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法治意识的重要性,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依法治企;企业管理;重要性
企业管理是企业发展中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企业的管理者要认识到依法治企与企业管理之间的关系。只有正确的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完成企业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依法治企的内容在企业管理中的体现,以及最终的意义表现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实现与完善无论是从企业还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都是具有深刻意义的。
一、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性
依法治企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要求,同时也是面对新形式下的管理企业要求,能够有效的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治企是将企业长远发展放在企业管理的第一要务,避免短期行为决策影响企业的发展。企业管理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不变的主题,但是怎样管理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对的难题,通常在企业的管理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企业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失误,不能贯彻社会的发展目标。但是现在的依法治企在企业中不断的实施发展,很好的将企业的发展提上了新的高度,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必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企业依法决策的必然性,如今的企业在面对市场发展的需求时,经常会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对企业技术的革新、市场营销的目标等等问题上做出重要的决策,这些决策上就存在着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因此在面临决策的时候就需要依法治企;其二企业的依法经营管理,在这个方面又包括的两个方面,首先是企业管理制度上需要贯彻法律依据,例如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制度的依法制定,企业制度对于特殊人群的依法保护,企业财产管理的依法程序等等,这些问题从企业的大管理以及员工的管理上都要实行依法治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发展以及员工之间的工作积极性。其次是企业的一些活动执行的过程也要按照法律的要求,例如企业的经济核算在执行的过程中,生产执行的过程中都要实现依法治企的目标性,只有全面的完善依法治企才能够有效的保护企业健康合理的发展。因此我们从企业的长远发展上来看在企业的管理中实现依法治企是非常必要的事情。
二、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保障体现
实现依法治企是每个企业管理发展的必经之路,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保障体现。企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市场的,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面临着交易、竞争等等问题,这个时候也是考验企业管理制度的时候,具体的表现是企业在面对市场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市场的制度来要求自身,如果企业的制度与市场的制度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那么企业就在市场的竞争中无法掌握主动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企业只有遵守市场化的发展依法程序才能够实现在市场中的地位,不断的完善自身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这样就能够很好的实现企业的经济发展目标。因此在企业的管理中一定要实现依法治企,这样企业在面对市场化的发展是才能与时俱进,这就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保障体现。
三、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依法治企能够推动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依法治企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非常的重要,能够推动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治企能够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保证企业员工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如果企业能够在员工的福利、制度等等问题上,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实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员工对于企业的付出就是巨大的,特别是企业在对于妇女的一些利益上的保护,让这一部分员工能够感受到企业的温暖与文化内涵,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在员工心中的地位与价值,对于员工的维护就是对于企业发展的维护,因此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是企业长远发展,和谐稳定发展的前提;二是依法治企能够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完善,企业的生产是一个企业生存的灵魂,因此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的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依法制度,就能够很好的保证企业的领导、员工各个阶层按照规章制度依法办事,这样企业在生产上才能不断的完善提高,这样社会对于企业的认可度也将不断的提升,因此在企业的发展中,企业能够依法管理就能够实现和谐稳定的发展目标。
2.依法治企能够完善市场化经济的要求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逐渐的实现,同时还会随着社会意识形态的不断发展而实现更新,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改革开放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不断的实现企业的管理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在这个环境中市场经济逐渐发展, 经济活动以及利益关系就会越来越复杂,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如果能够不断的完善自身的法律制度,能够严格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要求来规避自己的不合理行为,这样就能够在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下站稳自己的脚跟,将会被淘汰的企业在依法管理上一定是存在很多的漏洞,不断完善的法制企业能够在规范、约束以及保护中实现企业的优化发展就能够实现企业的市场化规模,这样就能够在市场化不断的发展下适应新的要求,实现与时俱进。因此就能很好的维护自身在市场化经济中的形象,这样就能够不断的实现企业的长远目标。因此依法治企具有重要的意义。
3.依法治企能够维护企业权益
依法治企在一定的程度上是为了改进企业的管理制度,同时承担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随着近几年的不断发展,企业相关的法律文件在不断的完善出台,例如《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等,这些法律文件对企业的管理有着深刻的影响。每一个法律文件都需要企业对自身的要求不断的加强,例如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如果存在一定的问题时,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如果企业能够保障这些问题的完善,那么企业在发展上就是维护了自身的权益。在不断实现的法律环境中,企业内部管理是为了实现对外的经营活动有序的发展,但是需要企业从法律的层面严格要求自身并实现对外的研究,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切实的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水平,同时实现企业合法权益的正常维护。
四、结束语
依法治企对于企业的管理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依法治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不仅表现在企业的发展在对内上实现的有效性,同时在企业对外的经营以及市场化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企业的发展中依法治企的目标在于它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沉淀以及成长,因此在今后的企业管理中依旧要加强依法治企的目标性。最后期望企业的管理发展能够不断的适应市场化的发展需求,在社会中中不断的实现巩固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蓓蓓. 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初探――以“依法治企”为视角[J]. 法制与社会:旬刊.2013,(2):56-58.
[2]刘平. 依法治企重要性的思考[J]. 现代企业教育.2009,(5):79-80.
[3]智春兰. 试论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性[J]. 法制与经济.2011,(14);12-13.
[关键词]电力企业;依法治企;企业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6.41.087
电力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国家大力深入开展电力企业改革,社会各界对于电力企业的依法治企工作给予了广泛的关注。所以,电力企业要认识到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在国家普法计划实施过程中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出相应的管理策略。
1 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般来讲,依法治企,就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来治理企业,使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治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1.1 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必要性
1.1.1 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要求电力企业依法治企
我国当前正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国家相关法律范围内发挥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秩序的进一步稳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电力企业也要通过法律来调整自身的行为,规范与政府、公众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1.1.2 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电力企业依法治企
电力企业要想得到生存与发展,就要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并且还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激励制度、监督制度等,这些内部管理制度是建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的。所以,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要求依法治企,从而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1.1.3 经济全球化要求电力企业依法治企
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加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导致越来越多的企业要跟国外企业进行合作交往。因为外国企业的管理模式相对比较先进,假如我国企业缺少先进的管理水平,就可能在跟国外企业合作中出现问题,对企业的发展不利。所以,要强化电力企业依法治企,能够促进企业走向国际化。
1.2 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1.2.1 依法治企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切实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职责
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电力企业有效贯彻依法治企的战略方针、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避免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这不仅是国家、社会对电力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同时也是企业有效地履行社会责任以及法律义务的一个重要的表现。
1.2.2 依法治企有益于提升企业发展水平
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正在不断变革、调整,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法治企方针的贯彻实施不仅有益于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避免企业违法经营,而且有利于增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从而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发展水平。
1.2.3 依法治企有益于确保企业规范、合法经营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依法治企不仅能够使电力企业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走之路。电力企业实施依法治企有以下几个重要作用,比如促进企业的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科学决策、依法建立机制、依法进行供电以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从而能够使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用电安全,有效防止、解决一些法律纠纷。依法治企的贯彻程度是衡量企业是否良好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缺乏依法治企的规范以及引导,容易导致企业的不合法经营,进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此外,缺乏依法治企的观念易使经营者难以有效依法决策,甚至会直接对企业的生产效益造成不利影响,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 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措施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电力企业改革越来越触及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调整。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电力企业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这些都需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需要依法治企工作的同步推进。依法治企是电力企业加强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
2.1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法治观念
电力企业要进行依法治企,就要进行思想观念的创新,运用新的思维方式去理解依法与创新之间的内涵,要坚持在依法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激发管理者与员工的创新意识,坚持创新的基础要扎实,创新的手段要可行,创新的目标更是要现实。在创新理念方面,要坚持相信创新是永无止境的,要勇于突破前人,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敢于改进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创新基础方面,就是要坚持创新与依法治企之间的结合,要创造性地把法律运用到企业管理中,把企业的所有工作纳入法治的范围中;在创新手段方面,就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依法经营,创新依法保护和维权方式;在创新目标方面,就是电力企业要尽可能地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经营风险进行规避,进而提高经营效益。
2.2 坚持依法办事,实行决策法制化
电力企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运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企业的决策也是要建立在民主化与法制化的基础上。首先,电力企业的决策立项要科学,杜绝出现盲目立项和急功近利的行为,要求每一项决策都要科学、可行。要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在重大问题决定之前要深入了解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爱惜民力。领导干部跟职工之间要能够实现积极的互动与交流,让职工畅所欲言,敢于讲真话。其次,要积极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决策的科学化进行论证。在企业做出重大的决策之前,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在决策中体现尊重科学、尊重专家的意见。最后,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实现决策的法制化。要求电力企业出台的决策和制度、文件等不(跟)能与先行法律法规相违背,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摒弃一言堂的作风,要找(依据)程序办事,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决策都是无效的。
2.3 坚持依法保护,促进依法经营
对企业进行依法保护就是国家政法机关必须要尽的义务之一,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政法机关也作出了一些颇有成效的工作,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创新,从而开创新的局面。比如,电力企业可以邀请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去开展普法教育,教育的对象不但有领导干部还要有全体职工,要给他们讲实体法和程序法,给企业普及风险规避方面的技巧。除了告诉他们法律禁止什么,还要讲法律没有禁止什么。政法机关还要开展相应的法律咨询活动,对于电力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一些咨询性的意见,还可以提出司法方面的建议,特别是对依法提取证据等方面要讲解透彻。总之,政法机关对电力企业要坚持依法保护,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层次以及覆盖面,而电力企业也要开展依法经营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
3 结 论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的背景下,强化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思想,能够有效地促进电力企业的稳定、持续的发展,积极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从而帮助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依法治企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勤.简论电力企业的依法治企规范管理[J].经济论丛,2013(12).
[关键词] 共识形成法;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
A study on exploring consensus developing standards i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LIAO Xing1,HU Jing2,XIE Yan-ming1,WANG Yong-yan1
(1. Institute of Basic Research in Clinical Medcine,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Beijing 100700,China;
2. Beijing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Affiliated to Capital Medical University/Beijing 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ine,Beijing 100010,China)
[Abstract] It is a compulsory step from expert consensus to recommendation in developing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standards for structuring expert consensus developing process by integrat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heories into evidence. We summarized our experience to put forward to forming a flowchart and transparency process for making recommendation considering both evidence and traditional theories from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making clinical guideline. It is hoped that this could be useful for future researchers in this area.
[Key words] consensus development methods;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群w判断方法在医学研究领域中一直应用甚广,主要针对特定问题形成共识,在欧美发达国家尤为盛行。现今医学研究领域中,有关共识形成法的概念起源于美国NIH(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1977年医疗卫生决策者们第1次使用共识会议,主要目的是将NIH生物学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到临床实践之中[1]。自那以后,各国兴起开发共识形成方案。早期的共识形成法主要用于解决意见冲突,并借鉴来自司法判决、同行评议、集体讨论、政治辩论等方式和方法。在循证医学(特别是系统评价)兴起之前,医学研究者普遍认为“共识形成方案”是一种较为快速综合数据,用于决策的方法。有关共识形成方法的研究,目前国际上有两份比较重要的报告,一份来自美国医学科学院(Institute of Medicine,IOM)医疗技术委员会(Council on Health Care Technology)1990年编撰的《从国际视野看共识形成在卫生技术评估中的作用和发展》[1],另外一份则是1998年来自英国NHS的卫生技术评估报告《共识形成方法及其在临床实践指南中的应用》[2]。前者对比了欧美几个发达国家对于共识形成法的应用情况,并阐述了共识形成过程中各个要素。后者则重点介绍了正式共识形成法在临床实践指南中的应用概况及其使用要点。
1 “临床实践指南”和“专家共识”的关系
1.1 临床实践指南(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CPGs)的定义
临床实践指南(CPGs)这一术语的使用,先前国际上也并不统一,早在1990年和1992年美国医学科学院所的2份报告[3-4]中对其和其他术语进行了对比,最终IOM决定使用CPGs,并将临床实践指南定义为:针对特定的临床情况,系统制定出帮助临床医生和患者做出合适医疗处理措施的指导性“声明”,用途是帮助决策。这一定义对后续国际上指南的制订和发展影响深远[3,5]。然而随着循证医学和系统评价/Meta分析的发展及其对临床实践指南的影响,2011年,IOM 组织了国际专家,对指南的定义进行了更新,即:临床实践指南是基于系统评价的证据和平衡了不同干预措施的利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能够为患者提供最佳保健服务的推荐意见。临床实践指南自引入中国以来,出现多种称谓,如:治疗指南、临床指南、临床应用指南、临床诊断治疗指南、临床诊治指南、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诊疗规范、专家共识、专家共识意见等。笔者于2017年3月18日,在Pubmed上,以题目分别检索"guideline"、"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expert consensus",检索结果分别为:10 602,1 139,753条。很显然,国际上的趋势是以“临床实践指南”作为常用名称。在753篇相关“专家共识”的称谓里,尤以来自中国研究者的较为常见,多达20%以上。
苏格兰院际间指南协作网(the scottish intercollegiate guidelines network,SIGN),自创建以来一直强调SIGN所收录的指南必须有3条核心内容:国际化多领域团队协作;基于系统评价;有证据支持的推荐意见[6]。2014年6月起,美国国立指南文库(national guidelines clearinghouse,NGC)在其收录指南的6条标准中,着重将是否基于系统评价作为其收录指南的基本条件之一[7]。另外IOM委托“可信任临床实践指南(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we can trust)”制作组在其推荐的评价可信任临床实践指南的8条标准中,第4条再次强调了系统评价的重要性[8]。该定义和该标准的设立,提醒指南制作者们,证据的使用,特别是系统评价的使用,在临床实践指南的制订过程中,将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1.2 现今“专家共识”不等同于临床实践指南
早期的临床指南多来自于专家意见,即“非正式共R方法(informal consensus development)”和正式的共识方法(formal consensus development)。前者是由一组专家开会讨论,将一次或多次开会讨论后形成的共识作为推荐意见,进而形成指南,再由专业学会或政府机构进行指南的。这种指南文件只包括推荐意见而缺乏形成推荐意见的证据及制订指南的背景和方法介绍,类似与一种“主观整体评估法”(subjective global assessment)[9],现如今已很少使用。后者是指就某一疗法给专家组提供相关研究证据的综述文章及可能的适应证清单。同上述非正式共识方法一样,专家的主观意见仍是确定适用性的基础,虽然也考虑了研究证据,但没有将推荐意见与相关证据的质量明确地联系在一起。而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指南制作过程则是结合了循证医学的制订方法,即循证制订指南的方法(evidence based guideline development):将推荐意见与相关的证据质量明确地联系起来,依据对现有证据进行评价的结果来确定推荐意见,制订指南。
在众多中国研究者对于“临床实践指南”的称谓里,“指南”和“共识”呈现泾渭分明之势,当前许多指南研究制订者极易混淆这2种概念。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到传统概念的桎梏与误导,以及方法学束缚导致。随着现代医学对循证实践的重视,若要制作出对临床实践具有普适性、指导性的建议或意见,国际上各大指南制作网普遍呼吁基于以系统评价为代表的各类证据制订出相关文件,这些文件最为正式的名称就是“临床实践指南”。换言之,凡是按照国际上所倡导的临床实践指南制作的步骤,系统、全面地检索和评价证据,并基于证据的评价结果结合医生经验、患者的意愿、资源环境制作出的指导性建议或意见,就是临床实践指南。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其制作过程,而非证据的有无或多少。为此,本文也提醒国内研究者在这方面进行区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使用,如有学会制作指南,2008年称为“治疗指南”[10],到2014年进行更新后,反而更名为“专家共识”[11]。现如今的临床实践都以倡导遵循证据为前提,为此,疾病谱上除了极少数特殊疾病证据量较少外,绝大多数疾病的临床研究均有所积累,并能被临床实践指南制作者所检索和使用。为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常见疾病在将来制作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时,如果做了证据的系统检索和评价,并基于其结果进行推荐,就应该被称为临床实践指南。
1.3 “共识”在临床实践指南制订中的作用
正如Meta分析被指南制订者从定量综合的角度,解决来自不同研究结果不一致的作用一样,共识形成法也是另外一种用于处理不一致科学证据的方法,其以定性研究为视角,从人的主观世界进行协调[12]。纵观现有相关指南的评价标准,如国际指南联盟制订的高质量临床实践指南11条评价标准中就明确提及:指南应该描述专家组成员达成共识的过程,该过程应在指南制订之初确定[13]。在AGREE Ⅱ评价标准[14]的第10条“清楚描述形成推荐建议的方法”:要求应当描述形成推荐建议的方法和如何得出最终的决定。主要方法包括投票法、非正式共识法、正式共识会议(如德尔菲法等),还应该说明有争议的地方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第12条:“推荐建议和支持证据之间有明确的联系”:当证据缺乏或推荐建议仅仅是指南小组的共识,是否做了清楚的陈述或/和描述?以及RIGHT报告标准中,第15条“从证据到决策”要求:应描述指南制订工作组的决策过程和方法,特别是形成推荐意见的方法(例如,如何确定和达成共识,是否进行投票等)。[15]因此,“共识”在临床实践指南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但其主要使用环节却是在形成推荐意见的时候,即一部临床实践指南推荐意见的形成,正如GRADE所要求的[16]:通过一次或多次的专家共识,综合考虑利弊平衡、患者的偏好和价值观、资源投入等因素,最终达成一致的推荐意见。
2 正式共识形成方法的简介
正式共识形成方法主要分为4种[17-18]:德尔菲法(Delphi method)、名义组法(the nominal group technique,NGT)、RNAD/UCLA合适度检测方法(RAND/UCLA appropriateness method)、美国NIH(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的共识形成会议法(consensus development conference,CDC)。共识及其共识形成的方法随着指南开发的需求,得以广泛的应用和推广。本文就这4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2.1 德尔菲法[19]
针对参与人较多(至少有10~30人,也可以上百人)的情况下采用通信/邮件方式征询参与成员的意见,经过几轮(一般为三轮)征询,使参与者们的意见趋于集中,最后做出符合共识主题的结论。
首先确定好需要调研的问题,可以通过前期文献调研来整理出问题,并将相关材料发送给参与者,这样做可以确认当事人邮箱/收信地址是否正确。
在进行第1轮专家调研前,德尔菲组织小组邀请一些临床或方法学研究专家针对该问题提出意见进行完善,可以对相关参与者进行访谈,进而完善并确定主题,然后制定出问卷框架,同时也邀请他们参与到接下来的问卷调研中。所邀请的参与者应该是来自不同地区的具有代表性的人,且对所调研的问题感兴趣,并保证能参与。
第1轮时,询问参与者们针对调研主题的意见,应该进行开放式提问,以便能够激发出参与者们不同的意见,然后对回收意见进行归类,制订出用于循环使用的问卷调研表,这一轮的调研尽可能简单,所提问题不要超过一页纸。
第2轮时,在对第1轮意见进行总结时,会有一些议题已达到共识,而还有一些议题并没有,这时候要对这一部分议题进行凝练后再次开展第2轮意见征询,而第1轮反馈的结果也会同时送达各个参与者,他们会以同意与否的方式直接形成共识,或者对他们针对每个条目的同意与否进行排序。
第3轮时,在第2轮时,参与者们已经获知了整体的调研结果,以及他们自己之前的回答情况。这1轮时,参与者们会再次对于他们之前的意见进行重新审度。同时他们还有机会对之前的结果排序进行调整。
最后对汇总的排序进行评估和总结,看共识程度是否高,如果高,则调研结束,如果共识程度低,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尚需进行第四轮。
2.2 名义组法[20]
通过一名经验丰富的主持人/协调员组建9~12名相关专家以面对面会议的形式讨论特定主题。它包含2轮会议,参与者们对主题内容进行评判和讨论以及再评判和讨论。该方法的过程主要有:首先参与者们先用5~10 min时间匿名写下各自对讨论主题的观点;第2阶段是,每个参与者依次对主持人阐述观点,主持人做记录,并进行列示,使周知;第3阶段是展开讨论,将相同的意见进行归类,同时对每个观点和意见进行讨论和评价;最后每个参与者对每个观点进行第1轮的匿名排序,并对排序进行展示;再进行第2轮的排序和讨论;最后对结果进行展示并反馈给参与者们。
2.3 RNAD/UCLA合适度检测方法(RAND/UCLA appropriateness method)[21]
简称为:“RUMA”法,该方法又被称为“改良Delphi法”,联合应用了Delphi法和名义组法。RUMA通过优势互补发挥两者的优点,有效地克服了Delphi法中专家不谋面以致对有争议的问题难以取得共识和名义组法参与者意见过于分散的缺点。该方法实施时,通常会组建2个小组,即核心小组和专家组,前者引导后者,并向后者提供综合数据,后者则基于这些数据来达成共识。一般来讲,在开展共识形成过程之前,核心组会基于证据的综合开展一个系统评价,以便给专家组提供一个循证的决策引导。接着1个包含各种临床实际情景片段的问题会被制作出来提供给专家组。这些片段来自于有明显临床特征的某一病人。同时专家组会被给与1个9分制的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用于评价某一特定干预措施是否适合该病人。专家组可以由7~15人组成,最好是9人,且以奇数为好。所遴选的专家最好来自多领域。通常对于某一干预措施的评价会有2轮。第1轮专家组通过邮件收到临床情景片段,并被要求进行“合适度”的评分,在评价时可以不用考虑干预措施的经济性问题。1~3分,4~6分,7~9分,分别代表不合适,不确定,合适。每个专家独立于其他专家进行评分。专家组成员可以参考核心组所提供的综合证据。第2轮则由1名经验丰富的主持人/协调员来组织1次1~2 d的面对面会议。通常7~11名足够,仍然是推荐奇数人数参加。会上,所有参与专家都会获得其他专家之前的个体评分结果。参会专家每人对每个片段干预措施的合适度发表意见。在讨论结束之前,每个参会专家可以再次重新审度他们之前的评分结果,并可以进行修改。之后,这些结果会被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当有≥1/3的专家对某一临床问题的干预措施的评分为低分,而另外≥1/3的专家对同一临床问题的干预措施的评分为高分时,则视为有分歧,没有达成共识。在没有分歧时,中位评分若处于低分段(1~3分),视为“不合适”,如果评分处于高分段(7~9分)时,视为“合适”,如果评分在4~6分,无论是否有无分歧都视为“不确定”。这些评分结果将最终用于某一干预措施是否在过去使用不合适,或某一干预措施是否能够合适地用于将来。
2.4 美国NIH共识形成会议法[2,22]
首先要选定主题和遴选参会专家。然后围绕主题由参会者列出将要讨论的问题清单,确定会议讨论范围。通常与会专家10人左右,来自不同领域,形成会议专家决策组。该决策者独立于组织者,且没有其他利益冲突。这些专家应为领域内高水平的专家。同时,由组织者邀请另外一批独立于决策组的专家提供相关主题的各N证据,用于会议决策专家进行讨论。通常,组织者对于会议所讨论的主题会提供相关系统评价类的证据。与会专家听取证据陈述和来自公开方式征集的普通公众的意见之后,展开讨论。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普通公众可以对与会专家进行提问。之后,会议组专家组织讨论会进一步讨论证据,最终达成共识。会议主持人/协调员将主导并对公开征求意见会以及专家会进行掌控,并协助达成共识。在权衡各种证据和信息后,专家组将生成一份针对预先问题的共识声明。共识声明草稿会被参会人进行评审。讨论之后,专家组做出相应修正,之后对声明进行和传播。
值得一提的是,在目前指南制订过程中,国际上普遍提倡使用GRADE系统评价证据并形成推荐意见,而GRADE系统并非一种共识形成方法,但是它却需要使用上述各种共识形成方法来评价证据质量和推荐意见及其强度。
2.5 4种方法的对比
2.5.1 组织形式对比 整体来说,RUMA法在5个方面的对比中,比较有优势。其他3种方法则各自有其缺点,见表1。
2.5.2 优缺点对比 整体来说,RUMA法在五各方面的对比中,优势比较突出,但是也有费时的特点,见表2。
2.5.2 4种正式共识形成法流程图对比 4种正式共识形成法各有特色,均可在某一环节上“迭代”使用,直到共识程度达到高为止,见图1~4。
对于上述4种正式共识形成方法来讲,研究者在实际应用中的选择取决于3方面:临床问题;受众;可获取的资源。无论是哪种方法,如果用于医疗卫生决策时,在当今循证医学时代,都倡导与证据结合后使用,而对于非基于证据使用上述方法所得出的结论都是危险的。结合上述4种正式共识形成方法,以及本研究团队目前正在从事的一项研究课题“中医药补充/替代抗生素治疗7种感染性疾病的临床实践指南”,提出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制订过程中形成共识的关键步骤和流程。
3 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制订过程中形成共识的关键步骤
对于共识形成过程要素,应该至少涵盖以下关键步骤[1,18,23]。
3.1 共识形成组织者的要求
共识一旦形成,就应该被转化和应用,否则整个共识形成工作将毫无价值可言。为此,为了能够保证共识得以顺利的转化和推广使用,共识形成的组织者必须具备相应能力。在组织共识形成时,应该预先指定时间计划表、人员安排表和清晰的流程,并将所有材料和执行材料进行备案,并有全程透明化的可追溯记录。
3.2 确定需要达成共识的主题或问题
具体主题或问题可包括:针对某一疾病的诊疗,或者针对某一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还是某一诊断工具的临床使用情况等等。根据所定的不同主题,需要确定好用于形成共识的问题清单或提纲。在临床实践指南制订之初,研究者可以根据前期调研的临床问题来确定。
3.3 遴选共识组成员
成员的选定可以有3种常见情况:某一疾病领域的中医临床专家(不同工龄阶段均有所考虑),方法学研究专家(流行病学研究者、循证医学研究者、文献研究者等等);非专业人员。每种人群将拥有不同的价值观。中医临床专家应该是熟悉某疾病的中医诊疗过程,并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方法学研究者,则需要熟知该疾病/干预措施/诊断工具相关的证据资料及其来源;而对于非专业人员,比如患者,则有过对该疾病/干预措施/诊断工具的体验经历。对于每种人群的异质性大小也因情况而已,一个纳入参与者广泛的共识组将能够具有较好的共识结果推广前景,但是共识形成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分歧。当然共识如果来自于比较统一的群体时,比较能代表大多数的意见。一般共识小组的人员最好限定在不能少于6个,也不要多于12个。但是德尔菲法和名义组法可以纳入更多的参与者。
另外在有些面对面共识形成方法中,还需要主持人/协调员对面对面会议进行主持和协调。这个特殊人员的设置,往往是面对面共识会是否举办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需要其对项目背景、讨论主题以及参会人员的熟悉和把握,以及对个人交流和协调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
3.4 全面系统收集相关背景资料
在实施上述4种共识形成方法之前,研究者/组织者应该系统、广泛地收集相关主题的证据资料,就目前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制订的特点来看,主要有4大源头的证据资料可以查询:①中医经典和传承经验:中医的经典古籍;历史上著名医家的专著;近现代医家的医话医案;②最新现存指南和法规性文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国药典等;③最新版教材;④现代临床研究的系统评价。整理好这些证据资料,以便向共识参与者展示目前的研究现状。同时也推荐事先对相关领域中医临床专家进行调研,如定性访谈或问卷调研。这对于完善即将进行的共识内容和临床问题清单有重要的铺垫作用。
3.5 提炼共识清单
基于背景资料以及前期的访谈调研,可以实施第1轮共识形成法,用于凝练将来正式共识形成开展的问题清单。就中医药领域来讲,需要重点凝练4个方面的内容:①中西医疾病名称;② 证候分型及其诊断要素;③治疗原则;④代表性方药。同时以列表形式形成最终的拟将用于共识的内容清单,采用李克特量表进行评分,见表3。
3.6 使用的共识形成方法和“共识达成”的界定
通过制订评价规则,如上述的李克特量表,意见反馈处理和共识达成程度的评价规则,来量化每个参与者的意见,进而确定 “达成共识”的标准,如超过50%或70%的人同意某个观点,即视为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是或否的形式以匿名投票方式来进行。
3.7 对从“共识”到“推荐”标准的设定
总体要求是掌握足够当前最佳证据的条件下,共识专家在共识形成过程中进行评价,并形成共识声明,在指南中就是推荐意见。国际上强调临床实践指南中推荐建议应考虑3个方面的内容:①研究证据支持情况;②专家们的临床经验和专业建议;③病人建议。其中研究证据的质量与证据支持力度是科学性的基A,推荐强度的依据,而专家经验与建议、病人建议则可以增加指南的适用性。在共识形成过程中,常见有3种情况需要应对处理:①专家同意现有证据提供的结论;②现有证据缺如,专家提出其他建议;③专家不同意现有证据所得结论。这3种情况在最后形成推荐意见时均需要注明。在最后陈述推荐意见时,应该将形成推荐的过程及其所使用的方法进行整体的描述;所推荐的强度应该有所标识;推荐的理由应该有所列示,如有参考证据,应该附上参考文献及其出处。就中医的临床实践指南制订过程中还需注意,证据类型中有很大一部分的支撑来自于传承和经验,即中医理论传统证据,已有研究者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24]。将中医理论传承证据、现代临床研究证据,临床专家意见相互参考,之后再做出综合推荐,是目前较为符合中医药特色的临床实践指南证据体系的一种可行做法。借鉴既往研究者的经验,本文也列出中医药临床实践指南在制订过程中从共识到推荐的一个框架表,如现代证据级别按照上述A,B,C,D 4级,另外2种按照有无来划分,推荐意见按照强和弱划分,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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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脂溢性皮炎;湿热内盛型;清热除湿汤;疗效
[中图分类号] R27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7)02(a)-0020-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clinical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treatment method and curative effect of Wet and Heat and internal exuberance Type seborrheic dermatitis. Methods Convenient selection 48 cases of patients with Wet and Heat and internal exuberance Type seborrheic dermatitis treated in our hospital from September 2014 to September 2016 were selected as the research objects and randomly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24 cases in each, the control group adopted the routine treatment method, while the research group adopted the clearing heat and eliminating dampness soap for treatment, and the treatment effect was compared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 skin pruritus score, area of skin lesion and color of skin lesion scores in the research group were obviously lower than those in the control group[(0.9±0.2)points,(1.0±0.4)points, (1.2±0.6)points vs (1.8±0.5)points, (2.4±0.5)points, (2.5±0.4)points], and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 by comparison(P
[Key words] Seborrheic dermatitis; Wet and heat and internal exuberance type; Clearing heat and eliminating dampness soap; Curative effect
脂溢性皮炎属于皮肤病,多发于患者的面部及身体皮脂腺丰富的部位,患者主要存在瘙痒症状,对于疾病的发病机制以及临床治疗尚且缺乏明确的研究。在对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常规治疗药物主要是采用西药进行治疗,而红霉素以及甲硝唑为常用的治疗药物,对患者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因而需要探究疾病的新型治疗方式。在中医治疗中,认为其与白屑风和面游风症状相似[1],属于湿热内盛型疾病,而采用中医治疗方法,可以提升患者的治疗效果。因此,该次研究结合2014年9月―2016年9月在该院接受治疗的48例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患者进行临床研究,探究中医药治疗方法及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取在该院接受治疗的48例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将患者按照随机方式平均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对照组男性患者10例,女性患者14例,患者年龄20~62岁,平均年龄(41.0±2.8)岁,病程5 d~8周,平均病程(3.7±2.0)周。研究组男性患者9例,女性患者15例,患者年龄20~62岁,平均年龄(41.2±2.9)岁,病程5 d~8周,平均病程(3.8±2.1)周。纳入标准:①患者符合《实用中医皮肤病》[2]中对溢脂性皮炎的规定;②患者在治疗前两周未服用激素类药物。排除标准:①患者伴有其他皮肤疾病,影响药物的治疗效果;②患者伴有严重的药物过敏史,无法承受常规药物的治疗;③患者伴有严重精神系统疾病以及肝肾功能障碍。将患者按照随机方式平均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及病程等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研究方法
对照组患者行抗菌药物外涂治疗方式,给予患者外涂2%的红霉素软膏(国药准字:H41020398),同时给予患者5%的甲硝唑(国药准字:H42022250)或者0.1%的地塞米松霜剂(国药准字:H44024170)。研究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采用清热除湿汤进行治疗,药物成分:厚朴10 g、白术10 g、茯苓20 g、大黄10 g、车前子10 g、泽泻10 g、生薏仁30 g、知母10 g、黄芩10 g、丹皮10 g和白鲜皮10 g。煎煮30 min后过滤,之后再次煎煮20 min,混合药液,分2次服用。两组患者均治疗2周,对比观察两组患者治疗效果。
1.3 判定标准
根据《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对患者进行判定:对两组患者的瘙痒程度、皮疹面积以及皮疹颜色进行判定,取0~4分值,患者得分越高,疾病越重[3]。对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口渴及便干情况进行中医症状评分,取0~4分值,患者得分越高,疾病越重。
1.4 ^察指标
对比观察两组患者的皮肤瘙痒程度、皮疹面积以及皮疹颜色;同时对比观察两组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口渴及便干情况进行中医症状评分。
1.5 统计方法
该次研究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用(x±s)表示,行t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皮肤评分比较
在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患者的皮肤瘙痒评分、皮疹面积评分以及皮疹颜色评分均低于对照组,且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中医症状评分比较
在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便干以及口渴中医症状评分均低于对照组,且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脂溢性皮炎属于皮肤疾病,具有复发率高的特点,患者在发病时,主要临床表现为:瘙痒和头皮屑等症状,如果治疗不当,必然会蔓延到患者的脂腺丰富部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4]。患者在发病期间,前期的临床表现主要为轻度潮红斑片,伴有瘙痒和皮疹症状,在疾病后期,伴有糜烂和渗出等症状。诱发患者疾病的病因相对较多,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患者的饮食不规律,在饮食中,通常使用过于油腻和脂肪过多的食物,导致患者的内分泌失调。②患者存在痤疮病变,患者在青春期,通常会出现痤疮以及青春痘等症状,患者治疗不当,导致病菌对患者的皮肤造成侵蚀,从而诱发脂溢性皮炎。③患者的护理不当,如采用化妆品以及护肤品,对患者的细菌抑制效果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从而诱发脂溢性皮炎。④治疗药物选择不当,如在治疗过程中,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对患者的内分泌平衡产生一定的影响。⑤患者精神紧张,存在代谢障碍。患者由于工作劳累,并且由于遗传因素等,导致患者出现代谢障碍,从而诱发疾病。因此,在对患者的临床治疗中,需要综合分析多种因素,以便为患者提供科学的诊疗方案。
对于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西医研究人员认为其属于皮肤病的范畴,可以采用红霉素以及甲硝唑等药物进行常规的抗菌消炎处理。而在中医的治疗理论中,认为其属于湿热内盛,存在肝火和肾火旺盛的现象,导致患者体内的分泌紊乱,从而诱发疾病。在对患者的临床治疗中,需要采用降低肝火、祛热除湿以及滋阴补肾的药方。但是在中医临床药方中,对于皮炎联合湿热内盛的研究较少,因此探究中医治疗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药性论》中指出,厚朴是木兰科植物,其主要应用于食积气滞、腹胀便秘以及胸满咳嗽等症状。白术属于菊科生物,生存与凉爽的气候之中,通常是采用根茎进行入药,主要具有健脾益气,燥湿利水,止汗,安胎的功效,用于脾虚食少,腹胀泄泻,痰饮眩悸,水肿,自汗功效。茯苓多为不规则形状,主要具有解毒、除湿以及利关节的功效。在对患者的临床治疗中,主要可以治疗梅毒、筋骨疼痛以及挛痛等症状;大黄是多种蓼科大黄属的多年生植物的合称,具有攻积滞、清湿热、泻火、凉血、祛瘀、解毒等功效。泽泻出自《神农本草经》。属多年生沼生植物,高50~100 cm。地下有块茎,球形,直径可达4.5 cm,功能主治利水,渗湿,泄热。治小便不利,水肿胀满,呕吐,泻痢,痰饮,脚气,淋病,尿血。知母,为百合科植物知母的干燥根茎。功能主治清热泻火,生津润燥。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烦渴,肺热燥咳,骨蒸潮热,内热消渴,肠燥便秘[5]。清热除湿汤将诸多中医药材结合起来,可以发挥上述药物的最佳效用,在临床治疗中,其可以达到清除肝火,清热除湿的目的。在对脂溢性皮炎患者的临床治疗中,常规的治疗方式主要是采用西医的方式进行治疗,红霉素、甲硝唑以及地塞米松对患者进行治疗,对于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患者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无法有效的根治患者的疾病,而中医治疗手段则是通过辨证施治的角度出发,通过清热除湿的角度出发,探究从根源上治疗疾病的方式,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
部分中医研究人员指出,清热除湿汤对于湿热内盛具有较好的临床效果,可以在短时间内控制疾病的发展,但是对于长期的效果而言,缺乏实际验证[6]。还有中医指出,清热除湿汤可以提升皮肤病患者的临床效果,并且在临床研究中发现,采用清热除湿汤可以降低患者皮肤瘙痒以及皮疹面积的中医评分,降低幅度约在0.7分左右[7]。因此,探究清热除湿汤的治疗效果,对于患者的临床康复而言,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在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患者的皮肤瘙痒评分为(0.9±0.2)分,皮疹面积评分为(1.0±0.4)分,皮疹颜色评分为(1.2±0.6)分,对照组患者的皮肤瘙痒评分为(1.8±0.5)分,皮疹面积评分为(2.4±0.5)分,皮疹颜色评分为(2.5±0.4)分,研究组患者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中医症状评分是我国中医总结的临床经验,可以对患者的疾病严重程度进行评分,研究学者通过临床研究证实,清热除湿汤可以改善患者的油腻情况,降低患者油腻程度中医评分1.0分左右,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价值[8]。在该次研究中,研究组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评分为(1.1±0.4)分,便干评分为(1.2±0.3)分,口渴评分为(0.9±0.5)分,对照组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评分为(1.8±0.5)分,便干评分为(1.8±0.4)分,口渴u分为(2.1±0.7)分,研究组患者的油腻改善情况、便干以及口渴中医症状评分均低于对照组,且数据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述,在治疗湿热内盛型脂溢性皮炎时,相比于常规治疗方式,采用清热除湿汤具有更好的疗效,可以改善患者的皮肤病症状以及临床表现症状,具有较高的临床应用及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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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时辰给药法;慢性肾小球肾炎;治疗效果
DOI:10.14163/ki.11-5547/r.2015.12.182
慢性肾小球肾炎是临床上的一种常见病症, 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包括长期持续性血尿、水肿、蛋白尿、高血压为特征, 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可发展为肾衰竭[1]。本文旨在分析时间医学中的时辰给药法对慢性肾小球肾炎治疗效果的影响, 特收集本院70例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进行了研究分析,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70例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 随机分为试验组(30例)与对照组(40例), 试验组男17例, 女13例, 年龄18~74岁, 平均年龄(43.35±14.28)岁, 病程1~11年, 平均病程(6.24±1.28)年;对照组男22例, 女18例, 年龄17~75岁, 平均年龄(6.56±1.34)岁, 病程1~12年, 平均病程(6.45±1.33)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辨证治疗的方法进行治疗, 其中, 脾肾阳虚证的患者按照健脾补肾、益气活血的原则, 处方药物包括:黄芪、泽泻、当归、仙茅、山药、仙灵脾、白术、丹参、杜仲等。肝肾阴虚证的患者按照益气养阴、 滋补肝肾的原则入手, 处方药物主要包括:菟丝子、黄芪、金樱子、党参、丹参、山茱萸、枸杞、女贞子等。以上药物用法水煎2次, 共取汁500 ml, 100~150 ml/次, 3次/d, 持续治疗3个月;其中, 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时间给予治疗, 试验组患者在每日6:00、16:00及夜半临睡前用药。
1. 3 效果判定标准[2] 完全愈合:患者的长期持续性血尿、水肿、蛋白尿、高血压等体征和症状消失, 肾功能和尿沉渣正常;基本愈合:患者的长期持续性血尿、水肿、蛋白尿、高血压等体征和症状得到明显改善但并未完全消失, 肾功能和尿沉渣基本恢复正常;无效:无以上改善者。总有效率=(完全愈合+基本愈合)/总例数×100%。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 标准差(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
2 结果
研究结果显示, 试验组中15例完全愈合, 12例基本愈合, 3例无效, 总有效率为90.0%, 对照组中14例完全愈合, 13例基本愈合, 13例无效, 总有效率为67.5%, 试验组患者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92, P
3 讨论
中医将肾小球肾炎纳入“风水、腰痛、水肿、虚劳”等范畴。中医认为该病主要是由于正气不足, 肾阳、肾气不足, 并逐步累及到肺、肝、脾、心等多个脏器。因此在治疗上应重点考虑补益肾气, 温补肾阳。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皮质激素有近似昼夜节律, 在清晨的时候达到高峰期, 并在睡醒之后逐步降低, 一直到半夜为最低, 然后逐步升高;内源性激素分泌系统对反馈性抑制的敏感性是在夜晚最高, 在清晨最低。因此在治疗过程中皮质激素最好在早上使用, 可有效提高药物的生理峰值, 并能够降低对内分泌机制的反馈抑制。18:00左右是肾功能最旺盛时, 主要是由于十二经气血流注配合十二时辰的气血灌注肾经的时间是该段时间, 在这个时间给药对于提高药物效果具有较强的作用。中医辨证治疗肾小球肾炎具有较好的效果, 时辰给药的护理方法对慢性肾小球肾炎治疗效果具有有益的影响。
我国著名医学研究者贾冬梅[3]表明, 肾病患者在冬季治疗往往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主要是由于肾对应于冬季, 在冬至以后人体阳气慢慢的会升高, 而阴气则会慢慢的降低, 给药患者温补和治疗能够乘此时阳气上升之势迅速提高温补的效果。我国传统医学著作《灵枢・一日分为四时》中便提出, 夜半也是阴气减弱, 阳气增强的时段, 因此本文选取该时间段为第3次用药时间。中医治疗肾病历时悠久, 而在中医治疗中, 中医时间治疗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时辰给药的应用能显著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刘变玲[4]通过对80例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进行了研究分析, 两组患者均实施中西医结合治疗, 给予其中的40例患者实施常规时间给药方法, 对另外40例患者采用时辰给药法治疗。研究结果显示, 常规组的显效率仅为27.5%, 总有效率为72.5%, 采用时辰给药法治疗组显效率达40.0%, 总有效率为95.0%。同时, 时辰给药法治疗组24 h尿蛋白定量、血肌酐(Scr)、尿素氮(BUN)、血浆白蛋白(Alb)改善水平明显优于常规组(P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 采用时辰给药法治疗的试验组总有效率为90.0%, 而采用常规时间给药治疗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为67.5%, 试验组患者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P
综上所述, 时间医学中的时辰给药法能有效提高慢性肾小球肾炎的治疗效果, 临床可积极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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