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5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会计盘亏的账务处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存货核算是各国核算中的一项重要,本文主要对中美存货核算和清查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期望能在并借鉴西方会计核算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与国际会计接轨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 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赊购赊销业务的比较
美国对商品价值较低、发货频繁的商业存货购销业务的核算采用定期盘存制度,而我国对于小规模商业企业存货核算也采用定期盘存制度。鉴于两者有共同的比较基础,又考虑到全面比较的目的,论文主要对两国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商品)赊购赊销业务进行比较。
「案例:设某商业企业月初存货余额为6800元(美国金额单位为美元,我国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下同),本月发生存货购销业务如下:
(1)赊购商品甲100台,每台发票价为150元(含税价),付款条件:2/10,n/30;交货条件:起运站交货,货到付运费。
(2)支付上述购货运费140元。
(3)上项购货经验收发现20台不合规格要求,退回卖主,应扣货款3000元。其余80台也存在一定的质量,经与卖主协商对方同意折让货款600元。
(4)在折扣期限内偿付上项购货款项。
(5)出售商品甲70台,每台售价180元(含税价),货款尚未收到。
(6)月末经实地盘点计价,期末存货为8100元。
美国零售商店的销售税率为6%,我国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4%.为便于比较,对于赊购业务中的现金折扣均采用会计实务中常用的总价法为例说明。
(一)我国小规模商业企业对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法)
1、购货业务的会计处理(总价法)
(1)借:库存商品
15000贷:应付账款
15000
(2)借:营业费用
140贷:现金
140
(3)借:应付账款
3600贷:库存商品
3600
(4)借:应付账款
11400贷:财务费用
228现金
11172
2、存货销售及销货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2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11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85不能同时确定销货成本
3、期末(一般是月终),进行实物盘点,按商品实存数量和商品进价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并倒挤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100 [6800+(15000-3600)-8100]
贷:库存商品
10100
(二)美国商业企业对上述存货购销业务的账务处理
1、购货业务的处理(总价法)
(1)借:购货
15000
贷:应付账款
15000
(2)借:购货运费
140
贷:现金
140
(3)借:应付账款
3600
贷:购货退回及折让3600
(4)借:应付账款11400
贷:购货折扣
228
现金
11172
2、销售存货及销货成本的会计理
借:应收账款
12600
贷:销货
11887
应付销售税
713
不能同时确定销货成本
3、期末调整的会计处理
借:销货成本
18112
购货退回及折让 3600
购货折扣
228
贷:购货
15000
购货运费
140
存货
6800
借:存货
8100
贷:销货成本
8100
这批存货的销售成本为:$18112-$8100=$10012
二 永续盘存制下存货清查会计处理的比较
为保证账实相符,两国对存货都需要进行盘点清查,但定期盘存制度由于采用以存计耗的办法倒轧出存货的销售成本,因此,存货的盘盈盘亏隐含在存货的销售成本中(盘盈减少销售成本,盘亏则增加了销售成本)。因此,只有在永续盘存制下才需要对存货的盘盈盘亏进行账务处理。我国对存货实物清查时,发现账实不符均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调账处理,保证账实相符,在调查了存货的盘盈、盘亏的原因后,针对不同的情况,由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转销“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一)我国存货清查的账务处理
1、存货盘亏或损失的账务处理
(1)发现盘亏或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存货类账户(如,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批准后,处理盘亏或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属灾害造成)管理费用(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1)发现盘盈时
借:存货类账户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美国会计对存货清查的账务处理美国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无需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处理。而是直接记入“存货盘盈利得”(盘盈时)或“存货盘亏损失”(盘亏时)。
1、对于存货的盘亏的处理是:
借:存货盘亏损失
贷:存货
2、对于存货的盘盈的处理是:
借:存货
贷:存货盘盈利得
三 比较与启示
(一)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的比较
1、两国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相同之处。定期盘存制下,两国对于销货时的销货成本均不作记载,平时,存货账户只反映期初金额,期末存货余额是通过实地盘点得出。销货成本是通过倒挤得出的。
2、两国定期盘存制度下存货核算不同之处。
(1)两国对于存货核算在账户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别。
美国商业存货核算需要设置“购货”、“购货退回及折让”、“购货折扣”、“购货运费”等账户进行核算。我国商业企业对于存货(库存商品)的核算在账户设置上与美国有较大的区别。我国商业企业购货时,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等账户。
(2)对于购入存货的退回、折让、现金折扣、购入存货的运费在会计处理上,两国存在较大的差异。
购入的存货如发生退回或折让,美国直接贷记“购货退回及折让”,我国则贷记“库存商品”;赊购的存货如获得现金折扣,美国会计贷记“现金折扣”,并同时冲减“应付账款”,我国则贷记“财务费用”,并同时冲减“应付账款”;对于应由购买方承担的运费,美国会计借记“购货运费”,我国则借记“营业费用”。
(3)销货成本时是否需要编制期末调整分录,两国存在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国的“财务费用”(现金折扣)和“营业费用”(买方应承担的运费)属于损益类账户,直接记入“本年利润”,故期末计算销售商品(存货)的成本时无需做期末调整分录。而美国定期盘存制下,除了设置“购货”账户,还设置了“购货”账户的备抵和附加账户,因此,期末倒轧存货的销售成本时,需要做两笔调整分录才能计算出存货的销售成本(见例题)。这是中美两国定期盘存制下存货核算的一个很大的区别。
(二)永续盘存制下两国存货清查的启示
中美两国对存货清查在会计处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两种处理方法各有优劣。美国对于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较我国简单,存货的盘盈盘亏直接记入“存货盘盈利得(存货盘亏损失)”账户,这与美国企业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及美国会计人员有较强的会计职业判断有关。
【关键词】财产清查 实物清查 账务处理 职业规范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0022-02
财产清查是会计工作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必须要掌握的学习内容之一。财产保管员工作也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岗位。从实际意义来说,我们的中专财会专业学生毕业后大多数都在超市、商场、商铺等商品流通企业工作,这些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存货流动性较大,准确进行财产实物的盘点与清查,并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对于他们将来的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通过以往的教学中,发现学生对于财产清查这一单元的学是觉得力不从心,账务处理也是懂非懂。特别是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理解和掌握,学生特别容易混淆,觉得它是资产类账户,应该是增加登记在账户的借方,减少登记在账户的贷方,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来进行账务操作。怎么样能让学生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账务处理,而不是通过死记硬背。
在实物清查教学过程中教学设计的主体思路是:“疑――学――会――用”,以“疑”为引导,让学生“学会用”。具体说来“疑”: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学”指“学知识”,“会”指“会方法”,“用”指“能解决”(让学生用学到的知识和方法解决发现的问题)。
一、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发现问题
首先选择激发学生的兴趣作为突破口,通过设置情境,布置给学生任务,在教师的带领下去学校商贸实训基地――超市对有关商品进行盘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盘点结果。商品类别分类如下:
(1)洗发水等洗护用品。(2)饮料类。(3)方便面。(4)学习文具 学生通过盘点发现问题
洗发水 账存数实存数
方便面 账存数=实存数 文具 账存数>实存数
实存数大于账存数,即盘盈;实存数小于账存数,即盘亏;实存数等于账存数,账实相符。
实物清查结果的账务处理一般指的是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但对账实相符的实物就不必要进行账务处理。根据清查结果应当编制“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实物清查的原始凭证,等查明损溢原因后进行处理。
二、学知识
学生通过将账存数和存际数进行比较发现账实不符,引起学生关注,由此为契机,进行相关知识点和账务处理方法的讲授。
学生通过将自己实际盘点出来的数据和账面数对比,发现账实不符。引起疑问:
?荥我们在做什么?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荥发现这样的问题(账实不符),我该怎么办?
由学生产生的疑问导入新课,能点明本单元的学习主题,强调重点,让学生明白财产清查的学习目的。通过讲解财产清查的涵义、作用、方法等内容解决了学生疑惑的第一个问题――我们在做什么?(财产清查),为什么要这样做?(确保账实相符),同时也让学生通过知识点的学习,完善了对自己的亲身经历的盘点工作的全面认识,比如说,他们的盘点“数数”其实用的就是财产清查中的实地盘点法,所依据的是永续盘存制度等等。
三、会方法
实物清查的账务处理是本章节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在讲解账务处理时可以将这个重点进行分解,在实物清查的账务处理中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的。它是过渡性质的账户。在这里理解和掌握它是个难点。
(一)详细讲解“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它是专门用来核算财产物资清查的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是一个双重性质的帐户,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或毁损。该帐户的借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数;贷方登记待处理财产盘盈数。结转待处理财产盘亏或毁损时记到该帐户的贷方;结转待处理财产盘盈时记到该帐户的借方。月末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损失;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理的财产物资净溢余。企业一般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分类帐户进行明细核算,以分别反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盈、盘亏及其处理结果。在PPT上显示该账户的T字型账户结构让学生了解该账户,明确借方应该登记什么,贷方应该登记什么。让学生对该账户有个直观的认识。
(二)账务处理步骤
教师提示学生关注实物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分成两步走,审批前和审批后。报经审批前,根据实存账存对比表、盘盈盘亏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调整账簿记录,报批后,根据审批意见,转销盘盈、盘亏或毁损。
(三)账户逆推
在账户处理时可以结合以前的账户来加以逆推。帮助学生完成正确的账务处理。比如说“原材料”账户盘盈增加记入账户的借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就登记在账户的贷方。反之,“原材料”账户盘亏增加记入账户的贷方,“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就登记在账户的借方。教师在讲授时,应关注学生的理解,讲解借方贷方的涵义各自是什么。
(四)练习巩固
教师配备单项和综合练习,让学生判断、巩固和强化对该账户的使用,通过练习巩固和强化学生的财产物资清查结果账务处理能力。
(五)师生同步
在讲授账务处理方法时采用了师生互动的模式
教师演示 学生模仿 学生操作 教师辅导
教师提醒 学生关注 学生反馈 教师调整
采用这种模式能很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关注他们的反应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辅导。学生通过学习了相关的知识和方法,最终独立解决了实物盘点中发现的问题。
四、用
一、医院财产物资盘盈盘亏情况
医院财产清查时,出现医院财产物资盘盈盘亏情况
(一)医院库存现金的长短款
医院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医院出纳员那里的货币资金。医院财产清查时,出现库存现金账实不符情况:一种是库存现金实有数大于账面结余数,称为现金长款;一种是库存现金实有数小于账面结余数,称为现金短款。不论现金长款,还是短款,均为出纳会计业务质量不高现象。医院发现库存现金长短款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针对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并要求会计人员及时入账。
(二)医院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
医院材料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而储存的药品物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医院的各种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库存物资实有数大于其账面余额数时,称为物资盘盈;否则,称为物资盘亏。
医院发现物资盘盈或盘亏时,首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调账,使其材料物资账实相符。然后,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处理时,一般情况下,盘盈财产物资的净收益,计入其他收入账户;盘亏财产物资的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账户。
(三)医院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在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医院固定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医院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盘亏时,首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调账,使其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然后,查明及时原因,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处理时,一般情况下,盘盈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计入其他收入账户;盘亏固定资产,应先扣除可以回收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支出,计入其他支出账户。
二、医院财产物资盘盈盘亏涉及的账户
(一)库存现金账户
用途:核算医院库存现金的增加、减少及结余情况。 性质:资产类账户。 结构: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现金实有数。
(二)库存物资账户
用途:核算医院库存物资的增加、减少及结余情况。 性质:资产类账户。 结构: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库存物资实有数。
(三)固定资产账户
用途:核算医院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加、减少及结余情况。 性质:资产类账户。 结构:借方登记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固定资产原值的减少数,余额在借方,表示固定资产原值实有数。
(四)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用途:核算医院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性质:资产类账户。 结构:借方登记盘亏或毁损的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的净损失数额,贷方登记盘盈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的净值,期末,经批准将盘盈的财产物资净值从借方转出,计入其他收入账户;经批准将盘亏的财产物资净值从贷方转出,计入其他支出账户。余额若在借方,表示医院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若为贷方,表示医院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后,报经批准处理后,该账户一般无余额。
三、医院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医院现金长短款的会计处理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第八,有些单位往来款项较多,有些款项账龄较长,本次清查审计中未能取得所有往来询证回函,建议今后清理往来款项,对挂账时间较长款项及形成坏账损失的款项及时取得发生损失的相关证据,报财政部门申报损失处理。
第九,对损毁固定资产及时报财政部门作损失处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对已报废损毁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取得报损材料及批复文件做账务处理。
摘要: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以及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方面的薄弱之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参考文献:
[1]闫向军.从清产核资看行政事业单位的不良资产[J].中国农业会计,2006,(01).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财政与发展,2006,(05).
关键词:财产清查;内容;方法;意义;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183-01
引言
作为会计核算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清查的目的是查明实存数和账存数是否相符,主要是通过盘点或核对实物资产、往来款项和货币资金的方式来确定实存数。通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确保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能够对企事业单位的财产物资有更加正确的掌握。
一、财产清查的内容
财产清查的主要内容有:固定资产清查:包括房屋建筑物类、机械设备类、土地类等各类固定资产的清查;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的清查对象是银行存款以及单位内部的库存现金;无形资产的清查: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自创和外购产生的无形资产、商誉、专利权、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对外投资的清查:包括对原始投入成本,单位对外投资的真实性,所占股份和历次分红及所有账面的完整性的清查;应收款项清查: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和暂付款,清查其明细表,如有损失,则需提供关于债务人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偿文件。
二、财产清查方法与意义
1.财产清查方法
财务清查方法具有多样性,使其满足了企业因财产物资数量多少、重量大小、存放地点等因素的差异而对不同清查方法选择的需求。清查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实地盘点法:指通过逐一清点企业的各项实物,或运用计量器具来确定实存数量的方法;核对法:为验证相关内容是否一致,核对法需获取至少两种或以上的书面材料来进行比对;查询法:此法主要是通过采用调查和征询的方式,来获得查明其实际情况的相应资料。
为使选择正确恰当的清查方法,可根据独立性财产的不同特性,将其详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细化成不同的清查对象。因此,清查方法又可分为:往来款项清查:指对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预付款、预收款、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的清查。实物清查:实物的清查主要是指对有实物形态的各种财产物资的清查,如固定资产、成产品、在产品、材料等。银行存款清查:清查工作采取和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式来进行。存款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工作,通常由银行向存款单位交送对账单,由存款单位按照对账单上记载的银行存款存取业务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库存现金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式,通过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实有数的比对,检查二者是否一致。
2.财产清查意义
财产清查能够查明企业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或领退的情况,监测其内部是否存在因管理问题而导致的财产物资的浪费,损坏或盗窃等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以及管理部门的经济责任,保护其完整安全。此外,财产清查能够充分的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加速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周转,优化其内部的资源配置。同时,财产清查更是会计监控的有力手段,查明清查过程中差异发生的原因并确定相应的负责部门或个人,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真实、准确。财产清查可以作为一种监控手段,监测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是否按期缴税,是否遵守了相关财经纪律以及相应的结算制度。
三、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财产清查结果中出现的账实不符,如盘亏、盘盈、超储、物资积压等情况,在仔细核实情况之后,按规定的程序上报至相关部门,并对问题进行及时严肃的处理。
1.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账户设置
为了分类核算企事业单位在财产清查的过程中、发现的盘亏、盘盈、毁损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需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以下简称A账户)。查明盈亏的具体原因,应当分别从贷方和借方转销等待处理财产的盘亏、盘盈和毁损数,期末通常没有余额。若需细分,则核算固定资产盈亏时,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核算流动资产盈亏时,应设置“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2.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1)实物资产清查结果
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是对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清查。通过A账户对企业流动资产清查过程中的盘盈和盘亏进行核算,结果应分别计入该账户的贷方和借方,相关部门批准后,给予相应的处理。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清查过程中,盘盈的固定资产经“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核算;固定资产的盘亏部分以那个在批准前的处理,将其帐面净值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的借方,按其原始价值和帐面已提折旧分别计入“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账户。
(2)货币资金清查结果
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对库存现金清查中出现的溢余或盘亏进行账务处理,常在A账户下设“现金短款(或长款)”账号进行核算。现金的溢余和短缺,按其实际的金额分别计入“库存现金”和“现金短款”的借方,同时,相应地计入“现金长款”和“库存现金”的贷方。现金短缺常见的处理包括个人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和无法确定的其他原因。现金溢余常见的处理包括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和无法查明的原因两部分,应分别准确地计入相应的账号。
(3)往来款项清查结果
应收账款: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对那些确认无法收回的帐款造成的坏账损失,直接进行处理并予以转销。转销方法有两种:①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情况中,当在坏账产生时,在对应收账款进行冲销的同时,坏账损失将被直接计入期间费用;②备抵法则是按期评估坏账损失,建立坏账准备金用于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的冲减。而对于清查中发现的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经批准后直接处理转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结语
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企业制定科学的经营决策和编制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坚实基础,而财产清查的结果恰好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应采用专门的方法进行财产清查,建立完善的财产清查制度。
参考文献:
关键词:资产清查;审计;管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以2006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资产清查工作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对于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问题,资产盘盈、损失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提出改进建议,探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资产损益原因分析
(一)资产盘盈原因分析
第一,购置时只列费用支出,未计入固定资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到位,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缺乏规范的购置、验收、保管和使用制度。购置后只列费用支出,不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台账、卡片账,或一些单位根本没有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账,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大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盈。
第二,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固定资产未入账。在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政府无偿划拨的土地长期未入账,这种情况在乡卫生院中尤其突出,乡卫生院多成立于五六十年代,卫生院占用土地多为成立时无偿划拨,多年来未估价入账;上级部门划拨、配置的电脑、打印机、汽车、家具用具、变压器等在收到实物时未做账务处理,未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面未登记而实物已在用。
第三,自行建盖、接受转让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已交付使用,由于未进行决算或未取得发票等原因未计入固定资产。在资产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有部分事业单位自行建盖的房屋、围墙、伙房等固定资产建盖时未计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长期挂在往来账中,本次资产清查时才发现这些固定资产已被拆除或重建,由此可见其资产管理的混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转让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入账。
第四,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家具及电子设备等在受赠时未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不对这些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盘亏原因分析
第一,已报废毁损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使用年限较长,已无修复价值或已损坏无法修复的汽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及无法使用的软件、仪器仪表、家具用具等资产,长期未进行清理、申报报废并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二,已转让、出售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出售汽车等固定资产,转让、出售收入已入账,固定资产未做减少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三,已被拆除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因鉴定为危房已拆除,或因新建房屋拆除原建筑物,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四,划拔资产及对外捐赠资产未做账务处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划拔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资产,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赠送给扶贫点或其他单位的电子产品及家具用具,实物已调走,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第五,其他原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电脑等资产被盗,或人员调动带走电脑,单位未作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值的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中实际盘点数小于账面数,造成资产盘亏。
二、资产清查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第一,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有两个事业单位已进行房改的职工宿舍,产权已属于职工所有,固定资产未作减少的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二,固定资产重复入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设备、房屋等资产重复计入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万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第三,历年清仓盘盈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事业单位存货项目出现会计差错,存货清仓盘盈及进销差价多年未作处理,本次清查出现较大金额的存货盘盈;或者历年清仓盘盈挂账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中长期不作处理。以上情况主要出现在乡卫生院。
第四,收入长期挂账未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或房租收入挂账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未进行账务处理。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五,账表不符。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账面上事业结余为负数,在年终决算报表中将事业结余反映为零,同时空增其他资产项目,造成账表不符。资产清查审计中作为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
第六,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未能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例如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计入了“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借入款项”科目核算。
三、在资产清查审计工作中提出的有关改进建议
第一,鉴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各种资产存续状态的动态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对资产的现状掌握的信息滞后,建议每年年末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及时掌握本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
第二,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漏记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的情况,建议在“事业支出”科目中设置“设备购置”明细科目用于专门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便于在年末及时查对账目,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漏记。
第三,在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办理有关的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不齐全,这种情况在乡级行政事业单位特别突出,建议单位应及时办理有关土地及房屋的产权证书以便于明晰产权,更好地明确本单位的不动产状况。
第四,对上级配给或外单位捐赠的实物,应建立同时向财务部门报备的机制,及时将此类资产纳入管理;建议在今后对划入划出固定资产,应完备划转手续,根据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决算手续,对已交付使用固定资产及时根据相关结算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现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为固定资产。对于单位价值虽未达到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为固定资产管理。建议在今后会计处理中严格划分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对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第七,通过本次资产清查以后,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制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各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议今后对资产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该入账、该报损的资产,要及时处理,做到账实、账帐相符。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建议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分别自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针对“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两种会计制度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但笔者认为,依据相关法规,两者会计处理应当趋同。针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制度中并没有相应的会计处理规定,笔者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
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盘盈的实物资产这类经济业务时,行政单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现金。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后,借:经费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待处理财产损溢。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借: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政府储备物资。
事业单位在发生现金盈余或短缺时并没有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当现金盈余时,借:库存现金;贷:其他收入(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贷:其他应付款(属应支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部分)。2、当现金短缺时,借:其他支出(属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属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贷:库存现金。3、当实物资产盘盈时,(1)存货盘盈,借:存货;贷:其他收入。(2)固定资产盘盈,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盘盈(含账外资产)可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暂行入账,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待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后,进行账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事业单位现金盈余或短缺、实物资产盘盈时,在财政部门批复、备案前,先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批复、备案后再进行账务调整和处理。
二、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事业单位通过“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1、报经批准前,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2、报经批准实际捐出、调出时,借:其他支出(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而行政单位并没有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1、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借:资产基金―存货;贷:存货。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3、对外捐赠、无偿调出无形资产,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因此笔者建议,行政单位在申请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 进行过渡核算,报经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三、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资产盘盈是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无账面记载,但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盘盈、存货盘盈、有价证券盘盈、对外投资盘盈、固定资产盘盈、无形资产盘盈、往来款盘盈等。资产损失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基准日有账面记载,但不归本单位占有、使用或丧失使用价值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盘盈,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没有规定无形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因此笔者建议,1、事业单位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其他收入、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2、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盈,将盘盈结果上报时,借: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盘亏,将盘亏结果上报时,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无形资产。报经批准后,借:资产基金―无形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作者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2012年12月19日
[2]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财库[2013]218号,2013年12月18日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资产业务核算 比较
为规范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执行。财政部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对资产业务的规范在许多地方有不小的变动。本文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核算在科目设置、账务处理、核算内容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更好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所裨益。
一、科目设置的差异对比(表1所示)
二、 账务处理的差异对比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关于资产的账务处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减值的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规定: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本准则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资产于实际发生损失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相应的资产。
《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小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进行检查,如发现市价(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下面以应收款项为例进行说明:
例:甲小企业于9月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30 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12月得知乙公司财务困难,货款可能收不回来。第二年3月乙公司破产,甲小企业将上述的应收账款全额确认为坏账损失。(表2所示)
(二)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出现资产盘盈盘亏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反映,然后再根据盘盈盘亏的原因转入相关的账户。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出现盘盈盘亏,一般是将盘盈盘亏的净收益(或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账户。
下面以库存现金为例进行说明。
例:5月6日小企业甲的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短缺现金200元,其中150元应由出纳员自己赔偿,50元短缺原因不明。10月8日,出纳人员结算完当日的现金收支后,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清查,发现溢余现金500元,其中300元是应支付给职工张平但未支付的款项,200元溢余原因不明。(表3所示)
三、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增加了生物资产的核算。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具有能够在生产经营中反复、长期使用,从而不断产出农产品的特征,具有固定资产的性质,因此归为非流动资产核算。消耗性生物资产具有流动资产的性质,因此归入存货核算。
(一)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直接相关性原则,表现为成本的构成内容
成本的构成内容按照自行繁殖或营造(即培育)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的支出确定,既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等直接费用,也包括应分摊的间接费用。其中,直接人工,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
(2)时间性原则,表现为成本发生的截止时点
针对不同的存货生长的特点,主要包括这些时点:在收获前、在郁闭前、在出售前、在入库前。也就是说,在这些时点之前发生的支出可以计入存货的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前发生支出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
(2)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
借:农产品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3)在收获、郁闭、出售、入库后发生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 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2.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称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2、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外购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自行营造、繁殖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必要支出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
(3)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5)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
[2]财政部会计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关键词:药品管理 账户处理 药品消耗 药品调价
众所周知,药品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已不言而喻,所以我国各级各类医院需要采购和使用大量的药品。但是由于药品厂家众多,品种繁多、进出频繁,使得其账户处理成为医院药品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对药品进行系统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管理也成为时代所趋,提供真实可靠的核算数据,确保《企业会计准则》中真实性原则的实施是财务部门的职责之一,所以财务部门应如何进一步加强药品出入库管理,完善各类财务手续.统计好药品的实际库存,准确计算药品的消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障医院资产的完整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1、药品采购中的账务管理
药品质量好坏与否也直接患者的健康恢复程度和时间甚至生命。因此,医院在进行药品采购的过程中,除了保证所购入药品的安全之外,其账户的处理的相关重要,账务管理部门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除药品管理部门外,任何科室、个人擅自采购的药品都不能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对医院的资金使用要进行全面的规划,实现对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避免资金短缺和药品盘亏,以充分发挥药品流动资金的最大效能。
2、药品入库时的财务管理
药品入库是药品材料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关键环节。对药品进行办理入库手续是一个必须的过程,药品账务管理员要根据药品发货清单按照药品单价和数量等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进行统计处理,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确定入库药品的零售价及差价,并将这些信息录入至电脑并打印入库清单,作为转账凭证.当月入库的药品必须于当月进行账务处理。不仅要实现对金额的管理,还要明细统计,避免账实不符、药品盘亏。
3、药库药品领用时的账务管理
账务管理人员要保留好各药房药品请领人员提交的出库单,作为会计作账的依据,以方便医院财务和药品的管理和统计。
4、药品调价过程中的账务管理
国家近年来实行一系列措施减轻病人负担,颁布一些法规规章对基本药物及常用药物经常会限定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对于这部分已采购入库而遇到调价的药品,账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账目,进行正确的核算。对药库的原价格退库单及新价格入库单进行入账管理。在针对医院药品调价金额的账务处理上,具体体现有:
4.1针对药房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增或调减的情况,财务部门要把调价金额包含到药品收入中,调价金额不单独体现在账目或报表上;
4.2根据调价通知的单据,财务部门要对药库药品现存的要调价的药品进行零售价格的调整,调整前和调整后的金额都直接计入药品价格库中;
4.3在药品进销差价的一级明细科目下增设“药品调价差价”这个二级明细科目,方便对药品调价金额进行核算。
5、药品消耗的财务计算
医院药品管理的电子信息化极大地保障了药品消耗计算的准确性。药房工作人员根据处方将药品发放给病人后点击该病人的信息为已发放,电脑系统就会将这些药品的数量自动减少。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在于在月未时统计出当月药品销售总金额及药品差价,做好药品销售统计表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人员要对当月销售数量金额进行核算,避免发生错误,月未盘点时出现虚假盘亏。药品消耗的计算方法:药品进销差价/药房药品+药库药品x100%;已售药品实现的进销差价=药品收入x药品进销差价率;药品实现消耗=药品收入-已实现的进销差价。
6、药品的盘点制度
为保证药品的账与实物相符.药房及药库每月月末都应进行药品盘点。财务及审计部门则每季对其盘点情况进行监督核对,监督查验时要严格按照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逐项进行核对,盘点结束后要编制盘点情况表、盘盈盘亏统计表及药品报损统计表。财务人员对当月药品盘亏及报损总数少于当月销售量的3%的情况要做好财务处理。
总的说来,账务管理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加以重视,管理到位,增强责任感,对药品的账务进行微机化管理,提高账务的科学性和准确度,建立药品财务的网络内控制度,加强对药品账务的管理与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还要完善手续、规范程序,加强对药品账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网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将药品管理与财务制度规定、账物处理的要求结合起来,及时对好账,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在遇有盈亏情况时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以免时间久长造成大额的盈亏。同时还要对药品的利润情况进行定期地分析总结,加强对药品的宏观管理和控制。加强对药品的盘点和账物查对工作,对药物进行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查合,杜绝账账、账物不符问题的发生。
随着国家对药品监督的管理和患者对医院要求的提高,医院的管理更加复杂,而药品管理中的财务处理也不例外,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70%以上,所以药品核算金额的准确度将对医院整个财务决算起决定性影响,要想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需要医院各级有关部门和科室的尽职尽责,配合促进,共同努力,特别是医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协调,这有这样,才能促进药品管理各项内控制度更加健全、有效,使得医院药品管理步入系统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管理轨道。
参考文献:
[1]那丽,于润吉.如何找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改革方向[J].医院院长论坛2010,(5)
[2]吴中琴 县级医院药品的规范管理[J].海峡药学2010,(22)
[3] 罗海 对我院药房药品账物不符原因分析及对策[J].医学信息(中旬刊)2011,24(06)
一、资产盘盈和盘亏的处理――新增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
关于资产的盘盈和盘亏,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了“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进行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盘盈和盘亏
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以“制度”代替)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时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现现金溢余,应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超过应付给有关单位或人员的部分,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以“准则”代替)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现金短缺,按实际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本科目;属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处理时,分别转入“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
(二)存货的盘盈和盘亏
制度规定:存货盘亏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或“其他应收款”,贷记“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准则第十五条规定,存货盘盈盘亏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查实,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记入“营业外收入”。
(三)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
制度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经查实批准盘亏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固定资产记入“营业外收入”。
(四)工程物资的盘盈和盘亏的处理
制度规定: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的赔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准则规定工程物资的盘盈和盘亏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根据处理意见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的赔偿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资产减值的处理――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资产减值,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变化就是不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应收款项的坏账处理
1.应收票据:制度规定小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查明原因,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时,应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3.其他应收款: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及转回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处理。
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二)存货的减值
制度规定期末时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其价值以后得以恢复,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原计提的金额为限。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管理费用”。
准则规定存货不计提跌价准备,当存货发生损失时确认,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本科目。
(三)对外投资的减值
1.短期投资减值的处理
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差额,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规定短期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损失发生时直接冲减本科目。
2.长期投资减值的处理
制度规定:小企业应该在期末时,应将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可收回金额比较,账面余额小于可收回金额时计提减值准备。
准则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确认损失的条件时,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另外制度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可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进行核算。成本法下收到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资产账务处理的其他差异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1.应收票据
制度规定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准则规定,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应收股利
制度规定: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准则规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3.其他应收款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小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准则规定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4.预付账款
制度规定预付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款等。预付工程款在“预付账款”中核算。
(二)存货和固定资产
1.存货
制度专门设有“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小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准则取消了低值易耗品科目,在“周转材料”中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
制度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按建造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没有明确做出关于改扩建处理规定的,使用过程中的修理费用一般计入当期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资本化,与资产支出数挂钩。
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三)无形资产
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制度没有相关规定。
制度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相关研发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无法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在期末时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而不进行摊销。
准则规定: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小企业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体现了与税法趋同的思想。
(四)长期待摊费用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负债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准则第四十七条:各项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第五十二条: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其中持有到期投资,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具体账务处理变化如下。
(一)短期借款
制度规定应付票据到期,如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等科目。关于银行收票据与本科目的账务处理关系未涉及。
准则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应付利息日,按照短期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不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贷“应收票据”(银行无追索权情况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银行有追索权情况下)。
(二)应付账款
制度规定小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资本公积,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准则规定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应付职工薪酬
制度未涉及非货币性支出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非货币性支出及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例:以自产产品、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视同销售。按照其销售价格,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应交税费
制度规定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小企业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所得税,应当在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小企业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属于增值税的,应于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准则规定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排污费)。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所有者权益账务处理变化
(一)资本公积
制度规定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只包括资本溢价。并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二)盈余公积
制度规定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准则规定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法律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六、收入,支出账务处理变化
(一)收入的确认条件
制度规定小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同时满足收入的四个确认条件。
准则规定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并根据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规定了7种收入确认的时点,比如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不符合会计上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如果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还应当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销售退回的处理
制度规定销售退回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1)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账务处理。(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变化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四)期间费用的账务处理
制度规定管理费用核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存货盘盈盘亏、存货跌价准备等。而准则将这些项目分别计入了“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
制度规定财务费用核算小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汇兑收益,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五)营业外支出
制度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非常损失等。
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六)所得税费用
论文关键词:进项税额转出;应交增值税;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会计;税法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1)企业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作抵扣。进项税额之所以要转出,是因为原来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不能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失去了抵扣的来源。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损失到底是否非正常损失,以及如何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多少,在实务中是需要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分析、研究和判断的。本文就以下几种情况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进行探讨解析。
一、存货购进短缺毁损进项税额转出
(一)企业购进原材料如果发生短缺毁损应分别按情况处理。情况一:属于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如:购入中的自然损耗,即正常损失,材料按实际成本结转入库,原材料的总成本不变,但原材料的单位成本提高,其进项税额不作转出处理。情况二:属于购入中的不合理损耗,即非正常损失,在尚未查明原因前,损失的成本及其进项税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关于非正常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1、自然灾害损失;2、因管理不善造成存货被盗、丢失、发生霉烂质变等损失;3、其他非正常损失。税法对非正常损失采用的是“正列举”的方法,税法没有列举的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范畴。因此企业购进原材料如果发生短缺毁损,财会人员首先应正确判断存货的损失性质,即正常损失或是非正常损失,然后再按相关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账务处理。
例1: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日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数量500千克,单价200元,金额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另支付运输费300元(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15日材料验收入库,发现短缺20千克,属于不合理损耗,原因待查。
(二)首先该笔经济业务已明确了短缺属于不合理损耗(非正常损失),该业务的账务处理是:1、在查明原因之前先将A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为100000+300×93%=100279元,借记“在途物资”账户,购买材料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0+300×7%=17021元,借记“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此步骤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2、核算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于是购料阶段发生短缺毁损,短缺材料不应负担该批材料的运杂费用。所以短缺材料成本为20×200=4000元,验收入库材料成本为100279-4000=96279元,进项税额转出为4000×17%=680元,账务处理为:
(1)借:原材料—A材料96279.00
贷:在途物资96279.00
(2)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4680.00
贷:在途物资4000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可以看出,企业实际只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6341元,而不是17021元,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的税负增加了,但从税法上来讲是符合规定的。
二、存货盘亏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盘亏的存货在查明原因之前,其成本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而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是否应同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说明,在财会字\[1993\]83号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转入相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但在存货尚未查明原因前,财务人员并不能确定盘亏的存货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而如果是正常损耗,其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如果在查明原因前将盘亏存货的进项税全部转出,有可能造成企业要多缴增值税,会损害到企业的利益。因此笔者认为,存货在盘亏时只应将盘亏的存货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至于其相应的进项税额,待查明原因之后再确定是否转出。至于以什么作为基数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2009年财税主管部门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文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存货,以其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后的余额作为基数,计算发生非正常损失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该文规范了企业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办法及程序,资产损失税务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税务机关对企业资产损失的认定结果和税收负担。在实务中企业许多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失误之处,不在于处理办法和程序不当,而在于对资产损失税务处理存在着不少误区,即把正常损失当成非正常损失处理,或把非正常损失均认为是正常损失,前者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该转出却作了转出处理,即增加了企业增值税负担,又在税务机关审批时得不到认可,产生不必要的税务纠纷。而后者应转出却不作转出处理,往往造成企业存在少缴税款的税务风险。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进项税额转出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通常是指购进的货物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情况下,对内改变用途的行为。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行为,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纳税人在能够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则可将所耗用存货按购进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二)无法准确确定应转出进项税额的,则按所耗用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企业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法,其计算出来的结果一般要大于第一种,因为一方面存货的实际成本不但包括了买价,还包括了存货的采购费用;另一方面,所耗用的存货可能同时适用了不同的税率,比如适用了17%的税率和7%的扣除率(运输费)。如果改变用途的存货无法准确划分其实际成本里含有多少买价、杂费及运输费,用实际成本作为基数乘以17%税率计算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结果不是很合理,会加重企业税收负担,因为实际成本里含有的运输费是以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准确与否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有多重要。
例2:某企业所属的职工食堂维修领用原材料一批,其实际采购成本6000元(含运输费,运输费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按第一种方法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假设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含有100元的运输费,则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为﹙6000-100﹚×17%﹢100×7%=1010元。
按第二种方法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假设不能准确划分领用材料成本里含有运输费多少,那么核算时只能以所领用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即6000×17%=1020元。
两种计算结果比较:后者大于前者,意味着企业要多缴纳增值税,后者计算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影响到企业的利益。所以企业财会人员、办税人员应该尽可能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以避免少缴税或多缴税现象的发生。
四、正确区分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某些视同销售行为,实际上往往不是真正的销售行为,企业不会由于此项视同销售行为而取得销售收入,增加货币流量,在账务处理中也往往不作销售处理,只按成本转账。但实际操作中视同销售行为和不得抵扣销项税额行为往往很容易产生混淆,甚至有些教材也产生这方面的错误。某财务会计教材在讲解进项税额转出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例3:某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购进成本15万元,进项税额2.55万元,均已登记入账。后来企业将该批原材料改变用途,用于对外投资。企业作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175500
贷:原材料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00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对外销售行为。虽然从会计角度看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会计核算遵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只要税法规定需要交纳增值税的,应当计算需交纳的增值税。而不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该例子的讲解是错误的。正确的处理是:以该批原材料当月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或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参考计算其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销售额,计算其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993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该企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0%,则该批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150000×(1+10%)=165000(元),销项税额=165000×17%=28050(元)。账务处理为:
(1)借:长期股权投资193050
贷:其他业务收入16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050
(2)借:其他业务成本150000
【关键词】会计准则;小企业;区别
财政部2011年10月18日正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纲,同时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大大减少了会计职业判断的内容,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多方面进行了简化处理。因此,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一、各项资产发生损失时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各项资产发生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而《企业会计准则》中则要求,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时确认资产损失,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如坏账损失,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期末时应计提坏账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时,则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则应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二、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出租周转材料的租金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出租周转材料时的租金收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相应地,出租周转材料的修理费、摊销等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出借周转材料发生的费用则作为销售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三、存货盘盈、盘亏发生的损溢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一律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冲减管理费用,即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属于定额内的合理盘亏,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属于一般经营性损失的,扣除残料价值以及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剩余净损失,经批准后也可作管理费用处理;属于非常损失的,则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四、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改扩建支出,一律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盘盈固定资产,则按照同类或者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该项固定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计价,借记“固定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不作为会计差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职业判断,即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不符合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而对于盘盈固定资产,则要求作为会计差错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
五、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时需考虑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则应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借记“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等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有差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即除小企业的所得税、可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不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理,而应是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七、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视作包装物出售的价税款收入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八、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对外投资首先按投资对象的可变现性和投资目的不同,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其次,再按投资性质不同,分为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为此分别设置了“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共三个科目进行核算。并,即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确认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中则作了不同的分类,并分别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进行核算。
对长期股权投资,则要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如何,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九、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账务处理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应分别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企业依据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如果国家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则按国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国家没有相关会计处理方法,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由于经济环境、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为了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而且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能够合理确定,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会计政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则无论因何种原因变更会计政策,均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发生的前期会计差错,如果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如果属于非重要且非故意造成的前期差错,可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M].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2-94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因此,企业应当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清查中发现资产的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财产清查结果会计处理程序
财产清查后发现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后,接着进行下列两个步骤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第一步,将各部门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列表告知各部门主管人员,由该部门主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报单位主管或公司董事会同意审批后,进行资产账务处理,使账面数字与财产实物相同。将其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差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第二步,查明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原因后,经单位主管或董事会作出处理决定后,区别不同情况,从“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分别转入其他相关账户。
新准则下企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盘点过程中,现金库存长短、存货盘盈盘亏、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有所差异。
现金溢余短缺的会计处理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企业对现金业务每日应结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时应及时按照会计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理。1.现金溢余的会计处理。发现溢余时,按溢余金额借记“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2.现金短缺的会计处理。发现现金短缺时,按短缺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现金”。查明原因后,应分情况处理: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由于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的收发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错误、计算错误、自然损耗,还可能发生损坏变质以及贪污盗窃等情况,造成账实不符,形成存货的盘盈盘亏。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有关存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会计处理。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间,在报经批准前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有关存货科目:在报经批准后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对于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支付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常损失的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案例分析】
甲公司期末对材料仓库进行材料盘点,盘点结果:a.因仓库材料保管人员人为疏忽,导致A材料缺少10件,每件材料单价为人民币100元,应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b.B材料清查多出5件,每件材料单价为人民币80元,多出原因,因供应厂商多送但不收款,决定减冲管理费用。
会计处理步骤分别如下:
第一步,调整会计账面数字与财产实物数字相等。
(1)借:待处理财产损益1000
贷:材料――A材料1000
(2)借:材料――B材料4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400
第二步,冲销“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1)借:其他应收款――材料保管员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1000
(2)借:待处理财产损益400
贷:管理费用400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新旧准则发生了变化,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规定:(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由此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作为以前期间的会计差错,即“前期差错”,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更正。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
【案例分析】
乙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五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2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那么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理为:
(1)借:固定资产120000
贷:累计折旧6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0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000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000-15000)*10%= 4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500
(4)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500
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案例分析】
丙公司年末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时发现丢失电机1台,该设备原价10万元,已计提折旧3万元,并已计提减值准备2万元。经查设备丢失的原因在于设备管理员看守不当。经董事会批准,由设备管理员赔偿1.5万元。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盘点发现电机设备丢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
累计折旧3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100000
(2)董事会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15000
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3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
(3)收到设备管理员赔款:
借:现金15000
贷:其他应收款15000
固定资产盘盈与存货盘盈的区别
关键词:待处理财产损溢 中期期末
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规定企业的财产应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清查的各种财产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金额不一致,则对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年初数进行调整。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2012年12月8日盘亏原材料10000元,增值税率17%,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月8日的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12月末编制年度会计报表时, 若该企业权力机构已对上述盘亏作出处理,会计人员可按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若12月末该企业权力机构未对上述盘亏作出处理,会计人员可先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假设上述盘亏属该原材料定额范围内自然损耗,根据该企业相关规定,计入管理费用:
借: 管理费用10000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0
年末,该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余额结账前已处理完毕,涉及不到列报的问题。如果直到2013年2月,该企业权力机构才对上述材料盘亏事项作出正式处理意见, 经审查批准,盘亏原材料10000元的50%实际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由仓库保管员赔偿80%,则应调整2013年会计报表年初数: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8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借:其他应收款 46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5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83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83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83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83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83
由以上可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不能跨年挂账,不过“制度”对该账户年末余额处理做出了规定,可是对该账户中期末余额该如何处理与列示并没有明确,同样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也没对此作进一步说明。据了解,对该问题实务中的做法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根据该财产的流动性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下,对此,笔者也有自己的看法。
“制度”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待处理财产损溢”显然不符合资产定义,将该账户的中期末余额再作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无疑有悖“制度”的初忠,尤其在中期末余额较大的情况下会影响中期财务报表数据的可靠性,对需要及时掌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易造成误导,所以对“待处理财产损溢”中期末余额应如何处理,笔者认为,不妨借鉴“制度”对其年末余额的处理方法,“待处理财产损溢”应及时查明原因,在中期末结账前就处理完毕,在中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金额不一致,对于年末结账前批准的,可采用会计差错更正方法进行调整,而对于年后批准的,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年初数。举例说明如下:
例:某企业2012年5月8日盘亏原材料300000元,增值税率17%,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月8日账务处理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300000
贷:原材料 300000
5月末编制月度会计报表时, 若该企业权力机构已对上述盘亏作出处理,会计人员可按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若5月末该企业权力机构未对上述盘亏作出处理,会计人员可先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假设上述盘亏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根据企业相关规定, 要求仓库保管员赔偿40%,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00
借:其他应收款 140400
营业外支出 2106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51000
5月末,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余额在月末结账前已处理完毕, 涉及不到列报的问题。如果在2012年的某月,该企业权力机构对上述材料盘亏事项作出正式处理意见,要求仓库保管员赔偿80%,则可采用会计差错更正方法调整该月的账项:
借:其他应收款 140400
贷:营业外支出 140400
如果直到2013年2月,该企业权力机构才对上述材料盘亏事项作出正式处理意见,要求仓库保管员赔偿80%,则应对2013年会计报表年初数进行调整:
借:其他应收款 140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04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0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04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04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14040
综上所述,“待处理财产损溢”期末余额包括中期末余额在编制报表前均已进行了处理,使得编制的报表更加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