政策等多方面的知识普及教育,并详细介绍在高中学生的日常生活中该如何应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只有高中学生真正意识到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才能更好的接受法制教育[3]。此外要加强高中学生的法律实践。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高中生在课堂学习中已经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但是要想真正提高法律素养光靠理论学习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实践运用。因此,在高中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应该加入大量的真实案例,便于高中学生的法律学习。此外,还可以举行法律知识辩论赛、模拟法庭等等活动,让高中学生不仅知道法律,还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在高中学生真正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不会再纸上谈兵。

四、结束语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中国正在积极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作为中国未来的希望,我们高中生应该积极拥护国家的政策,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将来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李天媛 单位: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

参考文献:

[1]李楠.思想政治课教学对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策略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6.

篇11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3)-2-0-02

引言: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旨在为国家培养具备专业技术或技能、面向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具备“零距离”上岗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技能型人才。职业教育是面向社会的,职业院校学生固然也是社会成员。社会成员既需要遵守法律又离不开法律的保护。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依法治国的需要,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已成为高职院校教育改革的课题。近年来与高职学生相关的违法犯罪现象屡有发生,甚至发生校园喋血事件。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在法制教育方面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学生的法律素养较差、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亟待加强。本文从法律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出发,研究如何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及加强职业教育学生法律教育的重大意义,从而得出法律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现状分析

1.高职院校重视专业教育,对法律教育重视度不足。高职院校以为社会培养输送大量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往往以专业技能教育为重心,注重对学生讲授相关技术理论知识并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实际操作训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多数高职院校对法律教育重视度不够,在课程设置时仅为学生开设一门法律基础课程,且将法律基础课程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在由于这门课程多以考查课方式进行考核,课时量十分有限,教师能够讲授的内容少而浅。因此,学生在上课时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没有必要认真听、仔细背、深入理解。故而没有足够的兴趣去深入学习,仅疲于应付考试。此外,高职院校与全日制高校相比缺少浓厚的学术氛围,而且很少组织法律知识讲堂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没有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这种条件下的法律教育对于学生和教师而言都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根本起不到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培养法律素质的目的。

2.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个与法律文化研究有紧密联系的概念,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 社会上对职业教育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偏见,认为职业教育是“失败者的教育”,是学习成绩最差学生的选择。的确,职业教育院校的学生较之统招本科院校学生确实存在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差异,比如知识基础薄弱、知识结构不完整、学习力差等。这些方面的欠缺使得高职学生也存在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比如对于某部法律,虽然知道一些法律条文但不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和外延,不能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缺乏对法条的灵活应用,更别说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高职学生犯罪率的居高不下正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而成为被侵权对象也恰恰证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结构不完整,缺乏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高校法律教育方式、教学内容不符合学生需求。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采取的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过程中缺乏师生互动。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对于抽象而枯燥的法律课程学习无疑带来了不少阻力。教师仅仅都是在给学生泛泛罗列灌输一些法律概念、术语等,没有针对性的讲授一些引人思考的案例从而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同时,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师缺乏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意识,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也忽视了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这不仅仅使学生的学习效果大打折扣,也满足不了学生走向就业市场后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存在问题分析

造成高职院校学生法律素质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分析:

1、历史方面的原因。我国流传了多年的人治传统,形成了民众法律意识缺乏的状况。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不够成熟,与法治社会的进程还有很大差距。虽然我们正在开展依法治国建设,但长期形成的源自历史的消极因素和体制环境如“官本位”和“人治”思想深深地影响着人们。高职学生受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潜意识里也抹不去这些观念,这便是造成高职学生法律素质偏低的历史原因。

2、高职教育体制的限制。虽然国家在法制教育方面对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持同一标准,但高职院校由于未将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纳入教学培养目标体系中, 学校、教师对学生法律教育都没能引起足够重视,使高职学生产生“法律基础课不重要”的错误认识,这种错误的教育体制不能满足培养就业市场全面素质人才的需求。

3、客观方面的原因。由于高职院校招生分数线较低,往往是高考中未达到本科线的学生的选择。而这些学生在中学阶段学习成绩较差,对新知识获取的速度较慢。加之社会方面存在的种种偏见,使得高职学生往往产生自卑的心理。他们渐渐失去了学习的自信心,产生得过且过的偷懒思想。这种客观方面的原因也给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造成了消极影响。

三、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1、提高对法律教育在职业教育中所占地位的认识。教育是为社会培养具备各项综合素质的高水平人才,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需要。法律教育与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课程是相辅相成的,它能够培养和锻炼学生缜密的思维能力和严谨的逻辑能力。面对当今这个法律日益健全、人们越发重视法律的社会,单纯具有某项专业技能根本适应不了社会的需要。因为,每个人都不是绝对的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具备熟练而精湛的专业技能又熟谙法律常识的“一专多能”人才才是高职院校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这既满足国家对高职院校办学的要求,又是检验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好坏的标志。

2、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由于目前的职业教育缺乏对法律教育的足够重视,法律教育基本流于形式。高职院校对法律教育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所设置的课程和学时不尽合理、教学方式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求。为此,对高职院校教育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我们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进一步充实教材内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目前我们所使用的法律教育教材普遍存在教材内容滞后、系统性差、难易程度与职业教育不匹配等问题和不足,已经满足不了新形势的要求。所以,应选择贴近生产和生活的法律知识作为教材的基本内容,再附之与职业工作相匹配的专门性法律知识,兼顾知识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在体现出职业教育特色的同时,提高学生对法律的理解水平、增加理解深度、锻炼学生对法律实用性功能的理解。

调整课程设置 一些高职院校为提高就业率,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专业课冲击基础课的现象。将法律教育的课时挤到30多学时,这仅能让法律教师紧赶进度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为避免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如走马观花一般,应尽量调整延长法律教育的学时。此外,学校的法律教育仅以教材为主,缺乏对课外知识的获取,往往造成学生知识面狭窄。为改变这种状况,学校在设置法律课程时,应在每学期适当增加丰富法律知识的活动课,让学生通过对法律基础理论的掌握,增加活用法律的技巧。

改进教学方式 在高职院校的法律课堂里面,教师仍然是课堂的主角,从事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能。但基于这种传统思想的影响,教师以讲为主,忽视了和学生进行有效的互动和沟通。学生对法律课程渐渐产生抵触情绪,这对学习效果“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教师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将学生变为课堂的主角,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方式的改变离不开教师对法律教学的重视,更需要在课前进行充分的备课准备。随着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教师可以通过多媒体生动再现某些图片或视频资料与学生分享。为进一步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单凭课堂教学是难以实现的。我们还需要拓展课外法律讲堂、采取实施情境教学,采用法庭观摩、模拟法庭等手段,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依法办事的能力,取得理想的效果。2

篇12

关键词:急诊护患矛盾原因对策

急诊科是抢救患者生命的前沿阵地,护患矛盾产生的几率偏高,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激发上升为护患纠纷,护患关系的优劣,不仅直接影响到病人的就医诊治和护士的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声誉,关系到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对急诊科护患矛盾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对策。

一、引发护患矛盾的原因

1.1护理人员不足这是目前大多数医院普遍存在的现象。急诊科就诊病人多,因护士不能及时满足病人的要求而产生不满,从而引发护患矛盾,急诊科人力资源配备及调配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病人得到的护理效果及护士自身的健康。

1.2患者家属对治疗的期望值过高医疗服务具有高风险性和病情转归不确定性,而部分患者认为花了钱就应该治好病,患者在就诊检查、治疗护理过程中,接触最多的是护士,当短期内治疗效果不明显时,就常常会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护士身上,加上医疗护理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会使护患之间发生矛盾,影响正常护理工作的开展。

1.3服务态度生硬在工作中使用服务忌语,不注意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回答问题简单导致病人误解等,护理工作缺乏人文关怀,简单从治疗护理角度出发,不能主动适应病人心理、生理的需要。

1.4业务素质不过硬护理操作不熟练,如采血和输液不能一针见血,各种仪器使用不熟练等。

1.5费用问题医疗费用的大幅上涨与百姓收入之间的矛盾,病人不明白收费标准,对费用清单不理解,当护士向病人催款时,病人没有得到详尽耐心的解释时易引发护患矛盾。

1.6急诊科管理不到位如仪器设备故障未及时处理,急救药品准备不足,抢救程序混乱,延误抢救。急诊科护士法律意识淡薄,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未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如一些侵入性操作,未及时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

1.7急诊科布局不合理挂号收费、就诊检查地点分散,延误抢救时间。

二、对策

2.1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在急诊科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的随机性大,突发事件多,应根据各班的工作情况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实行弹性排班,保证急诊病人得到及时诊治。在当班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职称高、经验丰富的护士应起到骨干作用,及时出面处理,化解护患矛盾。全体护理人员随时保持通信通畅,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及时调配人员进行抢救。

2.2切实履行好告知义务在抢救病人生命的同时,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家属患者的病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预后等。各种侵入性操作要有知情同意书并签字,在护理过程中注意尊重患者的各种权利,切实履行护士职责,维护护患双方的权益。

2.3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护理心理学,学会和患者及家属的沟通技巧,提供人性化护理,尽量满足病人需求。操作前做好各种解释,把护患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4强化专业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急救护理在抢救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伤残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急救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急危重症护理技术,熟悉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保养,有成熟的急救护理思维,有快捷的反应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5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并合理收费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与医疗费用之间的差距使病人对收费问题甚是敏感,加之急诊病人病情急、重,变化快,需做的检查、化验、治疗及抢救多,使病人家属在短时间内难以接受,当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时就易发泄不满情绪,因此,急诊收费应根据医疗收费标准,实事求是,使用费用较高的仪器时,应解释并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

2.6加强急诊护士法律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护理行为涉及到患者的法律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护理人员中普遍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特别是缺乏与护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当发生护患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因此,必须强化护理队伍的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预防护患纠纷的发生,采取服务措施到位,管理工作到位,加强工作能力培训,包括服务方法培训。

篇13

(一)外部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的思想还不成熟,正处在形成阶段,极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也屡屡发生,这说明我国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不健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也为今后的法制教育敲响了警钟。长期生活在校园里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校园里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互相攀比、强调个人利益,追求物质轻视精神文化等等,都影响着一些大学生,形成不良的价值观,功利化,物质化,有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同时,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也不断发展,他们所带来的一些不良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也对大学生的思想形成一种冲击。这些都容易使大学生迷失自我,更有甚者不惜触犯法律。

(二)缺乏法制教育传统

我国的封建社会长达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法治被人治长期代替。封建社会结束以后,我国便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建国以后相当长一部分时期国家的主要任务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忙于政治,此后又经历了的冲击,直到党的十五大才明确提出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在我国缺乏法治的传统,法制教育也很缺乏,法律意识很难深入人心,法律信仰难以树立,这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大部分学校往往偏重德育,而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想用德育来完成法制教育,这样往往收效甚微。在大学里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法制教育也只是占其中的小部分。对于之前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的刚进入大学的学生来说,仅靠这一门课程的学习很难提高其法律素质,更别说法律信仰的树立。而且这门课程也主要是由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来教授,让非法学专业的老师来对法律知识很零散的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这无疑是给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打了折扣,很难达到预期的教育目标。

(四)教育的方法比较单一

法制教育在大学里不仅重视不够,而且教学方法也很单一,大部分只是重视理论的灌输、课堂的教学,缺乏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一旦遇到实际问题很难应付,药家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片面强调理论学习,考试也只是老师划范围,出了考场就忘记了。同时这样的教育方式很容易让学生对于法律的学习感觉枯燥乏味,影响学习的积极性,那么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就无从树立。这种知识性的灌输式法制教育方法也是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如何加强法制教育

法律是外在的行为规范,道德是内在的思想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能促进法制素质的提升,二者相辅相承相互促进,只有德才兼备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

(一)转变教学理念

法制教育,虽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重视不够。在大学教育里,一般比较重视德育教育。要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对这种教学的理念有所转变,改变其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制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切不能用思想政治教育取代法制教育,其附属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状况必须加以改善。积极推进法制教育,逐渐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而慢慢树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信仰,引导大学生追求法制精神,追求公平正义。

(二)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的法制教育一般缺乏实践性,较多的局限于课堂的法律知识的教授。这样不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往往事倍功半,差强人意,这种灌输式一言堂的教育方式必须加以改正。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把理论的传授和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在课堂教学期间,教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社会热点以及大学生身边的一些法律问题,结合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和解决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这样不仅教会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更是教育了学生怎样使用法律,这就是一种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的实践性很强,除课堂教学外,法律实践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教育方式。比如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请资深法律专家现身说法,以及模拟法庭和组织社会法制宣传等等。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让其感受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我们息息相关。

(三)加强教师相关素质的培训

教师的职责在于传道、授业、解惑。在传道、授业、解惑之前教师本身应该具备相关的素质。大学的法制教育一般主要是由非法学专业的思想政治教育老师来教授,而老师的法律知识也相对比较缺乏。越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越是需要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的老师来教授,让思想政治的老师来代替,其教育结果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所以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之前,必须对相关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培养老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这是必不可少的。

(四)加强法制宣传

篇14

关键词: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 纠纷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产生的原因错宗复杂,主要有管理方面的原因、农民的原因、程序和合同的原因等。

(一)管理不规范导致的纠纷

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不规范,农民的切身利益得不到保证,导致纠纷的产生。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中,未能严格按照规范,对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落实不严格,经营权证未能发放到户,农民的经营权未能得到落实。有的地方政府搞形象工程,实现土地兼并,利用强制性的手段,对农民的承包进行回收。部分政府将这种回收而来的土地承包给开发商,然后再回过头来和农民办理相关手续,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埋下了土地纠纷的隐患。

(二)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导致的纠纷

我国法定的土地承包制度主要有两种――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其他承包方式指的是将土地承包给本集体以外的个人和单位。这种承包方式是一种较容易引发纠纷的承包方式,一些地区的村干部未征求村民的意见就将土地承包给其他人,出现了越权发包的现象,导致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

(三)合同不规范引发的纠纷

因合同不规范导致的纠纷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未签订合同,农民在土地经营权承包中,往往不会签订正式的合同,大多数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仅凭口头约定,这种口头协议往往导致利益纠纷。第二,合同内容不规范。这种合同的不规范表现在内容不全面,权利义务不明确等,合同中的一些条款甚至和法律相抵触。第三,合同中未对种植的作物作出规定。一些农民在承包土地时,虽然签订了合同,却未对土地具体种植的作物作出明确的约定,导致承包方调整了经济作物,最后产生纠纷。第四,承包方随意转包引发的纠纷。大多数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未能正确认识到承包土地的实质,往往认为自己承包了就可以随意处置。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就转包给他人,土地的多次流转,最终导致了纠纷。

(四)土地流转非农化导致纠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土地的流转不能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但是在现实的工作中,有大量的耕地在经营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了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的情况。地区的政府部门为了经济效益和政绩,往往对这种现象充耳不闻,最终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控制对策

(一)完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完善,在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要实现对纠纷的有效控制,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机制,与时俱进,切实保障农民的权利和耕地的安全。

(二)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管理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涉及多方关系,包括了土地所有者、土地经营者和土地承包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加强对流转过程和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登记,做好流转情况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

不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都表现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要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普及相关法律,增强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避免政府工作人员出现、损害农民经济利益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中介组织

土地流转是生产资料的优化配置,属于一种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实现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和商品化,对避免土地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建立一个政府指导下的市场服务中介组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自负盈亏。中介组织的建立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平台,方便了土地流转。其次,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土地流转信息网络,方便土地流转信息的交流,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再次,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完善市场竞争,促进土地流转价格的合理化。最后,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政府是市场经济的“第三只手”,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能够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五)加强对土地权属边界的界定

产生农村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原因纷繁复杂,但是有时却仅仅是因为土地边界划分不清。部分农村在土地承包时,对土地划分的记载仅仅只是大概的记载,对具体的数值记载并不明确。这种对土地边界记载的模糊化,导致了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相关部门应该不断提高农村土地边界划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采用卫星技术,测量和确定土地的边界,能够有效避免纠纷,而且在成本和技术方面完全具有可行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这些纠纷的产生和政府的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想要切实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就必须加强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对土地流转的管理,明确土地边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当然,这些措施的提出是远远不够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会产生更多新问题,需要相关研究人员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以寻求更加科学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